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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通用24篇)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通用24篇)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通用24篇)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房地點:甲方同意把 的商鋪租給乙方,並保證該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商鋪用途:乙方所租商鋪僅為_ __使用;不得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三、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將商鋪歸回甲方。

四、該商鋪年租金為

五、付款方式租金按年結算。乙方支付 作為商鋪水電押金,押金在乙方退租時甲方驗收後退還。基本費用:乙方承擔下列在租賃時所發生費用:水費,電費,電話費,網絡費,煤氣費,有線電視月租費,物業管理費,其它費用(如有見補充各項)

六、租房保證金:存放於甲方作為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主要用於對合同期滿終止時,甲方對乙方在租賃期內發生的基本費用:包括未結清的房租、水電氣,物業費,等扣除清算後一次性不計利息退回乙方。

七、甲方義務:1、甲方必須保證該商鋪產權不存在爭議,商鋪設施均能正常使用;3、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否則算作違約處理。乙方有權把該商鋪的部分或全部裝修轉租他人

八、乙方義務: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及其它費用;

九、違約處理:1、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沒收剩餘房款,如不足低過甲方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2、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應按照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退回剩餘房款及保證金;3、如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應按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退回剩餘房款及保證金;4、如乙方因非商鋪問題中途退房,須按一個月房租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退回剩餘租金及保證金,否則,沒收剩餘房租金及保證金。5、如乙方租賃期已超過,乙方既不續簽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對該房有權作出處理,後果由乙方自負。

十、補充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作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如因洪水、地震、火災、拆遷和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不能全面履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電 話: 電 話: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2

出租房(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行業等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概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要求和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年零_______月,甲方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房屋租金元、安全抵押金元(人民幣)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沒收非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3、乙方拖欠租金和拒不繳納的;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如出現謾罵、威脅甲方管理人員的;

5、乙方不按照要求配備安全消防設施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可以並處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

6、乙方在租賃房屋使用期間亂拉亂扯線路,私自安裝其它設施存在隱患,告知不改正的;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造影響房屋結構的;

8、乙方不按時足額繳納房屋租金和安全風險抵押金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到期無法找到房屋,甲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酌情延長乙方的租賃期限。

如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時,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甲方應在乙方租賃房屋合同期滿前1個月通知乙方繳納房屋租金和安全抵押金,乙方自接到租金繳納通知書之日起,應在15天內繳齊租金和安全抵押金。(此條由甲方和乙方協商確定租金繳納數額,但甲方不得私自任意抬高租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房屋及其設施應每隔_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乙方在租賃房屋期間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甲方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乙方協商合修,屆時乙方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甲方分期償還。

第五條甲方與乙方的權利與義務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甲方所租賃的房屋,由於國家徵用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拆遷房屋時,甲方須在3個月前通知乙方。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酌情考慮乙方的要求。

4、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計算。

5、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設施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窗,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拒不修繕和賠償,將在安全抵押金中扣除,由甲方代其修繕,所產生的修繕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後日內房屋裏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乙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部門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3

出租人: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商鋪: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賃位於商鋪(建築面積____x平方米),用於商業經營,不得將租賃商鋪於作餐飲、鹹雜或污染行業。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2年,從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出租人從20__年__月__日起將商鋪交付承租人使用,至20__年__x月__日收回。免租裝修期10天。

承租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商鋪:

1、承租人擅自將商鋪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

4、承租人拖欠水電費超過一個月的;

5、承租人將租賃商鋪於作餐飲、鹹雜或污染行業的;

6、承租人的行為已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嚴重損害出租人利益的。

三、租金、保證金、水電費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賃期的第一、二年,商鋪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第三年商鋪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承租人應在每月5日前將當月租金一次性匯至出租人指定銀行帳户(開户名:,開户銀行:,帳號:)。

2、為保證合同履行,承租人在合同簽訂之日向出租人交付保證金元。

四、商鋪裝修、維修及消防:

1、租賃期間,承租人可自行裝修或,但事前應將方案知會出租人。裝修不得影響商鋪結構、外形觀感、不得防礙相鄰用户的通風、取光、排水;否則,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整改。以上整改,承租人應在接到出租人的整改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星期內整改完畢。

2、租賃期間,由承租人負責租賃商鋪的維修保養。

3、維修保養費、裝修費及整改所產生的費用均由承租人負擔。

4、承租人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消防設施由承租人負責報建、安裝。

五、雙方權利義務:

1、出租人保證擁有租賃商鋪的經營租賃權。如發生租賃商鋪經營租賃權的任何糾紛,由出租人負全部法律責任,承租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若出租人因其租賃經營權問題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或造成承租人經濟損失的,由出租人承擔。

2、出租人只提現有的供電、供水設施,如承租人需要增加的,施工及費用由承租人負責,合同終止後歸出租人所有。

3、用電、用水費用、垃圾費、管理費及其他因使用商鋪而產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自行向相關部門繳交,與出租人無關。

4、承租人保證合法經營,並自行承擔其經營責任。承租人因經營產生的税費由承租人自行向相關部門繳交。承租人的經營活動及責任與出租人無關。

5、在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時,出租人只向承租人出具收據。若承租人需索取發票的,該發票產生的所有税收和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6、承租人將租賃商鋪轉租或轉借給他人使用,須經出租人同意。

7、租賃期間承租人應妥善保管好租賃商鋪,並保持租賃商鋪內外環境衞生。如因承租人自身行為或保管不善,致使租賃商鋪及設施損壞的,承租人負責修復;不能修復的,承擔賠償責任。

8、租賃期滿後,除能移動且不影響及破壞裝修整體的物件外,裝修物等其他一切歸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保證租賃商鋪及設施能正常使用。承租人在交還租賃商鋪時,由出租人對商鋪及所有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完畢後才能將承租人的物件搬走。否則,出租人有權留臵承租人的物件。

9、除不可抗力或租賃商鋪結構性質量問題引起的事故外,其他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或相關責任人承擔,與出租人無關。

六、變更和續約:

1、出租人將商鋪轉讓給他人的,本合同對新房產所有權人繼續有效。

2、本合同期滿,如承租人續租的,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權;但應在15天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3、本合同期滿終止,若承租人既未提出續租又拒不搬走的,出租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人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七、違約責任:

1、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按日千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給出租人。

2、承租人利用租賃商鋪從事違法活動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並賠償出租人的損失。

3、若承租人不違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由出租人退還;若違約,保證金則視為違約金賠償給出租人。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導致出租人解除合同的,除以保證金作違約金賠償給出租人外,亦應賠償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失。

八、免責條件:

商鋪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規定,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名):承租人(簽名):

簽訂日期:二0__年月日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店鋪出租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特訂立合同如下:

1、租賃期限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期_________年。

2、租賃金額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幣_________元,經營甲方店鋪,付款辦法:___年租金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在合同簽訂時交清。

3、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須向甲方繳交店鋪設施抵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押金不計息。

(2)乙方擁有店鋪經營、管理和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鋪的所有權和水電房籍及主水管至水錶處理。

(3)乙方經營店鋪的一切費用(包括投資成本、水電費、店鋪裝修、税費及一切債務等)除店鋪租賃税外概由乙方負責。

(4)乙方應愛護店鋪設施,如有或損壞,乙方應按市場價賠償或負責修復。乙方如需對門店進行改裝,須經甲方同意同意後方可訊息工期,基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必須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鋪門前暢通和落實門前“三包”,如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乙方不得在租賃範圍堆放帶腐蝕性或危險性物品,否則造成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內經營,遵紀守法,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經營,否則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如需轉包他人,應事先以書面報告甲方,甲方在接到報告後十五天內作出答覆,並簽訂變更協議,轉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條款執行。未經同意甲方擅自轉包他人,按違約處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變動而變更。

(10)如因乙方人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店鋪如在租賃期內遇風災地震自然災害而造成重大損失,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期滿規定

(1)乙方應在期滿前兩天內搬遷完畢,近期將租賃範圍交還甲方。

(2)租賃屆滿,店鋪的用水電設施無償歸甲方。

(3)乙方在租賃期間裝修的固定設施無償歸甲方,可動設施乙方必須在期滿前五天內處理完畢,乙方應負責修復或按價賠償。

(4)乙方繳交甲方的押金,待雙方交接清楚後由甲方付還乙方。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必須共同遵照執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或廢止合同。

如有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對方人民幣________元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5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居間人: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通過丙方的居間服務,本着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房屋租賃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租賃樓宇地點:四川省成都市 街 號某商城 樓 單元。

二、租用面積: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

三、樓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為商業辦事處或辦公機構場所使用。

四、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五、租金標準: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計人民幣 元。

六、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計人民幣 元,由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具體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書面約定。

六、室內所耗水電費按國家規定價格以表計費,每月按時查表,乙方在查表後規定時間內繳清費用。

七、付款方式:採用預交結算法。租房費用每 結算一次,每次計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首次租房費用在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一次性付清,以後每 月的租房費用亦在到期前一個星期內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費用的實際金額開具正規的租賃業發票。

八、履約保證:

1、乙方簽約之日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租共計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屆滿不再續租時,乙方將完好物業歸還甲方,並沒有違約行為,業主即在十日內,將保證金(不計利息)返還乙方。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合法經營,照章納税(負責交納與房租無關的通訊、網絡、視訊等其它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以及經營相關的文件各一份。同樣甲方亦應為乙方提供營業執照及房產文件(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國土證)。

3、在租賃期間,乙方應愛護房屋的設施、設備,不得損壞主體結構。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租賃房屋(含內部設備、設施)毀損,乙方應負責維修或在房租中作賠償。乙方在對房屋裝修時應提前三天向大樓物業工程部辦理相關手續,方可進行裝修。乙方在對房屋進行裝修或佈置網絡系統工程前要將裝修改造方案及圖紙報甲方同意。如裝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現故障,後果自負,並須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相鄰客户影響和損失。

4、租賃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守市、區消防治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簽定消防責任書,如乙方對租賃房屋使用不當(如未關好門窗、部份辦公區無人或無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時間內發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在下班後發生的案件,由公安機關裁定責任。

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所租賃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及剩餘租金,並有權收回出租的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內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繳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繳納違約金,逾期超過7天不繳納租金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不返還履約保證金,並向乙方提出賠償。

3、租賃期間,乙方不能改變經營用途和範圍,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租賃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將已出租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違反,應付給乙方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

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十日之內書面回函給乙方。如乙方單方解除租賃合同屬違約行為,甲方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及所交租金並有權將該房屋收回,如乙方人為損壞房屋及設備,應照價賠償。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於不可抗力在大樓內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

4、裝修及裝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應完整將其房屋整體移交給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裝修部分。甲方無義務對裝修及添加的裝修部分予以補償。

5、經協商雙方同意,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需驗收物業是否完好無損,如有損壞應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違約金及所欠的水、電費和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其超出部分退還給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證金或剩餘房租款不足以補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時,應負責賠償。結清房租、物業管理費、電費、停車費用等,方可在三天內搬遷完畢,否則按違約而論。

十一、租賃期滿,租賃合同自然終止,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兩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十二、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友好解決。協商無效,提交當地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執壹份,經三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收到履約保證金及房租後開始生效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丙方:(蓋章)

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 年 ___ 月____ 日

岀租方:__________

註冊地址/身份證號: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註冊地址/身份證號:__________

1、甲方擬岀租/乙方擬承租該商鋪。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該商鋪租賃及相關物業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該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該商鋪的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廣場________ 層 ______ 號。

2、該商鋪的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__ 平方米。該套內建築面積數為本合同項下的租金、物業管理費等款項、費用計取基數。

3、該商鋪的租賃用途:

乙方承租該商鋪用於經營(商品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為 _______________ 。

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該商鋪的租賃用途、經營商品品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該場地經營超岀協議限定的商品。

二、租期和開業

本合同租期為:自______ 年_月_______ 日起至 _____ 年________ 日止。

甲方同意在 _年_月_日前(“進場裝修日”)將該商鋪按現狀移交給乙方,屆時雙方應

簽署交接確認書。自乙方進場裝修日至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為乙方的免租裝修期。乙方應在免租裝修期內完成裝修、通過甲方及政府部門驗收、具備合法開業條件。乙方在免租裝修期內無需交

納物業管理費,但需承擔免租裝修期內該商鋪發生的能源費等相關費用,並應在進場裝修前向鬆

原市哈薩爾購物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商管公司”)預付。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的次日為計租起始日,無論乙方屆時是否開業。

三、租金

1、雙方約定該商鋪租金為:該商鋪租賃期限為年。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全年租金為元人民幣。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全年租金為元人民幣。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全年租金為 _____ 元人民幣以上租金均不含物業管理費、採暖費、能源費。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可以現金或銀行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交到甲方

書面指定的賬户之日為乙方的實際付款日。

本款約定的乙方付款方式、實際付款日的確定,適用於乙方就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或費用。

四、物業管理及物業管理費、能源費

1、乙方保證遵守商管公司對該商鋪的《物業服務協議》、《經營管理協議》、《裝飾裝修管理協議》、《消防安全責任書》中的內容,以上內容已合併至本合同當中,一經簽署,立即生效。

2、從裝修免租期屆滿之日,乙方應當向甲方交納該商鋪的物業管理費。該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

元人民幣。物業管理服務費以年為一個結算週期,乙方應於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期間交納

下一個結算週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3、乙方應承擔租賃期限內該商鋪發生的水、電等能源費用,其他能源費用應每月按時向共用部

門繳納。

4、如果乙方拖延支付應付甲方款項、費用超過15日,則甲方有權申請商管公司暫停該商鋪的部分或全部物業服務,引起的全部後果由乙方承擔。

5、商場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由物業使用人交納業主,如空鋪則由房主先行繳納。商場物業管理費主要用於商場經營管理、保安、保潔、消防、物業服務、公共區域內物業設施、維修、保

養、人員培訓、廣告宣傳等經營管理費用的開支以及公共照明用電、公共設備設施用電、空調電梯等用電的電費及公共用水水費。考慮物價的上漲及不可預見因素的影響,物業管理費標準甲方

根據經營成本按年度制定及按年度收取,乙方必須在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期間繳納下一年

度物業管理費。否則,甲方有權按每天5%攵取滯納金乙方的店內照明及店內設施用電,按照政

府商業用電收費標準收取,乙方根據自己店內電錶計量的電量按月繳納電費。乙方必須自覺維

護和保護公共設施、公共財產的安全和完整,不得人為破壞、私自佔用或擅自更改、移動、扒拆, 乙方由於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及時修復或賠償。因市政水、電、採暖等部門的設備檢修

的原因而造成停水、停電、停暖或消防檢查等突發事件所導致的不能正常經營等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並不減免因市政維修所造成的經營環境包括(在水、電、暖停用修繕時的相關費用不予以退還或減免減收)。但甲方必須進行統一協調和指揮,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統一指揮,以確保全體商户的利益和財產安全。

五、保證金

1、為了確保本合同下各款項、費用按時足額交納,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納經營保證金。

2、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相當於_________ 元的經營保證金。

3、在本合同租期內,如果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甲方應在乙方辦理完撤離手續後的三個月(整月)後,將租金、經營保證金餘額無息返還;在乙方辦理完撤離手續三個月(整月)後,甲方將經營質量保證金餘額無息返還。

4、各項保證金、押金收據為退款唯一憑據,發生丟失不補開、不退款,後果自負。

5、經營保證金主要用於保證本商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為廣大商户營造一個規範、舒適、安全、

清潔、繁榮、有序的良好經營環境。乙方在經營過程中, 如發生嚴重違約、違紀、違規行為或因商品質量、服務等原因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和“先行賠付” , 處罰金額和先行賠付金額, 甲方有權從收取的乙方的經營保證金中扣除。

6、乙方應維持其繳納的經營保證金的充足性, 甲方依據本協議或管理規定扣除乙方經營保證金

的部分或全部數額後, 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經營保證金補足到本協議 1 條約定的數額。

7、乙方在進場裝修前須向甲方繳納商裝保證金 ____________元/ 户。甲方將在乙方裝修及形象驗收合格,並在裝修驗收合格後三個月後無息返還。商裝質量保證金主要用於保證乙方的商鋪裝修必須符合甲方規定的裝修質量標準和形象要求,以及施工用電、公共消防及公共財產安全的保障。

六、遲延履行違約金

1、因乙方裝修延期竣工或延期開業,乙方均應儘快糾正,同時應按照實際延期的天數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每延遲一日,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期內租金總額1%。

2、乙方延期向甲方交納其應付款項或費用,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遲延履行違約金,該違約金以遲延應付款項或費用金額每日千分之五計算,從應付之日至實際全額付清之日。

七、該商鋪的管理及使用

1、該商鋪的裝修:乙方就該商鋪的裝修方案應事先交甲方和商管公司書面審查同意後實施。乙方裝修時應當遵守商鋪裝修管理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商管公司有權對乙方不合理的裝修行為予以指正或制止。前述甲方或商管公司的審查同意行為或者管理公司的指正或制止行為,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責任,並不導致甲方或商管公司因此對乙方裝修承擔責任。

2、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商管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防火、防盜、用電等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否則責任自負,造成他方損害的應予賠償。

3、乙方應當在經營範圍內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及商鋪所在商場的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其良好使用狀態。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或故障,乙方應當及時自行修復或給予賠償。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或分租該商鋪。否則,轉租或者分租行為無效,相應的收益由甲方享有。

5、乙方承諾其於租賃期限經營行為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相關政策,不損害他方的合法權利,併為此單獨承擔責任。如果乙方的行為給甲方或商管公司造成損失,乙方應當無條件給予賠償。

6、乙方應自行為其位於該商鋪內的財產、設備等辦理保險手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7

訂立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租方: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業房屋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出租地址

甲方將位於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場地使用,乙方經營範圍和房屋租賃用途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同意承租,租賃面積為____米,租賃面積最終以產權證書登記的面積或者產權管理機關核定的面積為準。乙方對上述租賃場地及面積已現場踏勘。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個月。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需要續租,須提前 60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雙方重新議定租金後,方可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為乙方不再繼續租賃。

第三條:租賃保證金

甲乙雙方商定本房租賃保證金為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給出租方。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正常終止後十五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時,對商鋪無損壞,並且將商鋪拆除的隔牆恢復後,不影響房屋的二次租賃,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第四條:租金價格與租金交付時間

每平方米月租金單價為____元,月租金共計(按產權建築面積計) ____元(大寫:________);支付方式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內預付下一期租金。

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辦理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商鋪修繕和裝修

1、乙方應妥善使用商鋪內的設施,保護房屋原結構和設備不受破壞(因室內裝修、裝飾需要,經業主同意拆除室內隔牆及牆內設施、設備除外),租賃房屋的日常維護、維修由乙方負責。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可以對所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其裝修方案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再向物業管理方申請施工。乙方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場裝修並服從物業管理方的統一管理。租賃期滿後或者依法解除租賃後裝修物的權屬處理,雙方商定如下:

(1)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房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和搬離可移動設施、設備,乙方應負責將房屋恢復至出租交付時的原狀。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依法或者依約解除租賃合同的,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時,乙方應負責將房屋恢復至出租交付時的原狀。

(3)租賃期內,若乙方整體轉讓未到期的該商鋪使用權時,須經甲方同意,並滿足甲、乙雙方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件,並且租金不低於當年每平方米的單價。受讓方需與業主重新簽訂房屋租租賃合同,裝修物權歸屬乙方處置。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對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相關物業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繳納維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內,轉由乙方享有並履行(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公共區域發生費用等各費用的交納),甲方與物業公司已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曉甲方有意出售本房產,若乙方未在本協議生效7日內書面表示願意承購本房產,則視為本條約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5、乙方應遵守《用户手冊》、《裝修守則》以及本物業的其它管理制度。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消防安全責任書》及其它物業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6、該房屋本身的保險費用由產權人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人身、財產(貨品等)的安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該房屋造成的損毀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1)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

(2)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計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但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兩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裝修損失。

3、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乙方享有轉讓權。乙方轉讓,須告知並徵得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

4、因業主轉讓房產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的經營權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八條: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毀,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而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全額保證金。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到期後自行作廢。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小區_________號鋪位(複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_________。

3.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衞生、供水、供電設施,並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税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後,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税務管理部門辦理税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於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後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50%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餘50%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築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後,乙方應在5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並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七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並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 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25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範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9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房租,以後每年租金均在當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税)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

3、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4、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30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________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

第十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10

出租方:洪湖市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

地址:

承租方: (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合同簽訂地點:洪湖市城關

為了促進____飯店的發展,將該飯店升級為洪湖市一流賓館,甲乙雙方就____飯店的租賃事項,經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甲方經民主決策通過)。

第一條 ____飯店坐落於洪湖市 號,本合同租賃標的物範圍為____飯店主體樓、停車場和門面。

第二條 租賃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租金前十年為壹拾貳萬元/年;後五年為壹拾叁點貳 萬元/年。

第四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簽字當日,乙方支付兩年的租金,計人民幣貳拾肆萬元;從第三年度起,每年8月21日前支付甲方本年度租金。_年甲方不收取乙方租金。

第五條 乙方租賃飯店後,承租期間的水、電費,電視收視費,衞生費,工商管理費,税款等與租賃標的有關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但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好各項服務,協作乙方抵制亂收費。與甲方村民有關的糾紛,甲方有義務調解。協助落實本市政府招商引資的各項優惠條件。

第六條 乙方租賃____飯店後,只能將全部租賃標的用於旅店業,不能用於其他用途。

第七條 乙方在租賃期間可以給租賃標的物重新命名。

第八條 租賃期間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獨立承擔各項法律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另行辦理工商登記。

第九條 承租期間租賃標的物的維修、管理由乙方負責,費用、風險也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承諾在合同簽訂後壹年內完成對租賃標的物的大型裝修,將飯店改建成洪湖市一流賓館。

有關主樓、停車場、鍋爐房等等施工方案、平面圖效果圖,都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承諾完全按設計改建。

裝修增添完成後,乙方應進行日常維護,保持各項設施的可使用性,禁止人為損壞。

租賃期滿或因非雙方的原因及因乙方的違約解除本合同後,對裝修、改善添置物的處理是,除可由乙方處理外,其他一律留下所有權轉移甲方,甲方對乙方也不予任何補償。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乙方投資在租賃物中的各項設施、裝修、設備的折舊使用年限為15年,同時約定實行每年6.67%的等額折舊率,即投資的價值每年減少率。

對租賃期間其他時間乙方的添置物的折舊年限與剩餘的租賃時間等同。

本條的約定僅在甲方違約時作為計算乙方損失即剩餘投資價值時適用。

第十一條 乙方不得轉租。

第十二條甲方承諾在乙方承租後,對鍋爐房、洗滌房、職工餐廳的房屋封頂,牆外、牆內、地面抹平的土建工程部分負責施工,500平方米工程部分的費用自己承擔,超出500平方米部分的工程款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甲方若承建乙方裝修工程的施工事項,雙方另訂合同,不屬本合同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乙方租賃期內發生的安全事故、工傷事故、意外損失等人為及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的過錯造成租賃標的物損壞、滅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將租賃標的物及裝修改善添置物用於擔保抵押。

第十六條 合同解除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的;

2、乙方改變租賃物用途的;

3、乙方轉租的;

4、乙方拖欠租金達三個月的;

5、乙方拖欠職工工資達二個月的;

6、乙方拖欠税費達二個月的;

7、乙方已連續二個月沒有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的;

8、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

9、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涉嫌犯罪行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標的物達三個月以上的;

2、甲方有針對乙方的故意侵權行為的;

第十七條 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租賃標的物的時間是 年

月 日。

乙方返還租賃物時應做到相關設備、設施能正常運行。

第十八條 因非甲乙雙方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違約責任:乙方被甲方依法解除合同後的乙方的違約責任是,給付甲方貳拾萬元違約金;乙方對其投資的剩餘價值的所有權喪失,對裝修及增添物,按本合同第九條第四款的規定辦理。乙方拖欠租金的另按日3‰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第十七條第一款約定的,另按日500元賠償甲方損失;違反第二款約定的,承擔修繕責任。

甲方被乙方依法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是,賠付乙方貳拾萬元違約金;除此之外,還應按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賠償乙方投資剩餘價值的損失。

第二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訴訟。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商定。對本合同的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為據,否則為越權無效行為。

以上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洪湖市________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地址為____飯店)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11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下:

出租方 :

住所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

電話 :

傳真 :

承租方 :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

電話 :

傳真 :

位於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並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另有説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 “A商城”

1.3 “該商鋪” 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 “營業額”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費用。

1.5 “租賃保證金” 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 “管理費”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 “書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幣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 出租商鋪

2.1 甲方將坐落於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 層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 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註,該紅色標註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鑑別之用。

2.3 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 平方米,建築面積(GFA)約為 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户之間內牆按照一半牆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後勤通道的牆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於樓梯、通道、衞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 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條 商鋪用途

3.1 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 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乙方將該商鋪用於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准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准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 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並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 號商鋪是“ ”(英文為“)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税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m2_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_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_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_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税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並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税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1.3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於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於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於次月第15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於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於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於該月第15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於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於結算後的下月調整。

4.1.5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後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後各時段的租金。

4.2 租賃保證金

4.2.1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於 2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 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後,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於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5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餘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於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户內。帳户信息如下:

開户銀行:

銀行地址:

户名:

賬號:

4.2.3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並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並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後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並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餘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餘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什麼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 管理費

4.3.1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築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 元/月/建築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 元/月/建築面積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費於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餘月份管理費於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於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元/建築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築面積平方米計算。

4.4 推廣費

4.4.1 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並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 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於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餘月份推廣費於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後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後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 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 水、電費

4.5.1 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電費押金共計 元,乙方應於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 元/㎡,餐飲租户 元/㎡,按照建築面積GFA計算)。

4.5.3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後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 其他費用

4.6.1 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後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户(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後,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户,變更賬户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 商鋪交付與驗收

5.1 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應當於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於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 年月 日之後,則該商鋪交付日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權並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 甲方應於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説明承租該商鋪建築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 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於接收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於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 年1月1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 年1月1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年1月1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年1月1日一個月後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並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 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 免租裝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税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人民幣 60 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築面積人民幣 8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於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後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 若乙方於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於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並開業。

6.10若因乙方原因,於免租裝修期屆滿後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並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後,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於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 商鋪裝修

7.1 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該商鋪內之建築、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1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覆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1.2 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准、執照或許可證;

7.1.3 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後果;

7.1.5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説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並向乙方提供《租户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 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 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築和設施;

7.3.2 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 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佈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牆面、橫樑、地板、結構件、衞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鈎、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鑽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鑽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範、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範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 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築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築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 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商鋪修繕

8.1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內進行維修。

8.2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地板、牆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並確保其處於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牆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於符合國家安全規範狀態。

8.4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於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並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1 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 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 台,並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於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並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 乙方應配合甲方於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於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 乙方並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 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脱銷的現象。

第十條 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 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 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併、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 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户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後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 保險

11.1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乙方應當於開業前的15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 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於人民幣100萬元,並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後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僱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並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於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

12.1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於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並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並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 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 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 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准設計的LOGO。

12.4.3 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誌或該名號及標誌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 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 乙方應採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颱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於關閉狀態。

12.4.10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牆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塗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並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儘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牆、玻璃或牆壁的內面或外面塗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 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佈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後,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並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並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誌、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誌、店面及窗户電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A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週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製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製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彈藥、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 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 乙方須自費採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 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牆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並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後,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迴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 商鋪交還

13.1 交還日期及適用範圍

13.1.1 乙方應當於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5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3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 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 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後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並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

13.2.2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一切措施或自行採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 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 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各方均應提前3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 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還的後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採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並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後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後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 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不論基於何種原因),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户,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髮、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户,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 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 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 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徵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 甲方違約責任

15.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 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 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 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60日的。

15.3.2 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 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 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於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如有)並賠償損失,並在3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 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並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後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 乙方違約責任

16.1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於7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託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16.4.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30日。

16.4.6 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於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3日內遷離並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並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誌。

16.7 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並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包括收回該商鋪的權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後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並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後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並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並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通知與送達

18.1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並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聯繫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聯繫人:

18.2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如以郵寄的方式,在寄出後第3個工作日將被視為已送達,郵政局出具的掛號投送收據,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傳真的方式,則發出時視作已送達,對方傳真機收到的傳真報告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手遞的方式,則於對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收條將作為有效證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賃商鋪門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張貼的與日常物業管理有關的通知或文件,即視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雙方之間的書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體要求或建議且要求在收到函件後指定期限內(不得少於5日)回函的,則另一方有責任於指定期限內回函,否則,視同同意函件內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

19.1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定下列19.1.2方式解決:

19.1.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1.2 依法向該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9.2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19.3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其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及受其管轄。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並且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內容為本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有關條款內容所作之補充、修正、解釋及説明,為本合同雙方所確認及同意,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負責向成都市成華區租賃管理辦公室辦理合同登記手續,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合同登記機關執兩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參閲方便而設,不得用於解釋合同條款。

20.7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如其他文字文本與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二十一條 税費負擔

21.1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如有)、房產税、土地使用費等將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關規定負擔,如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負擔方法的,則由雙方各半負擔。

21.2 租賃手續費由甲方承擔,印花税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21.3 除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協議由甲方代扣代繳的以外,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因租賃及經營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政府税費。

21.4 各方因簽署本合同而發生的律師費,由雙方各自負擔。

第二十二條 其他

22.1甲方聲明,本合同簽署時,A商城包括該商鋪尚未設置抵押,但甲方作為所有權人有權將A商城及商鋪進行抵押。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完全瞭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權狀態。本合同簽署後,甲方在設定抵押權時無需通知乙方或徵得乙方同意。如為抵押權登記需要,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22.2 甲方保留對A商城的命名權,甲方在給予乙方不少於3個月的通知後,甲方有權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無須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

22.3租賃期間,甲方因合理變更、修繕需要,在事先知會乙方後,有權臨時封閉該商鋪所在建築物公用區域(包括廣場)及公用設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於走道、門户、窗户、電動裝配、電纜電線、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梯、自動扶梯、防火、保安設備、空調設備),變更該商鋪所在建築物之公用區域整體結構、佈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權在該商鋪所在建築物本體的內外及室外空間設置廣告及獲取利益,但該等設置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22.5 甲方有權對該商鋪所在建築物的中庭、屋頂、車庫、廣場、通訊網絡使用和獲取收益。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登記人(簽章):

(本頁以下無正文)

年 月 日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經協商甲方願意將經營、管理權屬於自己的賃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達成一致協議:

第一條 甲方將擁有經營管理及轉租權的商鋪(合同標的)“ 號共 間,合同約定套內面積 ㎡的鋪面出租給乙方,作為 經營場所。

第二條 租金、押金交納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一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 )第二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 (大寫: ), 第三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 )第四年使用費用為人民幣¥(大寫: ), 第五年使用費為人民幣¥ (大寫: )。

3、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的租金人民幣(大寫: ),其餘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條:水電費、保潔費、電話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保潔費、水電費、電話費、寬帶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導致租賃物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四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賃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費用,並辦理有關手續後,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方可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每天按實欠租金和費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賃屋。

2、乙方造成租賃賃屋及其設備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

3、乙方如在租賃賃屋內安裝超過電子負荷的任何儀器或機械以及特殊設備,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鋪或安全設施、消防設施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賃屋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清潔、完好地(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乙方也無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6、乙方保證承租甲方賃屋作為商業用賃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應遵循國家的相關安全法規,租賃期間因乙方施工和經營而造成的一切人員安全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8、 租賃期間,產生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 甲方責任(甲方在租賃期內)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賃賃屋,並保證賃屋內的水、電兩通。

2、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經營權,但是,因偷盜行為及自然災害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開其經營性質及經營種類之前,甲方不得隨意將其商業信息對外泄露。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賃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金遞增方式:隨_x市場而待定。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賃屋,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協商解決。若非甲方主觀原因造成租賃賃屋無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須將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乙方違法行為導致的法律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甲方開户銀行及帳號:           乙方開户銀行及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6、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______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

關手續。

(四)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户。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户。

(六)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

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產證明覆印件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複印件

附3: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4: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14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_元,每米櫃枱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

第六條在租賃櫃枱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櫃枱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枱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枱出售給與櫃枱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置的櫃枱,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在租賃櫃枱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枱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枱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枱,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税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税登記,依法納税。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税機關辦理註銷税務登記和繳清税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税務、物價、衞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關於房屋出租承包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東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時間是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元,納税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賠償。

電話:_________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員、各留存一份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

代表人:__

乙方户主:__

__年__月__日訂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房屋承包租賃合同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

3、租金按月繳交。乙方須每月――日前將當月租金交給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後,只開具普通收款收據給乙方作為憑證,甲方不負責提供任何税金髮票

4、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在租賃櫃枱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櫃枱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枱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枱出售給與櫃枱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置的櫃枱,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在租賃櫃枱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枱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枱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枱,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税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税登記,依法納税。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税機關辦理註銷税務登記和繳清税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税務、物價、衞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15

出租方(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街____號商鋪以及樓頂(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商業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

1、每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兩年後遞增百分之十租金,乙方繳納租金方式為每6個月交一次,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兩天內一次性付清6個月鋪租,以後必須按期繳納租金,超過收租期一個星期,則需要向甲方賠償六個月租金的百分之十作為違約金,如果超過收租期半個月不交租金,則甲方有權收回鋪面。

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後兩天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鋪面使用保證金。

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後兩天內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3、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隨意將鋪面轉租出去,如需轉租,要提前半個月告知甲方,且乙方必須分一半轉讓費給與甲方。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鋪面的裝修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

3、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

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半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得無故違約,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七條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

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

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電話:

地址:

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地址:

年月日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16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門面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號鋪面出租給乙方作為 使用。

二、租期:貳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租期屆滿,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賃期屆滿前 個月之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鋪面租金:

1、20 14 年 月 日至20xx 年 月 日每年租金為 元。

2、20xx 年 月 日至20xx 年 月 日每年租金為 元+1000.00為租金。

3、鋪面租金一年一交,甲方要求乙方在每年租金到期提前一週交清下年租金。

五、鋪面押金:合同一經簽訂,乙方需支付給甲方 500.00 元為押金,要求乙方在租期內要保證按時交納水電費。在租期內水電費,鋪面相關税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期滿乙方必須交給甲方當時乙方裝修時的原貌不得損壞(以乙方裝修好時的照片或錄象為依據)若無損壞則甲方退還鋪面押金,否則甲方不退還所收鋪面押金。

六、房屋維修及改造:甲方承擔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保證房屋的適用性,如出現漏水,牆體開裂等情況,甲方需承擔房屋修繕義務,費用甲方承擔。在租期內甲方自行負責水管、電錶、電路、捲簾門等各種維修費。

七、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提前告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合同另行簽訂。否則視為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另租他人。

八、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收走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50000.00元。

2.若乙方在承租期間,不遵守以上條款,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違約金 50000.00 元且房租不退。

九、免責條件:因房屋產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房屋損害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因市政動遷造成雙方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事項: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水、電、氣)使用不當時產生危害,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均不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違法活動,如有違法行為,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電話: 電話: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17

商鋪租賃協議書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街(巷、裏)

部位的房屋(連同土地,下同)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已載於契約附件一,乙方願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租賃期限自

至年

日止,共計

個月。

月租金為(

幣)

分。

租金按

結算,由乙方在每

的第

日前繳付本期租金給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納(

幣)

元的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契約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償租金。

五、在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2.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除乙方應負擔房屋維修費以外的其他維修費用;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3.轉讓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5.租賃期屆滿須收回出租房屋的,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按時交納租金。

2.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房屋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應事前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或者室內外裝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甲方有權委託他人對工程進行監督管理。

4.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為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5.負責對下列項目房屋維修費用:

①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疏;

②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內電線、電掣、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內水管、籠頭更換;<<>

④室內牆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飾;

⑤水泵設備的維修和更換。

因乙方維修責任延誤房屋維修造

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6.協助甲方檢查房屋安全,因不搬遷或者妨礙施工而延誤房屋的維修,造成人身傷亡、財產遭受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8.不得貯存有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9.租賃期內,乙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應交還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須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七、在租賃期內,因房屋危破維修,須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八、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的,一切嵌裝在房屋結構或者牆體內的設備和裝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補償。

九、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雙方共同檢查交換房屋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則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約無法履行時,雙方互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約的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國家、省、市房地產租賃管理的

的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契約。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違約金。

3.租賃期內任何一方未徵得另一方同意而單方解除契約的,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還有權按租賃存續期內租金總額的百分之 

收取違約金。

4.租賃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訂契約或者解除契約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遷出和補交佔用期間租金外,不有權按佔用期間月租總金額百分之

收取違約金。

十二、違約金、賠償金應在確定責任後l0天內付清,否則按逾付租金條款處理。

十三、本契約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區房地產主管機關申請調解或者裁決,或者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上述房屋在租賃期內需要繳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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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契約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和房地產主管機關登記後作為本契約附件,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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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簽章):

乙方(答章):

代表

代表

立約時間:

地點:

<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經過實地考察後,特誠意預定甲方經營管理的坐落於_________的商鋪,面積預計為_________平方米,現一次性繳納租賃意向金RMB_________元。

2.本樓_________樓平均租賃價格為RMB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樓廳房平均租賃價格為RMB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樓櫃枱按每月RMB_________元/個起租。

3.在乙方繳納租賃意向金後,甲方將對乙方的相關資格進行審查,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審查並如實提供必要的資質證明。

4.一旦乙方通過甲方的審查,則甲方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辦理簽訂租賃合同的相關手續。屆時,上述意向金將衝抵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繳納。

5.如果乙方未能通過甲方的審查,乙方所繳納的意向金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被全額退還,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任何的利息費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對其進行資格審查所支付的任何費用。

6.倘若乙方在上述資格審查期間內欲撤回本租賃意向,則應及時通知甲方。屆時,甲方將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無條件退還全額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任何的利息費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對其進行資格審查所支付的任何費用。

7.甲方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完成對乙方的資格審查,並書面告知乙方審查結果。如果乙方未能通過甲方的審查,則乙方須服從甲方的審查不通過決定,對審查結果沒有任何異議。

8.乙方收到甲方資格審查通過的書面通知7天內沒有提出書面撤回租賃意向的請求(該請求必須有甲方的有效簽章才能生效),則被視為對審查通過的結果沒有異議,甲乙雙方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實際的商鋪區域、位置、面積及租賃單價以正式合同為準。若乙方收到甲方資格審查通過的書面通知7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賃意向的請求,則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上述意向金。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租户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本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根據_________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求,為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明確責任,預防事故,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安全生產責任協議如下:

第一條 根據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_________鋪位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

第二條 甲方與乙方是租賃關係。生產安全工作由乙方自己負責管理,乙方必須切實做好各項安全防火管理工作,杜絕事故的隱患。如因乙方的疏忽及管理不善而引發的一要傷亡事故,均與甲方無關。乙方要自己負責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第三條 乙方在租賃期間,應遵守有關部門的管理條例。一切易燃易爆及有關工業污染的產品不能在鋪位經營。如有違反,造成事故或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租賃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問題,甲方有權督促及責令乙方整改。乙方如不服從整改建議,甲方則有權終止其租賃合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協議部分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1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_店面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店面位於______________,該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同意租賃店面只作為____________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3.1本合同正式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如要求續租,應在合同期滿前60天發出書面申請,雙方重新簽訂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在合同期滿後不再續租(甲方未作書面答覆,視為合同期滿後不同意乙方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後將本合同租賃店面出租給他人。

3.3本合同期限屆滿,如該店面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第四條店面租金

4.1甲乙雙方約定的租金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即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後按每年______遞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先交費後使用的原則進行如下約定:乙方租金每六個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經營中涉及的費税(包括但不限於流轉税所得税,物業管理費、治安費、垃圾清運費)及其它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用水、用電、通訊網絡)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當中,由乙方自行承擔。

4.4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負責店面裝修。

第五條乙方如需在經營過程中對店面進行裝修,其方案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或損害所在建築主體結構,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響相鄰店面經營。

第六條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6.1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支付的各項費用。

6.2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指派工作人員進入該營業店面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抄表、維修和改建,緊急狀況下,甲方對店面的設施、設備的檢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拖欠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達7天以上的,拖欠應承擔的用水、用電及其它費用達30天以上的。

6.4對於在合同履約期間,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或各項費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應交租金或費用的部份款項,不得視為甲方同意免減乙方應付款項,也不影響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應付款及單方解除合同權力。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乙方有權使用租賃店面進行獨立經營幼兒園,其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但須依法經營。

7.2乙方在租賃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7.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營業。停止營業或變相不營業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單方進入乙方租賃店面,清空店面並對外出租。

7.4乙方租賃店面前後的公共區域部份的清潔衞生,城管、城建、物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5乙方應自行購買承租店面內的財產一切保險。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8.1合同期滿之日,合同自行終止

8.2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可提前終止合同。

8.3如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經對方書面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的視為根本違約。

8.4無論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時,乙方應於10日內將租賃店面內物品自行搬離,逾期未搬,甲方有權在乙方不到場的情況下,將物品搬離,且不承擔物品缺失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合理地履行義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的,按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和本合同規定的情況外,雙方均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

9.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屬甲方違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乙方已繳未使用的租金額的50%。

9.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屬乙方違約,乙方繳納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壹年的租金。

第十條法律適用的爭議的解決

10.1有關本合同的內容,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受其保護和管轄。

10.2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包括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其它條款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雙方均表示,在本合同簽訂時,認真讀過本合同中所有條款,理解本合同條款的精神與含義,均認為對雙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對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書等送達乙方租賃店面,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須簽收,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拒絕簽收的,甲方註明情況並請鄰近第三人簽字作證,即表示已送達乙方;或甲方將書面通知、信函、文書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乙方在本合同留下的具體地址聯繫方式時(乙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繫方式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郵之日起三天後視為已送達乙方。

11.5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書,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體地址或聯繫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合法送出,一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繫方式的,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此預留地址或聯繫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已合法送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20

甲方(出租方):郴州市和平現代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乙方(承租方):曾六清432821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使用商鋪等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商鋪位置、面積

乙方承租的場地位於郴州市北湖商業城3棟301、302號商鋪,租賃面積見房產證。租金、物業管理費用按以上租賃面積計收。

第二條商鋪用途

1、上述商鋪用於經營:酒吧大堂,如果乙方要求改變商鋪用途(包括改變經營品牌),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應按甲方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8年,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從20_年4月1日開始計算。

2、甲方於年月日將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3、乙方應按甲方

第五條租金、水電和物業管理費及支付方式

1、該商鋪租金第一年每月13000元/月,乙方按期支付合同租金,以_三個月為一期。年租金合計叁萬玖仟元整。自簽定合同當天一次性付清第一期租金,以後每期租金在每期的第一個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支付當期租金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則應承擔遲延交納租金的滯納金(每日按萬分之五計算)。租金自第二年開始每年遞增5%。

2、乙方負責承擔因經營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乙方經營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工商、税務等費用。

3、免租裝修期自商鋪交付給乙方之日起開始計算為履約保證金

1未違約的情況下,自乙方退還鋪位之日起10日內甲方須將上述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返還乙方。如乙方無能力在規定的交納租金期限內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一個月,如第二個月乙方仍不交納租金則視為甲乙雙方的租賃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所租賃的商鋪,剩餘的二個月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保證金為由拒付租金、水電及物業管理等費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因乙方原因要求退租,則上述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用於補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商鋪裝修及防護責任

1、租賃商鋪由乙方自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須遵守《物業管理公約》,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對北湖商業城整體形象的相關規定。乙方因任何原因離場,均需將裝修部分無償並且完整的交付甲方,不得損壞,否則由乙方予以賠償。

2、乙方裝修

3、乙方承擔承租期內防火、防盜、消防、計生、衞生及房屋的維修責任和費用。

4、鋪面的卷閘門在交付乙方時完好無損,已經乙方確認。鋪面的卷閘門因系易損件,故乙方應妥善使用和維護。如出現故障等由乙方負責修理,甲方不承擔修理費用。

第七條商鋪轉讓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將商鋪轉讓他人,乙方只能在合同約定的租期內進行轉讓,並且要交清所有應由乙方交納的費用。籤於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甲方給予了乙方優惠,不存在對第三方優惠問題,故甲方有權從轉讓中獲得收益。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歸甲方所有。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1、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2、承租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與他人調換使用的;

3、欠租金或水電費或物業管理等費用超過10天的(在10日內含10日,按所欠金額每日萬分之五交付違約金給甲方)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5、違反法律及相關物業管理規定進行非法經營的;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可以收回。

(二)因甲方的責任耽誤乙方經營時間的,甲方按耽誤的天數計算免收乙方租金。

(三)因政策原因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原因而導致違約或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追究賠償責任。

(四)在消防、安全等危及經營業主共同利益的緊急情況下及乙方拖欠費用而關門停業超過10天,甲方有權未經乙方許可而進入乙方租賃商鋪進行相應處理或收回商鋪。

第九條合同終止、解除及續約

本合同履行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由雙方結算之後合同終止;

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同意終止或解除時,一方應在三日內與甲方結清有關費用,辦理退還商鋪的移交手續。

合同終止後,不影響一方向另一方索賠的權利。

租賃期屆滿後,乙方如需繼續租用商鋪的,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同時應在期滿三個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重新商議另行簽訂合同,如乙方未按時遞交書面申請,甲方可對外公開招租,乙方應予以配合工作。如乙方既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又不退還商鋪,乙方則應從租賃期滿的次日起,雙倍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十條送達及通知有關書面文件的通訊地址

甲方:

乙方:郴州市北湖區華塘鎮油山村9組

乙方送達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對乙方該地址的文書送達視為乙方親自簽收,一切因送達而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則可通過訴訟解決,為盡事宜另行協商。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2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商鋪坐落地址:

商鋪建築面積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期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後,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商鋪,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

1、租賃金額:年租金為押金為________________

2、各年度租金交付日期

3、付款方式:半年付,房租款憑證以收據形式支付給乙方,無發票。

付款賬户名:

賬號:

開户行地址:

電話:

4、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半年的房租,自第二年起房租要提前15天交。

5、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拖欠租金,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乙方應按照合同上繳納房租的日期自行繳納,如甲方通知乙方3次後,乙方故意拖欠房租30天以上,此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收回房屋,不退還剩餘租金。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費,電費,取暖費。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生產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水費,電費,取暖費等費用)。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後,乙方的裝修,甲方概不負責,乙方裝修門臉時,不得破壞門臉主體鋼架結構。

2、乙方裝修房屋時,確保人員安全及不得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如有違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賠償損失。

3、租憑期間內,乙方負責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保管。

4、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確保安全,杜絕一切不安全隱患。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並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為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拖欠租金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提出賠償。

5、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並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時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第九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乙方在租賃期中途如欲轉讓店面,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第十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終止的賠償措施

1、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終止。

2、若甲乙雙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該保證產品質量,如與客人產生的糾紛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補充協議

甲方提供乙方辦照的房產手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22

合同雙方:_____

出租方(下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下稱乙方):_____

身份證:_____ 身份證:_____

電話:_____ 電話: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信的精神,在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的條件下籤訂租賃合同。

一、商鋪位置、面積、經營範圍和租賃期限

1、商鋪位置:_________________.

2、商鋪面積:_____

3、商鋪經營範圍:_____。

4、租賃期限:從______月_____日止。租賃期內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不變。

二、商鋪租金、保證金、水電費等其他費用

1、商鋪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每次三個月一繳,(甲方只提供非税務發票)。第一次租金在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現金付清。

2、保證金是為了保證乙方依約履行本合同之擔保,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現金付清。本保證金不做為租金或其他費用的衝抵金,合同執行期內不計利息。甲方在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時,將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退還乙方。如乙方違約,致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將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如甲方提前收回商鋪,甲方將壹倍退還乙方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本商鋪門前實行用者三包,水、電、衞生、照明、安全等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電____________元/度,水____________元/噸。若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負。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期間不得將商鋪轉租第三者,否則甲方將壹倍退還乙方保證金人民幣

2、乙方應於每月日前付清當月租金給甲方。乙方逾期不付清當月租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還。

3、乙方應合法經營,按章納税。在合同執行期間,工商、税務等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行向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繳交,其所發生的一切______月甲方無關。若乙方違法經營受查處,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退還。

4、如遇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及其部門頒發的法規、規章的影響,造成商鋪損毀致使無法營業時,雙方互免違約責任,造成損失各自承擔。

5、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內,未經甲方同意而將商鋪轉租或變相抵押他人(單位),甲方無條件收回商鋪和保證金,其餘概同甲方無涉。

四、終止與續約

1、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在承租期間內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或終止鋪面營業,都應繳清終止經營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不退還保證金給乙方,且收回商鋪。

2、若甲方提前終止合同,(如遇國家徵用除外)甲方應退還乙方本合同保證金的壹倍即人民幣元____________元,才可收回商鋪。

3、合同執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如需續租,須在合同期間內的最後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約。

4、合同期滿之日,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其物件搬離鋪面,逾期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處理。

5、如遇自然災害及其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府行為造成鋪面損毀而無法繼續營業時,雙方互免民事責任。

五、雙方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獨立自主經營權,嚴禁乙方利用鋪面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2、乙方是商鋪的防火防災責任人,其使用的電器、照明設施等應當符合國家頒發的安全標準和操作規程,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故意或疏忽而釀成火災,乙方應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承擔相應的民事和刑事責任。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生效的條件及雙方解決辦法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以及乙方付清第一個月租金後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發生爭議,首先本着友好態度進行協商解決。若協商未達成協議,可通過拆訟途徑解決。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23

出租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並徵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6、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範圍。

商鋪租賃服務合同書 篇24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區 路 街(巷、裏) 號 部位的房屋(連同土地,下同)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已載於契約附件一,乙方願意承租。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

三、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至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月租金為( 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租金按 結算,由乙方在每 的第 日前繳付本期租金給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納( 幣) 元的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契約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償租金。

五、在租賃期內,甲方負責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

2.負責對房屋定期安全檢查,承擔除乙方應負擔房屋維修費以外的其他維修費用;因甲方維修責任而延誤房屋維修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3.轉讓房屋時,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租賃期內,甲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乙方同意。

5.租賃期屆滿須收回出租房屋的,應在租賃期屆滿之日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如該房屋繼續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六、在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依約按時交納租金。

2.將房屋轉租、轉讓、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房屋使用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應事前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對房屋進行擴、加、改建(含改變間隔)或者室內外裝修,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和訂立書面協議,並按規定重新議定房租,甲方有權委託他人對工程進行監督管理。

4.因使用不當或者人為造成房屋損壞的,應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5.負責對下列項目房屋維修費用:

①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疏;

②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內電線、電掣、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內水管、籠頭更換;

④室內牆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飾;

⑤水泵設備的維修和更換。

因乙方維修責任延誤房屋維修造

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6.協助甲方檢查房屋安全,因不搬遷或者妨礙施工而延誤房屋的維修,造成人身傷亡、財產遭受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錶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並由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8.不得貯存有危險、易燃、違禁物品。

9.租賃期內,乙方須提前解除契約的,應事前徵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契約之日應交還原承租房屋和設備給甲方,如須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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