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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饒縣保障失地農民“七條渠道”情況彙報大綱

上饒縣保障失地農民“七條渠道”情況彙報大綱

上饒縣位於江西東北部,是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之一。縣城旭日鎮與上饒市區隔河相望,納入了市區建設總體規劃,屬上饒市的城市副中心。為了擺脱貧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近年來上饒縣按照“招商引資抓工業,市場運作抓城建,壯大龍頭抓農業,強化隊伍促全面,全力推進旭日工業園區和農業示範園建設”的思路,不斷推進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產業化進程,特別是2001年以來,高標準規劃20平方公里的旭日工業園區啟動實施,加之市、縣相連的特殊地理位置,它已成為市、縣兩級重點項目建設的主戰場。兩年多來,縣城規劃區內因梨温高速、320國道拓寬改造、工業園區等重點工程建設,縣城規劃區內已有2656户、10638名農民完全失去土地。如何保障他們的利益,切實解決好他們失地後的生產生活出路問題,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道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

上饒縣保障失地農民“七條渠道”情況彙報大綱

一、“七條渠道”出台的背景

首次系統地、全面地、多方位地提出保障失地農民利益“七條渠道”思路,是2003年7月由縣委書記趙東亮提出的,8月6日在縣委擴大會上,將“七條渠道”內容列入縣委《關於進一步推進大改革大開放促進縣域經濟大發展》四十一條決定當中。之後,在縣長汪友良的主持下,縣政府相繼制定出台了《關於落實解決縣城規劃區內失地農民利益“七條渠道”的實施意見》及失地農民參加社保、醫保、就業培訓三個《暫行辦法》。之所以提出這一思路,有其特定的背景。

背景之一,工業園區建設和城市化推進的難度日益加大。隨着各重點工程項目的實施,徵地、拆遷範圍不斷擴大,工作量相當繁重,各種利益矛盾也突顯而出。部分項目的拆遷費、徵地補償費沒有及時到位,引起了羣眾的不滿,出現羣眾阻工現象。

背景之二,社會穩定問題開始顯現。由於徵地費、拆遷費沒有按時足額到户,更主要的是農民失去賴以生存的土地後,出於對今後長遠的生產生活出路的擔憂,不斷到縣委、縣政府上訪,甚至越級到省、市上訪,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開展。

背景之三,失地農民問題矛盾普遍存在。我縣組織幹部到浙江、江蘇、山東等地學習時發現,這些省份雖然經濟發展已達到了相對較高水平,但失地農民問題也較突出。這説明失地農民問題不僅是經濟水平高低問題,也不能認為等經濟發展好了再來解決,而是越早入手,越容易化解矛盾。況且我縣通過近幾年的發展,可用財力有了一定增長,已經具備系統解決失地農民問題的基本條件。

二、“七條渠道”內容及實施情況

基於上述原因,我縣超前謀劃,創新思路,緊密結合縣情、民情,反覆醖釀研究,確定瞭解決失地農民問題的“兩項原則”和“七條渠道”。

“兩項原則”:一是“三不原則”。不以損害農民利益為代價來推進工業化、城鎮化;不能把失地農民問題當成包袱,各級幹部要帶着愛民之心,主動做好工作;不能讓失地農民的長期生活無保障。二是“三要原則”。要把失地農民問題當成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要把農民近期、中期、遠期的利益都考慮照顧到,相關措施要系統化、長效化;要把失地農民問題的解決當成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七條渠道”:即保證徵地補償費及拆遷費按規定及時到位;把多渠道的拆遷安置方式和安置小區的區域確定及基礎設施的實施作為首要前提;把完全沒有耕地的農户無條件實行“農轉非”;着手建立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使他們失去耕地後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對徵地、拆遷中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户並實行了“農轉非”的 農户實行“低保”;推出可行的功能項目,保證他們長效投資,長期回報,使徵地利益長遠化;優先培訓並推薦年輕農民到園區或外出就業。具體內容是:

1、規範資金管理,保障補償到位。一是徵地資金由縣財政統一管理,統一支付。二是嚴格執行補償標準,並向社會公開。三是堅持先籌資,後開工。規定補償資金未到位的項目,不得開工建設;對我縣重點工程建設拖欠農民徵地補償費的,縣財政於2003年9月一次性籌集資金1200萬元,全部清償到户,對新徵土地一律做到即徵即付。2001年以來,全縣已徵用土地15000多畝,其中耕地3400畝,旱地、林地、未利用地共11600畝,共支付徵地補償費9880萬元;拆遷住户1525户,拆遷房屋面積38.12萬平方米,共支付拆遷費用7642萬元,到位率100%。

2、多種渠道安置,滿足安置需要。我縣約有1050户被拆遷户需要異地安置,根據縣城建設總體規劃,着手規劃建設5個拆遷户安置小區,可集中安置被拆遷户近2000户。小區的“五通一平”實行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使小區內做到通路、通水、通電、通訊、通閉路電視和土地平整到位。並在安置小區內規劃了農貿市場、學校、社區服務中心等功能性項目。5個安置小區總投資將達到8000餘萬元,現已安置被拆遷户890户。同時,實行“貨幣補償”、“異地安置”、“產權調換”等多種方式,供拆遷户選擇,拓寬安置渠道。

3、提高城市化水平,推進農民非農化。為完全失去土地的農户辦理“農轉非”,推進失地農民非農化。現已為2656户10638名農民辦理了“農轉非”手續,使之成為城鎮居民。

4、加大就業培訓,增強就業能力。向失地農民免費提供用工信息,免費提供就業培訓,特別是對現有18--35週歲失地農民的就業培訓。目前,我縣共免費培訓失地農民1400多人次,有600多名失地農民選擇了10多個工種要求培訓,推薦1000多名失地農民到省外和本縣工業園區內就業。

5、增加就業崗位,拓寬就業渠道。全縣現有失地農民勞動力6711人,其中18--35歲的4474人。為此,我縣一方面加快入園企業建設,優先推薦失地農民就業。目前,旭日工業園區已安排就業崗位6936個,其中不少是失地農民。另一方面推出可行的功能性項目,鼓勵行政村或村民個人參與農貿市場、商品交易市場、賓館、酒店等功能性項目建設,鄉鎮、村在5個拆遷安置小區內興建集貿市場,優先安排失地農民的經營攤位,從而為失地農民提供比較穩定的就業崗位和收入來源。

6、實施扶助工程,鼓勵農民創業。對失地農民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的,比照城鎮下崗職工再就業的優惠政策,核發《上饒縣失地農民再就業優惠證》。可享受3年內免徵營業税、所得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附加等優惠,並免交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所涉及的20個部門共6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全縣現已為失地農民辦理再就業優惠證1612份。

7、實行社會救濟,建立保障體系。一是“困有所濟”。對失地農民中喪失勞動能力的,先列入農村特困救濟對象;轉為城鎮居民後,符合條件的,列入城市低保對象。現轉入城市低保的有113户、257人,年保障金額共131664元;轉入農村社會救助的有195户、376人,年救助金共27320元。二是“老有所養”。建立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農民自願的前提下,分四個檔次,個人繳費最低3375元,最高6750元,按照1:1的原則,即農民繳費多少,政府等額配套多少,吸引和鼓勵失地農民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在女的達到55週歲、男的達60週歲時,即可每月到縣社保局領取養老金。對已達到規定年齡的失地農民,做到當月繳費、下月就可享受。政府決定每年從縣本級土地收益中提取不少於10%的資金用於失地農民參加社保配套資金。目前,全縣失地農民參保人數達3386人,佔應保人數(5572人)的60.8%,571人已開始領取養老金,月發放失地農民養老金8.58萬元。三是“病有所醫”。建立失地農民住院醫療保險制度,醫療保險基金每人每年為85元,其中失地農民個人繳納25元,縣財政配套50元,鄉鎮配套10元。實行當年參保當年享受,當年停保當年退出的辦法,現有6477人蔘加醫保,67人因病住院報銷醫藥費10.3萬元。

三、主要做法

一是領導高位推動。為確保“七條渠道”實施到位,縣委趙東亮書記、縣政府汪友良縣長多次對“七條渠道”的實施作出重要批示,並定期對其進行現場督查,也組織了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老幹部代表對其進行專項視察督查,使“七條渠道”措施破解了一道道現實難題,得以穩步推進和實施。

二是部門積極聯動。今年3月6日,我縣各有關部門開展了保障失地農民利益“七條渠道”實施突擊月活動,集中力量,狠抓了“七條渠道”的實施。縣社保局針對失地農民無力一次性支付參保費的情況,實行了“簽訂協議、分三年繳費”的政策,有效地提高了參保率。有關部門主動上門為失地農民辦理社保、醫保、就業指導,在辦理過程中,提供免費服務,進一步方便羣眾,減輕農民負擔。

三是鎮村配合互動。鄉鎮、村抽調40名幹部組成“七條渠道”實施工作組,由縣人大副主任、旭日鎮黨委書記韓建輝任組長。工作小組下設6個小組,分別由6個村支部書記、6位退職科級幹部擔任小組長,配合部門落實“七條渠道”措施。我縣旭日村為充分運用“七條渠道”政策,切實保障好失地農民的利益,對本村失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每人補貼2500元,併為每個失地農民辦理了3年的醫療保險。

四、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推行失地農民利益保障“七條渠道”,對我縣來説是一種探索和嘗試,尤其是在上級各有關部門沒有具體明確的政策規定下,我們在實施過程中也遇到不少困難和問題。

一是目前失地農民參加社保、醫保、就業培訓的積極性不平衡,參保率、培訓率還不高。大多數50歲以上的中老年失地農民積極性較高,而年輕的失地農民就不太積極;一些農户因建房、娶媳婦、治病已將補償費用空,難以支付養老金。

二是失地農民轉型就業難,融入城市生活還要一定時間。目前我縣勞動就業培訓在場地、師資、設備等條件還很薄弱,不能適應目前形勢下的工業生產、第三產業發展的需要,培訓的技能和內容還較落後,很難立竿見影地給失地農民以“金手指”。再則,失地農民培訓後到企業上班,部分農民受不了嚴格的廠規廠紀約束,工作幾天後還是要求回家,“日落而息日出而作”的農耕生活意識很深。

三是失地農民貧富意識較濃,對一些政策的理解很固執。一些失地農民認為失地後,不論貧富都應享受特困救濟或城市低保,且一旦享受了就要終身不變;有的要求乾脆一人一户均分,否則大家都不能享受,增加了工作的難度。

四是失地農民的利益保障需要上級儘快出台有關政策規定,使我們工作有據可依,不斷完善。如失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上級沒有明文規定,養老金的發放只能在縣內進行統籌,的確存在一定風險,也難怪羣眾會擔憂;再如,我縣給失地農民轉型再就業的優惠政策是參照下崗職工再就業優惠政策執行,這需要上級勞動就業部門給予支持和關心。為此,借這次省、市人大領導來我縣視察指導工作的機會,請求上級能早日出台有關失地農民利益保障的政策規定,使基層能夠把失地農民利益保障工作做得更好,從而為工業化、城鎮化的順利推進創造一個更為寬鬆的政策環境。

五、幾點體會

“七條渠道”一經推出,立刻在羣眾中引起極大的反響,深得廣大失地農民的擁護,最直接的反映就是因徵地、拆遷等問題的信訪件迅速減少,阻工現象也沒有了,社會趨於穩定,民心安定,民意順應。我們的體會是:

首先,“七條渠道”是保障工業化、城鎮化順利推進的首要前提。工業化、城鎮化的推進過程中,必然要涉及徵地、拆遷問題,而“七條渠道”從根本上維護了被徵地、拆遷農民的利益,得到了廣大失地農民的理解和支持,農民也將會積極主動地予以配合,為推進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加足馬力,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第二,“七條渠道”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七條渠道”從本質上切實解決了失地農民的生產生活問題,農民利益得到保障,農民上訪事件也就逐漸減少,社會的穩定也將得到有力維護。

第三,“七條渠道”是解決失地農民問題的有效途徑。失地農民問題,歸根到底,就是其今後生產生活出路問題,建立失地農民的新型社會保障體系,加強對失地農民的就業培訓,優先推薦失地農民上崗就業等等,為解決失地農民的問題都提供了有效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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