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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構合同(精選18篇)

鋼構合同(精選18篇)

鋼構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鋼構合同(精選18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

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和形式: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4、工程建築面積 ㎡ ,工程樓層 層 ,工程總價款 元 ,大寫:

5、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6、附註:

第二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 月 日前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包括:

1、施工場地及道路的清理、平整、並提供涉及到工程的隱蔽及障礙物資料,與鋼結構安裝的相關資料:

2、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施工專用配電板一處,保證滿足乙方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提供施工人員的食宿用房;

3、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義底。

4、甲方派駐 為工程現場代表,全權代表甲方履行職責。

(二)、乙方:

1、負責施工區域臨時設施的使用及維護、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

2、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第三條 工程工期

1、根據雙方協商,商定總工期 天(日曆天),自乙方收到甲方約定的金額定金以後 天內進場開工,進場前 天,甲方向乙方發出進場通知書,工期以進場通知書説明的進行時間開始計算。即 年 月 日以前竣工

2、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2.1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一項的要求,影響進場施工時間或影響工程的進度的。

2.2在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而指示造成停電、停水、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準確而延誤工期的;

2.3因為變更或由於乙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響工期的

2.4天氣因素影響施工的,包括下雨和刮颱風

2.5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或工程進度款;

2.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2.7因土建延期或質量不合格而影響乙方正常施工,及因甲方負責的其它工程項目交叉施工而影響乙方正常施工的。

2.8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的第三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損失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收到報告後,應在三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則被視為乙方的報告內容和延期要

第四條 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經甲、乙方雙方約定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規範和標準進行制度和施工,並按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3、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應及時通知乙方,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乙方就按要求拆除或重新施工,直到複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承包方對該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為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的

第二條期 個月。

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計算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即支付合同總價 %定金,計人民幣 元給乙方;

2、乙方鋼構材料進場安裝時,甲方即支付合同總價 %,計人民幣 元給乙方;

3、鋼構主體安裝完成及彩鋼板進場時,支付合同總價 %,計人民幣 元給乙方;

4、竣工驗收合格後七天內,餘款 元一次性付清。(留1%半年內無質量問題付清)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1、本工程的施工以設計文件和圖紙會審為依據,未經甲方或設計單位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作出修改。

2、甲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提前提出書面修改通知給乙方,並徵得設計單位同意,出具修改聯繫單。涉及工程款或工期變化時,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參照全國、浙江工程預算、費用定額和罰款。

第七條 工程驗收

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甲方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次日起七天應組織驗收,逾期不組織驗收,視為竣工驗收合格。竣工驗收通過,竣工日期為乙方竣工驗收報告提交之日。經驗收需要改進行,應為改進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第八條 獎罰及責任

1、乙方如未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延期完工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工程總價款為基數,按人民銀行同期限貸款利率,自應該竣工之日起計算至實行竣工之日止;

2、甲方也應按時支付工程款和工程餘款,否則按2%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工程竣工未經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則視為驗收合格。

第九條 糾紛解決辦法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雙方約定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簽訂地為乙方住所地。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雙方各執 份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1)執行。

4、補充協議:

發包方(單位蓋章) 承包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鋼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目標順利實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下列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施工範圍及內容: (工程承包範圍明細見附件)。

二、承包形式及報價:

1、承包形式:

2、預算造價或中標價:(大寫) 元整,¥ (是否含税金)

3、本工程暫定工程量: (結算時以實際發生量為準)。

4、本工程綜合單價: (具體綜合單價詳見後附《綜合單價確認書》)。

5、其它建築計算法按現行建築面積計算規則執行。如建設方變更通知下來還未施工,雙方協商後執行;如已施工需要返工,根據返工的工程量另加計算施工費。

6、合同承包範圍外的工程結算:以甲方簽證認可單為準。

7、價款的調整:施工期間如遇有法律、法規等的政策性文件,按政策性文件相應調整。

三、工程期限

1、經甲乙雙方協商,工程日曆總天數為 天。

2、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前完工驗收。

四、質量和規格

(一)用材規格、數量及要求:

(二)施工要求

1、本工程安裝時要嚴格執行《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按GB50205-20xx 規範執行,達到驗收標準,並經業主、質量監督站驗收合格。

2、對進場的材料及完成施工的成品要加強保護,防止變形、折彎或生鏽。

3、乙方在施工時必須精心施工,彩板安裝要特別注意不能有漏水點,打自攻釘時要橫平豎直,扣件安裝要美觀堅固實用。

4、在施工過程中應保持產品的清洗工作,不得蠻幹,講究文明施工。

五、工程款支付

乙方在搭建過程中甲方按照工程進度、質量並視驗收情況分階段清算。

1、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備料款人民幣 元。

2、主體鋼結構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再支付 元。

3、工程全部完工並驗收合格後,剩餘工程款(不包括質保金)甲方10日內一次性支付。

4、剩餘工程款 元人民幣為質量保證金,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一年後如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結清。

六、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圖紙文件 套,並就該工程對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2、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臨水、臨電等基本的現場作業條件。

3、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派專人對本工程進行監管,如發生設計變更,提前 日內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

4、甲方負責協調施工現場的秩序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環境;負責處理現場阻工問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應在工程完工後7日內組織驗收,7日內不組織驗收時,視同驗收合格。

6、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應遵守國家安全生產製度,服從甲方管理。

7、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鋼結構工程的質量標準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 量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返工。

8、乙方必須加強管理,組織協調人力、物力、財力等以確保工程按時完工,因乙方鋼結構原因 引起的工期延誤,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由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工期順延並承擔相應損失。

9、乙方搭建人員必須按照搭建操作規程進行搭建文明作業、安全作業,在搭建過程中若發生任何人身傷害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10、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帶,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必須接受甲方代表的安全監管,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人員做出相應處罰。

11、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分清責任後承擔相關費用及損失。

八、保修期及乙方保修責任

1、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一年鋼架構無透鏽,在此期間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包工包料返工維修。

2、在規定的保質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乙方無償保修。如因施工技術缺失、操作敷衍造成各結構間焊接開裂,螺絲鬆動等危及工程安全和使用壽命的各種缺陷。

3、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建築物損壞不在保修範圍內。如遭遇10級及以上風力造成棚頂撕裂,捲曲、變形及遇大雪造成棚頂塌陷,主體變形、坍塌。

4、如果出現在嚴重質量問題承包方除無償予以維修外,甲方將扣除乙方質保金並享有進一步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九、其他事項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設計變更、工程量加大,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價格後由甲方出具現場簽證結算。

2、甲方對分包的管理

甲方(或集團採購部)自行與分包隊伍簽訂分包合同,合同應包括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內容,分包隊伍發生的一切問題及事故與甲方無關。

3、甲方未履行支付義務,又未就延期付款與乙方達成一致,自應付款之日超過15日始按應付金額每日支付萬分之三延期利息(不含甲供材),工期相應順延。

4、乙方未能按總工期按時完工,又未就延期與甲方達成一致,自延期之日按合同金額每日支付萬分之三的延期違約金,工期不做順延。

5、按圖紙設計要求工程技術標準行業相關規範標準驗收。

十、違約責任

合同自簽訂後如單方終止合同,由終止合同一方向對方賠償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並加罰違約金工程造價的10%。

十一、爭議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 提請仲裁或向 人們法院提起訴訟。

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商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二、附則

1、本合同的雙方代表簽字扣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共發生合同爭議,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在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機構解決。

4、本合同一式 四份 份,甲乙雙方各持 兩份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構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承包方)

茲因甲方在中泓地產裝飾有限公司,雙方就有關鋼結構工程承包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把鋼結構工程承包給承包方,總建築面積(包括雨棚、包括室內隔層)共2100平方米。建築總高度 米。(承包內容不包括土建、不包括水電、不包括展示廳的玻璃牆、不包括隔層的樓面混泥土。)

二、 承包方的供貨施工範圍、責任

1、承包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藍圖提供材料;

2、委託正規的鋼構生產廠家加工;

3、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安全施工;

4、為施工人員買好保險。

三、甲方的責任範圍

1、 為承包方施工人員提供住宿條件,負責接通施工用水、用電,鋼結構施工電費由承包方承擔;

2、 處理有影響施工進度的外圍問題,辦理建設許可證及有關施工的一切手續。涉及到有關政策、安全監督、以及設計變更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施工工期

接到甲方通知後,承包方主要型鋼擇日起,工期預計60個正常工作日全部安裝施工完畢。在施工中如遇下雨 停電、停水或連續間歇性停電、停水, 以及土建進度、或甲方沒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影響工程進度時,工期順延。

五、工程款按每平方 元,大寫:壹佰捌拾玖萬元整 。現金支付(不含税)。

六、付款辦法

1、合同生效之日,約付至合同金額的10%)

2、鋼材進場(H型鋼、鍍鋅檁條)(約付至合同總金額的 60%)

3、鋼柱鋼樑安裝完畢、屋面瓦蓋完,牆面板安裝完畢。(約付至合同總金額的 90%)

4、完工後甲方應及時驗收,十個工作日沒進行驗收或甲方沒經過驗收而使用該廠房的,均視為驗收合格。甲方付給承包方人民幣 ,(約付至合同總金額的 100%)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爭議解決辦法: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雙方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商定按司法程序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承包方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構合同 篇4

工程名稱:委託單位:檢測單位:

委託單位(甲方): 檢測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檢測質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第二條、檢測依據

2.1 《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

2.2 《鋼結構超聲波探傷及質量分級法》JGT203-20xx

2.3 《建築鋼結構焊接技術規程》JGJ 81-20xx

2.4 《鋼焊縫手工超聲波探傷方法和探傷結果分級》GB11345-89

2.5 《緊固件螺栓、螺柱》GB/T3098.1

2.6 《鋼結構高強度大六角螺栓大六角熱圓技術條件》GB/T1231

2.7 《鋼網架螺栓節點》JG10 

第三條、檢測項目、數量及收費

第四條、結算與付款方式

4.1 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條方式進行結算。

4.1.1 按雙方約定的檢測費人民幣(大寫): 實行總包。

4.1.2 按第三條的收費標準,以實際檢測量進行結算。(實際檢測量為報告數量)

4.2 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條方式進行付款。

4.2.1 合同簽訂 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檢測費 元。

4.2.2甲方預付檢測費 元,餘款在領取報告時憑乙方出具的《檢測結算單》一次性付清。

4.2.3甲方在領取報告時一次性付清全部檢測費。

第五條、收費依據

1.《關於核定新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項目收費標準(試行)的批覆》九價費字(20xx)38號;

2.《關於核定新增建築節能等建設工程質量檢測項目收費標準(試行)的批覆》九價費字[20xx]24號;

3.《關於核定新增建築節能等建設工程質量檢測項目收費標準(試行)的批覆》九價費字[20xx]14號;

4. 暫無國家收費標準的項目由甲、乙方商議確定。

第六條、雙方義務、權利

6.1 甲方義務

6.1.1 向乙方提供與檢測相關的設計圖紙及相關技術資料;

6.1.2根據乙方要求做好現場準備工作;

6.1.3 協調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做好現場檢測的見證工作;

6.1.4根據合同約定按時支付檢測費用。 6.2 甲方權利

5.2.1 對測試數據有知情權;

6.2.2 從乙方獲取相關檢測諮詢服務。

6.3 乙方義務

6.3.1 根據甲方需要提供檢測資質證明文件;

6.3.2進入工地現場後 天內完成現場檢測工作。遇特殊情況應及時與甲方溝通。

6.3.3現場檢測全部結束後 天內出具正式報告。

6.3.4遵守甲方工地文明施工有關規定,安全操作。

6.4 乙方權利

6.4.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交納檢測費有停止檢測及提交檢測報告的權利。

6.4.2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的規定將檢測不合格結果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七條、樣品處置

7.1乙方對檢測合格的或破壞性樣品原則上不予保留,不合格樣品保留十五天,甲方如有其它要求,請在“委託協議書”中説明。

7.2甲方對貴重的或要求回收的樣品應在“委託協議書”中註明,並於送檢的十五天內辦理領取回收手續,逾期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八條、檢測結論異議的處理

8.1 甲方對檢測結果持有異議,應及時與乙方協商,也可經雙方共同認可的檢測機構複檢。

8.2 複檢結果與原結果相同時,由甲方支付檢測費用,反之由乙方承擔複檢費用。 8.3 若甲乙雙方對複檢結果仍有異議,應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解決。 第九條、説明

9.1 正式進場時間由檢測聯繫人電話確認,屆時甲方務必完成現場的準備工作,否則延誤檢測的責任由甲方自負。

9.2 對檢測的服務與質量有議異可向乙方申訴(申訴電話: )。

第十條、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 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行:

單位蓋章:簽訂日期:

帳 號:

單位蓋章:

鋼構合同 篇5

發包單位(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及地點:

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根據國家經濟合同法條例規定,同意訂立合同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承包方式及內容

(一)、承包方式:總價包乾

(二)、承包內容:乙方包鋼結構、屋面、圍護的材料、製作、生產運輸、安裝。但不含土建配合費和防火。

第二條:工程總造價:

工程總造價: (¥ 元,含總包費3%);未含税收,如要乙方提供發票,在總造價的基礎上加5.72%作為税金。

第三條:工期:

工期初定為 天, 從 到 。

第四條:付款方式與結算方式:

(一)、合同簽訂後兩天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3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二)、鋼結構到貨兩天之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30%作為到貨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三)、屋面材料到貨兩天之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30%作為到貨款;即人民幣: 元整(¥ 元)

(四)、工程進度達到80%時,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5%作為進度款,即人民幣: 整(¥ 元)

(五)、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三天內,一次性付清合同總額的5%的餘款,即人民幣: 整(¥ 元)

第五條、工程技術條件:(詳見圖紙)。

第六條、工程質量

(一) 鋼結構工程乙方應按照(鋼結構設計與施工規程)(JGJ17-88)進行設計選材、製造和安裝。

(二) 鋼結構工程乙方應按照相應的國家規定進行設計,生產和安裝。

(三) 乙方應嚴格保證材料質量,加工產品嚴格檢驗,檢驗記錄留廠內備查,出廠產品附備查驗文件。

(四) 乙方設計圖紙需及時提交甲方確認後方能製造安裝。

(五) 所有鋼結構表面必須作防腐處理。二底漆二面漆。

(六) 乙方對鋼結構的使用性和安全性能負責。

第七條、驗收和資料:

(一) 驗收

(1) 工程竣工,乙方自檢通過後報甲方組織驗收,並以竣工驗收為準。

(2) 驗收方法採用國家標準及本合同的質量要求進行質量驗收。

(二) 資料

(1) 驗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有關的產品合格文件及有關質檢評定資料一式三份,作為整體工程資料備案,資料按GB(JGJ17-88)整理。

(2)本工程一切來往文件、通知、請示等資料均需有對方工地代表簽字方為有效,如有發生爭執當以有效文件為依據。

第十一條、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 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工程款和進行結算.

(2) 及時組織審核乙方的設計、施工等有關圖紙和工程竣工驗收。

(3) 組織鋼結構安裝用工作面的驗收,工作面不合格乙方有權拒絕安裝並順延工期。工作面(主要指基礎平面等)不屬於乙方承包內容,甲方必須提供合格工作面,不得推卸責任。

(4) 協調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業主、土建等方面的關係。

(5) 組織有關單位檢查和處理四邊建築物情況,做好防護和善後工作,因此發生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6) 協調本工程施工過程中與各方面的關係。負責與有關方面協調,提供本工程水電接駁以及生產臨時場地,提供安裝人員住宿。

(二)乙方責任

(1) 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紙組織材料,生產和安裝。並做好自檢工作,確保質量和進度。

(2) 接受甲方工地代表的質量監督和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因製作安裝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質量、安裝事故,由乙方負責,返工費用自理。

(3)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嚴格遵守治安條例,做到文明施工,並對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負責。

(4) 負責所有進場材料的保管及未驗收的成品保護。

(5) 指派專門工地代表或負責人,以便聯繫工作。

(6) 工程竣工驗收後,清理現場(包括生產,生活的材料和臨時設施)。三日內全部退出現場。

(7) 乙方負責自工程驗收之日起一年內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而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免費保修。

第九條、其它

(1) 本工程為專業較強的工程,乙方不得轉包給第三者。

(2) 本工程以總價包乾,竣工後按合同不變總價結算。

(3) 甲方由於資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沒有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曰期可相應順延。

(4) 由於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工期,可根據甲方工地代表簽證後順延。

第十條: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在合同執行中雙方發生爭執,經協商不能調解時,由廣州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日起一年保修期滿自行失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任何一項條款禁止單方改動,如需改動,雙方代表人同時簽字,並蓋雙方合同章(或公章)方可生效,否則視為無效條款。

甲方 :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鋼構合同 篇6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⒊承包範圍和內容:

按照設計圖中包含的如下工程項目:

第二條 工程期限

⒈開工日期:本工程定於 年 月 日開工。(以合同簽訂後乙方接到甲方正式通知進場施工之日為準)

⒉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總工期為 天。

⒊如遇下列情況,經監理、甲方代表現場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⑴重大變更設計,提供的如工程等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⑵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⑶非乙方原因。

⑷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而影響施工。

第三條 承包方式及合同價款

⒈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⒉合同價款:

3.預算報價清單見合同副件。

第四條 質量標準

⒈本工程質量等級要求:合格;

⒉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強制性標準施工,並接受監理單位及甲方派駐工地代表的監督。

第五條 甲、乙雙方義務

⒈甲方義務:

⑴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及有關設計文件肆套。 ⑷提供施工現場施工面的交接。

⑸委派項目部進行現場管理工作。

⑹按合同的約定及時辦理驗工計價手續,撥付和結算工程價款。

⒉乙方義務:

⑴協助甲方做好開工前的準備工作。

⑵制定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報告等,並及時送甲方及有關部門。

⑶按合同約定竣工驗收,交付使用。

⑷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合同約定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的監督。

⑸乙方負責在甲方指導下按照國家現行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制工程的施工和竣工資料。 ⑹已完工的工程,在驗收交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乾淨施工場地。

第六條 材料供應

⒈全部工程材料、施工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⒉工程所用材料必須符合設計、施工驗收規範要求和質量標準,附有產品合格證,並按國家規定進行試驗合格後方可用於工程(合格證及試報告據作為竣工資料交甲方)。

⒊對乙方自行採購的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清理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合格材料,並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且工期不予延長。

第七條 施工質量及安全

⒈隱蔽工程以及其他關鍵工序,乙方必須按規定提出申請,等甲方、監理人員檢查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無檢查簽證的隱蔽工程視為不合格工程。

⒉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和監理公司,乙方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承擔一切責任。

⒊工程竣工後,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

⒋在施工中,乙方必須嚴格遵循國家和建設單位關於安全生產的規定,重視施工現場作業安全,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持保護,保障施工人員和人民羣眾的安全,在必要的地點和時間內設置照明和保護,警告信號標誌和看守,避免人身傷亡事故。

⒌乙方應根據國家現行安全操作規程及甲方工地的有關安全制度要求教育施工人員嚴格進行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若發生因乙方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如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造價和工程款的支付與結算

1、結算依據:本工程造價根據設計圖紙等相關的設計文件,按照雙方約定及本市的材料信息價和相關的取費標準計算。

2、結算方式:工程按工程總價的85%和甲方結算,由甲方負責交納所有的和本工程有關3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0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甲方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五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乙方給甲方辦理工程交工手續。

4、付款方式:

乙方的材料進場後, ;

鋼結構部分安裝完畢後, ;

鋼結構工程通過合格驗收後, 。

4、保脩金支付:

第九條 合同價款調整。

發生下列情況,合同價款可作相應調整:

⒈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⒉原預算批准單位和建設單位批准的經甲方認可的變更設計。

第十條 違約責任

⒈乙方責任:

⑴嚴禁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轉包,未經甲方的同意,不得將工程分包或轉包,違約將追究有關責任。

⑵工程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要求的,負責無償整修或返工,直至工程驗收合格,並擔負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責任。

⒉甲方責任:

⑴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責任,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⑶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 竣工驗收

⒈竣工驗收,以國家對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和施工設計圖紙及説明書、施工技術文件和質量保證資料為依據。

⒉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文件及工程驗收報告。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主管部門調解解決,經調解達不成協議時,可向當地中級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1.合同未盡事宜和未列入事項,由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工程款結算清後失效。

3.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貳 份。

發包人: 承包人:(公章)

年月日:

鋼構合同 篇7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景德鎮近現代陶瓷工業遺產綜合保護開發項目――A、B、C區鋼結構工程

分包工程地點: 景德鎮市新廠西路150號(原宇宙瓷廠)

分包工程承包範圍:A1、A2、A3、C1、C2、C3、C5、C6、C8、C11、C15樓號鋼結構(樑、柱、樓梯等)的深化設計(出圖及計算書)、製作(含除鏽塗裝、防火塗料)、運輸及安裝 。

二、 分包合同價款(暫定):

大寫金額:人民幣 壹仟柒佰叁拾萬 元整,小寫: 17300000.00 元。

本合同價款為含税綜合單價,閉口包乾(詳見附件分包人的報價單)。

三、 分包工程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 20xx 年 11 月 20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於 20xx 年 05 月 20 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為: 90 天。分包人必須根據承包人節點工期要求,落實好各項材料、設備、勞動力等調配工作,不得因承包人或發包人工期的調整而增加任何額外的費用。

四、 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一次性驗收合格 。

五、 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招標文件、補遺文件、澄清文件、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 分包人的投標書及報價書、承諾書及其他附件;

4. 除工程價款及與造價、付款有關條款之外的總包合同

5. 本合同通用條款;

6. 本合同專用條款;

7. 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 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六、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質量等級,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 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並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全部責任。

十、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分包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或法人的充分授權)、施工本工程的相應資質、能力,並承諾提交給承包人的資格、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書及授權書均為真實、合法、有效。

十一、 合同份數及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xx 年 11 月 15 日;

合同訂立地點: 上海市寶山路888弄12號303室

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各執二份,正本不得省略通用條款,副本可以省略通用條款(通用條款對正副本均有法律效力)。

雙方約定本合同在加蓋合同專用章或法人公章,並由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署後生效。

承包人:(合同專用章或公章) 分包人:(合同專用章或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鋼構合同 篇8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0.000以上鋼結構工程、彩鋼板工程,不包括任何土建、水、電、暖、門、窗、消防及防火塗料工程。

四、承包方式:

五、合同總價款: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

六、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簽訂後 日內,預付乙方工程材料款,大寫: 萬元,小寫:¥: 元整;

2、主鋼構進入工地三日內,甲方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整;

3、鋼構安裝完畢、屋面板或牆面板進入工地三日內,甲方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4、工程竣工驗收後三日內,甲方付乙方工程驗收款: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整。

七、工期與質量

1、工期:甲方預付工程款到乙方賬上起 天完工,其中設計工期 天,製作工期 天,進入現場安裝 天(有效工作日)內安裝完畢,不可抗力或遇四級以上風及雨雪天氣工期順延。

2、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鋼構施工驗收規範及設計要求執行,鋼板、型鋼及彩鋼板正負公差在規範許可範圍內。

3、乙方對所施工的工程自雙方驗收合格壹年內免費保修,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保修期滿後乙方對該工程負責終身維護,基本材料費用及人工費由甲方負責。

八、雙方工作

1、甲方派駐工地代表一位,併為乙方提供便利的施工條件;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乙方施工人員食宿地方、協調地方關係等;甲方所在地各行政部門的不合理收費或當地羣眾無理取費,均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

2、乙方派駐工地代表一位,負責與土建方溝通並與甲方代表一同對本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全程監控,直至本工程通過竣工驗收。

3、在施工過程中,如甲方工程變更,必須以甲方、乙方代表共同簽字為依據,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日期和金額付款即視為違約,乙方有權停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承擔乙方停工損失,甲方按合同總金額的1‰支付日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竣工即視為違約,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做為日違約金;以上違約金累計計算。

2、乙方施工完畢後即通知甲方進行驗收(時間自乙方正式通知甲方七日內),甲方如不配合或故意拖延驗收、擅自動用或提前使用本工程均視為本工程已驗收為合格工程,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它問題均由甲方負責。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除全額賠償守約方實際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補償。

十、爭議解決方式:雙方發生爭議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由守約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或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雙方會審認可後圖紙、簽證、變更及來往函件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前後牴觸時以日期在後為準。

2、本合同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將合同條款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3、本合同不含配套費,即鋼構承建方與土建方互不支付費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補充條款

1、地腳錨栓由甲方委託土建施工方預埋並由其承擔材料費、安裝費、措施費,乙方免費派技術人員現場指導;

2、乙方施工期間現場施工人員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規章制度;

5、本工程成交價為不含税價,如工程所在地税務機關追究應由甲方出面協凋處理,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6、乙方免費為甲方設計鋼構圖紙,並提供施工圖兩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構合同 篇9

甲方: 合同編號: 20xx0629-1

乙方: 簽訂時間:20xx年6月29日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就本加工製作相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遵照執行。

一、加工製作內容

1、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加工。

2、主鋼構:

材質為 Q235B ,製作單價為 5800 元/噸( 不含税 )。

3、次鋼構:

材質為 Q235B ,製作單價為 5800 元/噸( 不含税 )。鋼結構合同4、計重方式: (□過磅記重 □理論記重)。

二、合同價款及結算方式

1、合同總價為 元,大寫

2、甲方應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定金,甲方提貨時須按提貨數量付清貨款,定金於最後一次提貨時結算。

3、以上價款為 加工製作 費,不包括各類檢測、探傷、報建、實驗等費用,如果發生以上費用,甲方需註明且乙方要另計費用。

三、質量標準及驗收

1、乙方應按照國家現行的鋼結構製作規範認真加工製作,確保鋼構件達到圖紙設計和鋼結構規範的要求。

2、鋼構件加工驗收按合同、圖紙及説明文件的要求,依據國家現行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規定,由甲方在乙方加工基地進行驗收。如需第三方檢測報告,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測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交貨地點、期限及運輸

1、交貨地點:甲方在乙方工廠內提貨。

2、交、提貨期限:乙方應於收到定金之日起 日內完成加工製作,乙方製作完成後有權通知甲方提貨,甲方應於接到通知後 十 日內提貨。如遇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順延工期的情形,則乙方加工工期相應順延。

3、運輸:甲方負責運輸及運輸費用的承擔,乙方負責裝車,裝車費在合同價內,構件到

達目的地後由甲方負責卸貨。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於支付定金後 日內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並簽字蓋章確認。如甲方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圖紙,則乙方可順延交貨日期。甲方如需更改圖紙,必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提供圖紙錯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相應順延工期。如導致工程量增加的,甲方應追加合同價款,同時,甲方應支付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包括材料損失費、誤工費等。

3、乙方不得擅自外協加工,乙方必須按甲方指派的現場質量監理的合理要求製作,對甲方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4、甲方如在現場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修改,乙方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趕到現場協助解決。

六、合同糾紛處理方式:雙方友好協商,發生訴訟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其他事項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甲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 聯繫電話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鋼構合同 篇10

甲方: 合同編號: 20xx0629-1

乙方: 簽訂時間:20xx年6月29日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就本加工製作相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遵照執行。

一、加工製作內容

1、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加工。

2、主鋼構:

材質為 Q235B ,製作單價為 5800 元/噸( 不含税 )。

3、次鋼構:

材質為 Q235B ,製作單價為 5800 元/噸( 不含税 )。

4、計重方式: (□過磅記重 □理論記重)。

二、合同價款及結算方式

1、合同總價為 元,大寫

2、甲方應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定金,甲方提貨時須按提貨數量付清貨款,定金於最後一次提貨時結算。

3、以上價款為 加工製作 費,不包括各類檢測、探傷、報建、實驗等費用,如果發生以上費用,甲方需註明且乙方要另計費用。

三、質量標準及驗收

1、乙方應按照國家現行的鋼結構製作規範認真加工製作,確保鋼構件達到圖紙設計和鋼結構規範的要求。

2、鋼構件加工驗收按合同、圖紙及説明文件的要求,依據國家現行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規定,由甲方在乙方加工基地進行驗收。如需第三方檢測報告,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測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交貨地點、期限及運輸

1、交貨地點:甲方在乙方工廠內提貨。

2、交、提貨期限:乙方應於收到定金之日起 日內完成加工製作,乙方製作完成後有權通知甲方提貨,甲方應於接到通知後 十 日內提貨。如遇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順延工期的情形,則乙方加工工期相應順延。

3、運輸:甲方負責運輸及運輸費用的承擔,乙方負責裝車,裝車費在合同價內,構件到達目的地後由甲方負責卸貨。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於支付定金後 日內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並簽字蓋章確認。如甲方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圖紙,則乙方可順延交貨日期。甲方如需更改圖紙,必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提供圖紙錯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相應順延工期。如導致工程量增加的,甲方應追加合同價款,同時,甲方應支付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包括材料損失費、誤工費等。

3、乙方不得擅自外協加工,乙方必須按甲方指派的現場質量監理的合理要求製作,對甲方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4、甲方如在現場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修改,乙方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趕到現場協助解決。

六、合同糾紛處理方式:雙方友好協商,發生訴訟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其他事項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甲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 聯繫電話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鋼構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項目名稱:鋼樑、鋼柱加工

1.2工作內容:鋼結構車間加工製作

2、合同價款

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3、鋼結構加工費支付:

此工程總價為:暫按60噸*1100元/噸 = 66000元

簽訂合同預付總價的30%,餘款提貨時全額付清。

工期:暫訂 年 月 日交貨(具體根據甲方提供材料的進度情況)

4、爭議

4.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浦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仲裁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雙方接受。

5、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後終止。

6、合同分數

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鋼構合同 篇12

甲方:成都有限公司

簽約地點:四川成都市

乙方: 簽約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充分協商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

二、 加工內容:

1、加工單價、總價表説明:。

2、以上單價包含等費用;

3、加工範圍:鋼結構合同4、構件加工數量為預估量;最終以圖紙實際理論重量為準。

5、交貨日期:甲方供應材料供齊後以後開始陸續交貨,完,不得延誤。

5、交貨地點:乙方加工廠。

三、 技術標準和驗收規範

1、按甲方提供的圖紙進行加工;

2、施工驗收規範GB50205-20xx;樑材質Q345B,均為國營大型企業生產、國標板。

3、構件拋丸除鏽達Sa2.5級,噴塗普通灰色底漆一遍。

4、構件要求全部編號;

5、加工完成後,乙方應通知甲方到工廠進行外觀檢驗,然後提貨,如構件到甲方安裝時出現尺寸等任何質量問題,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進行處理完善,追究責任,無條件返工,並向甲方償付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6、技術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四、 產品運輸

1、甲方負責運輸,乙方負責裝車。

2、運輸時間由甲方確定並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五、 付款方式

1、每批構件出廠時,付清該批構件加工費

2、最後一車構件發貨時辦理結算並付清全款,乙方發貨。

六、 結算方式

按構件詳圖進行結算。

結算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七、 技術保密協議

乙方對甲方工程項目及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合同保密,甲方對乙方的報價保密。如有泄密將追究相關責任。

八、 保證資料

乙方在交付產品時必須隨車提供以下技術資料

1、提供輔材材質證明書

2、所有到場產品的出廠合格證

3、國家規定的鋼結構構件的相關製作資料(探傷報告)。

九、 合同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合同法》的有關條款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也可請求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或真接向法院起訴。

十、

甲方:成都賽特藍鋼結構製造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税號: 税號:

合同共三頁,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鋼構合同 篇13

定作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甲乙雙方本着遵循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製作有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遵照執行。

一、加工成品名稱、工程量、合同總價名 稱: 。

工 程 量:約 噸(以實際加工工程量為準)。因工程需要增加工程量時以此合同單價及條款為準,最後結算時以雙方承認的實際加工量為準。

合同單價: 元/噸;(附單價清單)

合同總價:約 萬元整(大寫 元整)

二、加工製作範圍及材料供應

1. 根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完成鋼結構深化設計、鋼材由乙方自行採購及加工製作,廠內拋丸除鏽,按設計要求製作,裝車。

2. 甲供鋼材由甲方負責運至乙方工廠,所供鋼材必須達到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如乙方發現甲供材料不符合設計要求,應及時要求甲方予以更換,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窩工費。同時,工期相應順延,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書面要求後 日內不予回覆,則視為甲方同意使用該材料,因此造成乙方完成的加工成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一切不利後果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 加工範圍: 。(附構件清單)

4. 甲供材料應在 月 日前運至乙方工廠,其餘原材料在 月 日起運至乙方工廠,並 滿足乙方製作要求,在 月 日前全部運至乙方工廠。

三、加工製作技術要求

1. 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設計院要求及國家GB50205-20xx規範執行。

2. 材料加工過程中,甲供材料損耗不能超過實際需要量的 %。

四、交工資料

1. 交工資料按《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標準執行(北京地方標準),交工資料應與構件一併送達甲方工地。

2. 交工資料應另附有預拼裝記錄、檢測報告、探傷報告、摩擦面的抗滑移係數。

3. 在工程施工期間,對屬於乙方責任範圍的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修理。

4. 如構件質量有問題,乙方應派人到施工現場負責修理。

五、交貨期限、方式及收貨方式

1. 乙方在合同生效且甲方完全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各筆款項後,在 日內交貨。

2. 由乙方運輸至甲方施工地車上交貨。

3、 收貨方式:甲方應指定具體的收貨人在收貨單上簽字。

六、工程款支付

1. 工程預付款: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1日內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 %作為預付款,用於焊材、油漆等材料的採購。

2.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進場後1日內,甲方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做為工程進度款;乙方最後一批構件出廠前,甲方應付至合同總金額的 %,剩餘金額作為質保金,甲方應在質保期(最後一批構件驗收完畢之日起一年)結束之日起3日內全額支付乙方。

七、合同價款調整及決算

1. 合同價款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總額及合同單價。

2. 工程的最終決算是以甲乙雙方確認的工程量結算。結算執行GB50500-20xx國標。

八、定作方違約責任

1. 甲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相應的順延工期,對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材料損失費、誤工費等,甲方應予以賠償。

2. 非因乙方違約行為所致,甲方中途解除合同的,對於乙方已製作完成的部分,甲方應按照合格產品支付全款。同時,甲方應向乙方另行承擔未履行部分合同價款的30%的違約金。以上款項甲方應於合同解除後 日內支付完畢。

3. 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等原因造成的損失。

4. 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5. 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九、承攬方違約責任:

1. 工程延期或出現重大事故,且乙方沒有采取積極措施確保合同工期完成或無力按質量 標準返修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 乙方不得擅自將工程轉包,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 乙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十、糾紛的處理:

本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合同的生效與解除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解除。本合同生效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鋼構合同 篇1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了甲乙雙方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該工程甲方發包給乙方生產車間的鋼構工程,按照圖集中要求,從地角螺桿開始,所含一切鋼構部分、屋面瓦部分、油漆部分,按規範要求全部製作安裝,自帶設備和輔材、機具、吊裝,按圖施工,保證質量(甲方負責提供材料:油漆、焊條、主材 )。

第二條:承包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遭到損失,需照價賠償,並承擔損失造成的工期問題。

2:乙方在操作過程中無故停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處的違約金。因建設方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情發生,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3:嚴格遵守甲方頒佈的有關工地規章制度。

4: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其責任和費用由乙

5:乙方在施工中,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須及時到場,提供給乙方加工使用。

第三條:施工日期

1: 本合同簽定後 月 日開工,預計 個工作日竣工。

第四條: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乙方包工、包質量、包工期、包安裝,保證工程驗收一次性合格通過。單價按地坪方面積實算 元每平方米,做到工完場清。

2:立柱人字架安裝完畢付總造價30%,約 萬元;檁條、屋面瓦、油漆部分完畢付總造價40%,約 萬元。

3:工程竣工後經驗收合格在30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工程款。

第八條:其它

1.本合同條款雙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議定。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監理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構合同 篇15

定作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人(以下簡稱乙方):

工 程 名 稱:___________廠房鋼結構

一、製作項目、數量(約數)、價格和交付時間

注:以上合計金額為暫定價;工程結算按實際工程量為準,最終總價以單價乘理論重量確定。

二、承攬方式

1、由乙方按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的施工圖紙要求,乙方進行詳圖分解進行加工(分解詳圖是過程資料乙方不提供給甲方)。

2、材料供應方式:

由乙方按合同和圖紙要求,,乙方採購合格的材料加工。

三、製作內容、依據及質量要求

1.施工圖或加工圖名稱、編號和張數: 。

2.製作內容:

2)構件防腐要求

(1)除鏽:方法:拋丸除鏽;級別:Sa2.5級。

(2)底漆:名稱: 淺灰防鏽底漆 ;遍數: 一遍 ; (3)中間漆:名稱: ;遍數; ; (4)面漆:名稱: ;遍數: ;

(3)焊接要求:a對接焊縫採用熔透焊,二級超聲波探傷合格。 b、H型結構主焊縫採用埋弧自動焊。 c、其餘焊縫採用CO2氣體保護焊或手工焊。 3)包裝要求

3.驗收標準

(1) 《鋼結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05-20xx。

(2) 經甲乙雙方確定的圖紙、技術協議。 。

4.質量標準:合格。

5.驗收方法:

在乙方廠內由雙方按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進行質量驗收,同時進行實物和資料的驗收手續。

四、施工工期

圖紙及技術條件確認和乙方預付材料款後開始計算工期,第14天開始交完第一棟的構件交貨。其餘三棟構件工期每間隔兩天交一棟。

五、構件交貨、運輸

1.交貨地點:乙方廠內。

2.運輸:從乙方加工車間至安裝地點的鋼構件運輸和封車由甲方負責;乙方在甲方人員的指導下裝車。

3.裝卸:鋼構件裝車由乙方負責。

4.構件交接手續:在乙方工廠內由雙方進行鋼構件交驗,並按構件清單辦理書面交接手續。

六、付款及時間

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預付款二十萬元,每棟提貨按提貨數量付清貨款後發貨運輸。

七、結算方式及時間

1、結算採用固定單價的方式:

固定單價:即合同單價為固定價,合同總價為暫定價,結算時按施工圖(包括變更)計算其淨理論數量,然後乘以固定單價即為結算價款。

2、結算時間:

乙方應在甲方提貨前兩天內提交結算報告,甲方應在提貨前日經雙方認可結算完,並付款至結算總價的100%。乙方提供相應的發票。

八、甲方責任

1.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經批准的全套施工圖或加工圖(至少2套)及相關技術資料。

2.按合同約定及時供應材料、付款、審計、結算、驗收和提貨。

3.若有必要,甲方可派員到乙方製作現場巡查。所派人員要有甲方的委託書。其職責:①代表定作人履行合同範圍內的職責;②按合同約定標準進行構件製作質量監督。

九、乙方責任

1.按合同約定的圖紙及技術條件、質量標準、工期要求完成構件製作工作。

2.對承擔的工作範圍的質量及後果負責。

3.交貨時應提供的技術資料:檢記錄(焊縫等級按圖紙設計要求執行);

(3)摩擦係數試驗報告。

十、違約責任

1.若甲方延期付款、延期提供圖紙資料不能按時到達乙方加工廠,工期順延。

2.若因甲方提供的設計變更通知滯後等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不良後果,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和經濟損失。

3.若因乙方的製作原因造成質量問題,甲方通知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由乙方無償返工直至合格並承擔甲方相應的直接經濟責任。

4 乙方按合同要求製造好構件,甲方接到通知五日後不提貨,甲方支付乙方的場地佔用和保管費。

十一、項目責任人:

甲方項目負責人: 電話 甲方材料和構件負責人: 電話 乙方項目負責人:王曉迎 電話 乙方材料和構件負責人: 電話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若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加工地點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結清價款後失效。

甲 方: 名 稱:(蓋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傳真: 開户銀行: 帳 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乙 方: 名 稱:(蓋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傳真: 開户銀行: 帳 號:

簽訂時間: 年 日 日月

鋼構合同 篇1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精神,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輕鋼結構工程

甲方向乙方訂購輕鋼結構工程內容為:

1、單價/平方米;

2、收方量面積以外牆長乘寬面積計算;

3、合同總金額(人民幣):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20%做為預付款,乙方施工材料進場,甲方應再向乙方支付合同金第二條 鋼結構合同金額以及面積計算規則。

2、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二天內應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的100%。

3、工程完工驗收以現金合格後,甲方未付清款項前,鋼結構的所有權歸乙方。

4、此工程款以現金方式支付,不包括髮票,如甲方需要開發票,此票税款別計算。

第四條 安裝地點及工期

1、安裝地點:

2、安裝佈置以甲方確認平面佈置。

3、安裝工期:自合同簽定,並且甲方向乙方提供安裝基礎、及水、電設施之日起

第五條:工期順延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安裝工期應順延:

1、甲方提出設計變更、增補充或工程量增加。

2、一週內因停電造成停工累計八小時以上(包括八小時)。

3、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提供材料進場、清除障礙物、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用電。

4、不可抗力:是指大雨、強風、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因政府部門等第三方干預導致安裝無法順利進行。

5、甲方代表未及時對變更、增補等履行簽證手續,影響下一工序的進度。

6、甲方不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預付款和工程進度款影響施工進度。

7、屬於甲方分包的項目,未能配合安裝進度。

8、甲方提出的設備、成品、半成品等,未按乙方計劃進場或存在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

第六條: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此工程的有關用地、報建手續。

2、應在進場前兩天完成現場場地平整和道路暢通,並按設計要求做好基礎。進場當天,甲方應派代表到安裝現場與乙方進行交接,協助辦理順利開工。

3、甲方免費提供100m內的乙方工人生活及板房安裝用水、用電接口。

4、應按合同第二、第三條規定的進度和方法將款項付給乙方,如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付款,甲方須付給乙方應付款項的每天千分之三的滯納金。因此造成的停工,甲方應承擔乙方工人的誤工費用,每人每天按200元計算。

5、應在本工程完工當天,派出現場代表到安裝現場同乙方共同按合同及附件約定對板房進行驗收,辦理接收手續。如甲方未到場參與驗收而自行啟用本輕鋼結構,則視為對本工程安裝質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確認和驗收手續的完成。

6、進場前,應對乙方提供的設計圖紙予以確認。如再提出變更時,甲方應將變更內容書面致函乙方,並承擔相關費用,具體配件見附件單價表。乙方現場安裝人員在乙方下達變更指令後方能執行。

第七條:乙方責任

1、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完成供應和安裝任務。

2、按照輕鋼結構行業通用產品的質量,滿足甲方正常使用要求。其中樓面使用承受荷載不大於150kg/m2。

3、乙方提供自輕鋼結構完工日起三個月的保修服務(甲方項目甘落後工期不足三個月的,保修至項目完工)。屬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質量問題的,乙方予以無償修補。

4、其它服務:乙方售後服務滿期後發生的損壞或服務期內屬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予以修補,修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提交遵義市當地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構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項目名稱:鋼樑、鋼柱加工

1.2工作內容:鋼結構車間加工製作

2、合同價款鋼結構合同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3、鋼結構加工費支付:

此工程總價為:暫按60噸*1100元/噸 = 66000元簽訂合同預付總價的30%,餘款提貨時全額付清。

工期:暫訂 年 月 日交貨(具體根據甲方提供材料的進度情況)

4、爭議

4.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浦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

保護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仲裁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雙方接受。

5、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後終止。

6、合同分數

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鋼構合同 篇18

甲 方: (簡稱甲方)

乙 方: (簡稱乙方)

1.工作範圍: 鋼結構柱、樑材料採購、加工製作、塗裝(紅丹醇酸防鏽漆一度)。

2.工作數量:乙方製造的構件數量以甲方提供圖紙上的數量為準。

3.供貨期限: 月中旬開始供第一批貨,具體供貨順序按甲方現場安裝要求。如甲方圖紙發生變更或貨款延期支付,則交貨期相應順延。

4.合同價格:本工程採用單價包乾: 元/噸(本工程不開發票),工程量計算按圖紙理論重量計算,暫估 噸,合計人民幣 萬元 (大寫人民幣: 整)。

5.結算方式:根據甲方所提供設計圖紙,以圖示尺寸理論重量進行計算。帶款提貨。

6.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預付材料款 萬元整。餘款每批提貨時結清該批貨款。

7.技術標準及驗收規範: 嚴格按圖紙材質及質量要求製作,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能擅自改動圖紙要求。

因甲方原因需進行圖紙修改和技術要求的更改,雙方均應友好磋商,達成共識,乙方應積極配合完成。由於圖紙修改引起的交貨期、製造質量、價格更改等問題均視修改的結果,修改影響的程度,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後用書面確認。

8.技術聯絡:

工程實施中產生材料、技術、生產、質量等問題,雙方應積極聯絡,不誤時,並用書面形式確定。聯絡過程中的一方用文件通知另一方,另一方須在收到文件後三個工作日內回覆,否則視作認可,並對遲復現象負責任。

9.檢驗和驗收:

生產期內,乙方應配合甲方對乙方產品質量和進度進行不定期的檢查,並配合甲方參加最終的工廠驗收工作。

乙方加工、製作的產品應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進行加工和製作,甲方在貨物出廠前進行驗收。

10.違約罰款

本合同簽定後,雙方均應積極執行,不應違約,若發生違約須承擔另一方的直接損失費。

11.甲方推遲收貨:

構件製造完成後,因甲方原因而不能按時收貨的,乙方本着諒解的精神,允許將此貨物妥善貯藏2個月。過期,甲方支付乙方相應貨物貯藏金。(每週1000元)。

12.交貨方式及地點:

交貨地點:甲方在乙方工廠內自提貨物。

13.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致使雙方均不能履約者,則雙方可免除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一方須立即傳真另一方,並在其後七天內以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點的政府部門或商會出具的證明文件。賣方仍有義務促成貨物發運。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10周以上,買方有權取消合同,賣方將已製造完成構件與買方進行結算。

14.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均應友好磋商,積極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5.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貳份,雙方各執貳份。

16.本合同一經簽字,即日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所有內容執行完後結束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 鋼構 精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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