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構合同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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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名稱:
工程單位:
承包單位:
年 月 日
鋼結構施工承包合同書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責任,分工協作,互相配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鋼結構工程承包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範圍:
第四條:承包方式:
1、 包工包料。
2、 工程造價按 元/ m2,面積暫定 m2總造價人民幣 元(大寫) 。
如實際施工有增、減憑圖紙變更通知及雙方簽證,決算時按實際平方計算。
第五條:工程承包範圍包括:製作、安裝、配件、運輸、油漆,屋面上採用 、牆面採用 、鋼樑、檀條等採用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
第六條:工程期限: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後 天內必須進場,進場後施工期限為 天,在施工過程中,由於不可抗力或設計變更、甲方等原因延遲施工的,順延期限。
第七條:工程結算
1、本合同訂立生效後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備料款 %,計 萬元。
2、鋼構件材料進場開始吊裝前,付總價的 %,計 萬元。
3、鋼構件框架安裝完畢,蓋屋面板前付總價的 % ,計 萬元。
4、竣工驗收合格一星期內,付工程款的 %,計 萬元。
5、因甲方拖欠預付款和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損失的除順延工期外,還應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6、所有工程款必須匯入乙方指定賬户,並由乙方財務部門出具收款收據證明,否則乙方不予承認。
第八條:工程質量驗收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和相關規範精心施工,確
保質量,施工中因施工責任造成不合質量要求,甲方必須及時提出,乙方應保證質量,負責返工修補並承擔一切費用,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屋面滲漏等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保修一年(本工程由甲方單位人員驗收或由甲方報質監站組織為準)。
2、甲方按施工圖紙、説明及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驗收,竣工前乙方提出交工通知書,甲方接到通知書後應在五日內組織人員進行驗收,並籤具驗收證明,逾期按合格檢定。(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方可使用,未經驗收,甲方擅自使用則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第九條:施工準備:施工前甲方應盡力協助乙方施工安裝,並做好場地三通一平、施工圖紙會審及相關事宜。開工前甲方須辦妥選址、規劃、工程開工報告及施工許可證等手續,施工圖紙由甲方提供。
第十條:補充條款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及分數
1、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收到備料款後即生效,至工程竣工及價款結清後失效。
2、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所屬的方案圖、施工圖、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指派的現場代表簽署聯繫單、指令單、會議紀要、簽收單等都屬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一併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工程甲方指派 同志,乙方指派 同志,為現場施工附則協調解決施工中有關事宜。雙方指派人員所簽發的有關工程聯繫單、驗收單、結算單通知等具有法律效力。
2、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確保安全施工,如施工中發生工傷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一方擅自中止合同,須按經濟合同法規辦理或向任何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代表(籤) 代表(籤)
甲方負責人電話 乙方負責人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鋼構工程合同書鋼構合同(2) | 返回目錄總承包單位:
分包單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施工合同並一致確認以下條款內容: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面積:鋼結構部分 平方米
1.4 工程內容:鋼結構及維護和保温工程
1.5 承包範圍:所有鋼結構主體、維護工程、保温工程等內容
1.6 設計單位:
1.7 監理單位: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日曆天
質量等級:合格
合同價款: 萬元
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對本工程鋼結構進行製作安裝,不得轉包。
本工程價款的計算按工程總造價一次確定,如設計圖紙變更則相應調整變更部分造價。
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由乙方提供技術方案,經有關專家評審,甲方批准認可。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本工程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工程承包合同;
2、工程補充合同;
3、工程設計變更;
4、工程聯繫單;
5、工程簽證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標準適用法律
適用法律情況:國家及上海市有關建設工程的法規均適用於本合同文件,國家(包括部、委)與上海市對同一問題均有規定時,以上海市的規定為準;上海市無規定的,以國家的規定為準。
適用標準、規範:本工程應執行的規範如下:
《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及其它政府的規定
第4條 圖紙
甲方在滿足工程總進度計劃前提下,按質按量提供建安配套施工圖紙。
圖紙提供套數:甲方應提供全套施工圖5套,其中二套施工圖作為竣工圖資料在竣工後返還甲方。
第5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
上述甲方代表行使甲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乙方必須接受其指令。凡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本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書面指令和簽證,均應視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6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 負責現場施工
上述乙方行使乙方的全部權力和職責,凡乙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在工程施工中,在其職責範圍內所發出的書面資料均應視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
第7條 甲方工作
甲方應在開工前清理好現場,做到三通一平(水電路通、施工場地平整完畢)以保證乙方順利開工。
甲方應在開工前將水電頭子接到施工現場雙方商定的位置。
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業主及監理的關係。
甲方負責進行腳手架的配合工作。
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人員的生活、生產用地。
甲方負責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第8條 乙方工作
乙方應在分階段施工前5天向甲方提供分階段施工進度計劃,以後每月1日和15日向甲方提供下部的施工進度計劃。每月末向甲方提供當月完成實物量的施工月報,竣工前15天向甲方提供竣工通知書。對甲方的供應材料、設備的要料計劃,另見雙方簽定的補充合同
乙方應做好對工地內的材料、設備、設施等的防火、防盜工作,並明確地下管線的保護工作。
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對房屋、各種構築物,各類設施均應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如有損壞,應予修復後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應文明施工,按施工組織設計安排現場的機械、材料、設施,使施工現場達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對施工垃圾的處理應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工程交工前應清理好建築物和施工現場。
第9條 進度計劃
乙方應在圖紙出齊7天后,向甲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如甲方分階段提供施工圖紙,乙方應在下階段工程施工前5天后提供施工方案。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後2天,以書面形式批准上述文件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視為確認。
第10條 工期提前和延誤
本工程甲方標書要求總工期為 天。
本工程乙方如按75天完成,甲方給予 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如乙方不能在75天內完工,則給予 萬元人民幣的處罰(付款方法及細則另見合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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