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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加工合同(通用16篇)

石材加工合同(通用16篇)

石材加工合同(通用16篇)

石材加工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

乙方(生產方):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 承包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生產加工別墅主體外牆石材,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排版圖、加工圖紙及加工尺寸、規格清單進行加工。

二、 加工數量及收費標準:

2.1 本合同石材加工數量、規格以實際下料單為準。(詳見附件)

2.2 本合同總金額共計人民幣元整(小寫:)。

2.3 以上合同價格為包乾價,包括了石材成品運輸到甲方指定工地的運費及其保險費、包裝費、裝卸費(乙方負責卸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税費等費用。該價格亦不會因匯率波動、人工及物價變動而作調整。

三、 質量要求

3.1 本合同所選用的石材為。

3.2 乙方按甲方簽字確認的石材樣品或圖紙樣式和規格要求為標準進行加工製作:

(1)產品生產加工圖紙參照外觀效果圖,根據主體現場結構進行調整,最終以甲方簽字確認為準。

(2)石材的規格、樣式依照甲方確認的效果圖,並符合設計圖紙和實際施工要求為準則。

3.3 乙方加工的石材質量需符合《石材幕牆工程技術規範》及《石材加工質量標準》相關質量指標。

四、交貨方式及期限

按甲乙雙方協商,根據工程進度,按甲方加工計劃要求分次完成交貨,每次交貨期限為經甲方驗收合格並付清該批次貨款後日內乙方發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五、貨物驗收

5.1 乙方按每批次加工完成成品石材後,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指定專人到乙方工廠進行驗收。

5.2 若有質量異議,甲方應在現場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查證確屬乙方原因所致的,對不符合供貨條件的產品進行退換或者返工。如甲方在現場未提出異議,則視為驗收合格。

5.3 甲方收到乙方驗收通知後三日內未派人到乙方現場進行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並應在五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次貨物的貨款。

六、付款方式

本合同採取分批生產、交貨、分批付款的方式:

6.1 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即人民幣(小寫:)作為預付款。

6.2 預付款在最後一批貨款支付時抵扣。

七、雙方職責

7.1 甲方職責: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排版圖、加工圖紙、加工尺寸、規格清單。

(2)甲方應指派專人負責制定石材加工計劃,或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調整計劃。

(3)甲方應指派專人負責排版圖、加工圖、尺寸清單下料及石材成品驗收工作。

7.2 乙方職責

(1)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甲方提供的排版圖、加工圖紙、加工尺寸、規格清單所確定的生產符合甲方要求的石材,因乙方原因導致產品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負責返工、調換。

(2)如乙方發現加工圖中尺寸不詳或有誤,應在加工前與甲方溝通確認。

八、違約責任

8.1 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則乙方有權停止發貨,並順延下一批次貨物的生產,由此產生的誤工費由甲方承擔。

8.2 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交貨延誤,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賠償應交該批次貨物貨款總額的5%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但因甲方原因導致交貨延遲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8.3 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如中途無故拒絕接收貨物或退貨,則甲方已付預付款不予退還,並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如乙方中途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則應向甲方雙倍返還預付款,並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九、其他

9.1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9.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中海南翔秀城溪岸瀾庭景觀工程預製混凝土側平石供銷工程,甲方從乙方處加工訂購以下產品達成如下條款:

一、加工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款,詳見供貨清單附件。

備註:

1.合同單價為乙方加工後送貨到工地的不含税價格,不包括卸貨費。

2.加工數量及總價為暫定數,實際結算數量以甲方提供的圖紙和實際到貨簽收單的數量為準。

3.結算依據:甲方簽收的乙方送貨單為結算依據。

二、技術及質量標準要求。

1.按甲方親自選定的材料加工,見業主項目材料封樣展板。

2.加工預製混凝土側平石以封樣或一期已完成樣品品種為準。

3.加工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標準。

三、交貨及驗收方式:

1.交貨時間及週期:合同簽定後,甲方提供全部可加工的圖紙後,乙方在

2.送貨地點:

3.裝卸及裝卸破損的約定:貨到工地由甲方負責卸貨,卸貨前破損由乙方負責,卸貨驗收後出現的破損由甲方負責。

4.驗收方式:

(1)、甲方需委託專人簽收,並附委託書給乙方。

(2)、乙方每次發貨,必須攜帶送貨清單,交甲方委託簽收人簽字確認。

(3)、產品驗收:貨到工地甲方卸貨後,如乙方加工的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退貨,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在7天內負責調換,否則乙方要承擔相關的損失;超過3天甲方不組織相關的人員驗收視為合格,不影響付款。

四、包裝及運輸方式:

運輸方式:

五、結算及付款方式:

1.結算數量的計算方法:以乙方送貨到工地甲方實際簽收數量為準。

2.合同暫定價格為 元(大寫:陸萬元整 ),具體見供貨清單附件,結算按實際數量。

3.供貨到現場後,每月20日之前報本月完成量,按工程量付合同價格的50%,供貨完成後甲方付供貨工程量合同價格的80%,竣工驗收後付結算價的95%,業主驗收合格後付清。

六、違約與爭議: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果雙反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以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七、其他約定:

1.甲方該工程如需增加其他石材的產品,除價格另議和按比例支付定金的條款外,其他條款按本合同執行。

2.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圖紙等附件,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相同效力,所有來往傳真必需簽字回傳。

3.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貳份,具同等效力(塗改無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簽字蓋章起生效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加工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就酒店的部分石材加工達成以下條款:

一、貨物概況及加工價格

1.1下表為本合同明細單價,具體加工規格及排版要求詳見採購單及乙方核實過的圖紙。數量按實際完成合格加工數量結算。

1.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內,本合同約定的固定綜合單價均不做任何調整。 1.3乙方需根據甲方採購單及乙方核實現場的附圖要求的規格和數量進行加工生產,合同簽訂後3日內乙方應派技術人員到現場核實實際尺寸,製作施工圖。 1.4結算總價=乙方實際加工合格的數量*約定單價。

1.5乙方接到甲方提貨通知後2日內應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取大板到乙方工廠加工,並核對碼單與石材的實際數量簽字確認收料,原材料(大板)的加工消耗定額為不低於90%的出材率。

1.6由於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石材無法安裝的由乙方負責。

二、質量標準

2.1加工尺寸偏差範圍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範。

2.2乙方需對確認的石材排版圖(以現場實際核對後)加工生產,並根據排版圖對所需石材紋路及色差進行排版並在每一件成品石材上貼上標籤。

三、交貨時間及地點

3.1交貨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 3.2交貨地點: 3.3現場收貨聯繫人:

五、包裝標準

5.1乙方為甲方提供足以保護石材的六面木箱包裝。

5.2交貨時,乙方應在每組包裝櫃外貼示包裝櫃內正確的貨物規格、數量、編號、使用部位,以便甲方清點貨物。

六、貨款支付

6.1 乙方給甲方每交貨一批,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則甲方支付該批次貨物的加工費的50%,全部加工完畢付至總結算款的80%,安裝完畢驗收無加工質量問題後付清餘款。

6.2結算時按乙方實際加工驗收合格的數量結算。

6.3乙方應保證石材成品在裝車及運輸時是完好無損的。因乙方原因導致石材運至交貨地點若有破損的,乙方承擔責任和賠償費用。

6.4本合同所有款項均由甲方以匯款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在收取甲方每一筆貨款的同時,開具同等金額的財務發票給甲方。 乙方的收款單位是: 户名: 賬號:

七、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約定的價格及時間供貨,甲方也應按合同的約定辦理結算,支付乙方貨款給。

7.2乙方延遲交付成品的,每延遲一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人民幣1000元/天,逾期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已付款,並賠償甲方損失。 7.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調換,如擅自調換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7.5乙方加工的成品尺寸不符合圖紙要求,乙方應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8.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8.2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甲乙方都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九、解決爭議的方式

9.1甲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10.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0.3乙方應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税務登記證複印件。

10.4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中的地址通訊方式準確無誤,甲方可按該地址直接送達與本合同相關的通知、函等所有資料,也可以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無論乙方是否簽收或拒籤,以甲方寄出時間起算,四日後均視為已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訂購加工一批石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貨的

第二條 質量驗收:

1、乙方必須在貨到前向甲方提供該批產品的合格證書並加蓋乙方貨廠家的鮮章。質量等級證書和質量檢驗報告書,經甲方和業主檢驗合格後再進入施工場地(可先提供傳真件);

2、石材的質量必須符合能適合建築室內裝飾的行業標準. 3、產品送達至合同約定地點後,甲方有權對產品的數量、品種、型號、規格、顏色、外觀質量進行檢驗,經檢驗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在 3 日內按甲方要求重新提供產品,乙方承擔費用及工期延誤的損失。甲方對產品的簽收不視為對乙方提供的產品質量的認可,只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才能視為產品質量符合要求。

第三條 貨款結算及支付:

1、實際數量按甲方提供尺寸,貨到現場後,實際收方計算為準。

2、運輸途中損壞由乙方負責。

3、貨款支付:

(1)本合同簽定後預付定金¥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 。

(2)工程完工後,經驗收合格,甲方付至結算款的95%,剩餘5%工程款作為質保金,保修期2年滿後甲方內無息返還。

乙方應於辦理首次付款前提供全額發票及銀行賬户、付款資料。

第四條 交貨時間

首批貨乙方應於 20xx 年 元 月 15 日將貨運至甲方施工現場。

全部貨必須在 20xx 年 元 月 20 日運到現場。到貨品種的順序乙方應與甲方現場施工人員協商,乙方供貨時間應不影響工程的進度。

第五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乙方的責任

1、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書、新產品檢驗報告書、新產品等級證書等相關資料。

2、產品花色、品種、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施工時間,乙方應付甲方每天1000元違約金。

(二)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質量(增加品種和數量除外),應與乙方協商調整。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如乙方還未加工的部份,乙方應予退貨。

第六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發貨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七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申請仲裁機構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壹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石材加工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訂購加工一批石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貨的

1、產品品牌、名稱

2、數量及規格

實際數量及規格尺寸,由甲方(石材幕牆班主)提供確定。

3、質量(技術指標)

產品質量必須為優等品,厚度保證在2.8—3cm.為粗糙的荔枝面,人工打磨,顏色為“中國紅”,色差要一致,最低要達到90%的色差率,無雜質,無黑點,色度要越深越好,並符合國家有關質量、環保、綠色標準、色澤及感觀質量以樣品為準,貨到現場由甲方、業主、監理共同驗收。

4、單價:

每平方210.00元。加工費按每米7元(背倒,異形切割)。

第二條 質量驗收:

1、乙方必須在貨到前向甲方提供該批產品的合格證書,質量等級證書,質量檢驗報告書,經甲方和業主檢驗合格後再進入施工場地(可先提供傳真件);

2、石材的質量必須符合能適合建築室內裝飾的行業標準.

3、甲方和業主在貨到時進行質量、顏色初步驗收,查驗本條1、的品牌按甲方確定的樣品: “中國紅”荔枝面。必須達到質量要求 數量(大約): 按圖紙甲方提供

第三條 貨款結算及支付:

1、實際數量按甲方提供尺寸,貨到現場後,實際收方計算為準。

2、運輸途中損壞由乙方負責。在全部供貨完成後甲方一次性補給乙方石材損耗1.2萬元。

2、貨款支付:

(1)本合同簽定後預付定金 10 萬元;(大寫): 壹拾萬元

(2)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後,支付每車材料款90%,不含加工費,扣預付款2萬。

(3)餘款在石材供完後一次性付清。

3、乙方不負責石材的税票和下車費。

第四條 交貨時間

首批貨乙方應於 20xx 年 12 月 28 日將貨運至甲方施工現場。

第五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乙方的責任

1、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合格證書、新產品檢驗報告書、新產品等級證書。

2、新產品花色、品種、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施工時間,乙方應付甲方每天1000元違約金。

(二)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質量(增加品種和數量除外),應與乙方協商調整。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如乙方還未加工的部份,乙方應予退貨。

第七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

第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申請仲裁機構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壹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履行完各自的職責後自動失效。

訂立合同人:

甲方: (蓋章) 乙方: ( 蓋章)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施工負責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石材加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 月 日簽訂《裝修工程石材採購合同》(下文稱主合同),現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達到如下補充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主合同約定的貨款,經甲方與 同意,乙方委託 向甲方支付合同約定的貨款。

第二條、乙方應當保證甲方在收取 代為支付的款項後,由乙方自行承擔向 履行償還責任。

第三條、乙方委託 公司代為支付貨款的行為,由乙方與 公司雙方承擔法律責任。甲方與 公司不存在任何權利義務關係。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與 公司承擔責任,一概與甲方無關。甲方作為債權人,只收取主合同約定的貨物款項。

第四條、乙方應當保證所委託的 公司是經工商局合法註冊的獨立法人,具有合法經營、完善公司制度與健全的會計制度,不存在違法違紀的經營行為。乙方與 應當承擔各自行為產生的税收繳納工作,乙方應保證 公司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具有合法來源,否則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單方負責。

第五條、甲方有權單方面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任何階段中無條件解除主合同。甲方解除主合同的,在解除合同通知書送達乙方時即生效,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之間的所有權利義務關係均終止,且主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救濟措施、爭議解決條款、訴訟約定等條款全部同時失效。

第六條、主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之間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對方提起任何權利請求,包括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等。甲乙雙方在合同解除前一方享受權利與一方履行義務產生的問題在合同解除後均由其由各方自行承擔,一切責1 文章來源:福建元一律師事務所,楊夏冬律師,福州知名律師,手機:。任與對方無關,不得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七條、主合同解除後,甲方如有收取 公司代為支付的預付款、貨款,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將所有款項退回乙方書面指定的賬號,但是因已款項產生的利息部分不予退回。

第八條、主合同解除後,如甲方從 公司有收到款項,乙方應當保證 X公司不向人民法院訴訟主張要求甲方返還收取的款項(比如 公司以不當得利為理由要求甲方返還款項)。如果 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甲方返還款項的,甲方有權拒絕承擔一切法律責任,並由乙方自行承擔向X公司的返還責任。同時在訴訟中乙方應當無條件作為共同被告參與訴訟,並在訴訟中承擔向X公司的全部返還責任與案件的訴訟費用,並賠償給甲方因此造成的間接損失包括: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公證費、公告費、執行費、訴訟費等一切費用。

第九條、本補充合同的效力大於主合同,優先適用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 篇7

廠方: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完善車間各項制度,不斷提高生產工效,保證質量,降低成本,使管理日趨合理化,在按勞取酬,互利互惠原則上,協商確認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 承包責任:

1、廠方負責生產任務的下達、質量驗收。安全檢查等,同時廠方為乙方提供住宿場所,提供廚具一套。廠方提供生產用刀頭,吊帶、包裝帶、叉車用柴油、卸板用電錘及鑽頭、製作架子用釘子、200元以上設備配件等。

2、廠方負責為承包方員工購買保險,承包方員工工作滿一年的,保險費由廠方負責,不滿一年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擔。

3、承包期內承包者必須自覺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守則,操作規程,安全規則和勞動紀律,要有敬崗愛業的精神,如有違反公司制度,將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4、承包期間在生產過程中,經常批量出現不合格的產品,廠方有權可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按不合格產品的條例賠償廠方的材料成本。

5、承包期間若承包方工人到位後,試用期一個月,廠方確定正式留用工人,不合格者辭退,正式留用員工提供身份證,工人需要辭職,應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書給廠方,經廠方研究審批後方可辦理辭職手續。未經廠方同意承包方私自辭退工人,未辦理辭職,未經廠方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廠方,否則視為自動離職處理,廠方沒收承包方其未發承包工料費。

6、承包方至少保證兩個熟練大切工、四個小切工、兩個卸工、一個機修在廠(至少合計9人),加工量大時每班必須保證有三個熟練大切工、六個小切工,三個以上卸工,絕對不能因為人員問題而影響到工廠的生產進度,如有影響廠方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生產過程中承包方一定給工人發放必要的勞保用品,如手套、防護眼鏡、膠鞋、安全帽、安全帶等,確保安全。

二、 承包範圍:

(一) 、大切車間:

1、承包方負責公司下達生產單的材料切割,機台(三台大切機)的維修、本車間行吊、抽水機的維修、電路(切機電路、電機、電控箱)的維修及零配件更換,配件在200元以下的由承包方負責購買,單個配件超過200元的由承包方從倉庫領取,除大型配件需要廠裏調貨外,一般設備維修要在當天內及時完成。

2、承包方負責整個大切車間衞生、水溝、水溝石粉的及板頭廢料的清理、機台所使用的大切片體、刀頭、機油、齒輪油、冷卻劑、配件、鋼絲繩、卸板及工人工資和勞保用品發放。

3、承包方生產前須先看懂生產單的內容,並對生產的要求與車間主管做整批單的生產計劃。做到生產前的產品省料、省時並按工程的要求從先到後、從急到緩、按時按質有條不穩的一條龍生產。

4、承包方生產前要與上道程序辦理領料手續(如荒料領用),此道工序完畢需與下道工序辦理入庫手續,在辦理領料過程中,有出現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主管。不得有私自銷燬或將錯就錯生產,發現者按公司材料價格全額賠款處理。

5、由於荒料品質不穩定,承包方切開表皮後,及時砸掉表皮查看水線的分佈情況,然後會同主管確定板材切割規格。承包方不得隨意切割。

6、承包方承包方負責荒料的碼放、吊裝,切割,卸板、刀頭焊接等生產工序,荒料進場後按照廠方主管安排整齊碼放在堆料區域,生產出的毛坯卸完板後在區域內排放好,不可疊高,亂擺亂放。

7、承包方生產出的產品需做好標識,特別是石材原編號。

8、承包方生產中所用的鋸片要排掛在專用鐵架上,做完刀頭的鋸片也要排掛鐵架上,並做好鋸片生產統計記錄。不能亂扔亂放,做到整齊、不丟失,若發現亂扔亂放,每片罰款50元,若發現丟失每片按進價賠款。

9、質量要求:

① 大切車間生產正常按兩班倒,每班輪看機台,如遇生產任務不多可全部安排夜班切板,合理避開用電高峯期,以降低工廠生產成本。

② 承包方按生產單的規格進行合理排料切割,厚度15mm~40mm毛板長度驗收按300mm進,卸板後廠方統計確認,厚度41mm~100mm毛板以小切打包好後按裝車發貨單驗收統計。

③ 毛板成材率控制:毛板成材率≥90%;小於以上成材率相對應部分不計算工料費並扣相應平方數的工料費用(每平方5元)。

④ 平整度驗收標準:700頭及以內≤0.5mm;800頭以上≤0.8mm,經驗收合格的正常結算,不合格的按C級品處理。

⑤ 厚度驗收標準(15mm~95mm):按生產單要求,厚度按照±2

1驗收,在以上標準內且符合平整度要求的為A級品,超出生產單厚度要求±1mm為B級品,超出生產單厚度要求的±1mm為C級品。

⑥ B級與C級品中超厚或超薄的,碼放在單獨地方,並做好標記,不給予計算工料費,但不能超出總產量的2%,如果超出,所超出部分按5元/平方扣除。待客户要求較低訂單簽訂發貨後,給予計算工料費。

⑦ 吊破板,弄破板,按材料成本的20%計賠。

10、 承包單價:A級品厚度15mm~40mm每平方4.5元,41~100mm的每平方6元。B級與C級品待廠方銷售單價由於質量問題降價處理的合理價格結算,不合格的超出總產量2%的,所超出部分按5元/平方扣除。

11、 承包工料費發放及結算:以廠方質檢員驗收的日報表進行結算,當月承包工料費在地三個月的5日左右發放。

(二)、小切車間:

1、承包方負責公司下達生產單材料的切割、板材倒運、架子製作、打包、裝車。工人工資、輔助材料、刀頭焊接及機台(紅外線1台,中切台2台,開槽倒角機1台,單臂吊2台)的維修及各相關配件,配件價值200元以下由承包方負責,配件價超過200元以上的由公司負擔。(人為操作造成損壞不論價值多少由承包方負責),一般設備維修要在當天內及時完成。

2、承包方負責整個切邊車間衞生、水溝的清理。水池外水溝石粉由公司清理。承包方同時負責廢料頭的清理及可用料頭的碼放。

3、承包方生產前須先看懂生產單的內容,並對生產的要求與車間主管做整批單的生產計劃。做到生產前的產品省料、省時並按工程的要求從先到後、從急到緩、按時按質有條不穩的一條龍生產。

4、承包方生產前要按車間管理的要求嚴格用料,沒有按排的料不能亂用,有出現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車間主管,不得私自銷燬或將錯就錯生產,如有發現者按公司材料賠款條例處理。

5、 承包方生產出的邊板排放好,不可疊高,亂擺亂放。承包方生產出的產品需做好標識,按加工單編號,不能混箱亂擺亂放。

7、質量要求:長寬誤差:±1mm,對角線誤差:±0.5mm。

8、 承包方按生產單的規格進行合理切割,確保產品質量及出材率,大板成材率≥90%;小板成材率應≥85%,如果出材率不高,需經管理人員許可才能切割,未經許可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廠方按加工單要求打包裝車後進行驗收。

9、 加工過程中弄破板,按材料成本的20%計賠。加工過程中出現不合格品,承包方及時通知廠方,如果通過整修達到質量要求,按照合格品驗收統計,如廠方發貨後,使用單位發現不合格品,廠方不計加工費用,按材料成本的60%計陪。如不合格產品整修後也不能達到質量要求,廠方不計加工費用,如果廠方變換規格銷售,承包方負責加工,如果不能銷售按材料成本的30%計賠。

10、 承包單價:

厚度:15mm~40mm:4.0元,41~60mm:6.0元,80mm:12元,100mm:15元。承包工料費發放及結算:以廠方所下單加工完成裝車後的發貨單進行結算,當月承包工料費在第三個月的5日左右發放(即1月份在3月5日左右發放)

三、承包人全面負責生產環節的安全工作,工人上崗前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每天做好安全檢查,要求每週召開安全例會,將安全隱患排除。員工上班時應嚴格按規範進行操作,同時應穿膠鞋,戴安全帽、佩戴防護眼鏡、高空保養設備佩戴好安全帶,同時下方必須有人提醒防護,嚴禁任何人私自動用、改裝電器及防護用品。私接亂拉電線電纜。嚴禁隨意打開配電箱及進入配電室,電器出現故障,必須要求專業電工維護,設備出現較大異常,必須及時通知廠方,廠方派專人檢查維護,在工作中因人為原因造成的事故,保險公司理賠金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負責;在工作範圍內非人為造成的工傷事故,如發生工傷事故,保險金受益人須授權給廠方。按政府單位調解後的醫藥費(理賠金)理賠。保險公司保險不足調解理賠金的部分,承包方與廠方各付一半責任。

四、任務繁忙時,未經公司領導及管理人員許可,不得自動離開崗位,工廠跟據情節每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公司自動離職處理。

本合同為期一年,到期後雙方可協商繼續承包合作,廠方原則上應優先承包方簽定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 篇8

供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採購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標的、數量、規格型號、價款等石材單價已包含開槽、倒角、切割、磨邊、拋光、包裝、運輸、裝卸、保險、税金等完成合同供貨的所有費用。數量為暫定面積,具體結算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執行。

第二條質量標準:供方所供產品必須同時滿足或不低於以下全部項質量要求。

2.1 供方提供石材樣品,經採購方確認後封樣。供方所供石材應與樣品一致,有明顯差異時,採購方有權提出異議。

2.2 所供石材外觀及質量必須按《天然花崗巖建築板材》(JC205-92)優等品標準執行,表面光潔度達到90度以上。

2.3 所供板材全部採用大砂鋸進口設備加工,自動拋光機拋光。供貨方應按工程實際測量情況,繪製施工排版圖,並對所供石材進行嚴格的色差控制,保證整體飾面無明顯色差。

2.4 允許尺寸誤差不超過以下標準要求:(1)厚度:±1㎜;(2)長寬度:-1.0~0㎜;(3)平面度:<1000㎜為±0.5㎜,>=1000㎜為0.8㎜;(4)對角線允許誤差:0.4㎜。

2.5 物理性能要求:體積密度不小於2500kg/m³;吸水率不大於 0.7%; 抗壓強度不小於60MPa;彎曲強度不小於8MPa;

2.6 其它技術要求及參數按照 執行。

第三條 供貨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供貨方對所供石材免費質保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兩年,並將本合同所供材料樣品保存兩年,如有質量問題,供貨方負責重新供料、切割、安裝,發生費用或損失由供貨方承擔。供方還應隨貨提供石材的進口證明等相關資料。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所有石材的包裝必須以適合運輸、搬運、保管和減少損耗為宜,每塊板材必須在側面(非裝飾面)註明與施工排版圖對應的編號及尺寸,飾面和角部則應予以保護。

第五條 合同結算數量的計算:

5.1 所供石材結算量均按上牆實際使用面積計算,並在此基礎上,由採購方補貼供貨方百分之零點五的運輸、搬運、鋪貼施工損耗,超出損耗部分由採購方工程部主持分清責任,由供貨方或施工方承擔。

5.2 合同結算數量的確認: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組織各方人員進行本合同石材實際供貨數量的最終確認,經雙方確認的數量為合同的最終結算數量。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除去採購方5.1條款的損耗補貼外,其餘所有損耗均由供貨方承擔。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 A 起轉移,

A:收貨驗收合格;

B:收貨驗收合格且支付合格石材總價價款80%貨款時;

C:其他: 。)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供貨方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交貨時間:

8.1 交貨地點:按序號 要求執行。

A:採購方 項目倉庫;

B:採購方指定地點 。

8.2 交貨期限:按序號 要求執行。

A:供方一次性完成供貨,並於合同簽訂後 天內交貨。

B:分批完成供貨: 前第一批石材到貨,分批交貨及完成全部供貨時間須與工程進度一致,按採購方工程部要求順序供貨。

第九條 貨物的驗收、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合同約定質量標準進行驗收,並按如下方式進行。

9.1 收貨驗收:採購方須在貨到後立即清點包裝數量及在3日內驗收以下內容:

1)發貨清單與收貨數量是否相符。

2)外包裝是否破損,程度如何。

3)收貨規格是否與訂貨規格及箱單相符。若上述三項有不符之處,雙方應立即確認,且供貨方須立即採取必要措施,並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9.2 加工過程中的驗收:若在加工或去除包裝過程中,採購方(或施工方)發現供方所供石材或規格、數量與訂貨單不符或存在較嚴重的其它問題,採購方應立即通知供貨方進行妥善處理,若由於供方處理不及時而導致工程延誤,由供貨方承擔全部責任。

9.3 安裝使用過程中的驗收:對有些缺陷須在安裝後方可進行驗收或識別(如色差或性能或現場試驗等), 若採購方(或施工方)在安裝使用過程中發現這樣的品質缺陷,則採購方立即通知供方,供方應在接到通知後36小時內到達現場,在雙方確認後,供方應立即無條件無償提供補貨,並負責重新安裝。

第十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每到現場 ㎡,經採購方驗收合格後,支付該批材料款的80%貨款;完成全部石材供應,並經驗收合格,支付至全部材料款的95%;三期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壹年後,無材料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餘額5%。

第十一條 權利保證:供方應保證需方在使用標的物及標的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關於侵犯其所有權、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的指控。

第十二條 風險轉移:標的物自 C

A:貨至現場落地時;

B:收貨驗收合格後;C:工程竣工驗收後。),標的物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供方轉移到採購方,運輸途中標的物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供方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約定對可能發生的訴訟事宜適用 (二) :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由採購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三)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禁止商業賄賂:

(一)在雙方業務往來過程中,包括但不限於在談判、簽訂合同及實際履行過程中,供方不得向採購方工作人員贈送物品、現金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給予採購方工作人員好處或利益。

(二)若供方違反上述承諾,採購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簽署的一切合同,因合同解除給採購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應負責全部賠償。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15.1 供方派駐現場指導員,進行現場業務培訓、配合貨物驗收、接洽供貨時間等 ,服務費優惠不計。

15.2 石材防護劑的使用與否由採購方指定。如使用則採用江蘇潤石牌,價格(含防護劑、人工費)為底面加四側面 元/㎡(按底面積計算);表面保護劑為 元/㎡。

15.3 採購方延期付款按延期支付部分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賠付供貨方損失。雙方約定:所有石材貨款的受款單位為上海福泉石業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15.4 供方承諾:如因運輸、原材料、加工生產等供方原因造成貨物遲延交付,則向採購方支付壹萬元/天的罰金;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罰金不足以抵付採購方損失的,則由供方承擔因遲延交付或不能交付(遲延超過20天視為不能交付)所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15.5 供貨方須在合同簽訂後45個連續日曆天內將本工程所需荒料全部運抵上海工廠,並按計劃在一週內加工成工程板,否則需向採購方支付5000元/天的賠償金。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陸 份,採購方執 伍 份,供貨方執 壹 份。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 篇9

(甲方)委託方: (乙方)加工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就酒店的部分石材加工達成以下條款:

一、貨物概況及加工價格

1.1下表為本合同明細單價,具體加工規格及排版要求詳見採購單及乙方核實過的圖紙。數量按實際完成合格加工數量結算。

1.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內,本合同約定的固定綜合單價均不做任何調整。1.3乙方需根據甲方採購單及乙方核實現場的附圖要求的規格和數量進行加工生產,合同簽訂後3日內乙方應派技術人員到現場核實實際尺寸,製作施工圖。1.4結算總價=乙方實際加工合格的數量_約定單價。

1.5乙方接到甲方提貨通知後2日內應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取大板到乙方工廠加工,並核對碼單與石材的實際數量簽字確認收料,原材料(大板)的加工消耗定額為不低於90%的出材率。

1.6由於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石材無法安裝的由乙方負責。

二、質量標準

2.1加工尺寸偏差範圍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範。

2.2乙方需對確認的石材排版圖(以現場實際核對後)加工生產,並根據排版圖對所需石材紋路及色差進行排版並在每一件成品石材上貼上標籤。

三、交貨時間及地點

3.1交貨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 3.2交貨地點: 3.3現場收貨聯繫人:

五、包裝標準

5.1乙方為甲方提供足以保護石材的六面木箱包裝。

5.2交貨時,乙方應在每組包裝櫃外貼示包裝櫃內正確的貨物規格、數量、編號、使用部位,以便甲方清點貨物。

六、貨款支付

6.1乙方給甲方每交貨一批,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則甲方支付該批次貨物的加工費的50%,全部加工完畢付至總結算款的80%,安裝完畢驗收無加工質量問題後付清餘款。

6.2結算時按乙方實際加工驗收合格的數量結算。

6.3乙方應保證石材成品在裝車及運輸時是完好無損的。因乙方原因導致石材運至交貨地點若有破損的,乙方承擔責任和賠償費用。

6.4本合同所有款項均由甲方以匯款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在收取甲方每一筆貨款的同時,開具同等金額的財務發票給甲方。 乙方的收款單位是: 户名:賬號:

七、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約定的價格及時間供貨,甲方也應按合同的約定辦理結算,支付乙方貨款給。

7.2乙方延遲交付成品的,每延遲一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人民幣1000元/天,逾期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已付款,並賠償甲方損失。7.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調換,如擅自調換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7.5乙方加工的成品尺寸不符合圖紙要求,乙方應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8.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8.2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甲乙方都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九、解決爭議的方式

9.1甲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10.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0.3乙方應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税務登記證複印件。

10.4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中的地址通訊方式準確無誤,甲方可按該地址直接送達與本合同相關的通知、函等所有資料,也可以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無論乙方是否簽收或拒籤,以甲方寄出時間起算,四日後均視為已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 篇10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利用乙方大理石板材加工經驗,發揮乙方的生產管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有償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管理甲方位於幹掛石材大理石大理石加工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承包內容:

大理石板材加工及管理,大理石毛板下車、上台車鋸切、線條拼裝、平板開槽。

第二條: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石材幕牆結束。

第三條:承包方式:

1、採用包工不包料形式,所有材料全部由甲方提供。

2、台車鋸機及其附屬設備由甲方提供,切割板材用刀片乙方自理。

第四條:承包費用:

1、大理石板材加工承包費用為綜合單價元/平方米(本單價包括管理費用、人工工資、生活費、住宿費用、保險等)乘以甲方提供乙方料單加工完成量為最終結算總價。甲方不在追加其他費用款項。

第五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大理石排鋸 台、必要的工作場地及平板車相關設備等及配套設備給乙方使用【附設備移交清單】。

1、中甲方提供加工廠的合法證照、水、電、路三通。負責提供加工的機械設備工具。

2、甲方根據現場需求向乙方下達加工任務。

3、甲方為乙方人員遵紀守法、安全文明生產的教育、提升產品質量、加工技能培訓。

4、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辭退,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5、如乙方連續7天不能按時完成現場所需石材切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工作時間或更換人員。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服從甲方的組織指揮和總體安排,遵守各項規定製度。乙方工作人員在合同期內必須服從甲方監督,自覺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按時保質、保量安全的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任務。

2、愛護甲方設備、設施等公司財物,合理使用材料,因材用料,不造成浪費。

3、生產過程中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4、確保產品質量達到國家石材加工標準要求。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質量事故、產品損失或聲譽影響,乙方應承擔其責任。

5、錄用工作人員,要符合勞動法規定,所錄用員工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乙方關心員工身心健康。

6、按時給其人員發放薪酬,不得拖欠。

7、工作區域保持壞境衞生整潔。

8、工作人員在合同期間應自覺遵紀守法,嚴禁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如發生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加工的產品不合格需返工的,乙方須承擔返工所需的相關耗材費用及電費。

第六條:質量標準

1、板材對角線誤差控制在3㎜之內;線條拼接縫隙控制在1mm之內,無法拼接嚴實的,須用石粒及膠填滿。

第七條、結算方式:

甲方按時支付乙方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承包費,尾款在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結清。

第八條:設備移交:

在本合同簽定5日內,甲方向乙方現場清點交付機械設備工具、水、電設備和有關設施,簽署交接清單。待合同終止時,乙方按照清單向甲方交接有關設備和物資,確保設備、物資完整無損,可以正常使用。

第九條:合同爭議: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起訴。

第十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議補充或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生效日期:

本合同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訂日期: 年 月

乙方(蓋章): 年 日 日月

附: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石材加工合同 篇11

訂貨方: (甲方) 訂貨時間: 年 月 日 供貨方: (乙方) 交貨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向乙方購產品。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共計貨款為:

一、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剩餘10%尾款在甲方工程完工驗收後支付,計人民幣 憑產品驗收合格單支付支票或現金結算。

二、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按時按量安全交貨,如因交貨時間延誤所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交貨地點:

四、運輸方式:乙方所供瓷磚的裝卸、運輸及運輸保險(即動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及司乘人員安全等均由乙方負責)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確保瓷磚不受損壞;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裝物或必須由廠家回收的或國家規定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回收的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和加工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按時交貨,每延期一天交貨,則按延期交貨部分價款每天萬分之五向甲方計(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施工單位的誤工費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時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則按延期付款金額每天萬分之五 向乙方計(付)違約金。

八、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九、其它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的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它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乙方: (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材加工合同 篇12

廠方:

承包方: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完善車間各項制度,提高生產工效,保證質量,降低成本,在按勞取酬,互利互惠原則上,協商確認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 承包責任:

1、 承包期內承包者必須自覺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守則,操作規程,安全規則和勞動紀律,要有敬崗愛業的精神,樹立員工愛廠如愛家的主人翁思想。如有違反公司制度,將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2、 廠方負責為承包方員工購買保險,承包方員工工作滿一年的,保險費由廠方負責,不滿一年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擔。

3、 承包期間在生產過程中,經常批量出現不合格的產品,廠方有權可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按不合格產品的條例賠償廠方的材料成本。

4、 承包期間若承包方要辭職,應提前三個月遞交辭職書給廠方,經廠方研究審批後方可辦理辭職手續。未辦理辭職,未經廠方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廠方,否則視為自動離職處理,廠方沒收承包方其未發承包工料費。

5、 承包方至少保證並按照工廠的生產情況及時補充不足的工人,絕對不能因為人員問題而影響到工廠的生產進度,如有影響廠方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生產過程中承包方一定確保安全。

二、 承包範圍:

1、 承包方負責公司下達生產單材料的手加工工序、包含工人工資、輔助材料(不含膠水)、刀片及機台的維修及各相關配件,配件價值200元以下由承包方負責,配件價超過200元以上的由公司負擔。(人為操作造成損壞不論價值多少由承包方負責),一般設備維修要在當天內及時完成。

2、 承包方負責整個手加工車間衞生、水溝的清理。

3、 承包方生產前須先看懂生產單的內容,並對生產的要求與車間主管做整批單的生產計劃。按工程的要求從先到後、從急到緩、按時按質有條不穩的一條龍生產。

4、 承包方生產出的產品應排放好,不可疊高,亂擺亂放。

5、 承包方生產出的產品需做好標識,按加工單編號,不能混箱亂擺亂放。

三、 承包工料費:

1、 質量要求:

① 承包方按生產單的圖紙要求進行合理加工,確保產品質量及加工方案正解,如果因加工錯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② 廠方按加工單要求進行驗收。

③ 加工過程中弄破板,按材料成本的20%計賠。

2、 承包單價:(綜合全包單價:鋸片、加工相關輔助工具及材料、工人工資及第二條中的所有費用)

經常加工項目:見附件,其他未盡的加工項目經雙方協商後另議加工承包單價。

3、 承包工料費發放及結算:以廠方所下單並質檢員驗收加工完成後的單進行結算,當月承包工料費在第三個月的5日左右發放(即1月份在3月5日左右發放)。 四、 上班時應嚴格按規範進行操作,在工作中因人為原因造成的事故,保險公司理賠

金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負責;在工作範圍內非人為造成的工傷事故,如發生工傷事故,保險金受益人須授權給廠方。按政府單位調解後的醫藥費(理賠金)理賠。保險公司保險不足調解理賠金的部分,承包方與廠方各付一半責任。

五、 以上各項條款希承包方嚴格遵守執行,共同協調,把公司的各項工作做好。

本合同為期一年,到期後雙方可協商繼續承包合作,廠方原則上應優先承包方簽定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廠方 (簽名): 承包方(簽名):

石材加工合同 篇13

廠方: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完善車間各項制度,不斷提高生產工效,保證質量,降低成本,使管理日趨合理化,在按勞取酬,互利互惠原則上,協商確認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 承包責任:

1、廠方負責生產任務的下達、質量驗收。安全檢查等,同時廠方為乙方提供住宿場所,提供廚具一套。廠方提供生產用刀頭,吊帶、包裝帶、叉車用柴油、卸板用電錘及鑽頭、製作架子用釘子、200元以上設備配件等。

2、廠方負責為承包方員工購買保險,承包方員工工作滿一年的,保險費由廠方負責,不滿一年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擔。

3、承包期內承包者必須自覺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守則,操作規程,安全規則和勞動紀律,要有敬崗愛業的精神,如有違反公司制度,將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4、承包期間在生產過程中,經常批量出現不合格的產品,廠方有權可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按不合格產品的條例賠償廠方的材料成本。

5、承包期間若承包方工人到位後,試用期一個月,廠方確定正式留用工人,不合格者辭退,正式留用員工提供身份證,工人需要辭職,應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書給廠方,經廠方研究審批後方可辦理辭職手續。未經廠方同意承包方私自辭退工人,未辦理辭職,未經廠方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廠方,否則視為自動離職處理,廠方沒收承包方其未發承包工料費。

6、承包方至少保證兩個熟練大切工、四個小切工、兩個卸工、一個機修在廠(至少合計9人),加工量大時每班必須保證有三個熟練大切工、六個小切工,三個以上卸工,絕對不能因為人員問題而影響到工廠的生產進度,如有影響廠方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生產過程中承包方一定給工人發放必要的勞保用品,如手套、防護眼鏡、膠鞋、安全帽、安全帶等,確保安全。

二、 承包範圍:

(一) 、大切車間:

1、承包方負責公司下達生產單的材料切割,機台(三台大切機)的維修、本車間行吊、抽水機的維修、電路(切機電路、電機、電控箱)的維修及零配件更換,配件在200元以下的由承包方負責購買,單個配件超過200元的由承包方從倉庫領取,除大型配件需要廠裏調貨外,一般設備維修要在當天內及時完成。

2、承包方負責整個大切車間衞生、水溝、水溝石粉的及板頭廢料的清理、機台所使用的大切片體、刀頭、機油、齒輪油、冷卻劑、配件、鋼絲繩、卸板及工人工資和勞保用品發放。

3、承包方生產前須先看懂生產單的內容,並對生產的要求與車間主管做整批單的生產計劃。做到生產前的產品省料、省時並按工程的要求從先到後、從急到緩、按時按質有條不穩的一條龍生產。

4、承包方生產前要與上道程序辦理領料手續(如荒料領用),此道工序完畢需與下道工序辦理入庫手續,在辦理領料過程中,有出現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主管。不得有私自銷燬或將錯就錯生產,發現者按公司材料價格全額賠款處理。

5、由於荒料品質不穩定,承包方切開表皮後,及時砸掉表皮查看水線的分佈情況,然後會同主管確定板材切割規格。承包方不得隨意切割。

6、承包方承包方負責荒料的碼放、吊裝,切割,卸板、刀頭焊接等生產工序,荒料進場後按照廠方主管安排整齊碼放在堆料區域,生產出的毛坯卸完板後在區域內排放好,不可疊高,亂擺亂放。

7、承包方生產出的產品需做好標識,特別是石材原編號。

8、承包方生產中所用的鋸片要排掛在專用鐵架上,做完刀頭的鋸片也要排掛鐵架上,並做好鋸片生產統計記錄。不能亂扔亂放,做到整齊、不丟失,若發現亂扔亂放,每片罰款50元,若發現丟失每片按進價賠款。

9、質量要求:

① 大切車間生產正常按兩班倒,每班輪看機台,如遇生產任務不多可全部安排夜班切板,合理避開用電高峯期,以降低工廠生產成本。

②承包方按生產單的規格進行合理排料切割,厚度15mm~40mm毛板長度驗收按300mm進,卸板後廠方統計確認,厚度41mm~100mm毛板以小切打包好後按裝車發貨單驗收統計。

③ 毛板成材率控制:毛板成材率≥90%;小於以上成材率相對應部分不計算工料費並扣相應平方數的工料費用(每平方5元)。

④ 平整度驗收標準:700頭及以內≤0.5mm;800頭以上≤0.8mm,經驗收合格的正常結算,不合格的按C級品處理。

⑤ 厚度驗收標準(15mm~95mm):按生產單要求,厚度按照±2

1驗收,在以上標準內且符合平整度要求的為A級品,超出生產單厚度要求±1mm為B級品,超出生產單厚度要求的±1mm為C級品。

⑥B級與C級品中超厚或超薄的,碼放在單獨地方,並做好標記,不給予計算工料費,但不能超出總產量的2%,如果超出,所超出部分按5元/平方扣除。待客户要求較低訂單簽訂發貨後,給予計算工料費。

⑦ 吊破板,弄破板,按材料成本的20%計賠。

10、承包單價:A級品厚度15mm~40mm每平方4.5元,41~100mm的每平方6元。B級與C級品待廠方銷售單價由於質量問題降價處理的合理價格結算,不合格的超出總產量2%的,所超出部分按5元/平方扣除。

11、 承包工料費發放及結算:以廠方質檢員驗收的日報表進行結算,當月承包工料費在地三個月的5日左右發放。

(二)、小切車間:

1、承包方負責公司下達生產單材料的切割、板材倒運、架子製作、打包、裝車。工人工資、輔助材料、刀頭焊接及機台(紅外線1台,中切台2台,開槽倒角機1台,單臂吊2台)的維修及各相關配件,配件價值200元以下由承包方負責,配件價超過200元以上的由公司負擔。(人為操作造成損壞不論價值多少由承包方負責),一般設備維修要在當天內及時完成。

2、承包方負責整個切邊車間衞生、水溝的清理。水池外水溝石粉由公司清理。承包方同時負責廢料頭的清理及可用料頭的碼放。

3、承包方生產前須先看懂生產單的內容,並對生產的要求與車間主管做整批單的生產計劃。做到生產前的產品省料、省時並按工程的要求從先到後、從急到緩、按時按質有條不穩的一條龍生產。

4、承包方生產前要按車間管理的要求嚴格用料,沒有按排的料不能亂用,有出現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報車間主管,不得私自銷燬或將錯就錯生產,如有發現者按公司材料賠款條例處理。

5、 承包方生產出的邊板排放好,不可疊高,亂擺亂放。承包方生產出的產品需做好標識,按加工單編號,不能混箱亂擺亂放。

7、質量要求:長寬誤差:±1mm,對角線誤差:±0.5mm。

8、承包方按生產單的規格進行合理切割,確保產品質量及出材率,大板成材率≥90%;小板成材率應≥85%,如果出材率不高,需經管理人員許可才能切割,未經許可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廠方按加工單要求打包裝車後進行驗收。

9、加工過程中弄破板,按材料成本的20%計賠。加工過程中出現不合格品,承包方及時通知廠方,如果通過整修達到質量要求,按照合格品驗收統計,如廠方發貨後,使用單位發現不合格品,廠方不計加工費用,按材料成本的60%計陪。如不合格產品整修後也不能達到質量要求,廠方不計加工費用,如果廠方變換規格銷售,承包方負責加工,如果不能銷售按材料成本的30%計賠。

10、 承包單價:

厚度:15mm~40mm:4.0元,41~60mm:6.0元,80mm:12元,100mm:15元。承包工料費發放及結算:以廠方所下單加工完成裝車後的發貨單進行結算,當月承包工料費在第三個月的5日左右發放(即1月份在3月5日左右發放)

三、承包人全面負責生產環節的安全工作,工人上崗前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每天做好安全檢查,要求每週召開安全例會,將安全隱患排除。員工上班時應嚴格按規範進行操作,同時應穿膠鞋,戴安全帽、佩戴防護眼鏡、高空保養設備佩戴好安全帶,同時下方必須有人提醒防護,嚴禁任何人私自動用、改裝電器及防護用品。私接亂拉電線電纜。嚴禁隨意打開配電箱及進入配電室,電器出現故障,必須要求專業電工維護,設備出現較大異常,必須及時通知廠方,廠方派專人檢查維護,在工作中因人為原因造成的事故,保險公司理賠金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負責;在工作範圍內非人為造成的工傷事故,如發生工傷事故,保險金受益人須授權給廠方。按政府單位調解後的醫藥費(理賠金)理賠。保險公司保險不足調解理賠金的部分,承包方與廠方各付一半責任。

四、任務繁忙時,未經公司領導及管理人員許可,不得自動離開崗位,工廠跟據情節每次處以100元以上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公司自動離職處理。

本合同為期一年,到期後雙方可協商繼續承包合作,廠方原則上應優先承包方簽定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 篇14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利用乙方大理石板材加工經驗,發揮乙方的生產管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有償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管理甲方位於 幹掛石材大理石大理石加工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承包內容:

大理石板材加工及管理,大理石毛板下車、上台車鋸切、線條拼裝、平板開槽。

第二條: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石材幕牆結束。

第三條:承包方式:

1、採用包工不包料形式,所有材料全部由甲方提供。

2、台車鋸機及其附屬設備由甲方提供,切割板材用刀片乙方自理。

第四條:承包費用:

1、大理石板材加工承包費用為綜合單價 元/平方米(本單價包括管理費用、人工工資、生活費、住宿費用、保險等)乘以甲方提供乙方料單加工完成量為最終結算總價。甲方不在追加其他費用款項。

第五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大理石排鋸 台、必要的工作場地及平板車相關設備等及配套設備給乙方使用【附設備移交清單】。

1、中甲方提供加工廠的合法證照、水、電、路三通。負責提供加工的機械設備工具。

2、甲方根據現場需求向乙方下達加工任務。

3、甲方為乙方人員遵紀守法、安全文明生產的教育、提升產品質量、加工技能培訓。

4、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辭退,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5、如乙方連續7天不能按時完成現場所需石材切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工作時間或更換人員。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服從甲方的組織指揮和總體安排,遵守各項規定製度。乙方工作人員在合同期內必須服從甲方監督,自覺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按時保質、保量安全的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任務。

2、愛護甲方設備、設施等公司財物,合理使用材料,因材用料,不造成浪費。

3、生產過程中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4、確保產品質量達到國家石材加工標準要求。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質量事故、產品損失或聲譽影響,乙方應承擔其責任。

5、錄用工作人員,要符合勞動法規定,所錄用員工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乙方關心員工身心健康。

6、按時給其人員發放薪酬,不得拖欠。

7、工作區域保持壞境衞生整潔。

8、工作人員在合同期間應自覺遵紀守法,嚴禁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如發生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加工的產品不合格需返工的,乙方須承擔返工所需的相關耗材費用及電費。

第六條:質量標準

1、板材對角線誤差控制在3㎜之內;線條拼接縫隙控制在1mm之內,無法拼接嚴實的,須用石粒及膠填滿。

第七條、結算方式:

甲方按時支付乙方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承包費,尾款在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結清。

第八條:設備移交:

在本合同簽定5日內,甲方向乙方現場清點交付機械設備工具、水、電設備和有關設施,簽署交接清單。待合同終止時,乙方按照清單向甲方交接有關設備和物資,確保設備、物資完整無損,可以正常使用。

第九條:合同爭議: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起訴。

第十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議補充或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生效日期:

本合同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訂日期: 年 月

乙方(蓋章): 年 日 日月

附: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石材加工合同 篇1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北京大學醫院室外裝飾裝修工程大理石材料供貨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合同貨物內容

1-1、工程地點:

1-2、甲方向乙方購買的石材名稱為意大利米黃大理石、柏林米黃大理石,經雙方簽字後封存,作為驗收依據。

第二條、 合同單價及金額

2-1、其產品名稱、規格、暫定數量、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以上報價為到場工程板價,切機費、防護費、倒角磨邊費、排板費等全部包含在內。如另有異形加工再商議。

2-2、本合同單價為到甲方指定地點(即工地現場)落地交貨價。

2-3、本合同為固定合同單價,單價組成:材料費、加工費、石材運輸費、損耗費等費用。結算總價等於最終實際雙方確認的發生量乘以單價。

第三條、付款方式、進度及質保金。

3-1、合同簽定後甲方預付給乙方總貨款的20%為定金,每1000㎡為一個結算批次,貨到付到該批次的70%,材料供完後,付到全部貨款的80%工程竣工付到結算款的90%,工程結算完成後付到結算款的95%。。

3-2、餘款作為保修款在工程兩年保質期到期後付清。

第四條、交貨及驗收

4-1、交貨方式採用現場分批次交貨:乙方負責運輸及貨物卸車,將材料運抵現場,所有貨物運抵現場的日期為乙方的實際交貨日期。

4-2、乙方交付的材料應符合甲方要求的規格和質量。否則,乙方承擔相應的一切責任。

4-3、交貨地點:工地現場甲方指定地點。乙方提前通知甲方接收。石材接收後,由甲方統一保管。

4-4、交貨日期:每1000㎡的數量在接到加工單後,送貨時間不超過10天,5000㎡內總的甲供週期不超過30天。

4-5、甲方按第五條技術要求的相關條款驗收。

第五條、技術及質量要求

5-1、石材的技術要求應符合下列標準的規定:

5-1-1、《天然大理石荒料》 (JC/T204-20xx)

5-1-2、《天然大理石建築板材》 (GB/T18601-20xx)

5-1-3、《天然板石》 (GB/T18600-20xx)

5-1-4、《天然石材統一編號》 (GB/T17670-1994)

5-1-5、《建築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xx)

5-1-6、《天然石材放射性試驗方法》

5-2、石材的主要性能試驗方法應符合下列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

5-2-1、《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乾燥、水飽和、凍融循環後壓縮強度試驗方法》 (GB9966.1)

5-2-2、《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彎曲強度試驗方法》 (GB9966.2)

5-2-3、《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體積密度、真密度、真氣孔率、吸水率試驗方法》 (GB9966.3)

5-2-4、《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耐磨性試驗方法》 (GB9966.4)

5-2-5、《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磨光面光澤度試驗方法》(GB9966.5)

5-2-6、《天然飾面石材試驗方法 耐酸性試驗方法》 (GB9966.6)

5-3、石材規格及數量:詳見甲方所提供的加工圖。

5-4、質量要求

5-4-1、當石材含放射性物質時,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天然石材產品放射性防護分類控制標準》(JC518)的規定;

5-4-2、石材表面應採用機械進行加工,加工後的表面應用高壓水進行沖洗或用水或刷子清理,嚴禁用溶劑清洗石材;

5-4-3、應無正常情況下可能引起損蝕、雜色的礦物;

5-4-4、質量標準:石材規格尺寸允許偏差為:長度、寬度0~-1mm、厚度允許偏差為±1mm;其他角度允許偏差、平整度、色板色線、裂紋、缺稜、掉角等均應符合GB/T18601—20xx國家標準中的優等品標準。

5-5、色差控制

5-5-1、根據荒料顏色進行編號,每一塊荒料鋸成大板都要再次進行編號,提供碼單,在切割成品板材前根據碼單的數量及大板的顏色、紋理進行排版,保持每一個立面顏色、紋理一致。

5-5-2、檢查對比石材色差時,每一批石材不能有明顯色差。應在自然光下平鋪60㎡進行目視檢查色差,並將色差板進行配色編號,用黑色不褪色筆寫出板塊行號。

第六條、質量保證

6-1、乙方應保證材料是全新、未使用過的,是須要一流的工藝和最佳材料製造而成的,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經安裝和保養在使用壽命期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因石材本身質量出現問題,乙方應對材料的缺陷及時免費維修。工程結束後乙方將長期保留此品種同花色石材,以保證以後石材損壞以便更換,同時又能保證花色不發生變化。

6-2、乙方供應的石材材料應符合國家和行業在環保方面的要求,並通過國家檢測部門檢測的報告。

第七條、經濟責任

7-1、甲方的責任

7-1-1、合同簽訂後甲方需提供詳細的加工計劃給乙方;如規格尺寸有變更需書面通知乙方。

7-1-2、甲方應按合同規定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或延遲供貨,並且應償付未付貨款總值3%的違約金。

7-2、乙方責任

7-2-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供貨,產品供貨時間及產品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3%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2-2、乙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國家GB/T18601—20xx標準要求A級標準,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7-2-3、甲方有追加材料採購時,乙方必須按甲方時間要求及本合同確定的單價,提供甲方所需材料。

第八條、不可抗力

8-1、 如果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水災、颱風和地震以及其它經雙方同意屬於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8-2、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後儘快以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7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掛號信航寄給或送給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時間延續60天以上的,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可以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生效及補充

10-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0-2、甲方提供的石材加工單,經甲方簽字後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十一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甲方執副本一份,乙方執副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 篇16

廠方:

承包方: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管理,完善車間各項制度,提高生產工效,保證質量,降低成本,在按勞取酬,互利互惠原則上,協商確認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 承包責任:

1、 承包期內承包者必須自覺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守則,操作規程,安全規則和勞動紀律,要有敬崗愛業的精神,樹立員工愛廠如愛家的主人翁思想。如有違反公司制度,將按規定給予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2、 廠方負責為承包方員工購買保險,承包方員工工作滿一年的,保險費由廠方負責,不滿一年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擔。

3、 承包期間在生產過程中,經常批量出現不合格的產品,廠方有權可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按不合格產品的條例賠償廠方的材料成本。

4、 承包期間若承包方要辭職,應提前三個月遞交辭職書給廠方,經廠方研究審批後方可辦理辭職手續。未辦理辭職,未經廠方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廠方,否則視為自動離職處理,廠方沒收承包方其未發承包工料費。

5、 承包方至少保證並按照工廠的生產情況及時補充不足的工人,絕對不能因為人員問題而影響到工廠的生產進度,如有影響廠方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罰,生產過程中承包方一定確保安全。

二、 承包範圍:

1、 承包方負責公司下達生產單材料的手加工工序、包含工人工資、輔助材料(不含膠水)、刀片及機台的維修及各相關配件,配件價值200元以下由承包方負責,配件價超過200元以上的由公司負擔。(人為操作造成損壞不論價值多少由承包方負責),一般設備維修要在當天內及時完成。

2、 承包方負責整個手加工車間衞生、水溝的清理。

3、 承包方生產前須先看懂生產單的內容,並對生產的要求與車間主管做整批單的生產計劃。按工程的要求從先到後、從急到緩、按時按質有條不穩的一條龍生產。

4、 承包方生產出的產品應排放好,不可疊高,亂擺亂放。

5、 承包方生產出的產品需做好標識,按加工單編號,不能混箱亂擺亂放。

三、 承包工料費:

1、 質量要求:

① 承包方按生產單的圖紙要求進行合理加工,確保產品質量及加工方案正解,如果因加工錯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② 廠方按加工單要求進行驗收。

③ 加工過程中弄破板,按材料成本的20%計賠。

2、 承包單價:(綜合全包單價:鋸片、加工相關輔助工具及材料、工人工資及第二條中的所有費用)

經常加工項目:見附件,其他未盡的加工項目經雙方協商後另議加工承包單價。

3、 承包工料費發放及結算:以廠方所下單並質檢員驗收加工完成後的單進行結算,當月承包工料費在第三個月的5日左右發放(即1月份在3月5日左右發放)。 四、 上班時應嚴格按規範進行操作,在工作中因人為原因造成的事故,保險公司理賠

金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負責;在工作範圍內非人為造成的工傷事故,如發生工傷事故,保險金受益人須授權給廠方。按政府單位調解後的醫藥費(理賠金)理賠。保險公司保險不足調解理賠金的部分,承包方與廠方各付一半責任。

五、 以上各項條款希承包方嚴格遵守執行,共同協調,把公司的各項工作做好。

本合同為期一年,到期後雙方可協商繼續承包合作,廠方原則上應優先承包方簽定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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