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主管工作職責(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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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1
1、在項目經理領導、指導下全面負責秩序日常管理,做好轄區安全防範,公共秩序維護,停車場管理,消防管理,落實有關管理規定;
2、負責統籌安全指標的達成,合理安排崗位及人員,保證流動崗、固定崗24小時無缺崗,無治安死角;
3、負責秩序部內部業務培訓,定期開展組織員工常規性訓練,及突發事件的處理預演及思想文化教育;
4、協助綜合管理部做好秩序員工考勤、請假、調休、招聘等工作;
5、負責編制消防應急預案並報審,組織開展員工消防器材、消防知識及救災程序的培訓和演練工作;
6、領導安排臨時性工作。
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2
1.負責項目安全保衞、消防監控、車場管理、裝修管理等工作
2.與政府相關部門保持良好關係;
3.負責監督指導消防演習等安全操作,建立消防隊,降低火災發生率;
4.制定緊急突發事件預案並參與全程;
5.負責部門員工日常管理,培訓,考核。
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3
1.負責項目秩序類目標的分解,擬定達成計劃,編制和實施項目秩序維護中心的預算工作;
2.負責園區日常秩序管理、秩序保障、項目秩序板塊滿意度分析及提升、本部門升級投訴處理;
3.負責組織項目消防管理工作,“防消結合、預防為主”,包括但不限於消防應急預案擬定、演練組織、消防應急處理及按政策相關要求,建立員工消防組織等;
4.負責組織園區安全類所有應急事件處理;
5.配合項目經理進行新項目交付接管準備;
6.負責秩序專業例行事務的落地執行;
7.負責項目秩序人員的服務標準培訓與落地、秩序專業自有團隊建設、分供方關懷;
8.負責秩序專業相關內外關係維護(含消防、派出所等);
9.完成公司/項目/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4
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協管隊的日常管理,組織、安排、協調轄區內的安全保衞工作,確保轄區安全。
制訂火災、治安等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組織處理治安、火災等突發性事件,進行現場指揮,組織人員疏散,維持現場秩序。
擬定協管隊的周/月及年度工作計劃,分解工作任務,並監督執行。
擬定協管隊相關管理辦法及各崗位的操作規程,並監督執行。
組織安排並監督轄區內人員、車輛出入秩序,確保轄區安全。
協助公安機關處理轄區內的各種安全事故和重大治安事件。
協助項目經理組織員工安全知識、消防知識、法律法規的培訓,組建、管理、培訓義務消防隊,以持續提高協管隊總體的安保水平。
負責對外協調公安、消防等政府職能部門的公共關係,確協管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負責供方團隊管理、監督、檢查、考核。
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5
1、支持部門工作,執行上級命令落實公司制度;
2、熟悉各崗位職責、任務、工作要求,考核標準,掌握小區內的公共秩序管理規律及特點,加強重點崗位的安全防範;
3、督促檢查各崗位的工作,做到獎勤罰懶,促進員工工作積極性;
4、制定並做好秩序維護員的業務學習、消防、崗位培訓、軍事訓練、思想教育,努力建設一支思想過硬、紀律嚴明、素質高,能力強的秩序維護隊伍。
5、每週舉行班長及全體秩序維護員會議,總結經驗,糾正錯誤,公佈工作安排;
6、帶領全體員工配合其他部門工作,做好管理服務工作,制止、糾正各類違章行為,處理小區內發生的其他事故,及時向領導彙報;
7、負責部門的內務管理記考勤工作;
8、做好秩序維護員的招聘,培訓,考核,錄用工作,保證隊伍純潔,可靠;
9、協助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整頓工作,維護小區的治安穩定;
10、負責消防工作,杜絕火災隱患;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臨時任務。
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6
1、統籌秩序部管理工作;
2、負責消防和安全應急方案的制定、修訂及演練;
3、保障消防和安防設施設備的有效運行;
4、負責日常工作的培訓、督導、和抽查;
5、突發事件的處理
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7
1、負責百貨內場外場日常管理
2、負責標準化培訓督導
3、負責協助區域完成秩序條線的日常管理工作
4、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8
1、負責監督項目秩序維護專業標準化管理體系運行及改進工作;
2、負責監督項目秩序維護的各類工作計劃的開展落實;
3、負責監督秩序維護的相關培訓,以及骨幹人員的挖掘與培訓;
4、負責協助指導各項目解決秩序維護專業技術難題;
5、負責對秩序條線工作進行評價及考核,確保客户服務質量。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9
1、負責秩序部的日常管理、組織、安排、協調轄區內的安全保衞工作,確保轄區安全;
2、負責制定火災、治安等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組織處理治安、火災等突發性事件,進行現場指揮,組織人員疏散,維持現場秩序;
3、負責擬定秩序部的周/月及年度工作計劃,分解工作任務,並監督執行;
4、負責秩序部相關管理辦法及各崗位的操作規程,並監督執行;
5、負責秩序部團隊建設,進行專業培訓,定期主持秩序部的例會,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
6、負責對外協調公安、消防等政府職能部門的公共關係,確保安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7、協助項目經理組織員工安全知識、消防知識、法律法規的培訓,組建、管理、培訓義務消防隊,以持續提高秩序部總體的安保水平等;
8、負責秩序部供方管理,包括日常監督考核、培訓、工作提升等。
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10
1、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所管轄區內公共秩序維護及安全工作;
2、負責本部門工作計劃,做好本部門員工的培訓工作;
3、 定期檢查、落實治安情況,加強安全防範、對重點部位採取措施,發現問題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並限時整改;
4、負責消防設備的管理運行及業務督促;
5、負責公共秩序工作日誌及值班記錄的檢查工作;
6、負責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7、認真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11
1.負責協管隊的日常管理,組織、安排、協調轄區內的安全保衞工作,確保轄區安全;
2.負責制訂火災、治安等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組織處理治安、火災等突發性事件,進行現場指揮,組織人員疏散,維持現場秩序;
3.負責擬定協管隊的周/月及年度工作計劃,分解工作任務,並監督執行;
4.負責協管隊相關管理辦法及各崗位的操作規程,並監督執行;
5.負責協管團隊建設,進行專業培訓,定期主持協管隊的例會,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
6.負責對外協調公安、消防等政府職能部門的公共關係,確保安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7.協助公安機關處理轄區內的各種安全事故和重大治安事件;
8.協助項目經理組織員工安全知識、消防知識、法律法規的培訓,組建、管理、培訓義務消防隊,以持續提高協管隊總體的安保水平等。
9.負責秩序供方管理,包括日常監督考核、培訓、工作提升等。
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12
1、負責制定、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各崗位職責、操作流程並監督執行;
2、負責秩序員的崗位培訓、軍體訓練,做好秩序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3、熟悉轄區內治安工作狀況及特點,合理進行人員定崗定編;
4、熟悉和掌握轄區範圍內各種防護設施的性能、位置和操作方法;
5、監督、檢查轄區治安、消防工作並做巡視記錄;
6、負責義務消防員的培訓,協助服務中心經理組織消防演習;
7、負責檢查秩序員的執勤情況;
8、及時處理顧客對秩序、安全類的投訴,並做記錄;
9、負責處理小區各類治安、消防突發事件,並及時上報相關領導和相關政府部門;
10、協調與安全管理工作相關的各級政府部門的工作關係。
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13
1、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住宅小區的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2、負責本部門工作計劃,做好工作總結,做好本部門員工的培訓教育工作;
3、定期檢查、落實治安情況,加強安全防範、對重點部位採取措施,發現問題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並限時整改;
4、負責消防設備的管理運行及業務督促;
5、負責公共秩序維護班長及公共秩序維護員工作日誌及值班記錄的檢查工作;
6、負責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
7、負責制定轄區重點防水部位的滅火預案;
8、認真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14
1、負責安防管理範圍內工作質量,保證為業户提供良好服務與管理。
2、負責防火防盜治安秩序的維護。
3、負責車輛進出管理、車輛安全管理。
4、保障大廈治安零案發。
5、負責本部門月度工作例會。
6、對安防人員進行培訓、跟蹤培訓實施。
7、對直接下屬的工作進行考核、評估。
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15
1、組織領導秩序部工作,對所在項目的秩序工作和消防工作負全面責任;
2、熟悉和掌握項目地址位置,重點要害部位和設施佈局的基本情況;
3、貫徹落實安全保衞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對秩序員的領導工作,調解項目內各種糾紛;
4、組織實施安全保衞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並對所存在的問題及隱患按規定的期限及時加以解決整改;
5、主持部門會議,傳達貫徹項目經理級有關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
6、配合物業人員,抓好秩序部人員的管理、培訓及思想工作,監督檢查儀容風紀和工作落實情況;
7、監督和檢查小區及大廈的四周安全情況和交通管理情況,處理小區及大廈內各類治安案件,協調與公安機關和派出所的關係;
8、做好項目人員的四周安全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業主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
9、帶頭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16
1、制定所屬各崗位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和工作時間表,擬定秩序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工作標準;
2、依據管理制度,負責檢查督促所屬員工的工作完成情況,對不符合要求的,及時責令整改;
3、每月底負責對所屬秩序人員進行綜合考評,並提出獎罰建議,報項目經理審核;
4、與所屬員工保持良好的聯繫,及時溝通,並將有關問題和建議反饋給項目經理;
5、督促每位員工及時填寫工作記錄、台帳;
6、對管轄區秩序總體工作負責;
7、負責所屬員工的培訓與培養;
8、跟進處理突發事件,做好書面記錄及分析報告;
9、協助物業公司完成其他工作。
秩序主管工作職責 篇17
1.負責部門秩序維護及服務工作監督和實施,對各版塊(應急突發處置、治安防範、消防預防、車輛管理、裝修管控等)、各班組的秩序服務工作實施現場抽檢及引導,促進部門整體服務質量水平的提升;
2.負責擬定、修訂工作流程與標準,修訂各類應急方案、預案;
3.負責對出入人員管控、車輛服務引導、物資物品離開管控工作並進行糾正和引導;
4.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客户、合作單位等),並對所存在的問題及隱患按規定的期限及時加以解決整改,確保規避潛在的問題和隱患;
5.負責對項目的夜間崗位值班情況進行現場查驗,對查驗結果進行反饋並跟進整改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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