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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值班管理規定(精選31篇)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精選31篇)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

1 總則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精選31篇)

1.1 目的

為加強夜間值班管理,明確崗位職責,規範值班員工和司機的行為,制定本規定。

1.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天山房地產公司及所屬各公司。

2 值班人員安排

2.1 值班人員範圍包括總裁助理、總經理助理、行政部門領導及以下的在崗正式男性員工。

2.2 每月29日前由房地產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提供在崗員工名單給總裁辦公室;各公司辦公室提供在崗員工名單,辦公室依次排序,列出下月值班表,保證值班秩序的公平、公正。

2.3 辦公室每月30日前將次月值班表送值班室,值班人員按照值班表自覺值班,辦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如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時間有變化,辦公室人員負責提前一天通知該值班人員。

2.4 因身體健康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經董事長批准可以不值班。

3 員工夜間值班要求

3.1 值班時間:從每晚7:00開始至次日早7:00

3.2 值班地點:房地產公司總部值班室,各公司值班室。

3.3 值班人員:管理人員一名(以下稱值班長),司機一名(以下稱值班司機)。

3.4 值班長職責

3.4.1 以公司值班長身份管理公司值班期間一切事務,總部值班長的上一級領導有權檢查值班長值班情況,各公司總經理有權檢查本公司值班長值班情況;

3.4.2 負責值班長所在公司辦公設施的消防、安全、保衞等工作,定時巡視、檢查,確保門窗、電燈、水龍頭、空調等已關閉,無外單位人員留宿,保安在崗值班;

3.4.3 負責客户投訴事務及應急突發事件處理;

3.4.4 負責公司事務的上呈下達;

3.4.5 負責值班期間來客的登記、接待工作,來電的接聽、公司規定範圍內的解答工作,對解答不清的須及時向對方提供準確的電話號碼或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後解答;

3.4.6 負責管理好值班司機和值班用車;

3.4.7 填寫值班記錄表(見附件);

3.4.8 負責公司副總經理以上級別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3.5 值班司機職責

3.5.1 按照值班長的要求和公司有關規定,隨同公司人員夜間外出辦理公司事務;

3.5.2 負責值班長安排的符合公司規定的臨時性工作。

4 值班要求與罰則

4.1 公司人力資源部或分公司辦公室未按時、依序提供在崗員工名單,處罰負責人50元。

4.2 辦公室未按時、依序列出次月值班表,處罰辦公室負責人50元。辦公室負責人、總部值班長的上一級領導、各公司總經理不定期對值班人員的值班紀律進行檢查,發現違紀行為及時處理,違者處罰相關負責人50-100元。 4.3 值班長與值班司機

4.3.1 值班長值班時上下班必須打卡,未打卡按曠工處理。

4.3.2 值班長要填寫《值班記錄表》,對未填寫值班記錄表的,處罰值班長20元。 4.3.3 值班長與值班司機在值班前及值班期間不準喝酒,違者處罰責任人50元。 4.3.4 值班長、值班司機不能按時值班時,需主動提前與次日值班人員協商替班,報辦公室批准後方可替班。無故不值班又未安排替班的,處罰責任人50-100元,值班人員往後順延一位。

4.3.5 值班長、值班司機必須提前5分鐘到崗,違者處罰30元。 4.2.6 值班長、值班司機嚴禁值班期間脱離崗位,違者處罰50-100元。 4.3.7 值班長、值班司機嚴禁在值班期間辦私事,違者處罰50-100元。 4.3.8 值班長、值班司機未履行職責的,違者處罰50-100元。

4.3.9 值班長在值班期間必須妥善保管公司物品,值班期間公司物品如有損壞的,責任人必須照價賠償,無責任人的,由值班長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3.10 值班司機必須服從值班長符合公司規定的管理、安排、指揮,經值班長同意

後方可出車,不得私自出車,違者處罰50-100元。

4.3.11 值班司機值班前須將車加滿油,調試好車輛,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出車或刁難乘車人,違者處罰50-100元,情節嚴重者調離司機崗位直至辭退。 4.4 值班車輛

4.4.1 嚴禁值班長、值班司機利用夜間值班時間私用車輛,違者處罰責任人50-100元。

4.4.2 在下午下班後召開各類工作會議,由辦公室提前安排好車輛,值班長要主動地提供服務,違者處罰值班長50-100元。

4.4.3 由於工作原因,在晚上九點以後下班的員工,經辦公室負責人與當日值班長同意後,可以用值班車輛送當事員工回家,違者處罰值班長50元。

4.4.4 在值班期間,多項工作需用車時,值班長要本着急事急辦的原則,調度好車輛,妥善處理好各項工作,違者處罰值班長50-100元。

4.4.5 為了使值班長能在值班期間滿足值班用車的需要,各部門在下午下班前確知晚上需用公司車輛工作時,該部門經理要提前報主管領導協調解決,並辦理好相關車輛的交接手續,違者處罰當事部門經理50-100元。

4.4.6 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夜間值班期間私借公司車輛外出辦事,違者處罰雙方當事人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5 附則

5.1 本規定由總裁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 5.2 本規定自董事長批准之日起實施。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

目的:為了加強並完善內部管理,監督夜班生產單位的生產情況,保

障公司夜間安全,遇盜竊或其他突發事件能迅速處理及時記錄並彙報真實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人員:各部門主管。

要求:責任心強,有應變及處理突發事件能力。

責任:1.對夜班生產單位進行督察;

2.處理夜間突發事件;

3.督察門衞人員值班情況;

制度細則:

1. 除法定節假日外的正常工作日,都必須按規定夜間值班。

2. 值班人員嚴格遵守值班時間,晚7:00-早7:00。

3. 值班人員應該嚴守值班時間準時到崗到位,做到不脱崗、不漏人、不擅離職守。因故離開半小時以上者,須在值班日誌上做出書面説明。

4. 值班人員夜間對公司進行全面巡查,巡查範圍包括:倉庫、車間、辦公室、工廠周邊等。每晚不少於4次,其中下半夜巡查不少於2次。

5. 注意防火、防盜、防破壞。對巡查時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並在值班日誌上記錄,重要情況及時彙報公司。

6. 遇突發事件(如盜竊、火災等)應及時處理並撥打相關公益電話,

重要事件及時彙報公司領導。

7. 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電話要保持全程暢通。

8. 值班人員如遇重要情況不能值班時,必須提前做好代班工作。代班人員必須恪守值班制度,不得出現空崗情況。

9. 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嚴格履行值班任務,強化責任意識、忠於職守、盡職盡責。加強巡視、巡查,做好防盜、防火、防災等工作,尤其加強對夜班生產單位的督察及公司重點部位的監管,杜絕脱崗、睡崗。

10. 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尤其要做好存在的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的交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11. 本制度頒佈之日執行。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3

為加強值班管理,明確值班職責,提高值班效果,確保公司生產經營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一、值班職能劃分

公司值班人員負責對夜間安全生產進行總控,並根據職能、管理範疇分為煤焦區、化工區兩個區域。

二、值班時間、地點

(一)值班時間

公司機關值班時間為每晚19:00至次日6:00,值班人員每晚19:00前到辦公樓門廳進行視頻考勤。

煤焦區、化工區值班時間統一為每天17:00至次日8:00,值班人員每天17:00前進入值班室簽到。

(二)值班地點

1.公司值班地點在辦公樓一樓值班室,值班電話為86926668;

2.煤焦區值班地點在生產調度樓二樓煤焦調度室,值班電話為86926736。

3.化工區值班地點在甲醇樓二樓化工調度室,值班電話為86926723。

三、值班人員及順次

公司、煤焦、化工調度室值班人員及排班順次見附表。

四、值班職責

(一)公司值班組職責

1.負責公司夜間生產經營突發問題的協調處置工作;

2.負責監督、檢查生產值班情況;

3.負責監督、檢查各門崗保衞、地磅室及煤焦調度室、化工調度室崗位夜間執勤情況。

(二)煤焦區生產值班職責

1.負責協調備煤車間、煉焦車間、化產車間、物料質檢部、車輛車間等煤焦區域生產存在問題及處置生產突發事件,確保夜 間生產秩序進行;

2.有效檢查煤焦區各重點崗位和抽查輔助崗位的工藝及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查糾違規違紀違章行為,對值班期間煤焦區域安全生產負責。

(三)化工區生產值班職責

1.負責協調空分車間、甲醇車間、合成氨車間、危化品庫等化工區域和倉儲部生產存在問題及處置生產突發事件,確保夜間生產秩序進行;

2.有效檢查化工區各重點崗位和抽查輔助崗位的工藝及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查糾違規違紀違章行為,對值班期間化工區域安全生產負責。

五、值班管理細則

1.值班人員值班時應認真將值班情況記入值班記錄,抽查時應由當班崗位人員簽字確認。查出違規違紀的,由值班人員拿出處理意見,並在第二日將值班記錄報公司總經理。

2.遇有值班人員出差或休班時,值班人員應提前向值班組長請假,並於當日16:00前報知行政辦公室或煤焦、化工調度室,同時自行聯繫同級人員替換班,之後主動替回。

3.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期間除查崗外不得離開值班區域,嚴禁脱崗,特殊情況,須經值班組長同意。

4.生產值班由值班組長安排,分上半夜(17:00-1:00)、下半夜(1:00-8:00)進行現場檢查,必須保證每天夜間值班檢查崗位不低於兩次,時間自定;公司值班對煤焦調度室、化工調度室值班情況及保衞部、地磅室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巡查不低於一次。

5.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

6. 生產車間、部門管理人員2人的,每天需一人留守公司(含值班人員);3人以上的生產車間、部門管理人員,每天留守公司人員不低於2人(含值班人員)。

留守人員每天下午下班前在調度室簽字,並不得飲酒;在廠區居住的,不得擅自離開廠區;居住公司周圍的管理人員,接通知後必須保證在半小時內趕回公司。

7.生產區域值班人員實行班中就餐。

8.參加公司早上調度會的值班人員可在7:00離崗用早餐。

六、違規處理

1.值班人員因出差、休班等原因,造成空崗的,罰款200元/人。

2.值班期間未按規定到重點崗位查崗簽到,每發現一處,罰款值班人員20元/處。遲到、早退人員,按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加倍處罰。

3.生產留守管理人員不籤留守的,罰款20元/人次。

4.值班記錄填寫不完整、不規範的,罰款值班人員20元/人.次。

5.值班人員脱崗,罰款100元/人,連帶值班組長50元/人.次。

6.替、換班不告知的,對當事人罰款50元/次。

7.值班後不打掃值班室衞生的,一次罰款30元。

8.值班期間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按相關應急預案協調處理和上報;處理不當的,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七、本規定自二〇xx年十一月四日起執行,原值班管理規定、調度令(20xx年5號)廢止。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4

1 總則

1.1 目的

為加強夜間值班管理,明確崗位職責,規範值班員工和司機的行為,制定本規定。

1.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天山房地產公司及所屬各公司。

2 值班人員安排

2.1 值班人員範圍包括總裁助理、總經理助理、行政部門領導及以下的在崗正式男性員工。

2.2 每月29日前由房地產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提供在崗員工名單給總裁辦公室;各公司辦公室提供在崗員工名單,辦公室依次排序,列出下月值班表,保證值班秩序的公平、公正。

2.3 辦公室每月30日前將次月值班表送值班室,值班人員按照值班表自覺值班,辦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如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時間有變化,辦公室人員負責提前一天通知該值班人員。

2.4 因身體健康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經董事長批准可以不值班。

3 員工夜間值班要求

3.1 值班時間:從每晚7:00開始至次日早7:00

3.2 值班地點:房地產公司總部值班室,各公司值班室。

3.3 值班人員:管理人員一名(以下稱值班長),司機一名(以下稱值班司機)。

3.4 值班長職責

3.4.1 以公司值班長身份管理公司值班期間一切事務,總部值班長的上一級領導有權檢查值班長值班情況,各公司總經理有權檢查本公司值班長值班情況;

3.4.2 負責值班長所在公司辦公設施的消防、安全、保衞等工作,定時巡視、檢查,確保門窗、電燈、水龍頭、空調等已關閉,無外單位人員留宿,保安在崗值班;

3.4.3 負責客户投訴事務及應急突發事件處理;

3.4.4 負責公司事務的上呈下達;

3.4.5 負責值班期間來客的登記、接待工作,來電的接聽、公司規定範圍內的解答工作,對解答不清的須及時向對方提供準確的電話號碼或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後解答;

3.4.6 負責管理好值班司機和值班用車; 3.4.7 填寫值班記錄表(見附件);

3.4.8 負責公司副總經理以上級別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3.5 值班司機職責

3.5.1 按照值班長的要求和公司有關規定,隨同公司人員夜間外出辦理公司事務; 3.5.2 負責值班長安排的符合公司規定的臨時性工作。

4 值班要求與罰則

4.1 公司人力資源部或分公司辦公室未按時、依序提供在崗員工名單,處罰負責人50元。

4.2 辦公室未按時、依序列出次月值班表,處罰辦公室負責人50元。辦公室負責人、總部值班長的上一級領導、各公司總經理不定期對值班人員的值班紀律進行檢查,發現違紀行為及時處理,違者處罰相關負責人50-100元。 4.3 值班長與值班司機

4.3.1 值班長值班時上下班必須打卡,未打卡按曠工處理。

4.3.2 值班長要填寫《值班記錄表》,對未填寫值班記錄表的,處罰值班長20元。 4.3.3 值班長與值班司機在值班前及值班期間不準喝酒,違者處罰責任人50元。 4.3.4 值班長、值班司機不能按時值班時,需主動提前與次日值班人員協商替班,報辦公室批准後方可替班。無故不值班又未安排替班的,處罰責任人50-100元,值班人員往後順延一位。

4.3.5 值班長、值班司機必須提前5分鐘到崗,違者處罰30元。 4.2.6 值班長、值班司機嚴禁值班期間脱離崗位,違者處罰50-100元。 4.3.7 值班長、值班司機嚴禁在值班期間辦私事,違者處罰50-100元。 4.3.8 值班長、值班司機未履行職責的,違者處罰50-100元。

4.3.9 值班長在值班期間必須妥善保管公司物品,值班期間公司物品如有損壞的,責任人必須照價賠償,無責任人的,由值班長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3.10 值班司機必須服從值班長符合公司規定的管理、安排、指揮,經值班長同意後方可出車,不得私自出車,違者處罰50-100元。

4.3.11 值班司機值班前須將車加滿油,調試好車輛,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出車或刁難乘車人,違者處罰50-100元,情節嚴重者調離司機崗位直至辭退。 4.4 值班車輛

4.4.1 嚴禁值班長、值班司機利用夜間值班時間私用車輛,違者處罰責任人50-100元。

4.4.2 在下午下班後召開各類工作會議,由辦公室提前安排好車輛,值班長要主動地提供服務,違者處罰值班長50-100元。

4.4.3 由於工作原因,在晚上九點以後下班的員工,經辦公室負責人與當日值班長同意後,可以用值班車輛送當事員工回家,違者處罰值班長50元。

4.4.4 在值班期間,多項工作需用車時,值班長要本着急事急辦的原則,調度好車輛,妥善處理好各項工作,違者處罰值班長50-100元。

4.4.5 為了使值班長能在值班期間滿足值班用車的需要,各部門在下午下班前確知晚上需用公司車輛工作時,該部門經理要提前報主管領導協調解決,並辦理好相關車輛的交接手續,違者處罰當事部門經理50-100元。

4.4.6 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夜間值班期間私借公司車輛外出辦事,違者處罰雙方當事人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5 附則

5.1 本規定由總裁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 5.2 本規定自董事長批准之日起實施。

二0xx年七月十四日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5

1、值班時間:當日下午下班後至次日上午上班前。

2、值班人員職責是負責夜間值班期間的各種事項處理及公司保衞工作。

3、值班人員應及時填寫值班記錄表,記錄值班期間車間生產情況,包括產品、人員、帶班、設備運轉情況;記錄值班期間外來人員出入情況、門衞以及監控是否正常等情況。

4、值班記錄表由辦公室人員管理,值班人員值班結束後應將值班記錄表及時送交辦公室,辦公室將值班記錄表交給下一值班人員。辦公室將值班記錄表以月為單位統計彙總存檔,作為夜間值班情況及計算夜間補貼的依據。

5、值班人員每日上崗、離崗前必須檢查廠區有無異常情況,發現異常情況、丟失被盜等破壞現象要及時彙報。值班期間遇惡劣天氣時值班人員廠區巡查應在正常巡查基礎上,重點加強對廠區內辦公樓、生產車間、工地、倉庫等基礎設施預防惡劣天氣措施的巡查,組織廠區內員工做好惡劣天氣的預防應對,確保將惡劣天氣的損害降至最低,並在出現突發事件時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

6、值班人員與門衞人員配合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難以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單位領導,並請求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7、值班人須盡職盡責,維護好公司利益。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值班人因事、因病無法到崗值班的,應事先請示調班,並報辦公室備案。值班人不準當班喝酒,不準帶非本單位人員入內。若因此而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不按規定值班簽到、缺勤的一次罰款30元。

8、值班人員不遵守本制度的,對夜間出現問題未發現、未按規定處理或彙報的每人罰款30元;值班人員採取措施得力規避公司經濟損失的視情況獎勵30—200元。

9、本規定自 下發之日起執行,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20xx 年5月25日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6

一、安全防範

1、 維護酒店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2、 加強夜間對重點部位的安全防範檢查和白天客人車輛的指揮停放和安全防盜活動檢查,及時做好記錄。並對可疑狀況及客人滋事時間做到及時控制。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3、 加強酒店各部門安全防範檢查。並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培訓和演練。

4、 對違反治安條例和酒店制度的行為,收集證據,查清事實並及時處理。該向公 司或公安機關報告的,做到及時彙報,把事態控制在最小。

5、 配合酒店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檢查酒店營業場所情況並做好記錄。

6、 負責酒店內部車輛的管理工作,發放停車牌。指揮車輛停放。

7、 要熟悉每天客情,配合營銷部對來店客人做好接待、引導工作。

8、 熟悉酒店各崗位消防器材的配備情況和擺放位置。

9、 定期對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及影響安全的因素做檢查,並有檢查記錄。

10、 做好酒店的安全屏障,遇事敢向前,不退縮,不迴避。

二、專業技能

1、 對消防知識有全面的瞭解,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2、 能統一、正確的使用車輛指揮手勢和語言。

3、 熟悉酒店各部門設施設備及接待能力。

4、 掌握酒店規定的接待流程和服務語言。

三、 行為規範

1、 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2、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勤請示、勤報告。

3、 堅守崗位、克盡職守,不脱離、不睡崗、不坐崗,不監守自盜,不閒聊。

4、 勤走動,勤巡查,控制防範在前,積極彌補在後。

5、 當崗期間要精神抖擻,威武英勇。不得萎靡不振,遇事撤退。

6、 客人車輛停穩後,要行禮,主動招呼,主動給客人開車門、搬東西。

7、 語言:使用普通話。當客人進店時要主動問侯。

“您好,歡迎光臨;您好,您今天是參加哪個聚會?。。。”

8、 監督員工打卡

四、清潔衞生

1、 每天上崗前第一件事是對衞生區域做徹底的衞生打掃(由夜班人員打掃),其它班次維護。

2、 衞生檢查標準按照《長富園林酒店衞生檢查標準》執行。

五、儀容儀表

按照《長富園林酒店儀容儀表規範》執行。

六、工作效率

保安部負責着整個酒店的安全,必須以最快的反應速度處理和應對各種突發事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逃避。必須嚴格服從酒店領導指揮。

七、工作態度

保安部是客人消費的第一站和最後一站,第一印象尤為重要。關乎着酒店的形象和聲譽。能否讓客人在酒店有一個滿意的消費。直接關係着客人最終的印象和評價。

所以,保安部人員必須以熱情、專業、積極、迅捷的工作態度面對所有顧客。

八、設施設備

由於保安部這個特殊的崗位,肩負着企業的安全問題。在設施設備這項考核內容中,除了對本部門設施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外。更重要的是對以下內容的掌握和了解:

1、 對整個企業結構佈局要充分熟悉和了解。

2、 對酒店消費器材的位置、完好程度要熟悉和掌握。

3、 對酒店的監控系統、門、窗、鎖、鑰匙、設備運行情況、水、電等直接影響安全的重要因素要重點監控。隨時掌握其完好和運行情況。特別是夜間安全事故高發時間段,要做到勤走動、勤檢查。防止安全事件的發生。

九、節能降耗

1、 整個外場光彩工程的控制。根據季節和客情狀況隨時監督和調整開關時間。

2、 在晚上營業結束後,及時檢查各部門的水、電的開關情況。做到及時控制和監督,以免造成浪費。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7

一、目的

為提高公司員工整體形象和精神面貌,規範公司形象管理,特對員工工裝管理做如下規定。

二、規定適應範圍:公司各部門、各店

三、工裝規定

1、 工裝由公司統一定製

2、 女員工工裝每套五件套,每人兩套,每套120元,所有員工不設洗工裝日。

3、 班長{含保安外的男員工}以上管理人員人每人兩套工裝,每年補助150元,共補助兩年,不設洗工裝日。要求外套為黑色或藍色西服,襯衣為白襯衣,必須打領打;夏季為白色短袖,黑或藍色褲子{女士可以着裝黑或藍裙子}。

4、 保安夏裝每人兩套,發放夏裝時需繳納工裝費用40元,離職時工裝歸個人所有。冬裝根據市場行情制定價格,每人兩套,折舊與女員工相同。 裝制定標準

四、工裝管理要求

1、 公司辦公室統一制定換季工裝的調整時間,員工着裝應保持清潔、整潔、美觀、大方,任何人不得修、損壞工裝的整體設計,為防止丟失,丟失工裝者按原價賠償。

2、 員工工作不滿一年離職者,少工作一個月,每月按工裝摺舊20元,最高折舊扣100元,同時工裝收回;工作超過一年但不滿兩年離職者,少工作一個月,每月扣工裝摺舊10

元,最高折舊扣50元,同時工裝收回;工作滿兩年{含兩年}以上離職者,不再扣除工裝摺舊費,同時工裝收回。

3、 班長{含保安外的男員工}以上管理人員,按照公司統一要求自己做工裝,自轉正後的第一月開始,每工作一個月補助10元,工作滿一年者,共補助150元,離職當月不再補助,工裝歸個人所有。

4、 己補助150元的管理人員,第一年未工作滿一年離職的,每少工作一個月,每月扣10元;工作滿一年後按每月補助10元執行,只補助一年,共補助150元,離職當月不再補助,工裝歸個人所有。

5、 工裝已到位的員工,須在上班時間着工裝,暫無工裝人員,在上班時須着裝與公司工裝款式、顏色相近的衣服。各部門負責人及時檢查本部門員工的着裝情況,確保員工着裝達到良好的效果,維護本公司的整體形象。

6、 所有員工工作時間着裝標準的管理按公司下發的《員工現場管理規範》執行。

五、凡有以下情況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的處罰或辭退;

1、 利用公司工裝、工牌在外做不正當事情者;

2、 着工裝工牌而在外破壞本公司名譽或肇事者。

六、本規定與以前有衝突的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未涉及部分以原規定為準。

七、本規定自二0xx年六月一日起執行,最終解釋權歸辦公室。

滑縣萬家福商貿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6日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8

為了正確行使權力,避免工作失誤,根據民政部、公安部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村實際,現對村委會公章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公章的制發

村民委員會公章一律由鄉人民政府負責制發。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制發機關報告並申請補發,由制發機關登記後辦理補發。使用已作廢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項須由村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後印章保管人方可加蓋公章:

1、各種責任狀、年、季、月(臨時)報表;

2、各類請示、申請、報告、合同(協議)文書;

3、村民建房申請、民政救助要求;

4、上級政府部門、機關單位、村外單位及企業和個人須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的各種文書、報表、證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項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蓋公章:

1、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婚姻狀況等基本情況的;

2、村民要求參加各類專業技能培訓的申請;

3、村民户籍遷移、出具死亡證明書等,保管公章人員應本着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給予辦理。

(三)凡涉及貸款、重大工程項目發包、擔保等重大問題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表決通過後

方可蓋章。如有違規行為的,保管公章人員有權阻止或拒蓋公章

三、公章的保管及責任追究

(一)村民委員會公章由專人保管。

1、印章保管人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時,須逐一認真登記用印時間、用印事由、審批人、並簽註用印人姓名;

2、印章保管人應不詢私情、堅持原則、不得利用公章圖謀私利;

3、印章保管人私自用印,出於個人目的,尚未造成集體損失和不良後果的,視情形給予批評、教育;造成集體損失和不良後果的,印章保管人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

4、私用印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不準非保管公章人員擅自隨身攜帶公章外出,不準將公章隨意託人代管、代蓋,未經同意,不得將公章帶離辦公場所,不準在空白紙上蓋公章;

6、不得藉機吃、拿、卡、要,違者按規定予以撤換和處理。

(二)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經濟合作組織負責人原則上不得直接保管和使用公章。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9

為了科學、規範、合理有效地使用車輛,最大限度地節約成本,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做到行車安全,用車高效,節能降耗,全力支撐和保障企業生產經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總公司、分公司、各項目部的所有公務車輛。

二、公務車的使用管理

1、公司公務車輛全部交由辦公室統一調配管理,辦公室根據公司用車需求合理調派車輛。

2、車輛駕駛原則上實行專車專用,專車專管制度。若司機請假或另有任務,辦公室可指派其他司機或持有駕照人員駕駛。

3、嚴禁公車私用。車輛不得用於私人事務,一旦發現,對駕駛員和使用人均按其情節輕重進行處理。外單位或個人借用,應報總經理批准,同時該車司機應記錄並告知借車人車輛狀況,並且牢記借車時間。接客或接送本單位員工需要用車的,由辦公室主任調配或請示總經理批准。

4、確保行駛安全,嚴禁無照駕駛、酒後駕駛、超速駕駛、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由於無照駕駛或擅自出借或動用車輛而受到罰款、處罰的,由該車駕駛員自行承擔;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該車駕駛員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公司概不負責。一年內沒有受到處罰的駕駛員,公司將予以表彰、獎勵。

5、下班後及夜間,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地點(特殊情況除外),並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如需用車,原則上由總經理安排所保留的車輛。嚴禁未經請示私自動用公務車,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6、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出差人員,須填寫《公司車輛使用登記表》(見附表1),用車一天以內由辦公室主任審批,用車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7、車輛如在公務中遇到車禍,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立刻與公司管理聯絡,並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凡外人借車發生事故的,一旦獲悉情況,就得向公司彙報,不得隱瞞。

三、公務車的使用

1、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後下級;先急事後一般;先完成工作或接待任務,後其他事務的原則安排。

2、專車專用。總公司現有車輛兩輛,必須再借用鄂G62288 和鄂A1122兩輛轎車(借用合同另訂)供董事長和總經理專用

3、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辦事、聯繫業務、接送。 4、接送公司賓客等。

5、每10天應登記車輛的行程公里數(見附2《公司車輛行程、加油、維修情況登記表》) 四、車輛用油管理

1、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使車輛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公司所有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二卡(中石化和中石油)制度。一般情況不允許現金加油。若卡內無款或其他特殊情況的,現金加油後必須憑正規的税務發票報銷。

3、車輛加油卡辦理後,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

10天登記一次(見附2表《公司車輛行程、加油、維修情況登記表》),月底登記完畢後,連同表1交給辦公室主任存檔備查。

4、司機應實時瞭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應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五、維修保養與保險

1、 本公司實行專車專管制度,駕駛員必須愛護車輛,每週應定期對自己駕駛的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2、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根據一天的用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視方便與否予以加油,最好不要在出車時才臨時加油。

3、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做到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及時發現車輛問題和隱患,及時向車輛管理員反映,及早進行維修,避免嚴重的損失。儘量自己動手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4、加強車輛維護管理,建立車輛維修台賬。車輛管理員應督促駕駛員定期進行保養檢修,如實如數地登記維修、罰款情況,每次維修費用如實填入《公司車輛行程、加油、維修情況登記表》。

5、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6、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車輛管理員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繫,並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後,辦理索賠手續。

六、車輛費用報銷車輛維修保養、油費、過道、停車洗車等其他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應貼好票據,經總經理簽字審批後,到財務部據實報銷(或由辦公室主任代付)。

七、 附則

1、 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 2、未盡事宜,由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商定增改。

湖北礦山建設有限公司

二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生產現場標準化作業,規範檢修作業行為,使檢修工器具、工具櫃、工具房、各設備部件等定置擺放整齊,做到標準高、質量優、工藝細、環境美,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檢修作業的定置管理。

第二章 定置管理內容與要求

第三條 地面分界:

(一)劃定界限分檢修區域、通道區域和格柵區域。

(二)根據現場工作場所的需要劃定區域。

(三)分界線進行清晰地標記。

(四)維持分界線的清晰和不退色。

(五)對於檢修區域有廠內公路以及其它有可能通過機動車輛的區域應明確劃分行人通道和機動車道,如禁止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用清晰的標誌註明“禁止通行”,並用標示牌指明繞行路線。

(六)機動車通道和人行道留有充分的寬度保證自由通行。

(七)禁止使用高光澤的油漆作地面分界的材料,使用統一的分界標識。

(八)劃線根據用途的不同分為“警戒線”“禁止阻塞線”“防止碰頭線”“防止絆跤線”,分界線的寬度統一為100mm,所使用的顏色為黃色,色標號為Y100。

(九)在消防設備區域檢修,消防設備附近塗刷“禁止阻塞線”。

(十)在開關附近檢修,開關下劃分 “禁止阻塞線”。

(十一)“禁止阻塞線”區域應保證配電櫃門、抽屜開關全部打開狀態時而不被阻塞。

第四條 檢修區域定置管理

(一)主重要設備檢修要繪製定置管理圖。檢修班組技術員繪製定置圖,定置圖上要標明各區域荷載,定置圖的繪製應考慮物件重量、作業面積、工藝要求、安全通道等條件,在定置圖上明確所有重要設備、拆卸的重要部件、工具櫃、移動檢修休息間等所在的具體位置、墊層級別及墊層要求。

(二) 檢修區域存放的物品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主要交通道路,用黃色線條對該區域進行畫線, 拆卸下來的設備、零部件擺放做到橫成行,豎成線,並用標牌標明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對於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安全以及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物品應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存放。

(三)在廠區室外臨時存放大型物品時,必須存放有序,排列堆碼整齊。

(四)以劃線的方式規定出檢修用車輛的存放點。

第五條 設備定置管理

(一)設備周圍留有檢修維護及運行操作人員的通行場地,使維修者、操作者能安全出入。

(二)符合安全文明生產及標準化檢修的要求。

(三)主重要設備檢修各部件根據定置圖要求擺放。

第六條 生產現場定置管理

(一)所有的生產現場不準存放閒置設備、材料、工器具及雜物,尤其是通道處。

(二)生產現場有主重要設備檢修工作,必須使用圍欄整體或間斷隔離(間斷隔離要用安全警示帶 連結成一個整體)的方法將檢修區域與場所隔離開,並在檢修現場明顯位置放置設備安全標識及檢修工藝牌,並粘貼相關內容。

(三)現場備件的擺放 :檢修現場要用的設備、備品備件定置擺放在指定區域內,並做好標識,標識字跡清晰、工整、內容真實。備品備件應按其結構特點合理採用擺放方式,防止在存放過程中發生變形。易鏽蝕及精度要求較高的備品備件應做好防腐、防塵工作,防止出現鏽蝕、磨損等性能劣化情況。

第七條 現場工具櫃定置管理

(一)設備、材料、工器具及消耗品,分隔管理。

(二)如在休息間存放物品時,擺放整齊有序,根據功用的不同,分區存放並進行標識,在各功能區 之間預留足夠的安全通道。休息間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三)在工具櫃內存放物品時,備品、工器具和消耗品按照用途、種類及規格分類存放,擺列整齊 劃一,對存放的各類物品進行標識。工器具使用完畢後,應擺放回原位。

(四) 在現場貨架上存放物品時,對小型備件及各類螺栓分開存放,排列有序,對存放的各類物 品進行標識。

第八條 油品的存放。

(一)新到各類油品專桶專用,標明牌號及到貨時間,分類儲存在指定地點,檢修完後及時清理出 現場。

(二)回收的廢油存放在指定地點,廢油桶設立明顯標誌,不得與新油桶及其它種類的油桶混用。

(三) 潤滑油應分類擺放或存儲在指定地點,設立標識。

(四) 油品儲存應做好防潮、防塵措施,取油完成後及時封蓋,防止油品變質。

第三章 附則

第九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1

一、會議室(接待室)是召開各種會議、研究工作、接待客人和舉行重要活動的場所,由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協調,專人負責衞生和物品管理工作。

二、各分管領導和局(室)、中心,因工作需要使用會議室、接待室的,須提前和辦公室進行對接,由辦公室統一安排調配。各分管領導和局(室)、中心使用會議室、接待室,服務工作由相關科室自行安排,會後及時通知辦公室清理室內衞生。

三、外單位使用會議室(接待室),須經辦公室主任批准,在保證本單位使用的前提下,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四、會議期間要愛護室內設備,需使用多媒體設備時,由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調試,注意保持室內衞生。 五、會議室(接待室)內嚴禁吸煙。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條 為加強對單位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控制室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管理。

第三條 消防控制室應配備專門值班、操作人員,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每個班次不少於2人。

第四條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上崗前應經消防安全技術專業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熟練掌握本單位自動消防設施的工作原理,操作規程及常見故障排除方法。未取得上崗證的人員不得從事自動消防設施的操作及維護。

第五條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應定期進行復訓,並保持相對固定,以利於工作的連續性和熟練性。

第六條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視自動消防設施的運行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自動消防設施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的運轉。值班期間嚴禁脱崗、睡覺、喝酒、聊天、打私人電話。消防控制室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第七條 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消防設施。

第八條 系統發生故障後,及時通知單位獨立維護保養人員或有資質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

第九條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及時掌握有關信息,給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

第十條 單位發生火災後應及時啟動消防控制室火警處置程序。

第十一條 根據本單位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級領導和公安消防機構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務,主動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檢查。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3

第一條 、保安執勤人員要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制度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有較強的政治責任感和工作責任心。認真履行保安職責。

第二條 、保安人員要舉止端莊、着裝整齊、指揮規範、禮貌待人、文明值勤、堅守崗位,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第三條 、保安人員工作時間嚴禁喝酒、聊天、嬉笑打鬧或搞娛樂活動,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覺,不得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第四條 、認真做好報刊收發工作,對掛號信件,快遞要及時登記、通知及交送有關部門。

第五條 、保安人員要嚴格執行外來人員會客登記,攜物出門驗證及夜間機動車輛出廠門檢查等制度。

第六條 、員工下班時段值班保安要站立到保安室門口和通道口,負責和監督廠門口的秩序和安全,要搞好保安室周圍區域的環境衞生,保安室附近嚴禁停放機動車輛,不準擺攤設點。

第七條 、保安人員要按時開啟設防單位有關技防設施,技防設施發生故障時要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第八條 、工廠上班時間必須有2名保安在崗,下班休息時間須有一名保安在崗值班(包括晚上),上班時間每兩小時巡邏全公司一次,巡查內容為:<1>消防設施,<2>非本廠人員進入車間,<3>員工違規情況,<4>車輛規範停放,<5>廠區安全隱患。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彙報並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九條 、嚴格執行廠門出入制度:

1、上班時間公司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確有急事外出的,應如實填寫員工請假卡得主管批准;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準進行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須經主管批准,但只能在保安室內會客。

2、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的,經被訪人同意後,憑有效證件正確填寫會客單後,方可進入公司,會客結束後,憑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方能離開公司;如一時沒聯繫上被訪人的可叫辦公室人員代簽名;嚴禁小商小販及社會閒雜人進入公司。

3、物資出入管理規定,任何車輛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登記手續,出廠的物資必須憑出門證放行。

第十條、 在餐廳用餐時間,保安要協助餐廳管理人員維護秩序和安全。 第十一條、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保安管理的,保安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4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員工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培訓,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和政策

(1)公司培訓按照“經濟、實用、高效”的原則,採取人員分層化、方法多樣化、內容豐富化的培訓政策。

(2)員工的專業化培訓和脱產外出培訓堅持“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員工通過突出的業績和工作表現獲得激勵性培訓和發展機會。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二)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包括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態度培訓。

(1)知識培訓

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

讓員工瞭解公司經營管理的情況,如公司的規章制度、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員工掌握企業的共同語言和行為規範。

(2)技能培訓

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的應用、發揮、提高。

(3)態度培訓

不斷實施心理學、人際關係學、社會學、價值觀及政治覺悟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係,滿足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

第五條培訓形式

培訓形式分為員工自我培訓、員工內部培訓、員工外派培訓和員工交流論壇。

1、員工的自我培訓。

員工的自我培訓是最基本的培訓方式。公司鼓勵員工根據自身的願望和條件,利用業餘時間通過自學積極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

公司會盡力提供員工自我培訓的相關設施,如場地、聯網電腦等。

原則上對員工自我培訓發生的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2、員工內部培訓

員工的內部培訓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員工培訓。

(2)崗位技能培訓。

(3)轉崗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員工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對其實施崗位技能培訓。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靈活實用的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力資源部彙報培訓情況。

(5)繼續教育培訓。公司可根據需要組織專家進行培訓。

3、員工外派培訓。

員工外派培訓是公司具有投資性的培訓方式。公司針對員工工作需要,會安排員工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員工個人希望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進修),需填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並附培訓通知或招生簡章。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名。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人力資源部決定。

4、員工交流論壇

員工交流論壇是員工從經驗交流中獲得啟發的培訓方式。公司在內部局域網上設立員工交流論壇。

(三)被培訓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被培訓者的權利

1、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

2、經過批准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

第七條被培訓者的義務

1、培訓員工在受訓期間一律不得歸於規避或不到。對無故遲到和不到的員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處理。

2、培訓結束後,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訓結束一星期內,員工應將其學習資料整理成冊,交由人力資源保管。並將其所學教給公司其他員工。

4、員工自我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餘時間,如需佔用工作時間的,在人力資源部備案後,需憑培訓有效證明,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做相應處理。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必須與公司簽定培訓合同。

(1)外部脱產培訓時間在3個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訓費用3000以上的。

(四)培訓的組織和管理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訓需求分析。

2、設立培訓目標。

3、計劃培訓項目。

4、培訓實施和評價。

第九條其他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也要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十條建立培訓檔案

1、建立公司的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範圍、培訓方式、培訓教師、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

2、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效果自我評價、培訓者對被培訓者的評語等。

(五)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十一條培訓計劃的制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規定時間發放《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其彙總。並與規定時間內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結合員工自我申報、人事考核、人事檔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

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對象、確定培訓的目標和內容、選擇適當的培訓方法和選擇學員和老師、制定培訓計劃表、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實施方案經總經理批准後,以公司文件下發到各部門。

第十二條部門內部組織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應由所在部門填寫《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下由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對於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部培訓或進修的員工,均要經過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六)培訓實施

第十四條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如果需要調整,應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上報總經理批准。

第十五條員工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監督學員出勤情況,並以此為依據對學員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象、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後以此為依據建立公司培訓檔案。

(七)培訓評估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結束後的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第十八條培訓結束後的評估要結合培訓人員的表現,做出總鑑定。可要求被培訓者寫出培訓小結,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方面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人事檔案。

第十九條培訓評估包括測驗式評估、演練式評估等多種定量和定性評估形式。

(八)培訓費用

第二十條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培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調整相應數額。

第二十一條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總經理決定。對於公司予以報銷的費用,原則上先由培訓員工本人支付,待獲得合格證書後,方可回公司報銷。培訓人員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按公司報銷規定報銷。

第二十二條員工內部培訓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

(九)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的擬訂或修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報公司領導層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5

1 目的

為維護公司安全,使出入公司的人員、車輛及物資有章可循,特制訂本制度。

2 範圍

2.1 本標準規定了人員、車輛及物資出入公司的各項規定及處罰辦法。

2.2 本標準適用於集團有限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子公司。

3 職責

3.1 辦公室保衞科負責公司出入人員、車輛及物資檢查與放行。

3.2 公司各單位負責配合執勤人員接受檢查。

4 人員出入管理

4.1 本公司人員出入管理

4.1.1 出入公司時需憑工作證,否則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

4.1.2 上班進入公司時須按規定打卡,不得遲到、早退。

4.1.3 上下班進出公司時必須儀容、儀表整潔、按規定着裝(不得混穿工作服、不穿工作服、不佩帶工作證、不得穿拖鞋上下班)。

4.1.4 上班期間不得帶早餐(食物)進公司或在辦公室內就餐。

4.1.5 上班期間外出的需憑所屬部門主管簽字的《請假條》或《外出審批單》,保安值班人員確認登記後方可放行。

4.1.6 上下班時須在公司規定的人行道上行走,進入生產車間需按規定行走。

4.2 來賓、訪客進入公司的來賓、訪客實行一人一證制度。

4.2.1 拜訪公司人員的來賓、訪客進入公司時應到保安值班室等候,經值班保安聯繫被訪人確認後,出示有效證件登記、填寫《訪問登記表》,同時由值班保安開《訪問聯繫單》、發放訪問證,按值班保安指定的路線行走。

4.2.2 來訪人員須將訪問證掛於胸前,不得在公司各區域來回走動,應在接待室或會議室內等候。

4.2.3 來訪人員訪問結束後,須將《訪問聯繫單》回執聯交被訪人簽字,出門時將“訪問證”與《訪問聯繫單》回執聯一起交還保安值班人員。(被訪人必須詳細填寫回執聯如:訪問結束時間等)。

4.2.4 來訪人員只可出入非生產區域,如需參觀生產區域,須經生產部門及總經理事先批准並由相關業務部門人員陪同。

4.2.5 來訪人員除特准者外,一律謝絕拍照,並由陪同參觀人員委婉説明(接待管理制度中有明確規定)。

4.2.6 政府機關、人民團體等參觀訪問團進入公司參觀時免於登記,但需聯繫辦公室到門口迎接並按規定路線引導參觀。

4.3 其它人員出入

包括配套廠家售後服務人員、職工家屬、外來設備設施維修人員及其它人員。

4.3.1 配套廠家售後服務人員出入

配套廠家售後服務人員出入公司憑“臨時工作證”,否則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

售後現場服務人員上下班時須佩帶“臨時工作證”,穿工作服。

售後現場服務人員一般不得隨意進入生產作業區(流水線)。如需現場服務,接到生產部通知後方可進入生產作業區。

4.3.2 職工家屬出入

職工家屬出入公司憑“家屬證”,否則值班保安不得予以放行;“家屬證”的辦理手續具體見《宿舍管理制度》;

職工家屬只允許在生活區活動,非工作時間方可由職工本人陪同參觀,但不可進入生產區域和辦公場所。

4.3.3 其它人員出入

外來設備設施維修人員來訪與來賓、訪客出入手續相同,所帶與服務項目有關的工具及物品應主動向值班保安出示並作登記;

無特殊原因,小孩在無大人陪同的情況下,一律不得進入。

其它不明人士出入,值班保安須及時制止並詢問來歷,並上報至辦公室領導,必要時送交司法機關處置。

5 車輛出入管理

5.1 本公司車輛出入公司車輛停放及行駛要求

5.1.1 上、下班時間本公司車輛應有序的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放位置,並按要求行駛。

5.1.2 需公務用車者憑辦公室或部門主管核實批准後,填寫統一的《派車單》方可放行。

5.1.3 載有物品的車輛,憑物品所屬部門主管核准開具的《物資出門證》方可放行。

5.1.4 公司各部門下班時間外出車輛,須經相關領導批准後,開具《派車單》,值班保安檢查登記後方可放行。 5.2 外來車輛進出公司的外來車輛實行一車一證(通行證)制度。

5.2.1 拜訪公司人員的訪客、來賓,應在保安值班室登記《訪問登記表》,經被訪人同意後,外來車輛方可停在公司指定的位置(一般停放在公司外停車位內,政府機關、參觀團體經辦公室批准後可停放在公司內停車位內)。

5.2.2 廠商貨車送物品時,值班保安通知物品所屬部門確認、憑有效證件登記後,發放“通行證”,貨車方可進入廠區卸貨。卸完貨的車輛必須在值班保安檢查確認後,收回“通行證”,方可駛出,若有物資隨車出門,應有物品所屬部門(財務或採購)核准開具的《物資出門證》方可放行。

5.2.3 送貨車輛在廠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

6 物資出入管理

6.1 物資進門

6.1.1 任何人或車輛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物、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6.1.2 私人物資進入公司時需主動向值班保安出示(雨具、衣服鞋帽及其它明顯有別於公司物資的除外),值班保安對出入人員隨身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各級人員應積極配合。

6.2 物資出門

屬公司物資在無任何手續下任何人或任何車輛均不得帶出。

6.2.1 對外銷售商品車須由財務部開具的《發貨單》,並加蓋“出門證專用章”後,方可予以放行;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6

一、燃氣表間及管線管理

1、定期對管線及表間進行巡視檢查,認真填寫巡檢記錄。

2、保持燃氣表間通風良好,定期除塵清理。

3、燃氣管道不得作為負重支架或者電器設備的接地導線 。

4、 不得在安裝燃氣計量儀表、閥門及燃氣蒸發器等燃氣設施的專用房屋內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二、餐飲單位燃氣使用管理

1. 廚房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學習,掌握安全操作氣灶的基本知識。

2. 每次操作前應檢查灶具的完好情況。檢查灶具是否有漏氣情況,如發現漏氣不準進行操作,不準開啟電器開關,應及時報修。

3. 員工進入廚房前應打開防爆排風扇,以便清除積沉於室內的天然氣。

4. 點火時,必須執行“火等氣”的原則,千萬不可“氣等火”,即先點燃火柴,再打開點火棒供氣開關,點燃點火棒後,將點棒靠近灶具燃燒器,最後打開燃燒器供氣開關,點燃燃燒器。

5. 各種灶具開關,必須用手開閉,不準用其他器具敲擊開閉。

6.灶具每次用氣完畢後,要立即將供氣開關關閉,每餐結束後,•值班人員要認真檢查各供氣開關是否關閉好,每天工作結束後要先關閉廚房總供氣閥門,再關閉各灶具閥門。

7. 經常做好灶具的清潔保養工作及時清除煙罩內的油污,以便確保安全使用灶具。

8. 無關人員不得動用灶具,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和安全部門,並及時關閉供氣總閥門。

9. 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7

第一條為了加強非税收入資金管理,逐步理順分配關係,適當集中資金,保證重點支出,增強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充分發揮預算內外資金綜合運用的整體效益,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29號)和《財政部關於加強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財綜〔〕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統籌管理的原則。無償性,即非税收入資金屬於政府性資金,政府從委託各單位代徵的非税收入資金中統籌調劑部分資金,具有無償性;公平性,即政府對納入統籌範圍內的單位或項目,按照同一比例徵收統籌資金;合理性,即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繳上級、返還下級、徵收成本費用等因素後再進行統籌。

第三條統籌管理的範圍。本區行政區劃內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以下簡稱“單位”)所收取的,納入財政專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徵收政府調劑統籌款。統籌資金具體包括下列項目:未納入財政預算內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政府財政性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納税後的其他收入等。

對各單位收取的有法定專門用途的非税收入、專項資金、上級補助收入、往來性資金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所收取的各類款項暫不統籌,具體項目由區財政局按規定予以界定,但須按規定納入區級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户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

第四條統籌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調劑統籌實行“核定收入基數、固定調劑比例、超收比例返還、短收調劑不變”的管理辦法。每年初,區財政局根據各單位前三年的實際收入平均數核定收入基數,基數內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繳、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後,按20%的比例統籌,超基數的按50%統籌;對未核定收入基數的單位,原則上按實際收入的30%統籌。各執收單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務,調劑統籌部分仍按收入基數計算,短收部分相應核減該單位綜合支出預算。

第五條統籌資金的用途。政府統籌的非税收入資金,由財政結合預算內資金,納入政府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總體計劃,統籌安排,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主要用於解決社會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以及公益事業等補助性轉移支出。

第六條統籌資金的繳撥。按規定應納入統籌範圍的非税收入,在各單位將其繳入財政專户時,由區財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統籌的資金,由區財政局各業務科室根據工作中所掌握的實際情況,適時提出使用計劃報財政局局長辦公會審核,局長辦公會對其進行初審後,上報區政府批准後撥付。

第七條監督檢查。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組織收入,不得無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資金要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及時、足額繳存財政專户。對無故出現收入下滑的單位,區政府將組織人員查找原因,研究處理意見。財政部門要定期向區政府報送非税收入資金收支分析等資料,並定期會同監察、物價、審計等部門對各單位非税收入資金收支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不按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專户和統籌收入的單位,除了按《省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外,違規收入一律按“小金庫”資金全部收繳國庫,並由區財政局採取暫停撥付預算經費,停辦控購手續,停發收費票據等措施。對情節嚴重的,區政府將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4非税收入規章制度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非税收入管理,規範財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市、區非税收入的徵收管理、資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據管理以及監督檢查,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財政收入: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根據法律、法規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為支持公共事業發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無償徵收的具有專項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國有資產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通過出租、轉讓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規定應當上繳國庫的國有資本分享的企業税後利潤,國有股股利、紅利、股息,企業國有產權以轉讓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國有資本享有的其他經營收益;

(五)國有的土地、海域、礦區、場地和其他公共資源的開發權、使用權、冠名權、廣告權、特許經營權等,通過招標、拍賣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國家規定的彩票資金構成比例籌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實施行政處罰的組織依法查處違法案件時取得的罰沒財物和追回贓款贓物所形成的罰沒收入;

(八)以國家機關、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已指定具體捐贈對象和項目的定向捐贈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門通過提取管理費、收入分成、下級上解資金或者其他方式集中的所屬事業單位的收入;

(十)納入非税收入賬户體系的各類賬户所產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他依法設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規定的收入屬應納税的,依法納税後上繳非税收入。

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非税收入管理應當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非税收入項目的設定、收支管理和監督應當依法進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類型和特點,實行科學、有效的分類規範管理。

第五條非税收入實行收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按照綜合財政預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統籌安排使用。

第六條各級政府應當加強對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領導,嚴格實施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省有關非税收入管理的規定,積極推進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監督機制,切實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條市財政部門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並具體負責市本級非税收入年度預算(計劃)的編制草案和組織執行等工作。

區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審計、物價、監察等有關部門按照法定職權,做好非税收入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徵收管理

第八條向繳款義務人徵收或者收取(以下統稱徵收)非税收入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為執收單位。

法律、法規、規章和依法設定非税收入項目的文件已規定執收單位的,由規定的執收單位徵收;法律、法規、規章和依法設定非税收入項目的文件沒有規定執收單位的,財政部門為執收單位。

執收單位徵得同級財政部門同意後可委託其他單位代徵非税收入。委託應當簽訂委託協議書。受託單位不得再委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徵非税收入。

第九條執收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向社會公佈本單位負責徵收的非税收入項目及其依據、範圍、標準、時限、程序,並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二)編制本單位非税收入年度預算(計劃)草案,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三)依法向繳款義務人足額徵收非税收入;

(四)記錄、彙總、核對並向同級財政部門定期報送非税收入徵繳情況;

(五)政府及其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執收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應當嚴格依法徵收非税收入,確保應收盡收,不得多徵、少徵或者擅自減徵、免徵、緩徵,不得隱瞞、轉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者變相私分所收非税收入款項。

任何部門、單位不得違法設定非税收入項目、範圍、標準和徵收非税收入。

第十一條依法應當繳納非税收入款項的單位或者個人為繳款義務人。

繳款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標準、方式、途徑繳納非税收入款項,不得逃避繳納義務。

第十二條繳款義務人符合緩徵、減徵、免徵非税收入條件的,可以提出書面申請,由財政部門批准;國家、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批准部門應當明確申請緩徵、減徵、免徵非税收入的依據、範圍、條件、時限、程序,並向社會公佈。

前款規定的緩徵、減徵、免徵事項,只適用於本級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三條財政部門負責組織非税收入的徵收和依照公開、公平原則確定非税收入的代收銀行,並可在代收銀行設立用於歸集、記錄和劃解非税收入款項的匯繳賬户。財政部門根據雙方約定,按銀行代收非税收入的業務量或者收繳金額向代收銀行支付手續費。

執收單位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可開設只收不支的非税收入匯繳專用存款賬户,用於歸集本單位現場徵收的或者零散的非税收入並按規定上繳財政。

第十四條繳納非税收入採取直接繳款或者集中匯繳方式。除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當場收款或者納入非税收入匯繳專用存款賬户的非税收入採取集中匯繳方式外,均應採取直接繳款方式。

採取直接繳款方式的,繳款義務人憑執收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開具的繳款憑證,到代收銀行的營業網點或者通過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繳款途徑,將非税收入直接繳入國庫單一賬户、財政專户或者財政部門設立的匯繳賬户。

採取集中匯繳方式的,執收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向繳款義務人收款並開具財政票據或者發票後,在同級財政部門規定期限內,彙總填制繳款憑證,並將非税收入按收款項目編碼繳入國庫單一賬户、財政專户或者財政部門設立的匯繳賬户。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十五條財政部門負責設立和管理本級的非税收入賬户體系,包括在中國人民銀行開設用於記錄、核算、反映預算資金收支活動的國庫單一賬户,在銀行開設用於記錄、核算、反映未納入預算內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支出活動的非税收入財政專户以及用於記錄、核算、反映非税收入的匯繳、集中支付和特殊專項支出等活動的其他賬户。

第十六條根據分級財政管理體制,為國家代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繳入中央國庫;涉及市與國家、省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應當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及其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涉及市與區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由市政府或者市財政部門規定。

上、下級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就地繳款、分級劃解、及時結算的原則,由財政部門定期劃解、結算,不得拖延、滯壓、隱瞞、截留。

第十七條非税收入繳入國庫單一賬户或者非税收入財政專户後,有下列情形的,應當辦理退庫:

(一)多繳款、重複繳款、錯繳款的;

(二)由於調整非税收入徵收標準,需要退還款項的;

(三)財政部門規定應當辦理退庫手續的其他情形。

非税收入的退庫,應當通過國庫單一賬户、非税收入財政專户辦理,其他賬户不得辦理。

第十八條辦理非税收入退庫,需退還繳款義務人的,由繳款義務人向執收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執收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核實後,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需退還執收單位及其委託單位或者代收銀行的,由請求退款的執收單位或者代收銀行書面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執收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發現需要向繳款義務人退款的情形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經批准後主動向繳款義務人退款。

財政部門接到資料齊全的退庫申請後,屬於本級管理權限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審批並退款;涉及上級財政部門管理的非税收入的,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後,按規定程序報上級財政部門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條非税收入應當按照綜合財政預算的原則,納入統一的政府預算體系統籌安排。

除有規定用途或者彌補徵收成本性支出外,非税收入應當與執收單位的支出分離。

具有專項用途的非税收入,在預算編制和執行時,按照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安排,專款專用,結餘可結轉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條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納入部門預算。

執收單位的基本支出,按照其職能、定員和部門預算核定的支出標準統籌安排;項目支出由同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核定。

執收單位委託其他單位徵收非税收入的費用,通過部門預算安排。取得國有資產或者資源有償使用收入所必需的徵收成本,由財政部門按規定核定。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批准的部門預算執行,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

第二十二條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資金由財政部門核撥,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具體辦法按市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財政票據管理

第二十三條財政票據是執收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代收銀行在徵收非税收入時向繳款義務人開具的財政部門印製的收款憑證,是財務收支的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

徵收非税收入時應當開具財政票據,執收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代收銀行不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向繳款義務人開具財政票據的,繳款義務人有權拒絕繳款並向財政部門投訴。

第二十四條財政部門及其財政票據監管機構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財政部門的規定,購領、保管和發放財政票據,並對財政票據的使用進行稽查和核銷。

第二十五條執收單位應當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和收入級次或者財務隸屬關係購領、開具、保管、核銷財政票據,建立健全相關的管理制度,保證財政票據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十六條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轉讓、轉借、串用、代開、偽造、變造、私自印製和銷燬財政票據;禁止利用財政票據亂收費亂罰款或者超出規定範圍和標準徵收非税收入;禁止使用非法財政票據。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非税收入的徵收、入庫、支出和財政票據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非税收入管理規定篇的行為。審計、物價等部門應當依法對非税收入有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作出處理。

監督檢查部門實施監督檢查後,應當出具檢查結論;對不屬於本部門職權範圍內的事項,應當依法移送。受移送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並將結果書面告知移送部門。

第二十八條各部門、單位應當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及所屬單位或者其委託單位的非税收入的監督管理,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健全內部監督機制,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糾正和處理;接受有關部門、機構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阻撓、拖延,並應嚴格執行有關部門依法作出的檢查處理決定。

第二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監督檢查部門檢舉違反非税收入管理規定篇的行為。受理的部門應當依法查處,並將處理結果告知有聯絡方式的檢舉人;對不屬於本部門職權範圍內的事項,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負責受理和查處的部門應當為檢舉人保密,不得將檢舉人姓名及檢舉材料轉給被檢舉的單位和個人。

對舉報違法行為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由政府或者財政部門給予表彰、獎勵。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屬於《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所列違法行為的,依照該條例規定予以處罰或者處分。

第三十一條執收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財政、審計部門責令改正,追繳應收、應繳的非税收入,退還違法多收的資金,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對執收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由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法委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徵收、代收非税收入的;

(二)違法多徵、少徵非税收入的;

(三)違反收繳分離規定的;

(四)轉移、私分或者變相私分非税收入的;

(五)不按規定辦理非税收入退庫的;

(六)不按規定購領、開具、保管、銷燬財政票據,利用財政票據亂收費亂罰款或者使用非法財政票據的;

(七)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職責的。

第三十二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財政、審計部門責令改正,追繳應收的非税收入,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對單位給予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對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由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作為繳款義務人逃避繳納非税收入義務的;

(二)不按規定執行部門預算的;

(三)違反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

(四)不履行內部監督義務或者拒絕接受有關部門、機構依法實施監督的。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市財政部門應當依據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有關非税收入的徵收管理、部門預算、綜合財政、分類管理、收支分離、監督檢查等實施辦法。

税務部門實施本辦法的具體操作程序由市財政部門與税務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條縣級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8

1 目的

對公司的固體廢棄物進行有效管理、清理,減少環境污染,特制訂本規定。

2 範圍適用於全公司。

3 要求

3.1 固體廢棄物收集

3.1.1 固體廢棄物分類

a) 一般固體廢棄物(具體見固體廢棄物分類標準危險固體廢棄物(具體見固體廢棄物分類標準

3.1.2 各部門要明確標識收集固體廢棄物的桶和袋。將生產和生活各環節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分類存放。每天集中送至標識固體廢棄物類別的收集棚。應採取措施防止泄漏或混放。

3.1.3 生產、修機所產生的廢手套、廢紗布等集中用桶盛裝,並送至指定點存放。

3.1.4 廢塑料框等輔助材料由該車間的負責人組織收集後運送到指定的廢棄物存放處存放。

3.1.5 存放化學品的空桶收集後送到指定的危險固廢存放處。

3.1.6 其他的固體廢棄物由各部門收集後,存放在指定的收集箱內。

3.2 固體廢棄物貯存

3.2.1 存放棚由倉庫管理,保證各類固體廢棄物正確分類堆放。倉庫管理員應每天檢查。如發現有混放現象應立即通知車間或生產部進行教育處理。

3.2.2 固體廢棄物存放棚應對各類固廢進行標識。

3.2.3 倉庫每天對來料進行登記。

3.3 固體廢棄物處理

3.3.1 一般固體廢棄物貯滿後由綜合辦統一進行處理。

3.3.2 可回收的一般固體廢棄物由辦公室與物資回收單位聯繫,以廢舊物資出售。

3.3.3 不可回收的一般固體廢棄物由辦公室與環境保護部門聯繫運送到指定場所處理。

3.4 固體廢棄物分類標準

為便於員工識別而不致將固體廢棄物混放,本公司特在各相關場所設立固體廢棄物收集桶,危險廢棄物和一般廢棄物用文字標識。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19

1、自20xx年3月1日起,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到食堂用餐一律免費。

2、公司提供免費用餐的範圍:在下午有上班的員工提供中餐,在晚上有上班的員工提供晚餐。

3、用餐員工必須服從人事行政部和食堂人員統一管理用餐,公司提供餐具,非食堂管理人員,不得擅自將餐具帶離食堂。

4、不到食堂用餐的員工,公司不給予餐費補貼。

5、需到食堂用餐的員工,必須在規定定餐時間內在定餐機刷卡定餐。沒有刷卡定餐的員工如到食堂用餐,經查實每餐扣款10元。

6、凡到食堂用餐的員工,必須在就餐機上刷卡,通過就餐機刷卡後才能用餐,刷卡不通過的,食堂不給予分餐。

7、新員工或未辦理用餐手續的員工,都必須到人事行政部辦理用餐手續後,才能到食堂用餐。

8、員工到食堂用餐時,必須按先後順序排隊在就餐機刷卡打菜,每人每次只允許打一份菜,不得代他人刷卡或打菜,違者每次罰款10元。

9、員工沒有刷卡定餐和向食堂定餐的,食堂將沒有預備用餐份額。

10、分廠或工區人員需要到食堂用餐的,由所屬部門主管在規定訂餐時間內與人事行政部辦理定餐卡等用餐手續。

11、員工刷卡定餐後,沒有到食堂用餐,每餐罰款10元,公司將在工資中按定餐次數扣除相應金額。

12、已刷卡定餐的員工,因公事需要離廠不到食堂用餐的,必須及時通知人事行政部向食堂取消用餐,否則每餐按10元計算。

13、已刷卡定餐的員工,因公司原因通知不用上班或加班的,沒有到食堂用餐的,必須有部門主管證實,員工不需要支付餐費。

14、員工通宵加班,第二天中餐需要用餐的,必須在當晚下班時刷卡定餐,如沒有刷卡定餐的,視為第二天中餐不在食堂用餐。如有特殊情況沒有定餐,必須經公司同意,併到人事行政部辦理用餐手續後,才能到食堂用餐。如辦理手續後,沒有到食堂用餐的,每餐罰款10元。

15、沒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不能刷卡定餐,如有發現,每餐按10元計算,並在工資中按用餐次數扣除相應餐費金額。

16、沒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要到食堂用餐的,必須直接向食堂報餐,並用現金支付給食堂餐標。

17、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享有優先用餐,沒有上班或加班的員工,必須等食堂先安排有定餐的員工的飯菜後,再安排給沒有定餐的員工,如果食堂沒有剩餘的飯菜,沒有定餐的員工自行安排用餐。食堂將不會重新安排飯菜。

18、不能浪費飯菜,不能將吃剩餘的飯菜倒在餐枱上,如有發現,每次罰款10元。

19、不隨地吐痰或亂丟食物等不良道德行為,如有發現,每次罰款10元。

20、不能有意或無意損壞食堂設施和餐具,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21、員工辦理定餐就餐卡時不需收取費用,員工必須自行保管好定餐就餐卡,如有丟失,補卡時收取工本費10元。

22、員工未經公司同意,不能將定餐就餐卡轉給他人使用,如私自將定餐就餐卡轉給他人使用的,每次用餐罰款20元,發生罰款的金額由持卡人負責支付。

23、員工在離職時必須將定餐就餐卡交還給人事行政部,如沒有交還的,將在工資中扣除費用金額10元。

24、員工未到就餐時間提前到食堂用餐的,視為早退取消全勤獎,並處罰每次10元。

三、辦理員工用餐須知

1、辦理用餐手續負責人:人事行政部 翁文全。

2、用餐地點:公司一樓食堂。

3、定餐時間:

中餐:上午9:30前。

晚餐:下午15:00前。

4、定餐地點:三樓前台。

5、用餐時間:

中餐 12:00

晚餐 17:30

四、人事行政部將定期進行檢查,如果食堂人員或員工違反以上規定的,公司將做出處理或處罰。

五、本規定於20xx年3月1日實施,20xx年2月15日修訂。

美星服飾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xx年11月10日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0

為規範備份管理工作,合理存儲歷史數據及保證數據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斷電、病毒等因素造成數據的丟失,保障公司正常的知識產權利益和技術資料的儲備,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 所有服務器、交換機及其他系統主要設備均由企業管理部負責數據管理和備份。

二. 根據公司情況將數據分為一般數據和重要數據兩種。一般數據主要指:個人或部門的各種信息及辦公文檔、電子郵件、人事檔案、考勤管理、監控數據等。重要數據主要包括:財務數據、技術部門圖紙、商務部標書、服務器數據等。

三. 一般數據由各部門每月自行備份,部門經理負責整理歸檔後刻盤,系統管理員每半年對一般數據資料進行選擇性收集歸檔。

四. 重要數據由系統管理員負責,具體細則如下:

1. 財務部每月底將當月電子帳、表格等數據統一整理,系統管理員負責刻盤,由財務部保存。

2. 技術部門已定稿的圖紙、商務部標書須在每月底前,由各部門的文件管理員上傳至PDM系統,由系統管理員做備份保存。

3. 服務器的ERP、PDM、CRM等數據由系統管理員在硬盤做每日備份,並在每週六下午統一刻盤保存。

五. 當服務器、交換機及其他系統主要設備配置更新變動,以及服務器應用系統、軟件修改後均要在改動當天進行備份。

六. 備份數據所使用的刻錄機、光盤均由系統管理員保存,當刻錄機故障或光盤不足時應及時聯繫維修或購買,確保備份工作的正常進行。

七. 所有數據備份工作由系統管理員進行詳實記錄,並建立檔案。

八. 如遇網絡攻擊或病毒感染等突發事件,各部門應積極配合系統管理員進行處理,同時將集體情況記錄到備份檔案中。

九. 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如發現不及時上傳資料、故意隱瞞資料或沒有及時執行備份任務的,將進行嚴肅處理。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1

為加強機動車輛進出校園的管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機動車車輛進出校園管理規定。

一、除學校公車、上級有關單位機動車輛和本校教職員工私人車輛外,其他機動車輛非必需不得進入校園停放。

二、外來機動車輛(非校內人員使用的車輛),未經學校領導允許不得入校。

三、任何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後,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五公里),禁止鳴笛,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下課期間不允許任何機動車輛在校園內行駛。

四、食堂、超市等運送貨物的車輛憑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車輛年審合格證等相關證明的複印件到校保衞處辦理進出校園通行證,方可在規定時間(早7:30之前,晚5:30之後)內入校。若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入校,則必須由要求送貨的部門派人到校門口接待,並在上課時間內進入校園。車輛入校後,必須在校內遵照學校道路交通指示標誌行駛,按位停放。

五、本校教職工的個人機動車出入校門時,必須將校內停車證放置在擋風玻璃右下角,進入校園後須將車輛按要求停放。在校園內若本校教職工違反本制度而出現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扣發全年獎金和當月績效工資並按情況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客運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特殊情況可由保安請示學校領導後方可進校。

七、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需出入學校執行任務的,保安應及時放行並指明路徑。

八、由學校相關部門組織的有校外人員參加的活動,組織部門應事前通知保衞處,將活動時間、地點和車輛情況提前告之,協助保安做好車輛停放的管理工作。

九、探訪本校教職員工者隨行機動車輛請將車輛停放在校門西側停車場內,請教職員工告知探訪者。

十、如有違反學校《機動車輛進出校園管理規定》的行為,經勸阻教育不聽者,門衞有權拒絕其車輛進入校園,並立即報告學校領導,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確保安全。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2

第一章 總 則

為深化學校內部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管理,構建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養和業務素質的教師隊伍,提高辦學效益,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細則。

本細則包括總則、聘任、行為規範、教學工作要求及考核辦法、附則五項內容。

第二章 聘 任

一、教師實行聘任制。聘任教師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

二、教師聘任工作由校長負責,在聘任過程中應當充分發揮校委會的監督作用。

三、教師任職的基本條件

1.對中國傳統文化具有一定的認識和感悟,並能身體力行。

2. 依法持有教師資格證書。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忠於黨的教育事業。

4.男性教師年齡在60週歲以下,女性教師年齡在55週歲以下,身體健康 。

5.具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教育教學能力。

四、聘任工作的基本程序

教師聘任工作根據上級要求一般每學年進行一次,實行雙向選擇,時間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間。基本程序如下:

1.學校向教師公佈教學崗位設置情況和任職條件,供教師選擇。

2.教師根據自己的能力和意願,提出應聘申請。

3.教學管理部門根據崗位職責要求和教師意願以考試方式進行初選,報校長室審批。

4.學校根據工作需要,參考個人意願以講課形式進行再選,確定聘任。

5.公佈聘任結果,簽定聘任合同。

五、學校根據上年度考核情況,可以對教師不予聘用;在學期中途,可以根據教學管理考核情況對責任教師予以解聘;教師可以應聘也可以拒聘或辭去教師職務。

六、學校解聘教師或教師辭聘,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三章 教師日常行為規範

一、禮儀規範

1.在校衣着整齊,化粧自然得體,不濃粧豔抹。

2.舉止端莊,語言文明,禮貌待人。謙虛謹慎,尊重同志,同事間應搞好團結,不打架吵嘴,相互學習,相互幫助,關心集體,維護集體榮譽,共創文明組,不打擊誹謗在教育教學上作出成績積極向上的教師。友愛同事,團結合作,真誠待人,同事見面主動鞠躬問好。

3.尊重、關心、愛護學生,學生問好應還禮,自覺使用普通話。

4.進入教室、參加各類會議均應把手機調至震動檔,不得接聽手機。

二、教育教學規範

1.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每位教職工都要主動關心每位學生及各種校內突發事件。

2.課前準備要充分,提前一分鐘站到教室門口,上課鈴響準時進入教室(專用教室教師必須帶領學生進入),中途不得離開課堂,不接待家長。

3.上下課規範行禮、問好、道別,準時下課不得拖堂。

4.上課精神飽滿,教態自然親切,教學語言規範,使用普通話,板書字跡工整清晰。

5.面向全體學生,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及時抓差缺。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

6.重視德育在學科中的滲透,多渠道,全方位地抓好學生思想道德。

7.活動課兼任教師要落實好崗位職責,保證四到位(場地、人員、器材、輔導),切實抓出效果。

8.嚴禁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上網聊天或玩遊戲等與教學天關的娛樂活動。

9.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繫,做好家訪工作,增強教育合力。

10.樹立良好學風,刻苦磚研業務,探索教育規律,改進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三、生活規範:

1.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中途外出要請假,回來要銷假。

2.按時參加各類會議及教研活動,做好筆記。

3.值日教師每天做好辦公室清潔衞生工作,保持辦公室整齊、美觀、舒適。

4.多層次、多渠道關注學生,主動糾正學生不良衞生習慣。

5.愛護學校公物,節約用水用電。

6.食堂排隊打飯,安靜就餐。

四.學習規範:

嚴格按照學校安排的學習任務和學習內容參加學習,具體參見《蘭州大方經典學校德育學習方案》和《蘭州大方經典學校德育培訓方案》。

第四章 教學工作要求及考核制度

一、教學工作要求

(一)備課:備課是根據課程標準的要求深入把握教材的首要環節,是上好課的前提,具體包括備學生與備教材兩部分。

1.備學生:學生是學習的主體,全面瞭解學生、貼近學生是整個教學的核心。學生的心理、身體狀況、興趣趨向及意志力等諸多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影響着教學的正常進行與教學效果的彰顯,因而教師備課時首先要結合學生原有的基礎制定切合實際的學科教學計劃,經過備課組共同研究修改、教研組通過和教務處審批後實施。如中途需要變更授課計劃,須經教務處批准。

2.備教材:教師必須反覆認真地學習課程標準,鑽研教材,並根據教學要求,須超前一週備課並寫好教案,上課前對教案反覆修改,嚴禁無教案上課。經驗比較豐富的中老年教師可寫簡案,其他教師寫詳案。不論詳案簡案,每節課都必須制訂明確的教學目標和清晰的教學過程,要提出突出重點、把握關鍵和分散難點的措施,合理安排教學結構,選擇恰當的教學方法,教有反思,改有記錄。

3.備課組全體教師要及時集體備課,共同研究相關教學段的要求、教學內容中的重點、難點及其處理方法,共同探索在教學過程中對學生進行啟發思維的手段,統一教學進度、教學要求、基本達標檢測試題。

附:比較規範教案基本內容

1.教學課題 2.教學達標要求 3.課型 4.教學重點、難點 5.教具準備

6.教學過程(包含備學生) 7.小結 8.板書設計 9.作業設置 10.教學反思

(二)上課:上課是整個教學工作的中心環節,上好課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

教學目標明確。要根據教學目標安排好教學的各個環節,使每節課的教學目的和要求符合課程標準要求,符合學生的實際。

教學內容正確。教學內容要注意科學性和思想性的統一,對概念、定義的表述,對原理、定律的論證,以及對事例的引用,都要準確無誤。要抓住關鍵,突出重點,並注意新舊知識的銜接,把握教材的內在聯繫,符合學生的認知規律。要挖掘教材的思想性,將德育滲透於教學之中;重視非智力因素的培養,管教管導,教書育人。

教學方法恰當。教學方法既是科學,又是藝術;既要符合認知規律,又要充分發揮學生的創造性。要貫徹教師為主導、學生為主體的原則,要正確處理好兩者的關係。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教育手段,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教學基本功紮實。教師要努力提高演講、解題、示範、實驗操作、製作教具等方面的基本功。語言要準確、規範、精練、生動,富有啟發性和吸引力,用普通話授課。板書要正確、工整、清楚、簡潔,佈局結構合理,體現講課的重點和過程。要注意儀表美,教師儀表要端正大方,教態要親切、自然,表情、動作要自然生動。體育教師上室外課要穿運動鞋。

嚴格上課規範。教師應該在上課前1分鐘到教室門口候課,隱性督促學生做好上課準備。上下課要嚴肅師生禮儀。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拖堂,不擅自調課、不提前下課,不中途離開教室;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要重視教學衞生,注意糾正學生的坐立姿勢。

(三)作業的佈置和處理:作業是課堂教學的延續,是鞏固和檢查教學效果的重要手段。

佈置作業要依據課程標準和教材要求進行精選,作業量要適當,注意減輕學生過重的負擔,每天的課外作業總量不超過1.5小時。

凡佈置的作業,教師必須先行鑽研,對各種解法都要心中有數,並根據作業的難易和容易出現的問題,都要心中有數。

教師應要求學生認真、按時完成作業,做到字跡端正、整齊清潔,過程完整,格式規範。不準抄襲作業。

要認真及時批改作業,不錯改、漏批,批註要工整,符號要統一,記分要客觀公正、規範。作業成績以優、良、中、差評定,並註明批改日期。評語要鼓勵性,批改方式可多種多樣,但要講究實效。對基礎差的學生,提倡面批;對作業中出現的問題,教師要做好記錄,並及時評講;對做錯者,要令其課後訂正。

關於作業要做到“四有四必”:有發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評,有評必改。

(四)輔導:輔導是課堂教學的必要補充,是實行分類指導、提優補差不可缺少的環節。

輔導應針對學生的不同程度。因人制宜。對基礎差的學生要熱情關懷,重點輔導,幫助他們端正學習態度,掌握學習方法,提高學習能力,培養好的學習習慣,使他們能完成學習任務。對學習成績優異者,應充分發揮其特長和優勢,組織好課外學習小組,以促進其進一步提高。

輔導可採用集體輔導、個別輔導、同學間互幫互助及組織學習“一幫一”小組等多種形式進行。

課外輔導要有計劃,有準備,有目的,有記載。輔導時要有全局觀念,兼顧其他學科。

(五)練習:

(六)成績考核與評定:考核是對學生的知識、能力的綜合檢查,是教學評價的一個重要手段。

各科教學要加強平時的學業考查,應該把課堂提問記分、課堂練習記分、作業記分、週末考查折算為平時成績。

考前教師要幫助學生進行復習,考試命題要依據課程標準和教材,從學生實際出發,着重考查基礎知識和靈活運用知識的能力。試卷要難易適當,分量適中,內容科學,卷面整潔。

要認真監考,嚴肅考試紀律,嚴禁作弊,及時認真地處理考試中出現的違紀事件,實事求是的反映學生的真實成績。

期中、期末考試後,應該認真閲卷,並及時做好成績(等級)統計和質量分析工作,認真研究並改進教學措施。

二、教學工作考核制度

為切實提高教學質量,實行“教師自查、教研組集中查、學校(教務處)統一查”,定期檢查教師的教案、學生作業,每日進行上課巡查,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情節嚴重者將予以處罰。如以下行為則屬於扣分項目:

1.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有私定教輔材料並違反規定亂收費行為。

3.曠職一天或曠課一節。

4.不積極參加集體備課和校本培訓。

5.在學校組織的考試中,監考、閲卷老師違反有關規定。

6.上班遲到、早退,上課遲到、早退、中途離開課堂、擅自調課,擅自停課。

7. 私自隨意變動上課時間或地點。

8.未按規定完成教學工作。

9.未參加政治學習、升旗儀式、教研活動、備課活動等。

10.未履行請假手續離崗。

11.值日工作不及時到位。

12.上課、集體活動時間、會議時間接打手機。

13.未按照規定完成學校佈置的其它工作。

14.搞有償家教。

15.其他違法行為。

第五章 附 則

本細則適用於全校所有教學人員(含教師、教學輔助人員、教學管理人員)。

本細則解釋權在校長室。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3

1、學習制度。準時參加學校政治、業務學習,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經常讀書看報,每學期閲讀一本教育專著,做好讀書筆記。每學期課改實驗老師撰寫5篇教學反思或隨筆,1篇教學經驗論文,餘者撰寫1篇教學反思或隨筆,1篇教學經驗論文;

2、研討制度。樂意承擔公開課教學,主動蒐集教學信息和改進教學方法。評議要注意聽取他人意見、汲取他人精華、發表自己見解。每學期每位教師在南安教育信息網和九都教育網上發表的信息報道分別不少於1篇;

3、請假制度。嚴格執行《南安市教職工管理暫行規定》,堅持做到有事先請假、無事不請假、小事少請假。請假須按程序按手續辦理,3天以內的公假或私假應自找老師代課並告知教導處,假後自找時間補上;

4、辦公制度。在時間上做到“四準”:準時起牀、準時用膳、準時上課、準時下課。辦公期間杜絕玩遊戲或做影響他人辦公的事;

5、課程制度。認真執行課程計劃,開齊上足每門課程,無經教導處批准,不得隨意調換功課;

6、早會制度。做操或集會時全體教師均應到操場維持秩序,做操後班主任應根據集會時提出的要求,結合學生思想動態,及時進行強調、宣傳、引導;

7、上課制度。做到“三不”:不上無準備的課,不坐着上課,不歧視後進生;力求“三多”:多采用直觀教學,多采用普通話教學,多給學生思考的時空;

8、聽課制度。建立跟班聽課、幫扶聽課制度,養成專心聽課、認真做好聽課記錄的良好習慣,聽課後要及時跟授課老師交流。每學期校長、教導和課改實驗老師聽課不少於15節,非實驗老師聽課不少於8節;

9、備課制度。圍繞學科課程標準、班級學生實際和學校工作計劃制定任教學科教學計劃。教師課前必須寫好教案。教案一般應包括課題、教學目標、教學重難點、教學準備、教學過程等;

10、作業佈置。少佈置機械重複的作業,多佈置實踐性、發展性、自選性的作業。學生作業量要適當,一般一、二年級不留書面的家庭作業,其他年級的書面作業控制在一小時內。應督促教育學生獨立、認真、按時完成作業,養成良好習慣;

11、作業批改。語文科作業按課批改,數學科作業當天批改,美術科、自然科實驗作業按次批改。每次批改都應註明批改日期,使用統一的修改符號,批註提倡短語加等級。學生作業中的錯誤之處應讓學生更正並批改。應要求學生使用統一規格的作業本,按規定的格式完成,字跡要工整,少寫錯別字,按時按量完成。學生作業應及時批改,及時反饋,多采取面批面改形式。作業批改可把教師批改與學生自主批改、學生互動批改有機結合。

12、家校聯繫。班主任和科任老師每學期對每位學生至少進行一次家訪。各個班主任應健全學生家長的聯繫電話,學校應健全住宿學生家長的電話簿,遇到學生曠課或突發事件應及時與家長聯繫,該緊急處理的及時處理,該向上報告的要及時報告。

      教師管理規定範文3

為了更好的管理我校教師,樹立良好的形象,努力造就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不斷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師是學校教學工作的執行者。用現代科學文化知識武裝學生,努力把學生培養成德才兼備、素質全面、適應未來社會需要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教師要加強自身的學習和修養,努力使自己成為工作勤奮、能力突出、作風紮實、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師。在工作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三、教師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應遵循八大原則:整體性原則,教育性原則,理論聯繫實際的原則,啟發性原則,因材施教原則,循序漸漸進原則,鞏固性原則,直觀性原則。

四、教師的教學工作分為備課、授課、批改作業、輔導、考核學生五個環節。對教師在各個環節內的基本要求是:

一、備課

1.開學前組織教師學習課程標準,瞭解課程理念,明確課程要求,擬訂學期教學計劃。

2.通讀全冊教材,熟悉內容體系,瞭解教材編寫意圖,明確本冊教材的三維目標的基本要求,明確教材各單元知識的聯繫與銜接。

3.教師備超周課,不能臨教臨備,更不能教後補備。中青年教師備詳案,老年教師寫詳簡案。

4.正確對待教學參考資料和他人經驗。一是要先“鑽”後“參”,不能以“參”代“鑽”;二是對他人經驗(或優秀教案)應聯繫實際,分析研究,消化吸收,不能照搬照抄。

5.備課時教師心中要有學生,要把“假如我是學生”作為座右銘。既要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把握教學最佳時間的教學密度,完成教學任務,又要從學生的實際出發選擇教法與學法。

6.做好集體備課工作。同年級同學科教師,每兩週組織一次集體備課,每次時間不少於1.5小時,做到“三定”(定時、定課題、定主備中心發言人)認真研討集思廣益,並做好集體備課記錄。

二、授課

1.教師按照課表上課,做好課前準備。

2.發揮課堂最大教學效益,進教室上課要關閉通訊工具,無特殊情況不會客,不走出課堂,準時上下課,保證學生課間活動時間。

3.上課時教師要做到精神飽滿,不帶個人情緒,站立講課。用普通話,語言要準確、精煉、生動,教態要端莊、親切、自然。

4.嚴格要求學生,使他們全神貫注,精神飽滿。課堂秩序應始終良好,教學氣氛應活潑而不亂,嚴而不死板,教師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5.課後認真撰寫“課後反思”。

三、作業與輔導

1.作業應根據教學目標和學生的學習情況,設計富有針對性,有彈性的作業,以適應不同程度的學生,作業形式講求多樣化,有書面作業,口頭作業和實踐性作業等,不佈置機械重複和大量抄寫的作業。

2.減輕學生作業負擔,控制家庭作業量。語文、數學、外語以外的學科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可佈置適當的其它形式的作業。語文、數學、英語可留書面家庭作業。一、二年級一般不留書面的家庭作業,其他年級書面家庭作業,每天控制在一小時以內。

3.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課堂作業和練習冊要全批改,批改作業所使用的符號應當規範統一,批註提倡短語加等級,適當做好記錄。不得叫學生批改作業。

4.加強對學生課外閲讀的督促與指導,以保證完成課程標準所規定的課外閲讀任務。

四、評價與考核

1.評價學生要以《綱要》和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為指導,以課程標準為基本依據,明確評價的目的、內容,以開放、多元、多樣的評價方式,對學生的學習態度、興趣、習慣、方法、知識與技能、實踐能力、創新精神和解決問題能力發展現狀等方面進行檢測和評價。

2.重視過程性評價,採取階段性(終結性)評價和過程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考查和評價學生。每學期、學年結束時,教師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評價內容應包括各學科的學業狀況評價和教師的評語評價。要發揮評價的激勵、反饋、調整和改進功能,使評價成為促進學生髮展的過程。

五、教學研究

1.完善教研機構,健全以校為本的教研製度。要整合學校教導處、教研組(室)、備課組和課題組等力量,建立直接服務於教學,服務於教師專業成長的開放的學校教研網絡。教研組每兩週活動一次,每次時間不少於1小時,做到“三定”:定時、定主題、定中心發言人,認真研討,並做好記錄。

2.教師要積極參與課題研究,教研組(備課組)應根據本年段的特點,承擔課題研究的一部分任務,及時整理研究經驗,一學年結束要進行階段性結題。

3.每位教師每學期上一節公開課,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5節,要做好記錄和簡評,並積極參加評課活動。

4.教師對於“有效教學”、“自育自學”課題研究取得的成果,要及時形成文字材料,在並積極投稿,對發表的論文、教學設計、教學隨筆等,學校給予獎勵。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4

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

二、駕駛員要認真保養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三、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帳,確保行車安全。

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五、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不得隱瞞不報。

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幹部開車、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後駕車。

六、駕駛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時,在值班室休息待命。

因事需離開,需向辦公室報告去向,以方便聯繫。

七、對不執行本規定,私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人要按規定予以賠償。

八、駕駛員嚴守保密制度,不傳是非。

九、局機關基本辦公用車範圍:

1、各科室人員深入多家企業調查、協調工作,而且路途較遠的;

2、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大額現金;

3、去市區兩級政府接訪或處理突發事件;

4、參加市區兩級黨委、政府會議(駕駛員將參會人員送到會場後,立即返回局機關待命);

5、局領導冬季通勤用車按政府有關規定,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5

為進一步提高集團資金管控水平,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規範所屬企業銀行賬户管理,保證企業資金安全,避免多頭開户,減少閒置賬户,依照《企業財務通則》、《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集團現行制度規定,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適用範圍

第一條 適用本辦法的企業為集團所屬各級控股企業,包括各級控股子企業設立的各級分子公司。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銀行賬户為各企業以企業法人名義在商業銀行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存款賬户、一般存款賬户、臨時存款賬户和專用存款賬户。

第二章 指導原則

第三條 嚴格控制開户數量。所屬企業除基本户、住房公積金、税户等國家規定必須開立的專户和有投資、融資等企業專項用途的銀行賬户外,嚴格控制新增開户。

第四條 逐步清理宂餘存量銀行賬户。所屬企業應當進一步優化合作金融機構,對已無實際合作的銀行賬户予以及時清理。

第五條 逐步實現合作金融機構的相對集中。條件成熟的前提下,集團公司將逐步集中所屬企業合作金融機構,充分利用金融機構資金管理工具,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集團資金整體在線監控運作。

第六條 企業銀行賬户的開立、變更、使用和撤銷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嚴禁企業開立個人賬户辦理公司業務。嚴禁企業出租和轉讓銀行賬户,或將規定用途銀行賬户挪作他用。

第七條 企業銀行賬户的開立須按照集團公司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企業銀行賬户的增減變動情況應定期向集團公司備案。

第三章 銀行賬户的審批備案

第八條 集團公司各級控股企業開立銀行賬户實行審批管理。二級企業開立銀行賬户由集團公司審批,三級及非二級企業開立銀行賬户經二級主管公司審核後報集團公司審批,企業經批准後方可辦理開户手續。

企業開立銀行賬户應完成內部審批流程,由企業主要領導審批,並填報《天津**集團企業銀行賬户開户審批表》,連同企業內部審批資料一併報送至上級主管公司審批。

第九條 企業銀行賬户信息變更及賬户撤銷事項經由企業內部審批後即可自行辦理。

第十條 企業應定期上報銀行賬户信息變更及增減變動情況。企業應於每季度終了15日內,填報《天津**集團企業銀行賬户備案表》,上報至集團公司備案,二級主管公司負責本企業所屬企業彙總上報備案。

第四章 銀行賬户的管理

第十一條 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所屬企業銀行賬户開立、變更、銷户的審批和備案工作,並對各企業銀行賬户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各二級主管公司負責其所屬企業銀行賬户開立的審核,以及銀行賬户信息變更、銷户的上報備案工作,並對各所屬企業銀行賬户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各企業財務部門負責統一辦理本企業銀行賬户的開立、變更、撤銷手續,並負責本單位銀行賬户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條 企業必須明確銀行賬户管理直接經辦人,直接經辦人須具備會計人員從業資格,並依照本辦法規定,正確辦理賬户開立、變更、銷户等,建立健全本企業賬户管理檔案。

第十三條 企業務必定期與銀行對賬,按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確保賬實相符。

第五章 銀行賬户的監督

第十四條 集團公司財務部對企業銀行賬户管理實施業務監督,集團公司審計部對企業執行本制度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十五條 集團公司對企業銀行賬户管理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企業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涉及違法違紀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集團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6

1. 目的: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管理好本公司的廠服及員工着裝,特制定為本辦法。

2. 範圍:本公司除保安人員外所有的廠服管理及着裝管理。

3. 內容:

3.1 廠服的製作與發放:

3.1.1廠服的製作由總務部招商承製,按員工實有人數加制10% ~ 15%以備新進人員之用。

3.1.2 廠服有兩種(不發褲子):

A. 辦公室人員:冬裝為淺灰色縮腰夾克衫,秋裝為白色長袖T恤衫,夏裝為白色短袖T恤衫。

B. 車間人員:冬裝為灰色夾克衫,秋裝為藍色長袖T恤衫,夏裝藍色短袖T恤衫。

C. QC人員:

3.1.3 新員工入廠發夏秋冬服各兩套。

3.1.4 員工辦理完入廠手續三天後才可領取廠服。

3.1.5 制發服裝時由總務課依據入廠手續登記表予以發放領。

3.1.6 廠服大小尺碼有特大號、大號、中號、小號四種。

3.2 使用年限:

3.2.1 廠服穿着及保管以3個月為期,按領用之日起算,滿三個月期限者公司則不予扣款。

3.2.2 廠服如未達使用期限遺失或故意損壞者,重新領用需按原價付款,其使用期限按原先領用之年限計算。

3.3 員工着裝規定:

3.3.1 穿廠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須保持整潔,假日可以不穿。

3.3.2 為方便工作,廠服可以穿出廠外。

3.3.3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大方、整潔、得體。

3.3.4 員工上班必須戴廠證,廠證應正面戴在左胸前規定位置上。

3.3.5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髮梳理整齊。男職員頭髮不過耳,不準留鬍子,女職員不得濃粧豔抹,金銀或其它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3.3.6 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通報批評。

3.3.7 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7

為切實搞好科隊級幹部隊伍建設,進一步促進我公司幹部管理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打造一支德才兼備、務實高效的幹部隊伍,為xx公司跨越發展提供必要的幹部人才資源,根據集團公司有關幹部管理政策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科級幹部的任免

第一條:科級幹部的任免由黨委組織部負責。

第二條:科級幹部任職基本條件

1、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經營管理能力、開拓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能力以及務實高效的工作作風。

2、新任科級幹部應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齡不超過45週歲(含45週歲),女性年齡不超過40週歲(含40週歲),參加工作年限不低於5年。

3、新任正科級職務,一般需任副科級職務2年以上;新任副科級職務需從事管理、技術崗位3年以上;不符合上述任職年限的或越級提拔的,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從任免文件下發之日算起。

4、如因本人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必須滿處分期限。

5、符合任職迴避的有關規定。

6、具備擔任科級職務所需求的身體素質和其他專業技能、任職資格等條件。

7、原則上必須是科級管理技術後備幹部中的人員。

8、因學歷原因沒有納入後備幹部的採煤、掘開、通風系統正隊級管理人員,其任職期間工作績效突出的,可破格提拔為科級幹部,但年齡和其它條件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9、在黨內擔任書記職務的,必須有2年以上黨齡。

第三條:科級幹部的任用程序

1、提名推薦。提名推薦科級幹部要堅持從後備幹部中提名的原則,堅持公開、公正、

嚴謹、透明和誰提名誰負責的原則。黨羣幹部由黨委書記在充分聽取公司分管領導、基層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意見後,提出推薦意見,徵求董事長、總經理意見並取得一致;行政幹部由董事長、總經理在充分聽取公司分管領導、基層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意見後,提出推薦意見,徵求黨委書記意見並取得一致;黨政兼職的幹部由黨政主要領導共同協商,達成一致,並徵求分管領導、基層單位(部門)主要領導意見。公司黨委根據推薦情況,經過醖釀協商,確定考察對象。

2、組織考察。根據黨委的安排,由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成立考察小組,採取個別談話、查閲檔案、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考察。考察時要徵求考察對象本單位(部門)領導、同級人員和一定數量的管理服務對象的意見,具體人數為:機關不低於管理人員在冊的70%,其它單位不少於20人。同時徵求紀委、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部門的意見,對確定的考察對象進行嚴格全面的考察,並綜合考察對象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準確把握考察對象的主要優缺點,寫出考察報告,同時向公司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彙報考察情況。從外單位調入本公司不滿半年的擬考察對象,要到原單位進行考察。試用期滿的幹部,本人寫出試用期間的工作總結,組織部門進行考察。

3、任前公示。由組織部負責將考察人選的信息在公司內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三天。公示結果和徵求意見無異議的提交黨委會。公示結果或徵求意見有異議的,由組織部會同紀委等部門共同進行調查核實,所反映問題不存在或屬於一般性缺點不影響提拔使用的,可以向黨委會提交討論;所反映問題比較嚴重,影響任職的將取消討論。

4、集體研究決定。由黨委書記主持召開公司黨委會議,黨委組織部介紹擬任用人員的任職崗位及考察情況,黨委集體研究決定黨羣幹部的任免和行政幹部的任免提名,根據黨委會的提名決定,由公司董事長主持召開董事會、經理層聯席會,集體研究決定行政幹部的任免。

5、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聯席會在討論幹部任免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成員到會。黨政主要領導有一人缺席時,不能研究幹部任免。

6、會議作出任免決定後,依照有關程序下發任免文件。任免單位或部門主要負責人,要由公司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談話並宣佈;任免單位或部門的其他負責人,要由公司分

管領導進行談話並宣佈,黨委組織部安排相關人員陪同。

第二章 科級幹部的任職交流與迴避

第一條:任職交流的對象

1、企業發展需要交流的;

2、培養年輕幹部需要交流的;

3、同一崗位任職滿6年的應當交流,滿9年的必須交流;

4、按照迴避規定需要交流的;

5、其它原因需要交流的。

第二條:交流的重點是負責計劃、財務、供應、紀檢、組織、人事等工作的領導崗位。

第三條:可以不交流或暫緩交流的

1、離規定退出領導崗位不滿3年的;

2、所在行業或職位不適宜交流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者司法機關審查未作出結論的;

4、其它原因不宜交流的。

第四條:幹部交流可以在本單位內部不同崗位之間,機關業務部門之間,機關與基層之間,基層同行業單位之間和黨政之間進行。

第五條:組織部要協調有關部門和基層單位,認真調查研究,擬定交流方案,提出交流人選,按照幹部任免程序進行交流任免。每年要有一定數量的科級幹部進行交流,但一個班子一次性交流不超班子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重要崗位連續任職應不少於三年。

第六條:單位和個人必須執行關於幹部交流的決定,限期到位,逾期不到位者就地免職或者降職使用。

第七條:任職迴避的對象

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不得在其中一方任部門主管的單位從事辦事員、材料

員、會計、出納等不適宜從事的工作。

第三章 科級幹部的退出

第一條:年度績效考核不合格的,免去現有職務。

第二條: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或在試用期間出現重大失誤或犯有嚴重錯誤不宜繼續試用的,一般按試用前的職級或根據情況安排適當工作。

第三條:男年滿56週歲(其中符合井下等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年滿53週歲)、女年滿53週歲,免去其科級管理職務,納入一般管理、技術人員管理。

第四條:對達到規定年齡退出科級崗位的人員,退出前在生產、安全、技術或業務性較強的崗位上工作,身體健康狀況好,確實工作需要的,由基層單位提出申請,經公司研究,可聘用其從事相關的工作,聘期根據工作需要而定,但不得超過退休年齡。

第五條:失職、瀆職和嚴重違反紀律或其他不適宜擔任現有職務的,免去現有職務。

第四章 掛職幹部管理

第一條:為了培養複合型人才,公司根據幹部崗位接替需求可選拔各級各類優秀人才到上一級崗位掛職鍛鍊。

第二條:掛職期間履行所掛職崗位的職責,享受所掛職崗位的待遇。

第三條:掛職人員比照科級幹部進行管理。

第四條:掛職期限為一至兩年。

第五條:掛職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根據崗位需要情況予以任用。考核不合格的一般按掛職前的職級安排工作。

第五章 科級後備幹部的配備及管理

第一條:配備科級後備幹部的要求

配備科級黨政管理和技術管理後備幹部,是完善我公司管理技術幹部儲存備選和公開招聘相結合的選人用人機制的重要措施,各級黨組織要按照此規定,向公司黨委推薦合格的後備幹部人選。科級後備幹部每年推薦一次。

第二條:配備科級後備幹部的原則

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是幹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基礎和依據,在配備後備幹部時要嚴格按照標準選拔,堅持逐步培養、循序漸進、不斷調整、寧缺勿濫的原則,不夠條件的堅決不能選拔到後備幹部隊伍中來。

第三條:後備幹部的條件

1、男性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女性40週歲以下(含40週歲)

2、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3、參加工作年限不低於5年,且在管理技術崗位上工作滿2年以上。

4、第一學歷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的, 參加工作年限可放寬至3年。

5、正科級後備幹部要在副科級崗位上任職滿1年。

6、推薦為技術管理崗位的科級幹部後備人選原則上必須具備中級以上職稱。

7、生產單位的科級後備幹部在隊級以上幹部中推薦產生。

8、如因本人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必須滿處分期限。

9、政治立場堅定,道德品質高尚,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團結同志,在現職工作中成績突出,在羣眾中有較高的威信,經民主推薦,得票率不低於33%。

第四條:選拔科級後備幹部的程序

1、每年初,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將本單位符合後備幹部條件的人員按照正科和副科兩個類別造表統計,報黨委組織部。由組織部牽頭,人力資源部配合,重點對初步推薦對象的年齡、學歷、參加工作時間等重要信息進行審查,同時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審查有無違法違紀行為。

2、在初步推薦審查的基礎上,組織部和人力資源部在被推薦人單位組織員工進行滿意度測評,參加測評的人數要有一定的數量並具有代表性。具體要求為,生產及生產輔助單位的要達員工在冊的40%;機關的原則上要全部參加。員工滿意度達50%以上者進入正式推薦程序。

3、正式推薦大會的參會人員範圍是:生產及生產輔助單位由本單位科級幹部;全體黨支部書記、隊長;部分副隊長、技術員;一般管理人員和部分職工代表參加。其他單位不低於70%的人員參加。

4、對符合科級後備幹部條件,按照得票率從高到低的原則取足應配職數,經公司黨委審定,進入科級後備幹部人才庫進行管理。

5、後備人選確定後,組織部以適當方式向基層單位、部門黨組織反饋結果。

第五條:配備後備幹部的數量為:正科級職數按現有正科級崗位的1:2配備;副科級(助理)職數原則上按現有副科級(助理)崗位的1:1配備。

第六條:科級後備幹部的培養和管理

組織部要把科級後備幹部的管理和考核納入本部門的重點工作之中,每年對後備幹部進行一次考核、推薦,不合格者要及時調整出後備幹部隊伍。

第六章 隊級幹部的任免

第一條:由用人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研究,在符合條件的後備人選中提出擬任用人員意見,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別報組織部或人力資源部審核,幹部管理部門徵求公司相關分管領導意見後,對正式確定的擬用人選進行組織考察,同時徵求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紀委監察等相關部門的意見並在用人單位採取適當方式至少公示三天。

第二條:經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後,用人單位按照《xx公司科隊班子集體議事制度》做出任免決定,公司幹部管理部門及時辦理相關任免手續。

第三條:採煤、掘開、通風系統等重點隊組正隊級幹部的任免,應按照《xx公司“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管理制度》的規定,履行相關程序。

第七章 隊級後備幹部的配備

第一條:隊級後備幹部的條件

1、男性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女性40週歲以下(含40週歲)。

2、中專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井下隊幹要求是主體專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3、參加工作滿3年。

4、正隊級後備人選要在副隊級或技術員崗位上任職滿1年以上。

5、副隊級後備幹部人選要在工長崗位上任職滿1年以上。

6、技術員的後備人選一般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上學歷,見習期滿1年(不受參加工作滿3年限制),且取得技術員任職資格證書。

7、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積極進取,廉潔自律,安全工作好,任務完成好。

8、如因本人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必須滿處分期限。

9、隊級後備幹部的有效期限為一年。

10、經民主推薦得票率不低於33%。

第二條:隊級後備幹部的推薦程序

1、每年初,由各工區將符合隊級後備幹部條件的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進行員工滿意度測評,員工滿意度達50%以上的人員進入正式推薦程序。參與滿意度測評的員工要佔到隊組員工在冊的70%以上。

2、正式推薦大會參會人員範圍是:工區領導及工區相關業務組室人員;不低於本隊組在冊的50%的員工,其中書記、隊長、技術員、工長、安全員、材料員、辦事員必須參加。

3、對符合隊級後備幹部條件,按得票率從高到低的原則取足應配人數,經公司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後進入隊級後備幹部人才庫進行管理。

4、隊級後備幹部人選確定後,人力資源部以適當方式向基層單位黨組織反饋結果。

第三條:隊級後備幹部數量按現有隊級幹部崗位的1:1配備。

第四條:隊級後備幹部由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考核。

第八章 公推直選與公開招聘

第一條:在條件成熟的單位逐步推行公推直選基層黨支部、黨總支書記,選舉產生的書記報黨委審批。

第二條:公推直選的程序

1、擬定公推直選方案。推薦支部書記時由基層黨總支擬定方案報組織部批准;推薦黨總支書記時,由組織部擬定方案,報黨委批准。

2、基層根據公推方案中規定的候選人條件,一個崗位推薦兩名候選人,組織部和人力資源部共同對候選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在選舉單位召開黨員大會進行差額選舉,採取二選一的方法,贊成票達參會人員半數及以上者當選,如未過半數或票數相等則重新選舉。

4、按照幹部任免程序行文任免。

第三條:根據幹部崗位的需求,可採用公開招聘的辦法選用幹部。

第四條:公開招聘幹部的程序

1、公佈職位。由組織部將公開招聘的職位利用各種媒體公開,同時公開任職所需的資格條件。

2、公開報名。各總支、直屬支部按照組織部公佈的任職資格條件在員工中做好宣傳並組織報名,同時做好資格的初步審查工作。

3、資格審查。由組織部和人力資源部共同審查報名人員的資格,對不合格的人員予以清退。

4、統一考試與面試答辯。由組織部聘請相關方面的專家,設計考試題目和答辯題目並組織考試與答辯。

5、公示。組織部根據考試和答辯情況,選擇其優秀者作為擬考察人選進行公示。

6、組織考察。經過公示無異議後,對擬考察人選進行組織考察,確定擬任人選。

7、會議討論任命。組織部將考察情況提交相關會議研究,並按照會議決定和幹部任用程序任用。

第九章 幹部的考核

第一條:科級幹部的考核

建立科級幹部年度績效考核制度,一年考核一次,考核結果要與個人工資、職務任用掛鈎,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第二條:隊級幹部的考核

各工區要建立常態化、規範化的隊級幹部考核制度,定期進行考核。公司每年對50%的正隊級幹部進行一次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個人職務任用的主要依據。具體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8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註冊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註冊,並給予警告,申請人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註冊。

第三十四條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證書的,由註冊機關撤銷其註冊,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註冊,並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其中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未取得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擔任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或者以註冊建造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活動的,其所簽署的工程文件無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停止違法活動,並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未辦理變更註冊而繼續執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註冊建造師在執業活動中有第二十六條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註冊建造師或者其聘用單位未按照要求提供註冊建造師信用檔案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 聘用單位為申請人提供虛假註冊材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註冊建造師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准予註冊的;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不予註冊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准予註冊決定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初審完畢的;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

(五)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29

一、攜帶規定: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彙報學生科。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遊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繫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後交到學生科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説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學生科,手機問題處理後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後,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並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4.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學生保證書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30

1、及時清理抽屜、櫥、櫃、架子、書籍、文件、檔案、圖表、文具用品、牆上標語、報刊、雜誌等已經無用的物品

2、地面、桌子是否會顯得零亂

3、垃圾筒是否裝得太滿

4、辦公設備不會沾上污濁及灰塵

5、桌子、文件架、通路是否以劃線來隔開?

6、下班時桌面整理清潔

7、有無歸檔規則

8、是否按歸檔規則加以歸類

9、文件等有無實施定位化(顏色、標記)

10、需要之文件容易取出、歸位文件櫃是否明確管理責任者

11、辦公室牆角沒有蜘蛛網

12、桌面、櫃子上沒有灰塵

13、公告欄沒有過期的公告物品

14、飲水機是否乾淨

15、管路配線是否雜亂,電話線、電源線固定得當

16、抽屜內是否雜亂

17、下班垃圾均能清理

18、私有品是否整齊地放置於一處

19、報架上報紙整齊排放

20、是否遵照規定著裝

21、中午及下班後,設備電源關好

22、辦公設備,隨時保持正常狀態,無故障物

23、盆景擺放,沒有枯死或幹黃

24、是否有人員動向登記欄

25、有無文件傳閲的規則

26、當事人不在,接到電話時,是否以"留話備忘"來聯絡

27、會議室物品的定位擺設

28、工作態度是否良好(有無談天、説笑、看小説、打磕睡、吃東西)

29、接待賓客的禮儀

夜班值班管理規定 篇31

1、使用洗衣機時,應按照先後順序進行使用,嚴禁相互間爭搶洗衣機或其它不文明行為。

2、使用洗衣機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洗衣機操作規程,進行熟練操作,嚴禁亂擰、亂按、亂拆或其它損壞洗衣機的行為。

3、洗衣時嚴禁用水管直接沖洗洗衣機的開關控制部分,以免造成短路、漏電或觸電事故。

4、使用洗衣時,應根據洗衣機的容量,適當放置需洗衣物的數量,避免洗衣機超負荷運行。

5、使用洗衣機的過程中應掌握控制好時間,並自備盛放衣物的盆(桶),洗淨後應及時將衣物取出,以免在衣物洗淨未能及時取出時,影響他人使用。

6、洗衣洗淨後進行脱水時,衣物要放平,不要將衣物亂扔進脱水桶。

7、在使用洗衣機的過程中,不得隨意將他人未洗完的衣物取出,如發現有已洗淨的衣物,應及時幫其取出裝入準備好的盛衣盆(桶)內;如使用半自動洗衣機選定程序完成後10分鐘內無洗衣的人操作洗衣流程,可將未洗完的衣物取出裝入準備好的盛衣盆(桶)內。

8、以上注意事項要嚴格遵守,如發現在洗衣時違反上述操作程序,造成洗衣機損壞除賠償維修洗衣機的費用外,並將嚴肅處理。

9、洗滌衣物時要注意個人衞生,禁止使用洗衣機洗滌鞋、襪、內褲等,如果發現違反此條規定,罰款20元/次。

10、本管理規定在實際執行中逐步完善。

11、本管理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河南安棚鐵路貨運有限公司

二○xx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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