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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通用17篇)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通用17篇)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暑假到了,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指示精神,切實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使學生不發生遊戲、交通、用電、游泳、飲食等安全事故,特與你們訂立如下協議: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通用17篇)

1、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國小生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橫穿公路要走斑馬線,不得隨意橫穿。

2、不得到人工湖、水庫、方塘、水井等危險的地方釣魚、玩耍、洗澡。

3、到游泳館游泳必須要有家長陪同,不得單獨游泳。

4、要在家長的指導下逐步學會使用普通的家用電器。不要亂動電線、燈頭、插座等。

5、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

6、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以免發生火災。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

7、購買有包裝的食品時,要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三無”食品、過期食品一定不要購買食用。

8、大雨天氣,任何學生不得外出,不得在大樹及高大建築物下避雨。如遇洪峯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

9、高温天氣,要採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0、雷雨天,不要使用任何電器設備,避免雷擊。

11、不與陌生人講話,一個人在家,不要隨便給人開門,如有事情等大人回來再説。

12、外出旅遊或走親訪友,萬一迷路不要驚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時撥打110,請求警察叔叔的幫助。

13、睡覺前要檢查煤氣閥門是否關好,防止煤氣中毒。

14、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蝕性的化學藥品。

15、不偷不搶,不拉幫結火,不打架鬥毆

16、不到網吧,遊戲廳等娛樂場所去玩,不參與。

以上各條請家長協助學生共同遵守,讓您的孩子平安健康的渡過暑假。

暑假時間安排:從xx年7月17日起至8月30日止,共45天。學生8月31日返校報到,9月1日正式上課。

承諾人(家長):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日期: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深入貫徹國家有關法律和上級各有關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生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確保學生的安全,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特制定本承諾書。

1、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禁止駕駛機動車輛,注意乘坐機動車的安全,不乘坐超員的公共汽車或無證經營的車船等交通工具。

2、不私自外出遊玩,不到較危險的地方玩耍,珍愛生命,注意人身安全。不私自下溝渠、小溪、河流、池塘等水域游泳洗澡或遊玩,不在水邊戲水、划船、等,防止溺水事故發生。

3、不在野外用火,不玩火(不點麥茬),嚴防火災發生。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

4、如遇雷雨或其他自然災害天氣,不獨自出門,雷雨時不在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擊傷害的地方躲避,做好防雷、防汛、防災工作。

炎熱天氣注意防中暑,外出時,記得要備好防曬用具,不在上午10點至下午4點時在烈日下行走。一旦出現中暑症狀,立即找一個陰涼處坐下休息;經過一段時間休息後,若症狀不見緩解,則及時就醫。

5、不參加人羣密集、容易發生擁擠踩踏的活動。不進行不安全的嬉鬧,如拋磚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當進入到各種人口密集,地形複雜的地方,如:大商場、賓館、車站等處,要記住疏散通道及各種防護設施的位置,做個安全有心人。

6、不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在使用電飯鍋、電視機、電腦等家電時嚴格按照規範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7、講究衞生,勤洗手、勤洗澡、勤通風,防止疾病感染,做到飲食有節。不暴食暴飲。不吃“三無”食品和過期、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生病不亂吃藥等。

8、節約使用零用錢,不擺闊氣亂花錢,可適當購買課外書籍及學習用品。多幫助爸爸媽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做個勤快的好孩子。

9、不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不看“黃”書刊、音像製品。不進入網吧、遊戲室、枱球室、錄像室、歌舞廳等未成年人不宜進入的場所。

10、未經家長同意不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也不隨意留宿他人。

11、多收看中央電視台(尤其科技頻道和新聞頻道)的節目,從中接受科技與美的教育和薰陶。

承諾人(家長):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安全無小事,防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從我做起。為增強學生防交通、防溺水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自覺性和提高抵禦溺水能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溺水事故,保障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交通安全、溺水安全,我們願意作出以下承諾:

家長承諾:

1、對孩子履行監護人的義務,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和溺水安全。

2、配合學校加強對孩子交通、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子女防交通、防溺水安全意識。

3、做到“五不準”:不準子女私自下水游泳;不準子女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不準子女在不會水的家長或大人的帶領下游泳;不準子女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不準子女到危險的水旁渠邊玩耍嬉鬧。

4、密切與學校溝通共同教育管理學生。

學生承諾:

1、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知識,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嚴禁騎電動、摩托車或其他機動車輛上學。

2、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騎自行車時不要雙手離把、攀扶其他車輛或者手中持物;不追逐打鬧,不三五並肩行駛;嚴禁後座帶人;嚴禁在校園內騎車;不違章騎車。

3、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違章過馬路,“一停二看三通過”;“紅燈停、綠燈行”等。在沒有交通信號的交叉路口或橫穿公路時要慢行,注意觀察、看清來往車輛。

4、嚴格遵守“五不”原則:不搭乘證件不全的車輛;不搭乘超載的車輛;不搭乘非客運車輛;不搭乘司機酒後、疲勞等的車輛;不搭乘危險駕駛車輛。

5、嚴格執行學校、家長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溺水安全教育。

6、做到“五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不在不會水的家長或大人的帶領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不到危險的水旁渠邊玩耍嬉鬧。

7、在見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無能力救護的情況下,不能避而不見或者冒然下水救人,採取大聲呼救或者報警(110)等措施。

承諾人(家長):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日期: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三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時間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責任,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生共同負責,學生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放學回家禁止乘坐三輪車及無牌照車輛,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方負責;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後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禁學生私自到水庫、河溝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學校負責。

14、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5、安全事故發生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每週上學和放學時間,家長必須準時準點到學校接送學生,接送時一定要履行接交手續。並負責學生的安全,如出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7、住灶生晚休如果從架子牀上摔下,屬於架子牀(牀板)問題,後果由學校負責,若不屬於架子牀(牀板)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20xx年X月 8日起 到20xx年X月放假(國家規定假日除外)。

學校(蓋章)

甲方(班主任)簽字: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

尊敬的各位家長:

暑假到了,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指示精神,切實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使學生不發生遊戲、交通、用電、游泳、飲食等安全事故,特與你們訂立如下協議:

1、 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國小生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橫穿公路要走斑馬線,不得隨意橫穿。

2、 不得到人工湖、水庫、方塘、水井等危險的地方釣魚、玩耍、洗澡。

3、 到游泳館游泳必須要有家長陪同,不得單獨游泳。

4、 要在家長的指導下逐步學會使用普通的家用電器。 不要亂動電線、燈頭、插座等。

5、 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

6、 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以免發生火災。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

7、 購買有包裝的食品時,要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三無”食品、過期食品一定不要購買食用。

8、 大雨天氣,任何學生不得外出,不得在大樹及高大建築物下避雨。如遇洪峯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

9、 高温天氣,要採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0、雷雨天,不要使用任何電器設備,避免雷擊。

11、 不與陌生人講話,一個人在家,不要隨便給人開門,如有事情等大人回來再説。

12、 外出旅遊或走親訪友,萬一迷路不要驚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時撥打110,請求警察叔叔的幫助。

13、 睡覺前要檢查煤氣閥門是否關好,防止煤氣中毒。

14、 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蝕性的化學藥品。

15、 不偷不搶,不拉幫結火,不打架鬥毆

16、不到網吧,遊戲廳等娛樂場所去玩,不參與賭博。

以上各條請家長協助學生共同遵守,讓您的孩子平安健康的渡過暑假。

暑假時間安排:從20_年7月17日起至8月30日止,共45天。學生8月31日返校報到,9月1日正式上課。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老師簽字: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

為了確保學生安全,明確學生安全管理職責,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現根據縣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協議:

1、班主任要經常性對學生進行飲食衞生、交通、活動、用電、消防等方面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範能力。

2、科任老師要協助班主任抓好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值班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做好各時段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3、寄宿生大星期時,自行接送的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做好孩子接送,並辦好交接的相關手續,確保寄宿學生上學、回家的安全。

4、子女有突發性疾病或其他隱疾的,家長要告知班主任。

5、寄宿生回家返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走反道,不在馬路上嬉鬧,不追車不爬車,一律走人行橫道線,一律靠右行走,當過三(四)岔路口時要左右看看、前後望望,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方可前行。

6、學校負責接送的寄宿學生,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規定地點接、送,接送的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安全地把寄宿生交給監護人或接回學校。

此協議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 學生家長:

20xx年2月28日 20xx年2月28日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7

為加強師生安全意識,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學生在校及往返途中的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根據《未成年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一、學校儘可能提供和完善住宿條件,建議所有走讀(東風街附近的學生)在校晚輔導的同學在校寄宿。學校盡最大能力加強寄宿生內部管理,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對寄宿生住校期間實施教育、管理和監督,保障寄宿生在住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家長應時刻重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切實做到齊抓共管。

二、學生應自覺服從學校的教育管理,遵循家長的教誨,自覺遵守學校有關安全的各項規定。若因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校園,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同時要關注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做到自愛、自律、自理、自強、自護。

三、東風街附近的在校進行晚輔導的學生,來返校途中必須由家長進行親自接送,來返校途中的安全由家長和本人負全部責任,學校對這部分只上晚輔導而不寄宿的同學來返校途中的安全概不負責。

本責任狀由學生、家長、班主任及學校簽字,一式兩份,學生家長自留一份,學校存檔一份。本責任狀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本學期。

學 生(簽字):

家 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 校(蓋章):

20xx年9月6日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8

尊敬的各位家長:

暑假到了,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指示精神,切實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加強學生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使學生不發生遊戲、交通、用電、游泳、飲食等安全事故,特與你們訂立如下協議:

1、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國小生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不在公路上跑鬧、玩耍;橫穿公路要走斑馬線,不得隨意橫穿。

2、不得到人工湖、水庫、方塘、水井等危險的地方釣魚、玩耍、洗澡。

3、到游泳館游泳必須要有家長陪同,不得單獨游泳。

4、要在家長的指導下逐步學會使用普通的家用電器。不要亂動電線、燈頭、插座等。

5、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

6、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以免發生火災。發現火災及時撥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撲火。

7、購買有包裝的食品時,要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三無”食品、過期食品一定不要購買食用。

8、大雨天氣,任何學生不得外出,不得在大樹及高大建築物下避雨。如遇洪峯要順樓梯到高樓層或地勢較高的地方防汛。

9、高温天氣,要採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0、雷雨天,不要使用任何電器設備,避免雷擊。

11、不與陌生人講話,一個人在家,不要隨便給人開門,如有事情等大人回來再説。

12、外出旅遊或走親訪友,萬一迷路不要驚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時撥打110,請求警察叔叔的幫助。

13、睡覺前要檢查煤氣閥門是否關好,防止煤氣中毒。

14、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蝕性的化學藥品。

15、不偷不搶,不拉幫結火,不打架鬥毆

16、不到網吧,遊戲廳等娛樂場所去玩,不參與賭博。

以上各條請家長協助學生共同遵守,讓您的孩子平安健康的渡過暑假。

暑假時間安排:從20xx年7月17日起至8月30日止,共45天。學生8月31日返校報到,9月1日正式上課。

學生姓名: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9

樂學暑期輔導班學生安全協議書

為了確保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制度,健全樂學暑期輔導班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輔導班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甲方:樂學暑期輔導班(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要認真做好為學生輔導的工作。

第二條:甲方負責乙方子女的作業及課外輔導,並及時向乙方彙報其子女在上課期間的情況,並且按照學生的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方法,以滿足不同學生對於知識點的理解。

第三條:甲方在學生上課期間負責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

第二條: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工作,為達到學生進步共同努力。

第三條:本甲方沒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擔下課後看護孩子的責任,望各位乙方諒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對甲方的聯繫,以保證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3、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甲方,甲方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5、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甲方有過錯的,按甲方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甲方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甲方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甲方的設施有關,但甲方的設施並無缺陷;

(2)甲方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7、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開樂學暑期輔導班回家,非樂學暑期輔導班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8、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甲方共同負責,甲方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甲方不負責任。

9、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樂學暑期輔導班或私自離開樂學暑期輔導班,甲方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0、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11、甲方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甲方、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甲方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2、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有投保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四、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同期限為,即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協議期滿後,合同無效。

五、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學生家長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煙、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並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並經甲方批准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採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後,甲方又採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採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採取防範措施和救助措施後,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四年級學生姓名 家長簽名

20 年 月 日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1

安全是頭等大事,關係到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問題。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部分學生年齡尚小,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較差,特別是上學、放學路上和滯留學校的安全問題應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因此,為了學生的安全,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就家長是否親自接送學生的問題,特與家長(監護人)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家長能按時接送學生,應履行的職責:

1、家長(監護人)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必須根據上課時間準時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學生上學、放學的`安全必須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如不能準時來校接學生,請與我們提前聯繫,否則發生相關安全事故,與本學校無關;

2、家長(監護人)不準委託任何人接送或陪護學生上學、放學(包括在本學校學習的學生的兄弟姐妹),否則,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本學校無關,家長(監護人)必須負全部責任;

3、嚴禁家長(監護人)用安全係數不高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無牌、無照車輛接送學生,接送時做到不超載、不超速、不酒駕、醉駕,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第二條:家長認為學生有能力自行上學、放學回家,無需親自接送:

1、自願讓孩子自行上學、放學回家;

2、孩子在自行上學、放學回家路上以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監護人)負責。

第三條:接送學生具體時間安排

走讀生:(接送時間分為四段)

第一段:6:50—7:10(送)

第二段:14:55—15:30(接)

第三段:16:30—17:20(送)

第四段:8:00—8:10(接)

住校生:(接送時間每週兩次)

星期天:18:30—19:20(送)

星期五:14:55—15:30(接)

以上接送時間如有臨時改變,以學校通知為準。

温馨提示:

1、學生上學或放學如遇雨、雪、汛期等惡劣天氣,家長必須接送學生。

2、教育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3、教育學生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煙火爆竹,不攜帶管制刀具、零食等危險品。

4、教育學生不購買變質、過期等不合格的食品或冷飲。

5、教育學生遵規守紀,提高警惕,學會自我保護。

6、學生不能準時到校,請家長及時向老師請假。

代表方:

日期: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基於實際情況和廣大考生家長的要求,我校同意考生自行往返考點,為了確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考生最少需有一名監護人陪同考生往返考點,且往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參考期間遵守交通法規。

二、考試期間,甲方不負責乙方的食宿問題。乙方全面負責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前認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強化考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牢記學校會考帶隊的聯繫電話,有情況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四、乙方護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並在考試結束時安全返回家中;每科開考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前30分鐘在考點外等候考生並安全帶回住處。

五、考試期間,乙方需照管考生不暴飲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煙、不喝酒、不去網吧,另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規、不鬧事、不打架鬥毆。

六、考試期間,乙方須與甲方保持聯繫,有問題及時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決;另乙方每科開考前和結束時要留意考點大門口是否有學校的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貽誤。

七、我(乙方)一定會認真負責,確保安全無事,如由於我未按上述條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問題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一切責任由我承擔。

此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望乙方積極配合甲方搞好此次會考安全。此協議僅適用於會考期間。

甲方:

乙方:

日期: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3

本次外出前學校已對本人進行相關安全教育,本人鄭重承諾在外出期間嚴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項,規範言行,嚴守紀律。若出現意外事故和傷害,由本人負責。

一、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聽從安排,服從管理。

二、加強自我保護、自我防範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集體活動,不單獨擅自行動,出現意外事件及時向公安部門和救援部門求助。外出活動時,須徵得家人同意,保持通訊暢通。

四、不酗酒鬧事、聚眾鬥毆和涉足不健康的娛樂場所,不進行攀巖、探險、游泳等危險活動。

五、注意飲食衞生,不飲食過期、變質食品和飲料等,以防疾病發生。

七、不帶火種進山,預防火災發生。

八、其他未盡事宜,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協議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4

甲方:洛南縣柏峪寺中學

乙方:學生: 學生監護人:

為了積極落實中學生安全工作,營造良好的校園教學秩序,特與個性特殊學生及家長簽訂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特殊學生主要表現在:個性偏激、非常容易走極端、性格孤僻、理解能力相對較差、極易受他人鼓動,並伴隨有離家出走現象或其他等反常現象。現擬協議如下:

甲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義務:

1、根據《教育法》、《教師法》有關規定,甲方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文化知識、職業技能等方面進行教育。

2、甲方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備設施的安全。 乙方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責任:

1、積極加強安全教育工作,家長不得采取粗暴簡單的教育方式,以免加劇孩子的逆反心理。

2、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工作,共同管理孩子的教育工作。

3、要隨時和班主任搞好聯繫,明確學生在校的各種情況。

4、對於學生的心理動向,家長要積極瞭解,以便出現一些過激行為,因行為過激導致產生的後果,學校不承擔相應責任。

5、學生在學習時間段以外出現的各類事情,學校不承擔相應各類責任。

以上協議,本着共同管理學生的原則,協議一式三份,家長、學校、班主任各一份。

甲方: 乙方:學 生: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繫,並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説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6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家長是學生法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轉移而轉移到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的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意外傷害,一般應由第三人擔負責任,如學生自身原因(如疾病等)家長又不告訴學校的發生意外時,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開展校內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時期學生沒有按時來校,家長又沒有告知學校而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學生違反規定在校外購買零食及不衞生的食品,而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不負擔任何責任。

5;學生自行上學、放學回家路途中發生任何意外與學校無任何關係。

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學校特異體質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7

甲方:

乙方:

為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行車安全,加強學生接送服務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髮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應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好學生乘車紀律。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有效期:XX年9月1日——x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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