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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通用24篇)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通用24篇)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簡稱甲方)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通用24篇)

乙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場地情況:

1、該場地位於購物三樓中部南側,總面積為 m2。

2、該場地由乙方承租,主要從事“”品牌服飾經營活動。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租賃時間為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租金標準:

1、租金按平方米計算,租賃期內乙方足額向甲方繳納 元。

2、租金交付辦法為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每三個月向甲方繳納一次,繳納時間分別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經營場地,並保證供電、供暖、供水等基本條件設備。

2、甲方負責乙方營業人員的招聘,培訓和人員的管理工作

3、合同期內,甲方負責為乙方做好商品宣傳工作。其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4、合同期內,甲方豐潤區境內不得經營或與其它商家簽訂同類商品的購銷協議。

五、乙方權利、義務:

1、按規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

2、保證商品貨真價實,手續齊全,符合國家的強制性執行標準,有良好的售後服務保證。不允許有假冒偽劣行為。一旦有關部門查出有不合格情況,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保證商品供應,出現斷檔、斷號要及時調貨補貨,以達到增加客流促進銷售的目的。

4、乙方負責支付員工工資並與員工簽訂勞動協議,每月月末員工工資從結算款中扣除.

5、乙方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及交通事故,所涉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如不能按期繳納租金,逾期10日後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有權從銷售額中扣留租金。

六、以上各項條款要求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諾,由於市場競爭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盡事宜,合同不能繼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

七、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此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乙方: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積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於_____市_____路_____號______大廈內,房號為______號,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裝修及設施,以實物為準。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僅作辦公場地使用。

四、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租金、物管費等費用及其支付時間

1、租金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______元/平方米計算,物管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_____元/平方米計算(該費用包括租金、物管費、水費以及在大廈物業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間內開放空調、暖氣的能源費,不包括室內的電費、電話費和燈具等的損耗費)。

2、上述費用以每個月為一結算支付週期。首期費用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支付。以後每期費用,乙方在上期費用支付屆滿前的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證條款

為保證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同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____元人民幣。租期屆滿,乙方將租賃房屋及設施、設備以原狀歸還甲方,甲方在收房後三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它設施、設備,且拒不照價賠償的。

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清租金、物管費等費用超過十個工作日。

3、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賃期內,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按約定收取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的裝修及設施符合本合同約定。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調換或轉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房屋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設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壞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如確需變動,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能更改,並不得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和安全,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損壞房屋內的裝修及各種設施、設備。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的性質,不得將租賃房屋作為生產、加工等的場所。

5、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時及時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良好再租賃狀態歸還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利益,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以及會對大樓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活動。

7、乙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並積極配合物業管理機構對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______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費等費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_______付違約金。若逾期十個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費用,除每日按每期費用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採取強制措施責令乙方搬遷,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設施、設備須照價賠償。

4、租賃期未滿,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租房屋轉租、轉借、調換給第三方,所交保證金、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甲方不予退還。

十、其它事項

1、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業管理方面的有關事項,乙方應遵守大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管理相關規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設備、設施損壞,並導致不能正常運轉的,所造成的損失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將爭議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商議,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況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將位於北京市的房屋在設備完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承租區域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出租面積為(最終以開發商實際交房面積為準),承租區域作為 辦公 用途。

二、免租期(含裝修期):

免租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內免付租金。

三、租賃期:

3.1 自年年。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在租期滿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設備及交房時附屬配備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3.3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租,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前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天每平米(建築面積)平方米,計每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 。租金包括物業管理費,此價為不含税價格,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擔。

4.2 租金支付方式為押付 □甲方直接收取支票 □乙方直接匯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户 。

4.3 租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於付款月起租日天前支付下一次租金。

4.4 元人民幣,押金是乙方作為誠信履行本合同各條款之規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

4.5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可按雙方約定扣留全部押金;如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應按

4.6 合同簽定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交齊首次租金和押金,否則,乙方所交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因房屋空置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其它費用

5.1 電話:合同期內,乙方自行報裝電話,報裝費用及電話費用按電信局的收費標準,乙方按單支付。

5.2 其它費用:承租期內,此房屋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空調加時費、停車費等所有費用);按物業管理機構提供的交費通知單按時交付,逾期未付產生的滯納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6.1 甲方在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起租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6.2 甲方為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區域提供與物業的協調和註冊手續及相關的產權證明文件,並確保其真實有效。

6.3 甲方負責協調承租期內提供水、電、空調、供暖及日常房屋維修。

6.4 在承租期內甲方有權進入乙方承租區域對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甲方行使該項權利時,應提前通知乙方,緊急情況除外;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設備設施,甲方不負責修繕。

6.5 甲方在對該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6.6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本人物品及時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視為乙方放棄物品所屬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6.7 租賃期滿前二個月,甲方與代理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情況下,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帶未來客户看房,乙方應予以配合。

6.8甲方有權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權利及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或代理人應出示該房屋相關的法律證明及各自的身份證明,並保證其為本房屋的合法擁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6.9租賃期滿後,甲方應與乙方共同清點室內設備設施;在設備設施良好,且乙方已經結清本房屋使用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燃氣費,寬帶、電話費、有線收視費、停車費等)後十日內,甲方應將全額押金退還給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條款,按時支付押金和租金後有權使用本房屋。

7.2 承租區域內的裝修費用及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7.3乙方對承租區域進行的裝修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的要求,並提前向甲方及相關部門提供內部裝修設計施工圖;待甲方及相關部門審批同意後乙方方可施工,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在裝修和使用的過程中,乙方對承租區域的主要結構及裝置進行任何改動、改變或調整,應先徵得甲方及相關部門審批同意。

7.5 乙方在裝修工程開工之前將裝修方案提交甲方物業管理機構,獲得批准後方可施工。

7.6 乙方應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本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

7.7 乙方在租賃區域內保證其營業活動的合法性;不得存放違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如乙方違反,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

7.8乙方在承租期內如需將其承租區域轉租、轉借給第三方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7. 9乙方在承租期內應遵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7.10乙方在裝修期間和平日使用過程中應注意防水、防電、防火、放盜,因乙方過失造成水災、火災、傷亡等事故,乙方應承擔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相關的經濟賠償。

7.12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連帶責任的,所造成的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相關的經濟賠償由乙方承擔;租賃期滿後,乙方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八、違約責任與合同終止

8.1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產權證明。

8.1.2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無法繼續履行,在乙方結清使用該房屋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的前提 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結算,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但沒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並賠償乙方相當於壹個月房租的違約金。

8.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1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本房屋的內外結構,損壞本房屋的設備、設施不及時修復,或者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8.2.2乙方利用該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8.2.3 因以上原因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無須退還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餘的租金;如押金不夠賠付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償。

8.2.4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為滯納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視為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8.3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支付守約方壹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8.4 合同終止

8.4.1 租賃期限屆滿。

8.4.2一方進入破產、清算、解散或任何類似程序。

8.4.3一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資產或資產的重要部分被扣押、禁運或徵用,如甲方發生上述問題甲方歸還乙方全部押金,並承擔乙方所遭受的損失;如乙方發生上述問題,則甲方無需退還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餘的租金並承擔甲方所遭受的損失。

九、免責條款

9.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預見、無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或社會異常現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地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履行失敗、遲延,不得視作對本合同的違約,聲稱因不可抗力事件喪失履行能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嘗試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多退少補。

十、 爭議解決

10.1 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解決爭議期間,雙方在所有其他方面應繼續執行本合同。

十一、補充條款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訂和終止均受正式頒佈的中國法律法規的保護。

11.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方執一份,做為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的依據;並做為甲、乙雙方的見證方。

11.4 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1.5 本房屋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十二、補充説明

12.1此合同中的租金價格不包含租房發票,由租金所產生的一切税、費,由乙方負擔。裝修期間物業費、水、電及物業收取的因裝修帶來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等一切經營活動與甲方無關。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章:

代表人: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方:北京海達聯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況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將位於北京市之(□寫字樓 □商鋪)在設備完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承租區域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最終以開發商實際交房面積為準),承租區域作為 用途。

1.3 房屋權屬狀況

二、免租期(含裝修期):

免租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內免付租金。

三、租賃期:

3.1 自年月月日止,租期年。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在租期滿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設備及交房時附屬配備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3.3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租,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前商後,另行簽署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月每平米(建築面積)(□人民幣 □美金)計算,該房屋面積為 平方米,計每月租金為 (□人民幣 □美金),租金 □包括 □不包括物業管理費、取暖費。

4.2 租金支付方式為押

□甲方直接收取支票 □乙方直接匯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户 。

4.3 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於付款月起租日本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不予調整。

4.4 押金相當於(大寫)(□人民幣 □美元);押金是乙方作為誠信履行本合同各條款之規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

4.5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約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應按約定另行賠付。

4.6 合同簽定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

(□人民幣 □美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因房屋空置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7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五、其它費用

5.1 電話:合同期內,乙方自行報裝電話,報裝費用及電話費用按電信局的收費標準,乙方按單支付。

5.2 其它費用:承租期內,此房屋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空調費、停車費);按物業管理機構提供的交費通知單按時交付,逾期未付產生的滯納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6.1 甲方在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起租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6.2 甲方為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區域提供與物業的協調和註冊手續及相關的產權證明文件,並確保其真實有效。

6.3 甲方承租期內提供水、電、空調、供暖及日常房屋維修。

6.4 在承租期內甲方有權進入乙方承租區域對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甲方行使該項權利時,應提前通知乙方,緊急情況除外;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設備設施,甲方不負責修繕。

6.5 甲方在對該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6.6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本人物品及時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視為乙方放棄物品所屬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6.7 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方與代理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情況下,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帶未來客户看房,乙方應予以配合。

6.8甲方有權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權利及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或代理人應出示該房屋相關的法律證明及各自的身份證明,並保證其為本房屋的合法擁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6.9租賃期滿後,甲方應與乙方共同清點室內設備設施;在設備設施良好,且乙方已經結清本房屋使用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燃氣費,寬帶、電話費、有線收視費、停車費等)後十日內,甲方應將全額押金退還給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條款,按時支付押金和租金後有權使用本房屋。

7.2 承租區域內的裝修費用及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7.3乙方對承租區域進行的裝修不得破壞原有裝修結構,僅可塗蓋或覆蓋原結構且應徵得甲方同意。

7.4 在裝修和使用的過程中,乙方對承租區域的主要結構及裝置進行任何改動、改變或調整,應先徵得甲方同意。正常使用磨損除外。

7.5 乙方在裝修工程開工之前將裝修方案提交甲方物業管理機構,獲得批准後方可施工。

7.6 乙方應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本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

7.7 乙方在租賃區域內保證其營業活動的合法性;不得存放違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如乙方違反,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

7.8 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將其承租區域轉租、轉借第三方。

7.9 乙方在承租期內應遵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7.10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在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在與其他承租人條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7.11 乙方應注意防水防火,如因乙方過失造成水災或火災,乙方應承擔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相關經濟賠償。

八、違約責任與合同終止

8.1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產權證明或所提供的房屋及各項設備設施不符合約定條件,影響乙方使用。

8.1.2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影響乙方使用。

8.1.3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無法繼續履行,在乙方結清使用該房屋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的前提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結算,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但沒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並賠償乙方相當於兩個月房租的違約金。

8.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1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本房屋;或者未按期繳納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累計金額超過一個月房租。

8.2.2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本房屋的內外結構,損壞本房屋的設備、設施不及時修復,或者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8.2.3 乙方利用該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8.2.4 因以上原因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無須退還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如押金不夠賠付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償。

8.2.5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為滯納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視為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8.3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支付守約方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8.4 合同終止

8.4.1 租賃期限屆滿。

8.4.2一方進入破產、清算、解散或任何類似程序。

8.4.3一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資產或資產的重要部分被扣押、禁運或徵用,如甲方發生上述問題則甲方歸還乙方全部租賃抵押金,並承擔乙方所遭受的損失。

九、免責條款

9.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預見、無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或社會異常現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地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履行失敗、遲延,不得視作對本合同的違約,聲稱因不可抗力事件喪失履行能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嘗試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多退少補。

十、 爭議解決

10.1 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解決爭議期間,雙方在所有其他方面應繼續執行本合同。

十一、補充條款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訂和終止均受正式頒佈的中國法律法規的保護。

11.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方執一份,做為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的依據;並做為甲、乙雙方的見證方。

11.4 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1.5 本房屋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十二、補充説明

出租方(甲方):

簽章:

代表人: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代理方:北京海達聯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代理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簽章: 代表人: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於 年 月 日簽訂位於 北京**大廈商業物業 * 層*單元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第一章 承租區域與用途:

1.1 甲方合法擁有坐落於 (以下簡稱“承租單元” ),甲方同意將該承租單元按 (以下簡稱:面積):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見附件一平面圖上以陰影顯示承租區域。

1.3 承租單元經營範圍只限承租方在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辦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賃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等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築 面積 ㎡計算,月標準租金為人民幣 元/㎡。

(日標準租金=月標準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為付款單位,即每次支付三個月租金。

3.1.2 合同簽約後乙方應在 3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三個月的租金,起租日後該筆租金自動轉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續後乙方應在每公曆月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全額繳付當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之外乙方應付的其他相關費用,其他相關費用見附件1。

3.1.4 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乙方須按3.1.1條款約定的標準租金,按實際承租日期將差額補齊。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曆月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的當月全額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即按實際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數計算直至向甲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之日為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過應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滯納金,甲方除有權收回承租房外,乙方還須支付:應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滯納金、同時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2 保證金

3.2.1 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1個月的標準租金和1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作為支付租賃房屋租金的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付費用,則甲方應於租賃期終止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3.2.3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要求將支付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業管理中心的物業管理費、滯納金等費用或因乙方責任造成他人損失賠償損失方的賠償金的抵扣、衝抵或賠償費用。

3.2.4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依據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所付保證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保證金3.3 物業管理費、其他各類費用

3.3.1 物業管理費月標準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合計:*元/月)。

3.3.2 不足月物業管理費按下列辦法計算:

(物業費月標準×12÷365)×租用面積×本月實際天數在承租期內,乙方除應自覺履行交納房屋租金、物業管理費。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等乙方可以支票、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乙方直接支付給甲方。

3.4.2 物業管理費交付辦法和時間與交付租金辦法和時間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匯款方式交納租金、保證金及物業管理費等過程中產生的手續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交房標準、改造、裝修及維護

4.1 乙方在合同簽定後,按約定向甲方繳納完畢首月保證金、租金後,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前往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於消防、 、 設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覆後,方可實施裝修改造。該批覆手續的辦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相關機構自行進行,甲方應協助辦理相關甲方應盡義務的手續。

4.2 雙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標準辦理交驗手續。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廈統一安裝的商業入户門,乙方在裝修時不得改動,如必須改動應徵得甲方、物業管理中心的同意並取得書面確認後方可實施。

4.4 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4.5 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或申請進行承租房屋改造、裝修時,應按物業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裝修的規定,完善審批備案手續,並須認真閲讀與大廈裝修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大廈《裝修手冊》、《客户手冊》的規定。

4.6 乙方的裝修方案未獲得物業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和經營用品的安裝及擺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裝修材料的,乙方須聲明對裝修材料的安全性負責,並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應確保其裝修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大廈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廈或正常使用單元房屋。如因乙方委託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4.8 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或中央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設備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污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9 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由於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為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4.10 對於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還

5.1 無論屬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乙方無需把承租房屋恢復到原交房裝修狀態。

5.2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自行拆除其對承租房屋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否則,該附加裝置甲方有權處置,甲方對該附加裝置移走或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搬走屬於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該物品的遺失、損壞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潔公司對該承租房屋進行保潔,處理留置物品所發生的費用及房屋清潔費由乙方承擔。

5.4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時,如甲、乙雙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單元內的任何內部裝修、裝飾或附屬物,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

第六章 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約定。乙方應遵守附件三《業主臨時公約》及物業管理中心制定的維護大廈運行的其它制度和規定;甲方有責任監督、檢查、督促物業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務。

6.2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監督委託的物業管理中心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應具備功能,使公共設備、設施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6.3 大廈空調供應時間:

冷氣每年

6.4 大廈採暖供應時間:

採暖採用市政供暖,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6.5 在承租期內,除本租賃合同所述乙方違約情況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發生),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承租房屋。

6.6 甲方負責在提供的商業水牌位置上標明乙方企業名稱,其製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6.7 若乙方註冊公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註冊公司必要的租用辦公場所證明。乙方保證甲方所提供的證明不作他用,並承擔因挪為他用時的法律責任和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6.8 乙方承租房屋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及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規章及相關管理規定,依法經營,管理承租場所,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和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經營,並嚴禁乙方利用房屋進行違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而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應承擔損失賠償的全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9 乙方須依據本合同約定時限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和各項應繳納費用。若乙方違約,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中心有權在向乙方發出最後書面通告7天后的情況下,截斷承租場所之電力、空調、水、燃氣及其它設施的服務或供應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費用(包括重新接駁費用)及開支均由乙方承擔。

6.10 乙方須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廈物業管理的各項規定和制度,並在入住時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大廈相關的物業管理文件。

6.11 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轉讓、分租給第三方。

6.12 乙方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關防火、衞生的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衞生規則。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廈的任何地方進行烹煮或燃燒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內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險的物品及重型設備。

6.13 在承租期內,乙方發現該房屋內屬甲方維護的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當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管理中心進行修復。甲方或物業如未及時修復,乙方可自行或委託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並從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發現損壞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間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損失或不能正常辦公,其損失和責任甲方不予承擔。

6.14 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許將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播音室(乙方企業產品宣傳、學習、推廣等播音室除外)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時對甲方或其他租户構成損害或危險。

6.15 除經甲方和物業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顯示的廣告宣傳、燈箱、招牌標記、裝飾、旗幟、海報或其他物件。甲方及物業管理中心有權拆除乙方違反本條款而設置或展示的廣告宣傳、燈箱、招牌標記、裝飾、旗幟、海報或其他物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16 乙方在經營中,若設置陳列品、櫥窗、經營桌椅等時,應佈置整潔、安全、美觀、便於應急交通,並保證有足夠的照明。商品陳設應健康、美觀,符合政府對相關行業的規定;不得在承租場所內、外進行任何形式的叫賣或安裝各種危及周邊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閃燈、旋轉燈以及噪音發生源。

6.17 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6.12、6.14、6.15等條規定,造成政府執法部門依據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關規定,對甲方或物業管理中心進行處罰,其處罰金由乙方全部承擔。

6.18 乙方在經營期間,須向一家保險公司購買其區域內的公眾責任險,其保險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承租場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現損毀或承租場所內發生的火災、爆炸、水損、煙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僱員、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户之行為、失責或疏忽導致任何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毀,且保險額度應能概括其所承租場所可能導致或發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險賠償風險。乙方須在辦理完成其承租區域保險後,在向甲方及大廈物業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後,將複印件留存物業管理中心備案。物業管理費內只為大廈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財產及公共區域的公眾責任完成保險。

6.19 本合同其它條款中規定的義務、責任。

第七章 合同續約、終止

7.1 合同續約

7.1.1 租賃期屆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房屋,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日將承租區域完好交還給甲方。乙方如有意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商洽要求函,續租期間的租金價格應以

當時市場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續租條件,在同等租賃條件下,乙方享有對本合同所規定的承租房屋的優先續租權,在雙方達成共識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終止日前3個月向甲方發出正式書面致函,甲方可視為乙方不再續租,(甲級寫字樓網 )在此種情況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響乙方正常辦公情況下進入承租房屋視察,且甲方有權在租賃期滿後立即將承租房屋租賃給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終止

7.2.1 雙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項下雙方責任和義務,且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雙方確認本合同可以終止。

7.2.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共識,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5日的。

2、交房時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超過3日的;

2、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轉租給第三方、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條款、7.2.5條款內容發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約定可以解除、終止合同情況發生時,可按約定解除、終止合同。

第八章 違約及違約責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除本合同條款已約定的違約責任和賠償以外,對未約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據實進行賠償。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免責,但必須採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並提供證明,否則應對擴大的損失進行賠償。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

8.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約定時限支付應交費用,且以超出3.1.7條約定補足租金、滯納金及應交的其它費用之限時,在甲方或物業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給予乙方交納寬限期 5 日內仍未補齊時;屬於乙方已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採取必要的維權措施,以避免甲方損失不再繼續擴大。由此乙方違約引起的任何損失及連帶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5 除本章違約責任外,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約定的違約及違約責任。

第九章 特別約定

9.1 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洪水和戰爭。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可抗力的範圍是:由於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火災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包括政令、法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某條款不能執行,雙方均應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的損失,需免責一方應向另一方提供免責書面函(需提供證明材料),在其證明得到證實後,可不計違約責任。

9.3 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單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30日內,經雙方協商可以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

2、修繕承租單元確定修繕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9.4 租賃期內承租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時,甲方應負責本合同在乙方與新的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關税費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變更

10.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視為文件已被送達。

10.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 雙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約定以外,如再發生變更之內容,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後方可生效,任何口頭通知或電話、傳真件均不作為本合同變更之依據。

第十一章糾紛解決及適用法律

11.1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共識,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有爭議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訂不受影響。

11.3 本合同如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內容,該內容無效,但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確規定的事宜,雙方均遵照國家(及北京市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11.4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空格部分的填寫的文字(不得塗改)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執 兩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且甲方收到本合同

2.2.1條款保證金全額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補充約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蘇州普羅佩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1、商户經營場地範圍和位置

1. 1蘇州萬利裝飾廣場(以下簡稱“市場”)位於蘇州高新區蘇福路218號,由蘇州普羅佩德物業公司負責物業管理。

1. 2 經協商,甲方將市場內的A幢 樓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建築面積按80%得房率計算即實際使用面積/0.8計算,建築面積若與實際不符可現場實量,多退少補),租賃給乙方用於辦公場地使用。

2、租賃期限

2.1本合同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本合同期滿,乙方如要續租,必須在期滿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合同,否則,視作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3、租金及押金

3.1甲方按本合同1.2所述建築面積向乙方收取租金(該費用含場地租賃費、物業費、公共水費),租金按 元/平米/月標準收取,即乙方租金費用為 元/月,合同期內總計租金費用為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

3.2甲方向乙方收取相當於2月租金費用的綜合押金 元。

3.3甲方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3.4乙方經營場地用電實行先購買後使用。電錶計量為實際用量,電費按 1 元/度標準計算(含輸差),如遇有關部門調整能源費收費標準,甲方將相應調整。

3.5乙方使用電話可直接向電信公司申請,並自付電話費。乙方正常使用中造成的線路損壞,由甲方安排協助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租金 年一付,綜合押金及其他費用3.3乙方必須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元。

4.2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均為先付費後使用,合同期內乙方須提前1個月支付租金,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繳納相關費用。如逾期繳納,則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5、綜合押金的返還

5.1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時,交付甲方綜合押金,此綜合押金在本合同期滿且乙方辦妥離場手續並折抵乙方應當向甲方繳納費用的2個月內,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5.2 甲方應在合同租賃期開始之日前將經營場地提交乙方,若甲方在租賃期開始之日10日後不能交付場地,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不超過延誤日期租金5倍金額的補償。

5.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有關各項費用,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罰扣乙方繳納的部分或全部綜合押金,罰扣乙方綜合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時,甲方有進一步索賠權。

5.4 入駐期滿,乙方從到期日起計,必須在10天內到工商部門辦理市場經營場地營業執照的變更註銷手續,超過時間甲方按綜合押金總額收繳乙方每天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5.5 入駐期滿,乙方所在經營場地經甲方驗收發現有損壞情況,由甲方維修部門核定修復費用,該核定的費用可從綜合押金中扣除,罰扣乙方綜合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時,甲方有進一步索賠權。

6、合同的轉讓

6.1 入駐場地經營期間,如乙方需向第三方轉讓其租賃權的,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由甲、乙及第三方辦理合同轉讓手續,同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户的更名費。

7、經營場地的重新裝修

7.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後七日內向甲方提出裝修方案或裝修要求,並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的裝修方案或要求除須符合甲方《裝修管理規定》以外,並不得違反以下規定:

7.1.1 不得改變或損壞所在建築主體結構及現有的設備設施;

7.1.2 不得影響子市場整體結構、形象和整體經營需要;

7.1.3 不得影響鋪面通道以及消防需要;

7.2乙方不得擅自進行鋪位的重新裝修或設施變更,否則,乙方除必須恢復原狀外,對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均須承擔責任。

7.3乙方施工隊須將建築垃圾裝袋,於規定時間堆放在垃圾收集點,並支付建築垃圾清運費。

7.4 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對原裝修鋪位的固定裝修及裝飾不得擅自拆除。

7.5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交納裝修押金。

8、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甲方有權根據法律規定或整體管理和營業需要,向乙方提出管理及經營要求。

8.2 甲方負責市場的整體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有權根據市場管理需要制定、公佈、修改或取消有關的管理規則以及其他一切的規章制度,並隨時通知乙方。

8.3 審查乙方的經營主體資格,監督乙方依法經營。

8.4 負責市場的統一管理工作,負責市場內水、電、照明、消防、衞生、網絡等公共設施的維修和保養。

8.5 負責市場整體保安、消防及公共區域清潔衞生。

8.6 負責對場地及設施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8.7 協助乙方辦理在市場內的營業登記手續,提供乙方所需由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但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提供虛假或非法的證明文件。

10、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乙方應按時以甲方要求的形式支付租金及綜合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0.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的市場管理,遵守市場的統一營業時間,不得有妨礙市場秩序和影響他人營業的行為,若乙方加班需求須事先通知甲方。

10.3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應愛護市場一切公共設施、設備、財物,不得自行在場地內安裝、改裝任何設施、設備。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原因造成商鋪和市場內的火災、盜竊等事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包括甲方和其他單位遭受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0.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佔用市場區域以及在規定的經營場地外任何部位(包括對外玻璃面)設置、安裝、懸掛、張貼任何文字、標記或廣告等宣傳用品,乙方招牌放置的位置應當依照甲方的統一安排指示進行。

10.5除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內經營場地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給第三者,或無償提供給第三人使用,不得與任何第三者共同使用,或同他人調換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經營場地向他人提供擔保或將其經營權向他人提供質押。

10.6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甲方因此受到消費者索賠、有關行政部門的處罰以及甲方為處理事件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1、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1.1乙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沒收全部綜合押金:

11.1.1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賣場所在地政府有關規定,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11.1.2 在經營活動中,不服從甲方市場管理制度,嚴重違反市場管理規定,影響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的;

11.1.3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將經營場地部分或全部轉讓、轉租給他人使用或與他人共同使用;

11.2在合同期內,無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的情況出現,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1.3在合同期間,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3.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經營場地或市場的建築物及其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1.3.2經市或區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市場建築物被規劃為動遷範圍,或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協議,或行政機關依法取消、變更甲方市場經營權,或其他因法律、法規、國家政策禁止的情況出現,致使本合同能履行的;

11.4因11.3.1, 11.3.2規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及乙方均可免除責任,因此產生的損失由各自承擔。但乙方預付的綜合服務費及其他費用中,在扣除乙方實際使用天數所應付的部分後,甲方應將剩餘金額返還乙方,並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退還綜合押金。

11.5本合同解除,並不免除任何一方當事人由於違反本合同所須承擔的責任。

12、本合同終止時經營場地的交接

12.1乙方應於期滿日將經營場所騰空,交付甲方驗收,並交還鑰匙;如屆時未能交付驗收,或未能交還鑰匙的,超過時間甲方每天按綜合押金總額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如期滿後,乙方仍有物品留剩場所內的,視為其放棄物品所有權,甲方有權進行處理。

12.2根據本合同第11條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於解除合同的準備期滿日將鋪位騰空,交付甲方驗收,如屆時未能交付驗收的,按12.1規定處理。

12.3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如乙方拒不交還租賃場所的,甲方有權自行收回。乙方留放在鋪位內的物品按12.1、12.2規定處理,因此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乙方滯留鋪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2.4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甲方應將乙方交付的鋪位的驗收情況記錄在冊,並由甲乙兩方簽字、蓋章確認;如乙方拒不確認的,甲方應對驗收發現有損壞的事實予以拍攝照片,並由兩名以上無利害關係的在場證明人作證,以此證明的驗收情況記錄視為有效。

12.5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因乙方拒不交付而由甲方自行收回的,其場所驗收情況的有效記錄按12.4規定辦理。

13、違約責任

13.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均應依法履行,如發生違約,違約方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外,違約方還應就其違約行為給其他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進行賠償。

13.2 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相當於綜合押金額度的違約金。

14、其他事項

14.1雙方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包括合同補充條款、附件)的含義,以及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的內容清楚明白,是真實意思的表示,並自願簽署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14.2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商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及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的鉛印文字,空格部分的填寫文字須經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法律程序辦理。

14.4 甲乙兩方如果對本合同發生爭議,按照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執行。

14.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即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

14.6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備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市 區 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 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户。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户。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店鋪商鋪租賃合同”版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 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產證明覆印件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複印件

附3: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4: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 商業用房租賃事宜, 經協商一致,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特簽訂本合同, 並願意自覺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座落於 的商業用房(以下簡稱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該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1、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年年 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將於

3、租賃期滿, 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如願續租,應於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賃用途

乙方在該商鋪經營的商鋪名稱為: 。該商鋪經營範圍為: ,乙方如改變該商鋪名稱或經營範圍,須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門的許可。

第四條 租金、租賃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該商業物業的建築面積為 ㎡ ,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 具體情況如下:

2、乙方按____ _ __向甲方支付租金,即每_______支付一次。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支付首期三個月租金和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1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如乙方無違約且辦理完相關退房手續後,在租賃期滿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租金繳付:乙方應提前15天向甲方如數按期繳付租金(繳付方式詳見第十四條第五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5、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繳交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税費及繳交工商行政管理費。

第五條 物業管理和物業服務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物業公司負責商鋪的物業服務, 物業公司主要對商業用房公共部分的保安、衞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乙方應服從物業公司的管理和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水電費、排污費、停車費、 等其他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的分攤費用。

2、物業服務費以建築面積計算,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乙方承租該商鋪每月應繳的物業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日後物業公司將視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物業服務費及其交付時間、方式依物業公司的規定。

第六條 商鋪的使用及維修

1、甲方負責商鋪公共設備的維修及保養。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承租商鋪、公共設備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維修責任。如乙方拒絕維修,甲方可代為之,由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或物業公司造成的損害。

3、乙方承租後自行裝修部分、增加或增設的設施,由乙方自己承擔維修責任。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小區內商鋪的所有權,甲方將本商鋪出租給乙方所轉讓的僅僅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將商鋪出租後仍享有作為業主的權利

2、甲方有權委派物業公司進行物業服務,物業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3、甲方或物業公司有權在預先發出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檢查乙方有否違反本合同之約定或違反管理規章、以及檢查或修理該商鋪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4、甲方或物業公司隨時有權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公佈介紹、修改或廢除任何有關使用該商鋪所需要遵守的規章。

5、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有權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並有權於其認為合適的地點張貼有關出租該商鋪的告示。

6、甲方或物業公司可以讓任何人或組織根據其認為合適的條件在小區商鋪的公共區域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等活動。

7、甲方通過委派的物業公司負責商鋪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的供應。

8、甲方有權按期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其承租的商鋪, 除本合同規定的限制和商鋪統一管理規則之外, 享有充分的使用權。甲方對乙方在店鋪內合法守章的經營管理活動不得進行干涉。

2、乙方須按時繳交租金、管理費及其它應繳之費用。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承租商鋪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轉租、分租、捨棄交予他人,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範圍。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須在收到通知書後的 日內結清有關費用並辦理退鋪手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乙方不得將所承租商鋪抵押。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乙方使用該商鋪的相關經營行為應合法,如果該經營活動違反法律及公共利益,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進行或容許他人進行任何造成噪音、空氣污染、排污管堵塞的行為而影響鄰近商鋪或住户。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8、未經甲方或物業公司的書面同意,乙方的僱員或代理人不得在該商鋪外或小區內的任何地方招攬顧客或派發任何小冊子或宣傳材料。不得在該商鋪外任何部份張貼任何街招、招牌或任何種類之廣告。

9、乙方承租後,自辦營業執照,自負盈虧,一切債權債務均自行負責,與甲方及管理公司無關。

10、乙方必須依時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工商行政管理費和有關税款,逾期不交者,將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退還乙方的剩餘租金和租賃保證金(不計息),並按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金的二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在規定時間內與甲方結清相關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商鋪及有關設施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租金、租賃保證金、違約金。

2、下列事項非甲方的過錯而致, 甲方無需對乙方承擔責任。

(1)該店鋪任何部分之損壞,或因水滿溢流,或溝渠滿溢,或甲方在該店鋪內所設之固定裝置與設備之損壞,從而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財產的傷害及損失。

(2)由於防火、安全設置和其他設備停止運作而造成對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害或損失。

(3)該店鋪由於電和水供應上的損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損害或損失。

(4)有關該店鋪及店鋪內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應自行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及向保險公司投保,甲方概不負責乙方由此帶來的損失。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遲延繳交租金、物業服務費及其它應繳之費,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支付違約金。每遲延一日,應按所欠繳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 工作日未能繳足租金或物業服務費及其它應繳之費(無論是否已獲正式通知催繳),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店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應遵守的條款時,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改正錯犯期限內,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店鋪,停止該店鋪水、電等的供應,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因乙方措施不當而致店鋪受到害蟲的侵害或暴風雨的破壞,或因乙方或乙方僱傭人員的故意或疏忽使店鋪遭受任何損毀,乙方須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方面的義務所構成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在決定乙方是否有違約時,乙方之僱員或獲准使用人之任何過失或違約行為即以乙方本身之過失違約行為論。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該店鋪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內發生所有權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並已結清租金或相關費用,甲方應在屆滿後 天內將租賃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

2、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該店鋪大門及所有的鑰匙交給甲方。乙方對於嵌入牆體、天花板、地面的固定裝修,應按照經甲方同意施工的施工圖紙標準及結構原狀交付於甲方,不得予以拆除。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的,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租賃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保留追償的權利。

3、甲方對其在租賃期間的裝修投資不予補償。

4、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乙方應在 日內清場完畢並辦理退租手續。否則甲方有權在相關獨立第三方監督物業管理公司或公證機關等將該房屋內所有非屬於甲方的財物清理出該房屋,由此產生的搬遷費、見證或公證費、保管費、公告通知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相關財物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對租賃房屋內屬於乙方的財產甲方有權留置。甲方不留置的,由甲方異地保管並通知乙方保管地點及領取期限。領取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仍未領取甲方代為保管的物品,視為乙方自動放棄上述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按照自己認為適當的方式處置該遺棄財產。處置後所得款項用於支付乙方欠付甲方的款項及甲方代墊的搬遷費、公證費、保管費、評估費、通知費等費用。遺棄財產處置所得款項不足清償上述債務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

5、無論因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收回房屋或是因乙方違約甲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騰退房屋,在租用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之前,乙方仍應負擔實際佔用期間的房租、物業管理費及合同載明的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

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作補充合同,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租金及其他費用的交付方式: 1、現金( ) 2、支票( )3、銀行轉賬 ( ) 甲方開户銀行: 賬號:

6、免租期:起租日起個月為免租期,即自 日止。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需繳交物業管理費和其它應繳費用。

7、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蓋章(身份證號碼):

地址: 通迅地址: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9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居間人(丙方): 備案證明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丙方的居間撮合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

(一)租賃用途: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確認及房門鑰匙的移交視為交付完成。

免租期(含裝修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免租期內乙方不支付租金。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期內乙方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的,租賃期滿在同等市場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四條 租金和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每天/每建築平米,出租建築面積為 。每月租金為: 元整(¥: )。租金總計: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

乙方首期租金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前,其餘每期租金在實際付款月起租日(減除免租期)前支付。

(二)押金: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居間服務

(一)丙方已認真負責地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二)本合同簽訂當日,甲方應向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應向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付款方逾期支付居間費用的,還需按未支付金額每日1% 的數額支付違約金。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係的,租賃雙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所約定的佣金。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裝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乙方對承租區域進行裝修,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並提前將裝修方案及設計施工圖紙交甲方及甲方物業管理機構,獲得甲方及物業管理機構同意後方可施工,乙方承擔承租區域的裝修費用及協調工作;承租期內乙方改動、調整承租區域的主要結構,須事先獲得甲方同意; 在不影響承租區域主要結構和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對承租區域進行粉刷、清潔和添附房屋附屬設備設施。

(三)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1、對於該房屋的主要結構、固定管道線路及固定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 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0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房屋的主要結構、固定管道線路及固定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30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30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到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壹倍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租金標準的兩倍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委託代理人 : 聯繫地址: 聯繫方式: 年 月 居間人(丙方)簽章: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繫方式: 年 月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日 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業房屋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出租地址

甲方將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場地使用,其經營範圍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同意承租,租賃面積最終以產權管理機關核定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_______個月。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需要續租,須提前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雙方重新議定租金後,方可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為乙方不再繼續租賃。

第三條:租賃保證金

甲乙雙方商定本房租賃保證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正常終止後____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時,對商鋪無損壞,並且將商鋪拆除的隔牆恢復後,不影響房屋的二次租賃,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第四條:租金價格與租金交付時間

每平方米月租金單價為_______元,月租金共計(按產權建築面積計)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____日內預付下一期租金。

備註: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辦理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商鋪修繕和裝修

1、乙方應按妥善使用商鋪內的設施,保護房屋原結構和設備不受破壞(因室內裝修、裝飾需要,經業主同意拆除室內隔牆及牆內設施、設備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可以對所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其裝修方案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再向物業管理方申請施工。乙方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場裝修並服從物業管理方的統一管理。租賃期滿後裝修物的權屬處理,雙方商定:

(1)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房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和搬離可移動設施、設備,乙方承擔隔牆及室內設施恢復責任。

(2)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該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時,乙方應將承租範圍內拆除的隔牆及室內設施復原。

(3)租賃期內,若乙方整體轉讓未到期的該商鋪使用權時,需經甲方同意,並滿足甲、乙雙方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件,並且租金不低於當年每平方米的單價。受讓方需與業主重新簽訂房屋租租賃合同,裝修物權歸屬乙方處置。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對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相關物業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繳納維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內,轉由乙方享有並履行(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公共區域發生費用等各費用的交納),甲方與物業公司已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曉甲方有意出售本房產,若乙方未在本協議生效____日內書面表示願意承購本房產,則視為本條約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

第三方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5、乙方應遵守《用户手冊》、《裝修守則》以及本物業的其它管理制度。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消防安全責任書》及其它物業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6、該房屋的質量保險費用由產權人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人身、財產(貨品等)的安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該房屋造成的損毀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1)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

(2)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計____日以上。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但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兩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裝修損失。

3、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乙方享有轉讓權。乙方轉讓,須告知並徵得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

4、因業主轉讓房產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的經營權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八條: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毀,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而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全額保證金。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_______人民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到期後自行作廢。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途____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將商鋪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二條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24時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租金:共_____________元。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2.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每_____________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於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___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於_______________交清,以後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_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4.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後,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商鋪的修繕

由甲方維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_____日內維修好。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由乙方維修的,修理費由_____________負擔。

甲方(是/否)允許承租人對商鋪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期滿,櫃枱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__度,電錶表底數為__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4.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税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税金額。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後仍拒不交納者;

(4)乙方嚴重違反相關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鋪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經營範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户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准的人員)

4.乙方不得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乙方必須愛護商鋪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商鋪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第八條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相關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並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交納後,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商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第十條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甲方違約,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______天以上,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從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 街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 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 天的,並賠償違約金 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適當調整。

四、 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大寫: 萬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並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於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 %加收滯納金。

五、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 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 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3

承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立約代表:

聯繫電話: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租賃乙方店面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店面情況:

店面位於 市 區 街道,出租總面積為 ㎡。雙方確認店面內有如下設施: 。

二、租賃用途

甲方承諾租賃乙方店面用於。

三、租金及其他費用:

雙方約定該店面租金為元/平米/月,月租金為元(大寫:元(大寫:。 自合同生效日起 年內,乙方承諾不增加店面租金。生效之日起年後如需調整店面租金的,乙方應當與甲方進行協商,協商一致的,應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甲方支付租金後,乙方應當向甲方交付合法有效的發票或收據。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轉賬;□其他。

甲方按支付,每期支付人民幣通過銀行轉賬收

款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收款賬户信息:

開 户 行:

賬户名稱:

賬 號:

合同租賃期內,因為甲方經營,發生的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自擔。

三、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店面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月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日時間,用於甲方對店面進行必要的裝修。在乙方承諾給予甲方的裝修期限內,乙方不得收取租賃費用。

為了保證甲方有時間進行經營安排,合同到期日三個月之前,乙方應當就是否繼續出租店面與甲方進行溝通,乙方未提前與甲方溝通的,除非甲方提出不同意續簽租賃協議,視為乙方同意與甲方簽訂續租協議。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為了不影響甲方按時使用店面,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指定日期之前清理店面內的物品,乙方應當按照要求進行清理;同時,為確保甲方順利開展經營活動,甲方有權對店面進行合理的裝修。合同到期後或解除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拆除裝修或乙方可以向甲方支付合理價款後保留裝修。

2.)乙方應當確保其對店面擁有合法所有權及店面之上不存在抵押債權,並確保店面條件能夠滿足甲方經營要求。由於店面自身原因,影響甲方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處理,處理過程耽誤甲方經營的,乙方應當減少相應租金,甲方可以從下期應交租金中扣除。同時,甲方使用店面過程中,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干擾甲方的正常使用。

3.)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有權監督甲方使用店面,甲方應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範圍內經營,遵紀守法,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4.)乙方有權按時足額向甲方收取租金,甲方應當向乙方按時足額支付租金,不得拖延。甲方遲延支付租金的,應當按照應付租金的 %,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5.)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負有保證店面不存在權利爭議的義務,如合同履行期間,存在第三人就店面主張權利,因此影響甲方正常經營的,乙方應負責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或從下期應交租金中扣除。

2.)乙方需保證向甲方出租的店面的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的非住宅性質,否則,導致甲方不能辦理相關經營證照的或被政府機關停止經營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在使用店面經營過程中,應當對店面進行有效的日常維護,確因甲方原因造成店面毀損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正常使用造成的合理損耗除外。

4.)合同任意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合同繼續履行不能實現的,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賠償損失。

5.)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任意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需承擔違約責任。

六、協議解除、終止

1.)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出於經營考慮或發生不能實現經營目的的情況,確實需要將店鋪轉讓給他人經營的,乙方應當同意甲方轉租店鋪,或甲方與乙方解除合同,由乙方與新的經營户重新簽訂店鋪租賃合同。

七、爭議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店面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九、其他

乙方作為出租人,應當向承租人甲方提供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店面產權證等文件的複印件。店面如果系乙方與他人共有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其他共有人的授權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鄉鎮商鋪租賃合同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希共同遵守執行:

1、 租賃鋪面房屋地址、面積、現金價值、用途

2、 租賃房屋位於躍進路人民小區側向店面第一間120㎡;

3、 從第一年開始,商鋪每月租金為2200元整

4、 乙方租賃該商鋪用於經營,不得私自轉租;

5、 乙方享有店面轉租的權利,但需和甲方進行協商。

二、租賃期限為一年

即從20_年 月 日起至20_年 月日止。租賃期滿後乙方如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承諾優先出租給乙方,合同期滿後租賃價格按當時經濟情況雙方商定

三、租金支付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以後甲方每季度收取房租一次,房租收取時間為每季的5日前。除房租外乙方還需支付兩月押金¥ 。每年上漲金額不能超過150元整。

四、如一年後,乙方不再續租該商鋪,則商鋪裝修歸甲方所有。如未滿一年,則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因煤校及周圍路面改建造成的店面無法正常經營,乙方可提前提出終止合同,或降低店租至20_元。

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每推遲一天按年租金的2%計罰,甲乙雙方如不履行合同給雙方造成損失,所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賠償本合同期內一年年租金額,同時在到期時間,乙方沒能按期搬出則按每月違約金壹千元交給甲方,以此類推。店面靠臨街牆面及牆體外推2米內,乙方可以用來做廣告位和車位。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產生約束力,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如有補充協議,則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4

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 街____號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後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税)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合同期滿後,不得拆除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並徵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________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5

合同雙方: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m2(使用面積__________m2)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個月繳納一次租金,物業費自理。租金貳年內不遞增,第三年租金按10%遞增。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到期,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如拖欠租金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轉讓後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甲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第十條 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訂立本租賃合同.

一,租賃內容

第一條:甲方將其位於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的商鋪租賃給乙方作商業經營用途,經營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甲方對所出租的商鋪具有合法產權.

第二條: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商鋪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甲方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時,商鋪結構及配套設施為:_________.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或破壞以上商鋪結構及配套設施.乙方因裝修商鋪需改變商鋪結構或原有配套設施時,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

二,租賃期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商定,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止,共__________月.

第四條: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中止合同,收回商鋪.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讓或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該商鋪從事非法活動或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計超過30天的.

第五條:合同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商鋪,則同等條件下,乙方可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如有意續租,可於合同期滿前30天向甲方提出,雙方另行協商,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三,租金,保證金及其它費用

第六條:甲乙雙方商定,租賃期內該商鋪的______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租金按______月計算,按______月收付.乙方在每______月5日前將本______月度租金以現金或轉帳方式一次交付到甲方.

第八條:乙方未如期交付租金時,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權按乙方實欠租金總額的1%加收滯納金.乙方累計拖欠租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四條提前終止合同,收回商鋪,並有權繼續向乙方追收所欠款項或沒收乙方保證金以抵欠款,直至足額抵償乙方所欠全部款項為止.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後甲方將商鋪交付乙方使用時,乙方一次向甲方交納相當於____個______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的保證金,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之日,如乙方沒有違約,甲方需將該保證金一次退還乙方.

第十條:合同期內,政府對租賃物徵收的有關税項,由甲方負責繳交.

第十一條:合同期內,該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治安費,衞生費,電費,水費及經營活動產生的一切費用一概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如期足額繳交上述應繳費用,如因乙方欠費造成向甲方追繳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繳或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

四,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第十二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商鋪及配套設施在交付乙方使用時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

2,按公共契約負責商鋪結構維修和保養,凡遇政府部門要求需對商鋪或配套設施進行改造時,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3,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4,對乙方所租賃的商鋪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第十三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所租賃的商鋪及配套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2,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

3,乙方不得在租賃的商鋪內貯存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4,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不得無故拖欠.

5,乙方在承租的商鋪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商鋪及配套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需經甲方同意後才可進行.如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租賃商鋪及其配套設施損毀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甲方相關損失.

7,租賃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一切嵌裝在房屋結構或者牆體內的設備和裝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補償.

8,租賃期滿或者解除合同時,由甲乙雙方共同檢查商鋪和配套設施,檢查無異議後,商鋪交還甲方.如發現有損壞的,則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第十四條:合同期內,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產權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合同期內,乙方如欲將租賃的商鋪轉租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三方書面確認,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六,違約及處理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的,均視為違約.

第十七條:單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違約方必須在10天內向守約方賠付相當於_____個______月租金總額的違約金,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額外經濟損失的,要在10天內一次給予賠償.

第十八條:違約方逾期向守約方賠付違約金或逾期向守約方賠償經濟損失的,每逾期一天,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加收實欠違約金總額1%或(及)實欠賠償金總額1%的滯納金.

第十九條: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雙方互免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生效及糾紛處理

第二十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議定,制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合同糾紛,應採取平等協商的方式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租賃的商鋪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或依法向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八,其它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文共____頁,隨附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正式文本共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7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租__________商鋪二樓_____號。該商鋪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租期為________年,租金為________元/月。

第二條同意簽訂本定金協議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

第三條經營項目為_______,乙方承諾按上述前提條件租賃該商鋪,其作任何的變更均須獲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所定商鋪必須按市場規劃區域的經營品類經營,若未按市場規劃的經營品類經營,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定金不予退還乙方

第四條乙方保證本協議所填寫的姓名、電話號碼、通訊地址真實有效,如有變更,須以書面形式正式通知甲方。如因填寫不準確或變更未通知甲方,導致甲方無法有效送達各種通知,則在通知發出七日內視乙方收到通知,由此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所交預定金,本協議終止履行,甲方有權另行出租該商鋪。

第五條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週內需來三個月租金,逾期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所交預定金,本協議終止履行,甲方有權另行出租該商鋪。

第六條乙方有權對鋪位、檔位進行一般性的裝修,但進行裝修前,須提前____日將裝修設計平面圖、效果圖和裝修方案等文字資料、裝修現場負責人等申報給甲方審核,批准後發《裝修施工許可證》方可施工。施工時,不能把裝修工程延伸到通道上,並且不得對主體建築產生任何危害。如造成甲方租賃物損害,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附帶約定:1.本協議書的權益不得轉讓;2.本協議書一經簽訂,定金不予退回;3.客户簽約時需帶齊所需資料,具體向招商人員諮詢;4.甲方有權根據業態規劃,調整乙方租賃的商鋪位置;5.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於 街 號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2、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並且保證該房屋及房屋所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沒有用於抵押擔保。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 元,然後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5%,租金提前一個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具體為: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元。租賃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30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税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60 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__㎡)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 個月繳納一次租金。 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 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 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 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 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 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 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 %。如拖欠租金 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 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 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 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房屋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房屋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傢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經營範圍),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租金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按季度每三個月支付,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季度房租,以後每季度租金其他應交納費用均在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第四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後___天內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續租後房租按_________計算。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範圍。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水電費及其他應交納費用超過10天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300%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八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電話:

地址: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2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產權所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租賃內容

1:甲方將產權所有位於:_____市_____縣_____街_____巷_____號的門面房屋租賃給乙方,房屋建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實際使用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其他費用説明

1:租金按月以現金方式支付,以先付後租方式,甲方收到租金後應出示相應有效收據憑證。

2:合同有效期內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

3:水電費用按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5號前交上月水電費用,甲方應出示相應水電有效收據憑證。

4: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和財務押金,在正式入住後5日內將第一月租金人民幣________元支付給甲方。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當月頭5天內交付。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無違約行為或把房內財物丟失、損壞的情況,甲方須如數退回押金給乙方。

第四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及設備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有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自設除外)。

2:甲方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和相關手續。

3:甲方保證房屋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的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補償。

4: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商户,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人民幣經濟損失費(押金的50%),並清除該商户。

5: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明覆印件。

6: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7: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出售)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產權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8: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將已出租的房屋設定抵押,該抵押物被依法處分給第三方的,第三方應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9:租賃期間,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雙倍返還乙方押金;如乙方須退房,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所交押金退回。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沒收押金。

10:租賃期間,若乙方由於個人發展原因將房屋轉讓給第三方,此合同對甲方和第三方繼續有效。

11: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並協商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將房屋交回甲方使用,並繳清負責的費用,經雙方移交無誤,甲方須退回押金於乙方。

12:甲方出售商鋪,須在一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無需提供其他費用。

13:乙方必須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 內進行經營或辦公,如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非法經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經濟損失。

14: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租賃房屋及相關設施有合法使用權。

15:乙方按合同內容及時繳納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16: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同意,改造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17: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者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第五條:其他

1: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非甲方責任的無法正常營業情況下,要待房屋重新裝潢完畢後開始營業再計算租金。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5: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六條:違約

1:甲、乙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繳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3: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違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4: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應提供有效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有效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所有複印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22

房租號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根據國度、省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相關規則,甲、乙單方在志願、公道、老實信用、等價有償準繩的根底上,經充分商量,贊同就下列房屋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並共同恪守。

一、甲方誌願將座落在本市___區__房屋,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理解,情願承租該房屋。

二、該房屋租賃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該房屋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租金___元,月租金總額(大寫)___,¥___元。

四、該房屋租金___年內不變。自第___年起,月租金每年遞減___%。

五、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交納租金。付款的工夫及方式___。

六、乙方保證所租賃的房屋權作為___房使用。

七、租賃期內,乙方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贊同,並按規則報經相關部分核准,不得私自改動房屋的使用本質。

八、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並擔任對房屋及其附着物的活期反省,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用度。因甲方耽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蒙受喪失的,甲方擔任賠償。

如因乙方使用不當形成房屋或設備保護的,乙方應立即擔任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九、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着設備,應提早___天書面告訴乙方,乙方應主動輔佐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時施行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義務,以致該房屋發作保護,形成乙方財富喪失或人身損傷的,甲方應承擔賠償義務。因乙方阻遏甲方中止維修而發作的後果,則概由乙方擔任。

十、乙方如需對房屋中止改裝修或增擴配備時,應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贊同,並按規定向相關部分籌劃申報手續後,方可中止。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緣由此使所租房屋及其配備保護的,單方互不承擔義務。

十二、租賃期內,甲方如需轉讓或抵押該房屋,應提早___個月告訴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受讓權。

十三、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發出該房屋,由此而形成甲方喪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私自改動本合同規則的租賃用處,或使用該房屋中止遵法違章活動的;

2.未經甲方贊同,私自拆改動化房屋構造,或保護房屋,且經甲方書面告訴,在限定工夫內仍未改正並修復的;

3.未經甲方贊同,私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別人或互換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計___個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簽署之日___天內,甲方將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領取原日租金___倍的違約金。

十五、租賃期內,甲方無公道理由,提早發出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領取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贊同中途私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六、租賃期滿,甲方有權發出局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持續租用的,應提早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贊同後,重新簽署租賃合同,並按規則重新籌劃房屋租賃登記。

十七、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出借該房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出借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領取原日租金___倍的違約金。

十八、本合同經甲、乙單方簽署後,單方應按規則向杭州市房地產治理局請求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十九、租賃期內,乙方在徵得甲方書面贊同的根底上,可將租賃房屋的部分或局部轉租給別人,並應簽署轉租合同,該合同經甲方簽署贊同看法,按相關規則籌劃登記手續,領取《房屋租賃證》後,方可轉租。

二十、變卦或消弭本合同,請求變卦或消弭合同的一方應主見向另一方提出,應及時到杭州市房地產治理局籌劃變卦登記或登記手續。

二十一、合同發作爭議,處理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從下列兩種方式中挑選一種(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挑選1對待):

1.因施行本合同發作的爭議,由當事人商量處理,商量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因施行本合同發作的爭議,由當事人商量處理,商量不成的,依法向羣眾法院起訴。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單方商量分歧,可訂立補充條款。但補充條款應符合國度、省、市相關房屋租賃治理規則。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單方各執___份。將合同副本貳份送杭州房地產管理局。

二十四、單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拜託代理人:拜託代理人: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2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 的場地租賃事宜,並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場地的位置及面積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位於 (詳見附圖的紅線範圍),租賃場地建築面積約為 m2(按雙方核實的最終面積為準)。

第二條:租賃場地的用途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用途為 功能,乙方合同期內如要改變其經營項目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三條:租賃期限

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租賃場地期限為 年,租期從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計算。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租金金額及其它費用的繳納方式

二、物業管理費:包括中央空調電費及設施維護費、電梯電費及維護費、消防及供電設施維護費、公共照明電費、公共水費、公共衞生清潔費、保安秩序管理服務費;另外,場內的空調的開啟時間為早上 : ,關閉時間為晚上 : ;商場經營時間為早上 : 至晚上 : (如遇天氣狀況改變時進行調整)。

三、月租繳費方式及應繳費用:

1、租金實行先交付後使用的原則,即乙方須於每月 日前繳交下月的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税費等費用;

2、乙方須按規定準時向甲方交納各項費用,逾期不交以日按欠費金額的 ‰ 向乙

3、乙方委託甲方代為收取水電費。乙方用電、用水按所租場地電錶、水錶實際抄表度數計付,每度電單價¥ .00元,每度水單價¥ .00元(若物價局或政府相關部門提出價格變動,此單價隨之變動);

四、保證金的繳納:

為確保甲方物業在乙方租賃期結束後完整歸還,乙方在簽定本合同之日起計三天內須向甲方交付¥ .00 元場地保證金。其中¥ .00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於 年 月 日甲方不計息退還給乙方。租賃期結束後如乙方無違反合同之規定並完整交還場地,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 .00 元保證金原數(不計利息)退還給乙方;

五、在租賃期內優惠:

為支持乙方的品牌投資以及順利過渡,乙方從簽定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可享受為期 個月的免租金、免管理費的優惠(免租期內不含場內水、電費、廣告位電費和市政收取的垃圾清運費);

六、場地交付標準:

1、甲方以現時的場地設施設備交付。另外,涉及乙方對租賃店鋪二次裝修及功能改變所產生的消防改造及報建,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乙方支付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2、合約期內,甲方提供商業廣場户外廣告位按實際的用電損耗收費。宣傳內容需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發佈。

第五條: 其他自理費用

一、乙方除合同規定要求交付的費用外,還須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務、環保、消防等有關部門報批有關手續以及繳納應繳費用,甲方配合提供相關辦證資料;

二、乙方自行申報布裝有線電視線、電話線、網線(甲方負責乙方租賃店鋪外線路的佈置),並依時繳納應交費用;

三、乙方使用甲方户外廣告位期間,須自行向市政或其它有關部門申報登記,並按有關部門收費標準繳納費用。

第六條:租賃期間租賃場地的裝修及維護保養規定

一、乙方不得損壞建築主體結構(含樑、柱、樓板),如若改動須涉及以上部位的,應向甲方提出申請,並經得甲方同意後方能施工,否則,由此而產生的經濟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進行裝修前或經營期間需對租賃場地進行整改裝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裝修管理規定,並向甲方提供書面申請及設計圖紙,且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另外,乙方首次進場對租賃場地進行拆除裝修時,應以不損壞現有配套設施設備為裝修原則,並歸還屬於甲方的設施設備;

三、乙方首次進場裝修須交付裝修保證金人民幣¥ .00 元,裝修完畢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無息退回;

四、乙方人員進場裝修時必須辦理入場工作證,並遵守管理規定;另外,乙方場地的

五、乙方裝修期間,甲方有權對其裝修事項進行監督,乙方應按照有關《裝修管理規定》文明施工;

六、乙方鋪內裝修材料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材料進行裝修,並且乙方在裝修期間應做好鋪內的防火工作,詳見與甲方簽訂的《防火安全承諾書》;

七、乙方應依法經營,並按照國家對商鋪的消防要求做好店鋪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若乙方在經營期間發生火災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違反國家對店鋪使用的經營管理規定,導致被有關職能部門全部查封的,其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並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溯法律責任。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正常的經營秩序、監督乙方守法依約經營;

2、按合同規定收取租金、管理費及其他合同明確的費用;

3、因檢修設備設施、衞生清潔、救災、排除危險防火檢修等原因進入承租方租賃場地範圍進行工作的,須預先知會乙方;

4、有義務保障乙方在守法依規經營的情況下不被幹涉而自主經營;

5、甲方不定期派專業設備維修人員對租賃場地內的配套設施設備進行檢修,如發現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有權要求乙方維修使其至正常使用或照價賠償;

6、甲方在租賃期內有權對租賃場地的產權進行變賣,但變賣後必須確保該合同如期履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法依約正常使用租賃的物業,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準時按量繳納租金、工商管理費、税收等費用;

2、接受及協助甲方進行統一管理,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3、合理使用、積極維護租賃場地和設備設施,確保整體安全及美觀;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租賃場地內甲方的配套設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5、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對租賃場地私下轉租或分租;

6、須按時按照甲方規定時間開啟户外廣告燈,開啟時間為晚上 : ~ : 時,時間可根據氣候的變化適當調整,另外,乙方在廣告位使用期內不得進行對外出租,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廣告位的使用權;

7、乙方自簽定合同之日起計 個月內必須正常開業(即至 年 月 日前),否則,乙方每逾期開業一天,甲方有權處以乙方¥ .00元/天的違約金;

8、租賃期間,下水管道由乙方負責維護並承擔費用,乙方須繳納涉及該場地的公共設施維護公攤費用。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租賃期內,除本合同的其他規定外,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

二、租賃期間,未經另一方同意,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另一方支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租賃期間,如遇自然災害、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作違約,租金及其他費用按日計清結算。

第十條:租賃期屆滿的處理

一、乙方是否繼續租賃場地,均須於租賃期屆滿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繼續租賃場地,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並且承租價格不高於當時出租給商户的合同價格,雙方重新簽訂新的場地租賃合同,否則視作乙方放棄續租權;

二、乙方不繼續租賃場地,須於租賃期屆滿之日遷出,遷出前須結清甲方的款項,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税務部門辦理好停業手續;遷出時乙方有權取回屬於乙方的設施設備、貨物、傢俱、辦公用品等,但前期由甲方投資的設施設備不得取走且不得拆除並損害建築物本身之結構及設施。另外,乙方逾期遷出的,乙方除不要求甲方退還保證金及放棄對未遷出物品的所有權(物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外,還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對本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四會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在協商或訴訟未獲解決前,雙方必須繼續按本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均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修改補充,修改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帶《物業管理規定》、《防火安全承諾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前就本合同標的而簽訂的所有合同、協議均作廢;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2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市_______ 號“_______” 號商鋪,出租給乙方,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 ㎡建築面積與套內面積均發生差異時,每平方米租金不變,以產權登記的建築面積為準計算房屋及其他費用,租賃物具體移交狀況見本合同第六條約定。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共_______年。

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不同意續租。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確定,租金為:_______元/平方米/月,租金每季度繳納一次,乙方應於每季度初_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日未支付的,則乙方需按年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第四條 税費、保險費承擔

房產税、契税等所有税金均由乙方繳納。如乙方需要甲方開具正規財税發票,費用及相關税金由乙方繳納。需要保險的項目均由乙方自費投保。

第五條 出租物及附屬物的移交狀況及返還要求肪將上述房屋級附屬設備設施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實地清點,出租物移交時狀況如下表:

1、暖氣:9組

2、燈架:13組

3、燈管:39個

4、消防箱:2個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保證對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狀況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內牆面、地面完好、門窗及玻璃無破壞(門窗把手均完好齊全), 駝附屬設備設施及附屬物外觀均完好無損,經雙方當面清點並實驗,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後保證在承租期內妥善使用、保管、保養該物。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2、租賃期滿末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後十日內將租賃的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雙方當.面清點,如發生損壞、秩等,乙方按照租賃期滿移交時新購買該物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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