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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彙編(精選28篇)

買賣合同彙編(精選28篇)

買賣合同彙編 篇1

編號:CJZY-ZN-

買賣合同彙編(精選28篇)

暖氣片買賣合同

工程名稱:

發包人:

承包人: 年 月日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方所需 材料的採購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所需材料的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內容:。

3、工程地點:

第二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價格、規格及數量

詳見附表(招標完畢後製作)

第三條 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

1、散熱器組對,整組出廠的應作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1.5倍,要求實驗時間為2~3分鐘,壓力不降且不滲不漏。

2、散熱器墊片應使用成品,組對後墊片外露不應大於1mm。

3、散熱器支架、托架應符合設計或產品説明書要求。

4、散熱器表面的防腐及面漆應附着良好,色澤均勻,無脱落、起泡、流淌和漏塗。

5、廠商提供產品説明書、合格證、檢驗報告、質量保證書等技術文件。

6、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供應商應及時維修、維修不好無償進行更換,不得影響工期,且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異議。

第四條 產品的價格及價格變更

1、合同價款為乙方送至甲方商城遺址安置小區(紫楠小區)工地倉庫

落地價(並按要求碼放整齊)。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合同一旦簽定,產品的單價就視為包括所需的一切附帶雜項及勞務,無論該雜項及勞務是否表明於本合同中。

3、產品進場後如需對物資數量進行增減進行調整,應按合同單價多退少補。

4、合同單價的變化:無論市場價格上調或下調,均不予調整,由乙方承擔市場風險。

第五條 產品的運輸方式、交貨地點

1、運輸方式、交貨地點: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數量、規格型號等將產品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及負責在交貨地卸車並碼放整齊(此部分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乙方並應以最適宜保護產品性能、質量的'運輸方式運送。對於產品運送到指定地點並經驗收合格之前發生的一切損壞(驗收指包括外觀、規格型號、數量等的初驗),則該損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應保證所有運送到工地現場或倉庫的一切材料均須有足夠及安全牢固的包裝和保護妥當,以防因運送或其他情況而受到損壞。所有包裝用料均不會退回乙方。

第六條 交貨時間,乙方應按照下列方式完成整個供應要求

1、乙方必須配合工程之需用設備計劃。雖然此計劃會在工程進行中不斷修訂,乙方仍須在該等修訂後的計劃時間內,以甲方可接受的次序方式及不致令甲方之工程竣工有所延誤的情況下,供應一切合同要求的設備材料等。

2、乙方不得將甲方所制定的工程材料需用計劃的更改作為要求索賠的理由。

第七條 甲方工作

1、根據工程進度向乙方發出供貨通知。

2、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方派人或委託他人當場進行質量、數量、資料、單據、包裝等驗收並提供卸車條件。

3、在乙方所供材料出現問題後在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八條 乙方工作

1、按甲方需用計劃的要求,將本合同約定的材料保質、保量、及時、齊備配套地供應到甲方指定地點,並負責卸車。

2、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規範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如發生質量問題,實行包退、包換,確保進場材料質量合格率100%,並需在產品進場驗收的同時提供該系列產品的質量檢驗部門的質量檢測報告(複印件)。對產品的質量要求不限於施工前後的任何時間內及在工程完工後的保修期內。

3、乙方必須對自身出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4、材料質量應嚴格符合國家規範並符合設計、合同及有關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的要求。同時,乙方的材料質量必須滿足甲方保證工程質量而對質量、服務等提出的各種進一步要求(詳見各種技術文件),並以之為依據出具詳盡的服務承諾。供應的鋼材產品應為同行業產品名牌或同類產品名牌。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誤的損失及緊急

訂貨增加的費用等均由乙方承擔。

5、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保證隨叫隨到。

6、從簽定合同之日起十日後進貨。

第九條 驗收

1、甲方有權力對進場的產品進行各種形式的檢驗,乙方必須充分配合。

2、材料進場後甲方將按國家標準及設計標準進行檢驗。不合格不準使用,乙方並將負責材料退場,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3、經甲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材料的規格、質量等級與要求不符的情況,乙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供貨的支出及對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損失負責賠償。

第十條 貨款結算

產品進場後付至該批貨款的 %,驗收合格後支付95%,餘款等質保期過後一次性無息付清。

第十一條 產品在使用中發現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處理辦法

對於產品在使用過程中任何時間發現質量問題的,保修期內由乙方免費負責維修、更換並應滿足甲方提出的時間要求,並對於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均應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工期以合同為準(經雙方確認),每拖延一天,投標方須向招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20xx元。質量出現不合格乙方全部無條件退場,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買賣合同彙編 篇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經紀方介紹,就甲方向乙方出售私人房產事項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買賣事項

甲方自願將坐落於 市 區 產權證號碼 產權人 產權面積 ㎡的房產(房屋)出售給乙方,國土證號碼 ,使用性質 ,該房產所佔用的國土所有權和車庫(雜屋) ㎡也同時轉讓給乙方,乙方對該房產情況已經充分了解並自願購買該房屋。

雙方協定該房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RMB 元);

第二條 付款事宜

1、本協議簽訂時乙方即以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整(RMB 元)作為定金,甲方將該物業的產權證及相關權屬證書原件存放於經紀方,用於產權過户。

2、甲乙雙方具體付款方式(選擇一種)

一次性付款

①、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前同時到房產管理局辦理過户簽字手續,乙方支付房款人民幣 元整(RMB 元)到房產管理局資金監管賬户。

②、 年 月 日前過户簽字手續辦理完畢時,乙方以現金或轉賬方式支付房款人民 幣 元整(RMB 元)給甲方,甲方出具相等額收據。

銀行按揭貸款

貸款形式:□商業貸款 □公積金貸款

①乙方於簽定本協議同時,委託經紀方向 銀行申請辦理人民幣 元整(RMB 元)銀行按揭貸款。

②按揭首付款:乙方於銀行審批後 天內將該房屋的按揭首付款人民幣 元整(RMB 元),交付於房地局二手房資金監管中心,並於當天辦理房產過户手續。

③房地局二手房資金監管中心於房管部門發出《房屋所有權證》並於房管部門辦理《他項權證》完畢後將監管的首付款及銀行按揭房款一次性無息交付甲方。

④若按揭申請未獲銀行批准,甲方收到銀行書面通知兩天內將全額房款和定金一次性無息退還乙方。

3、過户手續全部辦理完畢,乙方領取到《房產證》且物業交割完畢後,乙方付清餘款人民 幣 元整(RMB 元)。

4、過户税費全部由 方承擔,簽署本協議後,如遇政府及有關部門調整税費,税費承擔方應按其新規定執行。

5、基於經紀方在促成甲、乙雙方交易中已提供居間服務,簽訂本協議同時,由 方向經紀方一次性支付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RMB 元)。

第三條 物業交付時間

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並將與房屋有關的單據證件同時交付給乙方。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4‰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2、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辦理該物業户口遷出手續。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該房產權屬清楚,無產權和債務糾紛、税項及清還抵押事宜或在出售前已清理完畢,並保證對該房產有依法出售權利,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同時甲方承諾已取得共有權人同意,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依約配合乙方過户和交付該房產。甲方保證該房產共有人或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如有不符,給乙方和經紀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該房產是以現狀售予乙方,乙方已被邀查驗或已授權代表查驗該房產,乙方確定無異議後不得藉此拒絕交易。

3、該房產交付給乙方使用前,甲方須付清一切有關該物業之雜費(如水電、煤氣、物管費、衞生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等),相關過户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協議簽訂後,乙方違約,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違約悔約,應雙倍返還定金。經紀方服務費用由違約方支付。

2、乙方已交付全額房款或交付部分房款後,若甲方違約,甲方須將已交付的房款全額退還乙方,並按總房款的30%作為賠償標準對乙方作出賠償,經紀方服務費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已交付全額房款或交付部分房款後,若乙方違約,乙方須按總房款的30%作為賠償標準對甲方作出賠償,甲方獲得賠償金後須將所收到的房款全額退還給乙方。乙方仍須支付經紀方服務費用。

4、簽署本協議後,甲乙雙方協議取消、解除、終止本協議,則仍須承擔本協議規定之服務費數額支付給經紀方。

5、本協議中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第六條 約定的補充事項

(隨附相關證件複印件作為本協議附件)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紀方各持壹份,三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彙編 篇3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説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户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説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電視、電話、寬帶、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5).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6).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買賣合同彙編 篇4

傢俱買賣合同屬於買賣關係的合同,在消費領域嚴格講屬於一般民事合同,其條款應符合《民法通則》、《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但其條款內容依託的是原《經濟合同法》,故在條款上必然存在一些差異。而使用該合同的主體主要是廣大消費者和各傢俱零售商,所以在合同的設計上應該以符合商業零售行業的交易習慣和消費者樂於接受為前提,而不應將其設計的過於煩瑣,不易使用。具體地講,合同的第一條規定:“傢俱名稱、商標、型號、數量、時間及金額”的內容不適合傢俱買賣行業特點和商業習慣,因為對於傢俱行業來講,國家尚未出台強制性標準,行業標準目前也是空白。消費者注重的是傢俱的款式和材質,而這兩項指標目前又沒有統一的型號規定,一旦造成質量糾紛,給調解、仲裁或審判在認定責任方面帶來一定的困難,客觀上講不利於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相互舉證。因此很多傢俱經營者呼籲在傢俱買賣合同示範文本條款中,用材質替換型號使之更合乎實際。因此,該條應當明確質量的'瑕疵擔保責任,即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交付合乎質量要求的標的物,關於質量可以另附質量保證書予以明示消費者。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經營者出賣的標的物質量上有瑕疵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使消費者能夠自主合理選擇修理、更換、重做、退貨、減少價款或請求賠償損失乃至解除合同。

其次是示範文本第二條的保修包退條款,目前採用填空式方式。各傢俱經營者認為採用填空式的辦法設置,容易造成一旦出現傢俱質量糾紛,對消費者舉證不利的尷尬局面。因為在填寫這一條款時,多數傢俱經營者均採用對他們有利的方式填寫,而未選中的選項則認定為無效。作為消費者不可能對其中奧妙瞭解如此透徹,容易出現欺詐消費者的行為。而實際情況是《天津市傢俱行業實行三包的規定》等文件均對此做出過明確規定,因此示範文本約定只要符合有關方面的規定即可,一旦產生糾紛,就可以有效地依據相關規定妥善做出處理。這樣即理順了關係,又方便了消費者。

另外,示範文本的第九條,解決糾紛的方式,實際上包含了五種方式,即和解、民間調解、行政調解、仲裁和民事訴訟。按照我國目前的《民法通則》規定,民事合同糾紛實際上只有三種解決途徑,即和解、仲裁(含調解職能)和民事訴訟(亦含調解職能),後兩種又屬於法定救濟範疇。而行政調解是依據有關行政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的,消費者協會所做的民間調解也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之規定進行的。將上述四種辦法羅列到一起,顯然不太適宜。因為工商部門的行政調解和消費者協會的調解屬於行政救濟範疇,並不引起喪失仲裁權或司法救濟請求權滅失情形的發生,無論經營者和消費者是否選取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解決糾紛,只要在法定訴訟時效期間內均不會喪失司法救濟請求權,這一程序不是法定的。而《仲裁法》第四條規定:“當事人採取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第五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也就是説仲裁與訴訟兩者之間,採取哪種方式解決爭議有着因果關係,而且是合同爭議解決的法定程序。因此該條實際上將多種法律關係集為一條,從法理上講容易混淆法定程序和非法定程序的界限。從實際情況看,由於消費者不太瞭解有關法律程序規定,因此也容易造成丟失或自動放棄有關司法救濟請求權情況的發生。所以傢俱買賣合同示範文本條款應當符合零售商業交易習慣和消費特點,細化消費者和經營者對合同爭議解決的自主選擇權。

買賣合同彙編 篇5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 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

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方:

鑑證機關:

地址:

郵編:

電話:

代表:

經 辦 人:

日期:年月日

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賣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巷_________號的房屋__________棟_______間,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税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_____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_____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______房產管理局、______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彙編 篇6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稱及

花色

規格(毫米)

及型號

質量標準或

技術指標

計量單位

單價(元)

合計(元)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_____(蓋章)代理人: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蓋章)負責人: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買賣合同彙編 篇7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

2、乙方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買賣合同彙編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賣方 簽訂時間:__月__ 日

提示:本合同適用於化肥(農藥)生產商與銷售商之間,或經銷商與種植户之間進行的大額交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品種名稱商標或品牌規格生產廠家(產地)計量單位數量(噸)有效成份(含量)單價(元/噸)金額(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 質量標準:□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企業標準

三、賣方應出示的相關證件:《營業執照》複印件、《肥料(農藥)登記證》複印件、《生產許可證》或批准文件複印件、《代理銷售授權書》複印件、《備案登記號》、《經營許可證》複印件。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交(提)貨時間為__ 年__ 月 __日,交貨地點為________

五、發運方式、運費負擔:用 ____運輸,運費由____ 方負擔。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買方應在 __年 月__ 日前以 ((匯款或匯票、現金)向賣方支付(□定金/□預付款) 元,剩餘價款應在 __年__ 月__ 日前付清。

七、 驗收:買方應在賣方交貨後 日內進行驗收。產品包裝和標籤內容應符合產品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

八、違約責任:

1、化肥(農藥)經驗收不符合第一條或第七條要求的,買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

2、化肥(農藥)不符合第二條質量標準的,買方有權要求退貨,並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3、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 條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 備案。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彙編 篇9

供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桂林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桂林市行政事業單位、團體組織辦公設備年度協議供貨商採購(編號: )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供貨協議和第號協議供貨通知書,供需雙方就此次中標相關設備供貨涉及的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

二、交貨時間:_ __ _年_____月_______日前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符合國家檢測標準及出廠標準,並負責安裝、調試、維修等服務。安裝安全,使用後工作正常,並按出廠規定和投標承諾提供質量保證。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負責免費將貨物直接送至需方指定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供方負責。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①具備供方提供的説明書或產品介紹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術參數;②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外觀、調試性能、技術參數情況、各種説明資料、合格證明等。

八、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供方應向需方交付所有隨機配件、附件、使用説

明書、交貨清單等。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協議供貨商提供採購申報表、協議成交通知書(附採購明細表)、合同、驗收證明、發票等材料原件,交由招標公司核對無誤後,送採購辦辦理付款相關手續(每個月結束後十天內辦理)。

十、售後服務承諾:供方應全面履行招標文件規定的服務要求及投標文件中的各項承諾。 十一、違約責任:供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配置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需方有權拒收貨物。供方逾期交付貨

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償付貨款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二、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依法向合同簽訂地點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及投標承諾。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一份、桂林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 方 需 方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買賣合同彙編 篇10

甲方(供貨方):

乙方(收購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向甲方訂購家禽,訂購家禽的有關情況如下

備註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另附頁或加項)

二、價格

□固定價格: 元/公斤,合計總價款為 元。

□保護價格:基準價 元/公斤。收購日當地市場價高於基準價時,以市場價收購;收購日當地市場價低於基準價時,以基準價收購。

□浮動價格:基準價 元/公斤。收購日當地市場價高於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市場價-基準價)× %;收購日當地市場價低於基準價時,收購價=基準價-(基準價-市場價)× %.

三、交貨期限、方式

(一)交貨期限:

(二)交貨方式:

□送貨。甲方將所訂家禽送到 ,交貨日期以乙方書面簽收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提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到 提貨,交貨日期以書面通知日期為準,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代辦託運。甲方通過火車(汽車、輪船或 )將所訂家禽託運到 ,交貨日期以運輸委託手續日期為準,託運及相關費用由 承擔。

四、檢疫、驗收

(一)檢疫、驗收地點:送貨以貨物接受地為檢疫、驗收地點;提貨以提貨地為檢疫、驗收地點;代辦託運以 為檢疫、驗收地點。

(二)檢疫、驗收時間:乙方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 日內檢疫驗收完畢,乙方對家禽的品種、質量、數量等有異議的,應在檢疫、驗收之日起 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

(三)檢疫、驗收標準:

五、付款方式

(一)收購定金:

乙方□ 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購定金 元。交貨時定金應□抵作收購款/□返還甲方。

(二)貨款結算:

□現金結算,驗收合格後錢貨當場結清。

□銀行結算,乙方在驗收合格後 日內,把貨款匯入甲方開户銀行 ,賬號 .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拒絕交付所訂家禽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交付的家禽少於所訂數量的,按少交家禽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逾期交付所訂家禽的,按逾期交付家禽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訂家禽質量不符合同約定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仍需要的,應按收購日當地市場價格交付家禽;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處理。

(二)乙方違約責任

1、拒收所訂家禽的,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少收所訂家禽的,按少收家禽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逾期接收所訂家禽,按逾期接收家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保管費用等相關損失。

4、逾期支付貨款的,應支付完貨款,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並按合同總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申請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彙編 篇11

合同編號: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甲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區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註銷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

(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

(9)衞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衞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設備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執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國籍:

聯繫方式: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聯繫方式:

買賣合同彙編 篇12

合約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殯葬改革的條例法規、法律法規及規定。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權益,促進本公司管理的穩定和發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購買_________墓地事宜達成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各級管理部門對殯改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關規定。

第三條 乙方根據甲方的統一規劃,選擇購買了甲方_________號的墓穴,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費用(幣別:_________)

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管理費(類別: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它:_________元整。

合計:_________元整。

上述費用在簽訂合同時一次付清。

第五條 乙方在獲得甲方核發的《墓地使用證》後,即獲得該墓穴的永久使用權。

第六條 乙方所購的墓穴由甲方負責綠化、清潔、保安等管理工作,並負責對乙方購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護、保管。如因甲方責任而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修補及更換。

第七條 乙方應愛護甲方墓園內的設施(包括墓園、小件及墓穴綠化),如有損壞,則須按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

第八條 不可抗力條款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2.如遇國家或政府政策變化或調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第九條 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務,客户如需要須另行繳交服務費。

第十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送達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聯繫方式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上述聯繫地址、電話、傳真的發出的信件、傳真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協議附件

_________為協議附件,效力同於本協議。

第十四條 本協議合約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彙編 篇13

如何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學名為“存量房屋買賣合同”,是二手房買賣過程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二手房律師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買賣雙方最終達成什麼樣的合同條款是彼此之間互相博弈的結果,不管是買方本人還是委託了律師,如果一味只強調維護自己當事人的權益是不現實的,只能導致談判不歡而散。所以,高明的律師既應當保證本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又要考慮如何讓對方和中介能夠接受,這就需要很高的臨場應變能力和實務技巧。

在實踐中,買賣合同往往是由中介方提供的,鄭州市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制定《鄭州市存量屋買賣合同》示範文本,該文本因過於繁瑣適用面很不廣。有的買方律師主張由他單方來起草合同,往往會遭到賣方和中介方的極力反對。因此,律師想把原合同文本推倒重來不具有可實現性。遇到這種情況,本人的處理辦法是:律師事先起草一份既有利於保護買方利益又能體現公平原則的詳細合同草案,這個草案不必出示給他人而應該做到爛熟於心。然後,迅速瀏覽中介方或賣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在最短時間內找出對方合同文本不完善或對我方不利的地方。最後,拿出書面補充協議方案以修改和完善買賣合同,要求在達成買賣合約的同時一併簽署補充協議。這種做法一般能被中介和賣方接受,與買方律師提供合同文本的實際效果差不多。只不過該方法對律師的要求比較高。

其實不管採用哪種合同文本,一份買賣合同至少應該把以下幾個內容説清楚:

1、交易房屋基本狀況,具體包括房屋位置、面積、產權證號、產權人、共有權人等。

2、房屋產權狀況説明,要求賣方書面承諾房屋產權無查封、無債務糾紛,共有權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齊全、真實、有效,可以辦理權屬過户、税務登記、貸款等與交易有關的各項事宜,並保證所售房屋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規定。如有違反賣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房屋成交價格,應當明確該成交價格是否包括裝飾裝修、傢俱家電,公共維修基金款項。如果包括前兩項,應該用附件方式另行説明其具體狀況。

4、付款方式,要説明是通過資金監管賬户還是自行劃轉,是全款還是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貸款沒獲銀行批准或者貸款申請額度不夠的處理辦法是否明確,分批付款的次數和時間是否説清楚。作為賣方律師來説,這個條款最首要的問題是要考慮該付款方式是不是安全。

5、税費負擔約定,要明確約定買賣各方應當承擔的税費種類,如約定不明或國家政策變化產生新的税費,由誰來負擔。

6、權屬轉移登記,也就是房產過户手續,主要是哪天過户一定要説清楚,買方交錢和過户的時間間隔不宜過長,越短越好以免夜長夢多,如果能在交款當天過户是最好不過了。

7、房屋交接,也就是交房問題,該條款包括交房時間,可以先交房再過户也可以反過來,交房前賣方應當結清水電煤、暖氣、物業、電話、有線電視等一切費用,交房前(後)多少天賣方應當辦理户口遷出手續。同時,還要考慮交錢、過户和交房之間的銜接問題,過户以後再交房的,買方的購房款不宜在過户前全部支付給賣方。最好合同約定房屋交驗完畢、各項費用結清以後再支付剩餘尾款,這筆款項哪怕只有一兩萬,也能起到約束賣方的作用。

8、違約責任,包括賣方逾期交房、逾期辦理過户手續或者權屬產生爭議的違約處理,賣方一房多賣的特別處理辦法,買方逾期付款違約處理等等。違約金的違約數額也有一定技巧,我認為不宜過低,低了對賣方就沒有約束力。此外律師還需關注違約金與定金條款的競合問題。

買賣合同內容如果具備上述各項條款,就可以説基本上完整了。內容完整不代表完善與縝密,為了保護買方權益,律師在起草補充協議時,還可以加上以下幾個條款:

1、公共維修基金過户:一般情況下,買賣雙方房屋成交價格中都包含了公共維修基金款項。但是,公共維修基金做不到隨房轉移,即使房屋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已經辦完,公共維修基金也不會自動轉到買方名下,必須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的過户手續,地點在房屋所在地的各區縣專項維修資金管理部門。因此,補充協議應當約定雙方共同辦理公共維修基金的時間。

2、一房二賣的特別處理:一處房產籤多家買賣合同是賣方最惡劣的違約行為,它可能導致買方錢房兩空。為了防止一房二賣,北京市建委和工商局的示範合同文本訂立了一個極具威懾力的條款:“出賣人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出賣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約定利率付給利息,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如此高額的違約金——已付房價款的一倍,而不是定金的一倍,足以讓因房價上漲而反悔的賣方望而卻步。該條款參考了銷售新房的相關法律規制措施——最高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司法解釋》(法釋[20xx]7號)。律師起草補充協議時可以加上此條款。

需要指出的是:加大違約責任是一房多賣行為的事後防範措施,遇上惡意行騙的產權人,他可以視高額的違約責任而不顧,拿着購房人的房款揮霍一空然後賣了房逃之夭夭。因此,它不能百分百保證買方沒有風險。有了預告登記制度,這種情況就可以被杜絕。

3、關於預告登記的約定:預告登記是由物權法規定的一個新制度,它是指在不動產交易過程中,為防止合同生效後辦理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前,不動產權利人另行處分該不動產,雙方按合同約定將不動產轉移事項向登記機構進行預先登記,確保受讓方在條件成熟時進行正式產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權利人同意,產權人不能處分該不動產。可見,賣方如果“一房多賣”,進行預告登記的買方不受任何利益損失。由於預告登記需要建立在雙方自願基礎之上,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須依雙方的登記申請進行,因此最好書面約定雙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4、各種法律文件之間的衝突解決辦法:買賣二手房需要簽署的法律文件很多,僅合同而言,就有定金合同、居間合同、買賣合同、補充協議等。各份合同的內容有時會出現互不一致甚至相沖突的情況,這就需要明確定金合同、居間合同如與買賣合同發生衝突,以買賣合同為準。而補充協議正是因為買賣合同有缺陷才訂立的,因此補充協議要説明其他合同文本如與補充協議相沖突,以補充協議為準.

買賣合同彙編 篇14

甲方:

乙方:

今有甲方將施工中所切割的所有廢鐵出售給乙方。

一、廢鐵的'尺寸為600-1200米,3mm以上,生鐵除外。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貳拾萬元保證金,拉貨時每噸一結否則甲方不予放車。

三、廢鐵按唐山鐵廠價格為準,現行價每噸3100.00元(鐵廠現行價每噸為3500.00元整),隨漲隨落。

四、拉貨時裝車由乙方自行裝車,甲方不負責,乙方必須聽從甲方調派,隨時來車。

五、從履行合同中,乙方不能隨時來車,影響甲方施工進度,甲方將從乙方的保證金中每天扣除一萬元。

六、如乙方單方面不履行合同,甲方將不退還保證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買賣合同彙編 篇15

原告周,男,漢族,住上海市閘北區。

委託代理人岑,上海市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徐,上海市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黃,女,漢族,住上海市浦東新區。

被告樓,女,漢族,住上海市浦東新區。

原告周訴被告黃、樓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周委託代理人徐到庭參加訴訟,被告黃、樓經本院依法傳喚,未到庭應訴。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周訴稱,被告黃與案外人樓系夫妻關係,被告樓系黃與樓之女。20xx年3月,樓向原告購買電梯配件,合同總價款人民幣275,000元。原告依約向樓交付貨物後,樓陸續支付貨款147,500元。20xx年12月20日,樓出具欠條一張,確認欠原告127,500元貨款未付。20xx年11月2日,樓死亡。現認為,該筆欠款發生在樓與被告黃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且其生意收益用於家庭生活,故該筆欠款系夫妻共同債務,被告黃應予歸還;被告樓系樓法定繼承人,應在所繼承的遺產範圍內支付欠款。故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被告黃支付原告貨款127,500元;被告樓在繼承樓遺產範圍內承擔還款責任;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被告黃、樓未到庭應訴,亦未書面答辯。

經審理查明,被告黃與案外人樓系夫妻關係,被告樓系雙方婚生女兒。20xx年12月20日,樓向原告出具欠條一張,稱:欠周xx127,500元,注:其餘貨款已清。20xx年11月2日,樓報死亡。20xx年2月23日,原告起訴來院,要求判如所請。

以上事實,有原告提供的'欠條、户籍信息等證據及原告當庭陳述,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樓欠原告貨款的事實,有原告提供的樓出具的相關欠條為憑,原告與樓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依法可以確認。欠款日期發生在樓與黃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欠款數額為127,500元。在無證據證明原告與樓明確約定本案所涉欠款為樓xx個人債務,也無證據證明樓與黃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實行財產分別制,併為原告所明知的情況下,原告主張此筆產生於樓與黃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欠款為樓與黃夫妻共同債務,合法有據,原告據此要求黃支付欠款,合理合法,應予支持。被告樓作為樓法定繼承人,遺產繼承應當清償被繼承人應當承擔的債務。被告黃、樓經本院依法傳喚,未到庭應訴,視為其放棄應訴、抗辯的權利,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其自行承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黃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支付原告周欠款人民幣127,500元;

二、被告樓在繼承樓遺產範圍內承擔付款責任。

負有金錢給付義務的當事人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2,850元,減半收取1,425元,由被告黃承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員 谷麗雲

買賣合同彙編 篇16

藝術品(字畫)買賣合同

賣方(下稱甲方):地址:聯繫方式:

買方(下稱乙方):地址: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基於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作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合同:

一、作品概況

二、作品權屬

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的第一條作品擁有所有權及處分權,並擁有足以對抗第三人的權利,同時甲方應如實説明作品的情況及瑕疵。

三、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交易作品的價格合計為:貳萬陸仟零伍拾元整,甲乙雙方均有對本合同約定的交易價格和其他事項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泄露合同其中信息,應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四、付款方式

甲方所出賣合同內所有書法字畫裝裱、裝訂後(按照乙方要求裝裱、裝訂),安裝到乙方所指定位置,待乙方組織人員驗收後,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價款。 ;

五、作品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在合同簽訂xx年月日設備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質量標準:按國家標準製作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不回收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合格證、使用説明書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無標的物所有權自貨款付清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出賣人所有。

第七條:交(提)貨方式、地點用户指定地點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運、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標準驗收

第十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無

第十一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二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無

第十三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合同履行完畢後自動解除第十四條: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買賣合同彙編 篇17

甲方 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 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________小區___胡萊三國活動_____樓________號車庫 ,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庫出售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胡萊三國活動付清全款。

三、甲方於簽訂協議之日,將該車庫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購得車庫後,對本車庫享有所有權胡萊三國活動。本協議簽訂之日之前所產生的一切事項,仍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簽訂之日後所產生的'一切事項,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胡萊三國活動關。但因房產證抵押貸款所引起的一胡萊三國活動切事項仍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五、因車庫沒有單獨辦理房產證,今後乙方需辦理相關產權證明需甲方協助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提供相關協助。

六、甲、乙雙方均應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若有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胡萊三國活動______

證明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買賣合同彙編 篇18

一、集資房買賣合同效力如何

根據《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如果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或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又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第53條規定,合同中出現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

單位集資建房,實質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種,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謂“半產權”。儘管單位仍稱之為產權人,但單位實質上失去了自由處置房屋的權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許可。作為一種歷史性產物,其時地方政府、有關單位甚至國家的行政規章、地方法規對福利性集資房的轉讓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規定,但這些規定沒有法律、法規的效力,不能作為認定合同無效的依據。

綜上所述,集資房買賣合同既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在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情形範圍。同時,合同體現了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應認定為合法有效。

二、哪些房子屬於集資房

1、單位職工集資建房方式

單位提供國有劃撥土地,由單位和職工共同集資繳納建房款,再委託建設單位開發建設。由於建造過程中可以減免許多房地產開發商必須要繳納的配套税費及利潤,所以國家也一直把單位職工集資建房納入福利分房這種制度體制中。也就是説,如果你承租了公房且有資格購買房改房,你就沒有權利再集資建房,反之亦然。由於一些地區出現部分單位以集資合作建房名義,變相搞住房實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開發等問題。故建設部發文,自自20xx年08月14日起,停止審批黨政機關集資合作建房項目。但國有企業或事業單位的集資建房政策沒有取消,但審查已嚴格控制。

2、個人集資建房方式

即由居住在同一城鎮區域的在不同單位工作的職工通過政府牽頭組織成一個社會團體(城鎮住宅合作社),再由職工集資建造房取得住宅,比如説安居工程就是其中的一種。這種方式也一直是國家鼓勵與支持,但由於缺乏法律與行政法規的立法,且與地方政府通過利用國有土地經營城市和創造財富的執政理念衝突,因此,目前幾乎所有地方政府都對此持消極態度。目前國家實際上已經否決了該方式,而取代的是廉租制度、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和限制商品房政策。

根據上文的表述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集資房買賣合同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不屬於合同無效的情形,那麼該集資房買賣合同就是有效的。同時還帶來了集資房的類型的知識,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來電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P2P中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問題

P2P網貸系統,是P2P借貸與網絡借貸相結合的金融服務網站。網絡借貸指的是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合同、手續等全部通過網絡實現,它是隨着互聯網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模式,這也是未來金融服務的發展趨勢。

但是P2P平台由於是線上交易,簽訂的電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本文就這個問題作出了知識整理,僅作參考。

1、《合同法》承認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我國《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2、《電子簽名法》承認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電子簽名法》第三條規定: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

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採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第四條規定: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電子簽名法》的上述規定,實際上賦予了電子合同與傳統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並且從立法上賦予了電子合同應有的法律地位。

但從實務操作的角度分析:

經我們向各地仲裁委員會、法院立案庭諮詢,得到答覆如下:

序號諮詢對象諮詢時間答覆

1、上海仲裁委員會

()20xx年7月29日下午3點25分P2P網絡借貸是新興的事物,之前未處理過。立案需要攜帶電子合同等證據材料進行現場審核,必要時請示領導決定。

2、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20xx年7月30日上午9點31分之前未處理過P2P網貸電子合同方面的糾紛,如果不能提供紙質形式的合同,則必須提供能證明借款合同已實際履行的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3、深圳仲裁委員會

()20xx年7月29日下午4點06分鑑於電子合同是新事物,無法證明其真實性,也不能以有形的形式展現,需要攜帶電子合同等材料到立案庭進行現場確認,必要時請示領導。

4、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

()20xx年7月30日下午4點11分採用電子合同形式訂立的合同,對方有可能以未簽字為由,主張合同未生效,提出仲裁管轄權異議,平台須提供實際上已履行借款合同的證據(譬如説提供借款的轉賬憑證)。如能提供借款實際發生的完整證據鏈,即使沒有電子簽名,也可以立案。

5、北京仲裁委員會

()20xx年7月30日上午11點12分之前未受理過P2P網貸電子合同的糾紛,但受理過其他行業的電子合同糾紛。如對方認可電子合同,則仲裁不存在障礙;如對方不認可電子合同的`真實性,需要仲裁申請人簽署《風險提示》,保證電子合同的真實性,與原件一致,否則應承擔不利後果。對P2P網絡借貸這一新興的事物持保護、支持的態度。

6、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20xx年7月29日下午3點33分如果不能提供有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能以書面有形方式展示的電子合同,則立案可能存在障礙,需要領導審批。

從以上各地仲裁委員會、法院的答覆可以看出:P2P網絡借貸屬於新興事物,大多數仲裁委員會、法院對P2P網絡借貸、電子合同比較陌生,仲裁委員會、法院立案仍然傾向於以書面形式、有當事人簽名蓋章的合同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採用電子簽名的形式訂立的合同證明力上可能會有瑕疵,仲裁委員會、法院可能會不予立案,或者是立案需要經過上級領導的審批,程序負擔加重。

如果是沒有電子簽名的電子合同,在對方當事人不予認可的情況下,該電子合同就是孤證,證明力較弱,需要平台提供其他證據予以佐證,比如説借款合同已實際履行的證據,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借款時的轉賬憑證、對方還款記錄、催收證明等,只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切實證明借款行為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已實際發生的情況下,仲裁委員會、法院等才會予以立案。完整的證據鏈能使仲裁或訴訟程序順利進行,減少訴訟風險。

鑑於現階段司法實踐中,各地區司法機關對電子合同的證明效力問題存在爭議,同時,考慮到電子合同和電子簽名在現行法律上的有效性,電子合同和電子簽名的運用、發展是大勢所趨,從提升用户體驗的角度考量,建議P2P網貸平台着手考慮採購具有相關資質、得到司法機關及相關政府部門認可的電子簽名服務供應商提供的電子簽名服務,運用電子簽名技術,解決電子合同的真實性、可視性不足等問題,補足電子合同的證明效力。

口頭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

口頭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呢?什麼樣的合同可以作出口頭合同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關於“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規定,人們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採用口頭形式訂立合同或協議。本文就口頭合同有無法律效力做簡單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口頭合同的有效適用情形

口頭形式的合同是指當事人以直接對話的方式或者以通訊設備如電話交談訂立合同。它廣泛應用於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與人們的衣食住行密切相關,如在自由市場買菜、在商店買衣服等。現代合同法之所以對合同形式實行不要式為主的原則,其重要原因也正在於此。合同的口頭形式,無須當事人約定。凡當事人無約定或法律未規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採取口頭形式。

口頭合同不宜採用的情形

口頭合同屬於不要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以語言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達合同內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規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的情況下,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都可以採用口頭形式。口頭合同在即時清結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點是簡便易行,但其不足之處在於發生合同糾紛時難以取證,當事人孰對孰錯很難劃分。因此,《合同法》徵求意見稿原本規定,不動產轉讓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涉外合同、價款或者報酬10萬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時清結的以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法律規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鑑於我國東西部、城鄉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例如10萬元在深圳、上海的經濟往來中不屬於數額巨大、而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卻屬於數額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條修改了徵求意見稿的規定,改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因此不動產轉讓合同、涉外合同、價款或報酬在當事人認為數額巨大、不能即時清結的合同都不宜採用口頭形式,否則發生合同糾紛時舉證困難。

口頭合同的效力認定

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雙方不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雙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實,這個合同就成立並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瞭解口頭合同的相關內容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疑惑,歡迎免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他們會給您具體專業的解答。

合同上的默認是什麼意思

合同上的默認是什麼意思?哪些情況是屬於合同默認?我國法律對此有哪些相關規定?針對上述問題,小編為您整理了有關合同默認的法律知識,請閲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瞭解。

合同上的默認是指當事人無言語、文字表示,又無任何積極的行為,以沉默方式進行的意思表示。

在通常,要約生效以後,承諾的意思表示必須由承諾人明確表示,並把意思表示通知給要約人。因而默認一般不會構成成承諾。但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在特殊情況下,默認是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的。

我國與之相關的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受要約人在承諾的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在有效期內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了承諾期限,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此處為對合同成立的默認。”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此處為以行為默認了合同的成立。“

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視為默認。

5、《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屆滿以後,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做表示的視為同意購買。即默認願意購。”

6、《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是十一條規定:“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付利息。”

以上就是這次小編為您帶來的合同默認的內容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問題沒有在本文中得到解答,可以向我們的專業律師進行免費諮詢。

雙方都簽字的合同就能生效嗎?

一份合同只是要求了乙方要承擔的責任,沒有一條是甲方要承擔的責任.雙方都簽字了.這樣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請看下文。

一般這樣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起訴請求確認顯失公平,但是具體的還要看這個合同是什麼合同。

這是關於合同效力的問題,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約束力。對於合同效力的含義,應從以下三方面來理解:

第一,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強制力,表現為對合同的自覺遵守和不履行合同義務應承擔責任乃至制裁。合同的目的是通過履行而實現的。在履行中,當事人對合同義務的遵守,其根本動因不在於合同利益的驅使、誠實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於合同的強制力;同時,不履行合同義務,一定會產生相應的責任,並因此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第二,合同效力是一種法律保護力,合同和合同權利是依靠法律的保護力維持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非法干涉及非法侵害;合同和合同權利的實現,均受國家法律的保護。由此説來,不被法律保護的合同,不可能存在合同效力的問題。

第三,合同效力,實際上是合同的實效力。合同實效力,是實現合同目的的確定性。合同目的實現,包括對合同遵守的必然性和對違反合同制裁的必然性。如果能夠做到履行合同義務、實現合同權利,則説明該合同是有實效的。每個合同失去了實效力並不一定意味着失去效力。因此,我們認識和把握合同效力的含義,應當更多地從合同的實效力方面來理解,離開合同的實效力談論合同效力,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因此各當事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首先考慮你要實現怎麼樣的合同效力,然後細心地去審查合同的條款。

怎麼認定債權讓與合同的效力?

1、須存在有效的債權

根據《合同法》第79條之規定及其解釋,有效債權的存在,是債權讓與合同的根本前提。以不存在或無效的債權讓與給他人,或者以消滅的債權讓與給他人,都將因標的不存在或者標的不能而導致債權讓與合同無效,讓與人對受讓人因此而產生的損失負賠償之責。

有效的債權,應該從寬解釋,只要是該債權真實存在且並未消滅,都應認定為有效。至於其能否實現,債權人不負有物的瑕疵的擔保之責,因為債權人並不享有處分債務人之物的權利,他只負權利瑕疵的擔保之責,只要債權是真實的,就應允許其轉讓。

2、被轉讓的債權須具有可轉讓性

由於債權轉讓本質上是一種交易行為,從鼓勵交易,減少乃至消除財產流轉的障礙,增加社會財富的角度出發,應當允許絕大多數合同債權能夠被轉讓。

但問題總是有另外一面的,因為債權畢竟是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法律關係,具有一定的人身信賴色彩,為了尊重這樣的社會關係,《合同法》第79條明文規定了三種債權不得轉讓: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

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和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一般有一定的規律性,本文不在此贅述。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屬於意思自治的範疇,應作符合當事人合意的解釋,但是我國合同法對於禁止讓與的約定具有何種法效未作明文規定。

德國民法認定為有效,但在1994年德國商法典中增加了一項規定,即如果當事人是在商業交易中達成的協議,則在合同中的禁止讓與條款無效;日本民法承認其效力,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我國台灣地區民法與日本民法持同樣態度。根據日本和中國台灣地區民法的原則,債權人違反禁止讓與的約定而讓與債權,如果債權讓與合同符合有效條件,受讓人只要是善意的,不管有無過失都取得該債權,債務人無權對抗善意的受讓人,待債務履行期限屆至時,受讓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清償。不過,債權人擅自讓與禁止讓與的債權,違反了合同中的約定條款,理應承擔違約責任。對於受讓人為惡意的債權讓與效力,存在不同的觀點。其中,債權效果説認為,讓與行為仍屬有效,但是債務人可以依據惡意提出抗辯,主張債權讓與行為無效;物權效果説認為債權人負有不得轉讓的義務,違反約定之轉讓即為無效,在這裏可以主張無效的不侷限於債務人,第三人也可以主張債權讓與行為無效,並且這種無效不僅是指債權讓與對於債務人無效,而且在讓與人與受讓人之間也歸於無效,原因在於受讓人明知該轉讓行為屬於禁止之列而為之,那麼當事人之間的合意不具備合法之因素,故而準物權行為無效,不過,債務人事後承認該轉讓行為時,則可使之有效。

按照崔教授的觀點,認為“禁止債權讓與的約定有效,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因為這區分了法律禁止債權讓與和當事人約定禁止債權讓與的不同範圍,兼顧和平衡了財產權的流通性、意思自治、交易安全幾項價值,區分了當事人的不同主觀心理狀態,值得我國借鑑。總結德國民法理論,並且對其作適宜的改進,筆者以為可以形成以下規則:其一,在受讓人為善意時,債權讓與合同有效,即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關於禁止轉讓的約定不得對抗善意受讓人,待債務履行期限屆至時,受讓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清償,不過債務人可以向債權人追究違約責任。其二,在受讓人為惡意的場合,如果債務人不提出抗辯,債權人與受讓人之間的轉讓合同有效;如果債務人提出了受讓人為惡意的抗辯,主張債權讓與合同無效,應當維護債務人的利益,對其主張予以支持。

並存的債務承擔之探討

按照債務人是否免責為標準,可以將債務承擔分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和並存的債務承擔兩類。前者即為債務人全部移轉債務的情況,債務人退出合同關係,不再承擔合同債務;後者即為債務人部分移轉債務的情形,由第三人加入債權債務關係,和原債務人共同成為債務人,承擔合同義務之履行。通常情況所指之債務承擔即為免責的債務承擔,在此不再贅述,我們主要探討一下債務並存。

並存的債務承擔是在以原已有效存在的債務為前提的,這時的債務僅限於原來的範圍,債務參加人和債務人不會因債務承擔而增加或減少原先應負之債務範圍,其實此時的債務參加人和原債務人可以視為新債務人這一個主體來考慮,那就相當於沒有發生債務承擔,而只是在參加人和原債務人之間來重新劃分債務。對於按份承擔債務的情況,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因為很有可能債務參加人不具備償債的能力,債權人會因此而承擔不必要之風險,根據民法之等價原理,債權人不可能同意不具備資質之第三人來履約;對於連帶債務的情況下,《合同法》84條規定“應當經債權人同意”,筆者認為不應適用。因為第三人作為連帶債務人加入合同關係,對於債權人來説,對他的權利保護就多了一層保障,有益無害,他可以向參加人主張,也可以向債務人主張履約,債務人並未退出債權債務關係,此為其一;如果參加人是債權人的債權人,那麼在兩個債務的履行期限屆至之際,可以主張抵銷,這樣做可以方便交易、降低成本,滿足當事人各方最大利益的追求,促進債權的快速流轉,加速資本週轉,此為其二(這也是合同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財產關係的立法初衷);如果由“應當經債權人同意”改為“須通知債權人”,那麼既可以使債權人債權得到實現,也可以減少因為第三人加入債權債務關係而帶來的糾紛,此為其三。不過有學者認為,如若第三人加入債務關係成為債務人,未經債權人同意,那麼第三人只能作為債務人的履行輔助人而不能作為債務人存在。筆者對此不敢苟同,畢竟債務並存和第三人代為履行存在着明顯的區別,對於前者,債權人可以主動要求第三人履行合同義務,如果第三人加以拒絕,那麼債權人有權採取法律救濟措施;而在於後者,第三人作為債務人的履行輔助人則是第三人主動參加的,債權人沒有理由請求第三人為履行行為,若第三人加以拒絕,債權人也無權強制其履行。前者,第三人受合同約束,第三人是以明確的意思表示方式作出的;在於後者,第三人則不受任何法律關係約束,第三人並未事先允諾要替債務人履約。

按照《合同法》85條之規定,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這一點對於免責的債務承擔,還是並存的債務承擔都應適用。產生債務的合同存在無效原因,第三人作為新債務人,可以向債權人主張移轉債務的不存在;債務履行期限尚未屆滿的,新債務人對於債權人的履行請求也可以抗辯;此外,在雙務合同中,也可以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

買賣合同彙編 篇19

草莓買賣合同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草莓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情況

草莓品種等級/規格單位數量交付時間保護價/固定價/市場價單價

元/( )總價

(元)

總計

保護價:交付草莓時市場價格低於保護價的,按照保護價成交;市場價格高於保護價時,雙方可協商上調成交價格。

固定價:價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市場價:雙方不事先約定價格,以交付草莓時的市場價為基準,協商確定成交價。市場價確定方式為: 。

第二條質量要求

1.品質要求:

草莓應當符合 □NY/T444草莓標準 □ 標準,標準編號為: ,且不得存在檢出國家禁用農藥或農藥殘留物超標的情形。

2.外觀要求:

□果實新鮮潔淨無異味 □果實着色度 %以上(不少於70%) □無黴變 □無汁液浸出

□形狀、顏色及光澤符合品種特徵 □無明顯碰壓傷 □無腐爛 □無病斑 □無塵埃泥物

□無外來水分 □帶新鮮萼片 □無萎蔫變色 □ 。

3.等級標準和規格:同一等級果品應當形狀、色澤均勻一致。

□特級果:單果重不小於 g,每盒重量不低於 g(含包裝盒重量),每箱裝 盒(kg)。

□一級果:單果重不小於 g,每盒重量不低於 g(含包裝盒重量),每箱裝 盒(kg)。

□二級果:單果重不小於 g,每盒重量不低於 g(含包裝盒重量),每箱裝 盒(kg)。

□三級果:單果重不小於 g,每盒重量不低於 g(含包裝盒重量),每箱裝 盒(kg)。

4.乙方應當提供的書面資料: 。

第三條包裝要求及費用

1.草莓由 □甲方 □乙方 負責包裝(如選擇“甲方”,本條下面內容無需填寫)。

2.外包裝質量要求:□包裝牢固 □適宜裝卸運輸。

(1)如外包裝為紙箱,應當標註以下內容:

□品名 □品種 □淨重 □等級 □產地 □種植户、合作社或銷售公司地址電話

□採摘日期 □包裝日期 □註冊商標(無註冊商標可不選此項)及註冊商標名稱

(2)外包裝為 材質,應當符合 。

3.內包裝容器為 ,規格: ,包裝容器應當清潔、無毒、無異味,對草莓應當具有良好保護作用。

本合同第一條“單價”中 □包含 □不包含 包裝費用(如選擇“包含”,以下內容無需填寫)。

4.包裝費用總計(人民幣):大寫: ¥: 。

包裝費用由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

第四條 交付、運輸及驗收

1.交付地點: 。

2.運輸方式:□甲方自提 □乙方運輸至交付地點,草莓運輸中應當輕裝輕卸,防止碰撞和擠壓,運輸工具為 ,且應當保持整潔並配有防日曬、防凍和防雨淋措施。

3.運輸費用總計(人民幣):大寫: ¥: 。運輸費用由 □甲方負擔 □乙方負擔 □ 。

4.驗收方式及時間: 。

第五條 結算方式

□定金:甲方應當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不超過總價款20%),結算時抵作價款。

□預付款:甲方應當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預付款 元,結算時抵作價款。

選擇定金或預付款方式的,剩餘價款的結算時間和方式為: 。

□貨到付款:乙方根據合同約定將草莓交給甲方,甲方自驗收合格後 日內分 次付清價款,付款時間分別為 。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支付價款或乙方遲延交付草莓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草莓不符合約定質量要求或摻入其他品種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拒收,或要求乙方採取退、換貨或降價等補救措施,由此發生的費用或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不交付草莓或擅自將草莓出售給他人的,□按照 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雙倍返還定金。

4.甲方未按照約定收受符合要求的草莓的,□按照 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

5. 。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一方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八條 解除合同的條件: 。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營業執照號: 營業執照號: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彙編 篇20

甲方:合肥市糖酒批發公司

乙方: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約應按合同約定賠償對方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一、經銷產品及區域

1.乙方授權甲方經銷乙方宣酒綿柔型白酒。

2.乙方授予甲方在合肥市銷售宣酒綿柔型白酒的唯一經銷商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合肥市糖酒批發公司收到貨物後向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確認;

2、合肥市糖酒批發公司負責宣酒綿柔型白酒在合肥市的一切廣告宣傳費用,並需事先向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廣告的圖案及文字説明,由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審閲同意。

3、合肥市糖酒批發公司每季度向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一次有關當時市場情況和用户意見的詳細報告,並應隨時向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他類似商品的價格、銷售情況和廣告資料。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收到合肥市糖酒批發公司電傳代銷訂單為準發貨,運費由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貨後應立即以電傳方式通知合肥市糖酒批發公司。

2、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按裝運貨物所收到的發票累計總金額付給合肥市糖酒批發公司佣金,佣金結算按月計,佣金提取比例為發貨總金額的30%。

四、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通過友好協商達不成協議,則提交X市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另有規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五、其他約定事項:

1、合肥市糖酒批發公司不得向經銷地區以外的其他買主供應本協議所規定的商品,如有詢價,應當轉給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辦理。

2、若有買主希望從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訂購,合肥市糖酒批發公司經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後可以供貨,但須將有關銷售確認書副本寄給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並按所達成交易的發票金額給予合肥市糖酒批發公司5%的佣金。

3、若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在一個月內未能向合肥市糖酒批發公司提供至少50%的訂貨,合肥市糖酒批發公司可不承擔本協議的義務。

六、代銷期限及延長協議:代銷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從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1月17日止,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若一方希望延長協議,則須在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據頂。

甲方:合肥市糖酒批發公司

乙方:安徽宣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簽字:

王陽明 代表簽字:

20xx年10 月10 日20xx年10 月 10 日

買賣合同彙編 篇21

甲方(賣方) :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根據《合同法》和《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 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一、買賣房屋基本情況:

買賣房屋基本情況: 1、座落: 2、鋼筋混凝土 鋼筋混凝土結構, 鋼筋混凝土 3、建築面積: 4、房屋所有權證: 房屋內裝修及所有傢俱家電(洗衣機壹台、冰箱壹台、 5、房屋內裝修及所有傢俱家電(洗衣機壹台、冰箱壹台、空調 貳部、電視貳台、沙發壹套、餐桌椅壹套、牀叁張、廚房用品整套) 貳部、電視貳台、沙發壹套、餐桌椅壹套、牀叁張、廚房用品整套) 。 椅壹套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計價方式與價款: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屋按宗(單元及配套附屬等)計算,轉讓價總 價款為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本合同簽訂當日,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申請交易過户,同時 乙方支付給甲方 。

四、房屋支付期限:

甲方應當在乙方合計付清人民幣: 時,將上述房屋按現狀支付 人民幣: 人民幣 給乙方掌管,產權歸乙方所有。

五、關於轉讓過户和税費負擔的約定:

關於轉讓過户和税費負擔的約定: 雙方約定共同辦理申請房屋所有權證交易過户;在乙方取得房屋 所有權證後 10 日內申請辦理水、 電及門牌證過户手續。 關於本房屋交 易過户一切税費由乙方承擔。 用途,總層數 2 m; 層,所在層次 層;

六、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出賣的房屋沒有產權和財務糾紛。 該房屋如不能辦理 產權過户登記或房屋交付後發生該房屋交付前既已存在的.權利和財務 糾紛,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逾期 逾期交房、逾期 逾期申請房屋所有權證交易過户、逾期 逾期配合 逾期 逾期 逾期 辦理水、電及門牌證過户手續,自本合同規定的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 際履行之日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 2%(月利率)的違約 金(若超過 15 日,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視甲方悔約並按本合同第六條第 3 款執行) ;乙方逾 逾 逾期配合交房、逾期 逾期申請房屋所有權證交易過户、逾期 逾期辦理 期付款或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水、電及門牌證過户手續,自本合同規定的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履 行之日止,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 2%(月利率)的違約金(若超 過 15 日,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視乙方悔約並按本合同第六條第 3 款執行) 。 3、甲方若中途悔約,應在上述規定時限 10 日內無條件退還已付 購房款(不包括定金)且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並賠款給乙方人民幣壹 拾萬元正;乙方若中途悔約,甲方有權取消定金並賠款給甲方人民幣 壹拾萬元正。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在交接房時結清。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 1 份, 乙方 1 份。

甲方(簽章) : 乙方(簽章) :

年 11 月 11 日

買賣合同彙編 篇22

甲方:牛紹軍,男,漢族, 年月日,住新泰市新汶辦事處西良莊村義和村4排1號,身份證號: 乙方:柏欽玉,男,漢族, 年月日,住新

泰市小協鎮陳角峪村,身份證號:

甲方現有所屬的位於新泰市新汶辦事處營業中網吧一處,

現對外轉讓,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一致,就網吧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所屬的新泰市新汶辦事處營業中網吧一處轉讓給乙

方經營所有,並自主經營。

二、 轉讓費支付方式:自即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轉讓費

萬元,大寫 萬元整。

三、 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將該網吧所有的有效證件交付乙方持

有,並根據法律規定,甲方(及原法人)必須協助乙方辦

理過户手續,相關費用乙方承擔。

四、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自主經營,合法經營,並承擔經營期

間的`一切税費,並對其經營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五、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以示監督執行。

甲方 :

乙方 :

原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彙編 篇23

甲方:湖北世紀中商百貨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與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

一、商品名稱、價格、數量

二、質量要求

三、交貨與安裝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3、交貨方式:

四、驗收

1、驗收標準

(1) 驗收標準為甲方的簽字確認稿,甲方驗收合格應在驗收單上簽字認可。

(2) 甲方在驗收期內發現乙方貨物不符合約定的,乙方應賠償對甲方造成的

損失並承擔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

2、驗收期為自甲方收到貨物 當 天。

五、貨款結算

1、付款時間:貨到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款。

2、付款地點:湖北世紀中商百貨商場

3、付款方式:轉帳支票

六、協議簽訂地: 武漢

七、違約責任

(一)、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應向甲方支付30% 違約金。

1、製作品交貨時間不符協議約定。

2、因製作品不符合約定,而延誤交貨時間。

3、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交貨的。

4、安裝不符合約定的。

5、違反協議其它約定的。

(二)、甲方若違反協議約定,應向乙方支付30% 違約金。

八、解除協議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協議,對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協議目的,甲方可以拒絕接收貨物或者解除協議。

九、爭議解決辦法

1.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按協議規定履行各自應負的責任,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 若協商不成,則,採取法律手段解決。

十、本協議隨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 20xx 年月 日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法律效力,附件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湖北世紀中商百貨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14號 地址:

聯繫電話:(027)87257559聯繫電話:

(蓋章):(蓋章):

買賣合同彙編 篇24

年 (徵求意見稿) 中國棉花協會制定 ,替代20xx年5月版本)

(20xx 月起生效

中國棉花協會

進口棉花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日期: 買方: 賣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件:電子郵件:

代理(買方):代理(賣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訂立,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 商品

產 地:

生產年度:

類 別: ?細絨棉?長絨棉

加工方式: ?鋸齒棉?皮輥棉

2 品質/規格

級別:? USDA通用棉花標準

? 憑小樣(小樣型號)

? 其它

長度: (英寸,毫米)

馬克隆值: NCL

斷裂比強度值: 最小值 GPT(克/特克斯)

3 重量

(1)淨重: (? 噸,? 磅), 其中:1噸=2204.6磅

(2)回潮率(最高為8.5%)

(3)溢短裝率: (默認值為3%)

4 價格

單價:(美分/磅 ),總價:(美元)

價格條件:

5 付款

?信用證 ? 憑單託收 ? 其它

6 裝運/交貨

7 品質、重量檢驗

貨物到目的地後由CIQ檢驗,其出具的品質檢驗證書和重量檢驗證書,作為買賣雙方結算和索賠的依據。

8條款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國棉花協會進口棉一般條款》。

9 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同意提交: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

? 國際棉花協會[ICA];

? 其它仲裁機構 ;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機構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0 其它約定

買方簽字: 賣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中國棉花協會

進口棉一般條款

(20xx年 月起生效)

1 定義

條款中,下列詞語的含義如下:

? CIQ: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 USDA:美國農業部。

? ICE:紐約洲際交易所。

? NCL:不允許超出控制界限。

? 通知:指採用電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告知對方。 ? P級:指以USDA通用標準為依據,位於上下相鄰品級之間的1/2級,即:SMP位於GM和SM級之間,MP位於SM和M之間,依次類推。

? 問題棉包:指黴變、水漬、油污和火燒的棉包;或者混有非棉物質、棉短絨、廢棉、危害性雜物的棉包;或者含有一定數量不同品級、不同長度或不同顏色類型棉花的棉包。 ? 到岸重量:指貨到目的地後,由CIQ檢驗確定的落地重量。 ? 溢短裝率:指發票重量與合同重量的差異部分佔合同重量的百分率。

? 回潮率:指棉纖維中所含水份的重量,佔其纖維完全乾燥時重量的百分比。

? 國際通用貨包:指根據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的ISO8115的規

買賣合同彙編 篇2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xx版)

賣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種禽名稱:________,品種:________,養殖地:_______,日齡:________ 。

第二條 數量、計量單位

數量:____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質量標準

1.種用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應提供引種證明和由縣級以上動物衞生監督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對疫病的`控制要求

1.已在_______日齡注射______________________疫苗。

已在_______日齡注射______________________疫苗。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價款(人民幣,下同)

單價:_________ ,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

第六條 價款支付

按下列第__________項支付價款。

1.即時結清。

2.乙方應於種禽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付清。

3.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元;種禽交付後_________日內付清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返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交貨方式:以下列第_______方式交貨。

(1)由甲方送貨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由乙方自行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貨。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運費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驗收

1.以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驗收。

(1)交貨時在交貨地驗收:由乙方抽檢________%種禽,並開具驗收單據。種禽買賣合同範文節選!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途損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式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種禽的品種、數量、質量、日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在________天內向甲方提出異議。

2.甲方在接到乙方異議後,應在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種禽買賣合同範文節選!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種禽品種、日齡、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並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甲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付種禽價款的每日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天,致使乙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價款的, 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每日_______%支付違約金。

4.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彙編 篇26

甲方招標銷售處理本合同項下的廢舊物資,甲方確定乙方為中標人。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招標銷售處理的廢舊物資買賣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信守:

一、廢舊物資品名、數量、規格或型號及價格

1、品名:;2、數量:;3、規格:以現場堆放招標前乙方現場看貨為準(若招標前乙方未到現場看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價格:(中標價)。

二、交提貨地點、方式、期限及費用承擔

交提貨地點為甲方現場堆放地,乙方自備運輸車輛到甲方現場堆放地提貨。拆除費、裝車費、運費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在合同正式簽定之日起 日內提貨完畢(若遇節假日順延)。

三、結算方式及期限

款到提貨。按照招投標要求,乙方已交納了履約保證金 元,在提貨時若乙方無違約行為,履約保證金可抵扣乙方應交納的尾款。若有剩餘款,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退還。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貨完畢。逾期不提貨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中標資格並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逾期未提貨完畢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每日元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履約保證金直接扣除;經甲方催告後仍未按照逾期寬限期提貨完畢的,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履行,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2、乙方在撤除、裝運本合同項下的廢舊物資時,不得將不同類別物資故意摻混裝運,或以不正當手段在品種、規格(型號)、數量或計量上弄虛作假,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若甲方發現乙方有上述行為並經甲方查證,甲方可單方終止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其不合法侵佔甲方物資價值的3~5倍的違約金或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其它

1、本合同若發生爭議,經雙方協商無法解決,由三元區法院管轄。

2、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三明市三元區

3、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買賣合同彙編 篇27

甲方(供方): 簽約地點: 乙方(需方):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電視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產品的品名、型號、數量、單價、金額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對質量負責的條件

1、整機保修一年,液晶屏保修三年(人為損壞我司概不負責)

2、 東莞市區24小時上門服務,鎮區48小時內上門服務。

第三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簽定時乙方預付貨款總額的 2、 款到提貨。

第四條 提(交)貨方法、地點和期限

提(交)貨方法: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的以下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 X期:20xx年1月3號

第五條 在乙方付清所有貨款前,全部貨物的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該貨物為任何人(包括單位)提供擔保或以該貨物向第三人清償債務。如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不能付清貨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尚未付款部分的貨物。

第六條 該批貨物的購買用途為: 商用 。

第七條 在全部貨款付清前,乙方應妥善保管貨物,如有損壞、丟失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形,乙方須足額賠償甲方損失。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方如違反上述條款的`約定,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合同貨款總額的10%,即人民幣 /元(大寫)。但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金有特別約定的,按特別約定執行。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該筆工程負責安裝調試。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開户行:開户行: 賬 號:賬 號: 開户名: 開户名:

買賣合同彙編 篇28

融資租賃本身是由融資租賃合同與買賣合同兩部分構成的,因此,為融資租賃而訂立的融資租賃合同和買賣合同,均不同於傳統的租賃合同與買賣合同。此處的融資租賃合同與買賣合同是融資租賃交易中相互聯繫、相互影響的兩部分,各自具有獨立性,但又並不完全獨立,而是在一定意義上以對方的存在為條件的`。就租賃與買賣的關係而言,租賃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成立,但合同自承租人收到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時起生效。因此,若買賣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者解除,則融資租賃合同也就因標的物的履行不能而解除。同時,買賣合同雖由出租人與出賣人訂立,但關於買賣的條件卻是由承租人指定的,買賣的標的物是出租人用於租賃的物,因此,買賣合同在標的物交付前,若租賃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者解除,買賣合同可以解除,但在當事人協議變更、解除買賣合同時,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須出租人、承租人及出賣人三方當事人同意。

在融資租賃交易中,先簽訂的買賣合同是租賃物的依據,後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是買賣合同成立的前提。兩者缺一不可,構成聯立聯動關係。出租人與承租人和出賣人均形成正式合同關係,出賣人與承租人之間形成準合同關係。買賣合同雖是由出租人與出賣人訂立的,在買賣合同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前,出租人與出賣人只要協商一致,就可以對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但由於買賣合同與融資租賃合同關係密切,出租人訂立買賣合同的目的是為了承租人,而且買賣合同的條款往往是經承租人確認的,出租人和出賣人在變更買賣合同時,不得損害承租人的利益。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買賣合同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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