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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通用18篇)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通用18篇)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通用18篇)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1

甲方名稱: 單位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民族: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參加工作年月日: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____地(州、市)____________縣(市、區)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在工作單位(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負工作:_______________職務(職稱)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立雙方的聘用關係,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和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 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_月。

特定工作任務合同自__年_月__日起,至__年_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月。

第二條 崗位及職責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擔任_______________職務。

2、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務、日常性工作任務、臨時性工作任務等。

3、乙方須接受甲方委託代理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保護、職業衞生規定的完成工作任務所必

須的工作條件和工作場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時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條 工作紀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單位的保密規定,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技術祕密、經濟利益等合法權益。如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時,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紀律等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紀律處分和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工作報酬

甲方以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根據國家對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和標準,按照工作責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付給乙方工作報酬。

在合同簽定時的工作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後工作報酬和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發生變化時,乙方有權享受變化後的相應的工作報酬、津貼和補貼。

甲方要及時合理地支付給乙方工作報酬,包括規定的各種津貼和補貼。

第六條 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其中應由乙方按規定繳納的個人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公負傷、患病和女職工保護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關規定執行。

4、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退(離)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條件的,即辦理退休手續,並享受相應待遇。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續簽

1、因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內違反甲方的工作紀律,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在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5)未經甲方同意在外兼職,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6)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7)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簽訂後,簽訂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應在被撤消或解散前與乙方辦妥解聘手續。

4、在聘用期內乙方被開除或自動離職,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患職業病或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尚未作出結論期間的;

(6)有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有關部門確認不同程度喪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辦法辦理:

(1)完全和嚴重喪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與否,由甲方與乙方商定;

(3)國家另有規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向甲方遞交書面報告: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離崗學習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保證在不損害雙方利益的前提下,對履行合同的善後事宜做出妥善處理。

9、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在工作期間得知的國家和單位機密或技術祕密、商業祕密的義務。

1O、合同期滿後,需要續簽的可以續簽。續簽合同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辦理。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受聘人受聘到我縣事業單位工作最低服務年限須滿五年(從縣人社部門行文安排工作時開始計算),如未滿最低服務年限就提出調離本縣、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縣招聘方案規定參加考試的除外)辭職、自動離職

2、乙方經組織考察,擬提拔到領導職務的,憑組織部門出具的任命通知,不視為違約,甲方不得收取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經濟補償和生活補助

1、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條款規定,應付對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在本合同第八條中約定。一方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甲乙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合同第八條中約定培訓後的服務期限與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沒有約定,乙方在培訓後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違約金。培訓違約金按每服務一年減去培訓費總額的20%支付。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給予經濟補償。

工作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調整到新崗位後考核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併、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業救濟,在已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按當地失業保險規定辦理。未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由甲方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職工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補助費。

甲方對乙方的生活補助費的發放不超過24個月。

如乙方在領取生活補助費期間被其他單位聘用,甲方從乙方被其他單位聘用的第2個月起不再發給生活補助費。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1)出境或出國定居的;

(2)受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3)國家另有規定的。

6、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經濟補償。

第十條 人事爭議處理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蓋章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後應協商解決。

經雙方協商或主管部門調解不能解決的,可以按國家人事部《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和《貴州省人事爭議仲裁辦法》規定,向同級政府人事部門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若有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牴觸的,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別:

或委託代理人: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暫行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有、無)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環境、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四、 工作報酬

第四條 甲方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資、獎金和各種津貼、補貼。

第五條 由於工作需要,甲方須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按照我市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五、 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因公(工)負傷、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公(工)負傷、患病醫療和離退休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罰分明。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乙方違反工作紀律,甲方可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十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被撤銷,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二)乙方在聘期內不履行本合同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乙方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的;

(四)乙方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

(五)乙方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公(工)負傷,病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況解除合同的,甲方要為乙方提供不少於三個月的自行擇業期,自行擇業期間甲方按照不低於乙方基本工資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自行擇業期滿後仍未就業的,由甲方按照本市失業保險規定為乙方辦理失業手續。

第十五條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

(二)乙方患重病或者負傷未愈的;

(三)乙方因公(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四)婦女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五)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國家規定或甲、乙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乙方經過必要程序,被招考、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或應徵入伍的。

八、 違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

(一)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四)因甲方被撤銷,本合同自行終止的。

第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工作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收的乙方,應向甲方償附培訓費和招收費。但因國家徵集而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情形除外。補償費標準為:

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 人事爭議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當事人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和處理。

十一、其他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個人檔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別:

或委託代理人: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合同制暫行辦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有、無)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環境、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四、 工作報酬

第四條 甲方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資、獎金和各種津貼、補貼。

第五條 由於工作需要,甲方須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按照我市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五、 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工保護,因公(工)負傷、致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公(工)負傷、患病醫療和離退休等待遇,甲方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罰分明。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乙方違反工作紀律,甲方可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十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被撤銷,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二)乙方在聘期內不履行本合同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乙方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的;

(四)乙方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

(五)乙方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重病或非因公(工)負傷,病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工作的。

上述情況解除合同的,甲方要為乙方提供不少於三個月的自行擇業期,自行擇業期間甲方按照不低於乙方基本工資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自行擇業期滿後仍未就業的,由甲方按照本市失業保險規定為乙方辦理失業手續。

第十五條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

(二)乙方患重病或者負傷未愈的;

(三)乙方因公(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四)婦女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五)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國家規定或甲、乙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除外);

(二)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的;

(三)乙方經過必要程序,被招考、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或應徵入伍的。

八、 違反和解除本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

(一)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四)因甲方被撤銷,本合同自行終止的。

經濟補償金的月基本工資計算基數為乙方在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基本工資。

第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工作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收的乙方,應向甲方償附培訓費和招收費。但因國家徵集而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情形除外。補償費標準為:

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 人事爭議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當事人可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和處理。

十一、其他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乙方個人檔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4

勞動合同編號:

甲方(聘用單位):乙方(員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性別:

聯繫人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用人單位地址:寶安區鬆崗鎮大田洋工業區户籍地址:

郵編:現住地址:

為確立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雙方信守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1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試用期個月,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部門,乙方的職責是必須按上級及部門指令,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協調各部門運作;維護企業文化。乙方亦應按甲方的要求,有禮、誠實、完成規定生產及文件工作。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量完成本職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乙方不得在其它單位兼職。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工作地點為,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往/地點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週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5天。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實行以為一個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4、甲方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

乙方加班需徵得甲方主管/部門經理之甲方認可的加班申請表書面同意及籤批,否則不視為加班。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國家法定假期、婚假、產假、喪假、工傷的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作。

四、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月薪形式:每月薪金為¥元(不包括加班費);

2、計時形式:每小時薪金為¥元(不包括加班費);

3、計件工資:(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為成立);

4、其它工資形式,具體約定為:。

乙方工作崗位變動的,根據新崗位工資標準確定工資。

(二)甲方因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有權按照乙方新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三)甲方應以現金或銀行到賬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於每月25號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乙方清楚知道甲方每月發薪日期,既明白工資的計算方法,如有異議,乙方需於發薪日起計60天內提出,否則視為同意工資數額並自願放棄對工資數額提出異議的權利。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將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安排同等的時間調休或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加班費標準按甲方薪金調整通知書或薪資確認書為準。

甲方可按生產及部門運作需求,要求乙方加班工作,乙方可按自我意願同意或不同意加班。如甲方未有安排,或生產及部門運作沒有要求下,乙方主動、自願加班的,就不屬合理合法加班工作,甲方不會支付或排乙方任何加班工資報酬或調休時間。加班工時申請及計算,必須按公司規章制度,經部門經理、總經理籤批方為有效。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被證明是按甲方要求之工作下,患上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其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當區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的級別福利待遇按甲方的公司規章制度執行。

六、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確認個人證件真實,無精神病、職業病等影響工作的病史,且與任何組織、單位無合同或勞動關係,不受競業禁止限制。

(五)保密內容及範圍:乙方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含“交易祕密、經營祕密、管理祕密、技術祕密”,不論是以書面或者口頭,電郵等形式提供給乙方的,也無論是在本協議簽署之前或之後提供,凡是未經甲方公開發布的信息均為保密信息,無論是否有明確標誌或告知該資料為保密信息,不得向本公司外的或本公司內無業務相關的人員披露。

(六)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理,試用期內如乙方違反廠規、員工手冊或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之情況,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2、各種補貼不列入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計算範疇,且不列入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3、同等效力。

4、家規定之法定假期若遇上上班按法定日加班計算。(本條適用於月薪制員工)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日期:日期: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5

聘用單位(甲方)

受 聘 人(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山西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確立聘用關係,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屬以下第 種合同期限:

(一)短期: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中長期: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該項工作(任務)結束時止。

雙方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二、工作崗位及職責

(一)甲方根據需要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按照崗位職責承擔責任,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二)本崗位職責如下: 。

三、崗位工作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二)乙方有義務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管理,不得從事損害國家和單位利益的活動。

(三)乙方如有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甲方可以按規定對乙方做出適當的處分、處罰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崗位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法規、標準,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環境、勞動保護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保健用品,並按照規定保障乙方接受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的權利。

五、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聘期內甲方按照國家和山西省有關規定,依據乙方的崗位、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支付相應的報酬,包括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貼、補貼。支付方式:甲方按月(或按年)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 。

(二)雙方根據國家和地方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終止、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調轉手續。

(三)乙方應享受的工時、公休節假日、勞動保護、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工負傷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聘用合同期內可以變更本合同的

相關內容,也可以解除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考核合格,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期內,甲方被撤銷或乙方死亡時,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

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八)乙方承擔重要專業技術工作或重大科研項目,如提前解除合同,將給甲方帶來技術項目的終止、產生知識產權糾紛、技術失密及可能產生較大經濟損失的,不得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七、違約責任與經濟補償

(一)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並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後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按乙方接受培訓後每服務一年遞減20%的標準追償培訓費。

(三)乙方與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後,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技術祕密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四)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五)款情形,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併、撤銷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八、人事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的,可以自爭議發生起60日內向當地同級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較多時可附頁)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山西省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執行。本合同生效後,有關條款若與國家新頒佈的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新頒佈的政策為準。

(二)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按照雙方自願的原則由鑑證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審核簽證。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人事檔案存檔一份,鑑證部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6

聘用單位:_________

受聘人:____________

依據《_________》和《_________》文件精神及有關人事政策、法規,經_________人民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在教育系統試行新教師任用合同制。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自願、平等的原則,簽訂此任用合同書並共同履行如下條款。

一、基本情況

聘用單位聘用受聘人員為_________學校教師,從事_________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聘用期限為三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待遇

在聘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享受公辦教師一切待遇,聘用合同一經解除,即終止聘用期內的一切待遇。

三、履行義務

聘用期內,受聘人員按照聘用單位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義務,完成_________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目標。

四、要求

受聘人員在聘期內不得到其它學校應聘,否則視為自行終止合同。聘用合同期滿,根據考核情況和被聘教師個人意願,可以在原聘用單位續簽合同,也可到縣內缺編的其它農村中國小應聘。

五、聘用合同期內,受聘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目標,給學校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2、不服從聘用單位工作安排的;

3、嚴重失職,對學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能認真履行本崗位職責,違反工作紀律或其它規章制度,品行不端,師德修養差經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內及社會上影響很壞者;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7、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8、受聘人連續曠工____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____天以上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員可以要求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單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

2、經聘用單位同意,受聘人員升學、應徵入伍、調出綏中縣教育系統到其他單位工作。

七、聘用雙方都應認真履行合同約定,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

八、此合同一式____份,聘用單位、受聘人、縣教育局、縣人事局各留存____份。

九、此合同由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後,經_________教育局、縣人事局審批後生效。

聘用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受聘人員(簽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3 年,自 20xx年 10月10日至 20xx 年10月 10日止。試用期三個月。(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月9日)

二、聘用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 武漢市江岸區光華社區居民委員會 任 副主任 崗位的工作。工作內容:組織社區成員進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區的衞生、物業、計生、流動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社區議事委員會制定的社區管理目標。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工資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實行年薪制,年薪24萬。

(二)享受單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紀律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努力學習,忠於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因特殊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茲有__因__需要,聘用__的退休人員__,現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執行。

一、受聘後的福利待遇:

1.在聘用期間,受聘人的退休費(原工資的

%,金額

元)由__發給。

2.聘用期間,受聘人退休補差工資(原工資的

%,金額__元)由聘用單位發給,並視其工作成績適當發給獎金。

3.受聘在--多得企業工作的退休人員,不享受補差工資和獎金。按__執行,其費用由聘有單位支付。

4.聘用時間,受聘人應享受的勞保福利待遇由聘用單位負責解決,如因工傷殘、因工死亡,其保險待遇全部由聘用單位負擔。

二、在合同期間,受聘人應服從聘用單位的領導,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盡職盡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作廢。如需繼續聘用,須提前協商,重新簽訂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各執一份。經__勞動服務公司鑑證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9

聘用單位(甲方):------區總工會

受聘人員(乙方):

聘用單位(甲方):------區總工會

法定代表人:---

地址:------區南城大道199號

受聘人員(乙方):---

性別:女

民族:漢族

出生年月:

籍貫:---縣

畢業院校:--- 學歷:大學本科 學位:文學學士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自20--年8月16日起至20--年8月16日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3個月。

二、聘用崗位和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崗位意向,決定聘用乙方從事新聞宣傳、文祕、綜合管理等工作。乙方同意在該崗位工

作,並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履行義務,完成工作任務。

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也可選擇其他崗位。

三、工作條件和崗位紀律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方面的規定。

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保守有關祕密。

四、工資報酬、保險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據有關規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及各種補貼,工資標準為1700元∕月,並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

(二)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因工負傷、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國家和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或重新簽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

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合同。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屆滿的;

2.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被撤銷、解散的;

4.乙方退休、退職;

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六、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八、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10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根據《中共xx市委辦公室、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和有關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聘用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第一條 崗位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有固定期限聘用合同。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二條 工作任務與目標

第三條 工作條件

甲方支持乙方履行崗位職責,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單位能力允許的前提下,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四條 崗位紀律

1、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2、乙方違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的,甲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理。

第五條 崗位報酬

1、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工資報酬,不得剋扣和無故託欠。

2、乙方崗位工資的構成和標準,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六條 乙方義務

1、遵守國家、單位各項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服從工作安排,保證必要的工作時間和工作進度。

3、在工作中發揚積極主動精神,自覺維護甲方權益,克盡職守。

第七條 聘任考核

1、甲方設立考評小組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狀況進行考核。

2、崗位聘用期內,乙方有義務向甲方考評小組提交書面述職報告或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總結。

3、考核標準: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六條之約定。

4、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考核辦法接受考核。

5、每x年(月)考評一次。考核結果作為崗位績效工資發放和下次聘用上崗的依據。若乙方經考核不合格,則甲方有權視情況減發或停發崗位績效工資,甚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聘用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視情形解除本合同:

1、聘用期內年度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2、發生了《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中規定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行為。

第九條 解聘與續聘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根據崗位變化考慮後續工作。如本崗位繼續有效,在新一輪競爭上崗中,同等情況下優先考慮乙方。

2、本合同終止後,需續聘合同的,則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定,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付給對方相應的賠償金。

第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崗位聘用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工作,為此,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過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聘任乙方擔任______職務(工作)。

第二條 聘用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一)甲方應在協議期內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二)甲方在乙方嚴格按協議完成工作後,必須按時以現金的方式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三)甲方有權對乙方在聘任期間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表現實施專業管理,並有權進行考核。

第四條 乙方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一)乙方有權獲得勞務報酬。

(二)乙方有權對甲方提出建議和意見。乙方應結合甲方需求認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乙方在公司的工作時間為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節假日需加班的時間另行規定),每階段工作完成後必須將工作進展情況如實地報告甲方。

(四)乙方在受聘期間以及聘用協議解除或終止後對公司技術資料、成果及其獲悉的其他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在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泄露給他人或甲方的競爭單位。

(五)乙方受聘於甲方後,原則上不應再為其它企業提供服務,如遇極其特殊的情況需要為第三方服務時,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第五條 其它約定

1、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社會保險費用(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由於健康或因其它方面的原因不能勝任所聘職務(工作)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除協議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乙方超過______天未到甲方工作事前又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本條第2項的情形需一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後方能終止。

第七條 除本協議第五條第3項所述解除協議的情形外,甲乙雙方若需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第八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由雙方在交接清單上簽字。若乙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同甲方進行工作交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 依據本協議第五條第3項、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及任何形式的補償。

第十條本協議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寄送相關文件、通知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未書面通知對方的,對方可視為未變更,由此造成的不利法律後果,由未盡通知義務的一方承擔。

第十一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先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協議條款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簽訂的所有用人合同、協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自動廢止。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12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性別 出生 年 月

聘請崗位(職務名稱)

甲乙雙方按照《全盟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辦法》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續訂合同無試用期)。

第二條 崗位(工作)及其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須填寫職務全稱,如“中學語文高級講師”或“醫務科副科長”)工作崗位,併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聘用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分配,積極工作,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保障職工民主管理的權利,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工作環境。

(二)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管理知識、勞動安全、遵紀守法的教育和培訓。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專業資格。

(三)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四)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婦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

(五)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執行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第四條 工資待遇

(一)乙方按照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定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根據國家規定的工資制度和乙方所在崗位及崗位對專業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乙方的實際工作貢獻等確定,並按工作責任大小和崗位目標完成情況,由甲方自主確定津貼的分配。

(三)甲方根據單位經濟社會效益和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貢獻制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獎勵。

(四)雙方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失業保險的規定,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五)乙方應享受的因(公)工負傷、女職工保護、非因公(工)負傷、患病等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崗位(工作)紀律

(一)甲方應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內部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三)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的,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或辭退。

第六條 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與解除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2.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3.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終止執行。約定的條件應在本合同約定事項中寫明。

(三)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1.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5.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參加各類學校學習、出國或者逾期不歸的;

6.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和相關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四)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1.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且不服從另行安排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聘用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單位撤銷、破產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住院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治療終結並被確認喪失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員可以隨時單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聘用單位:

1.在試用期內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聘用單位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3.聘用單位不履行聘用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規定,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4.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考入大中專院校、應徵入伍、出國留學或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的;

5.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可附頁) 第八條 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與經濟補償

(一)屬下列情形之一而解除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根據受聘人員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發給一定數額的補償金,補償金標準按《全盟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的辦法》第三十九條執行:

1.經受聘人員同意,有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2.受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用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

4.聘用單位分立、合併、撤銷的,不能安臵受聘人員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二)受聘人員經聘用單位出資培訓的,因本人原因沒有按約定履行服務期限的,應向原單位賠償培訓費,以不高於培訓後沒服務一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

第九條 人事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業務主管部門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本合同如與國家新頒佈政策不一致時,按新頒佈政策執行。

本合同經當地政府人事部門鑑證後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人事檔案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委託 簽訂時間:

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專職司機。

二、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籤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三個月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車輛等到任何損失,應照價賠償。

四、甲方給乙方的薪資待遇:試用期三個月,工資是1500元/月+加班費500元/月+出車補貼300元/月+ 福利300元/月,試用期三個月過後,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間的報酬構成為:底薪1500元/月+加班費500元/月+出車補貼300元/月+福利300元/月。發薪日應在每月20—25日支付。甲方承擔乙方醫保、社保單位部分(具體操作:為乙方本人去辦理,由單位報銷單位應承擔部分);甲方為乙方承擔工傷保險。

五、甲方車輛的保養以及車的正常維護由甲方來承擔。

六、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準時上下班,準時出車,工作時間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保證一天24小時開通通訊工具。

七、乙方必須持有效駕駛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精通駕駛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駕駛任務,並努力做到儘量節約油耗,降低車輛維修保養成本;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工作時間如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引起的責任,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文明行車,不酒駕,不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超載車、不疲勞駕駛。

八、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發生車輛違章違紀和因乙方責任導致車輛碰撞及交通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負責。

九、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輛借給其他駕駛員;非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使用車輛,如因此造成車輛損壞、丟失和出現交通事故,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工作時間內,乙方不得擅自離開或為他人開車,甲方也不得無故辭退乙方。

十、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崗位的;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和經濟等損失。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租賃方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利益,泄露單位祕密,嚴重 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4)連續曠工時間超過7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5天的;連續請假超過31天;

(5)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操作規程,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事業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

乙方(受聘人)

姓名:

性別:

民族:

學歷: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原身份: 職稱(職務)

根據《贛州市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制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崗位名稱

甲方聘任乙方在 崗位工作。崗位性質 職級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三、崗位職責要求

乙方的崗位職責:

四、基本權利義務

(一)甲方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3、保護乙方合法權益,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工作報酬及各種社會保險;

4、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5、按有關規定,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

(二)乙方

1、有參加業務學習,參與民主管理的權利;

2、按規定獲得工作報酬和享有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3、享有休息、休假與獲得勞動安全保護的權利;

4、服從甲方的管理,完成崗位工作任務;

5、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保守有關祕密。

五、工資福利及待遇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單位工資分配方案按月核發工資;

(二)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待業(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其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統一辦理手續;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制度、公休假期、女工保護、因公負傷和患病醫療等待遇,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一)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合同: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3、甲方單位變更名稱的;

4、訂立聘用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發生變化的;

5、訂立聘用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聘用合同即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的;

2、聘用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退休、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4、乙方因病、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後,經當地政府人事部門指定的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按照國家規定應當退休退職的;

5、聘用單位依法註銷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和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乙方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國家規定的其它不能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

3、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用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提出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擔任市以上科技攻關項目、技術改造項目、重大工程項目的負責人和業務骨幹,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

2、選派到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支援工作時間未滿的;

3、從事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工作,在規定的保密期限內的;

4、國家另有規定的。

七、保密要求

(一)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成果和技術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後,應將所有權歸甲方的技術成果和技術資料交所在甲方歸檔。

(二)乙方離開用人單位 年內,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術成果和資料,不得侵犯甲方技術經濟權益,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八、違約責任和經濟補償

(一)聘任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都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的一方要付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雙方約定違約金標準為:

(二)甲方依照《贛州市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制實施辦法》解除聘用合同時,應按國家規定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人事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對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內部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另: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有關規定辦理。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事部門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部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合同鑑證

( )鑑字第 號

經審查,本合同真實、合法,手續完備,予以鑑證。

鑑證部門(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續訂聘用合同

根據甲方工作(崗位)需要和乙方要求,雙方同意續訂聘用合同。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經協商,變更原合同條款內容或增加原合同未盡事宜如下: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部門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合同鑑證

( )鑑字第 號

經審查,本合同真實、合法,手續完備,予以鑑證。

鑑證部門(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15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黔西縣林業局 法定代表人: 駱慶生 所有制性質: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 經果林事業局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李勝海 性別: 男 民族: 漢

出生年月:01月20日參加工作年月:20--年6月 學歷: 大學本科何時畢業於何校何專業: 20--年6月畢業於四川農業大學園藝(果樹)專業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

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20--年 09月 03日起

至 20-- 年 1 月 31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3、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1000。00 元。

2、甲方每月 27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3、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三)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2、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過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

乙方(簽章):

年月 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16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甲乙雙方按照《全盟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辦法》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續訂合同無試用期)。

第二條 崗位(工作)及其職責要求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須填寫職務全稱,如“中學語文高級講師”或“醫務科副科長”)工作崗位,併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聘用期間,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分配,積極工作,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保障職工民主管理的權利,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工作環境。

(二)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管理知識、勞動安全、遵紀守法的教育和培訓。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專業資格。

(三)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四)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婦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

(五)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執行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第四條 工資待遇

(一)乙方按照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定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根據國家規定的工資制度和乙方所在崗位及崗位對專業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乙方的實際工作貢獻等確定,並按工作責任大小和崗位目標完成情況,由甲方自主確定津貼的分配。

(三)甲方根據單位經濟社會效益和乙方在工作方面的貢獻制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獎勵。

(四)雙方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失業保險的規定,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五)乙方應享受的因(公)工負傷、女職工保護、非因公(工)負傷、患病等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崗位(工作)紀律

(一)甲方應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內部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三)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的,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或辭退。

第六條 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與解除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的有關內容:

1.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

2.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3.乙方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終止執行。約定的條件應在本合同約定事項中寫明。

(三)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1.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5.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參加各類學校學習、出國或者逾期不歸的;

6.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和相關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四)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1.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且不服從另行安排的;

2.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聘用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單位撤銷、破產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住院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治療終結並被確認喪失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員可以隨時單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聘用單位:

1.在試用期內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聘用單位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3.聘用單位不履行聘用合同或違反國家政策規定,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4.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考入大中專院校、應徵入伍、出國留學或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的;

5.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可附頁) 第八條 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與經濟補償

(一)屬下列情形之一而解除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根據受聘人員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發給一定數額的補償金,補償金標準按《全盟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的辦法》第三十九條執行:

1.經受聘人員同意,有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2.受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用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

4.聘用單位分立、合併、撤銷的,不能安臵受聘人員到相應單位就業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二)受聘人員經聘用單位出資培訓的,因本人原因沒有按約定履行服務期限的,應向原單位賠償培訓費,以不高於培訓後沒服務一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

第九條 人事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業務主管部門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本合同如與國家新頒佈政策不一致時,按新頒佈政策執行。

本合同經當地政府人事部門鑑證後有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人事檔案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17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生時間:_________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畢業時間和學校、專業:_________

職稱或技術等級:_________取得時間:_________

個人住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法定監護人:_________與乙方(受聘人員)的關係: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

個人住址: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_________聘用合同(空白內選填短期、中長期、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

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空白內選填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務)。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作;在聘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採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報酬。

(二)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一)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並保守甲方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並按照規定程序變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於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4、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關機關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銷的。

九、聘用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續訂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內辭職、自動離職或者被辭退、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境)的,或者出國(境)後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不歸的。

4、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6、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適當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由於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前款第4項規定裁減乙方,在6個月內又聘用人員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軍隊轉業幹部在3年內及內調幹部、復員、退伍軍人在2年內的。

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考入教育機構接受高等學歷、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擔任國家級、省部級重大(點)科技攻關項目、工程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的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

2、被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其它單位支援工作,時間未滿的。

3、從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或者離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崗位後在規定的保密期限內的。

4、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違反和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終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1、甲方被撤銷,乙方不願服從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並經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四)款規定或者第十條第(六)款第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的規定,泄露國家和甲方的技術、商業祕密,損害國家和甲方的合法權益,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十三、附則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本合同依法訂立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1份存入乙方檔案。本合同如經鑑證,則應當交鑑證機構留存1份。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3 年,自 20xx年 10月10日至 20xx 年10月 10日止。試用期三個月。(20xx年10月10日至20xx年1月9日)

二、聘用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 武漢市江岸區光華社區居民委員會 任 副主任 崗位的工作。工作內容:組織社區成員進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區的衞生、物業、計生、流動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區成員代表大會、社區議事委員會制定的社區管理目標。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工資福利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實行年薪制,年薪24萬。

(二)享受單位其它福利。

四、工作紀律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努力學習,忠於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因特殊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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