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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精選17篇)

金融借款合同(精選17篇)

金融借款合同 篇1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金融借款合同(精選17篇)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鑑於: 公司與 (以下簡稱“債務人”)已簽訂《 》(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主合同”)。

為確保主合同切實履行,保證人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提供保證。現債權人、保證人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經平等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貨款義務。

第二條 保證人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主債權及違約金、手續費、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擔保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審計費、評估費、鑑定費、變(拍)賣費、公證費、執行費、差旅費等)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金融借款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金融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的標的

(1-1)根據______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擬增添_______________(下稱租賃物件),因資金困難,特向甲方申請辦理金融租賃。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大寫)____,購進租賃物件後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賃物件明細表、貨物驗收證明和購貨發票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第二條 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期內租賃物件屬甲方所有,乙方承認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租賃物件進行改造,也不得對租賃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轉讓、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賃物件所有權和處分權的行為。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負。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季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並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於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明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2-6)租賃期滿時,租賃物件由乙方留購,並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的轉讓價款。自乙方交付該價款之日起,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即無條件地轉移給乙方。

第三條 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 個日曆月,即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寬限期為 個日曆月,即從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

九 年 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寬限期期間利息按月利率 ‰計收,該項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總額包括設備價款、利息、保險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__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為融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額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5)為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三日將租金劃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帳户。甲方(代理人)開户行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

(3-6)如乙方未按本條規定的時間支付租金或寬限期利息,乙方應按逾期交付日數和每日應交租金或利息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費。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4-1)在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由甲方對租賃物件統一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費共計(大寫)____,按下列第( )種方法支付。

1.由甲方支付保險費,並計入租金。

2.由乙方支付保險費,並計入租金。

(4-2)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承租企業應立即書面通知當地保險公司和甲方,並協助甲方進行檢驗和索賠工作。如在租賃物件發生滅失或損害後,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和當地保險公司,貽誤檢驗和索賠工作的進行,乙方應承擔對租賃物件的賠償責任。

(4-3)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該項賠付的款項多於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於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及時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已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於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已滅失的部分,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自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時止,乙方仍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條 經濟擔保

(5-1)甲方同意____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和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並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不論發生任何情況,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應無條件地、及時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連帶發生的損失費用。在甲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權從該經濟擔保人在銀行的各種存款中扣收全部應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

第六條 合同的代理監督

(6-1)甲方委託_______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監督本合同的執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力,並願為甲方代理人就其為本合同項下的工作提供方便。

(6-2)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與本合同規定相牴觸的意思表示視為無效,乙方不得以此種意思表示作為對抗甲方的依據。

第七條 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7-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一個月內未能支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並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7-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金融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的標的

(1-1)根據______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擬增添_______________(下稱租賃物件),因資金困難,特向甲方申請辦理金融租賃。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大寫)____,購進租賃物件後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賃物件明細表、貨物驗收證明和購貨發票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第二條 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期內租賃物件屬甲方所有,乙方承認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租賃物件進行改造,也不得對租賃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轉讓、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賃物件所有權和處分權的行為。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負。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季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並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

(2-6)租賃期滿時,租賃物件由乙方留購,並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的轉讓價款。自乙方交付該價款之日起,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即無條件地轉移給乙方。

第三條 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 個日曆月,即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寬限期為 個日曆月,即從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

九 年 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寬限期期間利息按月利率 ‰計收,該項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總額包括設備價款、利息、保險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__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為融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額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5)為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三日將租金劃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帳户。甲方(代理人)開户行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

(3-6)如乙方未按本條規定的時間支付租金或寬限期利息,乙方應按逾期交付日數和每日應交租金或利息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費。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4-1)在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由甲方對租賃物件統一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費共計(大寫)____,按下列第( )種方法支付。

1.由甲方支付保險費,並計入租金。

2.由乙方支付保險費,並計入租金。

(4-2)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承租企業應立即書面通知當地保險公司和甲方,並協助甲方進行檢驗和索賠工作。如在租賃物件發生滅失或損害後,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和當地保險公司,貽誤檢驗和索賠工作的進行,乙方應承擔對租賃物件的賠償責任。

(4-3)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該項賠付的款項多於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於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及時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已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於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已滅失的部分,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自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時止,乙方仍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條 經濟擔保

(5-1)甲方同意____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和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並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不論發生任何情況,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應無條件地、及時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連帶發生的損失費用。在甲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權從該經濟擔保人在銀行的各種存款中扣收全部應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

第六條 合同的代理監督

(6-1)甲方委託_______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監督本合同的執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力,並願為甲方代理人就其為本合同項下的工作提供方便。

(6-2)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與本合同規定相牴觸的意思表示視為無效,乙方不得以此種意思表示作為對抗甲方的依據。

第七條 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7-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一個月內未能支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並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7-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金融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的標的

(1-1)根據______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擬增添_______________(下稱租賃物件),因資金困難,特向甲方申請辦理金融租賃。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大寫)____,購進租賃物件後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賃物件明細表、貨物驗收證明和購貨發票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第二條 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期內租賃物件屬甲方所有,乙方承認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租賃物件進行改造,也不得對租賃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轉讓、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賃物件所有權和處分權的行為。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負。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季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並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於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明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2-6)租賃期滿時,租賃物件由乙方留購,並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的轉讓價款。自乙方交付該價款之日起,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即無條件地轉移給乙方。

第三條 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 個日曆月,即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寬限期為 個日曆月,即從一九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寬限期期間利息按月利率 ‰計收,該項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總額包括設備價款、利息、保險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__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為融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額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5)為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三日將租金劃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帳户。甲方(代理人)開户行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

(3-6)如乙方未按本條規定的時間支付租金或寬限期利息,乙方應按逾期交付日數和每日應交租金或利息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費。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4-1)在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由甲方對租賃物件統一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費共計(大寫)____,按下列第種方法支付。

1.由甲方支付保險費,並計入租金。

2.由乙方支付保險費,並計入租金。

(4-2)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承租企業應立即書面通知當地保險公司和甲方,並協助甲方進行檢驗和索賠工作。如在租賃物件發生滅失或損害後,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和當地保險公司,貽誤檢驗和索賠工作的進行,乙方應承擔對租賃物件的賠償責任。

(4-3)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該項賠付的款項多於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於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及時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已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於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已滅失的部分,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自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時止,乙方仍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條 經濟擔保

(5-1)甲方同意____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和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並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不論發生任何情況,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應無條件地、及時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連帶發生的損失費用。在甲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權從該經濟擔保人在銀行的各種存款中扣收全部應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

第六條 合同的代理監督

(6-1)甲方委託_______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監督本合同的執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力,並願為甲方代理人就其為本合同項下的工作提供方便。

(6-2)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與本合同規定相牴觸的意思表示視為無效,乙方不得以此種意思表示作為對抗甲方的依據。

第七條 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7-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一個月內未能支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並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7-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甲方:

日期:

乙方:

金融借款合同 篇5

甲方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復[]90號文件精神,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於人民幣______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______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徵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帳户。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户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徵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後自動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 篇6

債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鑑於: 公司與 (以下簡稱“債務人”)已簽訂《 》(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主合同”)。

為確保主合同切實履行,保證人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提供保證。現債權人、保證人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經平等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貨款義務。

第二條 保證人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主債權及違約金、手續費、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擔保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審計費、評估費、鑑定費、變(拍)賣費、公證費、執行費、差旅費等)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四條 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主合同債務人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兩年。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支付貨款情況下,每個貨款支付日,也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人提前解除合同或宣佈債務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條 保證人接受債權人對其資信情況、財產狀況及履約能力的調查瞭解,保證及時並如實提供相關情況和資料。

第六條 主合同雙方當事人變更主合同內容時,保證人同意在變更後的保證範圍內提供保證擔保。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債權人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向第三方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出售、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任何重大資產。

第八條 如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向債權人提供的擔保)的,保證人對債權人承擔的擔保責任不受任何影響,也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債權人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利,保證人放棄任何其他擔保的優先抗辯權;債權人因任何原因放棄對主合同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享有的擔保權或變更擔保權順位,造成債權人在上述擔保權項下的優先受償權喪失或減少時,保證人承諾對債權人承擔的擔保責任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第九條 對於債權人實現本合同擔保權時所得的款項按下列順序清償其債權:

(1)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

(2)損害賠償金 ;

(3)違約金;

(4)逾期付款利息;

(5)貨款。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保證及承諾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並且不可撤銷,主合同的無效、被撤銷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債權人將主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利隨之轉移,保證人應依本合同的約定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債權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 篇7

貸款方(Lender)

身份證件號碼(ID Number.)

地址(Address)

電話(Tel)

借款方(Borrower)

法定代表人(Representative) 職務(Title)

地址(Address)

電話(Tel)

借款方是一家從事生產銷售噴砂和拋光研磨纖維石產品;(砂石品業務)的公司:

The Borrower operates Manufacture and sale of the spray-stone (the StoneBusiness);

借款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

For its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the Borrower intends to borrow money fromthe Lender. For the mutual benefits, both Parties agree to conclude thisContract.

第一條 借款金額 Article 1 Amount of Loan

借款金額280,000美元 (大寫:貳拾捌萬美元)

US$280,000(Capital Letter: Two Hundred Eighty Thousand US Dollars)

貸款方在簽訂本書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280,000美元貸款。借款方在此確認已經收到貸款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提供的280,000美元貸款。

The Lender agrees to advance the Loan US$280,000 to the Borrower prior tothe signing of this Contract. The Borrower hereby confirms that it has receivedthe Loan US$280,000 advanced by the Lender through bank transfer.

第二條 借款用途Article 2 Scope for Use

本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僅用於借款方生產銷售砂石品業務,不得挪作它用。

The loan hereof is only for Borrower‘s Stone Business and shall not beappropriated for other use.

第三條 利率及還款期Article 3 Interest and Term Repayment

1. 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期限內還清借款,貸款方則不收取借款利息。

The Lender agrees that no interest will be payable on the Loan for the termof the loan while the Borrower is not in default of repayment.

2. 借款方應按照以下還款期向貸款方償還借款:

The Borrower agrees to repay the Loan to the Lend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following repayment schedule: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償還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agreement.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償還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24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agreement.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償還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36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agreement.

3. 借款方應根據貸款方合理要求的時間、場所和方式還款。

All repayments shall be made at the time and place and in the mannerreasonably required by the Lender.

第四條 管理費用Article 4 Management Fee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金額為借款方砂石品業務銷售總額1.4%.

The Borrower agrees to pay to the Lender a sum equivalent to 1.4% of thetotal income received by the Borrower, from the sales turnover of the StoneBusiness, during the term of the loan.

2. 借款方同意按第4.3條約定自每一財務季度結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付款時間表如下:

Subject to clause 4.3 the Borrower agrees to pay the Management Fee to theLender in arrears on or before the date 30 days following the end of theprevious financial quart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paymentschedule:

每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January – 31 March eachyear.

每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April – 30 June each year.

每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July – 30 September eachyear.

每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October – 31 December eachyear.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首個季度管理費用自20__年 月 日起正式開始計算。

Management Fee due in respect of the financial quarter within which thedate of this agreement falls will only become due on the date of 20__.

4. 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提前還清借款280,000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的義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後終止。

In case the Borrower repays the loan US$280,000 within 2 years from thedate of this agreement then the obligation to pay the Management fee will ceaseat the end of the 2 year period.

第五條 浮動抵押 Article 5 Floating Mortgage

1. 借款方以其現有的和將來擁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貸款方提供抵押。

The Borrower agrees to Mortgage to the Lender all equipments, rawmaterials, finished and unfinished goods owned now and in the future by theBorrower.

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並不作為貸款方依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The value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stipulated in the shall neither bedeemed as the price of sale nor as any limit on the Mortgagee‘s right, while theLender exercises its right.

3. 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當事人確認封存後,由借款方交與貸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Subject to any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y information and certificationsin respect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shall be handed over by the Borrower tothe Lender after sealed.

4.浮動抵押擔保的範圍為本金、利息、管理費、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The floating Mortgage hereof secures the principal, interests, managementfees, compensation, and any other cost arising from the enforcement of theLender‘s right pursuant to this Contract, including but without limitation courtfee, cost for notarization, arbitration fee, attorney fee, fee for custody,traveling expense, compulsory execution fee, assessment fee and auction fee.

5. 借款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的審批、備案和登記等事宜,所產生的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The Borrower shall apply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record-keeping andregistration on its own fee in thirty days from the signing of thisContract.

6.借款方應當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價值比本合同簽訂時的評估價減少15%以上的,借款方應當在三日內通知貸款方。貸款方有權要求借款方繼續提供相應擔保或者提前還款。

The Borrower shall use and keep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in a reasonablemanner, in case the value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have been reduced by 15%from the agreed value at the date of signing this Contract, the Borrower shallinform the Lender.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require the Borrower forappropriate securities or for repayment immediately.

7. 貸款方在借款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可以行使抵押權: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exercise its Mortgagee‘s right, in the followingcases:

(1)借款方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The Borrower is in default of its obligation hereof;

(2)經營情況嚴重惡化、減少註冊資本;

The Borrower‘s business has seriously deteriorated or reduced theregistered capital.

(3)借款方分立、合併; The Borrower is to be or has been divided or merged;

(4)借款方涉及重大糾紛訴訟,涉案標的30萬元人民幣以上;

The Borrower is involved in an important litigation or any other dispute ofwhich the amount is above 300,000RMB.

(5)借款方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The borrower risks to bankruptcy or goes bankrupt, closes out, dissolves,has been asked to suspend business to raise standards or has its licenserevoked;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The business place or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has been changed;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導致貸款方擁有抵押權無法實現的情形。

The Lender could not enforce the Mortgagee‘s right because of any otherevent due to the Borrower.

借款方發生或很可能發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貸款方書面通知借款方之日為浮動抵押財產確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簽收通知回執的,貸款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四條所示方法通知,視為乙方已經收到。

If any case above said occurs or more than likely to occur, the floatingMortgage converts into being fixed Mortgage at the date of notice sent by theLender. If the Borrower refuses to sign receipt, it is deemed to have receivedthe notice sent by the Lender in according article 14.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Article 6 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借款方在此陳述並保證以下事項屬實,否則承擔欺詐的法律責任:

The Borrower hereby presents and warrants all the following facts,otherwise it shall be liable for fraud.

1.借款方是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財產不存在權屬方面的爭議。

The Borrower has the entire, valid and legal ownership of the Mortgagedproperties without any dispute or claim.

2.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不存在瑕疵。

No defect on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3.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依法可以設定抵押,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are legally available for Mortgage without anylimitation.

4.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haven‘t been sealed or seized.

借款方在此保證在合同存續期間,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

Without the Lender‘s prior written consent, the Borrower hereby warrantsthat during the term of this Contract, it will not:

1. 對公司的利潤進行分紅;

Pay any dividend in respect of its profits to its shareholders;

2. 在一個財務季度內購買價值合計25,000美元以上的生產設備;

Not acquire an aggregate of more than US$25,000 worth of plant or equipmentin a calendar quarter;

3. 對抵押財產再次設立抵押、質押或者出租、贈予抵押財產。

Remortgage, reMortgage, rent or give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to any otherperson;

第七條 經銷Article 7 Distribution

借款方同意貸款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條件下,在世界範圍內銷售借款方生產的噴砂和拋光研磨纖維石產品(“砂石產品”)

The Borrower agrees that the Lender may distribute the “spray-stone” and“super-stone” products (“Stone Products”) anywhere in the world and on whateverterms it sees fit for the term of this agreement.

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至20__年12月31日期間,借款方向貸款方出售砂石產品的價格不高於當次交易時最近三個月借款方出售砂石產品的最低價格。

The Borrower agrees that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until 31 December20__ it will sell the Stone Products to the Lender at a price no higher than thelowest price for which it sold the Stone Products in the immediately preceding 3month period.

本條所賦予的經銷權是非獨家經銷權。

The rights conferred by this clause are non-exclusive.

貸款方同意在20__年12月31日前,不向借款方簽訂本合同時已有的顧客出售砂石產品。該客户名單以簽訂合同當天本合同雙方書面確認的名單為準。

The Lender agrees that it will not prior to 31 December 20__ sell the StoneProducts to any existing customer of the Borrower at the time of this those customers of the Borrower confirmed in writing by the Parties hereofat the time of this agreement have the binding effect.

第八條 監督檢查Article 8 Supervision

貸款方和保證人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閲有關文件、賬冊和記賬憑證,查核物資庫存,生產情況以及其它與借款人的清償能力有關的信息,必須給予方便。

The Lender and the Surety have the right to supervise the use of loan. TheBorrower shall provide all kinds of facility to the Lender and Surety to checkthe relevant documents, accounting books, accounting vouchers, inventory,production and any other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solvency of theBorrower.

第九條 違約責任Article 9 Liability

1. 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1. As if the Borrower appropriates the loan from use stipulated herein, theLender is entitled to get back the entire loan immediately and to claim forinterests on the amount of loan appropriated at the rate of 12%/year.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As if the Borrower fails the repay the loan in time, the Lender is entitledto get back the entire loan immediately and to claim for delayed repaymentinterest at the rate of 0.05% per day.

第十條 法律適用Article 10 Governing Law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釋均適用 有關法律法規。

The validity,performance, modification, termin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this Contract are governed by law.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Article 11 Dispute Resolution

對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the validity,performance, modification,terminationor interpretation of this Contract, may be settled by negotiation. If anagreement could not be reached, then both Parties agree to submit the dispute tothe court which has the jurisdiction over the matter.

第十二條 通知Article 12 Notice

1.貸款方指定本合同事宜的聯繫人為 .

The Lender appoints as the particular for receipt.

聯繫電話 (Tel)

傳真 (Fax)

地址 (Address)

電子郵箱 (Email)

2. 借款方指定本合同事宜的聯繫人為 .

2. The Borrower appoints as the particular for receipt.

聯繫電話 (Tel)

傳真 (Fax)

地址 (Address)

電子郵箱 (Email)

借貸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條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變更聯繫人或其聯繫方式,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Any notices, documents and material arising from the performance of thisContract shall be sent to the contact stipulated by this Article. During theTerm, if one Party changes its particular for receipt of notices or the latter‘scontact, shall give written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in accordance with thisArticle.

通過普通郵寄方式寄出的,在寄出的三日內視為送達;通過掛號專遞方式寄出的,在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All notices shall be deemed served three days after the date of posting or,if hand delivered, on the actual date of receipt.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與解釋 Article 13 Validity and Interpretation

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三份送有關部門審批、登記或備案,本合同自借貸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made out in five copies; the Lender and Borrowerrespectively hold one, the rest copies are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registration or record-keeping. This Contract comes into force from the day onwhich its signed by the representative of each Party.

貸款方(Lender)

借款方(Borrower)

法定代表人(Representative)

簽訂日期:

金融借款合同 篇8

賣方(甲方):

產權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共有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方(乙方):

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共有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經紀方(以下簡稱丙方) 電話: 。

丙方接受乙方委託,負責就其購房一事,向乙方提供相關房屋信息,並帶領乙方實地看房,引薦乙方與甲方直接洽談,最終促成甲、乙雙方達成房屋居間買賣合同。現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為明確三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特訂合同如下:

一、通過丙方介紹,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的位於昆明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房屋一套(以下簡稱該物業,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以產權證或相關合同文件記載為準)出賣給乙方;乙方表示自願購買該套通過丙方居間介紹的甲方所有的房屋。

二、房屋價款:該物業的買賣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成交價含該物業現有及所屬的設施和裝修,現有配套設施有:

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已實地查看並充分了解對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三、辦理該物業交易變更登記過户所產生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政府相關規定繳納:買賣雙方須付税費;①營業税②契税③個税④土地增值税⑤印花税⑥公證費⑦查檔費⑧工本費⑨評估費⑩其他費用

買方需支付 項,賣方需支付項。按約定由_______方完全承擔;按約定由一方承擔__________項税費,其餘由___方承擔,如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因政策原因發生税務種類的增加,則由甲乙雙方協商承擔,税率最終以交易當時產權部門、公證部門、税務機關、貸款銀行按相關政策核算時為準。

四、1、乙方交付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該款可用於衝抵房款,甲乙雙方對定金的約定採用_____①將定金轉付予甲方,②交由丙方處託管,(詳見定金收條)甲乙雙方均認可定金法則的有效性,甲方作為對乙方交付定金的平等保證形式,甲方將下列材料一併交由丙方保管:《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房屋共有權證》,證號為: ,其他: 。

2,交易時間的約定;甲乙雙方約定於 日前辦理交易過户手續.

五、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 ①在產權過户當日,當乙方看到產權部門出具的寫有自己姓名的收件收據時,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購房款人民幣(大寫): (;元)。

②其它 ,

( )銀行按揭付款 ①在產權過户當日,當乙方看到產權部門出具的寫有自己姓名的收件收據時,乙方付給甲方購房首付款人民幣(大寫): (:),剩餘房款人民幣(大寫): (:元),由乙方辦理貸款後由銀行支付給甲方;乙方貸款的貸款利率及有關政策以銀行審批時為準,乙方必須準備銀行要求提交的齊全相關資料、辦理完全有關手續、交納相關費用。

②其它 ,乙方貸款的貸款利率及有關政策以銀行審批時為準,乙方必須準備銀行要求提交的齊全相關資料、辦理完有關手續、交納相關費用。

六、若該物業的產權證處於銀行按揭抵押中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①甲方於______年___月____日自籌資金還貸贖證;

②乙方同意將購房款(大寫): (: ),用於協助甲方還貸贖取證書所還款項用於衝抵房款,但甲方必須於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簽署全權委託公證予丙方指定人員,在還貸贖證後,甲方自願將該物業的相關資料交由丙方託管。

③由甲方向墊資公司申請墊資,並還貸贖證,產生的費用由____方承擔,但甲方必須於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簽署全權委託公證予丙方指定人員,在還貸贖證後,甲方自願將該物業的相關資料交由丙方託管。

七、交房時間的約定: ,如甲方不能按時交房,甲方應將該物業的成交額的0.1%/天的滯納金支付給乙方。

八、該物業及所屬設施、裝修在甲乙雙方交接之前,甲方須結清一切有關該物業的欠費,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物管、有線電視費等。該物業交接之後所產生的上述費用由乙方承擔,若需辦理過户,相關手續費由乙方支付,該物業在本合同簽定時未開通設施由乙方自行開通。

九、該物業是以簽約時的現狀售予乙方,而乙方已檢查或已授權代表代為檢查該物業,故乙方不得借物業瑕庛拒絕交易。

十、甲方須保證對該物業享有完全所有權及處分權,產權清晰,無爭議,能完全支配和處分。有關該物業在本次轉讓之前已產生的產權糾紛、債務、税項及租賃(甲方承諾該物業不存在任何優先購買權人,或優先購買權人己放棄優生購買權)等事宜己結清或處理妥當;甲方應在轉讓完成前清理完畢,並保證轉讓後乙方無需負責,否則甲方應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甲方違反上述約定,以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則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予乙方,同時立即退還已收取的其它款項。若因乙方原因導致無法實現合同目的,則無權向甲方索取所交定金,若甲方收取該定金後在約定的時間內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經公證,則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若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經公證,則無權向甲方索取定金。雙方簽訂的需經公證的《房屋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應與本合同約定的主要內容一致。

十二、居間報酬及支付:該物業系丙方提供信息促成,本合同一經簽訂,丙方的居間任務即告完成。基於丙方已提供之服務,本合同簽訂完成,丙方向乙方收取佣金人民幣(大寫):元整(: );向甲方收取佣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 )。甲方或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依本合同之條款賣出或買入該物業,則違約一方必須賠償守約方房價的%作為違約金,另即時付予丙方經紀佣金人民幣(大寫): 元(:)逾期未按本條約定支付居間報酬的,違約方應向丙方承擔居間報酬30%的違約金,造成丙方其它損失的另行賠償。

十三、丙方可為甲、乙方的後續輔助工作提供免費的服務,但涉及專項事務的應另行支付報酬,報酬另行約定。

十四、簽署本合同後,除丙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終止、解除外,甲、乙雙方仍需按上述約定支付居間報酬。

十五、甲乙雙方均承諾並保證在交易各環節均能提供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相關材料證件文書等,並對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否則將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

十六、本合同簽訂前上述三方在商談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之內容如有與本合同不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產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甲乙約定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①提交昆明市仲裁委員會仲裁;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對因居間報酬所產生的爭議,由丙方選擇。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至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經三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所籤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其它約定事項: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經紀方(丙方):

產權人: 買受人:

共有人: 代理人: 分行經理: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 篇9

貸款方:

身份證件號碼:

地址:

電話: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借款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美元)。

貸款方在簽訂本書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美元貸款。借款方在此確認已經收到貸款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提供的__________美元貸款。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僅用於借款方__________業務,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條 利率及還款期

1、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期限內還清借款,貸款方則不收取借款利息。

2、借款方應按照以下還款期向貸款方償還借款: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3、借款方應根據貸款方合理要求的時間、場所和方式還款。

第四條 管理費用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金額為借款方砂__________業務銷售總額__________%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首個季度管理費用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開始計算。

3、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提前還清借款__________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的義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後終止。

第五條 浮動抵押

1、借款方以其現有的和將來擁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貸款方提供抵押。

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並不作為貸款方依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當事人確認封存後,由借款方交與貸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浮動抵押擔保的範圍為本金、利息、管理費、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5、借款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的審批、備案和登記等事宜,所產生的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6、借款方應當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價值比本合同簽訂時的評估價減少__________%以上的,借款方應當在三日內通知貸款方。貸款方有權要求借款方繼續提供相應擔保或者提前還款。

7、貸款方在借款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可以行使抵押權:

(1)借款方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2)經營情況嚴重惡化、減少註冊資本;

(3)借款方分立、合併;

(4)借款方涉及重大糾紛訴訟,涉案標的30萬元人民幣以上;

(5)借款方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導致貸款方擁有抵押權無法實現的情形。

借款方發生或很可能發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貸款方書面通知借款方之日為浮動抵押財產確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簽收通知回執的,貸款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四條所示方法通知,視為乙方已經收到。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方在此陳述並保證以下事項屬實,否則承擔欺詐的法律責任:

1、借款方是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財產不存在權屬方面的爭議。

2、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不存在瑕疵。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依法可以設定抵押,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5、借款方在此保證在合同存續期間,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

(1)對公司的利潤進行分紅;

(2)在一個財務季度內購買價值合計25,000美元以上的生產設備;

(3)對抵押財產再次設立抵押、質押或者出租、贈予抵押財產。

第七條 監督檢查

貸款方和保證人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閲有關文件、賬冊和記賬憑證,查核物資庫存,生產情況以及其它與借款人的清償能力有關的信息,必須給予方便。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第九條 法律適用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釋均適用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對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與解釋

1、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三份送有關部門審批、登記或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借貸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

年 月 日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金融借款合同 篇10

答辯人李某甲,女,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職工,住„„„„,公民身份號碼,電話:。

被答辯人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訴被告xx有限公司、楊某甲、李某甲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答辯人的起訴狀副本已收閲。現作如下答辯:

一、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等私下擅自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因未告知也未取得答辯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該抵押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解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同共有,而該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須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書面委託或親筆簽字。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在未告知答辯人李某甲的情況下,私下擅自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也未取得答辯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的行為及合同無效。

二、被答辯人提交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和《無限責任擔保承諾書》上的簽名和捺印均不是答辯人李某甲本人所為,答辯人亦未提供相關的書面委託,被答辯人對此均不知情。法院可對簽名進行筆跡鑑定或調取銀行的監控錄像予以證實。 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此致

x人民法院

答辯人:

日期:

金融借款合同 篇11

案情

1993年3月5日,被告王振民因業務需要經陝縣藥材公司擔保,與中國工商銀行陝縣支行簽訂“中國工商銀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一份,約定借款85萬元,月利率為9.63‰,期限為 6個月。借款合同簽訂後,被告即向原告出具借據一份,借款85萬元。1994年10月12日,被告因購進醫藥缺乏資金,又與中國工商銀行陝縣支行簽訂“中國工商銀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一份,借款30萬元,月利率為10.98‰,期限為 6個月,同時,被告自願以其所有的經評估為45萬元的坐落於三門峽西秦漢路西段北側的辦公樓一棟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原告,並在當日簽訂了編號為940066號財產抵押契約,約定了被告如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原告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的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被告應用其他資金歸還等內容,且製作了抵押物清單。上述兩筆借款期限屆滿後,經中國工商銀行陝縣支行多次討要,被告對第一筆借款歸還了部分本息,截止20xx年11月28日,下欠本金51.8萬元;對第二筆借款30萬元未能清償,形成81.8萬元的不良資產。20xx年7月19日,中國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與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達成債權轉讓協議,將此債權81.8萬元及利息25.116884萬元轉讓。此後,經多次催收,被告亦未清償。截止20xx年3月20日,本案債權本金為81.8萬元、利息61.865288萬元,共計143.665288萬元。20xx年8月28日,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與原告簽訂債權轉讓協議,將該債權依法轉讓,並於20xx年9月8日在河南省商報發出債權轉讓通知及債務催收聯合公告,但被告仍未清償。20xx年9月17日,原告起訴來院,請求依法判令被告償還借款本息143.665288萬元及利息計算至本息付清之日。庭審調查中,原告堅持其訴訟請求不變,被告承認原告所訴屬實,但以經濟困難為由,表示願支付原告40萬元,雙方各執己見,致本案調解無效。

王振民與三門峽西醫藥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

一審民事判決書

(20xx)陝民初字第708號

原告:王振民,男,漢族,生於1967年5月12日,身份證號:5128767.地址:陝西省西安市新城區太華路街道303號。

委託代理人:王接印,北京市漢威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三門峽西醫藥公司, 住所地:三門峽西秦漢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張建平,經理。

委託代理人:張海平,男,生於1959年2月27日。

委託代理人:荊建國,男,生於1956年7月20日。

原告王振民訴被告三門峽西醫藥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被告及其委託代理人均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1993年3月5日,被告因業務需要到中國工商銀行陝縣支行借款85萬元,

後部分償還,下欠51.8萬元。1994年10月12日,被告又借款30萬元未能清償。經多次催收仍未清償,形成不良資產。20xx年10月中國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與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達成債權轉讓協議,將此債權轉讓。此後,經多次催收,被告亦未清償。20xx年8月28日,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將此債權依法轉讓原告,並在河南省商報發出債權轉讓通知及債務催收聯合公告,但被告仍拒絕清償。現請求依法判令被告償還借款本金81.8萬元及利息61.865288萬元,共計143.665288萬元,利息計算至本息付清之日。

被告在法定答辯期間未予答辯,庭審中辯稱:一、原告所訴被告貸款兩筆屬實,並於20xx年最後收到中國工商銀行的催款通知;二、根據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處置公告及原告與該公司達成的協議,本次不良資產的轉讓是以本金為標的,而且按中國人民銀行對不良資產的五類劃分,該資產屬於第五類即損失類,作為損失類資產,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處置的目標是8%,且根據該公司與鄭州市政府、太原市政府達成的資產回購比例(17.8%和4.83%)情況,請求人民法院合情、合理、合法的調解結案。

原告向本院遞交的證據有:

1、1993年3月5日被告借款85萬元借據一份;

2、1994年10月12日被告借款30萬元借據一份;

3、1993年3月5日借款合同一份;

4、1994年10月12日借款合同一份;

5、1994年10月12日財產抵押契約一份;

6、1994年10月12日抵押物清單一份;

7、20xx年7月19日債權轉讓協議一份(含債權轉讓清單一份);

8、20xx年8月28日王振民與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債權轉讓協議一份;

9、債權轉讓協議附件清單一份;

10、中國工商銀行催收逾期貸款本息通知書及回執單18份,其中有:⑴-⑵1996年12月24日至1997年12月15日陝縣工行逾、到期貸款催收通知書二份,⑶-⑸1998年10月5日至1999年4月30日陝縣工行還本付息通知書三份,⑹-⑺1999年6月15日至20xx年6月25日陝縣工行逾、到期貸款催收通知書二份,⑻-⒅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3月18日陝縣工行催收逾期貸款本息通知書十一份;

11、《河南商報》債權催收公告三份;

12、工行貸款滋生利息計算表一份;欲證實原告請求被告償還本息143.665288萬元及利息計算至款付清之日的主張成立。

被告向本院遞交的證據有:

1、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資產處置公示一份;

2、鄭州市政府出資2.16億元回購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債權欲解流通國企債務“死結”一份;

3、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擬出售64億元不良資產包一份;

4、20xx年8月28日王振民與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債權轉讓協議一份(同原告證據8)。

經庭審質證,原、被告對原告的證據1-6、9、11和證據10中的⑴、⑵、⑷、⑹-⒅無異議,本院依法確認上述證據為有效證據;對原告的證據7、8、12和證據10中的⑶、⑸,

被告雖有異議,但上述證據可與本院確認原告的有效證據形成證據鏈,客觀真實的證明了原告的欲證內容,本院依法予以採信。對被告的證據1,客觀真實,本院予以採信;對被告的證據2、3,原告提出異議認為該二證據與本案無關,不能對抗原告的證據,本院認為原告的異議成立,因而依法不予採信;對被告的證據4,與原告的證據8為同一份證據,本院予以採信,但對被告的欲證內容本院將結合本案其它證據進行認證。

本院根據上述採信的證據和當事人陳述可以認定下列事實:1993年3月5日,被告因業務需要經陝縣藥材公司擔保,與中國工商銀行陝縣支行簽訂“中國工商銀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一份,約定借款85萬元,月利率為9.63‰,期限為 6個月。借款合同簽訂後,被告即向原告出具借據一份,借款85萬元。1994年10月12日,被告因購進醫藥缺乏資金,又與中國工商銀行陝縣支行簽訂“中國工商銀行流動資金借款合同”一份,借款30萬元,月利率為10.98‰,期限為 6個月,同時,被告自願以其所有的經評估為45萬元的坐落於三門峽西秦漢路西段北側的辦公樓一棟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原告,並在當日簽訂了編號為940066號財產抵押契約,約定了被告如不能按期還清借款本息時,原告有權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如處理的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貸款本息時,被告應用其他資金歸還等內容,且製作了抵押物清單。上述兩筆借款期限屆滿後,經中國工商銀行陝縣支行多次討要,被告對第一筆借款歸還了部分本息,截止20xx年11月28日,下欠本金51.8萬元;對第二筆借款30萬元未能清償,形成81.8萬元的不良資產。20xx年7月19日,中國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與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達成債權轉讓協議,將此債權81.8萬元及利息25.116884萬元轉讓。此後,經多次催收,被告亦未清償。截止20xx年3月20日,本案債權本金為81.8萬元、利息61.865288萬元,共計143.665288萬元。20xx年8月28日,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與原告簽訂債權轉讓協議,將該債權依法轉讓,並於20xx年9月8日在河南省商報發出債權轉讓通知及債務催收聯合公告,但被告仍未清償。20xx年9月17日,原告起訴來院,請求依法判令被告償還借款本息143.665288萬元及利息計算至本息付清之日。庭審調查中,原告堅持其訴訟請求不變,被告承認原告所訴屬實,但以經濟困難為由,表示願支付原告40萬元,雙方各執己見,致本案調解無效。

另查明:1、被告三門峽西醫藥公司原名為陝縣西站醫藥公司;2、本案在審理過程中,本院依據原告的財產保全申請,依法查封了被告三門峽西醫藥公司所有的位於三門峽西秦漢路中段北側的上下二層26間計782.58平方米的辦公樓一幢(房產證號為:陝房證字第00254號)和被告三門峽西醫藥公司院內的二個倉庫(其中:①、混合結構倉庫11間,383.36平方米,房產證號為:陝房證字第00256號;②、磚木結構倉庫10間,363.70平方米,房產證號為:陝房證字第00258號)。

本院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同時,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本案中,被告與中國工商銀行陝縣支行簽訂的兩份借款合同系借、貸款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中國工商銀行陝縣支行按照合同全面履行了貸款義務,而被告卻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歸還借款本息,實屬違約,依法應按合同的約定承擔還款和違約責任。由於中國工商銀行河南省分行將對本案被告享有的債權依法轉讓給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而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將對本案被告享有的債權又依法轉讓本案原告,因而,原告即成為被告的合法債權人,故被告應向原告償還借款本息143.665288萬元及計算至借款付清之日的利息。

綜上所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第七十九條、第一百九十六條、第

二百零七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三門峽西醫藥公司償還原告王振民借款本金81.8萬元、利息61.865288萬元(利息計算至20xx年3月20日),共計143.665288萬元。20xx年3月20日後的利息仍按原約定的利率計算至款還清之日。限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決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二、本案受理費17730元,訴訟保全申請費3280元,共計21010元,由被告三門峽西醫藥公司承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三門峽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姚啟風

審判員:趙春芳

審判員:王中英

二Ο一Ο年四月五日

書記員:孫國麗

金融借款合同 篇12

(20xx)浦民六(商)初字第3189號 原告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上海市x座。

法定代表人劉x,董事長。

委託代理人樊x,男,有限責任公司職員。

委託代理人賈,男,有限責任公司職員。

被告趙(曾用名李),男,1979年2月10日出生,漢族,住山西省昔陽縣x號。

被告李,女,1975年11月8日出生,漢族,住山西省昔陽縣x號。 原告有限責任公司訴被告趙、李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於20xx年4月8日受理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由審判員顧權獨任審判,於20xx年5

月16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託代理人樊x到庭參加了訴訟。被告趙、李經本院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應訴,本院依法進行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有限責任公司訴稱,20xx年8月16日,原告與被告趙簽訂了合同編號為413500的《汽車貸款合同》與《汽車抵押合同》及其附件,約定被告趙為購買車輛而向原告借款人民幣23000元,借款期限為13個月,自20xx年8月16日起至20xx年9月16日止,還款期數為13期,還款方式為等額還款,並就所購車輛(車牌號為“晉”、車架號為“LFPX1ACA4A5”)辦理了車輛抵押登記作為借款擔保。被告李系被告趙配偶,作為共同借款人在《汽車貸款合同》附件一上簽字承諾對貸款承擔共同還款責任。另,根據《汽車貸款合同》的約定,如果中國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發生變動,則除貸款人和借款人另有明確書面協議外,貸款利率將相應發生變動,而借款人的

每期還款數額將進行調整。原告已按約向被告趙發放借款,但兩被告之後逾期還款情況嚴重。原告多次催收無果。根據《汽車貸款合同》之約定,兩被告未按期足額支付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並且逾期超過30天以上,已經構成嚴重違約,原告有權宣佈兩被告在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和責任立即到期,並要求兩被告立即清償合同項下的所有未付款項。故原告要求判令:1、被告趙、李支付貸款剩餘本金9247.64元;2、被告趙、李支付貸款利息71.62元(暫計算到20xx年5月6日);3、被告趙、李支付自20xx年5月7日起到實際清償日止的利息(按照合同約定的計算方式計算);4、在被告趙、李未履行上述第一至第三項還款義務的情況下,原告有權行使車輛(車牌號為“晉”、車架號為

“LFPX1ACA4A5”)抵押權,所得價款優先用於清償上述債務;5、兩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趙、李未作答辯,也未提供證據。

庭審中,原告出示如下證據:

證據1、汽車貸款合同及汽車抵押合同,證明原告與被告趙、李存在抵押借款關係;

證據2、機動車登記證,證明車牌號為“晉”、車架號為

“LFPX1ACA4A5”的車輛已經辦理了抵押登記;

證據3、放款憑證,證明原告已經依約向被告趙放款;

證據4、貸款本息清單,證明被告趙、李欠款情況;

證據5、婚姻證明,證明被告趙、李是夫妻關係。

根據原告提供的證據,鑑於被告趙、李未到庭應訴,經本院對原告提供的證據進行審查,認為原告證據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條件,故本院將其作為定案的證據。又因原告提供的證據與其陳述相互印證,本院對原告所述事實予以確認。

本院認為,原告與被告趙、李簽訂的《汽車貸款合同》和《汽車抵押合同》系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依法有效。因被告趙、李未按約履行還款義務,按照雙方合同的約定構成違約,應由被告趙、李承擔違約責任,原告有權提前收回全部貸款本息。原告要求被告趙、李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予以支持。依據原、被告合同約定,原告有權對抵押車輛行使抵押權優先受償。故本院對原告全部訴請依法予以支持。兩被告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應訴,應視為放棄抗辯權利。為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三條、第五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趙、李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有限責任公司支付借款本金9247.64元;

二、被告趙、李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有限責任公司支付至20xx年5月6日的借款利息71.62元;

三、被告趙、李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有限責任公司支付自20xx年5月7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以9247.64元為本金,按原告與兩被告簽訂的《汽車貸款合同》約定的計算方式計算);

四、若被告趙、李xx屆期不履行本判決第一至第三項付款義務,原告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與被告趙以車牌號為“晉”、車架號為

“LFPX1ACA4A5”車輛為抵押物協議折價、或者申請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被告趙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趙、李清償。

案件受理費278元(原告已預付),減半收取139元,由被告趙、李承

擔,兩被告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繳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員 顧 權

20xx年五月十六日

金融借款合同 篇13

原告修武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西村信用社。住所地:修武縣西村鄉西村。

負責人郭松枝,主任。

委託代理人付雪麗,女。

被告張戰穩,男。

被告黃愛平,女。

被告許奔艇,男。

被告李有富,男。

原告修武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西村信用社(以下簡稱西村信用社)與被告張戰穩、黃愛平、許奔艇、李有富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後,依法由審判員範昕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西村信用社委託代理人付雪麗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張戰穩等4人經本院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20xx年2月28日,原、被告簽訂擔保借款合同,原告向被告發放貸款

3.344萬元用於養牛,雙方約定借款利率7.5‰,還款日期為20xx年2月15日,被告許奔艇、李有富自願為其擔保,並承擔連帶責任。20xx年2月15日被告張戰穩、黃愛平借款到期後,以沒錢還款為由拒不歸還借款本息,原告認為借款人張戰穩及其擔保人許奔艇、李有富應承擔還款義務,故請求判令:1、要求被告張戰穩立即歸還20xx年2月28日在原告修武縣西村信用社借款3.344元元及20xx年11月30日前利息14385.97元,20xx

年11月30日以後按月息13.275‰計算至實際還款之日,被告許奔艇、李有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2、要求被告承擔有關訴訟費用。

被告張戰穩等4人未到庭,亦未提交答辯狀。

根據原告起訴意見和四被告未到庭的實際情況,本院對本案的調查重點確認如下:1、被告張戰穩是否借原告款3.344元,借款利息是多少;2、被告許奔艇、李有富是否承擔連帶清償保證責任。

原告為證明其事實主張,在庭審中提供了下列證據:

1、營業執照複印件、機構代碼複印件各一份;

2、四被告的身份證及户口本複印件四張;

3、借款借據複印件一張,個人借款書面申請複印件一張,個人借款申請書複印件一張,個人保證擔保書複印件一張,保證擔保借款合同複印件三張。

以上證據證明,被告張戰穩、黃愛平、許奔艇、李有富於20xx年2月28日與原告簽訂《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被告張戰穩向原告借款3.344元,借款期限為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2月15日,借款利率為月利率7.5‰,逾期利率為日利率萬分之四點四二五,被告許奔艇、李有富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保證責任。原告依約向被告張戰穩發放借款3.344元。被告張戰穩、黃愛平、許奔艇、李有富未到庭參加訴訟,也未向法庭提交相關證據,視其放棄了相關權利,原告所舉上述證據本院確認為有效證據。

經審理查明:四被告於20xx年2月28日與原告簽訂《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被告張戰穩、黃愛平向原告借款3.344元,借款期限為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2月15日,借款利率為月利率7.5‰,逾期利率為日利率萬分之四點四二五,被告許奔艇、李有富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保證責任。原告依約向被告張戰穩發放借款3.344元,四被告拒不履行清償借款本息義務為本案事實。

本院認為,原告與四被告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經實際履行了義務,被告張戰穩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期履行還款義務並支付借款利息,被告許奔艇、李有富應當履行連帶保證義務,不履行應承擔法律責任,原告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四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不影響本案的正常審理。為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張戰穩歸還原告西村信用社貸款本金33440元及利息(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11月30日貸款利息14385.97元,20xx年11月30日後的利息計算至本判決確定歸還之日止)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付清。

二、被告許奔艇、李有富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四被告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受理費1000元,減半收取500元,由被告張戰穩承擔,暫由原告墊付,被告張戰穩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500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員 範 昕

二О一一年三月一日

書 記 員 王 文 婧

金融借款合同 篇14

住所地:蕪湖市繁陽鎮環城東路84號

法定代表人:陳建,總經理

答辯人就答辯人與原告擔保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在成立清算組後已經對公司清算的事宜進行了公告,原告起訴答辯人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而提起的訴訟請求應予以駁回。

原告在起訴狀中共提供了六組證據,其中第六組證據中的《繁昌縣萬好置業有限公司清算報告》中顯示萬好置業於20xx年4月24日成立清算組並通知債權人申請債權,20xx年9月29日萬好置業將清算事宜在《蕪湖日報》進行了公告。20xx年12月31日萬好置業清算完畢。

第六組證據中的《准予註銷登記通知書》顯示,繁昌縣工商行政部門於20xx年4月15日准予對繁昌縣萬好置業進行註銷登記。

可知,萬好置業在清算過程中已經盡到了通知告知義務,萬好置業解散的事實也得到了國家行政機關的許可,所以在法律上萬好置業作為獨立的民事責任承擔主體已經消亡。新成立的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在工商行政部門依法進行登記的企業法人,其餘萬好置業是不同的民事主體,原告在起訴狀中仍然要求萬好房地產有限公司承擔本不應該承擔的債務責任的訴求於法無據。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駁回,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繁昌縣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0日

金融借款合同 篇15

原告:

住:

代表人:

第一被告:

住: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第二被告: 男 漢族 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

住: 手機: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判決第一被告立即歸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1500萬元,並承擔所欠利息 、逾期息 和複利 元 (暫算至 年 月 日,實際支付按合同約定計算至本息清償日止)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2、若第一被告不能履行上述債務,則請求依法拍賣、變賣第一被告所有的位於房產(權利證書編號:)、土地使用權(權利證書編號:),拍賣、變賣第二被告所有的房產(權利證書:號),由原告優先受償。

4、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描述事實)

上述事實有借款合同、借款憑證、保證合同等證據予以佐證。

綜上所述,本案合同依法訂立,具有法律效力,被告違反合同證據確鑿,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特向你院提起訴訟,

請依法裁決。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x年x月 x日

金融借款合同 篇16

甲方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__縣支行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長

乙方:_______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主任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復[_]90號文件精神,促進雙方經營順利開展,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如下約期存款合同:

一、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通過轉帳方式向甲方存入單筆不低於人民幣______萬元的約期存款;

二、甲方在存款到帳當日,按照乙方存入款項的金額開具約期存款定單交付乙方。

三、約期款項存入期限為______個月,自存單記載日當日開始計息。

四、雙方約定存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合同履行期間,在無國家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該利率不得變更。

五、甲方按季向乙方支付存款利息,特殊情況徵得乙方同意也可到期支付存款利息,存款利息由甲方直接轉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結算帳户。

六、約期存款乙方在到期時一次性支取,特殊情況經提前通知甲方也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按照同業往來利率支付存款利息。

七、乙方利用約期存款定單為本單位及乙方客户進行質押、提供擔保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辦理核押等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履行而發出通知、徵得同意、達成補充協議等,均須採用書面形式,並加蓋本單位公章或者業務專用章。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存款支取後自動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人民銀行備案一份。

甲方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_縣支行(蓋章)

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乙方:_____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 篇1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金融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的標的

(1-1)根據______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擬增添_______________(下稱租賃物件),因資金困難,特向甲方申請辦理金融租賃。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大寫)____,購進租賃物件後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賃物件明細表、貨物驗收證明和購貨發票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第二條 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期內租賃物件屬甲方所有,乙方承認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租賃物件進行改造,也不得對租賃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轉讓、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賃物件所有權和處分權的行為。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負。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季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並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

如乙方在此期間由於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明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2-6)租賃期滿時,租賃物件由乙方留購,並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的轉讓價款。自乙方交付該價款之日起,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即無條件地轉移給乙方。

第三條 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 個日曆月,即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寬限期為 個日曆月,即從一九年 月 日起,至一

九 年 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寬限期期間利息按月利率 ‰計收,該項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總額包括設備價款、利息、保險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__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為融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額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5)為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三日將租金劃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帳户。甲方(代理人)開户行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

(3-6)如乙方未按本條規定的時間支付租金或寬限期利息,乙方應按逾期交付日數和每日應交租金或利息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費。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4-1)在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由甲方對租賃物件統一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費共計(大寫)____,按下列第種方法支付。

1.由甲方支付保險費,並計入租金。

2.由乙方支付保險費,並計入租金。

(4-2)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承租企業應立即書面通知當地保險公司和甲方,並協助甲方進行檢驗和索賠工作。如在租賃物件發生滅失或損害後,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和當地保險公司,貽誤檢驗和索賠工作的進行,乙方應承擔對租賃物件的賠償責任。

(4-3)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該項賠付的款項多於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於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及時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已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於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已滅失的部分,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自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時止,乙方仍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條 經濟擔保

(5-1)甲方同意____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和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並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不論發生任何情況,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應無條件地、及時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連帶發生的損失費用。在甲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權從該經濟擔保人在銀行的各種存款中扣收全部應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

第六條 合同的代理監督

(6-1)甲方委託_______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監督本合同的執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力,並願為甲方代理人就其為本合同項下的工作提供方便。

(6-2)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與本合同規定相牴觸的意思表示視為無效,乙方不得以此種意思表示作為對抗甲方的依據。

第七條 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7-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一個月內未能支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並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7-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甲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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