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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網約車管理辦法

廣州網約車管理辦法

網約車是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的簡稱。在構建多樣化服務體系方面,出租車將分為巡遊出租汽車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下文是廣州網約車管理辦法,歡迎閲讀!

廣州網約車管理辦法
廣州網約車管理辦法:嚴重違規者取消資格

5月6日消息,據報道廣州市交委起草了《廣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違章記分管理辦法》徵求意見,辦法顯示對於網約車駕駛員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嚴格約束。有類似行為將會被扣分,根據扣分情況進行相應的處罰。

廣州加強網約車管理 嚴重違規者取消資格

根據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進行單次20分、10分、5分、3分、2分總共五種扣分處理。一年內累積記分達到20分及以上的,自達到之日起,駕駛員應暫停營運,將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交回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並參加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和區域科目基礎知識考試,經考試合格後,領回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記分週期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若再次達到20分及以上的,除參加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和區域科目基礎知識考試外,還須參加區域科目應用能力考核

其中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乘客、途中甩客、故意繞道行駛、違規收費等問題,網約車司機將被單次記10分。機未經乘客同意無故“爽約”、不按規定出具相應車費票據、不按照規定使用文明用語、未按規定設置或擅自改動網約車服務標誌、未按乘客意願升降車窗玻璃、使用音響、視頻和空調等相關服務設備等行為,將被記分5至3分不等。

最值得關注的是,該辦法提出了網約車司機泄露乘客信息將記20分,嚴格保護乘客的個人信息安全,一旦出現違規行為將嚴懲,司機直接取消運營資質。

此外還有未取得網約車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偽造、變造、轉借、出租、塗改相關運輸經營許可證件;接入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台公司;將個人所有的網約車交由他人營運;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暫扣或超出有效期,仍繼續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都會被取消運營資質。

該辦法對於保護乘客安全和維護合法守規的網約車司機利益起到了積極作用。

廣州網約車管理辦法:網約車駕駛員違章記分管理辦法

近日,廣州市交委發佈了《廣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違章記分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取得廣州市核發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駕駛員立規矩:建立全市網約車駕駛員的信用檔案,對違章者實施記分管理,一年內違章被記滿20分的,將被要求暫停營運,並需重新參加網約車資格考試。

一、對網約車司機違章行為實行記分管理

在已經實行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和《廣州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次意見稿針對本市已經持證上崗的網約車駕駛員,對其違反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相關規定的行為實行記分管理。依據違章行為的嚴重程度,單次記分的分值,分為20分、10分、5分、3分、2分五種。記分週期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每個記分週期內記分累積計算。

二、記10分需“繼續教育”,滿20分暫停營運

意見稿規定,對於有違章行為的網約車駕駛員,一個記分週期期滿累積記分達到10分(含10分)以上不足20分的,駕駛員需要參加完成18學時專項繼續教育。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20分及以上的,自達到之日起,駕駛員應暫停營運,將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交回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並參加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和區域科目基礎知識考試,經考試合格後,領回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原累積記分分值予以清除。

對於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再次達到20分及以上的,除參加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和區域科目基礎知識考試外,還須參加區域科目應用能力考核。

三、擅自“拼車”、繞道將被記10分

意見稿依據違章行為的嚴重程度,對各種情形的違章行為及其記分分值作了規定。其中,違法使用或者泄露約車人、乘客個人信息的,將被暫停營運資質,記20分處理。

根據意見稿,將車輛交由未取得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的人員營運的、將個人所有的網約車交由他人營運的違章行為都將單次記20分。而一些常見的違章行為,如網約車駕駛員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乘客、途中甩客、故意繞道行駛、違規收費、違反規定巡遊攬客等,根據意見稿,將被單次記10分。

標籤: 網約車 廣州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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