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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之歐:替人辯護者的自辯

吳之歐:替人辯護者的自辯

吳之歐的辯護,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律師這一行當乃至中國法律工作者的自我辯護。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了放法庭辯論詞,供你參考。

吳之歐:替人辯護者的自辯

吳之歐: 替人辯護者的自辯

温州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應國權等16人腐敗窩案一審已於日前公開宣判。在庭審中,為該公司原副總經理陳國凱擔任辯護律師之一的吳之歐,以其靚麗的形象和專業的素養,引起現場媒體的關注。

今天,吳之歐以律師的身份登上第六天的版面,直面記者引用的社會上對律師的種種好奇乃至偏見。此前一直為別人辯護的她,今天為自己辯護了一回。

她的辯護,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律師這一行當乃至中國法律工作者的自我辯護。

“法律的最大魅力就是不斷追求公平正義。前方滿是荊棘,但我們依然在前進。”談起她的工作,謹言的吳之歐開始打開話匣子。

記者:你曾擔任過應國權受賄案第四被告陳國凱的辯護律師,也曾為一些集資詐騙案件的被告擔任辯護人,你如何看待你的這些辯護人?為這些人辯護時,你是否遇到對你工作不理解的人?

吳之歐自辯:應該説應國權是個性格比較霸道的人,作為應國權的下屬,陳國凱等人可能在一些事情上有身不由己的尷尬,與此同時,他必然也享受到了很多“好處”。從律師的角度來講,他犯的罪,必然要受到相應的懲罰,可依法應有的權利,我也必須為他爭取。這一點,是我替很多刑事案件被告辯護的準則。

我身邊的人大多對我的工作挺理解,不過有時也會碰到一些過激的人和事。某次,我擔任被告的辯護律師,由於其中一個犯罪嫌疑人是被採取取保候審措施的,開庭前她坐在旁聽席第一排,結果受害人看到犯罪嫌疑人情緒十分激動,衝上去廝打犯罪嫌疑人及其親屬,這次庭審就因此延期了。有時候,在庭審時,一些受害人對你怒目而視,甚至當庭指責律師。面對這些情況,一般來説,我很能理解他們的心情,但無論犯罪嫌疑人(或者説被告)如何罪大惡極,但他們合法的權利仍應得到保護,這也是刑辯律師的職責所在,積極地依法為其委託人(犯罪嫌疑人)爭取權益。事實上,也正因為此,才能有效地促進公正正義的實現。正如德國偉大的刑法學家李斯特所言,刑法不僅是善良人的大憲章,而且是犯罪人的大憲章。

記者:就像《律政俏佳人》、《法網柔情》裏演的那樣,律師在生活裏,必然也是口若懸河,能言善辯,咄咄逼人?

吳之歐自辯:不是所有的律師都這樣。比如我,在生活中就不是很愛説話,除非遇到特別有興趣的話題。

善於辯論,倒是挺靠譜的。一般來説,能辯得過我的人不是太多。在辯論時,我的思維比較開闊,往往很容易發現對方邏輯上的漏洞,然後利用漏洞,輕鬆獲勝。説實話,我還是挺喜歡辯論的,因為我覺得思想的火花就是在不斷辯駁中碰撞產生。按照西方同行的話來説:“事實是在辯駁中顯現的。”讀書時寫文章,我寫得最好的也是議論文。

不過也有例外。比如在家庭生活中,夫妻糾結於誰是誰非其實沒什麼意義。所以現在基本上不和老公辯論,清官難斷家務事,哈哈。

鄭蓉(吳之歐好友):很少和之歐辯論。不過朋友間在探討一些事情時,她就會從各方面多角度進行論述,視野相當開闊,很多時候,還會引用理論、名人名言表達觀點,顯得很專業。在討論分析時,她往往也會顯得相當客觀,表達觀點時,也很少受身邊人情緒的影響。

記者:律師往往是為了錢辦事,有些律師唯利是圖?

吳之歐自辯:有次參加政協會議,同會的幾個委員對律師也頗有微詞,當時我也受到震撼,因為政協委員一般都是社會各行業的精英分子,如果説他們對律師都存在誤解,更何況一般民眾!但換個角度考慮,律師也是人,具有普通人都有的弱點和缺點,我們應當對律師抱着平常心。社會上有好律師也有壞律師,但是相對來説,壞律師還是數量少,不僅因為真正邪惡的人很少(當然完美的人也很少),而且,律師作為法律共同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普遍擁有法律的信仰和職業道德,追求公平正義,渴望法治。

個人而言,我喜歡為一些弱勢羣體提供法律援助,雖然法律援助的報酬很少,不到常規案件的10%,但是申請法律援助的人羣往往處於社會底層,這部分人羣最需要獲得法律幫助,可又最缺乏獲得幫助的途徑。這種價值取向可能跟我只是一個兼職律師、沒有直接的經濟壓力有關。當然,也跟內心深處對法律的信仰有關。

不過要提醒大家,有些經濟困難的當事人直接找到某個律師要求減免律師費,這一般不大可能成功。通常我們會告訴經濟困難的當事人,讓他們去司法部門申請法律援助。因為作為律師個人不可能有足夠的時間精力,去鑑別每一個當事人是否真正經濟困難。

鄭蓉:之歐曾在銀行工作過,不過她對經濟方面考慮得並不多。據我所知,她之所以要當兼職律師,只是為了豐富社會閲歷、增加實戰經驗,並非為了律師的那份報酬。平時聊天時,她也極少談論金錢方面的問題。

記者:女人不適合當律師。

吳之歐自辯:律師這個行業,對性別並沒有特殊的要求,女性同樣能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

可我在跟學生談及職業選擇時,通常不建議女大學生畢業後直接進入律師行業。因為律師是自由職業者,需要大量投入時間和精力,而且收入與你接案子的數量直接掛鈎。

年輕女性往往要面臨結婚生子的現實壓力,而且孩子幼小時家庭負擔較重,這些都將會阻礙女性律師職業生涯的發展。現實是很多年輕的優秀女律師不是為了事業而推遲結婚生子,就是為了結婚生子而放棄上升空間。

傑瑞米(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生):大四時,我在律師事務所實習。跟着老師辦案時,感覺到當律師真的是個體力活。大熱天到處跑蒐集資料不算,庭審時,一坐就要大半天,碰上特殊的日子,那就會很尷尬。實習完畢,我當場痛下決心,堅決不當律師,所以就選擇了別的行業。我的那些女同學,畢業後當律師的也很少。

記者:律師大都不喜歡看《律政俏佳人》之類的描述法庭、律師生活的影視劇?

吳之歐自辯:我的業餘生活挺單調的,基本上只是看書,很少看電視。偶爾看電視時,一般不會挑剔電視劇的類型,也不會特意找講述律師生活的片子來看。不過看電視時,我有個很不好的習慣,就是特別喜歡找電視劇劇情裏的漏洞,這大概也是職業生涯給我帶來的習慣吧。

吳之歐的大兒子:媽媽基本不看電視,也會約束我和弟弟看電視。前幾天有記者叔叔來我家採訪,弟弟當着媽媽的面,公開叫我打開電視機,還説:“有客人來了,你看電視,媽媽不會訓你的。”我試了下,果然。O(∩_∩)O~

後記

12歲就能替父母做出“四菜一湯”招待客人,吳之歐身上洋溢着獨立自信的氣息。她坦言在生活中“話不多”,可在採訪時,一談及法律、談及法律工作者的信仰和現實中需要繼續改進的大環境,她的話馬上就肆意了起來,就像一輛加足了油門的奔馳車。出於採訪需要,記者只能不時踩油門換擋,引導談話駛向採訪需要。可她的話還是在不知不覺中,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離開她家時,依然想起她的樂觀話語:“前方滿是荊棘,但我們依然在前進。”

頭頂的燦爛星空和內心的道德法則會帶來永遠的新鮮、有增無減的讚歎及無盡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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