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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專項資金的管理制度範本優秀(精選3篇)

項目專項資金的管理制度範本優秀(精選3篇)

項目專項資金的管理制度範本優秀 篇1

第一章總則

項目專項資金的管理制度範本優秀(精選3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範東莞電子科技大學電子信息工程研究院(以下簡稱“電研院”)項目經費的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結合電研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項目經費是指用於電研院科研項目實施和管理的經費,主要包括政府資助和單位自主投資經費。

第三條凡直接用於科研工作的項目經費和為科研服務的其他經費,均納入財務室統一管理,按照“分類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嚴格審批”的原則使用項目經費。

第二章支出範圍

第四條項目經費是指項目在研究與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一般包括:人員費、設備費、能源材料費、試驗外協費、技術引進費、差旅費、會議費、知識產權保護費、管理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一)人員費,指直接參加項目研究開發人員支出的工資性費用。

(二)設備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必需的專用儀器、設備、樣品、樣機購置費及設備試製費。

(三)能源材料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原材料、燃料動力、低值易耗品等費用。

(四)試驗外協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帶料外加工費用及委託外單位或合作單位進行的試驗、加工、測試等費用。

(五)技術引進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購買專有技術、技術成果等費用。

(六)差旅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調研、考察、現場試驗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費用。

(七)會議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組織召開的與項目研究有關的專題技術、學術會議的費用。

(八)知識產權保護費,指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為申請國內外知識產權保護所發生的費用。

(九)管理費,指項目承擔單位為組織管理項目而支出的各項費用。包括現有儀器設備和房屋使用費或折舊、直接管理人員費用和其他相關管理支出。管理費佔項目經費總預算的比例原則不超過5%,特殊情況根據項目實施內容及承擔單位的`性質核定。

(十)其他相關費,指除上述費用之外與項目研究開發有關的其他費用。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五條項目經費實行預算管理制度。項目申報部門按有關要求申報項目科研項目時,應當編制科研項目經費預算。

第六條項目經費預算包括經費來源預算和經費支出預算。來源預算包括同一項目的不同來源渠道的經費,主要是申請的專項經費和自籌經費兩部分。支出預算包括與項目研究有關的各項支出。應當按照相關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及項目編制指南要求規定的經費開支範圍確定支出科目,根據需要對各項支出的主要用途、與項目研究的相關性及測算方法、測算依據等進行編制説明。

第七條經批准的預算,一般不作調整。因客觀原因需作出調整的,由項目執行預算單位提出申請,經項目管理部門和財務室審核後,按程序報主管部門後方可調整。

第四章收入及分配管理

第八條各類科研經費不論其資金來源渠道,必須全部納入電研院院務部財務室統一管理,集中核算,專款專用。

第九條科研經費到院後,首先由項目管理部門(科創部)提出科研項目內部立項申請,經批准後,財務室會根據項目合同書和科研經費到款額設立經費本,合理使用經費。

第五章項目經費支出管理

第十條科研經費的使用實行項目負責人責任制。項目組其他成員使用經費,必須經項目負責人簽字同意。

第十一條項目經費使用需嚴格按照項目預算執行,採用實報實銷方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二條此辦法由電研院科創部、院務部財務室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項目專項資金的管理制度範本優秀 篇2

一、工程項目部工作內容:

1、組織完成工程項目開工審批手續,協調施工過程中的外部關係;

2、組織實施招投標,協助簽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規範及合同規定和程序對建設項目進行從開工至竣工的全過程管理,實現項目合同目標;

4、制定並實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項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組織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門經理領導下的專業工程師負責制;

②工程部根據建設項目需要,可設經理一名,副經理一名,土建專業工程師兩名、安裝工程師兩名、資料管理員一名。

2、工程部會議制度

①工程部實行定期現場辦公室制度(怡和?星國際項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與定期會議相結合,根據工期、質量目標設專題會議;

②組織工程部與監理方定期現場辦公例會制度(暫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會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專題會議制度。

③積極參加監理例會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監理例會。

3、檢查制度

①要求專業工程師會同監理相應專業及施工單位技術、施工員於上午、下午對施工作業點巡查各一次,重點部位及關鍵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點達到100%,漏點處罰:每日每點50元(特殊情況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組織周小查,由工程師負責人與監理方負責人及各專業工程師會同施工方負責人共同實施檢查(暫定星期一上午9:00),組織月大檢查或分部分項檢查。請公司及管理人員參加,建立評比標準,進行現場講評,及時組織竣工工程初步驗收;

②針對檢查結果及時以文字形式提交有關各方籤認;

③工程部各崗位實行書面總結、計劃,分週報、月報及分段目標報告制;

④寫出管理日誌,註明當日巡查情況及時間,記錄工程會議檢查事項、工程簽證設計變更、施工質量、進度問題及相應措施的實施,並不定期對其抽查。

三、工程部崗位責任制:

1、工程部經理崗位責任制

①工程部經理直接對公司工程總監負責,接受總監領導;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產計劃及總結,協助制定項目目標、協調內外關係;

③組織起草審查招標文件、評定招標文件、擬定發包項目合同主要條款;

④組織參與施工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資金需求計劃的制定和初步審查;

⑤主持甲方、監理定期周例會、月檢查、分部分項檢查,參與監理周例會;

⑥組織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查。

⑦將工程師報上的與施工單位來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時內報總經理,並在48小時內完成。

2、專業工程師崗位責任制

①工程部專業工程師對部門經理負責,接受部門經理領導;

②起草並保存與施工單位的來往文件、信函及各種法律文書,並在24小時內上報經理;

③組織項目施工審批所需資料;

④起草招標文件,擬定招標程序,參與評標,完成專業技術協議條款;

⑤進行施工現場工程量的統計、審核,並配合審算部進複核;

⑥組織進行工程質量安全檢查,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事故預防工作;

⑦組織對於隱蔽工程的驗收,並確保所記錄的資料的真實、完整;

⑧工程點的巡查工作應在48小時之內完成;

⑨組織起草變更、簽證文件;

⑩審查批覆施工方作業計劃、預結算資料及相應業務應在24小時之內完成;批覆質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聯繫單,在24小時完成。

3、工程部文件資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資料(含公司主管部門文件資料),必須在四小時內傳達到部門崗位人員,根據相應文件內容傳達到相關單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負責簽訂的合同,必須確認合同方法律資格,經相關部門審查,報總經理審批簽署後,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據合同,圖紙由工程部統一發放,相關專業工程師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後交回工程部,以備存檔或滿足其它需要;

③設計院、總工辦簽署的變更統一發放到相關單位及專業工程師;

④專業工程師籤認的變更(通知)、簽證,由部門經理(或項目經理)審查籤認後,蓋技術專用章,統一發放到相關單位;

項目專項資金的管理制度範本優秀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專項資金管理,規範學校財務行為,保障項目目標的順利實現,根據上級部門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國家、地方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專項資金是指來源於國家、地方財政和學校配套的資金,特指納入財務項目支出範圍的項目資金。

第三條專項資金管理原則:統一規劃,分年實施;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專項管理,績效考評。

第二章職責與權限

第四條學校財務處、審計處、投資與預算評審委員會是學校專項資金建設項目審核和監督的機構,校長為總負責人。

第五條學校財務部門是專項資金管理的職能部門,在分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對學校專項資金行使全面管理職責及財務核算工作。

(一)嚴格按照教育廳、財政廳批覆下達的專項資金預算進行項目總體控制。

(二)負責按資金來源渠道對專項資金單獨設立項目賬,分賬核算,專款專用。

(三)負責專項資金的財務核算,審核專項資金開支的合法合規性,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四)對項目資金的投向及使用安排實行全過程的財務監督和管理。

(五)編制專項資金收支決算報表,組織相關部門編寫績效評價工作報告,並彙總上報。

第六條專項資金使用主管部門按專項資金性質、資金來源渠道等確定。其主要職責:

(一)根據上級部門要求,及時組織項目的申報立項,組織項目可行性論證工作;

(二)負責審核項目組擬定的專項資金使用計劃;

(三)檢查、督辦項目進展,組織項目完成後的驗收工作;

(四)組織項目成果評估、效益分析及績效評價工作。

第七條項目建設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組應履行項目建設所規定的各項職責,主要如下:

(一)編寫項目書等申報立項材料,提交可行性論證報告;

(二)按批覆的預算使用專項資金,並擬定資金使用計劃,報專項資金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三)負責項目的具體實施,接受專項資金使用管理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四)接受相關部門的項目驗收,編寫專項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報告。

第八條項目組所在部門應積極配合項目負責人、專項資金使用主管部門,為項目目標的實現創造各種有利條件。

第三章專項資金的使用

第九條專項資金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批覆的項目內容和預算執行。專項資金項目預算一經審定下達,必須嚴格執行,原則上不予調整;確有必要調整時,必須按規定履行報批程序。

第十條在專項資金預算內容範圍內,嚴格執行專項資金使用主管部門核定的資金使用計劃,不得超範圍使用、挪用資金。

第十一條財務部門嚴格審核專項資金開支內容,核實票據內容合理性,嚴格按合同條款及規定的範圍與額度內使用資金,確保專款專用。

第十二條使用專項資金購置儀器設備、材料、支付基建工程及修繕工程款項等,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和相應程序辦理,所形成的資產屬於國有資產,納入學校資產統一管理。

第四章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與績效評價

第十三條專項資金使用主管部門、審計部門應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監督,若發現挪用、擠佔、浪費專項資金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限期糾正或其他的相應處理。

第十四條各項目單位、項目負責人、專項資金使用主管部門應配合學校財務部門做好專項資金的績效考評工作;同時接受上級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學校財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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