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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手機管理規定(精選27篇)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精選27篇)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1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員工對外業務的開展,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益,減少失誤,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精選27篇)

第一條,公司配備的手機SIM卡適用於公司業務人員及特殊需求崗位或有必要需求的以上人員。

第二條,公司採用統一話費補貼按月發放,每月88元(含國內350分鐘通話,港澳台除外,超出350分鐘按每分鐘0.19元計費),超額的費用自付為主結算。

第三條,手機卡號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任何時間內不得使用該手機號作為私人辦事電話使用;若手機發生故障(沒電,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應即時安排使用其他手機保證通話的可持續性,同時要向上級彙報情況。

第四條,所有業務職員日後對外開展業務時,一律使用公司配置的電話卡且名片上只能印公司配置的電話卡號碼。

第五條,使用公司配備手機及SIM卡的人員,須妥善保管,離職時需辦理手機及SIM卡的交接手續,若出現損壞或欠費的由該離職人員照價賠償,確認後方可以離職。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遺缺,再行補充。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2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通信暢通,業務正常運行,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失誤,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手機管理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各部門手機、手機卡發放、監督檢查、維護、回收等管理。

第三條 各單位/部門須設專職或兼職手機管理員負責本單位/部門手機管理工作。

第二節 管理及使用規定

第四條 凡公司正式職員均可申請手機與手機卡。

第五條 公司銷售系統的手機、手機號與各銷售區域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定的非銷售系統崗位號碼與崗位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

第六條 凡已申請公司手機號碼的人員進行業務聯繫時必須使用公司號碼。

第七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之日起由個人保管,若丟失或損壞的應及時彙報人力資源部辦理,並由本人負責相關費用。

第八條 如發現本人公司手機、手機卡私自交於他人使用,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九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在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機,並設置呼叫轉接,同時通知公司。

第十條 如個人原因造成無法接通且影響工作者,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一條 使用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人員,離職時需辦理公司手機、手機卡交接手續,若出現損壞或欠費的由本人照價賠償後方可辦理離職。

第十二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使用由公司統一支付話費,如超出話費補貼標準,超出部分的費用在個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三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相互綁定,不可機卡分離使用,如違規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檢查,對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的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十五條 凡違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資源部下發罰單,每月進行統計提交財務管理中心,由財務管理中心扣除話費補助。

第三節 申請流程

第十六條 公司各單位/部門如需申請公司手機、手機卡的,於每月25日前

統一進行申請後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十七條 手機卡申請流程

(説明:審批層級空缺時須向上一層級遞交)

第四節 手機話費補貼

第十八條 話費補貼為 每人200元/月。

第十九條 各單位/部門所有公司手機的話費補貼由本單位/部門承擔。

第五節 附則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並修訂。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3

根據公司各部門工作需要,公司為部分員工配備工作手機使用。為了更好使用工作手機,加強手機使用管理,經公司領導研究特制定本辦法,具體如下:

一、 使用工作手機分類

1. 公司配備工作手機;

2. 工作手機根據崗位發放,在發放之日開通使用。

二、工作手機使用話費規定

公司與聯通公司通過友好協商,為公司辦理福建省範圍內單項收費卡,;基礎費用每月71元(月租、來顯、手機郵箱都包含),由公司統一支付。

該套餐每月贈送不少於730分鐘全國通話,超過一分鐘撥打全國各地1毛5資費,接聽電話全國各地免費;每月月送流量1080M;短信送200條每月。(超出基礎月費71元,由個人支付超出話費。)

工作手機使用實際費用超出指定套餐標準,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增加費用指標,使用人可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辦公室審核批准後,更換手機使用套餐資費標準。

三、工作手機使用約定

1.原則上公司配備工作手機所有權屬於公司,因工作需要由使用的個人保管,如有丟失或不可抗拒力量等其他原因損壞的,由丟失人自行購機,拒不購機的,公司從使用工作手機員工工資裏,一次或分期繳扣(丟失機型)的同等價值金額;不在保修範圍內損壞的,必須由使用工作手機本人在最短時間內自行修理並承擔所有費用。

2.使用公司配備工作手機,必須保持工作時間內通信暢通。由於自身原因(退網、改號、拒接、不應答、或手機損壞等)造成通信不暢,影響工作聯絡而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四、工作手機回收或更新

公司配備工作手機,中途發生人員變動或中途離職等情況,工作手機由公司收回重新分配。若丟失的或損壞的根據使用情況作出相應的賠償。

另付:工作手機使用人員名單、號碼。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生產現場標準化作業,規範檢修作業行為,使檢修工器具、工具櫃、工具房、各設備部件等定置擺放整齊,做到標準高、質量優、工藝細、環境美,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檢修作業的定置管理。

第二章 定置管理內容與要求

第三條 地面分界:

(一)劃定界限分檢修區域、通道區域和格柵區域。

(二)根據現場工作場所的需要劃定區域。

(三)分界線進行清晰地標記。

(四)維持分界線的清晰和不退色。

(五)對於檢修區域有廠內公路以及其它有可能通過機動車輛的區域應明確劃分行人通道和機動車道,如禁止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用清晰的標誌註明“禁止通行”,並用標示牌指明繞行路線。

(六)機動車通道和人行道留有充分的寬度保證自由通行。

(七)禁止使用高光澤的油漆作地面分界的材料,使用統一的分界標識。

(八)劃線根據用途的不同分為“警戒線”“禁止阻塞線”“防止碰頭線”“防止絆跤線”,分界線的寬度統一為100mm,所使用的顏色為黃色,色標號為Y100。

(九)在消防設備區域檢修,消防設備附近塗刷“禁止阻塞線”。

(十)在開關附近檢修,開關下劃分 “禁止阻塞線”。

(十一)“禁止阻塞線”區域應保證配電櫃門、抽屜開關全部打開狀態時而不被阻塞。

第四條 檢修區域定置管理

(一)主重要設備檢修要繪製定置管理圖。檢修班組技術員繪製定置圖,定置圖上要標明各區域荷載,定置圖的繪製應考慮物件重量、作業面積、工藝要求、安全通道等條件,在定置圖上明確所有重要設備、拆卸的重要部件、工具櫃、移動檢修休息間等所在的具體位置、墊層級別及墊層要求。

(二) 檢修區域存放的物品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主要交通道路,用黃色線條對該區域進行畫線, 拆卸下來的設備、零部件擺放做到橫成行,豎成線,並用標牌標明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對於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安全以及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物品應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存放。

(三)在廠區室外臨時存放大型物品時,必須存放有序,排列堆碼整齊。

(四)以劃線的方式規定出檢修用車輛的存放點。

第五條 設備定置管理

(一)設備周圍留有檢修維護及運行操作人員的通行場地,使維修者、操作者能安全出入。

(二)符合安全文明生產及標準化檢修的要求。

(三)主重要設備檢修各部件根據定置圖要求擺放。

第六條 生產現場定置管理

(一)所有的生產現場不準存放閒置設備、材料、工器具及雜物,尤其是通道處。

(二)生產現場有主重要設備檢修工作,必須使用圍欄整體或間斷隔離(間斷隔離要用安全警示帶 連結成一個整體)的方法將檢修區域與場所隔離開,並在檢修現場明顯位置放置設備安全標識及檢修工藝牌,並粘貼相關內容。

(三)現場備件的擺放 :檢修現場要用的設備、備品備件定置擺放在指定區域內,並做好標識,標識字跡清晰、工整、內容真實。備品備件應按其結構特點合理採用擺放方式,防止在存放過程中發生變形。易鏽蝕及精度要求較高的備品備件應做好防腐、防塵工作,防止出現鏽蝕、磨損等性能劣化情況。

第七條 現場工具櫃定置管理

(一)設備、材料、工器具及消耗品,分隔管理。

(二)如在休息間存放物品時,擺放整齊有序,根據功用的不同,分區存放並進行標識,在各功能區 之間預留足夠的安全通道。休息間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三)在工具櫃內存放物品時,備品、工器具和消耗品按照用途、種類及規格分類存放,擺列整齊 劃一,對存放的各類物品進行標識。工器具使用完畢後,應擺放回原位。

(四) 在現場貨架上存放物品時,對小型備件及各類螺栓分開存放,排列有序,對存放的各類物 品進行標識。

第八條 油品的存放。

(一)新到各類油品專桶專用,標明牌號及到貨時間,分類儲存在指定地點,檢修完後及時清理出 現場。

(二)回收的廢油存放在指定地點,廢油桶設立明顯標誌,不得與新油桶及其它種類的油桶混用。

(三) 潤滑油應分類擺放或存儲在指定地點,設立標識。

(四) 油品儲存應做好防潮、防塵措施,取油完成後及時封蓋,防止油品變質。

第三章 附則

第九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5

一、目的

為加強對市場人員費用管理力度,確保市人員更好開展工作,有效節約用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市場部及其它相關部門。

三、出差管理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出差報告》和《員工外勤單》,經部門經理同意後,報市場總監批准(可電話確認)。

2、員工出差結束三日內必須完成《出差報告》的《出差總結》部分。

四、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公司員工外出公幹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費用,具體包括:在途交通費、住宿費、市內交通費、其他公務雜費等。

1、員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為火車、汽車、輪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可選擇飛機。

3、違反公司規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車票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支付)

4、市場交通工具應使用公交車、中巴等,如因特殊情況,可以乘出租車,但需在票據上註明起始地點和原因。

5、員工出差期間,標準內住宿費用實報實銷(但不包含酒店清單上所列私話、餐費、洗衣費等費用)。

6、員工外出期間產生的公務費,如郵電費、文件複印費、傳真費等,實報實銷。

7、辦事處主任、部門經理的手機話費在公司報銷標準內,扣除私人話費,實報實銷。

五、備用金管理

1、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出差或業務活動可預先向公司借支備用金,借支額度根據實際城要確定,由總經理籤批。

2、備用金借支後應及時沖帳,備用金佔用時間應不超過15天,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沖帳,可書面申請,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延期,但最長不可超一個月。

3、對於長期佔用備用金的,財務部將從員工的個人收入中扣減,直到完成沖銷,在此之前不允許再借支備用金。

六、報銷管理

1、駐外人員原則上每月報銷一次,各辦事處人員的報銷票據由各事業部總監簽字後交由出納審核。

2、費用報銷單應嚴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貼好,不符合標準,或填報單據不符、金額不符、重複報銷,一律退回業務人員。

3、單據報銷規定填寫和粘貼方法:

差旅費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照《差旅費報銷單》單上的要求填寫。

b、粘貼注意事項:將各類車標按面額的大小分類粘貼,並在粘貼處註明各類面額票據的張數和總金額。

費用報銷單

a、填寫內容按單上的要求填寫。費用一般是指銷售人員在工作中所產生的辦公、餐費

等(不含差旅費)。

b、粘貼注意事項:原則上只報銷發票,無發票,需事先向財務説明情況。或以其他票據充抵,但需要票據背面註明情況。

c、充抵票據與正式發票分別張貼。不能在一個報銷單中報銷。

此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6

一、公章的制發

村民委員會公章一律由鄉人民政府負責制發。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制發機關報告並申請補發,由制發機關登記後辦理補發。使用已作廢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項須由村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後印章保管人方可加蓋公章:

1、各種責任狀、年、季、月(臨時)報表;

2、各類請示、申請、報告、合同(協議)文書;

3、村民建房申請、民政救助要求;

4、上級政府部門、機關單位、村外單位及企業和個人須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的各種文書、報表、證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項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蓋公章:

1、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婚姻狀況等基本情況的;

2、村民要求參加各類專業技能培訓的申請;

3、村民户籍遷移、出具死亡證明書等,保管公章人員應本着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給予辦理。

(三)凡涉及貸款、重大工程項目發包、擔保等重大問題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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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7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各類車輛進出公司管理,使各類車輛進出、停放等更加有序,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適應範圍

公司內部與外來所有車輛(包括摩托車和自行車) 細 則:

1.貨車進出規定

1.1部門派空車外出提貨,須按程序籤《派車申請單》,出公司大門時同保安員核對車牌號、簽發時間,並打開車廂查看,確認無誤後才準放行;

1.2 委外加工發貨車輛,必須嚴格按程序籤《放行條》,須有貨物發出部門的發出人簽字確認,保安員核對車牌號、貨物情況、簽發時間,確認無誤後才準放行;

1.3 部門用車,空車提貨等同部門提出申請,行政部審核同意後,車輛出大門時保安員按程序開車廂查看、放行;

2.外來貨車進出規定

快遞公司車輛等進廠時按程序登記,一般情況下,小快件的配送車輛不準進廠;出廠也同樣必須要有《放行條》才準帶貨物出廠,如果是較晚發貨的,發貨部門必須簽好《放行條》並註明情況交到保安室。

3.公司內部員工摩托車、自行車進出規定

3.1 摩托車、自行車進出大門必須下車推行,否則保安員不準其進出,違者樂捐50元;

3.2 除早、中、晚集中上下班時間,公司大門自動門可以開啟,除此外只有貨車小車進出才准許開啟自動大門。節假日,自行車、摩托車與員工進出只准許開側門,不準隨意開啟自動大門;

4.所有進出公司的車輛(貨車、小車、摩托車)在公司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外來的貨車、摩托車等也必須遵守此規定,此內容由保安嚴格監督執行。初次發現進行口頭警告,如再現經發現則由保安員上報行政部,行政部嚴肅做出處理。

5.車輛停放規定

5.1公司貨車回公司不裝、卸貨時除非特殊原因,否則只能停在產品展示與客户體驗中心南側停車場上;

5.2 公司內的小車,包括外來的各小車只能停放在產品展示與客户體驗中心南側停車場上,不準隨意在公司其它地方停放,不準進入展示車間東側道閘以北區域;

5.3 公司內員工的摩托車、自行車只能在產品展示與客户體驗中心南側相應停車區集中停放,不準隨意停放在公司其它位置,由當班保安監督執行,一經發現行政部將進行處理;

5.4 外來貨車等車輛如發現隨意停放的,保安員要進行指引,規勸。

6.進出車輛檢查規定

6.1 所有外來辦事車輛(貨車、小車、摩托車)不得進入公司。

6.2除停在停車場上在保安視線範圍內,沒有進入車間、倉庫範圍內的車輛外,其它所有車輛(貨車、小車)都必須按此規定的程序進行檢查,否則不準外出公司。

7.《派車申請單》、《放行條》見下,此規定由保安員嚴格執行。

8. 已發放通行證的公司車輛,需將通行證放在車輛玻璃右側,可不必按照此規定執行。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8

遵照上級公安機關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工作性質、任務及具體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警車必須依照規定噴塗標準的外觀標識、按警車牌證手續申辦相應牌證並符合保險、年檢要求方能投入使用。

二、非警務活動期間,大隊機關各科、中隊、所及大隊領導使用的警車,一律集中大隊院內停放。各中隊按此遵照執行,原則上達到統一管理,嚴禁警車私用,警車不得作為個人通勤工具。

三、嚴格執行外出派車單申辦制度。因工作、警備需要離開本縣(不含九江市轄三區)轄區的,需填寫《警車派車單》報請大隊領導批准,出省警車呈請縣公安局分管領導批准。回單位後,派車單交回大隊政祕科存檔備查。

四、全部警車必須隨時保持良好的車輛機件安全狀況,保持整潔的外觀,使之能適應警務工作的需要和樹立人民警察規範化建設的良好形象。

五、駕駛警車必須按規定着警服、攜帶有效的駕駛資格證件及車輛行駛證件,不準無證駕駛。非警務人員必須持業經審核後辦理下發的《警車準駕證》,方准予駕駛。

六、駕駛警用車輛執行勤務時,要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規定,不準超速以及其他違反交通法律規定的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七、非警務需要,不準隨意鳴警笛,使用警報器,夜間確因警務需要時,儘可能開警燈,少鳴或不鳴警報警笛,以免擾亂羣眾安寧生活秩序。

八、執行緊急、特殊警務而產生的交通違法記錄,可以按規定依程序消除。警車交通違法記錄消除程序:警車使用單位填報《警車免予交通違法處罰申請表》,交市局警務督察部門審核後,報交警部門予以免予處罰。

九、嚴格遵守“五條禁令”的相關規定,不準酒後駕駛以及將警車停放於不得停放的場所。

十、警車規定使用人以及車輛所有單位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實施本制度。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涉案車輛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制度所稱涉案車輛,是指在辦理公安交通行政管理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過程中,依法扣押的與案件有關的機動車輛。

第二條 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需要對涉案車輛採取扣押措施的,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履行相應的法律手續,出具有效的法律文書。

第三條 涉案車輛管理工作實行辦案與保管相分離的原則,就依法扣押的機動車輛,一律及時送交大隊指定的停車場所(修理廠),由專人保管,並與保管人員理移交手續,登記造冊,建立台帳。

第四條 因易寶需要,辦案人員可以向保管人員調取涉案車輛,但應嚴格履行調取、歸還手續,登記調取理由及歸還時間,並簽名或蓋章。辦案人員不得藉故調取、使用涉案車輛。

第五條 依法返還涉案車輛時,應當製作發還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領取人,一份附卷。

第六條 辦案人員違規借用、挪用涉案車輛的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應領導責任。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9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計算機軟件使用的管理,保障信息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關於印發〈關於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工作場所和公務活動中使用、購置和日常管理計算機軟件的行為。

第三條 公司將不定期公佈在公司內取得合法授權的計算機軟件。

第四條 各單位應當制定計算機軟件內部管理制度,加強計算機軟件購置、安裝、保管、使用、升級、版權保護、廢棄等工作,確保本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場所和公務活動使用的計算機軟件均應具有合法授權。

第五條 各單位應設立計算機軟件管理台帳,對每套計算機軟件進行登記。登記的內容包括:計算機軟件名稱和版本、來源類型、許可證(授權書)編號、有效期、供貨商、價格、購買日期、安裝情況等。

第六條 各單位應當妥善保存計算機軟件介質、説明書、使用許可證(或合同)等相關資料。

第七條 各單位或其工作人員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擅自複製和銷售計算機軟件產品的複製品;

(二)在購買計算機時,要求或者默許銷售商安裝非正版計算機軟件;

(三)超越授權使用許可,擴大使用範圍;

(四)未經授權把計算機軟件放在網上供他人下載;

(五)明知是未經授權的計算機軟件而從網上下載;

(六)故意規避或者破壞軟件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著作權而採用的技術措施;

(七)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計算機軟件權利管理信息;

(八)在單位計算機上擅自安裝與工作無關和未經合法授權使用的計算機軟件;

(九)在重大信息系統中使用未經測評或者有關部門依法認可的計算機軟件。

第八條 各單位或工作人員一經發現其計算機上安裝非正版計算機軟件的,應當立即予以刪除;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

第九條 公司信息化領導小組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計算機軟件管理工作。

第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10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證學生上下樓梯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規定,請全體教師和學生遵守執行。

第1條 學生平時上下樓的時候,應該靠樓梯右邊行走;學生集體上樓梯的時候,不允許其他學生下樓梯,集體下樓梯的時候,不允許其他學生上樓梯。在樓梯上如果有學生不慎摔倒,在場的學生、教師要示意隊伍停止行進,迅速救治,不得擁擠、踐踏,並及時有序安全地離開。

第2條 學生上下樓梯要靠右走,不擁擠,不碰撞,不吵鬧,不搞惡作劇,不準一步跨兩個台階,不準兩人勾肩搭背地走,不準倚着樓梯扶手向下滑行。嚴禁學生在樓梯上、轉彎處打鬧、做遊戲等。

第3條 平時儘量避免到擁擠的人羣中,不得已時,儘量走在人流的邊緣。假如陷入擁擠的人流時,一定要先站穩,身體不要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彎腰撿鞋子或繫鞋帶。有可能的話,可先儘快抓住堅固可靠的東西慢慢走動或停住,待人羣過去後再迅速離開現場。

第4條 各班級課間操、升旗儀式、放學等集會時,必須由班主任組織,在本班門口走廊上列隊後,按照德育處指定路線行走。返回時,也必須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列隊後,按照指定的樓梯和順序回到班級。班主任和輔導員分別在隊前和隊尾,上下樓梯應以班級為單位,排隊行走。靠右行走,一步一級台階,不爭搶,不推擠打鬧,不追逐起鬨,不騎跨欄杆、扶手,不將身體過多探出欄杆樓梯。

第5條 學生由班級到專用教室上課或者上室外課等,也必須由班級幹部組織學生先在班級教室門口列隊,在課任老師帶領下到指定地點上課。

第6條 《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上下樓道的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我校學生上下樓梯的安全管理,由德育處負責,班主任和全體教師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遵守規定。學校安排樓梯值日中層幹部和教師,在每個課間和集隊時刻,都要到到相應的樓梯處組織指揮學生上下樓梯安全。沒有到崗履行職責導致學生髮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11

第一條 為明確和規範加班審批程序、有效控制加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本制度所指加班為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

第四條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於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加班費。

第五條 各部門/項目負責人負責本部門/項目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項目及基層單位的加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將本部門/項目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行政部。

第六條 行政部協助各部門/項目做好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門/項目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核實,並根據加班管理制度給予處罰。

第七條 對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小時以內的不計加班;應酬、出差的不計加班;工作性質屬倒班的不計加班。

第九條 員工加班要向部門負責人申請,並事先得到分管領導同意後報行政部備案,否則,公司不予認定,也無須支付加班費。

第十條 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單需由部門負責人及時提交行政部,特殊情況必須在實際加班發生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及時補交。

第十一條 法定節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註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負責人需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第十二條 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 相關部門主管或負責人要加以額外的説明,並在事後兩個工作日內及時將領導補批後的加班申請單提交行政部。

第十三條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在外出差,應由該崗位授權替代崗位人員籤審批意見。

第十四條 所有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十五條 員工加班後應在三個月內優先安排調休,調休以加班的同等時間計算。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工資。

第十六條 加班費計算方式如下:每小時加班費=月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加班時數 係數

系 數:周 一 至 周 五 為 1.5 周 六 至 周 日 為 2 法 定 節 假 日 為 3

第十七條 加班工資由行政部核實加班考勤記錄及加班申請後隨工資一起發放。

第十八條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第十九條 發現虛報加班的,除追回已發加班費外,另按照100%的加班工資扣罰。審批領導及申請加班的人員各承擔一半,對情節嚴重者予以處分。

第二十條 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將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並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同內容規定自行廢止;如有 與公司其它規定相牴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12

為保證公司勞動秩序,嚴格考勤管理制度,特作出以下規定:

1、事假

1.1車間員工請假

三天之內的事假由車間主任籤批,四天以上(包括四天)首先由車間主任根據車間生產計劃情況簽字批准,再經考勤人員籤批。十天以上的事假需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1.2後勤人員請假(在指紋考勤機錄指紋的人員)

1.2.1各部門負責人請假,必須經總經理批准。

1.2.2各部門職員請假,一月內2天之內的事假經各部門負責人批准,超出2天需經總經理簽字批准。

2、工傷假

職工因工傷不能工作時,由所在部門(車間)填寫事故報告單,經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簽字,總經理籤批後,交由考勤人員登記。

3、請假制度

3.1請假不允許口頭請假、電話捎假,無請假條者按曠工處理。特殊情況請在到崗後上午10:00前將請假條交由考勤人員。

3.2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必須請假不準私自離崗,一經發現,按曠工雙倍罰款。

3.3員工因公出差,回來後三天之內務必將差旅費報銷單交由財務,並將出差的請假條交由考勤人員,否則考勤按曠工處理。

3.4請假按小時計算,實行月累計,月累計超出3小時不足4小時按請假半天計算;超出6小時不足8小時按請假一天計算。

4、後勤人員一律實行上下班考勤錄指紋方式。

5、工作時間不準私自脱離生產區,有特殊情況外出時持車間主任簽字批准的請假條交安檢門值班員方可離開生產區,回車間時要回請假條交生產車間主任進行消假,違者按曠工處理。

6、遲到曠工處罰規定:

7、考勤管理員職責:

7.1 考勤人員第二天上午10:00前將前一天的考勤情況進行公佈,違反規定者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

7.2月底各車間(部門)考勤人員統一彙總後,次月的第一天張貼出勤記錄予以公佈,員工必須三天內核對,超出三天無人核對,則按照考勤機考勤記錄考核。

8、本規定於20xx年4月1日起實行(原考勤管理規定作廢)。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13

為進一步加強對各部門電腦使用的管理規定,提高其使用效能,確保公司電腦的運行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各部門電腦由公司統一配置並定位,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公司同意不允許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電腦。

二、各部門每台電腦都要由專人負責保管,電腦硬件及其配置由設備管理部登記存擋。

三、電腦損壞保管人應以報告形式將損壞原因及情況上報公司領導,不允許將私人配件用於公司電腦。

四、電腦發生故障時應通知設備管理部檢修,不允許私自打開電腦主機箱操作。

五、全體員工應愛惜電腦,按照正常程序操作,如因違規操作使電腦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使用人承擔相應損失的賠償責任。

六、公司電腦只能用於辦公學習,嚴禁在工作時間內利用電腦幹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

七、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網絡製作、複製、查閲和傳播宣傳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內容。

八、電腦使用人下班時必須將電腦關閉,如人為責任造成的損壞,由責任人負責。

九、本規定從二0xx年六月四日起執行。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14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為進一步加強、改進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我院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現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本要求

1、黨員交納黨費必須做到自覺、主動、按時,並由本人親自交給所在支部的黨小組長。如遇特殊情況,可以委託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2、黨員要按照《黨章》的要求,每月按時交納黨費。對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所在支部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脱黨處理。

3、黨員交納黨費必須根據個人的實際收入,按照黨費繳納標準交納。

二、黨費收繳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

在職黨員: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護士提高10%、績效工資,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

離退休黨員:離退休黨員以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津貼為交納黨費的計算基數。

2、黨費繳納標準:

在職黨員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離退休黨員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組織關係轉往農村、社區的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仍應按此標準交納黨費。

3、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4、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後,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5、黨員自願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黨委代收上交區衞生局,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區衞生局轉交到區委組織部,再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6、黨組織除按照規定收繳黨費外,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

三、黨費管理

1、黨總支、支部每年根據黨辦測算的黨費標準,每年年初向黨員公佈一次黨費收繳標準,年終公佈一次實際繳納黨費情況。

2、為了有利於醫院黨委及上級黨組織對各黨總支、支部收繳黨費的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我院實行各黨總支、支部的組織委員、小組長作好黨員的黨費收繳登記,年底自留一份登

記冊。

3、各黨總支、支部的組織委員應在每月末將黨費按時繳納至黨辦,以便按時上交衞生局。

4、我院每年12月按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70%上繳給衞生局黨費專户,30%為自留黨費。

5、離退休黨員按萬州委辦發〔20xx〕10號文件精神執行。將離退休黨支部實際上繳黨費的50%,定期返還給該支部,作為開展活動費用,專人管理、專款專用。

四、黨費使用

1、自留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培訓、訂閲或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黨內表彰、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等。

2、請求下撥黨費的請示,應當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3、對違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以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15

一、 倉庫管理制度

1、 倉庫是物品保管重地,除倉庫管理人員的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倉庫。

2、 因工作需要進入的人員,除倉管員外,任何人不可獨自進入倉庫,須有相關人員陪同。

3、 任何進入倉庫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嘻戲打鬧,大聲喧譁。

4、 任何入進入倉庫不得私自拿取倉庫物品,必須服從倉管員的管理。

5、 倉庫內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採取相應措施,符合消防規定,並按倉庫面積每50平方米配置4KG乾粉滅火器一個。

6、 倉庫內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確實需要臨時存放必須經經理同意方可。

7、對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8、此規定從即日起執行。

二、 物品入倉制度

1、 物品入倉制度是為了確保採購物品的質量,及時有

效地掌握庫存物品,所辦理的完備的入倉手續。

2、 物品入倉時需要登記;日期、名稱、數量、品種規格、單價、供應商電話。

3、 物品入倉時,倉管員須開箱檢驗所購物品的數量、名稱、規格

並對查驗的倉庫物品進行簽字確認。

4、 倉庫管理員應對入倉的物品進行分堆存放,編號、以便於核對數量。並注意每次入倉後都要做好室內的衞生清潔工作。

5、 大型設備設施、以及磚、水泥、沙等物品不需要入倉,但倉管員必須趕往現場核實數量,質量,並做好入倉出倉等手續。

6、 設備工具入倉後,必須詳細記錄採購情況及保修日期等,並將隨機文件複印存檔,以備日後維修之用。

三、物品領用制度

1、 物品領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備件、低值易耗品的領用。

2、 物品領用實行按單領取,在領取時要憑報事單上的內容領用相關物品,並在領用登記表上做好登記。其他部門在無單領用時;雖經各部門主管同意方可。

3、 如領用的物品在使用過程中有剩餘的情況,領用人應將多領物品退回倉庫,倉管人應認真進行核對登記。

4、 如在緊急情況下,可先進行領用,事後補辦相關手續。

5、 領用物品時;除維修組及前台管理人員外,其他部門在領用物品時必須由部門負責人進行領用。

四、 工具管理制度

1. 各班組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和小組公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 所有工具都要進行建帳管理,做到帳物相符,每人必須在各自的工具清單上簽字。

3. 所有的工具必須正確使用,特別是電動工具必須正確、合理地使用,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使用。

4. 所有工具堅持以舊換新的原則,在領用新工具時必須交回舊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統一由倉庫處理,不準私自處理。

5. 專業工具未經培訓不得隨意使用。

6. 較大型的專業工具應隨用隨借,當日歸還。

7. 新工具在領用時也必須進行登記、建帳簽字。

8. 所有工具實行丟失賠償的原則。

9. 借用工具均應填寫《工具借用登記表》,在登記表上填寫清楚;時間、借用工具名稱、借用工具用途、借用人簽名、並出示報事單後方可借用。填寫的借用工具用途及出示的報事單必須真實,如有偽造,一經發現嚴懲不怠。

10、未經部門主管批准,不可將借用的工具用於不屬於小區日常維修以外的維修使用。

11、 倉管員每月會對個人領用的工具及部門領用的工具進行盤點核實,任何人都必須配合,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

12、 員工在調離公司時,全部工具必須如數交回。

13、 此制度適用於中南花園各部門。

五、 物品盤點制度

1、 物品盤點制度是為了確保公司的物品與帳面相符,保證公司物品的使用正規化,是確保資產不流失的有效方法,併為採購提供重要依據。

2、 為及時反映公司各部門物品的數量及使用狀況,配合編制採購計劃,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每月對使用的易耗品進行盤點一次,並將核實物品的庫存情況向經理彙報。每季度對花園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盤點一次,並進行存檔。

3、 倉管員在盤點過程中要制訂常用易耗物品的最低儲存量,數量不能把握的須與各部門主管溝通,共同制訂最低儲存量,根據庫存量向公司領導提出申購備品計劃,避免物資積壓所造成的浪費資金,更要避免物資短缺而影響正常工作的開展。

4、 倉庫員應做到倉庫內的各種物品做到帳、物、卡三相符,並防止物品過多,過少,損壞或過期等情況。

六、物品申購制度

1、 物品申購制度是為了確保以最少的物品儲存來滿足物業維修保養和日常運作的需要,儘可能的壓縮庫存,防止積壓,提高資金和倉庫的利用率。

2、 根據庫存情況和日常使用的消耗記錄,設立常用物品的庫存量,一般以一個季度的消耗量為計算庫存依據。

3、 各部門在申購物品時,必須由部門主管填具申購單報經理審核上報公司批准方可。在填寫時要寫清楚;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用途等,對較少用的配件必須提供樣品,以方便購買時準確無誤。

4、 各部門只限每月申購一次,即每月3日前將本月所需物品提前申購,並向倉管員核實庫存量,以免造成庫存積壓。

5、 倉管員必須認真核實各部門申購的物品具有合理化,嚴格限制申購數量,將庫存情況向經理彙報,核實無誤後,在申購單處簽字確認。

6、 日常所需在月申購計劃之外的物品,價值在200元以下的由經理批准購買。日常所需物品價值超過200元以上的報由公司總經理審批方可。

七、物品採購制度

1、 物品採購制度是為了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採購價廉物美實用的物品。

2、 月計劃的採購量必須嚴格按照申購單上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等進行購買。臨時小型採購量必須按臨時填制申購單上的內容購買,嚴禁私自主張多買或少買。

3、 採購物品時必須遵循“貨比三家”的原則,在保證物品質量的前提下,儘可能挑選物美價廉且有誠信的供貨商供貨。

4、 採購的物品必須説明保用或保修期等內容,以便發生問題可以及時的進行處理,並可節約不必要的費用支出。

5、 購買物品結算時,費用在3000元以下的可進行現金付款,超過3000元以上的應開具支票付款。

6、 購買的物品必須開具有效發票,特別情況的;例如;水泥、沙等無發票物品必須開具有效的第二聯購貨收據。

7、 管理中心為了便於工作的開展,可設立500元的維修採購備用金,並由經理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8、 若遇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急需採購物品,費用在200元以下的,雖獲得經理批准後,方可支取備用金。費用在200元以上的物品必須由經理上報總經理批准方可購買及使用備用金。

9、 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從中獲取不義之財,或故意提高物價,獲取高額回扣等貪污行為,如若發現有此行為者將對其做出嚴肅處理。

以上物品管理制度從批准之日起實施!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16

一、 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貨梯使用管理,進一步加強對貨梯安全檢查工作和對公司財產、人員安全管理,結合有關貨梯使用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員工貨梯的使用

三、 使用管理

1、 即日起,各部門正常上班時間使用貨梯需直接聯繫物業使用,非上班時間使用貨梯;

2、 非上班時間使用貨梯需提前1-2天申請,系統上填寫《貨梯使用申請》,經部門領導審批,行政人事記錄,前台聯繫相關聯繫人開通貨梯;

3、 貨梯由專門人員操作管理,物業對於使用貨梯提供無償服務和有償服務兩種;

4、 大型貨物(集裝箱、儀器設備、傢俱、大批量貨物)需從貨梯運送,其它小型貨物(快遞、小推車可裝貨物)可從樓梯運送;

5、 貨梯只限於載運貨物,運貨時不允許人員進入,如特殊情況需人員隨貨物運送的,只允許送貨人員(最多2人),告知電梯負責人後,待電梯負責人進行安全措施警示後,方可跟隨貨物上下貨梯,貨物出電梯門後請隨手按關門按鈕關上貨梯,以便其他樓層使用;

6、 運送貨物時儘量避開生產高峯期,運送過程務必由電梯負責人進行監管;

7、 不得隨意開啟,不得損壞電梯及公共設備,不得載運未經妥善封閉包裝的液態物體、揚塵物體和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本通知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需報行政人事部批准,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派專人監督裝運;

8、 各部門不得私自聯繫物業開通使用貨梯,因擅自使用造成貨物及電梯損壞或生產延時造成的損失由使用部門自行承擔。

9、 如有特殊緊急情況,請及時聯繫行政人事部處理。

本《辦法》即日起執行。

行政人事部

二0xx年六月七日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17

一、交接班的一般規定:

1、為明確職責,交接班時,雙方應履行交接手續,在按規定的項目逐項交接清楚後,交接人員先在交接班記錄表上簽名,然後接班人依次簽名,從此時起,公司的全部運行工作,由接班人員負責。交班負責人才能帶領全值人員離開崗位。

2、接班人員應提前10-15分鐘到達,看閲交接班記錄表,瞭解有關運行工作事項,然後準時開始正式進行交接班工作。如果遇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遲時間進行交接班。

3、值班人員必須遵照規定的輪值表值班,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調班。交接禁止使用電話等通訊方式或途中進行信用交接班。接班人員未到崗位,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4、交接班手續未結束前,一切工作應由交班人員負責。如在交接班時發生事故,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交班人員可要求及指揮接班人員協助處理。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交接:

1、 交接班的準備工作尚未就緒時;

2、 發生事故待處理、未經領導同意下班的,或事故正在處理中需當班人在場時;

3、接班人員有酗酒或其他神志不清現象的;

4、交班人員未經正式交接班手續,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5、交接班時發生事故與異常,應停止交接班。並由交班人員處理,接班人員在交班值班長指揮下協助處理工作。

三、凡交接班手續不全或疏忽大意,在本崗位範圍內發生異常情況,又無法分清責任的由發現時的當班人員負責,並承擔相當責任。

四、交接班注意事項:

1、交班工作必須做到“五清”、“四交接”:

“五清”即:看清、講清、問清、查清、點清。

“四交接”即:崗位交接、記錄交接、現場交接、實物交接。 崗位交接:交接班雙方均應在同一崗位,面對面進行交接。 記錄交接:指交班人與接班人,將所有值班情況面對面交接。

現場交接:指現場將所有公司及辦公設備,在現場交接清楚。 實物交接:指具體物件如文件通知、工具用具、辦公等物件。

2、接班人員聽取交班人彙報結束後,對彙報不夠清楚之處發問。經説明無誤後進行對口檢查。交班人員應陪同接班人員按照規定分工到現場進行交接巡視,對變動設備情況和新發現的設備缺陷,嚴重缺陷到現場交待清楚。

3、交接班的內容一律以記錄和現場交接清楚為準,凡遺漏應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負責;凡未接清楚聽明白的事項,由接班者負責;交接班雙方都沒有履行交接手續的內容,雙方都應負責。

4、在交接班過程中,需要進行的重要操作,異常運行和事故處理,仍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必要時可要求接班人員協助工作,待事故處理或操作結束或告一段落後,繼續交接班。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18

一.制定目的

通過建立校園停車管理制度,進行校園車輛有規、有序、有效的管理,使校園文明、美觀、健康,並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二.制定依據

1.市、區關於校園車輛管理的相關文件(新);

2.《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園評估指標》(新)。

三.使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全體教工、學生,適用於進入校園的所有車輛。

四.操作原則

1.憑證停放原則。校內車輛憑證、按指定地點停放;外來車輛須經許可登記、在保安指揮下按指定地點停放。

2.車輛減速原則。進入校園,機動車時速不超過5公里,非機動車輛(含輕便摩托車)一律下車推行。

3.保安指揮原則。所有車輛的停放須服從保安的指揮,倒車、裝卸貨物等須有保安的指揮,以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4.責任自負原則。進入校園,謹慎駕駛,出現事故,責任自負。

5.與考核、評優掛鈎原則。凡違反本制度者,將在考核中體現,在評優中受影響。

五.具體要求

1.校內教工、學生車輛停放在校園內,須先辦理停車證,學生12週歲以下不予辦理(不符合市交通法規定)。辦理流程如下:

2.校外車輛停放嚴格把關。

① 校外固定停放車輛限於兩種對象:教工家屬(夫或妻)、有密切合作關係的單位。校外固定停放車輛須經校務會審批,並辦理停車證,辦理手續的其他程序與上面相同;

② 一律不受理無工作關係的車輛臨時停放,因工作關係須進入校園的車輛,須經保安審核許可並登記,並憑臨時停車證在保安的指揮下按指定地點停放。

3.所有車輛按停車證車位有序停放。學校停車位劃分三塊:汽車停放位、輕騎停放位、自行車停放位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19

為了簡化程序,方便操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企業發展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特對差旅費開支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住宿費、車船費、生活補助費、城市市內交通補助、電話費。

二、差旅費補助標準

(一)住宿費、城市市內交通補助和生活補助費三費合一,統稱為出差補助費,實行按出差補助天數憑據報銷,其中:出差補助天數按出差往返天數減去一天核算。

1、一般工作人員兩人以上一併同行出差的,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費60元、城市市內交通補助費20元、生活補助費20元);

2、一般工作人員一人單獨出差的標準:每人每天140元(注:指住宿費增加40元);一般工作人員異性兩人一同出差的,按一人單獨出差補助標準核算。

3、若臨時出差辦事一天往返的,只報銷往返車船費、生活補助20元和城市市內交通補助20元;若臨時出差參加會議當天往返的,只報銷往返車船費和生活補助20元。

4、參加會議不計算會議期間出差補助費,但參加會議往返期間,按往返天數減一天核算補助天數,並按標準計發出差補助。

5、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領導出差只報銷住宿費,標準為:縣市級(含縣級市)以下住宿費每人每天150元,地級及以上每人每天200元;

6、隨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領導一起出差的司機,若與領導分開住宿的,司機住宿費標準每人每天100元;

7、總經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領導出差,若有專車隨行的,一般工作人員出差補助費(含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若無專車隨行的,一般工作人員出差補助費(含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80元;

8、一般工作人員帶專車出差,出差補助費(含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80元;

9、若出差往返期間,乘坐長途火車,在火車上過夜,則相應核減在火車上過夜的住宿費。若連續出差在同一城市(兩個月及以上的),必須採用在當地租房的方式解決住宿問題,公司據實予以報銷。特殊情況,沒有采用租房方式解決住宿問題的,必須事先向分管副總經理申請,並經同意,報銷時,由經辦人附分管副總經理籤批的書面報告,否則,不予報銷住宿費。

(二)車船費:實行按直線和規定標準據實報銷,先由出差人員按實際直線路線分段填報(注:若出差人繞道的車船費,不予報銷),一般工作人員出差可購買火車硬卧票,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出差可購買火車軟卧票。

(三)乘坐飛機:集團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出差可乘坐飛機。出差人員因工作需要乘坐飛機,必須事先請示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否則只能按同一出差路線的火車票標準報銷。

(四)本公司人員到集團公司外地子(分)公司或辦事處辦事,只報銷車票,住宿、進餐由外地公司統一安排;若未安排住宿和進餐的,另按制度報銷;

(五)連續出差時間20天以上,憑話費清單報銷出差期間電話費的80%。

三、差旅費審核責任界定

單位負責人負責審核出差人員出差線路和相對應的票價,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核出差人員出差時間(若單位負責人出差,直接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部負責票據的合法合規合理性審核。

四、本公司內部承包合同有約定的,仍按內部承包合同執行。

五、差旅費報銷程序

公司所有人員出差,所需差旅費用一律不準在公司借款(注:參加會議費用准許憑會議通知的金額據實借款;小車司機出差准許借支過路費,並核定1000元/人以內的週轉金,超過部分不準再借)。要

求出差人員回公司的次日五天內向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副總經理辦理出差報銷手續,不在規定的時間辦理報銷手續的,每超一天按報銷金額的5%扣減工資(連續出差的以最後一次回公司時間計算)。報銷程序為:

(一)一般工作人員出差:由出差人填報差旅費報銷單,單位負責人、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後,再報財務部審核,企管辦登記後,財務予以報銷。

(二)公司副總經理出差,其差旅費直接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經企管辦登記後,財務部按集團公司總經理批示予以報銷。

(三)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輪船的費用,必須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在機票或船票上簽字認可後,再按以上報銷程序辦理。集團公司總經理未批准的,按第二條第三款執行。

六、出差規定

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須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同意方可安排(注:特殊情況必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否則,其費用不予報銷;副總經理出差必須經集團公司總經理同意。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及財務部長必須對 出差費用據實審核,嚴格按本規定執行。

七、本規定從20xx年2月10日起執行,同時,廢除20xx年1月7日下發的《差旅費開支管理規定》和20xx年1月27日下發的《差旅費開支補充規定》。

八、本規定由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其解釋權和修訂權屬公司財務部。

企業管理辦公室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20

一、對於一般性的公文處理和蓋章手續,一般應事先由村報帳會計審核把關,報村委會主任簽字批准到辦事處簽字登記後再蓋公章(如村委會主任外出不能簽字時,可委託其他兩委主要成員代簽);對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等基本情況的,保管公章人員本着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精神按上述規定執行。

二、涉及宅基地、計劃生育等重大事項的審批,由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後再蓋公章。

三、凡涉及集體貸款、承包、擔保、對外簽定經濟合同等村級重大事務需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並經村兩委會同意,再經辦事處黨工委集體研究決定後方可蓋章。

四、村委會公章要有專人保管。公章保管人必須做好公章使用人、使用理由、批准人、使用日期、經辦人等內容的登記備案。

五、不準非保管公章人員擅自隨身帶公章外出,不準保管公章人員家屬隨便使用公章,嚴禁白紙蓋公章;村委會公章保管人應嚴格按規定使用公章,對不經批准擅自蓋章的,一旦出現問題由當事人負責,情節嚴重的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其進行予以撤換和處理。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21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全校用電由後勤處專人管理,並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實施。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燈具、電扇、背投、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設備、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後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級負責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濕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學校後勤處,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用户,統一用電錶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錶和接線,並對自己電錶,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現有撬箱,毀表等竅竊電行為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將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燈管破損、多媒體電教設備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22

為樹立廣大員工安全防火意識,保障公司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不受損害,特制訂本規定。規定如下

一、原則

1、預防為主的原則;

2、權責明確的原則;

3、嚴格考核的原則。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進入美凱亞公司倉庫及辦公室所有人員吸煙的管理。

三、職責

經營管理部歸口負責公司倉庫及辦公室吸煙人員的管理。

四、內容及要求

1、在公司倉庫及辦公室、會議室等周圍場所禁止吸煙;

2、由經營管理部及蔣壽強負責倉庫及倉庫辦公室日常禁煙情況的檢查,發現吸煙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並通報批評;

3、倉庫內及周邊5米範圍內嚴禁吸煙。發現在倉庫內吸煙者每次罰款500元;在倉庫周邊5米範圍內吸煙每次罰款100元;

4、界定的吸煙區域為:倉庫的大門外(即三沐公司大門外的公路上)。

5、發現外來人員在倉庫及周圍吸煙,對在場倉庫保管員的不制止行為罰款50元;

6、辦公室的地面不得有煙頭、煙盒,吸煙者必須尊重他人,不得無視他人的勸告阻止,不得影響他人的健康。各部門負責本單位衞生區內煙頭的清理,本部門衞生區內不得有煙頭,一經發現按每個煙頭20元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無法查找責任者時,由本辦公室人員共同承擔罰款額。

7、會議期間不得吸煙,違反者罰款50元/次;

五、附則

1、本規定由經營管理部負責起草並解釋;

2、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23

本購物中心的垃圾遵循分類處理,生活垃圾(清潔垃圾、包裝紙箱等)、餐餘垃圾日產日清,建築垃圾單獨處理的原則。

1、生活垃圾:

1.1各商户內每日產生的生活垃圾須投放到物業公司指定地點(各樓層生活垃圾存放處),不得在店內存放過夜;

1.2如遇垃圾量較大時,須提前通知物業保潔,由保潔協助安排清理;

1.3包裝紙箱等有回收價值的幹垃圾外運處理必須在閉店後22:00—22:30,垃圾運送路線亦同餐餘垃圾運送路線,營業期間禁止自行處理幹垃圾,嚴禁將收集廢品等社會人員帶入店內。

2、餐餘垃圾:

2.1餐餘垃圾必須單獨處理,嚴禁混入其他垃圾中處理;

2.2餐餘垃圾的清運的時間為22:00-22:30,按指定路線進行清理,即由每層垃圾梯進行清運,在垃圾梯無法使用時,由員工通道進行清運;

2.3餐飲商户在清運餐餘垃圾過程中,垃圾必須袋裝、紮緊袋口,防止異味散發,餐餘垃圾裝袋後須放入密閉的垃圾桶中清運,應立即裝車運走,禁止在商場內停留;

2.4餐飲商户在運輸過程中出現遺撒須及時清理乾淨,恢復原貌;

2.5處理餐餘垃圾需由店內員工負責,禁止將清理餐餘垃圾的社會人員帶入店內。

3、裝修施工垃圾:

3.1商户裝修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按照裝修管理規定處理。

3.2各商户應根據產生的垃圾量配置相應數量的垃圾容器,垃圾要收集到容器內,保持容器乾淨、整潔,並負責垃圾容器的設置、更換和維修,為清運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3.3清運垃圾途經區域的衞生,商户必須及時清潔乾淨,不得遺撒、揚塵,不得損壞公共設施,如有遺撒、毀壞公共設施的情況,須照價賠償、恢復原貌;

3.4搬運過程中禁用帶鐵製等硬質輪子的推車,避免劃傷地面,碰撞牆面、電梯及門、樓梯角等,如有損壞,須按價賠償;

3.5垃圾的處理必須服從物業工作人員的合理安排及要求,如違反上述規定,物業方將提出口頭或書面警告,情節嚴重者,物業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200—500元)。

3.6垃圾出商場後的處理由商户自行負責,不得造成環保等影響。垃圾出商場後所引發的一切環境管理糾紛和造成的社會影響均由該商户全面負責;

4、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施行,如有違反此規定的,按租户管理手冊中相關條款處罰。如有更改

將按最新頒佈的規定執行。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24

酒店各部門:

餐具是酒店資產的一部分,數量較多,分佈也較廣,涉及到運營服務部,出品部及其他相關部門,酒店目前餐具破損較為嚴重,為了加強餐具管理,更好地嚴格控制餐具破損提高員工愛護公物意識,現針對酒店實際情況作出如下規定:

一. 運營服務部餐具破損管理規定

1. 餐具配比:各區域根據自身接待能力建立傢俬櫃配比表,合理、準確的配比餐具。(見餐飲部餐具配比表)

2. 盤存方式:各區域實行自盤、監盤兩種盤存方式。

1)自盤:各區域建立餐具管理登記,定期盤存並登記物品數字。

2)監盤:定於每月28日、29日財務指定人員、管事部主管、各 區域管理人員及服務員共同盤存。

3. 賠償方式:分為自損、客損。

1)自損:員工破損餐具後開自損單,由區域經理或主管簽字確認後送往人事部簽字確認,白聯人事部(憑單扣款),紅聯財務部,黃聯賠償人,綠聯保安部。

2)客損:客人破損餐具,由值台服務員開單由各區域經理或主管簽字確認,送往收銀蓋章確認。白聯保安部,紅聯收銀(憑單錄入客損台位∕包廂作賬)、藍聯區域經理、綠聯服務員。如果客人破損的餐具不願買單,由值台服務員開客損單,區域經理簽字確認情況屬實。

4. 破損更換:每月25日各區域憑自損單,客損單經運營服務部總監簽字後去倉庫領貨。

5. 運營服務部餐具破損費用按以下規定補償,扣除客賠、責任人賠償及酒店負擔餐具 2‰以外,其他按損失物品的成本價賠償。公攤人員及比例:主管級以上人員5:領班級人員3:員工2。賠付制單工作由運營服務部編制,財務部審核後交人事部在工資中扣除。

6. 鼓勵舉報:對工作中打破餐具應主動承擔,如故意不報或銷燬,一經發現給予十倍罰款。同時對勇於舉報的人員給予餐具損壞金額的10%獎勵。

註明:客損單使用多用單,自損單使用獎罰單。

二. 出品部餐具管理規定

1. 餐具配比:出品部應根據自身接待能力建立餐具配比數量,合理準確的配比餐具。

2. 盤存方式:使用部門實行自盤、監盤兩種方式。

1)自盤:出品部建立餐具管理登記,定期盤存並登記物品數量。

2)監盤:定於每月30日財務指定人員,出品部負責人及員工共同盤存餐具。

3. 自損、客損賠償操作方式:

1)自損:員工破損餐具後開自損單,由各菜系主管簽字確認,行政總廚加簽後送往人事部簽字確認,白聯人事部(憑單扣款),紅聯財務部,黃聯賠償人,綠聯保安部。

2)客損:客人破損餐具,由值台服務員開單由各區域經理或主管簽字確認,送往收銀蓋章確認。白聯保安部,紅聯收銀(憑單錄入客損台位∕包廂作賬)、藍聯區域經理、綠聯服務員。如果客人破損的餐具不願買單,由值台服務員開客損單,區域經理簽字確認情況屬實。

4. 破損更換:每月25日出品部憑自損單,客損單經行政總廚簽字後去倉庫領貨。

5. 出品部餐具破損費用按以下規定補償,扣除客賠、責任人賠償及酒店負擔餐具的2‰以外,其他按損失物品的成本價賠償。賠償辦法為出品部對每月破損餐具及丟失的餐具實行費用公攤賠償制。洗菜班不參與餐具賠付。賠付制單工作由出品部編制,財務部審核後交人事部在工資中扣除。

6. 餐具的領取:

1)餐具額定數量確定後,除非經批准統一調整餐具風格外,一般不成批領取餐具。

2)對酒店負擔的合理損耗,由各部門開出庫單,經財務部簽字確認後到物料庫領取相應的餐具。

3)對已公攤賠付的餐具,由各部門開出庫單,經財務部簽字確認後到物料庫領取相應的餐具。餐具每月應保持額定數量。

7.鼓勵舉報:對工作中打破餐具應主動承擔,如故意不報或銷燬,一經發現給予十倍罰款。同時對勇於舉報的人員給予雙倍的獎勵。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25

一、燃氣表間及管線管理

1、定期對管線及表間進行巡視檢查,認真填寫巡檢記錄。

2、保持燃氣表間通風良好,定期除塵清理。

3、燃氣管道不得作為負重支架或者電器設備的接地導線 。

4、 不得在安裝燃氣計量儀表、閥門及燃氣蒸發器等燃氣設施的專用房屋內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二、餐飲單位燃氣使用管理

1. 廚房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學習,掌握安全操作氣灶的基本知識。

2. 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灶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現漏氣不準進行操作,不準開啟電器開關,應及時報修。

3. 員工進入廚房前應打開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於室內的天然氣。

4. 點火時,必須執行“火等氣”的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火柴,再打開點火棒供氣開關,點燃點火棒後,將點棒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後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5. 各種灶具開關,必須用手開閉,不準用其他器具敲擊開閉。

6.灶具每次用氣完畢後,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每餐結束後,•值班人員要認真檢查各供氣開關是否關閉好,每天工作結束後要先關閉廚房總供氣閥門,再關閉各灶具閥門。

7. 經常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灶具。

8. 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灶具,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並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

9. 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26

一、車輛使用

1本公司的車輛為工作用車,統一由中心辦公室負責調度並填 寫派車單,通知出車。

2各工作人員工作用車應提前告知中心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協調安排。

3禁止公車私用。婚、喪、嫁、娶一律不準用公車;不準用公 車接送子女上學、娛樂和辦私事等。確有特殊情況的,需經公司領導 批准方可使用。

4駕駛員要根據中心辦公室的安排,憑派車單出車(車輛加油、 修理要事先告之辦公室)。無派車單出車的,按公車私用論處(特殊情況出車的除外,但事後要及時補辦出車手續)。

二、車輛的管理

1、駕駛員平時要保持車輛良好狀態,無特殊原因按時上下班, 保證按時出車。無工作用車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地點。

2、駕駛員憑派車單每月向公司領導核實里程,由公司領導負責核 算報銷汽油費、高速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

3駕駛員要嚴格執行交通有關法規,嚴禁酒後駕駛,嚴禁帶故障 行車,嚴禁超載人員,不得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駕駛。

4、駕駛員要確保車輛行駛安全,提高警惕,做到無事故。

5、休息日、節假日、晚上按規定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休息日、節假日應將車鑰匙統一交給車輛主管保管。

6、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實行定點維修保養。維修必須到定點維 修部維修(除外出用車等特殊情況外),維修保養時駕駛員要向中心 辦公室和公司領導報告,經中心領導同意後維修。維修後將維修發票、 維修清單(需有駕駛員簽字認可)報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負責維修 費用報銷事宜。

三、獎懲

1、公車私用經發現查實,當事人個人承擔機械磨損費,燃料費、 過路費、過橋費等相關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 責。

2、駕駛員未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或擅自將車輛錯給他人造成車 輛失盜或損壞的,一切後果由駕駛員承擔。

四、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手機管理規定 篇27

1.目的

為配合工廠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瞭解並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進而發揚本工廠的企業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2.適用範圍:

凡本工廠所有員工的各項培訓計劃、實施、督導、考評以及改善建議等,均依本制度辦理。

3各部門權責劃分

3.1人事行政科負責

1.制定、修改全工廠培訓制度;

2.擬定、呈報全工廠年度、季度培訓計劃;

3.收集整理各種培訓信息並及時發佈;

4.聯繫、組織或協助完成全工廠各項培訓課程的實施;

5.檢查、評估培訓的實施情況;

6.管理、控制培訓費用;

7.管理工廠內部講師隊伍;

8.負責對各項培訓進行記錄和相關資料存檔;

9.追蹤考查培訓效果。

3.2各部門權責

1.呈報本部門培訓計劃;

2.制定本部門專業課程的培訓大綱;

3.收集並提供本部門相關專業培訓信息;

4.配合部門培訓的實施和效果反饋、交流的工作;

5.確定部門內部講師人選,並配合、支持內部培訓工作;

4培訓管理

4.1總論

4.1.1.培訓安排應根據員工崗位職責,並結合個人興趣,在自覺自願的基礎上儘量做到合理公平。

4.1.2.凡本工廠員工,均有接受相關培訓的權利與義務。

4.1.3.全工廠培訓規劃、制度的訂立與修改,所有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查與彙總呈報,以及培訓記錄的登記與資料存檔等相關培訓事宜,以人事行政科為主要負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有提出改善意見和配合執行的權利與義務。

4.1.4.全工廠的培訓實施、效果反饋及評價考核等工作以人事行政科為主要負責單位,並對全工廠的培訓執行情況負督導呈報的責任。各部門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4.2培訓體系

培訓體系包含四個模塊。

4.2.1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對象:所有新進人員。

2)培訓目的:協助新進人員儘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順利進入工作狀況。

3)培訓形式:以週期性的內部授課方式進行。

4)培訓內容:分常規類和專業技術類兩項科目,兩項科目的具體內容可根據任職崗位的不同進行選擇。

5)常規類科目:

a.工廠簡介(包括工廠發展史及企業文化,各部職能等)

b.工廠制度介紹

c.產品/業務介紹與市場分析

d.技術研發體系現狀與開發方向

e.其他

6)專業技術類科目:

a.經營和生產部門的崗位設計與工作流程

b.適合工廠習慣的標準作業技巧

c.項目管理流程與標準化訓練

d.其他

4.2.2學徒方式的崗位培訓

1)培訓對象:工廠招收錄用的應屆畢業生或新工人。

2)培訓目的:使新員工按照任職崗位的要求,儘快熟悉業務內容及工作流程。

3)培訓形式:“一帶一”或“一帶二”的固定老師責任制形式。

4)培訓內容:包括思想素質、企業文化的教育;專業知識技能的訓練;及工作疑難的解決和指導等。

4.2.3內部培訓

1)培訓對象:全員。

2)培訓目的:依靠工廠內部講師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工廠內部資源,加強內部的溝通與交流,在工廠內形成互幫互助的學習氛圍,並豐富員工的業餘學習生活。

3)培訓形式:在工廠內部以講座或研討會、交流會的形式進行。

4)培訓內容:涉及工廠技術類、經營類、管理類的多個方面,及員工感興趣的業餘知識、信息等。

4.2.4外部培訓

1)培訓對象:全員。

2)培訓目的:依靠外部專家力量,提升從業人員在本職工作上所應具備的專業知識、技能技巧,以增進各項工作的完成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訓形式:參加外部公開課、交流研討會,或請外部講師在工廠內部授課。

4)培訓內容:可分為三類。

a)常規實用性培訓——涉及專業技術知識、銷售技巧、管理方法、領導技能、經營理念等;

b)適合高層領導的培訓——含企業戰略性、發展性等內容;

c)個人進修方面的培訓——如MBA、專業技術認證等。

4.3培訓計劃的擬訂

1.結合工廠整體戰略目標及發展計劃,由人事行政科依據對內部員工培訓需求調查的結果,以及工廠相關培訓的政策、財務預算等,統籌各部門的需求,於每年年初擬訂年度培訓計劃,並呈報總經理審核。

2.各部門應根據各自業務發展的需要,確定部門培訓需求計劃,並反應給人事行政科統籌規劃。

3.人事行政科可根據實際情況分解年度培訓計劃,擬訂季度計劃,編制培訓課程清單,並呈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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