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精選27篇)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精選27篇)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1

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更加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公司特為宿舍增設一台洗衣機,同時為規範洗衣機的使用,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精選27篇)

一、洗衣機的使用 1、洗衣機放置在一樓洗衣間內,未經允許禁止隨意挪動;

2、洗衣機每次最大洗衣量? 公斤,禁止超負荷量操作;

3、使用前要仔細閲讀使用説明,每天使用時間為8:00—22:00;

4、使用洗衣機前請檢查電源線及插頭是否有水,避免觸電,如發現電源插座有燒糊、冒火、冒煙等現象,應及時斷電並立即報修;

5、所有鞋類和硬質物品(如提包等)禁止使用洗衣機洗滌;

6、洗衣完畢後,使用者應及時提取衣物,禁止在洗衣機內長期存放衣物,以免影響其他人員使用;

二、洗衣機的維護和維修

1、洗衣機屬公共財物,要愛護使用,禁止隨意拆卸,以免損壞;

2、宿舍管理員應經常檢查洗衣機運轉情況,以確保洗衣機正常運轉;

3、如洗衣機不能正常運轉,不得隨意拍打,不得私自維修,應及時聯繫宿舍管理人員或上報行政部,由行政部聯繫維修人員維修;

3、由於使用操作不當或者其他人為原因造成洗衣機故障的,追究使用者的責任,並照價賠償;

5、除人為原因外的洗衣機故障或者洗衣機自然磨損、老化的,由公司負責維修或者更換。

人事行政部

20xx-06-12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2

1、使用洗衣機時,應按照先後順序進行使用,嚴禁相互間爭搶洗衣機或其它不文明行為。

2、使用洗衣機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洗衣機操作規程,進行熟練操作,嚴禁亂擰、亂按、亂拆或其它損壞洗衣機的行為。

3、洗衣時嚴禁用水管直接沖洗洗衣機的開關控制部分,以免造成短路、漏電或觸電事故。

4、使用洗衣時,應根據洗衣機的容量,適當放置需洗衣物的數量,避免洗衣機超負荷運行。

5、使用洗衣機的過程中應掌握控制好時間,並自備盛放衣物的盆(桶),洗淨後應及時將衣物取出,以免在衣物洗淨未能及時取出時,影響他人使用。

6、洗衣洗淨後進行脱水時,衣物要放平,不要將衣物亂扔進脱水桶。

7、在使用洗衣機的過程中,不得隨意將他人未洗完的衣物取出,如發現有已洗淨的衣物,應及時幫其取出裝入準備好的盛衣盆(桶)內;如使用半自動洗衣機選定程序完成後10分鐘內無洗衣的人操作洗衣流程,可將未洗完的衣物取出裝入準備好的盛衣盆(桶)內。

8、以上注意事項要嚴格遵守,如發現在洗衣時違反上述操作程序,造成洗衣機損壞除賠償維修洗衣機的費用外,並將嚴肅處理。

9、洗滌衣物時要注意個人衞生,禁止使用洗衣機洗滌鞋、襪、內褲等,如果發現違反此條規定,罰款20元/次。

10、本管理規定在實際執行中逐步完善。

11、本管理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河南安棚鐵路貨運有限公司

二○xx年一月一日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3

公司提供洗衣服務是為了內部方便員工清洗工作服、牀單、被罩,創造一個整潔、文明、良好的環境以及良好的個人衞生,以便樹立企業良好的形象,特作以下規定,各位員工須嚴格遵守:

1、 衣服、牀單、被罩統一收取時間為每月5日和20日,每月5日和每月20日早上8點之前統一交給洗衣工作人員,並根據上標識三天後來取個人衣物。

2、 單位提供牀單、被罩免費清洗,工作服收取三元一身(上衣加褲子),棉背心收取三元一件,其他衣服不提供清洗服務。

3、 洗衣工作人員收取洗衣費用並登記,行政部定期檢查。

4、 愛護使用洗衣設備,人為損壞者要照價賠償,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5、 操作各種機器過程中,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不準野蠻操作,對於在工作中故意野蠻使用機器者,一律從嚴從重處罰。機器如發出異常聲音,應當立即停止機器,定期檢查洗衣機的好壞情況和使用登記情況,如有異常及時報處理;

6、 用洗衣機洗衣服時,使用人員必須在現場看護,在未洗完之前不得離開現場,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7、 員工所有衣物必須在當天清洗完畢,不得過夜存放;並且晾曬在規定地方,疊好按照人名歸類以便員工來取。

8、 員工着裝不得有髒、污、破損等,冬天棉背心必須穿在裏面;(帽子我建議可以不買)

9、 洗衣完畢後,應斷開電源,拔下插座,關閉水龍頭,洗衣完畢時及時清理洗衣設備髒物,收拾好相關設備方能離開。

10、 洗衣機應放置在乾燥環境,晾曬內部水分,不得放置在潮濕的環境,不得在洗衣機蓋板上堆放任何物品;

11、 對於自己無法處理的問題要及時向上反映,不得擅做主張,否則,由此引發的後果由相關責任人承擔。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4

一、物業管理收費項目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包括: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2、環境衞生:公共環境衞生(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清運)

3、小區公共秩序維護: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檢查消防隱患和消防設施、搞好安全防範工作(小區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和管理宣傳工作。

4、物業管理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不包括户內小修費用及路燈和樓道燈費用。

(二)代收公用事業費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向最終用户收取有關費用。物業公司接受委託按統一定價代收上述費用,不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三)特約服務費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如:委託上門清潔服務、上門維修服務、上門保安服務、照看病人、老人、兒童服務、委託裝潢監理服務等,收費由雙方約定。

二、物業管理收費原則收費原則:公開、公平、公正。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三、物業管理收費依據

1、合同的約定《物業服務合同》是一種有償的勞務合同,物業管理企業收取費用的基礎是其提供的管理服務所付出的成本和勞務。

2、法律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20xx年1月1日發改委和建設部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物業管理收費是一種服務收費,根據所提供的管理及服務的性質、內容等不同情況實行政府指導價。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5

公司各部室:

為完善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現對《雲南電力建設監理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員工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雲電監財

[20xx]7號)文中的相關條款做了補充,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雲南電力建設監理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補充規定1

二○xx年六月十三日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6

為有效加強勞動紀律管理,進一步強化考勤管理工作,規範和簡化考勤程序,實現考勤系統的信息化,公司決定將原打卡機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啟用指紋考勤系統,特制定指紋考勤管理規定。

一、管理辦法

1. 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採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 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為簽到,下班為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 公司共安裝兩台指紋考勤機。一台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左側樓梯入口處,為在辦公樓工作的員工使用,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管理;一台安裝在1#保安亭內,為行政部保安員及各部門車間工作員工使用,該台考勤機由人事行政部當值保安員負責管理及監督,如發現損壞但查不出責任人,則由當值保安員負相關責任。

4. 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變化,及個人有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單(簽呈表或假期申請表)由領導簽字後交到人事行政部由薪酬績效專員留存備查,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5. 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後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為防止個別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領導需對員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況進行審核,無誤後薪酬績效專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作為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

6. 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採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凡發現惡意損壞指紋機的,除包賠損失外,另罰500元。

7. 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並造價賠償。

8. 公司員工每月可享有一個遲到的額度(額度限定為十分鐘),即當月累計遲

到時間之和只要在十分鐘的額度範圍之內,不做遲到處理,若超過十分鐘則以每五分鐘為一區間,每五分鐘計為遲到一次,不足五分鐘按五分鐘處理,依此類推,遲到的處罰規定依據《員工手冊》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該額度僅限當月使用,不得跨月度累計。

二、刷指紋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1. 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乾淨。手指上不要帶有髒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 刷指紋時要儘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將已經採集指紋的手指平放於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或者用備用指紋刷。

3. 若手指皮膚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4. 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 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事行政部反應並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6. 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到人事行政部重新採集指紋。

7. 若無法採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此種情況需提前到人事行政部備案,由人事行政部告知其密碼考勤操作方式。

三、特殊情況考勤

1. 請(休)假人員要提前向人事行政部遞交《假期申請表》。

2. 出差人員要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出差計劃表》進行備檔。

3. 因公無法執行早上上班前考勤或下午下班後考勤的人員,須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外出申請單》。

4. 延時工作或休息日工作的人員須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加班申請/申報單。

5. 漏刷考勤人員寫出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簽字確認後交人事行政部存檔。

6. 指紋機無考勤記錄且未上交證明存檔的將視為未出勤處理。

四、適用範圍

1.本管理規定適用於公司內所有正式員工,總經理級別人員除外。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7

一、日常考勤管理

1、安裝三台指紋考勤機。在三樓辦公室的入門口,為內部所有職工考勤使用。

2、根據縣委辦公室相關文件及縣紀委要求,指紋考勤次數界時間界定為:工作日每天指紋考勤4次,即上午2次、下午2次。在7:10-8:10、13:40-14:40(夏季作息時間14:10-15:10)時間段內系統分別只能記錄1次指紋信息;8:10-13:40、14:40-19:00(夏季作息時間15:10-19:30)時間段內系統可分別記錄2次指紋信息,第一次為指紋簽入信息,第二次為簽出信息。

3、正常上下班界定。7:10-8:10、13:40-14:40(夏季作息時間14:10-15:10)指紋簽入為正常上班;11:50-13:40、17:20-19:00(夏季作息時間17:50-19:30)指紋簽出為正常下班。

4、違規行為界定。違規行為包括遲到、早退、曠工,按每人每半天1次計入考勤信息。

(一)8:10-11:50、14:40-17:20(夏季作息時間15:10-17:50)指紋簽入的為遲到;

(二)有指紋簽入信息,無指紋簽出信息的為早退;

(三)7:10-11:50、13:40-17:20(夏季作息時間14:10-17:50)無指紋信息的為曠工。

5、臨時外出辦事界定。上午指紋簽入後在11:50之前,或下午指紋簽入後在17:20(夏季作息時間17:50)之前指紋簽出的為臨時外出辦事。

6、公差界定。公差包括出差、開會、中心工作、其他公務。

(一)因工作需要到縣外執行公務、接洽工作、調研考察或學習培訓的為出差;

(二)在縣內外參加相關會議的為開會;

(三)經單位領導研究決定指派參加兩天以上的重點工作為中心工作;

(四)因工作需要由單位安排外出開展其他工作的為其他工作的為其他公務。

7、請假界定。請假包括病假、事假、年休假。

(一)因患病等身體原因一段時間內不能正常上班工作的請假為病假;

(二)因其他私事一段時間內不能正常上班工作請假的為事假;

(三)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帶薪休假為年休假。

8、加班界定。工作日下午19:00(夏季作息時間19:30)之後以及非工作日全天指紋簽入簽出的,為加班。

二、指紋機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於指紋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指紋紋心儘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平按在指紋採集頭上,並且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採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機出現"嘀"的提示音並且綠燈閃爍、顯示屏顯示指紋號碼和"確認成功"表示指紋簽入簽出成功,指紋機出現"嘀、嘀"的提示音、紅燈閃爍、顯示屏顯示"請重新按手指"則需重新操作。

2、若手指皮膚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者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綜合辦公室反應,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指紋處脱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備採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綜合辦公室。

6、公司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沙礫等物質留在考勤機的指紋採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

7、指紋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問題(如手指指紋破損)可到綜合辦公室找管理處理,個人不得擅自擺弄機器。

8、公司員工上午下班簽出、下午上班簽到時擺弄連續打卡,如出現此類情況按照打卡一次計算。

三、異常未錄指紋考勤處理辦法

1、指紋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為正常上下班考勤,其他考勤(如加班、公差、調休、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必須填寫相應審批表單,由領導審批後及時交到綜合辦公室考勤員處留存備查,然後由單位指紋考勤系統操作員在系統中直接錄入考勤信息,期間當事人不需要錄入指紋信息。不請假又不錄入指紋者將按照曠工處理。

2、確因工作外出、臨時業務原因等外出者,需及時向科室負責人或綜合辦公室考勤員説明情況,然後再進行指紋的簽出,無論返回與否均不需再錄入指紋信息。事因當天或次日主動填寫《異常考勤簽到登記表》,公司員工需各科室主任簽字,然後報分管負責人簽字,分管負責人需經總經理簽字,以此確認未考勤異常事因的真實性。無負責人簽字者,按公司的考勤制度處理。

3、因個人原因需要外出的,需按照規定填寫《請假審批單》或者《外出審批單》,經批准後交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憑獲批的審批單方可放行,並無需在考勤機上進行指紋的錄入簽出,由考勤操作員直接錄入考勤信息。

4、綜合辦公室考勤員於每週一12:00之前將上週簽字證明的《異常考勤簽到登記表》進行統計核實,確認無誤後交由公司領導簽字審批。

5、公差、請假考勤信息一經錄入,無法刪除或更改。

四、考勤系統操作員工作職責

(一)確保本單位指紋機24小時運行、指紋考勤專用計算機無其他無關軟件和資料、確保單位指紋考勤數據實時上傳;

(二)依據權限及時、如實錄入工作人員出差、開會、中心工作、其他公務、請假等特殊情況的考勤信息;

(三)及時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彙報指紋考勤的相關情況;

(四)每天檢查指紋考勤系統、指紋考勤專用電腦、指紋機、攝像頭等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單位分管副責任報告;

(五)保管好單位指紋考勤系統登錄賬號和密碼,嚴禁向他人泄露;保管好單位的考勤資料。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8

為進一步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加快推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促進臨牀合理用藥,有效控制藥品費用增長,減輕羣眾就醫負擔,按照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有關內容和要求,特制定我中心基本藥物管理制度:

1、堅持全面配備、優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藥物。基本藥物是適應基本醫療衞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眾可公平獲得的藥品。認真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的規定,全面配備基本藥物,同時要按照基本藥物臨牀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要求,加強對中心醫務人員的培訓和指導,促進基本藥物的優先合理使用。

2、合理實施臨時用藥政策,加強臨時用藥管理。為保證突發事件、急診搶救、專科治療的配藥需要,中心可臨時使用部分目錄外藥品,具體用藥比例按省衞生廳《關於擴大基層醫療衞生機構臨時用藥範圍的通知》(閩衞農社函〔20xx〕549號)規定執行,即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臨時用藥品種數不超過我省基層醫療衞生機構用藥目錄品種總數(518種)的20%,臨時用藥應是醫保目錄或新農合目錄中的品種,使用臨時藥品,要按照省衞生廳《關於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有關工作的通知》(閩衞農社發明電〔20xx〕281號)和《關於擴大基層醫療衞生機構臨時用藥範圍的通知》(閩衞農社函〔20xx〕549號)規定,進行採購、銷售和備案管理。

3、加強中心臨牀用藥管理,督促和監督其使用基本藥物,減輕患者藥品費用負擔。

4、按規定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配備基本藥物目錄內的藥品。

5、加強基本藥物購進與價格管理,基本藥物購進嚴格按照福建省招標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基本藥物價格按照零利潤銷售。

6、及時公佈中心基本藥物購進和供應信息,中心基本藥物供應目錄應及時下發臨牀科室。

7、積極宣傳國家基本藥物政策,加大基本藥物使用的宣傳與教育力度,加強基本藥物知識的培訓,提高醫師和患者使用基本藥物的自覺性。

8、認真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堅持臨牀合理用藥制度,加強基本藥物應用管理,嚴格處方評價管理制度,對未按照規定使用基本藥物的科室與醫生,參照中心不合理用藥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本市户籍制度改革,規範户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本市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廈門市常住户口登記、遷移及其管理適用本規定。 暫住人口登記管理按照《廈門市暫住人口登記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 建立城鄉統一的户口登記管理制度,實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職業、經濟來源等主要生活基礎為户口遷移落户依據,逐步消除本市跨區户口遷移的政策差別。

第四條 公安機關是户籍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規定的實施。

公安派出所為户口登記機關,具體負責轄區內户口登記管理工作。

組織、人事、勞動保障、教育、民政和僑務等部門在職責範圍內,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户口遷移管理工作。

第二章 常住户口准入條件

第五條 本市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中央省部屬單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的駐廈機構,從外地調動、錄用、招收、聘用的人員,符合本市調入或人才引進條件的,本人及其配偶、

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遷入本市。

第六條 普通中等以上院校的畢業生,符合本市接收條件的,其户口可遷入本市。

第七條 來本市創業、工作或願來本市工作但單位未落實的留學人員和海外引進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遷入本市。

第八條 就讀於本市普通大、中專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學生,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户口遷移手續。

第九條 獲得“市十佳(優秀)來廈務工青年”、“市十佳(優秀)外來女員工”或在本市獲得市級以上“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範”、“科技重大貢獻獎”、“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見義勇為英雄”等榮譽稱號以及獲得其他全國性榮譽稱號的外來人員,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遷入本市。

第十條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外來人員,可將户口遷入本市:

(一)持有本市《暫住證》或《居住證》滿規定年限;

(二)參加本市社會養老保險滿規定年限;

(三)有固定職業並簽訂勞動合同;

(四)擁有符合規定的住所;

(五)無違法犯罪記錄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

第十一條 經批准成建制遷入本市的單位,其幹部和工人分別報市組織人事部門和市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後,可將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二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來本市

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國內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户口遷入本市。本市以外的企業和個人來本市投資興辦企業,達到本市規定標準的,可按規定將投資者本人、直系親屬或本企業骨幹員工的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三條 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住房建築面積達市政府規定標準的,房屋所有權人及其符合條件的一定數量的直系親屬可將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四條 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本市親屬投靠規定的投靠人,可將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五條 新生嬰兒申報落户按隨父或隨母的原則辦理。現役軍人所生子女按規定申報出生户口。

第十六條 退休、退職、辭職、下崗或無業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可以將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遷回本市。

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在本市無子女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申請回本市時可以同時申請一個已成年子女及該成年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遷。現留在廈門市以外的本市上山下鄉知青,其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可以選擇其一名子女回本市投靠上山下鄉知青的近親屬,將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七條 原常住户口在本市且在本市連續居住滿20xx年以上、在本市以外的地區離休、退休,需要返回本市的人員,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將户口遷回本市。本人或其配偶原籍為本市或由本市遷出的歸僑,離退休後要求將户口遷回本市,在本市又有居住條件

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落户。落實僑房政策退還產權的僑房業主或繼承人要求來本市落户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將户口遷入本市。

第十八條 本市居民收養的子女,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可落户本市。

第十九條 轉業幹部、復員退伍軍人、駐廈部隊隨軍家屬以及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離退休無軍籍職工安置入户本市的,按國務院、及省、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以及其他外國人申請在本市落户,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核准,可落户本市。

第二十一條 因留學、探親、勞務等事由被註銷本市常住户口的中國公民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國籍或永久居留權的,申請在本市落户,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可落户本市。

第二十二條 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以及解除少年管教返回本市的人員,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恢復户口。

第三章 户口遷移登記管理

第二十三條 符合户口遷入條件的人員,按下列規定辦理户口:

(一)符合本規定第五條至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條件的人員申請遷入落户,由相關行政部門核准調入、遷入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分別持有關審核部門簽發的手續到公安機關

辦理落户手續。

(二)符合本規定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至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到公安機關辦理落户手續。

第二十四條 公民應當在實際居住地申報登記常住户口,一個公民只能登記一個常住户口。公民有兩處以上合法固定住所的,應當在一處實際居住地登記常住户口。

第二十五條 未成年人不得單獨立户。但國家和福建省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在思明區、湖裏區之間遷移常住户口,或在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之間遷移常住户口的,應當在遷入地擁有合法固定住所。

從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將常住户口遷入思明區、湖裏區的,應當符合規定的條件。

第二十七條 本市幹部在本市跨區調動,經組織、人事、教育部門審核,可辦理本人及其符合隨遷條件人員的户口跨區遷移手續。

第二十八條 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單位接收的符合條件的人才和畢業生,在思明區、湖裏區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思明區、湖裏區落户。其中,海外引進人才在思明區、湖裏區落户的,不需要具備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條件。

第四章 監督與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有關行政部門在户籍管理工作中,應文明執法、熱情服務,向社會公佈審核條件、程序和辦事時限,嚴格按規定辦事,

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條 在申請户口遷移中弄虛作假的,有關行政部門不予辦理户籍關係遷入,已經落户本市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將户口遷回原户籍地。

第三十一條 公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户籍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xx年 月 日起施行。20xx年5月2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07號頒佈的《廈門市户籍管理若干規定》同時廢止。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10

一、試用期員工檔案管理

(一)檔案內容:

1、員工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原件驗證後歸還;

2、員工學歷、職稱、資格、獎勵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原件驗證後歸還;

3、員工個人簡歷;

4、員工近期2寸相片2張;

5、員工體檢表

8、錄用審批表。

(二)以上1-5項由員工本人提供,並保證真實無誤,若發現虛假,即刻辭退。

(三)檔案管理:員工檔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

二、試用期限

1、有過本崗經驗的,試用期為 ;無本崗實際經驗的,試用期為 。

2、表現突出、能很好完成本崗位工作的,經本人申請,公司批准,可酌情提前結束試用期,試用期滿不完全勝任者,辭退。

二、試用期工資標準及待遇

1、試用期人員的工資標準及相關待遇

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試用期員工只發基本生活費( )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經考核合格簽訂合同給予( )元 獎勵

三 、考核轉正

1、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負責試用員工的試用期考核。

2、考核轉正程序:

3、能勝任本崗工作,經考核合格,將轉為正式員工;

四、辭退條件規定如下:

1、違反職業道德、有損公司形象和集體利益的;

2、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3、身體狀況不符合公司崗位要求的;

4、無法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

5、不勝任本崗工作的;

7、不符合崗位素質要求的;

8、業務發展所必須的。

9、考核不合格的

五、試用期員工考核

1、目的:建立公平公正的評價體系,調動試用期員工積極性。

2、對營銷人員看業績,量化 業績評價標準

3、對管理人員看效果;量化 團隊融合程度、對崗位的適應狀況等綜合考察 (崗位説明)

4、對普工看能否正確使用工具,和對工作的熟練程度(老員工速度的 %)

本規定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11

1、值班人員要寫好比較完整的病史記錄及處理過程,搶救危重病人更須詳細記錄。

2、值班人員在交-班前必須補齊藥品(憑處方)及器械,清潔室內衞生。週日夜班和週一送總院進行總消毒,週三班負責大掃除。上班後對某些特殊病人的病情必須向有關科室醫師交代病情及處理情況,以便進一步處理。下一班值班人員必須注意清點有關藥品、器械及衞生情況才接-班,交-班一般在上班後半小時內完成(週一、週三例外)。

3、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可擅自離開,杜絕事故的發生,如有發生必須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4、值班人員一般不出診,如特殊情況必須出診,必須掛牌表明去向及時間。

5、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掛號制度及公費醫療管理制度。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12

為提高現代化辦公實效,規範公司電腦的使用管理,確保電腦以及網絡資源高效安全地用於工作,特製本規定。

一、總則

第1條 公司電腦以及網絡資源僅為辦公所配置,員工不得從事無關使用。

第2條 公司員工對所使用的電腦有管理、維護的責任與義務。

第3條 公司電腦已全部建檔立案,並進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電腦。

二、電腦使用與管理

第1條 電腦的操作系統、網絡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統一安裝、設置,各部門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刪軟件或更改各項設置。

第2條 不得將任何與工作、業務等相關的文件存放在C盤系統目錄、根目錄、桌面、我的文檔中,未按規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丟失的,後果自負。

第3條 電腦上不得存放有影響和破壞公司電腦網絡正常運行的軟件,如:(黑客程序,網絡搶帶寬軟件,網絡代理服務器軟件、帶病毒的文件、電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時要求定期給電腦進行殺毒操作,如發現存在此類文件,各部負責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況下無條件的完全刪除,刪除操作中引起的數據丟失和系統出現錯誤等由此類文件所有者負責。

第4條 嚴禁使用公司電腦玩遊戲、看在線電影,看淘寶,炒股票和使用通訊軟件上的娛樂功能,發現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發現一律罰款500元,再次發現者將立即予以開除。

第5條 不得私自拆卸電腦及外設,更不得私自更換電腦機箱內的硬件設備,如有發現,一律由行政辦進行嚴肅的處罰及處理。

第6條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設備、網絡資源、更不能破壞電腦網絡設備,對有破壞者將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予以開除。

第7條 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瀏覽無關網站、不得下載娛樂軟件或影音文件。

第8條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時發起與工作無關的QQ羣等多人對話、網絡會議、廣播信息等,更不能在多人對話的情況下,發表、討論、誹謗有損公司員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論。

三、電腦安全及維護

各部門應定期備份工作文檔、數據、圖紙等文件,對重要的或涉及公司機密的數據文件需要在兩人或者負責人監督下進行備份操作,並且由各部門負責人保存。員工未經許可,不得為他人(包括離職員工)複製公司內部任何數據資料。對於嚴重構成有損公司利益、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行為,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或刑事責任。

五、附則

本規定由行政辦、以及各部負責人共同監督、執行。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13

目 的:

為了對夜間保安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處理夜間突發事件,公司擬訂了夜間值班制度,設立夜班值班經理職位,負責督促、檢查各區域當班保安員的工作情況,對違規、違紀現象進行指正,做好值班記錄。為使公司夜間秩序正常運行,夜間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夜班值班經理管理制度。

此制度為試行版,在具體實踐中將進行改進和完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適用範圍:

X公司夜班值班經理

具體規定:

一、值班經理職責

(一)監督夜班值班保安考勤情況;

(二)檢查夜班保安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情況,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三)在夜間值班過程中,要認真檢查門、窗、倉庫等的安全情況,協同保安對重要地點着重檢查。一旦發現可疑現象或不法分子,要立即通知所有夜間保安,及時處理並上報有關領導;

(四)監督夜間商户加班、進出貨情況,沒有加班條或進出貨物審批單者一律不允許夜間作業。(特殊情況須在客户服務部副經理及以上領導的允許下方能代辦進、出貨作業);

(五)及時處理突發事件,保證商場夜間的安全,遇有重要事件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二、工作流程

(一)值班經理上班時間為19:00(值班經理當日下班打卡取消),下班時間為次日09:00。指紋打卡上下班;

(二)保安人員交接班時,值班經理應佩帶值班經理胸牌,在交接處監督保安員簽到情況;

(三)值班經理應督促當班保安做好商場門、窗、水電等的安檢工作,杜絕一切安全隱患,防止重大事件的發生;

(四)對於加班的商户,值班經理應帶領保安班長對加班現場進行檢查,向加班商户説明商場內的嚴禁事項,對違規者進行警告或處罰;

(五)值班經理應在做好自己本職工作的同時對監控情況密切注意、掌控,並做好定時巡查監管工作;

(六)值班經理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時,應迅速瞭解事件發生的經過並適當的做出處理,或直接向相關部門負責人彙報,等待處理意見;

(七)值班過程中如有突發事件發生,如:打架、現場糾紛、偷盜跡象等,應親臨現場處理。如遇不能處理,應及時上報上級領導並通知派出所處理,並詳細做好相關記錄,以備查詢;

(八)值班經理帶領保安班長巡查次數不得少於4次(上半夜2次,時間間隔2小時;下半夜2次,時間間隔3小時),並做好巡查登記;

(九)值班經理應做好當夜值班日誌,於次日將當晚情況反饋給保安部經理。保安部經理將情況彙集,每週呈送上級領導(人力資源部每週一負責檢查夜班值班經理上一週當班日誌)。

三、值班紀律及處罰措施

(一)要求值班經理手機24小時開機;

(二)值班經理的值班室設置在保安部,值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脱崗、離崗或怠崗。若遲到或早退,罰人民幣10元;脱崗、離崗或怠崗,罰人民幣50元。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需提前告知當週巡查領導進行調整,確保值班工作正常運轉;

(三)值班經理必須是值班表安排的成員,不得僱請臨時人員。若發現,則罰人民幣50元;

(四)值班人員夜間巡查內容:現場有無異常情況、在崗人員值守情況、安全狀況等,並認真做好記錄;

(五)公司副部長級以上領導將組成夜間巡查領導小組,巡查領導將對夜班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採取抽查形式。如發現值班經理有睡覺、串崗、離崗、聚眾聊天、賭博、醉酒現象或聯繫不暢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50元不等罰款,嚴重者,予以辭退處理。

(六)巡查領導發現值班經理帶頭違反紀律的,將在處罰保安員標準的基礎上加倍處理,對不服從者以辭退處理;

(七)值班經理應不定時在現場巡視,發現睡覺、串崗、離崗、聚眾聊天、賭博等違規違紀行為應立刻制止。對情節嚴重者,值班經理有權對其進行當場處罰,並以書面形式在夜班記錄上進行記載,次日向上級領導反映;

(八)值班經理如不能處理突發情況,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如隱瞞不報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將追究值班經理的經濟責任,並通報批評,不服者以辭退處理。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14

1:預約客人需會籍顧問自行登記並引領參觀;

2:體驗券客人每天前台預約不超30人,需提前一天預約並會籍主管簽字,如發生沒有預約或超過30人需請示主管前台落實後方可進場(電話由值班會籍撥打前台員工落實);

3:前台衞生每天需打掃2-3遍,前台不允許留有水杯,零食,報刊等於工作無關的物品;

4:洽談區衞生由會籍打掃;

5:領導報刊信件及時發放,其他員工信件放指定位置,重要信件及時通知,前台遺留信件保存15日後銷燬;

6:前台不允許看書報等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包括會籍);

7:參觀客人由會籍接待,對於有卡及意向不大等客人也需有會籍帶領參觀,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不帶;

8:所待客人需帶進場地並帶出場地,如發生問題由帶領參觀者負責; 9:前台物品,停車章,保險櫃,收銀箱,備用鑰匙由前台管理,會籍不允許私自動用;

10:前台主管有權檢查前台,會籍等的紀律,服裝,禮貌禮儀等規定的規章制度;

11:前台不允許玩電腦,手機。

12:會籍個人物品,資料不得留放前台,並保持前台工作台衞生; 13:前台無銷售人員值班2分鐘視為空崗,一班帶訪客用餐時間出現空崗將處罰二班。

14:值班人員需注意儀容儀表,言行舉止,不得打鬧説笑。 15:值班人員吃飯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嚴格遵守公司制度。 16:前台人員領用物品要及時,不得出現缺少或沒有的情況出現。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15

第十九條 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保管人因崗位變動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並辦理正式交接手續後方可辦理調崗或離職。

保管人在辦理移交手續前應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清冊包括支票、印鑑等內容。在辦理移交時,保管人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收人要按移交清冊逐項核對點收。同時,接收人應根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重新辦理印章領用手續,區縣支公司還應向分公司財務會計部更新保管人的報備情況。

交接應有監交人蔘與,監交人的指定應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原則上監交人應由省公司資金管理部經理、地市分公司財務會計部經理或區縣支公司經理擔任。

移交清冊應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條 財務專用章如因公司規定、機構變動等原因停止使用時,各級公司或財務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停止原印章的使用及授權,並將原印章按照申領登記數量交回上級辦公室封存或歸檔,不得私存或私自銷燬。

第二十一條 公司或財務部門負責人更換、離任時,各級財務部門須及時會同辦公室(綜合管理部)按照相關規定完成原財務人名章的上繳、換髮等手續,並及時辦理銀行預留印鑑的變更。

第二十二條 銀行預留印鑑因丟失、磨損嚴重、因故停止使用

等需重新制發,各級財務部門應按照印章制度規定提交申請,並辦理原印章交回手續,經審批後重新制發。

第五章 支票作廢、遺失管理

第二十三條 簽發出的支票因某種原因作廢,須根據收回的作廢支票重新開具正確支票,用正確的支票存根從會計核算人員換回作廢的支票存根。

第二十四條 對於作廢支票,須由支票簽發人員加蓋作廢戳記或手寫“作廢”字樣。支票保管人應完整保管作廢支票(支票存根不得與支票分開保管),不得對作廢支票進行遺棄或撕毀等不當處理。

第二十五條 支票作廢時須及時進行核銷。省公司複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地市分公司資金管理崗人員和區縣支公司櫃面主管人員應在支票作廢時核對作廢支票和《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一致後以在《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中進行簽名確認。

第二十六條 開户銀行規定收回作廢支票的,支票保管人應將已核銷的作廢支票交回開户銀行。交回銀行前應編制《作廢支票清單》或填制銀行要求的相關表格,經省公司複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地市分公司資金管理崗人員或區縣支公司櫃面主管人員核對後方可交回銀行。

開户銀行未要求收回作廢支票的,支票保管人應將已核銷的作廢

支票按季度分賬户裝訂並編制《作廢支票清單》,與其他會計檔案一起妥善保管,保管期限為20xx年。

第二十七條 對於支票遺失,各級分支公司須根據當地銀行規定及時通知開户銀行掛失止付,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並登報説明。

第二十八條 支票作廢、支票遺失須在《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中進行登記。支票作廢須登記簽發人、複核人並於備註欄寫明作廢原因等;支票遺失須登記簽發人並於備註欄寫明遺失原因以及保管後續處理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 各級分支公司因撤銷、合併或其他原因需結清賬户時,須將剩餘未用的空白支票經相關人員複核後全部交回開户銀行,由開户銀行切角作廢。如開户銀行不接受由公司自行處理的,由複核人員與出納崗人員共同清點後切角作廢,後續視同一般作廢支票處理。

在省公司本部應由複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複核;在地市分公司應由資金管理崗人員進行復核;在區縣支公司應由櫃面主管人員進行復核。

第六章 支票盤點及檢查

第三十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按月對支票的購領、使用、作廢、遺失、庫存情況進行盤點。盤點人員原則上不能少於三人,盤點後必須

要填制《支票盤點表》。

在省公司由資金管理部經理、資金結算管理崗或複核會計崗人員、出納崗人員進行盤點,在地市分公司由財務會計部經理或主管、資金管理崗人員和出納崗人員進行盤點,在區縣支公司由櫃面主管人員和出納崗人員進行盤點。

第三十一條 盤點人員應根據上月盤點結果、購領登記、《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和《作廢支票清單》填制《支票盤點表》,將盤點結果與庫存數量進行核對。對於核對不一致的情況,出納崗人員必須在《支票盤點表》進行差異説明。

第三十二條 各級分支公司應加強與開户銀行支票購領和使用情況的核實,定期從開户銀行取得賬户支票的購領和使用情況記錄與《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進行核對,確保兩者一致。

年度終了,地市分公司應派資金管理崗人員到開户銀行實地核實支票購領及使用等情況。

第三十三條 地市分公司須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以上全轄分支公司支票、印鑑管理檢查,填寫《銀行預留印鑑檢查表》等相關表格,並上報檢查結果。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須進行相應的整改。對於重大違規須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省公司財務管理中心進行調查處理。

第七章 資金核對

第三十四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根據現有銀行賬户對應設立銀行日記賬,以反映每個賬户的收付和結存情況。

第三十五條 出納崗人員須根據審核後的銀行回單、支票存根等收付款原始憑證逐日逐筆分賬户如實、完整地登記銀行日記賬。日記賬的登記要做到內容完備,數字真實、準確,摘要清楚、簡潔,登記及時。

第三十六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定期核對支票收付的記錄和銀行對賬單流水,確保兩者的記錄一致。應檢查、監督各種款項的收付,並核實未達賬項。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細則由省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其他銀行結算憑證如匯票的管理參照本細則進行。本細則如有未盡事宜,可參照省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如既往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16

根據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印發《江西省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細則(試行)的通知》,現就黨費收繳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黨費收繳基數為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税後)為計算基數(含績效工資、教師課時費)。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者(含5000元),交納1%;5000元以上者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

二、班導每月交納黨費不低於8元;祕書、黨務幹事、教師每月交納黨費不低於10元;20xx年以前簽約的研究生、副主任、主任每月不低於15元。

三、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申請,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的下月起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免交的期限均為一年。如需延期,應重新申請報批。

四、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負責人找其談話、召開黨員大會、發通報方式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脱黨處理。

組織部

20xx年3月31日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17

1發票管理

1.1由日審員/收銀主管到税務局統一購買發票,並根據發票面額和號碼進行編號,做好登記記錄及保管。

1.2由收銀主管/領班領取各收銀點應使用的發票,在發票登記本或是其它登記本上寫上領用本數和票面金額。並仔細檢查是否有缺號/重號/缺頁/重頁等情況,及時向日審員反映並更換。

1.3日審員根據每日的“各收銀點發票使用情況表”彙總各部門發票使用總數,不定期與收銀主管/領班對各收銀點的發票盤點表核對,確定各部門的發票實際使用數額,並填制“各部門發票使用情況表”。

1.4各收銀點在使用完整本發票後,應將整本發票存根聯經主管/領班上交到日審員處,日審員做好發票核銷工作。

1.5根據“各部門發票使用情況表”的彙總及上交的發票存根聯和當月的營業收入確定的營業額申報應交税金。

2票據管理

2.1用於贈送的餐券、各活動的優惠券、月餅券、押金單、結賬單等連號單據(下稱有價票據),由日審員統一到倉庫領取。

2.2押金單/結賬單等由收銀主管/領班到日審領取,並仔細檢查是否有缺號/重號/缺頁/重頁等情況,及時向日審員反映並更換。日審員做好登記記錄。

2.3各部門因業務需要領用贈送的餐券及其它優惠券的,需填寫領料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籤批後,到日審處領用,日審員要做好登記記錄。

2.4核數員要做好有價票據的使用登記工作,每天對當天所上交的有價票據進行銷號登記,及時發現缺號使用情況,查明原因。

2.5每月底需對當月有價票據進行盤點,並抽查是否與登記的使用情況一致,有出入的,需與使用者(部門)一起查明原因,做好備忘錄工作。

3收銀髮票管理要求

3.1每個收銀點應視營業情況,領取3-4本賬單,1-2本發票,由收銀主管/領班到財務部日審員處進行登記和領用手續,交班須書面簽字交接。

2.2每一筆營業收入都須開具一張賬單,禁止虛開發票現象。

3.3賬單隻能用於營業場所,經收銀機的打印方可有效。

3.4賬單須連號使用,不得跳號,每使用一張賬單都須在賬單控制表上登記,下班時填寫“各收銀點發票使用情況表”。

3.5客人若需開發票時,應一式三聯套寫,開票時須註明付款人單位名稱、日期、用途、金額、付款方式,將記賬聯訂在賬單前面交財務。餐飲定額發票存根聯須寫上賬單號碼。

3.6發票的填寫不得有任何塗改,若發生錯誤的賬單、發票要作廢,須經有關經理簽字説明原因,蓋上“作廢”章將作廢賬單一起交財務。

3.7使用中若發現由於印刷、包裝等原因造成的錯誤發票,不得擅自丟棄或處理,應及時上報。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18

一、 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公司危險品的管理,嚴防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制度。

二、 定義

本制度的危險品指的是根據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規定的分類標準中的爆炸品、壓縮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七大類。

公司危險品管理由企業管理中心統一領導,各部門主管負責自己管理範圍內的安全預防、具體檢查工作。

三、 職責

1.採購人員負責危險品的採購、運輸和裝卸,並索取相應的危險化學品供應商的資質證明和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MSDS);

2.庫管人員必須經過相關的培訓後,能夠正確地、合理地、安全地儲存、發放和管理危險化學品;

3.庫管人員必須根據供應商提供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MSDS),出庫時隨物品同時下發;

4.生產部門和實驗室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合格的培訓後,才能領取、搬運、儲存、使用、廢棄和處理危險化學品,並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應急處理過程;

5.安全員或體系管理員負責庫房安全的檢查和特殊事情(過程)的審批。

四、 具體管理辦法

1.購買申請

1.1公司各危險品的採購,必須首先填寫“申請表”,詳細寫明品種、數量和用途,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由採購人員到相應的採購地點採購。

2.危險品的購買、運輸和裝卸

2.1採購人員必須按照國家關於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註冊登記的規定比價選擇擁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的供應商,具體參照《採購控制程序》;

2.2供應商供應危險化學品時必須提供“安全技術説明書(MSDS)”採購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包裝上是否張貼安全標籤,並要求供應商提供應急服務電話;

2.3供應商必須選派有上崗資質的運輸人員,使用符合國家安全要求的運輸車輛,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將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到公司內,在運輸過程中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保護用品;

2.4供應商在距離庫房1.5米外停車裝卸,裝卸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進行裝卸,裝卸時必須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卸完物品後應徹底清掃現場,並在裝卸現場放置必要的防範器材。

3.庫房管理

3.1入庫

3.1.1公司各危險品採購入庫時,庫房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檢查採購手續是否齊全,產品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和公司的採購要求,全部符合要求後庫房管理人員辦理產品入庫手續;

3.1.2在領取危險品前,領料人必須先學習該危險品的MSDS,並瞭解其性質和應急措施,領取時必須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

3.1.3在領取的過程中,領料人必須嚴格檢查標籤,確認所領用的物品正確無誤,以免錯領造成危險;

3.1.4危險品的領取必須嚴格執行兩人共同管理,經領導批准後發放,領取雙方當場交收等規定,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堅決不領貨和發貨;

3.1.5搬運危險品時必須嚴格遵守規定,輕拿輕放,嚴禁與其它貨物混裝,在搬運的過程中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

3.2庫房統一管理

3.2.1危險品在入庫前,必須嚴格檢驗登記,入庫後每月定期檢查各危險品;

3.2.2危險品必須統一存放在公司的庫房中(如有特殊情況或原因儲存在其它地方,要向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申請並妥善處置),庫房的設計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院規範的安全要求和公安部爆炸物品管理規則的規定,設有明顯的“嚴禁煙火”和“有毒”的標識和安全圍欄,庫房管理人員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滅火、防曬、調濕、消除靜電等安全措施,庫房中嚴禁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器設備,必須使用防爆燈照明和防爆開關,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3.2.3庫管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危險品的MSDS,危險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要保持安全距離,堆垛之間的主要通道應達到規定的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儲存;

3.2.4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潮濕和低窪容易積水地點存放;

3.2.5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和桶裝、灌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3.2.6化學性質或防火、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危險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3.2.7對有揮發性的液體、有毒氣體或液體要保證封口的完好,並定期檢查封口的完好性;

3.2.8對所有危險品庫房管理員要嚴格遵守庫房管理制度,在辦理出庫手續時嚴格控制出庫和記錄出庫情況。

4.各危險品的具體管理

4.1液化氣的管理

4.1.1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加鎖鐵櫃或單獨房間內)具體到每個液化氣罐要明確安全責任人,食堂用液化氣由企業管理中心負責,生產車間用液化氣罐由研發中心負責,同時生產用氣罐不準用大罐;

4.2.2不可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瓶使用時與明火距離不得小於10米;

4.2.3化學性質相抵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要分開存放;

4.2.4不得使用過期未經檢驗的氣瓶。各種氣瓶必須按期相關檢驗部門申請進行技術檢驗: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兩年檢驗一次,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氣瓶在使用的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或損傷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4.2.5氣瓶內的氣體不能用盡,必須保留有剩餘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的剩餘壓力應不小於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於0.5%~1.0%規定充裝量的剩餘氣體;

4.2.6氣瓶的瓶帽要保存好,充氣時要戴好,避免在運輸裝卸的過程中撞壞閥門而造成事故;

4.2危險化學試劑的管理

4.2.1公司危險化學試劑指的是酒精、乙醚和丙酮等易燃或有毒的試劑;

4.2.2危險化學試劑由部門安全員統一領用,實行誰領用誰負責的原則;

4.2.3安全員領用危險化學試劑時,庫房管理人員要做好發放記錄,並且對安全員進行MSDS培訓;

4.2.4對於暫時沒有用完或沒有用完的危險化學試劑,不得遺留在生產區域或辦公室,要由安全員統一鎖在鐵箱裏。

4.3印刷物質的管理

4.3.1公司的印刷物質指的是油墨、亮油、稀釋劑和洗網水等易燃或有毒的物品;

4.3.2印刷物質僅限定為操作工領取,車間內指定統一地方存放,存放量要有限制,並且配有必要的消防措施;

4.3.3停機時要及時清理現場,現場不得遺留印刷物質。

4.4機物料管理

4.4.1機物料由技術研發中心統一管理;

4.4.2對於潤滑類用油,由使用人現用現領,其它類機械類用油,由安全員統一領用、管理;

4.4.3 對於所有的機物料,使用剩餘時由使用人退回庫房或者由安全員統一鎖在鐵箱裏,確保安全存放管理。

5.危險品的使用

5.1操作人員在工作前必須做就業前體檢,確認無任何禁忌後方可上崗;

5.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操作;

5.3操作人員在使用危險品的過程中必須穿戴必須的防護用品,應保持操作現場空氣流動,操作結束後應將現場清理乾淨;

5.4操作人員在使用的過程如發生意外情況,應採取必要的救急措施。

6.剩餘處理

6.1對於當時沒有使用完的危險品,使用人要交由相關技術人員保管或退回庫房,確保剩餘的物品不能危及到人身安全和健康,生產現場不得遺留任何化學危險品;

6.2危險化學品容器如原料桶、油桶等,需交給供應商進行回收處理;

6.3危險品的外包裝如包裝器皿、包裝袋等必須由相關人員經過預處理後方可交由供應商統一回收,嚴禁亂扔;

6.4生產實驗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腐蝕性的化學品殘液必須經過預處理後方可排放到相應的排水管道中。

7.預防檢查

7.1公司每季度由安全委員會組織全面大檢查,部門內部要每月進行檢查,力求公司不違規使用或使用過期的危險品,確保各種危險品的安全使用;

7.2各部門要指定至少一名人員要定期檢查自己部門的各項安全情況,並且及時向部門主管彙報,做到以預防為主;

7.3對於相關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器具,要及時向公司申請報廢,確保公司所有器具合格使用;

7.4對於已經到期的危險品,庫房管理人員要及時向部門主管申請報廢,對其進行安全處理,確保每一種危險品在出庫時是合格的產品。

8.安全管理

8.1當發現公司危險品有潛在危險時,公司員工有責任和義務向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彙報,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

8.2公司相關負責人工作過程中與政府相關部門密切聯繫,關注國家在危險品方面的要求和動向,做到與國家要求及時吻合;

8.3公司定期組織人員到國家相關部門參加培訓,使得公司技術人員及時補充自己的不足,做到業務熟練,持證上崗,加強公司的管理能力。

9.應急措施

9.1當發生少量危險品泄露時,要按照危險品安全技術説明書處理,並採取措施防止泄露加劇,造成環境污染;

9.2如發生危險品大量泄露,對環境造成污染、釀成火災、發生人員中毒或灼傷等事故時,應按照《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執行應急行動,並按照《改進、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進行糾正和預防;

9.3對危險化學品中毒、灼傷等事故可按照化學品安全技術説明書(MSDS)中的救急措施來進行;

9.4未涉及內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的相關內容執行。

五、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執行。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19

第一條 控制要求

1.考勤刷卡時間

1)上班刷卡時間:7:30-8:00 17:30-18:00

下班刷卡時間:8:00-8:30 18:00-18:30

2)所有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作息時間,按時打卡,規定刷卡時間外打卡無效。

3)員工因工作原因無法正常打卡,應在當天在人事部登記,否則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 關於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指員工於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後打卡上班,即為遲到。

2.早退:指員工於公司規定的下班時間之前打卡下班,即為早退。

3.曠工:指員工不請假而缺勤;無故遲到及早退在30分鐘以上者(含30分鐘),按曠工論處。

第三條 關於員工遲到、早退處罰

遲到或早退,罰款50元/次。

第四條 關於員工曠工處罰

1.曠工處罰100元/次。

2.當月曠工超過3次(含3次),績效工資取消。

3.當月累計曠工5次(含5次),處罰500元(工資扣除),績效考核為0,開除廠籍。

第五條 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違反此條規定一次,公司給予

雙方當事人通報批評,並每人罰款30元/次,績效考核各扣1分。

第六條 正當原因並有請假程序,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卡,必須當天在

人事部登記,登記後不進行考核。

第七條 請假規定

1.因故不能按時打卡,提前半小時以上給主管經理請示,經主管經理同意不進行追究。否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2.休息不足一天者,向主管經理請假,經主管經理同意後方可休息,否則曠工論處。

3.休息1-3天(含3天),提前24小時以上向主管經理請假,並寫請假條,經主管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4.休息3天(含3天)以上,提前24小時以上向主管經理請假,並寫請假條,經主管經理、廠長簽字批准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八條 加班調休

1.當天安排的工作必須當天完成,實現日事日畢,因個人因素造成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應主動加班完成,此情況的加班不予調休或支付加班費。

2.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給予調休,不能實現調休的,公司支付加班費。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20

根據國家建設部《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理》的有關內容,為切實維護大部分業主(住户)的利益,把社區建設成安全、文明、優雅的小區,特制定本規定:

一、小區內所有業主(住户)均無權私自在過道、綠化帶、外牆壁和其它場地設立廣告牌。

二、所有商鋪招牌只能在商鋪內或自己門面外牆懸掛、張貼。

三、任何業主(單位)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懸掛、張貼任何招牌及廣告。

四、佔用樓宇走道、牆面、天台做公司招牌、廣告的單位,需向管理處申請,在不影響消防、安全及小區環境美觀的前提下,管理處給予批准,並且設置人或單位應按照《深圳經濟特區户外廣告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五、經業委會同意在公共通道設置公司招牌等的單位,應向管理處交納一定數額的場地使用費,用以補充小區的管理服務費。

六、凡違反以上規定者,按照違章裝修處理,除令其拆除、撤消、修補破損、恢復原狀外,還報告政府主管部門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21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範外派培訓管理,保證外派培訓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派及私請外出培訓學習員工。

第三條權責單位

1.辦公室負責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工作。

2.總經理負責此制度發佈、修改和廢止的核準工作。

第二章外派培訓需求申請

第四條培訓人選確定

1.部門經理、公司領導或辦公室,視實際需要可提議指派受訓人員。

2.各部門結合部門發展的需要與員工的實際工作表現,推薦合適人員參加外派培訓。

3.員工個人根據工作的需要,也可以向公司提出參加外派培訓的申請。

第五條外派培訓申請參加公司外派培訓學習的人員應事先填報“外派培訓申請表”,提交辦公室,辦公室彙總外派培訓需求,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後組織實施。“外派培訓申請表”見附錄一。

第三章外派培訓形式

第六條外派培訓可選擇大專院校進修交流、參加專題講座和交流會、赴國外參觀或考察、到其他公司或工廠進行訪問交流等方式,如下圖所示。

第四章外派費用管理

第七條外派培訓費用參訓員工與企業簽訂“培訓協議”,雙方簽字後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執行。“培訓協議”一式兩份,參訓員工和企業各執一份(培訓協議模板見附錄二)。

第五章外派培訓人員的管理

第八條員工參加外派培訓期間,視同正常上班,其工資與各項福利待遇正常計發。

外派培訓的方式

到大專院校進修交流

派赴國外參觀或訪問考察

參加專題講座和交流會

到其他公司參觀或訪問

第九條受訓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外部培訓機構的各項規定與要求,凡因違規違紀受到培訓機構處分的,公司根據情節嚴重程度予以相應的處分。

第十條受訓學員需在學習結束的五天內,對學習情況進行書面總結,並交辦公室備案,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培訓期滿,受訓學員必須按時回公司報到,如逾期不歸,按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參加外派培訓的人員應將所學知識整理成冊,列為培訓教材,並擔任相關講座的講師,將培訓所學的知識、技能傳授給相關人員。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的擬定和修改由辦公室負責,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後執行。

第十四條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22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 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3天以內的(含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 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 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 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1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 扣發2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 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2天的基本工資;每月 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10天基本工資益 工;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 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 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 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 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 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二、員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 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 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十三、上班時間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23

為規範廠區停車秩序,保障廠區交通順暢,辦公環境秩序井然,確保員工車輛安全,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1、進入廠區的機動和非機動車輛必須按照指定停車區域停放;

2、嚴禁車內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廠區;

3、任何車輛嚴禁佔用、堵塞廠區內,辦公樓前的主幹道;

4、機動車在廠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鳴號;

5、嚴禁在廠區內試剎車,學習駕駛車輛的行為,造成損害的責任自負;

6、機動車必須停放在劃定的車位界限內,並且不佔用相鄰車位;

7、機動車停放時注意觀察前後左右的車輛安全,鎖好車門,貴重物品帶離;

8、因個人原因在停放車輛時對公物造成損壞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9、摩托車、電瓶車、自行車必須整齊停放在西側停車棚,不得亂停亂放; 10、

11、 任何車輛的車主不得隨意丟棄車內垃圾、雜物; 門衞有權勸阻、制止亂停亂放行為,並上報辦公室對不按上述規定執行的當事人進行處罰;

12、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車輛當事人,每次罰款100元。由辦公室下發罰單,當事人簽字後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山東思源水業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24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經公司研究,決定啟用人臉識別考勤系統。根據《員工手冊》及《公眾制度彙編》關於《考勤管理》之規定,再次嚴明考勤管理工作。

一、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公司領導除外)

二、人臉識別考勤系統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管理員統一為員工設置人臉識別圖像。

2、考勤機全天開機,所有員工只要上班,都必須錄入面像考勤。

3、考勤時,將面部置於考勤機前方,對準屏幕,待語音提示“謝謝”後,即操作成功。考勤結束後,應立即離開考勤機,不得重複、隨意錄入面像考勤。

4、考勤機已設定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考勤機界面。

5、嚴禁惡意破壞考勤機,如發現人為損壞,由當事人雙倍賠償。

6、因停電或設備故障導致考勤機無法運行的,臨時使用簽到表。

7、啟用時間:20xx年4月1日。

三、考勤管理

1、由於公司行業特性所定,各類人員上班時間不盡相同,請嚴格按照公司及各管理處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

2、考勤時間:

(1)實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員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上班前60分鐘內簽到,中午:12:00—13:00,下午下班後30分鐘內簽退。

(2)實行倒班制的員工,按交接班時間進行簽到和簽退。

無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沒有及時上報的一律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計。

3、遲到、早退5分鐘未超過30分鐘(含)扣罰10元。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滿半天的,視為曠工半天;滿半天不滿一天的,視為曠工一天。

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年累計曠工七天以上者視為其自動離職。

4、員工外出辦理公務的,原則上應到公司簽到後再外出;無法先簽到或當天需要外出辦理公務的,應事先進行外出登記。

各管理處員工在客服部登記,職能部門員工在人事部登記。

未經允許私自外出一律視為曠工。

5、任何類別的請假(事假、病假、婚喪假、產假、護理假等)都須填寫《請假單》,換休填寫《換休單》,經同意後方可休假。未經同意私自休假一律視為曠工。

6、因工作需要加班者,一律憑公司領導籤批的《加班申請表》核計加班時間,無申請表一律不予認定加班。

7、主管級以上員工對所屬員工的考勤及請假審核,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按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予以連帶處分。

以上各項考勤制度的重申望引起全體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特此通知。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25

第一條 為明確和規範加班審批程序、有效控制加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本制度所指加班為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

第四條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於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加班費。

第五條 各部門/項目負責人負責本部門/項目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項目及基層單位的加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將本部門/項目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行政部。

第六條 行政部協助各部門/項目做好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門/項目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核實,並根據加班管理制度給予處罰。

第七條 對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小時以內的不計加班;應酬、出差的不計加班;工作性質屬倒班的不計加班。

第九條 員工加班要向部門負責人申請,並事先得到分管領導同意後報行政部備案,否則,公司不予認定,也無須支付加班費。

第十條 經過批准的加班申請單需由部門負責人及時提交行政部,特殊情況必須在實際加班發生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及時補交。

第十一條 法定節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註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實際加班時數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負責人需對加班時間進行監控和評估。

第十二條 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 相關部門主管或負責人要加以額外的説明,並在事後兩個工作日內及時將領導補批後的加班申請單提交行政部。

第十三條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在外出差,應由該崗位授權替代崗位人員籤審批意見。

第十四條 所有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第十五條 員工加班後應在三個月內優先安排調休,調休以加班的同等時間計算。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工資。

第十六條 加班費計算方式如下:每小時加班費=月基本工資/21.75天/8小時加班時數 係數

系 數:周 一 至 周 五 為 1.5 周 六 至 周 日 為 2 法 定 節 假 日 為 3

第十七條 加班工資由行政部核實加班考勤記錄及加班申請後隨工資一起發放。

第十八條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第十九條 發現虛報加班的,除追回已發加班費外,另按照100%的加班工資扣罰。審批領導及申請加班的人員各承擔一半,對情節嚴重者予以處分。

第二十條 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將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並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同內容規定自行廢止;如有 與公司其它規定相牴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26

一、區域規定:

1、本規定僅規定了公司藴川路廠區的員工機動車停放區域,在藴川路廠區之外工作的員工若駕車進入藴川路廠區,須將車輛停放在臨時停車區域內。

2、公司員工應按對應安排的停車區域停放,具體停車區域詳見所發《車輛停放證》,注意不要佔用公車停車位。

3、原則上按照員工工作所在部門就近安排停車。

二、管理細則:

1、員工需停放車輛應報員工所在部門,由各部門核對員工姓名、手機號碼、車型、車輛顏色、車牌號等信息,並以書面形式上報安全監察部備案、領取《車輛停放證》。

2、若有新增、更換車輛或牌照,請事先告知所在部門,由所在部門及時上報安全監察部備案,獲准並領取《車輛停放證》後,方可停放車輛。

3、《車輛停放證》為員工駕車進入公司藴川路廠區的憑證,駕車進入公司前,請務必將《車輛停放證》放置在車輛方向盤一側的擋風玻璃內以備查。

4、員工停車位僅供員工車輛停放使用,外來車輛應遵照保安人員的指揮停放在臨時停車區域。

5、員工車輛必須按規範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及指定區域內,車輛須停在劃線內,不得影響車輛通行,阻礙交通。

6、員工若遇到指定停放區域已停滿的情況,請及時聯繫保安人員,按保安人員指定的臨時停放車位停放車輛,不可自行隨意停放。

7、車輛停妥後,請檢查停放是否適當,並確認車窗車門已關好,以防物品失竊。車輛內請勿放置貴重物品,公司不負保管及遺失賠償責任。

8、在駕駛室內不得抽煙,車內垃圾應丟棄到垃圾桶內,不得隨地拋棄,以保證環境整潔。

9、車內不得放置危險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保安人員如發現可疑車輛時,車主應主動開啟車門及行李箱接受檢查。

10、禁止沖洗車輛,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潔車輛,以避免地面積水確保場地乾淨。

11、嚴禁亂(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門造成噪音。

12、停放的車輛若發生故障需檢修,車主應先將車移離車道,以免妨礙交通。檢修人員或檢修車輛進入,車主應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復,場地恢復原狀後方能離開。

三、違規處罰

1、員工車輛停放管理部門為安全監察部。

2、安全監察部對有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行為,一經查獲或舉報核實,將視情況對車主進行教育或按50元/次予以處罰。

3、被處罰車輛車主須在5日內到安全監察部辦理處罰手續。逾期未繳納罰款,將予以雙倍處罰。

4、對不服教育屢次違法規定的車輛,將禁止進入公司。

四、其他:

本管理規定從20xx年8月18日起開始實施。

上海中國彈簧製造有限公司

公司洗衣機管理規定 篇27

1、每個收款點應視收款頻率需要,設1—2本發票,連號使用,交班須書面簽字驗收。

2、每一筆營業收入都須開具一張對應的發票,禁止有收入不開發票和無實際收入開發票。

3、發票用完由當班收款員向領班領用,領用時要確認發票的名稱、號碼、經辦人,連號記錄發票使用的日期、號碼、使用人。

4、各收款點的發票應有交接手續,記錄發票領用的日期、號碼、經辦人,連號記錄發票使用的日期、號碼、使用人。

5、發票未經批准只能用於本營業場所,由收款員專人開具(打印),連號使用,不得移作它用。發票應存於適當的位置,不得缺少、亂塗亂畫或更改。

6、收款員應根據營業日報或收款明細表核對所使用的全部發票的號碼或張數,正確無誤後,方可交班。否則,應查明原因,寫書面報告,等候處理。

7、發票開具的要素:客户、日期、消費、單價、金額、收款員簽章、收款專用章。當手工書寫時,金額大寫須同時齊全,不得更改;掛賬時,請客人簽名、寫房號,並蓋“附件”章,不得隨意減免手續。

8、已打印或開具的發票不能更改,經籤批(有權批准)一律衝紅字或補開發票調整,並寫明原因。

9、已發生錯誤的發票要作廢,應財務經理和當班服務員簽字證明。收款員應本着節約原則,儘量避免作廢發票。

10、收款員應妥善保存發票,避免造成不良後果。一旦遺失發票,應立即上報,並寫出書面報告等候處理。

11、使用中若發現由於印刷、包裝等原因造成的錯誤發票,不得擅自丟棄或處理,應及時上報等候處理。

12、收款辦公室設專櫃、專人、負責發票的申領、保管、發放、核銷、並隨時盤存核查記錄,發現問題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13、發票的管理和使用嚴格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本規定與國家規定有牴觸的,應隨時更改。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wnkz83.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