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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通用12篇)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通用12篇)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方:北京海達聯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通用12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況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將位於北京市之(□寫字樓 □商鋪)在設備完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承租區域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最終以開發商實際交房面積為準),承租區域作為 用途。

1.3 房屋權屬狀況

二、免租期(含裝修期):

免租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內免付租金。

三、租賃期:

3.1 自年月月日止,租期年。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在租期滿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設備及交房時附屬配備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3.3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租,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前商後,另行簽署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月每平米(建築面積)(□人民幣 □美金)計算,該房屋面積為 平方米,計每月租金為 (□人民幣 □美金),租金 □包括 □不包括物業管理費、取暖費。

4.2 租金支付方式為押

□甲方直接收取支票 □乙方直接匯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户 。

4.3 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於付款月起租日本合同有效期內租金不予調整。

4.4 押金相當於(大寫)(□人民幣 □美元);押金是乙方作為誠信履行本合同各條款之規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

4.5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約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應按約定另行賠付。

4.6 合同簽定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

(□人民幣 □美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因房屋空置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7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五、其它費用

5.1 電話:合同期內,乙方自行報裝電話,報裝費用及電話費用按電信局的收費標準,乙方按單支付。

5.2 其它費用:承租期內,此房屋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空調費、停車費);按物業管理機構提供的交費通知單按時交付,逾期未付產生的滯納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6.1 甲方在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起租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6.2 甲方為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區域提供與物業的協調和註冊手續及相關的產權證明文件,並確保其真實有效。

6.3 甲方承租期內提供水、電、空調、供暖及日常房屋維修。

6.4 在承租期內甲方有權進入乙方承租區域對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甲方行使該項權利時,應提前通知乙方,緊急情況除外;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設備設施,甲方不負責修繕。

6.5 甲方在對該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6.6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本人物品及時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視為乙方放棄物品所屬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6.7 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方與代理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情況下,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帶未來客户看房,乙方應予以配合。

6.8甲方有權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權利及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或代理人應出示該房屋相關的法律證明及各自的身份證明,並保證其為本房屋的合法擁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6.9租賃期滿後,甲方應與乙方共同清點室內設備設施;在設備設施良好,且乙方已經結清本房屋使用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燃氣費,寬帶、電話費、有線收視費、停車費等)後十日內,甲方應將全額押金退還給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條款,按時支付押金和租金後有權使用本房屋。

7.2 承租區域內的裝修費用及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7.3乙方對承租區域進行的裝修不得破壞原有裝修結構,僅可塗蓋或覆蓋原結構且應徵得甲方同意。

7.4 在裝修和使用的過程中,乙方對承租區域的主要結構及裝置進行任何改動、改變或調整,應先徵得甲方同意。正常使用磨損除外。

7.5 乙方在裝修工程開工之前將裝修方案提交甲方物業管理機構,獲得批准後方可施工。

7.6 乙方應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本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

7.7 乙方在租賃區域內保證其營業活動的合法性;不得存放違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如乙方違反,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

7.8 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將其承租區域轉租、轉借第三方。

7.9 乙方在承租期內應遵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7.10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在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在與其他承租人條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7.11 乙方應注意防水防火,如因乙方過失造成水災或火災,乙方應承擔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相關經濟賠償。

八、違約責任與合同終止

8.1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產權證明或所提供的房屋及各項設備設施不符合約定條件,影響乙方使用。

8.1.2 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影響乙方使用。

8.1.3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無法繼續履行,在乙方結清使用該房屋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的前提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結算,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但沒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並賠償乙方相當於兩個月房租的違約金。

8.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1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本房屋;或者未按期繳納本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累計金額超過一個月房租。

8.2.2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本房屋的內外結構,損壞本房屋的設備、設施不及時修復,或者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8.2.3 乙方利用該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8.2.4 因以上原因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無須退還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如押金不夠賠付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償。

8.2.5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為滯納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視為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8.3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支付守約方兩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8.4 合同終止

8.4.1 租賃期限屆滿。

8.4.2一方進入破產、清算、解散或任何類似程序。

8.4.3一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資產或資產的重要部分被扣押、禁運或徵用,如甲方發生上述問題則甲方歸還乙方全部租賃抵押金,並承擔乙方所遭受的損失。

九、免責條款

9.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預見、無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或社會異常現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地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履行失敗、遲延,不得視作對本合同的違約,聲稱因不可抗力事件喪失履行能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嘗試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多退少補。

十、 爭議解決

10.1 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解決爭議期間,雙方在所有其他方面應繼續執行本合同。

十一、補充條款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訂和終止均受正式頒佈的中國法律法規的保護。

11.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方執一份,做為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的依據;並做為甲、乙雙方的見證方。

11.4 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1.5 本房屋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十二、補充説明

出租方(甲方):

簽章:

代表人: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代理方:北京海達聯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代理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簽章: 代表人: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蘇州普羅佩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1、商户經營場地範圍和位置

1. 1蘇州萬利裝飾廣場(以下簡稱“市場”)位於蘇州高新區蘇福路218號,由蘇州普羅佩德物業公司負責物業管理。

1. 2 經協商,甲方將市場內的A幢 樓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該建築面積按80%得房率計算即實際使用面積/0.8計算,建築面積若與實際不符可現場實量,多退少補),租賃給乙方用於辦公場地使用。

2、租賃期限

2.1本合同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本合同期滿,乙方如要續租,必須在期滿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合同,否則,視作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3、租金及押金

3.1甲方按本合同1.2所述建築面積向乙方收取租金(該費用含場地租賃費、物業費、公共水費),租金按 元/平米/月標準收取,即乙方租金費用為 元/月,合同期內總計租金費用為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

3.2甲方向乙方收取相當於2月租金費用的綜合押金 元。

3.3甲方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3.4乙方經營場地用電實行先購買後使用。電錶計量為實際用量,電費按 1 元/度標準計算(含輸差),如遇有關部門調整能源費收費標準,甲方將相應調整。

3.5乙方使用電話可直接向電信公司申請,並自付電話費。乙方正常使用中造成的線路損壞,由甲方安排協助維修,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租金 年一付,綜合押金及其他費用3.3乙方必須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元。

4.2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均為先付費後使用,合同期內乙方須提前1個月支付租金,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繳納相關費用。如逾期繳納,則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總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5、綜合押金的返還

5.1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時,交付甲方綜合押金,此綜合押金在本合同期滿且乙方辦妥離場手續並折抵乙方應當向甲方繳納費用的2個月內,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5.2 甲方應在合同租賃期開始之日前將經營場地提交乙方,若甲方在租賃期開始之日10日後不能交付場地,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不超過延誤日期租金5倍金額的補償。

5.3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有關各項費用,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罰扣乙方繳納的部分或全部綜合押金,罰扣乙方綜合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時,甲方有進一步索賠權。

5.4 入駐期滿,乙方從到期日起計,必須在10天內到工商部門辦理市場經營場地營業執照的變更註銷手續,超過時間甲方按綜合押金總額收繳乙方每天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5.5 入駐期滿,乙方所在經營場地經甲方驗收發現有損壞情況,由甲方維修部門核定修復費用,該核定的費用可從綜合押金中扣除,罰扣乙方綜合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時,甲方有進一步索賠權。

6、合同的轉讓

6.1 入駐場地經營期間,如乙方需向第三方轉讓其租賃權的,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由甲、乙及第三方辦理合同轉讓手續,同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户的更名費。

7、經營場地的重新裝修

7.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後七日內向甲方提出裝修方案或裝修要求,並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的裝修方案或要求除須符合甲方《裝修管理規定》以外,並不得違反以下規定:

7.1.1 不得改變或損壞所在建築主體結構及現有的設備設施;

7.1.2 不得影響子市場整體結構、形象和整體經營需要;

7.1.3 不得影響鋪面通道以及消防需要;

7.2乙方不得擅自進行鋪位的重新裝修或設施變更,否則,乙方除必須恢復原狀外,對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均須承擔責任。

7.3乙方施工隊須將建築垃圾裝袋,於規定時間堆放在垃圾收集點,並支付建築垃圾清運費。

7.4 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對原裝修鋪位的固定裝修及裝飾不得擅自拆除。

7.5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交納裝修押金。

8、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8.1 甲方有權根據法律規定或整體管理和營業需要,向乙方提出管理及經營要求。

8.2 甲方負責市場的整體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有權根據市場管理需要制定、公佈、修改或取消有關的管理規則以及其他一切的規章制度,並隨時通知乙方。

8.3 審查乙方的經營主體資格,監督乙方依法經營。

8.4 負責市場的統一管理工作,負責市場內水、電、照明、消防、衞生、網絡等公共設施的維修和保養。

8.5 負責市場整體保安、消防及公共區域清潔衞生。

8.6 負責對場地及設施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8.7 協助乙方辦理在市場內的營業登記手續,提供乙方所需由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但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提供虛假或非法的證明文件。

10、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乙方應按時以甲方要求的形式支付租金及綜合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0.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的市場管理,遵守市場的統一營業時間,不得有妨礙市場秩序和影響他人營業的行為,若乙方加班需求須事先通知甲方。

10.3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應愛護市場一切公共設施、設備、財物,不得自行在場地內安裝、改裝任何設施、設備。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原因造成商鋪和市場內的火災、盜竊等事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損失(包括甲方和其他單位遭受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0.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佔用市場區域以及在規定的經營場地外任何部位(包括對外玻璃面)設置、安裝、懸掛、張貼任何文字、標記或廣告等宣傳用品,乙方招牌放置的位置應當依照甲方的統一安排指示進行。

10.5除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內經營場地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給第三者,或無償提供給第三人使用,不得與任何第三者共同使用,或同他人調換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經營場地向他人提供擔保或將其經營權向他人提供質押。

10.6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甲方因此受到消費者索賠、有關行政部門的處罰以及甲方為處理事件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1、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1.1乙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沒收全部綜合押金:

11.1.1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賣場所在地政府有關規定,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11.1.2 在經營活動中,不服從甲方市場管理制度,嚴重違反市場管理規定,影響市場正常經營秩序的;

11.1.3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將經營場地部分或全部轉讓、轉租給他人使用或與他人共同使用;

11.2在合同期內,無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的情況出現,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1.3在合同期間,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3.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經營場地或市場的建築物及其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1.3.2經市或區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市場建築物被規劃為動遷範圍,或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協議,或行政機關依法取消、變更甲方市場經營權,或其他因法律、法規、國家政策禁止的情況出現,致使本合同能履行的;

11.4因11.3.1, 11.3.2規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及乙方均可免除責任,因此產生的損失由各自承擔。但乙方預付的綜合服務費及其他費用中,在扣除乙方實際使用天數所應付的部分後,甲方應將剩餘金額返還乙方,並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退還綜合押金。

11.5本合同解除,並不免除任何一方當事人由於違反本合同所須承擔的責任。

12、本合同終止時經營場地的交接

12.1乙方應於期滿日將經營場所騰空,交付甲方驗收,並交還鑰匙;如屆時未能交付驗收,或未能交還鑰匙的,超過時間甲方每天按綜合押金總額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如期滿後,乙方仍有物品留剩場所內的,視為其放棄物品所有權,甲方有權進行處理。

12.2根據本合同第11條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於解除合同的準備期滿日將鋪位騰空,交付甲方驗收,如屆時未能交付驗收的,按12.1規定處理。

12.3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如乙方拒不交還租賃場所的,甲方有權自行收回。乙方留放在鋪位內的物品按12.1、12.2規定處理,因此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乙方滯留鋪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和賠償。

12.4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甲方應將乙方交付的鋪位的驗收情況記錄在冊,並由甲乙兩方簽字、蓋章確認;如乙方拒不確認的,甲方應對驗收發現有損壞的事實予以拍攝照片,並由兩名以上無利害關係的在場證明人作證,以此證明的驗收情況記錄視為有效。

12.5合同期滿或依約解除本合同的準備期滿,因乙方拒不交付而由甲方自行收回的,其場所驗收情況的有效記錄按12.4規定辦理。

13、違約責任

13.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均應依法履行,如發生違約,違約方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外,違約方還應就其違約行為給其他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進行賠償。

13.2 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相當於綜合押金額度的違約金。

14、其他事項

14.1雙方對本合同全部條款(包括合同補充條款、附件)的含義,以及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的內容清楚明白,是真實意思的表示,並自願簽署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14.2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商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及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的鉛印文字,空格部分的填寫文字須經甲乙雙方一致確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法律程序辦理。

14.4 甲乙兩方如果對本合同發生爭議,按照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執行。

14.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即對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

14.6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備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於 年 月 日簽訂位於 北京**大廈商業物業 * 層*單元的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租約”)如下:

第一章 承租區域與用途:

1.1 甲方合法擁有坐落於 (以下簡稱“承租單元” ),甲方同意將該承租單元按 (以下簡稱:面積):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見附件一平面圖上以陰影顯示承租區域。

1.3 承租單元經營範圍只限承租方在其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辦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賃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等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築 面積 ㎡計算,月標準租金為人民幣 元/㎡。

(日標準租金=月標準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為付款單位,即每次支付三個月租金。

3.1.2 合同簽約後乙方應在 3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預付三個月的租金,起租日後該筆租金自動轉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續後乙方應在每公曆月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全額繳付當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之外乙方應付的其他相關費用,其他相關費用見附件1。

3.1.4 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乙方須按3.1.1條款約定的標準租金,按實際承租日期將差額補齊。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曆月的前 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向甲方按時支付應支付的當月全額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須按應繳總額的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即按實際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數計算直至向甲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之日為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過應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滯納金,甲方除有權收回承租房外,乙方還須支付:應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滯納金、同時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2 保證金

3.2.1 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3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順延)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1個月的標準租金和1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作為支付租賃房屋租金的履約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付費用,則甲方應於租賃期終止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3.2.3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要求將支付甲方的履約保證金,作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業管理中心的物業管理費、滯納金等費用或因乙方責任造成他人損失賠償損失方的賠償金的抵扣、衝抵或賠償費用。

3.2.4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依據約定解除本合同時),所付保證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雙倍返還保證金3.3 物業管理費、其他各類費用

3.3.1 物業管理費月標準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合計:*元/月)。

3.3.2 不足月物業管理費按下列辦法計算:

(物業費月標準×12÷365)×租用面積×本月實際天數在承租期內,乙方除應自覺履行交納房屋租金、物業管理費。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證金、物業管理費等乙方可以支票、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乙方直接支付給甲方。

3.4.2 物業管理費交付辦法和時間與交付租金辦法和時間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匯款方式交納租金、保證金及物業管理費等過程中產生的手續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交房標準、改造、裝修及維護

4.1 乙方在合同簽定後,按約定向甲方繳納完畢首月保證金、租金後,甲方開據《入住通知單》,乙方持《入住通知單》前往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對於消防、 、 設施的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書面批覆後,方可實施裝修改造。該批覆手續的辦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託的相關機構自行進行,甲方應協助辦理相關甲方應盡義務的手續。

4.2 雙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標準辦理交驗手續。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廈統一安裝的商業入户門,乙方在裝修時不得改動,如必須改動應徵得甲方、物業管理中心的同意並取得書面確認後方可實施。

4.4 乙方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房屋交還時,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給予裝修補償。

4.5 乙方在辦理入住手續或申請進行承租房屋改造、裝修時,應按物業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裝修的規定,完善審批備案手續,並須認真閲讀與大廈裝修有關的技術要求,遵守大廈《裝修手冊》、《客户手冊》的規定。

4.6 乙方的裝修方案未獲得物業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和經營用品的安裝及擺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裝修材料的,乙方須聲明對裝修材料的安全性負責,並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應確保其裝修工程不會對承租房屋和大廈結構以及設備等造成任何破壞,且不會影響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廈或正常使用單元房屋。如因乙方委託的裝修公司違反規定,乙方應賠償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4.8 若由於乙方的原因而對承租房屋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或中央空調系統等造成損壞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裝電氣、設備及管道、線路使用不當、維修不善;或因裝修產生各種污染而造成損失、索賠或法律訴訟等相關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4.9 承租房屋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若由於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內甲方權屬的各種設備發生損壞,甲方可以代為維修,但必須由乙方承擔維修費用。

4.10 對於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還

5.1 無論屬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乙方無需把承租房屋恢復到原交房裝修狀態。

5.2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自行拆除其對承租房屋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否則,該附加裝置甲方有權處置,甲方對該附加裝置移走或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搬走屬於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潔。否則,該物品的遺失、損壞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房屋內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潔公司對該承租房屋進行保潔,處理留置物品所發生的費用及房屋清潔費由乙方承擔。

5.4 在租賃期屆滿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時,如甲、乙雙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單元內的任何內部裝修、裝飾或附屬物,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

第六章 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約定。乙方應遵守附件三《業主臨時公約》及物業管理中心制定的維護大廈運行的其它制度和規定;甲方有責任監督、檢查、督促物業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務。

6.2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監督委託的物業管理中心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應具備功能,使公共設備、設施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6.3 大廈空調供應時間:

冷氣每年

6.4 大廈採暖供應時間:

採暖採用市政供暖,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6.5 在承租期內,除本租賃合同所述乙方違約情況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發生),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承租房屋。

6.6 甲方負責在提供的商業水牌位置上標明乙方企業名稱,其製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6.7 若乙方註冊公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註冊公司必要的租用辦公場所證明。乙方保證甲方所提供的證明不作他用,並承擔因挪為他用時的法律責任和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6.8 乙方承租房屋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及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規章及相關管理規定,依法經營,管理承租場所,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和營業執照所規定的經營範圍經營,並嚴禁乙方利用房屋進行違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規定以及本合同約定而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應承擔損失賠償的全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9 乙方須依據本合同約定時限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和各項應繳納費用。若乙方違約,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中心有權在向乙方發出最後書面通告7天后的情況下,截斷承租場所之電力、空調、水、燃氣及其它設施的服務或供應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費用(包括重新接駁費用)及開支均由乙方承擔。

6.10 乙方須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廈物業管理的各項規定和制度,並在入住時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大廈相關的物業管理文件。

6.11 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轉讓、分租給第三方。

6.12 乙方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關防火、衞生的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衞生規則。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廈的任何地方進行烹煮或燃燒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內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險的物品及重型設備。

6.13 在承租期內,乙方發現該房屋內屬甲方維護的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當及時通知甲方或物業管理中心進行修復。甲方或物業如未及時修復,乙方可自行或委託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並從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發現損壞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間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損失或不能正常辦公,其損失和責任甲方不予承擔。

6.14 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許將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播音室(乙方企業產品宣傳、學習、推廣等播音室除外)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時對甲方或其他租户構成損害或危險。

6.15 除經甲方和物業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內、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顯示的廣告宣傳、燈箱、招牌標記、裝飾、旗幟、海報或其他物件。甲方及物業管理中心有權拆除乙方違反本條款而設置或展示的廣告宣傳、燈箱、招牌標記、裝飾、旗幟、海報或其他物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16 乙方在經營中,若設置陳列品、櫥窗、經營桌椅等時,應佈置整潔、安全、美觀、便於應急交通,並保證有足夠的照明。商品陳設應健康、美觀,符合政府對相關行業的規定;不得在承租場所內、外進行任何形式的叫賣或安裝各種危及周邊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閃燈、旋轉燈以及噪音發生源。

6.17 若因乙方違反本合同6.12、6.14、6.15等條規定,造成政府執法部門依據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關規定,對甲方或物業管理中心進行處罰,其處罰金由乙方全部承擔。

6.18 乙方在經營期間,須向一家保險公司購買其區域內的公眾責任險,其保險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承租場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現損毀或承租場所內發生的火災、爆炸、水損、煙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僱員、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户之行為、失責或疏忽導致任何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毀,且保險額度應能概括其所承租場所可能導致或發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險賠償風險。乙方須在辦理完成其承租區域保險後,在向甲方及大廈物業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後,將複印件留存物業管理中心備案。物業管理費內只為大廈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財產及公共區域的公眾責任完成保險。

6.19 本合同其它條款中規定的義務、責任。

第七章 合同續約、終止

7.1 合同續約

7.1.1 租賃期屆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房屋,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日將承租區域完好交還給甲方。乙方如有意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商洽要求函,續租期間的租金價格應以

當時市場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續租條件,在同等租賃條件下,乙方享有對本合同所規定的承租房屋的優先續租權,在雙方達成共識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終止日前3個月向甲方發出正式書面致函,甲方可視為乙方不再續租,(甲級寫字樓網 )在此種情況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響乙方正常辦公情況下進入承租房屋視察,且甲方有權在租賃期滿後立即將承租房屋租賃給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終止

7.2.1 雙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項下雙方責任和義務,且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雙方確認本合同可以終止。

7.2.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共識,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5日的。

2、交房時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超過3日的;

2、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轉租給第三方、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條款、7.2.5條款內容發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約定可以解除、終止合同情況發生時,可按約定解除、終止合同。

第八章 違約及違約責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或者違反本合同條款內容,給對方造成損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除本合同條款已約定的違約責任和賠償以外,對未約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損失,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據實進行賠償。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免責,但必須採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並提供證明,否則應對擴大的損失進行賠償。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及賠償責任。

8.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約定時限支付應交費用,且以超出3.1.7條約定補足租金、滯納金及應交的其它費用之限時,在甲方或物業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給予乙方交納寬限期 5 日內仍未補齊時;屬於乙方已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採取必要的維權措施,以避免甲方損失不再繼續擴大。由此乙方違約引起的任何損失及連帶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8.5 除本章違約責任外,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約定的違約及違約責任。

第九章 特別約定

9.1 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洪水和戰爭。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可抗力的範圍是:由於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火災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包括政令、法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某條款不能執行,雙方均應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的損失,需免責一方應向另一方提供免責書面函(需提供證明材料),在其證明得到證實後,可不計違約責任。

9.3 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單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30日內,經雙方協商可以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

2、修繕承租單元確定修繕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9.4 租賃期內承租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時,甲方應負責本合同在乙方與新的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關税費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變更

10.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視為文件已被送達。

10.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 雙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約定以外,如再發生變更之內容,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後方可生效,任何口頭通知或電話、傳真件均不作為本合同變更之依據。

第十一章糾紛解決及適用法律

11.1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共識,任何一方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有爭議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訂不受影響。

11.3 本合同如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內容,該內容無效,但不影響其他內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確規定的事宜,雙方均遵照國家(及北京市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11.4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空格部分的填寫的文字(不得塗改)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執 兩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且甲方收到本合同

2.2.1條款保證金全額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補充約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場地情況:

1、該場地位於購物三樓中部南側,總面積為 m2。

2、該場地由乙方承租,主要從事“”品牌服飾經營活動。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租賃時間為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租金標準:

1、租金按平方米計算,租賃期內乙方足額向甲方繳納 元。

2、租金交付辦法為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每三個月向甲方繳納一次,繳納時間分別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經營場地,並保證供電、供暖、供水等基本條件設備。

2、甲方負責乙方營業人員的招聘,培訓和人員的管理工作。

3、合同期內,甲方負責為乙方做好商品宣傳工作。其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4、合同期內,甲方豐潤區境內不得經營或與其它商家簽訂同類商品的購銷協議。

五、乙方權利、義務:

1、按規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

2、保證商品貨真價實,手續齊全,符合國家的強制性執行標準,有良好的售後服務保證。不允許有假冒偽劣行為。一旦有關部門查出有不合格情況,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保證商品供應,出現斷檔、斷號要及時調貨補貨,以達到增加客流促進銷售的目的。

4、乙方負責支付員工工資並與員工簽訂勞動協議,每月月末員工工資從結算款中扣除.

5、乙方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及交通事故,所涉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如不能按期繳納租金,逾期10日後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有權從銷售額中扣留租金。

六、以上各項條款要求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諾,由於市場競爭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盡事宜,合同不能繼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

七、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此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豐潤百貨大樓天天購物廣場

乙方: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積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於_____市_____路_____號______大廈內,房號為______號,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裝修及設施,以實物為準。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僅作辦公場地使用。

四、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租金、物管費等費用及其支付時間

1、租金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______元/平方米計算,物管費用按建築面積以人民幣每月_____元/平方米計算(該費用包括租金、物管費、水費以及在大廈物業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間內開放空調、暖氣的能源費,不包括室內的電費、電話費和燈具等的損耗費)。

2、上述費用以每個月為一結算支付週期。首期費用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支付。以後每期費用,乙方在上期費用支付屆滿前的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證條款

為保證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同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______元人民幣。租期屆滿,乙方將租賃房屋及設施、設備以原狀歸還甲方,甲方在收房後三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它設施、設備,且拒不照價賠償的。

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清租金、物管費等費用超過十個工作日。

3、乙方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賃期內,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按約定收取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甲方保證所出租房屋的裝修及設施符合本合同約定。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調換或轉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房屋租金、物管費等費用。

2、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設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壞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如確需變動,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能更改,並不得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和安全,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損壞房屋內的裝修及各種設施、設備。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所租房屋的性質,不得將租賃房屋作為生產、加工等的場所。

5、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時及時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良好再租賃狀態歸還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利益,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以及會對大樓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活動。

7、乙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並積極配合物業管理機構對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______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費等費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的_______付違約金。若逾期十個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費用,除每日按每期費用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採取強制措施責令乙方搬遷,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設施、設備須照價賠償。

4、租賃期未滿,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租房屋轉租、轉借、調換給第三方,所交保證金、租金、物管費等費用甲方不予退還。

十、其它事項

1、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業管理方面的有關事項,乙方應遵守大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管理相關規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設備、設施損壞,並導致不能正常運轉的,所造成的損失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將爭議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商議,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況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將位於北京市的房屋在設備完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承租區域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出租面積為(最終以開發商實際交房面積為準),承租區域作為 辦公 用途。

二、免租期(含裝修期):

免租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內免付租金。

三、租賃期:

3.1 自年年。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在租期滿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設備及交房時附屬配備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3.3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租,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前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天每平米(建築面積)平方米,計每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 。租金包括物業管理費,此價為不含税價格,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擔。

4.2 租金支付方式為押付 □甲方直接收取支票 □乙方直接匯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户 。

4.3 租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於付款月起租日天前支付下一次租金。

4.4 元人民幣,押金是乙方作為誠信履行本合同各條款之規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

4.5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可按雙方約定扣留全部押金;如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應按

4.6 合同簽定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交齊首次租金和押金,否則,乙方所交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因房屋空置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其它費用

5.1 電話:合同期內,乙方自行報裝電話,報裝費用及電話費用按電信局的收費標準,乙方按單支付。

5.2 其它費用:承租期內,此房屋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空調加時費、停車費等所有費用);按物業管理機構提供的交費通知單按時交付,逾期未付產生的滯納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6.1 甲方在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起租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6.2 甲方為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區域提供與物業的協調和註冊手續及相關的產權證明文件,並確保其真實有效。

6.3 甲方負責協調承租期內提供水、電、空調、供暖及日常房屋維修。

6.4 在承租期內甲方有權進入乙方承租區域對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甲方行使該項權利時,應提前通知乙方,緊急情況除外;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設備設施,甲方不負責修繕。

6.5 甲方在對該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6.6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本人物品及時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視為乙方放棄物品所屬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6.7 租賃期滿前二個月,甲方與代理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情況下,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帶未來客户看房,乙方應予以配合。

6.8甲方有權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權利及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或代理人應出示該房屋相關的法律證明及各自的身份證明,並保證其為本房屋的合法擁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6.9租賃期滿後,甲方應與乙方共同清點室內設備設施;在設備設施良好,且乙方已經結清本房屋使用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燃氣費,寬帶、電話費、有線收視費、停車費等)後十日內,甲方應將全額押金退還給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條款,按時支付押金和租金後有權使用本房屋。

7.2 承租區域內的裝修費用及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7.3乙方對承租區域進行的裝修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的要求,並提前向甲方及相關部門提供內部裝修設計施工圖;待甲方及相關部門審批同意後乙方方可施工,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在裝修和使用的過程中,乙方對承租區域的主要結構及裝置進行任何改動、改變或調整,應先徵得甲方及相關部門審批同意。

7.5 乙方在裝修工程開工之前將裝修方案提交甲方物業管理機構,獲得批准後方可施工。

7.6 乙方應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本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

7.7 乙方在租賃區域內保證其營業活動的合法性;不得存放違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如乙方違反,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

7.8乙方在承租期內如需將其承租區域轉租、轉借給第三方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7. 9乙方在承租期內應遵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7.10乙方在裝修期間和平日使用過程中應注意防水、防電、防火、放盜,因乙方過失造成水災、火災、傷亡等事故,乙方應承擔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相關的經濟賠償。

7.12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連帶責任的,所造成的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相關的經濟賠償由乙方承擔;租賃期滿後,乙方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八、違約責任與合同終止

8.1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產權證明。

8.1.2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無法繼續履行,在乙方結清使用該房屋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的前提 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結算,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但沒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並賠償乙方相當於壹個月房租的違約金。

8.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1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本房屋的內外結構,損壞本房屋的設備、設施不及時修復,或者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8.2.2乙方利用該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8.2.3 因以上原因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無須退還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餘的租金;如押金不夠賠付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償。

8.2.4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為滯納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視為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8.3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支付守約方壹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8.4 合同終止

8.4.1 租賃期限屆滿。

8.4.2一方進入破產、清算、解散或任何類似程序。

8.4.3一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資產或資產的重要部分被扣押、禁運或徵用,如甲方發生上述問題甲方歸還乙方全部押金,並承擔乙方所遭受的損失;如乙方發生上述問題,則甲方無需退還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餘的租金並承擔甲方所遭受的損失。

九、免責條款

9.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預見、無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或社會異常現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地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履行失敗、遲延,不得視作對本合同的違約,聲稱因不可抗力事件喪失履行能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嘗試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多退少補。

十、 爭議解決

10.1 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解決爭議期間,雙方在所有其他方面應繼續執行本合同。

十一、補充條款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訂和終止均受正式頒佈的中國法律法規的保護。

11.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方執一份,做為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的依據;並做為甲、乙雙方的見證方。

11.4 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1.5 本房屋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十二、補充説明

12.1此合同中的租金價格不包含租房發票,由租金所產生的一切税、費,由乙方負擔。裝修期間物業費、水、電及物業收取的因裝修帶來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等一切經營活動與甲方無關。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章:

代表人:

證件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居間人(丙方): 備案證明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丙方的居間撮合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

(一)租賃用途: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確認及房門鑰匙的移交視為交付完成。

免租期(含裝修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免租期內乙方不支付租金。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期內乙方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的,租賃期滿在同等市場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第四條 租金和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每天/每建築平米,出租建築面積為 。每月租金為: 元整(¥: )。租金總計: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

乙方首期租金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前,其餘每期租金在實際付款月起租日(減除免租期)前支付。

(二)押金: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居間服務

(一)丙方已認真負責地為甲乙雙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提供機會或媒介服務,如實報告有關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事項,並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驗。

(二)本合同簽訂當日,甲方應向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乙方應向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作為佣金,支付方式:□現金/□轉帳支票/□銀行匯款。付款方逾期支付居間費用的,還需按未支付金額每日1% 的數額支付違約金。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租賃雙方解除、中止或變更租賃關係的,租賃雙方仍應向丙方支付所約定的佣金。

第七條 房屋維護及裝修

(一)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乙方對承租區域進行裝修,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並提前將裝修方案及設計施工圖紙交甲方及甲方物業管理機構,獲得甲方及物業管理機構同意後方可施工,乙方承擔承租區域的裝修費用及協調工作;承租期內乙方改動、調整承租區域的主要結構,須事先獲得甲方同意; 在不影響承租區域主要結構和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對承租區域進行粉刷、清潔和添附房屋附屬設備設施。

(三)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1、對於該房屋的主要結構、固定管道線路及固定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 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0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房屋的主要結構、固定管道線路及固定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九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30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30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到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壹倍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租金標準的兩倍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委託代理人 : 聯繫地址: 聯繫方式: 年 月 居間人(丙方)簽章: 經紀執業人員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繫方式: 年 月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日 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市 區 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 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户。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户。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店鋪商鋪租賃合同”版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 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產證明覆印件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複印件

附3: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4: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9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 商業用房租賃事宜, 經協商一致,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特簽訂本合同, 並願意自覺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甲方將座落於 的商業用房(以下簡稱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該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1、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年年 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2、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將於

3、租賃期滿, 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如願續租,應於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賃用途

乙方在該商鋪經營的商鋪名稱為: 。該商鋪經營範圍為: ,乙方如改變該商鋪名稱或經營範圍,須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門的許可。

第四條 租金、租賃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該商業物業的建築面積為 ㎡ ,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 具體情況如下:

2、乙方按____ _ __向甲方支付租金,即每_______支付一次。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支付首期三個月租金和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1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 元。如乙方無違約且辦理完相關退房手續後,在租賃期滿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租金繳付:乙方應提前15天向甲方如數按期繳付租金(繳付方式詳見第十四條第五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5、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繳交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税費及繳交工商行政管理費。

第五條 物業管理和物業服務費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物業公司負責商鋪的物業服務, 物業公司主要對商業用房公共部分的保安、衞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乙方應服從物業公司的管理和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水電費、排污費、停車費、 等其他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的分攤費用。

2、物業服務費以建築面積計算,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乙方承租該商鋪每月應繳的物業服務費為人民幣 元。日後物業公司將視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物業服務費及其交付時間、方式依物業公司的規定。

第六條 商鋪的使用及維修

1、甲方負責商鋪公共設備的維修及保養。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承租商鋪、公共設備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損壞,由乙方自行承擔維修責任。如乙方拒絕維修,甲方可代為之,由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或物業公司造成的損害。

3、乙方承租後自行裝修部分、增加或增設的設施,由乙方自己承擔維修責任。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小區內商鋪的所有權,甲方將本商鋪出租給乙方所轉讓的僅僅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或處分權,甲方將商鋪出租後仍享有作為業主的權利

2、甲方有權委派物業公司進行物業服務,物業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3、甲方或物業公司有權在預先發出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檢查乙方有否違反本合同之約定或違反管理規章、以及檢查或修理該商鋪的公共設施和設備。

4、甲方或物業公司隨時有權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公佈介紹、修改或廢除任何有關使用該商鋪所需要遵守的規章。

5、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有權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並有權於其認為合適的地點張貼有關出租該商鋪的告示。

6、甲方或物業公司可以讓任何人或組織根據其認為合適的條件在小區商鋪的公共區域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等活動。

7、甲方通過委派的物業公司負責商鋪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的供應。

8、甲方有權按期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其承租的商鋪, 除本合同規定的限制和商鋪統一管理規則之外, 享有充分的使用權。甲方對乙方在店鋪內合法守章的經營管理活動不得進行干涉。

2、乙方須按時繳交租金、管理費及其它應繳之費用。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承租商鋪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轉租、分租、捨棄交予他人,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範圍。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須在收到通知書後的 日內結清有關費用並辦理退鋪手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4、乙方不得將所承租商鋪抵押。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乙方使用該商鋪的相關經營行為應合法,如果該經營活動違反法律及公共利益,應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進行或容許他人進行任何造成噪音、空氣污染、排污管堵塞的行為而影響鄰近商鋪或住户。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8、未經甲方或物業公司的書面同意,乙方的僱員或代理人不得在該商鋪外或小區內的任何地方招攬顧客或派發任何小冊子或宣傳材料。不得在該商鋪外任何部份張貼任何街招、招牌或任何種類之廣告。

9、乙方承租後,自辦營業執照,自負盈虧,一切債權債務均自行負責,與甲方及管理公司無關。

10、乙方必須依時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工商行政管理費和有關税款,逾期不交者,將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退還乙方的剩餘租金和租賃保證金(不計息),並按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金的二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在規定時間內與甲方結清相關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商鋪及有關設施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租金、租賃保證金、違約金。

2、下列事項非甲方的過錯而致, 甲方無需對乙方承擔責任。

(1)該店鋪任何部分之損壞,或因水滿溢流,或溝渠滿溢,或甲方在該店鋪內所設之固定裝置與設備之損壞,從而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財產的傷害及損失。

(2)由於防火、安全設置和其他設備停止運作而造成對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害或損失。

(3)該店鋪由於電和水供應上的損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損害或損失。

(4)有關該店鋪及店鋪內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應自行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及向保險公司投保,甲方概不負責乙方由此帶來的損失。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遲延繳交租金、物業服務費及其它應繳之費,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支付違約金。每遲延一日,應按所欠繳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 工作日未能繳足租金或物業服務費及其它應繳之費(無論是否已獲正式通知催繳),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店鋪,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應遵守的條款時,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改正錯犯期限內,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店鋪,停止該店鋪水、電等的供應,租賃保證金不予退還。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因乙方措施不當而致店鋪受到害蟲的侵害或暴風雨的破壞,或因乙方或乙方僱傭人員的故意或疏忽使店鋪遭受任何損毀,乙方須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方面的義務所構成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須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在決定乙方是否有違約時,乙方之僱員或獲准使用人之任何過失或違約行為即以乙方本身之過失違約行為論。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該店鋪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內發生所有權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並已結清租金或相關費用,甲方應在屆滿後 天內將租賃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

2、在本合同終止時,乙方須將該店鋪大門及所有的鑰匙交給甲方。乙方對於嵌入牆體、天花板、地面的固定裝修,應按照經甲方同意施工的施工圖紙標準及結構原狀交付於甲方,不得予以拆除。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的,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租賃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保留追償的權利。

3、甲方對其在租賃期間的裝修投資不予補償。

4、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乙方應在 日內清場完畢並辦理退租手續。否則甲方有權在相關獨立第三方監督物業管理公司或公證機關等將該房屋內所有非屬於甲方的財物清理出該房屋,由此產生的搬遷費、見證或公證費、保管費、公告通知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相關財物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對租賃房屋內屬於乙方的財產甲方有權留置。甲方不留置的,由甲方異地保管並通知乙方保管地點及領取期限。領取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乙方仍未領取甲方代為保管的物品,視為乙方自動放棄上述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按照自己認為適當的方式處置該遺棄財產。處置後所得款項用於支付乙方欠付甲方的款項及甲方代墊的搬遷費、公證費、保管費、評估費、通知費等費用。遺棄財產處置所得款項不足清償上述債務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

5、無論因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收回房屋或是因乙方違約甲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騰退房屋,在租用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之前,乙方仍應負擔實際佔用期間的房租、物業管理費及合同載明的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

對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作補充合同,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租金及其他費用的交付方式: 1、現金( ) 2、支票( )3、銀行轉賬 ( ) 甲方開户銀行: 賬號:

6、免租期:起租日起個月為免租期,即自 日止。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需繳交物業管理費和其它應繳費用。

7、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蓋章(身份證號碼):

地址: 通迅地址: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業房屋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出租地址

甲方將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場地使用,其經營範圍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同意承租,租賃面積最終以產權管理機關核定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個月。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需要續租,須提前____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雙方重新議定租金後,方可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為乙方不再繼續租賃。

第三條、租賃保證金

甲乙雙方商定本房租賃保證金為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正常終止後____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時,對商鋪無損壞,並且將商鋪拆除的隔牆恢復後,不影響房屋的二次租賃,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第四條、租金價格與租金交付時間

每平方米月租金單價為____元,月租金共計(按產權建築面積計)____元(大寫:____)支付方式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____日內預付下一期租金。

備註: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辦理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商鋪修繕和裝修

1、乙方應按妥善使用商鋪內的設施,保護房屋原結構和設備不受破壞(因室內裝修、裝飾需要,經業主同意拆除室內隔牆及牆內設施、設備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可以對所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其裝修方案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再向物業管理方申請施工。乙方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場裝修並服從物業管理方的統一管理。租賃期滿後裝修物的權屬處理,雙方商定:

(1)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房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和搬離可移動設施、設備,乙方承擔隔牆及室內設施恢復責任。

(2)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該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時,乙方應將承租範圍內拆除的隔牆及室內設施復原。

(3)租賃期內,若乙方整體轉讓未到期的該商鋪使用權時,需經甲方同意,並滿足甲、乙雙方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件,並且租金不低於當年每平方米的單價。受讓方需與業主重新簽訂房屋租租賃合同,裝修物權歸屬乙方處置。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對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相關物業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繳納維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內,轉由乙方享有並履行(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公共區域發生費用等各費用的交納),甲方與物業公司已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曉甲方有意出售本房產,若乙方未在本協議生效____日內書面表示願意承購本房產,則視為本條約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5、乙方應遵守《用户手冊》、《裝修守則》以及本物業的其它管理制度。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消防安全責任書》及其它物業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6、該房屋的質量保險費用由產權人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人身、財產(貨品等)的安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該房屋造成的損毀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1)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

(2)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3)拖欠房屋租金累計____日以上。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但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裝修損失。

3、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乙方享有轉讓權。乙方轉讓,須告知並徵得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

4、因業主轉讓房產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的經營權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八條、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毀,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而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全額保證金。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到期後自行作廢。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將所屬位於_________一樓的兩間門面房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每年租金為___萬元整,乙方自合同生效起交付第一年全年房租費(每年的元月三十一日前)

三、租賃期限為叁年整,從____________年二月一日起至____________年元月三十一日止。

四、乙方租賃該門面房用於經營餐飲,經營其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主題結構,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轉租給他方。

五、乙方在經營其間若經營不善,經甲方許可後可將該店轉組他方,其中乙方的所有裝璜可由乙方自行轉讓他方,轉讓時間不得超過本合同的合同期限,乙方若在三年經營期滿後需繼續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若乙方停止續租或在合同期間提前終止本合同,則乙方的所有裝璜無條件留給甲方,乙方在提前終止合同行為中乙方所預交給甲方的房屋租賃費不予返還。

六、本合同期間,甲方不得無故將該房屋收回,否則賠償乙方的合理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後生效。

甲方(簽名):

寫字樓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商鋪租賃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20__年11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及商品房預租合同為範本,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制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一、出租寫字樓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寫字樓的主要情況如下:

座 落:上海市_____區____路___號(弄)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

結 構:__________。

樓 層:本房屋所在建築共____層,本房屋位於第__層,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精裝修房配傢俱和電器(清單見後)。

(簡裝修不配傢俱電器)

(毛坯房)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複印件與原件一致。

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證本租賃事宜已經抵押權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處分本房屋,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的有關內容處理。

1—3 本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所有產權共有人均同意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與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房屋沒有權屬糾紛。(產權共有人以授權的方式委託甲方簽字,甲方保證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乙方辦公營業使用,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為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為該段裝修時間向甲方補償人民幣____元。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_ 年內不變,自____年__月__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_______ %範圍之內。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滯納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現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後,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房屋和設備日常維修由乙方承擔。設備、房屋維修、物業管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費用指房屋日常發生的小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包括燈、門、水電、燃氣設施以及其他屬於甲方的設施。房屋出現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牆體裂縫、基礎下沉、房屋漏雨滲水等。)

5—3 雙方同意由乙方負責辦理本房屋的意外商業保險事宜,並承擔保險費用,保險受益人為甲乙雙方。保險範圍包括:甲方擁有產權的本房屋、設施、傢俱和電器;乙方擁有的傢俱電器設備。若因發生意外情況如火災等造成雙方的財產損失,由雙方共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獲賠償金按照所保險合同中所保險的內容由雙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 -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另外,屬於甲方維修範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於此範圍,但雙方同意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妥善解決。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2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6-5 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6-6 乙方保證不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1.5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7-3 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或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協商處理)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乙方)向上海_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____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根據國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給第三人後,本合同繼續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 乙方為自然人的情況下,若在租賃期內由於乙方發生人身意外事故導致意外死亡,根據國家法律,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乙方的家人、法定繼承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五)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賃期間房屋發生權屬糾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四)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六)乙方擅自轉租房屋、轉讓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日的;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個月的租金做為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個月的資金做為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如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並且處分該房屋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11-2 若因政府調整規劃等原因發生房屋拆遷,雙方同意按照政府有關拆遷的規定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11 -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立即生效。生效後的____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上海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並向乙方提供備案證明的複印件;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 甲方應按照國家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費發票。

11-5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完成合同備案後的__個工作日內負責與當地公安派出所簽定治安責任保證書。乙方應全力協助辦理好相關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乙方辦理相關事宜。

11-6 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本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令、法規的事情;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條例;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11-7 若乙方在本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11-8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9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10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11-11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兩份,上海市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國籍:

國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產權共有人(簽字):

住址:

住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經紀機構名稱(蓋章):

經紀人姓名(簽字):

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

附件一:該房屋的房地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

(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該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三: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及設備的約定

(粘貼處) (騎縫章加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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