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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商場安全巡查制度(通用10篇)

超市商場安全巡查制度(通用10篇)

超市商場安全巡查制度 篇1

一、上崗執勤認真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彙報,果斷處理,嚴禁脱崗、空崗、串崗、聚夥聊天。

超市商場安全巡查制度(通用10篇)

二、上崗期間嚴禁坐崗、靠崗、東搖西晃、影響形象,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扣除當月上浮工資的50%。

三、上崗期間嚴禁幹私活、會私客、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扣除當月上浮工資的50%。

四、上崗期問嚴禁睡覺、打牌、玩撲克、下棋等活動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扣除當月上浮工資的50%。

五、嚴禁工作中和上崗自仃飲酒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罰款200元,第三次扣除當月上浮工資的50%。

六、上下崗期間除緊急情況外嚴禁乘坐電梯上下樓,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

七、在執勤中遇有火災和被盜現象發生應採取沉着冷靜的措施,遇有重大事件在報警的同時做好案件現場的保護工作,對玩忽職守,臨陣退縮者除扣發當月工資外,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八、閉店清場,認真檢查,不留死角,做好記錄,不要麻痺大意,玩忽職守,對違反者處以100元的罰款,造成嚴重後果,予以辭退,並追究其責任。

九、上崗執勤要站姿規範,警容嚴整,舉止雅觀,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l00元,第三次罰款200元。

十、以各種方式偷拿、盜竊商品,處以5倍罰款以外,並予以辭退,後果嚴重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一、在執勤過程中,任何人不允許以各種理由參與打架鬥毆,對違反者予以辭退。

超市商場安全巡查制度 篇2

一、工作中不遵守勞動紀律遲到早退一小時扣除1分。

二、工作期間着裝不規範,佩戴首飾、留長髮、染髮、蓄鬍須扣1分。

三、工作期間會私客、辦私事、吃零食、聊天、嬉戲打鬧,個人內務整理不乾淨、隨意堆放的,利用辦公電話聊天的扣2分。

四、辦公室環境出現髒、亂、差,在辦公設施上亂寫亂畫,損壞設施的,辦公用品擺放雜亂的罰20元,損壞的設施照價賠償。

五、書寫工作通知、總結、報案登記等法律文書字跡潦草、不規範的罰10元。

六、不執行節約規定的,浪費辦公資源,長時間佔用辦公電話聊天的.罰20元。

七、未經領導批准,擅自休似的罰50元。

八、工作中,不尊重領導,不團結同志的罰10元。

九、工作期間隨意在賣場內吸煙的罰50元。

十、工作期問不使用文明用語、工作態度不嚴肅、冷漠甚至出現冷、硬、橫顧客和員工不滿意的罰50元。

十一、工作期間作風散漫、紀律渙散罰20元。

十二、工作期間出現脱崗、坐崗、睡覺、打牌、喝酒等嚴重違紀現象的罰款200元。並將視其違法情節作進一步的處理。

十三、工作中徇私枉法,執行不嚴、違法不糾,為違紀人員説情,逃避處罰罰500元,並將視其違紀情節作進一步的處理。

超市商場安全巡查制度 篇3

一、商場外圍執勤保安員,應時刻牢記“顧客的滿意,我們的追求”的服務宗旨,樹立全心全意為商場和顧客的服務思想。

二、在外圍執勤過程中對顧客和員工的求助要熱情接待,面帶微笑,使用文明用語,耐心解答,積極主動的幫助顧客排憂解難,不準態度生硬或置之不理,不允許浣“不”字,令顧客不滿意。

三、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尊重領導、團結同志、時刻嚴格要求自己,注重自身外在形象。

四、工作期間,着裝規範整沽,佩戴上崗證,不允許戴戒指、項鍊,腰間BP機、手機等,不允許留長髮(帽牆下發常不超過2釐米)染髮、蓄鬍須、留長指甲,時刻注意警容風紀。

五、上崗執勤時,站姿端正、警容嚴整、舉止雅觀、精神飽滿,認真負責,大膽管理;上下崗要做到隊列整齊,兩人成行,三人成伍,換崗時相互敬禮。

六、工作期間,要峯守崗位,嚴格執行“五勤、七不準”的規定,不計較個人得失,勇於奉獻,做到領導在與不在一個樣。

七、嚴禁酒後上崗,下班回家後應保證休息和充足的睡眠,以飽滿的精神和體力上崗執勤。

八、室內衞生要勤打掃、勤整理,注意保持良好的辦公環境,不允許在室內亂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個人物品按規定存放在更-衣櫃墨。

九、室內休息時,不準橫躺峯卧、敝衣露懷、趿拉鞋、吃零食、吸煙、嬉戲打鬧等不規範現象。

超市商場安全巡查制度 篇4

為了規範治安科的工作制度,嚴肅工作紀律,為商場內部營造良好的治安秩序,防止各種治安事件發生,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工作期間,應着裝規範,不準着奇裝異服,不許佩戴誇張性飾品,不許留長髮、染髮、蓄鬍須,發現一次批評,第二次罰款50元。

二、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嚴禁在辦公室內辦私事、會私客、嬉笑打鬧、吃零食、看閒雜書籍、吸煙、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第三次罰款100元。

三、保持良好的辦公環境,地面整潔、辦公用品擺放整齊、辦公設施擺放到位、個人內務整理到位,值班後辦公室所有衞生在次日上班前整理到位,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

四、使用辦公電話要登記,嚴禁公話私用,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50元;第三次罰款100元。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禁遲到早退,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六、工作期間,未經允許嚴禁私自出商場,第一次罰款100元,第二次下崗。

七、工作期間,嚴禁與營業員閒聊、在營業大廳內休,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

八、部室人員在值班期間,嚴禁喝酒、玩牌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下崗。

九、對勇於與犯罪分子作鬥爭者並抓獲犯罪分子的,獎勵50元,有重大貢獻者獎勵200元。

超市商場安全巡查制度 篇5

一、工作期問,應保持工作作風嚴謹,做到文明禮貌、尊重領導、團結同志、互敬互助。

二、工作期問,要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嚴禁在辦公室內辦私事、會私客、嬉笑打鬧、吸煙、吃零食、看閒雜書籍;使用辦公電話要登記,嚴禁使用辦公電話聊天;個人的內務要整理乾淨,物品不得隨意擺放。

三、工作期間,遇有其它部門人員來辦事時,首先應當説“您好”等文明用語,並熱情接待,面帶笑容,工作態度嚴肅認真,積極主動,不得出現冷、橫、硬、推等不文明的現象。

四、工作期問,對違紀人員進行處理時,態度應文明禮貌、嚴肅認真,向違紀人員講清楚違紀的內容,做到廉沽閂律、執法、不徇私情,客觀公證的處理問題。

五、工作期間,必須保證通訊聯絡的暢通,接到傳呼要及時的回辦公室或回電話。

六、工作期問,遇到營業員或顧客的報案,要迅速到達案發現場,瞭解案情,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情況。

七、在寫工作日誌、總結、報案記錄等法律文書時,應字跡工整艦範,不寫錯別字,內容要全面,不漏寫、漏登。

八、工作期間,在單位內執行治安巡查或打擊現行犯罪時,應保持嚴謹的工作作風,不得穿奇裝異服進行工作、不得私自出商場,不得在商場內與員工聊天,不得在顧客休息椅上休息,不得從事與顧客無關的事情。

超市商場安全巡查制度 篇6

一、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要精神飽滿,監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無故脱崗。

二、熟練掌握監控系統的操作規程和各項操作技能,嚴格按照規程進行操作,會發現和捕捉異常信息、會跟蹤觀察和鎖定目標。

三、值班人員必須熟悉本轄區域內重點單位部位和重點監控內容,熟悉各監控點、監控時間段重點、監控的範圍和部位。

四、值班人員必須按照每個監控點的動態時間要求操作監控器,確保每個監控點監控探頭在可視範圍內監控的範圍,部位等效果最好。

五、必須密切注意監控範圍,易發案部位及重點部位動向情況,並迅速電話通知防損部。

六、情況處置後由負責人向監控室反饋信息,由監控室值班員及時記錄在《監控室交接班記錄》本上,保存資料並存檔備案。

超市商場安全巡查制度 篇7

□ 商場所有安全出入口,安全通道和安全樓梯處,必須保持通暢,嚴禁亂堆、亂放雜物堵塞通道。

□ 商場各安全出口標誌牌的照明燈應隨時處於完好狀態。

□ 商場所有防火捲簾門下、防火門前,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 服務人員嚴禁在崗位吸煙,發現顧客吸煙要及時提醒,嚴禁將煙頭帶入櫃枱內或捲入商品中。

□ 嚴禁亂拉臨時電源線和隨意更改原電氣線路,如確需使用,須提前報商場管理部批准,到保安部辦理手續後方可施工。

□ 經常對電器設備進行安全檢查,架設與安裝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不準個人拆改、移動。

□ 未經保安部批准,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商場。

□ 店鋪內各種物品要碼放整齊,不準過高、過寬,要留出安全通道,距照明燈應不小於0.5米,櫃枱內通道應不小於1.5米。

□ 店鋪使用電熨斗須嚴格遵守《電熨斗安全使用管理規定》。

□ 店鋪裝修、改建須提前辦理施工手續後方可施工。

□ 商場內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不準隨意搬動或挪作它用。

□ 每日下班前,要進行安全檢查,確無隱患時,填寫封店記錄後方可斷電鎖門離開。

超市商場安全巡查制度 篇8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崗位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商場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檢查記錄。

4、檢查部門負責人將定期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彙總並及時整改,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衞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温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並定期檢測。

(2)相關消防設備定期對其進行測試。

4、消防器材管理: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1)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2)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3)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如需拉線必須由值班電工負責。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有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嚴禁在商場內使用明火,一旦發現將給予責任人嚴厲考核。

(七)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崗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商場防盜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商場的防盜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商場防盜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1、經常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加強員工法制意識。

2、制定具體安全防範規定,加強日常管理,具體規定主要包括如下幾項:

(1)辦公室鑰匙管理規定;

(2)收銀管理規定;

(3)財務安全管理規定;

(4)貨倉管理規定;

(5)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三)在商場易發生盜竊的案件的部位如:珠寶行、金店、翡翠店等貴重物品的店面,裝置監控器、防盜報警器等安全防盜設備。

(四)商場各部門領導做好員工思想品德考察工作,如發現有不適合的人員,則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換或辭退。

(五)保安人員加強日常巡查工作,發現可疑人和事及時進行報告。

(六)商場財物失竊辦法:

(1)本商場有關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房門(商品櫃枱)是否有明顯損壞或是被硬物撬開的痕跡。

(2)檢查商品櫃枱玻璃、擋板等有無明顯異動的痕跡。

(3)不可移動現場擺設、觸摸任何物件。

(4)及時封鎖現場,不允許任何人進入。

(5)觀察有無形跡可疑人員出入,記錄被盜物品價值、盜竊事件等。

(6)執法人員到現場後,須協助其工作,為執法人員提供資料影音副本,以做好內部調查。

(7)對所涉及的人員進行調查並錄取口供,同事對重點部門或個人進行嚴密調查。

超市商場安全巡查制度 篇9

1、保衞科每天按時對商場進行全方位的巡查,杜絕各種消防隱患,並進行詳細記錄。

2、每月對商場的.消防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大檢查,對有損壞、失效的消防器材、設備及時維修和更換,並做好詳細記錄。

3、消防控制中心做到24小時有專人值班,並對場內消防設施進行全面監控,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發現險情隨時啟動消防安全預案。

4、各樓層營業大廳要合理擺放櫃枱,不許遮擋消防器材和設施,保證顧客流通的寬度;主通道應保持3米,副通道不小於2米,公共走道不小於1.2米,消防車通道不小於4米。

5、商場內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6、商場內不準帶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7、場內禁止吸煙,禁煙標牌應當鮮明完整,必須有禮貌的制止顧客吸煙。

8、廢棄包裝物品及垃圾應隨時清理,放到指定地點,當晚清除。

超市商場安全巡查制度 篇10

一、管理組織

1、超市消防工作以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根據商場的特殊性,實行由店總經理到各班崗位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原則:即“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商場成立以店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場防損部設立消防督查組,協助消防第一責任人開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場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規章制度,並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4、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種防火規章制度。督促本部門員工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配合、協助防火督察組開展管理工作。

5、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執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商場消防安全,保護商場消防設施,報告火警,無條件參加滅火工作的義務。

二、防火監督制度

1、商場在營業時間,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門上鎖,通道堵塞。嚴禁任何人任何時間在商場內吸煙。

2、安全出口通道、樓梯口應設置符合消防法規要求的應急燈光照和應急疏散指示燈。

3、按消防法規配置足夠滅火器材、設施、設備及報警電話,不得擅自損壞、挪用消防設施;不得圈佔、埋壓、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裝貼、懸掛任何與消防無關的物品;不得亂用消防專用電源、消防水,噴淋頭下50釐米內不準堆放物品。防火捲簾門下面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持24小時有人值班,值班人員必須由專人操作監控設施、設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當報警時,當值人員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確認火情後,立即通過廣播和警鈴疏散人員,通知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並啟動相應滅火設備。

5、配送中心倉庫管理人員,負責倉庫的防火安全,遵守《倉庫防火管理規定》,生鮮處加強液化氣灶、氣房的管理,嚴格遵守《液化氣灶管理規定》,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準違規操作。

6、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於次對商場的消防安全進行大檢查,防火督察組每週不得少於一次組織本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時必須有部門負責人親自帶隊,參加檢查時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進行。

7、各部門必須遵照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需要更改或增設線路時,需由工程部正式電工操作,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使用大功率電器時,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營業時間結束後工作人員關閉所有必須關閉的電源。

8、專櫃裝修必須按照《專櫃裝修管理規定》執行,嚴禁在商場營業時動火作業,如必須動火時,須通知防火督察組,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申請單,按照《臨時動火管理規定》,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方可動火。

9、商場出售氣體打火機、摩絲、甲烷等商品時,只准少量存放,最多進貨量不得超出兩天的售量,並且集中專人保管。禁止出售煙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類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防火宣傳,收集有關的消防信息,制定宣傳計劃,佈置宣傳內容。

11、商場內所有員工必須接受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參加滅火技能訓練,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

12、商場必須成立義務消防隊,防損部所有的防損員為義務消防隊員,其餘各部門的消防骨幹為義務消防隊員,義務消防隊必須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接受防火技能訓練,防火督察組負責義務消防的培訓、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得少於一次組織所有員工參加消防學習,防火督察組負責制定消防演習方案,即《火災應急方案》、《人員疏散計劃》等,要求全員動員,責任到人。

三、處罰

1、防火督察組負責消防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對違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規定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2、各部門負責人不履行本部門防火責任,不簽訂防火責任協議書者,公司根據情節輕重,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100—200元或降職處理。

3、防火督察組履行防火責任,違背職責時,公司根據情節,可給予書面警告、罰款50—100元、降職、辭退處理。

4、營業時間後,不關閉電源者、埋壓、圈佔消防器材者、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者、堵塞消防通道、營業時間將安全門上鎖者、拒不執行消防隱患整改者,給予書面警告一次,100—300元罰款。情節嚴重造成後果者,可作辭退、扣除當月工資處理。

5、在商場內吸煙、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者、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者,可給予書面警告一次、100—500元罰款。造成後果者可作除名、或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發現火警不報告,不及時撲救、逃跑者給予除名,扣除當月工資處理,情節嚴重造成後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7、不遵守《消防安全培訓管理規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倉庫防火管理規定》、《臨時動火管理規定》、《專櫃裝修管理規定》者,給予罰款100—500元併除名。造成後果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8、不遵守商場用電管理規定,私自亂拉亂接電源者,使用大功率電器時擅自離開者,給予100—500元罰款,並書面警告。

9、消防監控值班員玩忽職守,違背職責,違反操作規程者,給予50—1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0、違反液化氣灶操作規程,可給予100—500元罰款,書面警告或除名。

11、積極參加消防工作,發現隱患問題及時整改,認真遵守《消防管理制度》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並通報表揚。 12、積極認真學習消防知識,表現突出、成績優秀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並通報表揚。

13、對消防工作作出重大貢獻,提出好的建議和措施被採納者,可給予50—100元獎勵並通報表揚。

14、及時發現火災,及時撲救,給商場挽回重大損失者,給予200—500元獎勵,並通報表揚或升職、加薪。

15、年終進行消防工作評比,對錶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100—200元獎勵。

16、以上制度沒有規定到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深圳市消防管理條例》執行。

17、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生效,望公司各部門員工遵守執行。

四、消防培訓、教育管理規定

1、防火督察組,負責商場員工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安全知識,滅火技能的培訓、教育工作,制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

2、商場各部門處長必須積極配合、協助組織本部門的員工,參加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3、商場員工必須經消防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對考核成績不合格者,可進行補考,補考成績不合格者給予相應的處罰。對無故不培訓、教育及考核作弊者,可根據公司的消防管理體制進行處罰。

4、防火督察組負責員工消防培訓,考核資料存檔,並將考核成績送交公司人事部備。作為員工升、降、留、退的參考依據。

5、防火督察組,每月不得少於一次對各部門新入職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教育,各部門新入職員工必須經消防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方能上崗。

6、防火督察組,每月不得少於一次對各部門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抽查,測試,對測試不合格者,必須重新培訓、考核。不合格者,根據消防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7、對重點部門、部位工作崗位的員工(如液化氣灶、電工、電焊、倉庫管理員),每年內部門培訓不少於兩次,且須送消防局培訓,持證上崗。

8、商場所有義務消防隊員,必須積極參加消防知識的培訓,參加滅火技能的訓練,每月不得少於兩三次,防火督察組將培訓、訓練資料存檔。

五、商場臨時動火管理規定

為保證商場正常營業時間的消防安全,確保商場的正常營業跌序,根據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有關消防法規制定以下規定。

1、嚴禁商場正常營業時,在沒有取得防火督察組同意,無任何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電焊、氧焊、切割等動火作業。

2、如非必要在商場內營業時間進行動火作業,必須通知防火督察組人員,填寫臨時動火申請單,嚴格遵守動火前“七不”“四要”的操作規程。

3、動火前“七不”即:

防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周圍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物品的窗口未經洗刷乾淨,排除殘餘的油質不動火。

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未經排除不動火。

在高空進行焊接、切割、動火作業時,下面有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採取安全防護的不動火。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物品,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動火。未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4、動火前“四要”

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發生意外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5、動火後,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徹底清理現場火種,才能離開現場。

以上規定希施工操作人員嚴格遵守,如違反其中任何一條,根據情節輕重,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進行處理。以上規定自發布之日實施生效。

六、熟食部防火須知

1、熟食部用得原料是煤氣等,煤氣是可燃液體,具有一定的火災危險。

2、因鋼瓶、油路管道腐蝕或連接導管老化破裂,以及爐灶鋼瓶的附屬件不合格或損壞失靈,造成液化氣泄漏引發火災,鋼瓶與熱源太近或充氣過量,可導致瓶體破裂引發爆炸,隨意傾倒液化氣殘液,搬運移動氣瓶過猛,撞擊產生火花導致爆炸。

3、在爐灶上燉煮各種食品時,浮在上面的油質溢出鍋外,遇火燃燒,油炸食品進油過及油鍋擱置不穩時溢出遇火燃燒或油鍋加熱時間過長,油温超過油的自然點起火。

4、燉煮各種食品,湯類時,應有專人看管,湯不易過滿,預防外溢,油炸食品時,油不能放得過滿,在沸騰時應降低爐温,油炸食品時,油不能放得過滿,預防外溢。油温達到適當高度應放入菜餚,食品,與油炸起火時特別注意不可向鍋內澆水,應使用就近的滅火器材滅火。

5、液化燃氣爐點火時,有自動裝置的可先開氣閥門,然後,採用爐具上的點火開關,使用完畢,應先關氣閥,再關爐具開關。

6、發現漏氣,應立即關閉開關,採取通風措施,熄滅火源禁止開關電氣設備,通知維修部、防損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使用明火試漏。應用肥皂水做試漏試驗,發現問題要及時排除。

7、熟食部員工應嚴格按廚房設備操作規程,正確操作程序作業,並做到人離火滅。有問題及時提出改正。下班時,關閉所有氣體開關,電源,要專人負責,並做好記錄。

七、義務消防隊

1、義務消防隊的性質

義務消防隊是一支羣眾性的不脱離生產同火災事故作鬥爭的消防隊伍,是在本單位黨政領導下,在公安保衞部門和專職消防隊伍的指導下,聯繫羣眾、宣傳羣眾,開展防火工作,對火災進行撲救的一支有組織的戰鬥隊伍。

2、義務消防隊的工作任務

貫徹執行消防工作任務、法令遵守消防工作的規則制度、辦法,協助本單位發致力建立防火制度或制訂防火約帶頭執行,發現問題耐心教育和幫助羣眾及時糾正。經常開展防火宣傳,提高職工羣眾防火觀念和防火自覺性,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普及防火與滅火常識宣傳教育。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嚴格控制火源,妥善處理易燃易爆物品協助本單位整改火險隱患,堵塞火險漏泄和防止火災發生。撲救火災。發生火災時,要積極投稿滅火戰鬥並組織羣眾共同撲救。有公安、企業專職消防隊的地區、單位,應在公安、企業專職消防隊的統一指揮下,進行戰鬥。對消防器材負責維修、保養、並教育職工羣眾不能挪作他用、以保證器材的完整好用。

在公安保衞部門領導下,積極追查火災發生的原因,研究發生火災的規律和特點,總結實踐經驗,改進措施、克服缺點、加強工作。要完成這些工作,必須有一定的工作制度作保證,一般是在每月或每季召開一次工作會議,分析形式、總結工作、表揚好人好事,佈置下一步工作。加強領導落實制度,使消防工作持久開展。不斷鞏固發展,為保衞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出更大的貢獻。

3、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分工

義務消防隊應設正副隊長指導員,在防火工作上應跟進不同情況,共同負責,適當分工。在滅火工作上,一般應劃分為以下幾個小組:

火災報警組:當發現起火時,應迅速而沉着的起火單位、部門和名稱、起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等立即報告隊長外,還應發出火警訊號並迅速向當地消防隊或公安衞部門報告,把消防車和消防人員引進火場。

滅火戰鬥組:當聽到火災報警時,消防隊員要立即攜帶消防工具,迅速到達火場,組織羣眾進行供水或搬其他滅火劑,保證滅火需要。

火場供水組:接到報警後,立即帶上供水工具,迅速到達火場,組織羣眾進行供水或搬其他滅火劑,保證滅火需要。

搶救組:發生火災時,本着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迅速向起火單位的知情人問清火場內是否有人,是否有化學危險物品或貴重物資受到火災威脅,如有威脅,應問明其所在地點,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4、義務消防隊的政治學習與業務訓練

義務消防隊必須圍繞黨中心工作,努力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加強整頓紀律作風和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政治思想教育,同時還要學習安全與生產的關係,懂得安全檢查是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提高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覺性。進行消防義務訓練是搞好消防工作所必須的,要按照嚴格訓練,嚴格要求的原則,積極開展業務訓練,要努力學習消防工作的方針、任務和各種消防法規、法令、邊學、邊議、邊練的方法,認真學習嚴格訓練各種滅火戰鬥方法與滅火器材的使用,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滅火戰鬥能力。建立健全學習制度。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習制度。跟隨各地實踐,一般是每星期或每十天、半月、一個月內進行一次政治學習或業務訓練,要切實可行,持之以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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