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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構件加工合同(精選12篇)

鋼結構構件加工合同(精選12篇)

鋼結構構件加工合同 篇1

委託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鋼結構構件加工合同(精選12篇)

加工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_____》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鋼結構加工製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並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鋼結構工程施工圖紙,乙方包工包料加工。

二、加工內容

本合同所涉之加工內容為甲方提供的錦繡物流倉儲樓工程的施工圖紙中的鋼結構的加工製作(含拋丸除鏽,刷紅丹防鏽底漆一遍)。

三、加工工期

從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筆預付款(或定金)之日起開始計算工期。

四、加工量、單價及總金額

1、以上價格均為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_________)。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並簽字蓋章,乙方須嚴格按圖紙要求加工製作。

2、上表所列之加工量為暫定加工量,結算時按加工廠分解圖、下料單、理論重量加量__________%損耗計算。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合同單價不因市場價格變化而變更。

3、上表所列之“金額”的“合計”項為暫定總價。

4、本合同採用的定價方式結算。

五、運輸方式:需方自提,運費自負。

六、結算、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_萬元為定金,__________/萬元為預付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定金和預付款後開始組織生產。如本合同簽訂後3天內,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定金和預付款,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不退還。

2、乙方生產、製作鋼結構過程中,甲方付款提貨,且甲方累計所提貨物的價款不得超過甲方實際已支付的貨款數額(定金除外)。甲方最後一次提貨前,雙方辦理結算,貨款應全額付清,乙方財務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額貨款並確認後,安排發貨。

3、如甲方在現場安裝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12小時內到現場處理問題。

七、雙方責任甲方責任

1、甲方應於合同簽訂時提供給乙方完整、詳細的工程施工圖紙壹套。

2、甲方負責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提貨、驗貨,支付貨款、辦理結算。

3、本合同所涉及工程如中途有設計變更,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在變更實施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因變更導致的材料增減按實結算。甲方書面通知前產生的半成品由甲方承擔,按照合同約定價格支付乙方價款。

4、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需交乙方審核,對乙方提出的圖紙錯誤,甲方必須在乙方提出後12小時內解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5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甲方最後提貨期限。因甲方原因造成在期限內未提完所訂的全部貨物,甲方應在最後提貨期限屆滿後7天內付清全部貨款。否則甲方提貨時,市場價格上漲的,按照漲價後價格結算;市場價格下跌的,按照下

乙方責任

1、乙方承擔本合同範圍內鋼結構構件的材料採購和加工製作。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提出的技術要求、質量、數量、包裝等具體要求進行生產加工,並做好自檢工作,確保質量、進度。加工完後,保存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

2、乙方負責成品構件的捆紮、裝車等工作。

3、乙方在鋼構件出廠時,需提供所採購鋼材的材質證明,產品的檢驗報告,合格證明等技術資料一式四份(注:不含帶MA章的探傷報告及第三方材料複檢費)。

4、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供應第一批構件,供貨要求詳見甲方書面需貨計劃,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全部鋼構件供完。

八、質量驗收

1、甲方在鋼構件出廠前進行質量複檢。複檢合格後,由於運輸的原因產生的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乙方加工的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並在48小時內解決。

2、質量異議期限:甲方收到產品後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在48小時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派員到現場查驗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如甲方未在以上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或甲方收到貨物後1個月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全部合格,甲方不得再以貨物質量問題為由要求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3、甲乙雙方約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存在缺陷,乙方僅對質量缺陷產品本身的價款損失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由於產品質量缺陷而造成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失。

九、違約責任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返工及原材料、構件報廢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直接損失。

3、乙方無故延遲交貨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4、本合同生效後履行完畢前,任何一方不得毀約,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在簽訂及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知悉對方的商業祕密,必須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人。保密期限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該商業祕密之日起,至對方將該商業祕密公開之日止。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合同所涉之法定代表人、經辦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後生效,至構件交付完畢貨款付清後自然終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鋼結構構件加工合同 篇2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5、資金來源:

6、工程總體設計規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圖紙的,按圖紙要求。 ( )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圖紙的,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I。

二、工程承包範圍

2、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3、其他約定: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而帶來的各種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工地代表責任和權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稱為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應由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雙方往來的工程聯繫單、通知書、驗收單、結算單、確認書等函件及會議紀要等,一經甲方代表簽字即對甲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甲方代表簽發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經書面遞交乙方工地代表(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後即對甲方發生法律約束力。乙方代表對甲方代表發來的函件內容無異議並在函件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時間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4、乙方對甲方代表(或監理)發出的指令、通知等有異議時,應在 48 小時內向甲方(或監理)書面提出。可採用在回執上籤署異議意見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或監理)應在接到異議後 48小時內作出答覆,逾期則視為同意乙方的異議。

5、特殊情況時,甲方代表(或監理)可向乙方發出口頭指令,並應在 48小時內再予書面確認。乙方認為指令不合理的,可於24 小時內提出異議,甲方代表(或監理)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 24 小時內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決定,並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師)的權力自合同生效時產生,至合同終止時終止。

8、甲方派駐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師)為 名,姓名為: 、 、 。以上人員具有相同地位和權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駐工地代表稱為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項目經理是乙方組織現場安裝施工的代表。項目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其權力限於現場安裝施工的指揮和協調,無締約權。

2、項目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繫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經書面送達甲方代表即發生法律約束力,但與本合同相悖的簽單無效,除非經乙方追認。

3、項目經理代表乙方發往甲方的各種書面函件,經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名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換項目經理,須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

5、項目經理的權力在本合同生效時產生,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時終止。

6、乙方派駐工地的項目經理姓名: 。

(三)工程監理

1、監理工程師代表甲方對乙方施工質量、建設工期、現場施工和安全生產等進行檢查、監督。

2、監理工程師的權力與甲方代表相同,其簽發的指令、確認書等各種函件,其效力與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別限制,同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八、設計與施工

(一)設計

1、正式、完整的設計施工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據。

2、甲方委託乙方對本工程進行圖紙設計。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 日向乙方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設計依據、地質資料、水準座標控制點、工程範圍內空中高低壓力網線和地下管線等資料,並保證資料數據真實準確。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1。

3、圖紙設計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

4、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資料後 日內,按現行國家鋼結構建築相關規範完成圖紙設計;並將正式完整的圖紙( 套)提供給甲方。

5、甲方接到圖紙後 7 天內,應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並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圖紙等技術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圖紙 7天后,既沒有組織圖紙會審,也沒有提出任何疑議,視同甲方認可;乙方可按圖紙組織製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準備

(1)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辦妥本工程開工所需的合法手續,如建築施工許可證等。如因無建築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而引發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行政處罰及勒令停工損失等。

(2)甲方負責組織督促土建方在乙方進場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鋼結構安裝要求的混凝土基礎、混凝土地坪並埋設好預埋螺栓;如無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須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證乙方的安裝機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負責確保本工程施工區域“三通一平” (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 ,道路必須滿足可承載汽吊車輛的通行,地坪平整壓實,有足夠的鋼結構堆放場地,施工區域地面和空中無障礙物。

(4)甲方在乙方進場時,負責簽發“工地晴雨表”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對工地氣候變化情況進行記載。

(5)乙方按圖紙組織原、輔材料進行加工製作。

(6)乙方在進場前負責對安裝場地進行勘察;對不具備條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對具備條件的則予以確認。

(7)乙方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並在進場時報給甲方駐工地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

(8)乙方負責組織項目管理人員、施工工作人員並落實好相關機械及運輸設備。

2、開工及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不遲於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應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 48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乙方;若在 48 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並相應順延工期。如甲方沒有提前通知乙方,給乙方造成的開工損失由甲方承擔。

3、進度計劃

(1)乙方在進場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甲方駐工地工程師(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乙方必須按甲方代表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監理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甲方代表確認後執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有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4、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若發現乙方的施工行為違反技術要求和國家有關建築規範,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 24 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 24 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24 小時內

5、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甲方未按約定的條款提供開工條件;如未按期提供圖紙、組織圖紙會審、辦理施工手續、場地不具備鋼結構安裝條件等。

b、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c、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8小時,按第8小時順延一天計。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颱風等)和國家強制性規範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g、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 7 天內,就延誤的工期及原因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 7天內應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驗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本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乙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甲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2)竣工驗收

a、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b、甲方應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 7 日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 7日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 7 日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 7 日內沒有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d、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後 7 日內不組織驗收,從第 8 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甩項造成的損失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強行使用時,視同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已認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

7、工程質量

(1)乙方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安裝質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製作的構件質量負責。

(2)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有關規範、規程、標準的要求製作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應自覺接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質量監督,隨時接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檢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的,應及時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達到約定標準。

(4)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檢查、檢測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

如影響施工,檢驗不合格的,影響施工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檢驗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並順延工期。

(5)乙方應按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對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評定。鋼結構工程主構件安裝完工時,應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進行中間結構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下一道工序。

(一)材料採購

1、乙方應按合同、設計要求及有關標準採購材料和配套件,並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屬乙方製作的構件,應提交乙方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報告。

2、乙方對由其採購、製作和提供的材料、構件、配套件的質量負責。

3、乙方運送材料、構件等到工地後,應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清點檢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通知後 12 小時內清點檢驗,並在送貨清單或檢驗申請上簽字;逾期不清點檢驗的,視為認可。

4、甲方提出材料代用的,應在取得設計單位認可後代用。乙方提出材料代用的,應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 2 天內作出答覆;逾期則視為同意, 乙方應將代用材料報告、 設計單位意見及費用書面通知甲方。

5、由甲方提供材料的,另行約定。

(二)材料檢測檢驗

(1)雙方均有權對材料提出檢測檢驗或複驗。經檢測檢驗或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費用由提出方承擔;不符合要求的,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2)因檢測檢驗或複驗影響施工的,責任屬甲方的則工期順延,責任屬乙方的則工期不予順延。

(3)按《建築法》規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購入用於工程建築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雙方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對其派駐工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在乙方進場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個期間,甲方人員除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員外,未經乙方現場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否則發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4)甲方應在其認為必要的處所設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欄。

(5)乙方在進場施工前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6)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同時按有關部門要求進行處理,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10、糾紛處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合同履行和糾紛處理的依據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爭議處理時,按以下原則適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次序為: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本合同及其組成文件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無約定的適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11、其他約定

12、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2)本合同附件共 份,甲乙雙方在上蓋章後生效。其中:

附件 1 一式 份:

3、在合同履行中,甲乙雙方如需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工程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工程款支付完畢後終止。

發包方(全稱) : 承包方(全稱) :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 法定代表人(簽章) :

委託代理人(簽章) : 委託代理人(簽章)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年月日:

鋼結構構件加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鋼結構工程委託乙方加工製作為保質按期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信守。

一、工程名稱:鋼結構車間。

二、加工形式:包工包料。

三、加工範圍:鋼柱、鋼樑、天車樑、C鋼。所有構件刷灰防鏽漆一遍。(以圖紙為依據)

四、工程總造價______________整 (小寫______________元)開票方式含税。詳細數據見報價單。

五、工程質量:根據甲方提供數據及設計方案,乙方製圖,甲方審定簽字認可,本工程按照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在乙方廠內驗收。一切數量尺寸均以圖紙為準。

六、雙方責任:乙方按甲方提供各種數據及部件加工生產不包括運輸及其它有關事項,如甲方提出特殊要求,乙方按實際造價收費。

七、加工期限:

八、結算方式:工程預付款為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作為定金用於開工費用,餘款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元),由本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合格提貨時一次付清。本工程不留質量保證金,質量以驗收合格為準。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十、雙方糾紛:如雙方發生糾紛意見,由_______省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鋼結構構件加工合同 篇4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 (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

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

本建設工程的具體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5、資金來源:

6、工程總體設計規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圖紙的,按圖紙要求。 ( )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圖紙的,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I。

二、工程承包範圍

2、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3、其他約定: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而帶來的各種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工地代表責任和權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稱為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應由具有相應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雙方往來的工程聯繫單、通知書、驗收單、結算單、確認書等函件及會議紀要等,一經甲方代表簽字即對甲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甲方代表簽發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經書面遞交乙方工地代表(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後即對甲方發生法律約束力。乙方代表對甲方代表發來的函件內容無異議並在函件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時間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4、乙方對甲方代表(或監理)發出的指令、通知等有異議時,應在 48 小時內向甲方(或監理)書面提出。可採用在回執上籤署異議意見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書面異議。甲方(或監理)應在接到異議後 48小時內作出答覆,逾期則視為同意乙方的異議。

5、特殊情況時,甲方代表(或監理)可向乙方發出口頭指令,並應在 48小時內再予書面確認。乙方認為指令不合理的,可於24 小時內提出異議,甲方代表(或監理)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 24 小時內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決定,並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師)的權力自合同生效時產生,至合同終止時終止。

8、甲方派駐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師)為 名,姓名為: 、 、 。以上人員具有相同地位和權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駐工地代表稱為項目經理(或施工員) 。項目經理是乙方組織現場安裝施工的代表。項目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其權力限於現場安裝施工的指揮和協調,無締約權。

2、項目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繫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經書面送達甲方代表即發生法律約束力,但與本合同相悖的簽單無效,除非經乙方追認。

3、項目經理代表乙方發往甲方的各種書面函件,經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名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換項目經理,須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

5、項目經理的權力在本合同生效時產生,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時終止。

6、乙方派駐工地的項目經理姓名: 。

(三)工程監理

1、監理工程師代表甲方對乙方施工質量、建設工期、現場施工和安全生產等進行檢查、監督。

2、監理工程師的權力與甲方代表相同,其簽發的指令、確認書等各種函件,其效力與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別限制,同時應書面通知乙方。

八、設計與施工

(一)設計

1、正式、完整的設計施工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據。

2、甲方委託乙方對本工程進行圖紙設計。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 日向乙方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設計依據、地質資料、水準座標控制點、工程範圍內空中高低壓力網線和地下管線等資料,並保證資料數據真實準確。具體規格及要求見附表 1。

3、圖紙設計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

4、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資料後 日內,按現行國家鋼結構建築相關規範完成圖紙設計;並將正式完整的圖紙( 套)提供給甲方。

5、甲方接到圖紙後 7 天內,應組織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並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圖紙等技術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圖紙 7天后,既沒有組織圖紙會審,也沒有提出任何疑議,視同甲方認可;乙方可按圖紙組織製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準備

(1)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辦妥本工程開工所需的合法手續,如建築施工許可證等。如因無建築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而引發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包括行政處罰及勒令停工損失等。

(2)甲方負責組織督促土建方在乙方進場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鋼結構安裝要求的混凝土基礎、混凝土地坪並埋設好預埋螺栓;如無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須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證乙方的安裝機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負責確保本工程施工區域“三通一平” (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 ,道路必須滿足可承載汽吊車輛的通行,地坪平整壓實,有足夠的鋼結構堆放場地,施工區域地面和空中無障礙物。

(4)甲方在乙方進場時,負責簽發“工地晴雨表”給乙方,由乙方負責對工地氣候變化情況進行記載。

(5)乙方按圖紙組織原、輔材料進行加工製作。

(6)乙方在進場前負責對安裝場地進行勘察;對不具備條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對具備條件的則予以確認。

(7)乙方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並在進場時報給甲方駐工地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

(8)乙方負責組織項目管理人員、施工工作人員並落實好相關機械及運輸設備。

2、開工及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不遲於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應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 48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乙方;若在 48 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

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開工,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並相應順延工期。如甲方沒有提前通知乙方,給乙方造成的開工損失由甲方承擔。

3、進度計劃

(1)乙方在進場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甲方駐工地工程師(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應在三天內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2)乙方必須按甲方代表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監理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甲方代表確認後執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因甲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有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4、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若發現乙方的施工行為違反技術要求和國家有關建築規範,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 24 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 24 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24 小時內

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5、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a、甲方未按約定的條款提供開工條件;如未按期提供圖紙、組織圖紙會審、辦理施工手續、場地不具備鋼結構安裝條件等。

b、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c、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d、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電造成停工累計超過 8小時,按第8小時順延一天計。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颱風等)和國家強制性規範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g、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後 7 天內,就延誤的工期及原因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 7天內應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6、工程竣工及驗收

(1)工程竣工

a、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b、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d、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本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乙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甲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2)竣工驗收

a、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拱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b、甲方應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 7 日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 7日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e、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 7 日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 7 日內沒有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d、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e、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後 7 日內不組織驗收,從第 8 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f、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甩項造成的損失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g、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強行使用時,視同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已認可,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

7、工程質量

(1)乙方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安裝質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製作的構件質量負責。

(2)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有關規範、規程、標準的要求製作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應自覺接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質量監督,隨時接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檢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的,應及時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達到約定標準。

(4)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的檢查、檢測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

如影響施工,檢驗不合格的,影響施工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檢驗合格的則由甲方承擔,並順延工期。

(5)乙方應按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對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評定。鋼結構工程主構件安裝完工時,應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進行中間結構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下一道工序。

(一)材料採購

1、乙方應按合同、設計要求及有關標準採購材料和配套件,並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屬乙方製作的構件,應提交乙方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報告。

2、乙方對由其採購、製作和提供的材料、構件、配套件的質量負責。

3、乙方運送材料、構件等到工地後,應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清點檢驗。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通知後 12 小時內清點檢驗,並在送貨清單或檢驗申請上簽字;逾期不清點檢驗的,視為認可。

4、甲方提出材料代用的,應在取得設計單位認可後代用。乙方提出材料代用的,應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 2 天內作出答覆;逾期則視為同意, 乙方應將代用材料報告、 設計單位意見及費用書面通知甲方。

5、由甲方提供材料的,另行約定。

(二)材料檢測檢驗

(1)雙方均有權對材料提出檢測檢驗或複驗。經檢測檢驗或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費用由提出方承擔;不符合要求的,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2)因檢測檢驗或複驗影響施工的,責任屬甲方的則工期順延,責任屬乙方的則工期不予順延。

(3)按《建築法》規定,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購入用於工程建築材料、配套件等,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雙方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9、安全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對其派駐工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在乙方進場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個期間,甲方人員除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員外,未經乙方現場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否則發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4)甲方應在其認為必要的處所設立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欄。

(5)乙方在進場施工前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6)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同時按有關部門要求進行處理,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10、糾紛處理

(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合同履行和糾紛處理的依據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爭議處理時,按以下原則適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次序為: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本合同及其組成文件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無約定的適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11、其他約定

12、附則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2)本合同附件共 份,甲乙雙方在上蓋章後生效。

發包方(全稱) : 承包方(全稱) :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 法定代表人(簽章) :

年月日:

鋼結構構件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作概況:

1、工程內容:

2、工程地址:

二、承包範圍及方式:

1、乙方對該項目的承包範圍:

屋面鋼結構圍護系統的檁條材料及安裝;夾心板的材料及安裝;屋面的包邊;屋面鋼結構圍護系統的配件。(不含土建部分,承包範圍以報價清單為準)

2、承包方式:

A、由乙方一次性包工、包材料、包製作安裝。

B、由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乙方根據甲方所提供的簽名確認的圖紙施工。

C、乙方只提供相關材料合格證,不負責提供其它相關與工程相關的資料。

三、工程的材料規格及相關要求:

1、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要求應符合施工圖紙的標準,本工程的質量等級為合格。

2、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規格以工程施工圖以報價清單為準。

四、工期:

1、乙方收到甲方材料預備金開始算起, 天內乙方開始進場施工。

2、若遇到特殊情況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順延,如下雨、颳大風、停電、政府行政行為、甲方延付工程款等等。

五、工程的價格及結算方式。

1、價格:本工程實際建築面積為: ㎡,每平方米單價 元,內容見報價清單),總金額為 元整(人民幣)。此價格為工程直接費,不含税收、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若需要發票税收費由甲方負責。

2、結算方式:以實際的屋面建築面積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生效時,甲方應付乙方工程總款 元,作為工程材料預備金;

2、屋面檁條安裝完,進夾心彩板前,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 元,給乙方作為材料款;

3、在工程完工後,甲方在5天內及時組織驗收(如甲方沒有及時組織人員驗收,便擅自使用,則自動視本工程驗收合格),確認無誤時,甲方在3天內付工程總款的 元給乙方;餘留總工程款 元作為工程的保脩金,從驗收合格後開始算起365天內為保修期,過後7天內付清保脩金。

5、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保修期及保修責任

1、乙方對本工程的保質期為 年。

2、本工程在保修期內,若因乙方施工不符合圖紙要求所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組織返修,並承擔相關費用;若因甲方使用過程中使用不當,及受10級以上台風所影響造成的損壞,乙方可代為修復,但費用由甲方負責。

八、甲乙雙方責任約定:

1、甲方應負責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提供足夠的施工場所給乙方,並協調好現場與其它施工單位的關係,負責土建工程、水電工程、相關內業資料等等;

2、甲方及時拔付工程款,如款項沒有及時拔付,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有變更工程的項目內容,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協商處理;

4、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所確認的圖紙要求及時間要求進行施工;

5、甲方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臨時設施及水電,並提供30平方米的住宿;

6、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內容範圍內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可另行補充合同;

2、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工程款全部付清後失效;

3、雙方若發生合同爭議,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在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機構解決;

4、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5、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構件加工合同 篇6

候機樓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經濟合同》及其相關條例的精神,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新疆機場集團庫車城市候機樓

2、結 構: 鋼結構

3、地 點: 庫車縣文化路與友誼街交匯處

4、施工量: 約為100噸

5、質量要求:按國家有關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驗收,一次

二、承包範圍形式:

1、工程範圍:鋼結構施工圖紙上所有設計工程量

2、承包形式:本工程以每噸7800元,已含(材料、製作、安裝運輸、吊裝除鏽、損耗、輔材等費用,重量以設計理論重量為準)的形式承包本工程。

3、工程總價:本工程以計算總噸位為準,工程總價暫定約為78

三、質量與驗收標準:

乙方保證質量完成施工任務,安全施工。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規定要求,工程完工後由甲方按照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進行驗收。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甲方付乙方(30%)預定金,鋼結構貨到甲方工地付到(50%),鋼結構完工甲方付到(90%),工程驗收合格1個月內付清全款;具體加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五、其他有關事項:

1、為確保工期,乙方在接到甲方進行現場施工通知後及時進場,按合同要求期限按時交付工程。

2、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照國家質量管理規定和甲方要求施工,若因質量不合格造成反攻的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和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積極配合行業安全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不按標準要求施工或違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其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負責吊裝安裝期間一切安全責任事故及費用。

六、合同補充條款:

1、所用材料含税票已抵扣鋼結構工程中部分工程税金。

2、乙方要提供鋼結構所有主材及輔材質量合格證、出廠合格證。

3、進場材料如需複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所有鋼結構件的防火塗料乙方不負責。

未盡事宜雙方進一步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執行,若違反按照合同法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構件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裝修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裝修工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3承包內容:鋼結構房屋建造(工程包含:鋼結構框架焊接, 牆體與粉刷砌牆;頂棚製作,頂棚材料為:頁格棉。

1.4工程總量:

1.5工程期限

開工日期 20xx 年 12 月 5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12 月 8 日;

第2條甲乙方工作

2.1 開工前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以不影響

施工為原則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等設施,施工期間水費、電費由甲方負責。

2.3開工前

2.4甲方指派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甲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5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紀錄。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費用及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3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3.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及損害,其返工費用及賠償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2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第4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第5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5.1由於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構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

5.2因甲方或乙方其他情況的需延期開工、停建或

緩建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6條保修

6.1本合同保修期為竣工之日算起,為期年。保修範圍為本合同中規定的乙方承包的項目及內容。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12小時內相應,24小時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7條附則

16.1本合同壹拾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16.2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6.3附件資料:全部施工圖(合同正本由此附件)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鋼結構構件加工合同 篇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所屬工程概況

1、本合同加工的材料將用於(以下簡稱“工程”)中。

2、材料使用地點為工程所在地點

第二條、承攬方式及內容

1、承攬方式:本合同採用包工包料加工方式,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乙方負責製作、拋丸除鏽、油漆噴塗(普通醇酸漆兩道60μ)、成品裝車工序,不含第三方檢測。其中螺栓等配件由甲方自理。

2、承攬內容:工程鋼結構主結構(鋼柱鋼樑)和次構件(系杆、柱撐水撐、套管、隅撐)的製作加工,不包含屋面檁條和拉條、斜拉條、天溝。

3、交貨地點為廣西恆源鋼結構有限公司廠內 ,運輸由乙方負責並承擔運費,運輸前的裝車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 、合同價款

1、本合同採用固定綜合單價方式,每噸不含税單價元整(¥元/噸),含税單價為(¥元/噸),税率為%增值税專票。乙方已熟知了本工程的所有技術要求和工期要求,並明確該單價中已包含乙方按合同完成承攬內容項下工作可能產生的全部費用;

2、合同價款:暫定加工量為噸,暫定合同價款為 (¥ 元),不含税。

3、以上單價不包含安裝費、卸車費。

第四條 、交貨時間

乙方應按照下述約定的時間完成承攬貨物的交付:即具備加工條件後日歷天完成。(按甲方現場需求順序發貨)

第五條 、付款及結算

1、合同簽訂後,甲方先付合同總價的%(¥元,大寫:)做預付款,甲方提貨前,應支付所提貨款的費用;甲方向乙方提最後一批貨前,須支付完所有構件的加工費(含已支付部分)。

2、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3、結算:本合同採取固定綜合單價包乾,以鋼構件產品理論重量乘以綜合單價進行結算。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提供承攬內容相應的圖紙壹套。

2、按合同規定支付構件加工款,按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負責按時解決乙方書面提出的圖紙設計問題。

4、對於甲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或增加承攬內容,工期經甲方確定後相應順延,合同已有相應單價的,按合同單價執行,工程量據實結算。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承攬內容項下全部的加工作業,幷包括為完成作業所需的輔助材料的採購、放樣、下料、成形、焊接、校正、探傷(自檢),除鏽和油漆。

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加工,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質量和加工順序的具體要求加工生產並做好自檢工作,確保質量、進度和配套。

3、接受甲方的質量監督、進度控制;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因乙方原因造成構件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整改。

4、乙方應嚴格按交貨計劃進行加工,構件出廠前甲方應派人驗收,如不派人驗收,構件出廠後,視為驗收合格,如現場發現構件存在質量問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後,應及時進行整改。

第七條、 質量要求

1、乙方應按照《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__)和施工圖紙的技術要求進行加工,達到合格標準。

第八條 、驗收和交工資料

1、驗收:乙方應在每批加工完成後1日內通知甲方安排初驗。甲方至乙方工廠對產品數量、外觀及基本質量標準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後方允許裝車。

2、交工資料:交貨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鋼構件的出廠合格證。

第九條、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執行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製作完成後通知甲方,甲方必須及時提貨,逾期20天以上,乙方對貨量每天收取10元/噸的場地佔用費;逾期2個月以上且甲方無法支付完所有貨款的,乙方有權利處置餘下貨物。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賬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鋼結構構件加工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電梯廠彩鋼庫房工程發包給乙方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電梯廠彩鋼庫房工程

二、工程地點:西安電梯廠後院

三、建築面積:

四、工程承包範圍:±0.00以上鋼結構工程(不含土建、裝飾、水電、和防火塗料等工程)。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條:合同工期

製作和安裝工期合計為方確定並加蓋公章確認的會審圖紙和款到後三天開始計算,其中製作工期為個工作日;安裝工期

第四條:質量標準

該工程的質量驗收標準:合格,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定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第五條: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後甲方付乙方總造價的30%,主材到工地後付總造價的30%,餘款在驗工結束後一月內付,留5%為質保金,質保日期為一年。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鋼結構構件加工合同 篇10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活動板房的搭建,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簡易鋼結構廠房。

二、,甲方負責板房場地平整和進場道路暢通。施工用水、用電甲方負責到施工地點。

三、 工程數量:

四、 工程規格:

1、具體尺寸和房屋佈局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的設計圖為準。

2、地基上110鋼管立柱,48管龍骨架,C型鋼領條網架。屋面彩鋼瓦。

五、 工程單價:

六、 乙方包工包料,包含基礎下腳材料,單價為元

六、工期:

從合同之日起,乙方在接到甲方處理完工地基施工場地後 /m2個工作日內進場,否則合同失效。完工時間從乙方接到甲方進場通知書起

七、工程質量:

1、乙方應按照甲方指定的工程樣板和圖紙及説明要求,精心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2、如因自然災害和地質下沉等原因使房屋變形等質量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3、房屋在一年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的免費維修。

八、安全生產:

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中如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進場後食宿自理。

九、結算方式:

乙方材料進場後甲方付給乙方10%預付款;乙方在完成總工程量的一半後付30%工程進度款,全部完成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承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轉包。在施工過程中聽從甲方安排,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因此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承擔。

2、合同簽訂後,乙方不能擅自更改合同和施工圖紙及型號規格。

3、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按期完成。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如解決不了的,由合同履行地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鋼結構構件加工合同 篇1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

四、工程用材及要求:

1、鋼結構主架用國標350H鋼;輔料用國標8#槽鋼、5*5角鋼、38*25鋁方管,槽鋼和角鋼厚度不低於3.5㎜,鋁方管壁厚不低於1㎜;鋼構中間方格間隔控制在40㎝至50㎝之間。

2、鋁塑板用“吉祥榮”牌,兩邊一樣厚。

3、鋼構除鏽後刷防鏽漆一遍,漆中灰一遍。

4、鋼結構南立面必須與7號樓前沿面一致,鋁塑板顏色與外牆磚顏色相同或相近。

五、安全施工: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工程質量:

1、乙方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安裝質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製作的構件質量負責。

2、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設計和説明文件和國家有關規範、規程、標準的要求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應自覺接受甲方和監理單位的質量監督,隨時接受檢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應及時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達到約定標準。

4、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起,乙方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脩金為合同總價的 5 %,保修期為一年。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包工包料,合同價款為, 合同價款內容包括:承包範圍內工程的原、輔材料,構件製作、吊裝、運輸、工程安裝費、管理費、人工費以及税金等。

2、材料進工地付合同價款的20%,鋼構完工付至40%,工程全部完工付至70%,工程竣工驗收後開具總工程款發票付至95%,暫留5%保脩金,若一年內無任何質量問題,一年後一個月內全部付清。

七、違約責任:

(一)、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和設計要求,應予返工或修理,並承擔其費用。

2、自合同簽字或蓋章生效之日起,因乙方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對其罰款10000元作為損失賠償,若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或允許順延的期限內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

一計算賠償甲方的損失。

(二)、發包人的違約責任

1、自合同簽字或蓋章生效之日起,因甲方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對其罰款10000元作為損失賠償;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按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工期順延;造成乙方停工、窩工的,賠償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甲方要求變更設計而造成停工、窩工、返工的,工期相應順延,並賠償承包方停工、窩工、返工、機械設備調運、施工人員遺散、材料構件積壓等損失。

八、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九、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代表在合同上簽字並蓋單位公章後生效。合同文本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本合同自工程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工程款支付完畢後終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鋼結構構件加工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為明確雙方責任,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將鋼結構廠房車間承包給乙方施工,特訂本協議如下望共同遵守:

一、 承包方,包工包料;

二、 承包範圍:根據簡易圖和雙方約定施工內容範圍內的鋼結構工程,進行施工。檐口高度規格為4.6—5米之間;

三、 總造價按建築實有面積計算:長138米*13米=1794平方米,每平方按125元計算。

四、 質量按照簡易圖紙標準驗收,原材料按照提供的施工要求材料表進行施工,保質保量。

五、 雙方工作

甲方負責水、電、路三通;

自合同籤之日起付給乙方工程預付金;甲方按工程進度發給乙方的承包金,不得拖延,工程竣工驗收後付給乙方全部工程款。

六、本工期工程定於20xx年 月 日開工,於20xx年 月 日交工,如遇到風雨不能按時交工,其它特殊情況等不能按時交工,雙方協商可順延。

七、安全問題

在乙方施工中,因乙方自己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全全負責;

八、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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