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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構加工合同

鋼構加工合同

加工合同是最為常見的承攬合同之一。鋼構加工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鋼構加工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鋼構加工合同
鋼構加工合同範文一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就本加工製作相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遵照執行。

一、加工製作內容

1、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加工。

2、主鋼構:

材質為 Q235B ,製作單價為 5800 元/噸( 不含税 )。

3、次鋼構:

材質為 Q235B ,製作單價為 5800 元/噸( 不含税 )。

4、計重方式: (□過磅記重 □理論記重)。

二、、合同價款及結算方式

1、合同總價為 元,大寫

2、甲方應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定金,甲方提貨時須按提貨數量付清貨款,定金於最後一次提貨時結算。

3、以上價款為 加工製作 費,不包括各類檢測、探傷、報建、實驗等費用,如果發生以上費用,甲方需註明且乙方要另計費用。

三、質量標準及驗收

1、乙方應按照國家現行的鋼結構製作規範認真加工製作,確保鋼構件達到圖紙設計和鋼結構規範的要求。

2、鋼構件加工驗收按合同、圖紙及説明文件的要求,依據國家現行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規定,由甲方在乙方加工基地進行驗收。如需第三方檢測報告,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測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交貨地點、期限及運輸

1、交貨地點:甲方在乙方工廠內提貨。

2、交、提貨期限:乙方應於收到定金之日起 日內完成加工製作,乙方製作完成後有權通知甲方提貨,甲方應於接到通知後 十 日內提貨。如遇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順延工期的情形,則乙方加工工期相應順延。

3、運輸:甲方負責運輸及運輸費用的承擔,乙方負責裝車,裝車費在合同價內,構件到

達目的地後由甲方負責卸貨。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於支付定金後 日內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並簽字蓋章確認。如甲方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圖紙,則乙方可順延交貨日期。甲方如需更改圖紙,必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提供圖紙錯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相應順延工期。如導致工程量增加的,甲方應追加合同價款,同時,甲方應支付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包括材料損失費、誤工費等。

3、乙方不得擅自外協加工,乙方必須按甲方指派的現場質量監理的合理要求製作,對甲方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4、甲方如在現場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修改,乙方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趕到現場協助解決。

六、合同糾紛處理方式:雙方友好協商,發生訴訟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其他事項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甲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 聯繫電話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鋼構加工合同範文二

定作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甲乙雙方本着遵循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製作有關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遵照執行。

一、加工成品名稱、工程量、合同總價名 稱: 。

工 程 量:約 噸(以實際加工工程量為準)。因工程需要增加工程量時以此合同單價及條款為準,最後結算時以雙方承認的實際加工量為準。

合同單價: 元/噸;(附單價清單)

合同總價:約 萬元整(大寫 元整)

二、加工製作範圍及材料供應

1. 根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完成鋼結構深化設計、鋼材由乙方自行採購及加工製作,廠內拋丸除鏽,按設計要求製作,裝車。

2. 甲供鋼材由甲方負責運至乙方工廠,所供鋼材必須達到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如乙方發現甲供材料不符合設計要求,應及時要求甲方予以更換,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向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窩工費。同時,工期相應順延,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書面要求後 日內不予回覆,則視為甲方同意使用該材料,因此造成乙方完成的加工成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一切不利後果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 加工範圍: 。(附構件清單)

4. 甲供材料應在 月 日前運至乙方工廠,其餘原材料在 月 日起運至乙方工廠,並 滿足乙方製作要求,在 月 日前全部運至乙方工廠。

三、加工製作技術要求

1. 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設計院要求及國家GB50205-20xx規範執行。

2. 材料加工過程中,甲供材料損耗不能超過實際需要量的 %。

四、交工資料

1. 交工資料按《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標準執行(北京地方標準),交工資料應與構件一併送達甲方工地。

2. 交工資料應另附有預拼裝記錄、檢測報告、探傷報告、摩擦面的抗滑移係數。

3. 在工程施工期間,對屬於乙方責任範圍的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修理。

4. 如構件質量有問題,乙方應派人到施工現場負責修理。

五、交貨期限、方式及收貨方式

1. 乙方在合同生效且甲方完全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各筆款項後,在 日內交貨。

2. 由乙方運輸至甲方施工地車上交貨。

3、 收貨方式:甲方應指定具體的收貨人在收貨單上簽字。

六、工程款支付

1. 工程預付款: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1日內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 %作為預付款,用於焊材、油漆等材料的採購。

2.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進場後1日內,甲方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做為工程進度款;乙方最後一批構件出廠前,甲方應付至合同總金額的 %,剩餘金額作為質保金,甲方應在質保期(最後一批構件驗收完畢之日起一年)結束之日起3日內全額支付乙方。

七、合同價款調整及決算

1. 合同價款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總額及合同單價。

2. 工程的最終決算是以甲乙雙方確認的工程量結算。結算執行GB50500-20xx國標。

八、定作方違約責任

1. 甲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相應的順延工期,對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材料損失費、誤工費等,甲方應予以賠償。

2. 非因乙方違約行為所致,甲方中途解除合同的,對於乙方已製作完成的部分,甲方應按照合格產品支付全款。同時,甲方應向乙方另行承擔未履行部分合同價款的30%的違約金。以上款項甲方應於合同解除後 日內支付完畢。

3. 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等原因造成的損失。

4. 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5. 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九、承攬方違約責任:

1. 工程延期或出現重大事故,且乙方沒有采取積極措施確保合同工期完成或無力按質量 標準返修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 乙方不得擅自將工程轉包,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 乙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十、糾紛的處理:

本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合同的生效與解除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解除。本合同生效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鋼構加工合同範文三

甲 方: (簡稱甲方)

乙 方: (簡稱乙方)

1.工作範圍: 鋼結構柱、樑材料採購、加工製作、塗裝(紅丹醇酸防鏽漆一度)。

2.工作數量:乙方製造的構件數量以甲方提供圖紙上的數量為準。

3.供貨期限: 月中旬開始供第一批貨,具體供貨順序按甲方現場安裝要求。如甲方圖紙發生變更或貨款延期支付,則交貨期相應順延。

4.合同價格:本工程採用單價包乾: 元/噸(本工程不開發票),工程量計算按圖紙理論重量計算,暫估 噸,合計人民幣 萬元 (大寫人民幣: 整)。

5.結算方式:根據甲方所提供設計圖紙,以圖示尺寸理論重量進行計算。帶款提貨。

6.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預付材料款 萬元整。餘款每批提貨時結清該批貨款。

7.技術標準及驗收規範: 嚴格按圖紙材質及質量要求製作,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能擅自改動圖紙要求。

因甲方原因需進行圖紙修改和技術要求的更改,雙方均應友好磋商,達成共識,乙方應積極配合完成。由於圖紙修改引起的交貨期、製造質量、價格更改等問題均視修改的結果,修改影響的程度,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後用書面確認。

8.技術聯絡:

工程實施中產生材料、技術、生產、質量等問題,雙方應積極聯絡,不誤時,並用書面形式確定。聯絡過程中的一方用文件通知另一方,另一方須在收到文件後三個工作日內回覆,否則視作認可,並對遲復現象負責任。

9.檢驗和驗收:

生產期內,乙方應配合甲方對乙方產品質量和進度進行不定期的檢查,並配合甲方參加最終的工廠驗收工作。

乙方加工、製作的產品應嚴格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進行加工和製作,甲方在貨物出廠前進行驗收。

10.違約罰款

本合同簽定後,雙方均應積極執行,不應違約,若發生違約須承擔另一方的直接損失費。

11.甲方推遲收貨:

構件製造完成後,因甲方原因而不能按時收貨的,乙方本着諒解的精神,允許將此貨物妥善貯藏2個月。過期,甲方支付乙方相應貨物貯藏金。(每週1000元)。

12.交貨方式及地點:

交貨地點:甲方在乙方工廠內自提貨物。

13.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致使雙方均不能履約者,則雙方可免除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一方須立即傳真另一方,並在其後七天內以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點的政府部門或商會出具的證明文件。賣方仍有義務促成貨物發運。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10周以上,買方有權取消合同,賣方將已製造完成構件與買方進行結算。

14.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執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均應友好磋商,積極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5.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貳份,雙方各執貳份。

16.本合同一經簽字,即日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所有內容執行完後結束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 鋼構 合同 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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