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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通用22篇)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通用22篇)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通用22篇)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於 年 月 日簽訂位於 北京**大廈商業物業 * 層*單元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第一章 承租區域與用途:

1.1 甲方合法擁有坐落於 (以下簡稱“承租單元” ),甲方同意將該承租單元按 (以下簡稱:面積):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見附件一平面圖上以陰影顯示承租區域。

1.3 承租單元經營範圍只限承租方在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辦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賃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等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築 面積 ㎡計算,月標準租金為人民幣 元/㎡。

(日標準租金=月標準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為付款單位,即每次支付三個月租金。

3.1.2 合同簽約後乙方應在 3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三個月的租金,起租日後該筆租金自動轉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續後乙方應在每公曆月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全額繳付當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之外乙方應付的其他相關費用,其他相關費用見附件1。

3.1.4 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乙方須按3.1.1條款約定的標準租金,按實際承租日期將差額補齊。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曆月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的當月全額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即按實際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數計算直至向甲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之日為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過應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滯納金,甲方除有權收回承租房外,乙方還須支付:應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滯納金、同時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2 保證金

3.2.1 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1個月的標準租金和1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作為支付租賃房屋租金的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付費用,則甲方應於租賃期終止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3.2.3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要求將支付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業管理中心的物業管理費、滯納金等費用或因乙方責任造成他人損失賠償損失方的賠償金的抵扣、衝抵或賠償費用。

3.2.4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依據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所付保證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保證金3.3 物業管理費、其他各類費用

3.3.1 物業管理費月標準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合計:*元/月)。

3.3.2 不足月物業管理費按下列辦法計算:

(物業費月標準×12÷365)×租用面積×本月實際天數在承租期內,乙方除應自覺履行交納房屋租金、物業管理費。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等乙方可以支票、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乙方直接支付給甲方。

3.4.2 物業管理費交付辦法和時間與交付租金辦法和時間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匯款方式交納租金、保證金及物業管理費等過程中產生的手續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交房標準、改造、裝修及維護

4.1 乙方在合同簽定後,按約定向甲方繳納完畢首月保證金、租金後,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前往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於消防、 、 設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覆後,方可實施裝修改造。該批覆手續的辦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相關機構自行進行,甲方應協助辦理相關甲方應盡義務的手續。

4.2 雙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標準辦理交驗手續。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廈統一安裝的商業入户門,乙方在裝修時不得改動,如必須改動應徵得甲方、物業管理中心的同意並取得書面確認後方可實施。

4.4 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4.5 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或申請進行承租房屋改造、裝修時,應按物業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裝修的規定,完善審批備案手續,並須認真閲讀與大廈裝修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大廈《裝修手冊》、《客户手冊》的規定。

4.6 乙方的裝修方案未獲得物業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和經營用品的安裝及擺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裝修材料的,乙方須聲明對裝修材料的安全性負責,並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應確保其裝修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大廈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廈或正常使用單元房屋。如因乙方委託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4.8 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或中央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設備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污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9 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由於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為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4.10 對於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還

5.1 無論屬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乙方無需把承租房屋恢復到原交房裝修狀態。

5.2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自行拆除其對承租房屋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否則,該附加裝置甲方有權處置,甲方對該附加裝置移走或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搬走屬於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該物品的遺失、損壞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潔公司對該承租房屋進行保潔,處理留置物品所發生的費用及房屋清潔費由乙方承擔。

5.4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時,如甲、乙雙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單元內的任何內部裝修、裝飾或附屬物,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

第六章 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約定。乙方應遵守附件三《業主臨時公約》及物業管理中心制定的維護大廈運行的其它制度和規定;甲方有責任監督、檢查、督促物業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務。

6.2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監督委託的物業管理中心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應具備功能,使公共設備、設施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6.3 大廈空調供應時間:

冷氣每年

6.4 大廈採暖供應時間:

採暖採用市政供暖,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6.5 在承租期內,除本租賃合同所述乙方違約情況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發生),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承租房屋。

6.6 甲方負責在提供的商業水牌位置上標明乙方企業名稱,其製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6.7 若乙方註冊公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註冊公司必要的租用辦公場所證明。乙方保證甲方所提供的證明不作他用,並承擔因挪為他用時的法律責任和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6.8 乙方承租房屋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及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規章及相關管理規定,依法經營,管理承租場所,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和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經營,並嚴禁乙方利用房屋進行違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而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應承擔損失賠償的全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9 乙方須依據本合同約定時限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和各項應繳納費用。若乙方違約,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中心有權在向乙方發出最後書面通告7天后的情況下,截斷承租場所之電力、空調、水、燃氣及其它設施的服務或供應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費用(包括重新接駁費用)及開支均由乙方承擔。

6.10 乙方須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廈物業管理的各項規定和制度,並在入住時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大廈相關的物業管理文件。

6.11 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轉讓、分租給第三方。

6.12 乙方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關防火、衞生的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衞生規則。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廈的任何地方進行烹煮或燃燒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內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險的物品及重型設備。

6.13 在承租期內,乙方發現該房屋內屬甲方維護的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當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管理中心進行修復。甲方或物業如未及時修復,乙方可自行或委託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並從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發現損壞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間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損失或不能正常辦公,其損失和責任甲方不予承擔。

6.14 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許將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播音室(乙方企業產品宣傳、學習、推廣等播音室除外)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時對甲方或其他租户構成損害或危險。

6.15 除經甲方和物業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顯示的廣告宣傳、燈箱、招牌標記、裝飾、旗幟、海報或其他物件。甲方及物業管理中心有權拆除乙方違反本條款而設置或展示的廣告宣傳、燈箱、招牌標記、裝飾、旗幟、海報或其他物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16 乙方在經營中,若設置陳列品、櫥窗、經營桌椅等時,應佈置整潔、安全、美觀、便於應急交通,並保證有足夠的照明。商品陳設應健康、美觀,符合政府對相關行業的規定;不得在承租場所內、外進行任何形式的叫賣或安裝各種危及周邊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閃燈、旋轉燈以及噪音發生源。

6.17 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6.12、6.14、6.15等條規定,造成政府執法部門依據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關規定,對甲方或物業管理中心進行處罰,其處罰金由乙方全部承擔。

6.18 乙方在經營期間,須向一家保險公司購買其區域內的公眾責任險,其保險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承租場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現損毀或承租場所內發生的火災、爆炸、水損、煙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僱員、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户之行為、失責或疏忽導致任何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毀,且保險額度應能概括其所承租場所可能導致或發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險賠償風險。乙方須在辦理完成其承租區域保險後,在向甲方及大廈物業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後,將複印件留存物業管理中心備案。物業管理費內只為大廈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財產及公共區域的公眾責任完成保險。

6.19 本合同其它條款中規定的義務、責任。

第七章 合同續約、終止

7.1 合同續約

7.1.1 租賃期屆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房屋,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日將承租區域完好交還給甲方。乙方如有意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商洽要求函,續租期間的租金價格應以

當時市場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續租條件,在同等租賃條件下,乙方享有對本合同所規定的承租房屋的優先續租權,在雙方達成共識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終止日前3個月向甲方發出正式書面致函,甲方可視為乙方不再續租,(甲級寫字樓網 )在此種情況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響乙方正常辦公情況下進入承租房屋視察,且甲方有權在租賃期滿後立即將承租房屋租賃給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終止

7.2.1 雙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項下雙方責任和義務,且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雙方確認本合同可以終止。

7.2.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共識,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5日的。

2、交房時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超過3日的;

2、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轉租給第三方、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條款、7.2.5條款內容發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約定可以解除、終止合同情況發生時,可按約定解除、終止合同。

第八章 違約及違約責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除本合同條款已約定的違約責任和賠償以外,對未約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據實進行賠償。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免責,但必須採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並提供證明,否則應對擴大的損失進行賠償。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

8.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約定時限支付應交費用,且以超出3.1.7條約定補足租金、滯納金及應交的其它費用之限時,在甲方或物業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給予乙方交納寬限期 5 日內仍未補齊時;屬於乙方已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採取必要的維權措施,以避免甲方損失不再繼續擴大。由此乙方違約引起的任何損失及連帶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5 除本章違約責任外,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約定的違約及違約責任。

第九章 特別約定

9.1 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洪水和戰爭。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可抗力的範圍是:由於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火災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包括政令、法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某條款不能執行,雙方均應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的損失,需免責一方應向另一方提供免責書面函(需提供證明材料),在其證明得到證實後,可不計違約責任。

9.3 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單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30日內,經雙方協商可以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

2、修繕承租單元確定修繕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9.4 租賃期內承租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時,甲方應負責本合同在乙方與新的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關税費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變更

10.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視為文件已被送達。

10.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 雙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約定以外,如再發生變更之內容,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後方可生效,任何口頭通知或電話、傳真件均不作為本合同變更之依據。

第十一章糾紛解決及適用法律

11.1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共識,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有爭議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訂不受影響。

11.3 本合同如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內容,該內容無效,但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確規定的事宜,雙方均遵照國家(及北京市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11.4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空格部分的填寫的文字(不得塗改)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執 兩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且甲方收到本合同

2.2.1條款保證金全額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補充約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況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將位於北京市的房屋在設備完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承租區域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出租面積為(最終以開發商實際交房面積為準),承租區域作為 辦公 用途。

二、免租期(含裝修期):

免租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內免付租金。

三、租賃期:

3.1 自年年。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在租期滿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設備及交房時附屬配備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3.3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租,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前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天每平米(建築面積)平方米,計每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 。租金包括物業管理費,此價為不含税價格,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擔。

4.2 租金支付方式為押付 □甲方直接收取支票 □乙方直接匯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户 。

4.3 租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於付款月起租日天前支付下一次租金。

4.4 元人民幣,押金是乙方作為誠信履行本合同各條款之規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

4.5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可按雙方約定扣留全部押金;如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應按

4.6 合同簽定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交齊首次租金和押金,否則,乙方所交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因房屋空置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其它費用

5.1 電話:合同期內,乙方自行報裝電話,報裝費用及電話費用按電信局的收費標準,乙方按單支付。

5.2 其它費用:承租期內,此房屋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空調加時費、停車費等所有費用);按物業管理機構提供的交費通知單按時交付,逾期未付產生的滯納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6.1 甲方在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起租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6.2 甲方為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區域提供與物業的協調和註冊手續及相關的產權證明文件,並確保其真實有效。

6.3 甲方負責協調承租期內提供水、電、空調、供暖及日常房屋維修。

6.4 在承租期內甲方有權進入乙方承租區域對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甲方行使該項權利時,應提前通知乙方,緊急情況除外;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設備設施,甲方不負責修繕。

6.5 甲方在對該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6.6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本人物品及時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視為乙方放棄物品所屬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6.7 租賃期滿前二個月,甲方與代理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情況下,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帶未來客户看房,乙方應予以配合。

6.8甲方有權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權利及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或代理人應出示該房屋相關的法律證明及各自的身份證明,並保證其為本房屋的合法擁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6.9租賃期滿後,甲方應與乙方共同清點室內設備設施;在設備設施良好,且乙方已經結清本房屋使用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燃氣費,寬帶、電話費、有線收視費、停車費等)後十日內,甲方應將全額押金退還給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條款,按時支付押金和租金後有權使用本房屋。

7.2 承租區域內的裝修費用及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7.3乙方對承租區域進行的裝修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的要求,並提前向甲方及相關部門提供內部裝修設計施工圖;待甲方及相關部門審批同意後乙方方可施工,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在裝修和使用的過程中,乙方對承租區域的主要結構及裝置進行任何改動、改變或調整,應先徵得甲方及相關部門審批同意。

7.5 乙方在裝修工程開工之前將裝修方案提交甲方物業管理機構,獲得批准後方可施工。

7.6 乙方應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本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

7.7 乙方在租賃區域內保證其營業活動的合法性;不得存放違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如乙方違反,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

7.8乙方在承租期內如需將其承租區域轉租、轉借給第三方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7. 9乙方在承租期內應遵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7.10乙方在裝修期間和平日使用過程中應注意防水、防電、防火、放盜,因乙方過失造成水災、火災、傷亡等事故,乙方應承擔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相關的經濟賠償。

7.12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連帶責任的,所造成的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相關的經濟賠償由乙方承擔;租賃期滿後,乙方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八、違約責任與合同終止

8.1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產權證明。

8.1.2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無法繼續履行,在乙方結清使用該房屋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的前提 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結算,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但沒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並賠償乙方相當於壹個月房租的違約金。

8.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1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本房屋的內外結構,損壞本房屋的設備、設施不及時修復,或者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8.2.2乙方利用該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8.2.3 因以上原因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無須退還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餘的租金;如押金不夠賠付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償。

8.2.4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為滯納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視為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8.3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支付守約方壹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8.4 合同終止

8.4.1 租賃期限屆滿。

8.4.2一方進入破產、清算、解散或任何類似程序。

8.4.3一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資產或資產的重要部分被扣押、禁運或徵用,如甲方發生上述問題甲方歸還乙方全部押金,並承擔乙方所遭受的損失;如乙方發生上述問題,則甲方無需退還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餘的租金並承擔甲方所遭受的損失。

九、免責條款

9.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預見、無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或社會異常現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地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履行失敗、遲延,不得視作對本合同的違約,聲稱因不可抗力事件喪失履行能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嘗試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多退少補。

十、 爭議解決

10.1 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解決爭議期間,雙方在所有其他方面應繼續執行本合同。

十一、補充條款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訂和終止均受正式頒佈的中國法律法規的保護。

11.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方執一份,做為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的依據;並做為甲、乙雙方的見證方。

11.4 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1.5 本房屋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十二、補充説明

12.1此合同中的租金價格不包含租房發票,由租金所產生的一切税、費,由乙方負擔。裝修期間物業費、水、電及物業收取的因裝修帶來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等一切經營活動與甲方無關。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章:

代表人: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3

甲方: 蘇州普羅佩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1、商户經營場地範圍和位置

1. 1蘇州萬利裝飾廣場(以下簡稱“市場”)位於蘇州高新區蘇福路218號,由蘇州普羅佩德物業公司負責物業管理。

1. 2 經協商,甲方將市場內的A幢 樓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建築面積按80%得房率計算即實際使用面積/0.8計算,建築面積若與實際不符可現場實量,多退少補),租賃給乙方用於辦公場地使用。

2、租賃期限

2.1本合同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本合同期滿,乙方如要續租,必須在期滿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合同,否則,視作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3、租金及押金

3.1甲方按本合同1.2所述建築面積向乙方收取租金(該費用含場地租賃費、物業費、公共水費),租金按 元/平米/月標準收取,即乙方租金費用為 元/月,合同期內總計租金費用為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

3.2甲方向乙方收取相當於2月租金費用的綜合押金 元。

3.3甲方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3.4乙方經營場地用電實行先購買後使用。電錶計量為實際用量,電費按 1 元/度標準計算(含輸差),如遇有關部門調整能源費收費標準,甲方將相應調整。

3.5乙方使用電話可直接向電信公司申請,並自付電話費。乙方正常使用中造成的線路損壞,由甲方安排協助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租金 年一付,綜合押金及其他費用3.3乙方必須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元。

4.2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均為先付費後使用,合同期內乙方須提前1個月支付租金,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繳納相關費用。如逾期繳納,則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5、綜合押金的返還

5.1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時,交付甲方綜合押金,此綜合押金在本合同期滿且乙方辦妥離場手續並折抵乙方應當向甲方繳納費用的2個月內,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5.2 甲方應在合同租賃期開始之日前將經營場地提交乙方,若甲方在租賃期開始之日10日後不能交付場地,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不超過延誤日期租金5倍金額的補償。

5.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有關各項費用,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罰扣乙方繳納的部分或全部綜合押金,罰扣乙方綜合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時,甲方有進一步索賠權。

5.4 入駐期滿,乙方從到期日起計,必須在10天內到工商部門辦理市場經營場地營業執照的變更註銷手續,超過時間甲方按綜合押金總額收繳乙方每天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5.5 入駐期滿,乙方所在經營場地經甲方驗收發現有損壞情況,由甲方維修部門核定修復費用,該核定的費用可從綜合押金中扣除,罰扣乙方綜合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時,甲方有進一步索賠權。

6、合同的轉讓

6.1 入駐場地經營期間,如乙方需向第三方轉讓其租賃權的,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由甲、乙及第三方辦理合同轉讓手續,同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户的更名費。

7、經營場地的重新裝修

7.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後七日內向甲方提出裝修方案或裝修要求,並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的裝修方案或要求除須符合甲方《裝修管理規定》以外,並不得違反以下規定:

7.1.1 不得改變或損壞所在建築主體結構及現有的設備設施;

7.1.2 不得影響子市場整體結構、形象和整體經營需要;

7.1.3 不得影響鋪面通道以及消防需要;

7.2乙方不得擅自進行鋪位的重新裝修或設施變更,否則,乙方除必須恢復原狀外,對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均須承擔責任。

7.3乙方施工隊須將建築垃圾裝袋,於規定時間堆放在垃圾收集點,並支付建築垃圾清運費。

7.4 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對原裝修鋪位的固定裝修及裝飾不得擅自拆除。

7.5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交納裝修押金。

8、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甲方有權根據法律規定或整體管理和營業需要,向乙方提出管理及經營要求。

8.2 甲方負責市場的整體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有權根據市場管理需要制定、公佈、修改或取消有關的管理規則以及其他一切的規章制度,並隨時通知乙方。

8.3 審查乙方的經營主體資格,監督乙方依法經營。

8.4 負責市場的統一管理工作,負責市場內水、電、照明、消防、衞生、網絡等公共設施的維修和保養。

8.5 負責市場整體保安、消防及公共區域清潔衞生。

8.6 負責對場地及設施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8.7 協助乙方辦理在市場內的營業登記手續,提供乙方所需由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但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提供虛假或非法的證明文件。

10、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乙方應按時以甲方要求的形式支付租金及綜合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0.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的市場管理,遵守市場的統一營業時間,不得有妨礙市場秩序和影響他人營業的行為,若乙方加班需求須事先通知甲方。

10.3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應愛護市場一切公共設施、設備、財物,不得自行在場地內安裝、改裝任何設施、設備。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原因造成商鋪和市場內的火災、盜竊等事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包括甲方和其他單位遭受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0.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佔用市場區域以及在規定的經營場地外任何部位(包括對外玻璃面)設置、安裝、懸掛、張貼任何文字、標記或廣告等宣傳用品,乙方招牌放置的位置應當依照甲方的統一安排指示進行。

10.5除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內經營場地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給第三者,或無償提供給第三人使用,不得與任何第三者共同使用,或同他人調換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經營場地向他人提供擔保或將其經營權向他人提供質押。

10.6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甲方因此受到消費者索賠、有關行政部門的處罰以及甲方為處理事件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1、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1.1乙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沒收全部綜合押金:

11.1.1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賣場所在地政府有關規定,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11.1.2 在經營活動中,不服從甲方市場管理制度,嚴重違反市場管理規定,影響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的;

11.1.3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將經營場地部分或全部轉讓、轉租給他人使用或與他人共同使用;

11.2在合同期內,無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的情況出現,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1.3在合同期間,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3.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經營場地或市場的建築物及其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1.3.2經市或區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市場建築物被規劃為動遷範圍,或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協議,或行政機關依法取消、變更甲方市場經營權,或其他因法律、法規、國家政策禁止的情況出現,致使本合同能履行的;

11.4因11.3.1, 11.3.2規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及乙方均可免除責任,因此產生的損失由各自承擔。但乙方預付的綜合服務費及其他費用中,在扣除乙方實際使用天數所應付的部分後,甲方應將剩餘金額返還乙方,並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退還綜合押金。

11.5本合同解除,並不免除任何一方當事人由於違反本合同所須承擔的責任。

12、本合同終止時經營場地的交接

12.1乙方應於期滿日將經營場所騰空,交付甲方驗收,並交還鑰匙;如屆時未能交付驗收,或未能交還鑰匙的,超過時間甲方每天按綜合押金總額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如期滿後,乙方仍有物品留剩場所內的,視為其放棄物品所有權,甲方有權進行處理。

12.2根據本合同第11條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於解除合同的準備期滿日將鋪位騰空,交付甲方驗收,如屆時未能交付驗收的,按12.1規定處理。

12.3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如乙方拒不交還租賃場所的,甲方有權自行收回。乙方留放在鋪位內的物品按12.1、12.2規定處理,因此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乙方滯留鋪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2.4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甲方應將乙方交付的鋪位的驗收情況記錄在冊,並由甲乙兩方簽字、蓋章確認;如乙方拒不確認的,甲方應對驗收發現有損壞的事實予以拍攝照片,並由兩名以上無利害關係的在場證明人作證,以此證明的驗收情況記錄視為有效。

12.5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因乙方拒不交付而由甲方自行收回的,其場所驗收情況的有效記錄按12.4規定辦理。

13、違約責任

13.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均應依法履行,如發生違約,違約方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外,違約方還應就其違約行為給其他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進行賠償。

13.2 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相當於綜合押金額度的違約金。

14、其他事項

14.1雙方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包括合同補充條款、附件)的含義,以及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的內容清楚明白,是真實意思的表示,並自願簽署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14.2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商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及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的鉛印文字,空格部分的填寫文字須經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法律程序辦理。

14.4 甲乙兩方如果對本合同發生爭議,按照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執行。

14.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即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

14.6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備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方:北京海達聯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況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將位於北京市之(□寫字樓 □商鋪)在設備完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承租區域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最終以開發商實際交房面積為準),承租區域作為 用途。

1.3 房屋權屬狀況

二、免租期(含裝修期):

免租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內免付租金。

三、租賃期:

3.1 自年月月日止,租期年。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在租期滿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設備及交房時附屬配備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3.3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租,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前商後,另行簽署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月每平米(建築面積)(□人民幣 □美金)計算,該房屋面積為 平方米,計每月租金為 (□人民幣 □美金),租金 □包括 □不包括物業管理費、取暖費。

4.2 租金支付方式為押

□甲方直接收取支票 □乙方直接匯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户 。

4.3 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於付款月起租日本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不予調整。

4.4 押金相當於(大寫)(□人民幣 □美元);押金是乙方作為誠信履行本合同各條款之規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

4.5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約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應按約定另行賠付。

4.6 合同簽定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

(□人民幣 □美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因房屋空置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7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五、其它費用

5.1 電話:合同期內,乙方自行報裝電話,報裝費用及電話費用按電信局的收費標準,乙方按單支付。

5.2 其它費用:承租期內,此房屋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空調費、停車費);按物業管理機構提供的交費通知單按時交付,逾期未付產生的滯納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6.1 甲方在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起租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6.2 甲方為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區域提供與物業的協調和註冊手續及相關的產權證明文件,並確保其真實有效。

6.3 甲方承租期內提供水、電、空調、供暖及日常房屋維修。

6.4 在承租期內甲方有權進入乙方承租區域對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甲方行使該項權利時,應提前通知乙方,緊急情況除外;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設備設施,甲方不負責修繕。

6.5 甲方在對該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6.6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本人物品及時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視為乙方放棄物品所屬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6.7 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方與代理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情況下,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帶未來客户看房,乙方應予以配合。

6.8甲方有權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權利及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或代理人應出示該房屋相關的法律證明及各自的身份證明,並保證其為本房屋的合法擁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6.9租賃期滿後,甲方應與乙方共同清點室內設備設施;在設備設施良好,且乙方已經結清本房屋使用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燃氣費,寬帶、電話費、有線收視費、停車費等)後十日內,甲方應將全額押金退還給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條款,按時支付押金和租金後有權使用本房屋。

7.2 承租區域內的裝修費用及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7.3乙方對承租區域進行的裝修不得破壞原有裝修結構,僅可塗蓋或覆蓋原結構且應徵得甲方同意。

7.4 在裝修和使用的過程中,乙方對承租區域的主要結構及裝置進行任何改動、改變或調整,應先徵得甲方同意。正常使用磨損除外。

7.5 乙方在裝修工程開工之前將裝修方案提交甲方物業管理機構,獲得批准後方可施工。

7.6 乙方應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本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

7.7 乙方在租賃區域內保證其營業活動的合法性;不得存放違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如乙方違反,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

7.8 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將其承租區域轉租、轉借第三方。

7.9 乙方在承租期內應遵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7.10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在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在與其他承租人條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7.11 乙方應注意防水防火,如因乙方過失造成水災或火災,乙方應承擔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相關經濟賠償。

八、違約責任與合同終止

8.1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產權證明或所提供的房屋及各項設備設施不符合約定條件,影響乙方使用。

8.1.2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影響乙方使用。

8.1.3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無法繼續履行,在乙方結清使用該房屋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的前提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結算,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但沒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並賠償乙方相當於兩個月房租的違約金。

8.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1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本房屋;或者未按期繳納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累計金額超過一個月房租。

8.2.2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本房屋的內外結構,損壞本房屋的設備、設施不及時修復,或者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8.2.3 乙方利用該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8.2.4 因以上原因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無須退還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如押金不夠賠付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償。

8.2.5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為滯納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視為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8.3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支付守約方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8.4 合同終止

8.4.1 租賃期限屆滿。

8.4.2一方進入破產、清算、解散或任何類似程序。

8.4.3一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資產或資產的重要部分被扣押、禁運或徵用,如甲方發生上述問題則甲方歸還乙方全部租賃抵押金,並承擔乙方所遭受的損失。

九、免責條款

9.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預見、無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或社會異常現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地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履行失敗、遲延,不得視作對本合同的違約,聲稱因不可抗力事件喪失履行能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嘗試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多退少補。

十、 爭議解決

10.1 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解決爭議期間,雙方在所有其他方面應繼續執行本合同。

十一、補充條款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訂和終止均受正式頒佈的中國法律法規的保護。

11.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方執一份,做為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的依據;並做為甲、乙雙方的見證方。

11.4 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1.5 本房屋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十二、補充説明

出租方(甲方):

簽章:

代表人: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代理方:北京海達聯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代理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簽章: 代表人: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5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場地情況:

1、該場地位於購物三樓中部南側,總面積為 m2。

2、該場地由乙方承租,主要從事“”品牌服飾經營活動。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租賃時間為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租金標準:

1、租金按平方米計算,租賃期內乙方足額向甲方繳納 元。

2、租金交付辦法為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每三個月向甲方繳納一次,繳納時間分別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經營場地,並保證供電、供暖、供水等基本條件設備。

2、甲方負責乙方營業人員的招聘,培訓和人員的管理工作。

3、合同期內,甲方負責為乙方做好商品宣傳工作。其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4、合同期內,甲方豐潤區境內不得經營或與其它商家簽訂同類商品的購銷協議。

五、乙方權利、義務:

1、按規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

2、保證商品貨真價實,手續齊全,符合國家的強制性執行標準,有良好的售後服務保證。不允許有假冒偽劣行為。一旦有關部門查出有不合格情況,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保證商品供應,出現斷檔、斷號要及時調貨補貨,以達到增加客流促進銷售的目的。

4、乙方負責支付員工工資並與員工簽訂勞動協議,每月月末員工工資從結算款中扣除.

5、乙方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及交通事故,所涉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如不能按期繳納租金,逾期10日後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有權從銷售額中扣留租金。

六、以上各項條款要求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諾,由於市場競爭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盡事宜,合同不能繼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

七、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此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乙方: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積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於_____市_____路_____號______大廈內,房號為______號,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裝修及設施,以實物為準。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僅作辦公場地使用。

四、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租金、物管費等費用及其支付時間

1、租金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______元/平方米計算,物管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_____元/平方米計算(該費用包括租金、物管費、水費以及在大廈物業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間內開放空調、暖氣的能源費,不包括室內的電費、電話費和燈具等的損耗費)。

2、上述費用以每個月為一結算支付週期。首期費用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支付。以後每期費用,乙方在上期費用支付屆滿前的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證條款

為保證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同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____元人民幣。租期屆滿,乙方將租賃房屋及設施、設備以原狀歸還甲方,甲方在收房後三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它設施、設備,且拒不照價賠償的。

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清租金、物管費等費用超過十個工作日。

3、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賃期內,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按約定收取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的裝修及設施符合本合同約定。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調換或轉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房屋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設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壞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如確需變動,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能更改,並不得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和安全,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損壞房屋內的裝修及各種設施、設備。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的性質,不得將租賃房屋作為生產、加工等的場所。

5、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時及時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良好再租賃狀態歸還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利益,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以及會對大樓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活動。

7、乙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並積極配合物業管理機構對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______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費等費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_______付違約金。若逾期十個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費用,除每日按每期費用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採取強制措施責令乙方搬遷,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設施、設備須照價賠償。

4、租賃期未滿,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租房屋轉租、轉借、調換給第三方,所交保證金、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甲方不予退還。

十、其它事項

1、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業管理方面的有關事項,乙方應遵守大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管理相關規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設備、設施損壞,並導致不能正常運轉的,所造成的損失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將爭議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商議,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市 區 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 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户。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户。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店鋪商鋪租賃合同”版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 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產證明覆印件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複印件

附3: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4: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8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居間人(丙方): 備案證明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丙方的居間撮合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

(一)租賃用途: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確認及房門鑰匙的移交視為交付完成。

免租期(含裝修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免租期內乙方不支付租金。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期內乙方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的,租賃期滿在同等市場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四條 租金和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每天/每建築平米,出租建築面積為 。每月租金為: 元整(¥: )。租金總計: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

乙方首期租金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前,其餘每期租金在實際付款月起租日(減除免租期)前支付。

(二)押金: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居間服務

(一)丙方已認真負責地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二)本合同簽訂當日,甲方應向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應向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付款方逾期支付居間費用的,還需按未支付金額每日1% 的數額支付違約金。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係的,租賃雙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所約定的佣金。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裝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乙方對承租區域進行裝修,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並提前將裝修方案及設計施工圖紙交甲方及甲方物業管理機構,獲得甲方及物業管理機構同意後方可施工,乙方承擔承租區域的裝修費用及協調工作;承租期內乙方改動、調整承租區域的主要結構,須事先獲得甲方同意; 在不影響承租區域主要結構和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對承租區域進行粉刷、清潔和添附房屋附屬設備設施。

(三)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1、對於該房屋的主要結構、固定管道線路及固定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 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0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房屋的主要結構、固定管道線路及固定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30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30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到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壹倍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租金標準的兩倍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委託代理人 : 聯繫地址: 聯繫方式: 年 月 居間人(丙方)簽章: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繫方式: 年 月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日 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9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 商業用房租賃事宜, 經協商一致,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特簽訂本合同, 並願意自覺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座落於 的商業用房(以下簡稱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該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1、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年年 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將於

3、租賃期滿, 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如願續租,應於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賃用途

乙方在該商鋪經營的商鋪名稱為: 。該商鋪經營範圍為: ,乙方如改變該商鋪名稱或經營範圍,須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門的許可。

第四條 租金、租賃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該商業物業的建築面積為 ㎡ ,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 具體情況如下:

2、乙方按____ _ __向甲方支付租金,即每_______支付一次。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支付首期三個月租金和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1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如乙方無違約且辦理完相關退房手續後,在租賃期滿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租金繳付:乙方應提前15天向甲方如數按期繳付租金(繳付方式詳見第十四條第五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5、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繳交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税費及繳交工商行政管理費。

第五條 物業管理和物業服務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物業公司負責商鋪的物業服務, 物業公司主要對商業用房公共部分的保安、衞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乙方應服從物業公司的管理和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水電費、排污費、停車費、 等其他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的分攤費用。

2、物業服務費以建築面積計算,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乙方承租該商鋪每月應繳的物業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日後物業公司將視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物業服務費及其交付時間、方式依物業公司的規定。

第六條 商鋪的使用及維修

1、甲方負責商鋪公共設備的維修及保養。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承租商鋪、公共設備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維修責任。如乙方拒絕維修,甲方可代為之,由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或物業公司造成的損害。

3、乙方承租後自行裝修部分、增加或增設的設施,由乙方自己承擔維修責任。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小區內商鋪的所有權,甲方將本商鋪出租給乙方所轉讓的僅僅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將商鋪出租後仍享有作為業主的權利

2、甲方有權委派物業公司進行物業服務,物業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3、甲方或物業公司有權在預先發出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檢查乙方有否違反本合同之約定或違反管理規章、以及檢查或修理該商鋪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4、甲方或物業公司隨時有權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公佈介紹、修改或廢除任何有關使用該商鋪所需要遵守的規章。

5、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有權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並有權於其認為合適的地點張貼有關出租該商鋪的告示。

6、甲方或物業公司可以讓任何人或組織根據其認為合適的條件在小區商鋪的公共區域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等活動。

7、甲方通過委派的物業公司負責商鋪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的供應。

8、甲方有權按期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其承租的商鋪, 除本合同規定的限制和商鋪統一管理規則之外, 享有充分的使用權。甲方對乙方在店鋪內合法守章的經營管理活動不得進行干涉。

2、乙方須按時繳交租金、管理費及其它應繳之費用。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承租商鋪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轉租、分租、捨棄交予他人,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範圍。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須在收到通知書後的 日內結清有關費用並辦理退鋪手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乙方不得將所承租商鋪抵押。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乙方使用該商鋪的相關經營行為應合法,如果該經營活動違反法律及公共利益,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進行或容許他人進行任何造成噪音、空氣污染、排污管堵塞的行為而影響鄰近商鋪或住户。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8、未經甲方或物業公司的書面同意,乙方的僱員或代理人不得在該商鋪外或小區內的任何地方招攬顧客或派發任何小冊子或宣傳材料。不得在該商鋪外任何部份張貼任何街招、招牌或任何種類之廣告。

9、乙方承租後,自辦營業執照,自負盈虧,一切債權債務均自行負責,與甲方及管理公司無關。

10、乙方必須依時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工商行政管理費和有關税款,逾期不交者,將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退還乙方的剩餘租金和租賃保證金(不計息),並按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金的二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在規定時間內與甲方結清相關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商鋪及有關設施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租金、租賃保證金、違約金。

2、下列事項非甲方的過錯而致, 甲方無需對乙方承擔責任。

(1)該店鋪任何部分之損壞,或因水滿溢流,或溝渠滿溢,或甲方在該店鋪內所設之固定裝置與設備之損壞,從而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財產的傷害及損失。

(2)由於防火、安全設置和其他設備停止運作而造成對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害或損失。

(3)該店鋪由於電和水供應上的損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損害或損失。

(4)有關該店鋪及店鋪內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應自行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及向保險公司投保,甲方概不負責乙方由此帶來的損失。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遲延繳交租金、物業服務費及其它應繳之費,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支付違約金。每遲延一日,應按所欠繳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 工作日未能繳足租金或物業服務費及其它應繳之費(無論是否已獲正式通知催繳),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店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應遵守的條款時,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改正錯犯期限內,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店鋪,停止該店鋪水、電等的供應,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因乙方措施不當而致店鋪受到害蟲的侵害或暴風雨的破壞,或因乙方或乙方僱傭人員的故意或疏忽使店鋪遭受任何損毀,乙方須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方面的義務所構成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在決定乙方是否有違約時,乙方之僱員或獲准使用人之任何過失或違約行為即以乙方本身之過失違約行為論。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該店鋪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內發生所有權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並已結清租金或相關費用,甲方應在屆滿後 天內將租賃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

2、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該店鋪大門及所有的鑰匙交給甲方。乙方對於嵌入牆體、天花板、地面的固定裝修,應按照經甲方同意施工的施工圖紙標準及結構原狀交付於甲方,不得予以拆除。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的,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租賃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保留追償的權利。

3、甲方對其在租賃期間的裝修投資不予補償。

4、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乙方應在 日內清場完畢並辦理退租手續。否則甲方有權在相關獨立第三方監督物業管理公司或公證機關等將該房屋內所有非屬於甲方的財物清理出該房屋,由此產生的搬遷費、見證或公證費、保管費、公告通知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相關財物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對租賃房屋內屬於乙方的財產甲方有權留置。甲方不留置的,由甲方異地保管並通知乙方保管地點及領取期限。領取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仍未領取甲方代為保管的物品,視為乙方自動放棄上述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按照自己認為適當的方式處置該遺棄財產。處置後所得款項用於支付乙方欠付甲方的款項及甲方代墊的搬遷費、公證費、保管費、評估費、通知費等費用。遺棄財產處置所得款項不足清償上述債務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

5、無論因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收回房屋或是因乙方違約甲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騰退房屋,在租用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之前,乙方仍應負擔實際佔用期間的房租、物業管理費及合同載明的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

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作補充合同,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租金及其他費用的交付方式: 1、現金( ) 2、支票( )3、銀行轉賬 ( ) 甲方開户銀行: 賬號:

6、免租期:起租日起個月為免租期,即自 日止。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需繳交物業管理費和其它應繳費用。

7、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蓋章(身份證號碼):

地址: 通迅地址: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1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用途

1.1

1.2 甲方將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該商鋪建築面積合計為 ㎡,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3 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

行詳細瞭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 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於經營,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項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該商鋪租賃期限共年,自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交付

3.1 雙方簽署本合同並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後,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 乙方應於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4.1 甲方給予乙方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實際交付與視為交付)起算,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應交納管理費及使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電等費用。免租期滿次日開始計付租金(下稱計租日)。

4.2.1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築面積計算,具體如下: 年 月 日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租金合計為(大 寫)元整 ( ¥: 元)。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曆月)計算,乙方須於每月 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將當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賬户:

甲方開户銀行:

户 名:

帳 號:

4.4 甲方收款帳號若有變更,甲方將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並由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

4.5

4.6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項後向乙方開具收據。 乙方於簽署本合同時預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為約定計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

4.7 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絡報裝及用電增容,政府税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違約條款處理。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5.1 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個

月租金總額合計(大寫): 元整(¥:元)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5.2 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項費用

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後,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甲方 :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經過實地考察後,特誠意預定甲方經營管理的坐落於_________的商鋪,面積預計為_________平方米,現一次性繳納租賃意向金rmb_________元。

2.本樓_________樓平均租賃價格為rmb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樓廳房平均租賃價格為rmb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樓櫃枱按每月rmb_________元/個起租。

3.在乙方繳納租賃意向金後,甲方將對乙方的相關資格進行審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審查並如實提供必要的資質證明。

4.一旦乙方通過甲方的審查,則甲方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辦理簽訂租賃合同的相關手續。屆時,上述意向金將衝抵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繳納。

5.如果乙方未能通過甲方的審查,乙方所繳納的意向金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被全額退還,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任何的利息費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對其進行資格審查所支付的任何費用。

6.倘若乙方在上述資格審查期間內欲撤回本租賃意向,則應及時通知甲方。屆時,甲方將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無條件退還全額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任何的利息費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對其進行資格審查所支付的任何費用。

7.甲方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完成對乙方的資格審查,並書面告知乙方審查結果。如果乙方未能通過甲方的審查,則乙方須服從甲方的審查不通過決定,對審查結果沒有任何異議。

8.乙方收到甲方資格審查通過的書面通知7天內沒有提出書面撤回租賃意向的請求(該請求必須有甲方的有效簽章才能生效),則被視為對審查通過的結果沒有異議,甲乙雙方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實際的商鋪區域、位置、面積及租賃單價以正式合同為準。若乙方收到甲方資格審查通過的書面通知7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賃意向的請求,則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上述意向金。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1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辦公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的辦公房,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甲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標準為:_________元/年;租金每____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於______支付。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税費,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7、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

8、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兩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承租。

3、如乙方對該經營場所進行轉租、轉包,須經甲方同意。

第八條 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13

甲方(出租人)簽字:

乙方(承租人)簽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商鋪出租給乙方合法經營一事達成以下共識,並共同遵守。

一、商鋪基本情況

1、甲方將其擁有的位於 市 區 路 的商鋪,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2、該商鋪裝修為: ,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自行裝修後使用。

二、商鋪用途

1、乙方承租該商鋪,作為合法經營 使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經營範圍,不得用於賭博、毒品、色情等非法經營場所。

2、經甲方書面同意第三方合法經營範圍後,乙方可將該商鋪的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

三、租賃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到期 日前由乙方根據自己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續租。

四、押金

1、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押金為 元整(大寫: 元整)。

2、乙方將商鋪返還甲方時,甲方需驗房,若有設備設施遺失、損壞,或乙方有拖欠相關費用、違約金的,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若有剩餘部分押金,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五、租金及轉租

1、免租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為免租期。

2、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每月租金為 元整(大寫:整),乙方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每季度結束前5日,乙方支付下個月租金,甲方需提供等額發票。

3、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將該商鋪的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與第三方簽訂新租賃合同之前,租金由仍乙方支付給甲方。

六、使用權轉讓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鋪的使用權轉讓手續,乙方需在收到通知後5日內辦理相關手續。

2、關於轉租:

(1)本合同有效期內,因乙方原因需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的,乙方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簽字同意後方可轉讓。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費用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到期後,乙方與第三方的轉讓關係終止,第三方需續租的,由甲方與第三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無權干涉後期任何事項。

3、轉讓期到期,乙方未簽訂續租合同,且乙方無法提供第三方承租,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回收該商鋪,乙方須日內返還鑰匙、辦完交房手續。租賃期間乙方因裝修而產生的費用,甲方不作任何補償。

七、商鋪裝修

1、乙方裝修前,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裝修前需檢查原有設備設施,若發現有損壞或故障的,及時告知甲方,甲方負責聯繫物業公司及時處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因裝修而支付的押金由乙方負責繳納,裝修不符合物業公司相關規定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裝修期間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垃圾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裝修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須符合物業公司相關規定,不允許損壞 ,若有損壞的,乙方負責維修和更換,相關責任、費用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6、乙方經營招牌的製作、安裝、拆除及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商鋪使用

1、租賃期間,乙方須合理使用並愛護所有設備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或發生故障的,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產生的費用及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商鋪進行安全、消防、維修、修繕等檢查和處理,乙方須給予配合。否則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費用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物業公司增設與乙方合法經營無關的但商鋪運營必不可少的設備設施時,乙方須給予配合,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4、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引發火災、爆炸、盜竊導致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乙方非法經營和擅自改變經營範圍導致的一切責任、費用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和轉讓期內,甲方保證該商鋪無產權糾紛、租賃糾紛。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甲方根據乙方經營需要,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正常、合理使用設備設施及房屋正常損耗不負賠償責任。

2、乙方根據合法經營實際需要,有進行裝修的權利。

3、乙方需按時繳納相關費用(含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網費、垃圾費、衞生費、煤氣費、電話費、天然氣費等)和租金的義務。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買賣、抵押該商鋪。

5、租賃到期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或購買的權利。

6、乙方自行承擔與經營相關的所有税收和政府審批費用。

十一、續租流程

1、乙方按規定時間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2、甲方 日內給予乙方答覆,且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續租租金。

3、確定續租意向後,甲乙雙方簽訂續租合同。

4、續租合同期限為12個月,每年簽訂一次。

5、續租合同簽訂後,乙方按原合同約定方式支付租金。

十二、辦理交房手續流程

1、合同到期後,乙方不在續租的,甲乙雙方辦理交房手續。

2、合同解除或轉讓期到期的,乙方須 日內返還租賃商鋪。

3、乙方負責清理租賃期間產生的垃圾和衞生。

4、乙方須提供相關費用(含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網費、垃圾費、衞生費、煤氣費、電話費、天然氣費)繳納的卡件及繳費憑證、鑰匙、押金收據、租金收據、租賃合同、續租合同。

5、乙方須提供有關税收和證照辦理無拖欠的憑證。

十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擅自改變房屋主體結構或用途的。

(2)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3)未經甲方書面確認或同意,擅自轉讓該商鋪使用權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因甲方買賣、出租該商鋪導致影響乙方合法經營的。

(2)因甲方產權問題影響乙方合法經營的。

3、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在規定時間內向對方書面提出續租或解除合同的通知的並簽字確認的。

(2)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3)在租賃期內,該商鋪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該商鋪主體結構存在缺陷或安全隱患的。

十四、其他

1、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甲執 份,乙執 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14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 街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 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 天的,並賠償違約金 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適當調整。

四、 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大寫: 萬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並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於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 %加收滯納金。

五、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1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將坐落於 市 區 路 號,出租給乙方,總建築面積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確定,合同租賃期內租金為: 元 /月,租金每季度繳納一次,乙方應於每季度初日內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過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超過30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並向乙方追繳損失。 第四條 税費、保險費承擔房產税、契税等税金均由甲方繳納。需要保險的項目均由甲方自費投保。 第五條 出租物及附屬物的移交狀況及返還要求甲方將上述房屋級附屬設備設施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實地清點,出租物移交時狀況如下表: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保證對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狀況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內牆面、地面完好、門窗及玻璃無破壞(門窗把手均完好齊全),其它附屬設備設施及附屬物外觀均完好無損,經雙方當面清點並實驗,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後保證在承租期內妥善使用、保管、保養該物。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十日內將租賃的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將租賃物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雙方當面清點,如發生損壞、丟失等,乙方按照租賃期滿移交時新購買該物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 第六條 租賃用途乙方承諾,承租上述場地及其附屬物僅作為餐飲經營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租賃期間內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變上款約定的用途。 第七條 甲方權利和責任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交由乙方實施。

2、協助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教育。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承租範圍內的安全、衞生等工作進行檢查和抽查。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其經營活動,但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2、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項税費。乙方承租期間所發生的水、電、暖氣、通訊、設備、光纜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合理使用並愛護配套設施,租賃期限內,如水、電、暖氣、門、窗、設備設施出現毀損的,均由乙方自費維修。

4、乙方必須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環衞、市政、工商、税務、衞生等部門的管理規定。

5、乙方裝修、安裝、改動附屬設施等,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裝修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户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修改或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拒絕乙方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做好安全、防盜、防火、防搶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8、乙方不得在租賃場所和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經營、犯罪活動或因任何原因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甲方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將追究乙方的全部責任。

9、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有權將租賃物及使用權轉讓或轉租他人。 第九條 關於乙方負有保護租賃物責任的約定

為保證租賃物的整體外觀完好、達到合理使用壽命,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台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不得擅自將住宅及附屬用房如儲藏室用於營業、辦加工廠等。

2、乙方不得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台進行違章鑿、拆、搭、建。不得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設施及場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設備、設施及附屬物。

3、乙方不得損壞、拆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第十條 乙方保證合理使用租賃物的約定

為保證小區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違反下列約定,否則甲方經二次書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須積極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制定各項防範制度。辦公區域內無“黃、賭、毒”,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火災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須保證承租範圍內整潔衞生,不得在租賃房屋上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宣傳標語。

3、乙方不得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4、消防安全

租賃期間,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以及甲方的有關制度,積極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應在租賃物內按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及相關消防器材,嚴禁將樓宇內消防設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賃期間,確因維修等事務需在租賃物內進行一級臨時動火作業時(如電焊明火作業),須按規定報消防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限內,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如要求退租的,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按違約處理,並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賠償。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按約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變更或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且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經甲方三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乙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出租物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繼續承租的。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生效

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章):

聯繫電話: 地址: 年 日 乙方:

聯繫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16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6___年,自___20xx__年__1月_10_日起至_20xx_____年__1月_10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2.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 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 壹萬玖仟貳佰元整(¥19200 元)。

2.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或者交給甲方。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 元。

本合同共_2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17

範本  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下面是b整理的關於標準店鋪商鋪租賃合同範本,歡迎閲讀!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______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____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户。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户。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

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______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____日內將第____月的租金______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

二、乙方從

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

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

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

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

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

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

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

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二十

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

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

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

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

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

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

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十、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 其他  三十

二、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產證明覆印件(略)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複印件(略)  附3: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略)  附4: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略)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注意事項: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1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公民身份證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聯繫方式:

聯繫/送達地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民身份證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聯繫方式:

聯繫/送達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門面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2、內附屬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二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圓整。支付方式___________。

第二年租金經雙方協商約定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圓整。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合同租金為含税價,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税務機關認可的正式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不得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並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有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在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之前,應負責將所租賃房屋與隔壁門面房隔開,以及配備燈具、水電等基本設施等,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同屬於其權限內的房屋承租方協商因門面房共享的設施所產生的費用達成一致協議;

6、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_______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八、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門店,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十、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_______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_______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4、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當年租金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十二、違約責任及賠償

1、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1、2項的約定,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於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繳納的其他費用,乙方應將相應收據複印件交於甲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未到期限的房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_______頁,壹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約定

1、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其中水____元/噸 ,電____元/度)無特殊情況約定不變。

2、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法律。

3、租賃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以下無正文)

附件:

1、甲方身份文件、及商鋪區位圖

2、乙方營業執照及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3、營業房消防管理責任書

出租方(甲方):

聯繫地址:

電話:

證件號:

產權證號:

簽約日期:

承租方(乙方):

聯繫地址:

電話:

證件號:

代表人/代理人:

簽約日期: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1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系坐落在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商鋪)的在建建築。該商鋪建築面積約為__________平方米,現雙方約定按__________平方米標準計算。

1-2甲方為該商鋪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保證的權利和義務。

1-3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鋪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商鋪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鋪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為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鋪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鋪的使用範圍也可進行相應調整,須徵得甲方同意。

三、租賃期限

3-1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鋪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返還(雙方均有意續租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A-1該商鋪的租金採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月或__________個月計算(第__________至第_________年優惠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按__________平方米計算)。第________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_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為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第_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_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為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第_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_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為(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第_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_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為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A-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______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個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計算),以後每年支付一次,起租前15天內交清下年租金,以此類推。

B、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五、商鋪的裝修及維修

5-1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在不影響商鋪主體結構的前提下,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乙方無權擅自進場裝修。對於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甲方應在15天內給予明確的書面答覆決定。

5-2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之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的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不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可自行進行,無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水電的安全約定:

因乙方是和前面的承租人董隨義談好的轉讓事宜,甲方都沒有參與!對商鋪的設施,包括水電的鋪設和佈置,由乙方根據商鋪經營需要自行改造鋪設水電路線,所以對水電安全引起的任何損失和水電導致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營業執照註銷約定:

1、乙方合同到期或者終止合同,應註銷或遷移營業執照,甲方確認後退還交房押金。

2、如果是乙方轉讓給新的承租方,要先行註銷或遷移營業執照,等待新的承租方營業執照辦理下來後,甲方確認後退還交房押金。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7-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甲方交付商鋪的日期不晚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7-2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甲方在遇到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時,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

7-3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商鋪的,應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4租賃期內,如果甲方將該商鋪出售給第三方的,應將本合同出示給受讓方,並確保乙方擁有連續完整的租賃權。

7-5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各種材料(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税費。

8-3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乙方對商鋪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遵守甲方或物業的統一規定,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

8-6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鋪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於因在租賃商鋪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為避免以上條款事由的發生,乙方應購買合適的保險。

8-8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乙方如需轉租時,不得私自和他人(第三方新承租人)簽訂合同。應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甲方重新和新的承租人簽訂合同。

8-9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或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並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物業管理費按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收取。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商鋪,經乙方書面催告後_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甲方交付的商鋪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鋪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三)租賃期內,該商鋪被鑑定為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於出租的。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或該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15天內,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賃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因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須同時雙倍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利用商鋪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第一、二、三四項的,乙方應向甲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以第一年的租金標準計算)支付違約金。

9-3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鋪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鋪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提前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賠償未到期租金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應向乙方賠償未到期租金的____%為違約金。

十一、其他

11-1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11-4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提交徐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5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另一份交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五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蓋章或按壓指紋後生效。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20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門面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門面房的位置、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門面房位於炎陵縣靈官坳。

2、該門面房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租賃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賃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正式交付門面房於乙方使用的時間是 年 月 日。

2、租期屆滿,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賃期屆滿 個月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3、本門面房租賃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押金、租金、租賃期相關費用及税金:

1、合同生效以後,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合同期屆滿,如乙方沒有申請續租,甲方應於合同屆滿之日起___日內退還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應按月交納租金,租金為:___元/月,標準是:________。

3、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4、乙方須對自己的經營行為負責,依法按時交納應由其負擔的各項税費;

第四條房屋維修及改造:

1、甲方承擔租賃物的維修義務。租賃期內,甲方主動提出維修的,須提前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配合。

2、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物,因使用不當造成甲方損壞的,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對租賃物進行改造需經甲方書面同意,改造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未經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租賃物;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將租賃物轉租第三人。有關轉租的條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條雙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本合同及《附屬設施清單》所列設備、設施及有關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設備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證按乙方要求提供滿足乙方經營需要的車位,並確保該車位的正常使用。

3、乙方應保證自己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不得無證經營、違法經營。

4、乙方保證在商場內不安排廚房、不破壞商場內的一切設施設備。

第七條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一方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責令關閉的。

(3)任意一方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惡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非法活動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違反本合同內容,應承擔違約金:_____元,如造成對方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協議內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21

甲方:

乙方:

簽署時間:

合同編號:

位於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並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另有説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a商城”

1.3“該商鋪”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營業額”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費用。

1.5“租賃保證金”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管理費”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起租日”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書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幣元。

1.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出租商鋪

2.1甲方將坐落於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層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註,該紅色標註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鑑別之用。

2.3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平方米,建築面積(gfa)約為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户之間內牆按照一半牆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後勤通道的牆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於樓梯、通道、衞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條商鋪用途

3.1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乙方將該商鋪用於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准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准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並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號商鋪是(英文為“)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1.1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税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1)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元,(人民幣元/m2*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上述租金並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税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1.3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1.4除首月基本租金於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於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於次月第15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於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於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於該月第15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於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於結算後的下月調整。

4.1.5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後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後各時段的租金。

4.2租賃保證金

4.2.1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於2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後,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於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5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餘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於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户內。帳户信息如下:

開户銀行:

銀行地址:

户名:

賬號:

4.2.3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並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並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並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餘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餘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什麼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管理費

4.3.1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築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元/月/建築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元/月/建築面積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費於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餘月份管理費於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於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元/建築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築面積平方米計算。

4.4推廣費

4.4.1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並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於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餘月份推廣費於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水、電費

4.5.1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電費押金共計元,乙方應於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元/㎡,餐飲租户元/㎡,按照建築面積gfa計算)。

4.5.3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其他費用

4.6.1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後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户(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後,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户,變更賬户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商鋪交付與驗收

5.1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年月日之前,甲方應當於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於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年月日之前(含年月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年月日之後,則該商鋪交付日為年月日。

5.4乙方有權並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甲方應於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説明承租該商鋪建築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於接收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於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年1月1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年1月1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年1月1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年1月1日一個月後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並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免租裝修期

6.1乙方有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税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人民幣60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人民幣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於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若乙方於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於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並開業。

6.10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後,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於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商鋪裝修

7.1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該商鋪內之建築、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1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覆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1.2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執照或許可證;

7.1.3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後果;

7.1.5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説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並向乙方提供《租户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築和設施;

7.3.2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佈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牆面、橫樑、地板、結構件、衞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鈎、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鑽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鑽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範、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範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築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築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商鋪修繕

8.1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內進行維修。

8.2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地板、牆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並確保其處於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牆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於符合國家安全規範狀態。

8.4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於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並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1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台,並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於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並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乙方應配合甲方於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於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乙方並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脱銷的現象。

第十條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併、清算;

10.2.2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户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後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保險

11.1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乙方應當於開業前的15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於人民幣100萬元,並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後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僱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並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於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

12.1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於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並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並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准設計的logo。

12.4.3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誌或該名號及標誌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乙方應採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颱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於關閉狀態。

12.4.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牆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塗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並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儘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牆、玻璃或牆壁的內面或外面塗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佈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後,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並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並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誌、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誌、店面及窗户電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a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週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製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製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彈藥、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乙方須自費採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牆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並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後,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迴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商鋪交還

13.1交還日期及適用範圍

13.1.1乙方應當於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5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3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後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並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

13.2.2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一切措施或自行採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各方均應提前3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逾期交還的後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採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並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後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後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户,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髮、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户,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徵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甲方違約責任

15.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60日的。

15.3.2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由於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如有)並賠償損失,並在3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並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後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乙方違約責任

16.1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於7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託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16.4.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30日。

16.4.6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由於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3日內遷離並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並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誌。

16.7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並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包括收回該商鋪的權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並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後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並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並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通知與送達

18.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並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優秀 篇22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_原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權證號_____________號,現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產房,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是乙方放棄購買,因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房屋租賃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給______方造成損失計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負責賠償。賠償金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分______次付清,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房屋登記管理機關審查證明後生效。協議書一式______份,由雙方各收執______份,鑑證機關收存一份,送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房屋登記管理機關: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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