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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停放管理制度(精選12篇)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精選12篇)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車輛管理,合理安排車輛,確保教學、科研及公務用車,對車輛使用作以下規定: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精選12篇)

一、校內車輛由學校總務處管理、由校長調度。駕駛員應根據學校領導的安排,完成行車任務。

二、駕駛員在正常工作時間,隨時作好發車準備,保證隨調隨到,準時發車,工作之外的時間中,服從學校領導安排,準時發車。

三、未經學校領導同意,駕駛員不得隨便出車或把車交給他人駕駛。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堅守工作崗位,遵守交通法規及監理部門的規定,安全行車,做遵紀守法的'文明駕駛員。

四、車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車或離開車時,須關好車燈,鎖好門窗方能離開。駕駛員必須服從用車調度,保持通訊聯繫,做到隨叫隨到,積極完成出車任務。精心保養車輛,保持車輛的.整潔。發現故障及時排除,節約燃油和修理費。

五、學校經常進行車輛維修,保證車輛的性能良好。未經同意駕駛員私自用車以嚴重違紀論處。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私自出車者自負。

六、經常清理車內外衞生,保持車輛的內外整潔與美觀。

七、駕駛員下班後,車輛除次日有接送任務、擔任班車外,應停放在規定的地點。學校車輛禁止公車私用。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篇2

為了進一步加強校園道路交通管理,規範校園車輛(包括機動車和自行車,下同)停放秩序,創建文明、安全、和諧的校園,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現對校園內停車管理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規範停車,嚴格按照規定停放車輛

在現有的停車場(位)的基礎上,學校將本着就近就便,利於交通和安全管理的原則,對校園道路停車位進行重新劃定,請廣大師生員工嚴格按照規定停放車輛。校內停車場(位)只提供學校公私車輛及來校辦事人員使用,校外車輛未經同意禁止入內。所有車輛必須停在停車線內,凡擅自停在線外車輛按違規停車處理。

二、落實管理責任,綜合治理違規停車行為

(一)保衞處將開展道路交通和車輛停放的巡查和糾察,處置違規行車、停車行為,尤其重點檢查行政辦公樓西邊路面、院系樓東西門口、老實驗樓北門口、成人教育學院門口和南門口的車輛亂停放問題。

(二)各單位要教育師生員工遵守學校交通管理規定,共同維護校園交通秩序,確保師生在校園的交通安全。

(三)各樓宇管理人員須對樓宇門前及周邊違規停車行為給予糾正、清理,規範車輛擺放。

三、對違停車輛的'處理

(一)一次違停者,由保衞處對車輛粘貼《違章停車通知單》並記錄;

(二)二次(含)以上違停者,學校對車輛牌號等相關信息在校園網上通報;

(三)屢次違停或拒不服從管理者,將予以鎖車處理,並處以罰款,同時責成相關單位進行批評教育;

(四)對因違規停車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交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請各單位認真傳達和宣傳本通知的規定和要求,教育本單位師生員工和業務聯繫單位車輛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交通秩序和校園環境。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篇3

一、全校師生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

二、教職工駕駛機動車進出校門須隨車備帶“通南中專校園車輛通行證”並減速緩行;非機動車進出校門應下車推行。

三、非校內機動車輛(公務車輛、工程專用車輛除外)禁止入校,值勤人員、保安引導相關人員將車輛有序停放在學校西大門外。

四、外來公務、工程專用機動車輛及非機動車輛入校,須事先電話聯繫相關人員待保安確認後,再憑車輛行駛證換取臨時進校通行證,在管理人員、保安的引導下臨時停放在指定區域。

五、教師車輛停放在規定區域。學校有重大活動時,教師應按要求將車輛臨時停放在指定區域。

六、學校召開家長會或開展其它大型活動時,進入校園的車輛應停在事先安排的.區域內,並在管理人員、保安的引導下入停。

七、學校開展校園文體活動或其他集會時,人羣密集區域禁止車輛通行。

八、為學校膳食中心運送貨物的機動車、板車及膳食中心工作人員機動車一律從學校東北門進出。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篇4

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車輛(含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停放管理,維護區域秩序,營造公司和諧氛圍,深入開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設,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車輛的管理:

1、經公司研究決定,凡本公司員工私人車輛進入公司,均須先到安保部辦理登記手續,出具相關齊全的資料(駕駛證、行駛證),並領取車輛出入證。未辦理出入證的車輛,門衞執勤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公司。嚴禁在公司內無證駕駛。

2、由安保部具體辦理相關員工《機動車輛出入證》。請駕駛自備車(摩托車除外)的員工在(2月15日至20日)帶好駕駛證、行駛證複印件到公司安保部辦理相關手續。

3、汽車停放應按照各單位指定的`區域、車位集中停放。嚴禁汽車在車間門口、料場、馬路旁邊、交叉路口、道路轉彎處和其它妨礙交通的地方停車,同時應服從安保部人員的管理。指定區域為公司辦公樓前、二線辦公樓前和一線辦公樓前。員工的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一律停放在車棚。車棚按員工上下班時間開關,開門時間為一小時,其它時間不予取車,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有車間主任以上領導簽字的便條,方可放行。

4、車輛進出公司必須減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km/h,禁止鳴號,如因超速行駛發生行車安全事故,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車主應保管好自己車內物品(貴重物品請勿放在車內),並由個人承擔保管責任。

5、違規停放的員工車輛,一經安保部發現清走並集中管理,車主必須由本單位領導親自帶領,到安保部履行相關手續後方可領回車輛。

6、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有關人員,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以理服人、以禮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簡單粗暴的態度。對無理取鬧不服從管理的有關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二、外來車輛的停放管理:

1、上級政府部門的車輛進入公司,必須在警衞室進行登記,取得相關部門的同意後方可進入。

2、所有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廠區,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入廠區需要有主任以上領導核准後,告知安保部,由安保部人員監督其車輛的進入及放行,出門時自覺接受檢查。

3、進出公司時應謹慎駕駛,避免發生碰撞,停放公司內的車輛要鎖好門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一旦發生丟失後果自負。

4、本制度由公司辦、安保部制定和解釋,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或廢止亦同。以上制度望傳達到各位員工,未傳達的將追究領導責任。

5、本制度自20xx年2月xx日起執行,其他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執行。

水泥有限公司

20xx年2月xx日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篇5

為了提升交通道德水準,創建和諧美好文明的校園,保持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保證師生安全,消除安全隱患,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以下停車制度:

一、停車制度

1.學校為教職工私家車提供工作期間停放位置,教職工自己保管好自己車內的物品,一旦發生失竊案件,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2.教職工私家車必須張貼四十七中學車證,否則按違規處理。

3.教職工私家車在工作日,須在規定的時間(8:30---15:30),在學校規定停車區域按照自己固定的'車位有序停放,不得停放於教學區、運動區、學生生活區和重要通道。凡隨意停放車輛的,按照學校的規定進行處罰。

4.尊重學校保安人員,服從保安員的調度與管理。

5.教職工私家車進出校園須減速慢行(時速不超過20km),不得鳴笛,不得與學生搶道。遇上學、放學高峯時段,學生優先通行。

6.教職工自行車及電動車須停放在指定的存車處不得停放在樓道及辦公室,學校為電動車提供固定的充電地方,安全問題教師自己負責。

二、懲罰措施

1.凡不按規定隨便停車的,不張貼車證者,第一次大屏幕公佈車牌號碼,第二次學校大屏幕點名批評,並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計分。

2.第一次大屏幕點名計1分,第二次計2分,三次以後每次記5分,

3.每學期末按照扣分多少進行相應的處罰。並與年終績效考核與評優掛鈎。

4.此規定從20__年9月16日開始執行。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篇6

為了規範學校管理,淨化學校教育教學環境,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經學校“平安校園”創建工作領導組會議研究,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修訂本制度。

一、學校沒有適宜的停車場地,因此禁止校外車輛停入校園,並且學校不負責任何車輛的安全。

二、由於只有極少數的教師住在校園內,又因為校園比較狹小,沒有適宜的停車場地,為此,住校教師的車輛只能停放在教師自籌資金建房旁僅有的一點活動場地,並且自己負責車輛安全。

三、由於本校是國小,按照相關規定,年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能騎自行車上下學,因此本校不安排學生自行車停放點,偶有騎車上學的`學生,必須自己找停放點,學校不負責任何安全。

四、校門口的一塊活動場地,雖屬學校場地,但並未用於安排停車,因此,無論任何車輛停放,學校都不負責安全。

五、凡屬學生上學期間,任何車輛都不能停放在學校僅有的活動場地,更不能停放在教學樓前或操場上。

六、凡開車、騎車到校上課的教師,必須自己安排車輛停放處,不能在校園內亂停亂放,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篇7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3、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小區內停放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等隨意停放。

5、凡不遵守小區內車輛停放規定及管理人員的指揮,發生一切事故,後果自負。

6、本小區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由值班人員履行登記手續,並服從本小區管理人員指揮。

7、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慢行,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8、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必須隨身帶走。

9、進入本小區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在本小區停留。

10、不準在本小區任何場地試車、修車、練車。

11、不準碾壓綠化帶,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小區內一切設施。

12、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車輛(非機動車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定的停放位置)。

13、出租車接送小區住户,上下客後必須馬上駛離,不得在小區內招攬客人。出租車司機屬來訪客人,必須正常辦理探訪手續。

14、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須有相應的'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户登記簽字放可放行。

15、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16、本小區車位首先滿足在本小區長期居住的業主停放車輛,非本小區業主的車輛,不管與其小區業主任何關係不予提供車位。

17、本小區車位在滿足本小區業主停放的情況下,有多餘車輛可以安排臨時車輛停放,停放費按本物業規定收取。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篇8

為全面落實文明城市創建任務,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水平,實現階段性創建目標。規範小區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切實維護交通秩序,規範車輛停放管理,維護相關業主權益,解決本小區車輛日益增多、車難管和停車矛盾日趨加劇的問題,確保小區安全、有序、整潔,營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環境,結合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作為本小區車輛秩序管理的依據。小區全體住户、外來訪客及物業工作人員等必須共同遵守。

1.所有小區進入車輛,一律遵守相關交通法規。

2.進入小區的所有車輛一律按社區規劃的車位停放,嚴禁在小區的車庫門口、大門口、消防通道、單元門口、人行便道、綠化地帶等地方停放,有車庫的住户要將車輛停放在自家車庫內。

3.小區內車輛禁止鳴喇叭,禁止開遠光燈,小區限制速度5公里/小時;

4.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5.嚴禁在小區內學車、試駕、超速行駛;

6.出租車、教練車原則上不準駛入本小區,個別接送老弱病殘人員和業主隨車運貨品的出租車,登記後可以駛入,但下客後或卸貨後必須馬上離開,不得長時間停留

7.除業主家庭用車外,其他車輛一律不準在小區內停放,包括三輪車,廂貨車及各種大型車輛。

特此提醒消防通道以內禁止停車。火患猛於虎,安全重如山。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就是保證生命通道的暢通。莫讓消防通道成為“死亡通道”,是小區居民共同的責任,只要大家共同“發力”,讓消防通道成為真正意識上的“生命通道”。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篇9

1、小區內除救護車、警車、消防車、結婚用車、垃圾清運車、綠化用車、工程搶險車和殯葬車輛等特殊車輛外,其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小區。

2、對裝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車輛和荷載5噸以上的貨車嚴禁駛入小區。

3、進入小區內行駛的車輛,車容車貌要整潔,在規定的停車道上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置。

4、防火通道、行車通道、宅前路、人行路面,綠地內禁止停車。

5、非機動車要存放在小區自行車棚內或放置在規定的`停車線上,禁止停放在樓梯道或在小區內亂停放。

6、駛入小區的車輛,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嚴禁鳴笛和在小區內修車、刷車。

7、在小區內行駛的車輛,遇到路障一定要減速行駛。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篇10

1、懂得一般交通管理指揮知識,熟悉停車場路況環境,以及底層車庫車位使用狀況,熟悉車主、車牌號碼和停車位號碼。

2、提醒和指揮司機,按路線行駛,有序停放,對不聽指揮的車主有禮貌的`耐心勸説。

3、及時提醒車主關好車窗、門,勿將貴重物品遺留在車上。

4、保持高度警惕,對停放的車輛實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停放安全。堅持文明上崗,禮貌待人,妥善處理上崗時遇到的各種問題。

5、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照明燈等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及時報修。

6、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工作。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規範學校管理,維護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發揮環境育人的功能,通過徵求部分教職工的意見並結合我校實際,特製此規定。

一、機動車停放地點:

1、體育館車庫(請停放在每個南北通道的西側,以方便進出)。

2、體育館南側及西側的停車線內。

3、綜合樓西側小停車場。

4、單身教工宿舍樓北側停車線內。

二、非機動車停放地點:

1、體育館下方的非機動車停車線內。

2、教工車棚(學生車輛不得停放)。

3、學生車棚(高三教學樓南)。

三、注意事項:

1、所有車輛不得進入在教學及辦公區;

2、所有車輛不得在規定位置以外停放;

3、請自覺將車輛規範、有序停放;

4、外來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學校(上級檢查視導除外);

學校將對違規停放的車輛予以曝光,希望全體教職工以自己的實際行動維護良好的校園環境!

車輛停放管理制度 篇12

小區隨着入住率的增加,車輛擁有量日趨增多,加上惠風西路金地段即將開通。從而產生了車輛停放需求大於實際車位量的問題,主要表現為夜間停放更為突出,但也有個別駕駛員為圖方便,隨意將車停在主車道上,且多次規勸和温馨提示後還是我行我素,屢教不改,嚴重影響了車輛行人的通行和安全,對小區的形象也帶來了很大損害。對該問題廣大業主呼聲較大,反映強烈。為此,四月七日業委會會同物業公司,居委會專題商量對策,一致認為,一定要將違反小區規約而又不文明的行為改變過來,給小區一個有序,安全,和諧的良好環境。具體整改措施如下:

一、對目前存在的車輛停放需大於供的問題和四月底南大門將要使用IT運營智能系統運營後車輛進出的問題,具體解決辦法:

1、對小區內地面上的128個車位採取每半年抽籤一次的辦法,今年第一次在5月5日進行公開抽籤,現在可以到客服中心或大堂服務枱,憑產權證、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進行登記(對小區的地面車位採取先申請後辦理的辦法,如申請數超過車位數(128個)採取抽籤的辦法,已經付清今年的停車費的優先核准,對於已付費的業主自動續到繳費日期);收費標準按原定價每月120元。出租住户暫不考慮。

2、目前業主已購買而未使用的地下空置車位仍有餘量,有意租用可與客服中心或大堂客服聯繫,物業公司會積極協助與車位業主聯繫協商。

3、對於未抽中小區車位的業主我們已同小區對面城南大廈的物業公司進行磋商約定,同意我小區車輛停放過夜。

4、停放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天下午17:00時到第二天早晨8:00時,週六和週日、節日期間可全天停放,停放地點在城南大廈地面的車位。收費標準每月100元。繳費期限為三個月以上,有關辦卡手續證明與本小區相同。

5、夜間車輛還可以在鄞州銀行門口免費停放。

6、對本小區主幹車道口亂停放的車輛,經物業管理人員規勸不聽的,一律採取上鎖強制措施,當車主/駕駛員到客服中心簽訂《文明行車協議書》後才放行。時間從4月20日開始執行,在此之前着重做好宣傳發動和道德規勸工作。

7、嚴格實行車輛行人確認、審核、登記制度。即對非本小區的車輛和行人要進入小區的,必須嚴格實行先經業主確認或認領,後由保安審核身份,門衞再做好登記手續,對身份和來路不明的一律不能進入小區。

8、希望廣大業主積極主動參與對小區車輛停放秩序的規範並懇請大家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為小區的和諧發展做出大家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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