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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危險管理制度(通用7篇)

學校危險管理制度(通用7篇)

學校危險管理制度 篇1

學校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危險管理制度(通用7篇)

1、嚴格採購審批制度,未經單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劇毒、易燃、易爆物品。

2、嚴格進出庫登記制度,並有專人、專箱(櫥)保存,實行兩人同時加鎖開、關的制度。

3、領用危險品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實驗多餘的應及時退還給保管人員入庫。

4、使用危險品時要按規範操作使用,學生必須在指導老師指導下進行實驗實習。

5、任何個人不準私自收藏、保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生的事故則負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學校危險管理制度 篇2

1、本制度是根據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我省具體情況制訂。

2、本制度所指危險品,係指教學大綱所列,實驗教學中所用到的六種: (1)易燃品 (2)易爆品 (3)有毒性物品 (4)強氧化性物品 (5)強腐蝕性物品 (6)放射性物品

3、危險品應存放在專用危險品鐵櫃或危險品庫(地下室或地窖)中。危險品庫內應有若干專用櫃,以存放上述物品,危險品庫應有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降温、防潮、防水、避光、防靜電等安全設施。

4、危險品庫(櫃)要有專人負責,應設雙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危險品庫。

5、危險品的取勝要經主管主任批准,應二人支領送還,要有專用登記冊記錄,手續齊全。使用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加強安全防護。

6、對於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好,標籤齊備,標誌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它殘存物,應作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 以防發生事故。

7、支領、取送、使用上述危險品時不準吸煙,危險庫內嚴禁明火。

8、對違反本制度的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學校危險管理制度 篇3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實驗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櫃進行保管。

2.存放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實驗室要保持通風,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於職責,認真細緻,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實驗室及周邊應杜絕火種,嚴禁吸煙;實驗室內電源開關應設在倉儲間外,線路必須穿管。

4.實驗室內外要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實驗室醒目位置應張貼安全警示標誌。實驗室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及宿舍。每日工作結束後,應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為危險化學品庫房保管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5.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於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6.危險化學品的採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或相關部門批准,建立危化品入庫驗收和出庫登記制度,派專人進行登記、核對、檢驗入庫藥品的規格、質量、數量。使用後剩餘部分應及時歸還。實行庫存藥品明細台帳日清制度做到帳物相符。

7.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8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易製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範、救治措施,並嚴格按照技術規範要求開展實驗。

9. 對已無用的有毒、有害化學藥品應上交環保部門,由環保部門進行處置,不得由學校私自處理。

10.對化學藥品、毒品按特性分類保管,做到防光、防曬、防潮、防凍、防高温、防氧化,經常檢查。對氧化劑、自燃品、遇水燃燒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毒害品、腐蝕品要嚴格管理,謹慎使用。要絕對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劑和易燃物混放)而引發爆炸、燃燒等事故的發生。嚴禁室內明火,禁止在化學藥品、毒品倉庫內存放食品或吸煙。

11.易燃、易爆、劇毒、易製毒藥品的存放應貼好標籤,標明名稱、濃度、存量、進貨日期、有效期或配製日期。無標籤藥品,必須經鑑定合格後才能使用,否則以報廢處理。有毒廢物(液)的處理要符合環保要求,不得隨意傾倒。

12.購買易燃、易爆、劇毒、易製毒化學藥品要根據有關規定,到公安部門備案,按量到指定部門購買,要根據藥品性質,按有關規定運輸,確保運輸安全。

13.實驗室廢棄物要做好科學處置,並認真填寫好實驗室廢棄物調查表。

14.危險化學品的範圍見國家化學藥品及化學試劑目錄。

15.學校要對學校實驗室、儀器室做定期的安全排查,並做好記錄,做到及進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除。

附件:中國小實驗室涉及到的危險化學藥品分類

易燃品: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乙醚,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無水乙醇,工業酒精,二甲苯,原油,煤油,紅(赤)磷,硫粉,鎂條,鋁粉,黃(白)磷,鉀,鈉,碳化鈣(電石)。

氧化劑:過氧化鈉,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銨,硝酸鉀,硝酸鈉,重鉻酸鉀,硝酸汞,硝酸銀,硝酸銅。

毒害品:二氯化鋇,氫氧化鋇,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鉛,水銀。

腐蝕品:硝酸,硫酸,鹽酸,過氧化氫,溴,三氯化鋁,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苯酚;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氨水,氧化鈣(生石灰),硫化鈉,氫氧化鈣(熟石灰),鹼石灰,甲醛。

易製毒品:乙醚 ,甲苯,丙酮,高錳酸鉀,硫酸,鹽酸

學校危險管理制度 篇4

一、嚴格採購審批制度,未經學校領導批准,班級和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劇毒、易燃、易爆物品。

二、嚴格危險化學用品進出庫登記制度,並由專人、專箱(櫥)保存,實行加鎖開、關制度。

三、領用危險品須經主管負責人批准,實驗多餘的應及時退還給保管人員入庫。

四、使用危險品時要按規範操作使用,學生必須在指導老師指導下進行實驗實習。

五、任何個人不準私自收藏、保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生的事故予以負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學校危險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加強和規範對學校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本制度適用於園林相關工作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2、電源火源附近,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危險物品。

3、凡使用和保管易燃品的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消防滅火常識。

4、基本要求

(1)禁煙區域內禁止吸煙,也不得吸煙而擅離崗位。

(2)進入施工區域禁帶火種,尤其禁止攜帶火種進入易燃易爆危險場所

(3)禁止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工具或衣服等。

(4)進入倉庫的人員禁止穿着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服裝和帶鐵釘的鞋。

5、易燃品儲存保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有專用倉庫和專用儲存設施,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專人管理。

(2)倉庫的建築和設施,應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災設備,以及相應的安全電氣照明設備。

(3)要有防火、防爆、防盜的儲存設施。

(4)要有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5)不得超量存放。

6、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入庫驗收、出庫登記制度。

7、油料等易燃物品的領取,要經單位負責人簽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員共同辦理領取手續,嚴禁煙火。

8、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應根據物品的不同性質,配備相應的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庫房管理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撲救初期火災的知識以及正確使用滅火器材的方法。

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管理人員要定期定時對其門窗及周圍環境進行安全巡查並做好記錄,發現隱患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採取整改措施,確保庫房安全。

學校危險管理制度 篇6

外國語中學(學校)危險品管理制度

1、實驗教學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等物品均屬危險品。我校主要有下列物品:

強腐蝕:濃硫酸、濃硝酸、液溴、濃鹽酸

有毒:汞、四氯化碳、苯、甲醇、甲醛、苯酚、氯化鋇、氫氧化鋇、硝酸銀

易燃、易爆:汽油、酒精、鉀、鈉、白磷、紅磷

強氧化性藥品:氯酸鉀、高錳酸鉀、

2、危險品必須貯放在地下室危險品櫃內,要分類隔離存放,要認真密封(蠟封、油封、水封等),並做到定期檢查。

3、危險品櫃要規範、安全,並備有通風、黃沙、滅火器等設施。

4、由專人保管。須建立嚴格的監控制度。危險品的購、領、用、存,都要有批准、經手文字記載,有品種、數量台賬。嚴格執行危險品櫃雙人雙鎖保管制度。

5、危險品的清理必須先上報學校,由學校會同公安等部門負責清理。

6、若有丟失、被盜,應及時上報到點軍公安分局

學校危險管理制度 篇7

一、化學實驗是危險性較的實驗,必須強化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和檢查,加強安全教育。指導教師在學生實驗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範於未然。

二、要求有關人員嚴格遵守化學實驗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化學物品的保管使用規則

三、學生進入實驗室,必須在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使用有毒物質、有毒氣體及做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否則不得進行實驗。

四、實驗需用劇毒物品時,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主管領導批准,認真辦理領用登記手續,領用人對劇毒物品的安全負責。領用的劇毒物品要及時使用、嚴禁亂丟亂放;實驗後,剩餘暫時不用的要及時送交庫房存放。

五、實驗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隨用隨領,不得在現場存放。

六、化學實驗室有易燃易爆、蒸氣和可燃氣體散逸,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禁止使用沒有絕緣、隔熱底墊的電熱儀器設備。

七、禁止在存有物品與易燃物品的工作位置上使用明火及無遮蔽的燈具。

八、往容器灌裝較數量的易燃、可燃液體時(醇、酸等電解質除外),要有防靜電措施。

九、日光照射的房間必須備有窗簾,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應放置見光或遇熱能分解燃燒或易揮發的物品。

十、對性質不明或未知的物料,應先從最小量開始進行檢驗,同時採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準備。

十一、在進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氣產生的操作時,應在通風良好處(通風廚)進行,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具,以防對人體的危害。

十二、禁止將汞、酸、鹼、硫化物、易燃液體及含有物、有毒的液體、擦布、廢紙等雜物倒入水槽。

十三、實驗枱面上不應放置任何暫時與實驗無關的化學藥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濃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十四、實驗室內的用電量不許超過額定負荷,嚴禁使用普通金屬代替保險絲。要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做好滅火準備。

十五、實驗室的安全疏散門不應少於兩個,應保持暢通。

十六、禁止在實驗室抽煙、吃東西和利用實驗器皿作飯食工具。

十七、學生實驗完畢,必須經指導教師檢查認可方能離開實驗室,不得將實驗室任何材料和藥氣離實驗室,否則將給予嚴肅處理。

十八、指導教師要督促值日生做好實驗室衞生、安全檢查,切斷電源、水源、氣源等,關閉好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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