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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課程管理制度

校本課程管理制度

校本課程審議制度

校本課程管理制度

校本課程開發是一個民主開放的課程決策過程,校本課程審議委員會參與決策的全過程,肩負着審議開發過程中重大決策的任務。

1.鑑於審議委員會成員的特殊構成,因此,要求所有成員,特別是教師代表、家長、社區人士,必須認真自學校本課程開發理論,如《校本課程開發:理論與實踐》、《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解讀》中的相關論述等,掌握校本課程開發的相關技術。

2.校本課程開發起始階段,審議委員會成員應該進行自我技術培訓,如審議《課程綱要》、評價《校本課程開發方案》的培訓等。

3.分析評估學生、學校、社區的不同需要,掌握校本課程開發的一手資料,便於指導工作,解決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4.審議委員會必須本着以學生髮展為目的的基本原則,客觀、公正、科學、民主地參與校本課程的審議活動,確保校本課程開足課時,開好,滿足學生多樣化發展的需要。

5.認真負責地審議教師撰寫的《課程綱要》,一要審《綱要》內的項目是否齊全;二要審授課時間是否確定;三要看課程目標的確立是否恰當、合理,是否符合新課程理念,是否與學校校本課程總體目標緊密聯繫;四要看課程內容是否適合授課對象;五要看課程實施建議的可行性;六要看課程評價是否關注學生情感態度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對審議內容要作好詳細記載,經過大家討論、分析、歸納後,確立所開課程,並公告審議結果。

6.審議委員會兩月召開一次全體人員例會。每次會議,每個成員必須先彙報自學校本課程開發理論的情況,提出疑難問題,大家研討解決;必須對學校課程實施現狀進行分析,評價與反饋,提出促改意見,還應及時向社會、家長報告相關信息。

7.制定開發校本課程的相關制度,如《校本課程開發激勵制度》、《校本課程評價制度》,並監督制度的執行與落實。

8.檢查與督促《校本課程開發方案》的執行情況,對工作完成好的人員給予獎勵。

9.及時地將各學年的《校本課程開發方案》報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校本課程培訓制度

校本課程是以學校為課程開發的基地,以學校教師為課程開發的主體而在學校中開發的課程。教師是課程開發的主體,實施校本課程的開發首要任務就是對教師進行培訓,從而使教師們以新的思想投入到校本課程的開發和實踐過程中。

為了較好地實施校本課程的開發,我校成立了以校長為組長、校中層領導為成員的校本課程開發領導小組。教導主任為工作小組組長,負責帶領教師根據國家或地方制定的課程綱要的基本精神進行校本課程的開發,以期解決學校自身的教育問題。為此,我校根據本校教師的實際制定了校本課程的培訓制度。

一、組織教師培訓,幫助教師專業發展。

教師在校本課程開發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校本課程開發的成功有賴於教師真誠參與的意願、教師在課程開發方面的能力以及他們所能夠獲得的課程資源。因此學校將採用請進來走出去和校內集中學習相結合的形式,對教師進行陪訓。使老師們在生動具體的實例中感到:校本課程就在我們手中、校本課程資源就在我們身邊,從而消除了對校本課程開發的神祕感和恐懼感。

二、定期開展教研活動,我校有自己獨特的課程資源,要充分挖掘本校、本社區的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空間與信息、資源,把各種課程資源在時空上合理地統等安排。

三、學校領導要深入課堂聽課,指導參與校本課程的開發,制定好校本課程開發的方案,把握校本開發的質量。每位參與校本課程研究的教師一學期至少聽六節校本課程課,並作好聽課、評課記錄。

四、責任到人,將課程開發的實施情況與學校的獎評制度相結合,將校本的課程的開發與實施落到實處,確保校本課程開發的質量與數量。

五、校本課程年級組長要組織好小組成員認真完成學校佈置的有關校本課程的各項任務。

六、學校每學年組織開展一次有一定規模的校本課程公開活動,每位老師在一學年中至少上一節校本課程觀摩研討課。

七、每月請專家對授課教師進行講座。

八、學校對校本課程教師的工作進行定期評價,每學期期末進行“校本課程優秀工作者評比”。

九、每學年校本課程管理委員會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已有校本課程進行績效評估,對校本課程教案進行修訂完善。從學生、家長、社會效益和學校規劃及培養目標等多角度出發,對每門課程的進一步實施和開展提出改進方案。

十、以校本課程門類為單位形成研究共同體,定期開展教研活動;小組活動每月一次,大組活動每學期兩次。

十一、教研內容主要有兩方面:小組活動以專業知識進修和教學活動設計,預案編寫討論等為主;大組活動以校本課程理論培訓、課程綱要撰寫方法介紹等為主。

十二、每位教師每學年要撰寫一篇有質量的校本課程研究論文或兩篇校本課程故事。

十三、每學期期初和期末各召開一次學校校本課程研討會,互相交流教學經驗,反饋課程實施中的一些問題,逐一剖析、反思,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同時共同商討下一步對策、措施。

校本課程教研組活動制度

教師是開發校本課程的主體,校本課程教研組成員的研究情況直接關係到我校校本課程的質量,故制定本制度

一、教研室活動制度

1.教研室每月組織教師進行一次學習活動,學習《基礎教育改革綱要》、《校本課程管理與開發》等書籍,收集精彩文章,使教師初步掌握課程目標、課程內容、課程實施等基本理論。

2.教研室加強教研組建設,每學期組織兩次專題研討活動,並請區市教研員及專家聽課指導。

3.教研室認真研究、制定《校本課程評價表》。組織教師依據《校本課程評價表》進行説課、做課、聽課、評課,始終用《校本課程評價表》來指導和監控學習過程。

4.教研室負責人通過與教師、學生、家長座談,通過聽課、發調查問卷等形式,隨時瞭解校本課程的效果,收集各方面的資料,總結分析各種實驗結果,不斷調整課程。

二、教研組活動制度:

1.蒐集資源:教師圍繞自己的課程主題,通過查閲書籍、上網等各種途徑蒐集相關的、大量的資料,並篩選適合學生的學習內容。

2.編寫教材:按時認真完成校本教材的編寫。

3.進行課題研究:教師每學期寫一篇教學案例或課例。設計學生調查問卷,並對所蒐集的相關實驗信息進行統計分析。

4.定期總結:每學年第一學期末教師撰寫一篇論文或校本課工作總結,第二學期末圍繞自己的課題撰寫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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