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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情況彙報

全縣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情況彙報

今年以來,我縣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體系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於開展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去年試點的基礎上,總結完善,積極探索,強力推進,使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取得了一定實效。止目前,全縣共實施警示訓誡332人(科級幹部25人)。其中:警示提醒277人,誡勉督導19人,責令糾錯36人。

全縣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情況彙報

一、做到“四個到位”,確保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落到實處。

1、組織領導到位。盛市關於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安排部署後後,縣委及時召開常委會專題研究此項工作,成立了由縣委書記任組長,縣長和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警示訓誡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漢陰縣建立警示訓誡防線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建立了縣委常委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聯繫點。同時,縣紀委制定了《紀委監察局機關警示訓誡工作實施細則》,明確了各室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職責和任務,建立了縣紀委常委、室主任聯繫點,並把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任務納入黨風廉政責任制和紀檢監察業務工作考核內容。各鄉鎮各部門也相應建立了由“一把手”負總責的領導機構,在全縣形成了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紀委組織協調,部門齊抓共管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2、學習宣傳到位。一是縣委中心學習組舉辦了專題輔導報告會,邀請省紀委副書記馬文新同志就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做了專題輔導,全體縣級領導、縣直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縣紀委全體同志參加了集中學習;二是列入全縣第一、二批黨員先進性教育的必學內容,全縣基層黨組織共組織了316場次集中學習;三是納入全縣科級領導幹部的培訓內容,在五期科級幹部培訓班上,邀請市、縣紀委領導做了五場專題輔導報告,對全縣450名科級領導幹部進行了系統培訓;四是充分發揮大宣教的作用,由縣紀委牽頭,縣委組織部、宣傳部、黨校等單位組成宣講團深入18個鄉鎮、48個部門巡迴宣講36場次,受教育黨員幹部達6000餘人;五是在全縣3000餘名機關黨員中進行了知識測試;六是在全縣32個黨組織中開展了知識競賽活動;七是利用電視、報刊、網絡廣泛宣傳報道了警示訓誡工作動態;八是各級各部門通過刷寫標語、辦學習專欄、召開動員會、座談會等方式組織幹部認真學習盛市、縣關於構建警示訓誡防線的領導講話和有關文件。通過全方位、多層次的宣傳教育,使全縣黨員幹部提高了認識,統一了思想,為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矗

3、落實責任到位。在工作中,我們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一崗雙責”的要求,全面落實了縣級領導負責分管部門和掛聯鄉鎮警示訓誡工作責任,明確了紀委各室的具體任務和職責,鄉鎮和部門也層層落實了責任,初步解決了“誰來抓、抓什麼、怎麼抓”的問題。在工作中,縣委各常委經常深入聯繫點,聽取情況彙報,宣講工作意義,解決突出問題,及時對分管範圍內存在問題的領導幹部進行警示提醒;縣紀委常委定期深入到各部門各鄉鎮,指導業務工作。在全縣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4、工作措施到位。一是健全制度,細化工作。制發了《漢陰縣建立警示訓誡防線工作實施細則》、《漢陰縣警示訓誡防線工作流程圖》,將警示訓誡三項制度的工作原則、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予以細化,增加了工作的操作性,為全面推進警示訓誡工作、準確運用三項制度奠定了基矗二是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堅持定期召開組織、人事、信訪、財政、審計、檢察等部門會議,互通情況,收集線索,及時掌握黨員幹部存在的苗頭性問題,形成了開展警示訓誡防線工作的合力。三是抓點示範、整體推進。年初,縣紀委常委會確定澗池鎮、縣教體局等5各鄉鎮、5個部門為警示訓誡工作示範點,實行紀委常委包抓負責制,培育典型,推廣經驗,推動了全縣整體工作。7月,我們在澗池鎮召開了全縣警示訓誡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會,四個鄉鎮和部門在會上作了經驗交流發言,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劉珺同志對進一步抓好警示訓誡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11月,召開了警示訓誡防線工作彙報會,認真總結了我縣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取得的成效,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有效促進了全縣警示訓誡工作的開展。四是定期通報、督查指導。縣紀委制發了《漢陰縣警示訓誡情況統計表》,實行月統計季通報制度,規定各鄉鎮各部門每月25號上報統計表,由黨風廉政室進行分析,每季度通報一次。同時,由分管領導、有關室主任負責逐鄉鎮、逐部門進行現場指導,規範檔案資料、檢查指導業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有效地提高了全縣警示訓誡防線工作水平和質量。

二、嚴把“三道關口”,不斷提高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水平。

1、嚴把對象確定關。我們堅持從信訪初核、糾風、執法監察、案件檢查、經濟責任審計、幹部年度考核等工作中發現線索,屬警示提醒的,不研究、不審批、不記錄、只登記;屬誡勉督導和責令糾錯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縣紀委或鄉鎮、部門研究審定後,按規定程序實施;屬責令糾錯的初核材料均報縣紀委審理後,才能實施,有效防止了用警示訓誡代替思想教育、代替行政手段、代替紀律處分的三種不良傾向。如縣紀委從今年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中發現少數鄉鎮和部門存在擠佔、挪用少量專項資金等問題後,及時組織初核和審理,並進行了專題研究,決定對兩個鄉鎮、兩個部門的4名責任人予以誡勉督導,責成有關單位終止錯誤行為。

2、嚴把訓誡談話關。按照談話觸及靈魂、教育本人、保護挽救的總體要求,慎重確定談話程序和內容。對已審定的誡勉督導和責令糾錯對象下發談話通知書,明確談話地點、談話時間和談話方式,確定主談、副談、主持人、記錄人,認真擬定談話提綱;談話時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逐一指出訓誡對象的錯誤事實、錯誤性質,明確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期限。如縣紀委對縣衞生局主要領導實施誡勉督導談話前,該同志不理解為什麼對其實施警示訓誡,有牴觸情緒,

縣紀委認真擬訂了談話程序、談話提綱。談話時,先由有關業務室通報了初核情況、存在的問題、危害性及應承擔的責任,然後再由縣紀委分管領導宣講警示訓誡工作的重大意義、方法步驟,最後由分管書記陳緒偉同志對該同志進行了嚴肅認真、耐心細緻的談話。這種面對面的談心交流,使該同志消除了牴觸情緒,達到了心服口服,當場制定了整改措施,做出了整改承諾,取得了思想道德教育和紀律處分無法達到的效果。事後,該同志深有感觸地説:“我沒想到警示訓誡談話這種方式,既嚴肅,又坦誠,沒有這次提醒,我認識錯誤肯定不會這麼深刻,就有可能釀成大錯。感謝組織對我的愛護和關心”。

3、嚴把監督整改關。對訓誡對象實施談話後,我們要求警示提醒對象定期彙報情況,誡勉督導對象在規定的時間內寫出承諾書並落實整改措施,責令糾錯對象迅速落實幫教措施、及時反饋整改結果。同時,指定專人進行跟蹤回訪,定期瞭解警示訓誡對象的工作、生活和思想動態,如實填寫《跟蹤回訪手冊》,提出分類處理意見。如:今年初,羣眾舉報龍埡鎮黃龍村村主任楊某長期滯留集體資金、公款私存及低於市場價購買困難户救濟糧的問題。查實之後,龍埡鎮對其進行了誡勉督導,並確定了一個月的整改時限,落實了聯村領導跟蹤幫教的責任。通過跟蹤監督,該同志糾正錯誤及時,取得效果明顯,經本人申請、羣眾評議、組織研究,提前結束了整改時限。

三、搞好“六個結合”,充分發揮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綜合效果。

1、與中心工作相結合。今年以來,我們對重點項目建設、農業主導產業建設、招商引資、依法行政、政務公開,行政效能建設等方面進行了10次監督檢查,對34名在工作中出現作風散漫、方法簡單等輕微違規違紀問題的幹部進行了警示訓誡,有力地推動了工作落實。同時,在警示訓誡工作中注意把因經驗不足造成的失誤,與嚴重不負責任、失職、瀆職嚴格區別對待,把工作偶有失誤與屢教屢犯區別對待,通過及時提醒,使偶有失誤或工作不規範的同志迅速改正,有效保護了黨員幹部,調動了他們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2、與黨風廉政責任制相結合。我們將警示訓誡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使各級黨政領導進一步強化了“一崗雙責”的履職意識,增強了構建警示訓誡防線的實效,也促進了全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今年,雙乳鎮創造性地建立“三制一會”制度,通過定期發放廉政教育提醒卡、廉政問卷調查卡、廉政教育評議卡,召開廉政教育回執會,使警示訓誡工作的綜合效果更加突出。田禾鄉黨委、政府因對幹部教育管理不嚴,致使原土管幹部謝某嚴重違法違紀。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由縣政府掛聯該鄉的副縣長對田禾鄉黨政班子進行了警示提醒談話。田禾鄉黨委和政府針對談話指出的問題,進一步加強了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落實,強化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規範了下屬單位的行政行為。

3、與信訪初核工作相結合。構建警示訓誡防線與信訪初核有着密切聯繫。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堅持把二者有機結合,收到了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的效果。我們把在信訪處理中認為沒有初核價值,或經初核沒有事實依據以及情節輕微、夠不上紀律處分的問題納入警示訓誡範圍,通過每月定期排查,酌情實行警示訓誡。把不具備初核條件,但存在需要告誡或提醒有關問題的黨員幹部,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列入警示提醒對象;把信訪初核中屬於“苗頭性”問題的黨員幹部,列入誡勉督導對象;把信訪初核雖然有違紀問題但情節輕微的,列入責令糾錯對象,做到了“件件有結果,事事有迴音”。今年全縣信訪舉報88件,警示訓誡62件,佔到信訪量的76%。

4、與查辦案件相結合。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深切體會到,警示訓誡工作運用“教育+強制”的方法,有效地解決了思想道德防線“管不了”、法紀懲處防線“管不上”的輕微違規違紀問題,克服了單純辦案的不足,發揮了懲前毖後的雙重效應,全面增強了查辦案件的社會綜合效果。工作中,我們堅持做到了可立可不立的案件一般不予立案,事實和證據不夠充分的不予立案,應免予處分和不予處分的不予立案,既集中了查辦案件工作力量,又從根本上提高了查辦案件的工作質量,呈現出立案總量下降、查處重點案件數量上升、質量提高的良好局面。今年以來,全縣初核案件52件,其中實施警示訓誡31人,給予紀律處分7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

5、與幹部日常教育管理相結合。工作中,我們把“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黨員幹部列入警示訓誡對象。使一些工作作風不實、弄虛作假、不依法行政的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得到糾正。如:蒲溪鎮針對計生幹部陳某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怕吃苦、嫌村組路遠,沒有及時到村開展“三查”工作,導致該村出現計劃外懷孕現象,使該鎮在全市計生檢查中受到影響;計生幹部鄺某因對計生法規學習不夠,超標收取了社會撫養費,在羣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等問題。該鎮對他們進行警示提醒,一方面使兩人及時改正了錯誤,規範了工作,另一方面也為全鎮幹部敲響了警鐘。

6、與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相結合。全縣各級紀委、紀檢組在保持黨員先進性活動分析評議階段,廣泛徵求羣眾意見,發現線索起,對名黨員進行了警示訓誡,並對整改措施不得力的落實幫教責任,定期進行回訪,確保了整改效果。通過與保持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結合,加大了警示訓誡防線工作的教育宣傳力度,拓寬了線索收集渠道,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注入了活力。

一年來,我縣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為建設綠色經濟強縣、構建和諧漢陰做出了積極貢獻,得到了廣大黨員幹部的普遍認可。但與上級的要求和兄弟縣區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少數鄉鎮和部門對此項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到位,警示訓誡工作進展不夠平衡。下一步,我們將積極探索收集線索、篩選對象和紀委內部各室分工協作三種機制,努力促進我縣構建警示訓誡防線工作向規範化、制度化軌道邁進,為全面開創黨風廉政建設新局面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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