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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12篇)

店鋪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12篇)

店鋪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

一、店鋪考勤制度

店鋪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12篇)

1、工作時間:

①、店長工作時間:中間班12:30—20:30,星期二休息。

②、領班、導購工作時間:上下午倒班,每兩星期休一天。

上午班8:00—14:00下午班:13:50—20:30

③、週五、週六時間延長至22:30。

實際情況需要調整時,公司確定通知後方可執行,專櫃依據商場的實際情況執行。

2、考勤記錄:

①、店長每月3日前將審核完畢的上月店鋪考勤表交於上級主管。

②、店長每月29日前將下月店鋪排班表交於上級主管。

③、助店執行考勤制度,店長進行監督。

④、考勤表要規範記錄,店鋪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上級主管批准後方可執行,否則視為無效。加班單需註明加班人、加班時間。

⑤、遲到期:

1)遲到時間在10分鐘內,每次處罰5元。

2)遲到時間在20分鐘內,每次處罰10元。

3)遲到時間在30分鐘內,每次處罰15元。

4)遲到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資處罰。

⑥、早退:

1)早退時間在10分鐘內,每次處罰5元。

2)早退時間在20分鐘內,每次處罰10元。

3)早退時間在30分鐘內,每次處罰15元。

4)早退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資處罰。

3、擅自離崗:

未經准假而不到崗者以及遲到、早退時間在1小時以上者均以擅自離崗論處,每次按其上月日平均工資的三倍予以罰款,連續擅自離崗三天(含)以上或月累計擅自離崗達五天者,可予以除名處理。

4、事假:

(1)員工事假必須提早一天向店長申請,一日事假扣除基本工資與銷售提成的5%,員工請事假日數超過2天以上,由店長報請區域主管處,並安排好工作,找好代理人,批准後生效。

(2)請假如果理由不充分或影響公務時,各級主管可不予准假或暫緩准假。

5、病假:

(1)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的,須到工作地醫保管理機構約定的醫院就診。

(2)在上班時間就診的,應當選擇上班地點就近醫院,休息時間就診的,應當選擇居住地就近醫院就診,特殊情況在其他醫院就診,應當有充分的理由和證據。

(3)特殊情況不在公司所在城市就醫並需請病假的,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和病假證明。

(4)女員工懷孕後和產後與生育相關的就診與病假,應當出具同一個的產前檢查醫院的就診和病假證明。因其他疾病需要就診與病假的,

(5)員工須憑醫生出具的《診斷證明單)、住院證明等申請病假休息,需要申請病假的,一般應當在病假休息前申請。

(6)病假期內員工應告知本部門及人力資源部保證能聯繫上的聯繫方式,使公司能及時瞭解、關心其健康狀況及安排後續工作事宜。

(7)視情況需要,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出具病歷卡、掛號單、檢驗化驗單、醫藥費用單、社會保險卡(醫療卡)等資料,公司需要員工提供上述資料核實病情和病假時,員工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供,無正當理由拒絕者或無法提供齊全資料,視為病假無效,病假一律按擅自離崗處理。

(8)公司如對員工就診醫院診斷和證明持有疑問,可到該員工就診的醫院調查核實,也可要求員工在公司人員陪同下去公司指定醫院複查或前往區、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員工無正當理由拒絕者,視為請假無效,一律以擅自離崗處理。

(9)弄虛作假,採取欺騙行為或與醫生勾結得到非正常病假單等,經查實,除病假期間按擅自離崗處理外,公司可以按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處分,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10)職工在病假期間兼職或從事有報酬的勞動、工作,除病假按擅自離崗處理外,公司可以給予其他處理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加班:

(1)如果加班時間安排在休息日,公司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補休或支付不少於正常基本工資200%的加班費用。

(2)如果加班時間安排在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補休或支付不少於正常基本工資300%的加班費用。

7、調(代)班:

調(代)班必須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經店長批准,方可調(代)班,在崗期間發生問題責任,由代班正者承擔。

8、用餐時間:

中午11:30~13:00,下午17:30~19:00,由店長/助店視實際情況安排(錯開營業高峯期),但用餐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且嚴禁在賣場內用餐,如被發現用餐者請主動辭職。

二、店鋪財務管理

1、分店每日要認真仔細做號銷售日報表的數據傳輸,並將各項開支費用、營業額及實存銀行金額明確寫明,銷售日報表必須絕對準確。

2、營業款必須於次日11:00前由助店存入制定銀行,店長進行監督,如因特殊情況而不能存入,必須在11:00前電話上報公司財務部,並説明原因。

3、分店若當日白天收受的營業款較多,為保證安全,須將這部分營業款當日存入銀行,並上報公司財務部。

4、店鋪工作用品除公司批准可私自採購,一般均由公司統一採購並於每月25日按標準統一進行發放,超過標準由店鋪自行承擔。

5、店鋪支付水電費、電話費等,必須取得正規發票,及時傳真公司財務部。費用需控制在公司標準以內,超額部分視情況由店內自行承擔。

6、公司任何人員下達店鋪,未經公司批准,店長不得經任何方式借付資金給任何人。

7、分店廢品(如舊紙箱等)賣掉所得可作為店鋪資金。

8、營業收現金時,必須加強識別,防收假幣及破損貨幣,出現以上情況由責任人承擔賠償,收銀交接時要驗收清楚,交接後的現任由後來者承擔。

9、店鋪的營業備用金為500~1000元,由助店負責保管。

10、店鋪每天存營業款時,必須在銀行換好零錢。

11、店鋪的飲用水由公司指定送水公司負責,但不得浪費及愛護飲水設備,否則公司一經查明,將從重處罰。

12、放置營業款現金的抽屜鑰匙,收銀員(店長)必須隨身攜帶,若發生當天營業款和實收現金不符,誤差部分由負責人承擔賠償,收銀交接時驗收清楚,交接後的責任由後來者承擔。

13、店長對不明清楚的財務疑難,應及時上報公司財務部,不得自以為是,自作主張。

14、店鋪要加強防偷盜行為發生,尤其是特賣期間,店長應分配好專門導購防偷盜,月底出現少貨情況,具體處理為正價商品按零售價7折賠償,打折期間如銷售低於7折,按最低銷售價賠償。具體賠償方式為:

(1)專賣店店長賠償額為員工賠償的1。5倍。

(2)專賣店助店賠償額為員工賠償的1。4倍。

(3)專賣店賠償額為員工賠償的1。1倍。

(4)專賣店導購賠償額為除掉(店長、助店)已賠償金額後,總導購人數的平均賠償額。

(5)店鋪所有貨品的串款差異為店鋪總庫存數千分之五件,超出千分之五件的差異,每超一件罰款10元,依次內推。

(6)流失貨品與串款貨品在金額上可以衝抵,衝抵後金額為負數的,按金額的7折賠償,衝抵後出現正數的,按金額7折可以保留到下月進行衝抵(每季度為單位)。

(7)由員工工作失職出現的丟貨情況,經店長查證後,由該員工自行承擔。

15、促銷等活動時,贈品應如實登記發放,必須在當日銷售日報上註明,不得延誤。不得虛報假報,否則公司一經查明,將從嚴處置。

16、低於店鋪貨品正常折扣的特殊折扣,只權限於公司總經理,購物小票必須經總經理簽字後轉交財務部。

17、特價打折期間,店裏必須嚴格按照公司通知售價售貨,並標明特價打折價位,如弄虛作假,公司一經發現定從嚴處罰。

三、店鋪的衞生要求

1、店鋪衞生管理注意事項:

(1)門頭

①為保持門店衞生整潔,店鋪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門面清潔。

②除此外,平時也應不定期進行維護、清潔。

③要求門面無灰塵、無污漬、有亮度,字體不脱落不模糊。

(2)地面

①地面由店長安排值日衞生表,天天拖洗。

②地面無雜物、污漬,乾淨通暢。

③下雨天,地面要注意經常拖幹,以防顧客小孩滑倒。

(3)貨架道具

①貨架道具螺絲、接口等必須緊固。

②愛護貨架,小心利物將其刮傷刮破。

③貨架道具無灰塵,無污漬。

④玻璃上不要堆放重物

(4)收銀台

①收銀台上只准放置工作日用品,不準放置私物。

②收銀台每天擦洗,確保整潔。

③收銀台上物品放置須整潔有序,不得亂堆亂放。

(5)垃圾箱

①垃圾箱內垃圾12點、14點、17點、20點及時清理倒掉,垃圾不能過3/4處或發出異味。

②垃圾箱同樣需天天清洗,保持乾淨。

(6)其他

①店內其他物品不得隨意亂堆放,須保持整潔形象。

②試衣鏡保持明亮、乾淨、沒有污點,試衣間內要保持整潔。

③試衣鞋每星期二結束營業後清洗。

2、隨手清潔

保持賣場的乾淨的乾淨整潔是店長日常管理中一些很重要的內容,除早晚、交接班集中做衞生外,店長要依據店鋪的實際情況,對店鋪衞生做隨時的監控,店鋪員工應養成隨手清潔的良好習慣。

四、店鋪的設備管理

1、計算機

(1)做好電腦設備衞生工作,保證所有設備(如:主機、顯示器、鍵盤等)表面乾淨、清爽。

(2)做好環境衞生工作,保證桌面清潔、整齊。

(3)做好保密工作,對電腦內的所有數據及文件不得隨意告知、轉借他人。

(4)做好數據管理工作,保證數據的及時性、準確性,使之真正成為你不可缺少的幫手。

(5)不得無故損壞公司財產,如敲打鍵盤、鼠標等一些外部設備。

(6)不得隨意安裝軟件、插裝電腦、打印文檔、使用遊戲光盤或來路不明的光盤、軟盤。

(7)不得隨意讓他人操作電腦,除店長/助店、收銀員外。

(8)所有設備如出現純屬人為造成的軟、硬件故障,由店長負責賠償。

2、空調

(1)按規定方法操作(視各廠牌、機種手冊而定),只能由店長/助店開啟。

(2)定期維修保養,使用期內空調之過濾網每週清洗一次。

(3)室內温度以25度為宜。

(4)注意店鋪用電負荷。

3、音響

(1)為確保店鋪氣氛的統一性,音響只准播放總部規定的歌曲,不準播放其它非公司規定的歌曲。

(2)音響設備註意合理使用,音量調節不要過大或過小。

4、照明設備

(1)店長視賣場實際情況,調節照明亮度,白天保證店內明亮即可。

(2)店長下班前須仔細檢查照明開關,尤其是外打燈,不要忘關。

5、電源

(1)店內任何員工都要知道總電源開關之所在位置,出現意外情況先關掉總電源。

(2)總電源應經常注意查看維護,防止出現意外。

6、電話

(1)電話為公司與店鋪聯絡的重要通訊工具,店鋪必須絕對保證,營業時間內電話鈴聲響起3聲內有人接聽。

(2)店長應注意店鋪的電話管理,標準用語“您好,三彩××店!”

(3)店裏任何人員嚴禁撥打私人電話,電話費絕對嚴格按總部標準執行,超過部分店裏自行承擔。

7、卷閘門

(1)卷閘門開、關要注意愛護,保持平衡,不要太過用力或蠻拉蠻關。

(2)卷閘門鎖關上後,要再檢查一遍是否確實關上。

(3)不得用力敲打、撞擊卷閘門。

以上設備使用情況在每月月底盤點並交公司工程部。

五、紀律考核

對犯有過失行為的員工,將以以下條款進行處罰:

1、非休息時間不得隨意更換工作服、梳頭、化粧、照鏡子等。(5元)

2、營業時間必須按規定穿着統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號牌,並保持其整潔、乾淨。(10元)

3、在營業前要將店內衞生打掃乾淨,並整理好營業用具。(5元)

4、不準將衣服、鞋子等私人物品放在收銀台內。(5元)

5、上班時間不準佩戴手機。(10元)

6、女員工在工作時間儀容儀表必須符合公司《個人形象篇)標準,飯後及時補粧。(不記任何理由)(5元)

7、不準將頭髮染成過分誇張的顏色。(5元)

8、男店員頭髮前不過眉、後不蓋領、側不遮耳;女店員不準長髮披肩或側遮臉。(5元)

9、手部要保持乾淨,指甲長度與指尖肉平齊,使用無色指甲油。(10元)

10、營業期間不準佩戴過分誇張首飾,如下垂的耳環等,手戴戒指不得超過兩枚。(5元)

11、接電話時,態度和藹、親切,使用禮貌用語,在未得到允許的情況下不要擅自使用店內電話,更不允許打私人電話。(5元)

12、上班時間不準幹私活、吃零食、吸煙等。(不記任何理由)(20元)

13、上班時間不準聚堆聊天、高聲喧譁,空餘時間不能直立於賣場無所事事。(5元)

14、上班時間不準看書報、雜誌、聽隨身聽、吹口哨或唱歌、哼小調等。(10元)

15、在營業場所必須站姿標準,不靠貨架、不靠牆等,須使用規範言語,不使用歡迎用語的。(5元)

16、賣場內不準放茶杯等私人物品。(不記任何理由)(10元)

17、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紙屑和雜物,不得提前、超時用餐,且店員用餐時要經過店長許可。(5元)

18、賣場衞生不乾淨,未按要求做到位的罰款5元一次。(不記任何理由)

19、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不得隨意離崗。(10元)

20、在賣場移動速度緩慢、拖拉、打哈欠等罰款5元。

21、不準使用禁語、忌語。(5元)

22、交接班時要做好交接工作,不準在賣場或收銀台前打鬧、説笑。(5元)

23、在離開店鋪時,不讓店長檢查隨身物品。(5元)

24、未經批准不準擅自調班、換班。(10元)

25、顧客試穿後而未選購的商品,店內員工要及時收回,不能遺留或遺忘在賣場中。(5元)

26、發現遺失或缺少的財物必須及時報告上級。(10元)

27、工作時會客時間不超過5分鐘,有急事時要及時向店長或公司請示(5元)

28、收銀員不使用收銀禮貌用語,罰款5元。

29、收銀台不整潔,收銀物品不按要求擺放的罰款5元。

30、犯類似以上行為者:

違反以上店鋪的操作制度,將以現金的方式進行罰款,所得款將作為店鋪的活動資金,及店鋪對優秀員工的獎勵資金,為促進員工之間的互進互促,所有條款同班員工有義務監督權,對其當場指出及改正,所有的條例同班次員工有一位員工違反制度,將視情況對該班次的員工進行連帶責任的統一罰款。

實習及試用期員工有兩次改正機會,正式員工有一次的改正機會,在一次機會未改正錯誤的情況下,所有的懲罰條例生效,若犯同樣的錯誤第二次的雙倍罰款,第三次將以第二次的倍數罰款,依此類推。

無論是否處罰,所有違規行為店長都應填寫違紀處罰單,由當事人簽字,如發現店長未開單或未將罰單及時上交,將對店長處間的互進互促,所有條款同班員工有義務監督權,違反員工按以上規定進行處罰,店長、助店承擔連帶責任,同樣處罰。

店鋪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2

1、負責一級部門的商家店鋪開店、關店及流程的梳理;

2、負責商家的調賬、返利和結算工作;負責商家質保金及平台使用費的收取和返還工作,負責店鋪的續簽管理;

3、負責各業務部門的返利協議及規則的合規化管理;

4、負責部門各業務的費率監控,配合內部審計及部門自查工作;

5、負責商家後台操作文檔的整理及對商家及運營進行業務培訓的工作;

6、負責對現有的流程及規則進行優化,提供優化方案,推進落實;

店鋪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3

一、考勤制度

1.半日工作制。

2.正常工作時間:早班9:30 -15:00,晚班14:30-22:00

3.上下班須打考勤卡,忘記打卡必須由本班次領班簽字確認,並向業務經理解釋原由。

4.代他人打卡,發現一次雙方各罰款xx元,發現兩次以上者作辭退處理。

5.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下者,當月第一次扣除薪資xx元,第二次xx元,第三次xx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五次以上者,給予辭退;遲到分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資xx元,遲到、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6.當月如果遲到3次累計超過5分鐘,不做處罰。

7.無故曠工,給予xx元/日的經濟處罰。

8.員工因突發病情不能上班,必須及時電話請假,事後及時補寫請假單,並需執相關醫院診斷證明書及病歷卡證明(以備查核),謊報一日扣三日薪資。未按規定申請及無法提供附證明者,視同曠工。病假髮底薪的60%。

9.一個月內連續請病假達五天以上(含)者,經經理核准後予以辦理暫時離職手續。

10.全年病假滿十天者,公司可以考慮其身體條件不適合繼續留任本職,並規勸其辭職。

11.因本行業特殊情況,原則上週六、週日及節假日不安排休假或事假。

12.一天內的請假,應至少提前24小時向領班申請,待領班安排好工作後方批准,並填寫相關表格備案。

13.因緊急事件請假,應口頭或電話請示經理,事後2天內持有關證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4.調班須至少提前48小時遞交《調班申請》,經經理批准、兩班領班安排好工作後方可准許調班,否則按曠工處理。

15.當月請假天數大於或等於3天、小於或等於5天者,當月提成按個人提成的

50%計算,累計請假天數大於5天者,當月無提成獎金。

16.每次請假時間不足一天者,當日獎金按比例扣除。

17.年請假天數大於或等於10天者,不享受年休。

二、加班制度

1.非休息日因工作延長者經業務經理核准後視為加班,計算每月累計加班時數,按月基本工資除以月標準工作小時數計加班費。

2.員工逢輪休日或法定節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者,可按有關規定計算加班費;

三、獎懲規定

1、獎勵形式:

A、全勤獎30元/月

B、鼓勵獎:獎金100元/次/人

C、嘉獎:獎金150元/次/人

D、記小功:獎金300元/次/人

E、記大功:獎金600元/次/人

F、優秀員工獎:300元/次/人

G、特優員工獎:600元/次/人

H、核心員工獎:20__元/次/人

2、細則

3.1、全勤獎:凡在一個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可獲得全勤獎;

3.2、鼓勵獎: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獲得”鼓勵獎”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上級交付(重大或特殊)任務者;

2、拾物不昧(價值300元以上,或顧客遺留在店內物品完好保管)者;

3、熱心服務,有具體事實者;

4、有顯著的善行佳話,足為公司榮譽者;

5、忍受困難、骯髒難受的工作足為楷模者;

6、及時提供可靠有效的行業信息者;以店長或營銷經理認可為準。

3.3、嘉獎: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獲得”嘉獎”

1、對銷售、管理有建議改進,經採納施行,著有成效者;

2、節約行為顯著者;

3、遇有災難,勇於負責,處置得當者;

4、維護各種規章的執行,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所在部門多數認可並推薦者;

5、在專業技術、知識競賽或培訓考試中榮獲第一名者;

6、檢舉違規或損壞公司利益者;

7、發現職能外故障,予以積極或妥為防止損害者;

8、調解較大糾紛而息事寧人,或勸同仁遵守法規者;

34、小功: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獲得”小功”

1、提高服務質量,獲得顧客表揚或受到社會有關部門、新聞單位表揚者;

2、創新銷售技巧在全公司推廣應用者;

3、維護公司/顧客/同事財產安全,見義勇為,勇鬥歹徒者;

4、提供銷售或促銷方案被公司採用者;

3.5、大功: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獲得大功;

1、運用防止或挽救的辦法,避免公司受重大的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者;(情節由總經理、知識部、店長、營銷經理等確定)

2、通過某些方案,使所在部門當月利潤增加,超過20__元者;

3、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奮不顧身,不避危難之行為者;

3.6、優秀員工獎、特優員工獎、核心員工獎目前只適用於分店銷售體系員工,相關規定參見《銷售體系員工獎勵措施》

2、懲罰規定:

一般過失扣薪10-30元;較重過失扣薪30-5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重大過失者立即給予解僱。

領班具有獨立裁判一般過失的權利,已經認定不予修改該判定。較重過失及重大過失行為由領班判定、記錄,交經理審定。

員工因違紀給公司造成損失者,當事人按損失大小進行賠償。

所有懲罰處理記入員工檔案。

1.一般過失包括:

(1)在崗期間未按規定統一着裝、裝束、佩帶工牌;

(2)擅自離崗;

(3)在店堂內化粧、坐、卧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4)未按規定時間清潔所屬區域內衞生;

(5)用餐時間超過半個小時;

(6)在店堂內撥打與工作無關的私人電話、發送手機短信;

(7)在店堂內接打私人電話;

(8)延誤、錯報、漏報考勤;

(9)未按規定時間登記貨品進、銷、存賬目;

(10)在崗位內吃東西,看書、報等。

2.較重過失包括:

(1)損壞公物或未經許可私拿公務;

(2)不服從上級人員管理、指導,情節輕微;

(3)對同事惡意攻擊、製造事端;

(4)未經批准擅自調換班次,雙方均視為較重過失;

(5)對顧客或同事無禮、粗言穢語、威脅、恐嚇;

(6)虛報、謊報請假原因;

(7)怠慢顧客、服務質量差;

(8)拉幫結派、散佈虛假信息、惡意挑撥不滿情緒、對上級謊報情況;

(9)遺失檢測證書、有證不給顧客、錯給證書;

(10)在店堂內聚眾閒聊、喧鬧、吵架;

(11)每月兩次(含)以上不按規定清點貨品;

(12)每月兩次(含)以上不按規定收貨、放貨。

3.重大過失包括:

(1)擅自離崗導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2)違反操作規程、玩忽職守、瀆職;

(3)泄漏公司業務機密;

(4)假公濟私、收受賄賂、回扣、挪用或貪污公款;

(5)故意塗改、銷燬單據憑證、弄虛作假者;

(6)參加與公司相對抗的經營活動;

(7)構成犯罪嫌疑,觸犯國家任何刑事法律;

(8)竊取顧客及公司財務者;

(9)由於工作失職使公司財產受到嚴重損害者;

(10)在本公司內聚賭,吸毒或危害他人身體行為者;

(11)蓄意鬧事,罷工者;

(12)不服從上級指揮或公然侮辱上司,情節嚴重;

(13)參加組織。

3、銷售體系員工獎勵措施

為了鼓勵和激勵優秀的銷售員工。公司決定於06年11月開始,實施對銷售業績優異的員工進行獎勵。獎勵辦法分三種:銷售優秀員工獎、特優員工獎、核心員工獎等。

3.1銷售優秀員工獎:以店(或專櫃)為單位,每月評選一次。

(1)評選對象:(銷售人員)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不參與評選,如試用期內業績突出,店長需根據情況提前給予轉正)

(2)評選條件:以當月全勤的正式員工的營業額為標準,凡完成比例超93%的,都可以參加評選。

(3)評選標準:個人計劃營業額比例完成最高者得獎。

(4)獎金額度:每次得獎是人民幣¥300元。

(5)評選人:當店店長,銷售經理審核。

(6)評選過程:店長需在次月的2號前,評選出得獎者;

然後上報銷售部審核,核實後4號前通知店長和會計;再於每月5號的全店員工例會上,將獎金獎給得獎者,得獎者講述得獎感受和創造業績心得。

3.2、特優員工獎:以店(或專櫃)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評選,給獎。

(1)評選條件:凡連續三個月獲得”銷售優秀員工獎”者,為”特優員工獎”得主。

(2)獎金額度:每次得獎,將獲得獎金人民幣¥600元。

(3)評選人:當店店長和銷售部經理。

評選過程:店長需在次月的6號前,上報得獎者,由銷售部審核,核實後8號前通知店長和會計;再於每月10號前,銷售部經理將獎金獎給得獎者。並在次月的中層工作例會上表揚得獎者。

3.3、核心員工獎:以店(或專櫃)為單位。每年評選一次,評選時間跨度每年的1-12月份,並在次年1月份進行評選。(正式員工才能參與)

(1)評選條件:一年內獲得二次“特優員工獎”者,為“核心員工獎”得主。

(2)獎金額度:每次得獎,將獲得獎金人民幣¥20__元。特殊休假七天。

評選人:當店店長和銷售部經理。

(3)評選過程:店長需在年終總結前提出,上報得獎者,由銷售部和總辦審核,並於次年的1月31日前進行審核完畢。核實後通報店長和會計;

於2月31號前,由總經理頒獎。並在3月份的中層工作例會和員工會議上表揚得獎者。並通報全公司。

獎勵措施是針對客觀的實際情況,進行獎勵。但公司嚴格規定,得獎者必須是靠自己的努力爭取得到的。不得與同事串通獲獎,分獎。如有此類情況發生,公司將對所有參與者,罰該獎項標的的三倍。店長負監督責任失當,處於‘小過’一次。

四、晨例會制度:

1.每月初,定期由經理主持召開一次例會,要求全體下屬員工參加。

2.每日早9:30由領班為所有導購員召開晨會。

3.晨會主要內容:

(1)總結上一工作日的工作及銷售情況;

(2)剖析上一工作日工作中的存在問題;

(3)對當日的工作進行佈置,對應注意問題進行重點講述。

(4)增強信心,鼓勵員工士氣。

4.例會主要內容如下:

(1)由經理作上月工作總結報告,通報上月銷售情況並加以分折,通報各項工作落實完成情況,並宣佈評比及獎懲情況。由經理給受獎人員頒發獎金。

(2)研究當前形勢,提出問題進行重點討論,尋求解決辦法,明確改進工作的方向。

(3)由經理宣佈本月工作計劃,佈置近期工作任務。

5.例會召開的主要目的在於:使全體員工認清形勢,明確任務;獎勵先進,鞭策落後;學習討論,提高認識。

6.例會制度是基層工作的一項基本工作制度,須切實履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無故缺席。

五、日常操作服務規範

1.到崗半小時以內,完成全部商品的上櫃及貨品清點工作,要求做到迅速、準確;以及大面積的衞生清潔工作。

2.貨品清點若與點數本不符,必須於交接時提出,否則視為清點無誤。

3.領班要注意把人手組織好,以提高效率。

4.強化安全意識。全體導購員必須強化防範意識。在上櫃過程中,要求做到盤子先入櫃,後整理,嚴禁將多個盤子同時放在櫃枱上。

5.商品上櫃應遵循先粗後細原則,以縮短時間,儘早作好準備迎接第一批顧客。

6.(10:00—10:30),一邊接待顧客,一邊進行商品清點工作,原則上要求每人都必須認真盤點一次,以確保準確無誤和及時發現問題。

7.商品清點完之後開始細部調整。10:30之前必須使全部商品陳列做到整齊、美觀。要求小標籤排列整齊美觀,醒目明瞭,戒指擺放無歪斜,項鍊、手鍊無打結,吊墜無翻轉,耳釘陳列有方向。

8. 11:00領班全面檢查各櫃組的貨品陳列情況和衞生清潔工作,遇到問題及時解決。

9.接待過程詳細要求,請參閲有關服務規定。銷售完成,須在單據上作署名登記。接待中要加強安全防範,避免顧客順手牽羊或暗中調換。

10.所有與貨品有接觸的工作,必須佩戴手套作業,銷售過程中還須同時使用看貨盤;嚴禁用手直接接觸貨品或將貨品直接置於櫃枱上。

11.新上櫃貨品入櫃前,必須認真查驗,保證實際貨品與《上貨單》完全相符,驗收無誤後需在《上貨單》中“收貨”欄簽名確認,並妥善保存其中一份於櫃枱,便查詢貨品的進、銷、存。

12.櫃上貨品需退庫時,必須認真查驗,保證實退貨品與《退庫單》完全相符,且保證《退庫單》上已有店經理簽名後,方可在《退貨單》中“製表”欄簽名確認;之後將所退庫貨品交予庫管,同時庫管在中“庫管”與“收貨”欄均簽名確認;並將《退庫單》妥善保存其中一份於櫃枱,便於查詢貨品的進、銷、存。(注:所有貨品的入庫、退庫必須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否則視同違規操作,公司將嚴懲。)

13.用餐時間為半個小時,分兩批輪流吃飯,每批成員都必須嚴格控制用餐時間。

14.關於下班離崗的規定:

(1)晚間下班收貨時間為9:45,收貨前應首先清點所轄區的商品,核對無誤後,由領班通知,10:00統一離開櫃枱下班,如結束營業前接待的顧客尚未成交或尚需等待,由當事人負責完成,如成交,當班負責人應再次清點貨物無誤後,方可離開。

(2)除規定額度以內允許按規定即時退貨之外,不能隨意退換他班已售出商

品。如客人堅持,則應讓其找當事人解決;如客人稱自己沒有時間,則由另班班長在檢查商品無誤後,本着“不退錢”原則予以調換。

(3)換貨時給客人列出本班上班時間,儘量説服客人本班上班時間來購買。

如客人在他組當班時間來店是要求退換貨時,須通知他班班長或其成員,如都聯繫不上,則須以婉轉的口氣,通知客人找他班成員,並讓客人留下聯繫資料。

晚班收貨前,應對全部商品進行一次盤點,確認無誤後將貨品妥善放入保險櫃,然後鎖上保險櫃,並打亂保險櫃密碼;最後,檢查櫃枱內外是否有東西遺失,然後離崗下班。

六、人事制度

1聘用

1.導購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符合公司招聘標準者經考核合格後試錄用。

2.招收新員工的程序:

(1)初試(面試);

(2)複試(素質測試);

(3)崗前培訓;

(4)進入櫃枱試用。面試合格者,提交擔保書及相關證件(證件辦理費用自理)。

3.新員工自進入公司之日起,三個月(含試用期)見習期滿後,轉為正式員工。

見習期間(含試用期),若新員工當月銷售業績達到平均水平以上,結合平時表現,經業務經理核准,可轉為正式員工,於次月起享受正式員工待遇。

4.簽訂試用合同時,應聘者須提供擔保手續,並繳交一寸標準照片兩張及身份

證,畢業證複印件,試用合格後方可與我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5.簽訂試用合同時,公司提供統一服裝及胸卡;員工須向公司繳納服裝押金500元及胸卡押金50元(每位員工只提供一次免費的胸卡使用權,因個人保管不當等原因需要補辦胸卡的,需支付50元/只的材料費)。

6.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至少一年,合同期限不包括試用期,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可續訂合同,合同工齡累積順加。合同期內表現不達標者,公司可予以辭退。

7.試用期內提出離職者,扣除當月所有薪資,並賠償因離職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賣場罰款。

2、離職

1.員工離職,需提前30天,向上級主管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經理批准後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2.擅自離職者,不予結算薪資及任何費用,同時要收取服裝使用費500元,並附帶追究由此帶給公司的其他損失。

3.辦理辭職手續者,需將制服、工作牌及《手冊》和培訓材料等一併交回公司後,方可結算工資。

4.未經批准,應繼續服務,不得先行離職,否則視同擅自離職,且公司將保留追究各項物品及相關損失的權力。

員工自行離職者,合同簽訂至離職不滿一年的員工,離職時應向公司支付服裝使用費500元;自合同簽訂至離職之日,時間在一年以上、兩年以內的員工,離職時應向公司支付服裝使用費300元;自合同簽訂至離職在兩年以上的員工,不收取服裝使用費。

3、革職

凡年累積曠職二日(含二日)以上者,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者,公司將予以革職,不予結算當月薪資;同時要收取服裝使用費500元。

1.如有因過失或故意造成公司損失者,追究賠償責任;

2.因違法亂紀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送交當地公安部門法辦。

店鋪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4

為了規範店鋪財務運作,確保公司財產物資安全、規避資金、財產損失等風險,現對相關業務流程規範如下:

一、盤點規定:

1、盤點方法:定期、不定期、全盤、抽盤等

(1)不定期抽查盤點:指由財務部組織不定期的.對店鋪各庫區及賣場的庫存商品進行抽盤或全面盤點。

(2)定期盤點:是根據每日或每週營業完成後進行的盤點,定期盤點要求進行的是全面盤點。

2、盤點前的準備工作:

(1)清點所有貨品數量,與電腦庫存數據初步核對;

(2)核對貨品標籤與貨品(貨品印記)是否相符;

(3)將各類票據進行分門別類的整理與清點;

(4)更新電腦數據庫;

(5)準備盤點所用的計量器具及各類銷售票據;

(6)由盤點總負責人指定人員參加盤點,盤點期間暫停進、退貨;

(7)避開銷售高峯期(週末、雙休日,節假日)。

3、盤點操作流程:

(1)由專門指定人員對櫃枱珠寶首飾進行盤點,盤點時按珠寶首飾商品分類、品名、編號、單價、數量進行逐一核對,用掃描槍將標籤條碼逐個掃入盤點系統,確認系統內貨品圖片與實貨相符;

(2)全部掃描後查詢盤點差異,核對實盤數量及貨品是否與數據庫相符;

(3)根據櫃枱實物盤點情況,電腦自動生成盤點結果報審表,打印並由全體盤點人員簽字確認,分送會計、商品等有關部門。(日盤、周盤由店鋪主管組織銷售人員進行;由銷售人員按實盤數量如實填寫盤點表,店鋪主管或主管要指定專人負責監盤,盤點完成後,雙方和主管要在盤點表上簽名確認)。

4、盤點結果處理:

每次盤點完成後將製成盤點表,由相關盤點人員及監盤人、店鋪主管簽名確認,盤點表要先與店鋪台賬核對確定是否存在差異,如有差異要立刻找出差異原因並分析。

正確無誤的盤點表將上交財務部,由財務部相關人員負責核對賬實是否相符,如有差異,要及時跟進和找出差異原因。

對於盤虧的物品,要落實到相關責任人,要對責任人和店長等相關人員進行考核。

為了實時對店鋪的現有庫存進行監控,要求店鋪每天要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銷售日報表至財務部(具體看格式),由財務部相關人員核對庫存商品是否正確,從賬面上對商品進行監控,如確有必要,財務部將派出專人至店鋪進行突擊或通知盤點形式進行實地盤點,以確保賬實相符。

二、店鋪的現金及備用金管理規定:

1、店鋪營業款(碎銀)和備用金必須分開管理,營業款(碎銀)不得挪作備用金使用,一經發現,將對相關責任人罰款?元。當天的營業額與碎銀分別獨立存放,當天營業款現金由店長清點審核獨立上鎖存放,第二天店長自己取出存款;如店長休息,營業款由組長鎖好存放,直至存錢人員(店長/銷售主任)在同事見證下,開鎖複核。要求在有監控攝像頭下複核。

2、店鋪備用金的金額按店鋪面積大小、商場經營模式(專賣店/商場租賃櫃枱)決定。商場租賃櫃枱500元/月;專賣店面積小於50㎡的1000元/月,專賣店面積大於50㎡小於100㎡的1500/月。

3、備用金應用於日常店鋪開支及低值易耗品等購買,購買物品需要保留憑證及票據,並每兩個禮拜按既定報銷流程到財務部報銷一次。

4、備用金由店長保管,和費用票據單獨存放於保險箱內。

5、各店鋪要對備用金的領用、報賬等情況進行登記,合理領用備用金,登記本上要求有日期,用途、收入、支出、報賬日期或是返還日期等事項,要求經領人和批准人簽名。備用金報賬後的餘額要及時進行返納,返納要求在事項完成後三天內辦理完畢(如有特殊情況應先與店鋪主管溝通,可以推遲二天辦理),備用金登記本要求專人登記保管(具體格式如附表)。每天營業終了店鋪要把當天的備用金情況上報財務人員,上報內容包括:上日餘額,本日支出(詳細説明支出內容),本日收入(列明收入內容),本日餘額。

6、店鋪營業款(碎銀)必須鎖入保險箱,第二天當班人員上班後應及時清點並確認是否與台賬相符。

7、原則上店鋪的每日庫存現金金額不得超過3000元(除碎銀、備用金外),超出規定金額必須在當日下午四點前,由店長或主管如數存入公司為店鋪開設的指定銀行賬户中,並保留存款回執以備核查;店長或主管外出存款時必須在其他員工見證下,在存款簽出本上登記、簽名。

8、公司及店鋪任何人員都不得挪用店鋪錢款,店鋪需使用備用金支付日常開支的,100元以下有店長批覆,超過100元不滿200元的由主管批覆,200元以上需經經理同意後方可開支,店鋪備用金要設置專門登記本(登記本相關規定按第二條規定執行)。未經規定的程序請示同意,擅自挪用營業款者做貪污或盜竊公款處理,除追回贓款外,按公司財務制度管理有關規定執行處罰,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收銀規定:

1、日常工作中要求熟練使用收銀機和POS系統,收銀時要堅持唱收、唱驗、唱找、唱付;仔細檢查貨幣真偽,用視覺和觸感檢查貨幣真偽並用驗鈔機正反兩面複驗;如違反操作規則,誤收假鈔的,由責任人承擔,無法分清責任人的由當班人員集體承擔;

2、在使用POS機刷卡收銀時,應嚴格按照流程操作,要求顧客輸入密碼、簽名確認,並保管好刷卡單據,於每月規定日期將POS機刷卡交易單與銷售小票、銷售報表一起交給公司財務部;由公司財務定期與POS機刷卡銀行進行對賬,以保證轉賬情況的真實性;

3、在發生POS機交易成功與否難以確認的情況時,不得發出商品或退還現金給顧客,應及時與銀行聯繫,查實並確認POS機交易實際情況後,做具體處理。違反操作流程,造成損失的,一律由責任人承擔損失;

4、營業結束時,營業員按銷售憑證第二聯進行統計彙總,記錄當日銷售總金額(與財務對賬辦法詳見財務管理規定)。

5、清點當日銷售貨款和POS機交易小票,是否與銷售總額相符,現金和票據,是否與店鋪台賬相符,此過程一人清點,店長/組長複核,核對完畢後由兩人在櫃組台賬上同時簽字確認。

店鋪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5

店鋪運作

1、全店銷售工作,合理安排店員工作;

2、負責開鋪、收鋪、監督店員收銀程序、保證貨品及現金安全

3、維持貨場及收銀櫃等工作環境的整齊清潔;

4、保持貨場燈光、儀器、工具運作正常;

5、編寫店長每週工作日誌及處理各項文件;

6、每天主持例會,確保員工與公司的溝通順暢。

貨品管理

1、保證店鋪貨品充足,合理安排補貨;

2、根據公司要求及市場情況靈活安排貨品及陳列;

3、監督收貨及退貨程序;

4、及時向公司反映貨品及市場情況。

顧客服務

1、指導購員提供優良的顧客服務;

2、妥善處理顧客投訴,建立顧客與公司良好關係。

人事管理

1、安排員工的排班表;

2、向公司建議人事調動,紀律處分,員工晉升等;

3、處理好同事關係,提升團隊合作精神。

2)資深營業員、收銀員、營業員、倉務員工作範圍

店鋪運作

1、積極向顧客推介店鋪的貨品及推廣活動內容並達成銷售;

2、保持貨品和貨倉整齊清潔;

3、保證公司貨品及財物安全;

4、接受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

5、遵守公司的儀容儀表及制服標準;

6、及時向上司反映一切需即處理的情況。

貨品管理

1、及補充貨架上的貨品;

2、協助處理進貨及退貨和準備補貨的資料。

顧客服務

1、向顧客提供專業及優良的服務和協助處理顧客的投訴;

2、向顧客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

3、各崗位職責簡述

工作職責

1、店鋪最高負責人,承擔全面店鋪管理工作;

2、管轄和監督店鋪運作,以達成店鋪銷售、店鋪形象服務和人員管理的目標;

3、以身作則,推動下屬,培訓員工;

4、作為店內同事與公司之間溝通的橋樑;

5、作為公司接待人員與公司外部相關人員的溝通;

6、處理好各個職能部門的關係。

具體工作內容

1、確保店鋪正常有序的日常運作;

2、在店鋪推廣公司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

3、推動店鋪生意,分析店鋪生意狀況,以至達成公司的銷售目標;

4、承擔一定比例的個人銷售指標;

5、監督銷售程序,確保店鋪提供顧客期望的`優質服務,處理顧客投訴,與顧客建立良好的服務關係;

6、瞭解和掌握市場及顧客動態信息,參與公司市場推廣和品牌推廣;

7、管理和帶動屬下員工,建立店鋪團隊士氣,確保員工之間的團結與合作;

8、培訓屬下員工,推動員工的個人發展;

9、合理安排人手,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

10、合理利用資源,確保店鋪物料正常運轉;

11、創造合乎公司品牌形象的店鋪環境,店鋪陳列和氣氛;

12、正確執行現金處理和財務核算程序;

13、店鋪突發事件的主要處理人和負責人;

14、日常店鋪文件和文書工作的整理;

15、執行公司有關政策和規定;

16、每日、周、月製作公司指定的報表;

17、組織每月的商品盤點、帳務核對;

18、補貨與商品管理;

店鋪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6

各部門對商鋪裝修管理的工作職責如下:

1、招商部

(1)負責商户品牌裝修圖紙的催交。

(2)商户資料及品牌圖紙移交營運部。

2、營運服務部

(1)負責品牌圖紙各部門的審批跟蹤。

(2)負責受理商户裝修申請,填寫《商鋪(專櫃)裝修申請書》並告知商户裝修相關規定。

(3)對商户繳費情況進行核查,以確定其裝修申報資格。

(4)檢查裝修商鋪的手續辦理情況。

(5)負責辦理裝修施工臨時出入證。

(6)辦理商鋪加班申請並知會各相關部門安排。

(7)負責協調商户裝修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

(8)商場主任巡檢裝修單位,監督商鋪在裝修中是否違章,如發現違規裝修,及時知會負責部門,並提出處理意見,由負責部門跟蹤處理。

(9)負責檢查裝修單位的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是否堆放於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10)負責處理由商鋪裝修引起的投訴。

(11)檢查裝修中是否存在違章行為。

(12)檢查裝修過程中是否影響周邊環境及影響周邊商鋪的經營。

(13)負責初步協調商户裝修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

(14)竣工驗收合格後,辦理驗收相關手續。

3、工程管理中心

(1)負責審批裝修電氣系統等工程方面圖紙。

(2)檢查商户的裝修資格及裝修申報的材料是否符合裝修規定的要求。

(3)檢查施工人員的裝修資格。

(4)檢查裝修過程中是否按圖施工。

(5)負責對商户作裝修前的設備、設施安全檢查,並封閉鋪內進出風口。

(4)審批涉及較大工程改動的商户裝修項目。

(5)負責定期巡檢裝修單位,確保裝修按圖施工,並符合安全要求;巡檢期間,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及時請求公司,並提出處理意見。

(6)與物業管理中心安管部共同審批裝修單位動火申請。

(7)負責檢查隱蔽工程,在隱蔽前必須驗收合格後才能施工。

(8)裝修完畢後,負責對裝修單位進行驗收或二次驗收,直到驗收合格。

(9)竣工驗收合格後,在商户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申請書上籤批意見。

(10)開啟商户鋪內進出風口封條。

4、物業管理中心

(1)負責檢查裝修單位是否已辦理裝修手續。

(2)負責檢查裝修單位的`施工人員手續有沒辦理。

(3)負責檢查裝修單位的裝修資格及證件備案。

(4)檢查裝修單位是否有違反消防規定的行為。

(5)負責檢查裝修單位的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滅火器配置和使用情況。

(6)負責檢查裝修單位的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有沒堆放於公共地方或指定地方。

(7)負責定期巡檢裝修單位,巡檢期間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及時及時請求公司,並提出處理意見。

(8)與工程部共同審批裝修單位動火申請。

(9)嚴格執行裝修驗收標準,合格後籤批意見。

5、財務部

(1)根據商鋪(專櫃)裝修申請書向商户收取裝修保證金等費用。

(2)根據商户加班情況收取加班服務費。

(3)根據商鋪(專櫃)裝修申請書和驗收批覆書於裝修驗收合格後為商户辦理裝修保證金退款手續。

店鋪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7

一、店上應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並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有關部門並存檔。

三、會議議程主要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佈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並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本店如發生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後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應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及時開展防火巡查。

二、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門店在營業時間應至少每2小時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後應檢查並消除遺留火種。

四、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

二、檢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立即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消除解決。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誌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築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9、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樓板、防火牆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1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店鋪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8

一、處理職責

各部門客户投訴案件的處理職責。

1、商管部

①客户投訴案件的調查、提報與責任人員的擬定。

②詳查客户投訴投訴要求及客户投訴理由。

③協助客户解決疑難或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

④發生原因及處理、改善對策的檢查、執行、督辦、提報。

⑤客户投訴質量的檢驗確認。

⑥迅速傳達處理結果。

2、客服部

①客户投訴案件的登記,處理時效管理及逾期反應。

②客户投訴內容的審核、調查、提報。

③客户投訴改善案的提出、洽辦、執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確認。

④協助有關部門與客户接洽客户投訴的`調查及妥善處理。

⑤客户投訴處理中客户投訴反應意見提報有關部門追蹤改善。

二、客户投訴處理流程

1、服務中心接到客户投訴將情況反饋到商管部。

2、客户投訴的調查。將投訴的原因、責任,確定處理決定告知客户。

3、上門維修或退回處理。

4、客户投訴的改善。

5、客户服務跟蹤、記錄。

三、客户投訴案件處理期限

1、原則上客户抱怨處理期限自商管部受理起24小時內給客户以回覆。

2、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處理期限。

四、客户投訴責任人員處分及獎金罰扣

1、客户投訴人責任人處分

客户部每月10日前應審視上月份結案的客户投訴案件,凡經批示為行政處分者,經整理後送人事部門處罰並公佈。

2、客户投訴獎金扣罰

責任歸屬商户或個人同投訴案件發生的原因決定責任歸屬商户,並開立“獎罰通知單”呈總經理核准後複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會計商户查核,一份送罰扣部門罰扣獎金。

五、處理時效逾期的反應

客服部於客户投訴案件過程中,對於逾期案件應開立“催辦單”催促商管部處理,對於已結案的案件,應查核處理時效,對於處理時效逾期案件,得開立“洽辦單”送商管部追查逾期原因。

店鋪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9

1、按照賣場服務規範、管理規範、操作規範進行商品銷售,完成銷售計劃。

2、根據賣場及市場變化,調整、提高售賣技巧和服務質量,為顧客提供儘可能完美的商品與服務。

3、按賣場要求隨時檢查並做好商品陳列。

4、負責賣場內環境衞生工作。

5、負責接待及處理顧客的諮詢、投訴,自己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主管或上級主管反映。

6、及時向主管反饋銷售走勢及顧客要求,按賣場要求做好商品市場調查。

7、保證賣場商品安全,防止被盜或損失。

8、向公司提出補貨、退倉、退廠的'建議。

9、營業結束後,賣場進行盤點,並簽字認可,次日營業前及時清點賣場商品。

10、保證店鋪財務安全

店鋪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0

為適應公司整體經營發展的需要,完善品牌制約機制,特對品牌清退工作作如下規定:

一、退場審批

1、廠商申請退場品牌

⑴、廠商因品牌銷售業績不佳或品牌結構調整以及其它不能避免的特殊原因而申請撤場,必須由廠商提前兩個月寫出退場書面申請,加蓋公章或由本人簽字認可,由樓層負責填寫《樓層意見表》(調整或清退),寫明退場原因,經樓層經理簽字,報業務評審小組。

⑵、業務評審小組根據相關依據進行評審打分。

⑶、樓層業務人員填寫《品牌退場審批表》報財務部、綜合業務部、工程部保安部審核,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

⑷、總經理籤批意見。

⑸、櫃組或廠商據審核通過的《品牌退場審批表》填寫紅《非自營商品進店登記表》辦理該品牌的全部商品退場。

⑹、由樓層經理、綜合業務部部長對紅《非自營進店登記表》認真審核並簽字認可。

⑺、廠商持簽字後的《非自營進店登記表》與退場商品到商檢口岸辦理退場手續。

2、公司決定清退的品牌

(1)、樓層根據和廠商的雙向合作條件,品牌在合同期限內總體銷售排名,或品牌在同類區域、同類商品銷售排名情況,提出品牌清退方案,寫出書面分析報至綜合業務部,綜合業務部組織召開業務評審小組會議,集體決定清退品牌。

(2)、樓層根據業務評審小組決定,通知廠商限期退場。

(3)、廠商和樓層業務人員根據公司要求辦理退場的相關手續,程序同上。

二、注意事項

1、廠商如連續兩個月不能達到和公司約定的銷售目標或連續兩個月在同類區域、同類商品銷售中排名靠後,公司有權及時終止合同履行並通知廠商撤場。

2、廠商未經公司批准,中途擅自撤貨退場,公司有權自撤貨之日起至合同期滿之日止,依以前單日最高營業額為準至合同終止期計算公司應得銷售分成。

3、財務部負責審核廠商和公司雙方往來款項,凡雙方約定費用尚未清償的',應清償後再結算,不足清償的公司有權留置廠商商品並變賣追索。

4、退貨運費由廠商承擔,屬廠商提供的櫃枱、模特、道具等器具需退場時經樓層經理簽字認可方可帶出。

5、對於廠商退場後發生的商品售後問題,公司將依據合同留置售後服務保證金,該保證金由財務部負責人在《品牌退場審批表》中註明,並在貨款結算時扣留。(售後保證金在退場後半年退還;合同變更過的品牌,售後保證金則在退場後十個月退還。)

6、《品牌退場審批表》批准後,廠商應及時完成全部商品、區域內所有廠方道具退場,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准。

店鋪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1

1、上班必須準時。不準遲到、早退,上下班須打卡,外派駐招租處人員須用現場直線電話向考勤員報到。不準無故曠工,如有外出,應先向項目主管請假,然後登記“員工外出登記表”,遵守公司考勤制度;

2、上班時間必須穿着工衣。工衣必須整齊乾淨、無污跡和明顯皺褶;扣好鈕釦,結好領帶,領花、衣袋中不應有過多物品;皮鞋要保持乾淨、光亮;

3、頭髮必須經常修剪。男招租人員的髮腳長度以保持不蓋耳部和不觸衣領為度,不得留鬍鬚,要每天修臉;女招租人員不宜留披肩發,頭髮長度以不超過肩部為適度;長髮者必須將頭髮挽起;

4、面部粧容必須大方、自然。女招租人員化淡粧,但切忌濃粧豔抹,不許紋眉,不得塗有色指甲油,不得佩帶除手錶、戒指之外的飾物,忌用過多香水或使用刺激性氣味強的`香水,總體要使人感到自然、美麗、精神好;

5、口腔必須保證清新,不應有異味。上班前不得吃濃烈異味的食物,要勤洗手,勤剪指甲,指甲邊縫不得藏有髒物,不得留長指甲;

6、姿勢端正。在前台前就坐時,必須保證身體端正,不得歪斜,不得有其它懶散姿勢;起立及行走時,必須動作迅速,不得拖泥帶水;

7、在對客服務時,不得流露出厭煩、冷淡、憤怒、僵硬、緊張和恐懼等表情,應熱情主動、精神飽滿和風度優雅;對不同類型的顧客(投資者、炒家、租户、同行)要善於判斷,並有所側重地表達,應適當採取靈活有效的營銷策略,把重點放在租户和投資者上;在介紹項目情況時,應有針對性地介紹目前主推產品,突出其特色和優勢,增強顧客營商信心,耐心認真解答客户的詢問;

8、不準在接待顧客過程中挑客、搶客;

9、不得在招租現場用餐、玩牌、下棋、打鬧、吃零食、吸煙、看報及大聲喧譁;

10、接聽電話必須有禮貌,言語清晰、音調適度、優雅;不得在工作時間內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私人電話通話時間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嚴禁在接待顧客時接聽私人電話;

11、招租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客户來訪登記表》和《每週租賃工作總結》,必須如實反映情況,不得弄虛作假,敷衍了事;

12、招租現場前、後台除擺放招租資料外,不準擺放其他雜物,應保持前台整潔;招租人員不得坐在客人座席上;所有閒雜人員均不得停留在銷售現場;

13、必須保持模型、展板、銷控圖、招租資料與招租階段相吻合,如發現不妥,要及時更正。

14、招租現場地板、牆面、天花、燈具、飾品、玻璃、台椅、模型、展板、音響、及其他物品必須保持清潔,必須有專職人員不間斷地搞清潔衞生;

店鋪管理的規章制度 篇12

一、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

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根據不同季節、節假日的特點,結合各種火災事故案例,宣傳防火、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使員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門店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從業人員的集中消防培訓。

應對新上崗員工或重點崗位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未經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職工不得上崗。

三、消防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

2、本門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

4、建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

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管理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的要求。

二、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佔;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範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展品、商品、貨櫃,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於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後,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

6、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並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電防火安全管理應明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採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並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四、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

七、門店營業結束時,應切斷場所內所有非必要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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