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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內部控制制度(精選21篇)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精選21篇)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精選21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強化廉政風險防控,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預算法》、《會計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納入預算管理的市直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三條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財政局按法定程序審核、批覆。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採購預算組成,單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要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確保預算編制的完整性。

第四條單位要依法將取得的各項收入列入預算,並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户,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更不得隱瞞或少列。

第五條單位基本支出預算的編制要嚴格按照定員定額標準,據實申報和核定。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要嚴格依據市委、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及中期財政規劃相關要求,緊密結合單位主要職責任務及工作目標,並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執行嚴格的申報、評審、立項、審核等程序,由財政局結合年度財力狀況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重點等審核後報請市政府審議。

第六條單位要加強對基本建設、維修改造項目資金預算的編制。在部門預算中未統籌安排的小型或零星維修項目,當年不予追加。

第七條政府採購項目必須編制政府採購預算,並嚴格按照批准的預算執行,未編制政府採購預算的不予採購。

第八條單位要按嚴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上報部門預算,經財政局審核後上報市政府審定。部門預算經市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後,依法批覆。預算一經批覆,原則上不予調整和追加。

第九條單位應當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建立完善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機制和績效評價體系。單位要強化績效目標管理,開展績效評價。對專項資金使用未開展績效評價的,以後年度不再安排資金,並予以通報。對項目執行中問題較多、使用效益差的,除督促整改外,還要削減或取消以後年度專項預算。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條單位要嚴格執行下達的財政預算批覆,嚴禁無預算或超預算支出。確需執行追加的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第十一條單位要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申報、論證、實施、績效評審及驗收制度。專項資金要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項目支出,不得截留、擠佔、挪用專項資金,不得將資金預留在部門進行二次分配,不得跨預算層級撥付資金。

第十二條單位要加強對基本建設、維修改造項目的管理。基本建設及大型維修改造項目,需要立項的必須按程序審批立項,不得化整為零規避立項。單位基本建設、維修改造項目要報財政局評審工程概預算,未經財政局批覆概預算的項目不得列支財政資金。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結算制度。認真做好單位零餘額賬户及公務卡的管理,及時做好單位零餘額賬户及公務卡開辦、變更及註銷工作,確需設立特殊專户的,應當嚴格實行財政審批、人行核准制度,不得違規開設賬户和違反了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户管理相關規定;屬於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內的'支出,必須使用公務卡結算。

第十四條單位應加強銀行存款和現金管理,規範支出管理,減少現金支出和大額提現,嚴禁零餘額賬户向本單位其他賬户轉賬。

第十五條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工資和津貼補貼政策,嚴禁自行擴大發放範圍,嚴禁亂髮津補貼,對無法納入工資統發範圍內的其他個人補貼支出要規範管理。

第十六條單位應建立健全支出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稽核、審批、審查制度,完善內部支出管理,強化內部約束,不斷降低運行成本。

第十七條單位要嚴格執行公務出差管理制度,公務出差嚴格實行事前審批。要嚴格執行差旅費支出規定和開支標準,不得在差旅費中報銷除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單位要嚴格執行會議開支標準、會議規模、會議時間,嚴格執行會議費開支的規定。堅持誰開會誰出錢的原則,不得轉嫁會議支出。不得以訓代會,不得突破規定的會議時間和擴大會議規模。會議費報銷必須一事一結。報銷時應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會議定點場所出具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據實核撥。對未按規定發生的會議費用,一律不得報銷。

第十九條單位要嚴格執行培訓費管理制度。經市委、市政府批准的重點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據實核撥,其他培訓經費從單位部門預算中自行解決。單位要嚴格執行培訓費開支標準和各項規定。培訓費報銷必須一事一結。報銷時應提供培訓通知、實際參訓人員簽到表、講課費簽收單以及培訓服務機構出具的費用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對未按規定發生的培訓費用,一律不得報銷。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照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要求,嚴格執行公務交通補貼的發放範圍和發放標準。加強改革後保留公務用車的使用管理和財務核算,確保車改政策的落實。嚴格執行公務用車保險、維修、燃油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制度。嚴禁公務人員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暫未實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單位,應當從嚴控制新車購置及配備標準,控制公務用車運行經費。

第二十一條單位要加強政府採購管理。凡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且達到限額標準的,必須嚴格執行政府採購;要嚴格按政府採購批覆預算和資產配置標準申報採購計劃,並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組織實施採購,做好採購項目執行、合同簽訂、履約驗收、資金支付、資料備案等各環節工作。

第二十二條單位應依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法規制度,嚴格資產管理。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都要按照規定程序嚴格履行報批手續,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購置、改變資產用途、處置國有資產;要完善內部資產管理制度,落實資產管理責任制,明確資產管理流程和崗位職責,定期對本單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2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杜絕違紀違法行為,從源頭上預防腐敗,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我市經濟有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財政部《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並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規範單位經濟活動和社會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單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控制度,防止財產、資金流失、浪費或被貪污、挪用。

第三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採購管理、資產管理、往來資金結算管理、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財務監督和財務機構等項管理。

第四條財政部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審計、税務、物價、監察、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做好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工作。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同級財政部門按法定程序審核、報批。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組成。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款和罰沒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捐贈、其他收入等必須列入收入預算,不得隱瞞或少列。

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實物),要據實及時入賬,不得隱瞞,更不得另設賬户或私設“小金庫”。

按規定納入財政專户或財政預算內管理的預算外資金或罰沒款,要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並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户,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

第七條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本部門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對其他彈性支出和專項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專項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日常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着節約、從儉的原則編報。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專項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單位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事業發展設想,並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

第八條對財政下達的預算,單位應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用款計劃和項目支出計劃。預算一經確立和批覆,原則上不予調整和追加。

第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加強對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項目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的申報、論證、實施、評審及驗收制度,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專、項資金應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項目辜出,不得截留、擠佔、挪用、浪費、套取、轉移專項資金,不得進行二次分配。單位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支出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稽核、審批、審查制度,完善內部支出管理,強化內部約束,不斷降低行政事業單位運行成本。各項支出應當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範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財力購置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和其他設施。

第三章採購管理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的貨物購置、工程(含維修)和服務項目,應當按照規定實行政府採購。

第十二條採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採購活動,應當符合採購價格低於市場平均價格、採購效率更高、採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採購代理機構及其他工作人員在政府採購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提高政府採購標準。

2、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3、在招標採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

4、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後不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

5、與供應商惡意串通。

6、在採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7、開標前泄露標底。

8、隱匿、銷燬應當保存的採購文件,或者偽造、變造採購文件。

9、其他違反政府採購規定的行為。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內部控制建設,為促進公司制度建設的系統化、一體化、流程化、表單化、信息化,促進公司管理實現制度化、流程化、標準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之內控制度建設管理是指對各類制度的起草、審批、執行、檢查、修訂、廢止等各環節進行統一規範。

第二章內控制度分類及部室職責

第三條本辦法之內控制度分為組織管理制度、專業管理制度、技術規範三類。

具體分類(略)

第四條根據內控制度內容分類:

1、制度基本內容:目的、適用範圍、制度正文約束條例、考核條例。

2、制度操作流程:制度操作的流程圖,通常可用visio編。

3、制度操作表單。

第五條根據管理活動的特點、性質及其範圍大小等,管理制度的文體基本上可分為:章程、條例、職責、守則、辦法、制度、規定、細則。

第六條公司制度按其效力範圍分為三級:

一級:在集團範圍內生效的制度文件;

二級:限於總公司本部、分公司、事業部和子公司內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三級:總公司本部各部門內部、分公司各部門內部、事業部各部門內部、子公司各部門內部及項目部內部生效的制度文件。

第七條內控制度建設的歸口部門為審計部(內控部),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度體系建設及管理工作;根據風險評估及外部監管要求向各管理部門提出制度編寫要求;負責制度的初審與會審管理工作;負責制度起草部門編寫制度的指導工作、流程編制的輔導與完善工作、培訓情況檢查、落實情況檢查、執行效果評價;負責統籌制定制度優化方案,並負責逐項督導落實;定期在審計工作和專項內控建設工作中對各項內控制度進行評價、梳理和建議;及時向董事會彙報內控制度建設工作。

第八條公司的制度責任部門即公司制度的編制及督導執行部門為公司各業務單位和職能部門。各業務單位和職能部門負責公司制度的制定及督導執行(包括調研、起草、徵求意見、編寫培訓教案及培訓計劃並進行授課、編制制度檢查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與意見反饋、申請修訂等),以及制度整改建議落實等。

第九條制度的責任部門必須對每一項制度確定制度責任人,責任人的主要職責是:對負責的制度進行培訓、檢查制度執行情況、建立制度檔案(包括制度建設各個環節的內容)等。

第十條綜合部負責制度文件編號、發文、整理建檔等工作。

第十一條培訓部負責按照培訓工作相關要求組織實施培訓,達到培訓效果。

第十二條證券部負責再次審核及發佈需要對外公告的內控制度。

第十三條本辦法所指流程就是指做事情的順序,業務流程是指為了實現特定的目的,利用多部門或單位之間的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過程。

第三章內控制度的制定、修訂和廢止

第十四條內控制度編制的流程:各業務單位和職能部門對制度編制需求進行識別與確認→各業務單位和職能部門起草初稿→各業務單位和職能部門組織與制度相關部門進行研討並徵求意見(包括公司對口管理部門的意見)→內控制度建設管理人員(審計部或內控部)初審→各業務單位和職能部門根據制度的重要程度組織會審或會籤→經總經理室或董事會領導審批後以紅頭文件下發或經局域網發佈(審批時須附制度需求識別與徵求意見單、制度審核單、制度定稿及文件審批單)。

第十五條內控制度的修訂流程:各業務單位和職能部門提出制度修訂的書面申請或建議→審計部(內控部)審核→提交公司例會審定→執行制度編制流程。

第十六條各業務單位和職能部門每年定期於12月末依據流程對由本部門負責的制度進行檢查更新並及時對外公佈以貫徹執行。對於文件名以暫行規定、試行辦法等結尾的制度,必須事先確定後試運行期限(不能超過一年)。如有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室或董事會批准。

第十七條內控制度的廢止流程

1、對原制度進行修訂後,原制度廢止。

2、對不能適應現實狀況要求的制度進行廢止,按如下流程進行:制度編制部門(制度責任部門)提出制度廢止的書面申請,並填寫制度需求識別與徵求意見單→審計部(內控部)審核→提交總經理室或董事會審定→決定是否廢止。

第四章內控制度的`督導執行

第十八條制度的貫徹:公司制度下發一週之內,各部門各機構要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對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的,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下發一週內,各相關單位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學習貫徹。

第十九條制度的培訓:制度下發前,制度責任人要編寫制度培訓教案和培訓計劃,填寫制度培訓計劃單,並提交到總公司審計部(內控部),在制度下發的15天內,審計部(內控部)牽頭會同制度責任部門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第二十條制度的執行:各級管理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各單位檢查管理制度在本單位執行情況時,每一個環節都必須有檢查執行情況的原始紙質記錄,且記錄一定要真實、全面,要留下管理的“痕跡”,以作為檢查、督導和明確責任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制度執行中特殊情況的處理

1、制度執行過程中,如果認為制度脱離實際難以落實時,要及時與制度起草部門或審計部(內控部)書面溝通,如無異議就要對制度在本單位的落實負責。

2、制度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現重大情況確實不能按制度執行的,制度的執行部門或相關部門必須履行請示報批程序,經制度責任人及以上層級領導同意後方可靈活處理,並要對此過程留存紙質檔案備查。

第二十二條制度落實的督導檢查

1、前兩個月,制度責任人對各單位執行情況每月都要進行檢查;制度下發兩個月後,制度責任人要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檢查需形成相關報告

2、審計部(內控部)在開展一年一度的各機構內控審計或內控建設專項工作的過程中,將視需要對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檢查)。(上市監管標準和制度的差異、制度與實際執行的差異)

第五章內控制度的評審

第二十三條定期評審:每年12月初,審計部(內控部)組織公司各部門各機構對公司的內控制度進行一次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記錄以供決策參考。

第二十四條不定期評審:發生下列情況時,審計部(內控部)應適時組織公司制度體系或有關制度的評審活動。

1、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調整、重要法律法規實施、競爭對手的競爭態勢發生變化等影響公司經營環境改變時。

2、公司資源配置、經營方向和領域、組織機構等發生重大變化時。

3、公司對本公司的經營、管理策略進行重大調整時。

4、其他改變公司外部或內部經營條件的事項發生時。

第二十五條制度評審結果的運用

1、識別並確定公司制度建設的需求。確定公司有關內控制度的培訓、編制、修改、執行中止、廢止等事項;確定公司制度管理改進創新的空間和實施措施。

2、編制公司內控制度建設的評估報告。審計部(內控部)在每年的12月底,應根據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評審結果,結合制度日常檢查和有關數據與信息的情況,編制公司內控制度建設的綜合評價報告,並提交董事會。

3、將制度評審的結果作為公司各部門進行績效考核的其中一項依據。

第六章內控制度的存檔管理

(略)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所有內控制度的解釋權均歸制度制定部門,本辦法由審計部(內控部)負責起草和修訂、培訓和解釋,經董事會批准後發佈。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xx年x月x日起執行。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內部會計監督,規範財務和會計行為,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內部會計控制規範》(試行)等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目標

(一)規範學校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並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及舞弊行為,保護學校資產的安全、完整。

(三)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四)保證學校能及時發現風險並控制風險。

第三條學校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基本規範,以及學校的實際情況。

(二)平等性原則:約束全校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所有人員,任何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制度的權力。

(三)系統性原則:涵蓋全校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及相關崗位,針對業務處理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四)牽制性原則:保證學校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機構、崗位的合理設置及其職責權限的合理劃分,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不同機構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互相制約、互相監督。

(五)合理性原則:遵循成本效益原則,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六)謹慎性原則:強化校內約束機制,以有效防範各種風險為核心。

第四條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內容財務內部控制制度包括內部機構崗位設置控制、貨幣資金內部控制、會計核算程序內部控制、預算管理控制、會計電算化控制及風險控制。

第二章內部機構崗位設置控制

第五條各會計崗位設置、職責和權限劃分遵循第三條各原則,做到所有會計事項必須由兩人以上經辦,審批與經辦分管,錢與賬、錢與物、賬與物分管

第三章貨幣資金內部控制

第六條根據“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原則,貨幣資金的收付、結算、審核、記賬等工作,不得由一人兼管,審核和出納崗位必須由不同人員擔任,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七條出納人員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必須以核算人員編制並簽章的'會計憑證為依據。

第八條積極推進無現金報賬。職工報銷,原則上實行銀行卡結算。由出納人員憑核算人員出具的憑證將資金支付到銀行卡。校內發放到職工個人或學生個人的費用直接發放到個人的銀行卡。

第九條現金管理

(一)嚴格遵守國家現金管理條例和國庫集中支付相關規定。庫存現金必須控制在銀行核定限額之內,不得坐支現金,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二)收入現金要認真驗證貨幣真偽,誤收假幣由當事人負責賠償。發現長短款,必須及時查找原因,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三)定期檢查現金管理執行情況。

第十條銀行存款管理

(一)全校核算單位統一在學校財務處開立賬户,辦理結算業務,不得私自在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開立銀行賬户。

(二)嚴格遵守國家銀行的結算制度和結算紀律,接受開户銀行的監督。不準出租、出借和套用銀行賬號,不得開具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得“公款私存”。

(三)每月必須與銀行對賬,由銀行出納負責,每月必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保證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稽核人員每月對銀行對賬單進行稽核,未達賬項金額要及時核實並處理。核算科長應隨時檢查和掌握銀行對賬工作和未達賬項清理情況,如有重大問題及時向處長報告。

第十一條銀行票據、印鑑管理

(一)銀行票據的管理和簽發,由出納人員擔任,其他人員不能兼任票據的簽發工作。

(二)銀行票據必須與會計核算科填寫的付款通知書註明的收款單位等信息一致,禁止簽發沒有真實業務或無日期、無用途、無限額的支票。辦事人員領用支票,要在存根上簽名,對領出的銀行票據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三)專人負責保管空白銀行票據,設立銀行票據登記薄,及時登記票據的購入、使用和註銷情況。

(四)預留銀行的財務印鑑由核算科長和指定人員分別保管。

(五)財務專用章指定專人保管,負責保管印章的人員不得兼管發票、收據等票據。

第十二條網上銀行支付管理

(一)網上銀行支付業務必須兩人完成,一個崗位負責錄入,另一個崗位負責複核、發送。錄入人員和複核、發送人員分別保管網上銀行密鑰和密碼,不得由一人保管。

(二)銀行出納人員辦理網銀錄入業務必須以會計核算科填寫的付款通知書為依據,嚴格按照付款通知書上註明的收款單位、銀行賬號、開户銀行、金額、用途等信息錄入。

(三)複核、發送人員核對錄入到網上銀行的信息與會計核算科填寫的付款通知書註明的信息是否一致,核對一致後方可發送。

第四章會計核算程序內部控制

第十三條批准程序控制

(一)批准的層次,根據經濟活動的重要性和金額大小確定不同的授權批准層次,保證各管理層有權有責,互相監督與控制。審批人本着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對自己的業務處理行為負責。

(二)每筆經濟業務,在手續上必須做到:

1、上級審批、下級經辦,使上下級之間互相監督與控制。

2、一個崗位經辦,另一個崗位複核,崗位之間受到監督與控制。

(三)預算資金實行責任人限額審批,實行經費開支經濟責任制。教學部門實行部門黨政負責人會簽制度,其餘部門經費在堅持“一支筆”審批的原則下,年度預算分配部門經費的審批權限為單筆業務開支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會籤審批;5000—XX0元(不含XX元)的報經分管校領導批准;以上的需經分管校領導和協助分管財務的校領導會籤;院長基金、控管經費需院長批准。

(四)為控制資金流量,單筆業務支付超過5萬元(含5萬元)須經財務處長審批同意後方可支付。

(五)暫付款的管理。暫付款只能用於教學、科研、行政、後勤等各項公用性開支,因私借款一律不予借支。暫付款只能用於已列入預算項目的借支,未列入支出預算項目的暫付款原則上不予借支。暫付款嚴格按照“一事一借,一事一清,前借不清,後款不借”的要求辦理。暫付款報銷時限為3個月,對無正當理由不及時辦理報賬手續,長期佔用學校資金的,財務處將從其工資中扣還借款。

第十四條會計核算控制

(一)會計核算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和學校財務規章制度,認真審核每一筆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嚴格把關。對不符合規定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原始憑證經審核無誤後錄入、打印記賬憑證。

(二)稽核人員對記賬憑證及其所附原始憑證的各項內容、金額進行復核。

(三)會計人員在處理有關業務時,必須簽名、蓋章,以備追溯責任。

(四)明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的裝訂、保管手續。

(五)會計賬簿登記必須以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做到全面、連續地記錄和反映學校的經濟活動。建立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總分類賬和日記賬核對制度,現金、銀行存款賬户做到日清月結,每天與資金結算對賬,保持一致,月底編制銀行對賬單。

(六)會計核算科科長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及會計報表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賬務處理中的問題並予以解決,確保提供準確無誤的會計信息。

第十五條會計報表控制

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和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準則及高校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會計報表的以財務制度編制為依據,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單位負責人應對會計報表所提供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五章預算管理控制

第十六條建立健全學校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調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學校的一切收入、支出必須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第十七條建立嚴格的預算編制制度。根據學校總體發展規劃和年度事業發展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預算。學校年度預算編制由財務處負責,各預算責任部門編制本部門年度預算上報財務處彙總編制。

第十八條學校年度預算,由學校黨委會批准。

第十九條學校必須按照上級部門批覆的年度預算組織收入和安排支出,嚴格控制無預算支出,未列入年度預算的項目原則上不予實施。

第二十條學校年度校內預算經批准後嚴格執行,一般情況下不予調整。特殊情況下,按預算批准程序辦理。

第二十一條財務處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考核,將實際執行數據與預算對比,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及時採取改進措施,確保年度預算的完成。

第六章會計電算化控制

第二十二條會計電算化系統管理、維護、操作人員應相互分離,互不兼任,操作人員只能按照所授予的權限對系統進行相應操作,密碼嚴格保密並經常更換,嚴禁超越權限或使用他人密碼進入系統操作。

第二十三條財務數據必須定期進行備份並妥善保存;對用於數據備份的磁盤、光盤等存貯介質應注意防潮、防塵和防磁。

第二十四條會計軟件的修改必須經過周密計劃和嚴格記錄,修改過程的每一個環節必須設置必要的控制,修改的原因和性質應有書面形式的報告,經批准後方能實施修改,所有與軟件修改有關的記錄必須打印存檔,系統操作人員不得參與軟件的修改。

第七章風險控制

第二十五條學校對籌資方向、籌資渠道、籌資規模、償還來源、資金用途及效益、存在的風險等諸方面籌資風險實施全面控制。

第二十六條學校的所有資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擔保、抵押、質押。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從發佈之日起執行,由財務處負責解釋。此前文件精神與本制度不一致之處,遵照本制度執行。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5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明確資金收付、費用報銷的業務流程,嚴格票據審核、資金收付、費用報銷、賬目處理的程序,確保公司財務資產的安全。現將公司財務收支業務流程及內部控制辦法如下:

一、貨幣資金業務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貨幣資金業務是指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的收支業務。它具有業務數量大、發生範圍廣的特點。貨幣資金收支業務的內部控制,是整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的關鍵。要求:

1、實現錢賬分管,出納員不得負責總賬的記錄和銀行對賬單的調整.

2、各種收付款業務均應集中於出納員辦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出具收款憑證或付款憑證。

3、現金收入和支出必須立即記賬,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現金記賬情況並進行賬務核對。

4、一切貨幣資金收入,都要入賬。不得將出售殘料、廢料的收入、罰款賠款的收入等列作賬外處理。

5、銀行存款收付業務必須定期與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一次),並由出納員以外的人員編制或審核銀行調節表。

6、庫存現金除日常週轉需用外都應每日解交銀行,庫存現金必須存放保險櫃內。

7、發票與收據必須按編號順序使用,領用空白髮票(銀行票據)和收據必須進行登記。

8、支票簽發必須由出納員和財務負責人(主管會計)兩個以上負責並簽字,並應設置支票簽發登記簿進行記錄,空白支票不得簽名蓋章。

9、所有付款業務只有經過財務部門主管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支付(辦理)。

10、一切收付款必須憑證齊全,收付業務完成後必須加蓋收訖和(或)付仡(訖)的印章。

11、所有與現金或銀行存款收付業務有關的人員在業務處理後都必須在相關文件上簽字,以備追溯責任。

12、出納員在每天工作結束時要清點現金,核對賬目,主管部門應進行不定期檢查。

二、貨幣資金收入業務的內部控制

收入貨幣資金的途徑,一是通過銀行,二是直接收取現金。由於通過銀行收款的業務,受到了銀行的直接監督,起到了外部控制的作用,客觀上能夠有效地減少和堵塞貨幣資金收入業務中的漏洞,是保護貨幣資金安全的一個有力措施。因此,貨幣資金收入業務的.內部控制制度設計,主要針對現金收入業務。一般情況下,企業的現金收入主要有銷售貨物取得現金和回收欠款,取得現金。

1、銷售貨物收入現金的內部控制

主要採用填制“銷貨單”的方式。它是“原始憑證控制方式”在現金收入業務中的具體應用。要求在產品銷售或顧客購貨時,由銷售部門開具銷貨單,註明所銷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顧客持銷貨單向財會部門交付現金,然後持出納員蓋“收訖”章後的銷貨單向保管員提貨。

2、銷售業務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銷售業務是圍繞推銷(銷售)產品、商品或勞務等所發生的經濟業務。銷售業務包括產品銷售業務和其他銷售業務。一般要經過簽訂銷售合同、填寫發貨單通知倉庫發貨、辦理髮貨、辦理貨款結算四個環節。銷售業務內部控制要求:

1)銷售合同、發票和發貨單,必須經審核批准方能生效。

2)發票和發貨單應順序編號,如有缺號須經批准方可註銷。

3)要按規定價格銷售,未經授權不得改變售價。

4)收款時必須對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進行審核,有銷售合同的必須與合同核對。

5)銷售退回必須按一般銷售同樣處理。

6)開單、發貨、收款必須分工負責。

7)應收賬款明細賬應與總賬核對相符。

3、其現金收款具體的業務流程是:

根據銷售內勤開具的收據(產品銷貨單)收款―→檢查收據開具的金額正確、大小寫一致、有經手人簽名―→會計審核憑證----→出納收款-----→在收據(發票)上簽字並加蓋財務結算章―→將收據第②聯(或發票聯)給交款人―→憑記賬聯登記現金流水賬―→登記票據傳遞登記本―→將記賬聯連同票據登記本傳相應成本會計簽收制證----→按科目入賬---→銷售核算(貨款)。

注:(1)原則上只有收到現金才能開具收據,在收到銀行存款或下賬時需開具收據的,核實收據上已寫有“轉賬”字樣,後加蓋“轉賬”圖章和財務結算章,並登記票據傳遞登記本後傳給相應主管會計。

(2)隨工資發放時代收代扣的款項,由記賬會計開具收據,可以沒有交款人簽字。

4、回收欠款收入現金的內部控制

公司在辦理回收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的業務時,應儘可能通過開户銀行。如果採用收取現金的方式:

⑴ 出納員直接向交款人收取現金時,必須由出納員開具事先印有連續編號的“現金收據”,採用複寫方式,一式三張。在加蓋財務專用章和出納章以及交款人簽章後,將其中一張給交款人作為交款憑證,一張送交財務部門作為記賬依據,一張留作存根。為保證現金收據的規範使用,應重點檢查其編號是否連續,如有短缺,應及時查明原因,即使是作廢的收據,也應將三張收據加蓋“作廢”字樣後一併送交會計部門檢查後歸檔保管。

“現金收據”也可以由記賬員開具,然後交給出納員加蓋公章和出納章,同時收取現金。這種方式下,由於票據、印章兩人分管,使開票和收款工作分離,可以進一步強化現金收入業務的內部控制。

不論什麼情況、採用什麼方式收取現金,除前述重點加強記錄工作,即強調原始憑證的作用外,還必須充分利用賬簿的功能,按規定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和“現金”總分類賬户,並加強二者之間的核對工作。

三、貨幣資金支出業務的內部控制

貨幣資金支出業務與收入業務相比,其相同之處在於支出途徑也是兩條,即通過銀行轉賬支付和由出納人員直接支付現金,不同之處在於支出用途多樣、業務內容繁雜、牽涉範圍廣、涉及人員多。

當通過銀行支出貨幣資金時,要求採用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填制銀行統一的結算憑證,客觀上受到銀行的外部控制,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防錯消弊的作用。因此,對這種業務實施內部控制,重點應放在結算憑證的管理上。基本要求是:建立嚴密完善的結算憑證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種憑證,尤其是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嚴把各種憑證的使用關,出納員開具支票時,財務主管應當審查批准,而不能讓其獨自辦理;對已用和未用憑證應當由非保管人員定期檢查;嚴格限制簽發空白支票;隨時與開户銀行對賬等。

現金支出業務是貨幣資金支出業務內容控制的重點。該類業務按支出用途不同大致可分為採購物品支出現金、發放工資支付現金和支付各種借款使用現金等。具體控制方式:

(一)採購物品支出現金的內部控制

對採購材料、商品等支出現金的業務實施內部控制,關鍵是在付出現金之前,先取得相應的原始憑證,如支付購貨款須取得銷貨單位的發票,支付貨物運費須取得運輸單位的收費單據,並及時送交財會部門,由財會主管審核批准後,交給出納員支付現金。

1、填制“入庫單”,嚴格驗收制度

採購部門購買回的各種材料物品,都應及時送交倉庫驗收。驗收人員應當對照銷貨單位的發貨票和購貨定單等,對每一種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等嚴格查驗,在保證正確、相符的基礎上填寫“入庫單”(或收料單)。“入庫單”是證明材料或商品已經驗收入庫的會計憑證,由倉庫驗收人員填制,並取得采購人員的簽字後,一張登記倉庫台賬,一張退給採購部門進行業務核算,一張送交財務。嚴格的驗收制度,有利於考核採購人員的工作質量,劃清採購部門與倉庫之間的經濟責任,保證入庫物資的準確性、安全性。

2、其現金付款業務的流程是:

(1)採購付款

採購人員憑原輔料入庫驗收單據(含倉庫保管員、質檢員簽字)------→填寫付款申請單-----→經部門主管審核簽字-----→送記賬會計審核憑證-----→報主管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出納會計付款----→客户收款----→記現金流水賬----→訂製傳票。

強化審查制度,嚴格審核購貨業務的各種憑證

記錄採購業務、支付貨款之前,應對各有關部門送來的各種原始憑證,包括髮貨票、運費收據、入庫單以及定貨單等進行認真的審查、核對。不僅審查每一憑證的購貨數量、金額計算的正確性,還要檢查各種憑證之間是否內容一致、時間統一、責任明確、手續清楚等。如果發現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合理解決。在此基礎上,編制付款憑證,由出納員結算支付貨款,並按貨幣資金支出業務的內部控制要求和方式實施內部控制,使兩種業務的內部控制統一起來。

(2)費用報銷

費用報銷人持費用報銷單據請部門主管審核確認----→交記賬會計審核憑證---→查驗現金付款憑證金額與原始憑證一致―→檢查並督促領款人簽名―→報銷人送總經理審批----→批准後交主管會計審查憑證----送出納員按記賬憑證金額付款―→在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圖章―→登記現金流水賬―→將記賬憑證及時傳主管會計複核;

為了進一步強化內部控制,還可採取根據付款憑證而不是原始憑證支付現金的方式。即:財務部門在接到發票等原始憑證後,先由財會負責人審核批准,再由記賬人員根據其編制付款憑證,註明會計科目、款項用途及金額等,交給出納員由其根據付款憑證列示的金額支付現金,並登記現金日記賬。然後將付款憑證退交會計部門,以便登記總賬。這樣,出納人員應當付出多少現金,會計部門已經記錄在案,更有利於形成控制關係。

(二)發放工資支出現金的內部控制

對發放工資支出現金的業務實施內部控制,主要應採取下列措施:

⑴合理劃分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財會部門的職責,使工資發放業務由人力資源管理人員提供員工考勤記錄、生產統計、記賬會計、出納會計分工協作完成。具體是:行政部門(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負責審查並根據職工名單和考勤記錄、工資標準,生產統計進行產量計件核算、記賬會計核算工資、編制工資發放表,出納會計負責提取現金髮放工資並分配工資費用等。

其具體的業務流程是:

(2)一般員工工資核算發放

根據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員工考勤表、生產統計出具的生產工人產量計件核算表---→記賬會計做上月的工資表----→送總經理審批----→開具的付款審批單(經財務部長簽字)開具現金支票―→出納會計填寫進賬單―→連同工資表送公司開户行―→主管會計登記支票使用登記本―→將支票存根粘貼到付款審批單上―→加蓋“轉賬”圖章―→登記單據傳遞登記本―→出納員按科目記賬。

(3)業務員績效工資兑現

根據銷售內勤送來的當月業務員銷售業績統計表---→營銷部門主管審核---→與記賬會計的產品銷售統計數據對賬、並製作工資表----→經主管會計審核----→由出納員填制付款審批單----→報總經理審批----→經財務部長簽字、主管會計開具支票―→出納會計填寫進賬單―→交記賬會計送公司開户行―→主管會計登記支票使用登記本―→將支票存根粘貼到付款審批單上―→加蓋“轉賬”圖章―→登記單據傳遞登記本―→出納員按科目記賬。

(4) 建立健全勞動用工和考勤制度。要求:

工資表上的人名須經行政部門(人力資源人員)審查,臨時工須有合格的證明,以防虛設人名,冒領工資;調動工作和變更工資標準須有行政部門(人力資源人員)的正式批准文件,以防多計工資總額,侵吞餘額;考勤記錄,工人工資核算須有生產廠長簽字的工人產量計件統計核算表,以防多記工時產量等現象;離職人員應及時從工資表中除去,以防繼續領發工資,等等。

(5化審查手續。由於工資的構成內容複雜,包括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各種津貼、績效獎金等,而計算手續又相當繁瑣,不僅要計算應發工資,還要計算代扣款項、實發工資等。所以,即使不發生作弊行為,但差錯則在所難免。為此,必須強化審查複核工作。要求:重複計算每一張工資表,至少計算兩遍;每一張工資表都應經過行政部門(人力資源人員)、財會部門多環節的複查等。

(三)借款支出現金的內部控制

一般情況下,發生出差借款和其他公務性借款業務時,需要支付現金。該類業務相對較簡單,對其實施內部控制,應符合三個方面的要求:

⑴ 借款人需要預支現金時,首先應填制“借款單”,並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然後交財務主管審核、公司準,出納員據以支付出現金;

⑵ 會計部門應當根據“借款單”編制付款憑證,登記“其他應收款明細賬”,發揮賬簿控制的作用。待借款人出差歸來或完成業務後,根據實際用款數長退短補,註銷明細賬上的有關記錄;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6

一、存貨是單位重要的資產項目,加強存貨的內部控制和管理,確保存貨資產的安全、完整,以提高存貨資金的使用效果。

二、建立存貨管理的職務分離制度,根據年度費用的預算計劃和上年存貨收發情況,由存貨管理人員編制存貨計劃,由總務部門進行復核審批,來確認計劃的合理性,存貨採購人員不得兼任驗收和存貨保管工作。存貨保管人員不得負責存貨的會計記錄,即管帳不能管物。

三、建立存貨採購、領用、發出業務的授權審批制度。存貨的採購應當由當事人提出採購申請,由校總務部門審核批准,方可指定專人簽訂合同和採購業務,實物管理部門在接到外購貨物時,首先應檢查有否訂貨合同、入庫通知單和質量檢驗單,複核貨物的數量和相關的'質量檢驗。存貨的領用和發出,需經總務部門的批准,應以經審核的領料和發出的憑證為依據。

四、對存貨的入庫、領用和發出,實物管理部門應按貨物類別、編號、規格、型號、計量單位、單價、金額等設置實物明細帳。月末編制存貨收、發、存明細表,與財務部門進行帳、卡、物核對。

五、建立年度存貨盤點制度。必要時,也可臨時突擊盤點。盤點時,應制訂盤點計劃,列出盤點表,存貨盤點應由負責存貨保管、記帳的人員以及獨立於這些職務的其他人員共同進行。盤點時,要有序擺放存貨,保持完整的盤點記錄,如有盈虧,要查明原因,直至追究個人責任,並及時處理盤盈、盤虧,也要發現存貨需報損和報廢情況。

六、對存貨的報損和報廢,應由管物部門提出申請,説明存貨需報損、報廢的原因,由管理部門和單位領導簽署並按規定程序上報結算中心,待批准後方可處理。

七、審批後存貨的報損、報廢的削價收入,按會計制度規定及時入帳。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7

如何完善科學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加強內部控制意識的培訓重視內部控制管理與監督

內部控制是機關事業單位的一項綜合性管理活動,涉及組織、人事和財務管理等多方面。針對主要領導人和大部分科研人員內部控制意識不強的情況,應該加強關於內部控制意識的培訓,強化主要領導的“第一責任人”意識。

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控制分析

各項收支應編制預算,統一核算;預算一經下達執行,不得調整,如需追加,應嚴格審批制度;應定期反饋預算執行情況;預算執行完畢應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考核並採取改進措施;明確規定財政預算資金實行責任人限額審批,超出限額的實行集體審批,重大項目支出由單位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嚴格控制無預算的資金支出。

加強單位內部牽制制度

對具體業務分工時,不能由一個部門或一個人完成一項業務的全過程,而必須由其他部門或人員參與,並且與之銜接的部門或個人能自動地對前面已完成工作的正確性檢查。比如授權批准控制和職務分離控制。

加強審計監督職能

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後能否切實實施,需要內部審計部門和外部力量共同予以保證。內部審計既是內部控制的一個部分,也是監督內部控制其它環節的主要力量。內部審計通過監督控制環境和控制程序的有效性,監督內部控制是否被執行並及時反饋有關執行結果的資訊,幫助科學事業單位更有效地實現預期控制目標。同時,在監控過程中,內部審計可以促進控制環境的建立、為改進控制制度提供建設性建議,為組織成功的達到所需要的內部控制水平服務。另外還可以藉助外部審計機關再對科學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實施情況進行審計。

加強計算機信息技術控制

目前,計算機已在各行業得到普遍應用,會計電算化基本實現,但計算機使用的管理制度往往被忽視了。特別是在財務人員使用計算機方面,管理人員與操作人員沒有嚴格的崗位和職責分工,崗位權限沒有設置,不使用密碼防止非法操作和越權操作,這些現象應引起我們足夠重視。

加強對財務人員的控制

提高財務人員素質,進行崗位輪換;加強對財務人員的繼續教育,重視業務技能的培訓,提高其工作能力;對財務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培訓;對財務人員進行反腐倡廉的教育。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 1 條 為了保證公司會計資料正確可靠,防止會計差錯及營私舞弊現象的發生,便於公司審計工作的開展,加強公司各管理崗位的責任心,維護公司財經紀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條 本制度所稱內部會計控制是指為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資產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等而制訂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 3 條 本制度適用公司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有實際控制權的其他企業。

第二章 內部會計控制的目標和原則內部會計控制應該達到的基本目標:

第 1 條 規範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第 2 條 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並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及舞弊行為,保護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

第 3 條 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第 4 條 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及本公司的實際情況。

第 5 條 約束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所有人員,任何個人不得擁有超越內部會計控制的權利。

第 6 條 涵蓋本公司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及相關崗位, 並應針對業務處理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第 7 條 保證本公司會計工作機構及崗位能夠合理設置,職責權限能夠得到合理劃分,確保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機構和崗位之間責權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第 8 條 遵循成本效益原則,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第 9 條 隨着公司經濟業務的不斷髮展,外部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公司業務職能的調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將不斷修訂和完善本制度。

第三章 貨幣資金的內控制度

第 1節 現金內控制度

第 1 條 現金的收付由公司專職出納負責,不得多人管理現金的收付,以免責任不清。

第 2 條 現金的收支要及時入賬,做到日清月結。

第 3 條 不得"坐支"現金,現金收入應當天存入開户銀行。

第 4 條 不準以白條或借據抵庫,任何人不經批准均不得借用現金。 第 5 條 遵守銀行規定的庫存限額。

第 6 條 嚴禁出納員填制現金的收款、付款記賬憑證。

第 7 條 由各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或會計主管組織對庫存現金每月至少盤點一次, 如發現帳實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責任,並由責任人賠償損失。

第 8 條 財務部門負責人或會計主管應經常不定期抽查出納員的帳實是否相符。

第 9 條 各公司必須用保險櫃保管現金。 嚴禁用木箱, 木櫃保管現金, 或將現金置放在辦公桌內。

第 10 條 遵守銀行規定的現金管理辦法和結算起點,超過起點的支出應使用支票支付。

第 11 條 領用備用金的單位或個人以及出差人員應及時報賬,如無必要繼續使用備用金,應及時收回銷賬。出差人員必須在返回後 7 日內至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借款無法核銷的,應説明理由並報主管領導審批。出差返程後長時間即不辦理借款核銷手續,又不説明理由的,財務部門有權從工資中扣除借款。

第 12 條 未經過批准,不得使用與借款內容相左的單據辦理借款核銷手續。

第 13 條 費用報銷憑證應由出納對金額進行二次審核,以減少差錯。

第 14 條 付出現金應取得憑證,如收據、發票、費用單據等。報銷憑證必須經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或公司主管領導簽字才可報銷。購買貨物憑證必須經公司倉庫驗收後,經經辦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或公司主管領導簽字、才能報銷。

第 2節 銀行存款內控制度

第 1 條 銀行預留印鑑至少由兩人分管。

第 2 條 空白支票禁止提前加蓋印件。

第 3 條 出納員應及時根據當日資金業務編制資金日報表。

第 4 條 遵守國家規定的信貸紀律和結算紀律,不出租出借賬户,不開空頭支票。

第 5 條 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匯票和本票,並設置備查登記簿,登記其購入,發出和註銷情況。

第 6 條 及時與銀行對帳,查明未達帳項及發生原因,並編制銀行未達帳項調節表。

第 7 條 出納原則上不應簽發蓋有印鑑的空白支票,如工作需要,也應控制其份數。領用人對領用的空白支票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而造成本單位經濟損失者,應予以賠償。空白支票使用後應及時交財務部門記賬和註銷。

第3節 工資內控制度

第 1 條 財務部門負責工資發放的工作人員應認真與人事管理部門核對在冊職工人員姓名, 工資標準,各種津貼和補貼的金額。

第 2 條 財務部門根據人事管理部門開具的聘用臨時工姓名, 工資數額及有關補助的説明認真核

對臨時工工資情況。

第 3 條 核對各項應扣款是否正確。

第 4 條 根據審核過的工資計算表或工資彙總表編制記賬憑證。

第 5條 審查銀行劃卡數與工資明細數及彙總實發數是否一致。

第 6條 各職工工資發到個人後,應及時讓領款人在工資表中籤字或蓋章。 第 7條 核查工資標準的變動及有關津貼的變動是否通過公司領導審批。

第四章 實物資產內控制度

第 1節 原材料內控制度

第 1 條 公司設立或租用專門的倉庫由專人保管材料物資。

第 2 條 對已採購回的材料建立驗收制度,登記採購(合同)數,實收數,短缺數等。

第 3 條 各種材料物資應妥善保管,按品名、規格定位堆放,並掛貼標籤,以便

帳實核對。

第 4 條 倉庫保管員應隨時掌握並反饋材料物資的最高、最低儲備量,以保證生產經營需要並避免資金積壓。

第 5 條 實行定期盤存制度,每月至少盤點一次,並與材料帳卡的賬面結餘數核對,若發現盤盈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並填寫盤存報告單報本部門及財務部門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第 6 條 對易潮,易黴物資要經常檢查庫內通風設備是否完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易揮發的物資應經常注意加蓋密封。對易燃、易爆物資要加強防火,對貴重物資和稀有物資要特別保管並經常查核。

第 7 條 對各種材料物資的領用和發出,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倉庫保管員只有根據經過批准的領料單,限量領料單或銷售憑證方能發料,領料人和發料人均應在領料憑證上籤章。

第 8 條 如需超過限額領科,領用部門應説明原因,並經生產技術部門和材料部門的領導審核同意,才能補發追加領料。

第 9 條 對於委託外單位加工的材料,倉庫保管員應根據材料部門填寫的"委託外加工發料通知單"進行發料,有關聯交送材料部門和財會部門憑以記賬。 倉庫保管同時應在備查登記簿中予以登記,加工完成驗收入庫時要註銷原記錄。企業內任何人未經批推和辦理法定手續,不得發出、變賣和贈送材料,或用一種材料交換另一種材料。 第 10 條 倉庫保管員負責稽核所經管的材料帳卡和實物數量是否相符。財會部門負責稽核材料的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的金額是否相符,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材料部門的帳、卡和實物數量是否相符。

第 11 條 對於邊角廢料應做到合理回收,及時入庫,加強材料的綜合利用。 第 2節 產成品內控制度

第 1 條 公司設立或租用專門的倉庫由專人保管產成品物資。

第 2 條 生產車間加工完畢的產品,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後,填制產成品交庫單,連同產品交成品庫點收,車間和成品倉庫的經手人應在產品入庫單上簽字,作為產品入庫的憑證。

第 3 條 "入庫單"一般一式三份,一份由成品庫記賬,一份退生產車間計算產量,一份送財務部門記賬。月末各方的合計數應按品名、規格、等級進行核對。 第 4 條 對驗收入庫的產成品應妥善保管,儘量避免露天存放,以防變質。對銷貨退回的產品,也應及時送交成品庫辦理驗收入庫手續。

第 5 條 產成品銷售時, 銷售部門根據購貨單位的訂貨單或銷貨合同開出至少一式三份出庫提貨單。一份由銷售部門存查記賬,一份由成品倉庫發貨記賬,一份送財務部門收款記賬。

第 6 條 銷貨發票應具備銷售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等方面的內容。應由開票人以外的人員複核其所填內容,是否與購貨單位的訂貨單或合同一致。 第 7 條 倉庫保管(發貨人)接到"提貨單"聯後,提出應發的貨物,再由另一人作最後的複核,核對無誤後方能包裝發運。

第 8 條 倉庫保管等直接經手銷售的人員,不得兼管與銷售有關的賬簿(如銷售,應收銷貨款)的記賬工作。

第 9 條 每月終了,銷售部門與成品庫在帳卡、帳實核對相符後,要編制產成品收發結存報表送財會部門對帳,保證帳實相符。

第 3節 產品及半成品內控制度

第 1 條 外購半成品的管理,視同材料購入處理,由材料部門負責。

第 2 條 自制半成品若需送交半成品庫的,其管理辦法同產成品的管理流程。 第 3 條 委託外單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發出和收回時的處理手續比照委託外單位加工材料處理。

第 4 條 月末要清查盤點,盤點由生產部門和車間核算員參加,可能時財務部門應派員參加,盤點完畢要填寫在產品盤存表,以便正確計算在產品成本。 第 4節 固定資產內控制度

第 1 條 各公司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及財務部門共同管理,各司其職。

第 2 條 對房屋及建築物在建過程中要監督建造質量,竣工後要及時組織驗收,登記固定資產。

第 3 條 資產管理部門對報廢、轉讓、出租出借固定資產應及時登記清理費用、殘值收入,或租金收入和轉讓收入,並報財務部門進行賬務處理。

第 4 條 建立臨時性租入固定資產備查薄。

第 5 條 接受損贈的固定資產應按制度規定計價核算和管理。

第 6 條 外單位投入固定資產應按制度規定進行賬務處理保管。

第 7 條 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按分類折舊率計提,其分類折舊率如下: 固定資產類別 折舊年限 年折舊率% 殘值率%

房屋建築物 5-40 年 2.4-19.2 4

機器設備 5-17 年 5.6-19.2 4

電子設備 5-10 年 9.6-19.2 4

運輸工具 8-10 年 9.6-12 4

固定資產裝修 5 年 20 0

其他 4-15 年 6.4-24 4

對已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時,按照該項資產的賬面價值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

第 8 條 在年度會計決算前,由資產管理部門組織進行固定資產盤點,以查明資產實物狀況。

第 9 條 對意外災害損失應進行認真的核對、盤點及損失程度的評估,並及時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五章 供銷業務的內控制度

第 1節 供應業務的內控制度

第 1 條 申請購貨的部門提出採購單,經採購部門審核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彙總編制採購計劃。再與供貨單位簽訂供貨合同或開出購貨訂單,組織採購。採購計劃至少一式三份,一份送倉庫部門,一份送財會部門,一份由採購單位留底存查。請購單和採購計劃中應填明所購貨物品名,規格,數量,計劃價格及質量要求等內容。採購部門批准的數量若與申請單位申報數量有異,應及時通知申請部門。

第 2 條 採購部門將批准的採購計劃副本轉材料倉庫保管員存檔,作為日後驗收的依據。

第 3 條 購入的材料物資由倉庫保管組織驗收, 驗收時應將發票賬單與存查的採購計劃進行認真核對,同時核對點收實物的數量和質量,核對無誤後填寫驗收單或材料入庫單,並簽字後連同發票賬單轉採購部門。對有特殊技術要求的材料物資應通過有關技術人員進行技術鑑定,檢驗合格後方可填制驗收單。

第 4 條 倉庫保管登記已驗收貨物的明細賬。

第 5 條 採購部門收到倉庫轉來的驗收單(或入庫單)和發票賬單後,須進一步與合同、採購計劃核對無誤後,簽章送財會部門報帳。

第 6 條 財會部門根據驗收單和發票,並與採購計劃、合同核對確認無誤後,編制會計憑證或辦理付款手續。

第 7 條 若收到的材料在數量、規格,質量等方面與合同、發票不符,財務部門應按規定辦理部分拒付或全部拒付手續,材料倉庫應對所到材料暫時另行代管。並在備查簿中予以記錄。

第 8 條 財會部門根據有關材料總賬,對倉庫明細賬進行控制監督。

第 9 條 月末財會部門材料總賬與倉庫明細賬進行核對,帳與實物數量進行核對。

第 2節 銷貨業務的內控制度

一、現銷業務的內控制度

第 1 條 銷售部門根據購貨單位的訂貨單或銷貨合同開出至少一式三份出庫提貨單。 一份由銷售部門存查記賬,一份由成品倉庫發貨記賬,一份送財務部門收款,記賬。

第 2 條 開票員負責根據銷售部門出庫提貨單開發票。開票工作由財務部的專人負責。

第 3 條 收款員收款。收款人由財會部門開票以外的另一人員或銷售部門負責。收款人應核對單價是否有誤,並驗算數量乘單價是否與金額相符,大小寫是否相符,核對無誤後收入現金,並在發票聯及提貨單上加蓋現金收訖章。

第 4 條 倉庫發貨。客户持提貨單聯(三聯式則用發票代替)向倉庫取貨。

第 5 條 出門檢查。客户出示出門證或發票。

第 6 條 財會部門記賬並將收入現金存入銀行。收款人將收入現金總數與發票存 根聯合計數核對無誤後將款項交財會部門出納,並由會計編制收款憑證入賬。 二,賒銷業務的內控制度

第 7 條 接受客户訂貨單。

第 8 條 草擬合同,報主管領導審批賒銷業務。合同由銷售機構草擬,草擬的合同應報企業主管銷售業務的負責人審批。

第 9 條 購銷雙方在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方能生效。

第 10 條 開出出庫提貨單及銷貨發票,並通知倉庫包裝發貨。發票開好後應交由另一人審核發票內容是否填寫完整,有無錯誤。增值税銷售發票應由專人管理。

第 11 條 發出貨物,取得貨運部門運單。

第 12 條 財務部門憑發票、運單、合同等向開户銀行辦理託收手續或委託收款手續。在採用商業承兑匯票結算方式時,憑發票,運單等憑證向購貨方取得匯票,同時編制記賬憑證。

第 13 條 根據劃回的託收憑證收帳通知聯登記銀行存款,註銷應收賬款或衝減應收票據賬户。

第 14 條 若因產品質量等原因而發生銷貨退回,則衝減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

第 15 條 倉庫管理部門登記退回的產成品(辦理入庫手續)。若因其他原因購貨方要求折讓,應按銷售折讓的規定批准權限,由有關負責人籤批意見後財務部門才能據以記帳。

第 16 條 退回產品因質量問題需要返修的,應辦理出庫手續組織返修,返修完畢再辦理入庫手續,其返修費用應按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第 17 條 對應收帳款應在款項到期前由銷售部門負責辦理有關函證手續,負責對應收帳到期時的催收和逾期款項的交涉與催收工作。

第 18 條 企業財務部門不得隨意將應收賬款轉作壞帳損失衝減壞賬準備,應當在每一年度決算前對應收款進行逐項檢查,對於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帳款,由財務部提交相關書面情況説明至總公司董祕處,由董祕處提交公司年度董事會審議,決議通過後再進行帳務處理。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公司的規範發展,有效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內部控制制度是公司為防範經營風險,保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促進各項經營活動的有效實施而制定的各種業務操作程序、管理方法與控制措施的總稱。

第二章內部控制的目標和原則

第三條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

(一)保證經營的合法合規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防範經營風險和道德風險。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

(四)保證公司業務記錄、財務記錄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時。

(五)提高公司經營效率和效果。第四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原則:

(一)健全性:內部控制應當做到事前、事中、事後控制相統一;覆蓋公司的所有業務、部門和人員,滲透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確保不存在內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內部控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與公司經營規模、業務範圍、風險狀況及公司所處的環境相適應,以合理的成本實現內部控制目標。

(三)制衡性:公司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牽制;前台業務運作與後台管理支持適當分離。

(四)獨立性:承擔內部控制監督檢查職能的部門應當獨立於公司其他部門。

第三章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第五條公司內部控制主要內容包括:環境控制(包括授權控制和員工素質控制兩個方面)、業務控制、會計系統控制、信息傳遞控制、內部審計控制等。第六條環境控制包括授權控制和員工素質控制兩個方面。第七條授權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公司作為法人實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各業務部門在規定的業務、財務和人事等授權範圍內行使相應的職權;

各項業務和管理程序都制定了操作規程,各業務人員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工作,各項業務和管理程序遵照公司制定的各項操作規程運行;

公司對授權部門和人員建立了相應的評價和反饋機制,授權期限不超過一年,對不適用的授權及時修改或取消授權。

第八條員工素質控制貫徹在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個環節。公司應當制定連貫、可行的制度和操作流程,涵蓋於員工招聘、培訓、輪崗、考核、晉升、淘汰等環節。

在投資管理業務方面的員工素質控制上,通過員工能力素質培訓,要求相關員工必須具備相關能力素質和與崗位相應的專業能力素質。這些素質要求同樣適用於招聘、晉升、培訓和考核等方面。

同時,公司應當通過有效的員工激勵制度,鼓勵員工努力提高核心與專業素質,打造個人、團隊乃至公司的競爭優勢。

第九條業務控制包括證券投資管理業務控制等,主要內容包括:

(一)公司證券投資業務由投資部統一操作,其他任何部門均無權擅自從事證券投資業務。財務部負責公司證券投資的清算工作及資金劃撥與核算。

(二)自營證券投資規模由證券投資部提出申請,公司董事長核定。

(三)證券投資部的組織構架分為投資決策委員會、研究部、交易部和風險控制組。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由負責證券投資業務的董事長、基金經理、總經理組成,負責對證券投資部所有證券投資項目的操作做出方案和下達指令,研究部負責調研上市公司並做出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提供給投資決策委員會;交易部負責執行投資決策委員會下達的交易指令,並提供交易台帳和項目收益情況表;風險控制組負責監控交易過程中的所有風險並及時彙報投資決策委員會。

(四)公司所有的證券投資帳户,由財務部辦理、保管,開户中所有的原始材料必須在財務部保存。公司自營證券投資業務必須與代理客户證券投資業務嚴格分開。

(五)嚴守商業機密,禁止無意或故意對外泄露本公司投資結構、投資計劃及盈虧狀況等。

(六)公司受託投資管理業務與自營證券投資業務之間應當建立嚴格的防火牆制度,從組織結構、帳户管理、投資運作、信息傳遞等方面保持相互獨立,從而保證客户資產的完全分離和安全。

(七)不向客户保證其資產本金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定期向客户提供準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對報告期內客户資產的配置狀況、價值變動等情況做出詳細説明。

(八)公司風險控制部和證券投資部協作配合,共同負責公司範圍的獨立內部稽核和業務合規性檢查,對資產管理業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與評價。

(九)實行集中交易制度;投資決策和交易執行實行嚴格的人員和空間分離制度,建立交易執行的權限控制體系和交易操作規則;建立完善的交易監測、預警和反饋系統;執行公平的交易分配製度,確保不同投資者的利益能夠得到公平對待;建立完善的交易記錄制度,及時核對並存檔保管每日投資組合列表等文件;制定相應的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規則;建立科學的交易績效評價體系;建立關聯方交易的監控制度。

會計系統控制可分為會計核算控制和財務管理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公司依據會計法、會計準則、財務通則、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財務制度等制訂公司會計制度、財務制度、會計工作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工作手冊,作為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的依據。

(二)公司制訂了完善的會計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由專人負責。公司內部調閲會計檔案應由會計主管人員批准,並指定專人協同查閲。

(五)公司在強化會計核算的同時,建立了預算管理體系,強化會計的事前控制。

(三)公司自有資金與客户委託資金實行分户管理,在管理、使用和財務核算上完全分開。客户委託資金實行集中管理和監控,客户資金劃付的授權、指令錄入、審核、執行及與銀行對帳等適當分離,任何個人無權單獨調動資金。

(四)公司固定資產的購置、更新、轉移和報廢,首先要在經營計劃中列出計劃,購置前有書面申請報告,報董事長審查,經公司批准,由公司計劃財務部下達公司批覆後,方可辦理有關購買手續。

第十一條電子信息系統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信息系統的個體情況,制定了電子信息系統的管理規章、操作流程、崗位手冊和風險控制制度。

(二)數據庫管理系統的口令必須由信息技術中心專人掌握,並定期更換。操作人員應有互不相同的用户名,定期更換操作口令,嚴禁操作人員泄露自己的操作口令。禁止同一人掌管操作系統口令和數據庫管理系統口令。

(三)建立和完善技術監管系統,定期進行獨立的對帳,核對交易數據、清算數據、保證金數據、證券託管數據以及會計數據的一致性和連續性。離崗人員必須嚴格辦理離崗手續,明確其離崗後的保密義務,退還全部技術資料。同時其負責的信息系統的口令必須立即更換。

(四)對交易業務數據實施嚴格的安全保密管理,交易業務數據不得隨意更改。公司電腦部建立證券投資部交易業務數據庫,並定期和不定期與財務部數據庫進行核對,防止使用過程中產生誤操作或被非法篡改。每個工作日結束後必須及時對交易業務數據進行備份。

第十二條信息傳遞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部為公司內部信息收集和處理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業務信息的收集、再整理、存檔工作。

(二)各部門主要領導作為業務信息資源的負責人,負責本單位信息報送的組織和審核工作。各部門的業務祕書(或指定專門信息員)作為業務信息的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信息收集和報送工作。

(三)為掌握公司日常經營情況,保證住處披露的及時、準確,公司業務部門應當及時與董事長和總經理通反饋日常經營情況。 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四)所有內部知情人在信息公開披露之前負有保守祕密的交務。

第十三條內部審計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風險控制部負責公司內部審計,直接接受董事長傳導。風控部獨立於公司各業務部門之外,就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並對董事長負責。

(二)風險控制部負責人任免由董事長決定。

(三)風險控制部應於每年四月底前向董事長提交上一風險控制工作報告,風控工作報告應據實反映內部審計部門在上一中所發現的內部控制的缺陷及異常事項、對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及異常事項的處理建議及整改情況等內容。

(四)風險控制部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確保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五)任何部門和人員不得拒絕、阻撓、破壞內部風控工作,對打擊、報復、陷害風控工作人員的行為必須制定嚴厲的處罰制度。

(六)嚴格風控人員獎懲制度,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應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對在風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應予以適當的表彰與獎勵。

第十四條總經理負責督促、檢查和評價證券公司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負最終責任;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的內部控制檢查評價工作,並形成相應的專門報告。總經理應對公司風控部門等對公司內部控制提出的問題和建議認真研究並督促落實。總經理應對高管、經理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公司財務情況和內部控制建設及執行情況實施必要的檢查,督促各人員及時糾正內部控制缺陷。

第十五條風險控制部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公司總體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估:

(一)控制環境——指影響內部控制效果的各種綜合因素。控制環境是其他控制要素髮揮作用的基礎,直接影響到內部控制的貫徹執行及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主要包括:公司的結構;經理層的職業道德、誠信及能力;經理層的管理哲學及經營風格;聘僱、培訓、管理員工及劃分員工權責的方式;信息溝通體系等。

(二)風險評估——指公司對可能導致內部控制目標無法實現的內、外部因素進行評估,以確認這些因素的影響程度及發生的可能性,其評估結果可協助公司制定必要的內部控制制度。

(三)控制活動——指協助經理層確保其指令已被執行的政策或程序,主要包括核准、驗證、調節、複核、定期盤點、記錄核對、職能分工、保障資產安全及與計劃、預算、與前期效果的比較等內容。

(四)信息及溝通——內部控制必須能產生規劃、監督等所需的信息,並使信息需求者能適時取得相關信息,主要包括與內部控制目標有關的財務及非財務信息在公司內部的傳遞及向外傳遞。

(五)監督——指對內部控制的效果進行評估的過程,包括評估控制環境是否良好,風險評估是否及時、準確,內部控制活動是否適當、確實,信息及溝通系統是否好順暢等。監督可分為持續性監督及專項監督,持續性監督是經營過程中的例行監督,包括經理層的日常管理與監督,員工履行其職務時所採取的監督等;專項監督是由公司內部相關人員或外部相關機構就某一特定目標進行的監督。

第十六條風險控制部應於每年三月底前完成對上一內部控制的評估工作並分別向董事長、總經理提交內部控制報告和風控工作報告。報告至少應包括評價及對公司內部控制總體效果的結論性意見。

第十七條董事長應就上述內部控制報告召開專門的會議並形成決議。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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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CNLT按薩班斯法案404條款的要求把內控的調子定得很高,主要是公司治理的需要,因為CNLT既是境外上市公司又是境內上市公司。這兩個層面的上市公司都需要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以滿足境內、境外上市公司監管法規的要求,維護投資者的利益和公司誠信。

薩班斯法案對在美國上市的公司有很強的約束力,它既有實質性的要求,又有改善內部控制環境的員工素質和道德規範要求。實質性的要求,即建立信息披露的控制程序,體現在薩班斯法案302條款中。

CNLT在23年就已經開始貫徹302條款,建立一套完整的流程。而達到302條款要求的關鍵是要做好基礎工作,在對外披露信息文件的形成過程中就建立起一種責任制度,形成行動上的監督。這種監督不是上級對下級的考核,而完全是由會計信息產生和報告單位自己發表的一個“聲明書”,承諾提交的會計信息真實、完整。這一流程保證了下級提供的會計報表、每個報表項目所對應的會計記錄以及會計記錄所對應的相關經濟活動都是真實可靠的、是經過層層核對的。到了總部之後,會經過一個包括CFO在內的信息披露審核委員會審核、討論。只有建立了這一程序和責任體系才符合薩班斯法案302、404條款要求。通過履行信息披露程序,最大限度控制會計信息的錯誤和舞弊行為,提高投資者的投資信心和會計信息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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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的準備

CNLT從23年年底開始準備按照404條款完善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

首先是梳理會計政策、業務流程和揭示風險。按照404條款建立內控體系要符合境外的會計準則,而我們一直都是按照中國國內的會計法、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來做的,他們之間的差異需要調整。比如,負債單位利息支出資本化和費用化的界線,國內要求以特定的借款用途用於特定投資項目來界定,在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可以進行資本化。而香港和美國是按照實質性判斷,無論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來源於投資項目貸款還是流動資金貸款或其他帶息負債,只要用於這個項目的投資所產生的資金成本就應當由該項目來承擔。

其次是轉變觀念,從另一個角度説就是對內控評價或認定標準的認識。過去我們大都依賴紅頭文件,但是紅頭文件的指示和要求都很原則,由於執行單位或執行人的理解差異,會有很大的靈活“空間”,企業操作起來就沒有了標準。如強調“加強物資管理”,過去紅頭文件很少規定怎麼管理?管理到什麼樣程度?而按照內控的要求,第一,需要明確建立庫管制度,規定採購、驗收、保管、出庫、損失估計、財產安全和盤點、報告、對賬等程序規範;第二,要合理儲備物資,這就要確定物資的最高儲備限額和最低儲備定額,既要避免積壓、跌價風險,又要保證供應。這就具體到了標準上。

從24年開始,CNLT按照COSO框架的要求完善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雖然由於CNLT在海外上市,建立的內部控制制度必須符合COSO框架的要求,但我們這麼做不僅僅是外部的要求,從企業自我發展來説也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一方面,圍繞防範達致經營效果和效率、財務報告真實性、遵從法律法規三個目標的各類風險為目的,在控制環境、控制活動、風險評估、信息與溝通和監督五個方面建立一套滲透所有業務和場所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管控機制;另一方面,要改變國有企業對風險管理的認識和管理者態度,建立和維護的是一套有效的內控制度和執行程序及分散的控制責任體系,而不是僅靠領導講話和指示作為經濟活動的管理標準和工作規則。當然首先要設定內控制度建設目標,進而形成方案。目標包括階段工作內容、完成成果和時限。方案是經過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審批的,並聘請一家境外諮詢機構提供諮詢。

CNLT審計委員會的獨立董事們曾要求我們聘請境外的審計機構不定期設計內控制度,但是境外審計機構和我們的觀點在很多方面有很激烈的碰撞。他們站在外部審計師的角度認為,內控要首先以信息的真實性為前提,即所有資產的價值都是真實的。而我們國內準則要求有些資產的受益期限是需要通過判斷決定的,比如哪些費用屬於期間費用,哪些費用可以遞延,受益期多長等,都需要判斷。但審計師有時對這種判斷不認可,比如公司對這項資產使用年限的會計估計是7年,而審計師認為是5年。審計師往往也會從防範自身審計風險的角度強調這個資產有沒有潛在風險。為什麼我們與審計師會有碰撞,因為管理層有企業積累和發展的需求,唯有一定的利潤才能實現、支撐企業的發展和公司對投資者的責任。我們希望公司的利潤每年都有適當的增長,所以我們的會計估計都是依賴恰當的管理上的判斷來確定的。這種估計既要考慮到審計師的職業判斷,也要考慮國家對行業相關資產的規定及管理層對所使用資產經濟壽命和服務期限的判斷。現在我們的內控建設,主要還是堅持以公司自己為主、外部諮詢師為輔,因為我們真正瞭解企業面對的風險和應設計的控制措施和控制目標。

內控方案批准後由財務部門牽頭實施。在實施過程中我們深深體會到,財務部門很難完成這個任務。就像預算一樣,內控貫穿在整個企業錯綜複雜的流程和關係中,不單單是財務的事情。財務是一個記錄、反映和監督的過程,組織對外信息披露的任務責無旁貸,而監督又有兩個方面,財務可以完成會計信息和經濟活動的日常監督,但是其他一些經濟行為的監督財務就做不到了。比如,通信計費由負責計費系統的維護部門管理,他們每月向財務部門報告的應收收入是否準確,必須依賴於計費部門IT系統總體控制和應用控制水平。可以説,監督這項職能賦予了財務很大的責任,但實施起來不盡如人意。根本原因在於影響企業財務報告(內控成果)的因素不僅是會計業務和財務管理水平,還有所有部門的業務,而企業卻沒有建立起一個普遍的控制制度,所以僅僅依靠一個部門完成是不可能的。又如,錯記通話費會出現1倍或幾倍的賠付,雖然不排除有人員記錄錯誤的原因,但很多時候是由於系統的更新和擴容或者設計缺陷造成的,是屬於技術原因。還有一些原因,比如績效考核制度,比如對經營者的業績只以收入為指標進行考核,不正確的業績觀的驅動會導致作弊和虛假收入的出現,因此反舞弊也是內控的目標之一。CNLT過去沒有這方面的相關制度,對此我們針對有實質控制權力的人,包括總公司高級管理層、各省管理層和一些關鍵崗位的部門,建立了一套反舞弊的管理辦法,在履行控制程序時去發現、避免造假的發生。可以説這種控制不僅僅是一個作業層面的控制,還包括對高級管理人員行為的控制,而所要控制的對象應該選擇重要的部門和業務。

內控首先要保證企業達到下列三個目標:一是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二是保證財務報告真實性;三是保障法律法規的遵從性。內部控制實質上是對影響上述目標實現而對可預見的風險進行揭示,針對個別風險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和可接受的風險控制目標,並形成完整的內控制度體系、責任體系和運行及監督機制。從實踐和公司的情況來説,我們認為經營效益和效率是公司當前控制的重點。財務報告的真實性通過完善的制度完全可以解決,但影響效益和效果所涉及的經濟活動太多了,不是財務一個部門能做到的。因此,公司建立了一個由“一把手”任內控建設領導小組組長、CFO組織內控辦公室的主要業務、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組織架構來實施控制。

實施的第一項工作就是培訓,端正態度,正確認識什麼是內控,為什麼要進行內控。之所以有薩班斯法案,大家都以為是美國惹的禍?實際上不僅僅是美國,我們自身確實存在很多問題。比如我們的損失浪費確實很大,是影響所有國有企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我們國家現行制度規定企業的重大問題由集體決策,集體決策的結果就是誰也不承擔責任或推卸個人責任,等等。這種培訓是讓每位員工都有內控制度的意識和責任,認識到這是工作的一部分,首先從思想上得到重視。

內控是以制度的形式存在的,我們前邊也提到,集體決策的結果是誰也不負責,所以內部控制先要完善制度:建立反舞弊制度和對所有業務流程的控制制度。更重要的是控制環境。控制環境就是包括管理層在內的公司員工形成一種內控的理念,建立全員風險控制責任。

3

子公司試點

24年11月1日,我們開始在CNLT子公司進行試點。經過近半年的時間,把省級涉及的402個流程進行了所有內控制度文檔的設計,而這僅僅是設計階段。

梳理流程,找出風險點

在設計階段首先要做的是梳理流程,定義流程。對每一項經濟業務的初始點和終點都做出描述,並將相關環節串起來形成流程關係。然後找出哪些是重要的業務活動。流程中所有的作業環節必須明確作業內容及其目標和標準,而且這個標準應該是可量化的。由於每個流程會涉及到很多環節,涉及到幾個部門,所以每個流程中的各個環節都有一個任務描述,即對流程的説明,包括這個崗位是做什麼的、應該做到什麼程度、什麼時候完成、可能發生什麼問題、發生時如何處理等。當然這簡簡單單的説明後面是公司制度和規定的支持。

比如審批流程。假設我們要申請購買一個筆記本電腦,需要經過一個審批流程。以前是先看公司有沒有現成的授權審批制度。如果沒有,則按約定俗成的做法:由使用部門寫申請,然後上級領導逐級簽字,到財務部門看看有沒有預算,再由分管業務的副總裁簽字,財務副總裁還得簽字,最後再轉給老總簽字,可以看出審批程序很複雜。這筆業務同意了,在籤合同和借款的時候還要經過這樣一輪重複審批,回來拿發票報賬時又經一輪審批。一件事情同樣的程序批了三四次。我們的人工是有成本的,每個員工一天都在跑批這個,領導案頭也全是這樣的待批文件,哪裏還談得上效率!哪裏還談得上經濟效益!因此,公司需要建立一個授權審批流程,這就涉及到必須要建立內部日常的授權審批規則。首先在制度上以我國內部會計控制規範明確的兩點,即授權審批和不相容崗位分離為基礎,建立授權審批制度,明確哪些事項由誰來審批,包括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這一制度的前提是有嚴格和規範的預算制度。在發生一項經濟活動之前必須履行預算審批。審批通過後,在執行時只要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簽字就可以,不需再重複審批。

其實審批權不一定都集中高層就一定能有效控制,誰籤這個字誰就要承擔全部責任。而以前我們的做法是把責任模糊了,部門簽完字到上一級,上一級簽完再到上一級,最後一把手簽字。出了問題責任是誰的?一把手最後籤的字,但是他對這件事情也許不是很清楚。這種控制嚴不嚴?這麼多領導簽字,應該很嚴格了吧!但是我們沒有真正做到實質性的控制,只是一種權力的遊戲!只有把這個權力放到一個恰當的職位做最終審批,賦予他監督的權力,同時也承擔相應的責任,才最有效。而他的行為和勝任能力則需通過公司的幹部監管部門來考核。

再如決策程序。過去決策層對業務的決策隨心所欲,沒有一個科學的評估程序。比如業務部門設計了一種買100送50的套餐項目,沒有經過任何評估,分管領導一批,一夜之間就推出了這個新業務。這個行銷方案能獲得多少用户?新增用户帶來的收入是否可以補償放棄收入機會的損失?是否會引起用户放棄原來定製的業務?和競爭對手有什麼差異?和政府的政策有沒有什麼違背的地方?有沒有不正當競爭?是否政府管制項目?這些問題誰來評估?是否對這些可能產生的風險設計了有效的控制措施?對這些問題首先應該做一個綜合的風險評估,制定控制措施和可接受的風險目標,然後再做決策。現在往往是聽説哪個地方、哪家公司價格降了,咱們不降不行,你降,我也降。我們的考核機制和決策規則究竟控制了什麼?有時為了爭取一個用户不惜代價,因為考核指標就是看發展的用户數,並不考慮爭取這個用户花了多少錢,能給公司帶來多少利潤。

針對類似的問題,子公司的各個業務部門首先揭擺風險,梳理業務流程,再經過專家梳理和總部各個部門一起認定,確定哪些流程列入內控範圍,最後一共提出200多個大的風險。然後我們對每一個流程按照三個構成要素建立制度文檔:一個是流程圖,描述了所有業務的流程關係和所經過的從起點到終點的崗位,並標明哪一個環節有風險點和控制點;一個是流程描述,對所有崗位環節的任務(做什麼、怎麼做、什麼時間完成等)進行描述;還有一個是風險描述及控制文檔。

繼續分解風險

在各個部門的具體運行環節中,他們還要根據自己的業務流程可能包含的大的風險繼續分解,具體到部門中是什麼樣的風險。比如我們規定用户信息錄入時重要的用户信息必須健全,按照用户登記卡的信息進行登記後,在開通後的第二天必須回覆一個電話來確認其聯繫電話和地址的真實可靠。目的就是控制用户的欠費。我們業務的特點是先服務後付費,欠費風險很大,CNLT一年欠費有幾十個億,這是影響效益的關鍵問題。那麼我們在程序上就圍繞控制用户欠費建立相關責任,在流程中的關鍵部分控制風險。首先明確這個流程當中有什麼風險,把欠費的風險分解到幾個部門去,主要是業務部門。流程中哪個環節存在這個風險就應該描述出來,標在流程中,提醒這個崗位負責防範。

再比如公司的價格管理。一項服務項目的設計必須有足夠的支撐,因為價格過低可能會導致發展用户羣出現虧損。針對這個問題,我們要求在制定價格時必須幾個部門一起介入,拿出方案。財務部門拿出成本計算依據,計費部門提出計費技術支持方案,評估在價格上違不違背政府的管制,競爭對手反映如何。從幾個方面評估,最後進行決策。這樣就避免了盲目制定價格導致經營虧損的情況。針對這個風險我們也建立了相關制度。首先我們要評估現有的制度是否還有效。過去有些規定很原則,沒辦法量化。要量化就要花很大力量去收集文件,建立標準。如果以前沒有這方面的制度,我們就要求公司業務部門把這個制度補上,明確要建立制度,不能用流程代替制度。

風險也是針對我們公司面臨的問題,大家在一起揭示風險,進行梳理。怎麼梳理呢?風險是哪個部門的,就把哪個部門的風險落實到哪個流程上,在哪個流程中就落實到哪個環節。這就把風險控制責任落實到一個個具體環節。有多少個環節就建立多少個控制活動。對控制活動我們在制度上進行描述。一是風險是什麼,控制措施是什麼,控制責任人是誰。這實際上是歸納,是風險提示,標明這項活動的風險是什麼?實施怎樣的控制?是接觸性的控制還是預見性的控制?比如財務報表的風險,一個問題可能涉及幾個風險,有財務報告真實性的風險,有經營效率和效果的風險,有法律法規的風險。在這一張圖上都要表示出來:它是什麼風險,風險級別程度。我們一定要關注重點風險。在我們設計的制度當中,就像美國911之後發佈的安全信號一樣,用橙色、綠色、白色區別風險程度。哪些部門、哪些單位是重點,哪個關鍵流程是重點,我們都把它標示出來,重點監督、關注這些風險。

設置記錄性文檔

設計當中還有一個重要環節,就是每一個環節要有一個記錄性文檔。記錄性文檔分幾種,一種是審批單,它記錄審批依據、審批人責任。通過審批單我們就知道這是一個什麼報告或什麼申請。這種文檔是傳遞性的。還有一種完全是記錄性的。我們要求每個月要進行存貨盤點,建立盤點表。這個盤點表就是記錄文檔。這個文檔要求記錄實際盤點的數量、金額和盤贏、盤虧比較,以及存貨的質量、是否存在品質殘次、是否存在積壓滯銷、是否存在跌價損失。這個文檔非常重要,因為它不僅對外部審計師進行事後複核有很重要的作用,302條款也要求所有記錄性文檔必須是可供複核的。不像我們過去問倉庫管貨員:每月盤點了嗎?他説盤點了,拿本賬對對數就行了。事後也沒辦法認定他是不是每個月都進行盤點。我們的制度要求雖然可能浪費一些成本,但是很必要。每個月有一個盤點表,看到盤點表我就承認你做了盤點,沒有盤點表我就不承認你執行了內控責任。所以這個記錄文檔是非常關鍵的。我們在制度上要求必須有記錄性文檔。管理制度上明確了,我們會依據明確的文檔格式來認證。這其實就是相關的內部控制措施。

監督執行

監督制度確立以後,上級怎麼執行也必須建立一種有約束的機制。上級要經常監督下級掌握本崗位的工作任務、面對的風險和公司設計的控制措施並執行這個內部制度。所有人員都把自己那塊讀懂了就足夠了。我們把所有的控制責任建立到每個人頭上,每個崗位上。這個崗位可能一崗多人,但是隻要在這個崗位上工作,就要熟悉這個崗位的業務流程和相關的風險控制。過去很多企業規定每個年度末財務部門要組織進行財產清查,我們的內控制度就不是這樣。我們要求分管存貨或資產管理的部門應該主動進行盤點,把盤點結果、差異報給財務部門。過去是我們組織他們進行清倉查庫,組織盤點,現在要求物管部門有義務定期提供財產清查報告、差異報告。如果存在損失,還要寫出説明。過去依賴財務部門去做,不但做不過來,大家還都在應付你。過去新員工上崗,只告訴他坐在哪裏,電話多少,大概講講怎麼做,而沒有講他應該做什麼,做到什麼程度,有什麼責任,將來有什麼提升的機會。現在我們要求上級有義務做到這些,然後監督下級。讓每個員工熟悉自己,自己約束自己。

就像我們一直以來宣傳的那樣,經營是有風險的,不能指望這個企業沒有風險就收益好,關鍵是怎樣駕馭風險,就是把風險詳細地揭示出來。讓從事這個崗位的人員知道這個崗位有什麼風險,去關注它。我們常常出現的情況是,一個文件當中已經講了,但有些人員根本不知道他應該控制這個風險,領導籤個字,然後存檔,沒有人來具體控制。對此,我們的內部制度要求每一個流程要把風險細化,分解到每個流程及相關環節中,並加一個標識,提示該崗位員工有什麼風險,見了這個風險怎麼控制,由誰來控制,落實到位。我們建立的崗位職責也是人力資源部門建立的崗位責任制度,是企業完整的架構,統一的標準。內控制度的崗位職責是這個崗位做什麼,做到什麼標準?比如收入報告應該次月幾號提供,要具體量化才能保證實現。以前只是知道做什麼,沒有明確做到什麼程度。

我們事實上構成了一個內控制度的整體,明確了每一個流程必須包括的控制要素。這些要素説起來很容易,做起來是非常難的。因為有很多東西是約定俗成的,就這麼做。找制度,沒有;制度什麼時候定的,不知道。師傅教徒弟,就是這麼做的。執行制度最難的就是習慣改革。我們規定,建立了這套流程和制度規範,就必須按這個執行。不管現在的效果如何,必須按章辦事,這是你的職責。至於評價這個控制活動和具體控制目標的差異,特別是制度設計上的缺陷,有相關部門的相關人員來做。已有的制度不遵守,或自己認為這樣做效果更好,自己就給改了,大家都這麼做,實際上就把這個制度廢掉了。這就是我們國有企業控制方式和境外企業控制方式的不同。境外企業的規定很細,哪怕一點點事項,都有最詳細的解釋。例如通信業,我們規定用户欠費一個月以上停機,那麼次月就不得計費,也就不能確認收入了。但企業出於某種利益驅動,就要出賬、報告收入。欠費了,我照樣計費;停機了我也照樣計收入,結果這個用户存不存在都不知道,計費收入無法保證收回。對此,我們會在內控制度中詳細描述用户欠費停機的次月起就要停止計他的月租費,把他具體量化。反過來,假如用户欠費但未停機,根據我們的信用制度,我們要求每一個省級或市級必須把它量化。應該根據每一個消費者交費信用的經歷來判斷,長期交費信用好的,時間有多長應該有一個評估,在多長時間內交多少錢,有信用額度,建立和維護欠費自動停機控制程序,並且必須有專人來維繫這個欠費用户。有些特殊用户臨時出國了,沒辦法交費,這期間他會來電話通知“我暫緩再交費。”這種情況是允許的。特別是有些政府機關本月經費沒有下來,這些客户雖然欠費但有信用基礎。這種情況下,還需維繫這些用户的存在,不能説欠費我就停機。

子公司的內控制度涉及到400多個流程,用了半年多的時間,可見建設內控制度確實不容易。主要是觀念上的差異。我們建立的內控制度也有別於ISO9000。ISO9000只是一個流程圖,反映流程關係,不是以控制風險為目標去實現應該達到的控制活動。從企業角度講,控制目標是降低資產損失、利益流失方面的風險,這是我們關注的重點。下一步公司打算在全國進行推廣。首先要進行動員、培訓。第一步是進行高層培訓,由我們公司的董事長來講,從企業自我發展的角度認識內控的必要性。各個部門要針對部門所管轄範圍內存在的影響經營效率和效果的風險去分析、認識內控的必要性。各個部門的老總也要講今年準備在內控上做哪些工作,要完成什麼樣的目標。內控辦公室負責講內控制度設計的規範性和具體要求。我們境外的律師從薩班斯法案404條款及監管要求、出台背景和約束以及執行方面的影響來講;審計師從管理建議上,針對我們公司存在的管理上的缺陷來講。通過幾個角度進行培訓,讓領導真正認識和理解404條款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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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在全國推廣的過程中,子公司的內控制度範本可供各省級參考。這個範本適用於省級,但是不能完全照搬,不能代替各省應當建立的符合本單位特徵的內控制度。因為生產組織不一樣,管理手段也有差異,同樣的風險可能在這裏存在,在那裏更突出一些;可能一個風險在僅是一個部門的一個控制點上,在其他地方几個部門都有這個風險。因此,他們必須梳理風險:一個是通過分析評估來揭示,一個是預見。預見風險和現存的風險要進行歸納,同等對待,建立相關控制。國有企業的管理往往習慣於出了問題再説,亡羊補牢。按照這個邏輯就是待問題已經發生了再建立控制措施,預見的風險並沒有納入事先控制的範圍,這就很難保證有效地控制風險。

完善的內控制度設計雖然是一項重要突破,但關鍵是如何組織落實。落實當中要把這個制度分解到每個人,把這個制度體系分解成責任體系,這樣的內控制度才是完善和有效的。我們有信心爭取年底前把內控制度設計完成,以制度來完善現有的作業。明年解決年報所出現的問題,然後用一年的時間進一步完善。我們CNLT的內部控制制度應該説剛剛開始做,距離一些在美國上市公司的做法和成果還有很多缺陷和不足。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11

為加強和規範學校財務管理,提高學校經費的使用效益,充分發揮會計的職能作用,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特制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1、學校依據國家規定的要求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會計人員任免應遵照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

2、財務人員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熟悉國家財務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的中國小校會計制度,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工作作風,辦理會計事務遵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3、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規範地建立帳冊,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4、財務人員應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定期整理,立卷歸檔,妥善保管,銷燬會計檔案中的有關資料要按《檔案法》的規定執行。

5、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遵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違反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並糾正。

6、會計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或離職,應按規定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12

一、固定資產是單位固定資金的實物形態。加強固定資產管理、保養、維修,使固定資產在規定的使用年限中能正常的運行,以提高固定資金的使用效果。

二、學校的固定資產,指有專人或部門負責管理,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建立固定資產登記帳冊。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建立固定資產卡片,需詳細記錄固定資產實物數量、價值、使用狀況、存放地點、維修及保養、報廢等情況。財務部門應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和明細帳。三個部門分別對固定資產增減進行核算,並定期進行核對。

三、固定資產的增減,有規定的審批權限(五萬內(含五萬)由學校處理,五萬元以上報區教育局資產中心處理。)如要購置固定資產,須有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將請購與預算進行核對。如屬權限範圍內,可直接審核批准,不屬權限範圍內,應由單位負責人審批,在購置過程中,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要編制詢價報告,經討論通過,方可簽約購置。購入的固定資產,須由專人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入帳。固定資產的處置,也應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並填制固定資產報廢審批單,按規定的審批權限進行。

四、年度進行固定資產盤點,是保護財產安全、完整的必要控制手段,盤點工作應由負責保管、記帳等不同職能的人員以及與固定資產無關的.其他局外人共同擔任。盤點時,要編制盤點清單,清單內容包括固定資產名稱、類別、編號、存放地點、目前使用狀況和核對,如有不符,需經一定的批准程序才能進行帳面調整。

五、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或人員,要加強對固定資產維修和保養工作,每年應編制固定資產維修計劃,或根據使用中出現的應急情況,採取修理措施,要分別設置有關表單來記錄、使用、維修、保養等情況,並對記錄情況定期檢查,修理業務的原始憑證,經審批後交財務部門。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提高學校內部管理水平,規範內部控制,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本規範適用於學校經濟活動的內部控制。

第三條:本規範所稱內部控制,是指學校為實現控制目標,通過制定制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對經濟活動的風險進行防範和管控。

第四條:學校內部控制的目標主要包括:合理保證學校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財務信息真實完整,有效防範舞弊和預防腐敗,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條:學校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貫穿學校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實現對經濟活動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則。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內部控制應當關注到重要經濟活動和經濟活動的重大風險。

(三)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學校內部的部門管理、職責分工、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

(四)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的實際情況,並隨着外部環境的變化、學校經濟活動的調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斷修訂和完善。

第六條:建立學校內部控制組織機構。為切實做好我校內部控制工作,我校成立內部控制工作領導組,統籌、協調本校內部控制工作。

第七條:學校具體工作包括梳理學校各類經濟活動的業務流程,明確業務環節,系統分析經濟活動風險,確定風險點,選擇風險應對策略,在此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單位各項內部管理制度並督促相關工作人員認真執行。

第二章

學校層面內部控制

第八條:綜合辦公室為內部控制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內部控制工作。同時,應當充分發揮財會、內部審計、資產管理等部門或崗位在內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九條:學校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應當相互分離。學校建立健全集體研究決策機制。重大經濟事項的內部決策,由學校黨政聯席會集體研究決定。重大經濟事項的認定標準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學校實際情況確定,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第十條:學校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及分工,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內部控制關鍵崗位主要包括預算業務管理、收支業務管理、政府採購業務管理、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內部監督等經濟活動的關鍵崗位。

第十一條:內部控制關鍵崗位工作人員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加強內部控制關鍵崗位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升其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

第十二條: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建立會計機構,配備具有相應資格和能力的會計人員。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確保財務信息真實、完整。

第三章

業務層面內部控制

第一節

預算業務控制

第十三條: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決算與評價等預算內部管理制度。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評價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第十四條:學校的預算編制應當做到程序規範、方法科學、編制及時、內容完整、項目細化、數據準確。

(一)正確把握預算編制有關政策,確保預算編制相關人員及時全面掌握相關規定。

(二)建立內部預算編制、預算執行、資產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門或崗位的溝通協調機制,按照規定進行項目評審,確保預算編制部門及時取得和有效運用與預算編制相關的信息,根據工作計劃細化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

第十五條:根據內設部門的職責和分工,對按照法定程序批覆的預算在學校內部進行指標分解、審批下達,規範內部預算追加調整程序,發揮預算對經濟活動的管控作用。

第十六條:根據批覆的預算安排各項收支,確保預算嚴格有效執行。建立預算執行分析機制。定期通報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研究解決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提高預算執行的有效性。

第十七條:加強決算管理,確保決算真實、完整、準確、及時,加強決算分析工作,強化決算分析結果運用,建立健全單位預算與決算相互反映、相互促進的機制。

第十八條: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第二節

收支業務控制

第十九條:建立健全收入內部管理制度。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收款、會計核算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第二十條:學校的各項收入應當由財會部門歸口管理並進行會計核算,嚴禁設立賬外賬。業務部門應當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協議簽訂後及時將合同等有關材料提交財會部門作為賬務處理依據,確保各項收入應收盡收,及時入賬。財會部門應當定期檢查收入金額是否與合同約定相符;對應收未收項目應當查明情況,明確責任主體,落實催收責任。

第二十一條:建立健全支出內部管理制度,確定單位經濟活動的各項支出標準,明確支出報銷流程,按照規定辦理支出事項。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支出申請和內部審批、付款審批和付款執行、業務經辦和會計核算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第二十二條:按照支出業務的類型,明確內部審批、審核、支付、核算和歸檔等支出各關鍵崗位的職責權限。

(一)加強支出審批控制。明確支出的內部審批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審批人應當在授權範圍內審批,不得越權審批。

(二)加強支出審核控制。全面審核各類單據。重點審核單據來源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完整,使用是否準確,是否符合預算,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支出憑證應當附反映支出明細內容的原始單據,並由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超出規定標準的支出事項應由經辦人員説明原因並附審批依據,確保與經濟業務事項相符。

(三)加強支付控制。明確報銷業務流程,按照規定辦理資金支付手續。簽發的支付憑證應當進行登記。

(四)加強支出的核算和歸檔控制。由財會部門根據支出憑證及時準確登記賬簿;與支出業務相關的合同等材料應當提交財會部門作為賬務處理的依據。

第四節

資產控制

第二十三條:學校對資產實行分類管理,建立健全資產內部管理制度。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資產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二十四條: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合理設置崗位,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一)出納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二)嚴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專用章應當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應當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負責保管印章的人員要配置單獨的保管設備,並做到人走櫃鎖。

(三)按照規定應當由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應當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第二十五條:加強對銀行賬户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開立、變更和撤銷銀行賬户。

第二十六條:加強貨幣資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會計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盤點銀存現金,核對銀行存款餘額,抽查銀行對賬單、銀行日記賬及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核對是否賬實相符、賬賬相符。對調節不符、可能存在重大問題的未達賬項應當及時查明原因,並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加強對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的管理,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強化對配置、使用和處置等關鍵環節的管控。

(一)對資產實施歸口管理。明確資產使用和保管責任人,落實資產使用人在資產管理中的責任。貴重資產、危險資產、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資產,應當指定專人保管、專人使用,並規定嚴格的接觸限制條件和審批程序。

(二)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明確資產的調劑、租借、對外投資、處置的程序、審批權限和責任。

(三)建立資產台賬,加強資產的實物管理。定期清查盤點資產,確保賬實相符。財會、資產管理、資產使用等部門或崗位應當定期對賬,發現不符的,應當及時查明原因,並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四)建立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做好資產的統計、報告、分析工作,實現對資產的動態管理。

第五節

建設項目控制

第二十八條: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內部管理制度。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內部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項目建議和可行性研究與項目決策、概預算編制與審核、項目實施與價款支付、竣工決算與竣工審計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第二十九條:建立與建設項目相關的議事決策機制,嚴禁任何個人單獨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意見。決策過程及各方面意見應當形成書面文件,與相關資料一同妥善歸檔保管。

第三十條:建立與建設項目相關的審核機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概預算、竣工決算報告等應當由學校內部的相關工作人員或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審核,出具評審意見。

第三十一條: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建設項目招標工作,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採取簽訂保密協議、限制接觸等必要措施,確保標底編制、評標等工作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第三十二條:按照審批單位下達的投資計劃和預算對建

設項目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和超批覆內容使用資金。財會部門加強與建設項目承建單位的溝通,準確掌握建設進度,加強價款支付審核,按照規定辦理價款結算。

第三十三條:加強對建設項目檔案的管理。做好相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管工作。

第三十四條:經批准的投資概算是工程投資的最高限額,如有調整,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單位建設項目工程洽商和設計變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

第三十五條:建設項目竣工後,按照規定的時限及時辦理竣工決算,組織竣工決算審計,並根據批覆的竣工決算和有關規定辦理建設項目檔案和資產移交等工作。建設項目已實際投入使用但超時限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根據對建設項目的實際投資暫估入賬,轉作相關資產管理。

第六節

合同控制

第三十六條:建立健全合同內部管理制度。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合同的授權審批和簽署權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專用章,嚴禁未經授權擅自以學校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嚴禁違規簽訂擔保、投資和借貸合同。對合同實施歸口管理,建立財會部門與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實現合同管理與預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結合。

第三十七條:加強對合同訂立的管理,明確合同訂立的範圍和條件。對於影響重大、涉及較高專業技術或法律關係複雜的合同,應當組織法律、技術、財會等工作人員參與談判,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參與相關工作。談判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和參與談判人員的主要意見,應當予以記錄並妥善保管。

第三十八條:對合同履行情況實施有效監控。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對方或單位自身原因導致可能無法按時履行的,應當及時採取應對措施。建立合同履行監督審查制度。對合同履行中籤訂補充合同,或變更、解除合同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第三十九條:財會部門根據合同履行情況辦理價款結算和進行賬務處理。未按照合同條款履約的,財會部門應當在付款之前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四十條: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加強對合同登記的管理,定期對合同進行統計、分類和歸檔,詳細登記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變更情況,實行對合同的全過程管理。與單位經濟活動相關的合同應當同時提交財會部門作為賬務處理的依據。單位應當加強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經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訂立與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國家祕密、工作祕密或商業祕密。

第四十一條:加強對合同糾紛的管理。合同發生糾紛的,在規定時效內與對方協商談判。合同糾紛協商一致的,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協議;合同糾紛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並根據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第四章

評價與監督

第四十二條: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牽制制度,明確各相關部門或崗位的職責權限,規定內部監督牽制的程序和要求,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進行內部監督檢查和自我評價。內部監督牽制應當與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保持相對獨立。

第四十三條: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內部監督檢查的方法、範圍和頻率。

第四十四條:學校負責人應當指定專門部門或專人負責對學校內部控制建設的有效性進行評價並出具學校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14

1.內部控制是指經濟單位和各個組織在經濟活動中建立的一種相互制約的業務組織形式和職責分工制度。

2.內部控制的目的在於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它是因加強經濟管理的需要而產生的,是隨着經濟的發展而發展完善的。最早的控制主要着眼於保護財產的安全完整,會計信息資料的正確可靠,側重於從錢物分管、嚴格手續、加強複核方面進行控制。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生產規模的擴大,經濟活動日趨複雜化,才逐步發展成近代的內部控制系統。

3.所謂內部控制,是指一個單位為了實現其經營目標,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會計信息資料的正確可靠,確保經營方針的貫徹執行,保證經營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單位內部採取的自我調整、約束、規劃、評價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續與措施的總稱。

4.內部控制要素: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控。

5.內部控制的基本目標是確保單位經營活動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資產的安全性、經營信息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

(1)有助於管理層實現其經營方針和目標。內部控制由若干具體政策、制度和程序所組成,它們首先是為了實現管理層的經營方針和目標而設計的。內部控制可以説滲透於一個單位經營活動的各個方面,只要單位內存在經營活動和經營管理的環節,就需要有相應的內部控制。

(2)保護單位各項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資產流失。保護資產一般指對本單位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商品、產品以及其他重要實物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進行保護。

(3)保證業務經營信息和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對一個單位的管理層來説,要實現其經營方針和目標,需要通過各種形式的報告及時地佔有準確的資料和信息,以便作出正確的判斷和決策。

6.內部控制的作用:

(1)提高會計信息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2)保證

生產和經管活動順利進行

(3)保護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

(4)保證企業既定方針的貫徹執行

(5)為審計工作提供良好基礎

7.內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執行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制度本身制定得不合

理,或過於理想化,或隨着新情況出現,原有制度已不能適應卻沒有及時修改,從而使得制度不具可操作性,自然也就不會被執行;二是缺乏保證制度執行的機制,一些單位對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既沒有檢查監督,又沒有相應的獎懲措施,內部控制制度成為牆上擺設和一紙空文也就不奇怪了。為此,企業一方面需要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加強制度執行力,不能為制度而制度。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15

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和制定應達到以下三個方面的要求:

第一,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應當與業務相結合。

金融機構應將反洗錢工作要求嵌入業務工作程序和管理系統,使反洗錢成為金融機構整體風險控制的有機組成部分,成為全體員工自覺維護自身機構信譽和防止本機構被洗錢犯罪分子利用的制度保證,從而避免或減少被動捲入洗錢活動而產生的法律風險、經濟損失以及對自身信譽的損害。

第二,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應當能夠發現和識別可疑交易。

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應能夠保證本機構通過客户身份識別等基本制度,有效地發現、識別和報告可疑交易,協助其他執法部門打擊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

第三,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應當適合金融機構特點,實現動態管理。

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應與金融機構的經營規模、業務範圍和風險特點相適應,並具有根據自身業務發展變化和經營環境變化而不斷修正、完善和創新的能力。

某銀行為開展反洗錢工作,成立了負責反洗錢工作的機構一一反洗錢領導小組,該領導小組由幾個相關部門組成,其職責如下:統一組織領導本機構反洗錢工作;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審議本機構反洗錢培訓宣傳計劃。

該銀行反洗錢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否存在問題?其反洗錢組織結構是否能夠符合反洗錢工作的需要?如否,應如何搭建反洗錢組織結構?

分析:

反洗錢工作應能覆蓋金融機構所有部門、業務和人員。在反洗錢領導小組的框架下,為了便於具體開展工作,還應指定專門的部門作為反洗錢領導小組辦公室,即本機構反洗錢工作的牽頭部門。一般在金融機構中設置合規部門為反洗錢牽頭部門。

該銀行反洗錢領導小組的職責不夠完善,除上述三項外,還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職責:

(1)開展反洗錢問題調查研究,組織制定並審議本機構的反洗錢相關制度、實施細則、操作流程等。

(2)對異常交易、可疑交易組織部暑和分析。

(3)督促各業務部門將反洗錢要求與業務流程操作相結合,審議各業務部門的實細則、操作流程。

(4)督促審計部門對本機構反洗錢工作進行評估並督促整改事項的落實。

(5)在本機構新產品開發和新的金融服務產品上線前要督促相關部門對其中存在的洗錢風險進行評估。

(6)審議本機構的反洗錢工作總結、組織安排制訂本機構的反洗錢工作計劃。

(7)協助做好反洗錢行政調查。

(8)負責部署本機構的反洗錢考核、獎懲。

(9)組織相關部門、反洗錢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聯席會議,加強溝通。

(10)及時傳達法律法規的要求、中國人民銀行監管要求、國際國內最新的反洗錢發展趨勢。

(11)負責對本機構反洗錢重大事項作出決定。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16

金融機構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涉及多方面的因素,是一個系統工程。一個完整的內部控制制度包含反洗錢工作的各個方面,不能留有任何真空地帶。

當然,在建設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時候,金融機構應根據客觀情況選擇合理的制度形式,既可以單獨制定一個專門的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也可以將反洗錢要求融入具體的業務操作流程中。

要構建一個完整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至少應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主要內容。

01

制定核心管理制度

(1) 客户身份識別制度

客户身份識別制度是反洗錢內部控制的基本制度之一。金融機構在建立該制度時,應將客户身份識別的要求滲透到各項業務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使客户身份識別制度更好地與業務操作規程結合起來。

客户身份識別制度應當明確有關識別要求、方法、程序和措施,具體包括不同業務類別客户身份的初次識別、強化識別、持續性識別以及重新識別等方面的要求。為做好客户身份識別工作,金融機構應逐步建立有關名單庫和高風險客户識別系統等。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客户的特點或者賬户的屬性,考慮地域、業務、行業、客户是否為外國政要等因素,建立客户洗錢風險等級分類制度,並在持續關注的基礎上,適時調整風險等級。例如,在同等條件下,來自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監管薄弱國家(地區)客户的風險等級應高於來自其他國家(地區)的客户。

(2) 容户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

金融機構建立客户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對於發現、追蹤並最終懲治洗錢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金融機構在制定該制度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明確客户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的內容、期限、方式等具體要求。

為便於反洗錢協查工作相關資料的查閲,金融機構應建立客户身份資料管理系統,將經營活動過程中收集的客户身份信息及相關身份證明文件儲存在系統中,實現客户身份資料的規範化管理和動態管理。

(3) 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

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是預防和控制洗錢風險的重要措施,是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職責的主要內容之一。

金融機構應明確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在內部發現、分析、審核及上報的工作流程;涉嫌恐怖融資可疑交易報告的情形與流程;涉嫌洗錢案件線索的分析、監測與報告流程等方面的內容。

反洗錢報告工作應建立在對客户身份有效識別的基礎上,不經任何分析而完全依賴系統抽取數據上報有悖於法律的規定。金融機構應充分發揮自身的信息優勢,提高主動發現洗錢案件線索的能力。

02

建立反洗錢工作責任制

反洗錢工作責任制的涵蓋範圍應上至單位領導、部門負責人,下至每項具體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各級人員在反洗錢工作中分工明確,各司其職。

金融機構應將各項反洗錢義務有效分解至各相關部門及其具體崗位,明確其反洗錢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保證本機構反洗錢工作的順利開展。

反洗錢部門及崗位職責制度應明確涉及的部門、指定的崗位,以及具體的職責規定、責任追究等方面內容。

03

建立嚴格的考核、評估

和內部審計制度

將反洗錢工作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定期對反洗錢制度的有效性進行回顧與評估,對本級相關部門及下屬分支機構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的情況開展內部審計,並與獎懲緊密掛鈎。

(1) 反洗錢績效考核制度

金融機構應將反洗錢工作納入本單位的業績考核範圍,制定相應的量化指標對內部員工履行反洗錢義務的執行情況及執行效果進行考核和評價。為使該制度起到激勵效果,設計指標必須體現科學、公平和合理。

(2)反洗線內部控制評估制度

金融機構內部控制評估是指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實施和運行結果獨立開展調查、測試、分析和評估等系列活動。

金融機構可考慮對反洗錢工作定期進行評估,例如,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評估。金融機構反洗錢內部控制評估制度,應當明確評估內容、評估標準、評估程序、評估方法、評估報告、評估結果運用等內容。

(3) 反洗錢內部審計制度

反洗錢內部審計是金融機構及時發現和糾正反洗錢工作存在問題、防範合規風險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金融機構應考慮將各級機構貫徹執行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情況納入內部審計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通報、跟蹤整改和責任認定。金融機構應當明確反洗錢內部審計和檢查的職責、檢查重點、檢查要求、檢查報告、後續處理等相關內容。

04

建立反洗錢培訓宣傳制度

切實加強對內部員工的培訓和對客户及社會公眾的宣傳工作,不斷提高反洗錢意識和預防監控水平。開展反洗錢宣傳培訓,是提高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反洗錢意識和技能的重要手段。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預防、監控洗錢的原則建立相應的宣傳培訓制度,明確反洗錢宣傳培訓的對象、內容、方式、評估以及檔案管理要求。應通過宣傳培訓活動,使內部員工掌握反洗錢的技術、方法,知悉自身反洗錢職責、權限和義務,以全面落實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

05

建立配合反洗錢調查制度和保密制度

金融機構應當積極做好反洗錢協查工作,按要求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並嚴格遵守反洗錢保密規定。

(1) 配合反洗錢調查制度

配合反洗錢調查是指金融機構配合中國人民銀行進行反洗錢調查,如實提供有關客户信息及交易情況的行為。金融機構建立配合反洗錢調查制度,應當明確組織管理、工作流程、賬户監控措施、保密規定、資料保存等方面的內容。金融機構可考慮建立洗錢案件線索檔案庫,便於涉嫌洗錢可疑交易線索的收集和處理。

(2) 反洗錢保密制度

反洗錢工作具有涉密性,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報告可疑交易、配合中國人民銀行調查可疑交易活動等。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17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印章管理,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運營,維護公司信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印章使用範圍

第一條: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範圍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

第二條: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範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第三條:公司法人私章或總經理私章主要用於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第四條:財務專用章,法人財務印章主要用於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第五條: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於公司內部工作聯繫使用,不得對外。

三、印章管理

第六條:公司印章按部門職責分工,由專業人保管。印章人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並填定移交登記表。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代表財務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第七條:印章損壞,由公司下文件申明停止使用,辦公室將印章統一登記,收繳銷燬。

第八條:公司行政公章等重要公章被盜或丟失,需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並登報申明廢。

第九條:印章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範圍,經審批後方可用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後,由印章保管人蓋戳。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或總經理私章由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後方可使用。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財務印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

第十條:印章使用須嚴格用章登記程序。印章使用,首先由用章人經有權審批人或被授權人審批後,由印章保管人根據審批規定的使用範圍在用章專冊登記簿上做好登記,印章使用人簽字,然後蓋戳。如遇緊急情況,審批人外出,審批人可電話批示印章保管人用章,但事後必須辦審批和登記手續。用章專冊登記簿由印章保管人保管。

第十一條:未經批准不得在空白文件上加蓋公司印戳。

第十二條:非特殊情況不準攜帶印章外出或外借。

第十三條:印章保管人必須書面承諾嚴格執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私自使用印章,不因任何人指使、要求而違規用章。印章管理審批人必須書面承諾將嚴格執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違規審批或運用權力壓服印章保管人違規用章。印章管理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由承諾人保留,一份交公司檔案室存檔。

四、責任追究

第十四條:對違規刻章使用、管理的行為和行為人追究行政、經濟到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凡擅自私刻公司印章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六條:印章使用審批人批准違規用章或運用權力要求違規用章,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或行政處分;給公司帶來影響的一律追究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印章使用人不經批准,私蓋印章的給予紀律處分;偷蓋印章的給予除名;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按情節輕重,追究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印章保管人履行職責不力,印章管理不善造成丟失的,給予除名,因管理不善,被他人偷蓋印章的,給予行政處分,不經批准使用印章的,給予除名:同意違規批准使用印章的,給予行政處分;因違規使用印章或因保管不善丟失印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按情節輕重追究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1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業務經營管理活動安全、有效、穩健運行,切實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內部控制是一種自律行為,是為實現經營目標、防範風險,對內部機構、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從事的經營活動及業務行為進行規範、牽制和控制的方法、措施、程序的總稱。

第二章內部控制的目標、原則、結構和要求

第三條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是:在全公司建立一個運作規範化、管理科學化、監控制度化的內控體系。具體如下:

一、保證法律法規、金融規章的貫徹落實;

二、保證全公司發展規劃和經營目標的全面實現;

三、預防各類違法、違規及違章行為,將各種風險控制在規定的範圍之內;

四、保證會計記錄、信息資料的真實性,保證及時提供可靠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四條全公司要按照依法合規、穩健經營的要求,制定明確的經營方針,完善“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經營機制,堅持“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相統一的經營原則。在內部控制建設方面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

內控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監管要求,並貫穿於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始終。

二、完整性原則。

各項經營管理活動都必須有相應的規範程序和監督制約;監督制約應滲透到所有業務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覆蓋所有的部門、崗位和人員。

三、及時性原則。

各項業務經營活動必須在發生時進行及時準確的記錄,並遵循效率性原則,外簡內繁,按照“內控優先”的原則,建立並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

四、審慎性原則。

各項業務經營活動必須防範風險,審慎經營,保證資金、財產的安全與完整。

五、有效性原則。

內控制度應根據國家政策、法律及全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適時修改完善,並保證得到全面落實執行,不得有任何空間、時限及人員的例外。

六、獨立性原則。

直接操作人員和控制人員應相對獨立,適當分離;內控制度的檢查、評價部門必須獨立於內控制度的制定和執行部門。

第五條內部控制系統的結構。全公司內部控制縱向結構由決策控制、執行控制、監督控制組成。橫向結構由組織結構控制、計劃財務控制、資金營運控制、會計管理控制等組成。縱橫結構相互交叉,相互依賴,相互制約,共同構成對全公司經營活動具有全面控制功能的綜合網絡體系。

第六條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公司要結合本單位經營管理及業務特點,按照本規定的有關要求,建立明確、具體、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形成責權分明、平衡制約、規章健全、運作有序的內部控制機制。

在各項業務經營中,堅持“授權有限,相互制約,事後複核”原則,切實加強對管理人員和一般從業人員的約束和監督。各項業務的開展要制定相應的崗位工作手冊和業務指導書,明確操作規則、程序和各項具體要求,各職能部門、各業務崗位和人員都必須嚴格照章操作業務,不允許違反程序或省略程序操作。

二、必須建立三道控制防線:

(一)自控防線。

各業務部門應根據防範本部門所轄業務範圍內各類經營風險的需要,組織開展管轄業務內控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和控制,並對控制效果承擔控制責任。

(二)互控防線。

應建立相關部門、相關崗位之間相互監督制約的工作機制,建立業務文件在相關部門和相關崗位之間傳遞的工作程序,明確簽字責任。

(三)監控防線。

應建立以內部監督部門對各機構、部門及崗位各項業務實施全面監督反饋的監控防線。內部監督部門必須認真履行監督職能,加強業務監督,並及時將檢查、評價結果向有關部門進行反饋。

三、公司在業務經營過程中對以下業務及人員應實行恰當的責任分離制度

(一)部門責任分離。

1、資金計劃業務的管理和其會計的核算;資金調撥、授權和賬户調劑;

2、貸款調查、貸款審查、貸款管理和貸款業務會計核算。

3、會計核算和現金出納。

4、固定資產及內部財產的登記、保管、領發與賬務核算。

5、現金、有價證券的保管與核算。

6、各項資金(含信貸、財務)及財產損失的確認與核銷。

7、開證申請人資信狀況和償付能力的審查與開證。

8、其他有必要實行責任分離的部門。

(二)崗位責任分離。

1、各項業務的授權審批與具體經辦。

2、資信調查、風險評估與貸款審批發放。

3、市場開拓與業務處理。

4、負責賬務處理的人員與負責資金劃轉(含審批)人員。

5、其他有必要實行責任分離的崗位。

四、要嚴格按照以下要求建立健金信息資料

(一)完整性。

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料管理制度,按部門分類積累、整理和管理全面完整的信息資料。

(二)真實性。

各類信息資料應真實準確。

(三)保密性。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對信息資料實行嚴格的密級管理,對重要的信息資料必須雙重以上備份。

(四)安全性。

務必保證各類信息資料在採集、加工、處理、網絡傳輸、輸出過程中的安全、準確和完整;重要信息資料必須妥善存放在有保密設施和安全措施的庫房內,防毀防盜。對信息資料的存取、複製、更正、調閲、使用,必須實施嚴格的操作、授權及責任制度,保證信息資料安全。

五、要對各重要部位和崗位建立實施完備有效的應急應變計劃。

(一)對意外災害及人為原因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或故障,須制訂嚴格的、可操作的、責任落實的、公開的應急預案。加強災害性事故防範和應對演練,確保資金和人員安全,並建立實體保護的保險制度。

(二)對重要及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具備適當的人員備份。

六、要建立有效的內部監督系統,建立各項業務風險評價、內部控制的檢查評價機制和對違規違章行為的責任追究機制,及時發現問題並堵塞漏洞,有效防止內部侵吞、挪用和外部盜竊、詐騙。

凡違反規章制度的,必須做出嚴肅處理,包括:批評教育、經濟處罰、通報批評、調離工作崗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各經營部門負責人應牢固樹立內控風險意識,對管轄部門及分管業務的內部控制狀況負責,對由於內控不嚴所形成的風險損失承擔領導責任。

第三章組織結構內部控制

第七條組織決策控制。

一、制衡系統。

建立完備的決策系統、執行系統和監督反饋系統,並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則設置內部機構及部門。

二、決策程序。

制定明確、成文的決策程序,全部經營管理決策要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並保留可核實的記錄。切實保證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防止個人獨斷專行、超越或違反決策程序。

三、關係協調。

(一)縱向協調。

應保證指標指令自上而下地完整執行和經營責任自下而上逐級

負責,在系統內部形成有效的命令鏈和報告鏈。

(二)橫向協調。

建立健全標準的協調程序,明確各部門的協調職能、義務及協

調方法和措施,並建立健全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制度,及時消除各種不協調因素。

第八條人事制度控制。

一、崗位職責。

按照目標管理要求,制定規範的崗位責任制度、嚴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標準;明確不同崗位的工作任務,並賦予相應的責任和職權,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約的`工作關係;對重點崗位、重點業務、重點憑證及財物要加強監控和管理。任何一項業務,必須有兩人以上簽字或授權。

二、調配任用。

(一)錄用調配。

嚴格擾行國家及公司有關錄用調配工作的政策及規定,制定明確的人員招聘錄用條件,充分體現“公開、公平、競爭”原則。堅持近親迴避制度,重要管理崗位和重要業務崗位輪換制度。

(二)選拔任用。

制定明確的用人標準,堅持任職資格審查。建立嚴格的組織程廳。明確領導管理權限,嚴禁任何越權行為。

三、培訓開發。

應制定職工教育與培訓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堅持入公司教育、崗前培訓、各類專業培訓和定期離崗培訓制度。堅持每年對從業人員進一定期限的離崗業務培訓和內控知識培訓,增強員工的風險意識、法紀意識和責任意識,確保員工熟悉崗位工作要求,瞭解和掌握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

四、考核機制。

建立並完善員工考評制度,促進員工積極進取。

第九條領導職權控制。

一、權力監督。

加強對領導權力的監督制約,增加權力透明度。在不涉及失泄密的條件下,公開辦事規則。公開的內容應包括辦事職責、紀律、程序、時限及結果等。

二、任期責任。

在領導的任期內,按照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和檢查,對任期中演變為不符合任職資格和條件的人員,必須及時調整。

第四章計劃財務內部控制

第十條計劃目標控制。

一、目標設計。

計劃目標應根據全公司統一的經營思想及原則,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計劃目標應具有預見性、先進性、經濟性和可操作性。

二、運作程序。

充分調查研究,預測發展趨勢,評價、選定方案,擬定經營計劃,編制報告。

三、組織執行。

按部門有機分解目標和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目標考核責任制度,對目標實行系統監測。

四、目標調整。

計劃目標與實際情況差距較大時應及時進行調整,目標調整必須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實際出發,以公司政策規定為依據,糾正偏差,使計劃目標切實可行。

第十一條資產負債比例控制。

一、組織決策。

應成立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委員會,制定工作規則,並對決議事項建立系統、完整的書面記錄和執行反饋的內控制度。

二、計劃監測。

嚴格執行公司下達的資產負債比例或限額,並定期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測和分析。

三、利率執行。

認真執行公司各項利率政策、制度及規定。合理制定內部資金利率。加強對利率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並予以糾正。

第十二條財務核算管理控制。

一、組織決策。

應成立財務審查委員會,作為財務開支審查機構,負責審議、分析、監督全公司重要財務事項,決議事項應保留系統、完整的書面記錄。

二、管理及授權。

(一)必須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進行財務核算,依法建賬,嚴禁搞“兩本賬”或弄虛作假。

(二)財務管理尤其是對各項支出的管理必須實行嚴格的授權控制和管理,根據制定合理的財務審批權限,對大額支出必須嚴格實行授權控制。未經批准超限額審批及越權審批的,要追究籤批人的責任。

(三)財務指標的分配、所有財務資金的上劃與下、籌集與使用等,必須歸財務審查委員會和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門開口子、下指標的,財務部門均有權拒絕執行;財務賬户必須統一管理,嚴禁私設“小金庫”。

三、各項收入應及時、足額、完整入賬。

嚴防跑、冒、滴、漏,任何部門及個人都不得少計、少收、轉移甚至截留任何收入。

四、成本費用。

(一)嚴格執行公司利率政策,改善負債結構,降低負債成本。

(二)加強對各項成本支出的管理。嚴禁亂劃、亂擠、亂衝、亂攤、亂支及虛列支出,各項準備金應按規定提取、使用。

(三)制定並嚴格遵循費用支出控制辦法,加強對費用支出的監督,增加透明度,禁止任何部門及個人濫用職權亂用多支。各項費用支出不得以撥代支。

五、損益核算。

確保損益核算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所有應計、應提、應列、應攤、應並的各項財務收支必須按制度規定進行,嚴防損益失實,嚴禁隱瞞或編造損益,嚴禁截留利潤。

六、分析預測。

建立健全財務分析制度,完善財務考核和激勵機制;依據管理會計理論,建立成本、利潤責任中心,強化成本控制,推行部門成本核算,建立預決算分析模型,加強對本公司及各項業務的本、量、利分析。

第十三條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管理控制。

嚴格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嚴格遵守公司核定的固定資產控制標準,嚴格固定資產增加、減少、折舊等賬務核算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領用、改造、維修、報廢及實物管理、殘值入賬等各項內控管理制度;購建的固定資產必須登記造冊、納入賬內核算;租賃性資產要視同本公司資產登記管理;加強固定資產實物管理,確保賬卡齊全、賬實相符;實行檢查制度。

第五章資金營運內部控制

第十四條計劃管理控制。要按照公司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按月編制資金營運計劃,做好資金頭寸預測工作,加強資金頭寸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監測。

第十五條資金調度控制。

資金的調出調入應嚴格按照授權範圍進行審批,並及時劃撥資金,登記相應台賬。對大額資金調撥,資金匯出管理部門必須做好跟蹤監測工作,確保匯出資金及時匯達指定行、指定單位,以減少在途損失;對當天未入賬的在途資金,應查明原因,並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採取補救措施。

第六章貸款業務內部控制

第十六條組織控制。貸款審批機構必須建立貸款審查委員會和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委員會,負責貸款的審查和貸款企業的資信評估。上述兩個委員會都要制定工作規則,並對決議事項保留完整的書面記錄。

第十七條政策控制。

一、貸款投向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經濟、金融政策和全公司總體發展戰略及信貸制度規定。

二、貸款投量要遵循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在授權授信範圍以內。

三、必須按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堅持貸款基本條件,堅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原則。

第十八條貸款程序控制。

一、責任分離。

建立健全審貸分離責任制度,嚴禁由單人或單個部門單獨完成貸款金過程。任何人不得超越職權或違反程序發放貸款。

二、操作程序。

應針對貸款業務調查、(項目貸款)評估、審查、審批、簽約、發放、檢查、監測、收回、不良貸款催收等各環節制定明確具體的操作規程。堅持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檢查制度。

三、分級審批。

應根據信貸政策、貸款種類、借款人的信用等級和抵(質)押物、保證人及貸款風險度等情況,在授權審批權限內確定是否貸款。

第十九條安全保障控制。

一、各部門領導在授權範圍內對貸款的發放和收回負全部責任。

二、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製度,合法有效的擔保制度,不良貸款的監管、清收制度,信貸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三、加強信貸風險考核指標體系以及預警預報系統建設,建立並完善信貸管理台賬,對信貸風險和借款企業經營風險進行監測,對每筆貸款明確責任人員,落實清收責任。

四、信貸部門對貸款的分析、考核、檢查必須保留完整的書面記錄。

五、發放貸款應使用公司統一的借款合同文本,特殊情況需要修改的,必須經過法務部門審查。

六、住房信貸業務應抓好以下控制部位及環節:住房開發貸款的建設項目評定、項目工程保險、有效抵押和第三者保證;個人住房貸款期房和現房的價值評估、有效抵(質)押、房屋財產保險、第三者保證。

第七章內部審計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對公司各部進行內部審計。

一、部門職能

1、負責制訂集團內部審計制度和操作規程,並監督執行;

2、負責制定審計工作計劃,開展審計活動,定期或不定期向集團董事會和總經理彙報工作;

3、負責對所屬單位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財經法規、公司的財經制度、董事會決議、公司經營目標的完成情況等進行審計監督;

4、負責對所屬單位的財務計劃和預算執行、財務收支、投資及資產安全等經濟活動進行審計;

5、負責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進行審計;

6、負責對公司及各所屬單位經濟核算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審計;

7、負責對下屬單位經理離任的經濟責任等有關審計事項;

8、負責對公司重大經營活動、重大投資項目、重大經濟合同的進行審計監督;

9、負責後續審計工作,督辦經集團領導批准的審計結論和處理意見的執行情況,並向董事會彙報;

10、負責對內審工作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或者有特性的事項進行審計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報告集團領導;

11、負責集團公司審計諮詢工作,為被審計單位提供管理諮詢服務;

12、負責公司董事會及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審計工作。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19

第一條 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規範重大經濟事項決策行為,確保單位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既相互監督又相互制約,促進單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提高單位經濟決策的質量和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等財經法律法規,以及黨內有關法規要求,特制定本控制制度。

第二條 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執行和監督相互分離機制的基本要求是:

(一)決策、執行和監督相互分離機制既要求過程的分離,又要求崗位的分離。

(二)決策、執行和監督相互分離的機制建設應當適應單位的實際情況。

第三條 議事決策機制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立健全議事決策制度;

(二)採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相結合的決策方式;

(三)建立審核審批制度;

(四)做好決策紀要的記錄、傳閲和保存工作;

(五)加強對決策執行的追蹤問效,建立可操作性的決策問責制度。

第四條 下列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當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實行單位辦公聯席會議或專題討論會制度。

(一)研究本單位年度預算、審核年終決算;

(二)1萬元以上的大額資金的使用;

(三)大宗設備、服務的採購,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書刊印刷等項目的開支。

(四)基本建設項目;

(五)重大外包業務;

(六)對外投資和融資業務;

(七)重要資產處置;

(八)信息化建設以及預算調整;

(九)其他重大經濟事項的內部決策。

重大經濟事項的認定標準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單位資金使用或支出1萬元以上的,資產處置或其他事項金額超過1萬元的,屬於重大經濟事項。

第五條 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策重大經濟事項,必須嚴格遵守“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實行集體議事,並以會議表決形式體現領導集體的意志,不得以傳閲會籤或個別徵求意見等形式代替集體議事和會議表決。

第六條 重大經濟議事決策原則

(一)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貫徹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領導班子職責範圍內決定的事項,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程序,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二)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每位領導班子成員要積極參與集體領導,充分發表個人意見,在發揚民主的基礎上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允許保留個人意見,但必須無條件執行會議形成的決定。

(三)保密原則。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領導班子會議討論或決定的有關事項,不宜公佈的或領導班子正式通知或傳達之前,與會者不得泄露。

第七條 凡是研究決定重大經濟事項的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領導成員到會方可舉行,其中分管此項工作的領導成員、紀檢部門負責人必須到會。

第八條 單位領導班子研究決定重大經濟事項,按下述程序進行:

(一)會前協調。研究決定重大問題的會議不得搞臨時動議(重大突發性事件和緊急情況除外)。議題應在相關領導成員之間作會前協調,然後由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決定是否上會。

(二)準備材料。由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廣泛徵求意見,準備規範化的上會材料,包括議案本身和科學論證材料。未廣泛徵求意見、無科學論證材料的,不得進入議事程序,且與會人員可以此為由宣佈棄權,並將棄權理由載入會議記錄。

(三)提前通知。會議通知(含議題及科學論證等有關資料)一般提前2個工作日書面送達應到會人員,並履行簽收手續。確實無法書面送達的,應設法用電話或其它形式通知。

(四)充分討論。會議由主要負責人主持。會議先由分管領導或有關部門介紹情況,然後安排足夠的時間對議題進行充分討論。討論時主要負責人不應首先表明自己的觀點,須聽取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的意見後再表明自己的態度。因故未到會的領導班子成員的意見,可用書面形式在會上表達。

(五)逐項表決。會議由主持人視討論情況決定可否進入表決程序。意見比較一致時,可進行表決;持贊成與反對意見(含未到會領導班子成員的書面意見)的人數接近時,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表決,留待下次會議討論。

會議實行逐項表決。表決一般採用記名形式(含口頭和書面等形式),須將每位班子成員的表決意見記錄在案,以示負責。未到會領導班子成員的書面意見可事後傳達記錄,政策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非領導班子成員不參加表決。與會人員會後有權查閲會議記錄。

(六)做出決策。決策的形成採取少數服從多數和單位領導最後決定相結合的形式。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決策原則,贊成票數超過應到會領導班子成員的半數為通過;單位領導應充分尊重表決結果,最終形成會議決定。

(七)形成紀要。會議須形成“單位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紀要”,按獨立序列實行年度編號。除了有特殊保密需要的議題,內容可以從簡外,會議紀要須記錄每個議題的討論、表決情況及最後的決定,説明形成決定的依據和理由,明確落實決定的責任及實施監督的辦法。重大經濟事項會議紀要除發給領導班子成員和有關部門外,還需按有關規定上報上級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單位領導否定多數人的意見做出最後決定的,須在紀要中説明理由,並承擔責任。

第九條 會議應及時製作會議檔案,包括會議通知、議案、科學論證材料、會議原始紀錄、會議紀要等有關文件。會議檔案須永久保存。

第十條 領導班子決議形成後,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部門按照分工認真組織實施,及時向領導班子報告執行情況。辦公室負責對決議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辦。

第十一條 紀檢監察、內部審計等部門應根據本制度和崗位職責權限對領導班子決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班子。

第十二條 因領導班子違反決策程序造成決策失誤或涉嫌違紀違法的,應在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分別追究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分管責任人和其他責任人的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由於領導班子成員或有關職能部門未向會議提供真實情況,而使領導班子集體造成錯誤決策的,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四條 責任追究的方式有責令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免職、責令辭職、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責任追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進行。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20

如前文所述,反洗錢內容制度應體現全面性原則,其內容應該涵蓋反洗錢的各個領域,具體細化反洗錢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要求。本書接下來各章節的內容實際上都應體現在義務主體的反洗錢內控制度當中,本節僅對部分重點內容做點滴提示。

反洗錢內部操作規程和控制措施

積極的流程控制措施是確保反洗錢工作實效的重要保障,義務機構應將反洗錢控制要求有機融入對客户的金融服務流程中,引導從業人員有效履職。根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行令[20__]1號)第八條的規定“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制定反洗錢內部操作規程和控制措施”。具體又可細分為,《金融機構客户身份識別和客户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第四條要求的客户身份識別、客户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等方面的內部操作規程;《涉及恐怖活動資產凍結管理辦法》(人行公安國安令[20__]1號)第四條規定的凍結涉及恐怖活動資產的內部操作規程和控制措施;《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人行令[20__]3號)第十九條規定的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可疑交易報告後續控制的內控制度及操作流程。根據《關於加強開户管理及可疑交易報告後續控制措施的通知》(銀髮[20__]117號)文的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可疑交易報告後續控制的內控制度及操作流程,明確不同情形可疑交易報告應當採取的後續控制措施,並將其有機納入可疑交易報告制度體系,構建一套“事前、事中、事後”全流程的可疑交易報告內控制度及操作流程,切實提高可疑交易報告工作的有效性。”

反洗錢履職架構

義務機構應當通過內控制度明確內部反洗錢履職架構。規範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業務部門、反洗錢管理部門、內部審計部門、人力資源部門、信息科技部門、境內外分支機構和相關附屬機構在反洗錢履職過程中的職責分工,建立層次清晰、相互協調、有效配合的反洗錢運行機制。

風險管理策略

義務機構應當制定科學、清晰、可行的洗錢風險管理策略,完善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合理配置、統籌安排人員、資金、系統等反洗錢資源,並定期評估其有效性。洗錢風險管理策略應當根據洗錢風險狀況及市場變化及時進行整。

反洗錢內部問責、考核制度

義務機構應當建立、完善反洗錢內部問責機制,將反洗錢履職情況納入對分支機構、附屬機構及相關人員的考核和責任追究範圍,對違規行為嚴格追究負責人、高級管理層、反洗錢主管部門、相關業務條線和具體經辦人員的相應責任。

此外,金融機構還應在內控制度中體現洗錢風險管理文化,提出明確的反洗錢控制目標,風險監測機制、風險管理的方法,應急計劃,信息保密和信息共享、違規事項舉報等基本內容。

預算內部控制制度 篇21

對於一個學校或單位的財務管理,都會制定各方面的財務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某學校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僅供參考。

為了規範學校會計行為,保證學校國有資產安全,全面提高學校財務運行質量,根據《會計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會計機構內部應建立稽核制度”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目標和原則

安徽農業大學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目標是:

第一,嚴格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本單位內部制度,保證學校資產安全完整;

第二,及時提供正確的會計信息;第三,保證各項經濟活動符合效益原則並在法定範圍內進行。

安徽農業大學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的原則是:

在既定目標前提下,遵循合法性、科學性、規範性、適用性原則。即:制定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體現財務管理的要求,合乎財務規範,針對學校的特點,便於操作和執行,有利於控制和檢查。

二、基本內容

1.會計事項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

(1)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避免相互扯皮、推委、越權行事。

(2)記帳人員與經濟業務和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務保管人員要實行職務分離,並相互制約。

2.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明確

(1)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程序應當做到制度化、規範化。

(2)決策和執行程序中應當體現決策人員和執行人員之間能夠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防止權限失控、決策失誤和徇私舞弊。

3.進行財產清查

財產清查制度是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債權債務進行清查核對的一種制度。通過財產清查,確定各項財產的實存數,以查明是否相符,並查明帳實不符的原因和責任。對帳實不符的問題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做到帳實相符,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三、內部控制的具體辦法

對財務負責人的稽核

1.是否支持、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2.對單位重要經濟業務是否編制詳細的預算或計劃,是否及時或定期反饋學校預算執行情況。

3.會計崗位的設置和分工是否合理、是否定期輪崗,對二級財務機構是否定期進行監督和檢查,會計人員實行會計委派制。

4.是否保障本單位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

5.反映的問題是否及時作出處理。

對二級財務的稽核

1.會計核算是否按高校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

2.會計指標是否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3.會計核算是否及時,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是否清晰明瞭。

4.單位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會計處理基礎,收入與相關的費用支出是否相互配比。

5.發生的經濟業務內容是否真實、合法。

6.以下內容對二級財務同樣有效。

對現金出納業務的稽核

1.是否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2.現金日記數字準確,逐筆記帳。

3.是否有現金坐支、白條抵庫現象,現金存量是否在規定範圍內。

4.是否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費用、債權帳目的登記工作。

對銀行出納業務的稽核

1.根據經濟業務內容正確填開現金支票、轉帳支票等銀行票據,不得根據他人要求將應轉帳支付和電匯支付改現金支付或銀行匯票支付。

2.銀行存款日記帳日清月結,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並與總帳核對相符。

3.各帳户餘額真實、準確,與銀行對帳單核對相符。

4.及時辦理銀行票據的結算與交換,發現問題及時查找。

5.妥善保管銀行票據及相關印章,做到票據和印章分開放置。

對審核、制單業務的稽核

1.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真實、合法、有效。

2.報銷手續是否完備、所附原始憑證的內容是否與經費項目相符。

3.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是否及時彙報。

4.記帳憑證是否摘要清楚、數字準確、科目正確,與所附的原始憑證內容相符。

對複核業務的稽核

1.記帳憑證編號是否連續、對記帳憑證的改正是否符合規定。

2.是否及時複核和傳遞記帳憑證。

3.記帳憑證未傳遞前是否妥善保管。

4.發現問題是否及時彙報。

對記帳業務的稽核

1.帳户設置是否合理、有序。

2.是否根據記帳憑證及時、準確地登錄入帳,登錄是否有疏漏。

3.帳簿記錄發生錯誤時,是否按規定的方法進行更正。

4.月末是否及時結帳、對帳,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5.是否根據要求完整、準確及時地編報有關報表。是否將有關領導和相關單位所要數字及時反饋。

6.是否及時幫助對帳目有疑問的單位和員工核查清楚、不推諉。

對工資管理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月準確、及時地發放工資、代扣相關款項。

2.是否按月做好工資數字備份,並將工資冊及相關資料裝訂存檔。

3.是否及時做好工資統計表並交制單人員填制記帳憑證。

4.是否按照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税並及時匯繳税務機關。

學生收費及助學金管理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年級、專業分別核實、準確收費。

2.對學生繳費系統是否定期維護。

3.對收取的學費是否及時繳存專户並定期核對,如有差錯是否及時處理。

4.是否定期清理學生欠費。

5.是否及時發放助學金,並根據相關部門書面通知及時對助學金作出調整。

對專控業務的稽核

1.是否定期報送專控及社會集團購買力報表。

2.是否建立專控及社會集團購買力統計台帳。

對公積金管理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和在編人數準確計算及時調整職工公積金並按月交納。

2.是否按規定支取和返還職工公積金。

3.是否定期核對公積金存款,做到帳帳相符。

對醫療保險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規定準確計算並扣繳職工醫療保險金。

2.是否隨人員變動和工資增加及時調整醫療保險金。

對票證管理的稽核

1.是否按規定及時購入財政發票並進行編號登記。

2.是否建立和完善發票領用審批、登記手續。

3.發票存根交還時,是否及時查驗,發現問題是否及時處理。

4.是否定期核對庫存發票,催交長期領用未交發票。

5.是否按時整理髮票存根並送財政廳核銷。

6.是否按期辦理收費年檢及妥善保管收費證可證和發票準購證。

對財務文檔、財務檔案管理的稽核

1.是否對會計資料及時裝訂、歸類整理並編號立卷。

2.是否建立查檔借閲登記、審批制度並嚴格執行。

3.是否按照規定定期移交學校檔案室。

4.收發文是否登記編號並送閲及催辦,是否及時歸類整理並移交學校檔案室。

對外匯管理業務的稽核

1.是否按規定辦理外匯審批手續。

2.是否及時合法地辦理結匯用匯手續和外幣轉換業務。

3.對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及時登記入帳。

4.月末是否結帳、對帳,做到帳帳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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