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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糾紛(精選17篇)

借款合同糾紛(精選17篇)

借款合同糾紛 篇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糾紛(精選17篇)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請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歸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 元及相應利息(利息按計算,自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起訴之日暫計為 ____________ 元,後續利息計算至被告實際還清欠款之日);

2.本案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被告向原告借款 _________ 元,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利息按計算,按支付。原告通過方式將借款轉至被告賬户。借款到期後,被告未按時還款,原告多番催促未果。

原告認為,被告拒絕還款的行為系嚴重的違約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作為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原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審理,公正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糾紛 篇2

申請人: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年_____月 _____ 日出生,住 ______________ 。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本金及收益款共計 _________________ 元;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兩份《_____________集團@@卡使用協議》。編號為___________的合同約定申請人一次性向被申請人支付50萬元卡費,每三個月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21250元,合同期限約定為1年。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合同約定申請人向被申請人支付50元卡費,合同期限為6個月,合同到期後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返還56萬元。兩合同同時約定如被申請人未按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支付費用,超過七個工作日後,被申請人除應繼續支付卡費和約定的免費消費額外,還需按應付款每日的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

合同簽訂後申請人按時向被申請人支付100萬元卡費,但合同到期後被申請人不能向申請人退還卡費和約定的費用。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一份補充協議約定:

截止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被申請人應付申請人本金及收益共計 _________________ 元,將該筆款作為本金從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開始每月向申請人支付收益款10557元。並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開始對_______________年到期的本金進行償還。

?截止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被申請人共計向申請人支付了 _________________ 元收益款,現被申請人仍欠申請人本金及收益款共計 _________________ 元。申請人為維護合法權益特向貴委申請仲裁,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本金及收益款共計 _________________ 元。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借款合同糾紛 篇3

民事起訴狀  原告:行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被告

一:A公司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被告

二:B公司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貸款本金30,000,000元,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利息共計100,000元(按行同期利率計算)。  

2、判令被告二對以上訴訟請求承擔連帶責任。  

3、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與被告一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見證據

一),雙方約定被告一向原告借款3000萬元人民幣,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同日,原告與被告二簽訂了一份《保證合同》(見證據

二),雙方約定被告二為上述借款提供保證擔保,但沒有明確保證方式。合同簽訂後,原告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過行轉賬的方式將3000萬元打入了被告一的賬户。借款到期後,原告多次催還,但被告一以各種理由進行拖延和推搪,至今未清償其所欠原告的借款。同時原告也致函被告二,請求其代被告一償還借款,但被告二卻拒絕償還。  原告認為,原、被告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和《保證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已按合同的約定向被告一支付了借款,但借款到期後,被告一卻未能清償,被告二也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二被告的.行為是嚴重的違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因此,二被告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所述,原告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希依法公判。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月____日  附:

1、本狀副本1份;  

2、書證5份

借款合同糾紛 篇4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是指在金融機構作為借款人與非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中產生的糾紛。  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的規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金融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金融機構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其特殊性在於貸款人為金融機構。  同業拆借是指具有市場準人資格的金融機構之間,為了調劑頭寸和臨時性資金餘缺,進行短期資金融通的活動。  企業借貸是指非金融企業之間相互借款的行為。目前,為保護金融市場的有序運行,我國法律一般不允許非金融企業之間相互借款。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非金融機構企業之間的借款行為。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借貸的幣種可以是人民幣,也可以是外幣、港幣、台幣和等有價證券。  小額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金融機構或小額貸款公司借小額款項,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小額貸款一般額度較小,利率較低,期限、發放和還款方式方面的約定更加靈活、便捷,小額貸款多用於扶助農民進行農業生產、下崗職工再就業,以及大學生創業等等。  金融不良債權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金融不良債權的轉讓簽訂的合同。金融不良債權是指處於非良好經營狀態,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甚至不能償還貸款本金的借款債權。金融不良債權包括逾期貸款、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  金融不良債權追償是指金融不良債權受讓人在受讓債權後,向原金融借款合同的債務人、擔保人主張權利,以實現債權的行為。追償是受讓人對金融不良債權處置的`主要方式之一,包括直接催收、訴訟(仲裁)追償、委託第三方追償、破產清算等方式。  《民法典》規定的借款合同包括兩部分:第一是金融機構之間及其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借款合同;二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但是在實際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借款關係比民法典規定的要廣泛得多,還包括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款關係、自然人和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款關係。因此,對這類案件的處理也顯得複雜得多,、等金融部門和人民法院都應該高度關注和重視。  審理借款合同糾紛重點應該注意的問題:  (一)準確地列明借款合同的當事人  一般情況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為債權人,即出借人,被告多為借款人。在特殊情況下原告可能是借款人即原債務人,所謂特殊情況是在債務人認為債權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時可能向法院起訴,如債權人等金融機構直接扣收貸款,或者債務人重複還款等。除這些情況外:  

1、借款同時有保證人的保證人是共同被告;  

2、行為人以他人名義 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為人同時也知道借款人的,應以行為人和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3、“私貸公用”情況下當事人的確定。  實踐中有些地方出現“私貸公用”的情況,所謂“私借公用”是有的“公”即企業,由於已經有逾期貸款未還等原因而不能貸款,於是便由個人或私營企業以自己名義代為貸款,所貸款項由企業使用。這就是所謂“私貸公用”。私貸公用以民法典的規定,應該屬於委託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出借人為原告沒有異議。如何列被告,應考慮以下情況:  

(1)出借人不知道貸款人是企業,貸款後貸款人也未披露企業用款情況,企業也未主動介入還款事宜的,應以借款人為被告;  

(2)貸款後借款人披露了實際用款人,出借人選擇借款人為相對人主張權利,仍然應列借款人為被告;  

(3)在上述情況下,如果出借人選擇用款人為被告,可以用款企業為被告。如出借人堅持以借款和用款人為共同被告,法院也應允許,因為出借人有形式上的訴權。如何處理金融借款合同糾

借款合同糾紛 篇5

近年來,隨着房價的迅速攀升,房屋交易日益活躍,以貸款方式購買二手房的現象日益普遍,北京市海淀法院民四庭在對涉及二手房買賣的借款合同糾紛案件進行調研時發現,除傳統的因借款人δ及時還貸而引發的借款合同糾紛外,因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導致借款合同目的難以實現所引發的借款合同糾紛也日漸增多,約佔此類案件總數的10%,且呈現出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關聯訴訟多、孤立辦案不能徹底解決糾紛。此類案件往往涉及買賣合同糾紛、居間合同糾紛、抵押權糾紛甚至是因虛假買賣導致的損害賠償糾紛等多個連環訴訟,案件處理結果關聯性較強,如法院對為借款合同設定的抵押權是否有效的認定直接影響到房屋實際所有人能直接取回房屋的所有權還是僅能就其權利主張損害賠償。如果承辦人不對涉案房產的訴訟情況進行全面瞭解而僅作為借款合同案件孤立處理,極有可能出現不同案件處理結果相互衝突的情況,

二是案件敏感性強,處理不好易引發涉訴信訪。一方面在涉二手房買賣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屬剛需人羣的比例越來越大,年齡日趨年輕化,涉案房產通常是借款人Ψ一房產,且提前清償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經常出現子女盜用老人身份證件將老人房屋出賣並已經辦理過户的情形,如果買受人又以該房產設定抵押權向銀行借款,那 在借款合同發生糾紛需要行使抵押權時,即使該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涉案房屋也並不自然歸還老人,房屋實際所有人的權益也得不到保護。上述兩種情況如果輕易下判不僅無法真正理順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還極有可能影響其生計,從而產生涉訴信訪問題,同時也給執行階段設置了障礙。

三是案件反映出金融機構之間存在風險同質性特點。金融法庭在審理過程中發現,由於銀行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平台,導致因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所引發的借款合同糾紛並非某家銀行的個案,往往在不同銀行之間反覆發生,這樣一來既影響了國家金融信貸安全,也不利於銀行信貸業務的正常開展,長此以往更有可能影響轄區金融秩序。

針對上述特點,海淀法院民四庭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是全面考慮案件審理進程,做好協調工作。此類案件,法官不能將其當成單純的借款案件孤立處理,應當將其放在二手房交易的整個環節考量,做好與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終審法院、銀行、房屋管理部門、房屋買賣雙方的溝通工作,全面瞭解涉及同一房屋的審判、執行情況,理順各方之間的相互關係。

二是積極解答當事人疑慮,做好判後釋明工作。對於敏感性較強、涉及當事人切身利益、當事人情緒較大的案件,在宣判後及時解答當事人的疑問,幫助其理順相關的法律關係,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

三是立足海淀區金融風險防範聯動機制這一有效平台,及時對經辦案件進行歸納總結,將案件綜合情況向銀行、房屋登記管理部門、公正機關等相關單λ進行定期通報,一則提示銀行其在業務操作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普遍風險,二則確保各部門對同一房產的權屬認定保持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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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合同示例

二手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借款合同糾紛 篇6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擔保方):

乙方因暫時資金週轉困難,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萬元整,應乙方的申請和委託,丙方對該借款為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各方平等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供各方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的金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__萬元整,(小寫金額)¥: __萬元;

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期限為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借款期限以乙方向甲方出具借據之日起為起算點。

三、借款利率

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月利率為 %,乙方在借款期限內應向甲方支付的利息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__萬元整。

四、借款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的用途為 ,乙方必須保證專款專款用,否則甲方有權提前要求乙方還款。

五、保證和陳述

乙方和丙方保證其向甲方所作之一切陳述、説明或保證、承諾及向甲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無任何虛構、偽造、隱瞞、遺漏等不實之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提供借款,或有權提前要求乙方還款。

六、借款擔保

丙方願意為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為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借款期限屆滿之日兩年,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所花費的所有費用。

七、財務監督檢查

為確保甲方的資金安全,在乙方未歸還甲方借款前,乙方保證甲方隨時有權對乙方的財務和資金使用進行監督和檢查,如甲方發現乙方的財務狀況惡化或存在違法違規經營情形,甲方有權提前要求乙方還款。

八、保密條款

各方承諾對本協議內容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伍拾萬元,但在法律要求或甲方為實現債權的情況下,協議方可以披露上述信息。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履行還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按欠款金額日千分之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則乙方應承但甲方為實現債權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各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有效期限

本協議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或丙方向甲方清償完畢之日止。

十二、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合同簽訂地: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糾紛 篇7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男,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總經理。

申請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請求人民法院凍結被申請人__________存款__________萬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財產;

2、被申請人承擔全部保全費用。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來不及起訴,而被申請人有惡意行為或其他原因,若不採取保全措施,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將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為避免財產損失,維護申請人合法財產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規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請求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或查封其他等值財產,請求貴院予以批准。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糾紛 篇8

致: 先生/女士:

山西黎蜀律師事務所受女士之委託,代理其主張相關權益。現就貴方欠款事宜函告貴司如下事項:

根據委託人女士提供的材料和陳述,委託人與貴方存在事實上借款關係,並有貴方出具的借條為證。從借款至今,貴方仍有貳拾萬元(¥20xx00元)尚未歸還給委託人,雖經委託人多次電話催要,均催討無果。

鑑於以上事實,委託人特委託本所律師正式函告如下:

一、為妥善解決糾紛,維護委託人合法權益,同時也避免擴大貴方損失,因此望接函之日起五日內償還借條中的借款本金20xx00元。

二、如貴方仍拒絕履行還款義務,本所將根據委託人的授權,通過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主張權利,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貴方面臨的法律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項:

1、貴方將被依法訴至法院,屆時經法院判令,貴方不僅需要支付我方委託人借款本金,而且需承擔逾期償還借款利息及本案訴訟費用。該利息自借款發生時起參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進行起算。訴訟費用為4300元。

2、如貴方不按照判決在限令之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及支付利息,我方委託人將申請法院執行判決,屆時法院將向貴方送達執行通知書,限令貴方在一定期限內履行判決,否則貴方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此外,貴方還承擔本案執行費用。

3、如貴方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則按照法律

規定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如貴方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貴方予以罰款、拘留。

4、若貴方仍舊不履行上述法定義務,我方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貴方財產,具體措施包括扣留、提取貴方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貴方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此外,貴方還可能面臨被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信息等法律措施。

5、若貴方仍舊拒不履行,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貴方可能面臨被追究刑事法律責任的風險。

我方真誠希望貴方能夠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自己的義務,避免因此可能受到的法律風險。因此望慎重對待,特此函告!

山西黎蜀律師事務所

聲明:該事務委託人日後在訴訟過程中的各項權利,不受本《律師函》內容的任何影響,不因本《律師函》的內容而減損權利或增加義務。

借款合同糾紛 篇9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答辯請求:_________________

一、請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第一項訴訟請求中復息部分的主張;

二、請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第二項訴訟請求;

三、由被答辯人承擔駁回訴訟請求部分的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所訴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被答辯人已以罰息利率主張答辯人承擔違約責任,再主張復息要求答辯人承擔雙重違約責任於法無據,請法院駁回。

被答辯人主張的複利和罰息均具有懲罰性,屬違約金範疇,被答辯人通過主張罰息已足夠彌補其損失,再要求答辯人支付復息屬於雙重處罰,請法院駁回復息部分的請求。

二、被答辯人就本案約定的律師費標準過高,且律師費支付條件尚未成就,請法院駁回。

1、涉案標的不足20萬,按_____________省律師收費標準律師費約為10000-15000元的標準,本案案情簡單,被答辯人約定的律師費標準過高,請法院進行調整。

2、被答辯人在《委託代理協議》中約定律師費自一審開庭之後支付(調解和撤訴也按此標準),是附條件的支付,但本案亦有可能庭外和解不開庭,關於未開庭情況下律師費支付的時間、條件、標準在《委託代理協議》中未有約定,被答辯人以未實際發生的費用要求答辯人進行給付,不符合合同約定也不符合法律規定,請法院駁回。

綜上,請法院支持答辯人的請求,駁回被答辯人上述訴訟請求。另本案答辯人並非惡意拖欠貸款不還,而是暫時資金週轉困難,一次性不能湊齊20萬,答辯人希望能延期還款,也已向被答辯人申請延期還款。

此致

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借款合同糾紛 篇10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事項:請求依法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_____________元或查封同等價值財產。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爭議一案業經貴院受理,為防止被申請人在訴訟期間轉移財產,保障生效判決順利執行,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申請人特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請貴院照準。申請人願以自有財產為該項財產保全提供擔保。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申請保全財產清單

借款合同糾紛 篇11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_________________

作為浙江省__________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_公司)的代理人,對於本案發表如下代理意見:_________________

一、本案基本事實

1、20__年6月10日,邱__________、鎮江__________旅遊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鎮江__________公司)、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杭州市__________支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_保險公司)、中國__________銀行杭州市__________支行(以下簡稱__________支行)四方在杭州市公證處就《個人汽車借款及擔保合同》及《保證保險抵押合同》的簽約進行了公證。其中,《個人汽車借款及擔保合同》第二條約定“貸款用於購買沈飛客車汽車貳拾輛”;《保證保險抵押合同》首段即約定“債務人邱__________(以下稱丙方)向債權人中國__________銀行杭州市__________支行(以下稱丁方)申請貸款購買……發動機號為……,車架號為……的汽車(工程機械,丙方與丁方簽訂了借款合同,合同號為61(以下簡稱主合同)”;第三條又約定“甲方(即鎮江__________公司)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下表載明: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名稱……發動機號……車架號”,其中的發動機號與車架號與該合同首段的發動機號與車架號完全一致。

2、20__年1月6日,__________支行向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在該《申請執行書》中,被執行人為邱__________,可供執行的財產情況一欄,__________支行寫的是“沈飛汽車20輛,發動機號、車架號見附件。”而附件中所列的就是鎮江__________公司名下的該20輛車。法院於20__年1月20日受理該執行申請。

3、20__年7月14日,根據__________支行的申請,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向鎮江市公安局車管所發出杭上法(20__)執字第709號協助執行通知書,查封了鎮江__________公司名下的該20輛沈飛客車,上述車輛被查封至今。

4、20__年11月24日,__________支行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__________公司對邱__________所負的三百多萬貸款本金及相應利息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20__年5月1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__________支行未在保證期間內要求__________公司承擔保證責任,__________公司因此而免除保證責任為由駁回__________支行的訴請。

6、20__年6月3日,__________支行提出上訴,以邱__________與台州__________租賃有限公司所籤購車合同為虛假合同,邱__________與台州__________租賃有限公司、__________公司共同虛構事實,欺詐取得貸款為由,要求認定借款合同無效並要求__________公司承擔擔保賠償責任。

二、關於借款合同效力及__________公司應負的責任

(一)本案證據顯示,__________支行在簽署借款合同時就已經清楚的知道邱__________所貸款項的用途就是為了購買鎮江__________公司名下的這20輛沈飛客車,因此借款合同並不違背其真實意思表示,邱__________也並沒有以欺詐手段簽署該份借款合同並取得貸款。

借款合同糾紛 篇12

民事上訴狀範文(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上訴人(原審原告):中國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市分行  負責人:某某;職務:行長。  住所地:____市管____區紫荊山路61號。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____市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住所地:____市盧店鎮朝陽路中段東。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李,男,身份證號某某,住____市嵩。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李X,女,身份證號某某 ,住____市嵩。  上訴請求  

1、請求判令撤銷登民一初字第2113號民事判決書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  

2、請求將第二項改判為被上訴人____市某有限公司給付上訴人借款本息.78元及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起至實際還款日之間的利息和罰息;  

3、請求改判被上訴人____市某有限公司給付上訴人違約金30000元;  

4、請求將第四項改判為被上訴人李、李對上述

2、3項請求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5、本案上訴費由三被上訴人共同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上訴人訴被上訴人____市某有限公司、李、李X借款合同糾紛一案,____省____市人民法院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登民一初字第2113號民事判決書,原判決存在如下三處判決錯誤:

1、原判決第二項未支持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起至實際還款日之間的.罰息;

2、原判決未支持原審原告違約金請求;

3、原判決第四項認定原審被告李、李X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範圍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一、合同解除不導致合同所有條款無效  

二、合同解除權可與其他權利一併行使  

三、原判決第四項適用法律錯誤  綜上所述,____省____市人民法院登民一初字第2113號民事判決書存在三處判決錯誤,請求貴院依法予以改判。  此致  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中國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市分行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糾紛 篇13

(一)起訴方多為銀行或信用社,且信用社起訴的多,商業銀行起訴的少。

我縣法院XX年受理的借款合同糾紛中,農村信用社向法院起訴的佔收案總數的80%;銀行向法院起訴的借款糾紛案件雖然較少,但其不能收回的逾期貸款數量卻很多,且國有集體企業借款居多,給銀行自身發展帶來嚴重困擾的同時,也給國家造成了難以挽回的損失,但由於種種原因,其有債不訴的現象較為普遍。

(二)原告不及時起訴、貸款續貸轉貸的現象多,貸款被拖欠的時間長。

當前,許多銀行、信用社對借款人逾期拖欠貸款不還的情況,不願意或不善於及時訴諸法律、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而是通過不適當的轉貸、續貸方法解決,有的轉貸、續貸數次,多的甚至達數十次。許多案件從糾紛形成到起訴,一般都要接近兩年時間,如果不考慮訴訟時效的限制,原告還不會向法院起訴;金融部門不及時起訴,喪失了收貸的良好時機,不僅給收貸帶來了困難,而且加大了法院對此類案件的審理和執行難度。

(三)無效擔保的案件多,借款方主體變更的案件增幅大。

在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屬違法擔保、空頭擔保、關係擔保及無效抵押等無效擔保的佔了絕大多數。如有的鄉鎮政府為所屬鄉鎮企業擔保貸款;有的企業或公民自己無代為履行的擔保能力,盲目為借款人提供空頭擔保;有的企業虧損嚴重,為取得金融部門貸款,不惜採取“父子互保”的手段套取貸款;還有一些企業在貸款時將企業全額財產作為抵押,而有關金融部門明知這種抵押無效,卻予以認可。同時,借款方主體變更的案件也增幅較大。

(四)被告無力還貸的案件多,案件的執行難度較大。

在被告無力還貸的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告多是一些嚴重虧損、資不抵債或瀕臨倒閉破產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躲債外逃,法院對於這些案件,如果採取強制執行或破產措施,一些企業勢必倒閉或破產,企業職工難以妥善安置,影響社會穩定;如果不果斷採取強制執行等措施,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則難以保障,法院在執行這些案件過程中處於進退兩難境地,案件執行難度很大。

借款合同糾紛 篇14

致:

自:雲律師事務所

關於:敦促履行貸款合同的通知

日期:20xx年 月 日

貴方與aa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a公司)借款償還一事。經aa公司委託,雲南律師事務所ww律師(以下簡稱本律師或律師)對雙方借款關係的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本着友好協商原則,向貴方鄭重致函如下:

1、貴方於20xx年11月3日與aa公司簽訂了《借款合同》,合同約定貴方向aa公司借款肆拾萬元,借款期限為叁個月,借款到期後全額償還本金,利隨本清。律師認為,雙方所籤的合同合法、有效,相關權利義務內容明確,貴方應當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本付息、義務。

2、依據合同約定,貴方最遲應當於20xx年4月2日前還清全部借款,且利隨本清。但時至今日,貴方皆未結清所有借款、利息,其行為已經構成違約。依據合同的約定,貴方將為違約行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本律師認為,貴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行為,已構成根本違約。為保障aa公司的合法權益,避免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律師徵得委託 1

人同意,致函貴方:請貴方於收到本函後7日內或者在20xx年9月20日前與aa公司聯繫履行相關義務,否則aa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相應的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特此函告

雲南律師事務所 /律師 20xx年 月 日

借款合同糾紛 篇15

原告海馬財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趙樹華。

委託代理人崔春虎,該司職員。

委託代理人符尹,該司職員。

被告謝飛。

原告海馬財務有限公司與被告謝飛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託代理人崔春虎、符尹到庭參加訴訟。被告謝飛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20xx年1月13日,原告與被告謝飛簽訂了《海馬財務有限公司汽車消費信貸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與《海馬財務有限公司汽車消費信貸抵押合同》(以下簡稱“抵押合同”),約定被告謝飛為購買車輛而向原告借款人民幣58000元,借款期限為36個月,自20xx年1月13日至20xx年1月12日,還款方式為等額還款。借款合同與抵押合同對貸款金額、貸款利率、還款期限及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抵押事項等進行了明確約定。合同簽訂後,原告已依約向被告發放了借款,被告從20xx年2月15日開始還款,共還款22期,但自20xx年12月15日起,被告未能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原告多次催討未果。被告的上述行為

已嚴重違反了借款合同,根據借款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被告有嚴重違約行為時,原告除有權要求被告提前償還剩餘本金至結清之日止的貸款利息外,還有權向被告收取貸款金額10%的違約金。且根據抵押合同第四條規定,原告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因此,原告根據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的約定,要求被告償還貸款剩餘本金及至結清之日止的貸款利息,並按借款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並且原告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如果被告未履行還款義務,原告有權就處置抵押車輛所得價款優先受償。為維護原告權益不受侵害,特訴至人民法院,請求判令:一、被告謝飛支付貸款剩餘本金14526.33元、利息1178.81元(暫計算到20xx年6月4日)、違約金5800元;

二、被告謝飛支付自20xx年6月5日起到實際清償日止的利息(按照合同約定的計算方式計算);三、在被告謝飛未履行上述還款義務的情況下,原告有權行使車輛(車牌號為“皖HK”、車架號為“LH17CKKF9BH178”)抵押權,所得價款優先用於清償上述債務;四、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謝飛未作出答辯,亦未參加本院庭審。

經審理查明,20xx年1月13日,被告與原告簽訂了《海馬財務有限公司汽車消費信貸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及《海馬財務有限公司汽車消費信貸抵押合同》(以下簡稱“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約定被告為購買轎車(“皖HK”、車架號為“LH17CKKF9BH178”)向原告借款人民幣58000元,借款期限為36個月,自20xx年1月13日至20xx年1月12日,還款方式為等額本息。借款合同關於解除合同、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的約定主要有:第三條第八款“如借款人未按時還款,貸款人將對逾期部分按逾期利息計收利息,如果還款逾期超過30天,貸款人有權按下述第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宣佈貸款立即到期,並行使相應權利”;第十一條第三款“在借款人嚴重違約時,或在本合同其他條款有規定時,貸款人有權自行宣佈貸款立即到期,借款人有義務在三個工作日內向貸款人還清貸款本金金額及利息,以及應由借款人向貸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支付或全額支付,貸款人有權就未支付的部分向借款人計收逾期利息„„”。借款合同關於違約金的約定主要有:第十一條第二款“„„當借款人嚴重違約時,„„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收取貸款金額10%的違約金„„”。雙方簽訂的擔保合同明確了抵押權人(原告)向抵押人(被告謝飛)提供貸款用於購買車輛,抵押人根據借款合同將車輛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及抵押人應支付的其他款項的擔保。雙方於20xx年1月13日就被告所購車輛辦理了抵押登記,抵押權人為原告。合同簽訂後,原告依約向被告發放了58000元貸款,被告未依約履行還款義務。截至20xx年6月4日,被告尚欠原告貸款本金14526.33元、利息1178.81元。

再查明,原告於20xx年11月18日成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於20xx年11月17日向原告發放了金融許可證。

上述事實有原告提交的金融許可證、《海馬財務有限公司汽車消費信貸借款合同》、《海馬財務有限公司汽車消費信貸抵押合同》、《機動車登記證》、《特種轉賬憑證》、《收款確認書》、《欠款明細清單》、《户口簿》及原告庭審陳述附卷為憑,足以證實。

本院認為,原告與被告謝飛簽訂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合同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雙方簽約後應依約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原告依約發放了貸款,已履行了義務,被告按約定使用該貸款購買了轎車並辦理了抵押登記,但卻未按期還本付息,已構成根本違約。原告請求償還本息並支付違約金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予以支持。本案被告應支付原告貸款本金14526.33元、利息1178.81元(計算至20xx年6月4日)和違約金5800元(58000元×10%)。因被告已根本違約,故根據抵押合同約定,原告對抵押車輛享有優先受償權,本院予以支持。由於原告已主張被告提前還款且要求支付的利息已按逾期利率計算,同時又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故原告主張被告支付提前還款後的利息無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二百零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缺席判決如下:

一、被告謝飛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海馬財務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14526.33元、利息1178.81元、違約金5800元,共計21505.14元;

二、原告海馬財務有限公司對被告謝飛的車輛(“皖HK”、車架號為“LH17CKKF9BH178”)享有優先受償權;

三、駁回原告海馬財務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費338元,由被告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 趙春香 審判員 李燕萍 審判員 唐 明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書記員 黃 靜

借款合同糾紛 篇16

上訴人 縣 農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 縣 鄉 村。

法定代表人 ,主任。

被上訴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漢族,住 縣 鄉 村。

被上訴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漢族,住 縣 鄉 村。

被上訴人 縣 鄉 村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路 ,該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

上訴請求:

1、依法撤銷( ) 民初字第 號民事判決書;

2、依法改判或者發回 縣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3、本案一切訴訟費用由二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上訴人不服 縣人民法院( ) 民初字第165號民事判決書,現提起上訴,具體上訴事實和理由如下:

一、一審法院認定事實錯誤

該案審理中,二被上訴人薛 和薛 y辯稱所訴貸款屬實,但款項用於被上訴人 村委會,一審法院遂追加村委會為被告參加訴訟。村委會提供的證據系單獨的一頁帳頁複印件,該複印件不符合證據規則關於提供原件的要求,且一頁單獨帳頁而不是整個帳本非常容易偽造。此外,該帳頁僅能夠證明村委會為被上訴人償還了部分利息,並不能證明被上訴人辯稱的事實。眾所周知,農村税費改革後,村委會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本案三被上訴人之間明顯屬於互相串通惡意逃廢農村信用社金融債務。

二、一審法院判決理由不符合法律規定、民法典理論和邏輯推理

本案中,與信用社簽訂借款合同的是二薛,而非村委會,根據民法典理論中的合同相對性原則,與信用社存在法律關係的也只能是借款人,而非借款合同當事人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即使二薛款項借出後真的用於村委會,也與上訴人無關,這隻能證實二薛違反借款合同約定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應當按擠佔挪用利率承擔違約責任。信用社作為善意的合同當事人,對借款人款項借出後的去向沒有審查負責的權利,也無此義務,更不應當對此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二薛的這一行為,在其與村委會之間形成了借款關係,在這一借款關係中,上訴人不是當事人,不享有權利也不應承擔義務!舉一個不恰當的例子,假如某借款人在款項借出後用於嫖娼,那麼按照一審法院主審法官的判決邏輯,信用社是不是要向被上訴人去追要款項?向上訴人承擔還本付息義務的只能是二薛,而不可能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三、一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

根據村民委會會組織法的規定,村委會系公法規定的村民自治性組織,並非作為私法的民法中規定的企業法人。民法典43條針對的是企業法人對其工作人員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在本案中並無適用之餘地!根據法律適用規則,在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必須適用該規定,誠實信用等基本原則只有在無具體和明確法律規定情況下始有適用之餘地,本案中兩次引用(即民法典第6條和第60條)誠實信用原則實屬不當!民法典對借款合同設有專章進行規定,法院審理借款合同案件,應當按照民法典的具體規定進行判決,引用民法典第84條關於債的定義的原則性規定,也屬法律適用不當!

綜上所述,一審法院判決認定事實錯誤、判決理由違反法律規定、民法典理論和邏輯推理、適用法律錯誤,依法應當予以撤銷!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縣 農村信用合作社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糾紛 篇17

答辯人(被告):

被答辯人(原告);某銀行下屬信託公司

答辯人因同被答辯人拆借資金合同糾紛一案,依法答辯如下:

一、本案合同無效

1、合同約定的“拆借資金期限”條款無效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同業拆借管理試行辦法》(下稱《拆借辦法》)第七條規定:“同業拆借資金的期限和利率高限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根據資金供求情況確定和調整,拆借雙方可在規定的限度之內,協商確定拆借資金的具體期限和利率。”而中國人民銀行在“關於印發《拆借辦法》的通知”第一條中明確規定:“拆借資金的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其他金融機構對專業銀行拆出資金,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四個月。”

本案中,拆借雙方簽訂的三份《拆借合同》約定的拆借期限長達10個月至一年,遠遠超出上述金融法規規定,當屬無效。

2、合同約定的“拆借利率”條款無效

依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同業拆借資金年利率最高不得超過13.17%,摺合成月利率為10.98‰。

本案中,拆借雙方簽訂的三份《拆借合同》約定的月利率高達15‰和17‰,遠遠超出上述金融法規規定,同樣無效。

依據《拆借辦法》第九條規定,拆借期限和拆借利率為拆借資金合同的必備條款,也是最主要的條款。顯而易見,本案拆借雙方簽訂的三份拆借合同,均嚴重違反國家金融法規規定,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無疑屬於無效合同。

二、被答辯人訴求賠償“利息、罰息、複利”於法無據

1、由於本案合同無效,按照《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規定,無效的合同,從訂立的時候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不受法律保護,當事人只需將依據合同取得的財產返還給對方。本案中答辯人已經將本金歸還對方,被答辯人訴求違法約定的“利息”於法無據。

2、合同既然無效,按照法律規定,即使違反該合同也不構成違約。並且造成合同無效的主要責任不在答辯人方面,答辯人已經歸還了全部本金,被答辯人訴求“罰息”沒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

3、對於複利:第一,同業拆借計算複利,沒有任何法律或政策依據;第二,因為合同無效,所謂的“利息”尚不受法律保護,“複利”更是無源之水,無從成立。

此外,由於被答辯人違法拆借,依據《拆借辦法》等金融法規規定,被答辯人的訴求不僅不受法律保護,且應受到“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處罰。

綜上所述,本案合同因主要條款違反了金融法規的規定而無效,造成合同無效的主要責任在於被答辯人。答辯人既已歸還全部本金,被答辯人訴求“利息、罰息、複利”沒有事實根據,更與法律相悖,請求合議庭依法作出公正判決,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 致

答辯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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