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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精選15篇)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精選15篇)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 篇1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證學生上下樓梯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規定,請全體教師和學生遵守執行。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精選15篇)

第1條:學生平時上下樓的時候,應該靠樓梯右邊行走;學生集體上下樓梯的時候,嚴禁逆向上下:學生集體上樓梯的時候,不允許其他學生下樓梯,集體下樓梯的時候,不允許其他學生上樓梯。在樓梯上如果有學生不慎摔倒,在場的學生教師要示意隊伍停止行進,迅速救治,不得擁擠肆意踐踏並及時有序安全地離開。

各班級課間操、升旗儀式前一節課下課必須及時,不得延誤,上下樓梯時,應以班級為單位,排隊行走。靠右行走,一步一級台階,不爭搶,不推擠打鬧,不追逐起鬨,不騎跨欄杆、扶手,不將身體過多探出欄杆樓梯。根據我校上下樓梯安排中規定的教師維持學生上下樓梯的秩序。(具體見宜昌英傑學校學生上下樓梯安排及要求)

第2條:學生上下樓梯要靠右走,不擁擠,不碰撞,不吵鬧,不搞惡作劇,不準一步跨兩個台階,不準兩人勾肩搭背地走。嚴禁學生在樓梯上、轉彎處打鬧、做遊戲等。

上下樓梯注意事項:①課間午間禁止學生在樓梯上瘋打鬧。

② 禁止學生從樓上向下拋撒一切物體。

③學生上下樓梯要靠右走,不擁擠,不碰撞,不吵鬧,不搞惡作劇,不準一步跨兩個台階,不準兩人勾肩搭背地走,不準倚着樓梯扶手向下滑行。

第3條:集會時舉止文明,人多的時候不擁擠、不起鬨、不製造緊張或恐慌氣氛。

平時儘量避免到擁擠的人羣中,不得已時,儘量走在人流的邊緣。假如陷入擁擠的人流時,一定要先站穩,身體不要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彎腰撿鞋子或繫鞋帶。有可能的話,可先儘快抓住堅固可靠的東西慢慢走動或停住,待人羣過去後再迅速離開現場。

第4條:學生由班級到操場參加集體活動(如做廣播操、升降國旗儀式、演出等),必須由班主任組織,在本班門口走廊上列隊後,按照指定的教學樓的樓梯下去。返回時,也必須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列隊後,按照指定的樓梯,回到班級。

第5條:學生由班級到專用教室上課或者上室外課等,也必須由班級幹部組織學生先在班級教室門口列隊,在課任老師帶領下到指定地點上課。

第6條:學生上下樓梯的安全管理,由政教處負責,班主任和全體教師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遵守規定。當天值日的領導,在每節課前,都要到到相應的樓梯處組織指揮學生上下樓梯安全。沒有到崗履行職責導致學生髮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按照有關制度考核處理。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 篇2

1、嚴禁在樓道、樓梯及出口處堆放車輛或雜物,保證樓道暢通無阻

2、上、下樓時要遵守規定,堅持輕聲慢步禮讓的原則,上下樓梯要靠右行。

3、在樓道及樓梯上嚴禁追逐打鬧、推搡他人、勾肩搭背、拉手插兜、攀爬欄杆、高聲喧譁。

4、集中下樓時要分樓層分時間段進行,中午放學時,星期一、三、五單號樓層先下樓,間隔10分鐘雙號樓層下樓;星期二、四、六雙號樓層先下樓,間隔10分鐘單號樓層下樓。下午晚上放學時,星期一、三、五單號樓層先下樓,間隔5分鐘雙號樓層下樓;星期二、四、六雙號樓層先下樓,間隔5分鐘單號樓層下樓。

5、每逢學生回家、上晚自習停電或遇突發事件時,須等候學校值班室通知下樓,並由上該班本節課的教師負責該班的學生疏導工作,併到樓口指揮學生有序下樓,避免因推搡擁擠而發生意外事故。

6、課間操、國旗下講話或大型集會等大型活動中學生下樓時,由上該班本節課的教師負責該班的學生疏導工作,併到樓口指揮學生有序下樓,避免因推搡擁擠而發生意外事故。學生解散時必須依次按要求退場,U型樓各樓梯退場順序均為使用本樓梯的四樓班級、三樓班級、二樓班級、一樓班級;綜合教學樓退場順序均為使用本樓梯的五樓班級、四樓班級、三樓班級、二樓班級 、一樓班級。

7、學生在升旗、課間操、大型集會時,已經上樓的學生須待所有學生上樓後,方可出班活動,防止學生有上、有下發生擁擠現象。

8、集中上下樓時,必須走本班固定的樓梯及樓道口,嚴禁逆行,嚴禁串樓道口。

9、圖書樓報告廳上下樓,原則是 誰使用誰負責。由使用報告廳的教師負責上下樓秩序。

10、所有教師必須準時到崗,認真負責。 11、U型樓各班學生使用樓梯規定:

U東樓中廳樓梯(中廳樓梯兩側兩個班及北樓東側兩個班)

U北樓梯(北樓西側三個班)

U東南角樓梯(南樓東側兩個班)

U西南角樓梯(南樓西側三個班) 綜合教學樓(共用一個樓梯)

12、綜合教學樓上班級教室靠近走廊的窗户不宜開得過大,以免因佔用空間過大而發生碰傷學生的事故。

13、冬季時間,嚴禁在過道、樓梯等地面灑水,以防因結冰而使學生滑倒受傷。

14、教學樓上班級的學生不得將身體探出欄杆或窗外,謹防不慎發生意外墜樓的危險。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 篇3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保證學生上下樓梯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規定,請全體教師和學生遵守執行。

第1條 學生平時上下樓的時候,應該靠樓梯右邊行走;學生集體上樓梯的時候,不允許其他學生下樓梯,集體下樓梯的時候,不允許其他學生上樓梯。在樓梯上如果有學生不慎摔倒,在場的學生、教師要示意隊伍停止行進,迅速救治,不得擁擠、踐踏,並及時有序安全地離開。

第2條 學生上下樓梯要靠右走,不擁擠,不碰撞,不吵鬧,不搞惡作劇,不準一步跨兩個台階,不準兩人勾肩搭背地走,不準倚着樓梯扶手向下滑行。嚴禁學生在樓梯上、轉彎處打鬧、做遊戲等。

第3條 平時儘量避免到擁擠的人羣中,不得已時,儘量走在人流的邊緣。假如陷入擁擠的人流時,一定要先站穩,身體不要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彎腰撿鞋子或繫鞋帶。有可能的話,可先儘快抓住堅固可靠的東西慢慢走動或停住,待人羣過去後再迅速離開現場。

第4條 各班級課間操、升旗儀式、放學等集會時,必須由班主任組織,在本班門口走廊上列隊後,按照德育處指定路線行走。返回時,也必須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列隊後,按照指定的樓梯和順序回到班級。班主任和輔導員分別在隊前和隊尾,上下樓梯應以班級為單位,排隊行走。靠右行走,一步一級台階,不爭搶,不推擠打鬧,不追逐起鬨,不騎跨欄杆、扶手,不將身體過多探出欄杆樓梯。

第5條 學生由班級到專用教室上課或者上室外課等,也必須由班級幹部組織學生先在班級教室門口列隊,在課任老師帶領下到指定地點上課。

第6條 《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上下樓道的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我校學生上下樓梯的安全管理,由德育處負責,班主任和全體教師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遵守規定。學校安排樓梯值日中層幹部和教師,在每個課間和集隊時刻,都要到到相應的樓梯處組織指揮學生上下樓梯安全。沒有到崗履行職責導致學生髮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 篇4

一、總則

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間斷和財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體制

公司依據情況,設立門衞值班、週末值班和節假日領導值班制度。

三、管理要點、內容和規定

(一)、門衞值班。

目的:維護公司工作秩序,防止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美化環境。 值班時間:每天24小時值班。

值班要點:

1、保證辦公環境內公共區域的衞生整潔及綠化工作;

2、防止公司財物失竊;

3、及時排除公司火災、漏水事故;

4、監查下班後公司人員進出情況;

5、接待來賓,保存分發郵件。

6、及時維修辦公樓內外的設施、設備。

值班規定:

1、遵守值班紀律,有事須先請假。

2、值班時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如下棋、聚眾打牌等。

3、加強巡視,做好防盜、防火工作,尤其加強重點部位的監管。如庫房、財務室、微機室、車庫等。

4、接待來賓外鬆內緊,熱情招呼,具有高度警惕性,善於鑑別來人意圖,要守口如瓶,不能隨便亂説。

5、遇到緊急事件,首先要冷靜,敢於負責,一方面大膽採取應急措施,以免貽誤;另一方面及時彙報主管領導或向公安部門報警。

6、保證辦公環境內公共區域的衞生(辦公樓的樓道、走廊、衞生間、痰盂、辦公大院、院內廁所、門前水泥路等)整潔。及時清理垃圾。

7、每日按時整理髮送郵件,以免貽誤公司業務。

8、做好各部(科室)郵寄信件登記。應記錄發信時間、收件地址、收件部門,郵寄人簽字為準。

9、及時維修辦公樓內外的設備、設施。

10、做好綠化工作,按時加強院內及機關周圍花草樹木的水、肥、修剪及病蟲害防止工作,美化公司環境。

(二)、週末值班。

目的:維護公司週末工作秩序,及時聯絡、處理事務。

值班時間:週末上午8:00起至下午6:30(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

值班要點:

1、接待來客;

2、處理未完成工作;

3、處置下班後的突發、緊急事件;

4、值班人員接聽值班電話,應記錄來電時間、單位、授話人、主要內容;

5、值班接待來賓要記錄來訪時間、單位、來訪人、主要內容,提出處理意見;

6、值班人員要按規定準確填寫值班表。並在機關大廳黑板上寫明值班人員姓名、樓層、房間號。

7、領導交辦任務。

(三)、領導值班

目的:以公司業務工作、安全生產為主。

以節假日為值班時間。

值班要點:同上三.(二)

(四)週末值班、領導值班規定

1、遵守值班紀律,按時交接班,有事須先請假,以便安排臨時代替人員。

2、值班時堅守崗位,不得聚眾打牌、喝酒。

3、在規定的時間內加強巡視,做好防盜、防火、防災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

4、接待來賓外鬆內緊,熱情招呼,具有高度警惕性,善於鑑別來人意圖,要守口如瓶,不能隨便亂説。

5、值班人員密切關注領導活動行蹤,遇到緊急情況即能取得聯繫。須將公安、消防、醫院、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部門地址、電話、路線等信息瞭解清楚,以備應急需要。

6、遇到緊急事件,首先要冷靜,敢於負責,一方面大膽採取應急措施,以免貽誤;另一方面及時彙報主管領導或和公司部門報警。

(五)、接聽值班電話應注意:

1、禮貌相待。不論打進、接入,應主動通報公司名稱、職務、姓名、如對方未通報,應客氣詢問清楚。

2、使用文明語言,切忌粗聲粗氣。

3、對重要或較長的電話內容,可請對方複述一遍,並做好電話記錄。

4、對要求打公司領導的電話,首先問清對方的單位名稱、職務、姓名,然後婉轉回答“請您銷等,我給您找一下”之類的話再處置。

5、對打聽事情、諮詢類要態度和藹、禮貌對待、恰到好處地回答。

6、除緊急情況隨時報告外,一般將若干電話內容集中到一起,有條理地予以報告。

四、附則

1、加大節假日值班力度,由公司領導帶班,徵求下屬同意後排定值班表,印發各有關部門和人員。

2、根據需要,可安排公司司機值班或待班,一有用車要求,能在最短時間內抵達用車地點。

3、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4、值班人員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他員工代理並呈准,出差時亦同,代理者應負一切責任。

5、周未值班、領導值班為義務值班。門衞值班為正常工作制。 本制度由企業管理部解釋、補充、執行,經總經理批准頒行。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 篇5

1.0目的為保證培訓效果、提高員工技能、拓展培訓方式,行政員工可參加外派培訓,為保證行政員工外派培訓的有效實施,特制定此制度。

2.0範圍參加公司外派培訓的人員

3.0具體職責

3.1各行政部門職責

3.1.1通過“行政員工外派培訓申請流程”負責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外派培訓申請,外派培訓申請原則上應在每年1-2月份各部門作培訓需求分析時提出,臨時性外派培訓申請,除特殊情形外,應至少提前二週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否則不予批准;

3.1.2除各部門提交的培訓申請外,人力資源部還將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個別員工的外派培訓;

3.1.3培訓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後需履行培訓服務協議簽訂手續,培訓協議簽訂後方可向財務部申請借款並參加培訓;

3.1.4經公司批准進行外派培訓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培訓課程。

3.2人力資源部職責

3.2.1人力資源部在接到外派培訓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外派培訓人員的資歷審核(外派培訓人員以能“將課程引進轉化”的人員優先)、外派培訓機構的甄選、審核及課程時間的確定;

3.2.2人力資源部審核完成後,於培訓課程開始前提交行政部予以核價,將核價後的培訓申請,報總經理審批;

3.2.3依總經理審批後的外派培訓申請簽訂培訓協議,並呈交公司認可。

3.3外派培訓協議擬訂時應符合以下原則:

3.3.1外派培訓費用由公司全額或部分承擔;

3.3.2員工外派培訓地點在外地的,視同出差,因路途遙遠或受訓時間較長,需在當地留宿而培訓單位未提供食宿者依員工出差相關規定申請食宿費、交通費等;

3.3.3公司照常支付員工在外培訓期間的薪資,下班時間或其他休假時間參加外派培訓,不再作為加班;

3.3.4凡個人外派培訓單次培訓課程費用達RMB1000元及以上者,當年外派培訓課程費用累計達RMB3000元及以上者,應在培訓開展前簽訂外派培訓協議。

3.3.5當申請人員參加的培訓課程為公司項目型採購合同中包含的附屬培訓課程時,申請人員仍然需承擔採購合同款中包含的培訓課程費用。

4.0培訓協議

4.1根據不同的培訓費用,確定外派培訓人員的服務期限如下:培訓課程費用(RMB)約定服務年限1000-3000元(含)1年3000元-8000元(含)2年8000-20xx0元(含)3年20xx0-40000元(含)4年40000元以上5年以上(含5年)

4.2培訓協議説明:

4.2.1外派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課程費、交通費、食宿費、培訓期間的出差津貼等由公司承擔的所有費用;

4.2.2培訓金額在RMB40000元以上的外派培訓,由總經理核定其約定服務年限;

4.2.3若員工在半年內再次發生外派培訓的,則培訓協議簽訂以累計培訓金額計算,培訓協議簽訂日期以最後一次培訓日期為準;

4.3違約金賠償辦法:違約金額=培訓總費用×12X-Y12X(X=約定服務年限)(Y=員工自培訓結束開始至最後一個工作日的累計服務月數)備註:若員工自培訓結束開始至最後一個工作日的累計服務天數不滿整數月時,則進位整數月份計算。

5.0培訓評估

5.1參加培訓人員應在培訓結束後兩週內完成外派培訓心得報告,並制定相應的培訓行動計劃一併提交公司認可,培訓行動計劃應符合以下原則:

(1)行動計劃制定須詳細、明確

(2)行動計劃須可實施、可衡量

5.2培訓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內,外派培訓人員應將培訓資料交於公司歸檔;

5.3培訓結束後4個月內,外派培訓人員在人力資源部的協助下,應編寫適合公司自身條件的《學員培訓手冊》、《講師授課手冊》,實現外部課程內部轉化,並在人力資源部組織安排下授課並評估打分;

5.4外派培訓人員的外派培訓心得報告及培訓行動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職責部門負責追蹤其行動計劃實施情況;

5.5人力資源部將視具體情況,將外派培訓員工的培訓效果考核列入其績效目標。

6.0費用報銷

6.1外派培訓的人員所提交的外派培訓心得報告及行動計劃經公司認可後,方可辦理外派培訓費用報銷等手續。

6.2外派培訓人員辦理外派培訓費用報銷前,需如實填寫外派培訓實際產生的費用,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待人力資源部審核完畢後,方可至財務部辦理報銷;

7.0責任承擔若外派培訓人員的行動計劃在培訓結束後1年內仍無法完成,外派培訓人員需自行承擔50%培訓總費用。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 篇6

一、加強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強化預算約束,規範財務行為,努力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財政經費的使用效益。

二、局機關發生的所有支出必須納入部門預算,年初由財務審計處對各處室提出的支出預算進行初審及綜合平衡,支出預算經局黨組批准後實施,杜絕無預算及超預算支出。

三、局機關所有的經濟業務,都必須填制和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準確、完整。送財務審計處審核時,經手人、證明人、支出明細清單等必須齊全。

四、必須認真遵守執行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凡列入政府採取目錄範圍內的採購項目,均應根據政府採購操作業務流程辦理,不得違規採購。

五、局機關對外簽訂凡涉及收、付款業務的合同(協議),經辦者需提供一份留存財務審計處,以作為財務審核付款的依據。

六、辦理經費報銷需由相關處室填寫《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經費支出審批表》並附原始發票及支出明細單,送財務審計處審核。財務審計處在審批表上籤署經費列支渠道、該項目的指標及支出情況等審核意見,報分管局長簽署意見後,送局長審批。經局長審批後財務審計處方可報銷。

七、因公務活動確需預借經費,一律填寫正式借據。1000元以內的由處室負責人簽字,分管局長批准;超過1000元的,由局長審批。

八、各處室所涉及的收款業務一律由財務審計處歸口管理,各項收入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各處室一律不得私設小金庫。辦理結算需用支票的,一律由局長審批。

九、凡經黨組會或局長辦公會討論同意召開(舉辦)的會議(活動),統一由辦公室填寫會議(活動)預算表,經局長審批後操作。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 篇7

為了有效、充分發揮和利用公司網絡資源,保障網絡系統正常、安全、可靠地運行,保證日常辦公的順利進行,規範網絡建設工作,建立信息網絡系統,發揮計算機網絡的作用,提高辦公效率,改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及崗位設置

一)集團公司總部、所屬子公司及項目公司或項目部。

二)集團公司總部設網管員,子公司及項目公司或項目部設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

二、機房管理

一)機房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由網管員專職負責。

二)機房內各種設備的技術檔案,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妥善保管並建立機房內各種設備運行狀態表。並報集團公司網管員備案。

三)機房需保持環境清潔衞生,設備整齊有序。由網管員每週對設備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加負載滿負荷運行測試設備性能以保證公司網絡正常運行。(維護、維修記錄表)

四)未經許可,非機房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出機房。

五)為保證機房設備運轉,未經允許,不得改動或移動機房內的電源、機櫃、服務器、交換機、換氣扇等設備。

六)未經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授權,嚴禁他人開關、操作服務器、交換機等各種網絡設備。

七)未經總裁或子公司總經理批准,不能帶外來人員參觀機房設備,禁止在服務器上演示、查詢信息,收、發E-mail、瀏覽網頁、上QQ等上網工作。

三 、電腦辦公網絡管理

一)電腦及其配件的購置、維修和使用。

1.需要購買計算機及其備品配件的,先由申請部門的使用人填寫申購單,相應的配置型號由總裁辦網管審核後執行辦公物資申購程序。

2.電腦及辦公設備(複印機、打印機、傳真機、投影儀等)需外出維修的,必須填寫申請單經總裁辦或子公司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外出維修,如設備未出保修期,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通知供應商及設備售後維修部更換及維修。

3.電腦安裝調試正常使用後,計算機名按照統一規範來命名,手動設置IP地址,並將IP地址和電腦MAC地址綁定;各子公司指定專人負責電腦及其外設辦公設備,並由集團網管員備案。

4.各部門人員均不得擅自拆裝電腦、外設和更換部件,確實需要打開機箱的,應通知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進行處理。

5.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上班期間使用公司電腦、網絡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打遊戲、下載、購物等,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每週不定期抽查一次,並將檢查結果報總裁辦。

6.部門人員調動或離職,人力資源部應及時通知網管員對離職人員的電腦進行檢查登記、入庫、備案和重新分配,避免重複購買。

二)公司網絡的接入、使用、維護

1.公司內外網絡的建設由總裁辦網管員統一規劃。禁止其他任何人擅自連接網線。

2.公司的互聯網對全公司開放,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負責公司互聯網的連通和權限設置。

3.網絡用户不得隨意移動信息點接線。因房屋調整確需移動或增加信息點時,應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統一調整,並及時修改“網絡結構圖”。

4.對現有互聯網用户,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將不定期檢查上網記錄,如其一個月的上網記錄中半數的網站與其工作無關,將報總裁辦或子公司負責人,執行處罰程序。

5.對於接入互聯網的用户,禁止工作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禁止在任何時間瀏覽不健康的網站,禁止下載、安裝具有破壞性的程序或代碼。

6.嚴禁使用公司網絡搞迷信和邪教活動,禁止將保密信息上網傳播。

7.禁止利用互聯網絡進行國家法律法規所禁止的各項內容。

8.網絡出現故障,及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處理。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擅自更改IP地址。

9.禁止任何人擅自修改機器設置和更改上網端口。

10.禁止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使用公司電腦、網絡。

三)計算機軟件的安裝、維護

1.計算機的操作系統,必須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統一安裝。

2.應用軟件的安裝(除應用軟件公司上門安裝除外),需由使用部門申報公司,禁止各部門擅自安裝應用軟件。

3.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在計算機中安裝娛樂性的軟件和遊戲軟件。

4.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安裝、傳播染有病毒的軟件和文件。

5.禁止任何人在計算機上安裝黑客軟件和利用黑客程序對他人的計算機和服務器進行攻擊、破壞。

6.對於公司購買的軟件和隨機附帶的驅動程序光盤,由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統一管理。

三、電腦外設、辦公設備及耗材管理

1.打印機按照區域劃分使用,正常使用情況下,只能使用本部門或公司指定的打印機。

2.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進行處理,禁止擅自拆卸設備。

3.因人為原因造成的設備故障,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必須出具故障報告,查明直接責任人。

4.需更換或者核銷的打印機、複印機等辦公設備,由使用部門人員填寫更換或報廢申請交網管員(或相應管理員)簽字確認後,執行辦公物質採購和固定資產核銷程序。

5. 辦公耗材的領取實行“統一管理、以舊換新”的原則。

四、信息的安全保密

一)涉及公司祕密的信息、違反黨紀國法的信息、有損公司利益和形象的信息、個人隱私的信息、色情信息、有礙社會治安的信息等,均不得在公司內部辦公網絡中存儲、處理、傳遞。

二)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盜用其他部門帳號、密碼、IP地址。

三)刻意或無意泄漏經營數據的或市場經營決策的,一經查實,罰款500-1000元,後果嚴重者移交法律機構進行處理。

四)嚴格保密本公司的數據和文件,嚴禁外來人員對計算機數據和文件拷貝或抄寫。也不得私自通過互聯網發送本公司涉密的數據和文件。如工作需要,必須經過領導同意方可以進行操作。

五 、處罰

1.對上網用户在上班時間下載電影、軟件等與工作無關的,或者在線音樂、在線視頻等,嚴重佔用網絡寬帶,導致網絡堵塞,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2.員工訪問了不明網站,病毒、蠕蟲、木馬、惡意代碼及間諜軟件等通過網頁、Email、聊天工具、下載軟件等方式,侵入到內網的各個角落,嚴重影響公司網絡的正常運行,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3.上班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網頁、炒股、購物、遊戲等一經發現罰款50元。

4.使用BT、電驢、迅雷、網際快車、超級旋風等P2P下載軟件和PPlive、UUsee、PPstream、迅雷看看等P2P視頻軟件。使得局域網網絡資源被消耗殆盡,導致企業正常的網絡應用無法進行,嚴重干擾了公司的經營活動的一經發現罰款500元。

5.未經許可私自修改電腦IP地址,導致局域網出現IP地址衝突,電腦掉線現象,嚴重影響了局域網的穩定和暢通。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6.未經許可私自移動公司在各點分佈的網絡設備及佈線,亂拉線等,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7.部門共用的電腦損壞,查不到責任人時,由部門負責人承擔。

8. 計算機使用人員負責維護計算機的清潔工作,下班後必須關閉主機和顯示器,一經發現罰款20元/次

七、本制度於頒佈之日起試行。

博融置業(集團)有限公司

二Oxx年五月三十一日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 篇8

1、 適用於1kV以上的高壓電力設備上作為輔助安全用具,使用前必須仔細檢查,發現有任何破損不允許使用。

2、作業時應將衣袖口套入筒口內,以避免發生意外。

3、使用後,應將內外污物擦洗乾淨,等乾燥後,撒上滑石粉放置平整,以避免受損且物放置地上。

絕緣手套使用須知

應儲存在乾燥通風室温-15℃~+30℃相對温度50%至80%的庫房中,遠離熱源,離開地面和牆壁20cm以上,避免受酸、鹼、油等腐蝕品的影響。不要露天放置避免陽光直射,勿放於地上。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 篇9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經公司研究,決定啟用人臉識別考勤系統。根據《員工手冊》及《公眾制度彙編》關於《考勤管理》之規定,再次嚴明考勤管理工作。

一、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公司領導除外)

二、人臉識別考勤系統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管理員統一為員工設置人臉識別圖像。

2、考勤機全天開機,所有員工只要上班,都必須錄入面像考勤。

3、考勤時,將面部置於考勤機前方,對準屏幕,待語音提示“謝謝”後,即操作成功。考勤結束後,應立即離開考勤機,不得重複、隨意錄入面像考勤。

4、考勤機已設定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考勤機界面。

5、嚴禁惡意破壞考勤機,如發現人為損壞,由當事人雙倍賠償。

6、因停電或設備故障導致考勤機無法運行的,臨時使用簽到表。

7、啟用時間:20xx年4月1日。

三、考勤管理

1、由於公司行業特性所定,各類人員上班時間不盡相同,請嚴格按照公司及各管理處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

2、考勤時間:

(1)實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員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上班前60分鐘內簽到,中午:12:00—13:00,下午下班後30分鐘內簽退。

(2)實行倒班制的員工,按交接班時間進行簽到和簽退。

無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沒有及時上報的一律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計。

3、遲到、早退5分鐘未超過30分鐘(含)扣罰10元。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滿半天的,視為曠工半天;滿半天不滿一天的,視為曠工一天。

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年累計曠工七天以上者視為其自動離職。

4、員工外出辦理公務的,原則上應到公司簽到後再外出;無法先簽到或當天需要外出辦理公務的,應事先進行外出登記。

各管理處員工在客服部登記,職能部門員工在人事部登記。

未經允許私自外出一律視為曠工。

5、任何類別的請假(事假、病假、婚喪假、產假、護理假等)都須填寫《請假單》,換休填寫《換休單》,經同意後方可休假。未經同意私自休假一律視為曠工。

6、因工作需要加班者,一律憑公司領導籤批的《加班申請表》核計加班時間,無申請表一律不予認定加班。

7、主管級以上員工對所屬員工的考勤及請假審核,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按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予以連帶處分。

以上各項考勤制度的重申望引起全體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特此通知。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 篇10

1.車輛停車場建築面積10畝,屬於辦公大樓附屬場所,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2.外單位車輛如需進入公司內停車場,必須經過門衞人員進行入場登記經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停放,服從門衞工作人員的指揮與管理。

3.公司內部車輛和公司員工自用小型車輛停放在停車場西邊,公司內部重型車輛按照停車標示線停放在停車場中心,摩托車和自行車停放在停車場按秩序南邊車棚內,所有車輛必須按照交通標誌、標線限速行駛,有序停泊車輛,嚴禁隨意佔道停車。

4.車輛停妥後,駕駛人員應當拉緊手掣、熄火,鎖好門窗,檢車車輛是否有漏油、漏水、車況不佳等情況,並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公司內部重型車輛將車鑰匙交掛車隊值班室。

5.車輛駕駛員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內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內設備設施或其它車輛造成損傷的,經確認後,必須承擔相應責任。停車場停放車輛的任何丟失、損壞或車內物品的丟失、損壞,管理部門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6.嚴禁在停車場內對車輛進行維修、加油、加電池水、清洗或試剎車等活動,應到規定區域內活動。

7. 車輛嚴禁載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穢、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進入停車場

8. 嚴禁在停車時擅自挪用、埋壓和圈佔消防設備,堵塞消防通道

9. 嚴禁在停車場內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嚴禁停車場內吸煙。

10.駕駛員要每月定期對停車場進行一次大清掃,每週進行一次小清掃,要經常保持停車場衞生的整潔。

11.駕駛員要愛護車內、車庫消防器材,每週進行一次清掃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逐級彙報,班組要每月對車庫進行一次詳細全面的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12. 停車場停放車輛的任何丟失、損壞或車內物品的丟失、損壞,管理部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3.要嚴格執行本制度,每發現一次違反本制度者,按規定給予處罰。

14.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 篇11

為了延長空調使用年限,合理使用好空調,提高空調的利用率、節約能源,確保安全,特制訂管理制度如下,請全體同學及相關責任人遵照執行。

一、空調由班主任老師負責管理,不得隨意拆卸、移動、觸摸和隨意調整空調,保證空調使用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向學校彙報,樹立愛護空調人人有責的意識。

二、所有教室空調採用統一送電,按班級實際用電量向學生徵收電費,然後上交學校的方式管理,具體由學校總務處安排專人根據氣温負責配電箱的開關。總務處要定期檢查和維護供電線路,在使用的過程中發現機體或線路有異常現象迅速向學校彙報,班主任要教育學生不觸摸空調主機和線路,保證用電的安全可靠。

三、空調使用不能隨意開關,各班班主任負責開關機,關機時還要把空氣開關關掉。空調開機運行後不得再頻繁開關機,防止損壞壓縮機。

四、空調温度夏天應設定為26℃以上,冬天應設定為18℃以下。設定温度與房間現有温度差過大空調的效能反而降低並會大幅增加能耗。而且如果學生進出教室時温差過大,會容易感冒,影響身體健康。

五、使用空調時應關閉門窗,有陽光時應拉上南側窗簾;堅決杜絕開門、開窗使用空調。體育課、課間操及其它教室無人情況下,務必關閉空調。當天氣暖和時,班主任也可靈活掌握空調的開關,注意節約用電。

六、不準在空調上放任何物品,不準在空調面板上亂貼亂畫。

七、為不影響空調的使用效率和壽命,各班級在打掃衞生時最好拖地,掃地前必須先灑水,建議用濕抹布擦拭黑板,防止灰塵堵塞空調過濾網,並確保每月清洗過濾網一次。

八、各班級要切實愛護空調設備,如有人為損壞或丟失要照價賠償。總務處將不定期進行檢查,如發現有某班級違規使用空調,將通報批評;如發現空調被惡意損壞,將追究責任人,予以100元以上經濟處罰和記過處分。

九、各班應根據學校統一規定的時間及時向學校交該班所消耗的電費。

十、本制度自 20xx年12月5日起執行。

沙河鄉明德國小

20xx年12月5日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上下班按規定實行打卡考勤方法。

第三條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

第四條 前台文員負責登記管理及考勤記錄下載:前台文員在次月1-3日前從考

第五條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3天以內的(含3天),由主管部門

第六條 員工請假到國外(含港、澳、台地區)旅遊、探親、訪友,一律需報總

第七條 早上遲到時間在5分鐘以內的,根據月考勤記錄,分不同情況處理:

遲到2次以內的,遲到記錄為0;遲到3次以上的,每3次計為1次,餘數去掉。

早上遲到時間超過5分鐘的,按遲到處理。

早上遲到時間超過半個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處理。

第八條 曠工半天的,扣發一天工資;曠工1—2天的,每天扣發2天工資和獎金;

連續曠工3天至5天的,扣發半個月的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6天至10天的,扣發1個月的工資和獎金。對曠工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連續曠工10天以上或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按規定予以除名等處分。

第九條 上班時間禁止外出辦私事、飲茶、或未經批准接待親友,違反者當天按

第十條 遲到、早退按月累計,每達3次,按曠工1天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公休假、探產假、婚假、產育假、節育手術假

1、病假在1個月以上2個月以內的按下列標準發放(按現行工資標準計算):1年工齡(指進入本公司工作後的工齡,以下同)的發60%,2年工齡發70%,3年工齡發80%,4年工齡發90%,5年工齡發100%。

2、病假超過2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放:1年工齡發50%,2年工齡發60%,3年工齡發70%,4年工齡發80%,5年工齡發90%。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工齡不滿5年的發50%,工齡5年以上的發80%。

第十三條 公司經總經理批准、決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加班1日增發給1日

工資或安排補休1日;加夜班的,3個夜班按1日計。

第十四條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行政部和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

本考勤制度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總經理:

東莞市龍日實業投資有限公司行政部

200xx2月26日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 篇13

一、入學管理

我校每屆新七年級招生必須按照教育局當年招生政策、計劃招生,錄取的新生一律憑入學通知書、完成證書、户口簿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凡不符合條件的,一經查出,不予註冊。

1、新生入學,採取入學通知書制,並將入學通知書發給其父母或其監護人的手裏,接到入學通知書後,應在規定時間內送子女或其被監護人到指定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2、新生入學後,學校教導處應給予錄入電腦檔案,學生學號延用國小學號。

3、新生入學後,學校要填寫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冊,一份學校教導處存檔,一份上交中心校存檔,一份上繳縣教育局。

4、學校必須給每個學生建立一份義務教育學籍卡,由學校教導處負責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許出現學生學籍不清或分離的現象。

5、學生的學籍檔案的內容由班主任負責用黑色鋼筆填寫,所有欄目要填齊。學籍檔案中的學生成績和綜合性評價要事實求是,要如實反映學生真實情況。學籍檔案應由教導處專用學籍檔案櫃存檔。學生畢業後,學校應把學籍檔案歸檔以備查考。

二、學生檔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鋼筆填寫,必須字跡工整,出現錯誤不能剔塗,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須與户口相符,不得弄虛作假。凡無檔案的,一律不承認學籍,不發畢業證書,不準報考上級學校。

2、學生檔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學名冊表;

(2)國中學生花名冊(加蓋縣教育局學籍章);

(3)國中學生學籍卡;

(4)電腦檔案材料。

3、學生受校級以上獎勵或處分其有關證明材料存入檔案。

4、學校每學期檢查一次學籍。

三、轉學與借讀管理

1、轉入

凡符合“就近入學”的義務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允許轉入我校就讀的學生必須按以下程序經審查合格方可入學。

(1)經學校考核合格後由學生本人向接受方學校申請轉學,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2)轉入前須由教導處審查轉入學生在原學校的品德表現,如品質惡劣,學校不予接收。面試轉入學生的着粧打扮,不符合學生身份的,應勒令改正後再入學。

(3)試讀考察期。新生入學後,設置1個月的試讀考察期。在這段時間內,如學生感覺不適應我校的學習,可申請轉出,如學生有嚴重違紀行為可勸退。

(4)辦理學籍。新生順利通過試讀考察期後,將轉學手續交到教導處,由學校統一辦理轉入手續。

(5)手續不全或沒有檔案材料的學生不予接收。

2、轉出

(1)凡有轉出學生必須先到轉入學校提請申請轉學表,然後由學生本人、家長、班主任、校長簽字批准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2)轉學手續的辦理。經學校研究同意轉學的學生,學生到擬轉入的學校聯繫加蓋回執,學生或學生家長持轉學回執提取學籍檔案,連同本人學籍卡一併轉出。轉學回執由學校備案存檔。

(3)轉出的學生原則上不得在轉回本校,極特殊情況必須經校長批准。迴轉學生只能回原班級,堅決不允許留級或跳班。

(4)畢業年級原則上不辦理轉學。

四、休學、復學、輟學管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准予休學:

(1)因傷病需長期治療,不能堅持學習者;

(2)患傳染性疾病未愈,不適宜集體生活者;

(3)一學期內,請病、事假累計超過六週,跟班學習有困難者。

2、符合休學條件的學生(病休學生須持縣或縣以上醫療單位證明),由學生家長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查屬實後,報教育局批准,準其休學。

3、學生休學以一年為限,期滿不能復學的,可申請延長。學生休學期間,學籍仍然保留。學生休學期滿,應按時復學。復學時,應憑休學證明書和有關材料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批准後,即可到校復學,學校原則上安排到原年級的下一年級學習。

4、學生休學期未滿,休學原因消失並具有相關證明的,可向學校提出申請提前復學。經學校審核同意後,可提前復學。復學時,學校可視其學力程度和個人志願安排到合適的年級學習。

5、在學校無故不到校達15天以上或休學期已滿又不具備繼續休學理由且未到校復學達15天者,視為輟學。如有學生輟學,班主任應及時向校長報告,並進行家訪,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五、畢業管理

對受完國家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的少年,經考察達到國中畢業程度的,由學校發給經縣教育局驗印的統一印製的義務教育畢業證書。

六、請假管理

1、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時,憑家長證明或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事宜。請假三天以內的,由班主任教師批准。請假三天至一週的,由教導處批准。請假兩週以內由主管校長批准,不請假的按曠課處理。

2、學生在校期間因病因事臨時請假的必須寫請假條,班主任要與學生家長電話聯繫,告知詳情,班主任在假條上籤署意見,門衞檢驗假條並登記後方可讓學生離校。

七、考核與獎勵

1、對在校生,由學校領導、科任教師、班主任根據教育主管部門頒佈的課程標準、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德、智、體等和社會實踐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每學期舉行期中、期末考試,全部學生參加所有科目考試。

2、期中、期末考核時,科任教師、班主任要根據學生素質發展情況,如實填寫《義務教育學生素質發展報告手冊》,並及時與家長聯繫,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

3、學生對學校、社會、國家做出了突出的貢獻,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優異成績,學校可按不同情況給予表揚獎勵,並載入學籍卡和學生檔案。

4、對德、智、體等方面都得到較好發展的學生,學校應授予“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稱號;國中連續三年被評為“三好學生”的,在畢業時,學校應發給“優秀學生”獎狀和證書。

5、對學生的獎勵,由班主任或有關教師提出,屬於學科類獎勵的由教導處副主任審核,分管教學副校長批准;屬於“三好學生”、“優秀學生”稱號的,由教導處主任審核,校長批准。

八、處分

1、義務教育階段不得勒令學生退學或開除學生。

2、對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學習紀律、毆打同學、聚眾鬥歐、嚴重損壞公物等不良行為的學生,教師應深入瞭解情況,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熱情幫助他們改正錯誤。

福渡國中

20xx年1月

看了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 篇14

為保證商場售樓部辦公區域各公司財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財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製此規定: 1. 凡從商場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複印機等必須到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

物品出門:

為保證公司財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財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製此規定:

1. 凡從商場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複印機等必須到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一聯留物業部門留存,一聯交攜物外出客户,另一聯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門時交予物業保安人員檢查、核對。物業部門相關負責人須在物品出門單上加蓋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員未在現場,可由物業部門經理授權人員簽字代替,授權人員簽字樣本及授權書須在商場物業保安部備案。

2. 凡從商場及售樓部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複印機等必須到商場物業部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一聯留物業部留存,一聯交攜物外出客户,另一聯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門時交予物業保安人員檢查、核對。物業部須在《物品出門單》上加蓋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員未在現場,可由物業部授權人員簽字代替,授權人員簽字樣本及授權書須在物業保安部備案,大件物品及重要物品保安員有權再次核對。

3. 物品運出商場時,攜物人應主動出示《物品出門單》接受值崗保安員的檢查核實。《物品出門單》上所登記的物品與實際運出物品的數量、種類應保持一致。

4. 物品運出後,值崗保安員需及時將《物品出門單》收回,在上面寫明自己的姓名及物品運出商場的時間,並在《門崗值崗記錄表》上進行詳細地記錄。

5. 業户搬運大件物品出入商場時,需聽從保安人員指揮,按照指定路線搬運,並要有專人進行成品防護。

6. 搬運完畢後,及時清理檢查現場,防止公共設施及成品發生損壞。如搬運過程中發生意外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將時間、當事人姓名、所在單位及聯絡方式記錄下來,同時報告上級,保安部有權就損壞情況,要求當事人寫明事情經過,並做出相應處理。

7. 在非營業辦公時間內,大批物品需要出入商場時,應事先知會物業管理處或保安部,負責物品出入的單位應留有人員值班看護。

8. 門崗保安、巡視保安發現租户(不涉及業主)大量搬出傢俱、辦公設備的,或有搬家公司車輛來為租户搬家的,應將情況立即通知保安部。門崗暫不放行。保安部須向物業部核實,得到物業部許可後,門崗才可放行。以防租户逃租。

9. 《物品出門單》保安部應保留一年,以備業户查驗。

物品進門:

出於管理和安全原因,下列物品運入商場時,需請業户到保安部開具《物品進/出通知單》:

1. 施工單位運入裝修材料、工具等;

2. 業主運入大批量辦公傢俱;(市消防局不允許未經過消防驗收的裝修單元運入傢俱)

3. 業主運入單件過重的物品,如保險櫃、大型設備等;(大廈樓層每平方米設計有規定的承重,須保證運入物品在大廈承重範圍以內)

4. 業主運入易燃易爆或有異味的物品,如氣瓶、氣罐、油漆稀料等;(須得到保安部許可)

根據公安機關有關管理法規,下列物品不得帶入商場:

1. 帶有政治性、封建迷信、淫穢色彩的非法出版物;

2. 帶有賭博性質的物品;

3. 毒品以及各種危及人類身體健康的違禁麻醉藥品;

4. 管制刀具、槍械;

5. 家犬及其它可能影響業户的動物寵物;

6. 其它公安機關明令禁止的違禁物品。

除以上兩類物品以外業主運入其它物品只在門崗進行登記,不要求開具《物品進/出通知單》。

學生上下樓管理規定 篇15

第一條為了加強票據管理,維護金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以下簡稱票據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票據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是票據的管理部門。

票據管理應當遵守票據法和本辦法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票據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票據當事人應當依法從事票據活動,行使票據權利,履行票據義務。

第五條票據當事人應當使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統一格式的票據。

第六條銀行匯票的出票人,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辦理銀行匯票業務的銀行。

第七條銀行本票的出票人,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辦理銀行本票業務的銀行。

第八條商業匯票的出票人,為銀行以外的企業和其他組織。

向銀行申請辦理匯票承兑的商業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承兑銀行開立存款賬户;

(二)資信狀況良好,並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第九條承兑商業匯票的銀行,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與出票人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

(二)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

第十條向銀行申請辦理票據貼現的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户;

(二)與出票人、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交易關係和債權債務關係。

第十一條支票的出票人,為在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開立支票存款賬户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第十二條票據法所稱"保證人",是指具有代為清償票據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國家機關、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銀行匯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銀行承兑商業匯票的簽章,為該銀行的匯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銀行本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為該銀行的本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銀行匯票專用章、銀行本票專用章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第十四條商業匯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為該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五條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出票人為單位的,為與該單位在銀行預留簽章一致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出票人為個人的,為與該個人在銀行預留簽章一致的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六條票據法所稱"本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的身份證件上的姓名。

第十七條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票據無效;背書人、承兑人、保證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是不影響票據上其他簽章的效力。

第十八條票據法所稱"代理付款人",是指根據付款人的委託,代其支付票據金額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

第十九條票據法規定可以辦理掛失止付的票據喪失的,失票人可以依照票據法的規定及時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掛失止付。

失票人通知票據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掛失止付時,應當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並簽章。掛失止付通知書應當記載下列事項:

(一)票據喪失的時間和事由;

(二)票據種類、號碼、金額、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

(三)掛失止付人的名稱、營業場所或者住所以及聯繫方法。

第二十條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應當立即暫停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之日起12日內沒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書的,自第13日起,掛失止付通知書失效。

第二十一條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前,已經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接受掛失止付。

第二十二條申請人申請開立支票存款賬户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可以與申請人約定在支票上使用支付密碼,作為支付支票金額的條件。

第二十三條保證人應當依照票據法的規定,在票據或者其粘單上記載保證事項。保證人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保證的,應當在票據的正面記載保證事項;保證人為背書人保證的,應當在票據的背面或者其粘單上記載保證事項。

第二十四條依法背書轉讓的票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凍結票據款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票據法第五十五條所稱"簽收",是指持票人在票據的正面簽章,表明持票人已經獲得付款。

第二十六條通過委託收款銀行或者通過票據交換系統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向銀行提交票據日為提示付款日。

第二十七條票據法第六十二條所稱"拒絕證明"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被拒絕承兑、付款的票據的種類及其主要記載事項;

(二)拒絕承兑、付款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三)拒絕承兑、付款的時間;

(四)拒絕承兑人、拒絕付款人的簽章。

票據法第六十二條所稱"退票理由書"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所退票據的種類;

(二)退票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三)退票時間;

(四)退票人簽章。

第二十八條票據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其他有關證明"是指:

(一)醫院或者有關單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證明;

(二)司法機關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證明;

(三)公證機關出具的具有拒絕證明效力的文書。

第二十九條票據法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

第三十條有票據法第一百零三條所列行為之一,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第三十一條簽發空頭支票或者簽發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第三十二條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玩忽職守,對違反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兑、付款、保證或者貼現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票據的付款人對見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據,故意壓票、拖延支付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壓票、拖延支付期間內每日票據金額0.7‰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第三十四條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擅自印製票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提請有關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三十五條票據的格式、聯次、顏色、規格及防偽技術要求和印製,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在確定票據格式時,可以根據少數民族地區和外國駐華使領館的實際需要,在票據格式中增加少數民族文字或者外國文字。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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