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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通用5篇)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通用5篇)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出租人)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通用5篇)

乙方: (承租人),身份證號:

按照瑪納斯縣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共租賃住房入住通知單》,乙方符合瑪納斯縣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條件。根據《瑪納斯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瑪納斯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下簡稱甲方)與乙方就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公共租賃住房座落在 小區 號樓單元(建築面積。乙方再分配給本單位符合瑪納斯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規定且住房困難職工。

二、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三、月租按 元/平方米計收,年租額計人民幣 元。其中包括(物業費元+暖氣費+衞生費+押金元)

四、租金交納方式:乙方統一向住房職工收取後交給小區物業公司。租金按年收取,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交租,無故拖欠租金超過30日,甲方加收月租額10%的滯納金。

五、根據《瑪納斯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租金返還規定,一年到期後,甲方須返還乙方所交租金%,乙方也可將返還租金頂交下年租金。

六、乙方達到我縣規定的應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條件時。由甲方通知乙方騰退,如拒不騰退,自應騰退之日起甲方按市場價收取租金。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將承租屋私自轉租或轉讓的;

2.將承租的房屋作價資,與第三者進行聯營或合營商業、服務業,變相出賣使用權的;

3.無正當理由拖欠租金六個月以上或房屋連續閒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調換住房的;

5.外遷、外調或其他原因騰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進非法活動的;

八、乙方負有愛護、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義務。乙方租住公共租賃住房不准許對房屋進行裝修、改變房屋的結構、破壞房屋的配套設施,因上述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居民個人承擔。

九、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時,雙方均應服從,合同終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負責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按有關法規、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範性文件等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位於 公共租賃住房(□成套□非成套□成套住房的一部分或小套型成套住房)租賃給乙方使用。

2、該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如遇預測面積的,以實測面積為準,租金多退少補)。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乙方居住或與乙方符合配租條件的家庭成員共同居住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租賃期屆滿前乙方需續租的,應提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經市級經租管理機構審核符合條件的,可按有關規定辦理續租手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合同公證及房屋押金

1、本合同實行公證管理,除能享受租金減免的家庭,由甲方承擔全額公證費用外,其餘由甲、乙方各承擔一半公證費用。

2、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 元,租賃期滿或房屋退出經甲方驗收合格後,退還房屋押金。

第四條 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租金為每月 元。如乙方符合有關租金減免政策,經市級經租管理機構確認後可在核定期限內予以減免計收租金。本合同期內如遇政府調整租金標準時,按屆時的租金文件規定執行。

2、合同簽訂後不足半個月退租的,租金按半個月收取;滿半個月不足一個月退租的,租金按一個月收取;滿一個月後退租的,租金按照實際租住天數計算。

3、租金按季支付,乙方應於當季首月10日前向甲方繳納租金。乙方逾期繳納租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總額0.2‰的滯納金。乙方欠租超過6個月,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可採取措施追繳拖欠租金和滯納金。

第五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

租賃期間,乙方負責支付水、電、有線(數字)電視、網絡寬帶、煤氣、垃圾清運、小區管理等費用。

第六條 房屋使用及修繕

1、房屋使用

(1)甲方確保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能正常使用,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的規定。

(2)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不得自行裝修或拆改。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應原樣修復或賠償實際損失。

(3)為保證公共租賃住房的合理、有效使用,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檢查住房使用情況及核對住户的有關資料,乙方應予以配合。

2、房屋修繕

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為原則,對房屋實施維修養護。對甲方實施的室內及相鄰區域的維修工作,乙方應予配合。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

(2)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的。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取消其租賃資格,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日後解除),收回該房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造成的損失。有轉租轉借行為的,乙方應向甲方返還轉租轉借期間的所有收益。對有關情況,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相關政府部門及社會通報,並將有關情況記入乙方不良誠信紀錄。情節嚴重的,甲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1)承租人採取隱瞞事實情況、提供虛假資料、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2)承租人無正當理由,累計6個月以上未實際居住的(以房屋所在小區物業服務公司或其他管理方的記錄為準);

(3)承租人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的;

(4)承租人擅自將公共租賃住房轉租、出借給其他人員居住的;

(5)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裝修現狀的;

(6)死亡、失蹤、出國定居等未實際居住的;

(7)承租人不再符合本辦法規定申請條件,未按要求及時辦理退出手續的;

(8)存在違反公共租賃住房使用規定和合同約定其他行為的。

3、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5、租賃期間,乙方自願退出公共租賃住房時,可提前向甲方申請終止本合同,雙方據實進行相關費用的結算。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公共租賃住房遇拆除或改造的,按有關規定執行。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九條 申報義務

在租賃合同期內,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准入條件的,應主動向甲方申報,並自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准入條件之日起30日內終止租賃合同,結清相關費用後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第十條 房屋騰退、驗收

1、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在10日內騰空該房屋,並通知甲方驗房。甲方應在收到預約驗房通知後的5個工作日內與乙方共同 驗房。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丟失的,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騰退房屋時,應當拆除房屋內的裝飾物。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房屋騰退後未移除或拆除的房屋內物品,視為遺棄物,甲方有權處理。

3、乙方應在驗房結束後的5日內,結清租賃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並憑租賃合同、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結清憑據、本人身份證等到雙方約定地點辦理退房手續。

4、乙方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合同有關約定,且不騰空退還房屋的,甲方有權單方收回公共租賃住房。乙方在房內的物品,甲方可在公證機關的現場監督下,進行清點、騰空。

第十一條 乙方承諾:本合同中填寫的名稱、聯繫方式、證件信息準確無誤,為甲方與乙方聯繫的唯一方式。聯繫方式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依據上述聯繫方式向乙方發送的各項通知,自發出之日起3日即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合同公證,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收回租賃用房,乙方拒不騰退的,甲方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若甲方向浙江省杭州市國立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浙江省杭州市國立公證處可依本合同中填寫的聯繫方式以發函的方式確認違約事實。若乙方在核查函規定的工作日內沒有提出異議,則視為乙方對違約事實無疑義。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如遇國家或地方政府法規政策調整,本合同與之有牴觸的部分,以調整後的法規政策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浙江杭州市國立公證處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坐落於 寬城 區 首山逸居小區 棟 單元 室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及共同承租人居住使用。該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以權威機構出具的房屋建築面積測算報告書為準),户型 室 廳。

第二條 房屋租賃期限為 12 個月,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佰 拾 元)。

第四條 租金季度繳納,乙方應當提前一個月繳納下一租期租金,季度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

第五條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繳納租賃保證金 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合同期滿或終止,乙方無違約事項和其他損害事由,甲方在乙方騰退房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定期檢查房屋,確保出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安全、完好狀態。

2、對乙方入住、退出等情況進行登記管理,並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3、對乙方的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資產、住房等變動情況進行核查。

4、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拒不騰退住房的,甲方有權提起訴訟,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租賃期間對該房屋的正常使用權。

2、乙方應當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不得對房屋進行拆該裝修。

3、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財產損失和人身損害的,乙方承擔維修責任、賠償責任。

4、配合甲方對房屋及附屬設施進行檢查或維修,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及附屬設施不能及時維修而發生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間未盡約定的修繕義務,經房屋安全鑑定機構書面確認嚴重影響居住的。

3、租賃期內,乙方超過政府規定的收入標準或者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

4、乙方採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欺騙方式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權。

5、乙方轉租、出借、擅自調換的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

6、乙方無正當理由連續空臵承租房屋6個月以上的。

7、乙方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 8、乙方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結構或使用性質的。

9、乙方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10、乙方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11、乙方違反租賃合同約定的。

1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九條 房屋騰退

1、乙方應自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30日內騰空該房屋, 並結清租金、物業費、水、電、氣等相關費用,將房屋及附屬設施按原樣交還甲方。

2、乙方在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後,不符合租住條件但暫時無法退房的,可以給予3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市場租金計收租金。

3、乙方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應當在30日內騰退該房屋。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可從其租賃保證金中直接劃扣。

2、租賃期間,乙方承擔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有線電視、物業服務、車輛停放費等費用。

3、乙方行為致甲方負責的物業公共區域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

4、租賃期滿,乙方應當退出公共租賃住房。需要續租的,應當在合同期滿3個月前重新向區住房保障部門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5、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共同申請人可按原租賃合同繼續承租,但需確定新的承租人,變更租賃合同,租賃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餘時間計算。

6、房屋設施設備見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7、甲方可以委託運營單位對該房屋進行管理,代為履行甲方在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長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委託的公共租賃住房運營單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號樓;位於第___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佔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

第二、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四、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租金按____________(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____________(月)(季)(年)的第___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_______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____________(甲)(乙)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____________(甲)(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___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___個月;

5.無正當理由閒置達____________個月;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__________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XX市XX街道XX小區X號樓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X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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