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十篇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十篇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 篇1

一、本企業全體員工都應知法、守法、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有關文化、業務學習,不得參與社會上有關流氓活動、非法集會等違法行為。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十篇

二、全體員工每天應按時上下班,按每人每次插卡考勤,杜絕代插卡。不得早退遲到,有事要請假。

三、上班時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嚴禁串崗,不得無故曠工。

四、全體員工必須完成各自的生產(工作)任務,工作態度要認真,樹立以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

五、上班工作時應服從主管領導的安排分配,遇到困難時應向同事們請教。不得私自蠻幹,以免造成損失及事故發生。

六、工作時各部門應做好連接線安排,儘量做到工時快捷高效。

七、一切工具設備都應原位保管存放,有關操作人員都應熟悉工具與設備的性能與運用,熟練各項操作規程,加強規範操作。

八、全體員工都應注意個人形象,講究衞生,不得打扮古怪,穿着應大方得體服裝上崗,以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及個人素質。上班時,不要講閒話、吵鬧、不得吃零食、吸煙等不良形象行為。

九、待人和睦、講究禮貌、同事之間應相互幫助,相互理解,相互學習,不分本地人或外地人,團結一致,共同完成本崗位及公司任務。

十、為人誠實,不得做有損於企業與集體的事,當發現他人的不良行為時,應及時制止提出忠告,或向上級領導彙報。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為促進持續長遠的發展,規範部門工作活動,增強隊員的組織性,紀律性,提升團隊的向心力,切實提高部門工作效率,確保部門工作向着一個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發展。全體隊員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公司發展為己任。

二、工作紀律

1、堅決服從領導,聽從領導安排。

2、忠於職守,崗敬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上班中途擅自離崗。

4、不得無故串崗、聚眾聊天談笑、爭執吵鬧、高聲喧譁。

5、工作時間不得處理私事、接待親友,未經批准不得將親友帶入工作場所。

6、工作時間嚴禁玩遊戲、電影、進行網上購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7、衣着得體,乾淨整潔。進入工作崗位,不許穿拖鞋、異裝。

8、保持工作場所和辦公設施用品的整潔。

9、護、節約公司財物,不得盜用或非法侵佔挪用公司財物,損害公司利益。

10、尊重領導和同事,團結協作,不得造謠生事,撥弄是非,吵架、鬥毆。

第二章、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12:00—13:30為午餐休息;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

(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風險提示:

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

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註,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三、請假審批程序及權限

1、請假須事先按審批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人書寫請假條,按審批權限批准後,將請假條交本中心考勤人員,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2、事假一天以內,病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中心主任審批;事假一天以上,病假三天以上的由其中心主任簽註意見後報主管領導審批、並交由公司辦公室保存。

3、口頭准假無效。凡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以曠工論。請假期滿後,必須按時返校上崗工作,並應向准假部門及時銷假,對逾期不銷假者,以曠工論。特殊情況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請假,也可委託他人辦理,假期結束後及時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期滿確因需要再延長的,須在期滿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請假;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4、請病假須持學院醫院或縣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急診除外)向所在中心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急診不能上班,應由本人或親屬在24小時內電話告知所在中心,並在痊癒上班後8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四、出差制度

1、出差交通工具及出差補助

(1)員工出差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按照公司規定的標準乘坐,其標準由公司根據員工所處崗位及其他具體情況而訂定。

(2)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凡實際住宿費在標準以內的,按實際住宿費票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出公司標準的,按公司標準報銷。如住宿費超過標準,需經主管領導批准。

(3)市內交通費、伙食補貼二項開支,實行限額包乾,按出差的實際天數計發,85元天。打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凡出差期間報銷了招待餐費的,按報銷招待餐費次數扣除伙食補貼費。

(4)公司安排員工出外培訓,培訓費用、住宿費用、火車、輪船或飛機票等按實報支,其他各項補貼包括路途時間均不給予報銷。

2、出差申請和報支審批程序

(1)出差人員出差前需填寫《出差申請表》申請表需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部門副經理(含)以上人員需經直屬主管批准簽字方可,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申請,但事後必須補單財務方可給予報銷。

(2)出差人員返回單位後,無特殊情況者,必須在一週內將填寫好的差旅費報銷單及全部票據(車票、住宿發票等)和《出差申請表》粘貼好,需經部門主管核准簽字,後交財務部門報銷。

3、差旅費費報銷補充規定:

1、出差期間,因公外出要請客用餐和購物送人等各種規定之外的開支,先徵得本部門經理或以上人員同意再行開支。報銷時,報銷人應填制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程序報銷。

2、報銷招待餐費等需在票據後面註明發生時間、地點、事由、客户當事人等。

第三章、員工行為準則

一、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規定上下班並真實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不得無故早退,請假要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二、非經允許,工作時間不得使用揚聲器,只能使用耳機,以免影響他人。

三、除在工休時間內且在休息時間裏,其他任何時間和任何工作場所不允許相互閒聊。

四、堅守工作崗位,非工作需要,任何時候不能串崗。

五、上班時間內不要看報紙、上網聊天、玩電腦遊戲、打瞌睡或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六、護公司財產,不浪費公司資源。下班後關燈,關電腦,節省用電;開空調注意關窗。

七、保持工作場所衞生,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八、維護部門形象、不能有任何有損公司形象和信譽的行為。

九、遵守會議管理規定,不遲到、早退,開會期間通訊工具設為靜音。

第四章、附則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上班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一、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二、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三、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 篇3

為了人事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統一化,使公司員工有章可循,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適用範圍:公司所有員工。

關於遲到、早退、曠工的`管理規定。近期發現部分同事上下班有遲到、早退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行為,為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現作如下規定:

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後1-30分鐘打卡到崗者為遲到,30分鐘以後打卡到崗者按曠工處理。(半天內的以半天曠工計)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3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下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半天內的以半天曠工計)

3、對遲到、早退的處理:

①遲到、早退1-10分鐘的,扣款5元;

②遲到、早退11-20分鐘的,扣款10元;

③遲到、早退21-30分鐘的,扣款20元。

4、上班遲到不打卡者,扣款20元。

5、籤卡只適用於正常上班人員(如出差、忘記打卡和考勤機出現故障等);遲到、早退、曠工不列入此範圍。

6、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者曠工不打卡而籤卡者,扣款30元。

7、員工因正常上班需要籤卡的,必須到綜合辦申請,部門經理及主管簽名確認後,方可籤卡。

8、各部門主管籤卡時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每月綜合辦統計籤卡情況並進行真實性核查,對無正當理由而籤卡的主管,與員工承擔一樣的責任。

9、所有人員上下班須自覺排隊打卡,並把自己的卡插放於指定的位置。

10、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或者讓人幫忙打卡,如發現有此行為,打卡者與代打卡者均處罰50元/次。

11、綜合辦每天做好考勤監督,並如實做好出勤異常統計。本制度中如有為盡事項,參照《員工手冊》執行。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 篇4

為了能讓藥店工作順利開展,讓各位員工工作更開心,使大家在競爭中不斷進步,取得更大的回報,特此作出以下規定。

1、 上班制度:

上班提前5分鐘到位,休息需要提前一天通知,一天不能有2個員工休息。經藥店負責人同意調配後方好決定,如果假期已休息完,非特別情況才能請假。員工詳細上班時間由負責人另有安排。

2、 銷售制度:

見到顧客要問好,保持微笑狀態,聲音要清晰、爽朗、多問多關心顧客,引導式銷售。對藥物品種數量、存放、劑量用法、成份、價格記得清楚,要搭配藥品銷售,真正為顧客着想再造效益工作。對待每一位顧客要關心、熱情、大方、買多藥或買少藥要同等對待,每月達到藥店所定銷量。每個月有負責人總結一次銷售存在問題,專業知識抽查,做出相應對策。

3、 禮儀禮貌制度:

見到顧客要問好如:早晨、您好、老闆、靚姐、靚姨、靚仔、靚女、阿公、阿婆、我有什麼幫到你、慢走、慢慢看、拜拜。平時穿着一定要整潔、雅觀,精神保持良好狀態,工作一定要積極向上保持興奮熱情,在銷售過程中一定要認真、耐心、反應能力快。

4、 衞生制度:

早上抹枱面,晚上掃地拖地,貨架每隔3天抹一次。平時自覺把放亂藥品及物品整理好,(衞生內容:營業廳、藥架、玻璃櫃、涼茶台、風扇)每星期六晚衞生大檢查。

5、 藥店工作分配製度:

專人負責GSP工作、下單工作要有計劃。醫師坐診、中藥養護、處方審核等等,員工職責分工負責人到時會另有安排。

6、新員工入職試用 期2至3個月,經所以員工同意後方可錄用,試用期工資待定。

3藥店員工規章制度

1、保證其職責的順利進行。

2、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實施細則》、《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制訂本制度。

3、內容:

3.1認真執行《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的規定,按藥品性能或劑型分類陳列,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分開,人用藥與獸用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一般藥品與特殊藥品分開。

3.2正確介紹藥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劑量、禁忌和注意事項,不得誇大宣傳,嚴禁又紅又專銷偽劣藥品,積極推銷質量合格的近期產品和儲存期較長的產品,確保售出藥品的質量。

3.3問病售藥,防止事故發生。

3.4對特殊管理藥品必須按規定的方法銷售。

3.5陳列藥品的存放,按藥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發現有質量問題和用户有反映的藥品要停止銷售,並立即報告質量管理部門複驗。

3.6拆零銷售藥品,出售時必須使用藥匙將其裝入衞生藥袋,規格、用法、用量等內容。

3.7對陳列藥品進行養護檢查,並做好養護記錄。

3.8定期或不定期諮詢客户對藥品,質量及服務工作質量的意見,以改進自己的工作,確保藥品的質量和提高服務工作質量,如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 篇5

為了能讓藥店工作順利開展,讓各位員工工作更開心,使大家在競爭中不斷進步,取得更大的回報,特此作出以下規定。

一、上班制度:

上班提前5分鐘到位,休息需要提前一天通知,一天不能有2個員工休息。經藥店負責人同意調配後方好決定,如果假期已休息完,非特別情況才能請假。員工詳細上班時間由負責人另有安排。

二、銷售制度:

見到顧客要問好,保持微笑狀態,聲音要清晰、爽朗、多問多關心顧客,引導式銷售。對藥物品種數量、存放、劑量用法、成份、價格記得清楚,要搭配藥品銷售,真正為顧客着想再造效益工作。對待每一位顧客要關心、熱情、大方、買多藥或買少藥要同等對待,每月達到藥店所定銷量。每個月有負責人總結一次銷售存在問題,專業知識抽查,做出相應對策。

三、禮儀禮貌制度:

見到顧客要問好如:早晨、您好、老闆、靚姐、靚姨、靚仔、靚女、阿公、阿婆、我有什麼幫到你、慢走、慢慢看、拜拜。平時穿着一定要整潔、雅觀,精神保持良好狀態,工作一定要積極向上保持興奮熱情,在銷售過程中一定要認真、耐心、反應能力快。

四、衞生制度:

早上抹枱面,晚上掃地拖地,貨架每隔3天抹一次。平時自覺把放亂藥品及物品整理好,(衞生內容:營業廳、藥架、玻璃櫃、涼茶台、風扇)每星期六晚衞生大檢查。

五、藥店工作分配製度:

專人負責GSP工作、下單工作要有計劃。醫師坐診、中藥養護、處方審核等等,員工職責分工負責人到時會另有安排。

六、新員工入職試用期2至3個月,經所以員工同意後方可錄用,試用期工資待定。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 篇6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健康體檢的範圍:食品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參加健康檢查的食品從業人員具體範圍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職工作人員。

2、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管理職責:對所有進入本店工作的員工將安排其進行健康體檢和健康證的辦理,在體檢過程中,如果發現弄虛作假導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進入本店工作,將追究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4、上崗體檢: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員均須上崗體檢,並開展健康知識培訓。檢查範圍包括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肺結核、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5、根據體檢結果上崗:如果體檢合格,健康知識考試合格,辦理健康證,方可進入本店開始上崗工作。如果檢查出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將不予安排進入本店上崗工作。

6、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店內辦公室負責保管員工的健康證,並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記錄員工個人信息、從事的崗位、健康證辦理的年限、最近一次體檢的時間、到期日期等信息。

7、健康證的年檢:健康證有效期為一年,店經理負責員工健康證的年檢,保證健康證合格有效,通常在員工健康證到期前,安排員工到指定市防疫站進行統一年檢。

8、年檢結果的處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經營工作。如員工在職工作中患有法律規定的傳染性疾病,如果屬於暫時性的,管理組應安排休息,待身體恢復複檢合格後才能繼續上崗,如果是難以治癒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組應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觸的崗位上。

9、監督檢查:店經理對每年的健康證年審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員應立即指出責令作出正確處理,並對違規管理人員進行考核扣罰。

10、個人衞生要求:衣着應外觀整潔,做到常剪指甲、常理髮、經常洗澡等,經常保持個人衞生。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範人員培訓,保障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5、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1、制定食品衞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衞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食品經營場所衞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經營。

5、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6、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食品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2、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裝裱上牆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並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衞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採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範。

7、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週1—2次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9、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四、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2、餐飲服務企業應當有與產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

3、應當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4、設備佈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炊具、用具用後必須洗淨,保持清潔;

6、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和條件必須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

8、餐飲服務人員應當經常保持個人衞生,生產、銷售食品時,必須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9、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

10、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五、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一)加工經營場所

1、廚房內外環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盛放容器必須密閉,外觀清潔;設置能盛裝一個餐次垃圾的密閉容器,並做到班產班清;地面、排水溝、牆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不滴油。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

3、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使用時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後應將所有設備、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4、發現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蟲應即時殺滅。發現鼠洞、蟑螂滋生穴應即時投藥、清理,並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5、三防設施有效:紗門、紗窗或門簾、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6、廢棄油脂應由專業的公司回收,並應與該公司簽訂寫有“廢棄油脂不能用於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設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個人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進行洗滌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並有明顯標識

4、化學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消毒產品衞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時消毒液濃度不得低於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時間不低於5分鐘。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進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於10分鐘。

5、待清洗餐具用具應用不滲漏的容器盛裝修,不得隨意亂放。

6、消毒後餐具專櫃保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置,保潔櫃應有明顯標誌,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7、餐具消毒應有記錄、存檔備查。

六、進貨查驗與查驗記錄制度

1、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2、應當查驗並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供貨票據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供貨票據應當包括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3、採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採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4、採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5、禁止採購腐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6、禁止採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製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製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7、禁止採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8、採購人員應記錄採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衞生並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9、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進貨查驗制度,對採購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下統稱食品)進行檢查驗收,確保從合法的渠道採購合格的產品。

10、嚴格查驗供貨者的運輸工具,對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載的、不符合食品運輸(載)温度、濕度條件的、未對散裝食品進行有效隔離的等不符合食品運輸(載)條件的食品,應當拒絕收貨,並主動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11、嚴格查驗食品的包裝和感官性狀,包裝應當清潔、形狀完整,無明顯破損和受潮,食品具有該食品正常的感官形狀,標籤內容完整,無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等虛假內容。

12、嚴格查驗食品的保質期,對過期食品應當拒絕收貨並主動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臨期食品應當根據自身銷售量確定採購量,確保食品在保質期內銷售。

13、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檔案,如實記錄查驗負責人、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或保留相關憑證,記錄或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七、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為規範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貯存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貯存管理制度,加強食品貯存管理,確保食品在貯存過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2、食品貯存場所應當符合食品標識上的貯存條件,具有與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設施。食品保存條件為常温的,其貯存温度不得超過30℃。

3、應當建立食品入庫台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入庫日期、數量等相關信息。

4、應當按照生熟分開、食品和非食品分開的原則對不同類別的食品和物品分區存放,並設置明顯的標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5、各類食品應當按照包裝標識的要求堆疊,不得超限量堆積、擠壓存放。食品數量不得超過貯存庫房、設備的裝載限量,離牆離地10cm以上。

6、應當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流轉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並建立食品出庫台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出庫日期、數量等相關信息。

7、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檔案,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8、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9、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10、定期清掃,保持貨架清潔衞生,經常開窗或用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乾燥。

11、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牆、離地整齊擺放,經常檢查,防止黴變。

12、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13、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安裝符合要求的擋鼠板。

八、廢棄物處置制度

為保障公眾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要求,建立本制度:

1、安排專人負責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台賬管理工作;

2、將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3、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4、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6、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餵養畜禽;

7、建立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處置台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並定期向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8、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管理,並對處置行為負責。

九、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

1、食品銷售經營者應當建立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及時處置不符合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食品。

2、進貨查驗時發現不合格食品,應採取拒收、依據協議約定銷燬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發現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應當設置專門區域封存,並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並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3、進貨查驗後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經營,下架並設置專門區域封存,同時使用醒目標識加以區分,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對標籤標識等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經食品藥品監管局同意,經整改合格後可以重新上市;對違法添加、腐敗變質等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不合格食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立即銷燬。

4、對已經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費者,並書面通知供貨者,相關處置情況及時報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供貨者需要召回的,應當積極配合。消費者要求退貨或賠償的,應當先行賠付。

5、建立不合格食品處置檔案,檔案內容應當包括不合格食品的名稱、規格、生產日期、數量以及處置的時間、方式、供貨者名稱和聯繫方式等信息,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6、對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1)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2)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

(3)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4)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偽標誌等質量標誌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8)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9)行政監管機關公佈屬於不合格食品的;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食品安全關係到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事故的危害,提高保障本企業食品衞生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方案。

2、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置小組,負責本企業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協調和相關責任的處理工作:

3、工作職責

(1)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由經理負責全權處理一切事務。

(2)及進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3)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

為促進持續長遠的發展,規範部門工作活動,增強隊員的組織性,紀律性,提升團隊的向心力,切實提高部門工作效率,確保部門工作向着一個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發展。

全體隊員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以公司發展為己任。

二、工作紀律

1、堅決服從領導,聽從領導安排。

2、忠於職守,愛崗敬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上班中途擅自離崗。

4、不得無故串崗、聚眾聊天談笑、爭執吵鬧、高聲喧譁。

5、工作時間不得處理私事、接待親友,未經批准不得將親友帶入工作場所。

6、工作時間嚴禁玩遊戲、下載電影、進行網上購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7、衣着得體,乾淨整潔。進入工作崗位,不許穿拖鞋、異裝。

8、保持工作場所和辦公設施用品的整潔。

9、愛護、節約公司財物,不得盜用或非法侵佔挪用公司財物,損害公司利益。

10、尊重領導和同事,團結協作,不得造謠生事,撥弄是非,吵架、鬥毆。

第二章、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間;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

(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三、請假審批程序及權限

1、請假須事先按審批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人書寫請假條,按審批權限批准後,將請假條交本中心考勤人員,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2、事假一天以內,病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中心主任審批;事假一天以上,病假三天以上的由其中心主任簽註意見後報主管領導審批、並交由公司辦公室保存。

3、口頭准假無效。凡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以曠工論。請假期滿後,必須按時返校上崗工作,並應向准假部門及時銷假,對逾期不銷假者,以曠工論。特殊情況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請假,也可委託他人辦理,假期結束後及時辦理補假手續;請假期滿確因需要再延長的,須在期滿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方可請假;及時辦理銷假手續。

4、請病假須持學院醫院或縣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急診除外)向所在中心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急診不能上班,應由本人或親屬在24小時內電話告知所在中心,並在痊癒上班後8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四、出差制度

1、出差交通工具及出差補助

(1)員工出差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按照公司規定的標準乘坐,其標準由公司根據員工所處崗位及其他具體情況而訂定。

(2)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凡實際住宿費在標準以內的,按實際住宿費票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出公司標準的,按公司標準報銷。如住宿費超過標準,需經主管領導批准。

(3)市內交通費、伙食補貼二項開支,實行限額包乾,按出差的實際天數計發,85元天。打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凡出差期間報銷了招待餐費的,按報銷招待餐費次數扣除伙食補貼費。

(4)公司安排員工出外培訓,培訓費用、住宿費用、火車、輪船或飛機票等按實報支,其他各項補貼包括路途時間均不給予報銷。

2、出差申請和報支審批程序

(1)出差人員出差前需填寫《出差申請表》申請表需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部門副經理(含)以上人員需經直屬主管批准簽字方可,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申請,但事後必須補單財務方可給予報銷。

(2)出差人員返回單位後,無特殊情況者,必須在一週內將填寫好的差旅費報銷單及全部票據(車票、住宿發票等)和《出差申請表》粘貼好,需經部門主管核准簽字,後交財務部門報銷。

3、差旅費費報銷補充規定

1、出差期間,因公外出要請客用餐和購物送人等各種規定之外的開支,先徵得本部門經理或以上人員同意再行開支。報銷時,報銷人應填制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程序報銷。

2、報銷招待餐費等需在票據後面註明發生時間、地點、事由、客户當事人等。

第三章、員工行為準則

一、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規定上下班並真實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不得無故早退,請假要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二、非經允許,工作時間不得使用揚聲器,只能使用耳機,以免影響他人。

三、除在工休時間內且在休息時間裏,其他任何時間和任何工作場所不允許相互閒聊。

四、堅守工作崗位,非工作需要,任何時候不能串崗。

五、上班時間內不要看報紙、上網聊天、玩電腦遊戲、打瞌睡或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六、愛護公司財產,不浪費公司資源。下班後關燈,關電腦,節省用電;開空調注意關窗。

七、保持工作場所衞生,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八、維護部門形象、不能有任何有損公司形象和信譽的行為。

九、遵守會議管理規定,不遲到、早退,開會期間通訊工具設為靜音。

第四章、附則

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上班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一、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二、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三、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 篇8

員工飯堂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必須在員工食堂就餐,嚴禁在宿舍、走廊,辦公室等地就餐,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二條食堂操作間,除食堂工作人員外,其他閒散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違反1次罰款20元。

第三條就餐要排隊打飯,不得擁擠、打鬧和大聲喧譁,做到吃多少打多少,嚴防浪費。

第四條員工就餐時,要注意保持室內衞生,不隨地吐痰,不準亂扔髒物,嚴禁在食堂內吸煙。

第五條就餐員工要養成愛護公物的習慣,不準損壞餐具、餐桌和餐椅,損壞要按原價賠償。

第六條如有倒飯現象一經發現罰款50元。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宿舍為員工休息場所,必須保持環境清潔。

第二條員工實行輪流值日,對員工宿舍進行日常清理。

第三條在員工宿舍不得大聲喧譁,違者罰款20元。

第四條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和電爐子。

第五條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違者罰款20元。

第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罰款50-200元。

第七條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將給予罰款或開除。

第八條男女員工不得混居一經發現,將開除處理。

第九條未經他人同意不得翻動他人物品,違者處20-50元罰款。

第十條不得損壞宿舍內備品,違者按價賠償。

第十一條。值日衞生清理不乾淨,將處20元罰款。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 篇9

近期發現部分同事上下班有遲到、早退等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行為,為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現作如下規定:

1、遲到定義:上班時間後1-30分鐘以內刷卡到崗者為遲到,30分鐘以後刷卡到崗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2、早退定義:下班時間前提前1-30分鐘下班者為早退,下班時間前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3、對遲到、早退的處理:

①遲到、早退1-10分鐘的,每分鐘扣款1元;

②遲到、早退11-20分鐘的,扣款20元;

③遲到、早退21-30分鐘的,扣款30元。

4、上班遲到不刷卡者,記小過一次。(注:記小過一次扣款50元)

5、籤卡只適用於正常上班人員(如出差、忘記打卡和考勤機出現故障等);遲到、早退、曠工不列入此範圍。

6、因上下班遲到、早退或者曠工不刷卡而籤卡者,記大過一次。(注:記大過一次扣款100元)

7、員工因正常上班需要籤卡的,必須到人事部申請,部門經理及主管簽名確認後,方可籤卡。

8、各部門主管籤卡時要有正當、合理的理由,每月人事部統計籤卡情況並進行真實性核查,對無正當理由而籤卡的主管,與員工承擔一樣的責任。

9、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自覺排隊刷卡,不得提前到打卡區域附近聚集,刷卡時不得插隊,違者記警告一次。

10、所有人員上下班必須親自刷卡,不得代他人刷卡或者讓人幫忙刷卡,如發現有此行為,首次記小過處理,第二次記大過處理,第三次給予開除。11、前台文員每天做好考勤監督,並如實做好出勤異常統計。

12、曠工及籤卡按《員工獎懲管理辦法》及《出勤管理辦法》執行。

補充條款請假

請假須填寫請假條,獲得批准並安排好工作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且扣除當日薪金。請病假必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於病假後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及補籤請假條扣除當日薪金50%;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員工上班規章制度 篇10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上下班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全體員工。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公司管理,嚴肅上下班紀律,本公司所有員工幹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行。

一、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冬季:10月至02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夏季:03月至09月: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簽到考勤制度和衞生值日製度;

三、保持辦公環境的安靜衞生,不得在辦公室內亂仍紙張、大聲喧譁;

四、上班時間不準會私客、打私人電話,在公司辦緊急私人事務會客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特殊情況需向部門主管請示;

五、上班時間不得串崗、幹私活、扯閒話、説髒話、吃零食等;

六、辦公室內一律禁止飲酒、打牌、賭博等;

七、上班前一律不準飲酒,如有員工因故飲酒而影響工作,部門負責應勸告其先休息後上班,並扣發當天工資;

八、自覺愛護公司財產和他人物品,一次性水杯專供來客使用,公司員工不得隨意使用。

九、未經部門主管同意,不能動用該部門的電腦、電話、資料等。

十、(一)下班後要認真關好門窗、切斷電源等,做好一切安全防範工作;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間3分鐘後15分鐘內為遲到,十五分鐘後列為曠職(工),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職(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1、遲到次數的計算,以當月為限。

2、遲到摺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3、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2小時計,第三次加4小時計,以後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4、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

(五)曠職(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1、曠職(工)不發當日薪資。

2、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衞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接受,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於規定的上班時間前先吃飯後打卡,不得於上班打卡後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2、下班者應先打卡後外出。

3、下班時間到後方才停止工作,不得未到下班時間就等候打卡,如有故違,查實後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責任。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打,否則除予曠職(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間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須時有請假單,否則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mzv7l0.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