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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精選20篇)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精選20篇)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1

第一章總則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精選20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保障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加強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中的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達州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基本建設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基本建設的任務是制定與學校發展相適應的近期建設計劃及中長期教育設施建設規劃,負責組織校園總體規劃設計及實施,負責具體建設工程項目的論證、功能定位、項目報批、工程招標、工程質量、建設工期、投資控制、資金管理、竣工驗收等,對建設工程進行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學校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監督的範圍與內容,範圍包括基本建設項目和維修修繕項目,基本建設項目包括建築工程、基礎設施工程及設備安裝工程所有新建、改建、擴建,以及50萬元以上(含50萬)的維修、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基建項目)。維修修繕項目包括50萬元以下的裝飾工程、綠化等項目(以下簡稱修繕項目)。

第四條學校基本建設必須堅持依法規範原則。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所確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對建設項目應進行科學論證和決策,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報批及其它各種手續。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和責任制,進行嚴格的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學校基本建設工作應做到依法規範,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辦事,確保建設項目的安全和使用的要求,達到提高社會效益和投資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基本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

第六條學校應對基本建設工作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晰職責、落實責任。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工作規範,加強對教育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第七條學校基本建設工作的領導管理機構是大竹縣教育局。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學校近期建設計劃和中長期教育設施建設規劃,編制學校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審核市教育局所屬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審核市教育局所屬學校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指導學校進行基本建設工作和協調處理學校基建工作中有關問題等。

第八條學校行政對學校建設項目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應根據基本建設任務建立基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基本建設工作中重大事項做出決定,並具體負責對學校建設項目的組織領導、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學校基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基建、財務、監察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九條學校基建部門的職責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負責組織新建項目的論證,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初步設計文件的編制和上報,編制和執行學校建設項目年度建設計劃,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工作,負責執行各項工程建設合同,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及全過程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其他配套工程及日常工作。

第十條學校基本建設工作應建立責任制,學校基建工作的領導小組的組長和副組長是建設工程項目第一與第二責任人,對該此項工作和廉政建設負首要責任。

第十一條學校建設項目管理應貫穿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從項目的論證報批、工程招投標、勘探設計、項目施工、工程技術、相關設施的配套、建設資金的籌集和管理使用,到項目的竣工驗收等。學校建設項目要做到精心設計、精心施工和精心管理。

第十二條學校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學校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項目建議書,委託具有資質的機構編制後,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對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進行進一步的論證,對該建設項目的選址、環境評估、建築面積、建設標準、使用功能、資金籌集、項目效益等方面的可行性進行研究,並附有通過招標選定的設計方案。報告應根據國家和市政府對建設項目有關要求,確保設計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投資估算的準確性。

第十三條學校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應在完成批准的所有建設內容和工程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具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材料,具備驗收條件後進行。學校應及時組織相關設計、施工、監理與建設管理部門對工程進行驗收,並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驗收時,除對建築工程實體進行驗收外,還應認真查閲施工過程中對項目隱蔽工程的.驗收材料及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等資料。對驗收中存在的問題,學校應責成施工及有關單位限期整改,並與施工及有關單位簽署工程保修書。在工程保修書中應明確工程保修的範圍、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工程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並列入學校固定資產。

第三章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設計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校園總體建設規劃是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及教育部規定的生均用地和生均校舍面積指標,對校園(校區)進行總體建設規劃。校園總體建設規劃要體現“以人為本”和使用功能的合理性,適應現代教育發展的趨勢,貫徹節約用地的原則,為發展留有必要的餘地。改擴建的校園要保留學校歷史文脈和原有建築的風格風貌。校園總體建設規劃經審定後,學校基本建設應嚴格遵循規劃進行實施。

第十五條學校建設項目要選擇優秀的設計方案,保證校舍建築外型的美觀和結構的安全。

第十六條學校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是學校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由設計單位根據建設項目的使用功能、建築規劃、設計規範、建設標準、工程技術、設備安裝要求及採用的主要建築材料等,對建設項目做出初步設計方案和項目建設資金的概算,由學校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概算為該建設項目的最高投資限額,未經原審批部門批准,不得隨意突破。

第十七條學校建設項目的施工圖設計,由學校和設計單位根據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對初步設計文件批覆的意見及建議,進行認真的研究和分析,吸納評審專家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優化初步設計方案,使初步設計方案的功能更加科學、合理和適用。

第四章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管理

第十八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學校基本建設實行招標投標制度,對建設項目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擇優的招標辦法,選擇優秀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設備及部分建築材料供應單位。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第十九條學校對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應合理確定建設工程的計價方式和工期,招投標的時間不得少於法定時限。學校必須向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投標單位提供與建設項目有關的真實、準確、齊全的資料,合理編制標書(預算)。

第二十條建立招標代理制度。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設計、監理單位的招標一律實行招標代理制度。市教育局建立招標代理單位、預算編制單位中介庫。招標代理單位、預算編制單位實行輪換及淘汰制度。

第二十一條總投資在5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合同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設計、監理單位的招標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報送達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具體方法按照《達州市學校(單位)基本建設項目集中公開招標實施辦法》實行。單項工程投資額在5萬元(含5萬元)至10萬元(不含10萬元)內的修繕項目由項目學校採取公開招投標或邀請招標方式確定;單項工程投資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內的修繕項目由學校組織公開招標;具體方法按照《達州市學校(單位)修繕項目管理辦法(修改稿)》

第二十二條學校建設項目評標小組,由學校或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投標管理部門商定評標小組的成員組成。一般情況下,學校參加評標人員不得超過評標小組成員的三分之一,其他評標專家由招標管理部門根據評標專業技術需要,在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業技術評標專家佔評標小組成員的比例應不低於三分之二。具體評標辦法、評標程序及保密紀律等,按照招投標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或由學校(招標代理機構)與招投標管理部門商定。維修項目招標按照《學校維修項目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學校與中標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大宗建築材料供應等單位,應依法訂立合同。合同應包括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工程發包時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的工期。學校在與各有關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合同的同時,須簽訂基建工作廉政協議書及安全協議書。

第五章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管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建築工程質量是百年大計,學校校舍的安全和質量必須嚴格貫徹國務院發佈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全面執行建築工程質量規範標準。從設計到施工的各個環節確保學校建設工程的質量。

第二十五條學校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質量要求,在施工過程中對項目的地下工程、其他隱蔽工程要及時進行測試和驗收,驗收合格後才能進入下一個施工程序。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鋼材、水泥及有關建築材料、設備等都要進行嚴格的檢查,各項指標合格後方可使用。項目學校、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都要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按各自的職責,各負其責,保證工程質量的等級要求。

第二十六條學校要自覺接受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和監督,對檢查和監督中發現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隱患,應限期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整改,整改期間學校應暫緩撥付建設資金。

第二十七條學校建設項目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學校、勘探、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應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及合同約定對工程質量各負其責,各單位項目實施的第一、第二負責人,也是該項目工程質量的第一、第二責任人。如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應根據事故原因追究各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學校對原有校舍進行改擴建和裝修的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結構,涉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改擴建工程或裝修工程,應在施工前委託該建築物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做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和未辦理工程相關手續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九條學校應建立基本建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學校在建設項目實施中,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經濟損失、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等,應及時上報學校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並認真做好應對處理工作。

第六章建設工程項目的造價管理

第三十條學校基本建設工作全面貫徹“堅固、適用、經濟、美觀”的建設方針,必須堅持資源節約原則,建設“節約型”校園。

第三十一條學校要加強對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規範裝修標準,推行限額設計。裝修標準一般採用中檔標準,主要材料的選擇檔次為中檔適度偏上。

第三十二條加強建設工程項目階段造價控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全工程造價控制。學校應對基本建設項目基礎、主體、竣工實行三階段造價實行動態控制,在項目基礎、主體、竣工驗收後的十四天內分別提交基礎、主體、階段結算;如對上階段造價超出較多的項目,將在下階段採取降低裝修標準、減小規模的方式,控制項目總造價。

第三十三條應遵循公平、客觀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施工現場簽證管理。施工現場簽證包括:現場技術核定、材料簽證、其它現場簽證、補充規定。

第三十四條強化現場技術核定制度。施工單位提出技術核定單後,由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共同籤認後方可執行;重大設計變更,學校還應徵得市教育局書面批准。

第三十五條加強材料簽證管理力度。重點加強對未明確定價、定規格、定品牌、定產地廠家“四定”的材料、超出招投標文件約定風險範圍的材料、施工期間相關政策法規規定應調價的材料以及建設方認為須簽證的材料的簽證管理。

施工單位應至少提前七日將預購材料清單提交現場代表,由現場代表認可後執行。

第三十六條規範材料簽證,材料籤認價格參照建經信息和市場價格,並參考3家以上廠家的價格。材料簽證必須註明生產廠家、品種規格型號、數量、材料供應時效、價格,簽證價格籤認還應明確採管費、運輸裝卸等相關費用因素。現場簽證要及時籤辦,不應拖延或過後補籤。對於一些重大的現場變化,還應及時拍照或者錄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資料。

第三十七條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結算及竣工決算管理。項目竣工後28天內應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基建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由項目學校與監理單位組織初審後由市教育局提交給市財政局審定;修繕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由項目學校與監理單位組織初審後,提交給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審計處組織審定。基建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資料的提交內容和程序按照市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修繕項目的竣工結算及決算資料的提交內容和程序,具體辦法按照《達州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與修繕工程項目審計實施辦法》[洪教計字(20xx)4號]執行。

第三十八條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實行估算、概算、決算控制。一般概算在估算30%幅度內允許調整,決算在概算10%幅度內允許調整;如存在基礎特別複雜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的,應及時提交專門調整報告,待調整獲得正式批覆後方可實施。未獲市教育局或者其他部門批准的超額投資由項目學校自籌解決。

第七章建設工程項目的檔案管理

第三十九條學校建設工程都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由專人負責,建立健全建設工程項目的檔案。其內容包括從項目提出籌劃到工程竣工驗收各個環節和階段的文件、合同、資料和圖紙等,都要嚴格地按規定收集、整理、歸檔,形成完整的建設工程檔案,移交有關部門存檔。

第四十條建設工程項目檔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項目立項及批覆文件;

2、工程概預算及批覆文件;

3、招標文件;

4、合同文件;

5、圖紙會審記錄;

6、工程竣工圖紙;

7、工程設計變更、甲方簽證;

8、工程結算書;

9、工程量計算書;

10、監理工程師通知或建設單位施工指令;

11、會議紀要;

12、施工組織設計;

13、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及水文資料;

14、工程開工、竣工驗收報告;

15、學校施工日誌;

16、施工圖紙;

17、投標文件;

18、其它資料(含甲供設備及材料證明等)。

第四十一條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歸檔具體要求。工程設計變更、簽證:工程設計變更,要求分專業按時間先後整理,裝訂成冊。設計變更要求有設計人員的簽字及設計單位蓋章,同時要求有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確認,與竣工圖相對應。

第四十二條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歸檔文書要求。工程簽證,要求根據簽證單的時間先後整理裝訂成冊,每一頁要求有統一的編號,現場簽證單上應有工程數量的計算過程和簡圖,並有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相關人員簽字和單位蓋章確認。資料簽收表上應註明資料的內容、份數和頁數,並且對所有複印件資料的真實性進行確認。

所有資料應保證一式三份。第四十三條

學校要建立嚴格的合同管理制度,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對學校與建設項目的勘探、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材料供應等單位簽訂的合同進行嚴格管理,檢查各項合同約定條款執行情況,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解決。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要認真檢查合同的履約情況。

第八章建設工程項目的保障和監督

第四十四條學校基本建設工作必須堅持勤政廉潔原則。建立健全勤政廉潔和監督制約的制度措施,加強廉政建設,加強對基建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提高基建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增強基建管理幹部的拒腐防變能力,乾乾淨淨做事謀發展,努力實現“工程優質、幹部優秀”的雙優目標。

第四十五條學校要加強基本建設工作隊伍建設,要選聘政治素質好和專業技術能力強的人員充實基建隊伍。結合學校基建工作的特點,為基建幹部提供必要的學習、辦公、防護、交通等各種工作條件,保證基建工作的正常開展。對工作先進、取得優良業績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四十六條學校要結合基本建設工作的特點,堅持加強對基建工作人員思想教育和培訓。提高學校基建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覺悟和廉潔自律的自覺性。要建立健全基建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廉政制度、責任制度和工作紀律。明確具體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制約措施和追究辦法。

第四十七條學校基建工作人員不準在與工程有關的單位中報銷任何應由本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不準接受對方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回扣等好處,無法拒絕的,應一律上交學校;不準參加對方可能影響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不準要求和接受對方為自己及家屬提供的各種利益;不準向對方介紹家屬或親友從事與學校建設工程有關的設備、材料及工程分包經營等活動;不準向對方泄露招標標底等有關保密內容;不準損害學校利益,徇私舞弊,為對方或他人謀取利益;不準擅自截留、擠佔和挪用建設資金。

第四十八條學校基本建設監督工作,應堅持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監督與自律相結合,做到關口前移,預防在先,依法嚴格,全面覆蓋。

第四十九條學校要加強對決策工作監督。重點監督決策依據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決策過程是否符合程序規定,決策內容是否具體、明確並記錄在案等。

第五十條加強對招投標工作的監督。監察人員應參與重大項目的招投標工作,重點監督招投標工作是否符合規定的條件、範圍、程序和方式,評標成員的組成是否符合要求,評標過程是否公平、公正,有無故意規避招投標或弄虛作假等。

第五十一條學校要加強對合同簽訂和履行的監督。重點監督合同的簽訂手續是否完備,合同的內容是否符合規定,合同的條款是否與招投標要求相符,合同的變更是否符合程序規定,合同的雙方是否誠信守約。

第五十二條加強對基建重大物資採購工作的監督。監察人員應參與重大設備或大批量大額物資採購工作,重點監督採購是否按照程序嚴密、操作透明、集體決策、合同約定、擇優購置、責任明確的原則進行操作。

第五十三條學校要加強對責任履行的監督。重點監督有關管理部門是否嚴格按照職責實施管理,各責任人員是否按照分工要求履行職責。

第五十四條學校要加強對遵紀守法情況的監督。重點監督領導幹部有無利用職權違規干預工程項目,工作人員有無違反規定以權謀私或造成損失,發現違紀違規問題是否及時處理等。

第五十五條學校要加強羣眾對學校基建工作的監督。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實行基建工作公開。實施學校建設項目責任人、設計、施工等單位的名稱和責任人現場掛牌公示制度,設立工程質量和廉政建設投訴舉報電話,自覺接受學校師生員工和社會的監督。

第五十六條監督工作由監察、審計、財務、基建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能,採用參與、詢問、檢查、調查、追究等方式進行。

第五十七條學校對在建設中不按規定辦事、玩忽職守、弄虛作假、貪污受賄、截留、擠佔、挪用建設資金、違反有關廉政規定的行為,都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查處。根據其所犯錯誤情節輕重由學校分別給以相應的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可對項目學校緩撥或停撥市級建設資金,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2

1.目的

為保證實驗國小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2.範圍

適用於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全校教職工需嚴格遵守此制度進出學校,嚴格限制校外人員進入學校。

3.2國小門衞安全管理制度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安全部全權執行,全校師生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門衞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物業安全員的進出管理。

3.3師生員工應守規進出學校,不得遲到、早退或在上班、上課時間內私自出入學校。

3.4家長及學生親屬、保姆接送學生,不得進入校內,一律在校外區域送別或等侯。

3.5家長訪問學校請事先預約,依時訪問學校,臨時性來訪先由當值安全管理員電話聯絡被訪問者,經落實後方可進入校內。

3.6上級視察或公務來訪,需有校方事先通知或約定;臨時性來訪或視察,由當值安全員電話聯絡學校有關領導落實後方可進入。

3.7教職員工上班時間內一般不接待私人來訪,特殊情況經當值安全員聯絡相關領導同意落實後在校方接待室內等候接待,不得進入辦公、教學區域。

3.8下班時間,總務主任及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教職員工可在本人公寓內接待來訪,但來訪者必須在晚上9:30前離校,如有違規者,視為嚴重違反校方管理規定,當值安全員需將此事及時上報校方,由校方處理。

3.9來訪者來訪時,當值安全員需請來訪者出示證件,進行書面登記

3.10週六、週日、休息假期和寒暑假期,未經安排或批准,學生不得進入校內,參加興趣培訓活動的學生,憑學生卡或校方出入證進出學校。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3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造價,縮短工期,經研究決定製訂本辦法:

一、工程開工前,項目負責人應負責與有關單位和人員聯繫,組織實施現場的“七通一平”工作,並會同施工承包單位做好施工現場現狀圖及其它原始記錄,作為有關分項工程決算的依據。

二、工程開工前,項目負責人應組織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中嚴格按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執行,不得隨意擴大施工現場範圍。

三、施工現場嚴格執行項目負責人制度,甲方對施工現場的任何意圖都需經過項目負責人。

四、嚴格要求施工承包單位按照投標書,施工承包合同,設計文件及現行施工驗收規範的要求施工。

五、項目負責人應嚴格控制到場的各種材料、設備的質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設備用到工程上去。

六、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及時做好隱蔽簽證,不得事後補辦簽證手續。

七、項目負責人應負責組織各工種現場負責人及有關單位和人員參加各階段的驗收工作和各種形式的工程協調、聯繫會議,並做好記錄,負責辦理各種有關驗收手續。

八、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應堅持維修回訪制度,在保修終止前十天會同施工承包單位共同回訪,並填寫回訪單,對所存在的問題全部返修合格才能認為保修期已滿,以簽證後的回訪單作為保修款之結算依據。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4

為適應教育事業和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學校項目決策和建設的科學管理,提高學校建設規劃和建設水平,確保學校基本建設管理科學規範,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園總體規劃審批。學校上報教育局校園總體規劃,然後教育局工程辦組織專家進行集體會審,再由局黨委研究決定,資金不足的項目,學校要一次性規劃,分步實施。

二、校園總體規劃圖修改。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圖由於某種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須上報教育局再審批才能修改,學校無權修改校園總體規劃圖。

三、校園建設無論是新建、改擴建、維修改造和校園綠化等建設工程,都要上報工程辦,審批以後才能開工建設。

四、學校校舍建設施工圖紙都要送專業圖審機構審核,未經審核的施工圖紙不允許使用。

五、嚴格實行工程預審和終審制。不論是新建、改擴建、綠化、維修、校園文化等建設工程開工前要進行預審(工程預算審計),校監會監督按預審價簽訂施工合同,竣工後要進行終審(竣工決算審計),學校工程都必須由校監會實行全過程監督管理。需要進行工程預審和終審的項目,學校必須準備好完整的工程預審和終審資料,上報教育局工程辦,學校進行初審後,再統一協調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由教育局工程辦與學校校長簽字認可並加蓋公章,未經以上程序審計的結果無效,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六、嚴格實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監理合同、造價諮詢合同、勘察設計等合同是工程結算、工程安全、工程質量管理的重要依據;是確定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不論工程大小都要簽訂合同,合同的內容必須完整,格式必須規範,計價必須合理。學校工程施工合同要統一格式。

七、嚴格實行工程監理制。學校新建、改擴建、維修改造項目工程都要聘請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公司實行全過程監理,學校也應挑選1-2名熟悉業務,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工地現場管理。竣工驗收主要環節必須請校監會負責人蔘加。所有工程都必須按相關施工規範、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和安全規則實施,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理使用年限。

八、學校基本建設檔案指在校園總體規劃內進行的自然勘測、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技術文件材料。

九、學校基本建設檔案是學校規劃、新建、擴建、維修和發展的重要依據,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進行管理。

十、凡在學校內建設的項目,應按下列規定範圍建立檔案資料

1.基礎資料檔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比例尺地形圖、地下管線測量成果圖、地名以及學校歷史沿革等方面的歷史、狀況和校園建設管理規章制度等。

2.規劃方面檔案:校園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工程規劃、專業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等。

3.工程建設管理檔案:項目建議書、項目論證書、規劃審批、土地徵用與劃撥、項目審批意見書、計劃任務書、項目批覆、設計方案審批、施工圖紙、工程施工技術管理資料、招投標書、預決算書、施工合同書、增減工程結算證明書、審計結論等。

4.學校基本建設檔案中的項目工程批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概算書、竣工審計報告、施工圖紙、備案證等,必須交學校檔案室存檔。

十一、對未申報而私自建設的工程項目,直接責任人要進行通報批評,並作書面檢查;對未簽訂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項目,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並作誡勉談話;對未進行工程預審、終審和直接撥付工程款的,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行政和黨紀處分;對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造成質量安全和經濟損失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黨紀、經濟處分,並作降職或免職處分;對存在嚴重失職、瀆職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違法行為,直接將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經濟、行政和刑事責任;對學校建設管理較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和表彰。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5

一、基建處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依據國家基建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秉公辦事,投資額在50萬以上的工程必須進入招標代理中心進行公開招標。

二、基建處每週一上午進行例會,總結上週工作,佈署本週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問題;派駐各工地代表,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各項目進度情況和需要解決的問題,內容要詳實。會議決定的事項必須及時認真的落實。

三、處裏每半月組織全體人員對所有項目工地實施一次全面檢查,對工程進度快、質量高的項目進行通報表揚,反之要批評,以此實施陽光作業,增加工作透明度。

四、各建設項目使用的建築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初步驗收,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不許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樣送質量檢測站檢驗,檢驗結果由派駐工地代表和監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應商取回。

五、各個建設項目的設計、用材如需變更時,應由工地代表、施工單位、監理人員共同提出,經基建處研究報校領導同意簽署意見後,以所發書面通知為依據,否則,不得變更。

六、所有建設工程應先作預算,經甲乙雙方核對工程量後簽訂施工合同,按照形象進度撥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後及時進行決算並予審計,以審計結果和施工企業進行結算。

七、所有與建設項目相關的文件、施工圖紙、設計變更、簽證、預決算和審計結論等各類資料,經辦人員必須及時轉交資料員統一管理,嚴防泄露和遺失,否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由資料員移交市有關部門和學校檔案室。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6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市(區)學校基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精神,嚴格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建施工方針,確保學校基礎設施建設設計、施工、驗收和使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使師生教育教學安全活動得到安全保障,特制定《學校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安全、後勤等職能部門負責人人為成員的學校基礎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領導小組,強化學校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

2、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的含義,即學校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其職業安全與衞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三同時”審查的原則:以國家、省政府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規為準繩;以有關職業安全與衞生技術標準、規定、規範、規則為依據,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審查。

4、同時設計,要求工程設計單位在編制建設項目初步文件文件、圖紙時,同時設計其中的安全設施部分,保證安全設施設計按照相關規定得到落實。對初步設計文件進行審查時,應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其中的安全設施設計內容,審查通過後,才能形成安全設施設計文件。安全設施設計未經審查批准的,不得施工。

5、同時施工,要求建設施工單位在對建設工程項目施工時,必須同時建設安全設施工程。建設施工單位不得先建設完成主體工程,後建設安全設施工程,或者有意減掉安全設施工程,只完成主體工程,留在以後補充完成安全設施工程。

6、同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要求主體工程在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時,安全設施必須同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安全設施沒有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安全設施工程一經投入生產或使用,不得擅自閒置或者拆除,確有必要閒置或者拆除的,必須徵得有關主管部門的同意。

7、基建施工單位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

8、基建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學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則上應在學生不在校的情況下施工,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做好防範措施,不得讓學生進入施工區域。

9、基建施工過程中,對民工的管理及施工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不得隨意進出教學區,學校要做好防盜工作。

10、學校安全部門、後勤部門要經常檢查督促建設項目與安全設施施工質量,確保項目建設安全與質量。

11、建設項目未進行“三同時”或“三同時”未通過相關部門驗收的,基建項目不得擅自投入使用。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7

1.目的

為為了確保實驗國小報刊郵件及時準確地收發。

2.範圍

適用於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當值人員接到郵遞員送來的報紙、雜誌時,必須仔細核對,各類報紙、雜誌的名稱、數量是否與《報刊明細表》上的數量相符,如有疑問需及時與投遞員、校方管理員查詢、核對。

3.2當值人員接到郵遞員送來的書刊、雜誌時,認真核對各種書刊的數量後,方可簽字確認,並隨時在《實驗學校郵件期刊簽收登記表》上各欄目詳細登記。

3.3當值人員接到掛號件和特快專遞時,應認真核對地址、姓名、並隨時在《實驗學校郵件期刊簽收登記表》上各欄目詳細登記。對於此類信件應在儘快通知收件人領取。

3.4由政府機關單位(如:區教育局等政府職能部門、其它學校)發來的文件,通知,應立即通知相關人員領取或在有人員頂崗的情況下發送,同時在《實驗學校郵件期刊簽收登記表》上予以詳細登記。

3.5如遇可疑信件(如:港台信件)、無郵件地址或信封內容辯認不清,可通知上級部門或派出所處理。

3.6報刊郵件的分發

3.6.1報刊根據《校方報刊明細表》上的分發目錄,將房號寫在報刊第一版的左上角。

3.6.2雜誌根據報刊明細表的訂閲目錄,通知相關人員領取,需認真核對四

3.6.3季郵件期刊簽收登記表上名稱、房號、數量後,要求收件人在簽收人、簽收日期欄上籤 字確認,其不得跨格、跨欄填寫。對安全員不能確認的收件人可要求出示身份證件,安全員核對後在經手人欄簽字確認。

3.6.4掛號信件、特快專遞補和政府機關單位發來的文件,通知等信件的領取確認方法同上。如是安全員送達由送達人在經手人欄簽字確認,掛號信件和特快專遞補不可代領代簽,對不能確認的英文信件,可詢問校的英語教師確認,用鉛筆在信封上標註;對於英語教師都無法確認和地址不詳的信件,在值班室門前公告欄上登報,三日未有人領取回郵遞員。並需完善手續。

3.7刊郵件的存放

3.7.1當遇到節假日等報刊雜誌不能送發時,當值人員應將每天的報刊分類存放於辦公桌抽屜中,不得隨意給其它人員借閲。

3.7.2信件應避免無關翻閲,確保郵件安全送發到各收信人手中。

3.8八、以上未盡事宜和在實際操作中有疑問的,可諮詢校方總務處或物業管理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將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本細則。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8

一、目的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衞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有限公司。

三、術語和定義

1、建設項目指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建設項目。

2、建設項目職業衞生“三同時”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建設項目,其職業衞生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預算。

3、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指存在或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所列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分為職業病危害一般、職業病危害較重和職業病危害嚴重三類。

四、職責

1、職業衞生領導小組是職業衞生“三同時”管理的責任部門。

2、生產部是建設項目規劃、設計階段和施工與試生產階段“三同時”的執行部門。

3、財務部負責建設項目職業衞生資金的有效投入與管理。五、工作程序

1、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後,應組織有關職業衞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評審。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建設項目概況;

(2)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勞動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評價;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的類型分析;

(4)對建設項目擬採取的職業病預防設施的技術分析和評價;

(5)職業衞生管理機構設置和職業衞生管理人員配置及有關制度建設的建議;

(6)對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措施的建議;

(7)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結論。

2、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完成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後,應當按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並提交下列申報材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申請書;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3)建設單位對預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4)職業衞生專家對預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5)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的審查一件;

(6)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核或備案同意後,建設項目的選址、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職業病防護設施等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對變更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辦理相應的備案或者審核手續。

4、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在初步設計階段,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職業衞生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並在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完成後,組織有關職業衞生專家對其進行評審。

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設計的依據;

(2)建設項目概況;

(3)建設項目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來源、理化性質、毒理特徵、濃度、強度、分佈、接觸人數及水平、潛在危害性和發生職業病的危險程度分析;

(4)職業病防護設置和有關防控措施及其控制性能;

(5)輔助用室及衞生設施的設置情況;

(6)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

(7)對預評價報告中職業病危害控制措施、防治對策及建議採納情況的説明;

(8)職業病防護設施投資預算;

(9)可能出現的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預防及應急措施;

(10)可以達到的預期效果及評價。

5、對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較重的建設項目,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後,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施工。

6、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後,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的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

(2)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複印件);

(3)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4)建設單位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評審意見;

(5)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單位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6)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的批覆文件(複印件);

(7)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7、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經審查同意後,建設項目的生產規模、工藝或者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等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根據變更的內容,重新進行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並在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相應的審查手續。

8、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由取得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並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進行。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和有關施工技術標準、規範進行施工,並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工程監理單位、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工程實施監理,並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工程質量承擔建立責任。

9、建設項目完工後,需要進行試運行的,其配套建設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

試運行時間應當不少於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日,國家有關部門另有規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業除外。

10、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的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建設項目沒有進行試運行的,應當在其完工後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11、在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後,應當組織有關職業衞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進行評審。

12、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後,自行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竣工驗收,並自驗收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備案,提交下列文件、資料:(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備案申請書;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備案通知書(複印件);

(3)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複印件);

(4)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5)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6)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7)職業衞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8)建設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一件;

(9)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自行驗收情況報告;

(10)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13、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並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批覆文件;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資質證明(影印件);

(4)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複印件);

(5)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6)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7)職業衞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8)建設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9)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資質證明(影印件);

(10)(10)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14、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應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並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

(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批覆文件(複印件);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資質證明(影印件);

(4)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5)職業衞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6)建設單位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7)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資質證明(影印件);

(8)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15、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應當分期與建設項目同步進行驗收。

六、記錄

1、《建設項目職業衞生“三同時”台帳》

2、《崗位職業病危害因素台帳》

3、《職業病防護設施台帳》)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9

一、目的

為了減少或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園區企業新、改、擴建項目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園區企業新、改、擴建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入生產使用全過程。

三、職責

1、園區企業負責人履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主體責任。

2、園區行政部負責園區企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三同時”監管。

四、工作程序

(1)總要求

1.凡園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企業,從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都必須嚴格按照建設企業安全生產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進行建設與管理。

2.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企業的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企業概算,園區企業負責人應保證安全設施資金的足額投入。

(2)可行性研究

1.園區企業需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時,由主要負責人提出申請,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

2.對於安全風險較大的建設企業,如危險物品倉庫,噴油車間等,在進行企業可行性研究時,應對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專門論證。應委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預評價,對建設企業安全設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安全生產對策的具體方案。

3.對於安全風險較大的建設企業,可行性研究報告書應對建設企業安全生產設施的科學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安全生產措施方案。

4.對於安全風險較小的建設企此,在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時,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對建設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及安全設施進行綜合分析,並編制安全設計專篇。

5.負責可行性研究的機構和負責安全生產評價的'機構不能是同一單位,且要具備相應的資質。

6.主要負責人應將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交園區行政部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設計

1.園區企業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時,應委託有資質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進行設計。

2.設計單位應嚴格依據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評價的要求進行安全設施設計,落實安全生產措施。

3.安全設施設計應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查,經審查合格後方可用於施工 。

(4)施工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施工前,園區企業應報相關政府企業立項審批,取得施工許可證後方可施工。

2.施工時,應聘請具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並聘請具有資質的監理單位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不能是同一單位。

3.施工、監理和設備材料供應等單位,應嚴格依據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理和設備材料供應,確保安全設施設計方案的有效實施。

(5)驗收

1.建設企業竣工驗收前,園區企業應委託安全評價中介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

2.園區企業應將安全驗收評價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並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安全設施專項驗收。

3.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設施單項驗收合格後,園區企業應向建設單位申請對建設企業進行總體竣工驗收。

(6)投入生產和使用

建設企業必須通過安全設施單項驗收合格和建設企業總體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正式投產使用後,不得將安全設施閒置不用或拆除,應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

(7)生產設備設施的變更

1.生產設備設施的變更包括設備設施型號變更、配件更換、電氣設備變更、安全設施變更和設備設施更新改造等。

2.施工過程中或設備設施生產使用過程,若需要對生產設備設施進行變更時,應對變更的內容重新進行設計,並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書》,經過原設計單位簽字同意。

3.在生產設備設施變更的全過程中採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8)“三同時”檔案管理

園區企業ehs(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人員收集與“三同時”相關的資料,並建立“三同時”資料檔案,永久保存。“三同時”資料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安全評價中介機構、可行性報告研究、設計、施工和監理等單位的資質證明覆印件;

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專篇、安全驗收評價報告、企業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設計圖紙、施工萬案、施工許可證:材料供貨證明資料;安全設施單項驗收合格證明、建設企業總體竣工驗收合格證明安全設備設施變更申請和變更意見書;與“三同時”相關的其它資料。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10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職業健康安全部將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委託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做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並提交安監部門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審核。

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並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三、設計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可研報告應有職業衞生專篇的內容,初步設計中應有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內容。

四、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設計單位應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的要求在初步設計中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向安監部門提交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衞生審查,經審查同意後方可施工。

五、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經安監部門審批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和審查批覆的`要求,在設計圖紙中落實各項職業病防護措施,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質量可靠。

六、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委託具有資質的評價單位在12個月內對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並按規定向衞生行政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當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對不符合職業衞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衞生防護設施,項目部必須整改直至符合規定,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職業健康安全部應委託取得省級以上安監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八、職業健康安全部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衞生審查規定》和安監部門的要求在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審查、竣工驗收中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

九、組織相關部門參加建設項目職業衞生“三同時”的評審,並建立相應的“三同時”審批檔案。

十、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審查、控制效果評價、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書、批覆文件或函等原件由職業健康安全部移交給設計單位和項目部,並做好相關交接手續。

十一、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衞生“三同時”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規、標準和公司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執行。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11

第一條為加強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衞生評價工作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新建、改建、擴建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衞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安全衞生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

第三條安全衞生預評價報告是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設計報告中

“勞動安全與工業衞生設計專篇”的編制依據。新建、改建、擴建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必須在可行性研究設計報告編制之前進行安全衞生預評價。

凡未進行安全衞生預評價的開工在建的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須補做安全衞生預評價;幾未進行安全衞生預評價的已經竣工投產的'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須對其安全衞生現狀進行綜合評價。

第四條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衞生預評價工作,應由建設項目主體設計單位以外的熟悉本行業和本建設項目技術特點的、具有安全預評價資格的單位承擔。

第五條為了從設計源頭上加強和規範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的安全衞生'三同時'工作,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負責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衞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勞動安全與工業衞生設計專篇的技術審查工作和安全衞生竣工驗收評價工作。

第六條水電水利行業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與工業衞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勞動安全與工業衞生設計專篇、竣工驗收評價專題報告的主要內容和有關規定,仍執行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轉發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通知》(水電規辦[20xx]0026號文)。

第七條在新建、改建、擴建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規劃、設計管理中將安全衞生作為強制性實施的專題審查項目。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衞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及其評審意見應向國家(省人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八條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衞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及其評審意見備案實行分級管理。

下列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衞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及其評審意見應報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1、國務院審批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審批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工程);

2、屬於國家核設施、保密工程等特殊性質的建設項目(工程);

3、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工程);

4、國家有明確要求的建設項目(工程)。

上述以外的其它水電水利建設項目(工程)安全衞生預評價大綱、預評價報告及其評審意見,應報送建設項目(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九務本規定由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負責解釋。

第十務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12

一、為適應教育事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我學校項目決策和建設的科學管理,提高學校建設規劃和建設水平,確保學校基本建設管理科學規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農村普通中國小建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學校建設的特點制定。

三、校園總體規劃審批,教育局根據上報校園總體規劃進行專家或集體會審,分管領導和局長簽字,校建辦蓋公章,作為學校校園建設永久性發展規劃。資金不足的項目學校要一次性規劃,分步實施。

四、校園總體規劃圖修改。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圖由於某種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須上報教育局再審批才能修改,學校無權修改校園總體規劃圖。

五、校園建設無論是新建、改擴建、加固改造和校園綠化等建設工程,都要使用施工圖紙,學校維修要有做法説明,無施工圖紙和做法説明,不允許開工建設。

六、各學校校舍建設施工圖紙都要送專業圖審機構審核,未經審核的施工圖紙不允許使用。

七、嚴格實行工程預審和終審制。不論是新建、改擴建、綠化、維修、校園文化等建設工程開工前要進行預審(工程預算審計),校建辦監督按預審價簽訂施工合同,竣工後要進行終審(竣工決算審計),大型工程校建辦要實行全過程管理。需要進行工程預審和終審的項目學校,必須準備好完整的工程預審和終審資料,上報教育局校建辦,校建辦進行初審後,再統一協調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教育主要領導要簽字認可,校建辦要加蓋公章,未經以上程序審計的結果無效,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八、嚴格實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監理合同、造價諮詢合同、勘察設計等合同是工程結算、工程安全、工程質量管理的重要依據;是確定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不論工程大小都要簽訂合同,合同的內容必須完整,格式必須規範,計價必須合理。教育系統工程施工合同要統一格式(由校建辦提供),統一計價口徑,統一材料價格。

九、嚴格實行工程監理制。教育系統所有學校新建、改擴建、加固改造項目工程都要聘請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公司實行全過程監理,學校也應挑選1—2名熟悉業務,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工地現場管理。學校選址、平面規劃、定正負零、簽訂施工合同、基礎驗槽、外牆裝修、竣工驗收等主要環節必須請校建辦參加。監理公司和學校工地負責人要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執行國家相關施工規範、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和安全規則實施,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理使用年限。十、嚴格項目法人責任制。教育系統學校建設項目要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一把手親自抓,負終生責任。

十一、學校基本建設檔案指在校園總體規劃內進行的自然勘測、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技術文件材料。十二、學校基本建設檔案是學校規劃、新建、擴建、維修和發展的重要依據,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進行管理。

十三、凡在學校內建設的項目,應按下列規定範圍建立檔案資料

1、基礎資料檔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比例尺地形圖、地下管線測量成果圖、地名以及學校歷史沿革等方面的歷史、狀況和校園建設管理規章制度等。

2、規劃方面檔案:校園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工程規劃、專業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等。

3、工程建設管理檔案:項目建議書、項目論證書、規劃審批、土地徵用與劃撥、項目審批意見書、計劃任務書、項目批覆、設計方案審批、施工圖紙、工程施工技術管理資料、招投標書、預決算書、施工合同書、增減工程結算證明書、審計結論等。

4、學校基本建設檔案中的項目工程批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概算書、竣工審計報告、施工圖紙、備案證等,必須交校建辦存檔。

十四、對未申報而私自建設的工程項目,直接責任人要進行通報批評,並作書面檢查;對未簽訂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項目,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並作誡勉談話;對未進行工程預審、終審和直接撥付工程款的,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行政和黨紀處分;對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造成質量安全和經濟損失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黨紀、經濟處分,並作降職或免職處分;對存在嚴重失職、瀆職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違法行為,直接將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經濟、行政和刑事責任;對學校建設管理較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和表彰。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13

為了進一步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體現教師良好的風貌和行為習慣,確保師生免受毒物對人體的危害,結合學校實際,為做到措施得力,責任到人,落實到位,確保禁煙活動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成立控煙組織機構,由校長擔任組長,下設控煙行為監督小組、專職控煙監督員。

二、控煙組織機構每學期要寫出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張貼禁煙標語,期末寫出工作總結

三、全體教師積極參與爭創“無煙會場”“無煙辦公室”“無煙教室”活動,成績突出者,給予獎勵。

四、校內所有辦公場所,不得放煙灰缸,地上不得有煙蒂,室內不得有煙味。

五、教師在上課、輔導自習、備課、批改作業期間,不得在教室或辦公室抽煙。

六、召開教師會議或全校師生大會或重大活動時,任何教師在上述場所不得抽煙。

七、若在禁煙場所發現教師抽煙,學校給予通報批評,並與“師德綜合考核”、評優、評先掛鈎。

八、若發現學生煙抽,令其寫出書面檢查,並扣除班內積分,同時給予紀律處分。

九、控煙組織機構,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檢查,並將檢查情況用文字形式如實上報,以便積累經驗,改進工作。

十、學校定期組織師生學習煙草對人體有害的有關知識,提高認識,通過看書籍、講實例、談認識、寫體會、下保證等方法,爭取自覺、主動禁煙。

十一、學校每學期要在學生中開展一次“拒吸第一支煙,做永不吸煙的新一代”簽名活動。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14

為了使我校的校園文化建設能真正達到環境育人的目的,給師生營造一個優美、舒適、和諧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根據我校校園文化建設的實際及上級部門的有關要求,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總體規劃必須符合實際,劃出教學區、生活區、運動區、綠化區。

二、分片區承包到班級綠化、美化,並由該班級負責管理。使綠化覆蓋面積逐年增加。

三、校園內的主要通道、走廊等處的裝飾必須具有思想性、知識性、藝術性,突出教育性。

四、班級財產、門窗、牆壁等設施承包到班,由班主任負責管理,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五、建立衞生值日製度,每日有衞生檢查記錄,由值周領導和值日教師共同評分,學期結束進行評比;同時教育師生養成講究衞生的優良習慣,不在校園內亂扔果皮、紙屑等污物。

六、校園每週至少進行二次大掃除,教室做到天天打掃,做到地面、牆面“四無”。班主任為該班的直接責任人。若大掃除時班主任不在場的一次扣取班主任津貼5元。

七、嚴禁師生攀折花草樹木,班主任要加強教育,如有損壞、攀折花草樹木的,給予嚴厲批評,同時扣取班主任津貼2元。情節嚴重的必須補栽。

八、嚴禁在牆壁等設施上亂塗亂畫。如有塗畫的,責令其進行粉刷,學生不掃行的由班主任承擔責任。一次扣取班主任津貼2元。

九、執行《國旗法》,每週舉行升降旗儀式,並組織國旗下的講話活動。主要由少先隊輔導員負責。

十、圖書、儀器管理員必須制定出圖書、儀器借、領、用管理制度,實行規範化管理。

十一、本制度規定的內容,學期結束時進行檢查評比,對優秀的給予適當獎勵;對存在問題的給予批評。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15

(一)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支出的含義及內容

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建築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及按照合同規定付給施工企業的預付備料款和預付工程款具體內容有7項:

(1)各種房屋和建築物支出;

(2)設備附着物支出;

(3)資源開採工程支出;

(4)道路建築工程支出;

(5)水利工程支出;

(6)防空、地下建築等特殊工程支出;

(7)拆除、整理支出。

確定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支出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①建設單位預付給施工企業的工程款和備料款,在未收到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價款結算單,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手續前,只能作為往來款處理,不能計入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支出

②建設單位自營工程所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都必須按實際支出數計入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支出,不能按預算價格進行結轉

③由於管理不善、設計方案變更等原因而造成的報廢工程損失,經批准後,應當從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支出中轉到待攤投資支出

(二)設備投資支出的含義及內容

設備投資支出是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各種設備的實際成本具體內容需要安裝設備不需要安裝設備為生產準備的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的實際成本。

確定設備投資支出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①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和工具、器具購入時,無論是驗收入庫,還是直接交付使用單位,都直接計入設備投資支出;

②需要安裝的設備購入後,無論是驗收入庫,還是直接交付安裝,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才能計入設備投資支出:

一是設備的基礎和支架已經完成;

二是安裝所需的圖紙已經具備;

三是設備已經運到安裝現場,驗收完畢,吊裝就位並繼續安裝

③對列入房屋、建築物等建築工程預算的附屬設備,如暖氣、通風、衞生、照明、煤氣等設備,出庫安裝時,不能計入設備投資支出

④需要安裝設備的基礎、支柱等所發生的建築安裝費用,不能作為設備投資支出

(三)待攤投資支出的含義及內容

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按照規定應當分攤計入交付使用資產成本的各項費用支出。

具體內容有33項:建設單位管理費用;土地徵用及遷移補償費;土地復墾及補償費;勘察設計費;研究實驗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設備檢驗費;負荷聯合試車費;合同公證及工程質量監理費;(貸款)項目評估費;國外借款手續費及承諾費;社會中介機構審計(查)費;招投標費;經濟合同仲裁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土地使用税;耕地佔用税;車船使用税;匯兑損益;報廢工程損失;壞賬損失;借款利息;固定資產損失;器材處理虧損;設備盤虧及毀損;調整器材調撥價格折價;企業債券發行費用;航道維護費;航標設施費;航測費及其他待攤投資支出

確定待攤投資支出應注意的問題:

①經營性項目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不作為土地徵用及遷徙補償費的內容,而直接計人其他投資支出中無形資產項下

②建設單位發生固定資產和設備的盤虧、盤盈要先作為待處理,報經財政部門批准後,再計人待攤投資支出

③對取得的器材處理收入和調撥溢價,要衝減待攤投資支出

④為進行可行性研究而購置的固定資產所發生的支出,不能列入待攤投資支出

⑤建設項目的土地平整、原有障礙物的拆除和建築場地的佈置所發生的費用,不能列入待攤投資中土地徵用及遷移補償費項目

⑥建設單位支用的借款未按規定的用途使用,擠佔挪用部分的罰息支出以及不按期歸還借款而支付的滯納金,應該由建設單位在留成收入中支付,不能列作待攤投資支出

(四)其他投資支出的含義及內容

指建設單位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房屋購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購置、培養、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種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發生的支出具體內容有以下7項:

(1)房屋購置;

(2)基本畜禽支出;

(3)林木支出;

(4)辦公生活用傢俱、器具購置費用;

(5)為可行性研究購置固定資產的費用;

(6)購買或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的費用;

(7)遞延資產。

(五)交付使用資產的含義及內容

指建設單位已經完成購置、建造過程,並已交付或結轉給生產、使用單位的各項資產。

(1)房屋、建築物、管道和鐵路等固定資產成本;

(2)動力設備和生產設備等固定資產成本;

(3)運輸設備及不需要安裝設備、工具、器具和傢俱等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成本;

(4)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成本;

(5)林業建設單位為農場而引購的畜禽、役畜和林木等實際購置成本和種植成本。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16

為強化項目部安全生產,使安全設施能夠及時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設施“三同時”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安全經理負責。

2、新、改、擴、技改、革新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3、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衞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4、在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衞生、環保、消防等設計規範和標準。

(2)設計採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鑑定報告。

5、新產品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採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2)工藝條件的送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3)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

(4)設備造型和建築等,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衞生等標準和規定要求;

(5)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評價。

6、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工業衞生、環保、消防部門及工會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7、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衞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缺陷。

8、在竣工驗收工作中,要有安全、衞生、環保、消防等部門,會同工會組織參加,凡安全、衞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時,均不能驗收,直到達到要求。

9、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17

目錄

第一章總則

1.1目的

1.2依據

1.3適用範圍第二章職責與權限

2.1工程總監

2.2工程中心

2.3項目經理

2.4項目副經理(分公司工程項目負責人)

2.5土建工程師

2.6水、電工程師

2.7項目檔案員

第三章監理單位的管理制度

3.1與監理單位的關係

3.2監理人員要求

3.3施工階段管理

3.4監理例會、月報要求

3.5監理獎、懲措施第四章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4.1工作關

系4.2質量管理

4.3材料質量管理

4.4分部、分項單位工程質量管理

4.5成品保護

4.6質量事故處理第五章進度計劃管理制度

5.1工程進度計劃組成編制

5.2工程進度的落實、檢查、實施

5.3趕工措施

5.4工期延長的審批第六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6.1安全管理原則及規定

6.2管理措施及要

求6.3重點檢查的事項

第七章現場簽證及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7.1現場簽證原則

7.2現場簽證管理

7.3可簽證原則

7.4不可簽證的內容

7.5簽證時效性

7.6零星工程管理目的7.7零星工程要求原則、實施程序第八章獎懲制度

8.1公司部門及人員處罰8.2監理單位處罰

8.3施工單位處罰

8.4獎勵

第九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1.1目的

為規範房產公司所屬項目的建設管理,明確在工程管理過程中有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和工作流程,全面提高集團公司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管理水平,進一步建立建全質量、進度、安全、效益保證體系,實行建設工程項目標準化管理,確保建設進度和企業的綜合效益達成一致,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據

1、依據公司《20個運營管理模塊規定》等相關管理制度編制;

2、公司與承包單位簽訂的各類工程承包合同;

3、公司與監理單位簽訂的建設監理合同;

4、現行建築工程施工驗收規範及相關的技術規程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5、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有關的政策和規定;

1.3適用範圍

1.本制度適用於房產公司總部及所屬公司建設項目的工程管理業務。

2.本制度與房產公司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範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3.公司在建項目在執行本制度的過程中,可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完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4.本制度的條款如與國家的規範、標準或地方法規有矛盾之處,應以國家規範、標準或地方規定為準。

第二章職責與權限2.1工程總監:

建立和完善以項目為基點的適應市場經濟的責任管理機制,利用經濟手段、法制手段對建築項目出台規範化、科學化的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負責檢查監督項目的建設進度、質量、成本、安全、文明施工情況。

負責落實、完善政府對項目建設的各項批准手續,確保項目的建設符合政府相應的管理規定。

負責審批下屬上報的有關工程管理方面的報告及上報政府管理部門的重要文件。

代表公司履行總包合同及各分包合同的責任,負責處理工程建設過程中重大的合同糾紛。

公司重大事項的參與評定,項目技術問題的處理及重大施工計劃、組織方案的審核。

房產公司所承建項目款項的監督、審核、審批及下屬職員的人事考核建議權。

.2工程管理中心

對公司確定的項目開發計劃、質量目標以及成本目標的實施、監控及完成情況負責任,制定並出台相應的項目管理措施。負責審核分公司季、月生產計劃,協助主管領導結合實際下達生產計劃指標並監督其實施情況。

負責每月定期向工程總監申報>,內容要求:全面、客觀、準確反映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安全等現場實際情況。

配合研發、行政、營銷等部門進行項目前期的運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參加項目監理例會,並對在建項目進行綜合分析與評價。參與在建項目零星工程量及現場簽證工程量的核實及合同簽署過程的洽商談判。

審定重要的施工方案,參與總包、分包、材料採購的招標工作。負責政府部門、總包單位、分包單位、監理公司及公司各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

主持項目內部會議,審定或簽發對內對外的重要文件。按照監理合同及相關監理條例對監理公司的工作進行全面督促檢查,落實有關責任制。負責審定工程款項的支付。

2.3項目部經理

代表企業實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在管理中貫徹執行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在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企業整體利益和經濟權益。

負責落實集團公司年度責任目標及項目部全面管理工作。負責各方單位綜合協調,督促項目生產落實方案,確保工程按合同簽署條款履約完成。

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技術管理工程,嚴格執行各項技術標準、驗收規範和質量標準。

負責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及處理工程建設過程中重大的合同糾紛。

負責組織施工圖紙會審,配合設計部門完善施工圖設計。負責組織項目的專項驗收及總體竣工驗收工作,並籤批有關驗收文件。

負責建設項目零星工程及現場簽證工程的合同談判及合同簽署。負責項目款項的監督、審核、審批及重大事項的參與評定。負責貫徹各級技術責任制,明確本部門員工的職責分配與考核。負責違規單位及監理單位的處罰權限。 2.4項目部副經理(分公司工程項目負責人)協助部門經理開展各項管理工作。

負責每月25日前向工程管理中心申報>,內容要求:全面、客觀、準確反映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安全等現場實際情況,並指出工程施工中存在、潛在的主要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工程進度計劃,制定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技術措施,處理施工質量和施工技術問題。負責各階段驗收工作:組織內部驗收工作;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政府質量監督部門等相關單位進行工程的階段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專項工程驗收項目竣工備案驗收事項等。

負責組織工程部及監理單位每月進行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對蔑視安全、違規操作的施工單位進行嚴厲處罰。

負責總包單位、獨立分包單位以及材料設備供貨廠商的協調管理工作。

負責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配合集團公司完成各項部門的綜合業務工作。

負責分解部門的工作計劃,保證工作流程順暢。負責違規單位的監督處罰。

2.5土建工程師

熟悉建設項目的實施程序,完成上級佈置的工作任務,嚴格掌握各項施工工藝、質量標準,執行相關行業的法律、法規,杜絕安

全質量事故發生。

負責在建項目的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控制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標準。

負責制定各管轄範圍內具體的工期進度計劃與質量保證體系。參與施工圖紙會審工作,負責各階段的項目驗收工作;組織內部、隱蔽、專項及項目竣工備案驗收事宜。

負責總包單位、獨立分包單位以及材料設備供貨廠商的協調管理工作;嚴把材質關,對各施工過程進行嚴格監控。

負責監理單位的督促監管及施工區域場容、場貌的文明安全管理。負責工程進度款項及現場簽證量的審核、審批;記錄項目《工程日誌》,記錄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相關事宜。負責違規單位的監督處罰。 2.6水、電工程師

嚴格掌握水電項目工程各項施工工藝、技術、質量標準,執行相關行業的法律、法規,杜絕安全質量事故發生。

參與施工圖紙會審工作,負責聯繫設計單位,協調解決水、電施工過程中存在各類問題。

負責監理單位的監管及隱蔽工程的檢查與認證;配合其他專業,確保各項施工工序符合設計要求標準。

負責總包單位、獨立分包單位以及材料設備供貨廠商的協調管理工作;嚴把材質關,對各施工過程進行嚴格監控。

負責各階段工程的驗收工作,組織完成項目驗收及工程移交任務;配合物業部門做好入住及保修期內的維修工作。

負責工程進度款項及現場簽證量的審核、審批;記錄項目《工程日誌》,記錄工程實施過程中的相關事宜。負責違規單位的監督處罰。

2.7項目檔案員

熟知建設工程檔案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業務規範。負責項目部全員的出勤工作,月底上報行政部門。按照工程施工進展及時督促有關人員整理相關技術資料。負責項目部日常收、發文件和技術資料簽章、整理、登記和集中管理工作。

嚴格保管相關技術資料,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外借。

按照>整理技術資料,協助行政部門完成建設項目的相關備案程序。

指導並協助施工單位進行行政建設單位竣工資料的報送工作。積級協助公司各部門同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監理單位的管理制度3.1工作關係:甲方與乙方(委託與被委託)監理單位應按照與公司簽訂的委託監理合同條款規定的範圍正確履行監理職責和義務,必須在工地現場設立常駐機構、配備與工程階段相適應的專業監理人員,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控制,每月向項目部、工程中心定期提交監理月報,針對項目實施管理過程中進度、質量、安全做出分析,提出有益的建議和意見。

3.2監理人員要求

監理總監:相關領域知識專業,擁有5年以上相關崗位的工作經驗,按國家規定取得“監理工程師證書”的人員。

水、電監理工程師:相關領域知識專業,擁有3年以上相關崗位的工作經驗

監理工程師:相關領域知識專業,擁有3年以上相關崗位的工作經驗。

監理人員:相關領域知識專業,擁有2年以上相關崗位的工作經驗。

3.3施工階段管理

正確執行國家、地方及行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按>嚴格要求承建單位按規範要求施工。

組織參與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工作,根據項目特點,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

負責督促、審查承建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方案,質量保障體系等技術文件,並檢查落實情況。

負責施工現旁站監督,核查施工過程中的主要環節部位,做好隱蔽工程驗收,組織分項及初步工程檢查驗收,協助業主單位提供竣工驗收資料及報告。

定期組織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針對違規單位進行教育處罰。督促、審檢、指導施工單位歸整技術及業務資料,建立建全項目檔案資料。

負責施工進度款項及現場工程量簽證的審核、審批。負責違規單位的監督處罰。

4.2監理例會、月報要求

每週進行監理例會,針對施工過程中存在的隱患和問題進行及時處理。

明確會議目標,提高工作效率,解決施工中實際問題,保障正常的工程進度和質量。

進行監理例會的抄送、簽發及存檔。

每月25日前,及時向項目部、工程中心上報>。 《監理月報》的內容應全面、客觀、準確反映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安全等現場實際情況,並指出工程施工中存在、潛在的主

要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5.2監理獎、懲措施

在滿足質量及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如監理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使工程投資節約,則1個月內按節約投資成本比率的10%以予獎勵。

對項目具體施工方案審查嚴謹,能及時修正方案中的技術、經濟不合理的因素,能為降低工程建設成本提出有效的實施意見的,經公司確認採納,則1個月內按節約成本比率的10%以予獎勵。對監理單位的處罰由項目部執行;處罰分建議性處罰、經濟性處罰、解除合同處理。

向總監建議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向監理單位建議更換不勝任的總監;向行政主管部門通報不公正、不守法的監理單位出現以下情況對監理單位進行1000-3000元經濟處罰處理。 1.每月25日前未向項目部、工程中心上報>;2.為施工單位指定承包商、建築構配件、設備材料生產廠家;3.收受被監理的施工單位的任何禮金;

4.玩忽職守,未嚴格執行旁站制度、未嚴格執行材料進場檢驗制度、未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驗制度,未能及時發現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質量、進度問題;

5.未經甲方同意核實,擅自確認簽署施工單位提交文件;6.責任心不強,不具備任職資格的監理人員。解除合同處理。

1.因監理單位監管不力,造成較大安全、質量事故,對以後使用有構成安全威脅的,由項目部上報集團公司直至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2.工程開工後監理單位仍未能組織監理人員入場;

3.監理實施過程中,以施工單位相互串通損害公司利益,使成本提高、工程質量下降,進度目標未能完成;

4.監理實施過程中,監理單位無能力勝任或監理人員玩忽職守造成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進度失控。

第四章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4.1工作關係:甲方與乙方(發包與承包)公司將工程建設項目發包以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應按施工承包合同規定的內容嚴格按設計施工圖紙、國家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組織施工,接受公司項目部、工程管理中心的監督與檢查。施工單位應按承包合同工期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務,有義務向建設單位提出工程施工合理化提議,有義務在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配合營銷中心的部分需要,進行展示宣傳;向監理單位、業主單位定期彙報工程實施情況,按時提交施工工程量報表,周、月、年項目進度計劃。項目部、工程中心有責任和義務幫助承包單位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受理、審查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提出的合理要求。 4.2質量管理原則

質量管理堅持“預防為主、全面控制、千年大計、質量第一”的原則。

項目部以設計文件、圖紙、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及施工技術規範、規程、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標準為依據,監督監理單位、承建單位全面實現合同中約定的工程質量目標。

項目部明確項目施工工序,(包括腳手架等臨時設施的拆除和運輸),確保已完成的工程不受後續工程的影響。

項目部完善監管機制,隨時現場檢查監理人員、施工單位技術管

理人員的工作情況以及工程施工情況,確保工程質量滿足規範標準和合同要求。

4.3材料質量管理

工程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材料、設備進場時必須由施工單位填寫《材料報驗單》,經監理單位、項目部驗證及取樣送檢合格,方可使用。

施工單位使用新產品材料前,必須提交施工材料的《出廠合格證》及《檢驗證明書》,填報《材料報驗單》等資料,經監理單位、項目部核驗無誤後方可進場實施。

由項目部牽頭監理單位見證取樣,對建設項目使用的進場材料,報送有關檢測機構檢測,檢測合格後產品方可使用,不合格的產品,須即日內要求清理退場。

嚴禁控制檢驗報告過期,未經甲方或監理方見證取樣,未在有資質檢測機構檢測的材料產品進場使用。

4.4分部、分項、單位工程的質量管理施工方案與技術交底

分部、分項、單位工程施工前,項目部、監理單位檢查施工單位施工方案是否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進行了細化,技術人員是否對操作工人進行了技術交底工作;對於容易發生質量通病的施工部位,着重進行施工工藝、次序、方法的落實檢查。

施工樣板:在主要分部及單項工程(含主體、裝飾、樓地面、屋面、門窗、安裝、景觀、道路工程)開工前,項目部提前通知施工單位先做施工樣板。施工樣板完成後,項目部組織監理、施工單位及通知公司高層進行現場驗收,經驗收合格,方可全面開展分項工程。

自檢與報驗:分項工程施工完成後,施工單位先自檢合格填報《工程質量報驗單》。項目部會同監理單位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驗收不合格,由監理部位下發《整改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在限期內整改完成。分項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嚴禁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過甲方或監理單位驗收後,方可進行隱蔽實施;隱蔽工程不合格的不許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隱蔽工程須有施工記錄和驗收記錄。

整改與旁站監督:對於施工單位進行整改的施工項目,項目部、監理單位進行現場旁站,監督施工單位按照>的內容要求進行整改。

施工交接驗收:為明確工程質量的責任劃分,施工單位不同班組交叉作業,必須進行交接檢查驗收;不同施工單位交叉作業,由項目部組織、協調各施工單位進行交接手續驗收。

階段驗收、分項驗收:工程的階段驗收和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項目部邀請設計、質檢、監理單位及公司上級部門參加,檢查評價工程施工的質量,提出改善工程質量的建議和意見。

4.5成品保護

項目部必須組織制訂《單項工程成品保護規定》,並責令施工單位成立成品保護小組,落實成品保護的崗位責任。

項目部、監理單位對成品保護的重點部位進行巡視,要求總包單位、分包單位各自採取成品保護措施,必免竣工交户前出現各類問題。

施工單位對成品保護不力,由項目部出台、制定相應處罰措施。 4.6質量事故處理工程出現質量事故,項目部、監理單位應及時處理,情況嚴重的上報上級領導並按審批權限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停工通知,同時要求施工單位提出整改方案,經監理單位、項目部認同後監督實施。

停工通知的簽發:局部停工、復工,由項目部或監理單位負責人簽發通知,並送工程中心備案;停工、復工範圍較大或影響較大的,必須由工程總監簽發停工、復工通知,並送總經理備案。重大的質量、安全事故必須通知總經理。以下情況可以發出停工通知:

1.擅自使用未經認可的材料;

2.擅自變更設計圖紙施工;

3.上一道工序未經驗收擅自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4.未經甲方、監理審核同意,分包單位進場施工的;5.分包單位進場後,發現其不具備施工管理能力的;

6.施工質量出現異常,施工單位不整改或未採取有效措施整改的;

7.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施工措施不到位的;出現質量、安全事故;

第五章

工程進度計劃管理制度

5.1工程進度計劃的組成編制計劃總工期小於合同總工期。

項目建設總體計劃:項目部負責人依據公司的總體要求及與承包單位簽署施工合同內容,組織編制建設項目的施工進度控制計劃,確定分部、分項工程的主要節點完成時間,報總經理批准。分包項目工程進展,由工程中心根據總包單位申報的工程進度計劃,進行計劃編制,並於合約採購部能正常進行項目招標,滿足項目建設需要。

進度計劃文件以甘特圖、網絡圖形式表述。

5.2工程進度的落實與檢查實施項目部負責實施完成。

公司各有關部門極力配合支持項目部,確保工程按計劃完工。監理單位、項目部、工程中心對工程施工進度實行動態管理,時刻對工程進度進行跟蹤檢查,一經發現影響工程進展的因素立即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調整。

項目部重點檢查總承包單位對工程總體進度計劃的管理,明確承包單位對工程總體進度的責任,同時協調管理好各分包方的進度要求。

項目部督促施工單位要求每月25日前,向甲方、監理書面上報>內容必須具體、詳細並且符合階段性工期要求和總進度計劃要求,內容包括:人力安排、工程量、施工機械安排、材料安排等,經甲方、監理審核定實施。

項目部各專業工程師、監理單位應每天對各單位(單項)工程進度檢查,瞭解工程的進度情況,及時發現影響工程進度的因素及隱患。

周監理例會中,工程進度是重點要求檢查的內容之一。項目部副經理每月對施工計劃控制點進行檢查,並將檢查情況及措施彙集以>內容中。

監理單位每月提交的《監理月報》,工程管理中心上報公司的《月度報告》應涵蓋工程進度的檢查、對比、差異分析、措施內容等。對於工程進度實際情況與進度計劃相比發生較大差異、可能影響整體開發進度及計劃入住時間的,公司高層應及向董事局彙報。

5.3趕工措施

當工程滯後工期出現延誤時,應採取趕工措施:

1.當進度形象比計劃拖延5天以內的,應分析原因並要求施工單位採取切實可行的趕工措施,在下一工序內趕上。

2.當進度形象比計劃拖延10天以上時,應分析原因並責成施工單位採取切實可行的趕工措施,應制訂短期的工程進度計劃指導施工。

3.工程工期控制點出現延誤,應採取趕工措施,並按施工合同條款規定及時以予簽證處罰。

4.由於施工單位資金、設備、人力不足、材料供應不上導致工程進度滯後,雖經要求採取趕工措施但仍無明顯的改善的,應與公司高層協商解決。 5.4工期延長的審批

除以下條件外,合同工期不許調整:

1.不可抗力原因(如雨水、現場環境、地震、戰爭等);

2.甲方原因導致關鍵工序延長;

3.合同中明確確定的其他工期延長條件。

工期延長的審批;項目部依據合同規定書面答覆施工單位提出的工期延長申請,施工單位逾期申請,任何人不得補辦工期延長簽證手續。

施工單位申報工期延長審批,按照以下審批權限進行:1.工期延長天數≤10天的,由監理單位及項目經理審批;

2.工期延長天數≤20天的,由項目經理審批;

3.工期延長天數≤30天的,由工程管理總監審批;

4.工期延長天數≤45天的,由總經理或董事局審批。

工期順延的批准文件應以《變更費用確認書》的形式發出,並註明調整工期後工程完工的時間。

工程款支付階段,是否按合同要求扣除延期罰款,由工程總監及總經理定奪。

批准工期延長可能引起的各類索賠,由公司高層列入重大事項評審會議決策。

第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6.1安全管理原則及規定

管理原則:安全管理堅持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對於任何的工程事宜,安全問題均有一票否決權;安全措施未作好,不允許施工;不遵守安全規定的人員驅逐出現場。項目經理為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責任人,工程總監及總經理應經常到現場巡視,檢查現場安全及文明施工實施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實施細則:1.項目部為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責部門;

2.項目部應結合項目工程實際,編制項目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實施細則,明確安全生產與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的組織架構、職責劃分、管理規定、檢查機制、處罰事項與標準等。

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及兼職安全員由現場甲方代表(各專業工程師)負責。

項目部安全員主要職責:

1.具體負責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每日巡視施工現場,檢查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狀況,查驗有關分包單位、設備、人員資質情況,按管理規定

執行有關處罰事項;

3.參加監理例會,總結本週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狀況,向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出管理要求;

4.每週組織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進行現場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檢查,及時消除存在的隱患,檢查情況及處理結果形成紀要文件下發施工單位;

5.處理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相關事宜。

6.2管理措施及要求

項目開工前,項目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應分別落實現場安全負責人,確定有關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檢查的工作機制,注重項目場容、環境保護、消防與保安、衞生與防疫、施工擾民等工作,樹立良好的項目形象。

督促施工單位完善有關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細則,明確組織架構、職責劃分和負責人,並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張貼。施工單位的安全員應對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養他們的安全意識,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的情況發生。

現場安全和文明施工檢查是項目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每日必須的工作重點內容之一,經常檢視工地現場及周邊環境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風險。

每週的監理例會,對現場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工程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每月定期進行聯合安全與文明施工檢查,檢查情況及處理結果應形成紀要。

>中應對安全管理的內容有專項説明。

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工作應滿足項目所在地行業管理部門的要求,達不到要求被政府管理部門勒令停工整改的,施工單位自行承擔後果。

6.3重點檢查的事項

施工單位應設專職安全員,安全員上崗應具備相應的資格,並建立建全建全安全台帳。

各方管理人員及現場工人應佩帶工卡證件,工卡證件應進行基本崗位描述,加蓋單位公章。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進出場管理應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單位應在簽署施工合同後方可進場施工;

2.施工場區門衞應對進場人員、車輛、設備、材料等進行檢查和記錄。工程部安全員應經常對進場情況及記錄進行檢查;3.施工單位進場後,應向甲方、監理提交一份詳細的統計表,其格式和提交的間隔時間應符合甲方和監理的規定。

4.嚴禁與合同範圍外,以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材料、設備進場;

5.施工場區內施工材料、設備、機械進、出場應得到項目部的批准;施工材料、設備、機械出場應作記錄。

施工場地內嚴禁人員住宿。施工單位的生活區與施工場地應有明顯的分隔。施工人員由生活區進入施工場地時須檢查工作證(工卡)。嚴禁與工程無關的人員隨意進入施工場地。

各項工程開工前,在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時,項目部和監理單位應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要求施工單位制定

安全管理規定和相應技術措施。審查的主要內容是:

1.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包括組織、人員、職責、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檢查、特殊工種人員的持證上崗制度等是否落實;

2.審查有無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土方、水下、基坑、井下、腳手架等是否編制了有效的單項安全技術方案;

3.審查施工單位現場施工是否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包括對施工垃圾的處理以及環境保護的有關措施。

各項安全防護設施、危險工種、高空作業的施工方案在實施前應進行安全方面的審核並取得監理的批准。

各項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技術管理人員應向具體操作人員進行安全與文明施工方面的交底。

對於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建築障礙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的工程,施工開始前項目部、監理單位應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安全防護方案。安全防護方案不合格的不許進行工程施工。

施工現場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火栓系統、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應保持正常狀態。

監理單位對現場用電、用火、設備使用、人員上崗等應進行相應的資質核驗。

對項目基坑周圍距離較近的建築物需先做結構鑑定,預防基礎開挖對此建築影響,邊坡支護應進行位移觀測。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它安全事故,項目部及施工單位應按有關規定

立即上報公司及行政有關部門,並採取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場地的圍檔、硬化、排水、防洪、消防、安保、衞生、防疫等應符合當地建設管理部門的有關要求。

施工場地應平整、清潔、暢通,材料堆放應整齊,建築垃圾應及時清理外運。

營銷路線及客户可以見到的場地、立面要按營銷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確保營銷線路的安全、美觀、整潔。

第七章

現場簽證及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7.1現場簽證原則

事實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項目部本着對企業負責的精神及事實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工程簽證從嚴把關,並保證簽證內容的及時、準確、真實性。可追溯原則:現場簽證的資料,包括:簽證記要、簽證申請、簽證預算、簽證預算審核等原始文件應及時整理、歸檔,經辦人根據情況必要時保存複印件。

工程承包範圍以外的簽證,必須遵循“先洽商、後實施”的原則。

7.2現場簽證管理

現場工程量簽證;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項目部、工程中心、預結算部)相關人員必須在場進行核定。

工程簽證由施工單位上報,監理單位核定工程量並簽字蓋章後上報項目部,由項目部、工程中心、預算部核定準確無誤後生效並執行,每月25前統一上報工程中心預結算部備案。

簽證必須達到量化的要求,現場隱蔽簽證工程必須用簡圖標註,並備註清晰簡明的文字説明,否則甲方不予簽證核算或按最低費用

核算。

監理單位、項目部對是否屬於簽證範疇的項目進行鑑定,後進行明確的責任劃分和費用劃分,對責任不明和費用劃分不清的簽證,不予簽收。

預算部應每月對所發生的簽證進行彙總統計並建立項目簽證台帳,及時對成本變化進行調整。

簽證單由施工單位填寫申報,工程簽證單必須經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簽字並蓋章籤,簽證審定量以建設單位最小或最低意見為基準,有附頁時,相關部門簽證人員對附頁進行簽署意見。

緊急(抗洪、搶險、自然災害等危急公司財產)的口頭變更指令或臨時任務,發生時及時通知預結算部,預算部在24小時內確認工作量。 7.3可簽證的施工內容

合同以外新增的臨時性項目。

合同內容中因甲方原因提出更改,且涉及相關內容費用部分發生變化的部分。

工程設計變更通知單中,工程量需在現場確定的工程內容。項目現場出現的臨時性或緊急且預計發生費用在部門權限以內的工作內容。

7.4不可簽證的施工內容

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且出現反覆簽證的項目不予簽證。施工單位臨時設施的圍牆、宿舍、辦公室、臨時給排水管、電器線路等在國家預算定額規定範圍內的工程。

施工單位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自身原因造成停工,或達不到設計和規範要求而返工增加的費用項目。

施工單位承諾免費為我公司承擔的工作內容不予簽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工作內容不予簽證。

7.5簽證時效性

工程簽證內容數量金額小,且涉及面廣一時不宜完成,其內容納入分項、分部驗收,全部完工後進行簽證;各方單位簽證完成10日內,必須報預、結算部備案,超出時間視為自動放棄,公司有權不受理。

隱蔽項目工程簽證,施工單位未在20日內,將各方確認簽證的工程量及相關資料上報公司預、結算部核算,視為自動放棄,公司將不以受理。

項目部必須按簽證事件發生的時段按時簽證,工程中心、預算部必須在接到項目部通知24時內進行工作量核實7.6零星工程管理目的

嚴格控制工程建設成本,提高項目經濟效益,進一步明確公司業務辦理流程及部門工作的崗位職責,同時為工程結算提供客觀、真實、準確的依據,結合工程實際,特制定本項目管理制度。 7.7零星工程要求原則、實施程序

不宜通過招投標實施的零星工程,必須進行貨比三家的方法,通過競爭機制控制與降低實施成本。

零星工程應先報價,確定價格後再施工,緊急項目至少要先商定計價方式原則,費率標準,經主管領導批示後方可安排實施。零星工程實施前,項目部提前申請填寫>,報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及總經辦審批。

工程管理中心負責參與零星工程洽商談判,並對所實施項目工程量進行審查、核實,並一同辦理簽證手續。否則,視為無效簽證。監理單位、項目部負責零星工程實施過程的監管;零星工程實施完成,監理單位、項目部及工程管理中心共同實施驗收,驗收合

格,進行簽字確認,交由預、結算、財務部門安排結算。

第八章獎、罰規定

8.1公司部門及人員處罰

1.房產公司在建項目發生嚴重安全、質量事故,且受地方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勒令停工整改的;處以工程總監降職與經濟性處罰;部門負責人降職、調崗;現場代表調職、解聘。

2.房產公司在建項目進度遲緩,未能按公司總體要求完成年度指標,(不可抗力原因:雨水、現場環境、地震、戰爭等)扣除項目部年底績效獎金。

3.房產公司在建項目,未按本條款“第七章現場簽證及零星工程管理制度”的若干要求實施,且會同施工單位、監理部門同流合污、弄虛作假、捏造事實從中收受施工單位好處的,除追究相應責任外,一律開除。(寧洱、江城項目酌情而慮)。

4.工程管理中心制定本管理制度,在年工作指標中未完成職責權限內目標、任務調職、解聘。

5.房產公司各項目部,未按本管理制度“第二章職責與權限”中要求每月申報計劃任務或申報內容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每次處以200-500元罰款,年累記出現5次以上的撤職、調崗。(該條由工程管理中心執行實施)。

6.項目現場負責人員玩忽職守,對現場明顯存在的安全隱患未能及時要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落實整改的,處以該人200-500元罰款。(該條由工程管理中心執行實施)。

7.扣罰説明:由執行部門依據相關處罰制度的要求內容,向部門總監彙報情況,部門總監審查核實,電話或口頭通知財務部從單月工資中直接劃撥,其後將該款項交由行政辦保管。

8.2監理單位處罰

1.監理單位處罰由項目部決策,處罰經額,按本案“第三章監理單位管理制度”的若干要求實施。

2.扣罰説明:由項目部負責人在監理單位申報“工程監理款項支付簽證單”上註明處罰金額或備註處罰清單,財務部門見狀,直接從工程支付款項中劃撥,其後將該款項交由行政辦保管。

8.3施工單位的處罰

1.施工單位承建項目發生嚴重安全、質量事故,且受地方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勒令停工整改的,處以10000-50000元罰款,情況惡劣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並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2.工程進度延期,按>中籤署的相應條款內容履行實施。

3.施工單位未按本條款,“第四章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第五章進度計劃管理制度、第六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中的若干要求實施,項目部可根據情況處以施工單位:100-10000元罰款。

4.扣罰説明:由項目部具體負責落實;現場甲方代表或負責人在施工單位申報“工程進度款項支付簽證單”上註明處罰金額或備註處罰清單,財務部門見狀,直接從工程支付款項中劃撥,其後將該款項交由項目部處理。

8.4獎勵

項目管理人員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本管理制度,按期完成工程進度、安全、質量目標的,年度考評予以20__-5000元獎勵。

2.項目實施前給提出顯著降低成本、節約時效的員工年度考評中予以3000-8000元獎勵。

3.項目部總目標完成率85%以予10000-50000元獎勵。

一、工程質量合格率100%

二、竣工驗收一次過關率100%

三、工程按期交工率100%

四、安全生產管理達標率100%

五、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一人以上)0%;嚴重安全事故(重傷一人以上)0%輕傷類安全事故控制在2‰

六、現場文明施工達標率100%

七、市級文明工地稱號獲得率30%

八、業主投訴受理率30%;人員及時到位率100%;處理結果滿意率80%

第九章

附則

9.1本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辦審批,自20xx年元月1日起實行,原相關管理制度、規定(除簽署格式單外)作廢。凡公司下發的建設項目管理文件與本制度不一致之處均按本制度執行。各分公司如有與本制度內容相背離的規定,必須按照本制度進行調整。

9.2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在公司。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18

一、項目立項審批。項目建設單位須在7個工作日內編寫項目建議書(代可研)、可研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方案和招投標實施方案,並報市縣發改部門審批。

二、項目前期準備。建設單位須在30個工作日內進行地質勘察和工程設計,完成施工圖技術、消防和防雷專項審查,辦理好工程報建手續。

三、工程招投標。委託招標代理機構進行工程招投標代理工作。在指定的網站、報刊上同時發佈工程招標公告,審查報名企業資格,在縣監察局、建設局的監督下,確定參與競標企業,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的發標、開標、公示、施工合同簽訂、工程監理公司確定及質量監督申報工作。

四、工程施工。嚴格執行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項建設領域管理制度,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和安全。

五、項目資金管理。項目資金管理實行專帳封閉運行,由縣級財政部門將項目資金直接撥付給施工企業。嚴禁擠佔、挪用、套取、截留建設資金等違規行為發生。

六、工程竣工驗收。工程全部完工後,須在15個工作日內按照自驗—初驗—專項驗收(消防、防雷和室內空氣檢測)—竣工驗收—項目驗收的程序完成工程竣工驗收。

七、工程決算與審計。工程竣工驗收結束後,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邀請有資質的審計部門或單位進行工程決算與審計。做好相關資料的移交、封存、固定資產入賬工作,並由施工企業將工程交付建設單位投入使用。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19

一、為適應教育事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我學校項目決策和建設的科學管理,提高學校建設規劃和建設水平,確保學校基本建設管理科學規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農村普通中國小建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學校建設的特點制定。

三、校園總體規劃審批,教育局根據上報校園總體規劃進行專家或集體會審,分管領導和局長簽字,校建辦蓋公章,作為學校校園建設永久性發展規劃。資金不足的項目學校要一次性規劃,分步實施。

四、校園總體規劃圖修改。學校校園總體規劃圖由於某種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須上報教育局再審批才能修改,學校無權修改校園總體規劃圖。

五、校園建設無論是新建、改擴建、加固改造和校園綠化等建設工程,都要使用施工圖紙,學校維修要有做法説明,無施工圖紙和做法説明,不允許開工建設。

六、各學校校舍建設施工圖紙都要送專業圖審機構審核,未經審核的施工圖紙不允許使用。

七、嚴格實行工程預審和終審制。不論是新建、改擴建、綠化、維修、校園文化等建設工程開工前要進行預審(工程預算審計),校建辦監督按預審價簽訂施工合同,竣工後要進行終審(竣工決算審計),大型工程校建辦要實行全過程管理。需要進行工程預審和終審的項目學校,必須準備好完整的工程預審和終審資料,上報教育局校建辦,校建辦進行初審後,再統一協調審計部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教育主要領導要簽字認可,校建辦要加蓋公章,未經以上程序審計的結果無效,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八、嚴格實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監理合同、造價諮詢合同、勘察設計等合同是工程結算、工程安全、工程質量管理的重要依據;是確定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不論工程大小都要簽訂合同,合同的內容必須完整,格式必須規範,計價必須合理。教育系統工程施工合同要統一格式(由校建辦提供),統一計價口徑,統一材料價格。

九、嚴格實行工程監理制。教育系統所有學校新建、改擴建、加固改造項目工程都要聘請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公司實行全過程監理,學校也應挑選1—2名熟悉業務,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工地現場管理。學校選址、平面規劃、定正負零、簽訂施工合同、基礎驗槽、外牆裝修、竣工驗收等主要環節必須請校建辦參加。監理公司和學校工地負責人要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執行國家相關施工規範、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和安全規則實施,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理使用年限。

十、嚴格項目法人責任制。教育系統學校建設項目要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一把手親自抓,負終生責任。

十一、學校基本建設檔案指在校園總體規劃內進行的自然勘測、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保存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技術文件材料。

十二、學校基本建設檔案是學校規劃、新建、擴建、維修和發展的重要依據,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進行管理。

十三、凡在學校內建設的項目,應按下列規定範圍建立檔案資料

1、基礎資料檔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比例尺地形圖、地下管線測量成果圖、地名以及學校歷史沿革等方面的歷史、狀況和校園建設管理規章制度等。

2、規劃方面檔案:校園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工程規劃、專業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等。

3、工程建設管理檔案:項目建議書、項目論證書、規劃審批、土地徵用與劃撥、項目審批意見書、計劃任務書、項目批覆、設計方案審批、施工圖紙、工程施工技術管理資料、招投標書、預決算書、施工合同書、增減工程結算證明書、審計結論等。

4、學校基本建設檔案中的項目工程批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概算書、竣工審計報告、施工圖紙、備案證等,必須交校建辦存檔。

十四、對未申報而私自建設的工程項目,直接責任人要進行通報批評,並作書面檢查;對未簽訂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項目,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並作誡勉談話;對未進行工程預審、終審和直接撥付工程款的,將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行政和黨紀處分;對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造成質量安全和經濟損失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黨紀、經濟處分,並作降職或免職處分;對存在嚴重失職、瀆職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違法行為,直接將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範本 篇20

1、凡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項目,在編制方案、設計、施工、驗收時都必須有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設施,這些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2、公司應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範管理。

(1)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安全論證;

(2)設計單位在編制初步設計報告時,應同時編制《安全專篇》;

(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准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設施的設計,並確保施工質量;

(4)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規範進行驗收,不符合安全規程和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後,安全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時投入使用;

(6)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作好變更記錄,並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3、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設計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衞生、環護、消防等設計規範和標準。

(2)設計採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鑑定報告。

(3)新產品轉入批量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採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2)工藝條件的選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3)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報警裝置及發生事故的緊急處理裝置等)。

4)設備選型和建構築物,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衞生等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5)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評價。

4、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職業衞生、環保、消防部門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5、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工業衞生、環保、消防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6、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衞生、環保、消防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的缺陷。

7、公司安全衞生、環保、消防等部門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凡安全、衞生、環保、消防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的,項目均不能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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