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條據 >辦法 >

黑河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黑河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為加強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確保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正常運行,改善和提高水環境質量,制定了黑河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下面是辦法的詳細內容,歡迎大家閲讀與收藏。

黑河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黑河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確保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正常運行,改善和提高水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國家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保總局《關於加大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處理良性運行機制的通知》(計價格〔1999〕1192號)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適用範圍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城區內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管理。

三條 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的監督管理。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下設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機構,負責城市污水處理費日常徵收工作。使用城市供水的單位和居民交納的城市污水處理費,由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機構委託城市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併收取。

第四條 在本市城區內,凡是使用城市供水和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居民,包括行政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者、城市居民,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

第五條 城市污水處理費按照用水量計算徵收。使用城市供水的,其用水量按照水錶計量數據核定;無水錶的,按照收取的水費核定。使用自備水源的,按照水錶計量數據核定;無水錶的,按照水泵銘牌流量和工作時間計算的水量核定。

第三章 徵收辦法

第六條 城市污水處理費按月徵收。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並向社會公佈。

第七條 城市污水處理費應當用於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條 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第九條 對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特困户免收污水處理費。嚴重虧損的企業,經市政府批准,可以緩繳污水處理費,不得免交。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十條 侮罵、毆打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人員或者阻撓其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不得利用職權循私舞弊。對違反本條前款規定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排水單位或者個人不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的,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十三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黑河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黑市政字〔20xx〕78號)同時廢止。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tiaoju/banfa/zyjdpx.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