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樁基施工管理制度(精選22篇)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精選22篇)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1

一、人員管理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精選22篇)

1、人員進場需提供:

(1)身份證複印件。

(2)平安卡複印件,無平安卡的必須辦理平安卡。

(3)特種作業人員需提供特種作業操作證(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樁基礎施工階段,特種作業人員即特殊工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樁機操作工、挖掘機司機、汽車吊司機、起重機械信號指揮與司索工等。

2、人員進場作業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

3、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禁止以草帽替代安全帽;嚴禁赤腳、穿拖鞋、赤膊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如在機架上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焊工作業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戴防護面罩;電工必須穿絕緣鞋。

4、作業班組長每天進行班前安全活動,填寫班前活動記錄,設備維修及設備作業人員適時填寫設備(機具)維修保養記錄、機械設備運行記錄,以備查驗。

5、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是特種作業人員不得進行特種作業。

二、設備管理

1、機械設備進場時必須報驗,報驗內容包括:設備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進場安裝完畢必須經過項目部相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才能使用。

2、作業人員應經常檢查樁機各總成件、零部件、附件及附屬裝置齊全完整,安裝牢固;各操作杆、制動踏板動作靈活、準確;金屬構件不得有彎曲、變形、開焊、裂紋;銷軸安裝可靠,開口銷禁止用鐵絲或焊條代替;各螺栓連接緊固;傳動部位和傳動帶配置的防護罩應齊全,安裝應牢靠;操作棚有防雨措施。

3、鋼絲繩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該機説明書的要求,並與滑輪相匹配,穿繞正確;鋼絲繩不得有扭結、壓扁、彎折、斷股、短絲、斷芯、籠狀畸變等變形;鋼絲繩潤滑應良好;捲筒上鋼絲繩應排列整齊,放出時應保留3圈及以上;鋼絲繩端部固接應達到規定的強度。

4、鋼絲繩的端部固接:

(1)當鋼絲繩的端部採用編結固接時,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並不應小於300mm;

(2)當鋼絲繩採用繩夾固接時,18及18mm以下的,最少用三個繩夾,18~26mm的最少用四個繩夾,26~36mm的,最少用五個繩夾;鋼絲繩夾壓板應在鋼絲繩受力繩一邊,繩夾間距不應小於鋼絲繩的6倍,需要提醒的是,首次採用繩夾固接的,第二天應重新擰緊一次,以防繩夾鬆脱。

5、乙炔、氧氣瓶的'使用:乙炔瓶不能平放,與氧氣瓶之間的間距應為5米以上,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氣瓶與明火的距離應大於10米;存放時,乙炔瓶與氧氣瓶間距應大於5米。

三、用電管理

1、用電必須符合tn-s系統,主電纜使用五芯電纜,所有電纜必須完好,絕緣強度符合要求,基坑內電纜專人維護整理,必須架空,不得拖地和泡在泥水裏。

2、重複接地線即pe線接線正確,配電箱接地符合要求,電機外殼接地符合要求;pe線接在專用端子上。

3、電箱內元器件、閘具、插座應完好,不能使用無外殼或者外殼破損的元器件、閘具、插座。保險絲必須匹配,禁止使用鐵絲或銅絲代替;嚴禁使用裸線直接插入插座用電;電箱內禁止存放任何雜物;電箱應有防雨措施。

4、樁機必須使用專用開關箱,每個用電設備前必須安裝與之匹配的隔離開關和漏電保護器,達到“一機一閘一漏”。禁止一個漏電保護器下接兩個或兩個以上用電設備。

5、電焊機必須安裝二次降壓保護器,地線不得用鋼筋代替。焊機地線端頭應做搭鐵件與焊體相連。鋼筋加工機械與焊機必須有防雨措施。

6、移動、提拉潛水泵、泥漿泵,必須先斷電。

7、電工必須每天巡視用電線路、電箱和用電設備,每天試按漏電保護器;檢修時,掛設“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牌,並且兩人配合作業。

8、宿舍內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燒水做飯。

四、文明施工

1、施工中,水管佈設、泥漿池與加工場、土堆場要合理規劃,做到文明施工;泥漿池四周做好圍護。泥漿及時清理和外運,禁止將未經處理或處理不符合要求的泥漿直接排入市政管網。應做好預防塌孔保證措施、塌孔應急處理措施;嚴禁破壞安全防護設施。

2、嚴格履行《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在合法時間內施工,對建築施工噪音採取有效防治措施,把噪聲污染擾民減少到最低限度。確實需要夜間施工的,經項目部辦理《建築施工噪聲許可證》後方可施工,夜間不大聲喧譁,施工時輕拿輕放,嚴禁敲擊物體。挖土機施工時,儘量減少剷鬥抖動。

3、員工宿舍要勤打掃,保持衞生、整潔,物件擺放整齊;宿舍內嚴禁燒水做飯;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4、所有人員必須保持場地衞生,不亂丟垃圾,煙頭放入指定煙灰處;不踐踏花草;愛護公物。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用於指導工程管理人員對樁基工程進行全面質量控制,確保樁基工程全過程處於受控狀態。

2.適用範圍

本規程適用於鑽孔灌注樁、預製混凝土樁、預應力管樁及人工挖孔樁等樁基工程施工過程各階段的質量控制。

3.管理過程

3.1事前控制

3.1.1圖紙會審

組織監理、施工單位認真做好圖紙會審工作。

3.1.2試沉(打)樁

組織設計、勘察、監理、施工單位到現場,進行試沉(打)樁工作,以確定各種施工參數,如貫入度、持力層巖樣等。施工參數應組織籤認,並整理歸檔、列入受控文件。

3.1.3審批施工方案

結合地質勘察報告、周邊環境情況、圖紙及圖紙會審紀要,組織相關人員審核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是否合理、科學,並填寫《施工方案審批表》。對施工單位的方案重點審查以下幾點內容:)

a施工機械的選用是否符合要求

b施工人員的配備是否到位

c.施工路線的安排是否合理

d相關技術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e檢查、核實施工人員的上崗證、資質證明及施工機械的檢定證書,並填寫相關紀錄。

3.1.5對於預製混凝土方樁,預應力混凝土管樁需檢查其出廠合格證,原材料試驗報告是否齊全,所用的焊條是否滿足要求,出廠合格證是否齊全,根據檢查結果填寫相應的質量記錄

3.1.6對於沉管灌注樁,需檢查樁尖的質量是否滿足設計及施工規範要求,其中包括樁尖的`混凝土標號、配筋等項內容。

3.2事中控制

3.2.1檢查施工單位現場放線情況是否符合設計及施工規範要求。

3.2.2檢查樁的長度,直徑或型號、規格等是否符合設計的要求

3.2.3樁身垂直度需嚴格控制在施工規範規定範圍以內。預製樁需用兩台經緯儀控制;沉管灌注樁用樁架所附帶的線錘控制;鑽孔灌注樁需分別用水平尺和線錘控制磨盤的水平度及鑽桿的垂直度;人工挖孔樁垂直度可用線錘控制。

3.2.4對貫入度有要求的端承摩擦樁,需嚴格控制最後貫入度,達不到設計和施工規範要求的需及時與設計單位聯繫,提出補救方案,並填寫相應的質量記錄。鑽孔樁沉渣厚度需滿足設計及施工規範要求。

3.2.5嚴格遵循施工方案設定的打樁路線進行打樁。

3.2.6其他方面)

對於預製混凝土管樁,需檢查兩節樁的接頭的質量是否滿足施工規範的要求。

對於各類灌注樁需進行鋼筋籠隱檢,檢查鋼筋籠的長度、直徑、箍筋、吊筋等項是否滿足設計的要求。沉管灌注樁的拔管速度需嚴格控制在規範允許的範圍內。

3.2.7對於垂直度、最後貫入度達不到要求以及灌注樁的充盈係數達不到要求的樁及預製樁的樁頭擊碎、超送,少送等質量問題的樁,要及時與設計單位聯繫,提出補救方案。

3.2.8要求施工單位每天提交“打樁日報表”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由監理審核後予以籤復,工程部主管工程師應對其進行審核,審核結果記入當天施工日記。

3.2.9工程部主管工程師須對成樁過程進行記錄,填寫《樁基工程施工記錄》。

3.2.10施工安全應作為控制重點,必須符合強制性條文的要求。

3.2.11施工完成後,樁孔必須回填或採取覆蓋措施,防止跌落傷人。

3.3事後控制

3.3.1樁基測試

樁基工程施工完成後均需進行樁基測試。測試應包括設計人員指定和隨機抽取的樁,數量必須滿足設計和施工規範的要求。

樁基測試單位由總師辦、預算部在工程樁施工前予以確定並簽訂合同

樁基測試由總師辦根據工程進度,適時組織設計、監理、工程部共同進行。

4 3.3.2墊層施工完成後,需檢查樁偏位情況,工程部應對樁位技術複核結果進行全數複核檢查,檢查結果記入當日施工日記。

3.3.3對樁偏位、樁身完整性或承載力達不到設計要求的樁,需及時與設計單位聯繫,明確處理措施。

3.3.4要求打樁單位及時完成樁基工程竣工圖。

3.3.5對樁基工程單獨分包的項目,施工結束後,需督促樁基施工單位與上部土建單位做好現場平面及標高控制網、點的交接工作。)

4.支持性/技術性文件:

4.1 《施工圖紙》;

4.2 《基樁低應變動力檢測規程》;

4.3樁基質量檢測技術規程;

r1 w4.4 《建築工程施工手冊》;

4.5 《樁基工程施工手冊》;

4.6《泥漿護壁鑽孔灌注樁工藝標準》

5.質量記錄

5.1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特殊專業、工種人員資格證明文件統計表

5.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5.3施工單位機械設備證明文件檢查表

5.4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審批表

5.5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彙報表

5.6施工日記

5.7施工方案審批表

5.8監理工程師通知單

5.9工程部整改通知單

5.10樁基工程施工紀錄

5.11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6.職責

6.1總工辦負責本規程的制定、修改、分發及解釋;

6.2工程部負責本規程的具體實施。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3

1:1術語

1、安全警示:安全警示一般常用於施工地段,危險地段和交通事故,突發事件的隔離。

2、高空作業:所謂高處作業是指人在一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3、架空光纜:架空光纜是架掛在電杆上使用的光纜。架空光纜敷設方式可以利用原有的架空明線杆路,節省建設費用、縮短建設週期。架空光纜掛設在電杆上,要求能適應各種自然環境。一般用於長途二級或二級以下的線路,適用於專用網光纜線路或某些局部特殊地段。

4、管道光纜:通信光纜敷設方式的一種。管道敷設一般是在城市地區,管道敷設的環境比較好,因此對光纜護層沒有特殊要求,無需鎧裝。

5、材料檢驗:通過觀察、測量和試驗確定材料<>的質量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的過程和方法,是保證產品安全和壽命的必要手段。

6、光纜:它是利用置於包覆護套中的一根或多根光纖作為傳輸媒質並可以單獨或成組使用的通信線纜組件。

7、光纜接頭盒:主要是在適用於各種結構光纜的架空、管道、直埋等敷設方式之直通和分支連接。

8、光纜熔接:光纜熔接是一項細緻的工作,特別在端面製備、熔接、盤纖等環節,要求操作者仔細觀察,周密考慮,操作規範。本文為您詳細介紹了其中的步驟和實際操作技巧。

9、個人防護用品:為使作業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免遭或防止事故帶來的傷害而提供的個人穿戴的勞動防護用品。

2:1風險評估

1、通信管井內作業有毒氣體傷害:井下或其他封閉環境存在有毒氣體,沒有事先通風和檢驗有毒氣體濃度。

2、管道施工未設置安全警示設施,造成交通事故。

3、管井下作業,路面沒有設置安全警示設施或留人職守,井面重物打擊傷害。

4、開挖位置附近已敷設供排水、燃氣、電力線纜、通信線路等地下設施,作業無保護措施造成重大事故。

5、高空作業未按照要求佩戴好安全帶。

6、沒有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7、沒有設置監護區域或無人監護導致人員高處墜落。

8、立杆人力不夠,造成電杆倒下壓傷人。

9、抬、立杆時用力不均,導致杆斷傷人。

10、立杆開挖時(打洞)挖斷重要光/電纜或其他地下管線設備。

11、電力線路下進行立杆作業,電杆與電力線的安全距離不夠,導致人員觸電事故。

12、天氣潮濕,引起強電弧觸電。

13、在系統割接、接續、測試時可能會出現失誤操作。

14、施工區域動火,切割、燒焊、鑽孔等火屑引起火災。

3:1防範措施

1、做好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明確現場安全員。

2、下井前或進入其他封閉環境前要先用毒氣測試儀或採用生物測試法進行檢測。

3、在井下或其他封閉環境內施工要使用抽風設備,確保通空氣流通良好。

4、作業發現有身體不適的立即停止作業。

5、發現有人中毒,採取正確措施,切忌盲目施救,避免二次中毒。

6、井下作業井口留人值守,施工前檢查安全警示措施是否到位。

7、井口附近不要放置重物。

8、夜間設置警示閃爍燈或紅燈。

9、向有關部門瞭解施工區域市政設施分佈情況。

10、對供排水、燃氣、電力線纜、通信線路等地下設施做好保護措施和警示標識

11、制定“施工現場搶修應急預案”,備好人員、工器具、車輛等。

12、高空作業時,必須先測試是否帶電,必須使用安全帶保護,安全帶圍杆繩放置位置應在距杆梢50釐米以下。

13、在杆上作業應戴安全帽,必要時在杆周圍設置護攔。

14、高空作業附近設置監護區域,專人監護。

15、立杆開挖時,查勘是否有重要光/電纜或其他地下管線設備。

16、在電力線下面或附近施工時,確保與電力線的安全距離或臨時停電。

17、立杆前應觀察地形及及周圍環境,根據所立電杆的粗細、長短和重量合理配備作業人員明確分工,專人指揮。

18、在電力線下面或附近施工時,確保與電力線的安全距離,嚴防與電力線靠近。

19、應與高壓線保持國家法律規定的安全距離。

20、所用的工具與材料不得觸及電力線及其附屬設備。

21、施工全過程一定要佩戴安全帽。

22、新舊纜做好明確標識,待割接纜時必須兩人現場核實、確認無誤。

23、儘量避免觸碰和踩踏現有線纜,視情況需要,對現有線纜用保護材料進行包裹保護。

4:1防範規定

4:1:1安全警示

1、在城鎮的下列地點作業時,應根據有關規定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防護圍欄等安全設施和設置警戒人員。必要時應搭設臨時便橋等設施,並設專人負責疏導車輛、行人或請交通管理部門協助管理。

(街巷拐角、道路轉彎處、交叉路口;有礙行人或車輛通行處;在跨越道路架線、放纜需要車輛臨時限行處;架空光(電)纜接頭處及兩側;挖掘的坑、洞、溝處;打開井蓋的人(手)孔處;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區域兩側。)

2、安全警示標誌和防護設施應隨工作地點的變動而轉移,作業完畢應及時撤除,清理乾淨。

3、施工需要阻斷道路通行時,應事先取得當地有關單位和部門批准,並請求配合。

4、在公路、高速公路、鐵路、橋樑、通航的河道、市區等特殊地段施工時,應使用有關部門規定的警示標誌,必要時派專人警戒看守。

施工作業區內嚴禁一切非工作人員進入。嚴禁非作業人員接近和觸碰正在施工運行中的各種機具與設施。

5、在城鎮和居民區內施工使用發電機、空壓機、吹纜機、電錘、電鋸、破碎錘(炮)等,有噪聲擾民時,應採取防止和減輕噪聲擾民措施,並在相關部門規定時間內施工。需要在夜間施工的或在禁止時間內施工的,應報請有關單位和部門同意、批准。

6、施工現場有兩個以上施工單位交叉作業時,建設單位應明確各方的安全職責,對施工現場實行統一管理。

4:1:2人(手)孔、地下室內作業

1、應遵守建設單位、維護部門地下室進出、人孔開啟封閉的規定。

2、進入地下室、管道人孔前,必須進行氣體檢查和監測,確認無易燃、有毒、有害氣體並通風后方可進入。作業時,地下室、人孔應保持自然和強制通風。尤其在“高井脖”人孔內施工,必須保證人孔通風效果。

3、在地下室、人孔內作業期間,作業人員若感覺呼吸困難或身體不適,應立即呼救,並迅速離開地下室或人孔,待查明原因並處理後方可恢復作業。

4、作業時發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氣體時,人員必須迅速撤離。嚴禁開關電器、動用明火,並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排除隱患。

5、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地下室或人孔。嚴禁在地下室吸煙和生火取暖。地下室、人孔照明應採用防爆燈具。

6、嚴禁在地下室、人孔內點燃噴燈。使用噴燈時應保持通風良好。

7、在地下室、人孔內作業時,地下室或人孔上面必須有人監護。上下人孔的梯子不得撤走。

8、地下室、人孔內有積水時,應先抽乾後再作業。遇有長流水的地下室或人孔,應定時抽水。

9、開啟人孔蓋及作業

啟閉人孔蓋應使用專用鑰匙。上下人孔時必須使用梯子,放置牢固。不得把梯子搭在人孔內的線纜上,嚴禁作業人員蹬踏線纜或線纜托架。

在有行人、行車的地段開啟孔蓋施工前,人孔周圍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和圍欄。晚上作業必須設置警示燈,作業完畢確認孔蓋蓋好再拆除。

雨、雪天作業時,在人孔口上方應設置防雨棚,人孔周圍可用砂土或草包鋪墊。

4:1:3登高作業

高處作業時,嚴禁在無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操作,相應施工人員必須是具備高處作業證書的專業人員,施工前仔細檢查安全防護裝備的性能是否良好,並嚴格按安全規範要求進行施工,安全防護帶、安全帽、工作膠鞋等安全防護裝備必須佩戴齊全,嚴禁酒後、帶病、疲勞、高温、過寒等情況下野蠻施工。

4:1:3:1上梯作業

1、應經常檢查登高梯的完好性,是否牢固和平穩。凡是已經摺斷、鬆弛、破裂、防滑膠墊脱落、腐朽、變形的梯子,不得使用。使用單梯或較高的人字梯時,應有專人扶梯。有架空電線和其他障礙物的地方,不得舉梯移動。登高梯所搭靠的支撐物必須堅固,並能承受梯上的最大負荷。上下登高梯時不得攜帶笨重的工具和材料。

2、登高梯上不得有兩人同時工作。使用金屬登高梯時,踏板必須做防滑處理,梯腳應裝設防滑絕緣橡膠墊,施工人員應穿絕緣膠鞋。登高梯搭靠在牆壁、吊線上使用時,梯子上端的接觸點與下端支持點間水平距離應等於接觸點和支持點間距離的1/4至1/3。當梯子搭靠在吊線上時,梯子上端至少應高出吊線30 cm,但高出部分不得超過梯子高度的1/3。(梯子上部裝雙鐵鈎的除外)。靠在電杆上的登高梯上端應綁紮u型鐵線環或用繩子將梯子上端固定在電杆上或吊線上。在登高梯上作業時,不得一腳踩梯,另一腳踩在其他物件上面。不得用腿腳移動梯子。登高梯不用時,應隨時平放。在電力線、電力設備下方或附近,嚴禁使用金屬伸縮梯。

3、使用高凳前應檢查高凳是否牢固和平穩。凳腿、踏板材質應結實。上下高凳時不得攜帶笨重材料和工具。一個人不得腳踩兩隻高凳作業。

4:1:3:2登(上)杆作業

1、登杆前必須認真檢查電杆有無折斷的危險。如發現有腐爛現象的電杆,在未加固前,不得攀登。登杆時應注意觀察及避開杆頂周圍的障礙物。

2、登杆到達杆上的作業位置後,安全帶應兜掛在距杆梢50 cm以下的位置。利用上杆釘登杆時,必須檢查上杆釘安裝是否牢固。如有斷裂、脱出危險不準蹬踩。利用上杆釘或腳釦上下杆時不準二人以上同時上下杆。

3、登杆時除個人配備的工具外,不準攜帶笨重工具。材料、工具應用工具袋傳遞。在電杆上作業前,必須繫好安全帶,並扣好安全帶保險環後方可作業。

4、杆上作業,所用材料應放置穩妥,所用工具應隨手裝入工具袋內,不得向下拋扔工具和材料。

5、在杆下用緊線器拉緊全程吊線時,杆上不準有人。待拉緊後再登杆擰緊夾板、做終結等。

6、升高或降低吊線時,必須使用緊線器,尤其在吊檔、頂檔杆操作必須穩妥牢靠,不許肩扛推拉。

7、電杆上有人作業時,杆下週圍必須有人監護(監護人不得靠近杆根),在交通路口等地段必須在電杆周圍設置護欄。

4:1:4在供電線及高壓輸電線附近作業

1、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絕緣手套,穿絕緣鞋和使用絕緣工具。

在原有杆路上作業,應先用試電筆檢查該電杆上附掛的線纜、吊線,確認沒有帶電後再作業。

2、在通信線路附近有其他線纜時,在沒有辯明清楚該線纜使用性質前,一律按電力線處理。

3、在與電力線合用的水泥杆上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注意與電力線等其他線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4、在電力線下或附近作業時,嚴禁作業人員及設備與電力線接觸。在高壓線附近進行架線、安裝拉線等作業時,離開高壓線最小空距應保證:35kv以下為2.5m,35 kv以上為4m。

5、光、電纜通過供電線路上方時,應事先通知電力部門派人到現場停止送電,並經檢查確實停電後,才能開始作業。通信施工作業人員不得將供電線擅自剪斷。停送電必須在開關處懸掛停電警示標誌,有專人值守,嚴禁擅自送電。在結束作業並得到工地現場負責人正式通知後方可恢復送電。不能停電時,可採取搭設保護架等措施,但必須做好充分的安全準備,方可施工。

6、如需在供電線(220v、380v)上方架線時,嚴禁用石頭或工具等繫於纜線的一端經供電線上面拋過。此時,可在跨越電力線處搭設安全保護架,將電力線罩住,施工完畢後再拆除。作業中,放線車和吊線均應良好接地。如布放吊線,先在跨越電力線的上方做單檔臨時輔助吊線,待吊線沿其通過並全程安裝完畢後再拆除臨時輔助吊線。

7、遇有電力線在線杆頂上交越的特殊情況時,作業人員的頭部不得超過杆頂。所用的工具與材料不得接觸電力線及其附屬設備。

8、當通信線與電力線接觸或電力線落在地面上時,必須立即停止一切有關作業活動,保護現場,禁止行人步入危險地帶。不得用一般工具觸動通信纜線或電力線。應立即報告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指定專業人員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擅自恢復作業。

9、在有金屬頂棚的建築物上作業前,應用試電筆檢查確認無電方可作業。

10、在電力線下架設的吊線應及時按設計規定的保護方式進行保護。

5:1傳輸線路施工安全職責

1、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工程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施工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應當經通信行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施工單位應保證所有參加工程項目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考核合格。其生產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應記入個人工作檔案。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2、企業主要負責人、工程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應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企業必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各工程施工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當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如實地報告。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時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4、施工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崗位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操作規程,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5、當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施工人員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6、施工人員有權瞭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當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現場。

7、施工人員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不同的專業需要,正確穿戴和使用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從事特殊工種的作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的培訓和考核,並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6:1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1.全面負責傳輸線路施工項目的安全管理和協調工作,制定傳輸線路施工項目的總體安全管理制度,審查、審批各施工組制定的安全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實用。

2.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要求檢查各施工點的安全作業、文明作業執行情況,對違章作業作記錄並及時做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3.對工程施工成員進行工程施工的安全教育。

4.檢查各施工組的車輛、工具、儀表的使用狀況,並做出紀錄,對違章的做出處理意見。

5.協助項目經理,協同技術負責人對工程施工的技術安全性進行評定。

7:1施工作業隊安全教育

1、在行人較多的地方立杆作業時應劃定安全區,設置圍欄,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現場。

2、立杆前,必須合理配備作業人員。立杆用具必須齊全、牢固、可靠,作業人員應能正確使用。豎杆時應設專人統一指揮,明確分工。

3、使用腳釦或腳蹬板上杆時,應檢查其完好情況。當出現腳釦帶腐蝕、裂痕,彎鈎的橡膠套管(橡膠板)破損、老化,腳蹬板扭曲、變形、螺絲脱落等情形之一時,嚴禁使用。不得用電話線或其他繩索替代腳釦帶。

4、布放鋼鉸線前,應對沿途跨越的供電線路、公路、鐵路、街道、河流、樹木等調查統計,針對每一處的具體情況制定和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布放時的安全通過,如鋼絞線跨越低壓電力線,必須設專人用絕緣棒托住鋼絞線,不得擱在電力線上拖磨。

5、在杆上收緊吊線時,必須輕收慢緊,嚴禁突然用力。收緊後的吊線應及時固定、擰緊中間沿線電杆的吊線夾板並做好吊線終端。

6、在吊線上布放光(電)纜作業前,必須檢查吊線強度。確保吊線不斷裂、電杆不傾斜、吊線卡擔不鬆脱時,方可進行布纜作業。在架空鋼絞線上進行掛纜作業時,地面應有專人進行滑動牽引或控制保護。

7、拆除吊線前,應將杆路上的吊線夾板逐步鬆開。如遇角杆,操作人員必須站在電杆彎角的背面。

8、在原有杆路上作業,應要求施工人員先用試電筆檢查該電杆上附掛的線纜、吊線,確認不帶電後再作業。

9、在供電線及高壓輸電線附近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絕緣手套、穿絕緣鞋和使用絕緣工具。嚴禁作業人員及設備與電力線觸碰。在高壓線附近進行架線、安裝拉線等作業時,離開高壓線最小空距應保證:35kv以下為2.5m;35kv以上為4m。

10、當架空的通信線路與電力線交越達不到安全淨距時,必須根據規範或設計要求採取安全措施。

11、在電力線下架設的吊線應及時按設計規定的保護方式進行保護。嚴禁在電力線路正下方立杆作業。嚴禁使用金屬伸縮梯在供電線及高壓輸電線附近作業。

12、在跨越電力線、鐵路、公路杆檔安裝光(電)纜掛鈎和拆除吊線滑輪時嚴禁使用吊板。

13、當通信線與電力線接觸或電力線落在地面上時,必須立即停止一切作業,保護現場,禁止行人步入危險地帶。不得用一般工具觸動通信纜線或電力線,應立即要求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指定專業人員排除事故。事故未排除前,不得恢復作業。

14、在江河、湖泊及水庫等水面截流作業時,應配置並攜帶必要的救生用具,作業人員必須穿好救生衣,聽從統一指揮。

15、在橋樑側體施工應得到相關管理部門批准,作業區周圍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圈定作業區,並設專人看守,作業時,應按設計或相關部門指定的位置安裝鐵架、鋼管塑料管或光(電)纜。嚴禁擅自改變安裝位置,損傷橋體主鋼筋。

16、在牆壁上及室內鑽孔布放光(電)纜時,如遇與近距離電力線平行或穿越,必須先停電後作業。

17、在跨越街巷、居民區院內通道的地段布放鋼絞線、安裝光(電)纜掛鈎應使用梯子,設專人扶、守、搬移,嚴禁使用吊線坐板方式在牆壁間的吊線上作業。

18、在建築物的金屬頂棚上作業前,施工人員應用試電筆檢查確認無電方可作業。

19、在林區、草原或荒山等地區作業時,不得使用明火。確實需動用明火時,應徵得相關部門同意,同時必須採取嚴密的防火措施。

20、施工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進入高速公路施工現場時,必須穿戴專用交通警示服裝。按相關部門的要求,設專人擺放交通警示和導向標誌,維護交通安全。施工安全警示標誌擺放應根據施工作業點“滾動前移”。收工時,安全警示標誌的回收順序必須與擺放順序相反。

8:1傳輸線路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內容

1、施工現場必須有指定的安全員。

2、特種作業施工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資格證(電、焊、登高、起重、司吊等)。

3、施工場地應進行施工圍攔架設,並掛設工程標誌牌、安全文明標誌牌。

4、在公路、街道、公共場所施工時,現場必須設置交通標誌、防護線及施工警示牌,同時做好現場的圍護工作,嚴禁外來人員進入施工場地,在市區進行管道施工時,須設置封閉型的圍欄設施。

5、道路兩側施工,放置安全標識物,嚴禁施工材料佔道擺放。

6、進入施工現場戴好安全帽,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7、對進場材料嚴格檢驗,發現不合格材料,絕對不能在工程中使用.

(如電杆、地錨石、鐵件等)

8、嚴禁功能失常、帶有故障、超期使用的機具、設備運入施工現場。

材料設備有可能在施工過程中陸續到齊,後到的材料設備必須檢驗合格。

9、在機械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後操作。

10、各種電動機械設備應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才可啟動施工。

11、工作前應檢查機械、工具等,確認完好方可使用。

12、直埋光纜接頭應安排在地勢平坦和地質穩定地點,避開水塘、河流、溝渠及道路等。

13、在站點施工時,嚴禁用裸露的線纜直接塞入插座內供電。

14、施工單位已設定專職安全員、質檢員,對所屬單位承建項目每一施工環節的安全和質量進行監督。

15、每天作業前及施工中,現場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施工機械的檢查。

16、對特殊地質達不到規定埋深的,要做水泥護墩保護,水泥護墩規格要符合設計規範要求。

17、嚴禁進局光纜與電力線走同一饋線孔,進局光纜須在饋線孔前作滴水彎,用卡釘固定,饋線孔要封堵。

9:1工程驗收工作職責分工

9:1:1建設單位工作職責

1、組織參建人員,對重要分項工程、隱蔽工程、試驗的驗收並進行審核,參加對重大施工技術問題的攻關和解決。

2、組織人員審查竣工資料,參加工程的初驗,組織竣工驗收;

3、負責起草與工程相關的合同及甲供材料、設備供貨合同,組織與承包商、供應商進行合同洽談及簽定、隊伍考察等準備工作,主辦項目的招標具體事宜,會同公司各部門做好工程招投標工作,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辦招投標手續。

9:1:2監理單位工作職責

1、督促、檢查承包單位按業主及檔案的要求編制竣工文件,審查承包單位報送的竣工資料,並對工程質量進行竣工預驗收,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2、編制監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3、參加由業主組織的竣工驗收,並提供相關監理資料。

9:1:3參建單位工作職責

1、負責保證工程施工質量、進度、安全;配合建設、監理單位驗收。

2、負責對工程驗收中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及時整改,並達到驗收標準。

3、負責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資料及建安決算。

9:1:4維護單位工作職責

1、負責參與工程建設項目驗收工作,就工程建設質量,設備運行質量情況進行驗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

2、負責初驗後對網絡資源更新完成情況進行驗收、確認及資源更新。

3、負責初步驗收後試運行期間的設備、網絡維護工作。

4、負責發現、監督設備試運行期間網絡運行質量及網絡運行問題,及時要求設備廠商解決網絡遺留問題。

5、負責竣工驗收工作中對網絡質量及運行情況的確認。

10:1相關參考制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信息工程部分)

3、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操作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工業和信息化部20xx年發佈)

4、《通信建設工程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定》

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_國務院令第393號

6、關於印發《通信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規〔20xx〕111號

7、gb50374-20xx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8、yd 5102-20xx通信線路工程設計規範

9、yd 5121-20xx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範

10、yd 5123-20xx通信線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

11、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浙江有限公司傳輸工程監理規範(gc-gf008-20xx)

12、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浙江有限公司傳輸工程監理規範(gc-gf008-20xx)

13、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浙江有限公司傳輸工程建設規範(gc-gf007-20xx)

11:1相關應急方案

1、《通信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2、《通信與廣電工程項目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_29639-20xx)

4、《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5、《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6、《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

7、《通信機房安全防火應急處理預案》

8、《通信機樓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工信部電管[20xx]543號)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4

為了預防火災的`危害,保障工程的順利施工,根據《消防條例》、《高層建築消防管理規則》和有關規定,結合工程施工中的特點,特制定以下幾點防火措施:

1、工地成立以工程項目經理為組長的防火領導小組專職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防火巡察並建立有施工班組長參加的義務消防隊,負責貫徹執行消防法規,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組織搶救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調查火警事故,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2、在禁火區(工棚、倉庫、辦公室)設有明顯防火標誌,項目部設置消防器具。

3、施工作業面合理佈置,庫房周圍不得堆放易燃物品,易燃物品要隔離單獨堆放(如油類)。

4、電氣焊作業時,應做好防火措施,施工員應做好安全交底手續工作,嚴禁在焊割作業場所貯放油類及其它易燃物品。

5、不準亂拉搭電線,倉庫只能使用40w以下燈泡,嚴禁使用電爐,明火作業與架空電線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明火作業應批准後施工。

6、各種電動機要經常注意維修保養,不要空載運行,作業後要隨手切斷電源,以免電機部件長時間摩擦發生高熱起火。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5

第一條 明確安全監管和協調責任。外委施工單位及外協作業人員按照“項目主管科室負責、在建車間安全監管、安全科督導監察”的原則納入鍊鋼廠統一協調管理,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第二條 嚴把外委施工單位準入關。外委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檢維修資質,作業人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特種作業資質。施工、檢修單位要保證隊伍的穩定性,搞好崗前培訓,使現場作業人員有能力勝任所從事的'工作。對於達不到相關要求的單位,一律進行整頓、清理。

凡進入鍊鋼廠承攬工程施工和檢維修作業的單位,必須具備以下安全生產基本條件:

1、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取得相關行業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2、必須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法人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及相應專業資格。

4、特種作業人員、從業人員取得安全資格證書或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

5、依法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或安全生產責任險的證明材料。

6、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或安全標準化作業指導卡)、應急救援預案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第三條 準確界定雙方的安全職責。在建車間必須與外委施工、檢修單位簽定安全管理協議,科學合理、明確界定雙方在施工、檢修作業過程中的具體安全管理職責。外委施工、檢修單位是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在建車間是監管主體,雙方應共同落實好兩個主體責任。

第四條 搞好技術交底。在建車間必須與外委施工單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共同進行現場風險辨識,編制危險有害因素清單,明確雙方協作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並由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施工或檢修現場必須雙方指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和協調。

第五條 搞好崗前培訓。在建車間必須將外委施工、檢修人員納入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範圍,定期對施工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進行本單位“三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操作規程)培訓,以及與施工現場緊密相關的危險源辨識、安全施工方案、具體作業安全措施等內容的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第六條 審查安全防護用品。施工、檢修單位必須保證進入施工現場的各類工裝器具、設施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品符合相關安全標準,滿足工作需要。

第七條 搞好溝通確認。施工和檢維修作業必須組織編制安全措施方案,並經雙方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共同確認。施工、檢修過程必須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涉及交叉作業、煤氣作業、動火作業、高空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等危險作業的,必須嚴格遵守作業許可制度;現場作業期間,必須與施工或檢修項目主管科室、在建車間及時聯繫溝通,涉及與生產交叉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三方(生產方、點檢方和檢修方)安全聯絡掛牌制和《檢維修作業安全指導書》。

第八條 搞好工作銜接。施工單位要參加施工或檢修項目主管部門、在建車間的工程(或安全)例會,隨時通報工作進度、搞好各項工作銜接,定期向檢修項目主管部門、在建車間彙報施工現場存在的隱患及問題。

第九條 搞好現場監督。在建車間要將施工、檢修現場列為本單位隱患排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建立專門的台帳。同時,施工、檢修單位也要建立本單位的隱患排查制度,做好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

第十條 實施獎優罰劣。主管科室應建立外委施工、檢修單位獎懲機制,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施工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不執行安全規程制度的以及出現“三違行為”的要進行處罰和淘汰,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施工單位及監管人員責任。對施工單位積極主動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及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障施工、檢修項目安全順利完成的,可給予一定獎勵。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6

1、工程部應指派相應監理工程師負責本區域施工用電的巡查、各級電錶查抄、臨時用電接引及配合、安全用電監督、用電技術資料核查等工作,並在組織架構和崗位職責上予以明確。

2、每月應進行一次安全用電技術資料的核查,包括:月度用電設備進出場統計表、接地電阻測試記錄、電工每日巡視記錄、配電箱每日檢查記錄,並做好安全用電月度檢查記錄。

3、每月應最少進行一次施工用電的檢查,並對存在的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4、施工用電申請須由監理工程師及工程部經理審批,並由監理工程師負責協調掛錶接電。

5、電錶需拆除時,必須由監理工程師複核有沒有未扣除、未記錄費用的情況,經工程部經理審批後方可拆除電錶。

6、監理工程師負責跟進電錶的.安裝、移位、拆除,並負責核查施工單位全稱、各級電錶間邏輯關係、工程項目所對應的合同編號;施工用電有變更時,須即時上報。監理工程師進行工作交接時,交接內容應包含管轄區域內各級電錶管理工作的交接。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7

該技術措施是工程項目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業主的相關規定與要求及安全施工的實際需要編制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本項目的安全管理技術措施如下:

1、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

(1)凡是進入現場施工的作業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和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電力部門的有關安全作業規章、規程、規定和電力安監部門的其他安全條例。

(2)凡是進入現場作業的操作人員必須清楚知道所操作的設備的電壓等級。並知道人與該帶電體的最小的安全距離

電壓等級(kv)安全距離(m)

35kv 1.0

110kv 1.5

220kv 3

500kv的安全距離為5米

(3)各種機具設備、材料、構件、臨時設施等,必須完備,要求必須是絕緣的機具、材料、構件、臨時設施等要經過絕緣試驗確保合格後方可使用。

(4)防火設施要遵照供電和公安消防的規定。

(5)根據工程需要施工現場應做安全防護措施,以及各種安全設備和標誌,確保作業安全。

2、防止高空墜落和物體打擊事故

(1)保證高空作業的腳手架、平台、斜道、靠梯、跳板等設施的堅固和穩定。

(2)上杆塔作業前應先檢查杆根是否牢固。嚴禁攀爬杆基不牢固的杆塔。

(3)高空作業或在杆塔上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帶和戴安全帽。安全帶應系在電杆和牢固的構件上。繫好安全帶後必須檢查扣環是否扣牢,在杆塔上轉位時,不得失去安全帶保護。

(4)攀爬杆塔腳釘時,要檢查腳釘是否牢固。

(5)上橫擔時,應檢查橫擔的鏽蝕情況,檢查時安全帶應系在主杆上。

(6)嚴禁高空作業人員從高處拋投任何物料,現場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在杆塔上作業傳遞材料時要用絕緣繩索傳遞,不得亂丟,杆塔下應防止行人逗留。

(7)構件和材料施工吊裝時,吊具必須牢固,嚴禁吊臂下站人,並規定安全通道。

(8)在樓梯口、陽台口、電梯口、及變電站內的電纜井口及預留孔洞處必須安裝防護措施。

(9)不準在5級以上強風或大雨、霧、雪天從事露天高空作業。

(10)禁止患高血壓、心臟病等不適應高空作業人員從事高空作業,嚴禁酒後從事高空作業。

3、預防機械傷害事故

(1)必須健全機械的防護裝置,防止轉動部分傷人。

(2)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勞動保護規定,佩帶防護用具。

(3)所有機械設備、起重機械器具都要經常檢查、保養和維修,保持其靈敏度。

4、防止觸電事故

(1)健全用電管理制度,執行用電佈設安全標準,運行管理,定期檢查制度;

(2)做好電器設備防護措施,採取安全電壓。

(3)有計劃的組織操作人員學習安全用電知識,嚴禁無證人員從事電氣作業。

(4)在高壓帶電設備區工作要認真的.觀察、瞭解所有帶電設備是多少kv的高壓設備,自己的作業工具是否適合在該區作業,要認清自己的作業範圍,杜絕誤碰非作業對象設備。就是知道某些設備是不帶電的也要視同設備帶電,不去觸摸或接近到非安全距離內。

(5)在高壓帶電作業區搬動梯子等超長物件時,要平挪平放,不得立挪立放。

5、預防中毒、中暑,預防職業病

(1)施工中使用具有毒性材料,應嚴加保管,限量使用,有防毒的措施。

(2)對設備採用噴塗反腐塗料時,要帶防護面罩和口罩。

(3)對從事高温和夏季露天作業人員,要採取降温和其他有效措施。

(4)減少在烈日下工作時間,減少或杜絕日射病和塵肺病,非要在烈日工作的要做到在質量和安全有保證的情況快乾多休,以免中暑。

6、雨季和冬季施工的安全措施

(1)凡露天使用電器設備和電閘等,都要有可靠的防雨防潮措施。

(2)雪霜後,應儘快清掃現場和腳手架,防止滑到或墜落,在雪霜還沒有徹底化完時不得攀爬和進行金屬構件的除鏽和刷油。

(3)冬季要建立嚴格的取暖制度,防止火災的發生。

安全教育和培訓

1、項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訓,應實行逐級負責制。確保全員受到應有的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制度和相應的安全與健康知識,安全素質和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培訓。

2、新招收錄用的工人,必須經過進行不少於40個課時的三級(公司.企業,班組)安全教育,緊急救護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工作。新轉崗的人員上崗前也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崗位培訓和考試合格。

3、按國家規定屬特種作業.危險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有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方可上崗。

4、企業單位僱傭的合同工,非本企業的實習人員及其他人員,必須經過有關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工作。

5、對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型機械(機具)以及職工調換工種等,必須進行適應新操作方法、新崗位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6、對因違反及事故責任而下崗的職工,應組織進行復工前的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重新競爭上崗工作。

7、工程項目安全教育、培訓。必須使所有施工人員熟練掌握觸電、中毒、外傷等現場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8

(一)審查資質

1、施工前安環部、技術處必須對施工單位(簡稱方乙方)進行認真審查,不能滿足資質要求的不準從事施工作業。

2、對乙方的安全資質要求

(1)乙方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應具備所從事工程項目作業要求,安全資質合格證件齊全,符合施工質量要求;

(2)必須有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和健全的安全防火規章制度,有足夠的安全專業管理人員,施工管理能力強,施工隊伍穩定、素質高;

(3)安全施工經歷、技術力量、員工人數以及機械裝備能滿足工程項目作業要求;

(4)安全消防設施防救護器具、職業安全健康防護用品應滿足工程項目的需要;

(5)有可靠的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措施,近年來未發生過重大施工質量及人身傷亡事故;

(6)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必須經過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證、證書的種類、數量應適應工程需要。

(二)施工前,乙方負責人必須到施工所在單位(簡稱甲方)有關部門商定《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協議書》相關條款,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按要求籤訂主及其附件《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協議書》。

(三)乙方必須向甲方有關部門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對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違章違紀的罰款可以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施工結束,乙方施工人員沒有違章違紀,沒有違反《工程服務安全生產協議書》條款及各項規章制度,應全部退回安全風險抵押金。未經甲方安全部門審核、簽字,財務部門不予工程結算。

(四)對乙方的安全教育要求

1、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要根據作業情況有針對性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使員工瞭解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辦法;作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措施;作業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搶救辦法;

2、乙方必須由甲方施工主管部門負責聯繫組織,到甲方接受安全部門對其員工的安全教育,進入生產裝置區、局部停車施工或危險要害崗位和重點部位施工,必須進行三級教育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教育考核合格者取得甲方安全部門簽發的《臨時安全作業證》,方可從事作業;

3、每項工程施工前,甲方必須在技術交底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不進行安全交底的項目不準施工。

(五)乙方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到甲方安全部備案,辦理機動車輛入廠通行證,否則不準進入廠區內,機動車輛進入廠區或生產裝置內,要決定服從廠區的車倆管理。

(六)乙方應根據施工現象的需要,可合理設置作業柵、倉庫、動火區等,但需要繪製平面圖,辦理臨時建築審批手續或動火證,經甲方施工主管部門同意,安全部門審批後方可實施。如因施工需要變更時,必須重新辦理臨時建築審批手續。要建立有關安全管理制度,設專人負責管理。

(七)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特殊工作作業證,並經技術監督部門當年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特種作業。乙方應對參加實施高、難、險項目的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患有職業禁忌症真,不準從事特種作業。

(八)對工、機具的準備要求

1、乙方在施工中所需的工、機具必須符合上述的有關規定和施工現象的安全要求,具有規定的主管部門檢查或校驗合格證書。使用的壓力容器,不行經技術監督部門(或授權檢驗部門)檢驗合格,有檢驗合格證;

2、施工前,乙方負責人要組織專人對使用的工、機具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嚴禁使用。檢查過的工、機具要進行登記,報甲方安全部備查。

(九)為了加強領導、強化管理,乙方應建立必須的組織機構。隊、班、組要有專(兼)職安全人員,並派專人負責現場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工作首長責任制”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制。

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生產與安全的交接

1、甲方生產部門,以生產車間、生產管理中心、基建部、安全部為一方;以外來施工單位為另方進行檢修設備、管線、裝置的.交接。

2、填寫交接書,其主要內容:

(1)有關係統(管線、設備)置換情況、取樣分析數據;

(2)加盲板位置及數量,相關閥門、管線所處狀態;

(3)儲存危險物料的部位及數量;

(4)安全注意事項等;

(5)交方的設備、管線、工況環境,必須達到安全施工的要求。

(6)交接雙方根據交接書所填寫內容到現場共同確認、確認後雙方在交接書上簽字,然後方可施工。

(7)乙方施工結束後,甲乙雙方有關人員要共同組成檢查組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確認,當查無問題後,雙方在交接書上簽字。

(二)乙方要根據需要和有關規定到業主的相關部門辦理施工動土作業證、動火作業證、用火證、臨時用電作業票、高處作業證、電氣(儀表)工作票、安全施工任務書等有關的票證書,進行作業風險評價,提出風險消減措施,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操作規程並經業主審核。各種票、證、書必須按規定填寫簽字,工作時必須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三)雙方協商確定的施工區域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全部負責,要有管理制定,責任到位,根據需要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保證道路暢通,因施工佔用道路須按辦理有關短路手續。

(四)乙方施工人員入廠後,必須在指定區域內作業。未經允許,不準到指定區域活動,不準私自動用、拆、改、損害廠區的一切設備、設備和其他物品。

(五)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佩帶好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人員要佩帶安全標誌。

(六)乙方人員必須接受公司及甲方安全管理管理部門的監督。乙方各級管理人員應經過深入施工現象檢修工作,制止違章。

(七)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但甲方安全監察人員有權對乙方人員依法進行檢查管理對違章、違紀現象有權制止,必要時可令其停止工作,接受安全教育,並按廠有關管理規定給予罰款處理,可從安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八)乙方在施工中,發生各類事故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甲方接到信息過後,需要組織搶救時,應協調組織搶救。提供方便。

(九)施工現場危險地區,如坑、孔、溝、井等,必須設置危險標誌、架設護欄,夜間要設紅燈警示。施工結束要及時恢復。

(十)工地材料堆放必須整齊穩固,邊角餘料應堆放指定地點,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進入裝置區內施工動火的現場監護人由甲方施工所在車間指派,獨立的新工程動火作業,現場監護人可有乙方自行指派,監護要熟悉現場情況,懂消防知識,佩帶明顯標誌,監護人因事離開現象,應停止動火作業。

(十二)土方作業一般規定

1、挖土應自上而下進行,禁止採用挖腳底的方法挖土。挖土施工必須按土質情況留一定的邊坡;

2、挖出的土方距溝邊至少保持0.8米距離,推土高度不大於1.5米;

3、採用機械挖土,挖土機迴轉範圍內不準進行其他作業;

4、在有害氣體聚集的地方挖土,必須進行有害氣體檢測,所有人員不準在地炕、地槽內、地溝內休息。

5、在地炕、地溝邊緣及土壤自然坡角範圍內不大設置、通過各種機械設備。

(十三)焊接的一般規定

1、應檢查施焊範圍內的井、地溝、水封等處,採取可靠措施方準動火;

2、雨天不準露天進行電焊作業,在潮濕的地溝、金屬構架及天車上焊接作業時,要有專人監護,並有防觸電措施;

3、電焊作業的零線與焊口之間距離不準大於600毫米,且焊件良好接觸;

4、電焊機的零線、接地線的焊接工作回線均不準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也不準接在管線。儀表保護套管及設備上;

5、焊接(切割)處下面不準有人或易燃、易爆物品。切割時切掉的物件應有防止掉落的措施。

6、焊接、切割密閉空心件時,必須留有排氣孔;

7、受熱能分解出有害氣體的圖層或襯套裏的容器裏,禁止焊接作業;

8、合刀閘開關,身體要避開開關,並一次推足,然後開啟焊機;

9、在人多作業場所焊接,應設置防護擋板;

10、不準用焊炬(割炬)火焰照明;

11、在水泥地面(或石子)上割物件時,中間要墊鐵板;

12、不準用明火檢查氣瓶漏氣。減壓閥凍結,要用温水解凍不得用火烤;

13、乙炔帶、氧氣帶要嚴密不漏,接頭要把牢;

14、手或手套及氧氣表有油脂時,不準觸及氧氣閥門;

15、氧氣表、乙炔表必須靈敏好用。

(十四)電焊機一般規定

1、電焊機應放在乾燥處,雨天要有防雨設施;

2、各電焊機之間,焊機與牆之間,均應留有不小於1米得空道。

(十五)電焊把線一般規定

1、把線必須採用必須的橡膠電纜且絕緣良好、無破損,否則需用膠布纏好;

2、不準將把線放在電弧附件或熾熱的焊線上;

3、把線不準沾油,否則必須清理乾淨。

(十六)氧氣瓶一般規定

1、氧氣瓶不準靠近熱源,夏季要有防曬設施。不準接觸油脂,與明火距離應保持不小於10米得距離。

2、瓶中氧氣不準用盡,需保留50kpa的餘壓,氣瓶安全附件要完好;

3、氧氣瓶不準與可燃氣體放在一起,同乙炔氣瓶應保持不小於5米得距離。搬運時,應防止撞擊。

(十七)乙炔瓶一般規定

1、使用、運輸、儲存乙炔瓶時,其環境温度不準超過40度;

2、不準敲打、撞擊氣瓶,不準靠近火源和電氣設備存放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得小於10米;

3、氣瓶不準倒置,不能同氧氣瓶混放運輸;

4、乙炔瓶、氧氣瓶均不得設置在高壓線或管線下面。

(十八)電氣設備一般規定

1、施工現場架設的高壓電源線路,必須符合電氣規程要求,在易燃易爆區域架設電源必須符合防火防爆有關規程,施工現場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照明;

2、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良好。使用ⅰ、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3、配電箱應固定、完整,箱內禁放雜物,配電箱離地面高度應在1.3—1.5米,室外配電箱應有防水坡;

4、鐵殼配電箱應接地良好。

(十九)拆除工程一般規定

1、拆除工程應自上而下,先外後內的順序進行,禁止數層同時拆除。未拆除部位應保持穩定,不準挖、切、推倒的方法拆除;

2、拆除物件不準隨便向下拋扔,也不得把拆除物件集中在樓板上堆放;

3、不穩固的部件必須先行加固後再進行拆除;

4、腳手架兩端及轉角處,每割6—7根立杆必須設支桿和剪刀撐,高度大於7米或無法搭設支桿時豎向每高兩步,橫向每隔3—4根立杆應將腳手架與建築物連接;

(二十二)起重吊裝一般規定

1、起重吊裝機械、素具不準超載使用。吊裝前必須核對吊裝荷載,計算選用吊車臂杆幅度、繩索、滑輪、捲揚機等必須採可靠安全措施,否則不準吊裝;

2、廠區院內吊裝不得利用廠區管道、電杆、正在運行的機電設備基礎作錨點。

(二十三)管鉗作業一般規定

1、管工使用小型工具組對管口時必須採取可靠防護措施,防止管件下落傷人;

2、鉗工拆裝螺栓不得用力過猛,嚴禁在活口扳手手柄上加用套管;

3、設備拆洗作業必須把零部件放牢,防止滾動、掉落。

(二十四)檢查與考核

1、基建部、生產車間、生產部和安環部依據本規定實施檢查。

2、基建部、生產車間、生產部和安環部依據有關規定對施工單位和施工所在單位實施考核和處罰。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9

1、宿舍內佈置要整潔,牀鋪、地面保持乾淨,不得亂丟雜物果皮。衣服、鞋帽、酒瓶、工具不得亂放。

2、室內外周圍要經常打掃,隨時清除垃圾雜物,做到門前'三包',剩飯剩菜倒入指定桶內,垃圾務必倒入指定垃圾箱內。

3、嚴禁賭博或變相賭博,違者罰款20xx元。

4、非本宿舍員工不得留宿,更不準留宿婦女。

5、嚴禁聚眾鬥毆、酗酒鬧事、打人、罵人等不文明行為。

6、工棚內不準貯放汽油、油漆、爆竹、刨花、木片等易燃易爆物品。

7、工棚內的照明線路,應有專業電工架設、安裝維修,非電工不得亂拉亂接、維修電源線路。

8、工棚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熱器等自行燒煮各種食物。

9、工棚宿舍照明燈泡不準用大燈泡,功率不得大於60w。

10、工棚宿舍輪流值班,上班和睡覺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注意關燈、關電扇。

11、廣大員工必須做到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幫助,做一個講公德、講文明、講衞生的合格員工。

對於違反上述行為者,公司將處予罰款。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10

為保證公司裝飾施工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制定本制度。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施工隊員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範施工、文明施工。

2、工地在醒目位置設立警示牌,無關閒雜人員不得進入工地,由項目負責人負責此項工作。

3、公司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4、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5、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註明,並對防範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

6、採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7、工程部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項目負責人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工程部和副總經理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9、工程施工前,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説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10、項目負責人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11、項目部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並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衞生標準。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12、項目部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13、項目部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14、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危險區域。

15、工地每天的清潔衞生要做到下班後專人打掃,材料堆放整齊。

16、在工地醒目的位置張貼《工地規章制度》,由項目負責人負責此項工作。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11

一、施工現場材料管理規定

(1)根據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政策、規定、辦法,制定物資管理制度與實施細則

(2)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做好材料的供應計劃,保證施工需要與生產正常運行。

(3)減少週轉層次,簡化供需手續,隨時調整庫存,提高流動資金的週轉次數。

(4)負責填報材料、設備統計報表,貫徹執行材料消耗定額和儲備定額。

(5)根據施工預算,材料部門要編制單位工程材料計劃,報材料主管負責人審批後,作為物料器材加工、採購、供應的依據。

(6)月度材料計劃,根據工程進度,現場條件要求,由各工長參加,材料員彙總出用料計劃,交有關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執行。

二、材料入庫驗收制度

(1)物資入庫,保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數量是否一致。

(2)物資入庫,應先入待驗區,未經檢驗合格不準進入貨位,更不準投入使用。

(3)核對證件:入庫物在進行驗收前,首先要將供貨單位提供的質量證明書或合格證、裝箱單、發貨明細表等進行核對,看是否同合同相符。

(4)數量驗收:數量驗收要在物資入庫時一次進行,應當採取與供貨單位統一後的計量方法進行驗收,以實際驗收的數量為實收數。

(5)質量檢驗:一般只做外觀形狀和外觀質量檢驗的物資,可由保管員或驗收員自行檢查,驗收後做好記錄。

(6)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如證件不齊全,數量、規格不符,質量不合格,包裝不符合要求等,應及時報有關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處理,保管員不得自作主張。

(7)物資經過驗收合格後,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進行登賬、建檔工作,以便準確的反應庫存物資動態。在保管賬上要列出金額,保管員要隨時掌握儲存金額狀況。

(8)物資經過複核後,如果是用自提,即將物資和證件全部向提貨人當面點交,物資點交手續辦完後,該項物資的保管階段基本完成,保管員即應做好清理善後工作。

三、施工現場材料發放制度

(1)領取或借用材料器具必須經過出料登記並履行簽字手續後,方可領取。

(2)倉管員負責及時發放勞保防護用品,領取數量需經安全員簽字核實後,方可發放。

(3)器材收回後必須經過驗收,若發現有損壞現象,根據損壞程度的輕重和器材單價,給予適當的賠償。

(4)倉管員必須堅守崗位,設置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在倉庫內吸煙、聚會娛樂,同時搞好倉庫衞生,勤清掃,保持貨架及材料的清潔。

四、施工現場領料制度

(1)各施工隊領料時必須有計劃領取,按計劃分期、分批領取。

(2)各施工隊隊長親自到辦公室經主管同意簽字後領取。

(3)施工隊長可委派一名材料保管員負責領取本隊計劃內料具,並報辦公室審批後方可執行。

(4)領料具時必須填寫領料單據、簽字,多餘材料填寫退料單,經保管員簽字後退回。

五、施工現場材料使用制度

(1)施工材料的發放應嚴格按照材料消耗定額管理,採取分步、分項包乾等管理手段降低材料消耗。

(a)項目經理部材料部門以技術部門根據工程計劃和工程質量要求,提出的工程需用物資計劃為基礎,編制工程材料需用量,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遇有設計變更或特殊要求情況下,要以技術部門和經營管理部門書面通知為準,作為調整用量的依據。

(b)物資部對用料單位提供的用量不得超過申報的計劃數。

(c)物資部根據工程量用量分項、分部把材料供應到作業隊。

(d)分項、分部工程完工後由項目經理部生產、質量、材料部門共同驗收並在材料承包協議書上簽字。

(e)材料定額員根據對施工隊材料使用情況和分項、分部工程完成情況,對節超進行核算。

(2)水泥庫內外散落灰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拌料處及施工現場內無廢棄砂漿、混凝土,運輸道路和操作面落地灰及時清運。做到活完腳下清。砂漿、混凝土倒運時要採取放灑落措施。(

3)磚、砂、石和其他材料應隨用隨清,不留底料。

(4)施工現場要有用料計劃,按計劃用料,使現場材料不積壓,對剩餘材料及時書面報告公司物資部予以調劑,以減少積壓浪費,減少資金佔用,加速資金週轉。鋼材、木材等原材料下料要合理,做到優材優用。

(5)施工現場施工垃圾分揀站標識明顯,及時分揀、回收、利用、清運。垃圾清運手續齊全,按指定地點消納。

(6)施工現場必須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和長流水。

六、施工現場材料節約制度

(1)水泥庫內外,散落地灰要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攪拌處和現場內外無廢棄砂漿和混凝土,運輸道路和工作面等落地材料及時及時清理。砂漿、混泥土倒運時應用容器或鋪墊木板,澆築混凝土時應採取放散落措施。

(2)磚、砂石和其他散料應隨時清理,不留底料。

(3)要按計劃用料、進料,使材料不積壓,減少退料現象,鋼材、木材等料具要合理使用,長料不能短用,優料不能劣用。

(4)施工現場要有固定的垃圾站,對散落垃圾及時分揀回收利用。

(5)現場的剩餘料及包裝材料要及時回收,堆放整齊,及時清退。

(6)各班組要認證負責,做到計劃用料,活完腳下清。

七、施工現場週轉材料管理制度

(1)週轉材料進場後,現場材料保管員要與工程勞務分包單位共同按進料單進行點驗。

(2)週轉材料的使用一律實行指標承包管理,項目經理部應與使用單位簽訂指標承包合同,明確責任,實行節約獎勵,丟失按原價賠償,損失按損失價值賠償,並負責使用後的清理和現場保養,賠償費用從勞務費中扣除。

(3)項目經理部設專人負責現場週轉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對使用過程進行監督。

(4)嚴禁在模板上任意打孔;嚴禁任意切割架子管;嚴禁在週轉材料上焊接其他材料;嚴禁從高處向下拋物;嚴禁將週轉材料墊路和挪作他用。

(5)週轉材料停止使用時,立即組織退場,清點數量;對損壞、丟失的週轉材料應與租賃公司共同核對確認。

(6)負責現場管理的材料人員應監督施工人員對施工垃圾的分揀,對外運的施工垃圾應進行檢查。避免材料丟失。

(7)存放堆放要規範,各種週轉材料都要分類按規範堆碼整齊,符合現場管理要求。

(8)維護保養要得當,應隨拆、隨整、隨保養,大模板、支撐料具、組合模板及配件要及時清理、整修、刷油。組合鋼模板現場只負責板面水泥清理和整平,不得隨意焊接。

八、施工現場危險品保管制度

(1)對於貴州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油漆、稀料、殺菌藥品、氧氣瓶等,應根據材料性能採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爆措施,採取及時入庫,專人管理,加設明顯標誌,嚴格執行領退料手續。

(2)危險品的領取應由工長親自簽字領取,用多少領多少,用不完的及時歸還庫房。

(3)使用危險物品必須注意安全,採取必要的防護安全措施。

(4)使用者必須具有一定的使用操作知識,安全生產知識。

九、施工現場成品、半成品保護制度

(1)進場的建築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嚴加保護,不得損壞。

(2)樓板、過樑、混凝土構件必須按規定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

(3)過樑、陽台板、等小型構件要分規格碼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

(4)鋼筋要分型號、分規格隔潮、防雨碼放。

(5)木材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加工好的成品應有專人保管。

(6)各種電器器件繼續數好,保護存放,不得損壞。

(7)水泥必須入庫保存,要有防潮、防雨措施。

(8)鋼門窗各種成品鐵件,應做好防雨、防撞、防擠壓保護。

(9)鋁合金成品應進行特殊保護處理。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12

一、工程概況及冬季氣候特徵

1、工程概況及主要工程量

公路位於山西省臨汾市境內,是山西省高速公路規劃“三縱十一橫十一環”第八橫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公司承擔路基施工任務。其主要工程量有:

a、路基工程

路基挖方:開挖土方208751、04m3,開挖石方511749、9m3;

路基填築:利用土方132887、195m3,利用石方136254、674m3,

借土填方2484、6m3,結構物台背填築20563m3;

軟土地基處理:土工格柵20791、8m2;

濕陷性黃土處理:重夯23215、6m2,強夯15578、2m2;

b、橋、涵工程

橋樑:大橋1150m/4座(預應力砼簡支t樑),

大橋728m/1座(預應力砼連續t樑);

涵洞:管涵27m/1道,蓋板涵84m/1,通道38m/1道,拱涵67、62m/1。

c、排水、防護工程

排水:排水溝2428、9m3,截水溝1899、7m3,急流槽漿砌片石1844、5m3;

防護:漿砌片石護坡3407m3,漿砌片石護面牆39040m3,

漿砌片石擋土牆2841、4m3。

2、冬季氣候條件

冬季施工指根據《建築工程冬期施工規範》jgj104-97規定:當室外日平均氣温連續5天穩定低於5°c即進入冬期施工,當室外日平均氣温連續5天穩定高於5°c即解除冬期施工。臨汾市汾西縣,每年12月初開始封凍,翌年3月初解凍。

二、冬期施工危險點

臨汾地區冬季風乾物燥,施工現場保温材料較多,用電量大,必要時會採用煤爐取暖,易發生火災、煤氣中毒等安全事故;施工人員處在冰天雪地的環境中,穿衣厚重,施工不便,也容易造成機械傷害、觸電、凍傷、滑倒等事故。

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臨汾市冬季十分寒冷,而且時間長,根據霍永高速公路工期緊、施工任務重的特點,為保證施工安全,我項目部成立冬施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確保冬施安全措施執行到位。詳見冬施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框圖:

冬施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必須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橫向到邊”指工區的安全管理要覆蓋到工區的每個管理部門乃至每一個人,真正做到“人人、事事講安全”。“縱向到底”則指安全管理要自上而下深入到底,要將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施工現場的一線作業人員。

四、人員安全崗位職責

1、對冬期施工人員的要求

(1)日常對施工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多開會,提高人員的冬期施工安全意識,不要放鬆,不得隨意提高勞動強度和加班加點,保障施工人員的休息時間。

(2)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進人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

(3)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施工。

(4)發現有不安全的因素,要及時報告和解決,不要視而不見。

(5)安排專人觀測和記錄氣温,與當地氣象部門保持聯繫,及時反饋氣象變化的信息,指導工程施工的安排和調整,防止寒流突襲造成損失。

五、冬期施工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冬期施工氣温較低,引發安全事故的因素較多,在施工前要制定相應的冬期安全施工措施,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尤其是高空作業和特殊工種的教育,並加強現場施工管理工作,確保工程安全施工。

六、冬施期間安全管理措施

1、冬施人員防寒防凍保暖安全措施

(1)為施工人員派發冬期安全帽、棉衣、棉手套等防護用品。

(2)材料加工現場實行封閉隔離操作,並採用相應的保暖、保温措施。

(3)加強勞動保護工作,所有特種作業必須佩戴相關防護用品,防護用品滿足冬期人員工作條件。

(4)特種作業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儘量安排在白天温度高的情況下進行,安排不開、必須在氣温低的情況下進行,採取相應保暖措施。

2、冬施用電安全管理

為保證本標段冬季施工應急用電要求,本工程配備幾台柴油發電機並設置專人管理,使發電機保持良好狀態,保證冬施期間突發停電時的電力供應。

(1)在冬期施工期間,應定期對現場所有動力照明線路,供配電電器設施進行檢查,對存在線路老化、安裝不良、瓷瓶裂紋、絕緣降低以及漏電等問題,必須及時更換處理。

(2)配電箱、電閘箱等,外殼要做接地保護。冬施期間要經常對各種用電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電氣器材要有漏電保護裝置,不合格嚴禁使用,配電盤、閘箱要防水防潮,指定專人每天檢查保管。根據電路中實際負荷的大小,正確選用自動斷路器和漏電保護器的額定電流,合理選用導線截面,以使其相匹配,防止線路嚴重過負荷。

(3)大風降雪降雨天氣,認真檢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檢查電路、電閘箱、變壓器等是否安全可靠,如有變形漏電等不安全隱患時,做到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隱患時應立即停止生產,馬上安排解決,確保安全用電。及時清除外電架空線路上的積雪與結冰,經常檢查電路保護裝置,檢查絕緣與工作狀態,消除不安全因素。

(4)加強冬期施工的用電管理,設專人每天進行檢查,清掃積雪和積冰,並每天檢查電箱內漏電開關的性能,有異常時及時更換,並做好記錄。

(5)現場電路電纜鋪設在地面的電纜構槽內,局部架空電纜的電杆,按照要求進行設置,並用鋼繩牽引錨固在地面上。

(6)凡屬電氣方面的機械設備。包括移動電源線或拆卸用電設備,必須由電工進行操作。各類用電人員所使用的設備停止工作時,必須將開關箱內的開關分閘斷電,並將開關箱鎖好。

(7)電工必須持證上崗,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和使用絕緣工具。未經專業安全技術培訓,不準操作電工作業。電工每日上班後先把現場用電仔細檢查一遍,有問題馬上進行整改,電工應認真做好日巡視並記錄在冊。

3、機械設備管理

進入冬期施工前應對機械設備全面進行一次檢查,機械車輛防止受凍。對機械傳動部位應及時檢查,如有缺陷,及時維修、調整。

(1)機械設備及機具在使用前加強凍害的檢查,若有凍害發生,影響安全使用的,必須報告相關管理部門,由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進行維修,確認安全,能正常使用後再投入使用。

(2)使用過程中,加強檢查,確認設備運轉正常。

(3)使用完後,按冬期防護措施進行操作,如內燃設備放幹所加的冷卻水等。

(4)所有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杜絕違章事故發生。

(5)用電動機械設備要按照規定做好接地或接零保護裝置,並經常檢查和測試可靠性。

(6)現場機械操作棚(如攪拌機、電葫蘆、電焊機、鋼筋加工機等),必須搭設牢固,防止雨雪影響。

4、冬期防雪、防滑安全管理措施

(1)全面加固操作平台和過道(預防嚴寒使焊縫凍漲開裂),並設置防護欄,按規定支設安全網,加強安全警示。坡道應設置防滑條。對施工人員上下的斜道、通路、腳手架上面的積雪、積物等必須及時清理乾淨,以防滑倒或墜落傷人。下霜雪後,一切作業場所、通道、腳手架、斜道及吊運構件周圍等,應先全面清掃乾淨後方可作業。加強對支架、腳手架、溝槽的檢查,防止傾倒和坍塌。

(2)高處作業人員不能穿硬底鞋、帶釘鞋,併力求衣着靈便。特別強調要繫好安全帶,作業面穩固。

(3)運輸大型機具、模板、預製構件必須封車牢固。必要時,應在車輪上採取滑防措施。

(4)遇到大風、大霧、大雪等惡劣天氣應停止地面上作業及運輸。

(5)施工用水及污水不得亂倒,管道不得漏水,防止凍冰滑倒。

(6)下雪後,按照責任區劃分迅速組組織人員進行清掃乾淨。

(7)定期、不定期對施工現場的結冰現象進行檢查,發現有凍結的冰塊時及時予以清除,防止人員滑跌。現場沖洗車輛等用水完成後,及時清掃周圍地面的積水,防止地面凍結;雪天后,立即組織人員掃雪,防止雪水結冰。

5、冬期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1)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尤其是存在易燃易爆物質的區域,應對作業人員加強禁止煙火的教育,各項目要加強動火管理,建立各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2)消防設施及器材應做到齊全、完好和能用。在入冬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器材和滅火工具要有專人管理,保持完整好用。只限消防專用,禁止佔用,挪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消防器材周圍不準堆放商品和雜物

(3)施工現場配電櫃、材料倉庫、木作棚等易燃部位,要和用火點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並注意設在下風向或側風向。燈頭與可燃物品至少30公分以上。

(4)嚴防電器火災發生。生活區嚴禁使用電爐子、電熱管取暖和做飯,禁止使用自制的電褥子,電褥子使用後應及時斷電;

(5)加強冬季取暖的統一管理,宿舍的公用取暖設施應設專人管理,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或採用明火取暖。

(6)冬季施工宿舍內採用燃煤取暖應防止住宿施工人員一氧化碳中毒,宿舍應保證足夠的通風條件;每日熄燈前設專人封火,燃煤採暖設施嚴禁敞口,應將爐盤、爐蓋扣嚴;如爐盤、爐蓋不能完全扣蓋嚴密的,應用黃土泥將其抹嚴,以防煤氣滲漏。封火時清出的沒有燃盡的燃煤應清出室外,並將未燃盡燃煤熄滅。取暖設施排煙管道安裝,排煙管道出口探出房檐不得少於50cm,立管不得少於2、0m,水平管距房屋頂棚不得少於50cm,其朝向也不得朝向冬季季風吹來的東北方向。

(7)在高處進行電氣焊作業時,須設置防火花下落飛濺的措施。

(8)進行金屬切割、鋼筋對焊等操作時,須設置防火花飛濺的遮擋措施。

(9)不得在氧氣庫、乙炔庫、油庫、庫房等區域內,使用電焊、氣體氣割等工具進行焊補、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業。

(10)對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宿舍內不得存放汽油、油漆、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11)明火作業操作人員、監火人員要會使用消防滅火器材和撲救初起火的經驗,會報火警電話“119”和向消防部門講清楚起火地點及燃燒情況。

七、做好事故應急預案管理

要完善現場事故應急預案制度,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產值班制度,落實搶險救災人員、設備和物資,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確保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緊急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13

一、工作安排要求説明

1、施工隊要指派一名施工隊長,施工隊長對參與工程的.所有工人的行為完全負責,同時施工隊長要協助我方項目管理人員管理工程;

2、施工隊長要按照分包單位的要求第二天上報前一天的工作量,且上報的工作量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二、文明施工要求説明

1、工人要統一着裝,氣温較低時着統一施工馬甲,進入工地必須佩戴安全帽,禁止袒胸、露背;

2、進場第一天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電、上高等;

3、嚴禁施工人員在工地打鬧、説粗話,禁止打架鬥毆,違者清除出場;

4、嚴禁施工人員中午飲酒;

5、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6、禁止在非工作區逗留;

7、禁止亂拿、亂用社區居民工具、材料,注意保護社區居民個人財產安全,因此舉造成的後果自負;

8、不得在工作時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

9、注意保護環境,愛護現場花草及社區公共設備,保持現場整潔有序,

10、施工產生的垃圾當日必須在此項工作完畢後清理出施工現場,將每項工序產生的垃圾集中放在隱蔽處,當日完工後統一清理;

11、當天的施工現場要時時保持現場整潔規範,工具要隨身攜帶、施工材料要分類擺放整齊統一放在施工現場隱蔽處,不得隨便放在社區居民住宅走廊、過道或其它房間,當日的工具、施工材料及施工用完的紙箱,包裝物、剩餘的用料要收回到庫房內分類擺放;

12、對人為活動噪聲要堅絕杜絕,特別杜絕人為敲打、叫嚷、野蠻裝卸噪聲等現象,最大限度的減少噪聲,保持現場文明施工;

13、如果是在社區居民休息時間使用電錘等噪聲大的工具或施用有異味物品,一定要爭取居民的同意,否則不允許使用;

14、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各類工具應符合國家相關安全生產條例的規定,每天要做到對生產工具安全檢查一次,確保安全施工。

三、施工行為要求説明

1、嚴禁施工人員與用户攀談產品價格、產品質量和工人工資等商業敏感問題。如用户問到價格問題,要告知用户與項目經理或業務經理溝通;

2、施工隊長和施工工人必須絕對服從項目經理的指揮,一切以用户滿意為準則;

3、施工人員如果違反公司工藝要求,造成的重複施工產生的材料費用,由工程隊承擔;

5、如出現在施工中需要改變設計,施工隊長要通知項目經理與用户溝通解決;

6、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必須注意言行素質,不能與社區居民發生衝突事件(違者清除出場)。

四、施工安全管理説明

1、施工過程中項目經理每週1次對所有施工人員進場安全教育,並建立安全教育記錄,體現到工程日誌中,讓施工隊長簽字。

2、施工隊長對工地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巡檢,提醒施工人員注意施工安全,杜絕安全隱患和火災隱患。

3、如果需要爬樓或上高層建築、上杆等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並有其它人看護。

4、現場施工時,臨時使用的工具如:電錘、鉗子等,不可以臨時放在梯子上,以免掉下來砸到其它施工人員。

5、施工機械如電錘經常維修保養,使用前都要進行檢查,不經檢查的工具不能使用,如發現漏電現象要及時修理或報廢處理,避免設備損壞導致使用混電。

6、施工現場如果需要臨時接電,必須讓專業電工協助,使用電筆檢測後才可以接電,並把警示標牌放在旁邊,避免掉電。臨時施工用電,必須用護套電纜敷設。

7、電工、電焊工持轉業證書上崗。

8、帶電作業或使用電烙鐵等其它明火工具時,須兩人同時工作,一人施工,一人保護。

9、電氣焊周圍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並配備看火人員,配備防護設施。

五、工程質量管理

1、工程部與項目經理部對工程承包的工程設計、施工方案必須進行嚴格的審查。

2、對工程原材料、構配件的質量必須嚴格檢查。所需重要或大批量原材料及構配件需提供樣品,經技術部認可後方可採購,凡採購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或技術説明。

3、項目經理部對工程採用的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等均應審核其技術鑑定書。方可對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未經有關部門試驗或無鑑定書的均不得在工程中應用。

4、對工程質量有重大影響的施工機械、設備,應審核其技術性能報告,凡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5、外包施工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進行施工。

6、嚴格工序間交接檢查,主要工序(包括隱蔽作業)需按有關規定經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簽署驗收。

7、對重要工程部位或專業工程必須上報項目部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現場進行試驗或技術複核。

8、對完成的分項、分部工程,上報項目經理部按相應的質量評定標準和辦法進行檢查驗收。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提高中交一公局滬昆客專長昆湖南段(以下簡稱本標段)鐵路建設中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水平,確保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機械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鐵建設〔20__〕179號)、《建設標準化體系》以及其他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 各分部設備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大型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各分部的主要負責人應對所在分部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第四條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範圍

1.大型起重吊裝及制、運、架設備:運樑車、提樑機、架橋機、移動模架、輪胎起重機、塔式起重機、軌道式起重機、龍門式起重機、橋式起重機、其他起重機等。

2.軌道運行設備:鋪軌機、長軌運輸車、線路搗固車、線路穩定車、道岔搗固車、卸碴車、配碴整形車、立杆作業車、電氣化架線車、恆張力作業車、冷滑試驗車、重型軌道車等。

3.其他大型設備:重型挖掘機、重型推土機、裝載機、平地機、壓路機、攤鋪機、載重汽車、自卸汽車、鑽機、長螺旋鑽機、鑽探專用機具、錘擊樁機、靜壓樁機、捲揚機、混凝土拌合站、混凝土泵車、混凝土攪拌輸送車、通風機、鑿巖台車、旋臂掘進機、錨杆台車、風動鑿巖機等。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交一公局滬昆客專長昆湖南段項目經理部施工範圍(dk167+155~dk217+366.15)內所有大型施工機械設備。

第六條 所有部門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權向項目經理部舉報。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本標段項目經理部成立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張嶽峯

副組長:王福和,王躍,王永紅,樊佔東,羅桂君,王雨標

組 員:李超,楊喜龍,劉義才,石娟,丁喜紅,杜衞乾,孫永平,吳清強,劉少敏,吳文迪

第八條 本標段項目經理部安質部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條 各分部應加強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認真履行以下各項職責:

1.各分部應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2.制定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的正常投入。

3.對大型施工機械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記錄。查應當做詳細記錄,並存檔備查。對檢查出的隱患要立即整改,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演練。

5. 各分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下稱為“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第三章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大型機械設備的法規和標準,並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和糾正大型機械設備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2)管理大型機械設備技術檔案;

(3)編制常規檢查計劃並組織落實;

(4)編制定期檢驗計劃並落實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5)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6)組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十一條 大型施工機械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 各分部應當對大型施工機械的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崗位安全培訓合格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十三條 施工人員在既有線施工時,應嚴格執行既有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根據批准的施工等級、方案,配備相應的施工機械。

第十四條 對起重吊裝、架樑、既有線及臨近既有線施工等工程,以及其他危險性較高的工程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進行安全檢算,經技術負責人簽字,監理工程師審核後實施,並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第十五條 施工前,技術人員應就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大型機械操作人員作詳細説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 施工作業人員有權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大型施工機械拒絕指揮和冒險作業,並向上級舉報。

第十七條 各分部應向大型施工機械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安全保護用品,並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八條 各分部應在大型施工機械周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四章 購置,安裝,驗收檢測,維護及報廢規定

第十九條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購置(租賃)規定:

1、進入工地的機械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

2、嚴禁購置和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產品。

3、嚴禁購置和租賃,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機械設備。

4、嚴禁租賃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沒有改造或維修價值的機械設備。

第二十條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安裝(拆除)規定:

1、機械設備已經國家或省有關部門核准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通過了國家或省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產品技術鑑定。

2、不得安裝屬於國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機械設備。

3、各種機械設備應備下列技術文件:

(1)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及試驗圖示程序和詳細説明書;

(2)各安全保險裝置及限位裝置調試和説明書;

(3)維修保養及運輸説明書;

(4)安裝操作規程;

(5)生產許可證(國家已經實行生產許可的起重機械設備)、產品鑑定證書、合格證書;

(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錄;

(7)其他注意事項

第二十一條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驗收檢測規定:

1、必須建立如下機械設備安裝工程資料檔案,並將有關技術資料存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1)合同或任務書;

(2)機械設備的安裝及驗收資料;

(3)機械設備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2、機械設備安裝後能正常使用,符合有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大型施工機械設備保養規定:

1、對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定期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防止不應有的損壞、和不應有的機械事故。

2、保養作業項目:清潔、潤滑、調整、堅固、反腐等。

第二十三條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維修改造規定:

1、小修:小修的工作內容,主要是針對日常定期檢查發現的問題,部分拆卸零部件進行檢查,修整,更換或簡單修復少磨損件,同時通過檢查,調整、緊固機件等技術手段,恢復設備的性能。

2、項修:項修是根據設備的實際技術狀態,對狀態劣化已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項目,按實際需要而進行的針對性的修理,項修時一般要進行部分拆卸、檢查、更換或修復失效的零件,必要時對基準件進行局部修理和校正,從而恢復所修復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證機械在整個大修間隔內有良好的技術狀況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設備大修是機械在壽命期內週期性的徹底檢查,和恢復性修理,大修時,對設備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體,修復基準件,更換或修復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設備的電氣系統,修理設備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觀等,從而達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復設備的規定、技術性能和精度。

第二十四條 大型施工機械設備報廢的規定:

當設備不能大修時、沒有修理的價值時,經認定屬實,可以申請報廢。

第五章 考核與獎懲

第二十五條 各分部要結合項目施工進展及使用大型施工機械的情況,按照本辦法及鐵道部、滬昆湖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製定各項目的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各分部對大型施工機械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治,應納入評價考核中。

第二十七條 發生大型施工機械安全事故的施工責任人員及分部責任人員,按有關規定嚴格進行事故責任追究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項目經理部安質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15

1.編制目的

用於指導工程管理人員對地下室工程進行全面質量控制,確保地下室工程施工全過程處於受控狀態。

2.適用範圍

本規程適用於地下室工程施工各階段的質量控制。

3.職責

3.1總工程師辦公室負責本規程的指定、修改、分發及解釋;

3.2項目工程部負責本規程的具體實施。

4.工藝流程

5.管理過程

5.1事前控制

5.1.1地下室施工應在樁基工程結束後方可施工,如為砼灌注樁,則樁身強度應達到設計要求時方能進行土方開挖。

5.1.2應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仔細、系統閲讀設計文件,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及公司相關部門進行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並形成紀要。對大型設備吊裝孔洞在圖紙會審中重點審核。

5.1.3審核地下室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完成審批程序,應特別注意施工方案中有沒有涉及地勘報告中提示的特殊地質情況給施工帶來影響。

5.1.4協助監理公司檢查施工單位在投標書、施工合同及施工組織設計中承諾的人員、設備、材料的進場情況或組織準備情況。

5.1.5審查施工環境與條件方面的準備工作情況,包括施工用電、施工照明、施工場地及通道,以及防凍、防高温、防洪等應急措施落實,同時應協助監理公司督促施工方建立質量管理和保證體系,檢查質量檢測、試驗和計量用的儀器、設備和儀表是否滿足使用需要。

5.1.6會同監理單位對總包單位建立的施工測量控制網進行復核,如樁基工程單獨發包,則需組織樁基施工單位和總包單位進行現場交接。

5.1.7督促施工單位繪製鋼筋翻樣圖和模板翻樣圖。

5.1.8對甲供材料(如鋼材、水泥),需編制材料供應計劃,填寫採購計劃表,並根據施工場地布圖檢查、落實水泥筒位置,鋼筋堆場等。

5.1.9對需要進行檢驗的材料應督促施工、臨理及時取樣送檢。砼使用前,應提前進行配合比等相應試驗。

5.1.10根據經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地下室進度計劃,報公司相關部門。

5.2事中控制

5.2.1施工工藝過程的質量控制可按下表組織實施。

表1

工程項目 質量控制要求 控制手段

圍護工程 詳見《基坑圍護工程管理規程》

土石方工程 開挖範圍及邊線高程土方回填 測量測量測量

地下室及現澆鋼筋砼工程 位置(軸線及高度)外形尺寸、斷面尺寸鋼筋規格、數量、位置、接頭砼強度地下管線預埋孔洞及套管預埋變形縫及後澆帶柱、牆等垂直構件的插筋位置砼澆搗 測量現場檢查現場檢查審核配合比、現場取樣制試塊、審核試驗試塊現場檢查、量測現場檢查現場檢查現場檢查

表中所例控制手段:

觀察----指以'目視''目測'進行的檢查監督。

現場檢查-----指現場視、觀察及測量方式進行的檢查監督。

量測-----指用簡單的手持式量尺、量具、量器進行的檢查監督。

測量------指藉助於測量儀器、設備進行的檢查。

試驗-----指通過試件(塊)、取樣進行的試驗,或通水、通電、通氣的試驗等。

5.2.2主要原材料檢驗與測試項目

表2

序號 試驗名稱 檢驗與試驗內容 備註

1 水泥試驗 出廠質量證明書(抗壓強度、抗折強度、安定性、凝結時間) 按要求進行復試

2 鋼筋試驗 出廠質量證明書(屈服強度、抗拉強度、延伸率) 按批量進行復試、檢查化學成分

3 鋼筋焊接試驗 焊條合格證、焊接試驗報告(抗拉強度、斷點位置) 按要求進行復試

4 磚試驗 出廠證明書(抗折、抗壓) 對承重結構按批量進行復試

5 砂、石試驗 顆粒級配、密度、容量、含泥量 按產地、品種、規格、批量取樣試驗

6 土壤性質試驗 土壤分類、含水量、最佳容量、幹容量試驗 根據施工實際進行試驗

7 防水材料試驗 出廠質量證明書(抗拉強度、耐熱度、柔度等) 進場複試

8 商品砼 合格證、試塊報告、坍落度、入模温度 進場複試

5.2.3現場檢驗項目

表3

序號 分項、分部工程名稱主要質量控制方面的檢驗項目

1 土方工程 複核標高、平面位置及尺寸,檢查基底土質、回填土密度。

2 砌體工程 檢查砂漿的配合比,檢查砌體的組砌方式及質量。

3 模板工程 檢查模板的幾何尺寸、標高及垂直度和平整度、檢查模板的固定是否牢固,檢查施工進度上模板拆除時間,檢查預留孔洞的留置是否正確。

4 鋼筋工程 檢查鋼筋的規格、數量、位置、接頭及焊接、綁紮方式,檢查預埋件數量和位置。

5 砼工程 檢查砼的攪拌,振搗質量,檢查砼的成型質量

6 防水工程 檢查基層情況和防水層成型質量

5.2.4大體積砼的施工控制要點

當地下室體量較大,底板採用厚板基礎,屬於大體積砼時,需要大體積砼作為控制重點。施工前,應督促施工單位針對大體積混凝土施工制定專項施工方案,經設計、監理及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大體積混凝土應通過行之有效的ms等微膨脹劑,補償砼收縮,同時應做好保濕養護。

砼澆搗前質量控制

a.水泥:要降低砼的水化熱,應儘量降低砼中的水泥用量,優先採用水化熱較低的礦渣硅酸鹽水泥。

b.黃砂、石子:黃砂採用優質的中砂,石子採用5-30粒驚經連續級配的.碎石。

c.外摻料:根據級配,採用磨細粉煤灰等外摻料。

d.外加劑:(1)採用高誑緩凝減水劑。(2)摻加膨脹劑。

為使配合比符合實際情況,確定砼配合比的試塊均提前28天以上製作,配合比的最終確定,需待28天強度合格後。

砼澆搗過程質量控制

a.大體積砼應採用商品砼,應對砼的供應制定方案,以確保有足夠的砼供應量,保證大體積砼的順利施工。

b.澆築時應在室外温度較低時進行,事先應測試砼的出料温度,不宜超過28℃。

c.根據泵送砼的自然流淌坡度約1:5,砼的澆築採用斜面分層,連續施工,分層厚度控制在50cm之內,砼卸料處,保證上部砼的密實,後道佈設在坡腳上方,確保下部砼的密度,隨着砼的逐漸推進,振搗捧也相應跟上。振捧的落點間距宜控制在0.4m左右,振搗時間

20∽30s,並且在間隔30min後要進行二次振搗。

d.在電梯井、承台、集水坑等到底部下凹較多的部位,先將該處下凹坑用砼澆到與底板標高基本持平後,再循序推進澆築。

e.澆築在砼初凝前用木蟹打磨壓實,並進行二次光面,以閉合收縮裂縫。

f.砼坍落度,由專人負責每二小時測定一次,每車砼到現場均應進行目測。

g.砼澆築後應注意測温和保温、保濕養護,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內外温差控制不宜超過25℃。一般砼澆築後三天內達最高温度,以後逐日降温,因此最九年級天時間內不準在底板上加載任何東西,必須在三天後才允許立模扎筋,但養護草包不準移去,也不能隨意掀開,仍要繼續養護14天。

5.3事後控制

5.3.1各分項工程結束後,應督促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分項工程質量及時進行評定。

5.3.2在地下室工程結束後,應組織分部工程驗收和評定,質量等級由評定小組核定。項目工程部需填寫《分部工程現場檢查記錄表》、《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

6.編制依據

6.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

6.2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92)

6.3建築地基基礎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xx)

6.4混凝土地基基礎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xx)

7.相關/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過程控制程序

7.2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規程

7.3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規程

7.4基坑圍護工程施工管理規程

7.5鋼筋工程施工管理規程

7.6混凝土工程施工規程

8.質量記錄

8.1監理規劃、監理細則審批表(gt/qr15-01)

8.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gt/qr15-05)

8.3施工單位機械設備證明文件檢查表(gt/qr15-06)

8.4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審批表(gt/qr15-08)

8.5工程管理日記(gt/qr15-10)

8.6施工方案審批表(gt/qr15-11)

8.7檢驗、試驗報告檢查表(gt/qr23-01)

8.8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gt/qr23-02)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16

為了進一部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於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要堅持開展每週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週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週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

3、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4、現場人員堅持使用“三寶”,進入現場人員必須戴安全帽並繫緊帽帶,穿膠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腳、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5、做好“四口”的防護工作,在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設置圍攔、蓋板、架網,正在施工的建築物出人口和井字架,門式架進出料口,必須搭設符合要求的防護棚,並設置醒目的標誌;

6、做好“五臨邊”的防護工作,五臨邊指陽台周邊,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卸料平台的外側邊。“五臨邊“必須設置1.0M以上的雙層圍欄或搭設安全網;

7、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不違章指揮。

二、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1、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規定製訂本制度;

2、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廉潔自律的規定,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3、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4、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場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一律申報公司聽從安排;

5、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

6、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

7、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並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三、施工現場考勤制度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簽到。工程開工後,工作時間隨施工隊伍時間。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現場管理辦公室主任請示,獲准後方可外出。

3、管理辦公室主任外出需向分管經理彙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現場管理辦公室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現場管理辦公室批准,三天(含三天)以內分管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獲准後方可休息。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現場管理辦公室主任填寫加班申請表。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管理辦公室主任有權向上級部門反映辦公室人員出勤情況。

四、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堅持每天舉行一次調度會。

2、每日調度會由相關經理及辦公室所有成員參加。指揮部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範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調度會討論,報分管經理批准。調度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各班組間協調問題提交日調度會解決。調度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5、每週例會由分管經理召集,由各工程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現場管理辦公室所有成員參加,工程祕書記錄歸檔。分管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人員範圍。

6、各項目部門間的協調問題、甲乙雙方的協調問題提交周例會解決。例會傳達公司最新工程動態、最新公司文件精神。

五、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

1、工程祕書應嚴格按照檔案管理要求,做好資料檔案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日調度會記錄、每週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登記造冊。施工班組人員身份證複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它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電子文檔,便於查閲。

7、借閲檔案資料需辦理借閲手續。填寫工程資料借閲表,並及時歸還。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17

一、安全組織管理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根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及公司要求,制定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現場管理標準。

2、製作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責任制度,懸掛於辦公室內,明確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分解和細化各自責任,做到責任明確,獎罰鮮明,切實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3、凡安全防護措施不齊備,存在嚴重隱患或管理人員盲目指揮,安全無保證一時,安全員有權令其停工,堅持一票否決制。

(二)安全管理目標

無死亡事故,無重大事故,全年輕傷率不超過3‰。

無火災及重大交通責任事故,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達95%以上。特殊工種全部持證上崗。

施工現場安全合格率100%,優良率8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全面達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

安全目標(傷亡事故控制目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年月都要控制達標計劃,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考核到人。

(安全生產基本要求)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抓生產必須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與生產任務同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安全防護措施提前施工,經驗收合格後交付使用。

2、各單位工程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按工種由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向班組做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求具體、明確,要有正式的書面記錄和簽字。特殊工種,如架子工、塔機工、電工等分別按安全技術標準規程做專項技術交底,形成書面文字,簽字後上崗操作。

3、每月安全領導小組進行一次工地現場安全檢查,平時針對存在問題,及時分片或分組召開現場會,令其整改。

4、每天安全員和班組長做好班前安全文明施工技術交底,檢查安全準備工作,緊跟生產進度,進行監護,對違章作業,及時糾正,對冒險作業,堅決制止。

5、嚴格“三寶”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每人一次罰款100-200元,不聽勸阻的,停止其作業。

6、嚴禁酒後上班,不準打赤膊、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準高處向上、往下扔物品,違者罰款200-500元。

7、“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場所,電源裝置和危險地帶,設置護欄,夜間設紅燈警示。

8、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準上崗操作,違者罰款200-500元。

9、機械設備有漏電保護裝置和接零接地,開關、插座集中在配電箱內,有防雨裝置由電工專職管理。對亂接亂搭違規罰款200-500元。

10、經常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養,每天上班試運轉後才能進入施工操作,嚴禁機械設備帶故障強行作業,違者罰款200-500元,造成事故追究當事人全部責任。

11、易發生觸電事故地方和移動照明使用36伏低壓燈。

12、油漆噴刷場地必須有環保措施,鋼件、設備、工藝製作場、木工製作場,必須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機,水泵操作和電工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作業。

13、木工房、庫房、工棚、廚房等臨時設施,必須配好足夠的滅火器材,掛有醒目的警示標誌,嚴禁吸煙標誌。

14、若發生安全事故,除積極搶救傷員和上報外,必須按“三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切實整改。

(三)安全管理基礎資料

安全檔案資料是安全基礎工作之一,也是檢查考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治療和反映工作情況的重要依據,同時是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動態,以便改進工作,達到預報、預測、預防事故為目的,必須及時做好做全,真實反映情況。要做好的治療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組織機構及崗位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各項制度;

3、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情況;

4、安全技術資料(計劃,措施)、交底、檢查驗收;

5、班組安全活動情況(包括違章作業的教育、處理);

6、組建安全工種人員的上崗證複印件編繪成冊;

7、獎罰資料

8、傷亡事故檔案

9、有關文件、會議記錄。

(四)安全檢查

1、對安全管理基礎資料逐一核實,審查。

2、做出評定、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意見。

3、複查整改情況。

二、安全文明施工基本原則與要求

1、執行政府有關文明工地規定,進行經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完善“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和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衞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建築物效果圖,標明工程要點和主要施工人員。

2、必要時在施工場所寫大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等警示標語和標誌。

3、按“門前三包”制,責成值班人員每天打掃環境衞生,護衞綠化,市政等公用設備,不因施工受損壞。工地內嚴禁焚燒雜草、垃圾、油氈、塑料和廢棄物品,不準溶化瀝青、消化石灰等、杜絕廢氣和污染,違者罰款200-20xx元/次。

4、施工場地保證道路排水暢通,工地無積水現象,車輛進出由專人沖洗車輛,因未沖洗車輛沾帶泥污污染道路罰款200-500元/次做保潔費。

5、採取措施,把粉塵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超過噪音限度的施工。作業,必須控制,如元盤鋸,刨木機等,儘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間使用。違者必須停止其作業並罰款200-500元一次。

6、建立治安保衞制度,負責施工現場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責任分解到人。無失盜事件發生。加強對民工遵紀守法、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嚴禁賭博,打架鬥毆,違者罰款200-500一次,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追究其責任。

7、材料堆放:各種材料必須按施工平面圖位置堆放,保證施工道路平整、暢通。散堆材料隨用隨收堆,鋼材成捆堆放在雨棚中,水泥在庫房中分類堆碼整齊,用後的器材及時清場,將剩餘材料回收到指定地點堆放好。建築材料、構件、模板、腳手架、工藝、設備費標誌作場地等按總平面圖佈置,堆放整齊並進行標識,做到工完地清。建築垃圾及時清運,清運車運輸沿途嚴禁拋、灑、滴、漏、和揚塵污染。

三、高空安全作業規程

1、組織從事作業人員體檢,提交體檢證明覆印件。凡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精神病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禁止攀高作業,與以上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創面坡度大於45度,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或有移(振)動地方應視為高處作業。防護用品穿戴整齊,褲腳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夠強度的安全帶,並將繩子繫牢在堅固的建築結構上或金屬結構架上。登高前必須辦法登高作業許可證,施工負責人對全體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教育。檢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防護板、安全網等)必須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如有靠近電源線路作業時,應先聯繫停電,確認停電後方可工作,並設置絕緣擋板,作業者最少離開電線2m。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袋內,不得在高處往下扔投材料或工具,不準打鬧,作業完畢應及時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當事人責任。嚴禁坐在高處無遮攔處休息、睡覺,防止墜落。各種升降、吊裝設備嚴禁載人。不論任何情況不得在牆頂上行走或工作。腳手架的負荷不得超過270kg/㎡。遇有六級以上風力時,必須禁止露天高處作業。使用梯子時,必須檢查梯子是否堅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為宜,樓梯寬度不小於50cm,並應設防滑裝置。梯頂無搭勾,人字梯拉繩必須牢固,梯腳不能穩固時嚴禁作業。

四、現場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凡承包單項工程的承包人,在簽訂合同時,必須簽定安全責任合同,對自己所管轄的民工生命安全負責,如發生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戴好安全帽,栓好安全帶,保護自己生命安全。凡違規或冒險作業,發生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並對承包人採取10萬以上的經濟處罰。

所有的起重指揮和掛鈎人員,在未操作之前,必須環視周圍和樓下,有無人員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離開後才能指揮起重,否則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完全由肇事者負責賠償。升降裝載設備操作人員,一切操作必須按規範執行。凡不聽指揮,違章操作,造成人生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完全由操作工負責賠償。

現場的所有電線都必須有安全裝置,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以免傷人。電線的一切接頭必須包紮完好,不得漏電,造成人生傷亡事故,由乙方及肇事者同時賠償一切損失,並追究其經濟賠償責任。

凡在人行道上空作業的,必須搭設安全封閉通道,保證行人暢通、安全。凡在高空作業的,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時,必須用繩子捆牢,不準用手拿着下滑,避免傷人。民工入場時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組),認真開展班組安全生產活動,做到人人講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羣眾性安全生產活動。

五、班組長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

1、嚴格執行公司安全保衞規則。

2、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講求職業道德,班前、班後佈置工作時,同時強調安全教育,人人遵守。

3、無條件接受有關部門的安全、文明施工、質量監督檢查。對現場不安全因素,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加以預防。

4、所有管理人員及班長帶頭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嚴禁強行違章指揮。

5、發生事故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共同協助事故處理,並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6、不準帶小孩和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7、作好班前教育、講話記錄,經常檢查工地,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18

1、施工現場文明及環保措施

1.1施工現場必須有七牌一圖,即工程概況;工程項目負責人名單;創工程質量合格和施工現場標化管理;工程環保;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安全生產天數計數;防火須知等七牌及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標牌的製作、掛置必須符合標準,現場必須指定衞生負責人,明確職責,嚴格按照園區工地文明的有關規定進行施工。

1.2施工現場經常保證完整、整潔。實現工地門前"三包",確保門前牆外無垃圾、無建築材料、無污水。

1.3在作業區設置一個臨時便桶,每日至少指定專人清除二次。嚴禁隨地大小便。

1.4現場原材料、構件、機具設備要按指定區域堆放整齊,保持道路暢通。作業場所要達到落手清。建築垃圾及時歸堆、外運,嚴禁隨意拋擲。建築污水必須通過管道集中向下排放。做到作業面無積存垃圾、無積存廢水、無散落材料。

1.5在開始施工時,應請環保部門測定外圍噪音是否超標尖採取措施減少噪音。基本保證施工現場噪聲分貝控制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

1.6石材切割及必須在現場製作的項目,我們將在施工現場分隔的施工房內完成,或臨時用紙面石膏板隔出製作區。

1.7保持施工道路、場地暢通、整潔,施工現場環境保護採用二級排污處理,進出車輛沖洗乾淨,做到無泥漿出工地。

2、現場保衞措施

2.1建立健全現場治安、消防責任制度和組織

2.1.1本工程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由項目經理對現場治安保衞、防火全面負責。

2.1.2現場建立治安保衞組,配備門衞及保安巡視人員,設置專(兼)職消防員和義務消防員。

2.2公司保衞部門定期檢查督促現場保衞、消防工作,並主動與當地公安部門及消防部門取得聯繫,取得公安、消防部門支持與指導。

2.3實行掛名牌制度。凡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戴統一的名牌。未配戴名牌者一律不準入內。外來人員必須與項目管理部取得聯繫,發給臨時出入名牌方可進入現場。

2.4做好現場物品保管和防盜工作。對貴重材料、小型生產工具等要實行專人保管,責任到人。材料、設備出入現場必須有收發領用手續和出門證明。

2.5加強法制教育,進入現場之所有人員必須自覺遵紀守法。嚴禁在工地聚重賭博、偷盜公司財物;嚴禁打架鬥毆、無理取鬧、擾亂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發現上述情況時,要及時制止、嚴肅處理,情況嚴重的報送公安機關處理。

2.6在施工作業工域應根據工作性質、工作範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對重點部位如:木工間、危險品倉庫、油漆間,以及危險作業區如:裝飾、保温、油漆等作業區,要重點配備足夠消防器材,並強掛醒目的禁煙、禁火標誌,要專人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2.7現場設指定的吸煙室,嚴禁在吸煙室外遊動吸煙。

2.8施工現場因生產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申領動用明火許可證。對操作中可能引起的火花,應有控制和隔離的措施。在操作結束離開現場前,要對作業面進行檢查,徹底熄滅火源及熔渣,消除隱患。

2.9嚴格用電制度,嚴禁私接亂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嚴禁在易燃材料周圍使用小太陽燈。

2.10油漆、化工原料庫內禁止做任何作業。倉庫內禁止使用日光燈、碘鎢燈照明。停電時應用乾電筒照明,在顯眼易取處放置滅火機二台。油漆、化工原料專用倉庫放置滅火機二台及黃砂箱二隻。要確保安全無事故。

2.11電焊工需持證上崗,凡需要動用電焊等明火作業的,事先要得到工地負責人或工地管理員的批准辦好"動火證",並做好周圍的安全、防火工作,特別是油漆、化工材料、木花、木屑等易燃物,一定要清除後才能進行作業。

2.12下班前要實行點名制度,下班後除指定保衞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再進入施工現場。保衞人員要不停巡視操作現場,消除一切可疑點和危及安全的隱患。

2.13加強工地治安保衞工作。堅持24小時值班(包括節假日),進出施工現場出示證件,做到無證不得入內,配合土建爭創文明工地。

3、裝飾材料包裝及運輸保護措施

3.1型材表面除加保護膜外,另應使用專用包裝紙捆紮。

3.2玻璃板塊等除在裝飾表面按規定加貼保護膜外,在準備發運裝車時應在板塊中間加隔離板,並用緊線機捆紮結實,嚴防運輸過程中造成磨擦損壞。

3.3所有材料及成品在包裝時應注意規格,不同尺寸、品種的料應避免包紮在一起。

3.4玻璃板塊邊安裝邊清潔,並檢查上下防護網,防止雜物掉落污染或損壞玻璃。

3.5以厚膠紙或三合板在室內遮擋玻璃部分,以免焊點、防火噴劑、水泥抹灰及其他不利影響等污染玻璃面層或導致其破碎,但以上保護材料不應與玻璃有直接接觸。

3.6材料表面的保護紙不得任意撕毀,以免材料的裝飾表面被硬物劃破或被水泥砂漿污染。保護紙除去後留下的多餘膠料用清潔劑清洗乾淨。

3.7用保護材料在施工過程中蓋掩玻璃片,以防損壞、褪色或污染。

3.8提供書面材料,證明擬採用的清潔劑可用以工程鋁材、玻璃片及塗膠等物料的清潔工作。

4、材料管理、文明措施

4.1成品、半成品貴重裝飾材料進場前,先與業主聯繫進場時間,按指定房間並明確標識,設專人負責保管發料。

4.2零星材料、週轉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時按業主指定地點堆放,四周用鋼管木板圍護好,堆放整齊並按排在夜間進場。

4.3施工材料垂直運輸,注意損壞建築物原有設施。

5、施工用電保證措施

5.1配電箱引入引出線應有套管,電線上進下出不混亂,電箱上進線應加滴水彎。線應用橡皮線架空在專用電杆上,嚴禁架設在腳手架、防護架上。

5.2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燈具採用安全低壓電源。照明導線應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花線和塑料膠質線,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須接地和接零,單相迴路內的照明開關箱裝用電保護器。

5.3休息室、料間等地不準燒電爐,不使用"小太陽"和功率大於60w的燈泡。

5.4電箱內開關電器須完整無損,並配備漏電保護器,以確保主要施工機械用電安全。

6、施工機械使用保證措施

6.1手持電動機械

手持電動機具須安裝漏電保護器,防護罩殼齊全有效,並有有效接地或接零,橡皮電線不得破損。

6.2木工機械

6.2.1機械上的電動機及電器部分應按其有關要求執行。

6.2.2工作場所應各有齊全可靠的消防器材。嚴禁在工作場所吸煙和有其他明火,並不得存放油、棉紗等易燃品。

6.2.3工作場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應堆放整齊,保證道路暢通。

6.2.4機械應保持清潔,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各部連接緊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雜物。

6.2.5機械的皮帶輪、鋸輪、刀軸、鋸片、砂輪等高速轉動部件應在安裝時做平衡試驗。各種刀具不得有裂紋破損。

6.2.6裝設有氣動除塵裝置的木工機械,作業前應先啟動排塵風機,經常保持排塵管道不變形,不漏風。

6.2.7嚴禁在機械運行中測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機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雜物。

6.2.8運行中不準跨過機械傳動部分傳遞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裝刀具時必須待機械停穩後、切斷電源,方可進行。操作人員與輔助人員應密切配合,以同步勻速接送料。

6.2.9根據木材的材質、粗細、濕度等,選擇合適的切削和進給速度。加工前,應從木料中清除鐵釘、鐵絲等金屬物。

6.2.10作業後,切斷電源,鎖好閘箱,進行擦拭、潤滑,清除木屑、刨花。

6.3圓鋸機

6.3.1操作前進行檢查.鋸片不應有裂紋,螺絲應上緊。

6.3.2鋸片上方必須裝置安全罩、擋板和冷卻水裝置。在鋸片後面,離齒10~15mm處,必須安裝弧形楔刀。鋸片的安裝,應保持與鈾同心。

6.3.3片必須平整,鋸齒應尖鋭,不得連續缺齒兩個,裂紋長度不得超過20mm,裂縫末端應衝止裂孔。

6.3.4操作時要預防護眼鏡,應站在鋸片一側,禁止站在與鋸片同一直線上,手不得跨越鋸片。

6.3.5進料必須緊貼靠山,不得用力過猛,遇硬節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鋸片15mm,不得用力硬拉。短窄料應用推根,接料使用刨鈎。

6.3.6被鋸木料厚度,以鋸片能露出木料10~20mm為限,夾持鋸片的法蘭盤的直徑應為鋸片直徑的1/4。超過鋸片半徑的木料,禁止上鋸。

6.3.7已圓鋸啟動後,應待轉速正常後方可進行鋸料。送料時不得將木料左右晃動或高抬,遇木節要緩慢送料。鋸料長度應不小於500mm。接近端頭時,應用推根送料。

6.3.8鋸線走偏,應逐漸糾正,不準猛板,以免損壞鋸片.鋸片運轉時間過長,温度過高時,應用水冷卻,直徑600mm以上的鋁片在操作中,應噴水冷卻。

6.4平面創(手壓刨)

6.4.1作業前,檢查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才準使用。

6.4.2刨料時應保持身體穩定,雙手操作。刨料時,手應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須離開刨口50mm以上。嚴禁用手在木料後端送料和跨越創口進行創削。

6.4.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過1mm。進料速度保持均勻,經過創口時用力要輕,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6.4.4被刨木料的厚度小於30mm,長度小於400mm時,應用壓板或壓棍推進。厚度在5原木進鋸前,應調好尺寸,進鋸後不得調整,進鋁速度應均勻,不能過猛。運轉中嚴禁調銀鋸卡子和清理碎料、樹皮等。

6.4.5壓刨牀

1)壓刨牀必須用單向開關,不得安裝倒順開關,三、四面例應按順序開動。

2)木料的材質、規格一致時,允許同時創兩塊木料。嚴禁一次刨削兩塊不同材質或不同規格的木料,被創的木料不得超過機械所規定的厚度。操作者應站在刨牀的一側,接、送料時不得戴手套,送料時必須先送大頭。

3)刨刀與刨牀枱面的水平間隙應在10~30mm之間。刨刀螺絲必須重量相等,緊固時用力應均勻一致,不得過緊或過鬆,嚴禁使用帶開口槽的`刨刀。

4)每次進刀量應為2~5mm,如遇硬物或節疤,應減小進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5)已進料必須平直,發現材料走橫或卡住,應停機降低枱面撥正。送料時手指必須離開滾筒200mm以外,接料必須待料走出枱面。

6)已被刨木料長度不能短於前後壓滾筒中心距離;刨短料時,須連續進料。創削10mm以下的薄板,必須墊託板,方可推進壓剛。

7)壓刨必須裝有回彈靈敏的逆止爪裝置,進料因輥及託料光輥應調整水平和上下距離一致,齒輥應低於工件表面1~2mm,光輥應高出枱面0.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7、吊頂工程

7.1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的有關規定。

7.2吊頂作業,凡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得從事此作業。

7.3作業時衣着輕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7.4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

7.5作業所用梯子缺檔,不得墊高使用。

8、焊接工程

8.1為了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除按規定穿戴防護工作服、防護手套和絕緣膠鞋外,還應保持乾燥和清潔。

8.2焊接工作開始前,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是否有損壞的地方,焊機的外殼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接觸是否良好。不允許未進行安全檢查就開始操作。

8.3身體出汗後而使在眼潮濕時,切勿月在帶電的鋼板或工件上,以防觸電。工作地點潮濕時,地面應銷有橡膠板或其他絕級材料。

8.4更換焊條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8.5在帶電情況下,為了安全.焊鉗不得夾在腋下去激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8.6推拉閘刀開關時,臉部不允許直對電閘,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燒傷面部。

8.7下列操作,必須在切斷電源後才能進行:

8.7.1改變焊機接頭時;

8.7.2更換焊件需要改按h次迴路時;

8.7.3更換保險裝置時;

8.7.4焊機發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8.7.5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8.7.6工作完畢或臨時離開工作現場時.焊接作業時,其附近應無易燃易爆物品,並設置接火斗,以防發生火災與損壞門窗。

9、安全教育制度

9.1安全教育

進入工地的施工人員,都必須經過入場安全教育,辦理安全教育卡。入場安全教育的內容,必須填寫在安全教育卡內,安全教育卡一式兩份,由宣講人和受教育人員共同簽字,一份報上級安全部門備案,一份留作安全教育的憑證。

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制教育、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以及季節性的安全教育,都通過安全教育卡的形式式進行考核檢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質量,增強安全教育的效果。實踐證明,這是解決施工人員眾多,搞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

9.2安全技術交底

班組長在施工班組簽發施工任務書時,同時填寫安全技術交底卡,按安全技術交底卡的內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卡由裝飾工程施工單位制定統一格式,交底內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規安全要求;二是根據施工內容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三是按照有關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針對性進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術交底卡一式三份,由交底人與作業班組代表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員,既作安全檢查的依據,又作為劃分安全事故責任的憑證。

9.3特殊工種的安全操作

架子工、電焊工、氣焊工、維護電工、小型機械工等特殊工種,經安全操作培訓,並持證作業。

安全員在安全檢查工作中,將特殊工種持證作業,作為一項重要檢查內容。如發現特殊工種沒有持證作業,或非特殊工種代替特殊工種作業時,立即停止其工作,並按違章作業進行經濟處罰。

電焊工、氣焊工辦理用火證明時,必須有特殊工種安全操作證。

9.4施工管理人員安全考核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19

為安全、優質、高效完成施工改造作業項目,特對施工改造安全作業文件及現場安全管理做如下規範和要求。

一、安全作業文件要求:

1、施工改造前必須與二鍊鋼廠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在辦理施工安全協議時,施工單位必須攜帶施工改造方案、企業的安全資質證明、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安全負責人資質證、安全技術措施、安全准入證。特種作業人員台賬及證件複印件、危險源辨識材料及風險評價報告、安全標準化作業指導卡、特種設備檢驗證明。

2、施工改造過程中,涉及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高處作業許可證》、《動火票》。

3、涉及危險介質作業必須辦理《危險介質停送(或設備啟停機)作業許可證》、《危險介質設備檢修作業許可證》、《危險介質抽堵盲板作業許可證》。

4、臨時用電必須與本單位儀電部門簽訂《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

二、現場6s管理要求:

1、施工區域要與生產區域有明顯界限;

2、施工用的工器具要實現定置擺放,且有明顯標識;

3、生活垃圾要定 點存放,設有標識和負責人,不準隨意堆放或亂扔。

4、施工產生的垃圾、廢棄物要定點存放,日產日清。

三、施工組織管理要求:

1、每日召開施工改造交流,設備科、施工單位排定第二天的施工計劃,並以書面方式報相關科室和所在車間,便於車間、相關科室掌握、瞭解施工情況。施工單位負責人要彙報當天安全管理情況,下步存在的危險及防範措施。

2、到各區域施工前必須與所在車間取得聯繫,未經所在車間許可,施工人員一律不得擅自進入施工或生產現場。車間要建立登記手續。

3、施工單位要建立施工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明確現場負責人,現場負責人要佩戴明顯標識。

4、安全科、設備科每天組成檢查組對現場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違章行為。對性質嚴重、威脅較大的,有權停止施工,督促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5、施工單位在施工前,要專門召開施工改造動員會,對所有參與施工改造工程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6、施工改造單位嚴禁將工程分包、轉包。

7、所在車間要明確施工改造現場負責人,便於與施工單位協調溝通施工改造存在的問題。

四、施工過程管理要求:

1、高空作業地面要設置警戒帶,並委派專人進行監護,防止人員誤入。

2、所有施工動火,現場要設專人監護,配備滅火器,清理可燃物及餘火,且採取鋼花飛濺措施。電焊機使用要規範,特別是二次線不準超過2個接頭,接頭要採取絕緣包紮,接地線不準接在生產設備框架上。上層水、電焊作業要對下方設備及易燃處(電纜、皮帶等)做好防護。電焊機使用後要切斷電源,防止留有隱患。

3、每天進入現場前,要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列隊安全喊話,告知存在的危險及防範措施。

4、嚴格執行確認制、監護制;執行“誰施工、誰掛牌;誰掛牌、誰摘牌”的原則;執行能源介質停送掛牌制;不得擅自停送電或開動設備及介質閥門;設備試車運行時,必須做好聯繫和確認,防止誤操作。(嚴格按鍊鋼廠停電掛牌管理要求執行)

5、區域內的坑、井、孔洞、臨邊四口必須設置硬護欄,護欄標準規範,跳板鋪滿跳。

6、吊裝作業時,應嚴格執行安全作業“十不弔”原則。必須對鋼絲繩、卡具、吊點和吊運部位進行確認。

7、進入煤氣區域必須攜帶煤氣檢測儀,保證二人以上。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施工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禁止接、打電話,如必需接聽,需停止作業,在確定的安全地點接聽。

10、嚴格執行鍊鋼廠相關安全管理要求,嚴禁違反集團公司各類規定。

五、現場安全管理總體要求

1.現場安全管理要做到“四個嚴禁”。

2.安全條件不具備,嚴禁作業。

3.安全裝置不可靠,嚴禁作業。

4.聯繫確認不落實,嚴禁作業。

5.交叉施工不溝通,嚴禁作業。

6.未盡事宜按本集團公司相關要求執行。

7.本管理規定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20

為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根據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法律法規和學院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規定。

一、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現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範》及施工合同履行職責。

二、工程技術管理實施項目施工管理。設立若干項目施工管理組。每個項目施工管理組由2~3人組成,直接行使項目施工管理。

三、堅持“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圖施工。施工單位必須做好質量自檢和報驗,未經監理驗收籤認,不得擅自進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四、要求並檢查施工單位根據合同工期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並落實到班組,結合實際情況,及時調整進度計劃報監理和業主。

五、要求並檢查施工單位根據不同建築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層層落實。

六、施工單位必須按投標文件配置項目經理及主要管理人員,變更項目經理必須由施工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指揮長辦公會批准同意。

七、對施工單位任何形式的轉包給予處罰。在施工合同中明確:項目經理必須常駐工地。

八、加強監督力度,對施工單位由於管理或技術等方面的原因出現問題可給予一定的處罰。在合同中明確:監理、業主代表發出的書面整改通知,質監、安監、消防等部門發出的書面整改通知,對未按規定和要求履行的施工單位經研究可給予一定的處罰。處罰額度由監理、工程部提出,由指揮部辦公會議決定。

九、嚴格按程序加強工程變更、工程簽證管理

(一)工程變更程序

1、工程變更通知統一使用工程部印製的表格。

2、因技術原因進行工程變更,報指揮長、總工同意後,由設計院發出變更通知。

3、因使用功能原因進行工程變更,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指揮長批准後,由現場代表根據批件填寫工程變更單,詳細説明原因和部位,報總工同意後按規定備案簽發。

4、工程變更不得後補,特殊情況下,徵得指揮長同意,口頭或書面通知施工單位,監理單位2天內按規定補辦好正式變更手續。

5、未經工程部同意,設計院所出變更通知不得轉發監理公司施工企業,施工企業擅自讓設計院出具的變更通知,工程部不予認可,並在決算中剔除。

6、有效的變更通知應有總工簽字、工程部公章和登記編號章,未經同意或後補的變更通知無效。審核人員在工程竣工決算審核時發現無效變更項目內容可以不計算。

7、工程變更通知轉發後,現場代表在三天內必須將變更內容標註在受控施工圖上。

(二)工程簽證程序

1、凡圖紙設計中明確做法的項目工序,沒有特殊原因不得簽證。涉及變更施工內容和用材的,一律按工程變更程序執行。

2、確需發生的零星簽證,現場代表一次簽證額不得超過20個工日(600元)。確屬無法計算量且人工數較大的,一次簽證不超過1200元/次的.簽證,由工程部主任簽發;超過1200元/次的簽證及累計簽證費用超過6000元時,簽證均需指揮長同意才能簽發。

3、涉及工程量變化的簽證,由審核人員、現場代表實地查看後,由工程部主任簽發。

4、簽證單用統一表格,一式四份,原件交檔案員登記備案,監理、施工企業、審核人員人手一份,簽證單必須由有關人員及審核人員簽字並加蓋工程部章,否則無效。無效的簽證費用不得進入工程造價。簽證單位詳細註明簽證原因和人工數量,不得後補。檔案員負責登記,對不符合規定的簽證,不予登記並報指揮長,通知審核人員並轉施工企業、監理工程師。

十、做好文明施工、保護工地環境及施工成品、爭創文明工地等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協調管理工作,協調施工單位之間及工種之間的配合工作。

十二、做好竣工驗收管理工作,及時將竣工資料收集整理並移交。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21

1、施工現場實行胸怎制度,現場的所有人員都必須佩帶胸牌。

2、施工現場道路及施工場地做硬化處理,硬化處理後的道路、場地應平整、無積水。

3、施工區域內,各類物品按施工平面釁佈置要求分區整齊堆放,並掃is09002標準掛牌標識。

4、現場攪拌機四周、材料場地周圍及運輸道路面上無廢棄砂漿和混凝土,施工過程和運輸過程中散落砂漿和混凝土,應及時清理使用,做到工完場清,並明確責任人。

5、機械維修保養符合機械管理規定,掛牌標識整齊劃一。

6、施工過程必須堅決落實工完腳下清的責任制,每天的垃圾由操作工人或安排專人清理,並運往指定垃圾站堆放,按期送往消納場,保證現場整潔,文明。

7、施工區與生活區要嚴格分開,辦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潔、衞生。

8、現場大門外及施工區、生活區劃分有衞生責任區,並明確責任人,根據工程大小,安排專門人員負責現場的衞生及維護,使整個現場保持整潔衞生。

9、運輸車輛不準帶泥出現場,並做到沿途不遺灑運輸物。

10、生活區保持衞生,無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時清理。

11、工地食堂嚴格執行食品衞生法和食品衞生有關管理規定,並建立衞生值日及管理制度。

12、工地消防設施及相關標識牌按有關規定配備齊全,符合要求,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13、每週對文明施工情況檢查一次,與經濟獎罰掛鈎。

樁基施工管理制度 篇22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堅定不移地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確保我工地安全生產的總目標,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必須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和規章制度。

二、嚴格目標管理與控制,加強危險點的預測,嚴格控制危險點,清除危險源,密切注意危險人,堅決杜絕危險事故的發生。

三、抓好各類人員的安全責任制的到位和落實,做到職責分明、責任到人,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自明確在安全方面哪些範圍要自己負責,負什麼樣的責任,對誰負責,形成完整的管理體系,真正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四、認真落實“四個到位”,即“思想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

五、加強勞動者的政治和技術業務素質的培訓,提高全體勞動者的整體素質,不斷提高勞動者自我保護能力。

六、加強對民工、臨時工及包工隊的安全管理。

七、加強作業場所和施工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作業場所和施工現場應有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方案,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要到位,不留死角、漏洞,做到“一嚴、二細、三落實”、即嚴要求、細心檢查、細心操作、落實責任、落實制度、落實措施。

八、加強對高空作業和交叉作業的主體安全多層次防護措施的編制和管理,並監督檢查、從而不斷髮展安全防護技術、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九、加強班組和安監隊伍的建設,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參加本工程建設的施工隊伍必須配置專職安全員,且業務素質、人員數量符合本工程建設的要求(每個施工隊伍的安全人員數量不得少於1人)。

十、對進廠的所有施工人員都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配發上崗證。

十一、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特殊的安全施工作業票,如動火作業票等,並監督實施。

十二、獎勵

1、能認真執行項目部的安全有關制度、準則,嚴格履行各崗位安全職責,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1)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50-200元。

(2)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50-100元。

(3)在安全技術、工業衞生方面積極採用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者,獎勵50-200元。

(4)堅守崗位、忠於職守、關心安全生產,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和提出切實整改意見者,獎勵100-200元。

2、項目部每月將實行“安全十日檢查制”,凡發現不符合項目部或其它有關規定的將按其進行處罰。對能始終貫徹執行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施工隊和施工班組項目部將依據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十三、違章處罰:

1、施工人員(包括臨時工、民工)必須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否則,發現每人次罰款50元。特殊工種無證上崗者罰款200元。

2、項目部要堅持實行專職安監人員值班制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監察,無值班者罰款100元/次。

3、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或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罰款5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4、未按規定給施工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品,每人次(件)罰款100元。

5、發現有“三違”作業者罰款100元,情節嚴重或不聽勸告者,視情況加重處罰。

6、“安規”中要求施工負責人及安全員應到位的重大、重要施工交叉作業,負責人及安全負責未到位者罰款100元/次。

7、各施工隊未設技術指導和安全監督,或不到位者,每次罰款200元,並限期到位。

8、腳手架搭設不合格,腳手板鋪設不合要求,梯子搭設不符合“安規”要求,無欄杆、圍欄、有空洞,跳板不綁紮和不設安全網等,每查出一處罰款50元;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或不按要求佩帶者,罰款100元/人次;高空作業沒穿軟底鞋,罰款50元/人次。

9、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罰款50元/人次;不繫帽帶,罰款50元/人次;用安全帽當凳子,罰款100元/人次。

10、夜間施工照明不足,施工用電不符合“安規”規定,用電、用水管理不善,現場發現跑、冒、滴、漏或電氣設備不合格及使用不當,罰款200元/項次。非電工亂接電線罰款200元/人次。

11、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罰款100-1000元/次;排架、腳手架安全網未兜底或不合格罰款200-1000元/次。

12、起重、搬運、起吊、運輸作業中,運輸作業違反“安規”者罰款100-1000元/人次;戴手套使用砂輪機、鑽牀等罰款200元/項次。

13、高處作業嚴禁向上、向下拋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違者罰款200元/人次。

14、進入施工現場嚴禁赤腳,穿拖鞋、涼鞋、高跟鞋、裙子、短褲、背心,違者罰款50-100元/人次。

15、各施工現場應設明顯的標牌,標明施工項目名稱、施工單位及竣工日期、施工負責人及安全負責人。管理人員及特殊性工作人員必須佩帶標明身份的“胸卡”,違者罰款50元/處。

16、違章亂接亂拉電線,無絕緣措施直接將導線綁紮在金屬構架、鋼筋或架管上,罰款100元/處。

17、施工的電動器具、起重器具無檢驗合格證,無檢查日期或超期使用,罰款500元/件(次)。

18、臨時電源開關箱上鎖,閘開關不得有破損熔絲,不得用銅絲代替,使用電爐應有項目部安全科發放的使用證,不符合要求罰款500元/處;無證使用電爐、罰款500元/只;配電櫃、控制盤、電焊機未接地、接地電阻超過規定值的,罰款500元/次。

19、易燃、易爆物品應按規定存放,重點防火區域設立明顯的安全標誌,在規定範圍內嚴禁吸煙與動火,在禁煙火區域查獲煙頭,罰款100元/個。

20、防火設施不全,防火措施不得力或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設施,罰款100-1000元/處(次)。

21、易引起燒傷、燙傷的場所,未採用必要的防護措施或防護措施不當者,罰款100-1000元/項。

22、無證或酒後操作施工機械或駕駛車輛;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大型機械操作人員違規作業,罰款500-20xx元/項(人次)。

23、所有高壓電氣設備非專業人員概不許亂動,專業人員要嚴格按照照明的電業“安規”的要求進行操作,違者罰款1000元/次。

24、高壓配電室、變電所不關門上鎖,造成他人進入或受傷的責任人罰款500元/次。

25、施工現場的溝道、孔洞、平台和扶梯等不安全場所的安全設施,他人不準亂動。不做安全技術措施或亂動安全技術措施,罰款500元/人次,並限期做好和恢復安全技術措施。

26、凡不服從安全人員的安全管理,對安全監察人員實施打擊報復者罰款1000元/人次。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7、施工班組每天必須召開班前安全會,並做好安全記錄,項目部安全員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檢,發現如果少一次安全記錄,對該施工隊或施工班組處以50~500元罰款。

28、安監人員在施工現場發現除本處罰規定範圍內罰款對象以外的任何不安全行為和現象,有權作出罰款的決定。

29、各生產施工區域的施工隊負責人、施工員、工長,對本區域的安全生產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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