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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設備維修保養規章制度(通用3篇)

醫療設備維修保養規章制度(通用3篇)

醫療設備維修保養規章制度 篇1

第一條 一切設備均屬設備管理範圍,其中包括從參與選購、安裝使用、報廢等全過程的管理工作

醫療設備維修保養規章制度(通用3篇)

第二條 設備的管理、維修與技術安全由中心副主任負責,中心資產員協助。機械維修由李輝負責,電氣維修由江勇負責。

第三條 中心設備屬固定資產範疇的,由資產員建立檔案,其中包括統一編號、調入、調出、封存、報廢手續、驗收記錄歷次安裝記錄,備件圖冊,定期精度檢查和事故報告等。上述技術資料由資產員管理。

第四條 新進設備以分管主任、資產員、設備維修員為主進行查收。安裝、試車、辦理驗收和移交手續。使用保修期內引起故障,由分管主任出面與製造單位聯繫修理。保修期外由分管主任安排維修。

第五條 設備的改造由維修員提出改造計劃及技術資料,由分管主任同意,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意。(重大項目由中心主任同意)。

第六條 設備的封存、報廢手續由資產員辦理,中心主任同意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執行。

第七條 設備實行定人定機(包括外來人員),不經批准不得隨意動用他人設備。起用封存設備由中心主任同意方可。

第八條 設備操作者要做到三好(管好、修好、用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小故障),要按規定搞好設備日常維護和一、二級保養,使設備經常保持整齊、整潔、潤滑、安全最佳技術狀態,並參加設備管理、試車和驗收工作,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和不合理使用設備。

第九條 日常維修保養是操作人員每天例行的保養,應在班前、班中、班後認真檢查,擦試設備各部位和注油保養,使設備按要求經常潤滑、清潔,班中發生小故障應及時排除。

第十條 設備日常保養、維護檢查,資產員和維修人員至少每週抽查一次,做好檢查記錄,每月由分管主任和資產員、維修員對全中心設備檢查一次,並做出評定意見。

第十一條 日常保養要達到:

1、清潔:每班後,必須擦拭設備各部位,及各傳動件,工具櫃、電氣櫃清除鐵屑灰塵,做到表面及死角無油垢,無鏽蝕,牀身無黃袍,機牀周圍清潔乾淨。

2、潤滑:各油路暢通,油標清晰,油位符合要求,機牀擦後按規定注油,機牀開動前按規定檢查各部位並注油。

3、整齊:工夾量具、隨機附件,擦拭乾淨,放置適當位置,排列整齊。

4、安全:上班前檢查各手柄位置是否正確,刀具裝夾是否牢固,易鬆動部位是否可靠,電氣部分有無破損及漏電,班後切斷電源,設備防護設施必須安全無損壞,安全保護裝置要靈敏可靠。

第十二條 三個月設備進行一次一級保養,以操作者為主,維修員為輔,對設備進行局部解體清洗。十二個月進行一次二級保養,以維修員為主,操作者為輔對設備進行全面清洗。部分解體檢查和局部修理,更換部分易損件,保證機器正常運轉。

第十三條 中心設備的維修和二保計劃,由分管主任安排下達計劃。

第十四條 每次設備修理後,由資產員、維修員和操作者驗收,同時維修人員作好記錄,資產員作好工作量考核統計。

第十五條 備件由倉庫建帳保管,辦理領用手續後方可發放。

第十六條 維修人員建立維修記錄,資產員定期檢查記錄。

醫療設備維修保養規章制度 篇2

醫療器械包括醫療設備、醫用耗材(低值易耗品、衞生材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醫用試劑、消殺用品、醫療設備配件及軟件。

1、醫療器械的計劃管理

(1)凡醫院由國家無償調撥、撥款購置、租賃、獎勵、院資金購置及接受捐贈的醫療設備均屬於此管理範圍。

(2)醫院所有醫療設備一律由醫療設備科有計劃地統一購入。各使用科室應本着先急後緩、勤儉節約的原則,結合臨牀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預算的前提下,向醫療設備科做出每月計劃和年度計劃,由醫療設備科統一彙總,經有關部門及醫院領導批准後方能實施。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訂購任何醫療器械。

(3)醫療器械使用科室有責任推薦欲訂購物資的品名、產地、規格、型號、性能、數量等,供購置時參考。

(4)醫療設備的購置計劃須經使用科室論證小組成員簽字,報設備科統一制定計劃,經醫院院務會議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

(5)為保證計劃的嚴肅性,經批准後的購置計劃一般不得隨意改動。如系特殊情況需調整時,也應書面呈報設備科並由醫院領導同意後方可改動。

2、醫療器械的採購管理

(1)醫療設備科所購醫療器械嚴格執行衞生部門的相關規定,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應商查驗索取必要的證件,審查招標醫療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記錄(如有,一票否決,兩年內不允許參加醫院任何形式的招標)、是否為進口二手大型醫療設備、是否為國家已公佈的淘汰機型,並備檔。

(2)一般醫療設備的購置,使用科室要填寫“醫療設備購置申請表”,科室主任簽字後報醫療設備科長審核後再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准後由設備科組織採購。大型醫療設備除填寫“醫療設備購置申請表”外,還需要填寫“大型醫療設備購置論證報告”。50萬元以下5萬元以上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准後報政府採購辦批准購買。50萬元以上設備經過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准後報政府採購辦批准後委託招標公司招標購入。

(3)新進的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必須嚴格執行貴州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採購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照中標(成交)產品採購手冊進行採購。

(4)所有購置的醫療器械必須與供貨商簽訂購置合同

3、醫療器械的出入庫管理

(1)所購醫療設備到貨後必須填寫《醫療設備驗收登記卡片》,包括設備名稱、生產企業的名稱、經銷單位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購置時間、生產編號、驗收人等內容;所購低值易耗品、衞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試劑、消殺用品、醫療設備配件到貨後需登記產品名稱、供貨單位、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生產批號、有效期、滅菌期、送貨人、驗貨人、發票號、報關單、檢測報告、追蹤號;檢查醫療器械無誤後方可辦理出入庫手續,並由專人下送使用科室。

(2)嚴禁包裝破損、失效及有明顯問題的物品進入庫房。

(3)醫療器械需存放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貨架上,不得將包裝破損、失效、黴變的產品發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質量可疑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院內感染科、設備科及當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不得自行處理。

(4)對於所購醫療器械,招標文書、檔案、出入庫登記必須統一由專人管理,做到每件醫療器械可追溯。

4、醫療器械的檔案管理

(1)凡購入的5萬元以上醫療設備必須建立檔案,整理後交院檔案室保存。

(2)凡購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殺用品、設備、配件的'出入庫記錄及登記記錄必須存檔,並由設備科專人管理,以上物資使用後其檔案需保存10年。

(3)凡醫療器械招標資料由設備科專人整理,建檔並保管留存,保存期限為醫療器械使用壽命週期結束後10年。

5、醫療設備的運行管理

(1)醫療設備領回到使用科室後,應及時由醫療設備科工程技術人員協同廠家及使用人員安裝、調試,操作人員使用正常後,填寫驗收報告單,並由使用科室主任級驗收人員在驗收報告上簽字。

(2)醫療設備投入正常使用後,操作人員應保證其有足夠的工作時數,以便一些質量問題能夠及早發現,儘可能在保修期內得到妥善處理。

(3)對大型醫療設備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製成卡片掛在醫療設備上或醒目地貼在操作者便於看到的位置,使用時嚴格按操作程序進行。

(4)大型醫療設備須由專人管理,並有使用記錄和交接手續。使用人員需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核取得大型醫療設備上崗證後方可上機操作,進修,實習人員和其他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5)萬元以上醫療設備要建立檔案,內容包括科室申請、論證報告、招標文書、合同、裝箱單、合格證、驗收報告、使用説明書、線路圖、維修記錄等,由設備科專人建檔後交醫院檔案室統一保存。

(6)各使用科室於醫療設備科每年清點醫療設備財產一次,如遇賬目不符,及時查找,並報告設備科長及醫院領導,研究處理。

(7)使用科室的醫療設備發生故障,要及時填寫維修申請表,寫明故障所在,通知醫療設備科負責維修。如遇外修時,需由設備科專人聯繫,如使用科室擅自請外單位人員維修,設備科有權拒絕辦理付款及有關手續並追究使用科室責任。

(8)大型甲類、乙類醫療設備必須有大型醫療設備配置許可證,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大型醫療設備上崗證方可上機操作。

6、醫療設備的維護、計量、維修安全管理

(1)各使用科室應重視醫療設備的維護,每天開機前、關機後均應周密檢查,並進行清潔、校驗、整理、復原等工作,使設備每天處於良好狀態。

(2)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醫療設備,要根據其技術管理要求,分別採取恆温、防磁、防震、穩壓、避光、潤滑等維護措施。

(3)醫療設備須進行兩級保養。一級保養係指前述第1、2條,二級保養是指設備科技術人員對各醫療設備進行定期預防性檢修,確保良好的機器性能。

(4)醫療設備科技術人員應每季度對10萬元以上大型醫療設備性能指標、安全防護等進行檢查。

(5)對於強檢醫療設備需根據質量技術監督局規定時間定期計量、檢測,並做好相關記錄。

(6)醫療設備需要維修時,使用科室應仔細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註明醫療設備的型號、故障原因、現象等,然後交設備科維修組,設備科維修技術人員在收到維修申請單後,應儘快對故障進行檢查、維修,使其恢復正常運轉。要確保常規搶救設備完好率100%。

(7)醫療設備需要外修時,使用科室應填寫“醫療設備外修維修申請表”,科主任簽字後報醫療設備科長審批,主管院長審批後由醫療設備科專人聯繫外修,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外修,否則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使用科室自付並追究其責任。

(8)重視維修人員素質培養,定期選派技術人員外出培訓。

(9)各科室醫療設備不得私自外借,否則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自負。

7、醫療器械的應用分析、效益評估、更新報廢

(1)醫療設備科應定期於財務科、經管會、病案室等職能科室聯合到醫療設備使用科室瞭解設備性能、工作效率等使用情況,並根據使用科室實際作出大型醫療設備應用分析、效益評估、更新計劃報院領導參考。

(2)凡因使用磨損、老化等損壞的醫療設備,經設備科技術人員鑑定確認無法維修的或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鑑定不符合國家計量標準的,由使用科室填寫“醫療設備報廢(調撥)審批表”,使用科室主任簽字,經設備科核實,設備科長批准、院領導批准和財務科長批准後,方可報上級部門報廢註銷或降級使用。

(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醫療設備應調整使用:

①無正當理由閒置半年以上者;

②引進新醫療設備後原設備降級使用者。

(4)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醫療設備應註銷報廢:

①達不到國家計量標準,嚴重影響使用安全造成危害而無法修復改造者;

②超過使用年限,機構陳舊,性能明顯落後,嚴重喪失精度,主要配件損壞無法修復者。

(5)醫療設備的報廢與調整統一由設備科辦理,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處理。

(6)低值易耗品的報廢由使用科室填寫“低值易耗品的報廢申請表”,使用科室主任簽字後報設備科長和主管院長審批簽字後方可報廢,報廢物品由設備科按規定統一處理。

8、醫療器械的損壞賠償

(1)凡使用醫療醫療設備的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職、保管不妥、交接不清、違反操作規程或使用不當,造成醫療設備損壞的,可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者酌情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2)醫療設備丟失,要書面説明丟失情況並附檢查,經設備科組織相關人員調查確認事實後,拿出處理意見,報院領導及相關部門審批,及時銷賬。

(3)由於人為因素造成醫療器械遺失、黴爛、蟲蛀時,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給予相應處理。

大型醫療器械購置論證制度

1、凡購置單價在10萬元以上醫療設備使用科室須經過科室論證小組論證後填寫“醫療設備購置申請表”和“大型醫療設備購置論證報告”。

2、設備科負責彙總審核,院領導審批後由設備科組織相關人員通過座談會論證其可行性。

3、設備科在職工座談會後將論證結果進行彙總,報醫院領導審批後,方可組織招標採購。

4、甲、乙類大型醫療設備的購置需報衞生局審批後,由政府採購辦組織招標。

5、購置50萬元以上的醫療設備由醫院委託的招標公司招標,需報衞生廳備案。

醫療設備維修保養規章制度 篇3

一、設備的保養

設備的維修保養應貫徹預防性維修為主的方針,通過日常保養加計劃檢修的制度加以實施,即在設備故障發生之前按照檢修計劃或相應的技術規定進行維修保養。機修工對設備負有維修的責任,定時和經常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並經常向操作工瞭解設備運轉的狀況,發現隱憂及時予以消除。

⑴ 設備的日常保養

①設備的日常保養的目的是維護設備的正常使用狀態,它是設備維護的基礎,是預防事故發生的積極措施,是由設備的操作負責人實施的。

②設備的日常保養通常是在設備使用結束後,在下班前的一定時間裏由設備的操作人員進行,具體要求有:設備的清潔,設備的檢查,必要的設備潤滑等,使設備處於整齊、清潔、安全、潤滑良好的狀態。

③設備的保養原則為:設備完好,部件和零件完整。

④具體保養要求:

a. 運轉設備使用前先進行空轉,確認設備聲音正常,潤滑良好,方可進行操作。

b. 檢查螺栓的緊固程度,對鬆的螺栓進行緊固處理,以防在使用中脱落。

c. 對各個傳動部件進行潤滑加油,檢查傳動系統各操作手柄、電器開關位置正確無鬆動,操作靈活可靠。

⑵一級保養(運行300h)

機械部分:

①清潔各部位及死角

②檢查三角帶、皮帶有無裂縫,如有損壞及時更換

③清洗自動放泄過濾器

④各儀表是否正常,有損壞的及時修理或更換

⑤上死點停止位置的確認

⑥離合器、制動器有無異常聲音。

電氣部分:

①減速器油量是否充足

②各部位給油是否充分

③檢查潤滑管路各連接頭有無泄漏。

⑶二級保養(運行3600h)

機械部分:

①電機V帶張度的檢測,用手壓傳動V帶張度下陷16mm深之弧度狀態最佳

②檢查平衡器氣缸內壁的狀況檢查

③傳動軸承組合間隙的調整

④滑塊調整裝置校模是否準確

⑤檢查各安全裝置動作是否可靠

電氣部分:

①檢查電氣線路有無裸露、損,加以改善

②對電氣部分進行全面緊固處理

③更換老化失效的`元件

⑷三級保養(運行5000h)

機械部分:

①帶磨損的狀況,視情況更換。

②離合、制動器的’分解檢查

③檢查滑塊導板間隙是否正常

③各傳動部件的拆檢。

電氣部分:

①電氣開關的檢修②線路的檢修更換

二、設備的檢修

⑴設備的檢修是在預防維修的方針下進行的計劃檢修。主要設備應每年進行一次大修理。

⑵裝備工段維修班是廠設備維修的責任部門。 ⑶設備使用部門負責對設備的維護保養及責任範圍內的維修工作,停機檢修時,在裝備工段的組織下有計劃的參加維修。

⑷對設備進行巡檢。設備巡檢是指在設備專業人員及設備使用部門的崗位巡檢工,按一定的路線、週期頻率、內容對運行或停機中的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問題處理。 ⑸設備應進行年度大修。有技術部、生產部、裝備工段共同實施。 ⑹緊急維修,在發生突發設備故障或事故時由設備使用部門直接要求維修班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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