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彙報體會 >工作彙報 >

關於政府法制工作相關問題的請示

關於政府法制工作相關問題的請示

縣政府:在縣委、縣政府的全面領導下,我辦緊緊圍繞建設丘區經濟示範縣這個中心開展工作,努力營造好示範縣建設發展的法制環境,我縣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在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健全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落實行政執法職責任務,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制約,推進行政執法工作評議考核制度等方面均取得了了顯著的成效;今年還重點抓了《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實施及學習宣傳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稱《綱要》)等,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進一步的推進。但與《行政許可法》、《綱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還有相當大的差距,其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法制辦編制,機構與越來越重的政府法制工作任務、要求不相適應。首先,《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許可法》,《綱要》及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省《行政執法規定》、省《實施行政許可規程》等法律法規均賦予法制辦相應的複議、監督職責;其次,法制辦人員少、任務重、工作面寬量大,涉全縣30個鄉鎮及40餘個行政工作部門,僅開展了規範性文件審核、行政複議應訴、執法人員培訓、辦證等工作,其他業務未全面進行,致政府法制工作較為被動。二是行政許可法等法規貫徹實施中的檢查、監督及全面貫徹落實《綱要》面臨大量的問題需要處理、解決,以目前的人手明顯是力不從心的。三是工作經費短缺,行政複議應訴、執法監督、行政許可等經費未納入財政預算,其工作的開展十分困難,影響了政府行政行為的權威性、嚴肅性。四是辦公環境條件較差,以目前的辦公場地、條件開展複議應訴工作、信訪接待、檔案管理、行政爭議協調等相當吃緊。五是未列編工作業務車輛,在辦理複議應訴案件、開展執法監督檢查、協調處理行政爭議、糾紛等工作時十分被動,甚至無法進行。鑑於政府法制工作的現狀及我辦目前的情況,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機構改革確定之職能職責(另見附件一、二),我辦對內設機構及職能配置、人員編制、專項工作經費等問題向縣政府領導請示如下:一、內設機構及職能配置(一)綜合股 負責法制辦機關的文祕、信息、簡報、信訪、保密、保衞、黨務、人事、檔案、資料、印章、後勤管理、目標管理以及法制機關內部各股之間業務的協調工作。組織清理規範性文件和行政審批事項,編輯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彙編及執法依據目錄。負責政府法制工作的調查、研究和論證,撰寫有關調研文稿,承辦法制辦職責中的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申報、審驗、管理;負責對行政執法主體的認定及組織執法人員和法制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負責制的實施、考評工作;調查研究行政執法中帶普遍性的問題,提出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的建議和意見。(二)行政複議應訴股 負責承辦屬縣政府辦理的行政複議案件,受縣長委託辦理並出庭應訴行政訴訟案件、民事案件;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由縣政府承擔賠償義務的賠償案件;收集、統計填報全縣行政複議、應訴案件統計報表;承辦、協調與仲裁業務相關的工作;負責擬定縣政府制定規範性文件規劃及安排,審核、協調、修改縣政府各部門報送縣政府的規範性文件草案,並草擬審核説明;負責對鄉鎮人民政府及縣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和審查工作;承辦上級發送徵求意見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草案的修改及彙總上報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對行政執法部門(或單位)的具體行政行為實施日常監督檢查,協調行政執法部門(或單位)之間在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中產生的矛盾和爭議;監督糾正本級政府工作部門和下級政府作出的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二、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目前行政編制為2名,再增加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級領導職數2名。三、專項工作經費將行政複議、應訴、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許可等經費按規定納入財政預算。以上請示妥否,請批示。 二00四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一:政府法制辦主要職責依據 二:政府法制辦主要職責附件一:政府法制辦主要職責依據一、行政處罰法二、行政複議法三、國家賠償法四、行政許可法五、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國發[1999]23)號六、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七、四川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八、四川省行政執法規定九、四川省實施行政許可規程附件二:政府法制辦主要職責(一)擬定縣政府制定規範性文件規劃,經縣政府批准後,督促指導實施。(二)審查、協調、修改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報送縣政府審議的規範性文件草案,並向縣政府常務會作規範性文件草案審核説明。(三)負責對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承辦縣政府規範性文件向市政府的備案工作。(四)組織並承辦省、市人大、政府發送縣政府徵求意見的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並彙總上報修改意見。(五)清理縣政府的規範性文件,並對其中與新公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規定相牴觸的文件,提出修改或廢止的意見。(六)負責清理縣政府有關部門的文件,組織清理行政審批事項,依照規定編輯規範性文件彙編和部門執法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目錄。(七)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對行政執法部門(或單位)的具體行政行為實施日常監督檢查、監督糾正本級政府工作部門和下級政府作出的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八)按照市政府法制辦和市目標辦的要求,負責組織實施我縣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和對下級人民政府、縣政府所屬工作部門進行執法責任制目標考核。(九)協調和裁處縣政府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在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中發生的矛盾和爭議。(十)負責全縣使用四川省行政執法(含委託、協助)證件、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的頒發、審驗和管理工作。(十一)負責對縣政府各部門法制工作人員和縣政府各執法部門(單位)的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十二)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府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向縣政府提起的行政複議申請案件。(十三)辦理涉及縣政府的行政訴訟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賠償案件。(十四)負責按時按規定收集、統計向市政府法制辦上報全縣行政複議、應訴案件統計報表。(十五)承辦、協調與仲裁業務相關的工作。(十六)承辦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關於政府法制工作相關問題的請示

標籤: 請示 法制 政府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uibao/gongzuofanwen/3ongw4.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