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範本(單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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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主要來源有哪些?
採取多種方式籌措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並在近期集中建設和籌集一批合適的中小户型租賃住房,目前主要渠道有:
(1)結合舊城區改造,大型市政建設,大型居住社區等建設,單獨選址,集中新建;
(2)在新建、配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和其它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中,經規定程序批准轉化。目前正在研究,今後凡新出讓土地、用於開發建設商品住房的建設項目,均應當按照不低於建設項目住房建築總面積5%的比例配建經濟適用住房,配建的經濟適用住房移交給政府用於住房保障,其中合適的房源將用於公共租賃住房;
(3)利用單位(各類經濟和產業園區)自用土地建造;
(4)按有關規定,綜合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適當集中新建;
(5)對於因產業結構和城市結構調整而閒置的廠房、倉庫、辦公等非居住用房進行改建或改造;(6)收購或代理經租社會上閒置的存量住房;(7)積極探索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社會機構定向投資建設和提供房源等。
上海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範本
甲方(出租人):
【營業執照】【 】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承租人):
【營業執照】【 】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安排的居住使用人共人,姓名和公民身份號碼情況如下(以下簡稱“居住使用人”):
序號 姓名 公民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房屋情況和租賃用途
1-1甲方將座落在本市【區】【縣】路【弄】【新村】【號】【幢】室(部位)的公共租賃住房(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為平方米。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下列權屬證明:【房地產權證,編號:】【,編號:】,並告知乙方該房屋在訂立本合同前【已】【未】設定抵押。
1-2乙方向甲方承諾,承租該房屋用作居住使用,並在租賃期間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居住房屋租賃和使用、物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的相關規定,以及該房屋所在物業管理區域的管理規約或臨時管理規約。
1-3租賃期間,乙方可使用的該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以及需約定的有關事項,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作為甲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2-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雙方同意,甲方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由乙方進行驗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元違約金。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甲、乙雙方約定,在上述租賃期限內,該房屋月租金為(幣,下同)元(大寫:)。
3-2甲、乙雙方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標準。
3-3乙方應於【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當月】【下個月】的月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
3-4雙方選擇按以下第項方式支付租金:
(一)現金支付;
(二)委託銀行代扣款(扣款户名:;扣款賬號:);
銀行支行,帳號:銀行支行,帳號:);
(四)。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個月的租金,即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但還未交納的費用外,剩餘款項應在房屋返還時返還乙方。
4-2租賃期間,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氣、通信、空調、有線電視、、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其中應由分擔的,具體的費用分擔比例或金額,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除上述費用外,其他費用均由承擔。
4-3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燃氣的實際使用量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用電、用氣標準計價。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5-1租賃期間,乙方或居住使用人發現該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屬設施、設備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或居住使用人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或委託乙方或居住使用人進行維修。
甲方逾期不維修、也不委託乙方或居住使用人進行維修的,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5-2租賃期間,乙方及居住使用人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因乙方及居住使用人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
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3租賃期間,甲方應定期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應在檢查養護前日通知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檢查養護時,乙方及居住使用人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及居住使用人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第六條 續租
6-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滿甲方不再繼續出租的,應於租期屆滿前個月書面通知乙方。逾期未書面通知的,本合同租期屆滿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6-2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轉為不定期合同後,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自書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給予乙方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限內,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6-3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租期屆滿,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應於租期屆滿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經區(縣)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指定的機構對居住使用人重新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可以續租,租賃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符合條件的,不得續租,但居住使用人確有特殊困難,無法按約定返還該房屋的,經乙方同意,並由相關區(縣)住房保障機構批准,甲方應給予乙方不超過六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限內,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的租金以及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 房屋返還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日內返還該房屋;如本合同轉為不定期合同的,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寬限期屆滿後日內返還該房屋。
7-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元/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3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約定外,乙方返還該房屋時,該房屋及其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經甲方書面驗收認可後,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7―4居住使用人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户籍、並將户籍遷入該房屋所在派出所的公共集體户口內的,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之日】【屆滿後日內】負責將居住使用人户籍遷出公共集體户口。逾期未遷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元/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一)該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徵收的;
(二)該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毀損、滅失,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租賃期間被處分的;
(四)。
8-2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8-3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書面催告後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存在重大質量缺陷,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三)。
8-4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一)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採取隱瞞事實,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方式騙租該房屋的;
(二)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擅自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三)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擅自變更、增加居住使用人,且人均居住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四)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個月的;
(五)【乙方】【居住使用人】欠繳應承擔的費用累計超過元的;
(六)乙方或居住使用人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原因造成該房屋結構損壞的;
(八)居住使用人連續六個月以上不實際居住的;
(九)乙方或居住使用人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規活動的;
(十)乙方或居住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約或臨時管理規約拒不整改的;
(十一)。
第九條 合同登記備案
9-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簽字後日】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應當由【甲乙雙方】【甲方委託乙方】【乙方委託甲方】到該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9-2本合同登記備案後,凡登記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續租或者租賃關係終止的,雙方應按規定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延續或註銷手續。
9-3因租賃當事人一方未配合,致使另一方無法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或變更、延續、註銷手續的,造成的法律糾紛和經濟損失,均應由未配合辦理的一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該房屋交付驗收時,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設備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該房屋的租金並變更相關條款和附件內容。
10-2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造成居住使用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擅自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或】【並】【賠償損失】。
10-5租賃期間,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應與乙方協商一致,並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未與乙方協商一致的,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該房屋。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約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11-1本合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管轄。
11-2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者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2甲方聯繫地址:,郵編:;乙方聯繫地址:,郵編:。甲、乙雙方向前述對方聯繫地址以掛號信方式郵寄法律文書的,即視為法律文書已經通知並送達對方。
12-3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簽署:
簽署:
委託代理人簽署:
委託代理人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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