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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車管理制度

搶救車管理制度

為保證搶救工作順利進行,護理人員要做好搶救物品、藥品儀器的管理與保養,並熟練使用。下面是搶救車管理制度條例,歡迎參閲。

搶救車管理制度

搶救車管理制度1

(1)凡搶救藥品、物品必須固定在搶救車上,保持一定的基數,編號排列,定位放置,每日檢查,每班清點,保證隨時應用。

(2)建立搶救車藥品、物品登記本,做到帳物相符,班班交接。

(3)建立搶救車藥品、物品平面示意圖,確保醫護人員能夠及時獲取搶救藥品和物品;建立搶救車藥品批號登記表,對於有效期低於6個月的藥物,用紅色標識做好標誌,確保先進先用,有效期不足1個月的藥物應送藥房按程序換領合格批號的藥物。

(4)搶救藥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數量品種、定點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二及時:及時檢查維修、及時領取補充。物品有明顯標記,不準任意挪用。

(5)搶救必備物品齊全、性能良好,處於備用狀態,完好率達到100%。無菌物品標識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確保在有效期內。

(6)搶救藥品齊全,標籤清晰,無變色、變質、過期失效、破損現象。每個藥盒內只能放置一種藥品,按藥物失效期的先後放置和使用。

(7)各科室搶救車內的搶救藥品按要求統一配備,專科急救藥品須經科主任審核定出種類、數量、規格、劑量配備,搶救車須定點放置,定人管理,保證安全和使用方便。

(8)搶救藥品、物品使用後,24小時內補充齊全,如因特殊原因無法補齊時,應及時交班,在交班登記本上註明並報告護士長協調解決,以保證搶救患者時能及時使用。

(9)封存搶救車管理:封存前護士長(或分管護理人員)和另一名護理人員按基數本清點藥品、物品,核對無誤後用封條封存,雙人簽名並填寫封存時間。護理人員每班檢查封條的完好情況並做好記錄;每月由護士長和分管護理人員啟封檢查搶救車內藥品、物品一次,並做好記錄。

(10)非封存搶救車管理:每班按基數本清點藥品、物品,並做好記錄,護士長每週檢查一次,並做好記錄,賬物相符。

注:(1)搶救車的封存:

①使用統一的一次性封存條,按要求粘貼封存條。

②按要求在封存條上註明封存時間。

③一個月啟封檢查一次。

④搶救車內藥(物)品應在距失效日期前一個月更換。

⑤封存者雙人簽名。

⑥封條一經開啟、或疑有損壞,應立即按基數本重新核對、清點、封存者雙人簽名。

(2)搶救車檢查內容:藥品:貯存條件是否合適,數量、規格等是否與搶救藥品登記本上所列的相符,是否過期、變質、標籤脱落或模糊不清;物品:名稱、數量、規格、有效期,是否屬於完好備用狀態。應急燈、除顫儀是否處於充電狀態,並進行測試檢查性能完好狀態。

搶救車管理制度2

1.由專職人員負責搶救車管理,實施封條管理制度。

2.每班核對搶救車封條,核對無誤由交接班雙方簽名;搶救車封條有誤需對搶救車內所有藥品、物品、器械實施認真、詳細核對,交接班雙方確認無誤後,重新貼上封條並由交接班雙方人員簽名。

3.每班檢查藥品的規格,批號及有效期,發現異常及時更換,必要時報告護士長或藥房主任。

4.常規每週檢查搶救車的急救設備的性能。(血壓表、聽診器、插銷板、手電、開口器,簡易呼吸器,負壓吸引器)保持性能良好使之處於備用狀態;使用後進行徹底清潔、消毒,並檢查其性能,並按要求註明責任人姓名及日期。

5.搶救車保持清潔整齊,藥品一目瞭然。放置合理便於使用。

6.藥品及設備出現短缺或不合格時應及時維修更換,及時補足。

7.搶救物品登記本與實物必須相應對應,不應有缺項,多項;

8.常規每日用清水擦拭外殼一次,每月徹底清潔一次;每次使用後徹底清潔;搶救傳染病人使用搶救車後,須用250mg/L含氯消毒劑清潔搶救車內外,再用清水擦拭,如有特殊病人或疫情發生時濃度升為500mg/L。

9.搶救過程中如有質疑情況發生應保留用藥後的空瓶以便提供搶救的客觀依據。

10.護士長定期抽查搶救車內的物品準備情況,發生問題及時解決。

11.搶救藥品及用物,因搶救病人消耗後,應及時清點補充,已處於備用狀態;

12.原則上不得挪用搶救車上的藥品及器材。

注:①搶救車內的藥品應按生產日期先後從左到右(或從上到下)擺放,使用時 應從左邊(或上邊)開始拿取;②使用搶救車內藥品及物品,應進行詳細登記。

搶救車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急救車管理,確保急救用物完好率100%,統一制定急救車管理規範如下:

1、急救車用物包括常用物品及藥品,所有用物保證質量、功能齊全,處於應急狀態。

2、常用物品包括:輸液、輸血、靜脈注射所用物品;吸痰所需物品;吸氧所需物品;急救包;吸引器及所需配件,監護電極片;血壓計,聽診器,手電筒,配電盤,手套等。

3、常用藥品:各病區根據專科要求及急救特點備急救藥品,藥品放置以規範並方便急救使用為原則。每種急救藥盒內的藥品應按使用有效期排列從左至右由遠至近,先用最右邊,補充時置於最左邊(左進右出)。

4、根據本病區急救車結構制定:急救車平面圖、急救藥品應知應會、急救藥品一覽表。

5、急救車管理做到“五定”:定數量品種、定點放置、定專人管理、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

6、急救車上不得放置任何雜物,保持清潔、無塵、用物齊全、規範。

7、“急救車管理制度”、“急救藥品、物品最近效期登記表”附於急救物品交接本首頁, 護理人員必須人人熟悉。

8、各班依照急救車一覽表進行交接並規範填寫交接登記本,責任人每週檢查急救物品兩次並進行登記簽名,護士長每週檢查急救物品一次,紅筆簽名。(封車管理者見第九條)

9、急救車封車管理:各病區根據急救車使用頻率選擇是否實行封車管理,如果實行封 車管理須做到:

(1)封車前雙人檢查,物品和藥品的有效期至少在一個月以上,並在封條上註明封車起止日期和檢查者(2人)。

(2)必須全封,封車時間為一個月。

(3)急救或檢查時方可打開急救車,一旦打開必須按上述要求重新檢查後再封車。

(4)急救車使用後實行誰使用誰負責,必須在本班內及時整理、補充完整,重新封車,並在急救藥品物品登記本上記錄(時間 使用後補充完整已封車)。

(5)護士長做到週週檢查,紅筆簽名。責任人每週檢查登記(填寫方式為:日期 急救藥品物品完好封條狀態 簽名)。護士長、責任人每月全面檢查急救車一次,進行登記簽名,登記時間必須與封條時間一致。

(6)班班交接檢查急救車封條情況並登記簽名。

搶救車管理制度4

1.搶救車放置地點:11號樓:治療室;6號樓:搶救室;外圍病區:治療室或搶救室。

2.新式搶救車上鎖,用塑料搭將要是固定在搶救車右側的扶手上,並懸掛剪刀。搶救車示意圖、藥品及物品有效期記錄表、清點封存記錄表、特護記錄單及口頭醫囑本放在搶救車桌面上。

3.老式搶救車除左側抽屜外,其他部位均封存管理,左側抽屜內放搶救車示意圖、藥品及物品有效期記錄表、清點封存記錄表、特護記錄單、口頭醫囑本及美工剪刀;如搶救車只有一個抽屜,則允許該抽屜不封存。

4.每日上午由辦公班護士檢查搶救車的封存狀態是否完好,並簽名。

5.如發現物品竟是小氣應及時更換。

6.搶救車未使用,且無藥物近效期、無過期無菌物品可封存一個月,每月最後1日由主班護士打開搶救車,檢查有效期並清潔搶救車,經雙人(其中一人須為護士長或辦公班)核查後重新封存。

7.開啟使用後必須在次日12:00前補足藥品和物品,經雙人(其中一人須為護士長或辦公班)核查後重新封存。

8.如遇上級部門例行檢查,需打開搶救車備查後在按照制度封存。

9.搶救藥品管理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位放置、定量供應、定時查對、定期補充和消毒。

10.如備專科特色急救藥品需在護理部及藥房備案(包括藥名、數量)。

11.各種急救設備需定期校驗。

搶救車管理制度4

1、搶救車內物資及藥品由護士長和辦公(總務、專業)護士負責管理。

2、建立搶救車物資及藥品交接班本,放於搶救車旁,並按要求認真核對填寫數量。

3、搶救物資及藥品必須完備,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儲存、定時檢查,搶救藥品在失效前3個月到藥房更換。

4、搶救結束後,由當班護士對各種搶救藥品、器械進行及時清理,並填寫“搶救車物資及藥品交接班本”,再由護士長和總務護士補充、核對後貼封條並簽名。若未使用,則每月由護士長和總務護士補充,核對後貼封條並簽名。

5、護士長每月對病室護士進行搶救物資及搶救技能培訓一次,並進行抽查。每人必須熟記搶救藥品的位置、用途、劑量、用法等,熟練掌握各種搶救儀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搶救車封條需班班交接,並在“搶救車封條交班本”上簽名。

搶救車管理制度5

1. 為保證搶救工作順利進行,設專人負責搶救車管理,保持清潔整齊,放置於固定位置,即,第一治療室或重病人集中收治房間(原二級監護室)內近門處,不得隨意挪動更換。

2. 設置搶救車物資卡,標明藥品、物品放置位置及名稱、劑量及數量,並按卡放置。

3. 護理人員應熟悉搶救車備用的物品、藥品、儀器放置位置,熟練掌握搶救儀器的性能、使用方法,熟記常用搶救藥品的用法和劑量。

4. 各種急救藥品、物品分類存放,標籤清晰,做到“四定”(定種類、定數量、定位放置、定人管理)、“三無”(無過期、無變質、無失效)、“三及時”(及時檢查、及時維修、及時補充),

5. 做好搶救車的交接班工作。清點搶救車內藥品及物品的數量,質量及有效期等,檢查各類急救設備的性能,並做好記錄,確保其完好、適用。

6. 搶救車上的藥品及物品只限搶救時使用,不得隨意挪用和外借。

7. 搶救車上必備藥品按醫院統一編號排列,定位存放。其擺放應依照編號由近到遠、由左到右的順序排列,方便取用

8. 藥盒內藥物按失效期遠近由左至右排列,最左邊的為效期最遠,最右邊的為效期最近,使用時遵循“左進右出”原則,即先使用近效期藥物。

9. 各種急救物品、藥品使用後須及時整理、清潔、消毒、補充,搶救所使用的空安瓿,須經二人核對、補記醫囑後方可棄去

近效期藥物應在到效期六個月之前到藥房更換,更換時需有互換藥品的名稱、效期、批號等的記錄

標籤: 管理制度 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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