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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精選3篇)

投資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精選3篇)

投資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 則

投資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精選3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公司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和經營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穩健發展,贏取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公司及屬下各單位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和董事會審議決定,由總經理和各項目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公司項目投資管理的職能部門為公司投資發展部(以下簡稱投資部),其職責範圍另文規定。

第二章 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本公司的戰略方針和長遠規劃為依據,綜合考慮產業的主導方向及產業間的結構平衡,以實現投資組合的最優化。

第六條 各投資項目的選擇均應經過充分調查研究,並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有效性。項目分析內容包括:

1、市場狀況分析;

2、投資回報率;

3、投資風險(政治風險、匯率風險、市場風險、經營風險、購買力風險);

4、投資流動性;

5、投資佔用時間;

6、投資管理難度;

7、税收優惠條件;

8、對實際資產和經營控制的能力;

9、投資的預期成本;

10、投資項目的籌資能力;

11、投資的外部環境及社會法律約束。

凡合作投資項目在人事、資金、技術、管理、生產、銷售、原料等方面無控制權的,原則上不予考慮。由公司進行的必要股權投資可不在此例。

第七條 各投資項目依所掌握的有關資料並進行初步實地考察和調查研究後,由投資項目提出單位提出項目議,並編制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按審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總部主管領導審核。總部主管領導對投資單位報送的報告經調研後認為可行的,應儘快給予審批或按程序提交有關會議審定。對暫時不考慮的項目,最遲五天內給予明確答覆,並將有關資料編入備選項目存檔。

第三章 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 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1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主管副總經理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審批;1000萬元以上項目,由董事會審批。

第九條 凡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均列為重大投資項目,應由公司投資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後按項目審批權限呈送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 總經理辦公室對重大項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模、時機等因素均應進行全面審核。必要時,可指派專人對項目再次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論證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

經充分論證後,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投資項目,由總經理辦公室或董事會簽署予以確立。

第十一條 投資項目確立後,凡確定為公司直接實施的項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對外簽署經濟合同書及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並對總經理負責。

第十三條 各投資項目的業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閣,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准。項目負責人還應與本公司或二級單位簽定經濟責任合同書,明確責、權、利的劃分,並按本公司資金有償佔有制度確定完整的經濟指標和合理的利潤基數與比例。

第十四條 投資項目變更,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總部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十五條 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後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卸任或離職,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違者,所造成之後果,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十六條 本制度於頒佈之日起實施。未盡事項按本公司有關制度執行和辦理。

第十七條 本暫行規定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投資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了制定適合市場化運作的分配體系,激發員工活力,共同分享發展所帶來的收益,把員工個人業績和團隊業績有效結合起來,促進員工價值觀念的歸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機制,推進投資公司總體發展戰略實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參照國內VC機構的管理經驗,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其他下屬公司和單位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薪酬分配的依據

薪酬分配的依據是:崗位價值、能力和業績。

第四條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則

薪酬作為價值分配形式之一,應遵循競爭性、激勵性、公平性和經濟性的原則。

(一)競爭性原則:在薪酬結構調整的同時,根據市場薪資水平的調查,對於市場水平差距較大的崗位薪酬水平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使投資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力。

(二)激勵性原則:打破工資剛性,增強工資的彈性,通過績效考評,使員工的收入與公司業績和個人業績緊密結合,激發員工積極性;另外,開放多條薪酬通道,不同崗位的員工有同等的晉級機會。

(三)公平性原則:薪酬設計重在建立合理的價值評價機制,在統一的規則下,通過對員工的績效考評決定員工的最終收入。

(四)經濟性原則:人力成本的增長幅度應低於總利潤的增長幅度,用適當工資成本的增加引發員工創造更多的經濟增加值,保障出資者的利益,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五條 薪酬的特徵

(一)可計量性:除了將與員工薪酬相關因素量化為工資數額外,將福利性支出轉化為工資性收入,並與績效考評掛鈎。

(二)除投資獎金等外,員工根據其所在崗位、工作努力程度和工作業績,可預期到個人的年總收入。

第六條 薪酬體系

依據崗位性質和工作特點,投資公司對不同人員實行不同的工資制度,包括年薪工資制、崗位績效工資制、崗位工資制和協議工資制,它們一起構成投資公司的薪酬體系。

第二章薪 酬總額

第七條 投資公司通過建立工效掛鈎機制,對薪酬總額進行控制。其中規定每年薪酬總額不能超過資產增值部分的20-40%或風險投資資金的0.8-1.5%。薪酬總額佔資產增值部分的具體比例由主管部門每年下達的經營目標責任書中確定。

第八條 公司根據本的營業收入、薪酬總額,以及下一的經營計劃,對各職系中各職等和薪檔的崗薪基數和獎金基數進行調整和確定。並通過對下一各職等和薪檔人數的預計,做出下一的薪酬預算。

第三章 年薪工資制

第九條 適用範圍

年薪制適用於能夠以一年為完整週期對其經營業績進行評估的崗位,目前主要是公司總經理,出於經營需要,其他人員採用年薪制須經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條 個人年薪總額的確定 投資公司組織專家,根據崗位的價值大小、所承擔的責任、工作難易程度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價以確定崗位的等級,再根據任職者的工作經驗、綜合能力、資格條件等確定其薪檔級別,報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 年薪結構

公式:年薪總額=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年薪+福利

第十二條 基本工資

按照本制度第七章執行

第十三條 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是跟崗位的價值掛鈎的一個工資單元,由公司組織對崗位的工作進行分析和評價之後確定崗位的等級,然後對應不同的等級確定不同的崗位工資,它僅跟崗位有關,與崗位人員的業績無關。

第十四條 效益年薪的確定

公式:效益年薪基數=年薪總額*效益年薪佔新酬總額的比例 應發放效益年薪公式為:

效益年薪=效益年薪基數*考核係數 考核係數確定:由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人員根據每年總經理經營目標責任書內容,對公司經營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績效評價考核。

第十五條 效益年薪的發放

效益年薪在第二年年初完成績效評價考核後發放,考核後發放90%,其餘10%留作任職抵押,再過一年後未出現下列情況予以補發(對離職者經審計合格予以補發),出現以下情況當期的抵押金或任期內的抵押金全額扣除。

(一)重大決策出現較大的失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二)承擔的重要工作(或項目)沒有按時按質完成,嚴重影響投資公司整個戰略目標的實現;

(三)自行離職,給投資公司帶來一定損失;

(四)個人嚴重違犯投資公司工作紀律或規章制度,或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

(五)離任後,某些責任還沒有完全消除,重大責任事故出現後為主要責任人。

第十六條 福利的確定

實行年薪制的崗位,取得本《管理制度》規定的全部各項福利。

第四章 崗位績效工資

第十七條 適用範圍

主要適用於投資公司管理、行政職系各崗位,包括部門經理、副經理和投資項目管理人員,但實行年薪制的崗位除外。

第十八條 薪酬結構

公式:薪酬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投資獎金+福利

第十九條 基本工資

按照本制度第七章執行

第二十條 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是跟崗位的價值掛鈎的一個工資單元,由公司總經理對崗位的工作進行分析和

評價之後確定崗位的等級,然後對應不同的等級確定不同的崗位工資,它僅跟崗位有關,與崗位人員的業績無關。

第二十一條 投資獎金

一般情況下,單個項目所提取的投資獎金在第二年年初發放60%,其餘40%作為個人項 目風險金。當投資獎金總額過大時,可視工資總額情況分兑現。項目投資獎金總額=(項目淨利潤總額 – 項目投資本金總額×5%×投資年限)×20% 具體按《風險投資獎勵實施細則》執行。

第二十二條 福利的確定

實行技能績效工資制的崗位,取得本《管理制度》規定的全部各項福利。

第五章 崗位工資制

第二十三條 適用範圍

主要適用投資公司非項目管理輔助職系崗位。

第二十四條 薪酬結構

公式:薪酬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福利

第二十五條 基本工資

按照本制度第七章執行

第二十六條 崗位工資

崗位工資是跟崗位的價值掛鈎的一個工資單元,由總經理對崗位的工作進行分析和評價之後確定崗位的等級,然後對應不同的等級確定不同的崗位工資,它僅跟崗位有關,與崗位人員的業績無關。第

二十七條 福利的確定

實行崗位工資制的崗位,取得本《管理制度》規定的全部各項福利。

第六章 協議工資

第二十八條 適用範圍 主要適用於投資公司臨時聘用或有長期合約的高級技術人才和高級管理人才。協議工資的使用需由經理辦公會批准。第二十九條 協議工資的確定與發放 協議工資以市場價格為基礎,由雙方談判確定,每月固定發放,實行協議工資制的員工

與投資公司之間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規定薪酬總額、發放方式、工作內容和考核方法。實行協議工資制薪酬的員工若不能達到協議要求,其薪酬將按照投資公司相應薪酬制度執行。

第七章 基本工資

第二十九條 基本工資適用於所有工資制度和人員

第三十條

基本工資是為保證全公司員工(實行年薪工資制的崗位除外)的基本生活而設立的工資單元,全公司的基本工資標準統一的,不和業績掛鈎,每月固定發放,發放標準為1600元/月。

第八章 崗位工資

第三十一條 崗位工資劃分17檔,每檔為200元,最低為1檔200元。各職位崗位工資如下表:

職位 檔位 崗位工資(元)備註 總經理 17 3400 16 3200 15 3000 副總經理、財務總監 14 2800 總經理助理2600 12 2400 部門經理 11 2200 10 20xx 9 1800 部門副經理 8 1600 7 1400 6 1200 項目經理 5 1000 未任職的新聘人員試用其他管理人員等 期滿後,碩士、高級職 4 800 稱、註冊資格人員起點 3 600 為4檔,其他從1檔開 2 400 始。

第九章 福利

第三十二條 福利是投資公司員工所能享受的一種待遇,包括國家強制性保險、補充保險和投資公司員工提供的出差、住房、交通、通訊等方面的補助。

第三十三條 福利適用於投資公司的所有員工,員工視其所在崗位可以得到多項或全部福利,其數量由相應的崗位係數決定:

(一)醫療保險:由投資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市相關政策。

(二)失業保險:由投資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市相關政策。

(三)養老保險:由投資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市相關政策。

(四)住房公積金:由投資公司與員工各承擔一部分。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市相關政策。

(五)工傷保險:由投資公司承擔。具體數額參見國家有關規定。

(六)交通補貼:每月發放交通補貼100元。

(七)電話補貼:採用每月報銷電話費用的形式補貼,其標準為,總經理200元、副總經理150元,部門經理100元,部門副經理80元,項目經理50元。

(八)中餐補助:每月發放中餐補助120元。

(九)節日津貼:春節、元旦、十一、五一等重大節日,每節發放200元過節費,所有員工的發放標準一致。

(十)帶薪休假:視員工在投資公司工作年限的不同享受不同級別的帶薪休假。

(十一)其他福利:包括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等。

第十章 特殊獎勵

第三十四條 特殊獎金的目的'在於對員工的優秀表現予以正強化,以激勵員工自覺地關心公司的發展,維護公司的形象。特殊獎金包括以下各項:

(一)服務諮詢獎 為提高員工素質、多方位推動投資項目的增值服務,公司針對諮詢服務項目實施獎勵。具體分配按《諮詢服務管理辦法》執行。

(二)創新獎 員工在工作方法、工作思路或開拓業務等方面有較大的突破和創新,對改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或管理水平有突出貢獻,由部門申報經經理辦公會評審後給予一次性獎勵並計入考核檔案。獎勵金額在500元。

(三)優秀建議獎 對投資公司的發展或管理問題提出了很好的建議被採納或十分關心公司發展經常提出建議的員工,經經理辦公會評審後給予一次性獎勵並計入考核檔案。獎勵金額在500元。

(四)伯樂獎 為投資公司推薦急需人才,經聘用後證明能夠為公司帶來符合預期的價值和貢獻的員工或對下屬積極培養並使其迅速成長為投資公司優秀人才的上級,由部門申報經經理辦公會評審給予一次性獎勵並計入考核檔案。獎勵金額在500 ~1000元。

(五)其他特殊獎 除上面幾種形式之外,其他方面為公司經營活動做出特殊貢獻、付出超額勞動,均給予獎勵。例如:工作模範、優秀員工、卓越貢獻獎等。獎勵金額在400-800 元。

第十一章 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包括工資的晉級和降級,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個別調整分為自然調整和崗位調整。

第三十五條 整體調整

由投資公司根據內實現的經濟效益,結合外部市場工資水平變化,對全公司工資水平做統一調整,這可以通過對基數的調整來實現。方式有二,一是調整每檔崗位工資,二是調整基本工資。

第三十六條 薪酬的晉級通道

為給不同崗位員工的薪酬提供合理的晉級空間,根據崗位性質將投資公司崗位劃分17檔。員工可以通過不同的通道實現薪酬的晉級。通過在職等內劃分不同的薪檔,為業績優秀、技能持續提升的員工提供薪酬的晉級空間;當員工薪酬達到該職等所包含薪檔的上限時,需考慮通過崗位的晉升實現該員工薪酬的晉級。

第三十七條 自然調整

員工薪酬的自然調整採用積分累進制度。投資公司開放多條薪酬晉級通道,員工在不同的薪酬通道上獲取不同的分值,所得分值全部計入積分累進器,當總分累計到工資晉升標準時自然晉升一級,當累計到降級標準時自然降低一級。不同層次的員工設定不同的晉級標準和降級標準 員工在職等或層級內的晉級按累進積分直接晉級,當晉級到職等內薪檔或層級的最高檔時,員工若想晉升到高一級的崗位或層級,除累進積分達到積分標準外,還應符合新的崗位

或層級的任職資格 員工在職等的最低檔而積分累進積分達到降級標準的,按同等級差降級。崗位績效工資制員工晉、降級分值標準 一般管理崗、行政輔助崗 中層管理崗位 高層管理崗位 晉級標準 20 30 40 降級標準-10-15-20 薪酬晉級通道由人力資源負責人根據投資公司實際提出調整建議和方案,經經理辦公會審批後確定,當前開放的薪酬通道如下:

(一)績效:根據員工年終考核給與不同的分值 考評排名分值對照表

比例 15% 15% 40% 15% 15% 考核等級 優秀 良好 中等/一般 合格 不合格 分值 25 15 5 0-3

(二)獎懲:根據員工內獲獎情況給與不同的分值 獎懲分值對照表

創新獎獎懲類別 伯樂獎 諮詢服務獎 投資獎勵 重大過錯 優秀建議獎 分值 5 5 1~20 1~20-5~-20 其中諮詢服務獎,從事諮詢服務是每創純收入1萬元,獎4分。投資獎勵:項目負責人或項目團隊所負責項目的年收益率水平在10%以上,每超出10%以上1個百分點每年獎2分。重大過錯:項目負責人或項目團隊所負責項目虧損,每虧損1萬元扣2分。

(三)自然得分:對員工學歷提高、職稱晉升、工齡增長給與一定分值,不同情況給與不同得分值(參見得分表)。學歷分值表

學歷 分值

本科 2 碩研 4 博研 6 職稱分值表

職稱 中級 副高級 正高級

分值 3 4 5 工齡分值表

學歷 分/年 本科 3 碩研 4 博研 5

第三十八條 崗位變動調整

(一)職務升級,薪酬按新的崗位確定,一般適應新職務的最低一檔工資。

(二)對於降職使用的員工,按新崗位確定其薪酬水平。

第十二章 其他規定

第三十九條 試用期工資標準 新入職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間按照學歷發放固定工資(參見《實習工資表》)有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背景的碩士和博士畢業生實習工資水平提高30%,實習期間享有正式員工的同等福利,不參與績效考核。新調入員工試用期間的崗位工資按其所擔任崗位的崗位工資的80%確定,享有正式員工的同等福利,不參與績效考核,期滿合格後按全額崗位工資確定,參與績效考核。

實習工資表 學歷 實習工資(元)

大專 1000 本科 1500 碩研 1700 博研 2200

第四十條 病事假期間工資發放標準 經總經理批准請病事假者,根據請假天數在工資中進行相應的扣除。每月按照22.5個標準工作日計算,計算基數為固定工資。病事假工資扣除 = 請假天數 ×(固定工資÷22.5)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由公司綜合部門負責解釋。本制度自07年2月起執行,原相關規定和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投資公司檔案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總則

1、為加強對公司檔案的管理,有效蒐集、保管和利用各類檔案,提高檔案綜合管理水平,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的公司檔案是指公司在經營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合同、文件、客户資料、會議紀要、人事檔案名冊、帳冊、憑證、報表、證件等各種文件材料。

3、公司檔案工作堅持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

第二條檔案管理體制

1、公司設置檔案室,歸屬行政辦公室管理。配備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協調、組織、管理公司檔案工作。

2、公司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公司所有檔案資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

3、檔案管理員在負責收集、整理、分類、鑑定、保管各類檔案的同時,需按規定編制各類檢索表單,確保檔案的完整有序管理;

第三條檔案資料的形成和歸檔

1、凡公司在各項業務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都必須按歸檔時間要求交由行政辦公室歸檔,各部門和個人不得據為己有。

2、對歸檔文件材料的基本要求:

(1)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完整、系統、準確,各項簽字手續完備;

(2)應永久、長期保存的文件,如用易於褪變材料書寫的,要予以複製,複製件附於原件後一併歸檔;

(3)整理歸檔文件材料所使用的書寫材料、紙張、裝訂材料、裝具等要符合檔案保護要求。

3、檔案歸檔時間要求:

(1)各類政府部門的批覆、覆函等原始文件材料必須及時歸檔;

(2)各部門在各項業務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相關審批材料、客户資料等須在本單業務合同簽訂後3個工作日內,將應歸檔的所有文件材料向檔案室歸檔;

(3)各類文件材料歸檔份數一般為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頻繁的和有專門需要的可視需要程度適當增加份數。

第四條檔案保管

1、檔案室接收檔案要認真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要定期進行庫藏檔案的清理、核對工作,做到賬、物相符。對破損或載體變質的檔案要及時進行修復。庫藏檔案因移交、作廢、遺失等註銷賬卡時,要查明原因並保存記錄。

第五條檔案銷燬

銷燬檔案必須嚴格、嚴肅、慎重。銷燬前要編制清冊,提出銷燬報告,經公司領導審批後方可銷燬。銷燬檔案時要嚴格執行保密規定,銷燬清冊要永久保存。

第六條檔案的借閲和利用

1、檔案查閲、複印、外調,必須嚴格執行報批手續;

2、檔案查閲或外調,需填寫《檔案查閲、外調審批單》,按程序批准後予以查閲或外調並如期歸還。

3、借出和歸還檔案時,應辦理清點手續,由檔案員和借閲者當面核對清楚。

4、檔案歸還時應保證檔案材料的清潔、完整、安全,不得殘缺、隨意摺疊、拆散、剪裁,嚴禁對檔案隨意更改、塗寫。

5、凡公司領導開會形成的重要會議紀要、公司發展規劃、合作意向、評估材料等,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借閲。

6、財務會計檔案,只准公司財務、會計人員查閲,其他人要查閲,需經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

7、未經公司領導授權,任何部門或個人無權公開檔案。

第七條、附則

1、本制度所配套的相關表單附後

2、本制度自正式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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