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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員工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員工的管理制度 篇1

一、在上班時間,不可以隨便離開工作崗位,不可以談笑嬉戲。

員工的管理制度(通用5篇)

二、在上班時間,不可以玩手機,看小説等表現。違反者將承擔一定責任。

三、不可以私自把物品送人或降低價格。也不可以私吞,如有違者相應罰款。

四、對客有禮,不能大聲喧譁,客人的合理要求應當儘量滿足。客人提出意見時要認真聆聽。

五、在上班時間,不可以隨便遲到或早退。如果有事不能上班必須通知主管。主管同意後才能請假。

六、請假時必須有請假條,並註明請假原因。

七、不可以損害任何商品,要有意識的認真保護商店內所出售的商品,不得馬虎。

八、在上班時間,遵守學校校紀校規,不得做違法的事情。如有違法要承擔一定責任。

九、在上班時間,做事認真負責,對客人彬彬有禮,不能三心二意。

十、不可以做有損公司名譽的事,損害集體的利益。

員工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 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 9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至 5時30分,每週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 上班時間開始後 10分鐘至 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 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 30 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託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 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 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籤卡批准,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 (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 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祕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繫。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第十五條 本制度呈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員工的管理制度 篇3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員工的入住公司宿舍,須經公司同意,並在公司進行備案,方可由公司後勤事務管理人員辦理入住,為其增加相應的住宿配套設施。

二、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或在外租房時不得擅自帶走公司宿舍配套設施,在員工離開公司時辦理物品交接後經後勤事務管理人員核實後方能離開。在外租房員工若發現擅自帶走宿舍設施時勒令其速歸還,不歸還者將除以100-500元的罰款。

三、宿舍為入住員工提供桌、凳、牀、牀墊、櫥子、飲水機、蚊帳等宿舍配套設施一套。入住員工應服從公司的安排,愛護宿舍物品(包括門窗),對宿舍內的設施負責。大家應相互監督,正確使用,以保障公司財產完好。對造成損壞、遺失的,由損壞人按價進行賠償。如損壞人無法確定,則由該宿舍內的所有住宿人員平均承擔賠償公司財產損失的責任。

四、員工宿舍的桌、凳、牀、牀墊、櫥子、飲水機、蚊帳等宿舍配套設施一套,除掃把、拖把每年發放一次,每個宿舍各一把外(由公司後勤事務管理人員發放),其它設施經由公司一次性配齊後不再發放。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室內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注意用電安全。

2、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3、個人棉被、墊被起牀後須疊齊。

4、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5、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地上。

6、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7、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8、就寢後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0、宿舍衞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各宿舍值日安排表帖在門背面。

11、節約用水、用電等,用畢隨手關閉開關。

12、員工嚴禁在宿舍酗酒、聚眾打麻將、打架、盜竊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司視情節給予5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予以開除。

七、對員工宿舍,公司每週不定期抽查一次,發現設施損壞、丟失的,應及時配發新的,相關費用從造成損失人員或該宿舍人員的工資中扣除;發現違反規定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處罰金從違規人員工資中扣除。對每週抽查情況公司將公開通報。

員工的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增進職員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其發展,同時使職員的努力方向與公司的目標相一致,以創造最佳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實行效益工資制。職員根據全方位規範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限額遞增或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第三條職員工資隨着公司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四條公司正式錄用的專職職員、兼職職員、特邀職員和顧問的工資發放依本辦法為準。

第二章工資總額構成

第五條工資總額是指公司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其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全部勞動報酬為依據。

第六條工資總額包括下列六個部分: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第七條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和工作時間支付給職員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在效益工資制情況下,支付給職員的基礎效益工資和崗位工資;

3新聘職員試用期間的見習工資。

第八條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接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單價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乾方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職員的工資。

第九條獎金是指因職員完成任務或超額完成任務或創收節支而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任務(定額)獎;

2超額獎;

3創收獎:

4節約獎:

5管理獎;

6勞動競賽獎;

7其他獎金。

第十條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員的津貼和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員的物價補貼,包括:

1津貼包括補償職員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員工資水平不受物價變動的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第十一條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或加點工資。

第十二條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l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或公司規定,因病、工傷、產假、婚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等原因,接計時工資標準或計件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2附加工資和保留工資。

第十三條工資總額不包括下列項目:

1在有關部門或公司取得的創造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獎、技術改進獎廈為公司引進資金、人才、信息、技術、產品獎和卓越貢獻獎;

2職員保險和福利方面的各種費用;

3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

4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費;

5職員包乾完成工作任務的風險性補償收入;

6因錄用職員向有關單位支付的手續費、管理費、停薪留職費;

7稿費、授課費、校對費廈其他勞務性報酬;

8其他經認定不應包括的事項。

第三章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公司將職員分為高級、中級和一般等三類,工資級別定為五個檔。

第十五條職員分為下列三婁:

l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級職員: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祕書、總會計師、主編、各部室主任:

3一般職員:上述兩項職員範圍之外的人員。

第十六條公司職員的工資級別和工資標準如下:

1高級職員分為一級和二級。

一級:總經理,標準月薪20xx美元;

二級:副總經理,標準月薪1600美元。

2中級職員分為三級和四級。

三級:主管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祕書、主編,標準月薪1400美元;

四級: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標準月薪l200美元。

3一般職員為五級。

五級:一般職員,標準月薪1000美元。

第十七條職員的標準月薪包括下列項目: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勵工資(完成方案責任指標後核發的工資);

4各種津貼和補貼;

5經認可的其他項目。

第十八條職員的標準月薪不包括下列項目:

1獎金;

2加班加點工資;

3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4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項目。

第十九條公司顧問、兼職職員、特邀職員不享受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公司顧問實行結構工資制,包括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

第二十一條公司顧問工資按級別不得高於下列標準:

1高級顧問:標準月薪1000美元;

2專業顧問:標準月薪500美元;

3一般顧問(具有特殊專長的):標準月薪300美元。

第二十二條公司兼職人員、特邀職員實行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具體標準由兼職人員和特邀職員管理部門制定。

第四章工資及非工資收入的評定

第二十三條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由部門主管根據公司管理目標逐級評定。

副總經理的工資由總經理評定;主管經理、總經理祕書、總經理助理、總會計師、各(部)室主任的工資由主管副總經理評定;一般職員的工資由各(部)室主任評定。

第二十四條職員效益工資的評定依據為:

l任務佔工資標準的30%。其中定額為15%,質量為15%;

2效益佔工資標準的50%。其中利潤為40%,創收為5%,節約為5%:

3管理佔工資標準的20%。其中出勤為7%,制度執行情況為6%,衞生與安全為2%,紀律為3%,綜舍考評為2%。

第二十五條職員效益工資的核發辦法如下:

1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從效益工資實行之日起,月發效益工資標準的50%。年終核定指標後,達標者一次補清。

2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年終核定本部門未達標時,按未完成指標的比例遞減標準效益工資。

3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經定期考核發現其完成的指標低於當月指標的50%以下時,按效益工資標準的20%發放。

4已享受效益工資的職員3個月均未能完成核定指標時,停發標準效益工資。

第二十六條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採取與核發工資比值等同比例的辦法評定發放,職員每年平均月薪收入比例即為公司職員年終獎勵工資和獎金比例,計算方法為:

年平均月薪收入標準月薪的50%100%=獎勵工資比例或獎金比例

第二十七條對按期完成責任指標、超額完成責任指標、創收節約者的獎金評定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獎金評定以公司或部門核定責任指標的完成情況為依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職員不得享受獎金:

l公司或部門沒有按核定的方案實現其利潤指標,且創收和節約等實際收入不能補足利潤指標的。

2公司或部門的創收和節約指標均低於核定方案的30%以下的。

3公司或部門管理指標低於核定方案的50%以下的。

4公司或部門在實施方案中出現一次以上責任事故以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5總經理辦公室認定其他不應當享受獎金情況的。

第二十九條高級職員的獎金從公司核定方案實施後的效益指標中提取,其數額一般不得超過效益指標的3%。

第三十條中級職員的獎金額依下列情況確定:

1能夠按期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兩倍的獎金數額。

2能夠超額完成責任指標的部門,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3倍的獎金數額。

3超額完成效益指標,且超過該部門核定方案效益指標的30%以上的,該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4倍的獎金數額。

4部門負責人完成上述l、2、3項,且本人為公司做出卓越貢獻,或本人創收超過lo萬元的,部門負責人有權取得高於本部門職員平均獎金收入5倍的獎金數額。

第三十一條公司職員非工資收入的評定接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公司沒有明文規定的,由總經理辦公會或總經理辦公室評定。

第五章核發程序

第三十二條公司財務部是發放工資廈非工資收入的惟一合法機構,其他任何部門無權發放工資及非工資性收入,財務人員根據總經理簦批的工資表及領款單發放。

第三十三條由各部門主管,按月份、部門逐級編制公司職員工資表。編制工資表必須做到:內容具體有依據、項目齊全有事實、金額準確無差錯、字跡清楚無塗改,且必須使用碳素墨水鋼筆或簽字筆。

第三十四條部門編制的工資表經複查無誤,由部門主管和編制人簽名蓋章後交總經理辦公室。總經理辦公室會同財務人員對工資表逐一進行審核,認定內容、項目和金額等準確無誤後,由審核人員簽字蓋章,送交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辦公室在審核中,若發現部門編制的工資表有誤,應及時指出並退回有關部門重新編制,並限定編制時問。審核中對某些問題或事項有爭議的,應報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認定。

第三十六條公司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工資表及時提款,按時發放工資。

第三十七條非工資性收入由財務部定期或不定期發放。由公司職員填寫領款單,部門主管批准井簽字,財務人員審核並進交總經理籤批。

第三十八條公司職員的獎勵工資和獎金經年終核定部門選標,並辦理獎金領款單和編制獎勵工資表等手續後,經總經理辦公室審核,送總經理簦批後,由財務部在年終指定時間一次性發放。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在實施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提出修正意見提交總經理辦公會予以修正。

第四十條本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的管理制度 篇5

1. 為提高業務部人員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明確工作任務,體現個人能力,創造積極向上的學習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為業務部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制定的有效參考文件,依據每個人的業務能力經考核後合格後,確定業務部每位員工的崗位職稱。

3. 業務部崗位職稱共分為四個標準,依次為實習業務員,業務員,業務助理,業務經理(需經公司全體公選)。

4.實習業務員:新聘從事公司業務工作的新進人員,熟悉公司經營內容與工作流程,掌握與客户溝通的基本技巧和方式,瞭解公司主營項目的基本知識,能就具體項目與客户進行順利溝通,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於伍萬元者。

5.業務員:滿足4中要求,能夠獨立完成項目的信息查詢,業務聯繫,業務溝通,項目跟進,合同簽訂,工程款回收等工作,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於貳拾萬元者。

6.業務助理:滿足5中要求,能夠協助實習業務員跟進項目,處理客户關係,幫助實習業務員進步,促進項目洽談,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於叁拾萬元者。

7.業務經理:滿足6中要求,能夠處理業務部日常工作安排,管理業務部的人員,制定業務部工作計劃,對所有項目信息的情況進行督促和管理,組織公司業務培訓工作,對所有項目負責,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於伍拾萬元者。

8. 崗位職稱的認定。崗位職稱採用綜合業績(三個月的業績總和),理論考試,實踐結合綜合考核評定,考核通過後的次月享受新的崗位職稱待遇。

9. 業務部崗位職稱申請考核範圍及要求:業務部所有員工均有權利考核以上四個崗位中的任一崗位。

10. 申請考核週期:除業務員職稱外,其它職稱均採取三個月一次的集會考核評選制。

11. 考核不通過者下次考核仍可參與,且不影響現有崗位職稱及待遇。

12. 業務助理不限制人數,僅以個人能力及工作態度和方法為依據。

13. 業務部經理採取競爭上崗制,遵循優勝劣汰的原則,由業務部員工集體評選產生。

14. 在工作中出現重大錯誤,導致公司遭受損失的依據個人職稱採取批評,罰款,職稱降級,直至開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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