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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考勤制度(通用13篇)

員工考勤制度(通用13篇)

員工考勤制度 篇1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規範工作秩序,確保經營管理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青島建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員工考勤制度(通用13篇)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集團公司和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員工。

第三條 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制的,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

實行其他工時制的,具體工作時間由各單位根據上級有關要求自行規定。

第四條 考勤種類及辦法

1、考勤種類:出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調(補)休。

2、無正當理由,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後到崗的視為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離崗的視為早退。

3、未經批准缺勤超過1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特殊情況下,單位仍需安排其繼續工作的視為遲到)。

第五條 假期種類

假期種類包括:公假、事假、病假、探親假、年休假、婚假、產假、計生假、哺乳假、喪假等。(休假的具體條件及時間請查閲相關規定)

第六條 請假程序及審批權限

1、所有假期均須員工本人書面申請交所在部門。由所在部門根據審批權限報領導審批。

2、員工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應在請假髮生的當天以口頭形式向直屬上級請假,事後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員工提出假期申請後,須經單位批准後方能休假。

3、員工假期審批權限:

(1)集團公司直屬各單位:由各單位自行規定。

(2)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員工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由所在部門領導審核批准並報備人力資源部;請假四天及以上的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批准並登記備案。

(3)高級管理人員的請假審批按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員工假滿後按期返回工作崗位,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第七條 監督和管理

1、各級領導應以身作則,重視和遵守考勤制度,加強對本部門員工執行考勤制度的檢查、督促。

2、各單位須明確管理考勤工作人員,應建立員工考勤台帳,如實記載員工考勤情況並保存好員工考勤相關資料。

第八條 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制定本制度的實施細則,並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條 本規定與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財務統計部工作職責

依據《會計法》、《統計法》和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對公司財務管理和統計工作進一步完善和規範化,為公司和上級決策提供準確、科學統計數據;負責財務統計部日常業務工作;負責銀行信貸資金、公司自有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上級主管部門佈置的常規性統計、財務季(月)報和年報工作;公司辦公設備及品的計劃、採購、報批和管理。

財務統計部經理崗位責任

一、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具體領導企業的財務政策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實施和運轉。

二、負責組織全企業的經濟核算工作,組織編制和審核會計、統計報表,並向上級財務部門負責報告工作,按上級規定時限及時組織編制財務預算和結算。

三、負責組織財會人員搞好會計核算,正確、及時、完整地記帳、算帳、報帳,全面反映給企業領導,及時提供真實的會計核算資料。

四、負責組織貫徹執行《會計法》等法規和旅遊企業財務制度財經紀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制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總經理。

五、加強財務管理,分月、季、年編制和執行財務計劃,正確合理調度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指導各部門搞好經濟核算,為企業發展積累資金。

六、負責做好資金管理,組織各營業部門收銀員、出納員按規定程序、手續及時做好資金回籠,準時進帳、存款,保證日常合理開支需要的供給。

七、負責組織企業內部各個環節的財務收支情況,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條例,加強對外匯收支的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與財政、税務、金融部門的聯繫,協助總經理處理好與這些部門的關係,及時掌握財政、税務及外匯動向。

九、負責辦理銀行貸款及還貸手續。

十、遵守、維護國家的財政紀律,嚴格掌握費用開支,認真執行成本物資審批權限、費用報銷制度。

十一、審查各部門的開支計劃,並轉報總經理。

十二、參與重要經濟合同和經濟協議的研究、審查,並負責對新產品、新項目的開發、技術改造、商品(勞務)價格和工資獎金方案的審核,及時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

十三、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圍繞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為總經理當家理財、把關和經營參謀。

十四、合理制定各部門的生產指標、成本費用、專項資金和流動資金定額,尤其應做好對三大成本費用(即食品、用具成本,勞動費用成本,能源銷售成本)的控制,精打細算,確保經濟效益。

十五、督促、檢查企業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財產、物資的使用、保管情況,注意發現和處理財產、物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確保企業財產、物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十六、督促有關人員重視應收帳款的催收工作,加速資金回籠。 十七、監督採購人員做好客房、工程、辦公及勞保的物料、用品的採購工作。

十八、負責審查各項開支,密切與各部門的聯繫,研究併合理掌握成本和費用水平。

十九、組織財務人員,定期開展財務分析工作,考核經營成果,分析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促進企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二十、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庫存現金和備用金情況,並不定期抽查各業務部門、收款崗位的庫存現金和備用金。

二十一、保存企業關於財務工作方面的文件、資料、合同和協議,督促本部門員工完整地保管公司的一切帳冊、報表憑證和原始單據。

二十二、負責本部門員工業務培訓工作,使屬下員工熟練掌握本崗位的業務知識、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能獨立工作,並使各員工對本部門其他崗位的業務環節有所瞭解。

二十三、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思想教育和業務水平的提高,定期組織、召開本部門的學習和業務會議,抓好本部門內部管理工作。

員工考勤制度 篇2

一、時間

1.上班時間

根據各分店實際營業時間而定,但員工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10個小時。

2.考勤時間

按自然月(每月的1號-------月末最後一天)為考勤時間;次月的5號發上月的工資.

二、打卡機

1.每個人都應愛護打卡機,愛護公司財物。

2.非專業人員嚴禁私自拆卸、維修。

3.打卡時間應根據排班表的時間打卡。

三、考勤制度

1.考勤是公司發放工資的依據。

2.嚴格按上、下班時間打卡。工作期間不得脱崗、串崗。

3.嚴禁他人代替打卡,1次罰款50元。

4.上班打卡時間應換好工作服後再打卡。(提前5分鐘到崗

5.下班打卡時間應打卡後再換工作服.

6.如遇特殊情況應有店長(廚師長和前廳經理)簽字.他人簽字無效.

7.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四、考勤審核制度

1.由分店人事主管詳細統計彙總考勤表並簽字。

2.考勤報表中應包括:部門名稱、員工姓名、應出勤日、實際出勤日、加班時數、請假天數、遲到、早退、曠工。

3.各部門主管簽字。

4.上報店長,確認無誤後店長簽字。

5.上交財務部審核,並簽字。

6.最後總經理簽字。

7.考勤彙總表應於次月2日前上交財務部。

五、獎罰制度

1.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的一次罰款10元;

遲到、早退在30分鐘(含)以外4小時以內的罰款50---100元;

超過4小時者以曠工處理;

曠工 1天扣本人3倍日工資.曠工3天以上(含)除名,當月工資獎金全部扣除。

2.員工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含)扣除當月20%的工資;5次以上除名.

3.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者,計嘉獎一次。

員工考勤制度 篇3

1、考勤點名

1.1公司於每天早上7點50分進行點名報到,進行出勤考核。

1.2公司員工在出勤考核時不允許有帶他人報到,不穿工裝報到,或以幹活等其他理由不到者,一律按遲到曠工處理。不準塗改、故意損毀或偽造點名冊,違者將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嚴重者將被開除。

1.3公司售後服務部下列人員或情況可免予報到

1.31服務經理或服務經理核准免予報到者。

1.3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准者。

1.33因故請假,經核准者。

1.34臨時事故,事後説明,經主管核准者。

1.4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上班未登記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1.5員工因公外出且當天不能返回公司時,必須在事後填寫《公務外出考勤單》。

1.6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並記警告處分一次。

1.7員工下班提前走者,除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核准、簽註外,其他按早退論處。

2、考勤

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為擅離職守。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4遲到超過30分鐘,或未經批准而不到崗位者,即為曠工。不到半天按曠工半天處理,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5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工資,當月3次以上者,記警告處分一次。

2.6早退或擅離職守:30分鐘以上按曠工論處。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7曠工:曠工一日扣底薪3日,並給予一次嚴重警告處分。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8員工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崗位工資,並給予嚴重警告一次,無故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請假、休假

員工請假、休假必須按照各類“假別規定”(法定假除外)填寫申請單,並經批准。請假申請須交綜合部歸檔。假期應當按期銷假上班,未經批准超假作曠工論處。

4、請假程序

4.1請假一天,由部門主管批准。

4.2請假二天以上,部門主管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5、事假

5.1員工因私事請假,應事前填寫請假單。1天,由部門總監批准;2天以上,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5.2事假期間將被扣除相應天數的全部工資。

5.3連續事假超過15天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未辦理者按曠工論處。

6、病假

6.1員工休病假應儘可能事先請假。如無法事先請假,必須儘快致電主管或經理,上班後持有效證明補辦請假手續。病假單必須附醫院診斷證明或建議,交部門總監審批,綜合部備案。

6.2請病假一天以內者,不需出具醫院證明,但當月連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出具當日就醫的診斷證明(私人診所無效)。

6.3當月病假1天以內者不扣底薪;一天以上扣除病假期間相應天數底薪。

6.4員工因病情嚴重經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診斷必須繼續療養者,經公司研究決定可酌情給予特別病假。期限最長為一個月。

6.5正式員工受聘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標準為:在本企業工作五年以內的為3個月;六年至十年的為6個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為9個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為12個月。如特殊情況,且在公司經營中表現卓著的,可視為傷病情況延長半年至一年,但需公司研究決定後方可適當延長。

6.6醫療期間的員工保留崗位,不享受工資。

7、法定假

員工每年享受七天法定假

元旦 1天 春節 3天 端午節 1天

五一節 1天 國慶節 1天

以上假日,如適逢週末公休,則假期可能提前或拖後,具體安排以公司通知為準。

8、年假

凡在公司工作期滿二十四個月的員工,每年可享受三天帶薪年假,以後每工作滿一年增加一天,但年假最多不超過10天(工作日)。

員工當年各類缺勤累積超過5天者,不能享受當年年假。

凡當年受警告處分的,不得享受當年年假。

年假的具體時間安排鬚經公司同意,原則上,當年假期當年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員工,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延期補休。

9、工傷假

凡因工受傷或死亡者,按國家勞動保護條例、勞動保險的規定辦理

由於個人違反操作規程或公司制度規定所造成的意外傷亡,責任自負,員工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傷待遇。

10、婚假

按國家規定,員工結婚可享受有以下有薪婚假:

男25週歲以下 婚假3天(含週末)

男25週歲以上 婚假5天(含週末)

女23週歲以下 婚假3天(含週末)

女23週歲以上 婚假5天(含週末)

11、喪假

根據國家規定,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時,可享有三天喪假。

員工考勤制度 篇4

為了做到有據可依,根據公司/辦事處的實際情況,特制訂定本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辦事處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7:30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時間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遲到31分鐘至1小時(含)的,每次罰款50元;遲到1個小時以上的每次除罰款50元外再扣除當日工資的50%。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0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50元。

三、請假制度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醫院的有效證明,無相關證明的按曠工處理;病假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可享受7天的帶薪休假,超過7天的按事假辦理。

4、年假:指員工在公司/辦事處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2天申報,僅限當年使用。

5、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喪假:員工直系親屬(雙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給予3天帶薪喪假;旁系親屬(雙方外祖母、祖父母)去世者,給予1天帶薪喪假;超過規定時間的按事假辦理。

四、請假、批假

1、員工請假,都必須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員工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特殊情況無法親自請假的應在休假當天

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公司/辦事處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手續。

3、請假單據都必須按程序簽字審批方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五、考勤登記

公司/辦事處實行每日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無打卡記錄的視為曠工(每日共計2次)。

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辦事處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

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經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同意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辦事處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辦事處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辦事處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事處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辦事處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0%核發。

八、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統一交辦公室備查。

1、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標準:以火車(非軟卧)和汽車為主,不允許乘坐飛機(特殊情況除外)

2、差旅費標準:

交通費實報實銷,只報不補,帶車出差的不再報銷交通費。

住宿伙食補貼:

總經理及以上:按實際報銷

各部門負責人: 元/人/日

公司其他員工: 元/人/日

九、離職

離職分為正常離職與自動離職。正常離職分為主動請辭與公司/辦事處請辭。

1、主動請辭:試用期滿後,員工主動離職需提前15日通知公司/辦事處,經辦事處主任及公司/辦事處領導批准後,到期辦理離職手續和工作交接。員工的工資、補貼、獎金等其它收入計算到離職當日,離職三日內一次性發放。

2、公司/辦事處請辭:在工作期間員工表現不符合公司/辦事處要求,或自身行為嚴重違背公司/辦事處制度者,經辦事處主任批准予以辭退,公司/辦事處提出辭退須提前15日通知本人。工資、獎金、補貼計算到離職日,離職三天內一次性發放。

3、正常離職員工在辦理離職手續前須同公司/辦事處交接各項工作。

4、如員工在工作期間做出嚴重違背公司/辦事處利益,給公司/辦事處造成重大直接、間接損失者,將被予以辭退,不作任何補償,並追究其相關直至法律

責任。

5、自動離職者公司/辦事處不做任何補償,如有損害公司/辦事處利益行為

將被追究相關直至法律責任。

以上考勤制度中涉及的罰款和獎金、補貼等福利的扣罰均由辦事處將相關記錄報至公司/辦事處,由公司/辦事處具體執行。如將來公司/辦事處在考勤制度方面有新的規則推出,則按照公司/辦事處標準執行。

十、附則

1、員工因違紀的罰款,統一由公司/辦事處辦公室管理,作為公司/辦事處集體活動經費。

2、本制度自公司/辦事處公佈之日起執行。

3、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事處。

簽發:

實施日期20xx年7月 1日

員工考勤制度 篇5

第一章:工作時間規定

第一條:全體員工每月26個工作日;每工作日時間為8小時。

第二條:具體作息時間,由公司根據季節特性制定、公佈、執行。

第三條:因工作需要加班,由生產部門安排。原則上公體日加班時間不超過8小時,夜班加班不超過

2.5小時。

第二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實行刷卡制度。考勤卡由監管員負責發放和收存。

第五條:刷卡時不得弄需作假,不得相互替代,不得為難監管員。

第六條:刷卡時間為上班前15分鐘~下班後10分鐘。超過該時間到崗員工,以持卡找分管生產經理籤

第七條:員工上班途中因交通障礙,突發性疾病等原因而無法按時到達,應先打電話向分管生產經理

第三章:請假規定

第八條:員工因私事,疾病等不能到崗上班,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後休假。除特殊原因外,不得事後補

第九條:員工請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公司經理審批後方可休假,休息

第十條:員工因工傷、病假需要休息,還應出具經公司分管生產經理核實後的醫療單位證明,休息期

第十一條:車間主任批假權限為每次1小時。生產員工請假超過1小時,應先辦理請假手續並經分管

第四章:違章處罰規定

第十二條:1、一次遲到、早退:10~30分鐘,扣罰10元。

2、一次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扣罰30元。

第十三條:違章作業,造成人體損傷,不得享受工傷待遇,按病假處理;造成公共財產損壞,視情節

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賠償。

第十四條:曠工一天,扣罰50元。全年累計曠工達5天以上,取消年度獎金。連續曠工15天或全年

累計曠工30天,給予除名。

第十五條:違反刷卡規定,每替代他人刷卡一次,扣當事人10元。

第十六條:工作期間,未經請假批准,離開廠區,參照遲到、早退處罰規定處理。

東辰機械公司 20xx.1.3

員工考勤制度 篇6

一、為規範本局考勤制度,統一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局職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扣款50元;10分鐘以上,兩小時以內者,每次扣款10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作為曠工。工作(生產)途中無故脱離崗位,溜班10分鐘三次者按曠工1天。曠工按相關文件規定考核。

三、請假程序:

1、請假須遞交請假條,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人事辦備案。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並安排好工作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確保工作連續性。

3、假滿回局銷假,通報人事辦,並交接工作。

四、請假標準:

1、病假:

(1)職工因病請假,三天以上者必須要有醫院證明,需要住院者要有住院診斷書。

(2)病假一個月,扣發年終績效獎的30%,病假2個月扣發年終績效獎的50%,以此類推直到扣完為止。病假期間的生產獎,每天扣25元。

2、事假:

(1)職工因事不能按時上班者,應事先寫好請假條,經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請事假期間將被扣除當日工資全額。事假在4天以內(4天),每天扣30元。

(2)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扣發年終績效獎的50%;30天以上的,年終績效獎金全部扣除。

(3)探親假、年休假扣發年終績效獎的30%.

(4)婚喪假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不作考核。

3、4、所有請假條(探親假、病假、事假、婚喪假、年休假),經有關程序批准後交人事辦存檔備查。

5、各類請假人員的工作由班組、支局(所)內自行調整安排的,其所扣發請假人的生產獎按70%返給班組、支局(所)。

五、批假權限:

1、探親假、年休假、婚喪假由市場部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送人事辦,人事辦核定有關政策後再報局長審批。

2、病假和事假3天以內報經市場部審批;4天以上至7天報經分管局長審批;7天以上報經局長審批。

六、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並於事後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七、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並扣減月工資。

八、生產班組(支局、所)人員臨時調班須報告市場部批准,每月不得超出三次,超過或未報經批准一次扣款50元。

九、行管人員請假,均須在局長處備案或審批,並報知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十、本辦法經20__年8月27日職代會議審議通過,從20__年9月1日執行。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 篇7

為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勞動紀律,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質量,特別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上班時間:夏季:上午7:00-11:30 指紋打卡時間:早上7:00

下午14:00-18:30 下午18:30

備註:(如中午、夜間遇有混凝土澆築等加班的應隨施工班組安排人員進行輪流值班休息中棟號長記錄)

二、員工上下班自覺遵守考勤制度,點名制員工以進入和離開工作崗位為準,由專人做好記錄指紋,刷卡制員工必須本人親自刷卡,上下班時間以指紋刷卡時間為準。

三、員工上班時間未準時到位(遲到)或未按下班時間離開(早退),按曠工處理。

四、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擅離職守,如遇急事需請假,必須徵得部門領導同意,否則按曠工處理,請假未滿一天者,以工作時計算,按個人工資標準由財務核扣。

五、曠工:按正常工資的兩倍核算扣曠工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積6天予以除名。

六、員工每月休息不超過2天,如超過按曠工處理,休息時段應提前説明,且主管人員應避開重要環節時段而安排休息(有特殊情況除外)

七、員工不得在工作時間在辦公室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藏在工地宿舍玩電腦、手機,在施工現場工作應起到監管、指揮施工班組人員正常施工運作的作用,發現施工現場各施工段作業有不正常的情況,能處理安排就緒的應着手安排,遇有自身無法處理解決的應遂級上報情況。

八、員工進場後需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如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終止勞動關係。

九、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由主管報總經理批准後正式錄用。

十、所有員工都應服從公司的崗位調配和工作安排,嚴格執行上級領導的工作佈置,不得隨意改變、無故拖延或停止工作。

十一、各棟號放樣上班時間由棟號長安排,管理人員服從安排。

十二、上班指紋考勤制度於20xx年5月8日實行。

十三、施工電梯開機人員上班時間:夏季上午6:00---11:30;下午13:00---18:30

*項目部

年 月 日

員工考勤制度 篇8

一、因公出差要嚴格履行由領導同意和告知辦公室的制度。凡請公休假、探親假、事假、病假等一天以上的,事先要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可口頭或代請假,但事後必須説明情況並補寫假條備案,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二、一般幹部職工請假,一日內科長(所長)批准,兩日至三日由分管局長批准,三日以上由局長批准;科長(所長)請假,一日內由分管局長批准,兩日以上由局長批准;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准。請假期滿,必須向批准休假的履行銷假手續。

三、探親假、公休假,按照《國務院職工探親假期待遇》和山東省政府《關於國家機關幹部實行公休假制度的規定》執行,婚、喪及計劃生育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因私事推遲上班或提早下班都應請假,不請假的按遲到早退論處。

五、請銷假作為國家公職人員考評、考核的內容之一,並作為年度考核、評比的一項重要依據。請銷假情況列入督查通報內容。

六、無故曠工或經常遲到早退的,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 篇9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務必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務必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到達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職責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務必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務必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務必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到達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狀況根據工作潛力決定;年假務必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務必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狀況務必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回到公司時務必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狀況非加班不可的,務必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務必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剩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員工考勤制度 篇10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調查屬實,扣除當月下鄉費:

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月累計達到3次,扣除當月下鄉費50,請假除外;

2、曠工兩天的;

3、工作時間喝酒(接待客人除外),影響工作的;

4、工作時間辦私事、幹私活、玩電腦遊戲、上網聊天的;

5、工作時間在辦公室打麻將、打撲克的;

6、未經領導批准,無故不參加機關開會、學習、不參加機關組織的各項活動及義務勞動月累計達到二次的;

7、值班時擅自離崗、脱崗、漏崗,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調查屬實,扣除當月下鄉費和崗位補貼。

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月累計超過5次(含5次),請假除外;

2、病、事假月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的;

3、責任心不強,辦事拖拉、推諉、扯皮,造成他人向鎮主要領導或上級部門上訪的。

4、工作失職造成一定影響的;

5、因違紀被處分的。

三、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機關在崗的全體機關幹部。

本制度如有與上級部門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時,以上級部門規定為準。

本制度自二0__年三月一日起實行。

員工考勤制度 篇11

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並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准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准;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廚房由牛師傅批准。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並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准後,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後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後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後,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範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准後,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准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後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註:打卡範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五、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六、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七、本暫行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制度 篇12

第一條嚴格遵守考勤、請、休假管理程序,每日上班有指定人員考勤,外出辦事要請假。無特殊情況,不允許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員工在工作時間內不得無故脱崗、串崗、空崗。

第二條 員工要嚴格遵守上課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第三條曠工處罰規定

(一)公司部門經理或主管,當月有曠工記錄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內的(包括1個工作日),扣除2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2、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上不足2個工作日,扣除4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3、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以上內不足3個工作日,扣除6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4、月累計曠工3個工作日以上的,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及相關待遇後作辭退處理。

5、年累計曠工8個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終各項獎金交作辭退處理。

(二)公司普通員工或實習員工,當月有曠工記錄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內的(包括1個工作日),扣除1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2、月累計曠工1個工作日以上不足2個工作日,扣除2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3、月累計曠工2個工作日以上內不足3個工作日,扣除3個工作日應發工資。

4、月累計曠工3個工作日以上的,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及相關待遇後作除名處理。

5、年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以上的,扣年終各項獎金交作辭退處理。

第四條 員工遲到、早退處罰規定

(一)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當前的作息時間為準。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違反規定的應自覺接受以下處理: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20元;

2、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內的,扣30元;

3、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50元;

4、遲到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5、遲到60分鐘以上9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二)普通員工或實習員工違反考勤作息時間規定的,應自覺接受以下處罰。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的,扣10元;

2、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內的,扣20元;

3、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40元;

4、遲到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5、遲到60分鐘以上90分鐘以內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三)公司員工在當月內遲到與早退的累計時間超過10小時,則扣除當月工資及相關待遇後作辭退處理。

第五條對有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如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應追究其責任。

?員工當月遲到與早退累計三次扣100元,累計五次扣發全部績效獎,曠工一次扣全部績效獎。

第七條上班時,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100元。再經發現,扣除300元。

第八條員工外出辦事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九條因工作需要積累工時工休,一般應在當月補休。如確因工作一時不能安排補休的,經部門經理同意可適當推遲,存休假期可一次性進行但不得超過五天。員工調動工作,原則上不能將積累的工休延至新的工作崗位。

第十條因工作需要,員工加班或無法安排休息的人員,須經總經理批准核准,以補發加班費的形式予以補償。

第十一條代(調)班如出現問題應作本人考勤處理。

第十二條本辦法經呈准後實行,修改時亦同。

員工考勤制度 篇13

第一條 為加強考勤管理,規範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週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 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 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 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 員工於上班時間後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為遲到;10分鐘後簽到出勤者視為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為曠工一天。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為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 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先到公司簽到後,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總經辦批准,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准,交總經辦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 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棄休假,視為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為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 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農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三天。

第十三條 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 、商場,工業園,參照本規定製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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