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書信 >承諾書 >

保障性住房承諾書6篇

保障性住房承諾書6篇

我國中低收入家庭占城鎮居民家庭總數的70%以上,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是滿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重要條件。為了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需要儘快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的保障性住房融資體系。本文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障性住房的承諾書,僅供參考。

保障性住房承諾書6篇

保障性住房承諾書一:

申請人自願購買保障性住房有限產權並作出如下承諾:

一、已閲知會昌縣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實施方案,保證填寫和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實有效,若有弄虛作假、隱報瞞報等情況的,同意取消本次申購資格,自願退出選購的保障性住房,並接受相應處理,不再申購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二、本人保證所購買的保障性住房,只用於自住,決不用於投資或投機,保證不設定除保障性住房購房貸款擔保以外的其他抵押權;不改變房屋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房屋用途;如有閒置、私自出售、出租、出借或改變房屋用途等行為,將自願退房並接受相應處理,不再申購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三、本人保證購買的保障性住房,5年(自取得房產證之日起5年)不再購買其他住房。因特殊原因,取得其他住房或確需轉讓的,同意政府按原價加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回購,同時按公租房租金價格4.4元/ m﹒月補交已入住期間的租金。

四、本人保證在購買保障性住房滿5年後,補交成本價與綜合價的差價,按規定繳交税收後辦理完全產權,若超過五年補交差價,同意差價部分按月利率4‰加收。

五、本人保證在購買保障性住房後,自願將租住的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在規定內退出,停止原享受

的住房保障待遇,如有違反自願相關處理。

六、本人保證在購買保障性住房5年內,若有與原申報收入明顯不符的高消費行為時,將主動向房管部門作出説明,並自覺接受資產核查、公示。如有違反自願接受相應處理並5年內不再申購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七、本人保證在配售取得房號後,在規定時間內交清購房款辦理交房手續併入住。未按期交清購房款,願接受政府沒收定金不得再申請保障性住房等處罰措施。

八、本人保證入住該保障性住房後,服從相關部門的管理,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業主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並積極配合對使用情況的監督核查,並如實説明情況。

本人購買保障性住房中,如有違反上述承諾行為的,自願接受相應處理和處罰,並同意作為不良信用記錄,納入個人信用聯合徵信系統。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保障性住房承諾書二:

本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申請:□租賃廉租住房 □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租賃公共租賃住房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現共同作出如下承諾:

一、保障房申報承諾

(一)已熟讀並瞭解《寧德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開展金涵小區二期第二批保障性住房公開分配工作的通知》各項政策規定,同意依據通知規定申請保障性住房。

(二)依照規定一户家庭只能申請一套保障性住房;

(三)所填寫表格內容和提供的所有申請材料真實有效。

如提供材料與核查情況不一致,有弄虛作假或虛報、漏報、瞞報家庭人口、住房和收入資產等情況,以及偽造相關證明材料、偽造簽名(印章)等行為,同意被取消申請資格,自願退出核准的保障性住房且5年內不得申購或租賃各類保障性住房,並被依法追究責任,自願接受相應懲處。

二、保障性住房輪候承諾

(一)同意接受住房保障資格動態管理,輪侯期間及時反映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和資產等變化情況。

(二)同意若出現:(1)不參加當期選房活動的;(2)參加當期選房活動但放棄選房的;(3)選定住房後不簽訂選房確認書的;(4)不簽訂保障性住房租賃或購房合同的;(5)因自身原因,簽訂的保障性住房租賃或購房合同被解除等情形的,已取得的輪候序號作廢,五年內不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請。

(三)在取得保障性住房前,將租住的自管公房、直管公房等優惠政策住房退出,停止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如有違反自願接受相關處理。

三、保障性住房使用承諾

(一)對購買的經濟適用房不進行豪華裝修,保證裝修造價不超過5萬元,對於因謊報信息購買的經濟適用房退出時不要求退還裝修款,經批准退出的,裝修補償最高不超高3萬元,裝修超過5年的經濟適用房在退出時不要求退還裝修款。

(二)購買的該保障性住房在接到辦理入住手續通知後在6個月內完成裝修併入住 ,承租的該保障性住房在接到辦理入住手續通知後1個月內辦理入住登

記手續併入住,逾期辦理交房手續也未及時入住,也未向住房保障部門申請延期入住,自願退出該保障性住房。

(三)保障性住房只用於自住,不將住房轉租、轉借他人、經營或空置,不違反規定私下轉讓,不改變房屋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房屋用途;如有閒置、私自出售、出租、出借或改變房屋用途等行為,將自願退房並接受相應處理,5年內不再申購或租賃各類保障性住房。

(四)經濟適用房或限價商品房,自繳交該房屋契税之日起5年內不再購買其他住房。因特殊原因,取得其他住房或確需退房的,同意政府按原價加裝修折舊回購,或者按照規定繳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五)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滿5年後,需上市轉讓購買的,同意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税費減免等價款後向社會出售,同意政府優先回購。

(六)在承租或購買保障性住房期間,若有與原申報收入明顯不符的高消費行為時,將主動向住房保障部門作出説明,並自覺接受收入資產核查、公示。如有違反規定,自願接受相應處理並在5年內不再申購或租賃各類保障性住房。

(七)按核定的租金標準,按規定的時限繳納租金,若逾期六個月未繳交租金,自願退出租賃的保障性住房。

(八)入住該保障性住房後,服從相關部門的管理,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業主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並積極配合住房保障等有關部門對使用情況的監督核查,並如實説明情況。

本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將嚴格遵守以上承諾,如有違反上述承諾行為的,自願承擔違反承諾的責任和後果,並同意作為不良信用記錄,納入個人信用徵信系統。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保障性住房承諾書三:

供應單位質量管理承諾書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

我單位 攪拌站(地址: )有幸成為貴辦保障房工程混凝土供應單位,為確保保障房工程混凝土供應質量,我公司自願向貴辦做出以下承諾:

一、確保人員投入及制度管理到位

1.我單位資質為預拌商品混凝土專業承包 級,本站點總負責人是 ,技術負責人是 ,現有技術管理人員 名,其中工程類 人,中級以上職稱 人,本站技術管理人員名單見附件。我單位承諾上述人員為本站點專職人員,沒有兼職。

2.本站點已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基本制度包括:各級崗位責任制、原材料質量管理、生產線設備質量管理、實驗室質量管理、混凝土出場質量管理、混凝土運輸過程質量保證措施等制度。

二、確保原材料質量

1.我單位承諾建立砂、石、水泥、粉煤灰、外加劑等原材料進站台賬,如實記錄原材料質量、數量,確保原材料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範規定和工地質量要求,無條件接受貴辦及委託單位的檢查、監管及違約處理。我單位供應保障房工程混凝土所用的主

要原材料如下:

(1)水泥選用品牌為貴辦品牌庫內 的PⅡ硅酸鹽水泥,強度等級為42.5或以上,廠商年產量在150萬噸以上。

(2)砂為 的河砂,細度滿足規範要求。 (3)粉煤灰為 的Ⅰ級灰或Ⅱ級灰,活性65%以上,摻量不超過總膠凝材料用量的25%。

(4)如摻礦渣粉,選用S95級礦渣粉。日平均氣温20℃及以上時,摻量不得超過總膠凝材料的20%;日平均氣温低於20℃時,摻量不得超過總膠凝材料的15%;C15、C20、C25混凝土原則上不得摻礦渣粉。

(5)摻減水率14%以上高效減水劑,或摻減水率25%以上高性能減水劑;禁止使用混凝土增效劑等外加劑。

泵送混凝土最少水泥用量表

注:配製混凝土時應隨高層建築混凝土澆搗部位高度增加適當增加混凝土坍落度;如設計圖紙明確的最少水泥用量高於此標準時,按設計圖紙執行。

2.按批次提供原材料供應單位出具的質量證明文件。

3.按規定對原材料進行復試檢驗,提交真實有效的檢驗報告和台賬,禁止使用不合格材料。

三、加強實驗室質量管理

1.確保本攪拌站所有檢測員、試驗員持證上崗,總人數不少於6人。

2.實驗設備齊全良好,有法定部門檢驗的計量合格證書並保持有效期範圍內。

3.實驗按規定分區,實驗室試驗條件達標,標準養護室面積與生產能力匹配,標準養護室內試件存放有序,試件標識符合相關規範規定。攪拌站內無空白試件,不向施工單位提供試件。

四、強化混凝土生產設備系統質量管理

1.本站點各生產線設備系統工作正常,檢定(校準)週期符合規定,有法定部門檢驗合格證書。

2.為混凝土配料計量原始數據監管,自覺按要求接入市建委混凝土動態追蹤系統,確保混凝土配料計量原始數據適時採集並同步上傳市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及貴辦。

五、確保混凝土產品質量

1.我單位承諾不以低於成本價的價格銷售混凝土,確保混凝土質量滿足規範規定及設計要求。為了保證結構實體強度通過檢測驗收合格,我單位保證按設計配合比生產的混凝土配製強度與標準值比至少有8Mpa的富餘強度。

2.交付工地的混凝土產品強度的判定,以在混凝土澆築地點製備的標準養護試件,經業主同意和質監站認可的檢測單位檢測的結果為準。

3.混凝土生產前,按設計要求和規範標準進行配合比設計、實驗,合格後簽發配合比通知單,保證嚴格按照設計配合比投料生產混凝土。

4.混凝土生產時,嚴禁違規添加外加劑;出站前嚴格按規定進行檢驗,並符合有關標準,做好檢驗記錄。

5.攪拌站按規定製作的試件須經檢測合格,以確保所有出站的混凝土強度符合使用標準,所有的記錄必須真實有效。

6.混凝土運輸過程中嚴禁加水,本站將派技術員到工地指導監督施工單位檢測混凝土坍落度和製作試塊(包括植入芯片),監督標準養護條件混凝土試件臵入工地標準養護室(箱)內養護,並與監理、施工三方簽名確認。坍落度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並經本站人員與項目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三方籤認。

7.混凝土出場單禁止手寫,必須電腦打印,並貼上條形碼。 六、自覺接受監督及違規行為處罰

1. 我單位 攪拌站質量管理如違反以上承諾,貴辦有權終止我單位所有攪拌站參與保障房工程混凝土供應的資格,我單位願意承擔由此造成的相應經濟和法律責任。

2. 我單位承諾將保障房項目混凝土供應作為首要任務優先保障,如因我單位供應混凝土不及時導致工期延誤5天以上的,我單位承諾繳納違約金5萬元,同時貴辦可隨時更換混凝土供應單位。

3. 因我單位供應的混凝土質量問題導致工期延誤的,工期每延誤5天及以內的,繳納違約金5萬元,逾期不交的,貴辦可以委託施工單位從混凝土材料款中抵扣。

4. 因本單位供應的混凝土質量問題導致工程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我單位願意賠償全部經濟損失,並繳納違約金30萬元及以上;原因無法確認的,我單位願意承擔50%經濟損失,繳納違約金15萬元;若原因無法確認且與施工單位協商不成的,則按上一級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裁決或法院判決書承擔相應責任。

附件:混凝土攪拌站技術管理人員名單

承諾單位:

(單位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保障性住房承諾書篇四:第二期租賃型保障房承諾書

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本人已知曉我縣租賃型保障房相關政策,願意遵守我縣租賃型保障房的相關規定,現申請租賃型保障房。同時本人承諾已經如實填寫和申報有關材料,保證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實有效。同意按照 的方式申請租賃型保障房,並承諾按照此承諾執行,如有違反,願承擔違反承諾的責任和後果。

承諾人:

時 間: 年 月 日

保障性住房承諾書篇五:申請保障性住房須知

1、申請廉租住房的條件

1)申請人應具有寧德市區(即蕉南、蕉北辦事處,金涵鄉、城南鎮政府和東僑管委會所在地)居民户口(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且落户時間截止20xx年5月31日滿2週年,並在市區工作、居住;申請人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截止20xx年5月31日30週歲以上(含30週歲)的單身申請人可申請租賃廉租房;離異單身申請人的辦理離婚手續截止20xx年5月31日應滿2週年。

2)住房狀況:

①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應在寧德市區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積應低於13平方米;

②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三年內(即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5月10日)應在寧德市區無房產交易;

③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應未購買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未參加單位集資建房、未領取住房工齡補貼等房改優惠政策。

3)家庭人均年收入應少於或等於12237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少於或等於1020元)。

4)家庭資產應少於或等於5萬元。

1)申請人應具有寧德市區(即蕉南、蕉北辦事處,金涵鄉、城南鎮政府和東僑管委會所在地)居民户口(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且落户時間截止20xx年5月31日滿2週年,並在市區工作、居住;申請人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截止20xx年5月31日30週歲以上(含30週歲)的單身申請人及30週歲以下的、有固定收入且連續繳交社會養老金滿2週年的未婚申請人,可申請租賃公租房;離異單身申請人的辦理離婚手續截止20xx年5月31日應滿2週年。

2)住房狀況:

①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應在寧德市區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積應低於13平方米;

②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三年內(即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5月10日)應在寧德市區無房產交易;

③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應未購買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未參加單位集資建房、未領取住房工齡補貼等房改優惠政策。

3)家庭人均年收入應少於或等於44498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少於或等於3708元)。

4)家庭資產應少於或等於10萬元。

1)申請人應具有寧德市區(即蕉南、蕉北辦事處,金涵鄉、城南鎮政府和東僑管委會所在地)居民户口(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且落户時間截止20xx年5月31日滿2週年,並在市區工作、居住;申請人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截止20xx年5月31日30週歲以上(含30週歲)的單身申請人可申請購買經濟房;離異單身申請人的辦理離婚手續截止20xx年5月31日應滿2週年。

2)住房狀況:

①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應在寧德市區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積應低於15平方米;

②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三年內(即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5月10日)應在寧德市區無房產交易;

③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應未購買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未參加單位集資建房、未領取住房工齡補貼等房改優惠政策。

3)家庭人均年收入應少於或等於33373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少於或等於2781元)。

4)家庭資產應少於或等於10萬元。

4、申請限價商品房的條件

1)申請人應具有寧德市區(即蕉南、蕉北辦事處,金涵鄉、城南鎮政府和東僑管委會所在地)居民户口(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且落户時間截止20xx年5月31日滿2週年,並在市區工作、居住;申請人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截止20xx年5月31日30週歲以上(含30週歲)的單身申請人可申請購買限價房;離異單身申請人的辦理離婚手續截止20xx年5月31日應滿2週年。

2)住房狀況:

①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應在寧德市區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積應低於15平方米;

②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三年內(即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5月10日)應在寧德市區無房產交易;

③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應未購買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未參加單位集資建房、未領取住房工齡補貼等房改優惠政策。

3)家庭人均年收入應少於或等於44498元(家庭人均月收入少於或等於3708元)。

4)家庭資產應少於或等於20萬元。

申請保障性住房材料

1、寧德市區保障性住房申請表(2份);

2、誠信承諾書(2份);

3、户籍證明:申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證明(原件1份),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證複印件(各2份);

4、婚姻證明:已婚申請人提供《結婚證》,離異申請人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法院判決書),喪偶申請人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等喪偶的相關證明;未婚申請人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原件1份);

5、收入證明: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家庭成員需提供所在單位開具20xx年4月至20xx年4月的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由户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出具收入證明;個體工商户或企業股東應提供營業執照或所佔股份證明(原件各1份);

6、無房證明: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家庭成員需提供市房地產管理中心開具的無房證明(原件1份);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户籍不在市區的,由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原件1份);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户籍不在市區的、且在機關行政事業單位或國企工作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縣(市)房改部門出具的未享受房改政策證明(原件1份);

7、涉税證明: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家庭成員需提供由地税部門出具20xx年4月至20xx年4月的個人涉税證明(原件1份);

8、公積金帳户信息證明: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家庭成員需提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20xx年4月份公積金帳户信息證明(原件1份);

9、資產證明: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購買商品住房的,需提供經備案的商品房銷售合同複印件1份;屬自建房的需提供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公司出具的價格評估報告原件1份;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已購置車輛的,需提供車輛購置發票複印件1份。

10、申請優先對象應提供的其他證件:①殘疾人、低保家庭、重點優撫對象、引進特殊專業人才、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市級以上見義勇為表彰對象、特殊貢獻獎勵等優先對象應出具有效的證書、證明原件及複印件,由民政部門或所在單位核對原件並蓋章;②軍隊轉業幹部申請保障性住房的,應出具轉業證件原件及複印件,以及轉業前所在部隊團級以上政治部或後勤部未享受房改優惠政策的證明原件。

以上規定材料屬證明的提交原件,所有證明應在申請時限內開具有效;屬證件、證書或合同的提交複印件,並由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核對後蓋章核對確認。

説明:1、未成年共同申請家庭成員不需提供婚姻證明、收入證明、涉税證明、公積金賬户信息證明。

2、共同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必須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

養關係並且共同生活,其中: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納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夫妻雙方父母及未婚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居住且同户籍可納為共同申請人;已婚子女及旁系親屬不得納為共同申請人。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的所有收入(資產)、住房面積應合併計算。

保障性住房承諾書篇六:

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條件被分為3類

1.具有本市城鎮户口且實際居住,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2.具有本市城鎮户口且實際居住,城鎮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3.對保障性住房有需求的本市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家庭年人均支配收入在本轄區上年度收入標準2倍以下。

另外符合上述條件而且達到25週歲的單身人士,年滿18週歲的孤兒,也可以單獨申請保障性住房。

保障房申請流程

1.登記

申請家庭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向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資料完整的,在現場留取掃描件後進行填表,經確認無誤後,打印申請表和承諾書,申請人現場確認並簽字。

2.審核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受理申請後,在1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家庭材料轉交市民政、公安部門,進行申請家庭的收入、家庭資產和身份户籍認定。根據民政、公安部門出具的認定意見,以及年度公佈的住房保障申請條件,確定申請家庭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3.公示

收到民政、公安部門認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將申請家庭認定情況在秦皇島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政務網進行公示。

4.保障

公示期滿後,對公示無異議或者對有異議但經核實符合條件的,由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分類錄入秦皇島市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統及河北省住房保障信息數字化系統,並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登記備案。

以上是秦皇島保障房申請條件、流程詳述,在秦皇島申請保障房,還需要給申請部門提供相關資料和各種證明,此次條件的調整明確了外來務工人員可以申請保障性住房。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shuxin/chengnuo/k803dk.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