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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

一、認真貫徹《會計法》,嚴格執行財務法規和財經制度,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厲行節約。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通用20篇)

二、居委會全體工作人員都要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和規定。

三、財務人員要認真履行管理、監督職責,堅決按有關財務制度辦事,廉潔奉公,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要及時反映,堅決抵制。

四、嚴格審批制度。凡居委會一切開支均由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由主任實行一枝筆審批。各項接待和購買辦公用品等開支,須事先由經辦人提出意見,有財務人員依據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提出意見,經主任審批批准後,方可辦理。未經主任同意擅自辦理的,無論何種理由,均不予審批。

五、公款一律不得私借。因公出差,確需借款的要嚴格控制,借款由主任審批,並在回來後五日內結算帳目。

六、加強對固定財產的'管理。健全固定財產登記、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辦公設備登記卡,每半年進行一次帳、物核對。新增固定財產要及時登記入帳,因管理不善而毀壞或丟失的公物由使用管理者賠償。

七、節約辦公費用,嚴格領用物品手續,做到帳、物相符。

八、愛護辦公及公共財產。全體工作人員要負責管好、用好辦公用品和設備,不得損壞和丟失。如損壞或短缺,要查明原因,負責賠償。

九、建立財務彙報、公開制度,加強對財務工作的檢查和管理。財務人員每月向主任書面彙報一次,每季度向全體幹部彙報一次財務收支情況和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

十、全體工作人員都要厲行節約,在上班時間或加班時間確需開燈者,允許開燈,但下班時要對燈具進行檢查,及時斷電;凡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使用電爐、電壺等大容量用電器。控制電話費,在不影響聯繫工作的前提下控制打電話的次數和時間,一般本月電話費不允許超過上月電話費。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三章 應收款項的管理

第四章 存貨管理

第五章 長期投資

第六章 固定資產

第七章 信貸管理

第八章 資本及資本金管理

第九章 税務

第十章 費用管理

第十一章 財務分析及控制

第十二章 對子公司的財務控制措施

附 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國家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經營情況,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的要求,符合《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制度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本部及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同時也是控股、參股子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參考依據。各子公司為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應根據相關法規和制度,參照本制度自行制訂具體的財務管理制度。對於本制度中已作出的對子公司的管理辦法,各子公司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二章 資金管理

第四條 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減少佔壓,降低風險,加速週轉,提高效益。

第五條 公司的財務實行預算管理。預算管理就是對有關財務計劃的制訂、審批、實施、檢查和分析進行全面的管理,從而使財務管理工作有序、穩定地進行。

第六條 為保證庫存的現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支取現金先填寫借款單,並註明用途、金額、期限等,按規定批准方可支取。預支現金一般不超過20xx元,超過支票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轉帳支票結算。任何人不得從營業收入中坐支現金。庫存現金必須日清月結,不準白條抵現。

第七條 支票的領取及管理

1、支票領取:

(1)凡領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領單,寫明用途、金額、使用人等項,經由有權審批人批准方可領取。

(2)簽發支票的金額超過10000元,在填寫申領單時,須提交符合審批程序的用款報告及附件(合同、採購單、計劃書等)。

(3)領取人應辦理登記手續,於使用後三日內報帳。

(4)未及時報帳者財務人員及時督促,並有權不予簽發新支票。

(5)持票人應對支票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經濟責任。

2、支票管理:

(1)所簽發支票應填寫日期、金額(限額)、用途,不準簽發空白支票。

(2)準確掌握帳户餘額,不準發生空頭、透支。

(3)出納人員應每日編制庫存現金與銀行存款變動表。

(4)出納人員應於月末填制“銀行帳户餘額表”,送交財務經理批准後呈報總會計師。

(5)按時於月末填制“銀行餘額調節表”交財務經理審核,對未達帳項要認真查對,及時入帳。

(6)支票和公司印鑑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條 預付貨款和定金,必須根據合同辦理,經由審批權限的領導批准,方可執行。

第九條 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支付購貨款或工程進度款,經由審批權限的領導批准,方可執行。

第十條 對外投資等資本性開支的審批、使用、實施順序

1、對外投資的撥付,由規劃部根據項目可行性報告實施步驟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會籤,由總經理批准後支付。

2、固定資產更新、添置、報廢,由使用部門或者管理部門提出,規劃部和財務部審核,分管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會籤,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3、新籌建單位的前期開辦費如在公司核算,由總經理授權給新設單位負責人後,各項費用由被授權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單,財務部門在核定的限額內支付,並進行單獨記帳、結算。

第十一條 對外收、付款的規定

1、對外付款必須要填制對外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具體辦理。

2、有合同(或協議)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時應附上所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實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結帳前的付款,應由收款方開具收據。

3、收款方必須提供符合公司規定的發票或收據。

4、廣告宣傳由代理商墊支的,必須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憑證。

5、特殊情況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發票或收據的,由經辦人向財務辦理暫支手續,並負責將發票或收據在規定時間內交回財務。

6、對外付款有合同的,必須要按照約定的帳號辦理;付款、收款要求改變帳號的,必須要由收、付款方提供蓋有公章的證明,沒有合同或合同沒有約定帳號的,由收款方提供後辦理。

第十二條 公司與非獨立二級核算單位往來結算款項,按實際發生的債權,債務金額入帳,並以往來單位、部門、個人為對象分別設置的明細帳,及時登記帳薄,準確無誤地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減變化。

第三章 應收款項的管理

第十三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如下:

1、應收款的發生:各子公司及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在決定提供信用於客户之前,應對該客户的資信情況進行詳細調查,並按相應的權限批准信用額度,最終由分管副總經理決定是否對客户提供商業信用。

2、所有應收營業帳項均按帳齡基準記存。各單位財務經理必須經常核查所有應收營業帳項(至少每月一次),確定每項帳款的可收性,並每半年編制帳齡帳目分析,交公司財務部審核。此分析將作為設立壞帳準備及壞帳確認的基準。

3、各單位應根據經驗確定其本年度每月壞帳應計項目。該應計項目將作為壞帳準備,並每半年進行調整,以反映目前狀況。該項準備由股份公司財務部每年審核一次,以確定是否恰當。

4、各單位銷售部門應經常與信用客户保持聯繫,按期進行帳款的催收,財務部門予以監督。

5、所有被視為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將根據實際金額計入壞帳損失。壞帳確認還應考慮以下條件:

(1)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或遺產清償後,仍然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2)債務人逾期末履行償債義務超過三年仍不能收回,且具有明顯特徵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涉及壞帳核銷,各單位應將核銷情況書面上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後方可核銷。

第四章 存貨管理

第十四條 存貨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備的物資,包括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委託加工物資、委託代銷商品、受託代銷商品等。

第十五條 存貨入庫時,應填制入庫單,出庫時應填製出庫單,其存貨數量及金額要與財務核算相符。

第十六條 低值易耗品

1、根據公司的情況,特規定20xx以下、50元以上,使用年限較短,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以及在經營中使用的包裝物、週轉容器等,為低值易耗品。

2、低值易耗品在購買之前應按規定申購,經有關部門審核,領導批准,方能選購。

3、為了加強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各單位應按使用單位和部門設置低值易耗品登記簿。

4、使用部門向倉庫領用低值易耗品,應填制一式三份的領用憑證,一份留存倉庫,作為登記“庫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據;一份交給使用部門作為實物管理的依據;一份交給會計部門作為記帳的依據。除此以外,各單位應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有關部門保管、以控制各使用部門的在用低值易耗品。

5、要建立以舊換新的賠償制度,及時按照制度的規定辦理,並進行會計處理。要按各使用單位、部門設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細帳(包括量和金額),定期與實物核對,並與財會部門的帳面餘額進行核對。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低值易耗品,應加強實物管理,並在備查簿進行登記。

6、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報廢時,應由負責使用部門及時填制低值易耗品報廢單,填明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數量和原價和按照規定對入庫殘料的作價。由於員工丟失損壞,照章應由員工賠償。所有離開公司的人員,應辦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庫手續,同時,管理人員應加強對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

第十七條 盤盈的存貨,應當相應衝減有關成本、費用;盤虧或毀損的存貨,在扣除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賠款和殘料價值後,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帳户。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後,按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淨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十八條 存貨應當定期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情況如與帳面記錄不符,應查明原因,經報批手續後及時進行會計處理,一般在年終結帳前處理完畢。

第五章 長期投資

第十九條 長期投資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

第二十條 公司作為投資中心,行使投資功能,對所屬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由公司直接管理的參股子公司的投資活動進行指導、管理、監督和控制。公司的投資規劃部負責公司長期投資的管理,並負責擬製發展規劃及年度投資計劃,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提請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重大項目投資需經董事會討論決議或經股東大會通過。

第二十一條 總投資3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佈局政策的,由公司審批,報廣電集團公司投資發展部備案。

符合國家指導外商投資方向暫行規定,屬於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中方投資和建設、生產經營條件齊備、外匯需求自行平衡解決,投資總額(或增資額)在100萬美元以下的中外合資、合作項目,由公司自行審核,報廣電集團公司投資發展部備案,並按規定程序上報審批機構審批。超過上述規定投資額的對外投資、中外合資項目,及所有境外投資項目由公司上報廣電集團審核,按國家規定程序審批。

公司所屬全資、控股子公司的對外長期投資屬公司權限內的投資額,由公司審批,超限項目由公司上報廣電集團公司審批。

公司參股子公司的對外長期投資由公司形成意見,通過董事會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二條 各全資子公司(工廠)及其受託管理企業和下屬企業可自行決策的投資範圍為:總投資在100萬元以內(不含100萬元)的技術改造、零星土建、對外投資、新辦三產企業的項目。立項時,需報公司備案。總投資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公司決策確定。項目計劃上報公司,由公司組織項目可行性的論證評審,評審意見作為公司決策的依據。

對合資項目和外地投資的項目,其所佔的股份發生變更前,均需由項目單位報公司審批後,方可辦理變更的有關手續。

第六章 固定資產

第二十三條 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設備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資產。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列為固定資產。

第二十四條 對固定資產實行預算管理,新增固定資產應有可行性分析。購置之前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由辦公室、規劃部、財務部審核,經分管副總經理和總會計師簽字,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買。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統一由公司財務部建帳核算,統一提取折舊,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一份留實物管理部門,一份交財務部門,實物管理應保持帳、卡、物三相符。

第二十六條 公司的固定資產由規劃部或設備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各部門暫時閒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應報公司規劃部統籌安排。固定資產實行分級歸口管理制度,按照固定資產的類別和管理要求及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由各級使用單位負責具體管理,並做好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和修理,做到誰使用,誰維護,誰保養。

第二十七條 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

1、固定資產清查是從盤點實物開始的。在盤點過程中,要認真核對帳面數量,重新鑑定質量,查明存在的各種問題。

2、公司的固定資產每年實地盤點一次,如果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固定資產,由負責保管或負責使用的部門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固定資產盤虧、報廢發生的淨損失超過10萬元應書面上報公司財務部,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後進行會計處理,數額較大的應報公司董事會審批。

3、公司出售固定資產的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和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計入當年損益。

4、對於經過清查核實的固定資產,屬於需要進行清理的,應及時清理,該入帳的要入帳,該報廢的要報廢。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一般應在年度決算前處理完畢。

第二十八條 經公司決策批准執行的“在建工程”項目,由規劃部和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在建工程包括工程施工前期準備、正在施工中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築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項目的管理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項目經理負責制。

在建工程項目每年清查、核查一次,發生報廢或毀損,按照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淨損失,經報批後,計入施工的工程成本。

單項工程報廢以及由於非常原因造成的報廢或者毀損,其淨損失,經報批後,在籌建期內,計入開辦費;在投入生產經營以後,計入營業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進行運轉發生的支出,計入工程成本。在正式運轉中形成產品且可以對外銷售的,以實際銷售收入或者預計售價扣除税金後,衝減在建工程成本。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驗收、決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後,按照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計提折舊。

第七章 信貸管理

第二十九條 銀行借貸

銀行借貸業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負責。此項業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交易:

1、開立(註銷)銀行户口

2、長短期借款

3、應收票據貼現

4、公司債券

5、財產抵押

6、融資租賃

7、擔保

重大融資項目的每個會議,均應有詳細的會議記錄,每個會議記錄應提交公司財務部備查。

融資合同簽字前,應有公司總經理及總會計師批准意見。合同簽訂後,合同由公司財務部存檔。

對外擔保必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關管理規定,由總經理及總會計師批准。

第八章 資本及資本金管理

第三十條 資本金

公司應設資本金帳户,該帳户由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公司應給出資人出資證明。

第三十一條 資本公積

企業在籌集資本金過程中,投資者繳付的出資額超出資本金的差額(包括股票溢價),法定資產重估增值,以及接受捐贈的財產等,計入資本公積。具體包括資本溢價、接受捐贈實物資產、住房週轉金轉入、資產評估增值、投資準備五個項目。

公司按規定可以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但資本公積中的接受捐贈實物資產價值、資產評估增值以及投資準備等部分,不能轉作股本。

第九章 税務

第三十二條 税務

公司應根據國家税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税金。各單位税務執行的變動情況應及時向公司財務部報告

第十章 費用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對各項費用實行預算管理,各項費用開支均應編制計劃,費用總額與營業收入掛鈎,獎金總額與利潤掛鈎,在計劃內,各部門可在相應的權限內開支,超過預算的,應履行特別審批和程序。

第三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應於年度結束前編制下一年度的行政辦公費用預算,報公司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每月的行政辦公費用預算應於每月25日前報總會計師審批,經審批後,應嚴格執行。

費用開支預算變動10%以內的,由公司總會計師審批;預算變動達10%以上的,修訂後再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該審批權限適用於本章所有費用)

第三十五條 費用開支的審批規定

1、公司辦公經費各項費用都應列入公司全年預算計劃,各部門根據全年工作規劃編制當年預算計劃,經公司平衡批准後,按月限額使用。

(1)公司各項董事會費用由公司董事會祕書處歸口管理。

(2)公司採購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各學會、協會的會費,職工福利費,職工醫藥費報銷,電話費,小車各項維護保養費用等均由辦公室根據規定歸口管理。

(3)職工工資及各項福利費用、教育培訓費由人事幹部部歸口管理。

(4)出國經費及出國人員費用由規劃部歸口管理。

(5)離退休幹部活動經費、退休人員補助費部分分別由組幹部和退管會歸口管理。

(6)財產保險、固定資產折舊、資產評估、會計報表審計等費用由財務部歸口管理。

(7)業務活動經費由財務部歸口管理,公司領導掌握使用,記卡限額並用專項報銷單報銷。

(8)各項廣告費均由總經理掌握使用。

(9)外埠差旅費、各項會議費均應事先向各歸口部門的公司領導提出申請,批准後再實施。市內出差費用由各部室領導審核,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後報銷。

2、審批、報銷權限

上述各項各類費用發生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各歸口部門經理審核,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審批報銷。超過1000元的均由總會計師核准,總經理批准後報銷。

第三十六條 各項管理費用的規定

1、差旅費用開支應納入公司年度成本、費用計劃,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按章辦事。公司財務部、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必須按計劃在預算範圍內開支,超預算開支按規定審批。差旅費應嚴格執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出差時間。一般員工出差,由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准,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總經理出差,應事先請示公司相關主管領導。出差人員在出差前應填寫“差旅費用預支單”,由公司部門經理、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預支差旅借款。出差人員返回後必須在一週內將所借款項結清,差旅費的報銷審批程序為:由出差人員據實填寫差旅報銷單,先由本部門經理簽字,再由財務部門審核簽字,最後由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後到出納處報銷。超過規定標準的,應由公司總會計師加簽方為有效。

2、交際應酬費

因開展業務的需要,交際費用應每月制訂預算,報公司總會計師批准。,超過預算的經由總經理審批。

3、新品開發項目費用:

(1)根據新品開發項目編制用款明細表,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並由總經理授權指定專人審核簽單報銷。年終由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

(2)其他非獨立核算經費:根據經費發生部門,由部門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並授權部門領導審核簽單報銷。年終由公司財務部進行清算。

4、工資及福利待遇

公司各部門、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標準,由公司統一制定,區分各部門、各單位的職能、規模、業績、各崗位的專業技能要求和承擔責任;獎金與各單位的利潤掛鈎。

5、職工福利費用

公司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每月按工資總額的一定百分比提取日常福利費、退休養老金、醫療經費、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基金等費用。國家規定變更時,將按變更後規定執行。

6、保險

公司的保險事務由公司財務部統一辦理,包括投保險種,選擇保險公司,索賠等。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應根據公司的統一安排辦理財產保險等事務。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全體員工辦理職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因公死亡及負傷保險。

各非獨立核算的二級單位應協助保險合同的執行,遇有保險事項發生時,應及時通知公司,以便及時辦理索賠。

7、董事會費

1)每年的董事會費用總額由董事會決定。

2)預算內的董事會費用開支,由公司總會計師複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3)每年的董事會費用開支情況,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監督,並於每年末向董事會彙報。

第十一章 財務分析及控制

第三十七條 財務分析工作是公司財務工作統一管理的重要手段,它與財務預算相結合,以達到公司各項財務工作的控制。財務分析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1、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2、差異分析及控制報告;

3、對銷售收入、經營計劃和財務指標進行分析;

4、成本分析、控制成本支出;

5、對各項費用定量分析,將費用支出控制在額定指標內;

6、利潤分析報告;

7、現金流量分析;

8、公司及各子公司財務狀況分析,隨時監控公司財務狀況。

9、新產品開發,投資決策分析;

10、資本運作分析。

財務分析工作的工作程序:

1、財務分析工作由公司財務部和管理部負責統一指導;

2、各子公司的財務部門在公司財務部指導下完成基本的財務分析;

3、凡各部門涉及財務分析需用的各種資料,應按時、按要求提供,以滿足財務分析的要求。各個子公司帳簿體系的設置及會計核算應符合為財務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4、各子公司的財務分析要隨同月度、季度、年度的會計報表按規定時間上報公司。公司在收到下屬子公司財務分析後,結合下屬子公司會計報表及其他信息,及時完成綜合財務分析工作,報公司領導閲批。

第三十八條 公司考核的財務指標為税前利潤、銷售收入、投資收益率、應收帳款週轉率、存貨週轉率等。

第十二章 對子公司的財務控制措施

第三十九條 加強對子公司的.會計內部監督,強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總稽核制度,由專人負責會計核算的質量,複查會計核算中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必要時要設立總稽核員。

2、各子公司的財會部門要加強對業務收付款的監督,建立嚴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憑證,業務與財務負責人共同把關;收款要與原始憑證核對,避免業務收入流失,加快款項收現。

3、定期與銀行對帳,不容許再出現新的長期銀行未達帳,對歷史形成的長期未達帳要跟蹤管理並責成責任人或專人追查。及時核對銀行存款日記帳和銀行對帳單,對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並按月編制 “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由於對帳不及時造成企業重大損失的直接責任人及其領導要追究責任。

4、各子公司財會部門對應收、應付款、預收、預付款等往來帳款要向有關業務人員定期反饋,責成有關當事部門和業務員負責解決。各子公司領導應帶頭遵守財會制度,對子公司領導違反財會制度,經勸阻不聽時,財會人員一定要越級上報,公司對敢於維護財會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種違反財會制度行為做鬥爭的人和事給予支持和獎勵。對於子公司領導協同作弊,損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處罰。

第四十條 加強對子公司籌資行為的管理

1、各子公司應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合理籌集資金,建立資金預測及分析制度,應根據籌資用途分析確定籌資方式,儘量把子公司沉澱的資金集中起來,統籌使用,發揮效益,避免盲目籌資使子公司揹負沉重的利息及償債負擔。

2、公司對各子公司籌資實行總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編制下年度籌資、借款預算(內容包括籌資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並上報公司,公司彙總後,根據發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資產負債率和或有負債比例等財務狀況,確定各子公司的籌資規模和方式,並下達給各子公司。

第四十一條 嚴格各子公司的資產報損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強資產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資產損失。各子公司如需處理資產損失,須遞交擬報廢資產清單報公司有關部門審核。根據公司管理權限經審批後,方能進行會計處理。

2、確認應收帳款壞帳損失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對已經作為壞帳損失處理的應收帳款,仍要加強催收管理,儘量減少公司損失。

第四十二條 規範子公司的投資行為,減少投資損失,加強對被投資企業的管理

1、各子公司對投資問題要進行認真研究,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堅持領導班子集體討論,財會部門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須加強項目投資後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資項目納入投資預算,杜絕帳外投資,對本公司控股的投資項目,其財務主管人員原則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開董事會,本公司應要求派財會人員列席。各子公司應建立健全投資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審計監督,制定有效的預算管理指標,定期進行考核。

第四十三條 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體系,加強成本費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對本公司的成本費用進行分類核算。在此基礎上,編製成本費用預算。

2、各子公司應成立預算委員會對成本控制進行管理,子公司領導在加強全面預算管理時,應重視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預算為成本控制的依據,在執行預算的過程中,定期對實際發生的成本和預算成本進行比較,發現差異及時查出原因,採取措施,加以改進,以保證成本預算的實現。預算期終了,要將日常發現的差異及原因彙總分析,找出成本變化的規律,並提出進一步改進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強化單筆業務的細化核算,加強對每一筆業務進行細化的成本核算與控制。

4、各子公司要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對一些重點費用開支項目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如: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郵電費、出國費、辦公費等的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 實行重大事項報審制度

1、各子公司大額貸款、對外擔保、投資項目、重要固定資產或生產經營設施的添置、產權變更(兼併、破產、股改制度)、資本金變更以及重大經濟案件等實行向公司報審管理,各子公司財會人員要把好關,凡規定要向公司上報的要及時上報。

第四十五條 控制擔保風險

1、各子公司不能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如有特殊需要時,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報公司審批,由法人代表對外簽署協議。

2、在防範擔保風險上,各子公司領導要有風險意識,必須經領導班子討論決定,在具體工作中,涉及擔保工作程序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各項管理制度辦事,切實起到監督作用。如有個別領導違反規定經勸阻不聽的,子公司財會人員應越級上報,如不上報,視為失職;如和子公司領導共同違反擔保規定,將嚴肅處理。

第四十六條 強化預算監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視對預算執行的監督和控制,要按月檢查預算完成情況,分析實際與預算的差異,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異,保證預算任務的完成。遇重大差異或其他重要情況,應及時上報公司。各預算單位預算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預算檢查會議,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按季上報預算完成情況季報,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檢查總結分析報告,半年時提出下半年預算完成預測及工作措施。

2、為保證預算的嚴肅性,預算單位不得對公司已下達的預算隨意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單位如因特殊情況,需對現行預算進行調整時,必須向公司預算委員會提出書面預算修改申請,就預算調整內容和原因作出詳細説明。

3、各預算單位在每年10月份預測當年預算執行情況,並預測下年度主要預算指標,着手編制下年度預算,在決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預算編制工作。

第四十七條 深化財務總監委派制

各子公司財務總監負責組織領導各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參與各子公司重要經濟問題的決策。子公司的財務經理向財務總監負責並報告工作;財務總監向子公司總經理及公司財務部負責並報告工作。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修訂稿在執行過程中,若遇國家有關會計政策、制度、法規發生變更時,以國家頒佈的有關規定為準。

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總經理制定,總經理授權財務部進行修改和補充,並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制度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3

一、堅持來客對口接待。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一般由對口業務股室負責接待,陪客人數一般限制在1―3人,嚴禁一客多陪。

二、堅持精簡節約,杜絕鋪張浪費,不抽名煙、不喝名酒;早餐3元每人、午餐25元每人、晚餐同午餐標準。

三、堅持來客接待審批制度。凡來客接待均由有關業務股室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向局長提交“來客接待審批單”,局長簽署同意後方準接待,否則有關費用由接待人自費。

四、堅持來客接待由主管局長和祕書股統一安排。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 會計和出納的職責

1、會計的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總公司財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組織會計日常核算、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按期報帳,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及時上報總公司。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會計數據與資料,提出管理意見,實行事前控制與事中監督。

(3)緊密聯繫工程計量部,準確核算聯合施工單位應分攤的各項税費、應拔工程款、以及各施工隊的計價工作。

(4)與設備部、材料部保持緊密聯繫,協助設備部和材料部搞好機料管理,嚴把成本控制關。

(5)按照經濟稽核原則,定期檢查資金使用情況,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6)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不得泄露經理部機密。

(7)每月編制資金使用情況表,交項目經理審核。

(8)完成經理部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2、出納的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根據財務會計審核簽字的收付款憑證辦理款項收付,收付款憑證及原始憑證附件上加蓋“收訖”“付訖”,並在登記後將收付款憑證返回會計。

(2)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3)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檔案。

(4)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5)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6)遵守職業道德規範,不得泄露經理部機密

(7)完成經理部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第二條 財務部門的職責與權利

1、財務部門的職責:依法組織與實行經理部的日常會計核算,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會計數據與資料,提出管理意見,實行事前控制與事中監督。

2、財務部門的權利:審核各種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與有效性,對於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報銷,情況嚴重的上報項目經理。

3、財務部直接對項目經理負責。

第三條 財務日常工作辦法

1、項目經理部財務採取印鑑分管制度,出納一枚,會計一枚,其中一人外出時,交由項目經理監管。

2、財務人員審核各種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與有效性,對於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報銷,情況嚴重的上報項目經理。

3、對於發生的業務,應開具對口行業的正規發票,不能取得正規發票的,應由業務經辦人到税務局開具税務發票,特殊情況的經項目經理同意後,由財務辦理。

4、發票正面必須註明:日期、單位、貨物名稱、數量、單價、金額、收款人,並蓋有銷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

5、發標反面必須註明:事項、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或在發票粘貼薄反面註明事由,並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報帳手續。

6、大額購買材料、辦公用品等,須填寫《申購單》,經項目經理批准後方可購買。

7、職工醫療費用原則上不能報銷,工傷除外,具體參照總公司《總公司管理辦法》執行。

8、發票張數多的需用發票粘貼薄,由財務會計審核後,項目經理簽字報銷。

9、材料部購買固定資產、大型週轉材料,必須向總公司設備物資部打正式的申請報告,經總公司審批同意後,材料部才能購買,材料設備發票必須由項目經理簽字報帳。

10、一切罰款,應該寫明具體情況,並有人證明,經項目經理簽字後,可報銷50%,列為間接費用。

11、出租車車票,視具體情況報銷。

12、汽車司機的每日出車補貼為5元。每月按30天計。無重大交通事故,年終按每月60元標準發獎勵,由行辦造冊。

13、費用報銷的程序是:報銷人收集原始單據→會計初步審核同意→項目經理簽字同意→會計制憑證→出納付款或會計制憑證沖帳。

14、不按有關規定執行報銷程序的,一律不給予報銷。

15、報銷金額,不能有任何人為塗改,塗改後的報銷憑證,不能報銷。

16、考慮到職工野外施工的艱苦,職工應承擔的所得税從福利費中支出。

17、總公司列轉的技術裝備費,進入待攤費用中進行核算,分期進入成本。

18、職工生活補貼每人每天10元,由食堂統一用於生活費開支,不再造冊發放,此費用列入間接費用,抵扣總公司管理費。

第四條 備用金及借款程序管理

1、採購人員、駕駛員、對外聯繫業務人員等可借支備用金;每人借支累計總額具體規定為: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2萬元,總工10000元,辦公室主任10000元,駕駛員3000元,部門負責人3000--4000元,其他人員視具體情況而定。

2、備用金借支程序:借款人申請→會計審核簽署意見→項目經理簽字同意→會計出憑證→出納付款。

3、民工個人,不能直接向財務部借支,必須通過所屬施工工區負責人向財務借支。

4、借款人必須在每年年底、或離職、工程竣工前報銷沖帳,對借款人未及時償還的借支,財務部門有權扣工資償還。

5、超過借支總額累計金額的,不能再次借支。

6、備用金使用過程中,1000元以內的經濟活動可由項目部部門負責人簽字負責,1000元以上的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否則不給予報帳。

7、施工隊借款必須由工程計劃部、質檢部、分管領導開具工程量情況説明,交財務扣除借支款後報項目經理審批,預防不良超支現象發生。

上述相關規定,若遇到特殊情況,可視具體情況,經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後,靈活變通處理。

第五條 支票領用管理

1、為嚴格控制現金使用量,超過現金結算金額和範圍的必須使用支票;特殊情況下,使用大金額現金結算,應事先徵得財務部門的同意,並經項目經理同意後,方可進行現金支付。

財務部將拒絕支付一切,未經項目經理審批的,超過結算起點的大額現金。

2、各部門應在每月月底,將下月的用款計劃送交財務部門,支票領用人憑藉有效的用款計劃填寫支票領用單,經領導審批後領用,並同時登記《支票領用登記簿》。支票領用單上應註明所需金額上限,超出上限應通知財務部,否則財務部將通知銀行,作廢該份支票,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支票領用人完全承擔。

3、支票存根應由收款人簽字,並加蓋印章,支票存根因故遺失,支票領用人應立即通知財務部,並以書面形式上報項目經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支票領用人承擔。

4、已用的支票在3天內必須辦理有關沖帳手續,對無故拖延沖帳的按支票金額的5‰處以罰金,在當月工資中扣繳;特殊情況應向財務部説明。

5、未用的支票應在當日(最遲次日)退回財務部門,否則罰款500元;如果丟失支票,領用人必須立即報財務部門採取補救措施,並向項目經理寫出書面報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支票領用人承擔。

6、出納開具支票,應填寫收款人欄目。

7、支票領用人對所領用的支票的大小寫金額、收款人名稱等全部內容可能發生的差錯負全責。

第六條 業務招待費和誤餐費

1、業務招待費僅限於招待與本項目有關的單位及個人。

2、因辦理經理部相關業務事項,發生的誤餐費,可以報銷。

3、業務招待費和誤餐費必須取得正式發票,並在發票後註明時間、經辦人及證明人。

4、業務招待費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以上報銷,但發生業務招待費前應告知項目經理。其他人員一般情況不得報銷業務招待費,若特殊情況需由部門負責向項目經理反映審批後方可發生,報銷程序按財務日常工作辦法執行。

5、業務招待過程中發生的無票支出,由項目經理同意後,財務統一辦理。

6、項目部各部門的業務招待費,應本着節約的原則合理開支。

第七條 差旅費的報銷

1、因為總公司開會、培訓等,需出公差,項目部主要領導和主要負責人,由項目經理根據事由緩急,可自行安排乘坐飛機、火車或汽車,票務費用,按實報銷;其餘人員按火車(硬卧)標準報銷,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特批者除外。

未經同意的飛機票,只能按照火車(硬卧)票報銷,差價由經辦人自行承擔。

2、項目部職工每季度享受7天探親假(含往返時間),假期不能累計,項目部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安排輪休,探親假為帶薪休假,休假期間的工資按照項目部基本工資同期發放,不再享受效益工資和各種補貼。

探親差旅費可以報銷,車船費可包括往返飛機票和汽車票、火車票,省內不允許報銷飛機票。

3、住宿費標準,執行總公司《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4、差旅費報銷只能包括車船費和住宿費,出差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要單獨報銷。

5、所有休假、請假出公差者,均需填報《請假條》交行辦存檔,作為發放工資福利的依據;差旅費報銷必須填寫《差旅費報銷單》。

第八條 計價單的開具

1、經理部發生的相關工程成本費用支出,收款單位(或個人)憑工程部門開具的《工程計價領款書》到財務部結帳。

2、《工程計價領款書》由計價者根據工程部門相關業務的原始單據,核實計算後開出。財務部審核只對金額正確與否負責,不對原始單據的正確性負責。

3、《工程計價領款書》由相關部門簽字以明確責任後。交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後,方可作為記帳憑據。

4、《工程計價領款書》應每月開一次,手續完善後交財務列帳,做好每月成本核算工作。

5、《工程計價領款書》採用總公司統一印製的。

第九條 工資核算

1、職工工資分為標準工資、加班費、效益工資及其他津貼。

2、標準工資按照總公司《項目經理部工資改革方案》執行。

特別説明,根據總公司《項目經理部工資改革方案》的精神,崗位工資由項目部崗位負責人享有,重要崗位知識分子補貼是指在崗的而且具有職稱的補助,不在崗而具有職稱的不在此列。

3、加班費計算方法:

(1)法定節假日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

(本人月工資x300%)÷20.92天x加班天數

(2)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加班,按下列公式計發加班費:

(本人月工資x200%)÷20.92天x加班天數x一定基數

每月按8天計算加班費,法定節假日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效益工資的評定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職工的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態度來評定,各部門負責人由項目經理評定。

5、每月發放工資,由會計根據行辦提供的《職工考勤表》,會同行辦一起制定《工資發放單》,經項目經理簽字審批後,由出納發放。

6、職工因私事中途請假回家不超過7天(含往返時間),假期超過15天者,只發放基本工資,在此期間的所有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均不再發放。職工一次請假時間超過30天者,或一年內有3次請假時間超過15天者,項目部只發放基本生活費500元/月,其餘所有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均不再發放;一年內請假時間累計超過183天(半年)者,取消年終獎、通車獎等的發放。

7、業主獎金的分配辦法:業主獎金x總公司管理費x40%的'餘額在經理部進行分配。分配原則採用職工所存擔的風險比例進行。

8、項目部職工各種補貼遵照國家勞動法和總公司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 材料、固定資產核算

1、鋼材、水泥、砂石料、商品混凝土等主要材料,購進時,材料部應向財務部提供規定的《材料結算表》,並附過磅磅單,經材料部兩人簽字,主管項目副經理審核,項目經理審批。

2、其他零星材料的採購,由項目部與固定的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合同,定點採購,分月結算。零星材料,必須附有詳細清單和單價,由主管項目副經理審核。

以上包括五金材料、電器材料、油料、氧氣乙炔、外加劑等。

3、項目部存貨(庫存商品)的核算採用“實際成本”法,存貨發出時,一律採用“加權平均法”計價。

4、月末已經入庫,未取得發票的材料,按暫估價入帳,採用“抽單法”核算。

5、低值易耗品的攤銷,採用“五五攤銷法”進行核算,建立低值易耗品領用台帳,定期盤點,每月一次,達到報廢的予以註銷。

6、週轉材料的攤銷,採用“分期攤銷法”進行核算。

7、固定資產的核算與管理,按照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細則》、《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行。對於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設備部應及時報財務部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否則後果自負),並上報總公司相應部門。

固定資產行政辦公部份,應經行辦籤認。

8、所有材料,全部由材料部編制《驗收單》,財務部以此為依據,登記材料帳。

9、每月25日為材料結帳日,同時材料部向財務部上報《材料領用匯總表》,並附材料領用的詳細清單。上述單據,最後經材料部部長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財務部以此為依據,進行材料成本核算,並核銷材料帳。

10、每月材料部必需與財務部進行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合,帳實相合。對於產生的差異,材料部填報《材料盤點表》,説明情況,並報主管項目副經理審批。

低值易耗品、週轉材料的攤銷、固定資產的折舊,由財務部進行核算並報材料部,材料部依據財務部提供的數據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一條 車輛使用費和辦公用品管理

1、經理部的車輛,每月報銷一次車輛使用費,跨月費用,不再報銷,修車費用,金額使用權限參照備用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同時必須附有加蓋公章的“修理清單”作為附件。

車輛使用費需先由行辦主任審核簽字。

2、辦公用品,只能由行辦(或指定的專門人員)定點採購,每月結帳報銷一次,並附採購清單,説明結帳時的折扣情況。

3、貴重商品的採購,必須附有詳細的“採購清單”,並由行辦負責領取登記工作,定期與財務核對實物帳。

第十二條 實施

1、本財務管理辦法為試行辦法,其未盡事項,由項目部制定相關條款的《實施細則》予以補充説明;最終解釋權屬於經理部財務部。

2、本財務管理辦法上報總公司審核、備案。

3、本財務管理辦法經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後生效,自**年7月8日起實行。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南京市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四十八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經費由全體由全體業主承擔”的規定,其經費的籌集、管理、使用辦法由花園業主委員會負責。

第二條財務管理主要任務:

(一)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合理編制業主委員會財務預算,並對預算實施全過程控制和管理。

(二)合理配置小區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業主共有資產的流失,並使其保值增值。

(三)建立健全業委會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業委會財務狀況。

(四)依法對物業公司進行財務監督,維護業主正當合法權益。

(五)接受業主監督,每半年在小區範圍內公示業委會財務收支情況。

第二章經費的籌集方法

第三條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經費採取以下方式進行籌集:

(一)業主共用部位、共有設施(如停車費、廣告費等)的收入;

(二)業主或其他方面的自願捐贈收入;

(三)經業主大會表決通過的其他方式。

第四條業委會經費不足或遇到特殊情況時,經業委會全體委員一致通過並經小區內公告7天無30%以上業主反對的,可以按照實際的需要籌集使用。

第三章經費的使用範圍

第五條業委會經費應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按需使用,嚴禁鋪張浪費。為提高經費使用效率,業委會經費實行專款專用,嚴禁超範圍使用。業委會經費使用範圍主要包括專項維修資金和工作經費二大類。

第六條專項維修資金使用。

第七條業委會工作經費開支包括以下幾類:

(一)辦公設備類:包括桌椅、文件櫃、電腦、打印機、傳真機、電話機等辦公設備開支。

(二)辦公經費類:包括日常辦公開支、交通費、通訊費、廣告宣傳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

(三)會議經費類:主要是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會議專用開支等。

(四)人員津貼類: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員的工作補貼等,主要採用包乾制。

(五)諮詢人員類:包括聘專職祕書、會計和中介諮詢費。

(六)組織活動類:包括為豐富廣大業主業餘精神文化生活,在小區內組織的相關文體活動的經費。

(七)其他類別:經業主大會或業委會同意使用的其他費用。

第四章經費的管理

第八條業委會經費實行主任審批負責制,所有經費的使用必須經主任簽字並加蓋業委會公章後方可使用。

第九條賬户管理:業委會設會計一名,負責管理業委會日常賬務登記和財務會計報表;賬户開設人一名(出納),負責在業委會指定的銀行開設業委會專用賬户。現金管理:日常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現金必須存放在保險櫃內,超額部分及時存入銀行;建立現金賬簿,逐筆記載現金收付,做到日清月結;嚴禁截留、私分、公款私存,不得挪作他用,不準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款項(即坐支)。

第十條財務會計信息真實、完整、準確,確保資金安全。

第十一條所有經費使用憑單收支,會計憑證按月裝訂成冊。

第十二條財務會計每季度向業委會彙報一次經營收支情況,每半年度向業主大會書面報告,在小區內公示。

第十三條依據小區發展計劃編制年度經費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

第十四條業委會委託物業公司對小區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開展經營管理。物業管理公司對外簽訂經濟合同時需經業委會審核備案,雙方應依據約定分配比例分享經營收入。

第十五條業委會經費審批權限:

(一)當一次性支出在人民幣500元以下時,由業委會主任審批簽字、經辦人簽名、財務審核並在賬户憑證上加蓋公章後支出或報銷。

(二)當一次性支出超過人民幣500元以上時,經業委會過半數以上委員討論通過並在《經費會審單》簽名,由業委會主任簽字、經辦人簽名、財務審核並在賬户憑證上加蓋公章後支出或報銷。

第十六條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規定:

(一)物業管理公司申請動用專項維修資金時,業委會應會同物業管理公司對維修項目進行現場察看,確認屬於維修資金動用範圍的,按照規定格式對申請維修資金使用情況在物管區域醒目位置及主要出入口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週。

(二)物業管理公司選擇施工單位時應採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形式擇優選用,業委會應參與全過程監督。物業管理公司與施工單位簽訂的維修工程合同書時需經業委會審核備案,施工單位應按國家標準編制規範的工程預、結算書。

(三)對維修工程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按規定委託有資質的專業工程造價諮詢單位進行項目審價:維修項目涉及整個物管區域的;單項維修費用超過5000元的;一次性使用維修資金總額超過15000元項目。

(四)維修工程施工結束後,物業管理公司應會同業委會共同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必要時可以邀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如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派出所等)和業主、使用人代表列席驗收會議,並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對未經業委會驗收簽證的維修工程不予撥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業主大會以及業主委員會不得向任何單位及個人借款或為任何第三方提供擔保。

第十八條業主委員會應本着量入為出的財務原則,儘量避免發生財務超支現象的發生。如果在財務結算年度內,業主委員會的資金使用有節餘時,自動累積到下一年度;如果當業委會的資金髮生不足時,可以使用業主委員會財務帳上往年節餘的資金,但不能透支下一年度的經費。

第十九條業主委員會應當每三年委託第三方中介審計機構對上一屆業委會財務情況進行離任審計,並將審計結果進行公佈,公佈應當以書面的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指定的公告位置公告,接受業主的監督和質詢。

第二十條當業主委員會換屆選舉時,上屆業主委員會應當將財務帳户以及公章及時移交給新當選的業主委員會。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在在小區內公告7天,無30%業主反對的,即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業主委員會負責修改和解釋,自公佈之日起正式實施。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6

一、財務管理宗旨

科學預算,收支平衡,嚴守紀律,服務全局,服務工作,服務基層,服務幹警,運轉有序,保障有力。

二、財務管理體制

1.統一獨立核算。局計財裝備股專門負責全局的財務管理工作,各股、室、處、所、中心均為局財務室的報帳單位,其收入、支出均報局計財裝備股集中統一建帳。

2.財務管理實行民主集中制。全局財務由分管財務的局領導主管,局黨組集體理財。全局財務由分管財務的領導一支筆把關,各二層單位的財務按層級審批制把關報帳。

3.開源節流,確保收支平衡。按照年初預算,廣闢財源,應收盡收,同時也要按支出計劃嚴格控制支出,確保全局財務收支平衡。

4.實行財務公開。各報帳單位應及時向財務室如實申報、上繳各類收入和費用,定期報帳對帳,局財務室應每月向局黨組以報表形式彙報財務狀況,每一年度以報告形式向局幹警大會公佈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增強透明度。

三、收入管理

1.現金收入的管理。各二層單位收取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應按收支兩條線的規定於收款後十天之內及時全額繳入非税局指定的很行帳户,局財務人員憑銀行回單按款項性質填開票據,並在相關台帳上簽名以示簽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私分收入或滯後開據。局計財裝備股每週與非税局對帳一次,每月與非税局、財政局、國庫集中支付局結算一次,確保資金良性循環。

2.銀行存款的管理。各二層單位所有往來業務必須由局財務人員到指定的唯一的基本銀行存款帳户上辦理,各單位不得在局基本銀行存款帳户之外私開往來帳户。

3.財政撥款的管理。財政預算撥款按預算用途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改變其性質和用途。

四、支出管理

(一)嚴格控制費用支出。堅持嚴格按照年初預算安排,限定全年支出總數,公用支出不得超過核定的標準。堅持多級審核,一支筆把關的審批制度。費用支出的報銷,首先要有經手人在原始單據上簽字註明事由,然後由分管的負責人簽字證明,再由紀檢組長審核,最後由局主管財務領導審批簽字,到局財務室辦理結算。支出憑證必須合法有效,項目清楚、真實,報銷金額不得超過限定的範圍,不得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除財務室按規定自制的原始憑證(工資單、補助單)外,一律不準報銷。堅持修理、購置事前呈報告審批制度。凡大型開支須報局黨組研究審批,嚴禁先用後批,先交後報。

(二)有關費用支出的管理

1.津補貼的管理。嚴格按照縣委有關規定執行。

2.辦公費用管理

(1)辦公用品(含墨水、筆、筆記本、各類紙張)由各股室向計財裝備股列出計劃,經局長或分管領導同意後,由計財裝備股統一購買印製,任何人不得擅自購買、賒帳。

(2)報刊雜誌由各股室列出計劃,交辦公室彙總後,報局長或分管領導同意後,根據工作需要由計財裝備股統一徵訂。

(3)郵票信封由計財裝備股統一購買、保管使用。

(4)局其它辦公費用開支需報計財裝備股彙總,經局長或分管領導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3.文印費用管理

局機關所有文件、通知、便函等材料,均由各股室使用局裏的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等設備自己打印。不能自己打印的(如裝訂資料、印製卡片、出版成冊書籍等),先由各股室填制打印審批單,經局長或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在指定的打字店打印,打字店憑打印審批單結賬,沒有打印審批單的不予報銷。局裏的打印設備,禁止外來人員使用。

4.公務用車管理

車輛管理:

(1)本局車輛由本局專職駕駛員駕駛。

(2)嚴格派車制度。車輛使用由辦公室統一指派。各股室凡因工作需使用車輛須報業務分管領導批准後,通知辦公室派車,出車到臨澧縣以外的地方必須填寫派車單並由局長簽字。未經局領導批准派車用車的,要追究派車人、用車人的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的要嚴肅處理用車人、指派人,涉及經濟損失的,概由用車人、派車人負責。

(3)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本局所有車輛不準私自外借。

(4)本局車輛不得參加各種婚喪活動。

(5)嚴禁酒後駕車。

(6)外出期間警車不得停放在歌廳、舞廳、度假村等娛樂場所,誰讓停誰負責,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7)凡是無駕駛執照和未經允許的非本單位專職駕駛員開車,不論是因公或其他原因發生的事故,其醫療費和其它所需經費及未盡事宜,本局一概不負責任,均由肇事者自負。

(8)本局車輛一律不借給非本局的專職駕駛員和其他人員,否則,發生意外事故單位概不負責。

(9)駕駛人員使用車輛後,必須將車輛停放在局地下車庫。

(10)駕駛人員要加強責任感,嚴格執行車輛的保養(日常保養、定程保養、停駛保養)和檢查(經常性檢查、行駛中的車輛檢查、年度審查)等有關規定,嚴禁不保養和以修理代替保養,切實保證車輛整潔美觀,保持車況良好,保證隨時用車。

車輛保養:

(1)車輛維修。車輛除更換輪胎和大型維修外,其日常維修費標準:行駛里程10萬(含)公里以下的,維修費為0.25元/公里;行駛里程在10萬—20萬公里的,維修費為0.3元/公里;行駛里程在20萬—30萬公里的,維修費為0.35元/公里;行駛里程在30萬公里以上的,維修費為0.4元/公里。修理完後,由司機會同財務室一併結賬,未經同意擅自修理的,不予報銷修理費。

(2)小車用油。按財政局規定辦理,實行IC卡加油,按13%的比例用油,即每行駛100公里,用油13升。

(3)安全行車。司機在確保行車安全的條件下,按20xx年年初局黨組會確定的用油及維修費用獎懲標準執行。

(4)違規處罰。司機因違反交通規則受罰,其罰款由本人負責。

5.公務外出的管理

(1)住宿費開支。按臨辦發〔20xx〕6號文件精神執行,即出差到地州市城市和本縣以外的縣城的,每天住宿標準不超過330元,出差到省會城市的,每天住宿標準不超過330元。

(2)交通費、伙食費的管理。凡公務外出必須履行報批程序,公務外出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硬座、硬卧)、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座,輪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等交通工具。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常德市範圍內(含各區、縣、市)因公出差,據實報銷路途中的車、船(不含城內交通費),每人每天補助市內交通費80元,自帶車和出差到本市區縣(市)的不得報銷市內交通費,另外按每人每天100元標準報銷伙食費補貼。常德市範圍以外因公出差的,據實報銷路途中的車、船票(不含城內交通費),每人每天補助市內交通費80元,另外,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標準報銷伙食費補貼。在途中和出差期間報銷伙食補貼的,不得額外報銷開餐費。

(3)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不得報銷差旅費,往返途中可按規定標準報銷差旅費,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費補貼和交通費均按規定的標準報銷。

(4)經組織批准到基層單位建扶貧、辦點以及鍛鍊的'人員工作期間,每人每天補助按上級相關文件精神辦理。

(5)凡經組織批准,帶薪參加短期非學歷教育、脱產培訓、並在學校安排的學員宿舍住宿的幹部職工學員,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據實報銷。在途中期間按照規定的標準報銷差旅費。脱產參加學歷教育的人員,在途中期間按照標準報銷差旅費,學習期間住宿費伙食費自理。

6.公務接待的管理

(1)接待程序。機關來客接待歸口計財裝備股統一管理,實行用餐接待批准制度,經辦人員到計財裝備股辦理開餐通知單,持通知單及時報分管領導籤批,領導不在時,應先口頭報告領導,同意後在接待一週內補齊手續。

(2)接待標準。嚴格控制接待標準,本着節儉適度的原則掌握。來客不發整包煙、不上高檔酒水、不安排高檔菜餚。用餐實行對口接待,嚴格控制陪客人數,接待對象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超過3人,10人以上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同城來客不安排用餐,工作日午餐不準飲酒。實行定點接待(政務中心機關食堂),定點以外的接待由經辦人公務卡結帳,按程序報銷。來客確須住宿的,報領導同意後,按規定的標準住宿,省部級650元、廳局級420元、處級300元、科級以下260元,儘可能合併安排房間,縣內人員不安排住宿。

(3)接待要求。財務人員對所有接待費用,應憑批准的《來客接待通知單》和酒水單結帳,實行一月一結,特殊情況無現金支付的,憑相關票據記往來,逾期不結不登記的,財務人員可拒結。財務室應對來客接待建立專帳管理,每季度向局黨組彙報一次。

五、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1、局固定資產實行登記管理制度,由計財裝備股資產管理員具體負責,建立台帳,財務初審負責人把關。

2、局機關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及時入賬,做到帳實相符。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計財裝備股要進行登記。需交司法所使用的,計財裝備股與使用單位辦理使用、交接和委託保管手續。

4、未經局領導許可,任何股室處所、個人不得將固定資產以變賣、租賃、轉借等方式處置,否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按原價賠償。

5、對超過使用年限、陳舊老化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先由使用單位(個人)向計財裝備股申報,經計財裝備股核實後報分管領導審定,再按財政局資產管理辦公室規定的相關程序進行處置。

6、對使用的固定資產發現有破損、故障影響正常使用或不及時修復會造成更大損害的,應由使用單位及時修復,如因維修不及時造成損失的由使用人承擔責任。

7、局機關各股室和基層司法所使用的固定資產由各股室處所負責人保管,如發生丟失或損害的由責任人按原價扣除使用年限折舊率後100%賠償。

8、因登記不及時、不詳細、不準確,造成丟失、損壞或技術資料檔案無法收集的,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責任。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7

一、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存在的問題

(一) 缺乏創新理念與思想

長期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有其自身的諸多弊病,缺乏創新意識與創新能力,思想觀念相對陳舊,存在嚴重的小富即安等問題,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拖慢了中小企業的發展步伐。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還缺乏創新理念與思想,傳統的財務管理思想影響根深蒂固,中小企業管理者沒有給予財務管理及其制度創新充分的重視,而將主要的精力集中於生產和銷售等方面。不注重學型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經驗,因此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等方面具有明顯的滯後性,難以從根本上推動財務管理制度真正實現全面的創新。

(二)缺乏專業化的創新型人才

在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過程中,人才具有決定性的作用,是全面推動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重要動力源泉。當前,中小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還缺乏專業化的財務管理制度創新人才。現有的財務管理人員在綜合素質方面顯得相對落後,而且大部分中小企業不注重對財務管理人員進行全方位的培訓,其知識理念相對陳舊,尤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更是缺乏基本的意識與能力。同時,很多中小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存在較大的問題,更不願意花費較大的成本從外部引進先進的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型人才,外部的先進理念與方法難以順利流入到中小企業中,使其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面臨人才匱乏的嚴重問題。

(三) 缺乏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中小企業制定和實施任何發展戰略的過程中,制度具有強有力的保障性作用,在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方面,中小企業的相關制度還不完善,難以全面服務於其財務管理各項工作,因此創新的步伐緩慢,難以取得預期的成效。一方面,很多中小企業沒有在內部建立和完善自身的財務管理制度,其財務管理工作停留在簡單的核算層面,因此在創新方面難以實現質的飛躍。另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還沒有針對中小企業的發展需求,制定相關的制度措施來保障中小企業順利實現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拖慢了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步伐。

二、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模式改進的對策建議

(一)創新理念與思想

中小企業要想全面實現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必須要首先創新理念與思想,使其在現有的財務管理模式下突破傳統思想的束縛,不斷學習和借鑑其他企業財務管理的方法與理念,對比自身存在的問題對其進行改進和優化,並逐步摒棄傳統的財務管理思想,向着現代企業財務管理模式推進。同時,要促使企業管理者充分重視財務管理制度創新,並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承擔起重要的責任,對各項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完善財務預算與決算,不斷進行自主學習,規範財務管理部門的各項工作。根據自身的發展需求逐步實施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全面服務於中小企業的發展,提升其綜合競爭力。

(二)培養和引進專業化的創新型人才

中小企業在進行財務管理制度創新的過程中,一方面要對其現有的財務管理工作人員進行全方位的培訓,使其掌握現代化的財務管理理念與方法,並提升其財務管理的綜合素養,使其能夠隨時接受到最先進的財務管理理念及方法,並在實際的工作中不斷對其進行實踐和改進,為中小企業推動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奠定良好的基礎。另一方面,中小企業必須要轉變傳統的人才管理模式,通過完善激勵機制、薪酬機制、績效考核機制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進行資金等方面的投入,從外部引進一批專業化的財務管理創新人才,為現有的財務管理人員團隊注入新鮮的血液,為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模式創新提供強大的人才保障。

(三)完善制度層面的保障

制度層面的保障是中小企業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新模式的關鍵所在,也是唯一的保障。完善制度層面的保障,一方面中小企業要根據其內部管理的現狀,從企業的發展戰略出發,對其財務管理工作進行重新審視,發現其存在的問題,並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對其進行有效的規範,有效的服務於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政府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國家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持政策,制定出針對中小企業發展的財務管理制度創新模式,供中小企業參考和學習,並給予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有效的指導,使其能夠在現有的條件下順利實現財務管理制度的創新,以此強化對中小企業發展的保障作用。

三、總結

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已經成為當前我國中小企業實施的一項重要發展戰略,其直接關係到中小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從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創新存在的問題來看,應該要從創新理念與思想、培養和引進專業化的創新型人才、完善制度層面的保障等方面出發,全面實現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模式的創新,實現企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顏陸玲.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創新探析[J].決策與信息(中旬刊),20xx(05).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8

一、負責財政所全面工作。

二、自覺接受縣財政局和鄉黨委、政府的領導。

三、負責組織全所人員學習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認真執行財務會計法規和規章制度,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確保工作有序進行。

四、負責財政所工作人員管理,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積極組織職工政治業務學習,搞好廉政建設,增強文明辦公和為民服務意識;關心本所幹部職工生活,調動工作積極性。

五、負責鎮財政收支監督管理,組織年度預決算編報及情況分析工作。

六、負責實施各項涉農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落實好農村公共財政的各項政策。

七、負責落實“鄉財縣管”、“部門會計集中核算”、“村財鄉管村用”等管理規定,嚴格按照上級財政部門規定的.工作程序開展工作。

八、負責財政所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對工作人員崗位責任進行考核。

九、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注重調查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為上級領導決策提供真實的材料。

十、增強防範意識,加強業務崗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實行備案制,防止違法違紀、盜情、火情的發生。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9

1、公司財產的範圍

(1)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

(3)凡單項價值在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3)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台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1)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

(2)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台賬;

(3)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

(4)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賬;

(5)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1)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2)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3)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説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4)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

(5)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

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0

項目部是企業創造效益的基本單位,是工程產品的直接生產者。為了提高項目部貫徹財務理念,完善成本核算體系,加強財務的核算監督職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項目會計職能與要求

1、項目主管會計隸屬於集團財務部管理,應對項目的各類票據進行審核,對原始票據的合規性和合法性負責,重點關注票據的附件是否完整、發票是否合規、報銷單據填寫的是否規範等等。審核無誤後,需在報銷單據的會計主管欄簽字確認。

2、項目主管會計應對已經複核無誤的各類票據在金蝶K3中進行賬務處理填制憑證;每月結賬前,需對資金進行實地盤點,形成書面的盤點記錄,隨同報銷單據遞交集團財務部,盤點發現問題,要及時向財務彙報。重點關注:賬實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長期白條抵庫、是否存在帳外資金循環等等。發生的差異同資金管理員一同查明原因,形成書面的報告和處理建議,提交項目經理審批簽字,隨同票據一起交由集團,經集團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賬務處理。

3、項目主管會計應在正式開工前,對項目所在區域的税收政策、税率情況進行諮詢,做好税務環境的維護,結算時負責到税務局開發票。平時同甲方財務人員搞好關係,做好結算流程及税務等方面上的聯繫與溝通,保證每月的結算手續在甲方財務能夠儘快處理,工程款項及早撥付。

4、項目主管會計應對分管項目的收入進行合理的確認,採取謹慎性原則。如果每月經營的報量甲方能夠批覆,則按照甲方批覆的工程額確認收入;如果每月經營提交甲方的報量單沒有得到批覆,相關收入則需要根據甲方的實際付款金額,按收付實現制的原則確認收入。

5、審核項目資金管理員的日常報銷流水賬,並對項目備用金銀行卡利息情況進行核對,並及時(至少每季度)做賬務處理。

6、監督項目對廢舊物資的處理情況,按集團物資部有關管理規定處理,確實已屬於報廢,且不易轉運的,經集團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售。出售款項及時做賬務處理,並及時將款項轉入集團賬户,不得資金賬外循環或項目私設小金庫。特殊情況,可經集團財務部同意補充相關手續並做相應賬務處理後,作為項目備用金。

7、項目其他業務收入,指合同以外的工程或其它零星工程收入,項目會計要保證款項及時開具收據入賬,並將款項轉入集團賬户,不得坐支現金。特殊情況,可經集團財務部同意補充相關手續並做相應賬務處理後,作為項目備用金。

8、項目主管會計應及時總結分管項目內部控制流程、核算體系及財務管理方面的缺陷和不足,有針對的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集團財務部反饋,以期及時找到解決方案。

二、項目資金管理員職能及要求

1、負責項目的資金收支和管理。嚴格按照集團財務報銷管理制度進行款項收支。每筆收款業務,均要開具收據,並註明收款原因,按照收支兩條線原則,及時將收款情況交回集團總部。給甲方開收據回款時,所開收據的“客户聯”交給甲方,“記賬聯”給集團財務部,“存根聯”留存在收據冊上。收據冊需保管完好,用完一本後交集團財務部出納處登記核銷。付款環節保證無審批不付款的原則,嚴禁帳外資金循環,不得長期白條抵庫(即借款單、手寫借條期限超過一個月,仍在充抵現金庫存)。超期白條一定要隨同票據報銷交集團財務部做賬處理。

2、項目資金管理員,按集團財務部要求,根據資金收支情況,建立現金日記賬,要求日清日結,賬實相符。每日工作終了前根據當天發生的業務情況填報資金日報表,並於次日早上,及時發送給項目經理、項目會計。當月現金日記賬和現金彙總對賬表,隨當月項目報銷票據一起寄到集團財務部,並在相應位置簽字確認。

3、項目涉及銀行承兑匯票的,要建立書面的備查登記簿,詳細註明取得票據的日期,出票人名稱,票據金額,承兑票號,領取日期、領取人簽字等相關信息。

4、項目“備用金銀行卡”月底打印流水單,相關利息收入用筆標出,同時開具收據註明是利息收入,交項目會計做賬。項目未設會計的',將流水利息記到日記賬中收入一欄,同時開具收據隨流水單一起上繳集團財務部,確認利息收入。

5、資金管理員需及時核對現金收支情況,尤其是對收款或罰款業務,均要開具收據,並在現金日記賬中列明,及時上繳集團財務部,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私設小金庫或賬外循環資金。

6、資金管理員需按集團財務報銷管理制度規定,對項目票據進行審核、報銷。

三、項目資金管理員付款環節及日常工作要求

1、掛賬後支付貨款或分包款對象是公司的情況

需出具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的正規收據,同時出具對經辦人的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和身份證複印件(二代身份證的正反面複印在一張紙上)。收據上要列明我公司全稱、付款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電匯或承兑等,其中支付轉賬支票或承兑時,均需註明號碼)、付款金額、付款事由(請表述準確,如**項目20xx年1月份分包款)、經辦人簽字、出納簽字。以上財務專用章、公章上的公司全稱應與開來發票上加蓋的發票專用章名稱一致。通過公司賬户或個人卡匯款的,需將匯款底單打印出來隨收據一起報銷遞交財務部。

2、支付貨款或分包款對象是個人的情況

將款項支付給合同指定代理人的需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二代身份證的正反面複印在一張紙上),並在複印件上籤署收款事項,簽字按手印,收條上需列明事項同上。若收款人同合同指定代理人不是同一人,還需提供合同簽訂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並簽字按手印。通過公司賬户或個人卡匯款的,需將匯款底單打印出來隨收據一起報銷遞交財務部。

3、日常小額採購情況

原則上見發票才付款。報銷人確實不能取得發票的,應憑收據報銷,金額超過10000元不能取得發票的,需事先徵得財務同意後,才付款。收據上應有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收據上要註明收款事由及計算依據,憑收條付款。

4、白條報銷情況

即無發票又無單位蓋章收據的,僅有收款人簽字打條即為白條。白條款項原則上由出納當面付給收款人。若公司經辦人憑白條報銷的,白條上須註明具體付款事由,並有收款人、兩個以上公司經辦人簽字證明的,才可以辦理報銷付款。

5、嚴格執行備用金借款額度

採購人員日常採購借款原則上不得超過5000元。超過備用金額度的採購事項,除特殊情況,一律改由項目財務人員進行轉賬支付。

6、建立分包隊伍付款台賬

對每一筆付款,保證讓分包隊伍均在統一的收款收據上簽字。並配合集團財務,做好付款備查表。

7、交接事項

項目資金管理員人員交接需及時通知集團財務部,將電子版資金交接表發郵件給集團財務部副部長,待集團財務部將交接表上列示事項與賬面核對無誤並反饋確認電子郵件後,視為交接數據準確無誤,否則資金缺失風險由資金接收人承擔。項目人員離職,資金管理員核對離職人員欠款情況及由離職人報銷的押金情況等,報項目經理後,項目經理方可批准離職人離開項目。

四、項目機械費用管理流程

項目機械及設備管理,參照集團物資部有關制度執行。細節流程如下:

1、外租吊車等大型機械,要求項目設立調度,進行現場監督和計時。屬於包月的,租賃合同須報集團物資部和財務部備案;不屬於包月情況的(如按小時計費),機械使用完畢後,按照實際勞務使用情況填寫派車單,註明用車日期,租用機械類型和噸位,使用時間和用途,計費單價等信息,並經調度人員和租車方簽字後生效。

2、派車單一式三聯,按順序編號,一聯調度留存備查;一聯每日工作終了後由調度提交會計;一聯交給出租方,做為日後同我方對賬付款的依據。對賬付款時會計應要求出租方提供所保存的派車單,並同自己手中留存的聯次進行比對,計時等各項信息核對無誤後,收回出租方的派車單,形成書面的對賬説明並提請項目經理審核,以確定本次支付的金額。如實際付款金額小於對賬金額,需在對賬單上書面註明實際付款的金額。

分包合同,應在項目會計或資金管理員處留存一份備查。

1、項目會計按照分包合同的簽訂人掛賬應付,分包隊日常借款原則上要求分包合同簽訂人填寫收據並簽字,若合同簽定人不常駐項目,要求出具委託證明(含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及簽章),後可辦理。日常借款,沖銷該分包隊的應付款項。

2、每月應根據經營核定並簽發的施工隊工程進度單或結算單和日常記錄的施工隊付款、借款、物資領用、各類罰款、臨建扣款、保險扣款等確定每個隊伍支付金額並經項目經理審核後,可辦理相關手續。

3、項目技術員或相關負責人對分包隊開具罰款單,罰款單一式三聯,按順序編號,一聯開具人留存備查;一聯每日工作終了後提交項目會計或項目資金管理員;一聯交給分包方,做為日後同我方對賬付款的依據。

4、做好分包隊伍應付賬款備查賬,分包付款備查賬保證每一個分包隊伍一張EXCEL表,每月按財務要求上報,分包隊撤離或工程結算時,將此表彙總打印,並與日常收據及相關附件一併整理,做到每個分包隊,單獨建檔案。檔案除包括付款收據(存根聯)、相關附件複印件或原件外,還應有進度審批單、結算單等。

5、分包款發放時嚴格要求分包合同簽訂人簽章支取;對於合同中規定要求提供發票或承兑結算的,收到發票後簽章支取或經財務部主管領導確認,扣除相應税款及貼息後支取。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1

為建立健全現代公司機制,保障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規範與確保公司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的工作質量,根據國家會計法、財務會計制度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組織機構

第一條財務部是組織實施整個公司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其工作職責直接對公司總經理負責。

第二條財務部門主辦會計由財務總監提名,報經董事會批准。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門人員,在業務上由集團財務部統一管理,在日常行政管理上歸公司總經理領導。

第四條公司財務人員的調動、調離及聘用由總經理確定,但須報集團公司審批備案,。

第五條公司財務人員的調離或辭職,必須在上一級財務主管的監督下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章財務管理

第六條集權管理:新臵公司在財務管理上實行集權領導、分級管理的模式,財務人員、部門,在人員配臵和業務上接受集團公司財務部的統一領導;在日常行政管理上服從公司的管理。

第七條授權審批:新臵公司的任何對外款項支付都必須有有效被授權人簽字方可支付,財務付款審批實行一支筆制度,公司有權審批人為總經理,而且不得轉授權他人。超過授權範圍的,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制度管理:新臵公司財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財務制度及集團公司內部財務規章管理制度的規定,按照相關制度既定程序的規定,進行與處理各項財務管理工作。若有違反,則視情節輕重及後果,予以相應處罰。

第九條內部監督:新臵公司實行內部監督制度,財務部門應對本單位財務收支、成本費用開支及其他相關的財務收支行為實行監督。對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成本開支要提出質疑;拒絕支付。並請相關部門作出解釋,行使財務部門的管理監督職能。

第十條信息管理:財務部門應將各種經濟信息準確彙總、及時上報;對突發事件的發生除及時報告外,並應採取預案處理方案;按時編制財務報表及資金日報表,並及時彙總上報;實行月度報表的經濟活動分析制度,及時、完整、準確地反饋財務狀況信息。

第十一條帳户管理:財務部對公司銀行存款帳户實行統一管理,銀行存款帳户(包括基本帳户與輔助帳户)的設立與註銷,必須報經公司批准,不得擅自實施。

第十二條收支分離:實行收支分離管理制度,公司銀行存款基本帳户的收入為股本金投入、融資貸款及經營收入等款項;基本帳户支出為成本費用開支、輔助帳户撥款等款項。公司銀行存款輔助帳户的收入為基本帳户的.撥款;輔助帳户支出為零星費用報銷等款項。

第十三條預算管理:實行全面預算管理、控制制度,財務部門必須在每月、季、年度的第一週將預算計劃提交財務成本分析例會討論,報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實施。

第十四條崗位分離:實行崗位分離制度,對財務管理、會計核算中不相容的崗位實行分離,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帳户登記工作;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工作。以形成一個互相監督、互相牽制、互相稽核的業務崗位監控機制。

第十五條印鑑管理:對各類財務印鑑的管理,要求分開保管。出納私章、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必須由不同的專人保管,不得遺失。各印章保管人應對其保管的印章負完全責任,不能擅自將自己保管的印章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管理制度表》(下稱“本制度”),是根據《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學生社團管理章程》及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下稱“社聯”)、院學生社團(下稱“社團”)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範社聯下屬各部門及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聯及社團以此制度作為財務管理準則。

第三條本制度本着公開、明晰、客觀、有效的原則,確保我院各社團的正常運轉,規範社團活動,切實保障社團的正當權益。

第二章 經費的使用

第四條經費使用堅持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購買日用品、舉辦社團活動至少提前兩週將《學生社團活動經費策劃與預算》(物品名稱、所需金額均需列出),提交給社聯財務部審核同意後,經主席團審核,經團委分管學生社團的副書記審核,最終提交團委書記審批同意後執行。

第五條社團活動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如果超出預算金額,超出部分由社團自行承擔。

第三章經費報銷規定

第六條活動策劃書應附有活動的經費預算,活動策劃書的經費預算應與活動申報表中的預算內容完全一致。

第七條活動結束後的一週內要把所有單據準備好交由社聯財務部及主席團初審,團委辦公室負責財務的老師預審,團委副書記審核,經團委書記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八條實行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只能報銷正規發票。且發票應註明日期,購買物品的型號,數量和金額,在發票右上角填寫發票序號,並附經手人簽名。發票具體要求如下:

(1)發票的客户付款只能填寫“西安體育學院”字樣,多寫、錯寫或不寫均不予以報銷。

(2)物品欄商品名稱須詳實寫明,商品過多可另附清單,貼於發票背面。

(3)發票及清單上需要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

(4)餐飲、娛樂等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發票均不予報銷。

(5)發票正面不得擅自塗損。

附:報銷須知:

(1)報銷憑證為正式發票或支付憑證(支付憑證打印在a4紙上)。

(2)活動(比賽)照片4~6張,彩印在a4紙上(一張紙上2~3張),照片內容必須與當天活動(比賽)為實。

(3)活動總結(活動亮點和需要改進的地方都能呈現出來),電子版和紙質版各一份(紙質版用0.5黑色簽字筆簽名)。

(4)活動(比賽)前期和活動(比賽)結束當天必須以微信公眾號推送活動(比賽)內容。

(5)以上4點必須在一週之內交由社聯財務部審核,超時一律不予報銷。

(6)本次活動經費未審批下來,不能申請下期活動經費。

第九條本規章制度由社聯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社聯財務部

二一八年九月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2

一、 學生社團為非盈利組織,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進行盈利性活動。

二、 學生社團自成立時即建立財務收支賬目,並由專門人員負責。

三、 社團負責人不能兼任財務人員,不能干涉財務人員的工作。財務人員須 在社團中擔任副社長或相當職務。

四、 學生社團活動經費大部分需自行籌集,對於大型活動學生社團可尋求社會贊助,但具體事宜須向社團部提交申請,並由院團委批准後方可實施。學生社團的經費只能用於內部管理和活動組織。

五、 社團財務人員須履行以下職責:

1、 將資金來源、去向逐項登記清楚,並有相應原始憑證。

2、 定期向學生社團成員彙報財務狀況,並接受社團成員監督。

3、 在學生社團主要幹部換屆時,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六、 社團部將對各社團財務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為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的社團,社團部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停止其活動直至撤銷該社團,並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具體處罰條例參考《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學生社團處罰條例》)

七、 社團財產為學生社團集體所有,任何成員不得擅自處理;學生社團終止時,其財產歸屬在院團委指導下處理。

八、 會費標準

1、 會費上限為20元。

2、 視社團性質和需要,如增加會費,需向社團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社團部會議通過並上報主管書記批准,方可實行。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3

一、學生社團經費公開化

各學生社團負責人每學期必須定期向社團全體成員公開賬目,增加社團經費管理制度的透明度,如有中途加入社團的應正常收取會費並向全體會員公開以及上報學生會辦公室。真正做到經費“取之於社員,用之於社員。”如違反本條款規定,將直接追究負責人的全部責任。經費應用與社團活動的開展,活動經費預算應在活動策劃書和申請表上寫明,經學生會辦公室及學生處審核通過後方可執行。

二、會員會費

各學生社團可在每學年末向學生會辦公室提交下學年社團招新期間預算、收取會費標準的申請及會費將如何服務社員等詳細説明,經學生會辦公室審核上報學生處批准通過後方可按規定執行。收會費時需向社員開出收據。招新工作結束後需及時向學生會辦公室提交會費收據及新社員名單進行財務核查。

三、賬目管理

各學生社團必須要有本社團的正規賬本。且必須有專門的財務負責人管理社團財務、發票,並且要制定詳細合理的財務制度。社團財務負責人不能是社團第一負責人。財務的出入要有社團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共同簽字並定期公開給會員知曉。財務負責人具體屬實地登記好每一筆財物去向用途,做好現金記賬。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則,追究其責任。

四、票據正規化

各學生社團成員在活動購買用品或是社團財務有支出時需索取正規的發票,條件不允許時可用收據(20元以上須用正規發票)。發票填寫必須全面真實無塗改。發票須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及社團財務負責人簽字後才方可入賬。若確實遇到特殊情況無法開出發票或收據,則必須有社團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書面證明該款項的具體用途及無法開出發票的原因。如發現虛開發票、虛報人民幣金額或偽造票據,立即撤消當事人的職務,並追究其責任。

五、拉贊助

所有學生社團向其他單位拉贊助開展活動時,須向學生會辦公室聲明,應擬有書面的活動方案,説明贊助經費金額和預算使用情況,必須在活動開展之前向社團全體成員説明拉贊助的成效與金額數目,必須具有正規的贊助合同,確保對方的權利和義務。活動結束後,三天之內,必須出示此次活動的全部正規賬目材料與票據上交到學生會辦公室以供核查、備案。如核查發現社團存在不正常的經費收支情況,追究當事人全部責任。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條:各社團每學年可向會員收一次會員費,會費標準由社團報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批准。社團活動經費原則上由各社團自籌,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動,須由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向上級領導部門申報同意後給予經費上的支持。

第二條:每學年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將按10%的比例在會員費中向各社團收取管理費用,專業社團(系屬社團)和志願服務型社團(紅十字協會,心理協會,愛心社)除外。專業社團的經費收取情況由本系社團部負責。

第三條:社團會費收費標準,會員總人數小於或等於300人的15元/人;會員總人數大於300人的10元/人。

第四條:社團成立不滿一年的不用上交10%的會費給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四條:社團收取的會員費以及其它經費必須上報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備案。

第五條:在經費的使用上,各社團必須由專人(非會長)管理財務,各種開支必須入帳,保存單據,並隨時接受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的檢查。每屆理事會改選前要公佈和清理帳目,由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派專人監督執行。凡有做假帳者,予以撤消職務,並通報全院。

共青團委員會

xx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

二零xx年十一月二日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5

為加強大學學生社團財務管理,深化學生社團財務制度改革,使學生社團財務公開,保護社員權益,逐步完善全校學生社團財務,並使之走上制度化、正規化的軌道,擴大社團聯合會會的監督範圍,提高監督效能,根據《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和《大學學生社團管理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一、經費來源

第一條 學生社團活動經費原則上由社團自籌解決。在學生社團聯合會統一組織的招新時收取相應的會費(會費標準由學生社團聯合會統一制定)。

第二條 各社團可以接受贊助或贈送等其他方式獲得經費。社團需及時將經費情況上報學生社團聯合會。

第三條 社團的日常活動不得向會員(包括自願繳費者)收取任何形式、任何名義的活動費用(門票、車票費等除外)。

二、經費管理和使用

第四條 各社團社長(主席)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各社團祕書長管理本社團財務,祕書長如實管理帳目,及時上報財務用度情況。

第五條 各社團自成立之日起,即應建立經費收支帳目和社團內部的財務制度,並且做到帳、款分離,專人管理。

第六條 各社團祕書長每月月末向本社團內部理事會遞交一份詳細的財務收支表,經理事會審查屬實理事長簽字後,上報學生社團聯合會。

各社團報帳統一時間、地點。暫定定每月第三週週五中午12:00—14:00在學生社團聯合會議室。

第七條 各社團在舉辦活動前必須進行詳細經費預算,並制定一份書面經費預算,由主席簽字,經社團內理事會同意後方可進行活動。活動結束後活動總結必須附帶詳細清楚地經費使用情況(日期、數額、用途、經手人)且由主席和理事長共同簽字。

第八條 社團支取(報銷)日常費用或活動開支在50元以下者,由社團主席簽字祕書長給付,100元以下由社團內理事長簽字同意,100元以上必須經社團聯合會祕書長、主管常任理事簽字,社團部備案。

支取(報銷)同時要攜帶相應的發票,使證明材料齊全,經核實後方可支取(報銷)。

第九條 各社團的帳目必須定時、如實向各社團會員公佈。並隨時接受會員監督。

第十條 各社團每學年支取的資金必須小於總會費的80%。

三、經費監督

第十一條 共青團大學委員會授權的學生社團財務監督和管理機構是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

社團聯合會組織成立社團自律監督小組,對社團財務進行監督。社團自律監督小組設組長一人由社團聯合會祕書長兼任,組員為各社團代表(部長以下社員)擔任。

社團自律監督小組定期(每年四、六、十、十二月)對社團財務進行檢查。

第十二條 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學生會社團部不定期對社團財務進行抽查,抽取比例15%(學術、實踐、文娛、愛心2:2:2:1)。

第十三條 學生社團聯合會將於每學期末向外公佈各社團學期財務狀況。

四、違規處理

第十四條 社團財務狀況納入“十佳學生社團”及“優秀社團負責人”評比標準。對帳目模糊、管理混亂的社團取消其評優資格。

第十五條 對嚴重存在財務問題的社團,一經檢舉發現,給予以下處理:

1。取消該年度評優資格 ;

2。暫停活動審批,責令限期整頓;

3。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完善的,由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學生會社團部進行強制清算整頓,發現有重大問題的經學生社團聯合會全體會議通過,上報校團委註銷該社團。

第十六條 對違章社團的相關負責人免除其在社團中的一切職務,並向其所在院系及全校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另行處理。

五、附 則

第十七條 各個社團的財務制度必須以本制度為指導,但可以有自己的特殊規定。

第十八條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社團聯合會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第十九條 本辦法中未涉及的其他事宜由社團聯合會協調解決。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至頒佈之日起執行

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為了增加學生會財務使用的透明度,明晰財務報銷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制度》本着“合理使用,注重節約”的原則,有效利用經費。

3、學生會財務報銷實行憑物報銷,實報實銷。

4、學生不得多報、假報、重報,一經發現,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分。

5、《制度》由學生會辦公室監督執行。

二、經費來源

1、經費主要由學校撥給。

2、部分由學生會自籌,學生會通過自己開展的少量盈利性活動,鍛鍊能力,自籌經費。

三、使用

1、經費使用,必須本着節約的原則。

2、學生會經費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使用。

(1)宣傳品的購買,包括:宣傳板、條幅、各類紙張,廣告色、刷自、尺子、裁紙刀及其他宣傳用品和宣傳品的打印、複印、膠印費用。

(2)外出活動費:

A、集體外出參觀或座談的車費。

B、舉辦講座接送有關專家、學者的車費、講課費及紀念品費。

(3)學生會其他活動的費用

3、學生會經費使用前必須經過主管老師批准,不經批准使用的經費不予報銷。

4、憑實物和發票向主管老師彙報。經主管老師簽字後的發票可報銷,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主管老師不予簽字。

(1)不符合制度要求的開支

(2)虛報的發票

(3)非正規的票據

(4)虛報的票據

5、經簽字後的票據應交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室將票據積累達一定數量時,統一報銷。

6、一經報銷後,辦公室及時準確的將現金支付給個人,不得私自扣除或拖延時間。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7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院學生組織管理制度,加強我院學生組織財務管理,更好地協調配合各部門工作,保證各部門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各項工作。x學院祕書處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部門及職權分工

一、學生組織各部門應本着財務獨立、科學預算,節約使用的原則,合理高效地使用學生組織資金設備等財產。另外,祕書處要認真做好財務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學生組織實行資金統一監管調撥的基本財務制度。學生組織全部資金由院團委統一管理,祕書處協助操作,財務管理工作受院團委和學生組織主席團的監督。

三、祕書處負責學生組織日常經費的收支和贊助資金的保管、結算賬目工作的具體操作;創業公關部負責聯繫贊助資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及活動組織者必須嚴格遵照本制度進行財務的支取及報銷工作,並以此作為學生組織部門考評的重要依據之一。

四、學生組織各部門應在每月月初向祕書處提交本部門本月的活動經費預算表(附件1)。再由祕書處將預算表提交學生組織主席團,院團委書記審核簽字後生效。

若要預支大型活動如大型晚會、體育節等活動的開支,則需在舉辦活動兩週前向主席團提交活動經費預算表,經主席團討論後提交院團委審核。各部門每月的實際支出應與本部門的預算相接近,超出部分不得多於預算的10%,否則超出部分不予報銷。

舉辦大型活動時,活動主要負責人必須與祕書處成員當面清點所借用財物並做好記錄,歸還時必須放回原處。

五、各部門要設立專人管理本部門的財務工作,在舉辦活動時要做好各項開支的記錄工作。

六、祕書處財務管理人員的主要職責及要求

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記賬和報賬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目準確、賬目清晰、及時報賬,保持資金週轉流暢。做好學生組織資金的收支記載和彙總工作。每月做好財務資金收支狀況統計工作,及時向主席團彙報。

財務使用及報賬程序

七、日常物品採購報賬流程

(一)購買者購買物品需經本部門部長同意;

(二)購買者購買物品後應向商家索要正規收據及發票;

(四)每月月底由各部門財務管理人員向祕書處提交《x學院學生組織花費明細表》(附件2),發票及收據。再由祕書處交主席團審核通過後報院團委。

(五)學生組織活動開支每兩個月報銷一次。

八、學生組織內部如筆記本、文件夾、紙、筆等日常辦公用品統一由祕書處成員採購,否則賬款將自行承擔。另外,各部門在舉辦活動時若需購買獎品請參照之前制定的獎項設置獎品標準(附件3)。

九、各部門購買物品時,應索要正規發票,並在發票背後認真填寫部門名稱、活動名稱、具體花費項目、以及經手人簽名等詳細內容。發票及收據應字跡清晰,不得擅自塗改。

有效票據為商家自家發票,並蓋有商家印章;票據要真實,不得弄虛作假,票據內容應與所報項目有關。

票據應當完整,文字清晰,關鍵數字不得有塗改。如確需改動,須用不同顏色的筆在一旁註明改動的原因並簽字。不得虛開發票,一經發現,即予以嚴肅處理。

固定資產

十、祕書處負責保管學院學生組織固定資產。所有借用學生組織固定資產的部門應在辦公室處做好登記。原則上活動結束當天交還辦公室。

財產借出需在經手人在場情況下,正確填寫登記表,各欄信息必須填寫詳細且真實。否則將一律不予借出。

學生組織內部成員使用不準帶出辦公室,若需帶出,必須嚴格按照財產借出審批程序進行。私自使用或帶走學生組織物品等不符合財產審批的行為,將酌情給予懲罰。

私自借出或使用學生組織物品造成學生組織財產損失者,將交由院團委處理。

祕書處負責在活動結束後對可循環利用的物品進行回收和登記。所有屬於學生組織公共財產的物品均應上交學生組織。

財務違規處理

十二、如發現有關學生幹部在財務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嚴重違規、失職、瀆職情形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十三、在學生組織財務管理過程中,如發生下情況,相關責任人及負責人將交由院團委處理:部門活動開支項目嚴重超過已獲審批的預算,分管部門出現隱瞞收入、私設金庫等重大違規行為,財務部成員疏於財務管理工作,導致財務管理混亂,部門出現隱瞞收入、私設金庫、藏匿學生組織物資等重大違規行為,通過虛開、塗改、分攤發票或收據等形式,虛報、瞞報工作支出,騙取學生組織經費等。

十四、學生組織內部成員若出現丟失或損壞學生組織財產,必須照價賠償。

其他事項

十五、學生組織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日常收支情況進行記錄以便核對和彙報。主席團及老師有權隨時檢查活動經費的使用情況,審查祕書處登記的賬目,活動中經費支出以節儉為本,不得奢侈浪費。

十六、本條例自通過之日前實施。

十七、本制度最終解釋權為x學院學生組織所有。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協會經費的籌集、管理,並做到有效使用,根據協會《章程》規定,特制定協會經費收繳管理使用制度:

一、在第一次全會期間,依據本協會章程和年度工作計劃,由協會祕書處負責協會經費的籌集管理事務,每年向理事會提出報告,接受理事會監督;

二、協會為非贏利性組織,協會經費來源主要為:會員繳納的會費;接受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的贊助與捐款;通過正當方式自籌;

三、協會經費遵循“來自會員,服務會員”和“勤儉節約,合理使用”的原則,嚴格按照協會財務管理制度進行開支。協會經費主要用於協會的日常辦公、會議、活動及其它必要開支。任何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挪用、借用;

四、會員每年向協會繳納一次會費。繳費時間是:會員在每年的10月份之前繳清,新會員應在被通知入會的'半個月內繳清。繳費方式有兩種:

1、直接將會費交本協會祕書處;

2、將會費存入協會專用帳户;

五、協會會員會費繳納的數額具體標準是:會員每年繳納會費10元;

六、不按規定繳納會費的會員,經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會長辦公室審定後,按自動退會處理;

七、 經費報銷:

1 必須有正式的單據即發票或收據,單據的內容即名稱,單價,數量,金額,日期等必須齊全。

2 報銷金額在30元以內的,需有經辦人的簽名和會長、祕書長的審核簽字:報銷金額超過30元的,需有經辦人的簽名和主管領導的審核簽名;

八、 定期公開財務支出和收入,接受全體會員和領導的監督和管理。

九、 此制度即20xx年11月3日生效。

xx大學生攝影愛好者協會

20xx年11月3日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的財務管理,規範學生社團的財務行為,提高社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各社團的健康發展,逐步建立起科學、合理、規範、靈活、民主和公開的財務運作體系,切實保護廣大社團成員權益,根據《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管理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社團聯盟全體成員。

第三條

各社團財務管理工作及有關財務工作應當遵循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加強財務管理,嚴格財務監督,積極配合社團聯盟祕書處的財務工作,保證財務工作有序進行。

第四條

各社團社長負責本社團的財務工作,可根據工作需要指定專人對本社團的財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

社團財產為全體社團成員所共有,必須用於服務社員、發展社團,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社團財產在使用時須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第七條

社團聯盟祕書處對各社團財務管理工作具有執行監督、審核的權力。

第八條

財務審查應遵循公開、公正、合理、規範、有效的原則。

第二章社團財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社團經費的來源

一、會費(一)各社團在招收會員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向會員收取一定的會費。收費前,各社團負責人須認真填寫《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收費申請表》,並報請社團聯盟、校團委審批同意,向社團聯盟領取統一收據,收費期間社團聯盟可派人進行監督檢查;

(二)關於《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收費申請表》

任何學生社團以社團名義向會員、培訓班學員等收取費用前必須認真詳細填寫《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收費申請表》,此表內容包括:社團名稱、會費有效時間、會費金額、會費用途、主要負責人和經手人;

(三)社團聯盟將嚴格審核社團所填寫的《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收費申請表》,批准後發給各社團通用收據,社團一律憑此收據收取會費及其它費用。收費結束後,社團應及時上繳存根。存根應妥善保管,不得有缺頁、污損。如有缺頁情況,應向社團聯盟祕書處提交詳細書面説明。社團經費的使用管理情況將作為社團考評項目之一。對於會費金額如有隱瞞、虛報等行為,一經發現,將追究社團和相關人員責任;若情節嚴重,將上報團委及相關部門處理;

(四)對於未填寫《外國語學院學生社團收費申請表》,未經社團聯盟批准而擅自收取會費的社團,一經發現,將強制停止社團一切活動,並追究社團和相關人員責任;若情節嚴重,將上報校團委及相關部門處理;

(五)會費金額須根據社團自身情況及發展需要適當收取,最高不得超過15元/年。

二、贊助學生社團可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與企事業單位合作,通過正當渠道向社會募集外聯資金。

(一)禁止任何社團與贊助商合作在校內舉辦純商業性及涉及現金交易的活動。對贊助商要求在校園內進行的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社團必須制定詳細的活動策劃案(內容包括宣傳內容、宣傳形式以及宣傳對象等),交社團聯盟審批,並經學校保衞處同意後,方可進行;

(二)取得贊助後,社團須向社團聯盟提交一份合作協議書複印件,由社團聯盟祕書處保存;

(三)贊助單位提供的一切實物贊助,全部歸該社團集體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轉移、變賣或據為己有;

(四)認真做好每一項贊助經費使用情況登記,並保留原始消費憑證。

三、各社團參加社團評比或其它活動所獲得的獎勵資金。

第二條社團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一、各社團必須具備完善的財務制度,並設立專門的財務負責人(可由社長兼任)建立經費收支賬目和社團內部的財務制度,做到賬、款分離,專人管理。

社團財務負責人須履行以下的職責:

(一)根據每次經濟事項全面、真實、連續、系統地登記好現金日記簿,一切收入與支出必須統一入賬,並有效完整地保管財務憑證,做到“日清日結”,月末進行對賬,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確保賬目清晰明瞭、客觀準確;

(二)在學生社團主要幹部換屆時,負責做好財物交接工作;

(三)將資金的來源去向逐項登記清楚,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並保存好原始憑證。定期向社團成員公佈財務狀況並自覺接受社團全體成員的監督;

(四)積極配合社團聯盟祕書處的工作,定期將財務收支情況進行總結,向社團聯盟祕書處彙報財務狀況,並自覺接受社團聯盟的監督。

二、社團經費的使用應本着科學合理、勤儉節約的原則,服務社員、發展社團。

(一)社團經費的使用包括:活動支出(即社團開展各項活動所需的經費)、宣傳費用和交通費用;

(二)社團經費系全體社員所共有,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支出社團經費;

(三)嚴格按照預算支出社團經費,不得浪費或挪作他用。

三、每次活動結束後,社團須將需要報銷的票據複印件上交祕書處,原件自行保存,留作年終報銷憑證。

第三條社團經費的報銷

一、外國語學院校團委報銷制度採取年終報銷制,即每學年年終為各社團進行財務報銷,其他時間不予報銷;

二、經費報銷具體流程

(一)每學年初各社團上交下一年的活動策劃及預算,經校團委審批通過後,方可按照預算開展活動。社團經費的使用堅持先審批,後使用的原則,每次經費的使用須先經校團委批准,未經過審批的預算不予報銷。報銷時需持原始發票或相關憑證;

(二)各項支出須有相應的票據證明。有效報銷憑證包括車票(公交車票、地鐵車票、公交卡充值憑據)、銷售商品專用發票(手寫或機打)及門票(用於科研活動),其他票據一律不予報銷。若為手寫發票,則須詳細填寫消費項目,否則不予報銷;

(三)發票台頭必須填寫“外國語學院”;發票內容的填寫須詳細完整,不得籠統概括為“辦公用品”“文化用品”等;

(四)車票類票據背面須寫明經手人、時間、目的地及事由,並由社長簽字;發票類票據背面須寫明經手人、時間及開具原由,並由社長簽字;未經社長簽字的票據不予報銷;

(五)以b5大小的白紙作為報賬單底,報銷票據原件須整齊有序地用膠水粘貼在報賬單底上,不得使用透明膠帶、雙面膠或訂書器等粘合工具;報賬單底正面粘貼票據。白紙橫放,票據按類別和麪值歸類,同類票據自左向右貼成一排,每張票據的左起點依次向右排,每排總長度不得超出報賬單底長度,多於部分可向內對摺;在每張報賬單底的右下角對該頁票據張數及金額進行分類統計;票據粘貼好後,將每張報賬單底左側粘貼在一起,附上校團委下發的統一封面,並按照封面規定項目認真填寫。

(六)報賬單須在規定時間內交由社團聯盟祕書處處長和社團聯盟主席簽字後,由祕書處統一交到校團委報銷;

(七)每學年報銷前,各社團由社團聯盟祕書處處領取報賬單底;

(八)單張超過1000元的票據以支票形式報銷;

(九)報銷金額應與預算大體相當,嚴重超支的部分原則上不予報銷;

(十)對於信息不真實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不予報銷;

(十一)經費報銷單不可作假,各負責人簽字前務必嚴格審核。作假行為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10

一、購買物品及票據管理。

各部門購買物品消費金額不足100元時,應在購買物品前向生活部長説明;當消費金額超過100元時,必須向王老師説明,徵得同意後方能購買,否則視為無效。

二、與合作單位的合作。

1.計算機與控制學院團委學生會已經與天外天自選店(東區)、學賢文具(東區)、博雅複印打印店(東區8教、堯山1教二樓)、一得閣文具(堯山商業街)、惠學林(堯山商業街)/一得閣文具店、翔宇數碼影象中心、天外天自選店(東區)//建立長期合作關係。請需要打印、複印、購買體育用品、文具、紙張、藥品等物品的部門與他們聯繫。注意:在上述指定地點購買的物品需要在指定地點作好記錄(包括時間,物品名,單價,數量,錢數,經手人,購買用途),以便做好統計。

2.關於在合作單位記賬的規定:記賬總金額超過30元、低於100元的需向生活部部長申請,100元以上的需向王老師申請,徵得同意後方可記賬。記賬人一般為各部部長或部長指定的某位同學,記賬時需要出示相關證件(三用證或學生證)。

3.原則上一得閣文具店的文具購買只能由宣傳部記賬,如其他部門有特殊情況,則需向生活部部長説明。

4.記賬同學務必嚴格分清團委學生會與社團、各年委賬目,一旦發現社團、各年委有誤記現象應立即向生活部提出,由生活部與社團、各年委溝通,解決賬目誤記問題。

5.在指定合作單位所記賬目總數,在一學期完後//達到一定數額後//生活部將會對所記賬目進行清算,然後重新記賬,如此反覆循環。

三、活動經費預算。

1.各部門開展活動需要經費時,應以節約為原則制定活動經費預算方案,並列入工作計劃。每次活動之前,由活動負責人進行經費預算(預算金額與實際所用金額原則上要控制在±10%以內),如宣傳、聯繫、評委、獎品等費用,逐項列清並製作資金預算表(見附件2)。

2.活動前期活動負責人應填寫好《三院團委學生會預決算表》交由王祥老師過目。活動後期負責人應將預決算表填寫完整後向生活部報決算,並對預決算間差異做出相應評估,在備註欄內寫明理由。對於預決算差距過大的活動負責人將會在例會上做出批評。

3.活動所得贊助經費,原則上提成10-15%(由拉到該贊助的同學負責),剩餘的上交團委學生會作為活動使用經費。其中,所拉贊助的風險及投入由個人自負。

四、物品管理。

1.各種物品購買前,購買人需認真查看團委學生會儲存室內是否已有該物品可供使用,若經查看確認沒有該物品後方可購買。若對物品重複購買,一經發現,將由購買人自付全部費用並由生活部在例會上對購買人提出批評。

2.各部所購得物品,請節約使用。各部所購買的物品中,如果是非一次性物品,則該物品在使用完之後,經手人有責任保管好或者放到物品儲存室,並寫好物品出入表(見附表),以便下次續用。生活部要及時統計剩餘物品,對於剩餘物品任何人不得轉為私人所有,一經發現將給予嚴厲批評。

3.使用或借用儲存室的物品時,一定要填寫好物品出入表(見附表四)。

4、對於比較大型的活動,借出的東西較多,只需要填好借出去的情況,等一天完後,再對物品進行檢查及整理。

五、票據及賬目管理。

1.學生會內部報銷原則上以正規發票為憑證,收據無效。發票正面必須填寫的內容包括:客户(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品名全稱、金額、日期。背面須用鉛筆在右下角註明用途、經手人、付款人、日期。注意:餐飲、娛樂類發票不能報銷。當消費金額較少時(小於10元),可以不要發票,以收據為證,交給生活部部長報賬。

2.生活部部長將作好財務的統計,定期(一個月)向學生會內部公佈開支情況,將相關的發票和收據保管好,在一個活動全結束當月的下月初向王祥老師報銷,在每月的5至7日經手人(指定人)可到生活部領取金錢。報銷前生活部部長,及經手人將認真填寫報銷單據封面(見附表1)並整理好報銷發票,報銷過程中將認真填寫《現金領取表》。

(即:各部門報銷的時間為月初的5到7日

各部門報賬的時間為任何時間

生活部製做報表及向王老師報銷的時間為月初1到4日)

另:若一次性消費達到200及以上者,可及時向王祥老師講明,寫好《現金領取表》後,方可提前報銷此資金。後將《現金領取表》交於生活部保留,以便下月初做報表及總計。

3.作為生活部的成員,要有義務也有責任做好財務的保管,分類,記錄並指導各部門的消費等工作,保證工作的順利和正常進行。

4.生活部有權對各部門的消費情況,消費金額進行調查,核實。

5、即不能有發票又不能開收據單(如桶裝水)可到生活部領取憑條(見附表),按要求填寫好。

6.活動期間的錢可由任何人先幫付,完後再結清。(在發票的後面寫上付款人的姓名)至於發票、收據單、統一交於生活部管理(報帳可隨時交於生活部)。

學生財務管理制度11

一、學校食堂必須設立專賬,設一名兼職或專職會計和一名兼職出納,對學校的食堂財務進行核算和管理。

二、學校學生食堂設立專用銀行存款賬户,學生食堂所有收入必須按時繳存學生食堂賬户,超過1000元現金必須開票入賬。

三、所有的支出必須有票據,會計憑票入賬。購物一次超過100元以上須報請學校校長審批,並由2人同時採購。發票必須有售貨人或單位簽章及經辦人員、校長簽字後才能入賬。

四、實事求是核實食品成本,嚴格實行零利潤原則,確保國家財政補助資金100%用於學生營養午餐,不得剋扣、截留、擠佔和挪用專項資金,確保食堂正常運轉,千方百計為學生服好務。

五、規範食堂的貨源渠道,糧油實行政府採購配送,蔬菜、調料、肉類等自行採購,大宗物品採購由學校行政會提議,提交校委會或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後方可採購。

六、學校不得將雜費、招待費等放在學生食堂報賬,禁止侵佔學生利益。

七、學校食堂財務做到日清月結,每月按時公示相關內容,接受師生和羣眾的監督。

八、學生食堂的賬務憑證不得隨意銷燬。

九、各校每月及時向中心完小報賬,中心完小也要接縣局要求按時報賬。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北京市婦女兒童社會服務中心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中心工會財務制度。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定,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定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按照《北京市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編制工會經費預算、決算和組織預算執行,若遇重大支出超出預算,必須提交北京市婦女兒童社會服務中心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做好預算、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帳户,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明確會計人員工作崗位、工作職責和權限,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按上級工會規定管理好、用好中心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四、按照機關工會要求,及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中心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中心工會主席審批後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上級工會組織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管好、用好工會經費,要建立、健全工會會計賬簿:總賬、收入支出明細賬、現金銀行日記賬、及固定資產明細賬,錄入憑證登記、結賬、錯誤更正方法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會計制度。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費用在1000元以下,可用現金支付,費用在1000元以上需使用支票支付,若有大額支出需提交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並且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盤點檢查。

十、嚴把費用支出手續,費用單據必須合法取得,報銷單據時必須有經辦人、主管負責人、工會主席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十一、根據手續齊全,審核後的單據進行登記賬簿,會計核算做到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實相符,

十二、在資產管理方面,根據財務賬簿建立固定資產帳,逐一登記財產的名稱、型號、數量、金額等,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定期盤點。

十三、按照《工會會計制度》的規定,根據經過審核的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會計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説明清楚、報送及時,並且簽章齊全。

十四、工會財務需管理好印章、票據。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支票。發票、收據由區工會統一領購。

十五、整理保管檔案是工會財務的責任,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按照國家和工會有關規定,及時整理歸檔,妥善保管,調閲和銷燬手續要齊全

十六、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委員羣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條為了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企業財務通則》,結合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特點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針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企業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第三條切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的工作,在經營過程中,保證企業財產物資的進出消耗都應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同時做好完整的原始記錄,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第四條企業流動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計入財務費用。

企業長期負債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開發期間,企業借入資金而不能直接計入某項開發成本的利息支出,計入開發成本;開發產品竣工驗收完工後,計入財務費用。

第五條企業如發生因債權人特殊原因確定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計入資本公積。

第六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短期投資、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其中:其他貨幣資金包括外埠存款、在途資金我;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銷貨款、其他應收款、應收票據、待攤費用、預付工程款、預付購貨款等。

第七條企業應收票據應按照面值計價,貼現應收票據的實得款項與其面值的差額,計入財務費用。

第八條企業年度終了,按照年末應收賬款餘額的1%計提壞賬準備金,計入管理費用。發生的壞賬損失,衝減壞賬準備金。收回已核銷的壞賬,增加壞賬準備金。

第九條存貨包括各種庫存材料(辦公耗材、開發經營材料)、庫存設備(如暖衞設備、通風設備、照明設備等)、低值易耗品、開發產品、出租開發產品、週轉房、在建開發產品等。

第十條存貨按實際成本計價(採用先進先出法)。

第十一條企業領用或發出低值易耗品按受益對象,採用五五攤銷法記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費用。

第十二條企業在用的出租房、週轉房按其耐用年分期平均攤入成本。

第十三條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1000以上,20xx元以上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實物形態不變的各用具物品等勞動資料,如工具、管理用具等。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20xx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及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固定資產。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按下列方法計價:

〈1〉購入的,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調試費和繳納的税金等計價。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3〉改、擴建的,按照固定資產原價加上改、擴建改發生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後的餘額計價。

第十六條完工並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數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從交付使用次月起計提折舊;辦理竣工決算後,按其實際價值調整原估價入賬的固定資產原值和已計提折舊。

第十五條企業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淨殘值率按照固定資產原值的5%確定。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折舊額的計算公式為:

年折舊率=(1-預計淨殘值率)/折舊年限*1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第十七條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從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計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從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提足折舊的逾齡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

第十八條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發生不均衡的、數額較大的,採用待攤辦法。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或清理報廢的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後的淨收益與其賬面淨值的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條企業對固定資產每年盤點一次。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原值減去估計累計折舊的淨收益,計入營業外收入;盤虧、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按其原值扣除累計折舊、變價收入、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償以及殘值後的淨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二十一條無形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從開始受益之日起,按有效使用期限內平均攤入管理費用。

第二十二條長期待攤費用主要包括開辦費、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攤銷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以及其他待攤費用等。

第二十三條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間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註冊登記費等,自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5年期限分期攤入管理費用;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租賃有效期內,分期記入管理費用。

第二十四條房地產企業開發、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按規定計入相關成本、費用。

第二十五條企業開發產品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及開發間接費用。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税、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着物拆遷補償的淨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費包括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七通一平等支出。

〈3〉建築安裝工程費包括企業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和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築安裝工程費。

〈4〉基礎設施費包括開發小區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衞、綠化等工程發生的支出。

〈5〉公共配套設施費包括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

〈6〉開發間接費用是指企業所屬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等。

第二十六條企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1〉銷售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的各項費用,包括應由企業負擔的保險費、維修費、展覽費、差旅費、廣告費、銷售佣金、開發產品銷售之前改裝修復費、看護費、採暖費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的人員工資、獎金、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以及他經費。

〈2〉管理費用是指企業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諮詢費、審計費、訴訟費、排污費、綠化費、税金、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業務招告待費、壞賬損失、存貨盤虧、毀損和報廢將損失,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3〉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經營期間發生的利息淨支出、匯兑淨損失、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企業籌資發生的其他財務費用。

第二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照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4%提取,主要指職工的醫藥費(包括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交納的醫療保險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福利支出。

第二十八條待攤或預提費用,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和成本與收入配比的原則。企業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待攤費用,按受益期攤銷期限一般不應超過12年個月。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需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項目和標準,預提數與實際發生數發生差異時應及時調整提取標準,多提數應在年終衝減成本費用。預提費用當年能結清的,年終財務決算不留餘額;需要保留餘額的,應在財務報告中予以説明。

第二十九條企業營業收入包括土地轉讓收入、商品房銷售收入、配套設施銷售收入、代建工程結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以及其他業務收入。

第三十條商品房、配套設施銷售和土地轉讓,在商品房、配套設施和土地等移交買主,並提交發票結算賬單時確認收入實現;代建工程應在工程竣工驗收、辦理財產交接手續、並將代建工程價款結算賬單提交委託單位時,結算賬單經委託單位簽證後,確認收入實現;出租房屋按合同、協議約定的承租方付租日期應付租金,確認收入實現。

第三十一條企業發生的產品銷售退回、折讓或折扣,衝減銷售收入。

第三十二條企業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盈和出售淨收益,罰款收入以及其他非營業性收入。

第三十三條企業發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潤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5年內延續彌補。5年內不足彌補的,用税後利潤彌補。

第三十四條企業税後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按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2〉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税後利潤扣除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後的10%提取,達到註冊資金的50%可不再提取。

〈3〉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三十五條盈餘公積金可用於彌補虧損或用於轉增資本金,轉增資本金後,企業法定盈餘公積金一般不得低於註冊資金的25%。

第三十六條企業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費用明細表及財務情況説明書及有關附表。

第三十七條財務情況説明書主要包括下列內容:生產經營狀況,利潤實現和分配、資金增減和週轉、財務收支、税金繳納、各項財產變動情況。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5

各科室,局屬事業單位:

為加強和規範我局財務管理工作,保障工作正常運轉,根據財務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現將進一步規範我局財務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一切經費使用必須嚴格遵守上級有關財經紀律和財務管理規定,做到厲行節約,實行專人審核、“一支筆”審籤制度。

二、日常開支及行政事業辦公經費由分管財務副局長審籤,信訪專項資金、超計劃開支及3000元(含)以上大額費用由局務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三、因公出差,事前必需經局長審批後才能報銷差旅費。

四、報銷費用的,經辦人必須按規定實事求是逐項填報、簽字,由辦公室主任審核,按規定經有關領導審籤後,交報帳會計統一核報。

五、各種公務接待必需附有來函或電話記錄單,按業務對口原則進行接待。

六、財務人員必須嚴格落實財務制度,嚴禁公款私存。在審核各種票據時,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要説明情況作退回處理。

七、所有物品(服務)按集中採購規定進行統一集中採購。

八、個人公務支出嚴格按公務卡使用管理規定結算。

九、報銷範圍及標準按財政部門規定執行。加班夜餐補助、工作人員差旅費、勞務費等費用報銷一律按照省、市、縣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執行,嚴禁超範圍和標準報銷。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6

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中國小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和縣教育局慈教發(20xx)7號《關於加強中國小財務管理的意見》的文件要求,結合江埡中學食堂財務管理方案為規範財務行為,進一步提高我校食堂管理水平特制訂食堂財務管理細則。

一、組織領導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具體職責

1、校長負責食堂財務管理的全面工作,實行一支筆簽字制度,對學校的錢,物以及食堂的食品衞生負領導責任。

2、總務主任直接負責食堂財務管理工作,把好學校財務支出的制度關,對學校的錢物以及食堂的食品衞生負直接領導責任。

3、食堂會計負責食堂財務審計工作,分期分月做好食堂賬目。

4、食堂管理員負責食堂工勤人員的管理,食堂食品衞生的管理,食堂財產的管理及行使食堂財務監督的權利。

5、出納負責學校的現金管理,按月做好食堂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負責管理現金和支票。

6、採購員負責採購學校所需各種教學用品及食堂的食品。嚴把食堂食品衞生第一道關,嚴格控制三無產品進入學校。腐爛變質食品進入校園。

7、保管員負責建立完整的實物進入庫台帳,並在實物進入庫台帳上簽名,做到帳物相符。

三、具體管理細則

1、收入管理。

嚴格按照張家界市物價局,張家界市財政局,張家界市教育局,張家費(20xx)1號《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國小教育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向自願開餐的學生收取伙食費,且按月足額收取入賬。記帳時以班為單位編制伙食費收入彙總表,由班主任核實簽字後入帳,學校牧場商店的收入上交總部行政帳統一管理,彌補公用經費的不足。

2、支出管理。

學校食堂不以盈利為目的,每生每天按10.5元計算,一月231元。保證學生吃的好,吃的飽,吃的有營養,每期結餘資金上繳行政帳用於發放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虛列發票套取現金。

3、賬物管理

食堂建立總賬、收支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日記賬實物賬和實物進入庫台帳。由總務主任每月實施檢查督促。並向中學總部上交當月的食堂財務報表。

4、實物管理。

食堂保管員應建立完整的實物進入庫台帳,凡購進物品必須先入庫再出庫,凡實物進出每日要有完整的實物出入庫記錄,實物入庫,交貨人、保管員要在入庫單上簽名,食物出庫,炊事員,保管員要在出庫單上簽名。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總務主任、伙食團長、會計要定期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5、現金,支票管理。

學校食堂實行“收支兩條線”食堂經費建立銀行賬户,伙食收入全部繳存銀行,所有收入一律通過銀行辦理結算,嚴禁坐收坐支,嚴禁公款私借私存和挪用,出納應妥善管理庫存現金和支票,防失、防盜措施要嚴密。庫存現金不超過5000元,1000元以下的可以現金支付。1000元以上的可以通過銀行支付各項支出票據必須合規、合法,手續齊全。1000元以下由校長,總務主任,伙食團長,採購員,領款人簽字後由出納付款。1000元以上由校長,總務主任,伙食團長,採購員,保管員領款人簽字後由出納付款。出納取款必須憑取款憑條上校長、總務主任、中學總部財務公章方可取款。

6、監督管理。

每月由學校年級組選派政治思想好,責任心強的教職工代表組成清賬小組,對學校食堂收支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學期結束由學校理財小組成員對全期食堂收支情況進行總結並做出清賬總結。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xx有限公司是縣政府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企業。

第二條為規範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工作,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合法、科學、有序的財務核算體系,明確財務管理工作職責和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以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董事長組織擬定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審批財務事項。

第四條公司設置財資部。財資部是負責公司資金籌措及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職能機構,對公司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檔案管理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第六條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堅持營運機構財務與主管部門財務分離、營運機構財務與下屬公司財務分離、營運機構投資財務與運行費用財務分離的“三分離”原則,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要求分別核算與管理。

第七條公司對外投資、貸款擔保和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按規定上報公司董事會審核,xx縣獼猴桃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八條服從政府委派本公司監事會成員的監督和指導,積極配合監事會成員依法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

第二章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第九條嚴格執行《支付結算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第十條堅持不相容職務分離原則。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工作,財務印籤應實行分開保管。會計與出納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第十一條本公司不辦理現金業務。

第十二條公司在銀行開立的賬户應該設置相應的銀行存款日記帳,出納員應該按照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每日結算,隨時掌握存款餘額。公司應指定專人簽發支票等支付工具,並妥善保管,嚴格按票據順序號簽發,嚴禁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第十三條建立銀行對帳制度。每月末,出納人員應將銀行日記帳發生額與銀行提供的對帳單進行逐筆核對,提交會計人員複核。

第十四條嚴格執行《貴州省統一發票管理實施辦法》。發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公司辦公室負責列冊登記,順號發放使用,保證完整無缺。發票中的各聯單據是公司財務收支活動中據以進行核算的原始憑證,必須按規定程序傳遞,不得散失,因故作廢的應該整份按照原聯數粘貼,加蓋作廢印章後隨存根保留備查。

第十五條加強應收及預付款項的管理:

(一)應收及預付款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各類應收款及預付款應分單位及時登記,準確反映其形成、收回情況,月底應列出各項應收及預付款的餘額分户清單。

(二)因公出差借款,須經過董事長審批同意後支付。出差借款人應在返回後十日內,及時辦理差旅費報銷手續,結算借款金額。對無故延期不報者,財務部門在催促無效的情況下,可制定扣款計劃,報經董事長同意後從借款人工資中扣回。

(三)各類應收及預付款應建立定期核對和清理制度。相關業務部門對六個月以上的款項與財資部進行核對後進行催收。對掛帳一年以上帳齡的款項應明確辦理人員的責任,落實催收措施;對將近兩年的應收款項應重新辦理債權落實手續,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資金損失。

第三章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第十六條公司的資金只用於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除業務結算、職工出差和業務需要可預支一定數額的資金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故佔用、挪用公司的資金,預支資金必須經董事長批准。

第十七條公司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審批權限為:公司的日常經費支出由董事長審批。

第十八條審批程序實行“審查、審核、審批”三級審核制。各項支出由經辦人提出申請,職能部門負責人對該支出的合理性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財務負責人根據財務管理制度對已審查的支付款的'真實性及合法性進行“審核”,最後由董事長籤審後支付。

第十九條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接受;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更正、補充後再給予辦理。

第二十條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各項收入均應及時、全額登記入帳,統一核算。不準設“帳外帳”,嚴禁設立“小金庫”。

第四章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生產用的機器設備、工具儀器、運輸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產用設備、工具、用具,均列為公司固定資產範圍。

第二十二條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由管委會統一管理(賬實分開管理)。

第五章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三條凡涉及資金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的經濟事項,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以起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作用。

第二十四條出納人員的職責:

(一)對有關公司銀行存款收付的事項,應經有關人員審核批准後,方可辦理;未經審核或手續不完備的收付事項,出納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二)出納人員不能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三)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章,應由出納和會計分別保管。

第六章財務報告及財務評價制度

第二十五條財務會計報告是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書面文件,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會計報表附註組成。

第二十六條會計報表編制要求: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二十七條根據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編制各種內部會計報表,由公司自行設計,如“預算執行情況表”等。

第二十八條財務會計報表必須由董事長、財務負責人、主辦會計簽字並蓋章,以明確責任。年度會計報表須聘請註冊會計事務所審計後,才能對外報送。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範國小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切實做好中國小財務報賬工作,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的“八項規定”精神,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國小校財務制度的通知》(財教〔20xx〕489號),結合我縣國小校近兩年來實際運行情況,特修訂《上饒縣國小校財務管理細則》。

第二條本財務管理細則適用於上饒縣人民政府和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普通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工讀教育學校、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

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中國小校、幼兒園可以參照本財務管理細則執行。

第三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學校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四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制學校決算,真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依法籌集教育經費,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學校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範財務風險。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條中國小校以校為單位進行會計核算。

實行“集中記賬,分校核算”的,不改變學校財務管理權。學校設置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在上饒縣教育會計核算站報賬。

第七條中國小校財會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工作權限、專業技術職務、任免獎罰,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執行。中國小校報賬員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會計業務的培訓,掌握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為做好學校財務和食堂財務管理,全面履行會計崗位職責,報賬員為學校總務後勤管理人員,主要做好財務等方面工作,規模大且核算任務重的學校要增加財務人員配備。

第八條非獨立核算的勤工儉學、社會服務和經營等項目的財務活動,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第九條中國小校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實行單獨核算,在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下,嚴格按《上饒縣教育體育局關於印發的通知》(饒縣教體發〔20xx〕25號)進行管理。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十條中國小校預算是指中國小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中國小校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十一條中國小校預算以校為基本編制單位,村完小(含教學點)要編制預算彙總後納入中心國小(包括九年一貫制學校)統一編制。預算編制應當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中國小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中國小校年度預算由學校根據年度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以及預算編制的規定,提出預算建議數,經縣教體局審核彙總後報縣財政局。中國小校根據縣財政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縣教體局審核彙總報縣財政局,經法定程序審定後批覆執行。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中,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户管理資金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者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如每年十月份因人員變動、工資改革等確需調整的,中國小校應當報縣教體局審核後報縣財政局調整預算。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户管理資金以外部分的預算需要調增或者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並報縣教體局和縣財政局備案。

收入預算調整後,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十四條編制收入預算應貫徹積極、穩妥的原則,只要是合理合規的收入應加以充分利用,增加收入。收入預算編制應做到項目完整、數字準確。

第十五條編制支出預算應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堅持“保人頭,保運作,保安全、促發展”的原則,合理確定支出項目比例。義務教育學校主要支出項目原則上按以下比例執行:(1)業務培訓費不低於公用經費10%;(2)校園文化建設費不低於公用經費的10%;(3)教學裝備圖書購置與維護費不低於公用經費的10%;(4)校舍修繕費不低於公用經費的10%。非義務教育學校應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確定相應的支出結構比例。

第十六條義務教育學校應嚴格控制無經費來源的校建項目支出。公用經費是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業務經費,主要用於教育教學業務管理和教育教學設施的常規維護、維修等,原則上不得用於基本建設投資。

第十七條為細化報賬管理,在年度總預算的基礎上,根據學校按學期進行管理的特點,學校應編制學期收支預算。

(一)學校應在學期初10天內,由報賬員根據上年度財務收支和業務活動及有關資料的變化情況,剔除上年一次性或臨時性的因素,分析本學期各項增減因素對學校收支的影響,提出本學期收入、支出建議數,提交校委會研究。

(二)學校應在學期初15天內,將校委會審核通過的預算計劃,提交教代會討論通過。

(三)學校應在學期初20天內,將本學期財務預算計劃報教體局審批。預算計劃經審批後,即成為本學期預算執行的依據,原則上不得進行調整。如遇特殊情況需調整預算,報教體局同意後,予以調整。

(四)學期結束,應進行本學期收支決算,清理債務。

第十八條中國小校決算是指中國小校根據預算執行結果編制的年度報告。

中國小校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決算,由縣教體局審核彙總後報縣財政局審批。

第十九條中國小校應當加強決算審核和分析,保證決算數據的真實、準確,規範決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二十條收入是指中國小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二十一條中國小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中國小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學校要及時按要求做好撥款台賬,定期和教育核算站核對、教育核算站定期與縣財政教科文股進行核對,確保指標準確無誤。

(二)事業收入,即中國小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規定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户的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户核撥給學校的資金和經核准不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户的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三)上級補助收入,即中國小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中國小校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學校的收入。

(五)經營收入,即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教育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條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二十二條中國小校組織收入應當合法合規;各項收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對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户的資金,中國小校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校總務處、教務處、財務人員應及時對學生人數、票據金額等進行核對,全面核查收入正確性。收取的現金通過當地銀行上繳縣財政專户或相關專用賬户,嚴禁攜帶大額現金,確保資金安全。

第二十四條中國小校各項收入必須統一由學校財務組織辦理,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任何單位和部門嚴禁設立“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嚴禁公款私存。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五條支出是指中國小校為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二十六條中國小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中國小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中國小校為了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教育教學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項目支出是指中國小校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二)經營支出,即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教育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四)上繳上級支出,即中國小校按照縣財政局和縣教體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條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贈支出等。

第二十七條中國小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定,報縣教體局和縣財政局備案,學校規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

中國小校應當加強支出管理,人員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於教職工福利等人員支出,人員支出不得用於公用支出。項目支出應當按照規定專款專用,不得擠佔和挪用。

第二十八條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應當以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經營活動中,應當加強經濟核算,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二十九條中國小校從縣財政局和縣教體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應當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並按照規定向縣財政局或者縣教體局報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後,應當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並接受縣財政局和縣教體局的檢查、驗收。

第三十條中國小校各項支出應當按照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三十一條中國小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採購制度等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中國小校應當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三條中國小校應當依法加強各類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不得使用虛假票據

第三十四條根據學校的特性,進一步對人員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等事業支出進行細化管理。

第三十五條人員支出管理

(一)發放人員經費,由學校統一製表,到核算站報支,由銀行統一代發。各校應在每月25日前將下月工資變動調整表用電腦打印(附增資批覆,工資介紹信等)先報核算站彙總,再報縣財政審批,獲批的工資撥款匯入工資專户,存入個人賬户。並應將工資發放情況和扣款情況及時公佈,中心國小要公佈到村完小,通知教師查收。各校對於工資發放中出現的差錯要及時更正,並耐心做好解釋工作。

(二)各校必須認真履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防洪基金、民兵訓練費等上級有文件規定的應由個人繳納的各項費用的職責。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高温津貼、晚自習教師值班看護補貼、工傷保險、按規定聘請的臨時工(食堂大師傅、保安、代課教師)工資、烤火費等經費按人員經費管理,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定。寄宿生晚自習教師值班看護補貼在寄宿生提高的生均120元公用經費中列支,不高於寄宿生年生均80元標準。臨時工工資、烤火費要列入公用經費勞務費科目開支。嚴禁超標準支付各項人員經費,或給教師開空頭支票,並及時發放各項經費,全面提高教師積極性。教師工資相關的新政策要在上饒縣教育信息網的“工資政策諮詢”欄及時公佈,便於教師查詢。

第三十六條公用支出管理

(一)差旅費管理。建立出差登記審批制度,差旅費報銷項目和標準按省、縣、市縣有關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執行。

(二)辦公業務費管理

各學校應將需要購置的小額辦公用品編制計劃清單,由報賬員審核,報校長審批後,由總務處指定二人(雙人操作)統一購置。在當地小商店的零星購買,簽字人員必須由學校指定專人(嚴禁多人)簽字購買,註明用途、日期,並及時結賬。開展業務活動支出應做到事前有方案,事後有結果,伙食有標準。

(三)公務接待費管理。本着“招待熱情、控制標準、勤儉節約”的原則,加強公務接待費用管理,招待費嚴格控制在公用經費的5%以內。

第三十七條項目支出管理

項目支出包括學校設備購置、校園文化建設費、學校基本建設三部分。達到政府採購標準的項目支出要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執行。

(一)嚴格執行學校設備購置報批制度。批量購置金額在10000元以上或單件購置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支出嚴格按《上饒縣教育體育局關於印發的通知》(饒縣教體發〔20xx〕5號)文件執行。

(二)校園文化建設費用實行預算控制管理,由學校自行組織實施。學校要制定方案,並與施工方簽訂合同,組織實施,工程完工後,由學校組織驗收決算。若達到招標和採購要求的應參照上述“學校設備購置”條款辦理招標和採購審批手續。

(三)學校基本建設嚴格按《上饒縣學校基本建設管理辦法》(饒縣教體發〔20xx〕11號)文件執行。

學校基本建設包括校舍修繕項目和政府投入校建項目兩部分。

校舍修繕項目是指用學校用公用經費進行校舍維修和維護髮生的項目。各學校根據預算確定修繕內容和規模,不得超規模、超預算實施。

投入資金在2萬元以上(含2萬元)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的報縣教體局校建辦備案。校舍修繕項目投入資金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項目,各學校以文件形式(並附經造價公司編制的造價預算清單)上報校建辦,校建辦報請局分管校建領導審批後,再由項目學校按程序組織招投標,並簽訂好施工合同(協議)及監理合同後組織實施。

政府投入校建項目是指由政府投入資金給學校的建設性項目,非義務教育學校還包括用學校收費項目經費進行的建設性項目。政府投入的校建項目資金堅持手續完善到位,並按工程進度支付至中標企業基本賬户的原則。各項目學校要根據施工合同(協議)和工程實施進度進行分期撥付工程款。沒有審計的完工項目要控制預留工程總造價(合同或協議價款)的20%不予支付。

撥付工程款時須攜帶工程進度資金撥款申請表、施工合同(協議)、施工過程檢查驗收表、施工單位出具的未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書、税務發票、校建項目明細台帳、發改委的立項報告、工程招標資料。

第三十八條村完小支出管理。

(一)村完小公用經費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全鄉性費用。全鄉性費用包括大師傅工資、高温津貼、烤火費等人員費用和上級有關部門佈置的由中心國小統一組織實施的培訓費、會議費、設備採購、修繕、校園文化建設等公共業務支出費用。二是村完小可支配費用。村完小可支配費用是指按村完國小生人均標準公用經費總計扣除全鄉性費用後,由村完小直接支付勞務費、水電費、電話費、購買小額辦公用品等零星業務支出。各村完小要指定一名品德兼優的教師參與管理,做到每項業務支出三人以上參加,每張票據有三人以上簽名,每月公開財務收支情況。

(二)中心國小應加強村完小的經費管理,結合本鄉鎮各村完小規模大小等實際情況進行統籌兼顧,對村完小公用經費進行科學合理安排,不得擠佔和挪用村完小公用經費。村完小設二級報賬員,到中心國小報賬。中心國小報賬員在報賬時應以各村完小為單位單獨填報報賬憑證,並附村完小經費支出明細表,及時歸集掌握村完小經費使用情況。

(三)中心國小學期初應結合本鄉鎮實際情況,按照“統籌兼顧,合理規劃,定額分配”原則,按本細則第三章第十五條規定的項目支出比例制定全鄉性費用支出預算指標,並確定村完小可支配費用的`生均定額,確保村完小直接支付的零星業務費用。村完小根據中心國小下發的全鄉性費用支出預算指標和村完小可支配費用的生均定額,做好本村完小的具體預算,由中心國小彙總上報審批後,按預算管理辦法執行。開學前中心國小應召開村完小財務預算工作會議,對本學期全鄉性費用和直接支配費用做好預算,學期結束應召開村完小財務決算工作會議,對本學期各項費用進行清算,清算時要有學校教師代表參加,編制村完小經費支出明細表,各村完小要對本村完小的收支進行公示,中心國小要在學期結束將各村完小的收支進行公示。

第三十九條票據手續管理。

(一)票據應手續完善,附件齊全。經手人、證明人要親筆簽名。發票單位名稱、日期、發票專用章、商品名稱、單價、數量內容完整,大小寫金額相符。合同、驗收單、審計報告、招標文件、銷貨清單、餐費菜單等相關附件齊全。差旅費報銷單要填寫時間、地點、事由、證明人等,各項要素要清楚,並附有規範的住宿發票、車(船、機)票等原始票據。費用報銷人要對票據進行分類整理,學校報賬員要對票據的合法性、完整性、業務的真實性、數據的準確性、費用的劃分範圍等有關內容審核簽字,報校長籤批後,再報核算站按有關程序報賬支付。

(二)各學校必須按要求登記資金使用台賬及其他輔助台賬,資金使用台賬應逐日逐筆認真填寫,收入和費用支出的相關人員必須在備查賬上簽名,以明確責任,並將資金使用台賬列入正式賬冊保管。各校應安排單獨的房間和櫥櫃專門保管財務資料。憑證、賬冊、報表、資金文件、工資批覆、電子文檔等文件資料應及時分類整理,做好備份,裝訂成冊,防鼠防蟲,妥善保管。

(三)核算站財務人員應妥善保管學校憑證賬冊,不泄露學校財務資料,有關審查機關查閲或調用財務資料要報告並辦理相關手續,每年2月份應將上一會計年度憑證、賬冊等移交給學校保管,並辦理憑證賬冊移交手續。報賬員離任時應,將報表、賬冊、憑證、工資批覆等文件資料編制移交清冊,及時辦理移交手續。

第四十條備用金支出管理

(一)各中國小校的經常性支出實行備用金制度。學校報賬員必須依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進行現金管理。核算站應結合學校經濟業務量等實際情況,核定備用金限額,保證學校日常開支的需要。核算站根據學校規模大小和遠近核定各學校備用金額度為:中學5000元至10000元,國小10000至18000元。學校報現金支出原則上每次必須控制在備用金的額度內。單項費用金額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的支出原則上辦理轉賬支付,在20xx元以下(不含20xx元)的小額費用可用備用金支付。

(二)報賬員出具借據借出備用金,報賬員應在相關金融機構辦理備用金專用銀行存摺(銀行卡、公務卡),備用金專用銀行存摺(銀行卡、公務卡)專項用於學校報賬,個人資金不得混存混用,嚴禁攜帶現金。報賬員不得將備用金挪作他用,確保學校正常支出。報賬員必須逐日逐筆登記資金使用手冊,做到日清月結。

第六章結轉和結餘管理

第四十一條結轉和結餘是指中國小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後的餘額。

結轉資金是指當年度預算已執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結餘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餘的資金。

第四十二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的管理。項目未完成的財政撥款結轉下年度繼續用於該項目。項目已完成的,財政撥款有結餘的應報縣教育局、財政局審批後留用或繳回國庫。

第四十三條非財政撥款結轉後有結餘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經營收支結轉和結餘應當單獨反映。

第七章專用基金管理

第四十四條專用基金是指中國小校按照規定提取或者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專用基金管理應當遵循先提後用、收支平衡、專款專用的原則,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規模。

第四十五條專用基金包括:

(一)修購基金,即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並按照規定在相應的購置和修繕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規定轉入,用於學校固定資產維修和購置的資金。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提取修購基金。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較少的其他中國小校,可以不提取修購基金。

(二)職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財政撥款結餘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轉入,用於職工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三)獎助學基金,即接受社會捐贈和按照規定從事業收入中提取轉入,用於獎勵、資助學生的資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需要提取或者設置的專用資金。

第四十六條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縣教體局會同縣財政局確定。

第八章資產管理

第四十七條資產是指中國小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中國小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

第四十八條中國小校應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和規範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管理,維護資產安全完整,保障事業健康發展。

第四十九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零餘額賬户用款額度、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應收及預付款項是指中國小校在開展教育教學和其他活動過程中形成的各項債權,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等。

存貨是指中國小校在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五十條中國小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資金監督管理,對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對存貨的盤盈、盤虧應當及時處理。

第五十一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中國小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築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傢俱、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五十二條中國小校應當設置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及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載固定資產的編碼、名稱、類別、規格、型號、原值、購置日期、使用部門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資產情況。

中國小校應當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查明原因,按照規定處理。

第五十三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中國小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中國小校取得無形資產發生的支出,應當計入事業支出。

第五十四條中國小校出租、出借資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縣教體局審核同意後報縣財政局審批。

第五十五條中國小校資產處置是指中國小校對其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產權轉讓或者註銷產權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劃轉)、對外捐贈、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報廢、報損、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

中國小校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第五十六條中國小校資產處置收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五十七條中國小校應當提高資產使用效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資產共享、共用。

第九章負債管理

第五十八條負債是指中國小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五十九條中國小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項、應付及預收款項、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

(一)借入款項是指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經批准從銀行等金融機構借入的短期或者長期借款。

(二)應付及預收款項包括中國小校應付票據、應付賬款以及其他應付款和預收賬款等。

(三)應繳款項包括中國小校收取的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户的資金、應繳税費,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四)代管款項是指中國小校接受委託代為管理的各類款項。主要有:代課教師工資、單位或教職工歸還的借欠款或賠款、按規定收取的各種代收費和代管費(包括一次性或臨時性收費)、招標押金等,中國小校應當加強代管款項管理,分項核算,按時結清。

第六十條中國小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類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一)學校在每學期末(2月份、8月份)做好債務清查,真實反映學校財務收支及債務情況。對當期未取得發票的不能入賬的收入、支出必須列入清查範圍,對故意隱藏收支,人為調節債務不上報的上期費用支出將嚴格控制報賬。各學校應及時上報《學校債權債務情況統計表》,每學年結束,教體局將對本學年度學校債務及財務管理情況進行內部審計。

(二)教育會計核算站應對各單位的往來款項,按債權人和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督促學校及時清理,以防壞賬損失。學校公款一般不得用於個人借支(預支差旅費除外),特殊情況,本學校職工確需借用,應按規定的範圍、權限審批,並落實追繳責任人。

(三)凡已出現負債的學校,在學期預算時,必須作出舊債償還計劃,每學年原則上保證償還債務金額的10%以上。

第六十一條中國小校應當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機制,規範和加強借入款項管理,嚴格執行審批程序。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借債務,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違反規定舉借債務。

中國小校不得提供擔保。

第十章財務清算

第六十二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中國小校發生劃轉、撤銷、合併、分立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六十三條中國小校財務清算,應當在縣教體局和縣財政局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六十四條中國小校財務清算結束後,經縣教體局審核並報縣財政局批准,其資產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因隸屬關係改變,成建制劃轉的中國小校,全部資產無償移交,並相應劃轉經費指標。

(二)撤銷的中國小校,全部資產由縣教體局和縣財政局核准處理。

(三)合併的中國小校,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者新組建單位,合併後多餘的資產由縣教體局和縣財政局核准處理。

(四)分立的中國小校,資產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分立後的中國小校,並相應劃轉經費指標。

第十一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六十五條財務報告是反映中國小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核算站每月10日前要將準確無誤的銀行對賬單、資金分析表、校建專款台賬上報縣財政局相關股室和縣教體局。核算站窗口會計每月6日前要與出納、學校進行對賬,並將上月預算執行情況表發送到相關學校校長信箱,每月10日前將學校《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細表》報送學校及相關部門,報賬員應對報表進行核對,學校蓋章,校長、報賬員簽字後返一份核算站。

中國小校應當定期向縣教育局和縣財政局以及其他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六十六條中國小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財政撥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資產投資決算報表等主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説明書等。

第六十七條財務情況説明書,主要説明中國小校收入及其支出、結轉、結餘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外投資、資產出租出借、資產處置、固定資產投資、財務分析指標、績效等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八條中國小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小校應當按照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進行財務分析,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

財務分析內容包括中國小校事業發展和預算編制與執行、資產使用、收入支出狀況、專用基金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佔事業支出的比率、生均事業支出、生均公用支出以及資產負債率等。

主管部門和中國小校可以根據學校特點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二章財務監督

第六十九條中國小校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預、決算編制的科學性、真實性、完整性和預算執行的時效性、均衡性;

(二)各項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規性;

(三)結轉和結餘資金以及專用基金管理的合規性;

(四)資產管理的安全性、合規性、有效性;

(五)負債的合規性和風險性;

(六)學生人數、教職工人數等基礎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第七十條中國小校財務監督應當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後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相結合。

(一)加強制度建設,做好事前監督。各學校應建立建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自行組織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落實,將財務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列入學校工作績效考核範疇。

(二)加強預算執行,做好事中監督。核算站財務人員應對學校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控制,凡超過預算的支出,核算站原則上不予核報。如有特殊情況,需報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列支。核算站財務人員應加強對學校預算執行情況的管理分析,及時分析各校預算支出情況,動態掌握預算的執行進度,將預算執行情況分析上報教育體育局領導並通報各學校,確保預算執行到位。嚴格執行大額支出集中採購審批制度、嚴格按照賬務管理制度要求報賬,認真做好會計基礎規範。

(三)加強審查力度,做好事後監督。加強內部財務審計和校長離任審計,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專項抽查,對違犯以上規定的財務人員、相關責任人和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列入評優評先、績效考核範疇。對性質特別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罰。

第七十一條中國小校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財務信息披露制度等監督制度,依法公開財務信息。加強財務公開,做好社會監督。每學期的預算和決算(包括村完小的預算和決算),班子成員和教師代表要參與,並將預決算及三公經費情況在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校務公開欄或校園網公佈。

第七十二條中國小校應當依法接受教育和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中國小校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應當執行本制度,但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財務管理制度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四條納入企業財務管理體系的中國小校,以及獨立核算的中國小校校辦企業,執行企業財務制度,不執行本制度。

第七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幼兒園依照本制度執行;其他社會力量舉辦的幼兒園可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七十六條中國小校應當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下發的《中國小校財務制度》和本財務管理細則,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校財務管理執行方案,並報教體局備案。

第七十七條本財務管理細則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中國小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中國小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中國小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幼兒園、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行。

第3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4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國小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不具備條件或不需要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國小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即在一定區域內,設置中心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區域內中國小校的財務活動。學校只設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財務機構報賬。具體實行何種體制,由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6條中國小校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技術職稱、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定執行。

第7條中國小校校辦產業、勤工儉學項目的財務活動,由學校財務機構統一領導。

第三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8條預算是指中國小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中國小校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9條國家對中國小校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中國小校特點、學校收支狀況、事業

發展計劃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財力可能確定。

第10條預算編制原則

中國小校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學校應當自求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11條預算編制方法

收入預算,應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教學和行政管理人員工資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第12條預算編報審批程序

中國小校預算由學校提出預算建議方案,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彙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中國小校根據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各有關主管部門彙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覆後執行。

第13條預算執行和調整中國小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户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或者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餘收入項目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並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收入預算調整後,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4條收入是指中國小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15條中國小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中國小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包括教育事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費、公費醫療經費、住房改革經費等。上述財政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中國小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中國小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雜費;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學費;借讀學生繳納的借讀費;住宿學生繳納的住宿費;按照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的其他費用等。其中:按照國家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户的預算外資金,要及時足額上繳,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户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准不上繳財政專户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中國小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中國小校附屬獨立核算的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項目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條中國小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7條支出是指中國小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8條中國小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中國小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事業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二)建設性支出,即中國小校用於建築設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專項資金和社會捐贈等新建、改擴建建築設施發生的支出。

(三)經營支出,即中國小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中國小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第19條中國小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經營支出應當與經濟收入配比。

第20條中國小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並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後,應當報送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21條中國小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主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定,報主管部門習和財政部門備案。學校規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22條中國小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中國小校財務的管理制度8

一、會計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的有關知識。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

二、持證上崗,定期參加財政部門規定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技能。

三、按照《會計法》和上級要求設立會計核算科目,建立帳冊,設立總帳和明細帳、銀行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

四、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對本單位的收入、支出進行全面的預測,按照收支情況,編制年度預算計劃,並嚴格按照預算計劃執行。

六、正確分清各類收支,按月向民主理財小組和校長彙報學校財務執行情況,協助校長做好學校財務管理工作。

七、學校所有的收費項目按物價局規定辦理,亮證收費,所有收費全部入帳,不設帳外帳。

八、對往來款項設立明細帳,及時清理。對應上繳的款項,不拖欠挪用,及時上繳。

九、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確保學校資產不流失,按規定進行核算,固定資產的購入、使用、報廢清理手續完整,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做好年終決算工作,全部報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口徑一致,帳帳、帳表相符,編報及時説明詳實。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十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資料,定期立卷歸檔。

十二、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全部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並編制移交清冊。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有關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工會(以下簡稱工會)財務管理,進一步規範工會的財務行為,提高工會經費及相關資金的使用效益,服務學校改革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工會預算管理辦法》(中華全國總工會【20xx】38號)、《工會會計制度》(財政部財會【20xx】7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會財務管理工作由工會主席直接領導,堅持依法理財,規範操作,確保工會經費和資金運行合法、合理、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合理編制財務預決算,依法積極籌集工會經費,合法合理使用工會經費和資金,對預算執行過程實行核算和監督。

第四條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遵紀守法,經費獨立,預算管理,依法收繳,為教職工服務,勤儉節約,民主管理。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和機構

第五條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管理體制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經費審查監督體制。工會經常性經費開支實行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由工會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六條工會應配備專業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分設會計、出納崗位,對工會經費進行獨立核算。工會經費收支相對獨立的分工會應設立兼職會計和出納,對分工會經費進行獨立核算和管理。工會經費收支不進行獨立核算的分工會,也應規範做好本分工會經費收支的登記工作。

第三章財務預算

第七條工會預算是在分析上年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年度的工作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合理、全面編制的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統籌兼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餘、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第八條預算收入的編制要按照收入來源,充分考慮本年度各項變動因素。預算支出的編制,要堅持勤儉節約,體現工會的工作特點。要優化經費支出結構,把資金使用的重點安排在維護職工權益、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等方面。

第九條年度預算經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並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後,報上級工會審批或備案。

第十條工會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預算收支總額需要增減時,應當編制預算調整方案。程序與第九條相同。

第十一條工會要加強預算支出的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和財務制度,不得擅自擴大支出範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以領代報。應納入集中採購範圍內的支出,按有關規定辦理。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建設工程、大型設備(工具)購置和大型修繕等支出,應經有關部門審核後執行。

第四章經費收入

第十二條會費收入。是指工會會員根據《中國工會章程》規定繳納的會費。可由工會委託學校財務按月從會員基本工資的0。5%中代扣後轉入工會帳户。

第十三條撥繳經費收入。是指學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工會經費,凡歸屬於本級工會的留成部分,計入撥繳經費收入。

第十四條上級補助收入。是指收到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包括專項補助、送温暖補助、其他補助等。

第十五條行政補助收入。是指學校行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包括專項設備配套費、基建、維修、幫困、教職工療休養活動等補助款項。

第十六條其他收入。是指工會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銀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贈收入等。

第五章經費支出

第十七條職工活動支出。是指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

第十八條維權支出。是指直接用於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係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羣眾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服務等、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温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本單位民主各管理等其他維權支出。

第十九條業務支出。是指用於培訓工會幹部、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第二十條資本性支出。是指用於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條補助支出。是指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第二十二條其他支出。是指上述支出項目以外的各項支出。

第六章財務決算

第二十三條財務決算是工會收支預算的執行結果。學校工會應按上級工會的要求編制年度決算。決算未經批准前,稱為決算草案。

第二十四條編制決算草案,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做到收支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二十五條決算草案應包括“工會經費收支決算表及經費收繳情況表”和文字説明。説明是對全年預算執行情況的總結、檢查和分析,重點檢查經費收繳、主要收支構成情況和問題以及採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等。

第二十六條工會決算草案的審批程序與預算審批程序相同。

第七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工會應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執行銀行核定的現金庫存限額,按照規定控制庫存現金,保證支付而不超限額。會計和出納應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月末將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保證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餘額(調節後)相符。對未達賬項,會計要及時查詢,並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控制不合理的現金支出,經濟業務在結算起點(1000元)以上的,一律實行轉帳結算。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原則上不得代領現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會計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所蓋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拒絕付款。

第八章財務稽核

第三十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的要求,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並明確相應的崗位職責。

第三十一條會計職責:

(1)負責擬訂工會經費預算。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報賬及時。

(3)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現金日記賬相符。

(4)每月對銀行存款餘額與銀行對賬單餘額進行賬單核對。如餘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核對相符。如餘額調節後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5)負責擬訂工會經費決算草案。負責起草提交給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教代會、工代會的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報告。

第三十二條出納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後,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

(2)控制好庫存現金。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簽章。不得將空白支票交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好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好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並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應專設登記簿登記,並認真辦理領用註銷手續。

(6)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帳賬面餘額要同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餘額核對相符。對於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將銀行賬户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7)出納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以及稽核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九章財務檔案管理

第三十三條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更好地發揮會計檔案作用,認真落實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資料。

第三十五條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工會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位預算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卷,裝訂成冊,並送交學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損壞。按規定的年限保管會計檔案,到期按檔案銷燬要求操作處理。

第三十六條調閲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閲會計檔案,要經工會主席及會計主管人員同意,批准後要詳細登記調閲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閲理由,調閲檔案名稱,調閲、歸還日期。調閲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複製的,要經工會主席同意。

第十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七條工會財務應嚴格執行工會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校工會經審會的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

第三十八條工會主席離任時,應按照規定對其進行離任(或者任期)審計。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三十九條工會要按照規定接受同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和會員的審查監督,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和上一級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收支情況,定期公佈賬目。

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條工會固定資產包括購置、自制、接受捐贈和調撥等所有財產。一般設備、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以及單價雖低於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均為固定資產。購買固定資產,應經主管財務的工會主席審批或經校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方可購買。購買程序參照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購買後的固定資產應驗收,並登記入賬,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清查核對,報廢或損耗,按學校相關規定程序經批准後處理,以保證賬物相符。

第四十二條負責資產保管的人員調動時,必需辦理交接手續,將保管的財產移交清楚後,才能離職。

第十二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三條配備專用計算機,進行會計電算化核算,會計軟件採用浙江省教育工會統一配發的“新中大7.0”(單機版)。

第四十四條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權限,出納負責製作記賬憑證並輸入計算機;會計負責對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登記機內賬簿,報表生成,對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對打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

第四十五條建立電算化會計檔案,年度終了,對當年度的會計數據進行備份,保管期限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起執行,由工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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