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出差費用管理制度(精選8篇)

出差費用管理制度(精選8篇)

出差費用管理制度 篇1

一、出差費用支付方式

出差費用管理制度(精選8篇)

1、出差人員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後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二、出差費用核銷程序㈠核銷規定

1、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複報支。

2、業務招待費用額度由總經理或coo核准,未經核准費用自理。

3、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票據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4、當日出差者不報銷住宿費。

5、出差人員未經核准出差時間超過審批時間的,停留期間的涉及補貼、交通費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由部門經理核准後經總經理予以全額報銷。

6、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准後方可報銷;

7、若出差住宿費相關憑證丟失,須由該酒店把原來開具的發票另一聯複印加蓋財務專用章則可進行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8、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其所屬權責部門批准並由人力資源部複核後,可酌情安排調休。

出差費用管理制度 篇2

1、出差費用報銷包括出差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等。特殊情況需要應酬的費用需向公司申請,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使用及報銷。

2、乘火車時間低於5小時不得乘坐硬卧。

3、出差補貼(見附表):

4、電話補助:公司給每位業務人員配備手機、電話卡,電話費100元/月/人,超出部分自付

5、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火車、動車,飛機需經特別申請同意後方可乘坐。

6、出差人員每次出差借支不得超過5000元,經理以上級別不超過10000元,若出差途中費用不夠可以自行墊付,待回公司後報銷結算。

7、上一次出差回來後出差費用沒有報銷結算完畢的,不準再申請下次出差費用借支手續。

8、住宿費用按照標準入住,報銷時須有住宿發票,超過標準費用自負。

9、出差需要借支的需向公司出具借據,待出差回來報銷後歸還,保證借支報銷平衡。

10、業務人員公出午餐補助15元/天,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市內交通50元以內,超出部分自付)

出差費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序實核。

(二)出差人憑核准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後一週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並結清暫支款,未於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於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三條 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一)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二)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第三條 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新。

第四條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繫,請示批准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並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五條 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六條 出差費用的報銷:

(一)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二)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三)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四)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出差費用管理制度 篇4

第1條 出差標準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具體標準見表3-1。

(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後9時以後,午前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3)出差時的招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時,各企業、部門要根據不同客户和人數,本着既節約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5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部門經理;超過10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4)隨同高層人員出行的普通員工,食宿隨高層人員。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標準,需在《出差申請單》上列明原因。

第2條 出差人員如申請出差費用借款,需填寫出《出差費用申請表》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借款。

第3條 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後,5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報銷申請單》,並將原始發票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第4條 業務招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須有税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晰,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出差費用管理制度 篇5

一、為了規範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使公司出差人員在費用開支時清楚化、合理化和規範化,並做到報銷時有章可循、有據可依,以及加強公司差旅費用管理,統一報銷標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市出差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公司開展業務人員

1.出差定義:指外出本市(濟寧)的地區進行與公司業務有關的活動2.出差審批:部門負責人在決定派遣人員出差前,嚴格評估出差的必要性,出差前要先填《公出單》。

3、出差人員當日填寫《銷售人員業務報表》,以及提報次日的行程記錄等相關信息,並填寫《出差計劃表》

三、出差借款金額:出差人員必須提交借據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原則上借支總額不超過本人出差補助標準的總計。返回後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報銷手續,並結清餘款。未按時報銷者,財務可於當月工資中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四、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外情況,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時,應電話請示,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五、銷售人員出差差旅費,應據實提供收據、發票,不得虛報。如有虛報除將其虛報款項追回外,並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六、出差補助標準:餐費:15元/天,車費實報實銷

出差費用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 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

出差報銷標準(住宿)略

出差報銷標準(伙食)略

2、銷售部門人員出差,根據公司年度核定的差旅費用,由分管領導進行出差時間及差旅費用的預算計劃,報總經理進行審核,審核後分管領導根據計劃安排部門員工出差及控制差旅費用。

3、銷售主管領導嚴格審核銷售人員的出差時間、出差路線,做好差旅費用控制。

第二條 出差費用預支及報銷程序

(一)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員工需要預支出差費用的,憑已核准的《出差申請單》到財務部依財務程序辦理出差費用預支。

2、出差人員亦可自己墊付出差費用,出差結束後憑正規票據進行差旅費用報銷。

(二)出差費用報銷程序

1、報銷規定

1)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部分自付,低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住宿費、交通費、交際費公司不予重複報銷。

2)交際費用額度事先經總經理審核批准,後經總經理核實證明方可。

3)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或正規票據報銷、如若確實無法取得正規收據(例如坐機車。。等等),可由主管判定核可,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實,除追加報銷費用外,另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罰。

4)當日出差者不報銷住宿費。

5)出差人員未經核准而擅自延長出差時間的,或擅自更改計劃出差路線的,所產生的費用不予報銷,同時按曠工論處。

6)本制度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的,須報總經理審核同意後方可報銷。

7)若出差住宿費無相應憑證,則按實際應報銷住宿費用的50%予以報銷。

8)報銷發票遺失的,只按核准報銷費用的50%進行報銷。

出差費用管理制度 篇7

一、 總經理及高層管理人員:省會城市及直轄市每日的標準範圍為人民幣300元,

二、中層管理人員及普通員工標準範圍為人民幣180元,根據實際情況不能超出標準的10%,若超出此範圍均由個人承擔。

企業人員在本地辦事,中午不能及時回廠者給予補助午餐費10元,超出部分由個人負擔。

本地出差人員每人每次補助餐費二十元。(本企業出差兩市之間,除去往返間的餐補其它天數不在餐補之內)且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擔。人員異地出差給予三餐補助費用,補助標準如下:省會城市及直轄市高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80元,中層人員每日補助人民幣60元,普通員工為人民幣40元,

出差期間的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的費用根據實際情況審核後實報實銷另計。

員工、部門主管、管理者出差根據出差城市的距離決定出乘用具,(注:基本情況以火車為主,視情況申請乘坐硬卧和公路車)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飛機經濟艙的員工應經總經理批准,未按規定執行者,超標部分,將自行承擔。員工出差結束後須在到工作崗位的三個工作日內,持交通費有效憑證按財務相關報銷管理履行報銷手續,若因個人原因延誤報銷,公司將不予受理報銷事宜,所有費用員工自行承擔。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時,出差員工須立即向上級領導上報申請;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出差員工須及時上報上級領導並在出差結束後回到工作崗位後一個工作日內提供相關證明;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者,公司將不予報銷返程費用。使用公司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因公出差人員憑往返交通票據、住宿費和餐飲費憑證,可按出差天數領取出差補助如果出差中有企業應當承擔費用的宴請情況發生,宴請當次的餐費補助將不再享受。特殊情況行政部安排車輛接送,如無法安排,航空以空航班車為主,如遇特殊原因可乘坐出租車前往機場,前往火車站的'出租車費實報實銷, 在進行報銷時,出示出差申請單,財務部方能給予報銷。

出差費用管理制度 篇8

一、審批程序

1.凡因公出差,必須要事先填寫《外出報告單》履行審批手續,經相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有效,否則不予報銷費用並按事假處理。

2.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或出差中事務變化需要延時的,在出差回廠後一天內補辦審批手續。

3.員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長審批,一天以上經部長審核由總經理審批,各部長以上的管理人員由總經理審批。

4.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財務預支費用的,憑審批的《外出報告單》,由總經理批准借支。

二、乘車規定

1.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間(21—7點)的火車,允許買硬卧票。

2.市內公共汽車、火車、長途汽車憑票報銷。

3.打的原則上提前申請、特殊情況事後及時説明。

4.特殊情況或需乘飛機的由總經理批准。

三、出差補助標準

1.餐補:50公里以內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縣級市60元每夜,地級市80元每夜,省會城市100元每夜,直轄市及沿海、特區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户及特殊情況需要安排吃飯、住宿的,逐級請示最終由總經理確認同意後安排並報銷。

4.當日出差沒有就餐的沒有補助,當天返回的沒有住宿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8glyml.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