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人才交流中心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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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區人才交流中心為局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企事業單位、外商投資企業、集體企業、鄉鎮企業、民辦科研機構、私營企業的人才招聘和管理。
2.承擔高等學校、中專學校畢業生的接收和調劑分配的工作。
3.承擔已經辦理人事託管代理手續的高等學校、中專學校畢業生的轉正定級工作。
4.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包括辭職、辭退、解聘、退職、離職和下崗分流人員)以及未分配的大中專生的人事代理工作。
5.為國家不包分配的大中專畢業生提供檔案保管。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標籤:
人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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