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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研訓常規管理制度

校本研訓常規管理制度

一、 校長是校本研訓的第一責任人,業務校長是直接責任人。

校本研訓常規管理制度

二、 實行校本研訓領導小組專題引領制度。校長、業務校長、教研組長每學期必須做一個專題講座在校內或教研組內交流。

三、 實行外出培訓教師彙報制度。凡外出培訓教師返校後在校內做專題講座或公開課進行學習彙報。

四、 實行“三查三評”反饋制度。教導處要做好三次查評的反饋工作,以此進行全員培訓。

五、 實行學習研訓例會制度。各教研組每學期開展不少於12次的教學專題研討。

六、 實行月專題學習制度。由值月領導負責擬定課題方面的學習內容,進行集體學習交流。

七、 實行人人上公開課、學科帶頭人上示範課等教研活動。全體任課教師必須人人上公開課,對特殊課堂的教師必須書寫專題報告,在全體教師會上進行交流;充分發揮學科帶頭人的示範引領作用。

八、 實行聽課及學習制度。每位教師每學年整理學習筆記5000字,相互間聽課20節以上。

九、 實行教研活動登記制度。各種教研活動各參加人必須進行嚴格登記,無故缺席者按曠職一天對待。凡要求教師上交的教研案頭材料,必須及時上交,對無故不上交或者質量過差着,將給予批評或處理。

十、 實施課堂教學反思制度。要求每位教師每週書寫一篇教學反思。

十一、加強課題管理。在做好市級課題研究的同時,各教師必須切實投入子課題的研究。

十二、實行校本研訓考核制度。每學期對教師在校本教研方面的參與情況、案頭材料的完成質量進行評價,並列入學期綜合評價。

十三、實行校本教研管理人員述職制度。校長、業務校長、各教研組長、以及縣級以上教學能手均要總結每學期在校本教研中的組織領導和參與情況。

十四、做好每次考試的分析研究工作,找出問題,尋找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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