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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7篇)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7篇)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

申請人:何某,女,__年__月__日生,住所:____x,現無業。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17篇)

請求事項:請求不予強制執行__市中級人民法院(__x)深__x字__號裁定。事實和理由:

柴某訴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__市__區人民法院與__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於__x年4月__日送達生效。__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執行申請人所有的位於______的房產,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一、柴某與王某之間的借貸關係,申請人並不知情。

1.柴某訴稱王某於__年__月__日向其借得人民幣50萬元。申請人對此從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將該50萬元的任何部分用於申請人與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

在申請人與王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穩定,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從未進行過任何大額投資行為,根本無需向柴某舉借如此鉅額債務。王某向柴某舉借債務並未告知申請人,亦從未將任何該款項用於家庭共同生活。2。柴某僅僅憑藉一張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條用來證明王某向其舉借50萬元債務,該事實認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處。第一、柴某出借50萬鉅額款項,卻不知王某用於何處?以何種方式償還?柴某提供的用來證明王某欠其50萬的欠條,不僅金額單位無法認清,而且也沒有寫明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必要條件,這與日常情理不符。第二、柴某與王某之間一直存在曖昧關係,該欠條是柴志傑用以脅迫王某維持與其之間不正當關係的保證。所謂借錢一事,純屬子虛烏有。第三、即便是王某主動給柴志傑出具了50萬的欠條,也應當視為王某對柴某的贈與行為,而該贈與行為在未實際交付之前,並未生效。二、申請人與王某已與__年__月__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未審先判”,裁定執行申請人名下的該房產,剝奪了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

1.柴某與王某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審理歷時1年__個月,而在此期間,柴某既未向申請人提起過任何訴訟,法院亦未將申請人作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讓申請人蔘加該案的審理。

2.申請人與王某已於__年__月__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對於申請人來説,是“未審先判”,剝奪了申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綜上,申請人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予強制執行。

此致

__市__區人民法院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2

異議人(案外人):姓名(張三),男(或女),×年×月×日出生,民族(漢族或土家族),工作單位(有工作單位的寫明工作單位),住所(寫明户籍地,若户籍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寫明經常居住地),聯繫方式(電話號碼)。

申請執行人:姓名(張三),男(或女),×年×月×日出生,民族(漢族或土家族),工作單位(有工作單位的寫明工作單位),住所(寫明户籍地,若户籍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寫明經常居住地),聯繫方式(電話號碼)。

被執行人:姓名(李四),女(或男),×年×月×日出生,民族(漢族或土家族),工作單位(有工作單位的寫明工作單位),住所(寫户籍地,若户籍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寫明經常居住地),聯繫方式(電話號碼)。

異議請求事項:(有幾項寫幾項)

請求法院停止(或撤銷、糾正、中止)執行行為(或對某財產的執行)。

事實和理由:(具體情況因案而異,要簡明扼要,實事求是)

貴院在執行(____)鄂1002民初_____號民事判決過程中,查封(或凍結、拍賣)財產,因該財產屬於異議人生活必須財產,根據法律不得作為執行標的物(或執行行為違法)。現提出書面異議,請求貴院停止(或撤銷、糾正、中止)執行行為(或對某財產的執行)。

此致

荊州市沙市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案外人):

×年×月×日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3

異 議 人:__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__

異議人收到貴院(20__)臨蘭執字第3812號執行裁定書和9209140號協助執行通知書,異議人對此通知書提出異議。

異議請求:

依法撤銷9209140號協助執行通知書。

事實與理由:

貴院要求我公司協助凍結被執行人劉__工資款45萬元,我公司無法執行。經查被執行人劉__早已從我處離職,現並非我公司員工,我公司已不再向其支付工資,雙方也無其他到期債權,因此我公司無法凍結被執行人工資款,協助執行通知書錯誤。請求依法撤銷9209140號協助執行通知書。

此致 __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__公司

二〇__年四月十日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4

申請人: 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北京市00號

委託代理人: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____)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____)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採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____)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年,申請人的公司銀行賬户被採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公司財產及商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瞭解,方知北京公司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____)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於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十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於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於____年初搬遷至北京,且一直在此正常經營(整個辦公面積為1200米2,均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員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開辦公電話及手機號碼,公司在市內各個辦事機構均有常駐工作人員;企業信息可以通過工商登記、網站查詢獲知,且申請人於近幾年內在北京開發了數個房地產項目,具備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繫,則能通過上述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

三、原告所説的申請人向其借款的經辦人與申請人沒有任何關係,某人即不是申請人公司員工,申請人也從未委託過此人代理公司進行企業間借貸行為。

四、原告用於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係”的'借條、發票、協議書只有複印件,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諾書》中所載公章系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且相關證據僅有複印件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偽造的申請人公章,以申請人名義向原告借款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原告從其自稱的“借款關係”成立十多年以來從未向申請人主張債權,申請人有理由懷疑原告與某人合謀欺詐,申請人已經就本案情況向貴院提出調卷申請,並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5

異議申請人:遼源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燈塔信用社,所在地遼源市人民大街987號。

負責人:唐建忠,主任。

事實與理由:

被執行人遼源市意發房地產有限公司分別於20__年2月5日、20__年12月2日總計從異議申請人處借款720萬元,借款期限分別為20__年2月5日至20__年1月2日、20__年12月2日至20__年6月3日,以其所有的位於遼源市南康街072107號、070874號、071525號房產對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辦理了抵押登記。

基與以上理由,貴院在執行中涉及遼源市南康街072107號、070874號、071525號房產將損害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貴院終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此致

遼源市西安區人民法院執行局

異議申請人:

二〇__年十二月十日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6

申請人:__X,女,__X年__X月__X日生,漢族,住__X 市__X弄__X號402室。電話:

系擬強制執行房產的實際所有人。

請求事項

終止執行對__X市__X區__X路__X弄__X號602室房產的拍賣、執行程序。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事實和理由

一、申請人從未收到過上述被執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義務的告知。貴院於20__年3月__X日查封了上述被執行房屋,並責令被執行人於20__年3月__X日前履行義務。申請人從未收到過上述被執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義務的告知,也無從知曉被執行人是否收到。事實上被執行人__X自20__年6月__X日已被羈押於__X市__X看守所,後被移送至__X監獄。鑑於被執行人__X無法以正常人的身份去接受通知及履行此義務,故提請法庭查證當時送達的地址及簽收人,以確認被執行人__X是否真正收到過此告知,及是否有不履行此義務的故意。如果草率認定因被執行人__X至今未履行此義務而作出強制拍賣其房產的決定,是對被執行人__X的極大不公平,也是對申請人合法財產的極大侵害。

二、擬強制拍賣執行的__X市__X區__X路__X弄__X號602室房產,在申請人與被執行人__X離婚前屬於共有財產,離婚後應屬於申請人個人所有。強制拍賣該房屋將嚴重損害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上海市__X區__X路__X弄__X號602室的房屋本是1996年雙方準備結婚時共同出資買下的婚房,屬於雙方共同財產,且當時因為被執行人工作剛剛起步,買房的大部分資金還是申請人籌集的。證據4所示的動遷協議提到的補償款,其中X__ 元也是雙方共同出資的。即此房產的增值部分至少有X__元這一半的份額確定屬於申請人所有。

(證據1:付款單據)

20__年申請人與被執行人__X因感情破裂及其它糾紛協議離婚,__X為了兒子自願放棄他份額的所有權歸申請人所有,只保留了居住權,因房產證被債權人扣押而無法進行過户,但這並不影響該房屋的所有權已實際轉讓。故__X路__X弄__X號602室房屋目前應屬於申請人個人所有。

(證據2:自願離婚協議書)

至於該房屋是否已經抵押給債權人,申請人認為該房屋並未進行任何抵押。其一,根據(__X)__X刑初字第__X號刑事判決書,申請人有理由認定該房屋並未進行抵押。當時辯護人已在當庭請求法庭認定此房屋抵押有效,並折價扣除相應數額不屬於非法集資,但法庭並沒未確認此房屋抵押有效,還是將該房屋折價款列為非法集資。其二,被執行人__X當時主動找該債權人擬將此房屋轉讓或以抵押的方式歸還一部分款項,並將房產證交出,但該債權人並未同意,也沒有去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手續,所以此房屋並未進行任何抵押。

另外,有人主張被執行人__X無權私自將此房屋進行處置是沒有根據的。因為(__X)__X刑初字第__X號刑事判決書上認定犯罪的主體是被告單位,即__X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個人。至今仍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在公司負債經營的情況下,其法人無權處置自己的私人房產。

三、執行此房屋拍賣適用的法律依據錯誤。

1、(__X)__X執刑字第__X號《執行裁定書》所依據的是(__X)__X刑初字第__X號刑事判決書,其判決如下所示:一、被告單位__X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人民幣__X萬元。二、三、追繳在案的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責令退賠尚未退賠的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

(證據3:__X市__X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__X)__X刑初字第__X號第6、7頁)

在第三條中明確寫明是將“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而上述被執行房屋為申請人與被執行人__X在1995年左右共同出資買下的婚房,系被執行人__X的個人合法財產,不應被強制拍賣。

(證據4:__X市徵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__X),拆遷補償時間為20__年__X月__X日,而集資行為發生在20__年__X月,表明此房屋並非是違法所得購置的房屋,為其合法私有財產)

2、另外,(__X)__X刑初字第__X號刑事判決書認定的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系單位犯罪,即刑事判決書所列的被告單位:__X有限公司,被責令退賠的義務人也應是__X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被害人應該提請貴院去查封並清算__X公司來追討損失,強制拍賣__X的唯一私有財產並無法律依據。

3、依據人民法院報理論版《刑法第六十四條作出的判決執行問題》一文的觀點,認為責令退賠違法所得的刑事判決其僅表明國家對犯罪有關財物的態度和處理原則,並非是確定一種具體的刑罰,也非對當事人民事權益的具體裁判,該判決不具有執行的效力。正因如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執行規定》)才未將刑事判決書作為人民法院執行的依據。

《執行規定》第2條第(1)項將法院執行機構負責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未將具有“責令退賠”內容的刑事判決書明列其中,故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只能通過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途徑進行救濟。

三、位於__X市__X區__X路__X弄__X號402室的房產根本沒有被執行人__X的份額。即__X區__X路__X弄__X號402室為申請人的個人財產。

20__年此兩套房屋基本上是同時進行拆遷,根據有關拆遷法律規定,被執行人__X只能在一處享受拆遷政策,所以他選擇了__X市__X區__X路__X弄__X號602室的房產。__X區__X路__X弄__X號402室這一套房屋不管動遷協議上有沒有他的名字,補償的面積都不會發生變化。即根本沒有他的份額,況且他並沒有在動遷協議上簽字。後來申請人與被執行人__X離婚,動遷協議上更沒有保留他名字的必要。且動遷協議當然以發生更改後的最新協議為合法有效。

(證據5:__X市徵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__X等),拆遷補償時間為20__年__X月__X日,與__X路__X弄__X號602室的拆遷幾乎同時進行。且被執行人__X未簽字,修改處有__X市__X區__X鎮人民政府的蓋章確認。)

四、擬強制拍賣執行的位於__X市__X區__X路__X弄__X號602室房屋,是被執行人__X的唯一住所。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__X早已離婚,被害人所提供的__X市__X區__X路__X弄__X號402室房屋是申請人的個人財產,與被執行人__X沒有關係。所以__X路__X弄__X號602室是被執行人__X唯一的住所。如果強行繼續拍賣程序將至被執行人無處可住,無家可歸。尤其是在他出獄後會同時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與社會壓力,對已穩定的社會關係將產生巨大影響,,其必會造成不安定不和-諧的社會影響。

五、被執行人__X還有一個未成年兒子需要撫養。

20__年申請人與__X離婚,兒子__X時年10歲。當時約定__X由申請人撫養,被執行人每月給付撫養費人民幣1000元,但至今一分未付。如果法庭定要不認可申請人所述,繼續強制處置被執行人所存的唯一財產,也提請法庭考慮此因素,扣除8年共計96000元撫養費以供撫養兒子為盼!

綜上所述,懇請貴院終止對該房屋的執行及拍賣程序,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市__X人民法院執行庭

申請人:

年月日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7

申請人:,女,x年x月x日生,漢族,住 市弄號402室。電話:

系擬強制執行房產的實際所有人。

請求事項

終止執行對x市x區路弄號602室房產的拍賣、執行程序。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事實和理由

一、申請人從未收到過上述被執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義務的告知。

貴院於20xx年3月x日查封了上述被執行房屋,並責令被執行人於20xx年3月x日前履行義務。申請人從未收到過上述被執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義務的告知,也無從知曉被執行人是否收到。事實上被執行人自20xx年6月x日已被羈押於x市看守所,後被移送至監獄。鑑於被執行人無法以正常人的身份去接受通知及履行此義務,故提請法庭查證當時送達的地址及簽收人,以確認被執行人是否真正收到過此告知,及是否有不履行此義務的故意。如果草率認定因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此義務而作出強制拍賣其房產的決定,是對被執行人極大不公平,也是對申請人合法財產的極大侵害。

二、擬強制拍賣執行的x市x區路弄號602室房產,在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離婚前屬於共有財產,離婚後應屬於申請人個人所有。強制拍賣該房屋將嚴重損害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上海市x區路弄號602室的房屋本是1996年雙方準備結婚時共同出資買下的婚房,屬於雙方共同財產,且當時因為被執行人工作剛剛起步,買房的大部分資金還是申請人籌集的。證據4所示的動遷協議提到的補償款,其中 元也是雙方共同出資的。即此房產的增值部分至少有x元這一半的份額確定屬於申請人所有。

(證據1:付款單據)

201*年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因感情破裂及其它糾紛協議離婚,為了兒子自願放棄他份額的所有權歸申請人所有,只保留了居住權,因房產證被債權人扣押而無法進行過户,但這並不影響該房屋的所有權已實際轉讓。故路弄號602室房屋目前應屬於申請人個人所有。

(證據2:自願離婚協議書)

至於該房屋是否已經抵押給債權人,申請人認為該房屋並未進行任何抵押。其一,根據()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申請人有理由認定該房屋並未進行抵押。當時辯護人已在當庭請求法庭認定此房屋抵押有效,並折價扣除相應數額不屬於非法集資,但法庭並沒未確認此房屋抵押有效,還是將該房屋折價款列為非法集資。其二,被執行人當時主動找該債權人擬將此房屋轉讓或以抵押的方式歸還一部分款項,並將房產證交出,但該債權人並未同意,也沒有去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手續,所以此房屋並未進行任何抵押。

另外,有人主張被執行人無權私自將此房屋進行處置是沒有根據的。因為()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上認定犯罪的主體是被告單位,即x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個人。至今仍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在公司負債經營的情況下,其法人無權處置自己的私人房產。

三、執行此房屋拍賣適用的法律依據錯誤。

1、()執刑字第號《執行裁定書》所依據的是()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其判決如下所示:一、被告單位x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人民幣x萬元。二、……三、追繳在案的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責令退賠尚未退賠的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

(證據3:x市x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刑初字第號第6、7頁)

在第三條中明確寫明是將“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而上述被執行房屋為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在1995年左右共同出資買下的婚房,系被執行人個人合法財產,不應被強制拍賣。

(證據4:x市徵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拆遷補償時間為20xx年x月x日,而集資行為發生在20xx年x月,表明此房屋並非是違法所得購置的房屋,為其合法私有財產)

2、另外,()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認定的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系單位犯罪,即刑事判決書所列的被告單位:x有限公司,被責令退賠的義務人也應是x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被害人應該提請貴院去查封並清算x公司來追討損失,強制拍賣唯一私有財產並無法律依據。

3、依據人民法院報理論版《刑法第六十四條作出的判決執行問題》一文的觀點,認為責令退賠違法所得的刑事判決其僅表明國家對犯罪有關財物的態度和處理原則,並非是確定一種具體的刑罰,也非對當事人民事權益的具體裁判,該判決不具有執行的效力。正因如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執行規定》)才未將刑事判決書作為人民法院執行的依據。

《執行規定》第2條第(1)項將法院執行機構負責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未將具有“責令退賠”內容的刑事判決書明列其中,故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只能通過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途徑進行救濟。

三、位於x市x區路弄號402室的房產根本沒有被執行人份額。即x區路弄號402室為申請人的個人財產。

20xx年此兩套房屋基本上是同時進行拆遷,根據有關拆遷法律規定,被執行人只能在一處享受拆遷政策,所以他選擇了x市x區路弄號602室的房產。x區路弄號402室這一套房屋不管動遷協議上有沒有他的名字,補償的面積都不會發生變化。即根本沒有他的份額,況且他並沒有在動遷協議上簽字。後來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離婚,動遷協議上更沒有保留他名字的必要。且動遷協議當然以發生更改後的最新協議為合法有效。

(證據5:x市徵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等),拆遷補償時間為20xx年x月x日,與路弄號602室的拆遷幾乎同時進行。且被執行人未簽字,修改處有x市x區x鎮人民政府的蓋章確認。)

四、擬強制拍賣執行的位於x市x區路弄號602室房屋,是被執行人唯一住所。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早已離婚,被害人所提供的x市x區路弄號402室房屋是申請人的個人財產,與被執行人沒有關係。所以路弄號602室是被執行人唯一的住所。如果強行繼續拍賣程序將至被執行人無處可住,無家可歸。尤其是在他出獄後會同時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與社會壓力,對已穩定的社會關係將產生巨大影響,,其必會造成不安定不和諧的社會影響。

五、被執行人還有一個未成年兒子需要撫養。

201*年申請人與離婚,兒子時年10歲。當時約定由申請人撫養,被執行人每月給付撫養費人民幣1000元,但至今一分未付。如果法庭定要不認可申請人所述,繼續強制處置被執行人所存的唯一財產,也提請法庭考慮此因素,扣除8年共計96000元撫養費以供撫養兒子為盼!

綜上所述,懇請貴院終止對該房屋的執行及拍賣程序,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x人民法院執行庭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8

複議申請人:明天,男, 複議被申請人:王大夏,男, 複議被申請人:何為,男, 複議被申請人:蘋果,女,

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女,複議請求:

依法撤銷江西省某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字第21號、第22號執行裁定書。

複議理由:

一、原審法院作出裁定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2條是錯誤的,應該適用第204條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2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

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這是對“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執行異議的規定。而第204條規定:“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對“案外人”對執行異議的規定。本案中,複議申請人作為執行程序中的案外人,原審法院作出執行異議裁定時,應適用民訴法第204條的法律規定。

二、原審法院認為複議被申請人何為、蘋果案件與複議被申請人王大夏案件在訴訟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錯誤的。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解釋》第1條規定:“申請執行人向被執行人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供該人民法院轄區有可供執行財產的證明材料。”在這二案件中,申請執行人均未提供相關證據材料證明被執行人鴨梨在複議申請人處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其次,這二案件的被執行人是鴨梨,而鴨梨及其夫艾小林在複議申請人處均無債權。複議申請人既無能力也無義務協助法院執行二案件。而原審法院卻將這二案件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均向複議申請人送達,並採取了非正當的手段讓複議申請人在20__年8月9日的送達回證上簽字。僅從程序上説,原審法院在這二案件的訴訟保全措施上是不合法的。

再次,縱使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在永興礦業具有債權,原審法院也不應該向複議申請人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早在20__年8月14日,永興礦業已將法定代表人由“艾小林”變更為“平民”。因此,原審法院應該向當時作為永興礦業法定代表人的平民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

綜上所述,原審法院認為,複議被申請人何為、蘋果案件與複議被申請人王大夏案件在訴訟保全程序上合法有效,是完全錯誤的。

三、原審法院認為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在複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事情不清、證據不足。

首先,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在永興礦業並無股份。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登記管理檔案中,從來沒有一份合法有效的材料能顯示覆議申請人在永興礦業享有股份。

其次,複議申請人是從平民處收購永興礦業的股份,而並不是從複議被申請人鴨梨處收購的。原審法院僅以複議申請人在調查筆錄中認可的“該礦是以平民的名義轉讓給明天的,全部轉讓款為800000元,明天已支付400000元,還有400000元於20__年12月31日付清”來認定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在複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這一認定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在調查筆錄中,僅能顯示覆議申請人從平民處收購永興礦業的股份,至於該股份是否為複議被申請人鴨梨以“平民”的名義在永興礦業的,並無證據予以證明。因此,從法律事實上講,複議申請人收購的永興礦業股份即為平民所有,並非複議被申請人鴨梨所有。原審法院認定複議被申請人鴨梨在複議申請人處具有債權,與事實不符,於法無據。

綜上,原審法院認為複議被申請人在複議申請人處享有債權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在採取訴訟保全措施過程中,程序不合法,適用法律錯誤。因此,原審法院作出的(20__)字第21號、第22號執行裁定書是錯誤的。為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複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複議,請求法院撤銷這一裁定!

此致

江西省某人民法院

複議申請人:

二0__年三月一日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9

申請人:張__,男,19__年X月X日出生,住__市__區__路X樓X號,身份證號:____,聯繫電話:__X

請求事項:解凍申請人賬號為______x的工資卡,併為申請人及其母、女每月留出生活必需費用每月1600元。

事實與理由:

因張__、陳__、吳__與__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聯社__分社貸款糾紛一案,__x年12月貴院依據(__x)__執恢__號執行裁定書對張__在中國工商銀行__支行賬號為______x的賬户進行了查封、凍結措施,並扣劃了全部餘款,並且將每月到賬工資全額劃撥,結合執行及本案實際情況,申請人現提出異議如下。

__x年10月,申請人因資金週轉困難需要取得一筆貸款,陳__向申請人表示她與被申請人當時的盧__負責人熟識,可以為其取得個人擔保貸款。__x年10月27日,在陳__的介紹下申請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個人借款合同》,同日被申請人即向申請人提供了20萬元貸款。然而,申請人實際上只拿到了5萬元貸款,其餘15萬元被陳__拿走(發放貸款時一折一卡,申請人拿了一張卡,裏邊有5萬元,陳__拿了摺子,裏邊有15萬元,摺子一直在陳__手裏)。陳__涉嫌詐騙一案申請人也已經報案。

申請人現年59歲,緊靠工資維持基本生活,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申請人之母程__出生於19__年X月X日,現年已經78歲高領,需要贍養,申請人之女張X,出生於19__年X月X日,尚未成年,沒有獨立生活能力,需要申請人撫養。從__x年至今,貴院將申請人的工資卡全額凍結,導致申請人及其母、女的基本生活沒有保障,給申請人的正常生活帶來極大不便。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因此,請求貴院對張__在中國工商銀行__路支行賬號為________的賬户予以解凍,同時每月為申請人及其母、女留出生活必需費用1600元。

基於此,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對該執行措施依法予以變更。

此致

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0

申請人:__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__市人民路13號

法定代表人:劉某

乙訴申請人合同糾紛一案,經某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做出(__x)某民終字第00340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採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貴院的執行管轄不符合法律規定,提出以下請求事項。

請求事項

一、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乙,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二、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三、裁定撤銷貴院關於本案的執行程序。

事實與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之規定,本案執行管轄法院應是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而第一審人民法院是秦都區人民法院,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即申請人的存款在秦都區人民路某銀行)亦屬於秦都區而非貴院轄區,因此貴院的執行管轄違反法律規定。現特提出執行異議,望貴院支持申請人的請求事項。

此致

渭城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__x年四月三日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長、股東)、女、1972年生、漢族,住合肥市馬鞍山南路文景雅居5棟102室。

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男、1971年生、漢族,住址同上。電話:。

委託代理人:____律師事務所事師

被申請人:______

申請事項

1、對追加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為申請執行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合肥市豐天宇通設備有限公司欠款糾紛仲裁裁決申請執行一案的被執行人有異議;

2、對執行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的財產——-查封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的房產有異議。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2月29日,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於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1、追加楊慧、項興海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執行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一案[(20__)合執申字第66號]的被申請人的請求。2、申請人楊慧、項興海由於虛假出資445000元,兩被申請人在虛假出資的範圍內對欠申請人的債務承擔責任的請求。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裁定如下:一、追加楊慧、項興海為本案的被執行人;二、合肥仲裁委員會(20__)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慧、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申請人楊慧、項興海(案外人)複議於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銷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民事裁定。

20__年7月10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慧、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如下:一、追加楊慧、項興海為本案的被執行人;二、合肥仲裁委員會(20__)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慧、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範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楊慧、向興海應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執行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償義務。逾期不履行上述義務,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本裁定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20__年8月13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員張勇)又向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楊慧、項興海下達了(20__)合執申字66號查封楊慧、項興海(案外人)房產的民事裁定書。[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__)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系執行員張勇於20__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執行異議申請人認為:

一、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程序錯誤

1、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慧、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剝奪了申請人楊慧、項興海(案外人)行使辯論權利。

2、[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剝奪了申請人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的各項訴權!

3、[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追加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為本案被執行人時未給予其異議期程序違法。

4、[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__)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送達程序違法。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請執行人,又不是利害關係人,根本不適用“所謂的”留置送達——-執行員張勇於20__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二、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實體錯誤

1、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聽證程序中,向合議庭提交了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驗資報告:關於實物出資部分,已經驗證資本並把手機轉讓與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

2、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A、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被執行人)被撤銷、註銷、歇業後,楊慧、項興海(案外人)無償接受被執行人財產導致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B、楊慧、項興海(案外人)對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不到位(事實上是全部出資到位且經過安徽中安會計師事所驗資)。

3、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被執行人(合肥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楊慧、項興海)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

三、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適用法律錯誤

應適用以下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__)13號第五條、第十六條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法院的執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異議。執行法院審查處理執行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

3、執行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根據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執行人破產——-中止執行!

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公斷。

此致

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代理人:____律師電話:____X

200X年X月__日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2

異議人:方__,女,漢族,1963年×月×日生,住廣州市南沙區__路__大街__號,身份證號:________2449,聯繫電話:/;

在申請執行人樑__與被執行人廣州南沙經濟開發區__實業發展公司,就(20__)穗南法民一初字第141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即:位於廣州市南沙區南沙街__大道×號×號房產,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立即中止執行,並返還異議人的財產位於廣州市南沙區南沙街__大道__號__號房產。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方__與被執行人廣州南沙經濟開發區__實業發展公司雙方於20__年4月12日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將其位於廣州市南沙區__大道__×號__×房的房屋出售給異議人,異議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20__年5月8日,異議人已向被執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執行人也已將上述房屋的鑰匙交給異議人,將該套房屋正式交付異議人使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户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户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户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並執行迴轉,切實

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

20__年8月24日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3

複議申請人(異議人):____貨物運輸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區鄭花路111號。

法定代表人張__,系該公司總經理。電話:______________x.

複議請求:

撤銷西平縣人民法院(____)西執異字第118號《執行裁定書》和(____)西民執字第118號《執行通知書》。

事實與理由:

對貴院的《執行通知書》,我公司依法提出異議,貴院於____年4月25日作出(____)西執異字第118號《執行裁定書》,駁回異議人__公司的執行異議。

我公司認為,執行的法律文書依據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24條的規定,本案爭議的糾紛在審判時法院至今沒通知我公司,即本案申請強制執行所依據的法律文書是違法的、也沒有合法生效。

____年4月25日,我公司法律顧問到西平縣法院查詢原審理卷宗,得知原卷宗中只有郵寄回執(網上查詢,簽收人李開放,但李開放是誰和我公司是何關係?我公司沒有此人,亦沒有授權李開放簽收我公司的法律文書。另一郵寄回執沒有顯示出有任何人簽收。還有一份郵寄回執,顯示門衞簽收,手寫中鑫之寶門衞房,我公司根本就沒有門衞,中鑫之寶門衞房與我公司沒有任何關係。)但並沒有簽收回執,也就是説,法院雖然郵寄了但是當事人否真的收到至今無法證明,怎能説明已送達我公司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第六條,可知法院送達應有簽收回執才能説明的確已送達,否則該送達無具有法律效力是違法送達,違法審判,而且本案也不具備郵寄送達的前提條件。

本案審理程序嚴重違法,實體嚴重不公,本案是交通事故賠償案但卷宗中沒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該案存在虛假、惡意訴訟,現又違法執行。法院對我公司提出的民事再審申請書至未答覆。

綜上,本案並不具備強制執行的前提條件,且違反了《民事訴訟法》第224條的規定,故我公司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24、225條等之規定,向貴院提出異議複議申請,請予審查並依法裁定。西平法院審判員、執行員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請依法查處。

此致

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

附:民事再審申請書一份。

複議申請人: ____貨物運輸有限公司

____年四月二十七日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4

申請人 :北京%#%¥%公司

註冊地 :北京市

住 所: 北京市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__ )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20__ )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採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

一、 裁定中止執行(20__ )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

二、 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 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__ 年,申請人的公司銀行賬户被採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公司財產及商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瞭解,方知北京公司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__ )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於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十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於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於 20__ 年初搬遷至北京 ,且一直在此正常經營(整個辦公面積為 1200 米,均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員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開辦公電話及手機號碼,公司在市內各個辦事機構均有常駐工作人員;企業信息可以通過工商登記、網站查詢獲知,且申請人於近幾年內在北京開發了數個房地產項目,具備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繫,則能通過上述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

三、原告所説的申請人向其借款的經辦人與申請人沒有任何關係,某人即不是申請人公司員工,申請人也從未委託過此人代理公司進行企業間借貸行為。

四、原告用於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係”的借條、發票、協議書只有複印件,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諾書》中所載公章系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且相關證據僅有複印件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偽造的申請人公章,以申請人名義向原告借款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原告從其自稱的“借款關係”成立十多年以來從未向申請人主張債權,申請人有理由懷疑原告與某人合謀欺詐,申請人已經就本案情況向貴院提出調卷申請,並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北京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北京公司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5

申請人:____x公司

註冊地:__市

住所:__市

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__)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20__)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採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20__)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__年,申請人的公司銀行賬户被採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公司財產及商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瞭解,方知__公司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__)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於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十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於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於20__年初搬遷至__,且一直在此正常經營(整個辦公面積為1200米2,均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員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開辦公電話及手機號碼,公司在市內各個辦事機構均有常駐工作人員;企業信息可以通過工商登記、網站查詢獲知,且申請人於近幾年內在__開發了數個房地產項目,具備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繫,則能通過上述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

三、原告所説的申請人向其借款的經辦人與申請人沒有任何關係,某人即不是申請人公司員工,申請人也從未委託過此人代理公司進行企業間借貸行為。

四、原告用於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係”的'借條、發票、協議書只有複印件,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諾書》中所載公章系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且相關證據僅有複印件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偽造的申請人公章,以申請人名義向原告借款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原告從其自稱的“借款關係”成立十多年以來從未向申請人主張債權,申請人有理由懷疑原告與某人合謀欺詐,申請人已經就本案情況向貴院提出調卷申請,並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__x

20__年x月x日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6

異議申請人:遼源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燈塔信用社,所在地遼源市人民大街987號。

負責人:唐建忠,主任。

事實與理由:

被執行人遼源市意發房地產有限公司分別於20__年2月5日、20__年12月2日總計從異議申請人處借款720萬元,借款期限分別為20__年2月5日至20__年1月2日、20__年12月2日至20__年6月3日,以其所有的位於遼源市南康街072107號、070874號、071525號房產對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辦理了抵押登記。

基與以上理由,貴院在執行中涉及遼源市南康街072107號、070874號、071525號房產將損害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貴院終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此致

遼源市西安區人民法院執行局

異議申請人:遼源市郊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燈塔信用社

二〇__年十二月十日

一封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7

異議人:北京00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00(總經理)

住所地:北京市00號

委託代理人:000

20__年4月1日,貴院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位於北京市00路00號00號樓00號商鋪,進行了查封。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立即中止執行,解除查封,將該商鋪歸還異議人。

事實與理由

20__年9月11日,異議人與00有限公司(下稱“該公司”)簽訂了《商鋪租賃合同》,租賃了異議人位於廣渠路28號珠江華景家園甲217-南202、203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期7年。該商鋪屬於異議人所有。因該公司遲遲不支付租金及水電物業等費用,異議人已於20__年1月28日將其起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要求該公司繳納相關費用並騰退商鋪。該案將於20__年4月7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在朝陽區南磨房法庭開庭審理000。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我公司的財產予以進行查封沒有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提出異議,懇請貴院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解除查封,將該商鋪歸還異議人,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北京市00人民法院

異議人:北京00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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