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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院停車管理規定(精選26篇)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精選26篇)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1

一、目的:杜絕XX大院車輛亂停亂放,加強XX大院治安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精選26篇)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XX大院。

三、停車場入場登記管理

1、車輛入場時,由門衞對進入的每輛車輛分類進行車牌號台賬登記,車輛類型分為四輪車、三輪車、二輪摩托車、電單車、自行車、特殊免費車輛(此類車輛包括公務用車、幹部職工私家車等,也包括特殊情況下的免收車輛,以當時實際情況為準),按分類要求登記員必須建立三本台賬進行分類登記,免收車輛必須在台賬上註明免收原因。

2、登記員在登記入場車輛車牌號時,必須做到及時、準確無誤,字跡要工整,賬面要清楚,便於核對收費情況。

四、停車場收費管理

1、停車場收費標準:

①白天停車收費標準:

四輪車:6:30-12:30收費3元/輛,12:30-19:30收費收3元/輛;三輪車6:30-12:30收費2元/白天停車收費標準輛,12:30-19:30收費收2元/輛;二輪摩托車、電單車6:30-12:30收費1元/輛,12:30-19:30收費收1元/輛;自行車6:30-12:30收費0.5元/輛,12:30-19:30收費收0.5元/輛.

②夜間停車收費標準:四輪及四輪以上車輛19:30-24:00收費4元/輛,00:00-6:30收費收6元/輛;三輪車19:30-24:00收費3元/輛,00:00-6:30收費收5元/輛;二輪摩托車、電單車19:30-24:00收費2元/輛,00:00-6:30收費收4元/輛;自行車19:30-24:00收費1.5元/輛,00:00-6:30收費收2元/輛。

2、車輛入場時,由門衞對進入的每輛車輛分類進行現金收費,收費時點清收費金額,注意辨別假鈔,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車發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現金管理要求,門衞手上只留取350元(20張10元、20張5元,50張1元)找補零錢,找補零錢月初時從財務領取。收費金額達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補零錢),將收費款交由財務統一保管,並簽字確認交款人、交款金額,財務人員有責任對停車場收費台賬進行核對。

4、財務人員有責任督促門衞及時交款,門衞有義務做到及時交款,簽字確認,起到相互監管的作用。

5、各環節在收取現金時,做到認真清點金額、辨別假鈔,收款人確認無誤後,簽字認可為準,如從中發現金額不符、有假鈔的情況,由交款人負全部責任,照金額進行賠償,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停車場票據管理

1、按需向財務領取停車收據,用完的票根要及時將交回財務。

2、在領用收據和交回票根時,必須完善簽字核對手續,做到有據可查。

六、違規處理

禁止任何形式的貪污和挪用收費款,一經發現確認,一律嚴肅處理,按貪污、挪用金額的雙倍賠償。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2

一、編制目的。為了合理利用公司車位資源,規範車輛停放,維護公司院內交通秩序,確保辦公環境井然有序,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三、管理規定。

1、公司大院的停車場為公司辦公樓附屬設施,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統一管理。公司保安人員負責車輛的進出和停放引導工作。進出車輛須嚴格服從保安人員的引導。

2、停車場只准停放公司所屬辦公車輛、租户車輛及內部員工車輛,其它未經同意的車輛保安人員不得放行。停車場內劃定車位,每個車位僅限停放一台車輛(詳見公司大院車位佈置圖),按標線有序停放,禁止佔道停放、停車線外隨意擺放。未劃定停車位的區域嚴禁停放車輛。

3、公司每位領導、每個部門、辦公樓租户各分配一個專有停車位,專有停車位其他車輛一律嚴禁停放。專有停車位分配如下:總經理辦公室7個,工程部1個,合約部1個,財務部1個,銷售部1個,行政人事部1個,開發部1個,資產部1個,匯金久臣1個,人防1個。

4、專有停車位以外的車位優先停放公司所屬車輛,採取先到先停原則,在停車飽和的情況下,保安將不再放行,請員工配合自行解決停車問題。

5、專有停車位未停放車輛時,可提供給公司員工、租户、外來辦事人員臨時停放,但專有停車位車輛返回公司時,保安應通知佔位車輛遷移,沒有富於車位可供停放時臨時停車人員必須服從保安的管理,自覺將車輛遷出公司。

6、外來辦事人員的車輛進入辦公樓區域須由對接部門到保安室進行確認,在停車場有空餘車位的前提下保安方可放行並引導到相應車位停放,車位飽和時,對接部門和保安人員應做好解釋工作,勸其自行解決停車問題。

7、辦公樓停車場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提供車輛的保管服務,停車場停放的車輛的損失,管理部門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違規處罰。

1、保安每日對停車場內停放車輛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停放車輛進行登記並告知車主,對停在停車線以外的車輛勸其離場,對違規停放超過3次的以後禁止該車輛進場停放。

2、公司行政人事部每日對保安停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保安人員不嚴格執行本規定,隨意放行車輛,不嚴格督促車輛按規定停放,造成車輛停放混亂、通行困難,公司行政人事部做好登記,超過3次致函保安公司更換保安,累計超過6次解除與保安公司的服務協議。

3、員工停車時不配合保安人員的管理,擾亂停車秩序,經行政人事部核實後通知員工所在部門給予其當月績效考核扣10分的處罰。

五、執行時間。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3

1、 臨時進出X大院的機動車必須取臨時通行卡和退卡通過。本大院不贊成停車過夜,若過夜,則收佔地費,小車每夜10元,大車、中(大)巴、小四輪、農用車等不得在本大院內停車過夜。

2、 經認可房產現居住於本大院的住户,凡擁有私家車的,可購藍牙卡,此卡持於車上,控制門將自動放行,僅限於一車一卡,每卡70元,丟失者重買;未經認可同意房產而個人擅自交易住房的住户,不得購買藍牙卡。

3、 本X辦公樓前的車位作為辦公用車專用車位,1—3棟樓辦公室前不得停放車輛,私家車統一停放到5—7棟住宿樓後、8—9棟住宿樓前,否則,後果自負。

4、 所有停放於本大院的車輛,受損或被盜,概不負責。

本規定自20xx年5月10日起實行。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4

一、 工作職責:

(一) 物資的出入庫管理

(二) 物資的保管

(三) 物資的盤點

二、技能要求:

1、熟悉倉庫管理辦法,並能按要求執行。

2、瞭解各類物資的保存方法、注意事項、有效期等。

3、清楚庫內物資的存放地點、大致用途、使用部門等。

三、工作內容

(一) 入庫管理

1、生產物資到貨後,確認物資名稱、型號規格、供方名稱然後清點數量。

2、倉庫根據《送貨單》記錄的數量清點無誤後,將產品放置於待檢區,由檢驗員進行檢驗。數量不準確的,物資名稱型號不清楚的通知採購部處理。

3、上述確認無誤後,在《送貨單》上簽字,並留存根。

4、協助質檢人員將檢驗合格的物資按要求放置在合格區域,不合格的物資放置在不合格區域,並督促採購部及時處理不合格物資。

5、盤點檢驗合格的物資,並將物資放置到規定區域(貨架或固定堆放區),然後將盤點結果錄入計算機。

6、及時更新數據庫庫存數據。

(二)出庫管理

同型號貨物在出庫時應遵循先進先出原則,以防老化損失。

1、工具:

1) 對借用件必須由借用人員填寫《借用表》(簽字,填寫借用日期)

2) 倉庫根據實際領用情況,保存各類單據,做好台帳管理,並及時更新數據庫。

2、元器件:

1) 配料, “元件明細表”為發料大單。

2) 手工填寫《領料單》為小單,是大單的補充,一般為必要、但設計疏漏的元件和設備。《領料單》上必須寫明材料的用途、數量、規格。領料單一式兩份,領料人與庫管員各自留存備查對照。

3) 倉庫管理員在發放物資時,應向收貨人員當面點交清楚,同時必須在有關單據上填寫實發數量,收貨人與發貨人(保管人員)雙方認可。

4) 如果領料時發現元件不齊,倉庫管理員要及時通知採購部門,不得拖延。物資的發放應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

5) 凡實行以舊換新的物資,應收回舊物,且分區存放並作明顯標識。

6) 委外加工物資的發放,需按相應入庫半成品名稱型號數量開領料單出庫。

7) 倉庫管理員根據每天的領料情況必須做好台帳管理,並及時錄入數據庫。

(三)保管

應根據物資的不同性能和特點,合理劃區存放並標識,做到“二齊”、“三清”、“四號定位”、“五五堆放”、“六防”。

1、“二齊”:庫容整齊,堆放整齊。

2、“三清”:數量、規格、材質要清。

3、“四號定位”:區域、料架、層次、貨位號實行定置管理,對號入位。

4、“五五堆放”:以五為基本單位,定量堆放,達到過目知數。

5、“六防”:防鏽、腐、蛀、潮、混、漏。

6、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存放,應採取特殊防護安全措施,指定專人保管。接受安全、環保部門的隨時檢查和監督。

7、對庫存物資應做到帳、物相符,加強盤點工作,做到日清、月抽、年綜合盤點。

8、加強倉庫的安全、保衞工作。

9、為確保倉庫保管物資安全,未經批准,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庫房。

10、倉庫保管區應明亮、通風、乾燥。

11、倉庫保管區嚴禁煙火。

12、庫區內的水、電、氣源,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物資的保管必須做到帳、物相符,並建立健全台帳,完善數據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失靈、腐爛、失效、流失、短少、鏽蝕、報廢時,倉庫應及時隔離並報質檢部鑑定後,將合格的放回原處;不合格的分析原因、查明責任,再根據質檢部所開的《不合格品處置單》處理,更新數據庫。因保管不妥人為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公司規定嚴肅處理。

(四)物資的盤點

1、倉庫可根據實際採用不同的盤點方式。盤點方式主要有定期盤點、不定期盤點、循環盤點、重點抽查盤點、永續盤點等。

2、庫存物資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每月月底經過抽盤後,打印庫存報表交部門負責人審核,再將通過審核的報表發放至採購部、財務部及管理者代表處。必要時採購部可對庫存物資進行抽查,抽查結果與報表有出入時,書面報告管理者代表進行責任追究與處理。

3、對庫存物資應經常進行盤點、清查,做到日查、月抽、年(季、半年度)盤點,年終盤點時採購部須派專人協助盤點,結果報至採購部及財務部。

4、庫存物資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

5、倉庫對盤點情況,必須做好記錄。對在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認真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並組織實施,同時必須將盤點情況上報採購部及財務部。

6、對盤點中發現的物資盤盈、盤虧,必須經過總經理審批,並以書面形式下達處理方法後方可轉帳,在批准前,仍按原帳面數列帳,嚴禁擅自調整。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5

第一條 為規範辦公室人員的日常工作行為,提高辦公室人員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建立正常的辦公管理秩

序,做到令行禁止、高度執行、張弛相宜的辦公氛圍,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適用於億波順金屬企業行政職員及課長以上管理幹部。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三條 辦公室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紀律,按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不假缺勤、電話請假等違反勞

動紀律行為,辦公區內保持安靜、物品擺放要求整潔有序,創造優美、文明、舒適的工作和辦公環境。

第四條 工作時間內要求辦公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外出辦事要向主管領導説明去向,並隨時保持工作聯繫,

辦公室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及時、準確地完成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做到日畢日清、日清日結,工作不積壓、不拖延、不推諉,敢於承擔工作責任。

下面是辦公人員工作參考準則,要求全體辦公人員均遵照執行:

※今天的事情,今天辦 佈置的事情,馬上辦

※重要的事情,優先辦 限時的事情,計時辦

※能辦的事情,盡力辦 瑣碎的事情,抽空辦

※困難的事情,想辦法 所有的事情,認真辦

第五條 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辦公區域內不得打鬧、喧譁,正常工作時間內不得聊天、開庸俗玩笑、看報章報紙、聽MP3音樂【下班時間可以聽音樂提高情操】,上班內禁止打遊戲、QQ聊天【正常業務上網除外】、吃零食、炒股票、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要求管理幹部做好榜樣和模範帶頭作用,要求公司管理部做好監督和審察工作。

第六條 建立工作請示或彙報制度,凡是在職權範圍內的事情要積極解決,權限意外處理不了的事情要向主管領導逐級請示。凡是領導交辦的工作,完成後必須向領導彙報辦理工作完成結果,在工作保持緊密銜接、工作要求善始善終。

第七條 協調和融洽部門間的相互關係,同事之間要求團結協作、友愛互助,互相幫助、互相學習、齊心協力做好辦公室各項工作,辦公區內簡明和職務稱呼是必要的,同事之間、上級下級之間要求採用職務稱謂。

第八條 工作期間要求使用普通話進行交流或洽談,接人待物要求講文明、有禮貌,進入領導辦公室要先敲門得到允許後方可進入;對其它部門、基層和外來辦事人員要熱情接待,態度和藹,答覆問題要有策略

技巧,不得信口開河或帶有隨意性回答問題,要向領導請示報告或主動介紹到其他部門,能辦的事情不推諉扯皮,不能辦的事情要耐心説明情況,具體細則參照《辦公職員形象禮儀規範》。

第九條 自覺愛護公共設施和辦公設備,個人資料嚴禁到公司複印機、傳真機、打印機上使用,要求厲行節約,保持公私分明,辦公用要求以舊換新。下班離開辦公區域時,要求關閉窗户窗簾、顯示器和辦公設備的電源開關,整理文件資料和辦公桌椅後方可離開。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規定由管理部負責制訂並作解釋説明,根據公司管理需要,適時作出修改,如果本條例規定與其他規定不相符者,以本條例規定作為執行依據。凡違反本管理制度者,嚴格按照《公司員工手冊管理制度》執行。本制度經公司領導審核批准,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試運作時間為三個月,如果三個月內未進行調整,自動升級為正式執行版。

二0xx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題詞:辦公 秩序 管理 制度

呈:總經理髮:總經理室 副總經理室 財務部 行政部 銷售部 生產部 資財部 國際貿易部傳閲範圍:全體員工存:管理部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6

為保證學生宿舍熱水的正常供應,確保供熱設施的完好,杜絕水資源浪費,特制訂本規定。

一、使用方法

1、將IC卡插入熱水扣費機感應區,熱水扣費機將顯示IC卡內餘額,學生宿舍熱水實行流量收費,當水温低於280C將不扣費,熱水單價按0.035元/升計費,打開熱水開關(混水閥)出熱水,熱水扣費水錶將根據熱水使用量顯示扣費金額。

3、熱水使用過程中停電或IC卡離開扣費機感應區,熱水將停止供應。

4、熱水温度為450C以上,請不要直接使用,以防燙傷,必須經冷水混合後調節到適合的温度才能沐浴。

5、IC卡可在任何一台熱水扣費機中使用,卡內的熱水消費金額不能辦理掛失,學生需妥善保管好IC卡,防止他人盜用,因IC卡遺失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損失由本人負責。

二、相關要求

1、愛護宿舍內的供熱設施,保證供熱設施的正常運轉。

2、自覺養成良好的沐浴習慣,注意節約用水。

3、供熱設施由後勤管理處水電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維修,若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報修,不得擅自增設、改裝、拆卸供熱設施。

4、供熱扣費水錶的電源插座為專用插座,嚴禁撥出或在插座上使用其它電器。

5、注意扣費水錶防潮,嚴禁用水直接沖洗。

6、宿舍供水設施若出現人為損壞,由損壞者負責賠償,不能確認損壞者的由該宿舍學生連帶賠償,凡故意破壞供熱設施的按破壞公物給予處分。

以上規定請同學們遵照執行

右江民族醫學院後勤管理處水電管理中心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7

第一條教師教學常規工作的基本要求

教師教學工作基本環節包括課前備課、課堂上課、學生考勤、課後評語、定期培訓五個方面。

1.課前備課要求

(1)嚴格按照本科目教學計劃和進度進行教學工作;

(2)明確當堂課教學內容及教學重點,從學生實際出發組織教材,並選擇教法,精心設計教學程序;

(3)堅持超前備課,並提前2天將教案發至教學主任郵箱。

2.課堂上課要求

(1)教學內容明確,符合教學計劃的進度;

(2)示範動作規範、標準、統一;

(3)語言準確、生動、清晰,音高適度,速度適宜。

3.學生考勤要求

(1)任課教師應準備好本班的《浩沙國際舞蹈培訓學校學員考勤表》,未完成工作者扣除100元;

(2)任課教師每節課上課前應核對學生的考勤情況,做到課後與缺席學生家長取得聯繫並瞭解缺席原因,未完成考勤工作者扣除100元;

(3)任課教師應在每週一及時在學校網站公佈學員的考勤情況,並對上課表現突出的學員給予標註,未完成工作者扣除100元。

(4)任課教師根據學員到課情況取得預定的課時費用,學員無故缺勤者,扣除任課老師相應比例的課時費用。

4.課後評語要求

任課教師每月對學員上課情況進行總結,並在每月的最後一天完成各學員的評語上傳工作,未及時完成上傳工作者扣除100元。

5.定期培訓要求

任課教師(專職教師)每週至少參加一次舞蹈學校內部的培訓課程,不得請假,請假者扣除本週所有課程的課時費。

第二條受聘教師的考勤、請假制度

1.任課教師應認真遵守學校教師考勤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

2.任課教師至少要提前20分鐘到達教室,並提前10分鐘到達教室門口迎接本班學員,教師遲到1次扣除100元。

3.任課教師應無條件接受舞蹈學校的調課、代課或其它有關工作調整,上課期間不得隨便離開授課教室,有違反規定者扣除200元;

4.任課教師無故不得請假,如遇緊急事情需向教學主任提前1天請假,並等待學校安排好代課教師方可離開,未請假或未等安排好課程離開者扣除本週所有課程的課時費。

第三條受聘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解聘

1.體罰、侮辱學生(包括語言、行為等);

2.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並造成嚴重損失的;

3.嚴重違反舞蹈學校規章制度的。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8

總則為了保證公司貴重物品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公司特制定此制度。

1、我公司貴重物品包括:筆記本電腦、自行車、工具、小靈通等。

2、所有貴重物品都要進行建賬管理,做到帳物相符,領用人必須在《領用登記表》上簽字。

3、所有貴重物品實行丟失、損壞按原價賠償的原則。

4、如遇員工離職、轉崗等人事變動時,各部門負責人協助公司綜合管理部對貴重物品進行回收,並做好登記工作。

一、筆記本電腦管理辦法

1、筆記本電腦屬於貴重易損壞物品,各領用人在使用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輕拿輕放,避免擠壓和撞碰,並遠離水火及各類化學物品等。同時,要注意妥善保管,謹防遺失和盜竊。使用人未盡到應有的保管義務,致使損壞及其他嚴重後果的,相應責任人自行承擔賠償費用。

2、在使用過程中,遇到電腦系統出現各種問題時,應立即與綜合管理部取得聯繫,彙報電腦的故障情況,由綜合管理部與公司技術人員,拿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未經綜合管理部批准,不得自行隨意拆卸電腦硬件,違反者,一經發現,即按嚴重違紀處理,因此,致使硬件損害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自行車管理辦法

1、各服務中心經理負責本部門自行車的日常管理、監督和協調使用。

2、各使用人因使用時間出現交叉時,應本着相互理解、團結第一、積極協作的精神,服從服務中心經理的分配和協調。

3、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寄存、維修等)由使用人承擔。

三、工具管理辦法

1、各運維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及小組公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公用工具由組長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2、所有的工具必須正確使用,特別是電動工具必須正確、合理地使用,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使用。

3、對於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應由服務中心經理負責進行統一管理,並進行缺陷記錄。

4、對於損壞的工具應由專人保管,並建立專用工具檔案,如屬人為損壞則需進行全額賠償,如屬自然損壞(需有相關部門負責人出具損壞憑據)則按照報損程序辦理。

四、小靈通管理辦法

1、小靈通只用做客服部接聽工作電話使用,不能撥打私人電話、長途電話。如發現有違反規定行為,將在工資中雙倍扣除通話金額。

2、小靈通只能在工作區範圍內使用,不得擅自將其帶離至其他場合使用。凡違反規定者,每次罰款人民幣50元。

3、員工應妥善保管話機及其所有附件,並在交接班過程中完成對小靈通的交接。

此辦法解釋權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規範對外交往和經營活動中員工收受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的管理,維護公司的名譽和利益,防止個人謀取私利,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總部、各管理平台及直屬企業的所有員工,各管理平台可根據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三條 上交登記原則

公司員工在對外交往和經營活動中不得接受或索取各種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或無法退還的,應當登記並按規定上交。

第四條 管理職責

1、財務管理中心負責集團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的登記、保管和處理工作。

2、各平台、直屬企業財務條線部門負責本單位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的登記、保管和處理工作,每半年向財務管理中心報備上交、處理和積餘情況。

3、公司對本辦法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登記和收交

第五條 未能退還的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按如下規定進行登記和上交:

1、收受的禮金以及各種代幣券、卡,如購物卡、飛機票、加油卡、股票等,不論數額多少,一律需登記並上交。

各種旅遊資格,凡贈送給個人的,按前款執行;贈送給集體的,必須登記後由受禮單位研究處理。

2、一次收受的禮品價值合計在500元以下的,必須進行登記,禮品可由受禮人處理。

3、一次收受的禮品價值合計在500元(含)以上的,必須登記上交,按規定處理。

第六條 受禮人在收到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後,在收受之日或返回本單位後一週內,應主動上交登記,並索取《XX公司員工上交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憑證》(見附件一)。因故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者,應在登記上交時説明理由。

第七條 受禮人在一個月內不登記、不上交或不如實登記上交的,一經發現視同侵佔,除予以通報批評外,按收受禮品的市場價格或禮金額的五倍處罰,情節嚴重的作開除處理,觸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機關。

第八條 和財務條線部門應確定專人兼職負責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的登記(登記表見附件二)、收繳、保管、處理和信息統計等工作。

第三章 保管和處理

第九條 嚴格管理上交的禮品、禮金和其他有價證券,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賬物相符,並按以下原則處理:

1、所有上交的禮金,一律由和財務條線部門保管。

2、上交的各類禮品和其他有價證券,凡是可委託有關部門兑現的,由集團和平台財務條線部門負責兑現;無法兑現的交由行政部門用於接待、慰問等。

3、上交的禮品如需留在本單位、本部門使用的,經批准後,作為單位資產管理使用。

以上事項的審批人為公司和財務條線部門負責人,禮品和有價證券的處置,由公司和行政條線部門負責人會同審核。

第十條 上交和處理所得款項經分管領導批准後,可用於獎勵上交禮品的員工、扶貧幫困、慰問和捐贈等活動。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責任崗

本辦法執行責任崗:為公司全體人員;

培訓責任崗:為各部門負責人;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公司員工上交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憑證

2、公司員工上交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登記表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10

為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提高公司員工防火安全意識,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創建企業文明生產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禁煙範圍:

1、公司內公共場所、道路、廣場等公共區域禁止吸煙;

2、各車間除吸煙區外的所有區域禁止吸煙;

3、辦公樓所有辦公室、會議室、廁所、樓梯、過道等區域禁止吸煙;

4、食堂、廁所及走廊禁止吸煙;

5、有重要客人時,會議室經批准後方可吸煙;

6、車間、辦公樓根據具體情況設置固定吸煙點,。

二、禁煙對象:

1、公司所有員工;

2、進入公司的外來人員。

三、管理職責:

(一)管理部

1、負責本管理規定的制定和監督實施;

2、負責對違規人員(部門)的處理。

(二)保安公司

1、保安公司負責公司內公共場所、道路、廣場等公共區域的禁煙管理;

2、保安人員負責對上述區域進行不定期巡查,發現違規行為,有權依照本規定進行制止和處理(通知管理部開具處罰單)。

(三)各部門

1、各部門(單位)主管領導,為本部門(單位)禁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各部門(單位)負責本部門(單位)責任區的禁煙管理,發現違規行為,有權依照本規定進行制止和處理(通知管理部開具處罰單)。

(四)總經辦

總經辦負責會議室,各辦公樓、廁所、樓梯、過道,食堂及走廊等除保安公司和各部門負責以外的公共區域的禁煙管理;發現違規行為,有權依照本規定進行制止和處理(通知管理部開具處罰單)。

四、處罰條例:

1、凡發現在禁止吸煙場所、區域內吸煙者,第一次罰款20元,以後再發現加倍處罰(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

2、違規吸煙,不服從管理,態度惡劣者,另外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罰款100元、全公司通報批評、停職檢查、留廠查看、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3、凡在各部門(單位)禁止吸煙的責任區內發現煙頭、煙盒,對責任區的部門(單位),每次每個罰款10元。發現3次以上,對部門(單位)的第一責任人罰款50元。發現5次以上,對部門(單位)的第一責任人罰款100元,並進行全公司通報批評。

4、凡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道路、廣場,辦公樓走廊、過道,會議室等公共區域發現煙頭、煙盒,對保安公司或總經辦,每次每個罰款10元。

5、對違規者給予罰款處理的,由各管理口開具罰款通知單,被罰者將罰款交到財務部。三天內不交的,在其工資中加倍扣除。

6、對部門(單位)給予罰款處理的,由管理部開具罰款通知單,在部門(單位)第一責任人的工資中扣除。

五、附則

1、本規定從發佈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牴觸的地方,按本規定執行。執行以後公司如有新的規定另行通知。

2、本規定的解釋權歸管理部。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11

為了保護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給在食堂就餐的職工提供一個良好的就餐環境,根據國家、省、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精神,結合公司職工食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就餐人員的範圍:原則上為公司在冊員工本人。

二、由於接待能力非常有限,同時考慮到公司人員的公共衞生安全,禁止將食品帶出餐廳。

三、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就餐,午餐12:00—12:40;晚餐6:00—6:40。因工作原因提前或延遲就餐時間,需要提前與辦公室聯繫,以便通知食堂準備和安排。

四、一人一卡,刷卡就餐。

五、公司員工食堂餐費標準暫定為每餐10元。公司以就餐卡的形式給予每位員工每月400元的用餐補助,可在公司員工食堂及小賣部消費。用餐補助以一季度為週期,每季度清零。長期外出培訓暫不發放用餐補助。

六、愛護食堂的公共設備、設施,不得在桌椅、門窗、牆壁上有意塗畫,不得扔、踢、踏、踩食堂餐飲用具及公用設施。對於損壞餐具及公共設備、設施者,照價賠償。

七、在食堂就餐時,要講文明、用語禮貌、相互謙讓。養成自覺排隊的良習慣,自覺維護食堂的就餐秩序,不喧鬧、不爭吵、不擁擠、不插隊。做到文明就餐。

八、保持食堂環境衞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潑髒水,不亂扔廢

棄物,將剩菜、剩飯倒入指定地點,保持食堂環境乾淨、整潔。

九、各部門需安排專人統計本部門用餐人數。3月9日之前報送辦公室。

十、根據自己需要領取食品,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意識。 十一、職工就餐時可自帶餐具,就餐後應自覺將所用餐具清洗乾淨並放到指定地點。

十二、未經食堂工作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出食堂工作間、操作間及庫房。

十三、尊重食堂職工的勞動,理解食堂職工的工作,積極配合食堂共同做好餐飯工作。

十四、對食堂工作和菜品有意見、建議,可向辦公室提出,以便使食堂不斷提高飯菜質量、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12

為切實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病歷質量和創建和諧的醫療就醫秩序,根據衞生部20xx年9月1日發佈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結合我院的工作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強化我院住院病歷複印的管理。

一、住院病歷複印時間: 根據我院工作實際及相關規定,我院住院病人複印病歷的時間為患者出院 72小時後。

二、住院病歷複印唯一合法地點:病案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將病歷在其它地方複印病歷。

三、病歷複印合法人員:根據相關法規,以下四種人為病歷複印的合法人員,病歷屬於患者的隱私 ,其他人員無權複印患者的病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4、公檢法部門。

四、病歷複印必須向醫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如為患者本人的,必須提供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代理人申請複印病案應持患者身份證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患者簽名及按指印的委託書。

3、申請複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監護人身份證、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證原件。

4、申請人如是死亡患者近親屬應當提供患者的身份證明原件、死亡證明、近親屬的身份證、能證明與死者近親屬關係的 法定證明材料 。如申請人為死者近親屬代理人,還要有代理人身份證、死者近親屬簽名及按指印的委託書。

5、申請人為保險機構工作人員須提供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身份證、患者或其代理人簽名按指印的委託書。保險公司核保科查閲保户既往有無住院史,須提供承辦人員身份證、保險公司介紹信、保險合同上註明查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複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申請人如為公安、檢察、法院等執行公務的, 查閲或複印病歷必須出具證明材料、本人工作證件、身份證件,須兩人以上且已立案,並先到醫務科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由醫務科開具證明到病案室進行查閲或複印。

五、病歷複印的內容:

六、醫療機構只為申請人提供複印的病歷資料是:住院病歷中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温單 、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 、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六、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患者複印病歷、封存病歷的權力、內容以及複印病歷收費等問題做了明確的規定:

1.患者本人親自來院複印病歷的,須攜帶掛號證(病歷號)、身份證或户口簿等有效證件。

2.患者親屬代理(被委託)複印客觀病歷的,除上述證件外,還應攜帶代理人的身份證或户口簿 等有效身份證件以及病人的委託書,到醫務科登記填表後去病案室辦理。

3.正在住院的病人病歷中的客觀病歷資料須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員攜帶到病案室去複印。

4.糾紛病歷由科室領導、負責人或當班工作人員直接與醫務科、醫患協調辦公室聯繫,按照《條例》規定辦理。

5.按《條例》中規定可以複印的客觀病歷包括:門(急)診病歷,住院志、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查報告單)、醫學影象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 、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及出院總結。

6.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疑難病歷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

7.按照規定病歷複印需收取一定的費用。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13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通信暢通,業務正常運行,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失誤,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手機管理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各部門手機、手機卡發放、監督檢查、維護、回收等管理。

第三條 各單位/部門須設專職或兼職手機管理員負責本單位/部門手機管理工作。

第二節 管理及使用規定

第四條 凡公司正式職員均可申請手機與手機卡。

第五條 公司銷售系統的手機、手機號與各銷售區域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定的非銷售系統崗位號碼與崗位綁定,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

第六條 凡已申請公司手機號碼的人員進行業務聯繫時必須使用公司號碼。

第七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之日起由個人保管,若丟失或損壞的應及時彙報人力資源部辦理,並由本人負責相關費用。

第八條 如發現本人公司手機、手機卡私自交於他人使用,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九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在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機,並設置呼叫轉接,同時通知公司。

第十條 如個人原因造成無法接通且影響工作者,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一條 使用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人員,離職時需辦理公司手機、手機卡交接手續,若出現損壞或欠費的由本人照價賠償後方可辦理離職。

第十二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使用由公司統一支付話費,如超出話費補貼標準,超出部分的費用在個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三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相互綁定,不可機卡分離使用,如違規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檢查,對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的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十五條 凡違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資源部下發罰單,每月進行統計提交財務管理中心,由財務管理中心扣除話費補助。

第三節 申請流程

第十六條 公司各單位/部門如需申請公司手機、手機卡的,於每月25日前

統一進行申請後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十七條 手機卡申請流程

(説明:審批層級空缺時須向上一層級遞交)

第四節 手機話費補貼

第十八條 話費補貼為 每人200元/月。

第十九條 各單位/部門所有公司手機的話費補貼由本單位/部門承擔。

第五節 附則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並修訂。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14

酒店各部門:

餐具是酒店資產的一部分,數量較多,分佈也較廣,涉及到運營服務部,出品部及其他相關部門,酒店目前餐具破損較為嚴重,為了加強餐具管理,更好地嚴格控制餐具破損提高員工愛護公物意識,現針對酒店實際情況作出如下規定:

一. 運營服務部餐具破損管理規定

1. 餐具配比:各區域根據自身接待能力建立傢俬櫃配比表,合理、準確的配比餐具。(見餐飲部餐具配比表)

2. 盤存方式:各區域實行自盤、監盤兩種盤存方式。

1)自盤:各區域建立餐具管理登記,定期盤存並登記物品數字。

2)監盤:定於每月28日、29日財務指定人員、管事部主管、各 區域管理人員及服務員共同盤存。

3. 賠償方式:分為自損、客損。

1)自損:員工破損餐具後開自損單,由區域經理或主管簽字確認後送往人事部簽字確認,白聯人事部(憑單扣款),紅聯財務部,黃聯賠償人,綠聯保安部。

2)客損:客人破損餐具,由值台服務員開單由各區域經理或主管簽字確認,送往收銀蓋章確認。白聯保安部,紅聯收銀(憑單錄入客損台位∕包廂作賬)、藍聯區域經理、綠聯服務員。如果客人破損的餐具不願買單,由值台服務員開客損單,區域經理簽字確認情況屬實。

4. 破損更換:每月25日各區域憑自損單,客損單經運營服務部總監簽字後去倉庫領貨。

5. 運營服務部餐具破損費用按以下規定補償,扣除客賠、責任人賠償及酒店負擔餐具 2‰以外,其他按損失物品的成本價賠償。公攤人員及比例:主管級以上人員5:領班級人員3:員工2。賠付制單工作由運營服務部編制,財務部審核後交人事部在工資中扣除。

6. 鼓勵舉報:對工作中打破餐具應主動承擔,如故意不報或銷燬,一經發現給予十倍罰款。同時對勇於舉報的人員給予餐具損壞金額的10%獎勵。

註明:客損單使用多用單,自損單使用獎罰單。

二. 出品部餐具管理規定

1. 餐具配比:出品部應根據自身接待能力建立餐具配比數量,合理準確的配比餐具。

2. 盤存方式:使用部門實行自盤、監盤兩種方式。

1)自盤:出品部建立餐具管理登記,定期盤存並登記物品數量。

2)監盤:定於每月30日財務指定人員,出品部負責人及員工共同盤存餐具。

3. 自損、客損賠償操作方式:

1)自損:員工破損餐具後開自損單,由各菜系主管簽字確認,行政總廚加簽後送往人事部簽字確認,白聯人事部(憑單扣款),紅聯財務部,黃聯賠償人,綠聯保安部。

2)客損:客人破損餐具,由值台服務員開單由各區域經理或主管簽字確認,送往收銀蓋章確認。白聯保安部,紅聯收銀(憑單錄入客損台位∕包廂作賬)、藍聯區域經理、綠聯服務員。如果客人破損的餐具不願買單,由值台服務員開客損單,區域經理簽字確認情況屬實。

4. 破損更換:每月25日出品部憑自損單,客損單經行政總廚簽字後去倉庫領貨。

5. 出品部餐具破損費用按以下規定補償,扣除客賠、責任人賠償及酒店負擔餐具的2‰以外,其他按損失物品的成本價賠償。賠償辦法為出品部對每月破損餐具及丟失的餐具實行費用公攤賠償制。洗菜班不參與餐具賠付。賠付制單工作由出品部編制,財務部審核後交人事部在工資中扣除。

6. 餐具的領取:

1)餐具額定數量確定後,除非經批准統一調整餐具風格外,一般不成批領取餐具。

2)對酒店負擔的合理損耗,由各部門開出庫單,經財務部簽字確認後到物料庫領取相應的餐具。

3)對已公攤賠付的餐具,由各部門開出庫單,經財務部簽字確認後到物料庫領取相應的餐具。餐具每月應保持額定數量。

7.鼓勵舉報:對工作中打破餐具應主動承擔,如故意不報或銷燬,一經發現給予十倍罰款。同時對勇於舉報的人員給予雙倍的獎勵。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15

為了規範長期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相關費用的報銷,現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 30天及以內固定地點的出差,其住宿費、交通費中的長途車費、餐費原則上按環球字[20xx]第91號文件《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執行。如果可以租房且能節約費用的情況下,也可採用超過30天固定地點出差的標準進行報銷。

二、 30天以上固定地點的出差(不含駐外的片區經理及業務員),相關費用報銷標準如下:

(一) 餐費報銷:按《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報銷。

(二) 交通費報銷

1、長途車費(含火車、高鐵、飛機等)按《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報銷。

2、市內交通按8元/天進行包乾,無須提供發票,直接從工資中發放。

(三) 住宿費報銷

1、公司、客户等未提供住宿的人員,原則上在附近租房住宿,租房補貼(含水電、供暖)標準如下:

2、租房時給予被褥添置費:春、秋季補200元,夏季補150元,冬季補350元,一個地點僅補一次。

3、如因工作原因,實際租房期限小於計劃期限,且房租已支付的,出具支付憑據後,租房補貼可按整月支付給出差人員,否則按實際出差天數計補貼。

4、各業務區/單位根據實際出差的期限及具體情況,權衡租房與按天報銷住宿費成本的高低,遵循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選擇節約成本的方式解決住宿。

5、出差人數眾多時,原則上由公司統一租房解決住宿問題,不再對出差個人支付租房補貼。

(四) 其他費用報銷

1、6月至9月出差可補防暑降温補貼300元/月。

2、10月至次年3月出差黃河以北地區,住處無法解決洗澡的,可補貼洗澡費180元/月。

(五) 以上(二)、(三)、(四)各項補貼為含税標準,出差人員無需取得發票,由出差人員部門提供相關數據經權責領導審批後,每月直接從員工工資中發放。

(六) 出差廣州安排在公司自有住所居住的,乘地鐵上、下班,發生的交通費按地鐵車票據實報銷,交通費、住宿費不再補貼。

三、 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生效。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16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制度,嚴格酒店勞動紀律,保障員工能積極有效的工作,特制定本酒店指紋考勤細則:

1、公司一律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公司全體員工(部門經理級以下)必需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

2、員工必須根據部門編排的班次按時上、下班,上、下班均需打卡:即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計四次(值班人員可只打兩次,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

3、凡已到上班時間還未打卡者作遲到處理,凡未到下班時間就已打簽退卡者作早退處理(30分鐘以內扣1分/分鐘,超過30分鐘作曠工處理,當月曠工一天扣10%的月工資,累計曠工兩天扣50%月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做自動離職處理)

4、上、下班必須打卡,因特殊原因未打卡者應在當日填寫《未打卡申請表》註明未打卡原因交由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簽字再交至人事部,第一次不扣分,第二次扣5分,超過五次者每次扣10分

5、上、下班既不打卡又沒填寫《未打卡申請表》者作曠工處理

6、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者,原則上需到酒店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如因特殊情況需先填寫《未打卡申請表》經部門領導簽字批准後交由人事部

7、凡不按時打卡或未打卡者均無全勤獎

8、指紋考勤機數據由人事部管理、統計,次月五號前將根據部門主管交上來的手工考勤表和排班表(請註明各班次的具體上班時間)抽取部分員工考勤打卡記錄進行核對,並將記錄彙總交至總經辦

9、打卡時請將手指平壓於指紋採集窗口,指紋心儘量對準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採集窗口上,並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指紋輸入結束後,出現語音提示報打卡者的名字為成功驗證指紋。

10、員工請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等物質留在指紋採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鋭的東西接觸考勤機,或遇到不能解決的問題可找人事部,若自己擅自擺弄弄壞機器將照價賠償

以上制度從5月1日起開始執行,望各部門管理人員協助人事部,帶領員工嚴格執行。

總經辦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17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律師會見制度,保障律師依法執業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活動中依法執業權利的意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司法實踐,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檢察環節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

第三條 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保障律師的執業活動,保障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權利。

第四條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其有關會見的規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第五條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應當由二人在場,其中一人為接受委託的律師,另一人可以是本所的律師、實習律師或者律師助理。律師異地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另一人可以是經人民檢察院同意的當地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人民檢察院派員在場的,受委託的律師也可以一人會見。 第六條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不得攜領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或其他人員參加會見;不得為犯罪嫌疑人轉遞信件、錢物以及其它看守部門所禁止的物品;不得將移動通信工具供犯罪嫌疑人使用;未經人民檢察院和在押犯罪嫌疑人同意,不得對會見進行錄音、錄像和拍照。

第七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偵查階段律師會見時,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案件情況和實際需要,決定是否派員在場。派員在場時,所派人員不得干擾律師的正常會見。

第八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偵查階段羈押期間,根據律師、犯罪嫌疑人的申請,安排會見應當不少於二次。

第九條 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在監管場所內進行。

第十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向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出示以下材料:

一)犯罪嫌疑人或其親屬的授權委託書;

二)律師執業證,隨行人員中一人可持實習律師證或者律師助理工作證;

三)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第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應在其具體辦案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受理律師的會見通知並辦理律師會見事宜。

第十二條 涉嫌犯罪的單位委託的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的單位犯罪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涉案人員。

第十三條 對於不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律師要求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以便偵查部門調整時間,在48小時內向律師開具關於會見的公函並安排會見的具體時間。 •

第十四條 對於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律師要求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填寫《會見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請書》。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律師提出申請後5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

第十五條 受委託的律師是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的,要求會見犯罪嫌疑人,應當填寫《會見在寸甲犯罪嫌疑人申請書》。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申請後3日內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

第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案件,在案件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可以通過犯罪嫌疑人的陳述瞭解案件以下情況: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實施或參與所涉嫌的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關於案件事實和情節的陳述;

四)犯罪嫌疑人關於其無罪、罪輕的辯解;

五)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法律手續是否完備,程序是否合法;

六) 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其人身權利、訴訟權利是否受到侵犯;

七)其他需要了解的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第十七條 在案件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權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控告、申訴、申請取保候審,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律師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後5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

第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辦理審查起訴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手續時,應向律師提供《起訴意見書》及相關的法律手續和案件材料。

第十九條 律師對人民檢察院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違法阻礙律師依法會見的投訴,由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統一受理。負責審查的部門在受理投訴後5日內向投訴人書面告知處理情況;投訴人不服書面告知處理意見的,可以向辦案部門所在的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或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反映。

第二十條 律師在會見時違反法律、執業紀律和有關規定的,偵查人員有權當場提出勸阻和警告;對不聽勸阻和警告的,有權中止會見。人民檢察院對律師在會見時違反法律、執業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可以將有關情況通知該律師事務所所屬的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或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將調查和處理情況在一個月內告知人民檢察院。

第二十一條 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因涉嫌犯罪被立案偵查,需採取逮捕強制措施的,應報省檢察院審查同意,並同時向該律師事務所所屬的司法行政機關通報。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若本規定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的新規定相牴觸的,執行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的規定。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 江蘇省司法廳

二0xx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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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18

一、目的?

為了加強夜間值班管理保證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中層及一般管理人員。

三、職責?

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監督值班工作的執行情況、每月值班表的制定及值班情況的監督檢查、考核。值班人員負責配合保安對廠區範圍內的檢查及反饋。

四、管控説明?

1、夜間值班人員由中層領導及一般管理人員組成(不含女性、銷售員及退休返聘)。

2、值班室設在辦公樓三樓。

3、所有值班人員需按規定錄入指紋。

4、值班時間為晚6:00----次日早8:00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到廠區內及各車間進行巡查。在夜間10:00後至少進行一次夜查。夜查內容包括生產車間設備狀況、消防安全情況、各科室人員在崗情況等。

5、值班人員應對值班期間發生的特殊事件如實記載,並積極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處理。重大事件或相關部門不能處理的應及時請示上級領導或上報公司經理。

6、因出差、病假、事假不能值班,需要授權他人值班的提前24小時告知綜合管理辦公室備案。

7、綜合管理辦公室每月28日前在大共享中發佈下一個月夜間值班表,值班人員請自覺查看。

8、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保證24小時開機以便隨時取得聯繫。

9、值班人員必須遵守值班時間,不得遲到或早退、不得無故授權或曠勤,一年內累計達到3次的將報送公司經理從嚴處罰。

五、罰則?

1、違反上述各條款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次。

2、情節嚴重者將報請公司經理實施處罰並對責任人給予不低於200元罰款。

六、其它

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對夜間值班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對未按本規定執行的依據本制度給予責任人考核並在公司範圍內進行通報。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19

1:工作時間:

每週一至週六上午12:00為工作時間

5.1號----10.1號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8:00 10.1號----5.1號 上午8:00----12:00 下午 13:30-----17:30

2、所有人員每週一三五早7:50到醫院,8:00上報所在位置(位置實

3、有事須向主管和經理請假,並報內勤備案,回市場後發回照片。

備註:婚喪嫁娶孕請假可不扣工資。

4:例會要求

1)5.1—10.1號早8:30開會,10.1—5.1號9:00開會,遲到或早退

2)會議期間不得交頭接耳,開小會,玩手機、電腦,違規着愛心捐款50元,接打電話向紀律委員報告且不得超過3分鐘,否則愛心捐款50元,紀律委員監督不到位或有包庇行為,愛心捐款50元。

3)正式場合會議和通知規定着正裝的會議需正裝參會,不打領帶着愛心捐款50元,不穿正裝着愛心捐款100元。

4) 所有因為考勤制度問題的罰款,全部交到內勤處(文貞),由內勤保管,紀律委員和內勤記錄罰款明細。三個月後開季度會時把所收罰款以現金或禮品形式獎勵給做的規範者。

濟寧腦辦 20xx-1-1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20

一、調整中夜班費:三班倒中班調整為5元/班,夜班調整為10元/班;兩班倒調整為白班3元/班,夜班12元/班。該部分費用由公司按照實際撥付,不再佔用承包單位車間績效考核部分。

二、增加拉絲補貼:拉絲一層增加200元,新區補貼到550元/月,泰安本部補貼到500-530元/月;增加拉絲二層和漏板工補貼,標準為100元/月。

三、新招聘員工試用期工資調整為1800元/月,分配到拉絲的當月即享有拉絲補貼,4月招聘新員工開始實施。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21

1. 目的:為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會形象,進一步規範化管理,管理好本公司的廠服及員工着裝,特制定為本辦法。

2. 範圍:本公司除保安人員外所有的廠服管理及着裝管理。

3. 內容:

3.1 廠服的製作與發放:

3.1.1廠服的製作由總務部招商承製,按員工實有人數加制10% ~ 15%以備新進人員之用。

3.1.2 廠服有兩種(不發褲子):

A. 辦公室人員:冬裝為淺灰色縮腰夾克衫,秋裝為白色長袖T恤衫,夏裝為白色短袖T恤衫。

B. 車間人員:冬裝為灰色夾克衫,秋裝為藍色長袖T恤衫,夏裝藍色短袖T恤衫。

C. QC人員:

3.1.3 新員工入廠發夏秋冬服各兩套。

3.1.4 員工辦理完入廠手續三天後才可領取廠服。

3.1.5 制發服裝時由總務課依據入廠手續登記表予以發放領。

3.1.6 廠服大小尺碼有特大號、大號、中號、小號四種。

3.2 使用年限:

3.2.1 廠服穿着及保管以3個月為期,按領用之日起算,滿三個月期限者公司則不予扣款。

3.2.2 廠服如未達使用期限遺失或故意損壞者,重新領用需按原價付款,其使用期限按原先領用之年限計算。

3.3 員工着裝規定:

3.3.1 穿廠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須保持整潔,假日可以不穿。

3.3.2 為方便工作,廠服可以穿出廠外。

3.3.3 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要注意儀容儀表大方、整潔、得體。

3.3.4 員工上班必須戴廠證,廠證應正面戴在左胸前規定位置上。

3.3.5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髮梳理整齊。男職員頭髮不過耳,不準留鬍子,女職員不得濃粧豔抹,金銀或其它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3.3.6 員工違反本規定的通報批評。

3.3.7 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應認真配合、督促屬下員工遵守本規定。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22

為規範備份管理工作,合理存儲歷史數據及保證數據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斷電、病毒等因素造成數據的丟失,保障公司正常的知識產權利益和技術資料的儲備,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 所有服務器、交換機及其他系統主要設備均由企業管理部負責數據管理和備份。

二. 根據公司情況將數據分為一般數據和重要數據兩種。一般數據主要指:個人或部門的各種信息及辦公文檔、電子郵件、人事檔案、考勤管理、監控數據等。重要數據主要包括:財務數據、技術部門圖紙、商務部標書、服務器數據等。

三. 一般數據由各部門每月自行備份,部門經理負責整理歸檔後刻盤,系統管理員每半年對一般數據資料進行選擇性收集歸檔。

四. 重要數據由系統管理員負責,具體細則如下:

1. 財務部每月底將當月電子帳、表格等數據統一整理,系統管理員負責刻盤,由財務部保存。

2. 技術部門已定稿的圖紙、商務部標書須在每月底前,由各部門的文件管理員上傳至PDM系統,由系統管理員做備份保存。

3. 服務器的ERP、PDM、CRM等數據由系統管理員在硬盤做每日備份,並在每週六下午統一刻盤保存。

五. 當服務器、交換機及其他系統主要設備配置更新變動,以及服務器應用系統、軟件修改後均要在改動當天進行備份。

六. 備份數據所使用的刻錄機、光盤均由系統管理員保存,當刻錄機故障或光盤不足時應及時聯繫維修或購買,確保備份工作的正常進行。

七. 所有數據備份工作由系統管理員進行詳實記錄,並建立檔案。

八. 如遇網絡攻擊或病毒感染等突發事件,各部門應積極配合系統管理員進行處理,同時將集體情況記錄到備份檔案中。

九. 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如發現不及時上傳資料、故意隱瞞資料或沒有及時執行備份任務的,將進行嚴肅處理。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23

1目的

為了明確有關部門(崗位)的權利、責任,規範公司的出差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對公司員工出差的管理。 3責任部門

3.1部門經理負責對下屬人員出差申請的初步審核,並聽取工作情況彙報。

3.2財務資產部負責差旅預算金額的審核。

3.3分管領導負責對分管員工出差申請的進一步審核。 3.4總經理負責對副總經理人員出差申請的審批並聽取工作情況彙報,對其進行檢查和評價。 4方法與過程控制

4.1出差審批管理

出差分市內和市外;市外必須經董事長同意,市內原則上由分管領導批准。

4.1.1各級人員必須根據分管領導的安排或工作的需要提出出差申請,填寫《公司公務差旅審批表》,在《公司公

務差旅審批表》中寫明出差人員、事由(主要目的)、起止時間、地點、接洽單位、差旅隨行人員和費用預算等各項內容。審批流程走完後,去財務資產部預領備用金。

4.1.2各級領導應認真審核下屬人員提出的出差申請,從需要和實效進行把握和控制。

4.1.3嚴禁任何人員未經領導安排批准,自行決定出差或擅自改變出差行程路線,否則,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一律自理,並根據情況給予一定的處分。

4.1.4 公司高管出差須經董事長批准。 4.2出差前的工作安排

4.2.1各級領導出差前應委託臨時代理人,交待清楚本人離開公司期間的工作安排及有關事務,並委託其負責處理。

4.2.2其餘人員出差前應向相關領導交待清楚本人離開公司期間自己未完成的工作事項。

4.3出差期間注意事項

4.3.1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應按照預定計劃完成工作任務,並認真做好工作記錄。

4.3.2在外期間要自覺遵守國家法規和社會公德,注意維護公司形象,不得進行有損公司的言行。

4.3.4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如果需延長出差時間或者到預先未安排的地點繼續出差,應事先採用電話請示的方式向

相關領導彙報,經批准後方可進行。

4.3.5出差人員完成工作任務後,應及時返回公司上班。 4.4其他管理

4.4.1出差人員回公司後,應與代理人(或有關人員)做好工作交接,繼續履行本職工作。

4.4.2按規定向相關領導彙報工作,並按要求認真填寫《出差情況彙報表》,送相關領導審閲、批註意見後,交有關人員。

4.4.3各級領導在《出差情況彙報表》上對出差人員工作完成情況做出準確的評價意見。

4.4.4公司副總經理的《出差情況彙報表》交總經理保存;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的《出差情況彙報表》由分管領導保存。

4.4.5出差回來後,按照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的有關程序規定報銷差旅費用。

4.4.6如果實際發生的差旅費用超過預算費用的30%,出差人員應在《出差情況彙報表》內寫明原因。

4.5檢查和考核

4.5.1公司總經理負責對公司副總經理的出差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對違反本制度的人員有處罰權。

4.5.2分管領導負責對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出差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對違反本制度的人員有處罰權。

5其它

5.1本制度的解釋權和修訂權歸公司。 6附件

6.1《公司出差情況彙報表》 6.2《公司公務差旅審批表》

公務差旅審批表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24

為統一規範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管理工作,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1條:總則

1、為了統一、規範管理員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項,特制訂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以及所屬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2條:出差類型: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⑴當日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⑵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事先呈報總經理核准按遠途出差辦理。

⑶當日出差一般情況下公司不派公務車且不得乘坐出租車,特殊情況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乘坐出租車的,事前須由總經理審核批准。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⑴遠程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⑵遠途出差在其區域有公共交通工具直達目的地的,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因時間緊急或其他原因須經總經理批准後可乘坐出租車,或自行承擔費用。

3、自備車輛出差者,公司予以適當補貼油費,不再另外報銷交通費;

4、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車輛外,以利用火車、公共交通工具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公司總經理核准後方可利用空運交通工具。

第3條:出差籤核程序

一、個人申請出差

1、出差人員應提前2-5日辦理出差申請,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以下核決權限逐級核准後方可執行:

2、分公司經理/總部部門經理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通過郵件報請核准);

3、分公司部門主管出差,報請分公司經理審批;

4、業務或其他人員出差,報請分公司經理/部門主管(總部業務人員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或分公司經理、部門主管根據業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單位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寫《外派單》,並按照本制度執行出差費用申請、核銷事項;

三、其他規定

1、員工出差時限由綜合管理部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通訊方式請示並經批准,出差後補辦手續。

3、出差員工(總經理及以上人員除外)在出差前須到綜合管理部或所屬分公司考勤執行人處辦理考勤登記。

4、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主管領導審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主管領導並在出差結束後提供相關證明;經其調查確實後批准另給付出差旅費。

第4條: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

一、出差時間核算:

1、出差當日12:00以前出發按1天計算;

2、出差當日12:00以後出發按半天計算;

3、出差當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計算;

4、出差當日12:00以後返回按1天計算;

5、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滯後2小時為準。

二、出差費用標準

公司出差費用標準

項目

職位

交通費用

油費補貼

住宿標準

(雙人標間)

出差補貼

公共交通

飛機:經濟艙

遠途出差

當日出差

遠途出差

當日出差

公司/部門經理

實支

實支

實支

80元/天

實支

50元/天

30元/天

分公司部門主管

實支

實支

實支

40元/天

20元/天

業務或其他人員

實支

實支

實支

30元/天

10元/天

備註:1、上述出差補貼標準(含餐飲、通訊等費用)均為交通費用或油費補貼以外的補貼項目;2、出差補貼標準包含路程時間

第5條:出差費用預支、核銷程序

一、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員工需預支出差費用的,憑核准的《出差申請單》至財務部門按規定辦理費用預支,預支金額為核准金額的80%。

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後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二、出差費用核銷程序

㈠核銷規定

1、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複報支。

2、交際費用額度由總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核准,未經核准費用自理。

3、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票據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4、當日出差者不報銷住宿費。

5、出差人員未經核准出差時間超過審批時間的,停留期間的涉及補貼、交通費按3折給付,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准後予以全額報銷。

6、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准後方可報銷;

7、若出差應報銷住宿費無相關憑證者,則按相應住宿費標準的50%支付。

8、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總經理批准並由綜合管理部複核後,可酌情安排補休。

㈡核銷程序

1、員工須在出差結束後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差旅費的報銷工作。

⑴從財務部領取《報銷單》後,依財務單位規定的標準粘貼相應的正式發票(補貼部份不需發票)。

⑵填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後,呈報核決權限逐級核准:

A:分公司/部門經理出差報銷單據須經公司總經理核准;

B:分公司部門主管出差報銷單據須經分公司經理核准;

C:業務或其他人員出差報銷單據須經所屬單位經理/部門主管核准;

2、財務部複核程序

⑴財務部人員按照本制度規定,複核單據的規範情況,包括“出差申請單”、票據的張貼、金額核實、主管領導核准簽字、報銷時間等;

⑵經其複核確認後,予以辦理涉及人員的出差費用報銷事項;

⑶對於出差費用的超標部分不得報銷;

⑷涉及超出規定時間進行費用報銷的,出差費用按照標準的60%支付;

3、出差人員為兩人或兩人以上差旅費支出、報銷説明:

⑴出差小組中須指定專人管理所有人員差旅費的支出、報銷工作,其他人員仍須簽字證明;

⑵《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發補貼金額;

⑶出差期間發生的費用中,如有公司不予報銷項的支出額,由出差人員(除董事長、總經理外)根據“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攤;

4、凡隨同董事長、總經理出差的所有員工,其出差補貼只能享受其標準的50%;

5、所有員工出差所發生的差旅費,均分列入項目成本;

6、借款及報銷原則為:前款不清,後款不借。

第6條: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後亦同。

3、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25

第一條 校(院)微信公眾平台以資訊推送、信息發佈等方式向師生、校友社會各界人士展示校(院)發展和事業進步成就,推廣校(院)品牌形象 。

第二條 校(院)微信公眾平台由信息技術部建設、管理、維護,信息技術部指定專人負責。

第三條 校(院)微信公眾平台的信息發佈統一由信息技術部實施,各部門需利用微信公眾平台發佈信息,由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後,送信息技術部發布。

第四條 校(院)微信平台發佈的信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

第五條 本辦法由信息技術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大院停車管理規定 篇26

一、庫房管理

1、必須按質按量驗收物資,無計劃或質量不合格一律拒絕入庫。凡因擅自入庫造成積壓或浪費將追究庫管人員經濟責任;

2、必須嚴格發料手續和發料制度,按計劃、定額發料,嚴格執行有色金屬、電氣件、設備配件、量具、刃具及各類工具等領用交舊領新制度,做到不徇私情,一視同仁。凡因庫管人員不執行領料制度多發、漏發、錯發器材等造成經濟損失的要承擔經濟責任;

3、各類物資管理要做到收發及時準確,帳、物、卡、資金四對口,做到貨位固定化、存放合理化、計算準確化、庫容整潔化,放火、防盜,保證庫存物資不黴、不爛、不鏽完好無損;

4、為保證生產正常需求,庫管人員必須定期深入生產班組熟悉生產業務,及時掌握生產用料和缺口物資,每星期按儲備定額做出一次庫存物資補充計劃(除急件外),以確保生產常用和易耗物資的供應。因沒有提請補充計劃而影響生產或因計劃不準確造成積壓,由庫管人員承擔一定的經濟損失;

5、庫管員出帳要準確及時,做到帳本整潔乾淨、書寫清楚、計算準確、不塗改挖補,每月按規定時間將帳本保送財務科進行稽核。

二、發料管理

1、嚴格按計劃發料,認真填寫領料單全部內容,要求字跡整潔準確。

2、生產產品所用的原材料,按計劃核准發料。生產過程中出現廢品需重新領料時,由質檢人員出據廢品通知單,車間領導簽註意見才能發料,此單每月定期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3、勞保用品嚴格按公司有關規定發放,由庫房負責建立個人領有勞保用品台帳。特殊情況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發給。

三、工、檢、量、刃具管理

1、建立、健全工、檢、量、刃具個人台帳,嚴格執行交舊領新制度;

2、除定額刃具考核外,借用的任何刃具由於主觀原因而損壞者,要識所借用的新舊程度計價賠償。所有領(借)料單須由該車間領導審判簽字後才能發給;

3、配發的工、檢、量具在使用期限內損壞或丟失等需重新領有時,應書面寫出原因經該車間領導審批才能發給,檢、量具必須經技質科負責人審批、編號後才能發給。具體賠償經額根據使用時間而定;

4、工、檢、量具的配發應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工具領料單由該車間領導審批,檢、量具領料單由該車間領導審核,技質科審批、編號後才能發給;

5、所借用的工、檢、量、刃具等在歸還時,必須保持完好無損、乾淨,並按相關要求進行防鏽處理,若因庫管人員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庫管人員賠償;

四、鋼材、下料管理

1、必須將鋼材堆碼在指定料架上,掛好明顯的標識牌;

2、嚴格按車間生產計劃派工單進行下料。所下的料坯必須經檢驗合格後才能入庫,並堆碼在指定料倉內,料倉應掛明顯的標識牌註明材質、規格及產品名稱圖號,對剩餘的材料或料頭應打上鋼號、標記堆放在規定位置,注意保管;

3、必須嚴格按班組生產計劃如數發料。班組因特殊原因沒有將料坯用完需退回庫房時,班組應註明原因,當班質檢人員複合產品、材質,經該車間值班領導審批後才能退庫。若因錯發、混料造成事故時,當事人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五、產品管理

1、所有入庫的鍛件產品、機加總成件產品,必須收到產品檢驗合格證後才能入庫,並堆碼在規定區域;

2、要求所有產品出庫必須隨帶產品合格證。並建立健全產品入、出庫的時間、產品生產日期、質檢合格證簽發人員、發運人等,以便質量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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