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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精選16篇)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精選16篇)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 篇1

第一條:為加強保安宿舍的規範化管理,建設一個良好的集體生活環境,現制定本規定。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精選16篇)

第二條:保安宿舍管理由宿舍管理委員會負責,委員會成員由班長/副班長及隊長/主任組成,負責保安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工作,其具體職責為:

1、 填制入住者名冊,負責來訪登記,並於每月月底前交公司;

2、 負責公物的檢查、保養和維護,落實防火防害對策;

3、 監督入住者遵守規章制度;

4、 負責入住者與公司的溝通聯繫;

第三條:入住者必須為公司保安員,其他因特殊情況需要入住的,入住前須填寫入住申請表,並由公司決定是否批准入住後方可入住。

第四條:入住者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自覺維護保安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眾道德。

第五條:入住者必須嚴格遵守下列事項:

1、 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各種公共設備、設施;

2、 保持宿舍的清潔衞生;

3、 注意節約水電、煤氣;

4、 注意用火安全;

5、 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維護紀律秩序。

第六條:入住者應遵守下列規定:

1、 不得改變宿舍或附設設施的原有形態;

2、 不得在宿舍內進行商業活動或類似的活動;

3、 不得在宿舍內存放或使用危險物品;

4、 不得在指定場所以外用火或吸煙,自己生火煮飯;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5、 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放音樂等,使用電視、收音機不得防礙他人休息;

6、 起牀後被子疊放整齊、洗換衣服不得堆積在宿舍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整齊或放入櫃內,保持宿舍整潔;

7、 不得在宿舍內飼養各種小動物;

8、 宿舍內不得留宿親友,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與保安員關係及進出時間;

9、 不得在牆壁、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0、 愛護清潔,不得隨地吐痰、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在地上,廢物垃圾應放入垃圾筒內;

11、 房間清潔由住宿人員輪流負責;(每天清掃1次)

12、 節約用水用電,人去燈滅,關風扇;

13、 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14、 早班人員應於晚上24:00前,中班人員應於凌晨1:30分前回到宿舍就寢,宿舍在凌晨1:30分前必須熄燈(特殊情況除外)。

15、 電話使用要長話短説,不得霸佔;

16、 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丟失者責任自負。

第七條:入住者在發生下列情況時應當向管委會彙報。

1、 建築物或附屬設施損壞時;

2、 火災、水災或失盜時;

3、 宿舍內出現傳染病患者時;

4、 出現其他需要通報事項時。

第八條:入住者在下列情況下,必須在3日內退房:

1、 不具備公司員工身份,辭退保安員;

2、 違反規定被公司認為不適宜再住保安宿舍者;

3、 公司出於某種考慮,命令退房者。

第九條:保安宿舍包括配套設備設施的維護和修繕,原則上由公司承擔。因入住者過失或故意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全額負責。宿舍內的附設設施需要修繕時,由入住者直接向管理員提出申請。入住者不得對宿舍和附設設施進行改裝。

第十一條:入住者應注意公共個人衞生,保持廚房、沖涼房、食堂、廁所的清潔衞生。

入住者應積極參加定期大掃除,(每月一次)努力保持宿舍內部清潔。

入住者應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注意個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的健康檢查,積極配合統一的防疫消毒活動。

入住者不得在走廊、樓梯、出入口和緊急出口處堆放雜物。應熟練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裝置的使用方法。

第十二條:凡違反第六條中第一項至第四項的處50元------300元的罰款;凡違反第五項至十五項的處10元------50元的罰款。凡違反規定造成損害的由責任人負責照價賠償,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 篇2

為加強保安員宿舍管理,創造一個秩序良好、清潔衞生、舒適安寧的生活環境,特制訂本規定,供各小區遵守執行。

一、內務要求

1、各小區保安員宿舍建立輪流值班制度,每天安排1人值日。

2、值日員每天上午、晚上兩次負責搞好室內外衞生,清掃時間可視工作要求調整。

3、保持室內清潔,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煙頭、雜物,不在房間裏亂塗畫、亂張貼。

4、起牀後被子按要求整齊疊放(JJ花園保安員按部隊內務要求疊放),牀鋪保持乾淨平整,不亂放雜物,鞋子、包箱擺放整齊。

5、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具按指定位置擺放。

6、私人貴重物品由個人妥善保管,避免丟失和損壞。

7、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及其他危險品帶進宿舍。

8、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大聲吵鬧、喧譁、唱歌,就寢後須關閉各通訊裝置,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9、不準帶外人進入房間住宿,不準男女同房混居。

10、注意安全防火,不準在室內明火燒煮食物或使用電熱壺、電爐,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使用電器。

11、不當班人員收看電視時間為下午16:00-23:00(星期日可以提前收看)。

12、晚上23:00熄燈就寢,值日員負責關燈。

13、自覺愛護宿舍配備的電視機、電風扇、牀鋪、桌椅等公物,如損壞要按價賠償。

14、自覺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宿舍區內的公共設施。

15、晾曬衣物應在指定的地方,並保持曬衣區整潔衞生。

二、管理規定

1、入住宿舍保安員由小區管理處主任安排住宿房間及鋪位,不得擅自調換。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離職,均應在離職生效之日搬離宿舍,不得再在宿舍居住。

2、保安員必須自覺遵守[20xx]03號文件《保安員內宿管理暫行規定》,並按規定請休假。

3、內務檢查。各小區保安隊長負責對保安員外出、歸隊、內務、就寢、公物等每天不定時檢查2~3次,並做好檢查記錄。在檢查中發現保安員一次違規給予批評教育,二次違規視情節輕重和影響大小處以20~100元罰款。

正常情況下使用公物需報損或需改善宿舍設施,經小區管理處主任核准後報公司解決。

4、內務評比。每月由辦公室會同保安大隊對小區保安員宿舍組織檢評,對宿舍管理不按要求履行或沒有檢查記錄的給予保安隊長罰款50~100元,內宿人員違規同第3條處理。對內務工作評比中管理優秀的宿舍給予保安隊長對等或以上的獎勵。

三、本規定自20xx年8月1日起實施。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 篇3

為了保護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本公司特制訂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1、必須遵守寧波市政府頒發的文明衞生、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及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

2、大力提倡“五講”“四美”,努力搞好宿舍衞生和環境衞生,做到勤洗、勤換、勤掃、勤理。

3、凡不講究社會公德,不講究集體和個人衞生、亂丟煙頭、果皮、紙屑、廢物、發現一次、罰款10元,嚴重者罰搞宿舍衞生一星期。

4、凡不講究衞生值日安排表進行打掃,發現一次罰20元。

5、宿舍衞生要求地面乾淨,無髒物、異物或積水、牀鋪要整潔,東西擺放要整齊,檢查不合格者扣10元。

6、宿舍不準隨意接待親朋好友,如需接待和留宿者,必須向主管領導提出書面申請,批准後方可進行留宿,住宿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三天,若檢查發現無手續一次罰200元,宿舍人員若失掉財物均由其負責賠償。

7、宿舍不準聚眾酗酒,高聲喧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若發現一次罰款20-200元。

8、員工需住宿,應首先提出申請服從管理部門安排,若私自搬進,調換房間,變動牀位,經發現罰款100元,並勒令搬回及搬走。

9、集體宿舍嚴禁男女員工非法混居和裹鋪合睡,若檢查發現或舉報事實,立即開除,並罰款500元。

10、愛護宿舍財物,不得任意損壞,凡故意損壞均應照價賠償,並按員工守則有關條例處罰。

11、做好三防工作(防火、防盜、防中毒)堅決禁止生人出入,不準私接電源,洗澡後應及時關煤氣閥,出户應關窗鎖門。凡違反上述之事項,發現一次罰款10元,出室不鎖門,丟失室內財產均由未鎖門者負責賠償。

12、若用熱水器洗澡時,不準邊洗澡邊洗衣服,影響其他員工洗澡,發現一次罰款20元。

13、員工應節約能源、水、電、氣費用要嚴格控制,杜絕惡意浪費,違者罰款20元,凡自行使用電器者,將沒收電器並進行10-15元罰款。

14、凡被公司解聘,辭退及自動離職者,必須自覺將宿舍的鎖匙及有關公司財物及時移交公司倉庫。保安將監督其離室,保安有權進行行李物品檢查,不配合者公司有權採取強制措施。

15、嚴禁員工將爆炸品、危險品、易燃品、毒品等危險生命財務物品帶入宿舍違者罰款500元,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6、宿舍可以在不影響他人休息的前提下開展有利於身心健康的娛樂活動,其時間不能超過凌晨1點,違者罰款10元/人次。

17、嚴禁在宿舍內嫖娼賣淫,吸毒販毒,違者立即開除,當月工資扣除,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罰。

18、晚班員工下班後進宿舍必須輕手輕腳,不準大聲説話,若影響其他員工休息,遭到投訴者,罰款50元/次。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 篇4

為了實現學生宿舍管理的規範化,營造一個文明、健康、舒適的住宿環境,保證住宿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據學校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此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細則,在宿舍管理上對住宿生從出勤、紀律、內務衞生、安全等方面,進行量化考核,使宿舍管理更具有科學性,從而培養住宿生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養成住宿生團結協作、樂於助人、文明守紀的優良品質,為未來的全面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一。具體要求:

(一)出勤方面

1. 住宿生要按時離開寢室去上課、上自習,遲到者扣1分。

2. 午休時要求按規定時間返回寢室,不得在休息時間出入寢室,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個人1分;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向宿舍管理員説明情況,記錄在案。

3. 晚自習後,要求在規定時間返回寢室就寢,按時熄燈。晚歸者扣個人2分。

4. 住宿生未履行請假手續,而夜不歸宿者給予停宿處理。

5. 節假日結束後未按規定時間返校,未能夠正確辦理請假手續者扣個人2分。

(二)紀律方面

1. 宿舍樓保持安靜,禁止在宿舍樓內大聲喧譁、打鬧、追逐,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個人1分。

2. 宿舍樓內禁止吸煙、吸毒、喝酒、賭博或者進行不利於身心健康的活動,違者給予停宿處理。

3. 宿舍內嚴禁大聲吵鬧、鬥毆,違者扣個人3分,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宿處理。

4. 寢室內不允許下棋、打撲克、玩球,違者沒收其物品並扣個人1分。

5. 愛護公物,不撬門砸鎖,更不能故意破壞宿舍內設施,違者扣個人3分,並賠償損失,情節嚴重者給予停宿處理。

6. 上課、晚自習期間,沒有請假條而進入寢室者扣個人1分,沒有正當理由而滯留在寢室內的扣個人2分;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向宿舍管理員説明情況,記錄在案。

7. 不經學校同意,私自串室就寢者扣個人2分。

8. 未經允許在寢室內私貼亂畫各種印刷品、廣告、啟示等,違者責成恢復宿舍原狀,並視其情節輕重扣個人1-3分。

9.對無視檢查,態度生硬,謊報姓名等的住宿生扣個人3-5分,並視情節給予公開批評或停宿處理。

10.不經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允許,私自離開學校者扣個人2分。

11. 熄燈後不能按時就寢,還在宿舍內走動者扣個人1分。

12熄燈後住宿生應立即上牀休息,不得做任何與就寢無關的事情,如亮燈、刷牙洗臉、吃東西、講話聊天、開電筒看書、播放音樂和晾洗衣服等,影響他人休息,違者扣個人2

分或扣寢室6分,即每個人1分。

13.住宿生不得塗改宿舍公佈欄,宿舍評比欄,宿舍住宿名單表等,違者扣3分。

14、住宿生不得帶體育運動器材(如足球,籃球和排球等大型球類)進入宿舍樓內,違者扣個人3分。

(三)內務衞生

1. 寢室長每天安排督促一名值日生按照內務衞生檢查標準要求,負責做好早、午內務衞生工作,地未打掃乾淨扣值日生1分,垃圾未倒扣值日生1分,宿舍髒亂扣值日生1分。

2. 住宿生要按照學校個人物品擺放標準要求整理好個人的物品,個人牀上物品凌亂扣1分;牀上被子疊的不合格扣個人0.5分,牀上亂掛衣物毛巾扣個人0.5分。

3.牀底物品擺放凌亂扣個人0.5分,儲櫃上擺放物品扣該櫃使用者每人0.5分,櫃裏的物品擺放不整潔扣寢室3分,即每人扣0.5分。

4. 禁止在窗內或窗户上私自掛晾衣繩、曬晾衣物等,違者扣寢室3分,即每人扣0.5分。

5. 禁止在宿舍和宿舍門外潑倒髒水、亂扔雜物,違者扣個人2分。

6. 每週日和週三衞生大掃除,檢查不合格的扣寢室6分,即扣個人1分。

(四)安全保衞

1. 住宿生不得帶非住宿生進入宿舍,外人來訪需到管理員處登記,私自帶外人進入宿舍者扣個人3分。

2. 以非正當手段進出宿舍者扣3分,擅自留外人住宿者扣個人5分。

3. 嚴禁住宿生攜帶容易危及他人的器械(如刀具、玩具槍,激光電筒等)進入宿舍樓,違者沒收物品並扣個人5分或給予停宿處理。

4、住宿生要節約用水、節約用電、注意安全,離開宿舍要關閉燈管、鎖門、鎖存物櫃、關窗,違者扣值日生1分,並扣寢室其他人0.5分。

5. 禁止在寢室內存放易燃易暴危險品,違者沒收危險品並扣個人5分。

6. 禁止在宿舍內攀爬欄杆、圍牆、窗台、陽台、天台,違者扣個人5分或給予停宿處理。

7. 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禁止私自使用、玩耍和破壞消防設施,違者扣個人3分

8.禁止私用各種電器(如枱燈、音響設備、電吹風、電熱水壺、小電視機等),違者沒收物品並給予停宿處理。

9.宿舍樓內禁止豢養各種小動物,違者給予停宿處理。

二。獎懲:

(一) 獎勵

1、 每週不扣分的寢室按評比制度規定分別授予“文明宿舍”稱號。

2、每學期末對不扣分的住宿生根據加分情況評選出優秀住宿生,將分別授予“宿舍之星” 稱號。

3、每學期末對錶現突出的舍務幹部,將分別授予“團結之星” 、“正義之星” 、“管理之星” 等稱號。

4、每週獲文明寢室獎勵的寢室在下一次評比時每寢室加2分。

5、在衞生大掃除時,獲得公開表揚的寢室加6分,每人加1分。

6、學校在平時常規的衞生、紀律等檢查時,公開表揚的寢室每人加1分。

7、做好人好事並獲大家好評的住宿生,由宿舍管理員酌情加3-5分。

8、對宿舍精神文明建設、宿舍管理工作提出寶貴建議和意見並被採用的住宿生加2分。

9、 敢於大膽檢舉揭發甚至制止宿舍中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的的住宿生加2-5分。

(二)懲罰

在一學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從發現之日起即作停宿或退宿處理,停宿長短由宿舍管理員決定。

1、不服從、不尊重宿舍管理員和學生宿舍舍長的管理。

2、 未履行請假手續夜不歸宿者。

3、 出現吸煙、吸毒、喝酒、賭博或者進行不利於身心健康的活動者。

4、惡意毀壞宿舍公物影響嚴重者。

5、攀爬門窗進出寢室者。

6、性質嚴重的偷竊、打架、鬥毆者。

7、 影響嚴重的聚眾鬧事者,造謠滋事者。

8、私留外人在校留宿者。

9、在宿舍內豢養各種小動物者。

10、在寢室內私用各種電器者。

11、不疊被子者。

12、違反學校紀律影響嚴重者。

13、凡一週內總分扣到6分者學校予以通報批評併發停宿警告通知,兩週累加達10分以上者即作停宿處理。已發過停宿警告通知的同學,以後扣分嚴重者可直接停宿處理。累計受過兩次停宿處理的住宿生,可直接實行退宿處理。,

三。 對住宿生管理實施的量化考核由宿舍管理員和學校總務處共同執行。

四。本管理辦法解釋權屬於學校總務處。

五。本考核細則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 篇5

為了加強我院單身教工宿舍的管理,更好地為單身教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結合目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入宿條件

未婚,且目前的户口為學院集體户口的人員;已婚,但配偶户口及居住地為非南京市區的人員。

申請人員均須為學院在編在冊人員。不含專職學生思想政治輔導員、藉以學院名義聘用的後勤產業單位人員、以及已經享受了學院住房特殊補助政策的人員。

二、有關規定

1、南京市區的界定:除原五縣(原高淳、溧水、六合、江浦)以外的區域。

2、入住單身職工宿舍期間的職工,在入住期間不享受學院交通費補助,退房後,交通費從次月起正常發放。

3、特殊情況需要安排住宿的職工,由本人向後勤管理處提出申請,學院單獨審批。

4、水電費交納

(1)電費:室內依據電錶讀數按實收取(扣款時按在住人員均攤),公共部分用電按整棟樓宇在住人員均攤;

(2)水費:按實收取(扣款時按在住人員分攤)

以上費用按月收取,均由院財務處從個人工資中扣除。院中心變電站每月進行抄表,並對實付費用清單進行張貼。

三、住宿配置

單身教工宿舍為單間,一室2人,內部配置辦公桌2張、椅子2把,牀2張。

四、宿舍申請及退定程序

1、宿舍申請:符合條件單身教工如需申請宿舍,由本人提出申請(申請表格統一格式由後勤管理處網頁上下載),部門領導審核同意,經後勤處複核,前往財務處交納傢俱押金後發放鑰匙。

2、宿舍退定:需退房的單身教工,由本人提出申請(退房表格統一格式由後勤管理處網頁上下載),部門領導審核同意,經後勤處複核並退還宿舍鑰匙後,持傢俱押金收據前往財務處領回押金。

五、內務管理

1.單身教工宿舍是學院為本院無固定居所的單身教工所提供的居住場所,以確保單身教工的正常生活,解決後顧之憂。

2、學院盡力改善廣大單身教工的生活條件,併為單身教工提供良好的服務。

3、單身教工宿舍是為本院教工設立,非本院人員不得入住。

4、為了單身宿舍有一個良好的環境,望住宿的單身教工嚴以律己,注意公共衞生,不大聲喧譁、吵鬧。

5、 單身教工在宿舍分配過程中,應服從後勤管理處的統一安排與管理;已安排宿舍的單身教工,不得隨意調整宿舍;若有特殊原因需要調整,需經後勤管理處批准。

6、不得擅自更換或增加門鎖,如鑰匙遺失,應到後勤處報失,並承擔換鎖、配鑰匙的費用。

7、因宿舍調整需要搬出者或已婚人員,必須在一週內辦理退宿手續。

8、室內物品放置有序,保持整潔,垃圾實行袋裝化,並自行放入樓下垃圾桶。

9、主動配合管理人員做好有關管理工作。

六、安全管理

1、宿舍內所配物品均為學院的固定資產,由宿舍內指定人員驗收和管理。任何人不得人為損壞或遺失;若有損壞或遺失,由當事人(或保管人)按原價賠償;情節嚴重的學院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2、禁止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源,節約用水用電,不開長明燈,杜絕滴冒漏,水暖、電氣部件損壞應及時向管理人員報修。

七、其他説明

1、本規定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未盡事宜參照學院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2、本規定解釋權歸後勤管理處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 篇6

1.全體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住宿文明公約,維護宿舍區公共秩序,自覺遵守學生宿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作息時間,服從管理人員的教育和管理。

2.宿舍封樓期間,學生無班主任或學管簽章的批條,一律不得在宿舍區逗留,每天上午、下午、晚自習上課前進行清樓,不按時離開宿舍且無正當理由者,將通報給系學管和學生處進行處理。

3.學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異性宿舍樓,不得擅自在外過夜,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對違反此規定者將通報給系學管和學生處進行處理。如有來訪者,必須到宿舍樓管理員處登記,並於熄燈前兩小時離開宿舍。

4.學生要愛護宿舍(樓)內的公共物品和設施,誰使用誰保管,因保管或使用不當,造成丟失、損壞的,需按規定賠償。對故意破壞公物者,除按規定賠償外,還將給予紀律處分。未經宿舍管理人員同意,任何學生不得隨意調房間、調牀位。學生畢業離校或調整宿舍前要先驗收宿舍,凡有公物損壞需繳清賠償費用後方予辦理離校手續。

5.學生要自覺遵守日常行為規範,不斷提高個人素養,要自覺搞好宿舍內的環境衞生。宿舍內不得吃飯、抽煙、飲酒,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貼亂畫、污損牆壁;不得向走廊倒水、亂丟瓜

子殼、果皮、紙、袋等垃圾。全體住宿學生要共同努力創設整潔、文明的住宿環境。

6.學生要自覺將宿舍內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內,簸箕用完放回原處。嚴禁往垃圾桶內倒水、小便,嚴禁往水池內倒廢棄物。便紙按要求扔放,宿舍衞生間內便池、地漏堵塞的,應按規定繳納維修費用後,由維修人員疏通。

7.學生要堅持每日整理內務,做到地面乾淨,牀鋪整潔,物品擺放有序,衞生間無異味,並配合管理人員進入宿舍查房。

8.學生要自覺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翻、穿圍牆、柵欄,不得鑽窗入室;樓內不得大聲喧譁、高聲播放音響,不得進行跑、跳、拍球等活動,不得有任何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9.注意用電安全,謹防火災。學生在宿舍內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電源,不得改動室內電器設施,不得使用任何種類的電熱器具、炊具,如有違反將直接交由保衞處處理。電器設施如有損壞需及時上報到宿舍樓管理員處。嚴禁擅動消防器材,嚴禁在宿舍內點蠟燭、蚊香、焚燒物品、使用酒精爐等明火。

10.要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流水、長明燈。對不按時熄燈、關水和超額用水、用電及竊電者除通報給系學管和學生處進行處理外,還將按學院用水用電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11.學生不得往窗外倒水或扔任何物品,要提高人身安全防護意識,打掃室內外衞生時要注意安全。實習工具和個人除行李

等生活必需品外的物品均不得帶入宿舍(樓)。

12.學生要增強防盜意識,自覺將大額現金存入銀行卡或飯卡中。宿舍內嚴禁存放大額現金,貴重物品要鎖進櫥櫃或隨身攜帶,離開房間要及時落鎖。提高警惕,不得准許陌生人進入宿舍。

13.嚴禁偷竊、敲詐他人財產等犯罪行為。對於無視法紀、打架鬥毆、製造事端和威脅他人安全,進行偷竊、流氓犯罪等活動者,將直接交由保衞處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 篇7

根據廠區規劃要求,加強單身宿舍住宿管理,保障住宿職工生活的便利,使單身職工有一個良好文明的生活、學習環境,更好地服務於生產,特制定單身宿舍管理辦法:

一、宿舍的組織管理

1、單身宿舍應由辦公室負責進行全面管理。

2、集體宿舍各房間設“舍長”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直接履行對本宿舍的管理職責。

舍長主要職責如下:

1)管理寢室內務,維持秩序,安排分配衞生清理工作,管理門户及用電,保證本宿舍的衞生達到“宿舍衞生管理標準”。

2)監督住宿人員是否出現違紀行為,保證本寢室內的人員嚴格執行公司的有關規定。

3)對寢室內發生的不法行為,出現災害、急性病症等情況,及時向有關人員、部門通報並做應急處理。

二、宿舍入住辦理、審批

1、辦公室根據“入住條件”對職工的申請進行審核籤批。

2、要求住宿的職工提出住宿申請,並按“職工住宿條件”有關規定自檢個人請求,填寫《集體宿舍住宿申請表》。

三、住宿條件

1、申請住宿職工須經辦公室、人事主管部門核對。申請人必須具有當地政府規定辦理的證件、證明。

2、根據公司集體宿舍房間限制,當地職工原則上不予安排住宿(根據班次給予安排午間、夜間休息牀鋪)。

3、申請入住集體宿舍的職工,原則上為未婚單身職工。

4、凡有不良嗜好或者患有傳染病的職工(包括高發區傳染病嫌疑)不得申請住宿。

四、宿舍管理規定

1、凡入住集體宿舍職工,出現違紀行為,按照公司正常上班時間對違紀行為進行處理的辦法處理。

2、住宿職工必須嚴格履行管理規定的各項條款,服從管理。

3、住宿職工必須堅持文明住宿的原則,不準在廠區內穿三角短褲流動,隨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為。

4、遵紀守法,在宿舍內不得聚眾賭博、酗酒、撒酒瘋。不準在樓內大聲喧譁、打鬧等。嚴禁從事違法活動。

5、未經公司主管部門的許可,不得隨意將公司以外人員帶入宿舍中,不得任意留宿親屬、朋友等。

6、做好宿舍內配備的公共物品的愛護、保養工作,愛護公共設施(如衞生間設施、消防器材等)。出現人為破損,按照有關規定賠償及處罰。同時要妥善做好個人貴重物品和其他物品的保管、存放,出現丟失或損失,責任自負。

7、在宿舍內,不準亂扯亂拉電線、支鍋做飯。嚴禁使用電爐、燃氣爐等不安全電器用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工作。

8、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注意室內整潔,不準隨地吐痰、亂扔亂倒雜物,保證宿舍衞生達到公司提出的“宿舍衞生管理標準”。

9、住宿職工在下班以後,遇有意外事件發生時,應主動配合值班人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對事件的處理工作。

10、隨時準備好身份證、務工證等證件,以便接受公安部門臨時性檢查。

11、服從宿舍“舍長”的管理、監督,隨時接受公司領導對宿舍的檢查。

12、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整,調換宿舍房間或牀位。

13、公司根據具體情況對住宿人員收取一定比例的住宿費用,如:水、電、潔具、配備傢俱修繕等費用。住宿職工應主動、按時交納足額費用(月收費用另行制定)。

14、住宿職工離職、調離及出現嚴重疾病或傳染病的,應及時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

五、本辦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執行。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 職工宿舍樓管理,給職工提供一個安全、衞生、舒適、文明的休息場所,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堅持統一管理與住宿職工自我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共同搞好宿舍管理。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宿舍樓和平房住宿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 職工宿舍日常管理規定

第四條 後勤保障部負責宿舍樓的日常管理,根據各單位職工的實際工作、生活需要,按規定合理、統籌調整安排職工住宿。

第五條 職工宿舍樓設保潔員,負責本樓的公共秩序和衞生清潔。服務人員要盡職盡責,搞好服務工作,管理好所屬公用物品,如有無故丟失、損壞的由本人負責賠償,人員變動時要清查物品,做好移交手續,如出現交接不清,帳物不符,應由本人負責賠償。

第六條 住宿人員要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愛護公物,講究衞生,保持宿舍衞生清潔。宿舍不準擅自留宿他人,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元;出現毆打、謾罵、侮辱服務人員者,交由保衞部處理。

第七條 宿舍內嚴禁男女非法同居、酗酒聚賭、大聲喧譁、打架鬥毆等擾亂宿舍的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行為,違

者交保衞部依法處理。

第八條 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內配備的公共用品及門、窗、玻璃等公共設施,如有丟失或損壞按價賠償。各類廢舊、帶有腐蝕、有毒氣味的物品一律不準帶進宿舍。

第九條 住宿人員要嚴格執行水、電管理規定,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子和超出規定的大功率燈泡以及長明燈;嚴禁使用電褥子;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飯鍋或液化氣做飯;不準偷電或出現長流水現象。對不按規定使用水、電或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考核細則》進行考核,並按損失水電的數量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條 對職工所使用的職工宿舍,不居住超過半年或年居住累計不足一個月而又不退房的,經後勤保障部逐月核實情況後,由保衞部、職工所在單位和後勤保障部一起將職工私有物品清理封存後(物品由職工所在單位保存),收回宿舍。

第十一條 對不服從管理經教育仍不悔改者,後勤保障部責令其退房,如不搬出,加扣房租費20元/天,扣款由人力資源部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二條 宿舍樓統一調整按單位劃分樓層房間,實行雙層管理。任何人不得將入住的宿舍轉租轉借他人,只限本人入住,否則每查出一人次/日給予20元罰款;職工調動、

調離、退休、退職或離崗休養必須到後勤保障部重新辦理住宿登記及退房手續,否則按每月60元收費,以上變動情況單位應及時上報後勤保障部,否則費用由單位負責。

第三章 職工宿舍分配條件及辦法

第十三條 在本礦工作上三班倒的職工可申請住房,常白班作業的確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可由本單位申請分配宿舍。

第十五條 申請住宿的職工,根據有利於生產和工作的原則,優先安排井下一線職工或確因工作需要急需住房的職工。

第四章 職工宿舍收費標準(暫定)

第十六條 職工住宿每房間安排三人,住宿收費10元/月〃人。

第五章 礦區內家屬院管理規定

第十七條 雙職工需安排宿舍的經分管領導批准,可持結婚證明由本人申請分配平房並按標準交納房租費。在礦區家屬院居住的職工每月交房租60元,電費據實繳費。

第十八條 未經領導批准現住家屬院或住招待所的幹部職工一律到職工宿舍樓居住。

第十九條 每月二十六日前後勤保障部將上月住宿收費明細表交人力資源部,在工資中扣除住宿費及水電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後勤保障部負責監督實施。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二0xx年九月七日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 篇9

為規範單身宿舍住宿人員休息、生活、學習環境,保障住宿人員的人身和財物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 住宿人員應由本人提出申請,綜合辦審查報總經理批准,併到保衞部門備案,由總務根據牀鋪情況進行安排。住宿人員應服從總務處的安排,不得私自調換牀位和房間,如有私自調換者,則令其立即恢復原位,否則取消住房資格。

二、 住宿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嚴格遵守衞生規定,嚴禁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亂倒剩菜剩飯,不準在樓道牆壁上亂塗亂畫,每週定期擦拭門窗、玻璃,不許在門窗玻璃上貼報紙或廣告畫,按時清掃衞生,保持公寓內清潔乾淨,物品放置整齊有序。

三、 住宿人員嚴格遵守防火規定,注意用電安全,公寓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氣灶用完後關畢總門,防止發生泄漏事故,造成損失的要加重處罰,並取消住房資格,宿舍內嚴禁長明燈,做到人走燈滅。在宿舍內吸煙人員,要注意吸煙安全。

四、 加強治安管理,做到羣防羣治,嚴禁帶無關人員進入宿舍,不準留外人在宿舍內住宿,加強互相監督,發現可疑人員立即向保衞部門報告,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出門時應鎖好門,防止發生盜竊現象。

五、 維護公共秩序,遵守公共道德,公寓內嚴禁大聲喧譁,不準聚眾賭博和做其它損害公共道德的違法事情,不準影響他人休息,愛護公物,外出關好門窗,防止被風吹壞,單牀、衣櫃、學習桌保持完好,發現人為損壞者應照價賠償,分不清責任的由本宿舍人員共同賠償。

六、 調離本公司人員應及時到總務處退回自己牀位,交清公寓內公用物品,並交回自己的鑰匙,否則總務處拒絕在調離單上拒絕簽字,長期出差者(兩個月以上)要通知總務處,否則取消住宿資格。

七、 此規定即日起執行。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 篇10

(一)紀律管理方面

1、根據學生管理手冊內容,督促學生遵守學校宿舍規章制度;

2、監督學生不得隨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課期間,未經學院許可不得擅自在外過夜;

3、要求宿舍長提醒本宿舍的所有成員,宿舍熄燈後,不得發出較大聲音,不得做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進而保障第二天良好的學習狀態;

4、要求學生不得在寢室內點蠟燭及其它可燃燒物;

5、與宿舍長溝通,要求宿舍長對其宿舍成員進行思想教育,使同學之間形成互相幫助的良性友好關係,避免在寢室裏吵鬧、打架、説髒話;

6、要求宿舍內禁止喝酒、賭博或傳閲不健康書刊;

(二)衞生及文化氛圍方面

1、配合學院及學校每週五的衞生檢查,督促各宿舍成員保持地面、門窗、牀鋪,清潔用具及其它物品的衞生,做到地面無瓜皮、果殼、紙屑及其它雜物,其它物品上無明顯灰塵;

2、通知各宿舍長要求每個宿舍做到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值周(日)同學應做好寢室衞生,並注意監督;

3、督促各宿舍成員注重集體生活,講究個人衞生,做到每晚洗腳,每早洗臉、刷牙,鞋、襪及時洗刷。

4、要求每個宿舍室內裝飾美觀大方,內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1、監督並通知各宿舍成員,寢室內不得隨意私拉電線,亂接電燈,不得使用“熱得快”、取暖器、電爐等違章電器;

2、監督各宿舍內不得擅自點蠟燭,焚燒廢紙,確保每位成員的安全;

3、提醒各宿舍人員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宿舍內的學校財產如有自然破損,應及時申請報修;

4、提醒各宿舍人員離開宿舍時,都應自覺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關閉;

5、宿舍如發生失竊,應及時通過輔導員向學校報告;

6、以宿舍為單位,按要求統計每次節假日學生去向;

(四)獎懲方面

1、根據本班實際情況,可以班級為單位,評選出本班最佳宿舍,並用班費購買獎品作為鼓勵;(該事由宿舍長管理委員主要負責)

2、被評為最佳宿舍的宿舍長,可在本學期額外獲加2分平時積分,

並計入期末綜合成績內。(獲獎名單需由宿舍長管理委員交於班長,以便算得綜合成績時保證可計入在內)

附 宿舍長職責

1、在輔導員及宿舍長管理委員指導下全面負責宿舍事務,及時彙報宿舍有關情況;

2、在就寢前應檢查宿舍有無人員未到就寢,維持就寢紀律;

3、負責鎖好宿舍門,監督檢查本宿舍的衞生、物品擺放;

4、應認真負責落實宿舍管理制度。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 篇11

一、目的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員工有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衞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方針

定置管理 定期檢查 嚴格考核 嚴格獎懲。

三、管理目標

乾淨整潔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四、管理人員

寢室長(由各店管理人員、班長、組長兼任)。

五、管理範圍

正道所有住宿員工。

(一)職責與要求

1、每個店確定後勤負責人,每個宿舍確定寢室長為責任人;宿舍所有成員必須服從後勤負責人管理和寢室長監督。

2、每套寢室設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後勤負責人把制度和責任人貼於各寢室。

3、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一個值日生,每週六10:00安排本寢室大掃除,在寢室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的衞生工作。

4、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衞生值日表;制定每天的寢室簽到表(員工最後回到寢室的簽到表)。

5、寢室長有義務向店長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

6、所有的宿舍必須裝上門栓,最後一個進入宿舍的必須把門栓好;否則一切後果由最後時入者負責賠償。

7、紀律和衞生的分階段別納入當月“文明寢室達標評比”中。

(二)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03: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則當晚住宿問題由本人自行解決。

2、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2:00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

(三)水、電、煤氣、宿舍安全

1、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店長。

2、宿舍規定的水、電、煤氣、不得私自安裝,位置要靠窗户,要保持通風。

3、由於當事人私接電源、插座等行為而引起的火災,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4、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爐、玻璃、衞浴設備、門窗、牀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論處。

5、人離熄燈,斷電源,用完煤氣要隨手關掉煤氣總閥,出入房間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好,遺失由各自負責。

6、不得向窗外、樓下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7、不準往洗手間排污孔道倒雜物,凡因人為造成管道堵塞的,一切維修費用由事主負責,無人承認則由該房共同使用者負責。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各店根據各宿舍入住人數制定水、電、煤氣費用標準,用量超額部分由寢室所有成員分攤。

(四)物品擺放規定及衞生要求:

1、牀位用固定物相互固定,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户的方向,枕邊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整齊;被套、牀單須經常清洗,保證乾淨無異味。

3、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4、面盆、水桶置於規定區域,並置面盆於桶上。

5、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6、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7、垃圾置於桶(袋)內,並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並要求倒入附近垃圾桶,不得隨意丟棄。

8、地面、洗臉池整體、玻璃架、窗户台、窗户都必須保持乾淨,經常清理門內、門外的蜘蛛網;垃圾及時倒掉;牀底乾淨無雜物。

(五)住宿人員行為規範:

1、寢室長行為規範:

(1)寢室長必須合理安排每日衞生表、每週大掃除安排表,如未巡排,罰款10元/次;如有安排衞生表卻未進行跟進,罰款10元/次。

(2)凡在檢查中發現衞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罰款10元/次。

(3)發現住宿員工違反宿舍制度未加以制止、勸陰並沒有及時上報和處理,罰款10元/次。

(4)每週六11:00負責至各宿舍進行衞生檢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必須及時安排期限他人員參加檢查工作,否則罰款10元/次。

(5)寢室長安全意識不強,沒有及時提醒宿舍人員,對公用設施管理不善,一經發現沒有及時報告,罰款50元/次。

2、宿舍人員行為規範:

第一類: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和社會公德,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衞生清潔,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凡有下列情況者,初犯時給予口頭警告,並罰款人民幣10元,由穭宿舍寢室長執行:

(1)入住人員未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衞生值日表或未按衞生要求打掃寢室衞生,沒倒垃圾。

(2)其它寢室成員未按要求擺放物品的。

(3)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給予罰款;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給予處罰。

(4)凡在檢查中發現衞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所有成員將受到過失處罰。

(5)參加衞生檢查人員不得無幫遲到、缺席,否則處以罰款,如遇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參加者,應及時彙報店長,由店長安排他人蔘加檢查。

(6)未遵守宿舍作休時間者。

(7)亂堆亂放、亂扔,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除恢復原狀外。

第二類:凡有下列情況者,給予書面警告,並罰款人民幣50元,由店長執行:

(1)入住宿舍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的牀位由後勤負責人統一安排,對號入牀,未經後勤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動,不得擅自移動牀位,不得將空置牀位作其它用途。牀位未滿,管理人員有權安排其他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2)不服從寢室長的監督、安排者。

(3)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嚴禁在宿舍私接電線,使用電器、點蠟燭、燒水、燒任何東西,禁止在宿舍飼養動物類。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炊具、電熨斗及各種交流電器用具,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的電器,一律沒收。

(4)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煤氣、冬天煤氣罐位置要通風。

(5)禁止留宿外來人員,特殊情況經店找批准後,方可留宿;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外。

(6)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該員工每天50元/天的住宿費。

(7)大聲吵鬧,影響他人休息者,不注意別人感受。

(8)進入宿舍內,沒有隨手把門關上者。

第三類:凡有下列情況者,給予嚴重警告,並且罰款200元,公司有權解僱;情節嚴重者,直接開除,扣除違約金或送公安部門處理:

(1)各宿舍的鑰匙由各寢室長負責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製,轉借他人,不可私自配製宿舍鑰匙。

(2)未把垃圾倒入附近垃圾站者。

(3)貪小便宜,未經他人允許,使用他人物品。

(4)員工在宿舍內聚餐、打麻將或其他不良行為。

(5)經常擾亂宿舍安寧,經常夜不歸寢者,屢戒不改者,取消住宿資格。

(6)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罰款200元/次,嚴重開除。

(7)最後歸寢未將門栓反鎖者處以罰款,另承擔賠償責任。

(8)小偷小摸行為,直接開除,不予結算任何費用,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星級宿舍評比條件:

每月評遠出“文明宿舍”一個,並給予一定獎勵。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條 為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搞好文明宿舍創建活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生宿舍衞生包括學生個人衞生,學生宿舍室內衞生和公共衞生三個部分。規定了學生宿舍衞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檢查、評比學生宿舍衞生的標準與依據。

第三條 學生個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規律,積極鍛鍊身體。

2、經常洗澡、理髮,及時換洗衣服、牀單、枕巾。

3、個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規定擺放有序,整齊合理。

第四條 宿舍內衞生由該宿舍全體人員共同負責,實行輪流值日製度(室內人員每人值日一週)。

宿舍值日生的職責是:

1、按宿舍衞生基本要求和學生室內物品擺放標準打掃整理房間。

2、督促本宿舍同學整理個人衞生,按規定擺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規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條 學生宿舍衞生要求

1、門窗:門窗潔淨,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張貼物。

2、地面:地面整潔無痰跡、積水、污跡、煙蒂、果殼、廢物等。

3、牆壁:牆壁整潔無塗畫,無張貼字畫及亂貼裝飾物品。

4、牀:牀上被子疊放整齊,牀單幹淨平整。

5、桌子:桌面乾淨整潔,物品擺放整齊。

6、空氣:室內空氣清新。

7、宿舍儀容:宿舍面貌應文明、整潔、高雅,室內物品擺放得當、合理,無亂拉繩索、電線,亂晾掛衣物及其他破壞整體形象的物品,不用違禁物品。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 篇13

一、目的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環境及公共秩序,創造安全舒適的休息場所,規範員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範圍

適用於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員

三、職責

1、行政部門負責員工宿舍統一管理。

2、值班人員及保安負責員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衞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入住申請等相關工作。

4、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員一律憑《員工宿舍入住申請單》按宿舍管理人員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管理人員要求,在規定房間、牀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務,由宿舍管理人員列出清單,經員工個人清點確認後簽字,方可領取門鑰匙。

5、員工離職時,對宿舍使用權自然終止,員工應在離職日起三日遷離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應通知宿管人員進行物品清點及移交,並結清入住期間相關費用,否則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內應做到物品合理擺放,被褥疊放整齊,保持室內通風,防止疾病漫延,晾曬衣服應統一掛在指定處。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對宿舍衞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對衞生最佳宿舍給予獎勵,對最差宿舍給予50元/次處罰。

3.公司員工不得擅自調換牀位及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

4.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不得私接電線進行燒煮、烹飪,不準用電爐、電暖器等高功率電器,違者罰款50元/次。

5.住宿人員必須按時就寢,休息時間不得使用音量過大的音響設備或大聲喧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6.住宿人員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除照價賠償外,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7.入住員工不得在公共場所(包括走廊、樓道、洗手間等)亂扔、亂倒垃圾,若有違反者給予30元/次罰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或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寵物。

9.嚴禁員工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嚴禁將雜物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窗外潑水、亂倒雜物。違者罰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事故隱患,違者將給予重罰。

11.宿舍內嚴禁打架、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進行批評教育、提出警告;對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處罰,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宿舍,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違者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經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員嚴禁將自行車、摩托車帶入樓內。

15.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不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監督、指揮者。

※在宿舍內賭博、鬥毆及釀酒者。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及設施等。

※吵鬧、屢勸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來人員者。

※無正當理由經常在外往宿者。

六、安全管理

1、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員檢查,針對不配合人員將給予重罰。

2、入住員工每人一把門鑰匙,進出隨手關門,保證室內人員物品安全。

3、宿舍當值人員應加台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凡因當值人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者,給予當值人員從重處理。

七、宿舍收費辦法

1、居住所耗費的電費、水費、電話費、上網費等相關費用均由員工自理,並需繳納住宿費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員統一收齊後,交行政部。

2、水電費由管理員每月25日抄表公佈,並按實際人員數分攤至個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電費補貼。

3、宿舍內易耗品的更換由入住人員自行負責,空調等重大設施的損壞維修如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由該宿舍承擔相應費用,如為自然損壞,則由公司聯繫維修並承擔費用。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 篇14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保持學生宿舍安全、整潔、舒適的育人環境,培養社會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須有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為了適應後勤服務社會化的需要,學生宿舍由學校後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為此,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在本宿舍的學生必須遵守和執行。

一、組織管理

1、後勤生活服務科學生宿舍主要負責學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及有關部門必須密切配合。學生宿舍的基本任務是加強宿舍全面管理,培養廣大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確保宿舍安全。給學生提供一個清潔、安靜、舒適、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同學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把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範疇。

2、成立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由各系從黨員責任崗的學生負責人中推舉產生。寢室設室長一人。管委會受學生會和宿管中心雙重領導,主要職責是協助學校和學生宿舍執行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維護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協助搞好寢室清潔衞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組織學生開展文明寢室創建活動,評比宿舍管理優質服務人員的活動及其他校園文化建設活動。

二、學生住宿管理

1、新生入校後必須持報到註冊繳費清單到學生宿管中心辦理住宿手續後,方能按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經學生宿管中心同意後,統一安排調整。

2、學生憑校徽和學生證進出宿舍,並自覺接受門衞值班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師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辦理登記手續)。

4、攜物(貴重物品)外出,須持室長或班長簽字證明,並經值班人員檢查確認無疑後方能外出。學生應當積極配合值班人員工作,不準無理取鬧。

5、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留宿者,應報學校保衞處批准,並在學生宿舍進行留宿登記。否則,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6、不準在宿舍內酗酒、賭博、起鬨、打架鬥毆,停放自行車,不準推銷物品。違者,將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教育,處以5—30元的罰款,直至行政處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電爐、電熱器、水煮器、煤油爐等,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電話線、網線,違者將視情節按供電部門的規定處以20~350元的罰款,造成重大損害的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8、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牀、桌、凳、櫃、棕墊、竹膠板、鎖、門窗、玻璃、燈具、開關、插座、電話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都必須由該室的學生負責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9、愛清潔、講衞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牀後按室內同一方向疊好被子,整理好牀鋪和其它用具,上課前將垃圾清掃出寢室(其它時間一律不準往過道上堆放垃圾)。不準往廁所、盥洗間、樓道、樓下和居民房上亂倒剩菜剩飯,亂潑污水,亂砸酒瓶,亂丟鞋襪、饅頭、紙屑等一切雜物。

10、不準偷電,違者罰款50元,如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後果自負。按時按規定繳納電費,逾期不交者予以罰款。

11、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午休和晚上熄燈後,禁止高聲喧譁、打鬧、歌唱、放音樂、彈樂器、洗衣物、打電話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熄燈後在寢室點蠟燭。

12、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閉維修),個別留校者的住宿必須服從統一安排,不得隨意搬動。留校學生按規定繳納一定的住宿費用。

13、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晚上熄燈後10分鐘關閉宿舍大門。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值班人員説明情況。熄燈後進出宿舍者應作嚴格登記,宿管人員定期將名單報送所在系或學生處。

14、學生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者,由學生宿舍提出處理意見並報學生處。

宿舍開關門時間

開門時間:早上6∶30

關門時間:晚上11∶00(星期五、六為12∶00)

三、衞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區域由學生宿舍服務員負責打掃;寢室由學生負責打掃。

2、宿管人員堅持環境區域、過道、樓梯、盥洗間、廁所每天打掃兩次,沖洗一次的制度。並隨時保持陰溝暢通,做到地面無垃圾、無堆積物,牆面無蜘蛛網。每月用除垢劑定時清潔盥洗間、廁所,保持盥洗間、廁所的清潔狀態。

3、洗衣房堅持每學期為學生洗滌三次卧具(蚊帳每學期洗一次)的制度。並做到認真負責,不污染、不損壞、不丟失。(洗衣房每天公佈洗滌班級,由各班生活委員統一送取)。

4、學生寢室堅持每日輪流值日清掃衞生的制度。做到室內地面乾淨,牆壁、屋頂無蜘蛛網,桌面整潔、東西擺放整齊。

5、各系生活部每週五定期檢查一次,學生宿舍每月檢查兩次。每月評比一次,檢查、評比結果納入“文明寢室”的評比活動中,並專欄公佈,專項獎勵。

全體同學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校規校紀,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團結同學服從管理與教育,積極支持和維護宿舍的紀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潔衞生。“黨員責任崗”在各系的指導下起好示範作用,協助學生宿舍開展宿舍管理工作,共同營造文明、清潔、有序的寢室環境,為校園文化建設作貢獻。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從XX年9月1日開始執行,由後勤服務中心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 篇15

基本制度

住宿須知

為進一步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促進寢室的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做到:

1、各寢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掃一次,每週大掃除一次。

2、學生起牀後必須整理好自己的牀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牀單要拉平,牀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經常洗滌,保持清潔。

3、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熱水瓶、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廁所、盥洗室保持整潔,水槽裏不倒雜物。

6、不準在宿舍裏就餐。(病員除外)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需要回寢,必須有學生科批條。

三、節約用水,水龍頭用後立即關好;室內一切設備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開窗時要掛好窗鈎,假日、節日最後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必須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寢室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寢室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寢室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老師和學生科請假,並報舍務老師備案。各寢室長在每晚就寢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舍務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決不允許老生欺負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十一、學生宿舍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部分,佈置要美觀大方,體現思想性、知識性和藝術性的和諧統一。

學生在宿舍出現違紀的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保安員宿舍管理規定 篇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職責包括: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衞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辦公室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 (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3日內到辦公室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公司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辦公室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移交手續,並於3日內在人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不良行為。

第八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九條 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辦公室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一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衞生狀況並應遵守:

11.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1.2安排衞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衞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衞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

11.3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1.4 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5標準:

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鞋子擺放整齊。

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室內不準拉繩子、鐵絲。牆面牆角無蜘蛛網。

鋪面:衣物、被子疊放整齊,牀單平整;

室內保持空氣新鮮、無異味;門窗玻璃清潔,不私接電線,不違章用電. 衞生間無污物、污跡。

窗台無灰塵。

第十二條 辦公室每月安排統一檢查二次,其中突擊檢查至少一次,發現有違紀行為按5元/處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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